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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协议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221

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协议(精选13篇)

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协议 第1篇

甲方(征用土地方): 负责人: 负责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住所地: 通讯地址:乙方(被征用土地方):负责人: 负责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住所地:通讯地址:甲方因承建 工程(工程详称),需临时占用乙方土地用作 (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实地查看与反复协商,本着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现签

订合同如下:

一、临时占地数量及位置:

甲方临时征用乙方土地共 亩,其中,荒地______亩,坡地______亩,水塘______

亩,菜地______亩,林木______亩共有树木______株。位置或者桩号

为: 。

(后附详细临时占地图,同时标明与主线相对位置)。

二、补偿费用:

本次占地亩,用地费用标准: 元/(亩*年)(包括临时占用费,复耕费和

青苗补偿等费用),甲方共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元。

三、付款方式: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根据双方共同丈量的实际征地面积、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并定立界桩

后 日内,按双方确认的补偿费用支付乙方。

四、占地期限: 。

五、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1本协议签订后,在甲方使用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终止本合同或进行施

工干扰,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款项,并要求乙方赔付 元违约金。

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协议 第2篇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用地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长邯高速改扩建工程LJ1合同段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土地权属人:河北省邯郸市涉县神头乡响堂铺村民委员会 土地出租人:邯郸市旭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长邯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长邯高速改扩建工程LJ1合同段项目部临时用地签订协议如下:

一、用地位置

该宗地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涉县神头乡响堂铺村西河滩与G309相邻,新建长邯高速改扩建工程ZK33+000长治方向左侧G309国道边河滩,其四至界限详见附图,该图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二、用地面积

用地总面积约16667.5平方米(25亩)(按照实际指界),施工中有超出放线范围的,依据本协议补偿标准据实结算。

三、用地期限

临时用地的期限为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0日,期限为两年。

四、临时用地补偿及其他事宜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河北省、邯郸市旭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将该土地转租给甲方作为弃渣场,用于弃土弃渣,租赁费为每年25000元(贰万伍仟元整)。原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响堂铺村民委员会与邯郸市涉县旭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书》依然有效,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响堂铺村民委员会同意将该土地作为甲方弃渣场使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与乙方结算,响堂铺村民委员会监督。

2、自签订之日起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两年租赁款伍万元整。

六、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照事先约定合理有效的使用该弃渣场进行弃土弃渣。

②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③弃土弃渣结束后及时砌筑水沟挡土墙。

④甲方必须在2015年雨季来临之前,按照要求砌筑完毕水沟及挡土墙。如未完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并且承担乙方采取补救措施造成的费用及损失。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甲方及时支付乙方临时用地租赁费,乙方及响堂铺村民委员会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弃土工作,并妥善处理该场内原有煤场及所有纠纷问题。

②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施工。

③乙方承诺对甲方所使用土地在规定年限拥有产权和使用权。任何个人或集体对该地块使用权产生纷争,由响堂铺村民委员会及时负责调解。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响堂铺村民委员会一份。

甲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长邯高速改扩建工程LJ1合同段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

乙方:邯郸市旭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神头乡响堂铺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协议 第3篇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物质条件。根据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我国内陆土地总面积居世界第三位, 但人均占有土地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三分之一, 土地资源相对贫乏。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 工矿、交通、城市建设用地的不断增加, 人均用地更是不断减少[1]。作为社会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高速公路, 建设发展势头尤其迅猛, 其临时用地数量随之急剧增加[2,3]。

由高速公路长距离线性分布特点决定了其临时用地与其它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有很大区别。在高速公路建设迅猛发展的同时, 对其临时用地进行系统研究将变得很必要。本研究拟在总结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具有的普遍特征基础上, 对其土地破坏方式、破坏成因进行深入分析, 进而对周边环境影响进行探讨, 并提出行之有效预防措施, 以期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后续利用及环境防治提供积极参考。

1 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基本特征

高速公路是一种线性的、具有一定宽度的、长距离或超长距离的人工建筑物, 除了正线的永久用地外, 其周边还分布着大量的临时用地, 经调查研究, 总结出其具有如下几个方面基本特征:

1.1 线性分布

便于保障施工与经济效益考量, 搅拌站、料场及预制场等临时项目用地多分布于高速公路正线两侧, 受选取点的地形条件限制, 按施工标段划分整体呈线性分布。

1.2 用地类型多

由于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不同工艺及技术要求, 保障施工的临时用地用途多样, 主要有取土场、弃土场、弃渣场、施工便道和施工生产生活区, 包括临时生活房屋、搅拌站、机械修配厂、钢筋加工场、桥梁涵洞预制场、料场等。

