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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医疗废物处置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精选16篇)

医疗废物处置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第1篇

医疗废物处置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应掌握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医院医

疗废物处理操作规范》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掌握正确操作方法和操作程序,减少或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3、在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时应做好职业防护,穿工作服、戴长橡

胶手套、穿长筒胶靴、戴口罩、帽子。医疗废物处理完成后立即按六步洗手法清洗双手。

4、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

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泄露应及时更换盛放容器,并对污染区域彻底消毒处理。

5、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及处置过程中应注意预防被医疗废

物刺伤、擦伤,如不慎发生刺伤、擦伤等须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根据伤员情况进行预防接种。

6、发生医疗废物职业暴露后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预防性治疗前应留取

血样进行相关抗原、抗体的检查,并向感染管理科报告备案,感染管理科应做好详细的登记工作。

7、从事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医疗废物处置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第2篇

1、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活垃圾按城市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医疗污物的处理采取分类收集原则,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重,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3、设置三种以上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有特殊标志的污物袋装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它特殊的废弃物。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降解塑料袋。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中,每日由专人负责运送,也可根据需要收集中装入服务站内污物箱或废物存放地,2天内请运送单位清空。

4、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5、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以下基本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 医疗废物:(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做毁形处理;(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3)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医疗废物处置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第3篇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因其独特的属性和特征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 其处置管理受到国家法律制度的规范和调整。一谈起医疗废物, 容易想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医院废物。这些词和医疗废物到底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呢? 医疗废物多数是固体废物, 但也包括一些液体废物、放射性废物和气体废物。医疗废物是危险废物的一种, 是一种特殊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是医院废物的一部分, 除了医疗废物, 医院废物还包括医院里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其他废物; 医疗废物除了存在于医院, 还存在于一些实验室、研究所、血站等。

准确把握医疗废物的特征有助于正确处置管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人体危害性。医疗废物是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废物。由于人体疾病的传染性和个体体质的差异性, 医疗废物往往对人体具有一定的危害性。不慎接触可能损害人体健康。二是环境污染性。无论是医疗器材原材料还是使用之后形成的医疗废物, 如果不经处置进入环境就会对土壤、水、大气和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三是处置专业性。无论是人体危害性还是环境污染性, 都体现了医疗废物的高度危险性。正因为其高度危险性和产生原因的特殊性, 对医疗废物的处置必须是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按照专业程序和专业方法进行处置。目前我国的医疗废物的总量并没有一个权威的数字。但根据全国医院病床数及病床利用率和每个床位每天的平均医疗废物来估算, 全国一年的医疗废物总量不少于100 万吨。仅温州市2013 年一年的医疗废物生成量就达7110 - 13183. 5 吨。此外, 温州市2013 年至少产生34 - 68吨不合格药品, 但是2013 年温州市收集处置的医疗废物仅仅5350 吨。由此可见我国医疗废物数量之大以及医疗废物处置率之低。因此, 我国医疗废物问题的形势是十分严峻的, 应用系统完善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法律制度来规范和调整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活动刻不容缓。

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法律制度的问题梳理

如前所述, 医疗废物问题形势严峻, 其有效治理有赖于科学完善的法律制度。梳理现有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法律制度的不足, 有助于找到问题的原因, 有助于问题的更好解决。我国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法律制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 1) 集中处置制度不完善。我国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但是集中处置的操作流程、技术规范、合格标准、职责分工并不明确。并没有一个系统全面, 包含医疗废物的全部种类, 涵盖医疗废物处理各个流程的集中处置制度。 ( 2) 回收利用制度不完善。医疗废物除了要进行无害化处置, 为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还应当尽可能的实现医疗废物的处置后的回收再利用。 ( 3) 监管制度不完善。如前所述, 医疗废物应当集中处置, 但是现实是很多医院为了节省开支, 并没有严格执行此项制度, 有的甚至低价将医疗废物出卖给不具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为医疗废物管理带来巨大的风险, 严重污染环境并危害人体健康。而这一切的原因就是监管不到位。 ( 4) 法律责任不完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了最高3 万元罚款和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责任和相关刑事责任。但对民事责任只字未提, 而且3 万元的罚款对于医疗卫生机构显然不具有震慑力。

三、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

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 1) 完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法律制度。细化标准和程序, 严格职责, 严格处置单位的资格授予和审查。杜绝无资质人员和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 保证处置结果达到标准, 处置过程绿色安全。 ( 2) 完善医疗废物回收利用法律制度。建立医疗废物回收利用机制, 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回收处置单位的衔接合作。既保证处置质量, 又保证再利用的安全和高效。 ( 3) 完善医疗废物监管法律制度。严密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和回收利用活动的监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违规操作, 暗箱勾结, 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情节严重的撤销相关资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4) 完善法律责任。不仅要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法律责任的形式和内容, 更要完善追责程序, 对于损害他人身体健康, 造成环境损害的行为追究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郑玮, 陈建辉.生态文明视角下医疗废物处置现状及管理对策[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15, 06:819-821+824.

