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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要求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09-201

标准要求范文(精选12篇)

标准要求 第1篇

一、演奏姿态是否正确、协调、自然、合理。“像不像三分样”, 这是首先要做到的。看演奏者的弓法、 指法的运用得是否科学合理。在演奏的过程中, 要看演奏者的左右手乃至全身的放松程度, 因为如果左右手乃至全身紧张, 拉出来的声音也是紧张、僵硬的, 也就不能保证声音的质量。

二、声音的质量要清新、优美、实在、匀称。好的演奏者每个乐句乃至每个音符都好像在唱歌, 都在显示音乐之美, 这是每位二胡习练者要特别注意的, 是一条重要标准。

三、速度在当前二胡艺术的发展上, 已经被提上日程, 成为衡量演奏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 速度有两层意思:一是速度转换变化的能力;二是干净利落的快速度, 每秒能否完成8-12个音符。力度及力度变化:爆发力、 弱保持音、强保持音, 重如千钧, 轻如浮云, 轻重缓急, 驾驭自如。

四、音符时值的准确度, 均衡度。一首乐曲 (或练习曲) 含有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符点音符、切分音等多种形式。能否正确表现每个音符的时值, 这是很重要的。在连续演奏十六分音符和三十二分音符当中, 能否非常均衡地把每个音符的时值表现得准确无误, 这是衡量演奏者音乐素养和演奏水平的重要标准。

五、换把是否自然、快捷、准确, 换把时音符的衔接处应该无痕迹。两手配合的严谨度, 严谨的两手配合, 会让乐曲清晰、明快、层次分明。

六、音准, 音准应该是对演奏者的基本要求。但是二胡是非固定音乐器, 要靠听觉、感觉、音程的距离感和经验来完成它。音准是个比较难的事情, 任何演奏者都不敢保证完美无缺, 但还要力争完美无缺。当然也有特例, 如日本的《樱花》和某些新疆风味的乐曲, 34的4比正常理论上的4还要略低一些, 不然的话, 就表现不出乐曲原有的风格和味道。音准是演奏者长期锻炼和揣摩的课题, 是衡量演奏者水平的重要标准。

七、节奏, 有人把节奏比做音乐的骨骼, 此话不假。 如果一个人有匀称粗壮的骨格, 就能显示出外在的雄风和内在的魄力。乐曲的节奏应有两种意义:1. 节拍一轻重快慢的节拍, 在乐曲的局部, 整齐划一. 速度均匀。 可称其为“外节奏”。2. 每个章节乃至每个乐句, 每个音所包含的韵律, 它的表现形式和萌动状态。这是内在的, 千变万化的。可称它为“内节律”, 或叫“内节奏”。

八、驾驭乐曲的能力和综合表现力, 对乐曲的主题要有正确的理解, 在技法上对乐曲的每个章节胸有成竹, 熟练地演奏、圆满地完成是二胡演奏者的终极目标。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二胡作为民族音乐文化的优秀代表, 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 日益显现耀眼的光芒, 成为中外皆知的民族传统乐器, 受到了音乐爱好者和青少年的青睐。但由于二胡音准难把握、演奏技巧高、难度较大等特点, 很多二胡学习者望而却步。 做为一名专业的二胡演奏员, 笔者结合多年的学习、演奏经历, 针对二胡演奏的入门与提高, 谈一些经验和技巧, 以期对初学者有所帮助。

音乐是流动的建筑, 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 旋律的美不能用静止的媒介刻画, 也不是可以用语言所描述的, 在所有的艺术种类中, 只有音乐最擅长抒发情感, 拨动心弦。那么二胡演奏艺术, 最终所要追求的是音乐作品的“韵”和旋律的“情”, 只有在旋律的陈述和音乐人物刻画上传神, 有韵律, 有韵味, 这才是对二胡科学化的训练, 对音乐作品理解升华的集中展现。

参考文献

[1]刘长福.谈二胡演奏中的形象思维[J].天津音乐学院学报:天籁, 2004 (4) .

机房建设标准要求 第2篇

一、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置选择

1.电力供给稳定可靠,交通通信便捷,自然环境清洁;

2.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3.远离水灾火灾隐患区域,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避开强电磁场干扰。4.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在确定主机房的位置时,应对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和结构荷载等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和经济比较;采用机房专用空调的主机房,必须具备安装室外机的建筑条件。

5.电子信息系统主机房建设面积(尚未确定设备规格的情况下)的计算公式:A=KN。

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 3.5-5.5(㎡/台);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6.电子信息系统辅助区面积宜为主机房1倍。

二、电子信息系统办公区面积计算

1.短期或临时用户工作室的面积可按3.5~4m2/人计算; 2.长期工作人员的办公面积可按5~7 m2/人计算。

三、环境要求

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

(1)有人值守的主机房和辅助区,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时,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的噪声值应小于65dB(A)。

(2)当无线电干扰频率为0.15~1000MHz时,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无线电干扰场强不应大于126dB。

(3)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

(4)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不应大于500mm/s2。

(5)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70%。

四、建筑要求 1.一般规定

(1)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灵活性,并应满足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工艺要求。

(2)变形缝不应穿过主机房。

(3)主机房和辅助区不应布置在用水区域的垂直下方,不应与振动和电磁干扰源为邻。围护结构的材料选型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潮、少产尘等要求。(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须设有技术夹层和技术夹道,建筑设计应满足各种设备和管线的安装和维护要求。当管线需穿越楼层时,必须设置技术竖井。2.防火与疏散

(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当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在主机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面积大于100m2的主机房,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机房内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应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4)主机房的顶棚、壁板(包括夹芯材料)和隔断应为不燃烧体。3.人流、物流和出入口

(1)主机房宜设置单独出入口,当与其他功能用房共用出入口时,应避免人流和物流的交叉;

(2)有人操作区域和无人操作区域宜分开布置。

(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通道的宽度及门的尺寸应满足设备和材料的运输要求,建筑入口至主机房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可设置门厅、休息室、值班室和更衣间。更衣间使用面积可按最大班人数的1~3m/m2人计算。

4.机房承重要求

机房承重:动力机房区要求为≥10kN/m2,其它机房区域要求为≥5kN/m2。

5、数据机房弱电进出线管预埋要求

高标准要求未尝不可 第3篇

在多数人眼中,教育的现状单一死板,认为现代教育想把全部学生都训练成第一名,而不容许有第二名、第三名等的存在。其实这种想法是片面的,他们只看到了现代教育机械化、功利性的一面,而不曾想现代教育所倡导的竞争第一正是一种高标准要求。这种高标准要求如一种动力、一种警示、一种敲打,驱使着我们将自我潜能挖掘出来,将个人能力最大化,由外力鞭策到内心真正有动力,由此,我们才能有所突破,有所作为。因此以较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使自己成为行业的领军人物,正是现代教育的优越性。

高标准要求不仅存在于教育界,放眼社会中,这种高标准更是有利于社会发展。随着时代的不断推进,各行各业都需要革故鼎新,这就要求人才的涌现。尽管现在的教育要求每个人都成第一名有些不现实,但这种高标准要求却是可取的。对于一些人而言,他们由于天生的惰性,很难有上进心,如果没有外力的鞭策,他们就可能会碌碌终身,其才华不得展示,价值不得充分体现,从而造成了社会人才的断层。而高标准要求正好弥补了这一缺憾,创造出各界的优秀人才,带领社会不断发展,不断进步。

高标准要求更是为我们的人生建立了一个制高点。台湾著名女作家刘继荣的女儿说:“我不想成为英雄,我只想成为坐在路边鼓掌的人。”可是,为别人喝彩固然重要,亲自参与人生努力奔跑才是一种圆满。倘若人人都在路边鼓掌,这条光荣的荆棘路上将只有掌声,那么这条光荣的荆棘路上将有谁在奔跑,将有谁来开辟一条新道,將有谁来为后来人树一个航标,开创一片全然不同的天地?是以用较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让自己成为道路的开辟者,成为被别人仰望的存在,才能让我们的人生更加美好。

当然,学者王汎森的想法并不是杞人忧天,若把“高标准要求”当成“高标准结果”,而误了终身是不可取的。对此,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人生标准,让高标准发挥出最好的作用,让人才涌流成为现实。

本文在保持论证不变、思路不变的前提下,对原文作了如下修改。

1.修改了文章题目及开头结尾中某些与作文材料联系不紧的语句,使之更符合作文材料的要求。

2.三个分论点的设置都围绕着中心论点进行设置,步步深入,每个分论点论述时,能够结合分论点选用事例,简明扼要,并能够对事例进行深入的议论分析,分析透彻深入。

标准要求 第4篇

万钢在讲话中指出, 科技与标准的结合越来越紧密, 科技进步与产业发展需要创新驱动, 产业创新发展需要标准支撑, 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也需要科技与标准更加紧密结合。目前, 科技研发周期在快速缩短, 科技创新和技术标准研发由过去的两个阶段正在融为一体, 技术标准研制已经嵌入科技活动过程, 为科技成果快速进入市场、形成产业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有产品就需要标准, 技术标准发挥着关键作用, 成为科技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科技创新越来越需要技术标准支撑, 制定和实施技术标准, 本质上就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标准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中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是产业调整升级和创新发展的有力推手。

万钢强调, 科技部历来十分重视并支持标准化工作, 支持并推动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今后要认真抓好《“十二五”技术标准科技发展专项规划》的落实, 进一步加强技术标准研制, 健全技术标准体系, 完善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融合机制, 推动创新成果转化。要切实发挥好技术标准在战略性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以科技进步和技术标准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不断推动我国技术标准的国际化。

万钢希望各级科技管理部门与标准化管理部门加强合作、协同创新, 为科技与标准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积极谋划, 勇于探索, 共同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支树平在讲话中说,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对标准化的需求更加迫切, 标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标准化工作要不断强化作用, 提升水平。

在强化作用方面, 支树平强调, 一要服务国家发展, 强化支撑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标准是抓手、是杠杆、是导向;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都离不开标准化, 要紧跟形势变化, 加紧标准制定, 把准调节方向。二要应对国际挑战, 强化战略作用。标准是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手段和制胜法宝, 强化标准的战略作用, 要“迎上去”, 紧密跟踪发达国家标准竞争策略和国际标准化发展方向, 主动应对国际挑战;要“站上去”, 站到国际标准的至高点上去, 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领域的话语权;要“走出去”, 促进对外贸易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三要促进质量提升, 强化基础作用。要紧紧抓住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 深入研究标准与“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关系, 做到质量评价有依据、风险分析有基础、检验检测有方法, 为完善中国特色质检工作体系夯实基础。