1.3 数量多、分散性大

高速公路线路长, 施工营地沿公路走向按标段间隔分布, 为满足施工所需的大量土石方和钢筋混凝土, 以及堆放废弃的大量土石渣, 需要在沿线布置数量较多的临时用地[4], 沿公路走向方向零星分布, 分散性较大。

1.4 单一用地规模小, 总体规模大

受到公路施工营地线性分布特点和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因素制约, 单一临时用地的用地规模相对较小, 一般均在50亩以下, 但由于数量较多, 总体规模与其他生产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相比依然较大。

1.5 污染小

与采矿等生产项目的土地破坏相比, 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对土壤的污染程度较小。土地破坏一般仅限于土层物理性的改变, 施工过程中及后期做好复垦工作, 较少造成土地生产能力的不可恢复的损失[4]。

2 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土地破坏类型及方式

2.1 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土地破坏类型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土地破坏, 主要分为挖损和压占[5]。

挖损主要指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取土场和施工便道对土地的破坏。挖损破坏了土壤结构, 改变了土壤养分的初始条件, 而且增加了水土及养分流失的机会。

压占主要指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施工生产生活区和弃土 (渣) 场对土地的破坏。因固体数量庞大, 种类繁多, 物理化学性质复杂, 从而将会对压占的土地造成严重的破坏

2.2 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土地破坏方式

取土场对土地的破坏形式为挖损, 主要有削包取土、开坡取土及以凹坑取三种挖土破坏方式。弃土 (渣) 场对土地的破坏是压占, 弃土排渣方式大部分是山谷洼地回填或山坳回填。

生产生活临时用地对土地破坏程度较小, 工程建设期间, 通过场区绿化和道路两边植树绿化, 可以基本恢复生态, 工程竣工后, 通过清理地表覆盖物, 回填表土, 可以复垦为原地类。生产设施临时用地, 如拌合站、制梁场等由于地表混凝土覆盖, 地表的清理工作难度相对较大。

3 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3.1 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的生态环境影响

3.1.1 取土场、弃土 (渣) 场的生态环境影响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增加工程临时占地和产生水土流失。取土场在取土过程中将剥离表层土, 致使附着在其上的地表植被遭到完全破坏, 由于植被在防止侵蚀作用中起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相同条件下植被的破坏可导致水土流失量大增。弃土 (渣) 场在堆放过程中若处置不当遭雨水冲刷后就将引发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

3.1.2 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的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生产生活区以及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 (1) 工程占地导致土地硬化, 引起植被破坏, 农作物减产等。 (2) 搅拌站等在生产过程中, 会有少量生产废水产生, 若这些临时场地靠近河流、水塘, 生产废水发生流失, 则会污染附近水域水体。 (3) 施工营地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任意排放, 则会污染水体。隧道进出洞口附近的施工生产生活区布设, 其产生的生活污水, 若不经处理, 随隧道涌水排放, 一旦进入河流、塘坝, 则会造成地表水污染。 (4) 施工便道、施工生产生活区等, 会扰动地表、铲除植被, 可能加重区域水土流失强度, 对沿线天然地形地貌造成损伤。

3.2 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生态环境影响的预防措施

3.2.1 取土场、弃土 (渣) 场生态环境影响的预防措施

(1) 禁止在水体堤岸内侧, 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涂、岸坡设置取土场、弃土 (渣) 场。 (2) 禁止将弃土、弃渣堆置在河道内, 影响河流水文、河道防洪。 (3) 禁止在沿线基本农田集中分布的区域取土、设置弃土 (渣) 场。

3.2.2 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生态环境影响的预防措施

(1) 施工驻地生活区, 有村庄的地方尽量进行租赁, 如受客观条件限制, 应选用荒坡、灌丛地和劣质的土地, 尽量少占用耕地;远离河道, 以减少河道水质的影响。 (2) 施工生产区尽量选用荒坡和劣质的土地, 远离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下风向200m以外。 (3) 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公路, 对镇级、村级公路进行改造, 新开辟的施工便道, 尽量减少大填大挖, 做好水土保持, 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工程结束后, 视具体情况, 其一, 交给地方政府公路管理部门, 进行养护, 可作为镇级、村级和林区公路, 其二, 将来无法使用的, 须进行生态恢复, 进行植树种草等。

4 结语

高速公路建设将不可避免的占用大量的临时用地, 其面积达总用地面积的五分之一, 需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最大限度的对因高速公路建设而遭到破坏的临时用地进行科学合理的复垦及环境保护, 这对实施土地可持续利用、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摘要:本文在总结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主要特征的基础上, 对其土地破坏类型、破坏方式进行分析, 进而针对其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以及预防措施进行了探讨, 以期为高速公路项目合理制定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及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土地破坏,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胡珊, 鲁亚义.高速公路土地复垦设计的思考与实践[J].公路, 2003 (2) :80-82.

