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伐系统应用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采伐系统应用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精选8篇)
采伐系统应用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第1篇
附件1:
林木采伐系统应用注意事项、常见问题
及解决办法
一、关于注册和用户管理问题
1、市、县两级管理人员应先注册,待上一级管理员将其审核开通后,才能由其审核开通同级其他人员和下一级人员的注册申请;
2、乡镇级使用人员只有在县级管理员将所在乡镇已在归口单位中创建后才能完成注册;
3、用户资格和权限管理。由管理员打开“用户管理”界面,选择某使用人员的“设臵”项,在界面中选择“禁用”,可停止使用人员的操作资格。选择“分配角色”,可调整其使用权限。未在系统中审核过或办过证的人员,可删除。
4、正式使用系统时,请大家谨慎、依法和规范操作。每位使用人员的每项操作都在系统中有记录。
二、关于限额预存和下达分解问题
1、限额预存应按编限单位进行;
2、限额分解预存按归口单位进行;
3、只有先按编限单位预存限额并经省厅审核下达后,才能分解预存归口单位限额;
4、分解预存限额不能超过其对应编限单位的总量和分项限额;
5、未给归口单位分解下达采伐限额的,在申请录入时归口单
位应选为空白,该项采伐则占用其所属编限单位的限额。
三、关于审批办证权限问题
1、办证人员可办理所在行政区域的所有采伐证;
2、审核人员可审核同级和下级的采伐申请;对下级的采伐申请,审核人员不要修改其行政区域、编限单位或归口单位,否则可能造成采伐限额串用、审核结果不能返馈给原申请人(新修改的单位也收不到审核结果,变为审核人所在同级机关为发证人)。原则上不要越级审核(如市州审核乡镇)采伐申请。
3、由于审核人员审核前可修改采伐申请,审核和发证人员分离的,发证人员在打印采伐证前要仔细复核,与申请材料和设计等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再打印,如有错误应及时告知审核人。同时,对审核和办证人员分离的,发证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应明确各自的责任。
4、按行政区域注册的乡镇办证人员,只能办理所在乡镇范围内的采伐证。系统暂将乡镇可审核的采伐申请权限设为10立方米及其以下,超过10立方米的,可由乡镇录入申请后由县级有审核权限的人员审核,乡镇发证。
5、片区林业站人员办证可在以下三种方式中选用:一是注册为县级办证人员,以文件明确其办证的区域范围;二是以所辖乡镇分别注册乡镇办证人员;三是将片区作为一个归口单位注册,并预存和下达分解限额。
四、办证申请审核通不过问题
1、“采伐申请类型”选择错误。无木材生产计划的编限单位,“采伐申请类型”不能选“占限额计划”。在限额范围内申请,选
“仅占限额”(常见的选择);不占限额的,选“不占限额计划”;追加限额的,选“专项追加限额”(先要“预追加限额”、“下达追加限额”)。
2、编限单位的限额或者归口单位的分解限额没有预存或下达。按照省厅下达给编限单位限额,以编限单位分森林类别、采伐类型、起源预存限额(预存限额),归口单位(乡镇)按县上分解下达的采伐限额预存(预存分解限额)。按编限单位预存的限额,由省厅下达;县级分解预存限额,由县级下达。
3、编限单位或归口单位限额指标(含剩余限额)不足。主要表现在申请办证选择的“权属”、“起源”、“采伐类型”等分项之下,没有相应匹配的限额或限额不足。
4、“林木权属”选择错误。系统将林木权属分为了集体和个人,若相应项下未预存和下达限额,则系统提示限额不足。
5、审核时显示“限额不足”,审核人员可以先查询“采伐申请类型”(是否选择为“占限额计划”)、“林木权属”(编限单位是否与权属一致)、起源是否正确,或是否符合采伐技术规程、政策);如果上述选择正确,再在“综合查询”中查询“采伐限额使用”,看剩余限额是否为“零”或不足。
五、“采伐蓄积”、“出材量”、“采伐株数”(灰色部分)填写问题
光标下滑至“采伐树种”行,在“*”中填写,点击“增加树种”,灰色部分自动生成。
六、林农抽砍、清理林地上(有林地)少量林木(占限额)相
关问题
1、“采伐申请类型”选“仅占限额”。
2、如非抚育间伐,且以采伐用材林地上林木出售为主要目的,“采伐类型”填“主伐”,“采伐方式”填“择伐”。采伐用材林地、公益林地林木自用的,“采伐类型”选“其它采伐”,“采伐方式”选“零星采伐”。
清理林地上受灾林木、输电(含通讯)线路障碍林木等,“采伐类型”选“其它采伐”,“采伐方式”选“特殊情况采伐”。
3、“小班面积”、“小班蓄积”填写:“小班面积”按采伐地块对应林权证的宗地面积填写;“小班蓄积”:由办证人员根据采伐林木的蓄积和采伐强度换算填写(大概数,要高于采伐蓄积)。
4、采伐无作业设计,而申请又只有采伐株数,由办证人员根据平均胸径、树高查材积表计算填写采伐蓄积,采伐面积则根据申请采伐范围,结合林权证上面积填写。
七、关于散生木(生长在林地上的零星树木)采伐办证问题
1、“采伐申请类型”选“仅占限额”;
2、散生木包括生长在竹林地、灌木林地(含灌木经济林)、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上的林木,以及散生在幼林中的高大林木,其采伐类型选“其他采伐”,采伐方式为“散生木采伐”。
3、采伐面积可填“0”。
八、关于疏林地林木采伐办证问题
1、“采伐申请类型”选“仅占限额”;
2、“采伐类型”选“其它采伐”;
3、“采伐方式”选“疏林地采伐”;
4、“采伐面积”据实填写。
九、非林地林木和四旁树采伐办证问题
1、“采伐申请类型”选“不占限额”,同时相应选“非林地林木”;
2、采伐非林地上成片林木(1亩以上)
凡以生产木材为目的的,“采伐类型”均选为“主伐”;若采伐目的为抚育、更新、低产林改造的,则选择相应的采伐类型;上述四种采伐目的以外的,则采伐类型为“其他采伐”,“采伐方式”填“特殊情况采伐”。
凡有采伐作业设计的,按作业设计填写采伐面积、蓄积。采伐申请只有采伐株数而又无作业设计的,属皆伐的,按密度折算面积;间伐、择伐的,按采伐强度计算面积;蓄积则可以采伐林木平均胸径查单株蓄积,与采伐株数相乘而得。
采伐申请只有蓄积而又无作业设计的,属皆伐的,按密度和平均单株蓄积折算面积;间伐、择伐的,按采伐强度折算面积。
3、采伐四旁树(非林地上零星树木)。“采伐类型”选“其它采伐”,采伐方式选“四旁树采伐”,采伐面积填“0”。
十、“申请依据”填写问题
根据“采伐许可证填写规定”,应填写“你、你们、你局、你场、你所、你公司等”。如果是个人申请采伐,填写“你、你们”;如果是林业局、林场、森经所、公司等单位申请采伐,填写“你局、你场、你所、你公司等”。
十一、限额变更问题
1、抚育采伐、其它采伐(含低改)占用主伐(更新采伐),点
击“采伐限额管理”,再点击“采伐类型分项变更”。
2、人工林占用天然林,点击“采伐限额管理”,再点击“天然林分项变更”。
十二、打印问题
1、打印机配臵:激光打印机。
2、印刷号:按照采伐许可证上的印刷号录入。
3、页面设臵:用空白纸(A4纸)打印出来和采伐证重叠放在一起对比进行设臵,第一次调试好后不再调试。
4、打印次数:需将采伐许可证两联(需撕开)一次放入打印机纸盒中一次打印即可。
十三、审核规则(采伐是否符合技术规程、政策)
1、天然林禁止主伐、更新采伐;
2、未成熟林不能主伐;
3、公益林不能主伐;
4、成过熟林不能实施抚育间伐;
5、二级公益林间伐前郁闭度不得低于0.8;
6、二级公益林间伐蓄积强度不得超过15%;
7、透光伐只能在幼龄林中进行;
8、疏伐只能在幼、中龄林中进行;
9、生长伐只能在中龄林中进行;
10、皆伐的蓄积和株数强度应为100%;
11、成过熟林不能实施低改;
12、经济林无主伐。
采伐系统应用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第2篇
视频监控安装完成后,进入调试阶段,往往会遇到一些问题。很多情况是施工前无法预料到的,这就需要现场工程师依靠丰富的经验来快速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下面大连天视科技工程师会结合项目经验列举出一些常见问题和解决办法。
1、干扰问题
1)等间距等条纹干扰,且干扰频率基本行频的整数倍或视频图象有重影、发白、模糊。这种干扰现象是由于所使用视频线的特性阻抗和分布参数都不符合要求而产生的。对于此类干扰应尽量使系统内各设备阻抗匹配,特别在选购视频线时,要确保线缆质量,不使用非标线,并进行严格抽检。
2)在监视器的画面上出现一条黑或白杠,并且上下滚动,原因是50HZ干扰。这种干扰多是由于前端与控制中心设备的接地不当形成电位差进入系统引起的,也有可能时设备本身电源性能下降引起。
3)图像有雪花,主要由传输线上信号衰减以及高频干扰所致。针对这种情况应该加装抗干扰器,改善效果明显。
4)斜纹干扰、跳动干扰、电源干扰。这种干扰一般不会覆盖正常图像,但严重时使图像扭曲无法观看。其产生的原因较多也较复杂,比如视频传输线的质量不好,特别是屏蔽性能差,或是供电系统的电源有杂波,也可能因为系统附近有很强的干扰源,应加装干扰器或替换视频线使用编数较高的屏蔽线;