[2]佟岩.论我国医疗废物处置的法律制度构建[D].兰州大学, 2011.

医疗废物处置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第4篇

1 存在问题

1.1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医院虽然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组织,为院长负责制,并有部分管理制度,但在执行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表现在人员配制及资金投入等明显不足,制定的各项制度及措施不能落到实处,管理组织未真正发挥其监管者的作用。

1.2分类收集管理不完善、回收交接制度不严格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是实施医疗废物无害化管理的关键环节,未按规定进行严格的医疗废物分类而与生活垃圾混放;在废物交接时按要求应进行规范登记,记录产生科室、名称、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经办人等,资料保存3年,个别科室存在登记不全、漏登记、错登记甚至没有登记的情况。

1.3 医护人员对疗废物管理处置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医院对医疗废物处置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医护人员对分类、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缺乏;个别人认识不到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及医疗废物处置不善带来的的危害性,直接将医疗废物混放入生活垃圾中。

1.4包装、运送、储存存在隐患 国家对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都有明确规定,有些科室对损伤性废物的危害重视程度不够,将损伤性废物未装入防渗漏的利器盒内,有的科室虽配备有利器盒但未做到一次性使用,而是存在重复使用问题,极易造成利器伤;运送工具使用后未做到及时清洁和消毒,未按规定时间及路线运送医疗废物等,暂存点设置及建筑不符合国家规定,极易造成废物流失从而危害社会。

1.5无医疗废物处置专用设施 国家规定医疗废物必须进行集中焚烧处理,但我县无标准的焚烧设施,我院曾在取暖季节自行用锅炉房进行焚烧,但由于附近居民反映气味大而作罢。

2 管理对策

2.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成立由院长为组长、主管院长为副组长,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我院实际,逐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如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在感染管理科的业务指导下,由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管理,由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等职能科室进行监督为基本框架的管理体系,保证该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2.2加强培训,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坚持深入科室,对重点部门及保洁人员强化培训,科室对每日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医务人员和保洁人员进行严格的分类收集,严禁与生活垃圾混装。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按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病理性、药物性废物的分类分别置于专用容器内。

2.2.1感染性废物使用符合要求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塑料袋收集,放入标识清楚、防渗漏的临时存放容器内,待转运处理。

2.2.2病理性废物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內,处置之前低温保存。

2.2.3化学性废物可经降解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系统。

2.2.4药物性废物装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药物,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2.2.5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等防渗漏的坚固容器内。但应注意:医疗废物在丢弃过程中如已发生分类错误,切忌重新分类,更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如感染性废物误丢入生活垃圾桶内,只能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2.3加强宣传教育 管理人员深入科室,加强对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用事实说话,使科室医务人员认识到医疗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的后果,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的重要性,自觉按要求进行规范分类、处置等。

2.4制定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理流程 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上必须有警示标识,包装袋为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黄色塑料袋,当医疗废物收集达到包装袋的3/4时,袋口进行有效封扎,防止泄露和遗撒。每个包装袋外均系有中文标签,标注: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由专职人员负责,每天按规定的时间、路线,用密闭的容器和车辆下科室收取并转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运送工具每天用含氯消毒液终末消毒。

2.5加强督导,严格监督管理 经常进行随机性抽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科室反馈,并指导科室进行整改,纳入经济考核。一次性物品杜绝重复使用,特别是使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均作为感染性废物处置,必须置防渗漏的黄色包装袋中。我院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基本上杜绝了利器盒的重复使用问题,从而有效保护了医护人员及保洁员。

2.6加强职业防护 ①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的专职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②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人员在直接接触医疗废物前应穿好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手套,如接触感染性废物或手粘膜有破损时戴双层手套,接触后洗手或手消毒,如遇针刺伤,要立即脱下手套用流动水冲洗,规范挤出血,用碘伏等局部消毒等。

2.7加强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建设,做好医疗废物的规范化处置,根据要求,修建了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存点,防止蚊蝇、蟑螂,门口张贴醒目的医疗废物标示,并有禁止吸烟、饮食等字样,暂存点钥匙由医疗废物回收专职人员专人保管;同时院领导与监督所及环保部门共同协商,将我院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部门进行集中焚烧,废物回收专职人员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部门回收人员进行交接,双方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上做好交接登记,签全名。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第5篇

①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迎园医院由市废物处理部门集中处置。②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⑧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嘉定区环保局指定的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④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主任批准,交嘉定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⑤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⑥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⑦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扣 5000 元的超劳补贴。

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扣 2000 元的超劳补贴。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①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在48 小时内向区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