[2]陈炳超, 陈利芳, 孙家春等.基于GIS的高速公路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方法[J].安徽农业科学, 2011, 39 (10) :6107-6110.

[3]罗永安.管住高速公路临时用地[J].中国土地, 2008 (8) :30-31.

[4]金晓斌, 周寅康, 汤小橹等.高速铁路建设临时用地土地破坏特征与复垦利用决策研究[J].自然资源学报, 2010, 25 (7) :1071-1076.

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协议 第4篇

关键词:土地流转 临时用地 影响 应对

1 土地流转的背景介绍

2011年11月国土资源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作出明确规定,这标志着中国农村土地流转迈出实质性步伐。2012年1月农业部透露,中央政府已经批复在全国24个县区设立新一轮农村改革实验区,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是改革实验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怎么样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市场。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指出将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2012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2 土地流转

2.1 什么是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全称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即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经营权(使用权)。农村土地流转后,相当于“三权分离”:经营权归受让方,承包权还是归承包农户,所有权也还是属于集体。流转后的土地,仍然只能用于发展农业,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流转权益,如租金、股份分红等。

2.2 土地流转的方式

2.2.1 土地互换。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

2.2.2 出租。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2.2.3 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承包户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

2.2.4 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合作社挂靠龙头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合作社实行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红的方式。

2.2.5 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户以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做抵押,取得金融机构的贷款。如果农户不能按期还贷,所抵押的土地由金融机构接手,并进行寻租经营,直至还贷结束。

2.3 土地流转的原因

2.3.1 土地承包经营成本高,收益低。农民由于承包经营土地的负担重,收益相对较低,承包经营土地的积极性不高。

2.3.2 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导致大量劳动力纷纷向本地农村二、三产业或向外地转移,转移的劳动力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流转。

2.3.3 镇、村非农建设项目的需要。因招商引资、工业园区等非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镇、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租赁的方式从农户手中流转出来。

2.3.4 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村镇为培植专业大户、承包大户,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被培植对象或将土地从农户手中以租赁或其他方式流转出来再转包给被培植对象。

2.3.5 政府一直在推动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这必然要求土地流转。

2.3.6 土地流转可以引导大量资本进入农村土地市场,建成一个巨大的货币蓄水池,可以有效缓解通货膨胀压力,同时使得广大农民变成有产阶级,为中国新的内需启动提供强劲支撑,继而盘活经济。

3 土地流转对工程施工企业临时用地的影响

3.1 工程施工企业的临时用地

工程施工企业的临时用地通常指为工程建设的需要使用的临时加工车间、修配厂、搅拌站、预制场、材料堆放场地,临时便道和其他临时设施用地。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

3.2 土地流转对工程施工企业临时用地的影响

通过以上描述结合我们的分析,土地流转将给工程施工企业临时用地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3.2.1 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和费用将明显增加。原有临时用地模式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土地流转的承包农户,而现有模式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土地流转的受让方,无论以哪种模式流转,受让方与承包农户已经发生了一次经济行为,随着现代农业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高附加值农产品的种植,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将大大提高。另外,由于土地流转承担着货币蓄水池角色的原因,土地流转的价格也将不断的被提高,无形中又增加了临时用地的费用。

3.2.2 临时用地的难度将显著提高。原有模式下工程施工企业使用临时用地一般委托村民委员会与承包农户商谈,由于村委的特殊性和农业的低产值,临时用地使用相对比较容易。而以后使用临时用地需委托村民委员会与受让方商谈,由于村委不直接管辖受让方,受让方实力又普遍比较雄厚,况且还要考虑自身生产经营、牵涉多方利益、土地再次流转需承包农户同意等因素,因此,临时用地使用流程更加复杂,受影响的因素增加,难度显著提高。

3.2.3 临时用地的要求将更加严格。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将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条款,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可以看出在土地流转的背景下,国家对于集体土地的使用将更加规范、严格,对临时用地的使用限制也将更多。尤其是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的复垦,因为复垦后的土地要交还给受让方进行经营,为了使复垦后的土地能够达到经营之前的条件、状况,对土地复垦的要求也将更加的严格和苛刻。

3.2.4 临时用地涉及法律风险的几率将变高。在土地流转后,土地有了三权,经营权、承包权、所有权,而且土地经营权可以再次流转,由于农民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现实中许多经济活动也不能完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涉及法律风险的因素、环节也在增加,工程施工企业使用临时用地涉及法律风险的几率也将变高。

4 工程施工企业面对土地流转的应对措施

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它将对工程施工企业临时用地在费用、难度、要求、风险等各方面都将产生极大的影响,这也必将对工程施工企业临时用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面对土地流转,我们应该采取哪些应对措施呢?