5)大面积网纹干扰,也称单频干扰。这种现象主要由于视频电缆线的芯线与屏蔽网短路、断路造成的故障,或因BNC接头接触不良所致,此时应重新检查线缆封头以及BNC接头是否焊牢固。
2、电源问题引发的设备故障,主要有如下几种可能:
1)供电线路或供电电压不正确,导致成像效果下降或红外灯功率不够夜视效果降低;
2)设备不正常工作,此时应用万用表检测供电系统的传输线路是否出现短路、断路、瞬间过压等。
采伐系统应用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第3篇
1 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的成效
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的启用, 一是进一步提高了消防监督业务信息化进程, 使消防监督管理数据统计工作更加快捷、高效;二是促进了消防监督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系统各种审批、执法环节都有各自流程, 各种出文都配有模板供消防监督人员使用参考;三是加大了执法流程的透明度。各流程、各环节的承办人员、受理 (办理) 时间都在系统内得以体现。据统计, 四平市公安消防支队2008年全年实现网上消防行政审批126项, 监督检查2 130次, 行政处罚单位161家, 全部实现了消防监督业务网上办理。
2 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硬件设施落后, 影响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的使用
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由各支队负责建立数据库,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部平衡, 个别支队服务器及配套设备不全, 服务器配置低、网速慢、响应时间长, 不能完全适应网上执法流程的需求。同时, 个别地区难以达到人手一台电脑。
2.2 缺少系统维护人员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的统一部署, 监督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库服务器和Web服务器都由各支队架设, 且日常运行维护都由各支队自行完成, 消防机构又属于现役部队, 人员征招程序复杂, 导致相关专业人员及其缺乏。
2.3 系统个别方面设置不合理, 与其它系统数据无法同步
一是系统内设定了领导、法核、经办人、窗口、内勤五个角色, 对于人员特别少的大队, 只能一人使用多个角色, 可能出现领导、法核为同一人或者经办人、法核为同一人;二是系统内的重点单位管理模块数据混乱 (由原重点单位系统导入导致) , 新老数据重复导致系统中经常出现单位重复;三是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数据无法与火灾统计系统对接, 导致两个系统数据不一致。
2.4 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无法满足新的《消防法》和配套规章要求
2009年5月1日起, 新修订的《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公安部107号令)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公安部106号令) ,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公安部108号令) 已经全面实施, 应当按照新设定的消防监督职责任务和业务程序设定流程。例如, 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 按照1998年《消防法》, 工作流程为由主办单位向消防机构申报, 消防机构受理后现场检查, 出具检查意见书后送达申报单位。在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中则归入日常工作中的监督检查, 直接使用监督检查流程录入数据。新的《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则明确了举办单位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申报, 由治安部门通知消防机构进行检查, 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3 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存在问题的办法
3.1 加强领导, 加大对消防监督信息系统硬件的投入
当前公安部消防局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 下发了《武警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并争取了配套资金, 各地也都要争取信息化建设的配套资金, 专款专用必将改善目前设备落后的局面。
3.2 加强对信息化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一是加强对地方大学生应征入伍的选拔, 把那些专业技术强, 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信息化人才吸收进部队任职或者服役 (士官) ;二是可以考虑聘请地方专业软件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和工作协议后将服务外包。
3.3 利用系统改版的有利时机做出调整
目前, 公安部消防局正在组织专家修改系统, 可将一些不合理的设置重新调整。
增加API (应用程序接口) 功能, 发放帮助文档, 必将极大的促进消防部队内部的专业人士开发出更灵活、更实用、更具效率的系统应用程序。
加入档案扫描模块。当前监督人员所有监督执法、审核验收工作都要立卷、呈卷, 可增加扫描模块, 在系统扫描文书后自动生成案卷, 纸质文书只作为存档。
增加证据保存模块。随着数码设备的普及, 监督执法工作中的证据 (影音资料) 逐步增多, 可在流程中设置证据上传模块, 以保存原始证据。
可考虑将监督业务信息系统由公安网转入互联网。一是可与办事大厅系统互连互通;二是增加监督人员工作灵活性, 配备无线上网终端即可随时随地接入办公。
3.4 对一些系统改进的构想
一是2009年全国消防机构启用了办事大厅系统, 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公示由该系统完成。可将该系统作为监督业务信息系统的一个模块, 建设工程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自行录入, 数据同步到监督系统, 被抽查到或者必须抽查的, 由监督系统随机选取办事人员审验资料及实地检查, 录入审核意见, 由领导审批后经内勤出具法律文书, 并由送达。
二是新《消防法》实施后, 处罚数额跨度大, 可考虑设定处罚裁量标准模块, 由系统规范处罚数额。如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 (二) 、 (三) 、 (四) 、 (五) 项和第二款规定实施处罚的, 可设置如下裁量选项:
1) 挪用消防器材, 或遮挡消火栓, 或占用防火间距, 或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可当场改正并主动改正的, 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警告;
2) 挪用消防设施, 或遮挡消火栓, 或占用防火间距, 或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没有当场改正的, 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下罚款;
3) 损坏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或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或埋压、圈占消火栓, 或第二次发现违反1) 、2) 项违法行为的, 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4)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场所) 存在第六十条第一款第 (二) 、 (三) 、 (四) 、 (五) 项违法情形之一, 或者累计监督检查发现同类违法行为超过2次的, 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参考文献
[1]白玉生.消防监督执法手册.群众出版社.
