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精选6篇)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 第1篇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

专业(专升本)教学实施细则

为落实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切实搞好本科阶段(专科起点)各项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特制定本教学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教学组织形式

一、教学模式

1、采用“以学生个别化学习为主,教师辅导为辅”的教学模式。学生将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法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本科阶段培养目标及业务培养要求,利用学校提供的文字教材、音像教材、CAI课件等教学媒体开展个体化自主学习。教师通过面授辅导、答疑、网络教学及网上讨论、E-mail信箱、双向视频系统、直播课堂等教学手段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2、按课程组建辅导教学班及学习小组。

① 将专业基础知识水平相近的学生分类,原则以100人为单元组建辅导教学班,以便根据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分类指导;生之间的互助互学。

③ 组织学生进行英语、大学语文、法学三门课程的水平测试,测试结果作为择优注册,分类教学的依据。

② 将学生家庭住址、工作地点相近的学生分类,原则以每10人为单元组建学习小组,以便于就近组织学生进行小组交流、讨论、咨询、辅导、答疑以及学

④ 课程辅导教学班及学习小组每学期始组建、学期末解散。下学期按上述原则重组。

二、教学辅导

在中央电大课程主讲教师、主持教师的统一指导下,做好教学辅导工作。学校成立由校内外教师组成的专业教研室;聘请课程责任教师和辅导教师按试点工作的要求进行培训;制定课程责任教师与辅导教师的工作职责和管理办法。将教学辅导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三、教学方式

1、集中辅导

① 直播课:组织学生及时收视中央电大主讲教师的卫星直播课,并将其内容制成录像带和VCD光盘,提供给学生自主学习使用。

② 面授辅导课:每课原则上每两周安排一次。教师在教学辅导过程中应注重引导学生逐步理解、掌握开放教育的教学特点和学习方法,着重讲解重点、难点,并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学生自学能力、实践能力、职业素质等培养。

③ 录像辅导课:制作选修课程教学辅导的录像带与VCD光盘集中滚动播放,并提供给学生自主学习使用。

2.学生自主学习

由课程辅导教师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进度。学生可来校参加集中辅导,亦可自行安排学习方式,在家自主学习。凡重要的教学辅导内容,制成录像带或VCD光盘,学生可在视听阅览室借阅或购买回去学习,并同步制成网页,供学生网上学习。

3、补课

① 组织学生进行外语、语文、法学入学水平测试,对部分基础较差的学生进行补课;

② 对非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进行补课,补修课程按中央电大的要求落实,具体见本专业的《补修课程实施细则》。

4、形成性考核

形成性考核是远程开放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素质教育,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反馈学习信息,改进课程考核方式方法的重要措施;是科学测评学生学习效果,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

形成性考核的形式视课程内容具体确定,一般可采取平时作业、小论文、专题讨论、案例讨论、综合测验、小组学习、自学笔记等形式。其中,平时作业是必需的一种形式,必修课一般由中央电大统一下发,选修课由南京电大统一安排,每门课程的平时作业不少于四次。其他形式或由南京电大统一安排,或由各教学点自行安排,具体要求可参见各课程的课程实施细则。

形成性考核成绩一般占课程总成绩的15%-20%。其中平时作业的成绩占10%-15%,其他形式的考核成绩占5%-10%。

5、集中实践环节

本科阶段的学生应按中央电大统一制定的集中实践环节的基本要求参加集中实践环节活动,其形式可以是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实习、社会调查、专题辩论等。集中实践环节的实施按市电大下发的文件要求执行。集中实践环节的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未取得该学分者不得毕业。

6、命题与考试

各门法学专业课程的考核由形成性考核和课程结业考试共同组成。无形成性考核成绩或形成性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课程结业考试。必修课实行闭卷考试,由中央电大统一组织命题,题型一般不少于四种,如: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问答题、名词解释题、选择题、填空题等。选修课由市电大负责命题。