4.1 思想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近些年来,工程施工企业临时用地工作迟缓,严重制约项目施工组织生产的正常推进,是导致项目进度滞后和亏损的重要原因。在土地流转的新背景和新形势下,临时用地工作又面临着高费用、高难度、高要求、高风险,怎样才能让工程施工企业适应这种新的形势和变化,就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只有首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我们才能未雨绸缪,积极谋变,广泛、深入的宣传会帮助大家对土地流转有清晰地认识,继而进行主动的学习,并对可能面对的困难和解决方法进行积极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4.2 建立与工程施工企业现状相适应、行之有效的临时用地工作管理制度

当前工程施工企业临时用地工作开展的模式各不相同,但无论采用哪种模式,都必须建立与现状相适应的工作管理制度,以确保足够经验丰富的人员去从事临时用地工作,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一些工作方法的使用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在临时用地成本和保障项目按计划开展之间找寻最佳的结合点。以笔者所在企业为例:企业成立了征地拆迁管理部,对项目部成立的临时征拆小组进行临时用地的指导、服务、管理,确保企业临时用地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4.3 规范和严格临时用地的使用

4.3.1 项目部驻地和其他临时设施用地应结合施工组织生产的需要,尽可能租用当地现有的房屋、厂房、场地等,减少使用农业用地。

4.3.2 临时用地应尽可能节约,减小工程用地成本。施工组织设计与用地应紧密结合,施工场地布置尽量合理、紧凑,缩小临建的规模,减小用地面积。

4.3.3 多借用地方现有道路,少修施工便道,算好经济账。并科学计算施工便道的宽度,杜绝便道过宽造成成本浪费。

4.3.4 不硬化或者降低场地硬化的标准,或是铺设人行道砖、绿化,减小复垦的标准和难度。

4.3.5 不用或少用基本农田、林地、水塘、绿化用地,少用耕地,多用荒地和差地。

4.4 临时用地工作人员应加强沟通、谈判技巧的学习,熟悉、掌握并能灵活运用工作的策略及方法,尤其是良好的局势掌握及把控能力,当机立断,及时抓住有利时机,有效降低工作难度。

4.5 建立多重风险控制体系,严控临时用地法律风险

4.5.1 临时用地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4.5.2 不用或少用土地产权错综复杂的土地,尤其是多次不规范流转和抵押贷款的土地,使用这样的土地最后吃亏的往往是工程施工企业。

4.5.3 制订临时用地合同条款应严谨、缜密,并充分考虑各种情况,或采用规范的合同范本。

4.5.4 建立严格的合同评审制度,最好是有专业法律人士对合同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评审后再签合同。

5 结束语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当土地流转频繁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工程施工企业是否能够敏感意识到它将给工程临时用地带来巨大的影响,如若能够未雨绸缪,积极、主动进行学习、分析、研究并制订应对措施,不仅可以节约工程用地成本,更可以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开展,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临时用地补偿协议 第5篇

甲方: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云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安公司昆明枢纽铁路工程项目部 乙方:昆明明超电缆有限公司

昆明南站站场线下工程是昆明枢纽铁路的控制性工程,对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建立云南“桥头堡”枢纽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昆明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办<2010>156号,中铁十一局集团建安公司昆明枢纽铁路工程项目部,阳宗海管委会,昆明明超电缆有限公司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昆明铁路枢纽建设项目需占用阳宗海经济开发区昆明明超电缆有限公司土地:18.795公顷,即281.92亩作为弃土场临时用地。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其中6.1277公顷,即92亩需要临时用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余12.6673公顷,即190亩临时用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由乙方负责解决。

二:临时用地期限:临时用地期限两年,时间从临时用地获得批准之日起计算或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三:临时用地补偿费。临时用地补偿费包括临时用地租金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临时用地租金按5000元/亩×2年×92亩=920000.00元,大写:玖拾贰万圆整。

2:临时用地面积92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干补偿单价为3000元/亩,补偿金额:92亩×3000元/亩=2760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陆千元整。

上述临时用地补偿款合计:1196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玖万陆千元整。

四:付款方式。根据《新建铁路云桂线引入昆明枢纽工程昆明市境内征地拆迁实施协议》办理,本协议签订后先由中铁十一局集团建安公司昆明枢纽铁路工程项目部代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代付补偿费2000元/亩/两年共计:184000.00元给乙方,其余补偿款由昆明新建铁路云桂线工程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拨付给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云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一次性拨付剩余差额补偿费共计:1012000.00元。