采伐系统应用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第4篇
(二)一、防伪税控问题汇总
1.问题描述:按照业务要求,小规模纳税人按季进行申报,是否可以按季报税和清卡?
解决方法:小规模纳税人的报税和清卡同一般纳税人,必须每月进行报税和清卡。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有独立的参数控制是否需要进行“一窗式”比对(由省局设置),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都是按季申报,则建议设置为不需要进行“一窗式”比对,这样企业报税之后会直接清卡。
2.问题描述:企业数字证书由于口令多次输入错误,导致锁死,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携带证书锁死的专用设备,到企业发行岗,使用企业发行子系统中的“重签证书”功能,给企业进行证书重签,重签之后证书口令恢复默认值,默认口令为88888888。
3.问题描述:一体化发售时,提示203错。
问题原因: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没有企业认定授权信息。
解决方法:进入“系统管理纳税人档案管理企业发行信息管理”菜单,进行认定授权信息维护。
4.问题描述:认证发票时提示“当前认证发票(代码:,号码:)程序发生错误,错误信息为:7001:7001 is not a valid integer value),已取消当前发票的认证处理”。
问题原因:在认证子系统客户端中设置端口号格式错误。
解决方法:在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客户端中“设置金税卡解密方式”中设置正确的端口号。例如:7001。
5.问题描述:防伪税控支持发行18位税号的企业吗? 解决方法:防伪税控不支持发行18位税号的企业,只支持15、17、20位的发行。原来使用身份证号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在身份证号后面加两位顺序码,01~99即可。
6.问题描述:企业新办证书时提示;正在处理中,没有反应。
解决方法:(1)IE6:设置“IE安全选项”,添加防伪税控服务器地址为受信任站点,在IE6的“自定义级别”中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低”,点击“重置”按钮。
(2)IE8:设置“IE安全选项”,添加防伪税控服务器地址为受信任站点,在IE6的“自定义级别”中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低”,点击“重置”按钮。
7.问题描述:防伪税控系统中认证税控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报669错,无法认证。
解决方法:卸载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客户端,删除c:renzw文件夹。重新进入防伪税控系统的软件下载中下载“认证子系统客户端(文通识别版)”进行安装,再进行认证操作。
8.问题描述: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税控盘做初始发行时提示:“err-1:09b10f错误,增加发票类型007失败。”或提示“004失败”。
问题原因:通过在使用货运系统中的“税控器具应用检测”菜单进行检测,发现被发行的税控盘中已经存在专票或普票票种授权信息。
解决方法:到货运系统中做“异常注销”操作,然后在防伪税控中做初始发行操作。
9.问题描述:使用税控盘的企业如何做注销报税?
解决方法:使用零税软盘方式做注销报税。文件内容格式为货运格式(可以让用户具体咨询货运技术支持): 320500 201501 0 000 #苏州飞亦达物流有限公司 *** V61 文件名仍为X1165535.01。
10.问题描述:企业更换为升级版金税盘后,需要对老设备开具的发票进行补录,补录发票正常且保存了七要素内容。存根联补录报税后发现没有转入征期表中。
解决方法:第一种方法:企业注销证书后,删除fx_ca_info表中的证书记录,再进行存根联补录报税,报税成功后进行新办证书。
第二种方法:在认证子系统使用“存根联补录数据维护”菜单删除之前补录的数据,进行全票面补录,再做存根联补录报税操作。
11.问题描述:企业需要变更税号,应如何操作。
解决方法:需要按照企业正常注销流程进行注销操作,然后登记新的税号。防伪税控系统中的注销流程是:退回空白发票做注销报税企业注销发行;登记新的纳税人企业进行票种授权做初始发行操作。
12.问题描述:非数字证书企业存根联补录提示需要插入金税盘,如何处理? 问题原因:对于部分使用金税盘的企业,系统无法判定是否为数字证书企业时,存根联补录会弹出“请确认需要做存根联补录发票是否为税务数字证书企业开具的发票”提示(如下图所示),操作员选择了“确定”,所以后续提示需要插入金税盘。
解决方法:操作员遇到“请确认需要做存根联补录发票是否为税务数字证书企业开具的发票?”提示时,需要根据企业情况正确选择,对于“非数字证书企业”,请选择“取消”。
13.问题描述:企业离线信息变更后,如何写入企业专用设备中? 解决方法:离线授权信息有如下三种方式可写入到企业专用设备中:
(1)开票软件下载:在税务端设置成功后,企业在联网状态下进入开票系统时,开票系统会自动下载并更新本地该授权信息。(2)税务端变更写盘:在企发子系统中通过 “更换金税卡/金税盘/税控盘”或“重新发行”功能,将该授权信息写入企业金税盘或税控盘。
(3)报税后清卡时,系统将上传截止日期、离线开具累计限额、离线开票时长、专普票开票限额信息写入税控设备。
14.问题描述:企业报税清卡时是否反写单张最大开票限额?