形成性考核成绩与卷面成绩经折算相加满60分者视为达到课程考核及格标准,可取得相应学分。

课程结业考试时间除法律文书为150分钟外,其他课程均为120分钟。

7、毕业论文

本科阶段的学生均应撰写毕业论文。具体实施按照市电大下发的有关文件进行。毕业论文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未取得该学分者不得毕业。毕业论文的撰写时间安排在取得规定的课程学分和集中实践环节学分之后。

第二部分 教学支持服务

为便于学生自主、就近学习,必须遵循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规律,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教育技术和设备,初步形成没有教与学时空障碍,较为完善的学习支持服务系统。

1、多种方式辅导

远程辅导:由中国政法大学课程主讲教师提供课程的集中辅导,以直播课堂或录像方式播出,并制成课程录像供学生借阅;

面授辅导:由南京电大课程辅导教师按课程每两周组织一次集中辅导,以若干个学习小组为听课对象。同一辅导内容重复若干次,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方便的时间接受辅导。

作业辅导:辅导教师通过批改平时作业,给出成绩,进行评讲,指导学生学习,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2、多种手段助学

课堂答疑:教师在课堂辅导时,留出一定的时间,回答学生的疑问;

E_mail答疑:每门课程均开设辅导教师电子信箱,收集学生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在网上回复;

电话答疑:每门课原则上每周安排一次为时三小时的电话答疑;

网页信息:设立开放教育 “法学”专业网页,及时发布本专业各课程的教学、教务管理信息,每周充实、更新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预习内容、作业与答案等,方便学生就近、自主学习。

多媒体学习资料:在充分利用中央电大提供的文字、音像等教学资源外,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自编、制作部分课程用于导学的文字、音像、VCD、CAI课件等学习资料,提供学生使用。

辅导教师在答疑、导学过程中发现普遍性的问题,在集中辅导时一并讲解,并及时反馈给课程责任教师以至中央电大的主讲教师或主持教师。

3、现代教学设备

提供配备计算机、视频展示、大型投影等设备的电化教室,用于集中辅导;

提供配备VCD、录像机等设备的视听阅览室,用于学生自主学习;

提供多媒体网络机房,用于学生自由上网学习;

设立电子图书资料室,配备课程所需的图书与资料,供学生借阅;

学校其它教学设备,保证本专业开放教育试点优先使用。

4、专兼职教师

配备3名以上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的专职教师,外聘兼职教师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通过中央电大组织的培训、考核。

第三部分 教学组织机构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教学教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法学专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对教学的全过程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保证教学支持服务的各环节落实到位,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开放教育“法学”试点专业成立专业大教研室,由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组成;其中设专业教研室主任(专业责任教师)1名;各课程责任教师若干名。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专业大教研室

(一)按照学校和部门要求,制定大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和教研活动计划,大教研室活动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二次;

(二)负责研究、论证专业教学计划及专业教学实施细则;

(三)负责研究论证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教学实施方案

(四)负责组织制定形成性考核、课程实践和集中实践环节的实施性方案并组织落实;

(五)负责课程责任教师、辅导教师的选任和资格审核工作,将较为优质的师资直接派遣到各教学点,并定期组织本专业的各课程责任教师、辅导教师培训,学习开放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六)组织编写文字辅导资料、网页学习资料,负责网上辅助教学;

(七)制定选修课的多媒体资源建设计划,并组织落实;

(八)组织开展教研活动,研讨试点工作中的教学问题,提出教学模式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化,活动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九)监控课程教学的进度和质量,收集各教学点的学生在教学方面的反馈意见,及时解决或反映给有关人员;

(十)根据专业特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帮助学生进一步端正学习动机,激发学习兴趣,培养自学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保证教学质量;

(十一)负责对各教学点的教学指导和支持服务工作,定期组织有关教师对各教学点进行教学检查及巡教工作,收集相关的反馈意见、及时解决。

(十二)负责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鼓励其进修,并定期组织互相听课、教案评比等活动,提高其业务水平;

(十三)组织教师积极参与试点课题研究工作。

二、专业责任教师

(一)按照中央电大统设教学计划和教学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及专业教学实施细则,并协助专业教研室组织论证。

