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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案例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青少年犯罪案例(精选6篇)

青少年犯罪案例 第1篇

花季变“花祭”发人深思

----青少年犯罪案例

报复亲生母 举刀向无辜

小东(化名)是记者在富拉尔基看守所采访的第一个对象。“今天犯罪的虽然是我,可是根子却在他们那里。他们如果不离婚,对我负点儿责任,我能进监狱吗?他们都有自己的家,谁都不管我,自己享乐去了,都不要我,我才会到今天这个地步!”面对记者,小东情绪非常激动。

1988年出生的小东在去年发生的那场伤害案前刚满18周岁。7岁那年,父母离婚了,小东跟着母亲回到了外婆家,父母再婚,谁也没有把小东接去。14岁,小东缀学了。这个从小在孤独中长大的孩子,心里对父母产生了极大的怨恨,为了报复母亲,他把怨气撒到了毫无关系的人身上。2006年11月12日晚11时许,一中年男子在送妻子上夜班返回的路上,突然被一名不知从哪里冲上来的青年男子砍伤。同月26日晚10时,一名出租车司机在富区铁北商店附近等活儿时,也莫名其妙被一20岁左右的青年从车里拽出来就是一顿拳打脚踢。铁北派出所接案后经过侦查,很快将犯罪嫌疑人小东抓获。当民警得知小东砍人、打人的原因后,不禁一阵唏嘘。原来小东由于父母离婚后常年住在外婆家,母亲总觉得在感情上亏欠了孩子很多,对小东就特别溺爱,经常给他一些零花钱,只要小东提出来的要求,母亲都尽量满足,这样小东 便养成了好吃懒做的坏习惯。缀学后的小东整天和社会上的一些小哥们儿泡网吧、打台球、上舞厅、下饭店、比名牌,每个月的花销都在1500元左右。在烧烤店打工的母亲每月500元钱的收入根本满足不了儿子的需要,在铁路退休的外公也每月给小东几百元,如果要钱不给,他就把外公养的各种花卉连盆带花一起砸碎。11月12日那天晚上,小东因为白天向母亲要500元钱未果,晚上,喝完酒唱完歌的小东就直奔母亲打工的烧烤店,把刀往桌上一插对母亲说:“你不是口口声声说疼我吗?疼我还不给我钱,让我在哥们面前丢脸。我告诉你,你不给我钱,我就给你作出点儿事儿来,让你心疼,让你受一辈子罪,让你一辈子都难过。”说完就冲出烧烤店,疯一样的在夜里跑着。就在这时他看到前面有一骑自行车的男子,便紧跑追上,举刀就砍。11月26日,小东也是和母亲要钱去网吧,母亲说了他几句,他一怒之下从饭店跑出来,看到门前停着一辆出租车,不容分说把司机从车里拽出来就是一顿暴打。

在看守所里当记者问小东为什么要砍人、打人时,小东说:“我就是让她(母亲)知道,你不给我钱,我就给你弄出点事儿来,我要是出了事儿,她就内疚一辈子,就是要折磨她。”“那你为什么不砍父母,去砍那些无辜的人呢?” “我父母再怎么不好,可他们生我了,我不能打他们,那我多不是人呢?我只能拿别人煞气。”小东说。盗窃小团伙 年龄十三四

记者采访的另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嫌疑人年龄更是让人心痛,6名孩子都是十三四岁的年纪,而且无一例外都是单亲家庭。据富区兴隆派出所介绍,今年9月、10月间,富区龙江市场发生多起偷盗事件,后经蹲守把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这6个孩子几个月来盗窃商业网点10多家,还在富区红岸宾馆偷盗三台缝纫机头。当他们到一家废品收购站销赃时,发现废品站没人,就又撬门进入室内,偷走手提电脑一台、现金400多元。

“这么小的孩子半夜三更不回家家长不找吗?孩子不上学聚到一起行窃家长一点都不知道?”面对记者的疑惑,民警讲述了其中原因。这6名孩子由于都是单亲家庭,自卑感很强,平时不愿意和正常孩子交往,便与都是单亲家庭的同学来往密切,他们经常聚到一起,逃学、抽烟、上网吧。这6个孩子三个月没回家了,就吃住在网吧里。6个孩子被抓获后,都通知了家长。而家长的态度则让民警很是意外,有的孩子家长明确表示:孩子我管不了,我自己吃饭都困难呢,还有心思管他,你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有的说:“我和他爸离婚了,他爸一分钱也不出,靠我一个人养活他,我没有那个能力,不上学正好,我还拿不起学费,你们就把他关起来吧,也省得我操心了!”还有两个孩子是在爷爷奶奶家住,老人说他们只能给他吃饱了,其他的也管不了,父母都各顾 各的,孩子能活着就不错了。最无理的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来到派出所,对民警们大声嚷嚷:“你们凭什么抓我的孩子,他才14岁,是未成年人。要是孩子吓着了,我找你们算账。不就是偷点吃的喝的吗?有什么了不起,孩子饿了,能不吃饭?!”尤其令民警们气愤的是当派出所通知一个孩子的家长来接孩子时,家长不但不来,还在民警把孩子送到家门口时连门都不开。