解决方法:目前所有企业(包括老企业、升级版企业)进行征期报税后(包括远程、大厅方式),做清卡时均反写专票和普票的最大开票限额;非征期抄报税不反写最大开票限额。
15.问题描述:使用金税盘、报税盘的混营户企业。需要更换报税盘时,先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注销了报税盘,再做“发行报税盘”时提示:请携带报税盘号为:xxx(旧盘号)的报税盘进行发行(如下图所示)。
问题原因:操作员只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注销了报税盘,而未在货运系统中注销报税盘,对新报税盘进行发行时报此错误。
解决方法:如果已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做了注销报税盘,则继续在货运系统中注销报税盘,再到防伪税控系统中进行报税盘的发行。
正确操作方法:对于需要更换报税盘的情况,在防伪税控系统中直接使用“更换报税盘”菜单,进行设备更换;在货运系统中注销报税盘重新发行。
16.问题描述:注销证书时,提示“非本地区设备,不能进行注销操作!”。问题原因:对于报税税务机关代码与发行税务机关代码前7位不一致的企业,由于程序问题,注销证书时会出现此问题。
解决方法:使用报税税务机关下具有发行权限的操作员,对此企业进行注销证书操作。说明:此问题已经在FWSK_V7.00.02_ZS补丁包中修复,目前出现此问题的企业均是该补丁升级前制证的企业。
17.问题描述:变更企业授权信息时页面空白了,如何处理?
问题原因: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企业有两条有效的档案,所属的税务机关不一致。解决方法:注销错误的档案信息,再做变更授权操作。
说明:在后续版本中将修改档案同步接口,防止同步两条有效档案信息的情况。
18.问题描述: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对税控盘进行解锁操作时,提示“ERR-1:-3 发票类型004存在未开具的发票领购信息”。
问题原因:税控盘在解锁时,判断是否有未报税和未开具发票信息,如果存在,则不允许解锁。
解决方法:需要插入设备,先在防伪税控系统的发票发售子系统中,进行“发票退回”操作,再进行解锁;如果设备问题,无法退票,则到进入货运系统中做“异常注销”操作,再进行重新发行。
19.问题描述: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对税控盘进行解锁操作时,提示“ERR-1:-3 发票类型004存在未抄报发票明细”。
问题原因:税控盘在解锁时,判断是否有未报税信息,如果存在,则不允许解锁。解决方法:需要先进行报税操作,再进行解锁操作。如果设备问题,无法报税,则到进入货运系统中做“异常注销”操作,再进行重新发行。
20.问题描述: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制证时提示“制证失败”。问题原因:导致此问题的原因有很多种,目前发现有如下四种可能:(1)用户ID在RA系统中已经存在。(2)设备的准入地区错误。
(3)税务机关代码在RA系统中不存在。
(4)由于客户端时钟错误,导致传入RA中的证书截止期超过了根证书的时间。解决方法:联系一局技术支持(电话:4008112366,依次选择125),查询属于哪种情况引起的,再针对性解决。
21.问题描述: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制证时提示“制证失败:CA后台服务异常”。解决方法:联系一局技术支持,查看RA后台。
二、货运税控问题汇总
1.问题描述:电子底账系统未接收到货运系统推送的货运和机动车发票数据?
原因分析:货运系统数据推送job丢失或未执行。
解决方案:如果检测电子底账系统未接收到货运和机动车发票数据,需要检查本地数据库的DZDZ_KZXX_SJC表有没有数据,然后查询同电子底账dblink中同样的表明中数据是否异常查看dzzt中是否均为1,1为对账状态正常,其他为异常;
升级版税控系统推送的数据内容不包括非升级版的发票数据,区分升级版的发票和非升级版的发票主要通过查看js数据中是否有数字证书的签名值。通过查看货运数据库中是否存在数据推送job即执行pkg_ts存储过程的job,查看job运行状况。
2.问题描述:在货运系统中认证金税盘开具的货运发票时,提示“金税盘发票密文解密失败,请重新认证或与相关人员联系”错误。
解决方法:在货运系统认证客户端计算机中,进入注册表,依次找到“HKEY_LOCAL_MACHNE/SOFTWARE/Aisino/Locales”,将“genXML”的值修改为“true”。修改之后,进行相关操作时,会在C盘根目录生成“in”和“out”两个目录,分别记录了传入和返回值。认证出现问题后,将这两个目录传给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支持进行分析。
3.问题描述:金税盘在货运系统发行提示“地区码错误”?
原因分析:根据提示属于发行的金税盘与金税盘发行体系的校验关系不匹配导致此问题。
解决方案:解决此问题可按照一下几方面进行解决 1)可先在货运发行客户端重新安装金税盘读写盘控件; 2)检查一下要发行的金税盘在证书系统是否已经添加过准入;
3)检查货运系统的税务机关代码是否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是否存在,若不存在建议添加;
4)此次发行的金税盘可能是老版金税盘,建议更换新盘。
三、电子底账问题汇总
1、问题描述:用户告知,电子底帐系统接收税控系统推送的档案报错。
问题分析:是由于税控系统在同一推送的档案文件里有重复的档案数据。
处理方法:根据报错信息里面的tslsh找出推送重复的档案数据,跟税控系统确认哪条档案数据是有效的。删除无效的档案之后重新接收。
2、问题描述:用户是区县级的管理员并提供了前台的用户名和密码,想建立下级用户,该如何建立?
问题原因:用户不熟练前台操作。
处理方法:使用admin用户进入页面,并在人员管理--人员信息管理,在税务机关一栏,选择该区县,在右侧点击‘添加’,输入信息(人员ID、姓名、密码、重输密码)后点击‘保存’之后对其分配不同的权限即可。
3、问题描述:用户告知,在电子抵账系统中。查询认证抵扣联系统查询时,按照查询一个月的字段来查询信息时出现票量太大无法查询的结果,咨询原因。问题原因:为提供查询效率,前台查询限制了结果显示。
处理方法:告知用户,由于为了提高电子抵账效率。所以在查询的结果票量上进行调整,请用户多填写查询条件来降低结果信息。
4、问题描述:用户反映登陆不上电子底账的前台。
问题原因:用户登录的底帐地址错误导致。
处理方法:将正确的电子底账的登录地址告知用户,如果还是进不去1.让本省的数据库管理员改参数重启库2.重新选择部署,选择一下所有节点重新发包。
5、问题描述:用户告知,在电子抵账前台查询推送成功的日志与综合查询下的数据明细不一致。咨询原因。
问题原因:推送的数据中有先正常后作废的发票导致。
解决方法:告知用户,由于有三份发票在推送进来时为正常存根联。但是在后来作废后又重新推送一次。所以导致明细与推送数据不一致。为正常现象。
6、问题描述:用户提供了一张专票的发票代码和号码,询问此张发票在电子底账系统里找不到该张发票的电子底账信息,询问原因。
问题原因:税控系统没有推送。
解决方法:回复用户:引起此现象可能是1.电子底账系统接收失败2.税控的没有成功推送。经查询,该张发票在dzdz_sjcj的相关接口表没有查询到,是税控的推送问题