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县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②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⑧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①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迎园医院由市废物处理部门集中处置。②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⑧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嘉定区环保局指定的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④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主任批准,交嘉定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⑤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⑥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⑦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扣 5000 元的超劳补贴。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扣 2000 元的超劳补贴。

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①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在48 小时内向区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②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⑧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第6篇

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

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5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认真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保存。负责暂存处物品和场所的消毒隔离工作。

医疗废物运送管理责任状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按要求做好运送、交接、登记。遵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运送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1、定期接受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该科室负责人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或考核。

2、按要求遵照规定时间(上午8-9点、下午4-5点)和路线(在运送途中不得携带医疗废物到其它科室或场所,如供应室、敷料室等)将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贮间。

3、必须将医疗废物放置在专用容器内进行运送,防止泄漏或伤及工作人员。

4、按要求做好科室与护士交接、暂贮间与管理人员的交接工作,登记必须签全名。

5、医疗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箱内,如发现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罚款50元)。

6、禁止将医疗废物(尤其是输液器、针管等)带出医院进行交易,如发现后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上报院领导、终止劳动合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遵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给予法律制裁。

7、做好个人防护,如因违规操作出现任何后果,皆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以上管理条例向相关人员进行说明,签字为证,如在各项工作检查中发现违规者,严惩不怠!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

发生报告制度

一、应在48小时内向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要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三、调查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

应急预案

一、立即上报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

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及严重程度。

三、如有医疗废物泄露、流失、扩散等,立即追查医疗废物的去向和污染程度,了解污染情况,采取有效的消毒隔离措施。

四、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减少危害,并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通报,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有扩散危险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发布警示公告。

五、事件处理后,当事人将事情发生进过及所牵涉的责任人上报领导小组,给与相应处罚。

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露及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储间。

2、认真做好交接登记,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地、种类、日期、重量、交接时间。

3、交接双方要签全名。

4、与处置中心工作人员交接要认真填写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

5、医疗废物管理交接登记及转移联单交接记录资料保存5年。

6、医疗废物运送流程:医疗废物收集

产生地

分类→封口

规定的时间路线

小时交处置

运送 → 暂储间

交接登记

存放 不超过48中心→填转移联单双签字。

7、运送时间:上午 8 9点,下午4 5点。

8、运送路线:自产生地直接到医疗废物暂存处,不得在中途携带医疗废物到其它场所。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等,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暂存设施管理要求

1、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包装,并盛装于周转箱内,禁止打开包装袋取出废物。

2、暂存设施设专人管理(贾衍奎)及时对贮存设施和贮存容器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开裂等问题及时更换。

3、医疗废物暂存库房应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冲洗(1000mg/L健之素液),冲洗液排入医疗废水消毒、收集、处理系统,医疗废物暂存柜(箱)每天消毒一次。

4、暂存设施清理出的医疗废物、被医疗废物污染的物品、损坏或废弃的容器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5、暂存设施应配备应急设备及工具,包括个人安全防护设备、消防灭火装备、泄漏物清理工具、消毒设备等。

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一、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规程。

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四、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产生地运送工作制度及工作要求

一、按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及运送至院内焚烧炉焚烧。

二、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示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三、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四、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五、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六、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七、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交 由专门机构处置。

八、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九、隔离的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十、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一、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处置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

措施

一、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的防护用品:工作服、水鞋、手套。

二、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每年两次).三、收集和运送过程中,应检查置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及贮存容器是否有渗漏,防止职业暴露。

四、对放置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运送工具定期消毒和清洁,防止对工作人员的污染和感染。

医疗废物处理与防护知识培训计划

1、每年对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两次。

2、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对新上岗卫生工人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培训。

4、对新上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处置知识培训。

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培训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医疗废物运送流程。

3、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

4、检查医疗废物运送是否及时,包装袋是否注明产生地、科别、时间、包装袋是否封口。

5、医疗废物转交烟台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登记签字,资料保存5年。

6、做好个人防护。

7、保持暂贮间清洁,定时进行消毒(用500g/L浓度健之素擦洗地面、墙壁,抹布用500g/L浓度健之素浸泡消毒,晾干备用)。

8、做好各种设施的维护(防蝇、防鼠、防盗等)

医疗废物处置的管理制度 第7篇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 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三、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 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 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红色袋 装放射垃圾。

四、医疗废物登记要求

1、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 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医疗废物暂存点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医疗废物转运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 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 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院垃圾暂存处。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使用垃圾收集箱以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 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 的专用运送工具。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5、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要求

(1)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 过2日。

(2)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3)医疗废物暂存处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环保局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 置单位(华鑫公司)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七、个人防护要求

1、运送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在收集、处理医疗废物时要求穿隔离衣、戴帽子、口罩,穿长袖手套,穿胶鞋。