抢钱不过瘾 弄个女的玩

小建(化名),19岁,父母离异后母亲领他去了南方打工。可小建没做多久就因水土不服回到了富区,自己住在家里,母亲按月给他寄生活费。小亮(化名)也是随父母到满洲里做生意,最近不知道因为什么回到家里。小雨(化名)他们三人原本就是初中时的同学,后来都因为学习跟不上,先后辍学。小雨和小亮知道小建一个人住家里,就都到小建家里住,一起吃喝,去网吧。他们在一起住久了,就开始琢磨怎么弄点钱花。在小亮的提议下,他们开始策划盗窃,先后到住宅和小商店盗窃多起。三人还交代,今年年初,他们还精心策划了一起抢劫、强奸案。一天,三人酒后一起商量再到哪里弄点儿钱花,顺便弄个女的回来玩玩。当天夜里,他们在和平大街开始寻找“猎物”。就在他们四处张望时,一个喝得醉醺醺的20岁左右的女孩出现在他们的视线里。三人把她搀扶到出租车上,之后背到小建家里,对女孩进行了长达三小时的 强奸、轮奸。

寻找改变孩子的阿拉丁神灯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比例不断上升,已经到了让全社会忧心忡忡的程度。我们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有有利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教育德育大纲,我们有健全的如关工委一类的社会管理教育体系,可问题是少年犯罪现象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增加的趋势,问题的症结到底是什么呢?

富区公安局的领导对富区近期发生的多起未成人犯罪案件很是痛心。他们认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一些未成年人父母离异重组家庭后,便产生了强烈的自卑心理,对自己、对生活缺乏自信,对别人的批评特别敏感,性格孤僻、冷漠。而有的家长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了思想品德的教育,娇生惯养,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奢侈;在这种病态心理的支配下,很容易做出一些荒唐的事情。

在采访中红岸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现在留守青少年犯罪的比例也有上升趋势。其中原因有的是因为家庭条件较好,父母惯于用给钱给物来弥补缺失的心灵抚慰,孩子用父母给的零花钱泡网吧,容易受到不良思想的侵害;有的是留守未成年人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加上缺少正确的引导以及攀比心理的影响,容易产生抵触情绪,这样就容易受不法分 5 子诱惑走上邪路。小建就是在小亮和小雨的诱导下,参与了抢劫、强奸犯罪活动的。而小亮和小雨的家长对自己的孩子在谁家住、每天做些什么不管不问,等到孩子犯罪了,才大吃一惊。

富区兴隆派出所所长孙世海对记者说起了曾经的一个案例,一个刚上初中的学生因多次偷盗数次被抓,当警察规劝时他却说:“我是未成年人,抓住了也就是个教育,最多由家长交点儿罚款。”这个14岁孩子的话很值得回味。说到屡教不改,孙所长说:“家长和老师最头痛的就是现在的未成年人不怕事,其中就有我是未成年人我怕谁的思想因素。这种思想的形成,是不是抓住了我们法律的软肋了呢?在现有的教育管理措施中,的确宽爱有余,严惩不足。”

记者还走访了一些中小学校校长和老师,他们认为,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生理已经成熟但心理尚未健全,情绪不稳定,自控能力差,法制观念淡薄,攀比心、好奇心、好胜心强,在不健康的社会现象的冲击和腐蚀下,极易诱发犯罪心理冲动,作出轻率之举。尤其是单亲家庭和那些父母在外打工的留守孩子,教育更是要特别关注。

一个学生家长也说出了他的认识:“我国现有的教育体制和手段尚不完备,存在着一些弊端。如一些学校忽视理想、信念、勤俭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使得一些„差等生‟逐渐走上了旷课、逃学、失学、被学校开除的道路,为犯罪埋下 伏笔;再如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学生挨打或被同学团伙欺侮,未引起学校重视,致使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等。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的不良苗头进行抑制。”

青少年犯罪案例 第2篇

案例:

PK少年唐亮自认为是网络游戏高手,但是自从在虚拟世界中遭遇另外一位游戏玩家,唐亮被对方杀死23次以后,分不清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的他,决定采取一种特殊的报复方式,一起悲惨的网络血案由此发生。通过现场勘察和对目击者刘洵进行询问,警方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四个年轻人,并且其中有人与死者古世龙相识,犯罪动机很可能是报复杀人。

那么古世龙与这四个年轻人到底有什么过节儿呢?唐亮和古世龙是在网络游戏中认识的朋友,但由于古世龙在网络中杀死了唐亮的朋友和抢了唐亮在游戏中的老婆,两人在游戏中多次厮杀,唐亮总是失败。终于,在被古世龙在网络游戏中杀死23次之后,唐亮决定叫上几个平时一起玩网络游戏的兄弟,去找到现实当中的古世龙,好好教训他一顿。一场虚拟世界里的厮杀终于演变成了一场现实当中的厮杀,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在真实的世界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分析:

网络以惊人的速度飞速发展,据2009年CNNIC第24次调查数据,我国共有青少年网民1.67亿人,占网民总体的55.9%,其中未成年网民占55.6%。青少年在网吧上网的比例为57.5%,其中,有48.4%的中学生在网吧上网。在青少年

网民中,有9.72%的人有网瘾,也就是1600多万青少年有网瘾。大约87%的网瘾青少年是对网络游戏成瘾。这一系列的数据,既包含了互联网普及程度提高的喜悦,也有对青少年不能健康上网所带来犯罪情况的担忧。青少年的不健康上网数量的庞大,不仅这些问题在读上面数据时会跃然心头,甚至上面的数据会让我们触目惊心。特别是网络游戏成瘾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所急需的解决措施已是刻不容缓。导致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家庭的推力。家庭在青少年的成长中有着重要地位,是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但是,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一些家长的“网络素质”显然跟不上发展要求,他们不知如何对孩子进行网络教育,缺少对孩子的网络引导

二、学校的推力。目前,我们在学校教育方面,也存在许多

不完善的地方。一些学校为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青少年的青春期教育。一些学校对成绩好的同学呵护有加,而对成绩差的学生则放任自流。有的学校甚至对差生采取“停课”或“开除”等措施。不少学生流入社会后,成了“问题少年”。

三、青少年自身的原因。生理、心理因素的影响。青少年是

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从生理上看,其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各种心理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盲目性。一般

浅析青少年犯罪及预防犯罪的建议 第3篇

一、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趋势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 在经济与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 各种社会问题也更加凸显。其中, 青少年犯罪上升较快, 已成为社会的严重问题。犯罪的数量呈持续扩大趋势, 青少年刑事犯罪的数量日益上升。青少年的犯罪类型也逐渐增多是其主要表现形式。同时进入新世纪已有十余年, 青少年犯罪社会变革成果日益明显, 青少年犯罪也出现一些新的特点。

(一) 犯罪形式的团伙化

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常见形式。这些青少年, 有些尚未成年, 心理承受能力弱, 个人能力尚不足以支持他们单独去实施大部分违法犯罪行为。而且, 他们有强烈的寻求理解和认同的心理需要, 在团伙里, 他们可以得到这种认同和理解。可以说, 犯罪的团伙化, 不仅是客观原因造成的, 也有其心理原因。

(二) 犯罪年龄的低龄化

不满十四岁的青少年犯罪人数在逐年增多, 甚至有些少年从小学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而犯罪者大多是辍学的青少年。甚至于有些青少年认为在未成年以前犯罪, 免于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才肆无忌惮的实施各种罪行。

(三) 手段的暴力化

实施犯罪的手段残忍, 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主要表现在抢劫、强奸等恶性案件上。这些青少年也并不是说是事先预谋的, 大部分是在一些环境下, 受到了某种刺激他们的因素, 临时起意, 头脑发热而做出的。因此, 也就不太估计后果的严重性, 按其心理感觉走。往往会造成较严重的后果。

(四) 犯罪类型的多样化

目前, 青少年犯罪几乎涉及整个犯罪领域。[2]随着社会的发展, 青少年的认知能力也越来越强。他们接触到的信息是五花八门的, 而且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这就势必导致他们在心理上的早熟。他们的思维方式与成人的区别已经不大。所以, 他们有足够的智力去实施以前无法达到的领域。另外, 随着生活条件越来越好, 他们的生理发育也大大加快。他们已具有一个成年人所拥有的能力。他们自然也不会满足于小打小闹, 倾向于寻求更强烈的刺激。去尝试新型犯罪, 便是他们最大的途经。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从本来的一张白纸, 到逐渐填上了各种各样的颜色, 受各个方面的影响。他们所生活的环境, 无论何时, 都在影响着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可以说, 环境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他们的人生。从司法实践来看, 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 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1、家庭结构有缺陷

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世界观, 基本上都是在家庭里得以建立的。可以说, 家庭, 塑造了他们的根本。然而, 如果家庭存在缺陷, 势必给孩子们造成强烈的影响。父母一方的缺失, 使他们无法得到大多数孩子们享受到的温暖, 必然会使他们产生社会不公的心里。缺少完整的家庭教育, 也会造成他们心理的不完整。

2、家庭教养问题

家庭教养方式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行为方式和处事方法。如果教养方式出现了问题, 会造成未成年人的偏激, 也会使他们养成另外一些不当的心理习惯。家庭教养方式不当具体表现一味的宠爱、溺爱;对待简单粗暴;对其行为放任自流;对其未来期望过高。

(二) 学校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除了家庭, 学校便是他们在青少年时期度过时间最长、影响最为深远的地方。在这里, 他们学到了一些在家庭无法学到的东西, 他们的为人处世、对事物的观点, 也将在这里养成。因此,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影响是巨大的。老师、同学, 是他们学习的比照。周围好, 他们自然会学好;周围存在负面因素, 他们也一定会受到影响。