7、问题描述:用户询问,他本人是原来稽核系统的系统管理员,但是用此用户名登录电子底账系统时无法显示管理员的权限。
问题原因:该用户没有管理员权限。
解决方法:告知用户,从稽核系统导入到电子底账系统的用户信息时,都没有分配分配系统管理员权限。用admin用户手动分配即可。
8、问题描述:用户询问,在电子底账系统中,省局管理员给地市级的管理员分配权限之后,地市级的管理员不能给区县级的以及同级的人员分配权限,询问原因。
问题原因:用户操作错误导致。
解决方法:告知用户,在省局的管理员分配权限的时候,在人员管理,应选择‘超级管理员’,每个超级管理员只能管辖本机关以及下属机关,不会造成权限混淆。
四、税务数字证书系统问题汇总
1、问题描述:新办证书报请求数据时发生错误(代码12029),请求数据时发生错误!具体错误信息是:HTTP响应已经完全接收。服务器返回状态代码[12029]。
原因分析:
1、税控系统IP配置文件未设置正确的RA地址。
2、网络不通。
3、待制证的税务机构代码不存在
解决方法:
1、修改税控系统配置文件。2检查网络连通性。
3、维护税务机构代码。
2、问题描述:证书发行时报验证签名失败,或证书制证时发行报301错误。
原因分析:操作员KEY未授权 解决方法:重新授权。
3、问题描述:发票上传报CA未被信任 原因分析:部署时使用税库银签名认证服务器 解决方法:重新配置负载均衡设备。
4、问题描述:制证很慢甚至页面卡死,显示“操作正在进行中,请稍候„”
原因分析:浏览器设置问题
解决方法:IE设置/安全/可信站点/自定义/仅允许经过批准的域在未经提示的情况下使用ActiveX,选项设置为禁用。
5、问题描述:税控设备在发行制证时报“其他错”(RA后台能看到错误号611)或税控设备在发行制证时报“其他错”(RA后台能看到错误号612)
原因分析:税控设备已准入,但不在指定的准入省市
解决方法:属于服务单位初始化盘的时候号段上报错误。已到纳税人手里的盘,当地税务局报送号段后重新做准入。
6、问题描述:制证时“设置SO口令失败,验证签名失败”,后台报50014错。
采伐系统应用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第5篇
纵观会计软件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有的与运行环境有关,有的与软件的安装配置有关,更多的是因操作不当而出现的。产生问题的原因有的只有一种可能,有的有多种可能。明确了错误原因,问题便迎刃而解。下面以用友ERP-U8.50总账系统为例,举证探讨解决相应问题的技巧。
问题1:执行“数据权限分配”功能,打开“权限浏览”窗口时,在“用户及角色”下没有列示应出现的操作员,以至于无法进行相应授权操作。情况分析:用友ERP-U8系统不仅提供了功能级的基本权限控制功能,还提供了数据级和金额级(记录级和字段级)数据权限的精确控制功能。数据级和金额级权限设置在功能权限分配之后才能进行。要设置数据权限,应执行总账系统“系统菜单”中的“选项”功能(总账业务控制参数设置),在“账簿”选项卡中选择“明细账查询权限控制到科目”、“凭证审核控制到操作员”。解决办法:账套主管或者系统管理员登录到“系统管理”,执行“权限”主菜单下的“权限”子菜单命令,给有关操作员赋予相应权限(属于功能级权限);进入总账系统,在业务控制参数设置中,选择“明细账查询权限控制到科目”、“凭证审核控制到操作员”,然后进行数据权限设置的有关操作。
问题2:填制凭证时,屏幕上出现“日期不能超前建账日期”或“日期不能滞后系统日期”的提示。情况分析:“日期不能超前建账日期”警告的意思是,填制凭证时的业务日期跳到系统建账以前了。没有建账就处理业务,显然不符合逻辑。“日期不能滞后系统日期”警告的意思是,填制凭证时的业务日期超过了计算机系统日期(计算机主板上的CMOS时钟记录),到将来去处理业务,也不符合逻辑,会计核算遵循历史成本原则,只能对已经发生的业务进行处理,不能对未来的业务进行核算。解决办法:区别不同的情况,要么重新建账,正确设定总账启用日期;要么在填制凭证时,正确录入业务日期;要么退出总账系统,更改计算机系统日期后重新登录总账系统,再填制凭证。
问题3:使用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科目或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科目填制凭证时,屏幕上出现“不能使用[应收系统]的受控科目”或“不能使用[应付系统]的受控科目”的提示。情况分析:设置会计科目时,已定义为客户、供应商核算的会计科目被设置成应收系统、应付系统的受控科目。解决办法:如果该会计科目不需要由应收系统、应付系统受控,应在进行相应会计科目设置时,不指定受控系统,而设置为空,即由总账系统直接控制,那么在总账系统中填制凭证时就不会出现这种提示了。
问题4:不能审核凭证。情况分析:①当前操作员没有此项操作的权限。②所给筛选条件不符合实际,不存在所给定条件的凭证,找不到要审核的凭证。③在总账业务控制参数设置中设置了权限控制,如“凭证审核控制到操作员”,而后面又没有进行相关权限的分配,即当前操作员没有审核某制单人所填制凭证的权限,即使当前操作员有审核凭证的权限,也会造成无法进行审核签字工作。解决办法:对于原因①,由账套主管或系统管理员登录到系统管理系统,对该操作员赋予相应的凭证审核权限;或者由具有凭证审核权限的操作员重新注册进入总账系统,再进行相关操作。对于原因②,给出正确的筛选条件,特别要注意审核凭证的业务日期范围应与该凭证填制的日期范围一致。对于原因③,执行总账系统“系统菜单”下“设置”菜单中的“数据权限分配”功能,进入“权限浏览”窗口,选定某操作员(审核人),并将业务对象指定为用户,执行“授权”命令,在“记录权限设置”对话框中进行相关权限的分配。
问题5:无法查询凭证、账簿。情况分析:①当前操作员没有相应权限。例如,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查询,只能由具有出纳权限的操作员进行操作。总账系统“系统菜单”下的“选项”设置中,执行了“明细账查询权限控制到科目”的权限控制操作,而后面又没有进行数据权限分配,则没有科目使用权限的操作员无法查询相应的账簿。②当前操作员有查询凭证的权限,但不能查询他人填制的凭证。③给出的查询条件不正确,无法满足查询条件。比如,要查询2月份的凭证,给出的却是不存在的3月份;又比如,给出“未记账凭证”的查询条件,而所有凭证均已记账。解决办法:对于原因①,对该操作员赋予相应权限,或者更换其他具有查询凭证权限的操作员,重新登录系统进入查询凭证功能。对于原因②,账套主管进入总账业务控制参数设置功能,选择“可查询他人凭证”选项,若确实要限制当前操作员的此项查询工作,则取消查询。对于原因③,给出正确的查询条件。
问题6:当前操作员无法修改或删除已填制的凭证。情况分析:①进行过出纳签字、审核签字和记账的凭证,均不能被修改和删除。②要修改和删除的凭证是他人填制的,而在总账业务控制参数设置中,又规定了不允许修改、作废他人填制的凭证。解决办法:对于原因①,依次取消记账、出纳签字、审核签字等关联性的操作。对于原因②,改由原填制凭证的当事人登录系统,再执行修改和删除操作;或者由该账套的主管先在总账业务控制参数的设置中,选择“允许修改、作废他人填制的凭证”选项,再由当前操作员修改和删除凭证。问题7:有审核凭证权限,但无法取消审核。情况分析:凭证已记账。解决办法:进行反记账操作以取消记账。依次单击“期末”、“对账”,在“对账”对话框中,选择所要恢复记账前状态的月份所在行,按Ctrl+H键,激活隐藏的“恢复记账前状态”功能,返回到“凭证”菜单,执行“恢复记账前状态”,按提示完成操作。此时,即可进行取消审核的操作。