2、保洁公司对公司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八、人员培训

1、医院感染管理科及病区必须对新进保洁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2、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保洁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2、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处置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第8篇

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为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提供一段稀释距离, 使之到达居住区时浓度符合质量标准有关规定。为保证企业项目投产后产生的污染物不致影响居住区人群的身体健康, 环境评价报告书应针对有害物质, 确定其无组织排放量、标准质量浓度限值, 选择适当的大气扩散模式和相应参数, 计算出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为企业选址和总图布置提供依据。因此,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合理确定恶臭污染物排放量, 完善恶臭污染的防治措施, 科学地确定卫生防护距离, 是防治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环境污染的重要环节。本文, 笔者以驻马店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工程为例, 介绍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方法及预期效果。

一、项目简介

驻马店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位于驻马店市遂平县褚堂乡境内的褚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该处置中心采用高温蒸汽灭菌系统, 日处理医疗废物5t, 计划用地3 200m2, 使用年限12年。

二、计算过程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产生的恶臭污染主要为氨、三甲胺等, 这里主要选择氨、三甲胺两种恶臭污染物为特征污染物进行计算。

1. 计算标准。

计算标准如表和表所示。

2. 计算公式。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T1320191) 推荐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为:

式中, QC为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 (kg/h) ;Cm为标准浓度限值 (mg/Nm3) ;L为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m) ;γ为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 (m) ;A, B, C, D为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无因次量) 。根据所在地区近5年的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 结合生产装置特点和卫生防护距离制定原则, 大气污染源类别按Ⅱ类考虑。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 T13201-91) 的规定 (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 级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1 000m, 级差为100m;超过1 000m以上, 级差为200m。) , 将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取整。

3. 计算结果。

(1) 废气量1 000Nm3/h。

(2) 占地面积3 200m2。

(3) 二级现有厂界 (30m) 浓度。

(4) 风速2.5m/s。氨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为0.01mg/m3, 三甲胺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为0.05mg/m3。

(5) 根据天津京环及国外相关工艺的无组织排放类比数据可知, 氨的无组织排放量Qc=0.03kg/h, 三甲胺的无组织排放量Qc=0.02kg/h。

(6)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设定A=470, B=0.021, C=1.85, D=0.84, γ=10.09, 氨Cm=0.2mg/m3, 三甲胺Cm=0.05mg/m3。经计算得到, 氨的卫生防护距离L计=177m, 考虑级差得L=200m;三甲胺的卫生防护距离L计=47m, 考虑级差得L=50m。可知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

三、预期效果

该项目采用贮运医疗废物的密闭周转箱 (桶) , 既有及时消除抑臭的措施, 又有储存期短的特点, 所以只要项目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 确保控制措施的正常运转, 厂界臭气强度就能够达到0级水平。项目拟选厂址周边无环境敏感点, 自身占地3200m2, 只要合理布局, 项目建设不会对外界产生影响。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源强可根据处置中心产气量和占地面积计算确定。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 以有机物降解特性理论计算和试验测试法获得的源强数据较为合理。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操作规程 第9篇

一、医疗废物产生地收集点

1、各医疗废物产生点应从方便收集出发设立收集点,可设立在污染物处理间,亦可在治疗室附近设置专室。

2、收集点应设醒目标识,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3、禁止医疗废物在非收集点倾倒、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

二、分类收集

1、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医疗废物应立即丢弃至黄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损伤性医疗废物应立即丢弃至黄色医疗废物专用锐器盒内。

2、在盛装前,应对包装袋或锐器盒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3、锐器盒放置点应便于就近丢弃。

4、药物性废物应由药剂部门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5、临床科室产生的少量化学性废物应由相应采购部门统一回收、集中处理;临床科室产生的大量化学性废物应由产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处理。

6、病原体的培养基、微生物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先采用耐高温塑料袋打包,放入灭菌器后,打开袋口或在袋上多处戳洞,以便蒸汽穿透,在实验室内采用内循环式压力蒸汽灭菌(121℃,102.9kPa,20-30min)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7、患者的体液(如胸腔积液、腹水)及其他排泄物倒入下水道,由医院统一进行污水处理。

8、输血器、血袋单独收集,按感染性废物回收统一处理。

9、放入包装袋或者锐器盒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10、医疗废弃物分类参照卫生部、环保总局卫医发(2003)287号《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三、转运与交接

1、转运

(1)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务人员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确保封口紧实、严密。

(2)封口后若发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应增加一层包装并再次封口。

(3)运送人员需进行适当防护:包括工作衣、口罩、手套。

(4)运送车辆应易于装卸和清洗,防渗漏、防遗散、无锐利边角。

(5)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的医疗废物打包装入黄色塑料转运箱,加盖上扣后送至暂存地。运送时间应避开人流高峰,运送路线从病区两头污物电梯。