但是, 学校这个地方也是有区别的。有的学校可以一视同仁, 公平对待。可有的学校, 一切以升学为方向标, 对学习好的同学, 倍加教育;对于学习成绩差的同学, 则严加管教, 只注重纪律, 。由此, 在学校形成了两极分化。后一类学生, 渐行渐远, 最终踏上辍学的道路, 提前走进了社会。而他们的不良行为, 也逐渐发展成了违法犯罪。

(三) 社会不良风气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 社会是他们最终的去向, 而社会环境将对他们的人生起到最后的定性。然, 社会就是一个大染缸, 谁也不能保证会对他们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社会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文化市场的混乱, 大量不良文化随处可见。正面宣传教育形式单调、无趣, 无法吸引大多数的未成年人。逐渐使得大量未成年人倾向于追求感官刺激, 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 建立家庭防线

家庭, 是孩子们的第一所学校。在这里, 他们将奠定一生的思想基点, 他们最初的作为人的观念, 便在这里养成。如果家庭除了问题, 将会在源头上改变青少年对于社会的认识, 使得他们违法犯罪的几率大大增加。良好的家庭教育, 是一个人得以成功地关键。

(二) 巩固学校防线

强化学校的道德与法制教育, 树立良好的校风。学校不能以成绩好坏来评定学生的好坏, 不得对学生区别对待。老师们要一视同仁, 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 是他们感受到家一般的温暖。

(三) 加强社会防线

社会要给他们学习的机会, 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机会。国家应建立专门的机构, 提高青少年在社会中的生活能力。另外, 对于已经犯了错的青少年, 要积极引导, 加强思想教育, 切不可听之任之。

参考文献

[1]钟其壁, 试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青少年犯罪案例 第4篇

内容摘要:预防青少年犯罪,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通过调研、深入校园社区、完善制度建设、情理结合等方式,从事前预防、事后帮教两方面创新制度、先行先试,在办案中体现司法关爱,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司法关爱 事前预防 事后帮教

[案例一]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000年11月23日出生,15岁,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无业。张某通过网上聊天与李某约好2015年8月16日在M市见面,见面后,该二人使用事先准备好的开锁工具将被害人王某家的防盗门打开后入室盗窃,共盗窃现金人民币1000元、4条黄金项链、1条彩金项链、1条珍珠项链、一枚玉石戒指、一本集邮册、两瓶茅台酒、一幅“清明上河图”画。被盗物品鉴定价值为人民币11314元。

[案例二]犯罪嫌疑人傅某,男,1999年12月28日出生,15岁,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001年1月16日出生,现年14岁,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无业。2015年10月3日,犯罪嫌疑人傅某与陈某来到A市C桥西对被害人李某实施暴力殴打,并向其索要现金,直至李某交出3000元人民币,二人逃离现场。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大学生的犯罪案件时,积极探索,把司法关爱贯穿到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多措并举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延伸到事前和事后。事前预防,尽可能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事后帮教,使失足的青少年正常回归社会。

一、调研先行,探索建立“开除学籍封存令”机制

针对高校集中,辖区大学生犯罪频发的实际,深入高校,对在校大学生犯罪动因、学校处理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在校大学生法治意识淡薄、学校处理方式简单机械,对犯罪行为一律采取开除学籍的处理办法,致使其学业中断、就业困难,甚至自暴自弃。仔细分析犯罪原因,主动与辖区高校沟通协调,共同寻找遏制犯罪和帮扶失足大学生的思路及办法。根据调研结果制定了《关于在校大学生轻微刑事案件适用不起诉和开除学籍附条件不执行的规定(试行)》,探索建立了“开除学籍封存令”机制,即对不起诉的在校大学生开除学籍附条件不执行,责成检察院、学校、家长、学生四方结合,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促使被不起诉的大学生继续完成学业。

二、深入校园社区,组建大学生检察官宣讲团以案释法

为了防患于未然,寓教于防,开辟一条校园预防新路子,该院与辖区各高校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大中专院校开展预防犯罪“手拉手”活动方案》,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大学生身边,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健康良好的氛围;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责任部门,严格落实活动方案;出台了检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高校学生犯罪情况进行了通报分析并提出了预防建议及对策,校方及时反馈被不起诉学生在校遵纪守法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措施。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手法在心头”法律宣传进校园活动,宣讲干警从自身由学生到检察官角色转变的角度出发,以近年来办理的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为例,以案释法,告诫大学生要增强法律知识,提高遵纪守法意识,走好人生路,为高校新生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律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深入社区进行法律宣传,利用法律宣讲、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介绍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共同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截止目前,适用《关于在校大学生轻微刑事案件适用不起诉和开除学籍附条件不执行的规定(试行)》共办结案件5件5人,对涉嫌盗窃大学学生牛某某、王某某、郝某某、李某某、廖某某依照该规定作出不起诉处理,并将不起诉决定书在规定期限内送达校方,与校方共同对被不起诉学生跟踪帮教。