(二)负责课程责任教师的聘任、培训、管理工作。

(三)负责选修课程教材选用、教学大纲论证及命题审核工作。

(四)负责各课程一体化教学设计的组织、审核工作。

(五)负责每学期所开课程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组织工作。

(六)负责专业网页教学内容的组织、审核工作,每两周刷新一次。

(七)组织有关教学人员开展电话、网络的教学咨询、答疑工作。

(八)定期组织课程责任教师开展教研活动,传达中央电大及学校的有关教学要求,贯彻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原则,积极探讨符合远程开放教育规律并切合学生实际的教学方法,不断改进教学方式。

(九)定期组织有关课程教学的座谈、问卷调查,随堂听课,了解教学动态,总结经验,改进完善教学形式,及时解决问题。

(十)指导课程责任教师制定平时作业管理办法;定期检查、监控平时作业的设计、布置、批改、成绩给定、信息反馈等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一)负责法律实践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期末考试评卷的组织工作,指导课程责任教师做好试卷分析工作。

(十三)负责毕业论文的布置、指导、检查、答辩等工作。

(十四)按照中央电大要求,组织实施补修课程工作。

(十五)根据学校的课题研究计划,独立或参与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三、课程责任教师:

(一)在专业责任教师的指导下,制定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积极参加专业责任教师组织的教研活动,遵循远程开放教育的规律,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根据学生的特点,不断丰富教学形式,提高教学质量。

(三)在教学辅导工作中,应着重对课程重点、难点、疑点进行辅导讲授,并注重结合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四)按照要求认真布置、批改、讲评平时作业,严格评定成绩。

(五)按时参加教学咨询、答疑活动,按要求组织学生开展讨论。

(六)不迟到、不早退,上足辅导课时。

(七)开展电话、网络的教学咨询、答疑工作。

(八)配合专业责任教师为促进教学组织的随堂听课、学生座谈、问卷调查等工作。

(九)充分利用多种媒体进行教学,配合责任教师,每两周提供一次教学网页刷新的内容。

(十)完成专业责任教师布置的其他教学任务。

第四部分 教学评估与监控

保证开放教育试点办学的支持服务质量和教学质量,必须对教学全过程进行科学的评估和监控,在积极配合中央电大开展的巡教、巡考活动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从下述方面进行检查与评估:

教学计划实施、师资配备和培训;选课指导、学习指导;教材、大纲到位情况;统设课多种媒体使用;现代技术手段使用;个别化自主学习;各种教学辅导;教学培训和教研活动;及时提供图书、资料;音像磁带借用、复制;作业布置、批改;定期检查学生平时学习情况;实践性教学的组织与实施;选修课教学资源的建设、使用;期末复习指导、辅导;期末考试总结、分析;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结果;评定有关课程和专业教学效果;专业课学习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毕业论文(作业)评定;社会用人单位评价等。

南京电大开放教学部

二○○四年四月十四日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 第2篇

为了落实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英语专业教学计划,保证《南京电大专科开放教育英语专业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搞好开放教育试点的具体教学与管理工作,保证试点工作的教学质量,实现应用型外语人才的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教学组织形式

一、教学模式

采用“以学生个别化学习为主,教师辅导为辅”的教学模式。学生将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英语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以及自身的实际需要,可选择除必修课程外的部分选修课程,利用学校提供的文字教材、音像教材、CAI课件、网上资源等教学媒体开展个体化自主学习,同时接受必要的教学辅导,提倡组织学习小组,促进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相沟通与交流。外语学习,重在语言的实践运用,这一思想必须贯穿于教学安排的全过程。组织教学与提供学习支持服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入学教育

参加远程开放教育的学习,必须改变自己的学习观念和学习习惯。远程开放教育学习中,老师和学生准永久性地分离,学生主要是作为个体在学习,因此必须培养起很强的自主学习习惯。虽然面授时间少了,但自主学习的要求高了;接受教育不光是学习知识,掌握技能,还要学会学习,为以后继续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2、面授辅导

集中面授辅导除针对教学中的重难点适量讲解与答疑外,主要应为学生提供运用英语进行交流的机会。面授辅导的主要内容有:检查学生的学习及作业完成情况;针对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适量进行讲解与答疑;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布置下一阶段学习任务。