在提升水平方面, 支树平要求, 一要依靠科技, 提升标准水平, 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为技术标准。二要凝聚合力, 提升实施水平, 要从政府、企业、社会3个层面强化标准与市场准入、行政执法的衔接, 把标准实施纳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加大对违反标准行为的惩治力度。三要完善制度, 提升管理水平, 抓好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改革创新, 加快推进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标准化法》修改步伐。

陈钢在题为《创新驱动、服务发展, 推动标准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中, 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的标准化工作, 对做好新一年的标准化工作作出了部署, 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要求标准化部门紧紧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 深入落实标准化工作“系统管理、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基本要求, 坚持创新驱动、深化改革、求真务实, 不断提高标准化发展整体质量效益, 为建设质量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空中乘务标准要求 第5篇

1.空姐的仪表 :是指包括人的容貌、姿态、服饰和个人卫生等方面,它是空姐精神面貌的外观表现。

由于人的性格、气质不同,内在修养不同,行为习惯的不同,每个人以个人良好的文化素养、渊博的学识、精深的思维能力为核心,形成一种非凡的气质。良好的风度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培养和锻炼,尤其作为一名合格的空姐,更需要在长期的飞行中加强自己文化素质的提高、本身性格的培养和自身的修养,将外在的美和内在的美相结合形成空姐的气质。

男士的面容的最基本要求是应养成每天剃须的良好习惯。

2.女士面容的要求

(1).空姐在执行航班任务时化妆应以淡雅、清新、自然为宜。一些简单的化妆方法有:

先用清洁霜清洁皮肤;

用粉底霜打底,改善脸的肤色;

眼的化妆,先从眼睑开始,在眼皮折线以下,从内眼角到外眼角施上眼影粉,要使用柔和的色彩,如淡紫色或棕色,最后用海绵球将眼影粉的边缘涂开一些,以显得柔和。

用眼线笔在眉毛下勾出与眼影相协调的眼线,然后在上眉毛的根部用深棕色、灰色或黑色眼线笔淡淡地点出一条虚线,再用潮湿的小刷子将这些虚点刷成一条柔和的线。用棕色或黑色睫毛油施到睫毛端部,先从内向外刷,然后再从下向上刷。

抹胭脂的时候,在涂抹胭脂前,先对镜子笑一笑,将胭脂涂抹在双颊高起的部位,然后以手指轻轻向眼角拍上去,这样会产生类似天然红润的效果。

工作妆决不可浓妆艳抹,口红也不可涂得过于鲜红。在飞行中应注意随时补妆,这样可以给旅客一种饱满的精神状态。

(2)空姐在面部修饰时要注意卫生问题,认真保持面部的健康状况,防止由于个人不讲究卫生而使面部经常疙疙瘩瘩的或长满痤疮。

(3)注意面部局部的修饰,保持眉毛、眼角、耳部、鼻部的清洁,不要当众擤鼻滋、挖耳朵。

(4)注意口腔卫生,坚持刷牙、洗牙,在上飞机的前一天不吃带味的食物。

(5)注意手部的美化,手和手指甲应随时保持清洁,要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尤其在飞机上进卫生间后一定要洗后,手上要经常擦润肤霜,以保持手部的柔软,要养成经常剪指甲的好习惯,不要将指甲留得过长,给旅客一种不卫生的感觉。

3.服饰

服饰是人体的外在包装,它包括衣、裤、裙、帽、袜、手套及各种服饰。服饰是一种无声的语言,它体现了一个人的个性、身份、涵养及其心理状态,直接代表了一个人的品格。空姐必须对个人的服饰予以重视,它关系到个人的形象和航空公司的形象。所以空姐在飞机上必须遵守航空公司有关服饰的规定,做到飞行时按规定着装。空姐在着工作服时,应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每次上飞机前,应将工作服熨烫平整,工作装不允许出现布满皱纹、残破、污渍、脏物、异味、干净整洁的服装会给旅客带来清新舒服的感觉。

如何作一名合格的空姐- 空姐职业道德

飞机客舱服务是民航运输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反映了航空公司的服务质量。在激烈的航空市场竞争中,直接为旅客服务的空姐的形象和工作态度,对航空公司占领市场,赢得更多的回头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高雅、端庄、美丽、大方是人们对空姐的一致认同,但光有前面的标准是远远胜任不了空姐这个职业的,空姐最重要的是要具有相当的职业道德。作为一名合格的空姐,她需要的职业道德包含着哪些内容呢? .首先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对空姐工作的热爱不是一时的,当自己理想中的美好的空姐生活被现实辛苦的工作打破后,还能一如既往地主动、热情、周到、有礼貌、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做好工作。.有较强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意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服务质量的高低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生存,市场竞争的核心实际上是服务的竞争。民航企业最关心的是旅客和货主,要想在市场竞争中赢得旅客,就必须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

服务意识是经过训练后逐渐形成的。意识是一种思想,是一种自觉的行动,是不能用规则来保持的,它必须融化在每个空姐的人生观里,成为一种自觉的思想。.有吃苦耐劳的精神。空姐在人们的眼中是在空中飞来飞去的令人羡慕的职业,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承担了人们所想不到的辛苦,飞远程航线时差的不同,飞国内航线各种旅客的不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特殊情况随时都会发生,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就承受不了工作的压力,做不好服务工作。.热情开朗的性格。空姐的工作是一项与人直接打交道的工作,每天在飞机上要接触上千名旅客,所以她随时需要与旅客进行沟通,没有一个开朗的性格就无法胜任此项工作。.刻苦学习业务知识。作为一名空姐,她在飞机上不仅仅是端茶送水,而是需要掌握许多的知识,比如,我们的航班今天是飞往美国,我们的空姐首先要掌握北京和美国的国家概况、人文地理、政治、经济,航线飞越的国家、城市、河流、山脉以及名胜古迹等。还要掌握飞机的设备、紧急情况的处置、飞行中的服务工作程序以及服务技巧等等。可以说,空姐上要懂天文地理、下要掌握各种服务技巧和服务理念,不但要有漂亮的外在美,也要有丰富的内在美。.学会说话。语言本身代表每一个人的属性,一个人的成长环境会影响每个人的说话习惯,作为一名乘务员要学会说话的艺术。不同的服务语言往往会得出不同的服务结果。一名空姐要掌握不同的说话技巧,如:对老年旅客的说话技巧、对儿童旅客的说话技巧、对特殊旅客的说话技巧、对发脾气旅客的说话技巧、对重要旅客的说话技巧、对第一次乘飞机的旅客的说话技巧、对航班不正常时服务的说话技巧。在我们的服务中,往往由于一句话,会给我们的服务工作带来不同的结果。一句动听的语言,会给航空公司喧来很多回头客;也可能由于你一句难听的话,旅客会永远不再乘坐这家航空公司的飞机;他可能还会将他的遭遇告诉其他旅客,所以得罪了一名旅客可能相当于得罪十名或上百名旅客。例如,在一个航班上空姐为旅客提供正餐服务时,由于机上的正餐有两种热食供旅客选择,但供应到某位旅客时他所要的餐食品种刚好没有了,我们的空姐非常热心到头等舱找了一份餐送到这位旅客面前,说:“真对不起,刚好头等舱多余了一份餐我就给您送来了”。旅客一听,非常不高兴地说:“头等舱吃不了的给我吃?我也不吃。”由于不会说话,空姐的好心没有得到旅客的感谢,反而惹得旅客不高兴。如果我们的空姐这样说:“真对不起,您要的餐食刚好没有了,但请您放心我会尽量帮助您解决”。这时,你可到头等舱看看是否有多余的餐食能供旅客选用。拿到餐食后,再送到旅客面前时,你可这样说:“您看我将头等舱的餐食提供给您,希望您能喜欢,欢迎您下次再次乘坐我们航空公司的飞机,我一定首先请您选择我们的餐食品种,我将非常愿意为您服务。”同样的一份餐食,但不同的一句话,却带来了多么不同的结果。这就是说话的艺术,作为一名合格的空姐,说话真是太重要了。

如何作一名合格的空姐- 空姐专业化形象

空姐美丽、端庄、大方的外表给人们留下了她固定的形象特征,那么作为一名合格的空姐,怎样才能形成自己的形象特征呢?首先,空姐的专业化形象是在日常的生活中逐渐学习和养成的,不能指望上几天课,就会将自己培养成一名气质出众的空姐。学习礼仪的目的就是要树立和塑造空姐的形象,这包括外在和内在两个方面的内容,内在的包括素质的提高、心灵的美和丑。外在的提高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行为等。外在形象作为内在素质的体现,是以内在素质为基础的,所以只有加强自身的修养,才能做到“内慧外秀”,真正树立起空姐的形象。

一、航空礼仪

航空服务礼仪是一种行为规范,是指空姐在飞机上的服务工作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它具体是指空姐在客舱服务中的各服务环节,从在客舱迎接旅客登飞机、与旅客的沟通,到飞机飞行中的供餐、送饮料,为特殊旅客提供特殊服务等都有一整套空姐的行为规范。学习航空礼仪的意义在于:.有助于提高空姐的个人素质;.有助于对旅客的尊重; .有助于提高航空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助于塑造航空公司的整体形象;.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作为一名空姐,首先要掌握航空服务的礼仪,才能做好服务工作。空姐是直接与旅客接触并为旅客服务的人,俗话说:“你不会有第二次机会来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这第一印象对空姐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位旅客也许一生就乘坐一次飞机,你的第一印象将永远留在他的心里,所以掌握航空礼仪对一名合格的空姐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语言谈吐礼仪:俗话说“良言一句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可见语言使用是否得当,是否合乎礼仪,会产生迥然不同的效果。日常生活中,人们运用语言进行交谈、表达思想、沟通信息、交流感情,从而达到建立、调整、发展人际关系的目的。一个人的言谈是考察一个人人品的重要标志。

(1)言谈的仪态。不论是作为言者还是听者,交谈时必须保持精神饱满,表情自然大方、和颜悦色,应目光温和,正视对方。

(2)话题的选择。首先要选择对方感兴趣的话题,比如与航空有关的话题,飞机飞多高,我们航班飞过的航线地标,在飞行中需注意的问题等。

(3)言者的表现。空姐在与旅客谈话时,语言表达应准确、语意完整、语声轻柔、语调亲切、语速适中。同时要照顾旅客的情绪和心情,不可自己滔滔不绝说个没完,也要给旅客留下说话的机会,做到互相的沟通。

(4)做一名耐心的听众。在与旅客谈话中,要注意耐心听取旅客的讲话,对谈话的内容要做出积极的反应,以此来表现你的诚意,如点头、微笑或简单重复旅客的谈话内容。同时恰如其份的赞美是必不可少的,它能使交谈气氛更加轻松、友好。

如何作一名合格的空姐- 空姐面试技巧.国内航空公司面试指南

①航空公司面试空乘服务人员的形象要求和其他报名条件:年龄一般为 18 - 23 岁,但也有的航空公司将年龄限制在 22 岁以下。

五官端正、仪表清秀、身材匀称。

女性身高 164 - 173cm,男性身高 173 - 183 cm。

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

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无口臭、腑臭、皮肤病、走路无内外八字。

听力不低于 5 米。

无精神病史及慢性病史。

学历要求一般,也有航空公司无此要求。

要求流利的英文或基本的会话能力,其他小语种优先。

准备两张二寸照片和一张四寸生活照片。

填写履历表并带上学历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

②报考人员的着装要求:应着职业装,同时不要化浓妆,应着淡妆。男性最好穿长裤。

③应聘人员的站、坐姿要求:站姿应端正,两眼目视对方,应随时保持坐姿端正、站姿高雅,两眼永远凝视对方,坐时身体向前倾,面带微笑,保持与考官的距离。

④回答问问题声音应大一些,吐字清楚,语言简练,使对方能听清楚你所要表达的问题。

⑤问到的问题:履历表当中的问题,你的年龄、学校、学历、家庭住址。

介绍你的家庭,你的父母和家庭其他成员。

你为什么要做一名空姐?