三、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案件办理

一是制定三个“特别审查”制度。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始终坚持“严肃对待,慎重处理,打击惩罚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的原则,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做到三个“特别审查”:即对作案时是否属于未成年人进行特别审查;认真分析犯罪构成要件,对案件定性进行特别审查,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坚持“可诉可不诉的案件果断不诉”的办案原则,认真分析有没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不诉的充分理由,对有无起诉必要进行特别审查。

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办案制度。该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执行特别告知、亲情会面、法定代理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以更加人性化的机制,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如:实行特别告知制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早投递告知书,告知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及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保障其合法权益;实行亲情会面制度,在不影响诉讼的条件下,安排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会面、通话,通过其家属与检察人员配合进行教育感化;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该院对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及被法院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依法启动封存程序,主要是检察卷宗予以封存,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严格限制犯罪记录查询等。如在案例一的办理过程中,嫌疑人张某系未成年人,办案人员在对张某的讯问中了解到,张某13岁时就离开原籍未曾回家,承办人遂要求公安机关通过当地公安联系到其母亲,母子时隔四年后第一次见面,张母认为自己对儿子犯法有不可推辞的责任并表示今后要努力帮助儿子改邪回正,在亲情的感召下,张某认罪伏法,真诚悔罪。该案提起公诉时,承办人建议法院对张某给予缓刑处理,法院最后对张某宣告缓刑。同时对张某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四、情理结合,真情感化帮教挽救

一是寓教于“诉”。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对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案件,根据其身心特点,展开诉前走访,做到了“三主动”,即主动走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庭,听取家长意见,了解其思想动态及犯罪原因、背景;主动走访其所在基层组织,了解他们的社会关系及生活环境;主动与其所在学校联系,了解他们的在校表现。同时在庭审过程中,注重法庭教育,始终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悔过自新。

二是跟踪帮教。首先对在押的少年犯进行帮教。给少年犯赠予书籍、笔记本,定期探望查看、随时了解他们的困难和思想状态,及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敦促其改过自新。其次帮教不起诉或适用缓刑的未成年犯。专门制定帮教回访制度,与被帮教学生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思想交流,并通过学校帮教老师和学生家长的走访调查,跟踪被帮教学生的行为状况,及时把握其思想动态,确保被帮教学生改正言行。如在办理案例二傅某、陈某涉嫌抢劫案中,在对未满十六岁的傅某、陈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后,案件承办人与其家长和就读的学校建立了联系,对二人进行了长时间的追踪考察,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二人在校表现日益良好,学习成绩明显进步。

三是安抚开导。在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加大对危害未成年人正当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未成年被害人案件时,办案人员重视对被害人遭受侵害的缘由进行调查研究,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措施,注重与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沟通交流,通过不中断的联系来往、定期谈心、引导鼓励等情势,努力帮助被害人克服心里负担,走出阴霾。

青少年犯罪案例分2 第5篇

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2009年12月25日银杏乡发生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当事一方为五名青少年令人震惊的是这五人中有两名初中生两名高中生。其中最小的当事人不到13岁,最大的年仅17岁。这起伤害案不光要引起了家长的思考学校的思考还要引起政府的思考全社会的思考。让全社会都来了解青少年,重视青少年、关心青少年、帮助青少年让他们成长成材。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其能否健康成长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存续发展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当前,青少年的成长从总体上看是健康的、良好的。但是,不容回避的是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并产生了种种负面影响。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制止青少年犯罪是目前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对此我进行了以下

思考: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一般说来,青少年犯罪是指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而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青少年犯罪以其犯罪主体年龄小、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周期长等因素而倍受人们关注。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在各类犯罪中的比重不断攀升,影响日益增大,并有愈演愈烈之势。其现状和特点主要

表现为:

(一)犯罪情节恶劣,犯罪手段升级。当前,在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重、特大案件比例逐年上升,居高不下。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四类重大刑事案件中,每1000件此类案件至少有30件是青少年所为。而且,从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看,其作案手段往往凶恨残忍,犯罪的暴力化倾向十分明显,一些青少年在犯罪过程中,往往表现出天不怕地不怕的心态,实施犯

罪行为极少顾及后果。

(二)犯罪年龄提前,低龄化严重。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年龄有所提前,呈现出明显的低龄化趋势。据调查,我国青少年犯罪年龄较以前平均提前了2?3岁,其犯罪的年龄阶段大致为:10岁?12岁开始有劣迹,13岁?14岁开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14岁?17岁进入犯罪高峰期。据统计,2002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上升了大约120%,14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上升了大约280%.(1)随着犯罪年龄的提前,越来越多的花季少

年走上了犯罪道路。

(三)团伙犯罪增多,集团化趋势明显。据有关资料统计,团伙犯罪在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占据大约60%以上的比例,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在青少年的犯罪团伙中,其成员有的是同学,有的是同一区域的邻居,有的是不良少年,他们经常在一起消遣、玩乐,相互纠合,相互利用,逐步结成犯罪团伙。团