辅导课要以学生为中心,教师的辅导要围绕学生的活动来展开,可采取答疑、组织两人对话、角色扮演、小组讨论、分组表演、集体讨论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以激发学生运用英语 进行交流、表达思想情感的兴趣,提高英语交际能力,弥补远距离学习过程中语言学习者缺少运用目的与面对面进行交流的机会的缺憾。

3、支持服务

在远距离开放教育中,只有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高效支持服务,才能保证教学质量,促进教与学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反馈。在教学过程中,各教学点应通过电话服务、语音信箱、视听阅览室、多媒体自学中心、英语角、学习小组、电子邮件、网上讨论、网上答疑等形式为学生提供支持服务。所有这些活动的目的应该是为学生提供运用英语进行交流、表达意见 1 或寻求指导和帮助的机会,以克服远程教育自学者学习英语时缺乏语言环境的不利因素。在组织这些活动时,要注意及时解决学生在自学中碰到的问题,既要结合课程重难点等共性问题,也要注意针对具体情况提供个别化辅导。除此之外,还应该给学生补充适量与所学内容相关的阅读材料和视听材料,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创造条件。

支持服务不仅包括学业上的指导和帮助,还包括为学生提供心理和精神上的支持。凡未完成平时作业者,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平时作业由各教学班负责按时收取,并聘请教师批改。平时成绩报南京电大专业责任教师审阅。

二、教学方式

1、集中面授辅导

面授辅导:每课每周或每两周安排一次。在面授辅导过程中还应教会学生逐步理解、掌握开放教育的教学特点和学习方法,让他们学会学习,为终身学习打下基础。

录像辅导:学生要学会利用各课程教学辅导录像带与VCD光盘,可集中观看录像,也可以自主学习使用。

作业辅导:辅导教师通过批改平时作业,给出成绩,可以进行选择性评讲,解决学生学习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还可以单独辅导,解决学生学习中遇到的个别问题。

2、学生自主学习

由课程辅导教师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进度。学生可来校参加集中辅导,亦可自行安排学习方式,通过网页、录像带、VCD光盘,视听阅览室进行自主学习。在非集中学习期间,学生对自学中的问题可随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责任教师进行咨询。亦可组织学生集中或分散收看中央电大的电视直播课堂、进行网上讨论等,以增强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教学交流。

3、多种手段助学

课堂答疑:教师在课堂上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及时解决共性问题,回答学生的疑问;

E-mail答疑:开设课程责任教师电子信箱,收集学生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在网上回复;

网页信息:充分利用电大在线平台,及时发布本专业各课程的教学、教务管理信息,及时充实、更新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预习内容、作业与答案等,方便学生就近、自主学习。建立学生和教师窗口,为教与学提供互动平台,及时反馈教与学中所存在的问题,有效管理和监控学习过程和教学过程,更好地为教与学提供支持服务。

多媒体学习资料:在充分利用中央电大提供的文字、音像等教学资源外,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自编、制作部分课程用于导学的文字、音像、VCD、CAI课件等学习资料,提供学生使用。

第二部分 教学支持服务

为便于学生自主、就近学习,必须遵循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规律,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教育技术和设备,初步形成没有教与学时空障碍,较为完善的学习支持服务系统。

1、多种方式辅导

面授辅导:由课程辅导教师按课程组织集中辅导,以若干个学习小组为听课对象。同一辅导内容重复若干次,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方便的时间接受辅导。

作业辅导:辅导教师通过批改平时作业,给出成绩,进行评讲,指导学生学习,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2、多种手段助学

课堂答疑:教师在课堂辅导时,留出一定的时间,回答学生的疑问;

E-mail答疑:每门课程均开设责任教师电子信箱,收集学生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在网上回复;

电话答疑:责任教师的联系电话均提供给学生,方便学生咨询。

网页信息:利用南京市电大在线平台,及时发布本专业各课程的教学、教学管理信息,每两周充实、更新各门课程的教学辅导、作业与答案、电子教案、在线听力、学法指导等,方便学生就近、自主学习。