你对空姐的工作有哪些了解?

你有哪些特长?

在家里是否帮助父母做家务?

在飞机上如果遇到不讲理的旅客你应如何处理?

你考虑过做空姐工作的辛苦吗?如果你被我公司录取,你将准备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空中乘务员?

做一名优秀的空中乘务员应具备哪些品质?

你在学习期间好朋友多吗?

谈谈你对本公司的了解?公司都有哪些机型、航线?

你为什么要报考本公司?

如果有两个航空公司同时接收你,你会选择哪个公司?

⑥面试程序:

·到报名地点后,先交报名表,然后进行基本身体测量(身高、体重、视力)

·分组进行面试,一般 10 个人一组进入考场,每个报考人员进行简单的自我介绍(姓名、年龄),然后走出考场等候下一步的面试通知,没得到再次面试通知的人员被淘汰。

·第二次面试由考官单独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英文对话以及其他有关问题,内容比较详细。第二次面试通过后,在考场等候通知面试结果。

·有的航空公司可能还要安排第三次面试或者进行笔试的考试。

·体检,参加体检后等待体检结果。

脱硫石膏相关标准要求及质量控制 第6篇

脱硫石膏是燃煤电厂烟气湿法脱硫形成的工业副产品。我国燃煤电厂的煤炭用量约占全国煤炭产量的三分之一,每年向大气中排放的二氧化硫高达1 200万吨,占我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50%,占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75%左右,因此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势在必行。湿式石灰石-石膏法是我国采用的主要烟气脱硫方式,脱硫效率可达90%左右。“十一五”末我国已有3亿千瓦的燃煤电厂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全国每年将产生脱硫石膏5 000万吨以上。脱硫石膏的大量排放,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土地建造堆放场地,浪费物力财力,而且将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因此,对烟气脱硫石膏的开发应用迫在眉睫。

湿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是使用氧化钙或碳酸钙作吸收剂与水配制成浆液,通过对二氧化硫的吸收、中和、氧化结晶等反应,最终形成脱硫石膏二水硫酸钙,因此,当石灰石、石灰纯度较高时,脱硫石膏的纯度一般在90%~95%,有害杂质较少。可见,脱硫石膏与天然石膏具有相同的化学成分,完全可以代替天然石膏。

脱硫石膏在发达国家得到了广泛应用,并较好地解决了运输、干燥、改性、应用等技术难题。德国是烟气脱硫石膏研究开发和利用最发达的国家,目前其脱硫石膏已全部得到了应用,2004年,德国脱硫石膏利用量达到620万吨,主要用于生产建筑石膏、纸面石膏板、建筑构件等,几乎所有的石膏建材企业都部分或全部使用脱硫石膏为原料,每年有150万吨以上的脱硫石膏用于生产粉刷石膏。日本脱硫石膏的利用率也近100%,2000年后,每年应用量超过250万吨,主要用于水泥

缓凝剂和纸面石膏板、纤维石膏板、嵌缝石膏的原料。美国天然石膏资源丰富,曾长期采用堆积与填埋的方式处置脱硫石膏,现在也开始利用脱硫石膏,年利用量已达900万吨,主要是和天然石膏一起用于生产建筑石膏粉。工业发达国家普遍采用Peters公司的闪烧、磨细和煅烧联产工艺,在煅烧过程中完成脱硫石膏颗粒形状、级配的调整。

我国脱硫石膏的生产、研究及应用起步较晚,2009年我国脱硫石膏排放量为4 300万吨,综合利用2 400万吨,利用率为56%。目前许多建材生产企业对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已经开始了有益的尝试,也取得了一定效果。重庆珞璜电厂是国内最早生产脱硫石膏的企业,年产脱硫石膏80万吨。重庆电厂年产脱硫石膏20万吨。拉法基、泰和等纸面石膏板企业,利用脱硫石膏在当地建设了年产近4 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1998年,太原第一热电厂引进年处理6万吨脱硫石膏煅烧生产线,所生产的建筑石膏质量达到国家《建筑石膏》标准。北京国华杰地公司引进德国磨细和煅烧联产技术,建设了年产3万吨脱硫石膏煅烧生产线,同时引进了利用脱硫石膏生产石膏砌块的技术和装备,建成了年产30万立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杭州半山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的脱硫石膏已供应附近中小纸面石膏板厂和石膏空心砌块生产企业使用,脱硫建筑石膏质量稳定,销路很好。

另外,可耐福、北新集团、泰和集团等许多纸面石膏板生产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天然石膏中添加30%以上的脱硫石膏作为原料,并逐步实现了100%使用脱硫石膏生产石膏制品。

二、脱硫石膏原料相关标准要求及质量控制近年来,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力度的不断加强,脱硫石膏的开发应用已迫在眉睫,而制定标准、加强质量控制是工业副产石膏应用的前提。北京建材研究总院2009年承担了起草我国第一部《烟气脱硫石膏》建材行业标准,已经工信部发布,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规范了脱硫石膏原料的技术要求。《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国家标准,对脱硫石膏的生产应用起到了规范和指导作用,有利于其产品及深加工产品的质量控制,将极大推动脱硫石膏的广泛应用。

1.《烟气脱硫石膏》建材行业标准

这个标准规定了烟气脱硫石膏的等级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运输和贮存的要求。适用于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对含硫烟气进行脱硫净化处理而产生的以二水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烟气脱硫石膏。这个标准对二水硫酸钙进行了分级控制要求,同时对杂质含量、附着水、放射性等也作了规定。

烟气脱硫石膏纯度及杂质含量

对烟气脱硫石膏而言,二水硫酸钙含量是烟气脱硫石膏纯度标志,其纯度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烟气脱硫原料的品质,如石灰石。如果脱硫石膏的纯度低于90%,石膏中将会含有大量的惰性物质,如硅酸盐等,将会加剧对泵、搅拌器、管路等脱硫系统的腐蚀,细小的惰性物质沉积在吸收塔内,阻滞吸收塔运行,最终导致脱硫效率的急剧下降,甚至将使脱硫失效。因此,标准将二水硫酸钙含量最低定为不小于85%是生产的要求,也是环保的需要,同时脱硫石膏具有较高的纯度也将对其深入应用产生积极影响。

由于用于脱硫的石灰石中含有钾、钠、镁等盐类物质,因此在脱硫石膏中不可避免的会含有这些盐类离子。当脱硫石膏用作石膏建材制品时,水溶性的镁离子、钠离子会随着水分的蒸发而迁移至石膏制品,出现“泛霜”现象,钾盐在石膏中含量较低,一般不会造成这类现象,因此需要对镁盐和钠盐的含量做出限定,以保证其深加工产品的质量。

氯离子是以盐酸的形式,通过烟气进入脱硫系统,或以氯离子形式由工艺水带入,在真空皮带脱水环节随水脱除,仅有少部分残留在石膏中,必须通过清水清洗的方法,在脱水皮带中去除氯离子,从而把氯离子控制在较低的浓度。如氯离子含量过高将对石膏制品产生不利影响:石膏原料在应用中对生产设备腐蚀、石膏制品作为建筑材料时出现腐蚀现象;含高浓度氯离子的石膏制品无法完全干燥,纸面石膏板等会因此降低甚至失去强度;水溶性氯离子会在干燥过程中迁移至纸面石膏板表面,导致纸板分离。目前我国脱硫系统在水洗环节存在较大问题,导致烟气脱硫石膏中的氯离子普遍偏高,当氯离子含量大于0.02%时将会严重影响纸面石膏板的面纸与石膏芯材的黏结强度,甚至不黏结,因此标准规定的氯离子含量是必须的。

脱硫石膏的附着水

我国燃煤电厂的脱硫装置大部分采用湿法工艺,脱水环节比较先进,如严格控制设备的脱水性能参数,完全可以将脱硫石膏的附着水控制在12%以内,就可以解决脱硫石膏在运输、使用中出现的堵塞等问题,同时可以降低其深加工产品的生产能耗。脱硫石膏的这一指标与欧洲标准规定一致。

脱硫石膏的放射性

由于烟气中的粉煤灰等物质,使脱硫石膏放射性存在潜在风险,因此两标准均规定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国家《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标准要求。

2.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国家标准

脱硫石膏因与天然石膏具有相似的化学成分,且其三氧化硫含量普遍较高,完全可以代替天然石膏用作水泥缓凝剂。这个标准规定了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质量要求,规定了包括脱硫石膏在内的工业副产石膏对水泥性能的综合影响,目前水泥生产企业及相关检验机构均以该标准作为质量控制与检验的依据。

脱硫石膏排放时大都含有一定的附着水,一般高达10%~15%,有的甚至更高。而现有水泥工业生产的石膏加料系统是以天然石膏为设计基础的 ,湿态的脱硫石膏如直接用于水泥生产易造成石膏库内积料及下料口堵塞,可引起水泥中三氧化硫含量的波动,导致水泥凝结时间急凝或缓凝,直接影响水泥质量。同时附着水较高的副产石膏还污染生产环境,腐蚀设备,致使劳动环境恶劣。

残留于脱硫石膏中的可溶性五氧化二磷、氟、氯离子、氧化钠等杂质,可导致三氧化硫含量控制范围较窄,控制偏高时,水泥凝结时间很长或不凝固,控制偏低时,水泥出现急凝。因此,为了更好利用副产石膏,降低其对水泥性能的不利影响,应采取适当工艺措施,进行必要处理。主要措施有成球如挤压成球、煅烧处理成球等、干燥、中和改性、与天然石膏混掺等方法,应用效果良好。