伙犯罪的增多是青少年犯罪向组织化、集团化发展的重要表现。

(四)犯罪诱因简单,盲目性突出。从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和诱因来看,其犯罪的随机性和盲目性有所增大。一些青少年犯罪的目的十分简单,如在许多侵财型案件中,青少年犯罪的目的就是为了非法攫取财物。而相当数量的青少年犯罪常常没有明确的目的,他们或因琐事吵嘴,或因小事纠纷,或是单单看不惯别人的行为就实施加害行为,从而导致犯罪。犯罪诱因的简单化使青少年犯罪的盲目性、突发性加大,这给预防和制止青少年犯罪增加了实际困难。

(五)高科技犯罪初见端倪,智能化犯罪凸现。随着科技的发展,特别是计算机的逐步普及,利用高科技或以高科技产品为对象的青少年犯罪现象日益增多。有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将虚拟世界里的打打杀杀拉帮结派带到现实生活中。在网上传播反动言论或不良文化,有的利用电脑搞赌博,有的制造病毒破坏他人的网络系统,有的非法攻击和入侵国防尖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高科技犯罪日渐增多,表明青少年犯罪有向智能型

发展的趋势,其造成的危害也相对更加严重。

二、青少年犯罪的成因

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青少年犯罪受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和社会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成因也呈现出多样与复杂的特点。具体来说,主要有

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理、心理因素的影响。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从生理上看,其身心发育尚不成熟正处于叛逆期,各种心理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盲目性。一般来说,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思维相对简单,自控能力较差,情绪不很稳定,易感情用事,一旦受到某种诱惑和刺激,容易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同时,青少年明辩是非的能力较成人低,好奇心和模仿性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侵蚀而发生心理畸变。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由于特定的生理、心理原因,很多青少

年犯罪都有作案诱因简单、手段恶劣、不计后果等特点。

(二)法制意识淡薄。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评判是非曲直的重要标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少青少年不学法,不懂法,对自己的行为缺乏基本的分辨能力,以致于在不知不觉中走上犯罪道路,法制意识淡薄是导致青

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三)家庭因素的影响。家庭在青少年的成长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家庭也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问题家庭日渐增多,一些父母或因工作或因感情而疏于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一些家庭,由于望子成龙心切,不能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教育方法失当,导致子女人格扭曲;还有一些家庭,父母在家抽烟、赌博、酗酒、满口脏语,很难保证不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和谐稳定的家庭、正确的教育方法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事实告诉我们,问题家庭往往是导致问题少年的基本要件,也

是产生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四)学校教育和管理的失误。目前,在我国学校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一些学校为了追求升学率,肆意加重学生负担,导致学生心理失常,一些学校则对成绩好的学生是倍加珂护,而对成绩差的学生则放任自流,任其流入社会,成为问题少年,一些学校只重视智育教育,忽视思想道

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导致青少年人格不健全,法制意识淡薄,这在一定条件下都

会成为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诱因。

(五)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由于特定的生理心理原因,青少年极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尤其是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而误入歧途。近年来,在一些地方,不良文化肆意泛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封建帮会意识及血亲复仇观念等沉渣泛起,这对青少年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在现实中的许多青少年犯

罪,都与其扭曲的义气观、性欲的放纵和崇尚暴力密切相关。

此外,我国目前对青少年的社会保护不够完善,漏洞不少。我国在立法上还没有形成较为完整的保护青少年的法律体系,而一些保护青少年的社会职能部门由于种种原因缺乏有效的配合与协调,使社会对青少年的保护出现了许多漏洞和空档。面对日益增多的青少年犯罪,社会对青少年的保护显得力不从心、苍白无力。日益突出的青少年犯罪,不仅严重地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而且也极大地危害了社会的安定,其产生的恶劣影响是多方面的,因此,必须加大防范力度,遏止青少年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及治理

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兴衰成败的一件大事。针对目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我们认为,要从根

本上遏止青少年犯罪,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志向,帮助青少年从内心深处构筑起抵御违法犯罪的思想防线和坚固堡垒是防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首先,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要用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来武装青少年,帮助青少年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他们以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民族利益为重,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其次,要对青少年进行“三观”教育。要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来引导青少年树立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要用现代科技知识武装青少年的头脑,帮助青少年从小树立科学的理性精神,要通过生活小事、日常琐事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要通过“三观”教育,使他们从小学会处理个人与集体、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帮助他们正确对待金钱、权力、荣誉、地位和利益,使他们能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中把握好人生航向。同时,要加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学校、家庭和社会要三管齐下,形成合力,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学校要根据实际,适当开设法律课,使法制教育进课堂、入头脑。通过学校的法制教育使学生了解作为一个公民既有权利又有义务,了解法律的意义以及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了解违法犯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要经常性地开展社会法制教育,要通过典型案例、新闻宣传、建立法制教育基地等措施,加大社会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青少年的守法意识;家庭成员要遵纪守法,父母要作守法的模范,要通过良好的言行和