多媒体学习资料:在充分利用文字、音像等教学资源外,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自编、制作部分课程用于导学的文字、音像、VCD、CAI课件等学习资料,提供学生使用。

辅导教师在答疑、导学过程中发现普遍性的问题,在集中辅导时一并讲解,并及时反馈给课程责任教师以至中央电大的主讲教师或主持教师。

3、现代教学设备

提供配备计算机、视频展示、大型投影等设备的电化教室,用于集中辅导;

提供配备VCD、录像机等设备的视听阅览室,用于学生自主学习;

提供多媒体网络机房,用于学生自由上网学习;

设立专业图书资料室,配备课程所需的图书与资料,供学生借阅;

学校其它教学设备,保证本专业开放教育试点优先使用。

4、专兼职教师

配备2名以上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的专职教师,外聘兼职教师要熟悉开放教育,能开发和使用多媒体教学资源。

第三部分 教学组织机构

根据英语专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对教学的全过程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保证教学支持服务的各环节落实到位,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开放教育“英语”试点专业成立专业教研室,由3名教师组成;各课程责任教师若干名。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专业中心教研室

1、负责研究及专业教学实施论证专业教学计划;

2、负责研究论证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一体化设计方案。

3、负责课程责任教师、辅导教师资格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平时作业、社会实践和毕业作业的实施性方案并组织落实;

5、逐步建立本专业各门课程的试卷库;

6、组织编写文字辅导资料、网页学习资料,负责网上辅助教学;

7、搜集、选取和制作部分音像资料和CAI课件供教学使用;

8、根据学校的课题研究工作,参与课题研究工作;

9、监控课程教学的进度和质量,收集学生在教学方面的反馈意见,及时解决或反映给有关人员;

10、组织教研活动,指导基层电大的教学工作,争取在教学模式的创新、改革上有所突破。

二、专业责任教师

1、组织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及专业教学实施细则,并聘请专家组织论证。

2、负责课程责任教师的聘任、培训、管理工作。

3、负责本专业课程教材选用、教学大纲论证及命题审核工作。

4、负责各课程一体化教学设计的组织、审核工作。

5、负责每学期所开课程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组织工作。

6、负责专业网页教学内容的组织、审核工作,每两周刷新一次。

7、组织有关教学人员开展电话、网络的教学咨询、答疑工作。

8、定期组织课程责任教师开展教研活动,贯彻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原则,积极探讨符合远程开放教育规律并切合学生实际的教学方法,不断改进教学方式。

9、指导课程责任教师制定平时作业管理办法;定期检查、监控平时作业的设计、布置、批改、成绩给定、信息反馈等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负责英语专业的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

11、负责期末考试评卷的组织工作,指导课程责任教师做好试卷分析工作。

12、根据学校的课题研究计划,独立或参与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三、课程责任教师:

1、在专业责任教师的指导下,制定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和课程教学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2、积极参加专业责任教师组织的教研活动,遵循远程开放教育的规律,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根据学生的特点,不断丰富教学形式,提高教学质量。

3、按照要求认真布置四次平时作业。

4、按时参加教学咨询、答疑活动,按要求组织学生开展讨论。

5、配合专业责任教师为促进教学组织的随堂听课、学生座谈等工作。

6、充分利用多种媒体进行教学,每两周提供一次教学网页刷新的内容。

7、完成专业责任教师布置的其他教学任务。

四、关于媒体的使用

本教学计划设置的课程的主要教学媒体有文字教材和录音带,部分课程还配有录像带和 VCD。辅助媒体有电视直播课堂、相关的教学与辅导材料、CAI课件(待建)和网上教学辅导。测试主要依据文字教材。

文字教材和录音教材以学生自学为主,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收看(听)音像教材。在面授辅导课上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集体收看(听)音像教材,作为语言技能训练的有机组成部分。

除了组织面授辅导和上述支持服务活动以外,个教学点应配备课程的所有媒体组件,建立视听阅览室或多媒体自学中心(Self-Access Centre),以方便学生随时参考使用。

第四部分 教学评估与监控

保证开放教育试点办学的支持服务质量和教学质量,必须对教学全过程进行科学的评估和监控,本专业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从下述方面进行检查与评估:

教学计划实施、师资配备和培训;选课指导、学习指导;教材、大纲到位情况;统设课多种媒体使用;现代技术手段使用;个别化自主学习;各种教学辅导;教学培训和教研活动;及时提供图书、资料;音像磁带借用、复制;作业布置、批改;定期检查学生平时学习情况;实践性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市开课教材的建设、使用;期末复习指导、辅导;期末考试总结、分析;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结果;评定有关课程和专业教学效果;专业课学习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毕业作业评定;社会用人单位评价等。1、师资队伍建设

为落实中央电大《实施意见》与《实施方案》中的规定,对学校教师的素质条件提出了以下要求:

1)每门专业课程均应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责任教师和辅导教师教师、责任教师和辅导教师应具备中央电大《实施意见》中所明确的学历程度及专业水平条件。

2)专兼职教师与辅导教师均应参加对所负责课程的师资培训。师资培训可采取网络、召开培训会、下发培训资料、组织的教研活动、组织巡教等方式进行。主要对课程特点、教学要求、各种媒体的使用、远程教学的辅导方法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等方面进行培训。3)所有辅导教师均应具有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多种媒体配套教学的能力,具有编制和使用 CAI 课件的能力,具有网上查询和交流信息的能力。

此外,学校还应组织辅导教师学习远程教育理论,学习《中国电大教育》上刊出的有关开放教育方面的文章。

2、教学过程的监控

1)各责任教师必须就所负责的课程制定详尽的教学实施细则,包括教学媒体形式、集中面授的时间及教案、网上辅导的时间安排、平时作业的形式要求。2)检查自学过程

首先根据《开放教育入学指南》的要求,结合辅导教师的意见,让学生在每学期初制定一个该学期的自学计划和每周的自学计划,以便学生自我检查。3)沟通教学信息

可通过信函、电话、留言、走访、电子邮件、上网等方式进行省校与 分校、学校与学生及学生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专兼职责任教师要经常在网上与中央电大、市电大电大外语部进行教学研究与信息共同沟通,及时将信息传达给课程辅导教师。4)严格平时作业制度

在学生学习档案中建立平时作业成绩表,平时作业成绩应成为形成性考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作业要严格按时按质评判。严禁在期末修改平时成绩。凡未完成平时作业者,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平时作业由各教学班负责按时收取,并聘请教师批改。平时成绩报南京电大专业责任教师审阅。5)建立学生学习档案

教学班要为每个学生建立学习档案,包括学生自然情况,学习进展情况、到课情况、平时作业成绩、形成性考核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等,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3、考核

各门英语专业课程的考核由形成性考核和课程结业考核共同组成。无平时作业成绩不得参加课程结业考试。1)形成性考核

形成性考核成绩应根据学生的自学情况、课堂表现和平时作业在教学期间由任课教师综合给出,占每门课程期末总成绩的30%。2)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成绩占每门课程期末总成绩的70%,统设必修课试卷由中央电大统一下发,自开课由南京市电大统一制卷,考试与阅卷由南京市电大组织实施。严格考纪,统一评分标准。

4、集中实践环节

集中实践环节:学生应按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参加集中实践。集中实践环节的实施按南京市电大下发的文件要求执行。集中实践环节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未取得该学分者不得毕业。

毕业作业:本专业的学生均应完成毕业作业。具体实施按照南京市电大下发的有关文件进行。毕业作业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未取得该学分者不得毕业。毕业作业安排在取得规定的课程学分之后。

5、学分与毕业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为76学分。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总学分要求,思 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高等教育专科学历。

南京电大开放教学部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 第3篇

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舶来品在20世纪80年代被引入我国的法学教育之中。时至今日,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教育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但是,我们也应注意到案例教学法仍不是法学教育的主流教学方法,多数法学教育仍然采用的是教师课堂讲授模式。