问题8:出纳员无法查询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情况分析:①“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没有被设置成日记账。②在会计科目设置中,没有将“现金”科目指定为现金总账科目,没有将“银行存款”科目指定为银行总账科目。解决办法:对于原因①,应该取消与“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有关的所有操作,让这两个科目没有余额,然后进入会计科目修改界面,将其都设置成日记账,并在会计科目设置中进行指定科目操作,将现金科目指定为现金总账科目,银行存款科目指定为银行总账科目。对于原因②,在会计科目设置中补做指定科目的操作。完成这些工作后,即可查询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问题9:不能进入支票登记簿功能状态。情况分析:在进行会计科目设置时,没有将银行存款科目指定为银行账;在结算方式设置中,没有对“是否票据管理”选项进行勾选。解决办法:先确定银行存款科目指定为银行账,然后在结算方式设置的操作中,对需要进行票据管理的结算方式,在“是否票据管理”选项前勾选。此时就可以执行支票登记簿的操作了。问题10:凭证已审核(包括出纳签字),操作员也有记账权限,的确有未记账凭证需要记账,而且记账会计期与凭证填制日期也符合,但记账时却提示“无可记账凭证”。情况分析:这是用友ERP-U88.50总账系统中一个不友好的提示信息,出现这种情况只能是上月未结账的原因造成。解决办法:由具有结账权限的操作员登录总账系统,进入结账功能,先对上月进行结账处理,然后执行本月记账工作。
问题11:出纳不能签字。情况分析:①因找不到要签字的凭证而无法签字。②没有出纳签字权限,造成不能签字。③没有指定科目,造成不能执行出纳签字操作,指定科目的意义在于为出纳员指定专管科目。④总账业务控制参数设置中,没有规定“出纳凭证必须由出纳签字”,不需要进行出纳签字。解决办法:对于原因①,只有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才需要进行出纳签字;确认要签字凭证的筛选条件是否符合实际,关键是要核实给出查找条件的会计期与要签字凭证的填制日期是否一致。对于原因②,确认操作员是否有出纳签字的权限。对于原因③,在会计科目设置中,指定现金科目为现金总账科目,指定银行存款科目为银行总账科目。对于原因④,在总账业务控制参数设置中,进行“出纳凭证必须由出纳签字”的设置。
问题12:月末无法生成销售成本结转凭证。情况分析:“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以及“主营业务成本”的账簿格式未设置为数量金额式。解决办法:遇到这种情况,只能依靠手工计算销售成本,通过键盘录入记账凭证加以解决,因为从初始设置到日常账务处理,整
个数量数据都缺失,已无法再对以前业务数据进行修改。
问题13:生成转账凭证有误。情况分析:一方面,可能是自动转账凭证的设置有误,主要是科目设置或计算公式设置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可能因为存在相关联的未记账凭证,导致账中取数不完整。解决办法:查看自动转账定义,确认或修改自动转账设置,确保正确无误;将相关联的未记账凭证全部记账,然后再执行转账生成的操作。
问题14:生成汇兑损益结转凭证的金额有误。情况分析:没有在总账的初始设置中定义调整汇率。解决办法:由账套主管执行“外币及汇率”功能,输入相应的调整汇率,然后再生成汇兑损益结转凭证。
问题15:生成的期间损益结转凭证是错误的。情况分析:没有充分考虑到账务取数时的前后联系,账中取数不完整。解决办法:先废除错误的凭证,再正确进行后面的操作,对于前后有联系的转账业务,每生成完一张凭证,都要及时进行审核并记账,然后才能进行后面的转账凭证生成工作。
网上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第6篇
1.下载CA证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才能保证CA证书顺利安装成功? 答:首先请您确认网络是畅通的。
其次,请您注意页面上显示的CA证书下载提示,弹出提示后请选择“允许”即可。若没有任何提示弹出,则需要暂时关闭防火墙,您还可以通过安装并使用360安全卫士查杀木马和流氓软件。
同时,下载证书时您应关闭迅雷、网络蚂蚁等网络下载软件,并请使用IE自带的下载工具,否则无法完成下载。
2.在一台机器上申报多家企业,当更换企业进行申报时,虽然安装了新的证书,可还是显示前一户的证书,什么原因?如何解决?
答:这种情况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本机安装了多个申报证书,在进行证书选择时,您选择错误;二是在完成第一户申报时,没有关闭所有的浏览器,使得浏览器的缓存还存有第一户的证书信息。
建议您在为几户企业进行代理申报时,完成第一户企业的申报后,需要进行如下操作才能避免这个问题:请关闭所有的浏览器,使用下一户企业的识别号和密码登录“网上南京国税”,重新安装CA证书或者选择正确的CA证书。
3.电脑已经按照操作指南设置好,相关控件都下载安装,为什么还打不开,并且显示“组件运用错误,请联系技服人员”。如何解决?
答:出现该问题的原因是因为浏览器插件没有正确安装,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解决:(1)确认使用的是微软的IE浏览器;(2)从“网上南京国税”的纳税人下载专区中下载《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手册》,按照手册要求正确添加“网上南京国税”为信任站点(http://
和https://,两个都必须添加)和相关设置;(3)部分计算机由于IE浏览器中嵌入了其他工具,可能还需要启用“跨域浏览子框架”和“通过域访问数据资源”,以进一步提高浏览器的兼容性;(4)清理计算机环境,可安装并使用360安全卫士,来卸载拦截工具和浏览器插件;(5)对于使用某些盗版操作系统的用户,因其系统本身的稳定性存在问题,导致无法使用网上申报系统,建议更换操作系统。为了方便您的网上申报操作,我们提供了小助手软件帮助您自动进行浏览器设置。您可以点击此处下载该软件,省去上述的手工设置过程。
4.已安装2009版CELL控件安装程序,仍提示下载CELL插件,打不开报表文件。
答:出现该问题,是因为您没有正确安装好报表插件,请您按照问题3的方法进行处理,并重新安装报表插件。
5.控件下载安装好后,打开报表一片空白,再次进入仍提示下载控件。怎么解决?
答:如果您进入网上申报系统,仍提示您进行插件安装,或者打不开报表,那是由于您没有正确安装好报表插件,请您按照问题3的方法进行处理,并重新安装报表插件。
6.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导入的免抵退数据有误,导致申报未成功,如何解决? 答:由于免抵退错误数据已经上传,且网上申报系统无权删除该数据,您需要及时联系主管局税收管理员,由其将您的相关信息处理后,您再重新申报。
7.外贸出口企业如何导入认证专票明细数据?