相当数量水泥企业在水泥磨头加输送皮带的方法把未经处理的副产石膏直接入磨,只要控制好石膏入磨水分并精确计量,加强现场生产控制,同样可以达到应用效果,经济实用。

三、国家《建筑石膏》标准要求及质量控制

建筑石膏又称烧石膏、熟石膏,是天然石膏或工业副产石膏二水硫酸钙经脱水处理制得的,以β半水硫酸钙为主要成分,不预加任何外加剂或添加物的粉状胶凝材料。这是标准《建筑石膏》GB/T 9766-2008中的定义,涵盖了工业副产石膏,适用于天然石膏、烟气脱硫石膏和磷石膏制得的建筑石膏,其他工业副产建筑石膏也可参照执行。

石膏与水泥、石灰并称为三大胶凝材料,石膏及其制品以其节能、质轻、防火性能好、凝结硬化快、装饰效果好、卫生舒适、特有的“呼吸”功能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各种建筑工程。建筑石膏的下游产品种类繁多,做粉体胶凝材料的有粉刷石膏、自流平石膏、嵌缝石膏、石膏黏接剂、浇筑石膏混凝土等;石膏制品有石膏砌块、纸面石膏板、纤维石膏板、石膏空心条板、各种石膏装饰天花板、装饰石膏线角等,这些产品都具有石膏建筑材料特有的优越性能,普遍应用于建筑物室内装修工程。要保证这些石膏制品的产品质量,必须对建筑石膏的质量进行规范并严格控制。

1.建筑石膏的组成

国家标准《建筑石膏》要求建筑石膏组成中β半水硫酸钙的含量,不得小于60.0%,保证建筑石膏的基本纯度和质量,这也借鉴了美国标准ASTM C28/C28M-00《石膏灰泥》中规定建筑石膏(烧石膏)的半水硫酸钙含量,不小于66.0%;欧洲标准EN 13279-1《石膏胶结料和石膏灰泥》中规定建筑石膏(石膏胶结料)的硫酸钙含量,不小于50%。建筑石膏的纯度将直接影响凝结时间、强度等性能指标,因此,要求制作建筑石膏的工业副产石膏原料的二水硫酸钙含量要高,同时采取的煅烧脱水工艺还需满足副产石膏自身的特点,确保建筑石膏质量稳定可靠。

2. 物理力学性能

《建筑石膏》规定,建筑石膏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无论那个等级的建筑石膏初凝时间≥3分钟,终凝时间≤30分钟。细度为0.2mm方孔筛筛余≤10%。3.0级2小时强度的抗折≥3.0兆帕,抗压≥6.0兆帕;2.0级2小时强度的抗折≥2.0兆帕,抗压≥4.0兆帕;1.6级2小时强度的抗折≥1.6兆帕,抗压≥3.0兆帕。

凝结时间。它的确定充分参考了国外相关标准,如法国标准规定了建筑石膏的初凝和终凝时间,德国标准只规定了建筑石膏的初凝时间,英国标准则未规定凝结时间,有的标准还将建筑石膏分为快凝、正常凝和慢凝三类,并相应规定了它们的初凝和终凝时间。

实践表明国家标准规定的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无论是对天然建筑石膏,还是工业副产建筑石膏都是合适的。石膏建材制品对建筑石膏的凝结时间要求不一,如石膏砌块要求初凝时间在3分钟左右,而粉刷石膏则要求初凝时间越长越好,以减少石膏缓凝剂的用量。研究表明,脱硫建筑石膏凝结时间普遍较快,大多在3分钟左右,有的更短;而磷石膏由于其成分复杂,凝结时间往往较长。因此,建筑石膏生产企业应通过调整煅烧工艺参数,制备具有不同凝结时间的产品,但仍需在3~30分钟的范围要求,以满足不同石膏制品的生产需要。

强度。这是反映建筑石膏胶凝材料性能的重要技术指标之一,国家标准将它分为三级,主要考虑不同的用途,也充分兼顾天然石膏、工业副产石膏的差异。研究表明,由脱硫石膏煅烧制成的建筑石膏强度很高,远超过国标一级的强度要求,但由磷石膏制成的建筑石膏强度普遍偏低,有的甚至达不到国标三级要求,这与磷石膏本身的杂质含量有关。为了加大工业副产石膏在石膏建材方面的应用,充分实现循环经济,保护环境,在确保石膏制品质量及工程应用的前提下将强度分成三级对工业副产石膏的排放企业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也对生产工艺落后、副产石膏质量不稳定的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目标。

3. 限制成分及放射性要求

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生产的建筑石膏,必须对其所含的限制成分含量指标加以控制,否则将会影响建筑石膏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并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国家标准主要是对工业副产石膏放射性和所含水溶性钾、钠、镁、磷的氧化物和氟含量加以控制。但由于工业副产石膏应用才刚刚起步,相关测定水溶性钾、钠、镁、磷的氧化物和氟含量的方法标准尚未制定发布,目前检测依据的是国标《石膏化学分析方法》,这主要是针对天然石膏制定的,试验表明用该标准测定工业副产石膏限制成分钾、钠、镁等各自的总量,误差较大,而真正对石膏建材制品有害的主要是水溶性杂质含量。因此,《建筑石膏》将限制成分列为供需双方商定指标,可根据石膏制品品种的质量要求加以限制。

工业副产石膏的利用是当前重大而紧迫的问题,众多的种类是制作建筑石膏的巨大资源。但由于其产量、种类、性状极为复杂,特别是由于其中常含有某些有害物质,对建筑石膏的生产和应用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在用它生产建筑石膏时,需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并对有害物质含量给予限制。从世界范围看,目前尚无工业副产石膏的国际标准,只有地区标准和企业标准,这就为我们制定国内标准带来了困难,缺乏借鉴。从我们所掌握的烟气脱硫石膏欧洲标准和磷石膏澳大利亚博罗公司标准看,每个标准的控制指标都有十几项,像如磷石膏还要控制级配。这样的要求过于苛刻,难以做到,否则将大大增加其应用成本。

《建筑石膏》标准纳入了工业副产建筑石膏的内容,顺应时代要求,十分必要,在理论和实践上也很有意义。标准制定时着重考虑了两个问题:一是工业副产石膏目前主要指烟气脱硫石膏和磷石膏。因为工业副产石膏的种类繁多,情况复杂,涉及面太宽,不易控制。而脱硫石膏和磷石膏产地集中,数量较大,应作为使用重点。二是结合生产应用实际,对建筑石膏应重点控制它的放射性,以及钾、钠、镁、磷的氧化物和氟含量,不致对人体健康和石膏制品的质量产生危害。

(作者单位: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标准要求 第7篇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产品标准实行审查备案制。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对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又有了具体规定。审查是连接产品与标准的纽带,是产品质量的保障。由于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均衡,以至于部分地区还有不按标准生产,不合格产品仍进行市场流通销售等情况出现。标准贯彻、执行意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相对滞后,企业的规模、技术、管理、产品质量、人员素质水平的不同在市场中反映了竞争能力的强弱,中小企业技术实力相对较弱。各级标准的制定是综合、差异技术水平的体现。标准制定中审查制度的建立健全越来越重要。国家标准委《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完善标准审查和发布机制。”提高标准审查专业性水平已成为我国标准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标准发展战略是国家标准发展战略的基础。从总体上看,企业产品主要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也有一些产品反映出很多自身的特性,特别是一些专利产品,这就需要企业制定企业产品标准。技术审查是企业制定、实施标准的重要环节,标准审查是技术审查的主要部分。审查中专家技术人员水平,企业技术力量,对标准编写、结构、内容、程序等要求的理解程度,产品技术标准评定市场用户的结合度,技术问题处理能力等专业性水平,这些都决定着标准制定的质量水平。笔者多年来在基层从事标准信息咨询、服务,进行标准的起草、制修订,参与专家组对标准的评审,在此从标准审查专业性水平的要求方面来解析。

2 专家技术人员素质、组成

标准化是综合学科。企业产品种类繁多,需要各行业不同领域的专业技术作为支撑,不同技术工作岗位造就不同专业性技术人才。企业产品标准评审专家主要来自于行业具有专业知识技术水平的人员,并且还要具备相关的标准化知识。通常由3部分技术人员组成:1)标准化管理部门,标准化科研、标准信息咨询服务等单位专职从事标准化专业工作人员;2)与产品相关的行业领域的技术人员,主要为科研、院校、产品检测单位从业人员;3)企业技术人员,主要为企业标准化管理、质量检验、产品设计开发生产或技术综合等部门人员。

《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规定:评审专家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者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经历。这只是最基本要求。从笔者20多年的从业经历看:学业资本要具备,从事技术工作一般为理工科专业毕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是能力地位的体现,经历3年只是打基础的阶段。技术工作需要有耐性,持之以恒,默默奉献。特别是标准化工作是基础性工作,从重视程度与其他热门专业相比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强,要耐得住“寂寞”。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有事业追求,政治思想觉悟水平高,品德高尚,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工作中产品生产设计开发检验、科研项目的建设,通过知识积累刻苦钻研业务才能提高技术水平,才能在相关行业领域内求得发展,有所建树。如从标准化方面应及时了解国内外标准化发展最新动向,查阅最新标准信息,订阅标准化方面最权威的杂志,并能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具有心得体会撰写论文发表,有对标准化专业的“悟性”,积累工作成绩、成果、经验,还得被标准化行业领域内认可,真正迈入“专家”的行列。

我国目前企业产品标准评审专家组成状况为:大中型企业主要由企业委托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或企业召集技术专家进行,中小型企业由所在地市级、县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数据库抽取。逐步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以及市、县级标准审查专家数据库,是我国各级标准审查制度发展完善的趋势。

3 标准草案稿的要求

企业产品标准在评审前“一般程序包括: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第七条),标准草案稿的形成是技术审查的基础,其编制水平直接影响着标准评审以及标准最终发布实施文本稿的质量。这里列举形成草案稿时几方面重点:1)起草者:这取决于企业技术水平能力,大中型企业有专职或兼职标准化技术人员起草,有的委托行业领域内标准化专家进行,中小型企业主要为委托或从所在地标准化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数据库抽取专家进行。2)技术材料的收集,主要有:a)技术设计图纸图样、产品性能用途要求、使用说明书、原材料的供方评定、工艺流程、实验检测方法、验证报告、专利证书、证明等;b)标准信息的收集;c)行业相关规定,产业政策。3)调研情况,体现产品技术标准评定市场用户的结合力:这是企业的产业链,运行的命脉。产品生产需要技术支撑,技术要转化形成标准,产品要按标准生产检测检验,进行合格评定,产品流向市场销售,最终用户接受。4)标准的符合性:符合GB/T 1系列国家标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规定。5)产品的应用、效益:产品要消费、使用,产生经济、社会效益,这是生产产品的目的。标准是评定产品质量的依据,要进行相应分析、说明。