虽然近几年在我国的高校法学教育改革中多数学者已经意识到案例教学的重要性,但在实践中仍存在较多问题,特别是在民族院校的法学教育中。

一、我国民族院校法学教育特征

我国民族高校,特别是民族地方的民族高校法学本科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应用性法律人才。以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为例,学院以建设“区内一流、国内知名”的法学专业品牌为目标,以培养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熟练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和民族干部为己任,不断改革培养模式,突显特色办学优势,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不断完善提供专业人才支撑,为“依法治国”、服务“广西新发展”贡献力量。因此,民族院校的法学教育与普通院校法学教育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一)学生构成的特殊性

与普通高校相比,民族院校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学生大多是少数民族。以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为例,2013年录取的227名新生中,少数民族学生有92人,2014年录取的228名新生中,少数民族学生有138人,汉族学生为90人,少数民族学生占到总人数的60%,民族构成除汉族外,还包括壮族、回族、瑶族、苗族、么佬族、白族、京族、毛南族、讫佬族等15个少数民族。不同民族的学生都有自己本民族的风俗习惯、道德情操及信仰等民族文化传统,不同民族的学生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也存在较大差别。因此,在对民族院校的学生进行授课的时候,应注意其民族性。

(二)人才培养目标的特殊性

201 1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分类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要求,民族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主要为应用性法律人才,人才输送地主要为民族地区,特别是基层。

1. 培养基层法律人才。

民族院校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面向基层培养一批吃苦耐劳,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基层法律人才。以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为例,2014届175名参加工作的毕业生中有160人选择在广西区内就业。

2. 熟悉当地民风习俗的法律人才。

法律与风俗习惯都是社会调控的两种基本手段,尽管法律与风俗习惯有着明显的区别,但是二者也具有深层的联系。不同民族之间的风俗习惯有着较大的差异。以广西“三月三”为例,自2014年开始,“三月三”成为广西的公众假日。在北方,三月是踏青春游的好时节。对于壮族而言,“三月三”则是壮族的重大节日之一,又被称为“民歌节”、“歌圩节”,男男女女聚在一起对山歌,在歌圩场上赛歌、赏歌,有些地方还会举行斗鸟、斗鸡、斗狗、斗牛比赛;对于布依族而言,“三月三”则是以祭祀社神和给自己祖先扫墓的节日,家家都做五色糯米饭,通过“扫墓挂青”来感恩自然、祖先和社会。因此,要想在基层做好法制工作,就需要了解当地的民俗习惯。

3. 通晓当地及周边地区民族语言的法律人才。

此外,还有很多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文字,这就意味着不同民族之间的交往就可能面临一些语言上的障碍,如果法官、诉讼参与人等相互之间语言不通,必定会影响到纠纷的顺利解决,执法、司法的难度可想而知。因此,民族院校的法学教育需要培养一批既精通法律又熟悉当地风俗习惯、通晓当地语言的法律人才。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位于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特殊的地缘优势促使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确立“以国家法教学与研究为基础,以东盟法、民族法研究为特色”的发展思路,在法学教育中引入东盟国家案例,增设东盟国家语言学习课程,为“中国一东盟自贸区”不断完善提供了专业人才支持。

二、案例教学在民族院校法学教育中的现状

(一)案例选择不够准确,缺乏系统性

与传统教学相比,案例教学的首要优点就在于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缩短理论与实践的差距。因此如何选择合适的案例成为进行案例教学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法学案例非常丰富,如何选择却没有统一的标准。有些老师喜欢采用法学经典案例,特别是在某一领域引起广发关注和讨论的案例,如“恶法非法之争”、“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赵作海案”,采用经典案例可以较为明确地提出问题,引导学生去收集查阅国内外相关资料分析,可以扩大学生知识点的涉猎范围,但缺点是已经有大量分析资料的存在,容易使学生产生“投机取巧”的心理而不再进行自我思考;也有一部分老师会选择学生在生活中有所耳闻的或是当下比较轰动的案例进行分析,采用此种类型的案例很容易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引发学生思考,缺点是这类案件往往在很长时间内没有定论,教师在和同学们一起分析时仅能停留在理论层面,与实际操作距离较远。

另外,一些法学教师选择案例的途径较为单一,多是从法学案例辅导书中选择,对于网络等新兴信息传播方式利用率不高。

虽然多数老师都会在讲授不同部门法律学科,如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时,都会选择与本法律部门相关的案例,但在实际教学中,老师选择的案例往往局限于某一知识点,学完整部法律,虽然学生学到了很多案例,但都是零散的知识点,缺乏系统性。此问题也普遍存在于普通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中