(6)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转运箱是否破损、泄露,有破损的转运箱严禁使用。

(7)医疗废物应当放置在运送车辆内密闭运送,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8)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2、交接

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务人员和运送人员应共同清点废物种类、重量(数量),由运送人员统一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部门及医疗废物类别、重量(数量),交接人员分别签名,用三联单形式。

四、暂存

1、医疗废物不得逞露天存放,避免阳光直射。暂存地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分开,具有防雨淋的装置,并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以及防鼠、防蚊蝇设施,张贴“生物危险”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每日工作结束后消毒工作场所。

2、回收站工作人员防护具包括工作衣、鞋、口罩、手套。

3、应将所收集的废物按类别堆放。

医疗废物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第10篇

一、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二、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等。

三、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洁和消毒。

四、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禁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六、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七、在收集、运送、暂存医疗废物的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八、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等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安全防护制度 第11篇

为加强员工自我防护和安全意识,提高医疗废物处理人员个人防护能力,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处理人员个人安全制度,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

1、工作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工作服、防水围裙、橡胶手套、防水靴、口罩、帽子等)。

2、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3、运送医疗垃圾做到防泄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使用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4、接触人员在疗垃圾的过程中必须着工作服、佩戴橡胶手套、口罩;工作结束后认真洗手,更换衣服。

5、取出垃圾袋时要拿垃圾袋的上部,不要拿垃圾袋的侧部,防止扎伤自己,装车时垃圾袋尽量不要超出车的边缘,防止在运送过程中碰及到他人。

6、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发生刺伤、擦伤等职业暴露时按职业暴露要求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根据种类与受伤害程度,采取相应应急措施,跟踪随访。

医疗废物处置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第12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6 个高危科室 (手术室、口腔科、血液透析室、妇产科、检验科、内窥镜中心) 的100 名医护人员进行了随机调查, 共发放问卷100 份, 回收有效问卷95 份, 回收率为95%。

1.2 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杳问卷, 对100 名医护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 内容包括工作年限、职称、文化程度、在工作中发生过安瓿划伤、针头刺伤、因接触患者而致的传染病等事故吗?伤后你知道如何处理吗?

2 结果

存在的损害情况工作年限在0~20 年中曾不同程度的损伤有38 人, 占40%。受伤后的处置情况 (见表1) 。

3 讨论

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对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松懈, 在执行操作规程时不规范, 对潜在的不安全因素缺乏预见性。针刺伤或锐器伤最常见, 其中由皮肤刺伤造成的感染占84.2%[1], 未按规章制度在操作时未采取防护措施或操作不当, 如拔针时误扎、针头复帽或直接用手分离带血的针头等。

缺乏相关的防护知识, 对感染性疾病危害性认识不足, 另外, 刚参加工作时基础防护不到位、操作不熟练, 违反操作规程等, 也是导致意外感染发生的主要原因。临床医护工作风险大、危险性高, 国内对特殊职业的保护尚不完善。医护人员在的日常工作不可避免地接触到患者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或其他分泌物, 因此受感染率很高。其中就有可能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有:HBV、HCV、HIV、AIDS和结核等。有戴手套习惯的医务人员其皮肤黏膜被医疗器械损伤和直接接触患者血液的机会均明显小于不戴手套者, 表明戴手套能减少皮肤接触血液次教, 并且不增加皮肤损伤[2]。

心理社会因素由于医院医疗环境及工作的特殊性, 导致医护人员心理、精神压力较大, 人们对传染病存在不同程度的恐惧心理和歧视态度, 势必影响工作人员的情绪。

4 防护对策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3]。包括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为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 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医疗安全, 我院依据2003 年国务院颁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范标准, 在医疗废物管理方面采取了以下办法。

4.1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及各项规章制度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原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 本单位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小组, 负责监督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并相继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规定》《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意外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医疗废物交接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4.2 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

在科室配备符合规范标准的在小规格的利器盒, 合理配置易于清洁和消毒的医疗废物垃圾桶, 周转箱以及专用密闭运输的垃圾推车, 在远离医疗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点设置独立隔离的的医疗废物暂存点。

4.3 做好分类收集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并有明确分类标识。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 设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医疗废物装到包装袋的3/4 容量时, 将其用专用扎带紧密封口, 防止再次打开, 并贴上医疗废物标签, 写上产生科室、种类及时间, 将医疗废物放置于指定的医疗垃圾桶内。如果包装物或容器的外包装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 应当对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双层包装。黄色垃圾袋收集医疗垃圾, 黑色垃圾袋收集生活垃圾。