五:其他约定。

1:资金到位后,乙方积极组织做好清表、拆迁工作,十日内乙方将交付甲方使用。

六:权利和义务。乙方应确保按期提供临时用地。保证工程顺利施工。并提供市发改委立项批文,国土局土地使用证,规划、环保、水务等职能部门意见。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昆明仲裁委申请仲裁裁决。

八:本协议一式六份。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云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签字>: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安公司昆明枢纽铁路工程项目部<签字>:

昆明新建铁路云桂工程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签字>:

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签字>:

乙方:昆明明超电缆有限公司<签字>:

临时用地协议 第6篇

临时使用土地补偿协议书

甲方(占地单位):中卫市黄河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乙方(被占地单位): 中宁县石空镇人民政府

为保障黄河宁夏段二期防洪工程 三标

土地作为甲方建设临时用地。根据土地有关法规及相关补偿标准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临时使用乙方土地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划定工程临时用地线,确定工程临时占地范围。

2、负责施工单位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在临时占地范围内施工,防止施工单位占用临时用地范围以外的土地,做好临时占地范围外的土地保护工作。

3、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临时占地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4、工程完工后,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临时占地恢复工作。 5、提供工程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完成临时占地相关手续。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配合甲方做好工程临时占地丈量统计工作。

2、负责土地权属性质的确认,确保临时占地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3、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临时占地纠纷、上访维稳等问题,保证工程正常施工。

4、办理临时用地有关手续,并将有关资料报甲方存档。 第二条 临时用地的土地属性、位置及数量

该宗土地属于土地,位于 黄河文化城 (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经实测,甲方临时使用乙方土地总面积为:100 亩。

第三条 临时用地补偿费用

(一)临时用地补偿费明细表(附表一)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明细表(附表二)

临时用地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两项补偿总金额为:¥100000.0元(大写: 壹拾万元整 )。 (三)补偿费用支付方式

协议签订后,甲方将临时用地补偿费分批次拨付给乙方。

第四条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自 20 8 月 11 日起至 年 4 月 30 日止。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余甲方报有关单位存档,经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

(一)临时用地补偿费明细表

临时用地补偿协议 第7篇

被占地单位(人):乡(镇)村社(以下简称甲方)临时占地单位(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项目施工需要临时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临时用地位置(具体位置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用途:

三、临时用地期限量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临时用地面积:亩,其中:耕地亩,其它土地亩。

五、临时用地补偿元。

按广安府发[2004]6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元。

1、耕地土地补偿费:1440元/亩×亩=元;

2、其它土地土地补偿费:1440元/亩×亩÷2=元。

(二)青苗补偿费:元(大春[小春]元/亩×亩=元)。

(三)附着物(树、竹等)补偿费元。

六、在本协议期满,甲方不需要继续使用该临时用地,则由甲方在本协议期满负责达到复耕要求,并一次性包干支付给乙方复耕等费用(耕地地利差异补偿费)1440元/亩×亩=元。

七、上述各种费用合计:元,大写:

八、其它事项说明

(一)临时用地期满,甲方确需继续使用临时用地的,需提前30日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重新签订临时用地协议。

(二)临时用地复垦后,甲方需报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若验收合格,且甲方付清了复耕费用,以方无条件地自行组织调地耕种。

(三)临时用地补偿由甲方拨付给武胜县国土资源局,再由国土资源局支付给乙方。资金到乙方帐户后,乙方无条件提供临时用地供甲方使用。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武胜县国土资源局贰份。

该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订协议地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村(居)民委员会代表:

乡镇(街道办事处)代表:

武胜县国土资源局代表:

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协议 第8篇

保沧干渠工程主要担负向保定、沧州、廊坊三市12个县 (市) 的供水任务, 是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干渠采用管道输水, 管线经定州、安国、博野县城北部至蠡县, 在蠡县北王村北侧设调压井, 自调压井以后分为南、北两条干管, 南干至献县、河间, 北干至任丘、文安、大城。南干全线和北干的任丘一段采用单管输水, 其余为双管输水, 管道总长243.571 km, 设计最大引水流量9.9 m3/s。

由于保沧干渠工程的施工临时压占了沿线的部分耕地, 根据《河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数量不减少, 质量有提高”的原则, 凡造成土地破坏的企业和个人均必须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为了恢复保沧干渠工程临时占地线内土地的原有耕作功能, 恢复土地期望的利用价值和生态环境, 必须对保沧干渠工程廊坊段临时占地区作出相应的复垦措施。

1) 复垦原则。

a.按照征地前规模及征地前标准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进行复垦设计。b.土地复垦措施及复垦后土地用途不能危害地下管道的安全。c.依据经济合理及技术可行的原则, 兼顾自然条件和土地类型, 进行复垦。结合工程施工特点, 根据不同的施工占地类型, 提出不同的复垦方法。