理性的行为帮助女子养成遵守规则的习惯。

(二)构筑家庭教育的防线

家庭是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也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防线。遏止青少年犯罪,必须构筑牢固的家庭防线。首先,父母要重视对子女的教育。父母要根据子女的实际,从生理、心理、学习、思想品德等方面关注女子的成长,要把子女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有健全人格的国家栋梁。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要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不能害急性病和近视眼。其次,要有正确的教育方法。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要宽严相济,方法适当,对女子,在生活上要关心爱护,但又不能溺爱,既要给女子一定的生活空间,但又要严格要求;在思想上,父母要经常与孩子交流,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对其不良心理和学习生活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疏导,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其改正,切记简单打骂、体罚;同时,家长要与学校加强联络,互通信息,及时了解子女在学校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另外,父母在子女面前要注意自己的言行,避

免因夫妻打架、相互诋毁或家庭陋习而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

(三)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学校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环节,良好的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十分重要。当前要克服学校教育的弊端,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学校环境。首先,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制定相互衔接、互相配套的有关思想品德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等教学计划,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法制观念和自律观念。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校园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其次,要注意将教书与育人紧密结合,不能片面追求升学率而忽视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尤其要重视对学生一视同仁,不能只把眼睛盯住成绩优秀的学生,而将成绩差的学生轻易推向社会。同时,要注意创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生动活泼的学习氛围吸引学生,让学生爱学校,爱学习,爱生活,使学生在良好的校园氛围中

学习知识,健康成长。

(四)依法惩治青少年犯罪

作为犯罪行为的一种,青少年犯罪必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对青少年犯罪必须依法惩治。首先,对已经发生的青少年犯罪,要集中力量进行侦破,及时依法打击和惩治青少年犯罪,防止其不断蔓延。其次,对一些青少年实施的杀人、放火、爆炸、抢劫等严重犯罪行为,要增强打击力度,依法惩治。尤其对带有一定组织性的青少年团伙犯罪、集团犯罪,甚至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犯罪,更要重拳出击,严历打击。要通过依法打击和惩治,最大限度地遏止青少年犯罪的发生。第三,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由于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性质不同情节的青少年犯罪,规定了各自不同的惩治方法。这些规定既制裁了犯罪,又照顾到了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因而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因此,要以此为根据,在坚持依法严惩的同时,要注意打防结合,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教于惩。当前的关键是建立帮教体系,要通过专人帮教、定期考察,并结合家庭、学校、居(村)委会以及工、青、妇等单位,齐抓共 管,用社会综合力量帮助和挽救犯罪的青少年,使其早日改邪归正,重返社会。

(五)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员全社会共同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

预防和制止青少年犯罪,必须实行综合治理。要动员全社会各种力量,采取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道德的、法律的等各种手段,用综合力量预防和制止青少年犯罪,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家庭和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教育青少年的重大责任。要教育青少年树立最基本的社会公德意识,培养青少年树立基本的伦理道德观念,充分发挥“自律”和“他律”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筑起预防和制止青少年犯罪的道德防线;政法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力度,加强对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及时打击青少年犯罪活动,要严格依法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民政、教育、劳动等部门要对“两劳”释放的青少年采取积极接纳的态度,热情帮助他们,防止他们走回头路;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坚决查禁制造和传播文化垃圾的行为,净化文化市场,杜绝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

青少年犯罪案例与分析 第6篇

青少年犯罪案例与分析

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而在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16岁的少年陈某将与其家有过节的13岁小孩陈某杀害并勒索被害者家人20万元;初中生徐某为与另一学生团伙“抗衡”,竟购买枪支;17岁少年小新为偷钱上网,竟残忍地砍死奶奶,并砍伤爷爷。2009年12月25日银杏乡发生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当事一方为五名青少年令人震惊的是这五人中有两名初中生两名高中生。其中最小的当事人不到13岁,最大的年仅17岁。这起伤害案不光要引起了家长的思考学校的思考还要引起政府的思考全社会的思考。让全社会都来了解青少年,重视青少年、关心青少年、帮助青少年让他们成长成材。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其能否健康成长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存续发展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当前,青少年的成长从总体上看是健康的、良好的。但是,不容回避的是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并产生了种种负面影响。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制止青少年犯罪是目前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对此我进行了以下思考:

青少年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给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以及社会教育敲响了警钟。

一、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 :

我国如今的青少年犯罪较以往,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1、疯狂性。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年青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

2、突发性。由于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地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未成年人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如案例三种的小新,其行为的仅仅是为了偷点钱去上网而非杀人。

3、连续性。对某些具有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侥幸心理便得到强化,从而对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产生连续性犯罪。

4、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案例二中的徐某即带有鲜明的学生团伙性质。虽可能是因为玩游戏或其它简单原因纠结。

5、犯罪故意的突发性且犯罪手段的残忍性。青少年犯罪一般没有事前的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没有预谋,而往往只要受到某种影响和刺激,一时冲动,就可能立即萌生犯意,突发犯罪;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从而酿成恶性犯罪。案例三中小新的手段可谓残忍,一死一重伤的结果非常人所能想象得出的。

6、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有的是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俩,有的是同学或朋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案例三中小新的出发点仅仅是为了偷钱,却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后果,这也可见青少年犯罪行为时严重的盲目性和不计后果性。