4.4 做好运送和贮存及登记

医疗废物运送工具采用专用的密闭推车, 车子贴有医疗废物标识, 并由专人每天早上和下午定时下科室收集。并和科室工人做好交接登记, 交接双方应在记录本上认真填写名称、数量、日期等项目。医疗废物接收人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核查, 包括包装、重量等, 确认无误后, 双方签字存查。工人将垃圾收集到医院定点的医疗垃圾暂存处, 暂存处按规定做到防渗漏、防遗洒、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门口贴有警示标识。并设专人管理, 做好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及签字, 同时负责垃圾暂存处的消毒清洗。

4.5 加强人员培训, 提高认识, 做好防护, 防止职业暴露

医院感染科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管理等工作人员和有关的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每年培训一次。让员工掌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医疗废物的分类、职业损伤防护知识等, 提高员工在医疗废物管理中的自觉性, 做到依法管理, 确保安全。制定医务人员及相关职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制度。发生针刺伤的处理措施: (1) 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 用0.9% 氯化钠注射液冲洗黏膜。 (2) 如有伤口, 应当在伤口旁端, 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 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 应当用消毒液如:75% 乙醇或者0.5% 碘仿进行消毒, 并包扎伤口, 被暴露的黏膜, 应当反复用0.9% 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干净。

4.6 监督管理

定期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以及科室护士长组织进行医疗废物检查, 检查项目包括: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人提问相关知识及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情况;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情况;抽检垃圾袋的包装、标签、标识情况;医疗废物暂存点的管理情况;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垃圾处理情况;医疗废物登记、转运、处置情况等。

5 小结

医疗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积极控制职业损伤的危险因素。医护人员要保持高度的自我防护意识, 遵守医疗及护理操作规程, 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正确使用安全的个人防护用品, 认真执行操作常规和消毒隔离制度, 积极主动的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4]。只有提高医护人员对职业危害的认知能力, 将防护措施落到实处, 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患者。

摘要:目的:为防止医护人员因医疗废物而受到损伤, 调查原因并作出防护对策。方法:对100名医护人员进行问卷调查, 进行结果分析。结果:因医疗废物受伤人数占被调查总人数的40%;受伤后致病的占被调查总人数的0%, “伤后知道如何处置”的占被调查受伤人员的81.6%。结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学习医疗废物防护知识, 严格遵守处理医疗废物医疗垃圾的操作规程, 培养防护职业伤害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医护人员,医疗废物,职业性损伤,防护对策

参考文献

[1]杨华明, 易滨。现代医院消毒学[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 2002:259-284.

[2]谢淑莲, 林建玲.护理人员职业损伤的危险因素及自我防护[J].职业与健康, 2005, 21 (4) :526~527.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痞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Z].2002:173-174.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合同 第13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乙方负责运输和集中处置。

第二条根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医疗废物处置费。

第三条对医疗废物的包装和暂存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的要求。未按规定包装或未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医疗废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第四条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医疗废物处理费用,每延迟壹日,向乙方支付核定月处理费千分之二的损失费;超过七日不向乙方交纳月处置费,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的医疗废物进行清运和处置,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当订立本合同的条件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可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 第14篇

一、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内、外、妇产科、供应室及检验科、药剂科、防保科负责人具体抓本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二、废物管理要求

各科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本科的医疗废物进行管理,杜绝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造成危害。

三、医疗废物处理程序

病人用的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等敷料,传染病人或疑是传染病人的生活垃圾用黄色塑料袋打包后贴上感染性废物标签,放在医院规定的统一地方由清洁工专人运往十吨锅炉焚烧。

使用过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塑料试管剪断后用含氯消毒液浸泡――裝黄色塑料口袋――贴上感染性废物标签――交供应室作高温压缩毁形――集中处理。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针头、玻片、玻璃试管、刀片等先用含氯制剂消毒后装入专用盒盛装――贴上损伤性废物标签――供应室集中处理。

对废弃的血清、血液由各科总务护士负责煮沸20分钟后排放。

防疫科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用专用容器盛装――贴上药物性废物标签――清洁工送十吨锅炉焚烧。

废弃的化学制剂、过氧乙酸、戊二醛、消毒剂及过期变质的废弃药品,包装后贴上药物性废物标签――交还药品供应商。

四、医院医疗废物管理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为了认真执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管理职责,在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焚化过程中必须严格登记。

1、清洁工人在定时收集完科室的医疗废物后应过秤重量,按医院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运送三联单;一联贴在医疗废物塑料污物袋上,二联放入焚化处理厂信息统计箱中,三联由清洁工妥善保管。医疗废物运送前应注明:科室、袋数、公斤、责任人、由清洁工统一送至焚化处理厂。

2、焚化工人对各科室运送来的`医疗废物应进行逐一登记,焚化并签名,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

医疗废物处置人员专业技能与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对运送人员进行有关专业技能和职业卫生防护的培训,并达到如下要求:

1、专业技能

(1)熟悉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掌握环保部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2)熟知本岗位的职责和理解规范的重要性;

(3)熟悉医疗废物分类与包装标识要求,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如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

(4)在运送途中一旦发生医疗废物外溢、散落等应急情况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2、职业卫生防护

(1)了解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险性,以及坚持使用卫生防护用品的重要性;

(2)运送人员在运送过程中须穿戴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防护用品;

(3)运送人员体检:2次/年,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医院感染培训教育制度

1、每年应对本院医务人员至少进行2-3次有关医院感染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对新调入人员尤其是医生、护士、卫生员要进行岗前教育,目的是使其掌握医院感染的有关知识,主动参与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科室领导要定期安排有关医院感染知识学习,根据各专科病人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及特点,分析本科医院感染高危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降低医院感染率。

3、提高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管理水平。医院感染管理科要定期组织学习或专题讲座,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掌握当前医院感染发展动态。

4、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院感染管理兼职监控员(医生和护士)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讲座和交流会,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情况。

5、对医院感染知识的教育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再进行深入教育。

6、积极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学术活动,加强医院之间的学术交流。

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制度

1、医院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由清洁工每日清理转运1-2次,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毁形、浸泡消毒后由供应室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运往医院指定的焚烧地点集中焚烧处理。医院所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由清洁工及时清运或在装满3/4时负责封袋运送,原则上每天上午11时或下午17时以前封袋运送一次。在运送过程中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需转运的医疗废物进行封口结扎。

2、个别科室医疗废物如需存放1-2天,存放地应有遮盖设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并有冲洗及消毒措施,清洗过程中的废水应排入医院的污水系统。

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制度

1、分类收集原则:减少有毒有害废物和带传染性废物的数量,有利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2、回收利用原则:避免浪费;

3、减量化原则:通过重复利用,破碎,压缩,焚烧等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体积和数量;

4、无公害原则: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及卫生法规标准要求;

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协议 第15篇

甲方(处置方):许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乙方(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许昌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卫生部36号令的要求,为解决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对医疗废物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市环保、卫生部门要求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的医疗废物是从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等)、损伤性(医用针头、缝合针、玻璃安瓿)、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包括来自传染病人的生活垃圾)。不含医院生活区的生活垃圾、放射性物质及建筑废料等其他废弃物。

二、甲、乙双方移交医疗废物实行危险废物收运报告联单制度,报告联单为三联单,严格移交手续,资料保存三年,确保医疗废物不流失,达到安全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许卫发(2010)47号文件精神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乙方应在签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协议时一并将医疗废物处置费每年 1080元缴付甲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专项用于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的资金,乙方如有拖欠处置费,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处置医疗废物。

2、协议期内如收费政策有新的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标准执行。

3、乙方应根据卫生部36号令及许昌市卫生局许卫发(2004)1号文件、许卫发(2010)14号文件、许昌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分类、储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负责按规定收运乙方产生的医疗废物,其废物集中在复康医院,甲方收运车辆按规定负责收运。

2、保证医疗废物处理达到国家有关环保要求。

3、保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经常与乙方进行沟通,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五、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期起执行。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可直接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县卫计委处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实践与思考 第16篇

1 统一委托处置, 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运作

1.1 城区医疗废物统一委托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鉴于医疗废物不能跨地市流动和县级市原则上不准设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的规定, 我市对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委托潍坊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实行合同式约定, 规范运作行为。具体运作过程中, 区别医疗卫生机构不同情况, 分门别类, 因地制宜。

1.1.1 冠以医院、卫生院名称的医疗卫生机构, 如诸城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和各民营医院等, 每年分别与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提供专用储存箱, 定期直接上门收集、收费。

1.1.2 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企事业单位卫生室、门诊部等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分别送往诸城市人民医院和舜王卫生院, 由两个单位代收集、代收费。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定期到上述两个单位收集后进行处置。诸城市人民医院和舜王卫生院分别与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代收集、代收费、代处置合同。代收费行为经过物价部门核准。

1.1.3 鉴于城区诊所、卫生室数量较大, 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送缴时实行分类收集和包装, 尤其是对损伤性废物如针头、破碎玻璃瓶等要用硬质容器盛放, 避免扎伤送缴和收集人员, 整个医疗废物均包装严密, 封口处贴有中文标签, 注明送缴单位名称、送缴人、医疗废物类别、数量和送缴日期等。代收集医院按规范要求提供储存场所, 妥善保管医疗废物, 做好登记, 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 并实行双签字, 即送缴人、接收人签字, 确保处置工作的规范化、秩序化。

1.2 抓好三个关键环节。为保证委托集中处置工作规范实施,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注重落实抓好三个关键环节。