2) 复垦对象。

由于保沧干渠工程的施工临时压占了沿线的部分耕地, 根据保沧干渠工程临时占地区实际情况和要求对廊坊段临时占地区进行复垦。

1 概况

保沧干渠作为南水北调的配套输水工程, 主要承担向保定、沧州、廊坊三市12个县 (市) 15个供水目标的供水任务, 是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沧干渠廊坊市段担负文安的供水任务。保沧干渠廊坊市段全长41.405 km, 在蠡县北王村北侧设调压井, 自调压井以后分为南、北两条干管, 本工程位于北干线。涉及到的工程包括一级泵站输水工程、二级泵站输水工程。

保沧干渠自中管头分水口引水, 中管头分水口门分配水量26 503万m3, 相应文安县分水量为754万m3。任丘分水口—文安分水口使用单排DN900球墨铸铁管, 文安分水口—大城分水口使用单排DN700球墨铸铁管, 文安支线使用单排DN600球墨铸铁管。管顶覆土厚度一般在1.5 m~2.0 m之间。

本工程穿越京广铁路、京九铁路、朔黄铁路、旭阳焦化厂专用铁路、京石高铁、京港澳高速、大广高速、保沧高速、廊沧高速、106国道、107国道、382省道、231省道、282省道、331省道 (保沧路南支和保沧路北支) 、381省道 (津保南路) 等道路工程。

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包括永久征地和临时用地。永久征地指分水口门、阀门井、检修井、调节池等建筑物、工程管理处 (所) 及对外连接路占地;临时用地包括干渠管道施工开挖区、施工临时堆土区及临时绕行路等用地。

根据保沧干渠工程临时占地区实际情况, 对征地线内除永久占地、河道及主槽、乡间连接道路及坑塘以外土地进行复垦。

2 水文气象及地质概况

2.1 水文气象

工程区地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 属亚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受自然环境、太阳辐射和季风影响, 境内气温适中、光照充足, 热量丰富、无霜期较长, 形成了气候温和, 四季分明, 降雨集中的气候特征。多年平均气温一般在11.8℃~12.1℃;封冻期一般在12月, 解冻期一般在2月, 最大冻土深度66 cm~73 cm;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 821.3 mm~2 037.7 mm;多年平均降水量542.6 mm~587.6 mm。降水量年内及年际分配不均, 丰枯相差悬殊, 年内降水量的70%~80%集中于汛期, 多以暴雨形式出现。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 755 mm~2 230 mm。最大冻土深度67 cm~78 cm。

2.2 地质概况

廊坊段工程区沿线主要为平原地貌, 处于华北平原相对低下部位为冲积平原, 以东为冲积平原。渠线沿线总体地势平坦开阔, 向东及北东倾斜, 渠首至调压井地面高程73.4 m~15.4 m, 调压分水口地面高程15.4 m~10.3 m, 调压井至大城分水口地面高程15.42 m~2.9 m。

沿线先后穿越莫道沟、小唐河、月明河、潴龙河、潴龙河故道、任文干渠、小白河、古阳河、陈村分洪道、小白河西支、小白河东支、于家河、大广安干渠、南赵扶排干渠等河渠, 河流流向多呈南西—北东向。渠道近东西向, 河道均为碟子形宽浅式河谷, 河床及两岸相对高差2 m~5 m。

沿线在勘探深度范围内, 揭露的地层均为第四系松散堆积物, 主要有上更新统冲洪积 (Q3al+pl) 粉细砂、中粗砂、砾砂、砂壤土、粘土和壤土;全新统冲洪积 (Q4al+pl) 粘土、壤土、粉砂、中砂;冲湖积 (Q4al+l) 粘土、壤土、含有机质壤土、砂壤土、粉砂、细砂和中粗砂;冲积 (Q4al) 壤土、粘土、砂壤土、粉砂、细砂。

根据GB 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本次复垦范围内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3 工程任务及复垦方案设计

3.1 工程任务

项目区地处冲积平原区, 水土流失强度为微度。所在平原纵坡1∶8 000, 经过施工方平整土地地表满足不超过5°耕种要求。

因保沧干渠工程施工方已将临时征地线内原耕地恢复原貌, 本工程任务只对保沧干渠工程廊坊段的临时征地线内土地进行细整平、翻松、施有机肥, 且通过本次工程的实施恢复土地期望的利用价值和生态环境。