答:只有在网上申报系统中进行过外贸出口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才可以打开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外贸企业认证专票明细表”。导入认证专票明细数据的步骤如下:点击“认证专票导入”按钮;选择本企业默认的认证专票状态;点击“确定”后,开始导入。
8.在网上申报系统中进行认证专票明细数据导入与状态选择后,发现分类汇总数据不对,无法申报,如何解决?
答:分类汇总数据不对,是因为您导入认证专票明细数据后,由于数据量较大,未能正确选择专票状态,才造成数据误差。建议您使用专票数据导出功能,将专票数据保存为excel文件后,进行问题排查。在excel文件中排查出错误后,您应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对专票状态选择错误的数据进行修改、重新汇总后,再继续申报。
9.点击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按钮提交后,系统显示“正在生成文件”,时间长了会出现超时的提示,如何解决?
答:造成网上申报等待时间过长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您的计算机没有按照要求正确设置浏览器,或者存在流氓软件,建议按照问题3的解决方法进行处理;二是网络传输故障,导致您的计算机无法接受网上申报反馈信息,这种情况可以多试几次。
10.在进行增值税网上申报时,提示“CTAIS应用异常,该纳税人不具备擎天出口退税资格,请去除擎天数据后重新申报”,什么原因?如何解决?
答:这是由于您的免抵退资格在网上申报系统和征管系统中不一致所导致的。出现此问题时,请您及时联系主管局税收管理员,确认您的资格后再进行申报。
11.点击“网上申报”后,系统返回“CTAIS2.0应用异常”,无法申报成功,如何解决?
答:出现该问题时,您应及时联系您的主管局税收管理员处理。12.申报表打印如何进行页面调整?增值税主表是否可用A3纸打印? 答:点击“打印”后,您可以在“页面设置”栏中进行页面调整。网上申报系统默认的是A4纸打印,如果您需要进行更多的打印设置,则可以采用先保存,再打印的方法进行操作。即点击右键,将报表保存为excel文件,然后打开excel文件进行打印。
13.现在的新购置电脑大多安装的是WIN7操作系统,无法进行网上申报。怎么办?
答:经过测试,部分WIN7操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会出现报表无法打开的现象,该问题是由于旧版报表插件与操作系统不兼容所造成。目前,我们已完成新版本报表插件的开发测试工作,以适应WIN7操作系统环境。您可以在网上申报界面的“系统帮助”中下载报表插件(已更新)进行安装。
14.网上申报系统晚上是否可以申报?周末是否可以申报?
答:网上申报系统只要在申报期内,除了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外(可以在网上南京国税门户看到相关公告通知),可以7X24小时进行网上申报。
15.为什么无法查询到之前的申报表?
采伐系统应用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第7篇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与工作原理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触发器件 (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 、火灾报警装置 (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警报装置 (声光报警器) 、控制装置 (包括各种控制模块) 等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建筑规模的大小和重点防火部位的数量多少可分为:区域火灾报警系统、集中火灾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火灾报警系统。
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原理
火灾探测器通过对火灾发出的物理、化学现象———气、烟、热、光的探测, 将收到的探测信号转化为火警信号, 火灾报警控制器接到火警信号后, 经处理, 一方面发出预警、火警声光报警, 同时显示并记录火灾发生的时间和地址, 告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另一方面将火警信号传送至各楼层或防火分区所设置的火灾显示盘显示火警发生的地址, 通知楼层或防火分区值班人员立即察看火情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 就本人实际工作经验看, 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工程应用的现状是大多数处于带障运行状态,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1 消防控制柜主机带障运行。
部分消防控制柜主机的备用电源采用充电电池, 经常时间充电, 经常损坏, 造成消防控制柜主机无备用电源, 主机的的故障率高、误报率高, 操作人员只能采取隔离、屏蔽等方式, 维持系统运行。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使用多年, 配件或部件损坏后, 已无法购买到匹配的配件或部件, 全部更换, 费用太高, 单位只能维持其带障运行。
2.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系统功能丧失。
之所以称为自动消防系统, 就是通过联动系统进行相应的动作, 联动的设备很多, 概括说来有水、电、风、气、机五个部分。当火灾发生时, 相应的联动系统应迅速启动起来, 不联动, 也就失去了自动报警的意义。而在实际工作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不能联动, 许多联动的操作电源根本没有投入使用, 由于害怕误报, 联动设备启动, 引起顾客或员工的恐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柜基本处于手动状态, 不能保证自动联动。
2.1.3 单位自身管理不到位。
目前, 部分单位为了减少值班人员, 通常将设备集中管理, 将消防控制柜和监控等安防设备设置在—个控制室内, 值班人员更换频繁未经过专业培训, 尤其是私营企业,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跳槽”现象更为普遍, 部分单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对于系统原理和设备现状不了解, 出现故障和报警时, 不会正确处置。另外, 由于维护工作不到位,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陈旧、老化, 有的甚至处于瘫痪状态。
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2.2.1 系统在设计时存在遗漏和缺陷。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设计不合理及系统布线不科学;火灾自动报警设计中, 经常出现对消防泵、气体灭火、防烟和排烟风机等重要消防设施只设总线模块联动控制, 未设计多线启动装置, 或不具有多线启动功能。重要消防设施大部分工程只设置了联动控制信号及运行返回信号, 无运行监视设置;设计联动逻辑的缺陷。消防水泵启动、防烟和排烟风机启动、切断非消防电源、电梯迫降、防火卷帘等的下降逻辑编制, 不符合规范要求。
2.2.2 火灾报警系统产品质量问题。
目前, 社会上广泛使用的探测器并不是各个都能达到消防产品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生产过程的不严格, 很可能造成探测器在使用场所背景环境条件等发生变化时, 使误报率增加。另外, 不同生产厂家生产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联动控制器的规格及性能互不相同, 很少能通用, 几个厂家的产品配套应用时, 会出现很多问题, 尤其是投入使用较长的勉强解决, 在运行中也会出现故障。
2.2.3 工程施工质量问题。
施工单位之间配合不好, 工序安排不合理, 一些地方没有预留预埋, 例如, 有的消防模块因无位置固定, 只能靠导线悬接挂在吊顶里。这些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粗劣给以后的运行维修带来很大的困难和隐患。
2.2.4 建筑用途的改变。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局部或全部被出租以后, 租户进行二次装修, 格局和功能经常发生变化, 一些设施设备被自行拆除或遮挡, 多数未报消防机构进行审核。
3 解决的办法和建议
3.1 建设单位规范自身的投资行为。
建设单位在发包消防工程时应考虑智能消防系统的整体性, 不应分割发包给几个设计和施工单位, 更不应因自身利益驱使, 明示或暗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违反消防法规和相应标准, 制定不合理的目标, 要遵循建设程序, 规范投资行为, 端正指导思想, 防微杜渐。
3.2 完善设计。
消防的设计包括多个专业。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布线、弱电等等。设计要全面, 详尽, 发生设计变更和补充时一定要和其他各专业、各方沟通, 做好相互之间的衔接。建筑电气消防的设计是工程质量和运行维护的基础, 要从源头上防止不合理、缺陷设计的产生。
3.3 做好设备选型。
要了解产品生产使用的历史情况, 要采用经大量工程使用过, 性能较好, 不断改进的产品。整个系统构成要经济合理。单个器件要性能高, 整体功能要匹配协调。主机的可靠性要高, 运行稳定, 信号传输准确可靠。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长。要具备自检、巡检功能。灵活性、兼容性、适应性好, 调试、维护、管理方便。
3.4 加强施工管理。
施工质量决定了系统今后的故障率和可靠性。由资质强的单位进行施工, 加强组织管理, 施工前要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将施工图纸与现场情况进行比对, 做出详细可行的施工方案。每做完—个分部、分项, 都要及时检查管线、设备的施工质量, 并把这些施工数据及变更, 及时记录在施工图上, 尤其要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记录。竣工资料要齐全, 图纸要标注清楚这样, 才能指导运行维修, 切不可以示意图代替。
3.5 运行管理到位。