1.2.1 抓好医疗废物登记。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 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对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为做好这项工作, 我们制定了工作规范, 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产生废物的科室必须建立台账, 每天进行登记。同时, 负责医疗废物处置的科室要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登记, 并将登记工作纳入业务检查的重要内容。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登记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奠定了基础。1.2.2抓好医疗废物收集。在这方面, 我们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作用, 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切实抓好收集工作。医院院长、卫生所所长是第一责任人, 分工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 制定工作方案, 明确科室职责, 责成相关科室具体做好收集与包装。尤其对农村社区 (村) 卫生室、诊所从严要求, 确保该收集的一定要收集, 并按照要求送缴, 严禁倒卖。2011年全市共收集医疗废物46.65吨, 确保了处置率达到规定要求。

1.2.3 抓好医疗废物储存。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要求, 设立了储存场所, 设置标示和警示标志, 安排专人管理和看护。承担医疗废物代收任务的诸城市人民医院、舜王卫生院, 面对储存量大的实际, 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在做好收集登记、保管好医疗废物的基础上, 及时清理储存场所, 保持了场所内外环境整洁, 使储存场所达到标准要求。

2 统一确定处置收费, 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收缴

2.1 统一确定打包收费数额。

2011年潍坊市物价局、潍坊市卫生局、潍坊市市政局出台的《关于医疗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费收费标准和计收办法》规定:设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 按“出院者实际占用床位数”, 每床每天2元;门诊患者转为住院的固定床位医疗固体废物处置费, 从第二天计算;设有门诊的医疗固体废物产生单位, 按就诊患者数收取, 每人 (次) 每天0.1元;医药研究所、疾病控制、医药生产经营等机构按日产医疗固体废物量收取, 每公斤0.5元。潍坊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按照上述标准向处置协议单位收取集中处置费用。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将处置费用转嫁给患者。根据这一规定, 从实际出发, 充分考虑医疗卫生机构的承受能力, 每年与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沟通协商, 统一确定年度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数额, 实行打包收费, 处置费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规模、医疗废物产生数量等合理分担。各单位处置费收费数额由卫生局文件形式统一公布。2012年共缴纳医疗废物处置费60.9万元。

2.2 明确处置费用缴纳方式。

冠以医院、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医疗废物处置费用。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企事业单位卫生室、门诊部等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在执业资质年检时一次性缴给代收医院, 在各单位缴纳完毕后一次性交给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3 统一处置监管, 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考核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 县级以上各级各类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一监管医疗废物处置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为此, 我们强化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明确监管职责, 加强考核奖惩, 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行顺畅、监管有力的医疗废物处置监管机制, 保障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运行。

3.1 成立领导小组。

抓好医疗废物处置是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是预防疾病、保障人民健康的需要, 关乎医疗质量, 体现了医疗卫生机构乃至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水平。我们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成立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 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部署, 将工作任务明确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各医疗卫生机构也成立领导组织或安排专人 (兼职) 具体负责。全市上下形成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干的工作格局。3.2健全监管队伍。卫生监督机构、医政科有专人负责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市疾控中心防疫科、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科负责对医疗废物实施指导管理, 基本形成了横到边、竖到底的管理网络。在实行委托处置后的监管工作中, 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各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3.2.1 卫生监督大队具体负责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日常监管, 监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和日常管理, 定期分析各单位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卫生监督大队对不实行无害化处置, 作为对医疗机构不予年度校验的条件之一, 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查处。对新开办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在办理执业许可的同时, 责成其按照相关规定向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缴纳医疗废物。卫监大队采取划片包干的办法, 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每季度巡回监督检查一次, 发现问题, 责成限期整改, 对拒绝整改的, 依法予以处罚。2011年先后对两家未按规定进行医疗废物处置的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

3.2.2 市爱卫办把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纳入国家卫生城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和指标, 积极进行督促协调。

3.2.3 卫生局医政科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列入每半年一次的业务综合考核, 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督促检查指导。

3.2.4 对医疗废物收集、保存到处置各个环节, 实施全过程监管。诸城市人民医院、舜王卫生院积极抓好代收缴协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每季度向市爱卫办和卫监大队提报医疗废物代收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正常运行。近年来各监管机构积极发挥作用, 保证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全市未发生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而造成的事故。

3.3 严格考核奖惩。

一是完善各项处置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医疗废物处置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出台了处置情况月报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应建立了规范的运行和管理制度。每个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设立了收集日志, 负责处置的科室有处置记录, 整个收集、运输、处置实现了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加强工作考核。卫生局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纳入全年综合目标考核, 半年一考核, 全年总评, 兑现奖惩。环保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职责, 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强化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日常监管, 依法查处违规违法单位, 促进了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处置。

总之, 近年来通过推行以“三统一, 三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医疗废物处置监管模式, 我市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 有效杜绝了传染病、院内感染和环保事件的发生, 达到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专家的肯定。

4 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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