对标准编写、结构、内容的要求是对企业产品标准编制的具体要求,应按GB/T 1.12009的规定进行。需要说明的是:GB/T 1.12009的第1章范围规定:“本部分适用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国家标准化指导文件的编写,其他标准编写可参照采用。”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写要反映企业生产、检验、经营状况,反映产品的特点、特性等特征,要求编写人员一定要从企业、产品的实际情况出发,要经过GB/T 1.12009标准的培训,基本编写方法、编制顺序、结构编排有模板格式,这是标准起草者必须掌握的。真正体现标准起草者水平的是标准内容,有些起草者虽然经过培训,掌握标准编写的基本知识,但仍然拿不出具有一定水准的标准草案。如何把技术转化为标准语言,进行有机组合,这需要知识积累,对产品特性了解,与产品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的理解掌握程度。

按标准编写结构顺序进行解析:1)标准的编排要用TCS 2009《中国标准编写模板》的格式进行。2)标准的封面、目次(可选)编写用模板套用。3)前言部分一般简要说明产品的特点、特性、用途,编制的目的,参照的标准,对涉及专利的要求,贯彻GB/T 1.12009有关规定。4)标准正文部分是标准的主要部分,重点为:a)规范性引用文件要收集全,与后面章条中显示的内容的要一一对应;b)有分类、标记和编码章条的,要体现产品的特性、结构或型式,应根据企业要求可体现企业、产品或商标名称代号以及产品的基本参数(一般为主参数)等;c)要求部分是标准的核心,指标的确定,要求哪些内容,要参考相关同类产品具有的国家、行业等各级标准或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还要结合生产工艺、产品特性进行要求;d)试验方法应与要求部分相对应,有国家、行业等各级标准或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试验、检测、测定方法的尽量直接引用,没有的要通过检测、测试进行验证,将采用方法用标准格式语言表述;e)检验规则包括检验、抽样和判定,要依据检验能力、项目规定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按批次、品种、数量等选择相应抽样方法,判定规则要界限分明;f)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依据国家或行业等标准相关规定以及产品体积、特征、数量进行要求。5)企业产品标准需要编写编制说明,主要为:工作概况、产品简况、编制依据、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的确定、验证对比分析、措施建议效益分析、相关引用文件等。

4 标准评审

标准草案稿编制初稿之后,经过征求意见、必要的验证、进一步的修改,形成送审稿,企业申请要求可以进行评审。对于标准审查会议程序内容、准备材料、组成方式,《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以及标准化主管部门都有具体要求,这里不再赘述。针对送审稿,简单或部分有特殊情况的标准可以通过函审,大部分标准要通过会议评审。审查推举的专家组长所具有的专业性水平很重要,要技术权威,控制场面,掌握尺度。`

审查会议中重点有以下几方面:1)首先看材料,听取标准起草人或负责人的介绍:应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概述产品特性、标准起草过程等。专家对标准送审稿的质量水平有所了解,专家组长对重点审查部分要初步掌握;2)审查标准的格式是否正确,标准语言的表述是否精确,法定计量单位是否准确,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有效,标准内容的要求是否恰当;3)审查有分类、标记和编码章条的与企业、产品、参数的结合针对性,要求部分的先进合理完整性,实验方法的科学性以及和要求部分的对应关系,检验规则的可操作性,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与产品特征、结构的符合性;4)审查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规定的要求,引用标准的适宜性,应执行那些强制性标准,不能随意增删;5)审查标准章以及相应条款的协调一致性,避免前后重复,自相矛盾。

审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1)求大同、存小异:专家评审是集体讨论,个别条款、事项有不同的看法是难免的,要少数服从多数,达成一致意见。2)形式化:要避免走形式、走过场,其现象为审查不严格,认为企业已经制定标准,标准评审只是例行公事的一种行为。3)模式化:专家用以前审查形成的模式重复进行,主要为过去的经验技术知识积累,有时还有规避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现行强制性标准不引用或不清楚。要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及时了解最新相关标准信息,体现创新发展水平。4)场面化:经常在评审过程中企业将一些行政领导或无关人员邀请参与评审,为了扩大场面,提高影响力,或者照顾关系,让不懂标准、技术的成员参与评审,纯粹是应付场面,有时还干涉(领导的口吻)专家正常评审。这种情况专家组长一定要控制场面,坚持评审准则。5)尺度把握:审查中专家组长节点、时间把握控制相当重要,不能因某一条款、事项纠结而耽误标准评审的整个进度。6)问题应对处理:某些问题现场会议因时间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经常有会议评审标准通过后还要进行修改,可以寻找佐证材料,会后经专家组长审议,或征求个别专家意见签字同意通过,特别是关健指标要严格规定界限,应保证评审标准不出现失误以及较大偏差。

5 标准质量发展水平

企业产品标准经评审通过后由企业批准、发布,整理形成报批稿报到标准化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作为企业组织生产、质量检验、交货验收的依据。其过程程序《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有具体规定,这里不再重复。标准制定目的是实施运行,是验证产品质量的准则。在生产、工艺流程、抽样检验、销售、用户反馈意见等方面及时了解产品信息,提高产品质量,不断进行技术审查持续改进,进一步修订标准,提升标准质量水平。

企业产品标准有3种发展趋势:1)企业运行正常,产品生产经营稳定,标准应进行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不超过3年。复审有两种情况:一是作编辑性修改,内容无重大变化,可以由企业自行审查并重新登记备案。二是技术内容有重大改变,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发展方针政策作出调整或者重新规定的,或其他正当要求,需要标准重新评审(复审),并在前言中表述修订的内容、条款、事项或原因。2)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本标准自行作废,提升了标准的档次水平。3)企业生产经营不善,亏损倒闭(关停并转),以至于企业不再生产该产品,或者标准超过3年不复审以及其他原因,标准失去存在意义,导致企业产品标准作废。

综上所述,企业产品标准由产品应运而生,标准审查专业性水平实质上是标准质量水平的体现。产品所具有的市场竞争力,也就是产业链的结合力,是企业生命之脉,存亡之道。

摘要:本文概述企业产品标准审查状况、要素,阐述标准审查专业性水平的要求,并对技术审查过程中的人员素质、组成,标准草案稿的形成,评审中出现的问题,标准审查的重点方面、质量水平、发展趋势进行解析。

关键词:企业产品标准,审查,技术,专业性水平,要求,解析

参考文献

[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R].

[2]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

[3]白殿一等.标准的编写[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

国办要求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第8篇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 (简称意见) , 提出到2030年,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显著成效。产品优质安全, 农业资源利用高效, 产地生态环境良好, 产业发展有机融合, 农业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竞争力显著增强。同时要求增强粮食生产能力, 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意见要求, 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 到2020年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 明确责任主体, 建立奖惩机制, 落实管护措施。同时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 健全推广和服务体系。加快制修订农兽药残留标准, 制定推广一批简明易懂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 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 实现生产设施、过程和产品标准化。积极推行减量化生产和清洁生产技术, 规范生产行为, 控制农兽药残留, 净化产地环境。

意见还强调, 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加强政策引导, 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开展农业品牌塑造培育、推介营销和社会宣传, 着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文化内涵的农业品牌, 提升增值空间。鼓励企业在国际市场注册商标, 加大商标海外保护和品牌培育力度。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 加强行业自律, 规范企业行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 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模式。依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打击各类非法添加行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 优先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试点范围, 探索建立产地质量证明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体系, 促进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监管信息共享。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 强化产地安全管理。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建立运行长效机制。加强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 改善农业综合执法条件, 稳定增加经费支持。

语言文字标准制定编写的基本要求 第9篇

标准制定编写是在全面系统研究和深入实际调研的基础上,慎重科学地作出标准规定、严谨规范地编写标准文件的工作。标准文件通常称为标准文本,类似于法规文件,但有更为固定的结构和严格的体式。为规范各级各类标准的编写,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陆续发布了指导标准制定编写的系列标准,如GB1.11981《标准化工作导则 编写标准的一般规定》、GB 1.61988《标准化工作导则 术语标准编写规定》等。其中,GB1.1是最基本的编写标准,不断修订完善。目前施行的是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我国语言文字标准经历了由政策法规文件向标准文件的发展,制定编写逐步趋于科学化、规范化、国际化。

语言文字标准同其他标准一样,是对标准对象作出优化或统一规定。但又有其特殊性:标准规定不是针对一般技术和产品的制作,是针对人际交际和人机交际中语言文字的应用和处理;标准对象不是一般技术和产品,是复杂的语言文字;标准服务对象不是一般技术和产品的制造者,是语言文字的使用者和处理者,包括人和机器,涉及众多人甚至每个人,涉及众多的语言文字应用成果和产品;标准应用范围大多不是单一的应用领域,是众多的应用领域,涉及面广,影响大;标准制定不是单一的技术性问题,因语言文字现象的复杂性和使用者应用的差异性,需要处理科学性与社会性方面的复杂关系[1],学术性和政策性强;标准性质大多不是刚性的,是柔性多于刚性[2];标准时效不像技术和产品标准那样容易更新,是稳定大于变动。可以说,语言文字标准既难制定,也不易修订。制定编写语言文字标准,既要遵循标准制定编写的一般规律,又要考虑语言文字标准的特殊性。

二 语言文字标准制定编写的基本要求

制定编写语言文字标准,一般需遵循九项基本要求:规定的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协调性,结构和内容的完整性、统一性,文体和语言的程式化、通俗性、准确性。

(一)科学性要求

语言文字标准的规定要遵循科学性。

标准的规定要符合语言文字的发展及应用的需要。该规定的规定,不该规定的不要规定;该唯一则唯一,不该唯一则不要唯一。比如,字库标准的制定,应对每种字体的汉字字形进行规定,但对每种字体每个字的大小不应加以限定,应允许符合字形规定前提下多个字库产品的存在,否则,如同让服装只有一个尺码,会限制字库产品的丰富和发展。比如,中国地名罗马化拼写,对专名应要求用汉语拼音,对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设施名称的通名则可允许用汉语拼音附注英文[3]。