7、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的逆反性。青少年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案例

一中犯罪人陈某正是从报复的而萌生杀害村人陈某的犯意,进而进行勒索。在这类案例中,我认为暴力电影并不是毫无干系的。

8、犯罪手段趋于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和低龄化。通过调查了解,目前,青少年犯罪中“四化”现象极为明显。案例一中,从缴获的工具、枪支以及犯罪的过程看,陈某与成人犯罪已十分相似,是先有一定的计划并准备一定的犯罪工具,杀人后进行弃尸等等。

二、青少年犯罪的成因 :

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青少年犯罪受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和社会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成因也呈现出多样与复杂的特点。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生理、心理因素的影响。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从生理上看,其身心发育尚不成熟正处于叛逆期,各种心理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盲目性。一般来说,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思维相对简单,自控能力较差,情绪不很稳定,易感情用事,一旦受到某种诱惑和刺激,容易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同时,青少年明辩是非的能力较成人低,好奇心和模仿性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侵蚀而发生心理畸变。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由于特定的生理、心理原因,很多青少年犯罪都有作案诱因简单、手段恶劣、不计后果等特点。

2、法制意识淡薄。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评判是非曲直的重要标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少青少年不学法,不懂法,对自己的行为缺乏基本的分辨能力,以致于在不知不觉中走上犯罪道路,法制意识淡薄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3、家庭因素的影响。家庭在青少年的成长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家庭也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问题家庭日渐增多,一些父母或因工作或因感情而疏于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一些家庭,由于望子成龙心切,不能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教育方法失当,导致子女人格扭曲;还有一些家庭,父母在家抽烟、赌博、酗酒、满口脏语,很难保证不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和谐稳定的家庭、正确的教育方法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事实告诉我们,问题家庭往往是导致问题少年的基本要件,也是产生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4、学校教育和管理的失误。目前,在我国学校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一些学校为了追求升学率,肆意加重学生负担,导致学生心理失常,一些学校则对成绩好的学生是倍加珂护,而对成绩差的学生则放任自流,任其流入社会,成为问题少年,一些学校只重视智育教育,忽视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导致青少年人格不健全,法制意识淡薄,这在一定条件下都会成为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诱因。

5、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由于特定的生理心理原因,青少年极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尤其是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而误入歧途。近年来,在一些地方,不良文化肆意泛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封建帮会意识及血亲复仇观念等沉渣泛起,这对青少年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在现实中的许多青少年犯罪,都与其扭曲的义气观、性欲的放纵和崇尚暴力密切相关。

此外,我国目前对青少年的社会保护不够完善,漏洞不少。我国在立法上还没有形成较为完整的保护青少年的法律体系,而一些保护青少年的社会职能部门由于种种原因缺乏有效的配合与协调,使社会对青少年的保护出现了许多漏洞和空档。面对日益增多的青少年犯罪,社会对青少年的保护显得力不从心、苍白无力。日益突出的青少年犯罪,不仅严重地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而且也极大地危害了社会的安定,其产生的恶劣影响是多方面的,因此,必须加大防范力度,遏止青少年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及治理: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志向,帮助青少年从内心深处构筑起抵御违法犯罪的思想防线和坚固堡垒是防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首先,要加强对

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要用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来武装青少年,帮助青少年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他们以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民族利益为重,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其次,要对青少年进行“三观”教育。要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来引导青少年树立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要用现代科技知识武装青少年的头脑,帮助青少年从小树立科学的理性精神,要通过生活小事、日常琐事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要通过“三观”教育,使他们从小学会处理个人与集体、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帮助他们正确对待金钱、权力、荣誉、地位和利益,使他们能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中把握好人生航向。同时,要加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学校、家庭和社会要三管齐下,形成合力,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学校要根据实际,适当开设法律课,使法制教育进课堂、入头脑。通过学校的法制教育使学生了解作为一个公民既有权利又有义务,了解法律的意义以及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了解违法犯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要经常性地开展社会法制教育,要通过典型案例、新闻宣传、建立法制教育基地等措施,加大社会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青少年的守法意识;家庭成员要遵纪守法,父母要作守法的模范,要通过良好的言行和理性的行为帮助女子养成遵守规则的习惯。

2、构筑家庭教育的防线

家庭是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也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防线。遏止青少年犯罪,必须构筑牢固的家庭防线。首先,父母要重视对子女的教育。父母要根据子女的实际,从生理、心理、学习、思想品德等方面关注女子的成长,要把子女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有健全人格的国家栋梁。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要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不能害急性病和近视眼。其次,要有正确的教育方法。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要宽严相济,方法适当,对女子,在生活上要关心爱护,但又不能溺爱,既要给女子一定的生活空间,但又要严格要求;在思想上,父母要经常与孩子交流,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对其不良心理和学习生活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疏导,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其改正,切记简单打骂、体罚;同时,家长要与学校加强联络,互通信息,及时了解子女在学校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另外,父母在子女面前要注意自己的言行,避免因夫妻打架、相互诋毁或家庭陋习而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

3、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青少年犯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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