智能消防系统投入运行以后, 如何规范地管理和使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人员方面, 要通过消防部门的培训, 持证上岗;要了解系统的构成, 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要熟练掌握紧急情况处置流程, 以及灾害处置措施。对于报警系统要定期测试, 按期清洗除尘, 进行电气参数校验调整, 并且要留有记录。对于联动系统要做模拟实验。保证动作灵活有效。对于各种执行机构, 都要进行灵活性、可靠性、实时性测试。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物越来越多, 对发现初起火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不足及应对措施进行了探讨。
采伐系统应用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第8篇
解决(1)
摘要: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我国《森林法》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森林采伐管理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通过对森林采伐数量的控制来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我国实施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实践显示,虽然该项制度本身的价值是不容怀疑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该项制度与林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明显,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则成为了新时期林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在尽可能地总结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也提出了完善该项制度的意见。关键词:采伐限额森林改革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的功能包括产品功能、服务功能和文化价值。森林功能的多样性决定了森林对于一国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的重要价值,因此,可持续林业成为世界各国可持续发展中的共同命题。在我国,由于十分复杂的原因,林业的建设与发展受到了多方面的制约,出现了森林发展的非可持续性,这种非可持续性发展的总体表现可以概括为森林长期过伐、林地大量流失、树种简单化、林分幼龄化、林地衰退生产力下降等。在这些森林非可持续性发展的表现中,森林的长期过伐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在建国初期,为满足国家恢复经济的需要,我国的森林便被大面积采伐,此后则将森林采伐作为森林经营实体维持生存及支持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对森林的过度的、掠夺性的采伐直接导致了我国森林蓄积量的严重下降和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为此,我国制定的《森林法》规定了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试图通过控制森林采伐总量来遏制森林滥伐现象,但是,自1987年开始实施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并未完全达到设计该项法律制度的初衷,超限额采伐现象依然十分严重,根据第五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1994—1998)的结果,全国年均林木采伐量超采伐限额万立方米,超采额比例为%,有的国有林场更因长期超限额采伐导致可开采的森林资源耗尽而被迫停产。
森林采伐限额是上级主管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和方法制定的,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特定行政区域或经营单位每年以各种方式采伐消耗的森林资源蓄积最大限额,是国家对森林和林木采伐限定的最大控制指标。依照森林法,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产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对包括超限额采伐在内的滥伐林木的行为,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如果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如果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滥伐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该说,设计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目的及该项制度本身的制度价值是十分直接而明了的,那就是通过控制森林的年采伐量来达到逐年增加森林资源存量从而最终实现森林的永续利用,可持续经营并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但是,长期存在的大面积超限额采伐的现实使得该项实施多年的法律制度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使其有形同虚设之嫌。对于出现这一结果的原因,很多人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并对改良我国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本文认为,一项法律制度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而对于一项法律制度的完善,必须充分考虑个市场主体的利益诉求。本文试图在看到我国森林采伐限额制度面临的诸多问题的基础上,为该项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一、森林采伐限额制度面临的问题
实际上,对于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所面临的问题,几乎所有与林业有关的部门和人员都或多或少地有所认识,XX年林业发展报告指出,森林采伐限额政策在推进林业市场化进程、明细和落实林业产权,推进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及平原林业的采伐管理亟待完善。XX年林业发展报告则表明,虽然在XX年间,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人工用材林采伐管理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单位“十五”期间年采伐限额调减的批复》,使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有所好转,超限额采伐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超限额采伐现象并未从根本上杜绝。连续两年的林业发展报告关于森林采伐限额的分析表明,虽然国家对采伐限额的管理有所调整,对制度的执行也越发严格,但超限额采伐依然存在,这说明采伐限额制度的执行甚至采伐限额制度本身都面临着许多需要考虑的问题。综合起来,该项制度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采伐限额编制依据的准确性受到质疑。毫无疑问,科学而准确地编制采伐限额是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达到逐步增加森林面积及森林蓄积量的目的的首要保证,可以想象,如果采伐限额的编制本身就是不准确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功能就无法实现。依据规定,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程序是,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有的林业局、林场、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及农村居民自留山的林木以县为单位,根据合理经营和永续利用的原则,提出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对上报的森林年采伐限额指标进行汇总、平衡,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每5年调整一次。可以看出,森林采伐限额编制的基本依据基层单位在森林经营方案中提出的合理年伐量(年采伐限额指标),因此,森林采伐量的准确性又是森林采伐限额准确性的前提。从森林经理的角度讲,为保证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分析论证合理年伐量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要求,其中对于商品林年伐量的确定要用生长量控制采伐量,除了遭受严重灾害需要及时清理迹地或进行抢救性采伐外,年伐蓄积一般不能超过年净生长量;对于生态公益林,要在法规、条例和规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不同林种的特点和林分的实际情况,只能进行更新或改造性采伐。由于森林资源本身的动态性和复杂性,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内在结构都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这种特点决定了行政辖区或经营单位制定森林年采伐量的复杂性。理论上说,各经营单位是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结果提出森林年采伐量及采伐限额的,但是,具体的经营单位特别是国有林场,由于其首要的经营目标是发展地方经济及维持本单位的生存与发展,他们更少甚至根本不愿意考虑其经营行为的生态效益,加上现有的体制缺乏促使他们在自己的经营行为中注重生态效益的内在及外在激励,他们显然更倾向于通过多报采伐限额来获得经济效益,因此,他们制定并上报的采伐限额的科学性、准确性被受到合理的怀疑。
采伐系统应用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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