标准的规定要符合语言文字的理据性、规律性、系统性。比如,1977年发布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因违背汉字的理据、规律进行不科学的简化,发布后不得不废止。第一批简化字总体说是成功的,但仍有少部分字简化得不够合理,这也正是社会至今还在争论并有呼声要求恢复部分繁体字的原因。语言文字系统比较复杂,往往有字词句、形音义以及同时和历时等多层次交错复杂的关系,需要权衡利弊,综合处理。比如,《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的“刀”“乃”“几”三个字都由撇和折两笔组成,看似一类字,却不能依据同一条规则确定笔顺,“刀”“乃”依据先外后内和先折后撇而定,“几”则依据先左后右和先撇后折而定。

标准的规定要有前瞻性,要为标准的扩展和升级留有余地。比如,《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只规定了20902个汉字的字序,其定序规则却兼顾了更大字量汉字的字序。小字量汉字部首、部件、笔顺标准的制定,都需兼顾更大字量汉字的情况。当然,如果能直接制定大字量汉字的标准则最好。

(二)适用性要求

语言文字标准的规定要有适用性。

标准的目的和作用是促进语言文字健康发展,方便人们使用和处理语言文字,不能为了规范而阻碍语言文字的发展,更不能给人们的语言生活和社会事业发展带来麻烦甚至造成浪费。标准的规定既要强调语言文字的理据性、规律性和系统性(也可称语言文字的自然性),又要考虑语言文字应用的现实可能性和俗实性(也可称语言文字的社会性,有的称语言文字应用的科学性),前者关系到标准的科学性,后者关系到标准的可行性。

标准的规定要考虑语言文字应用的现实可能性,可以规定则规定,不可以规定则不要规定;可以唯一则唯一,不可以唯一则要允许一定的弹性处理;对已有的标准规定可以修改则修改,不可以修改则不要修改。比如,异体字的整理,对具有包含意义关系的字可以归并为正异字;对具有交叉意义关系以及通假关系或同音借用关系的字则可以归并。比如,用于辞书检索、计算机输入与检索的汉字部件标准和部首标准,对每个汉字最好能规定唯一的拆分和归部,不能唯一的可允许有两种拆分和归部。在计算机汉字输入与检索中,还可有更灵活的处理,即允许输入系统在遵循标准的同时增加容错设计,以方便不熟悉标准者也能顺利输入,但要求系统给出错误提示,以免误导使用者。一般来说,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可以增补,广泛应用的规定则难以修改。比如,修订《标点符号用法》,可以细化增补一些没有规定的用法,修改原规定中不合理、未被普遍执行的用法,其他的修改就很难了。比如,使用了50多年的简化字,从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成本考虑,即使是不合理的简化字也是很难再恢复回去的。

语言文字是在约定俗成中不断发展的,人们语言文字应用的习惯中不合乎理据、规律或系统的,通常被称作俗实。不通用的俗实可以忽略,通用的俗实则要高度重视,往往不得不认可。比如,《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对通用而不合理据的词形,多数是认可并选为推荐词形。比如,《GB13000.1字符集汉字折笔规范》对一些笔画名称的规定,则采取共存方式,推荐符合理据、规律的名称,同时也允许选用俗名。

(三)协调性要求

语言文字标准的规定要注意协调性。

标准的规定要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是语言文字标准规定的重要依据,语言文字标准的规定不能与之相矛盾。

标准的规定要与国家有关基础标准协调。术语标准、量和单位标准等,是各类标准依据的基础标准,语言文字术语、语音和字形标准,是语言文字标准依据的基础标准,各类语言文字标准要与之相协调。

标准的规定要与语言文字相关标准协调。内容相关的标准要协调。比如,汉字字序标准要与字形、笔画、笔顺、结构等标准相协调,汉字部首标准要与字形、结构、部件、笔画、笔顺等标准相协调。不同领域相同内容的标准要协调。比如,信息处理、语文教育、辞书编纂领域的汉字部首标准、部件标准要协调。在信息化时代,尤其要重视语文教育与信息处理两个领域语言文字标准的协调。同时制定中的标准,相关内容和规定能统一要尽量统一,不能统一要妥善区别和对接,特别是对相关术语的内涵与外延要作出合理界定。制定中和已发布的标准,相关内容要尽量协调统一。但协调统一不等于机械照搬。如果被协调的相关标准或法规的规定已不合理,需要慎重智慧地处理,既要基本遵循又要留有余地,以免影响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比如,“十五”期间研制的扫盲教育用字表和词语表,因严格遵循1988年发布的《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的高要求,不适应当今扫盲教育实际而未能发布。如果被协调的相关术语的定义已不合适,引用时可作适当修改,但要确保修改后比原来更妥帖,否则不如不改。

(四)可操作性要求

语言文字标准的规定要有可操作性。

语言文字标准文本很容易被写成学术文章或研制报告。学术文章是学术研究论文,要通过论证阐述学术观点;标准研制报告是用于标准发布前征求意见和审核、发布后使用、复审修订时研究的重要参考材料,要详述标准研制的过程、方法、原因、背景,论述标准的规定、依据等;标准文本是用于执行的规范文件,核心是对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处理给出规定,不需要详述其他,更不需要论述理论观点。

标准的规定要可操作易执行。标准的规定要尽量具体化。最好能给出具体规定,如果对不同对象或不同场合的使用有不同的要求,要明确规定和说明。不能给出具体规定,也要给出原则性规定,原则性规定也应是可操作的。比如,汉语缩略语规范原则,虽是规定缩略语生成和取舍的原则,但要通过具体示例体现原则性规定,指导使用者正确选择。标准的任何规定都要依据科学的原则和可操作的规则。无论是通例还是特例情况,都要控制在一定的原则和规则下,根据原则统筹考虑,根据规则分类处理。要尽量减少统一规则之外的特例,特例规定也要有依据。原则是指标准的宏观制定原则,主要是围绕语言文字的自然性、语言文字应用的社会性以及与相关法规、政策、标准的关系等,明确标准制定遵循的指导思想(参见《GB13000.1字符集汉字笔顺规范》《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规则是指微观处理规则,主要是明确标准具体规定的依据(参见《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为帮助使用者准确理解规定,一般需要在标准中简要交代原则和规则(其原因和背景则不需要交待)。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或两者都交代,或只交代其一。如果难以准确清楚交代,也可省略,但具体规定必须遵循和体现应有的原则和规则。

标准的规定形式要尽量显性化。比如,通用汉字的笔顺规范曾隐含于《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需要使用者根据字序进行推测,有些笔顺在字序里无法隐性表示,很容易推测错误。如果有些具体规定无法或不便列入标准中,可另编制标准应用指南。比如,《标点符号用法》《出版物上的数字用法》不能穷尽所有用法规定,就可另编应用指南,细化解说标准中的基本规定并补充示例。指南虽不具有标准的效力,却能方便地发挥引导作用。但指南毕竟不能代替标准,能进标准的规定要尽量写进标准。

(五)完整性要求

语言文字标准的内容和结构要有完整性。

标准内容在所涉及的范围内要尽量全面,尽量包含所涉及的各种情况[4]。否则,可能不得不为遗漏的内容另行制定标准,造成标准的零碎性。比如,汉字部首表应包括部首及其名称、排序和使用规则,汉字笔顺规范应包括笔顺规则和一定量汉字的具体笔顺。现行的汉字笔顺规范因承袭原来的隐性规范,没有给出笔顺规则。汉字教学和信息处理领域非常需要笔顺规则,将来笔顺规范修订时可考虑增补。

标准的结构要根据需要合理安排,不要有缺漏,也不要罗列多余的内容。语言文字标准的结构,最多可由封面、目次、前言、引言、名称、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符号和缩略语、原则、规定、附录、参考文献、索引十四部分构成,一般可有封面、目次、前言、名称、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原则、规定、附录十部分,最少也要有封面、前言、名称、范围、规定五部分,其他可根据需要取舍。比如,没有引用过任何标准,就应缺省规范性引用文件,没有需要特别解说交代的标准内容、制定原因、专利等信息,就可缺省引言。语言文字标准大都不需要设立引言、符号和缩略语、索引三个部分。其中,附录有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两种,按其在正文中提及的先后顺序列出。从范围到规定是标准的正文,规定和规范性附录是需要执行的内容,构成标准的主体。

(六)统一性要求

语言文字标准的术语和表述要注意统一性。

标准中的术语、相关内容的表述方面要保持一致。比如,《信息处理用现代汉语词类标记规范》中,本属于同一概念,如果出现“代码”“代号”“符号”等多个术语,就会让人不知所云。又如,《GB13000.1字符集汉字折笔规范》中,笔画的分类、名称和排序三方面的内容,就注意了层次安排和表述的统一性。

标准中的相关内容要保持一致。目次列出的章条名及编号,与文内出现的章条标题及编号要一致;标准条文中的引用文件要与规范性引用文件一致,特别是注日期引用文件的日期在条文提及中不能有遗漏;标准名称与标准对象的范围要保持统一。比如,标准对象是“现代汉语通用字表”,若命名为“汉语通用字表”,就扩大了标准对象的范围,标准对象是“机器翻译系统的评测原则与方法”,若命名为“机器翻译系统的评测原则”,就缩小了标准对象的范围。

系列标准或分部标准在结构、术语等方面要尽量统一[4]。比如,分部标准《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1部分:基本术语》和《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2部分:汉语和汉字》的结构和表述方面,系列标准《印刷魏体字形规范》《印刷隶体字形规范》的结构、术语和表述方面,就注意了相互间的统一性。

(七)程式化要求

语言文字标准的文体要遵循程式化的体例。

在结构编辑体例方面,按章、条、段的层级编排结构,按固定的字体、字号、行距、字距设置,一般可通过模板自动生成。章是第一个层次,章下有条;条的设置最多可分五个层次,同一层次中有两个以上的条时才可设条;条下有段。章和第一层次的条都要有标题,章和条都要有编号,段不编号,章和条之间不能有无编号的“悬置段”(因为不便于被引用)。用于标准认证的内容,要尽量设为单独的章、条,有可能被其他标准或法规引用的内容,要尽量设置在章、条和带有标识的列项上[6]。编号从“范围”一章开始编起,一直连续到附录之前[7]。前言和引言不编号,引言的内容如果需要分条,条的编号为0.1、0.2;标准中图、表、公式、脚注等的编号,在附录之前要各自一直连续编号,在附录中要单独编号,如“图A.1”“表A.1”。图、表各只有一个时,也要编号为图1、表1。注和示例宜放在涉及的章、条或段的下方[6],如果示例内容较简短,可与条文接排。示例和注在同一条或分条中有多个时,要连续编号,只有一个则不编号。