3.2 复垦方案设计

保沧干渠工程主体完工后回填, 施工方已将耕作层回填完毕, 并基本恢复原貌达到原地面高程。

1) 复垦前土地整治措施要求如下:

a.管道开挖区。

工程开挖土方临时堆放于渠线两侧, 并且按表层土和深层土分区堆放。管道开挖区施工结束后需要回填土方, 将土地恢复为耕地。为保证管道的安全, 管道沟回填要按工程施工要求进行。

首先分层回填开挖土。在管道铺设结束后, 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要求, 从临时堆土区取回开挖土料进行分层回填, 回填至地坪面以下50 cm, 并进行平整。之后回填原地表耕作层。将施工清表时临时堆放的表层50 cm腐殖土进行回填, 并进行土地平整, 消除凹凸, 之后进行土地复垦。

b.施工营地和施工道路。

施工营地主要包括施工生活区、施工仓库、施工工厂等。施工道路主要是与主体工程平行修建的施工道路, 大部分为泥结碎石路面。

施工结束后, 及时清理好施工营地、施工道路上的各种杂物, 拆除营地建筑物;受施工活动影响, 这部分用地土壤比较板结, 其理化性质有很大变化, 需要进行土地翻松, 翻松深度60 cm;之后回填原地表耕作层。将施工清表时临时堆放的表层50 cm腐殖土进行回填, 并进行土地平整, 消除凹凸, 之后进行土地复垦。

c.临时堆土区。

施工作业时, 不能对堆土区内的耕作层造成破坏。待开挖区开挖土全部运走后进行土地复垦。

2) 复垦方案设计具体措施如下:

a.土地细整平, 地形坡度与周边地块一致;

b.使用凿式深松机进行一次翻松, 翻松深度30 cm;

c.根据当地土地利用方向, 进行土地整形, 确定地块布置、田畦恢复;

d.对占地范围内小型田间路 (路宽小于2 m) 进行恢复;

e.为避免土壤板结, 需要调节土壤的透气性和保水能力, 增施有机肥料, 每亩增施有机肥料100 kg。

4 结语

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 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依据原有土地的用途, 合理确定复垦土地用途, 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情况, 合理确定复垦后土地利用类型, 被复垦的土地作为农用地的, 应优先用于耕地、林业。

保沧干渠工程主体完工后将征地线内原有坑洼不能耕种的土地填平, 本工程复垦土地面积较征地前面积增加, 因为工期短再加施肥量高, 复垦土地质量高过征地前, 所以工程设计严格遵循了“数量不减少, 质量有提高”的原则。

摘要:根据国家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有关要求, 对南水北调保沧干渠廊坊段工程区的施工用地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 提出不同类型施工用地复垦前土地整治措施的要求, 并依据行业标准及土地复垦后类型, 提出了具体的土地复垦方案。

临时用地移交协议 第9篇

甲方:XXXXX 住所地:XXXX 法定代表人: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XXXX

乙方:

住址: 身份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临时用地协议履行期限届满,甲方需按协议约定向乙方移交原协议所涉地块,为完善和了结使用后的临时用地相关手续,做好土地移交工作,尽快恢复土地原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范围、面积及现状

1.土地范围和面积:

本宗临时用地位于,总面积额为 亩。

2.本宗临时用地现状:甲方已对本宗临时用地实施了防护、排水、场地平整及覆盖表土等复垦处理,乙方验收后确认合格,适宜耕种,完全符合土地移交条件。

二、移交时间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移交本协议所涉临时用地。

三、保证和承诺

1.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将本宗临时用地移交给乙方。

2.本协议签署时,乙方确认经甲方复垦后的土地适宜耕种,甲方将土地移交给乙方后,双方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终结,没有任何争议。乙方承诺接收土地后,在甲方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及施工结束后,不再以面积增减、土地变形、使用性质和土地类别改变等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再额外支付任何其它相关费用或赔偿。

3.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乙方承诺在甲方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及施工结束后,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申请执行、上访、示威、集会及向相关部门反映等)向甲方及相关方提出任何费用要求或赔偿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挠甲方施工,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甲方及相关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四、违约责任

甲方按约定向乙方移交土地后,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之承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按原临时用地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按甲方实际损失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或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字页)

甲方(盖章):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草场临时用地协议 第10篇

甲方:内蒙古赤峰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乙方:周佩祥

本协议中甲方为勘查单位,乙方为周佩祥,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甲乙双方就钻探、槽探施工占用草场,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在巴林左旗白音诺尔镇要尔亚嘎查乙方的草场内进行探矿工程施工。

2、甲方在钻探施工过程占用乙方草场,按规定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确定补偿标准为每个钻孔5000.00元(包括钻孔孔位施工操作平台占地、施工人员生活区占地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3.00万元。

3、槽探施工按挖掘探槽占地面积进行补偿,确定标准为每亩3000元,共计人民币12000.00元。

4、施工车辆所用道路占地单独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华里6000元,共计人民币9000.00元。