在内容体例方面,标准中各个部分的内容有严格限定。比如,目次中一般只列出章名,带标题的条、附录、图、表,需要时也可列出;前言、引言、范围、注及条文的脚注都不能包含规定性内容,但图和表的脚注可以包含规定性内容,前言中不能有图和表[7],附录的形式可以是图和表;在标准条文中出现的较生僻或有争议或有特殊含义的术语,才在术语和定义中列出;被引用的标准内容如果很简单,可直接抄录在标准中,以方便应用;在标准中被规范性引用了(条文规定中有交代)已发布并能公开得到的标准文件,才可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列出,内容被直接抄录进标准中或只是术语被引用了或作为资料性引用或参考过的标准文件,不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列出,只能列入参考文献[6];引用标准一般只可引用上级标准和同级标准,但国家标准可引用下级的行业标准;对注日期的引用文件,要给出其年号及完整的名称,对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只需给出完整的名称;一般不使用不注日期引用文件的方式,不引用法律、法规、政策等非标准化文件;采用标准的前言需交代所采用的标准文件及其主要内容,修订标准的前言需列出替代或废止的标准,并列出相互间的差异[11]。

在表述体例方面,一些内容的表述要相互照应。比如,引用文件、附录、图、表、示例、注等都要在条文中提及。如“遵循的规定”“按4.1的规定”“参见表1的注”“参见3.1的示例”“参见附录B”“见附录A”“见表1”“表1给出了”“见图2”[12]。规范性要素用“见”表述,资料性要素用“参见”表述。一些内容的表述有固定的顺序。比如,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内有关文件、ISO 标准、IEC标准、ISO或 IEC有关文件[7];国家标准编号由标准代号(GB、GB/T)、顺序号、发布年号组成[6];国家语委标准编号由标准代号(GF)、顺序号、发布年号组成。语言文字标准一般都是推荐性标准,代号用GF表示,符合国际标准惯例,却与国家标准代号设置不一致,易被误解为强制性标准。这个问题可通过在标准“前言”里交代标准性质(指出“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或“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的办法加以解决。一些内容的表述有固定的引导语和套语。比如,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是“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7],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是“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范围的套语是“本标准规定(或提出)了确定(或给出)了。本标准适用于也可供参考”[4]。标准自身及相关标准的称说也是固定的。比如,单独标准自称“本标准”,标准的一部分自称“本部分”,国际标准自称“本国际标准”,相关标准称“××××”或“×××的第几部分”[11]。

我国标准文本的体例一直在跟随国际标准不断修订,应该说越来越完善,但也存在不合理的机械照搬。比如,标准中“范围”的章名,以前称“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时,可清楚地指导编写者按两部分编写,修改之后,则很容易误导编写者只交代适用领域而不交代标准内容。比如,标准中一些引导语(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和套语(专利说明的套语)的表述都译自国际标准,比较生硬拗口。又如,一些结构体例的规定(如图、表、附录各只有一个时仍要编号)也很教条。这些体例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但在未修订前,为了标准体式的一致性,只能搬用,不可另创。

(八)通俗性原则

语言文字标准的结构层次和语言表述要通俗简明。

标准的结构层次,要根据语言文字内容的体系科学编排,特别是标准主体,从原则到规定的部分,要层次分明、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性,避免层次不分或混乱。一般是先总括后分述,先抽象后具体,先主后次,先通例后特例。比如,《GB13000.1字符集汉字折笔规范》先规定笔画类型,再规定笔画名称,最后规定笔画排序。标准主体的各部分还要注意内容的连贯性和结构层次的匀称性,当某部分的内容较多、篇幅较大,或与上下文的内容连贯性不强时,可设置附录放到正文后面。

标准内容的表述,要完整概括、科学归纳,要充分发挥图、表、示例的作用,通过图、表呈现和解说规定,通过示例解释规定。示例解说要简明并有代表性,说明问题即可,图、表的编排要清楚直观,注的解说也要简洁。条文表述要言简意赅,避免使用语句冗长、虚词连篇、兼带文言的论说语言(如“故而”“然则”“径直”)。一些长的短语可使用缩略语,一些表述尽量使用简短的术语(如用“例如”,不用“举例来说”;用“可”,不用“可以”),要避免使用“之所以,是因为”“因为,所以”“既然,那么”等连词搭配,可用“如,则”“当,则”“只有,才”“只要,就”等连词搭配。语言繁琐是语言文字标准编写的常见错误。

标准规定的呈现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原则规定式,即条文规定加示例式(如《标点符号用法》)或条文规定加示例再加示范性列举(如《印刷魏体字形规范》);另一种是具体确定式,即条文规定加示例再加穷尽式列举(如《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后一种呈现方式的标准最便于应用,但制定编写的难度大。语言文字标准的规定内容常采用表式呈现,表题常被设置为章名。这不符合标准的常规体式,却比较适合以列表为规定主体的语言文字标准。但对于内容较多和结构复杂的标准来说,还应尽量采用标准的常规体式,特别是有多个表时,检索表可设为附录,以区别于主表。对此尚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采用国际标准的标准,在结构层次安排、语言表述方面也要符合语言自身的特点和使用者思维与表达的习惯。我国鼓励采用国际标准。采标的规定是,等同和修改采用国际标准不允许改动原标准的结构,只有在不影响内容和结构进行比较的情况下,修改采用国际标准才允许微调。为了追求采标率,一些标准机械照搬国际标准,在结构和表述方面都沿袭西方人的思维与表达方式,使国人不易理解和使用。其实,对于层次杂乱、表述逻辑性差或不符合国人习惯的国际标准,应该非等效采用,按国人习惯的结构和表述重新编写。

(九)准确性原则

语言文字标准的语言表述要务求准确清楚。

标准内容的表述,要语气肯定,不能空洞抽象,更不能模棱两可。最好能既定性又定量,避免出现“按有关标准执行”“符合有关规定”一类的表述。标准的规定一般应直接肯定或否定,不使用“似乎”“建议”等词语。缩略语只有在不引起混淆和歧义的情况下才可使用。标准内容的表述,要措词准确,不能有技术错误。比如,修订标准的前言里交代标准与先前版本的关系时,用“废除”是指先前版本不能继续使用,用“代替”是指在注日期引用先前版本的其他标准、合同或协议,以及经协商同意使用先前版本的新签的合同或协议中还可继续使用[11]。比如,注、图注、表注、示例、资料性附录等资料性要素,提供的不是需要遵守的内容,是对理解和使用标准起辅助作用的附加信息,只能用来解说规定,不能用来表示标准的规定。

标准条文的表述,主要有陈述式、要求式、推荐式三种类型。陈述式是解释说明性的内容,通过陈述句加“可”“不必”能”“不能”等助动词进行表达;要求式是规定性的内容,通过陈述句和祈使句加“应”“不应”等助动词进行表达;推荐式是建议性的内容,通过陈述句加助动词“宜”“不宜”等进行表达[12]。强制要求可用“必须”表达,推荐要求则不能用[11]。标准中的语言表达,还要遵循字、词、标点符号和数字等方面的标准。

标准名称及标准章、条、图、表、附录等的标题,要完整、准确、清楚地概括所表示的内容。标准的正文使用“规则”“原则”“规定”等简单名词作章条名,标准的名称使用“标准”作中心词,是标准编写的常见错误。章条名过于简单,不仅不能概括表示的内容,也不便于其他标准和法规引用。除了可用“总则”作章名,一般都应使用具体内容的词语作章条名。在标准名称中,不需要强调标准的性质,通常可用原则、规则、用法、要求、集、表等作中心词,当标准的内容较多时,可用综合性词语“规范”表述。标准的规定内容要在标准的“范围”一章准确概括和清楚交代,出现在标准中的资料性引用要素,也要在适当位置加以交代,以免被误解为标准的规定。比如,用于音序或形序检索的附表,所用的读音、字形、笔顺等信息只是引用已有的标准或科研成果,因标准中没有交代,常被使用者误解为标准的规定内容。比如,汉语拼音字母的常用字体本来有哥特体和等线体两种,汉语拼音方案只是使用了其中的等线体,因标准中没有交代,等线体常被误解成唯一的标准字体。

中国标准译成外文和采用国际标准时,语言翻译要尽量采用意译,避免生硬的直译,译成中国式外文或外文式中文。一些中国特色的术语一般不需要翻译,可直接使用汉语拼音,如果需要,可附外文注解。比如,“普通话”“甲骨文”等术语就可直接用汉语拼音。这也适用于其他方面的标准。目前有不少标准的术语存在硬译现象。比如,有些中国特色的菜名就被硬译成英文,不仅不能真实反映菜名的文化内涵,反而使外国人不敢问津中国美食。

三 小 结

上述九项基本要求中,前四项是定的要求,容易理解却不易做好,后五项是写的要求,繁琐复杂难掌握,都需要编写者通过认真学习和研究,反复实践和体会,才能逐渐理解和把握。在制定编写中,九项要求需要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其中,科学性与适用性的结合最为重要,也最难把握。语言文字现象复杂,既有内在的规律性和系统性,又不是整齐划一的,总有特例存在(百分之十到二十的特例,是最难处理的对象);既有固有的自然性,又有应用的社会现实性,现实性又往往是多样性的,需要斟酌优选。特例和俗实的处理是标准规定的难点。因此,语言文字标准制定编写的关键是妥善处理各种复杂关系,恰当解决特例和俗实问题,科学确定处理规则并给出规定。

总之,语言文字标准的制定编写是一项艰难繁杂且易受到非议的工作,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极强责任心、坚忍毅力和承受力的人才能胜任。希望更多的语言文字专家能积极参与到具体的工作和研究中,不断提升我国语言文字标准制定和编写的水平。

参考文献

[1]王宁.论汉字规范的科学性与社会性——关于制订规范汉字表的思考与建议[J].中国社会科学,2004,(3).

[2]王翠叶.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8,(3).

[3]商伟凡.中国地名罗马化的困惑与思考[J].语言文字应用,2008,(S).

[4][5][16]沈同.标准编写必读:GB/T1.1—2000应用指南[Z].北京:海潮出版社,2001.

[6][8][10][14]白殿一.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实施指南[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1.

[7][9][13][1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

[11][17][18][20]白殿一.标准编写指南[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

我国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监管要求 第10篇

关键词: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许可证验收,注册检测,预评价

在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监管实践中出现诸多难题[1], 各级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讨论目前医疗器械标准在复核、许可证验收、体系考核、注册检测和预评价等方面的相关措施, 规范医疗器械标准化管理。

1 注册产品标准的要求

1.1 注册产品标准的概念

标准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 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 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2]。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3]规定的执行标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4]提出注册产品标准, 其定义:指由制造商制定, 应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 并在产品申请注册时, 经设区的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要求复核的产品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5]。

1.2 生产者是批准发布主体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生产者应对标准的要求、试验方法开展验证, 按规定起草标准。第19条规定:生产者应对所提交注册产品标准内容负责。国药监械[2002]223号[6]再次强调“企业是注册产品标准的责任主体”。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7]附件中关于境内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要求使用注册产品标准文本时应当由生产企业签章。

在质量体系管理方面, 作为技术文件的注册产品标准应是经其起草、验证、批准、发布的正式版本。生产者是注册标准责任主体。

1.3 食药监局是复核备案的主体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注册产品标准按产品类别分别由各级食药监局进行复核, 并编号、备案。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8]第43条规定:“生产者拟订的注册产品标准经相应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并在该产品获准注册后即为注册产品标准”。

各级食药监局是注册产品标准复核/核准、备案的主体, 属于行政许可事项。

1.4 标准评价/预评价主体

国食药监械[2008]409号[9]文件要求在进行产品注册检测时, 对生产者提交的拟申请注册产品的标准进行评价, 提出评价意见。基于此文制定的食药监办械[2010]133号[10]文件要求检测机构对申请注册检测的医疗器械产品标准开展预评价工作。此中“产品标准”一词外延较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为广。食药监办械[2010]28号[11]要求检测机构进行注册检测并对标准进行评价。文件之别在于“评价”和“预评价”的强调。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第44条要求检测机构对申请者提交产品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等内容提出意见, 并对样品进行检测。

显然, 对标准评价/预评价的对象为实施检测时依据的注册产品标准。从上述文件要求看, 检测机构是标准评价/预评价的实施主体。

2 注册标准在实际应用中的要求

2.1 许可证验收和体系考核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批操作规范》[12]对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请许可证验收需提交产品标准和检验仪器清单。首先要依据产品标准查验所配备的检测设备满足与否, 进而做出现场审查的决定。

现场审查涉及与产品标准及检验相关的项目占1/6, 并包括一个否决项。对检验能力的要求配备相适应的检验设备、编制出厂检测规程、检测人员能独立正确地完成检测;对法规及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审查生产所依据的产品标准的有效性, 均需依据经复核、备案的产品标准来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考核也同样离不开有效版本的注册产品标准。可见, 在申请现场审查/考核之前, 必须具有一个正式版本的产品标准。

2.2 产品注册检验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 (试行) 》[13]要求在认可的检测范围内依据产品标准实施注册检测, 出具报告书。

国食药监械[2008]409号和[2010]28号文件均要求在注册检测报告备注栏中注明对标准的评价意见。对于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产品标准则要求检测机构提出意见, 并对送检样品进行检测, 出具检测报告。

文献[14]分析了注册产品标准复核与预评价要求和内容的差异。两者与检验技术密切相关的在于技术指标的确定以及验证方法和结果的正确性。预评价意见表所设内容较为单一, 检测机构依据产品特性注重于技术参数和实验方法的合理与否。如对于体外诊断试剂已明确要求对产品标准根据有关研究数据、国内外同类产品标准和国家有关要求, 针对设定的项目、指标, 所采用的标准品或参考品的科学性、合理性等内容提出意见。

3 面临的难题

3.1 检测方面

食药监办械[2010]133号文关于注册检验时出具预评价意见的要求与国药监械[2002]223号第5条“在申请注册产品检测之前, 应先申请注册产品标准的复核”的要求不协调。给实际执行带来一定难度, 也导致各地区执行不统一的现象纷呈。三类产品先检测后标准复核备案, 二类产品各地区“先检测后备案”“先备案后检测”的情况兼而有之。检测机构在收检时对注册产品标准合法性也难于统一而有效地控制。

执行注册产品标准的注册检验应依据已经食药监局复核、编号、备案的标准。检测机构收取检品、依据标准实施检测、出具检测结果, 即履行完毕本次检验合同。无论在检测报告的备注栏, 还在预评价意见表填写预评价意见, 均属于测试结果之外的附加信息。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未规定对于出具评价/预评价意见所需的能力要求和职责, 评价结果参差不齐。

目前, 获国食药监局认可的检测机构有本系统的, 也有行业外的。不同行业的要求和工作方式也有一定差异, 在检测方法没有严重缺陷的情况下, 通常不宜对上级机关已复核备案的标准提出异议。

3.2 管理方面

在实际工作中, 生产许可证审查依据已复核备案产品标准进行, 先于产品注册检测。在注册检测时若预评价提出修订意见, 必然影响生产许可证审查结论。

先实施标准复核, 提出的修订意见可立即补充、完善, 而当评价/预评价给出修订建议时, 则面临标准的再次复核、备案、许可证审查、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核查、注册检测等一系列问题。导致申请者不知如何处置而疲于应对, 管理者只顾及程序的合规即可。严重延缓产品注册审评工作进程, 不利于提高注册管理效率, 更不利于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发展。

4 改进

4.1 法规文件

“制约性政策过严或不到位”为影响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制约因素[15]。监管力度对医疗器械发展影响较大, 复杂的法规设定和监管要求会增加产品进入市场的成本, 延误审批, 因而可能阻碍医疗器械企业在这一市场的成功。

医疗器械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密切相关, 保障公众能够使用安全、有效的产品是医疗器械监管的工作核心, 也是政府监管的最终目标。首先应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入手, 明确各类医疗器械标准的法律地位, 加强管理制度的建设。我国对医疗器械实行生产许可制度, 产品注册是市场准入的源头。产品标准是医疗器械质量控制的依据, 也是生产许可证核发和产品注册的技术依据。应从标准体系的建立着手, 结合相关规范完善医疗器械的标准化工作, 理顺标准复核、备案、检测、注册的关系, 使之进一步细化并具可操作性, 促进产品质量的稳步提高。

4.2 人员能力建设

医疗器械行业的特点是专业性强、涉及学科领域广, 许多医疗器械依靠单一学科难以独立完成。故此, 拓展业务水平, 强化专业技能, 提高人员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至关重要。

监管、复核、审评人员, 作为国家公务员, 在法律法规、监管执政方面受到药监部门的系统培训, 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在尽量减少人员流动的基础上, 应全力提高专业化程度。坚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原则, 按照法规文件的规定实施应尽的管理职责, 减少并避免责任分解, 充分发挥行政监管的权威作用。

检测人员应具备与检测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水准、实验操作技能和对质量标准的理解能力。努力钻研相关检测技术, 将实施检测和方法验证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为行政监管提供更多的质量控制信息。

研发和生产人员应加强行业自律, 树立生产者是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应充分利用产品开发和质量研究中掌握的先进技术, 制定能有效控制质量的产品标准。例如, 选用典型样品开展质量研究和技术验证, 合理控制技术指标, 在标准编制说明中详细陈述质量指标的制定依据和试验方法的验证结果等技术考核内容。此外, 绝大部分医疗器械由医师进行操作, 因此, 在技术要求的制定方面应更多地征求临床医师的意见和建议。

5 借鉴

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16]中明确规定了药品注册检验包括对申请注册的药品进行的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对于试验方法的验证工作可借鉴药品的管理模式, 比如中国药典收录了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指导药物研究开发过程中规范、科学地制定质量标准方法并为验证工作提供科学的实验技术。

新课程标准对化学教师教学的要求 第11篇

关键词:化学课改;教学方式;有效性

《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施以来,新课程理念也随即在新课标的指导下应用于课堂教学,职业学校化学教育既要让学生在课堂中学习系统的化学知识和技能,又要使学生的思维方法得到训练,作为化学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更应当培养学生追求科学的精神。因此新课程标准对化学教师提出了新要求,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自主—合作—探究”式的教学模式,积极倡导学生主动地参与师生学习过程,课堂上勇于提出问题,并大胆质疑,和其他同学一道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改变以往被动学习知识的学习方式。要做到上述这些要求,我认为化学教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化学教师应该改变陈旧的教学方式,给学生更多自主学习的空间

化学教师都知道,新版化学教材有一个鲜明的特点,那就是教材不再只是知识载体,而是具有化学学科“三维”目标等多方面的教育功能。这种多维度的教学目标不可能一一明显地出现在教材的插图与文字中,这就需要化学教师去挖掘、去探究,更需要学生去感知、去猜想。

新版化学教材充分利用了化学与生活、化学与社会有着紧密、广泛联系的特点,选取了很多学生有着感性认识的化学现象作为学习化学的背景,这不但会使学生对化学学习产生兴趣,而

且很快会因为兴趣投入化学的学习中来。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创设教学情境,并相信学生学习的能力,给学生营造轻松和谐的课堂氛围①。

新课程理念强调学生通过自己的探究获得想要的知识,在对知识的探究过程中,学生需要寻求证据和论证结论的正确性,这

无疑会给学生留下广阔的创造空间。

二、化学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大家都知道《学记》中“亲其师,信其道”这句话的道理,它的意思是说:建立良好师生关系是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的前提。教师学问做得好,而且能真诚待人,这样的教师自然也就具有人格魅力,因此会得到学生的喜爱和尊敬,如果教师在人格上赢得了学生的尊重,学生就会心悦诚服地接受老师的教导。学生这一群体永远会崇拜富有知识和人格魅力的教师。因此,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是十分必要的。

那么,教师应如何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全身心地热爱自己的事业,并且要兢兢业业,用实际的工作态度和方法去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感化

学生。

2.教师要全身心地呵护学生,就像父母呵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如果能做到这一点,该教师也就极具亲和力了。教育工作者应该转变观念,从过去的师道尊严中走出来,与学生建立一种民主的、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

3.化学教师要加强学习,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教师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和扩充知识面,才能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解惑,并能在课堂教学中机智地处理突发性问题。

4.化学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还应该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化学教学需要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从学科特点出发。学生学习化学,往往反映内容杂乱,要记的东西多且易忘。所以,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在教学上下工夫,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情境,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探索、求知的欲望。

总之,廣大化学教师的教育思想、观念、行为都要在新课程理念的指引下发生根本性变化。教师要自觉深入研究化学课的教学规律,把全新的教学理念融入课堂教学中,不断提高化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朱慕菊.走进新课程.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06.

标准要求 第12篇

9月1日起, 由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天然气研究院和中国石油工程设计公司西南分公司负责起草的2012版《天然气》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

新版《天然气》国家标准相较1999年版, 对天然气气质要求有较大幅度提高。其中, 一类气气质指标, 每立方米天然气高位发热量由原来大于31.4兆焦耳提高到大于36兆焦耳;每立方米天然气总硫含量由不大于100毫克提高到不大于60毫克;二氧化碳含量由小于或等于3%提高为小于或等于2%。

这个标准的发布实施, 将有力指导我国天然气开发、加工、输送和应用, 对保证用户的安全、健康和环境友好发挥重要作用。

标准要求范文

标准要求范文(精选12篇)标准要求 第1篇一、演奏姿态是否正确、协调、自然、合理。“像不像三分样”, 这是首先要做到的。看演奏者的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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