5、甲方施工前一次性付给乙方51000.00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借口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执行过程中如单方发生异议,当以此协议为依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甲方:内蒙古赤峰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临时用地协议 第11篇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资金监管方:

为加快XX工程建设,同时也为该XX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做好前期准备,结合建设工期要求和征地拆迁进度,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工程临时用地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一、用地位置

XX村土地范围内。

二、占地面积

XX:占地XX亩,以县国土资源局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用地期限

XX属于施工临时用地,占用时间为X月X日至X月X日,到期后若不能按时完工,租期顺延。

四、补偿标准

临时占地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给资金监管方,资金监管方和乙、丙方办理对被占村民补偿支付。其补偿标准按XX号文件规定执行。补偿标准按青苗补偿费 XX元/亩、土地补偿费每年XX元/亩计算,合计元(元整)包干使用,该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资金监管方账户。

五、土地复垦

租赁期满工程结束后该土地由甲方及时复垦,按期移交土地。甲方须按照《土地复垦方案》预存复垦费至三方监管专门账户(具体事宜与县国土资源局另行办理),复垦后退回。若不按要求复垦,该费用不再退回。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丙方提供临时占地位置示意图。

2、甲方保证补偿资金及时到位。

3、乙、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甲方确保临时用地的合法性。

4、本协议签订后,乙、丙方负责积极协调各项事宜,确保甲方进场清表,同时乙、丙方负责为甲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及协调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本协议一式玖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叁份,若有其他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丙方:

签章:签章: 签章:

资金监管方:(签章)

临时用地协议书 第12篇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使用乙方集体土地,经双方协商就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使用乙方集体土地(折合亩),为耕地。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1年,即从至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续租协议。

三、临时用地补偿从签订协议之日起以年为单位逐年补偿,耕地每年每亩元(按市政府公布的年产值标准执行),其他土地(非耕地)减半计算。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有权按协议取得并使用土地,制止和排除用地过程中出现的干扰和妨碍行为。

1.2有权要求供地方提供使用土地的相关批件、资料。1.3及时支付补偿费用。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处理使用土地涉及的各项关系,制止、排除甲方用地中受到干扰和妨碍行为,保证甲方正常用地和施工。

2.2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如出现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一 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3向被用地的权属单位、组织或个人及时支付用地补偿费用。

五、本协议由双方签字起生效至临时用地期满为止。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及镇政府、国土资源所、村民委员会各持一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临时用地协议书 第13篇

用地单位: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被用地单位:XXXX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XXXX建设需要临时使用乙方土地,乙方愿意提供临时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XX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XX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X政地[2012]XX号)、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X国土资[2010]XXX号)文件精神,在XX镇政府主持下,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临时用地坐落、面积、类型

临时用地位于XX村,总面积为XXX公顷,农用地XXX公顷,未利用地XXX公顷。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用途:包括XX加工设施、XX设施、原料堆场、临时房屋等。

三、使用期限:2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四、权力及义务

1、乙方按本协议向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利。

2、乙方对提供的土地应做好相关配合支持工作,保证甲方使用过程中不受当地人员以土地权利为理由的干扰,保证甲方正 常使用。如因该土地分割发生纠纷以及甲方正常使用期间村民干扰造成甲方延误工期、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后果,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配合甲方或司法部门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3、甲方支付乙方临时土地补偿费每年每亩XXXX元,青苗补偿费一次性XXX元/亩。第一年临时土地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为

元;第二年仅有临时土地补偿费,金额为 XXXX元,以上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XXXX(小写 元),该款项一次性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乙方负责在15天内将土地交给甲方使用;甲方负责在15天内支付临时用地的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大写XXXX(小写XXXX元)给付XX镇财政所(账号:XXXX),镇财政所根据村上报的被征用农户土地补偿费用名单进行审核并通过银行直接打卡方式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户。如果农户直接向甲方要求支付,乙方应对此负责,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4、临时用地需要建(构)筑物及其它附着物的,按照X政[2011]X号文件的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5、除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外,乙方不得提前收回。

6、严格用途管制。甲方对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不得改变临时用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否则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甲方不能影响乙方的 生产道路和水系畅通。

7、甲方临时用地期满前,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复垦未完成或验收未合格影响下一季之农作物种植的,赔偿乙方青苗补偿XXX元/亩及临时用地土地补偿费,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农户耕地为止。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临时用地经XX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后生效。

八、其它。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同等质量的情况下,院墙内的杂活,需要从社会上用工的,由XX镇政府出面和甲方协商,应优先考虑。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县国土资源局、XX县XX镇政府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见证单位(公章)

见证单位代表:

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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