(二)案例设置不够合理

案例教学的重点是要将案例合理地与所讲内容结合起来,激发学生参与的热情和主动性。学生由被动学习转为主动学习,其学习效率将大大提高。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师生之间有较好的互动,有利于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选择合适的案例后,教师如何进行组织和引导就变得尤为重要。

在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有这样一种情形:为了调动课堂气氛把案例引入当成讲故事,但却不把问题的实质或关键传达给学生;或把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教学,如在讲授法律解释作用时,谈到由于人们的认识能力、认识水平上的差别,也由于人们利益与动机的差别,因此会对同一法律规定有不同的理解,特别是对法律规定中的一些专门术语有不同的理解,例如有人持枪抢劫,但事后发现所持枪支是一把假抢,关于“假枪是不是刑法规定的持枪抢劫的枪”的时候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就会有不同的理解,这就需要法律解释来确定“枪”的范围是否包括假枪。显然,这种方法虽然能使学生意识到法律解释的必要性,但是该老师的这一设置并不能被称为案例教学,只能被认为是举例教学法。

还有些教师虽然引入了案例,但是自己做“甩手掌柜”,对学生不引导、不总结,只是把案例传达给学生,任凭学生漫无边际地讨论。

(三)缺乏显著的民族性

基于民族院校法学学生培养目的的特殊性,教学也应有其显著的特征,因此,在采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法学教育的时候也应体现其民族性。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民族院校法学学生的专门教材(仅有吴大华主编全国民族院校成人高等教育教材《法律基础》),也没有专门的案例教材,民族院校的法学教材都采用普通高等教育法学教材,案例教材也是一样。

三、如何完善我国民族院校法学教育的案例教学法

(一)明确民族院校法学教育与普通院校法学教育的差异

在法学教育中引入案例教学所带来的积极效果有目共睹,其所发挥的积极意义也有很多学者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但是,我们也应承认目前案例教学法在民族院校的法学教育中也存在一定问题。因此,在法学教育中引入案例教学法时不能千篇一律,必须要考虑民族院校与普通院校在法学教育上的不同。卓越法律人才的提出,对各类高校人才培养有了一个较为明确的定位,民族院校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要为民族地区别特是基层地区输送应用性法律人才。民族院校法学教育的特殊性在前文已经论述,此处不再赘述。只有明确了民族院校法学教育的特征,在进行人才培养时才能够准确选择适合自己的教学方法。

(二)构建适合民族院校法学教育的案例集合

民族院校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特殊性要求人才培养模式及教学内容的特殊性,迫切需要建立适合民族院校的案例库。在大数据时代,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变得多样化,且传播速度很快,相较于编写一套适合民族院校法学教育的案例教材,构建适合民族院校法学教育的案例库要容易得多,且构建的案例库并不局限于文字形式,可以增加庭审视频或是相关法律影视作品。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已经和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合作,实现庭审直播,学生在课堂上就可以进行现场庭审观摩。

广西民族大学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学生大多是少数民族学生,因此在构建案例库时要考虑到各民族特点,比如在婚姻法中有关结婚年龄方面,计划生育方面,或是在物权中的林权保护问题等。在法律与道德、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的关系上也要充分考虑到各民族的因素,只有这样,学生才能理解民族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

构筑适合民族院校的案例库将有助于教师选择合适的教学案例。教师在进行教学设置时不再是大海捞针般自己去收集案例,而是可以直接从案例库中选择,不仅可以节约搜索资料的时间,还可以大大提高案例选择的准确性。

(三)培养高水平民族院校法学教育教师队伍

案例教学法虽然与传统的教学方法有较大差异,但教师在其中的作用仍然是不容忽视的,一次成功的案例教学离不开一个高水平的老师。不论案例选择多么精确,如果教师不是很好的教学组织者,也很难产生良好的教学效果。我国的大部分教师都是通过传统的教学模式培养出来的,法学理论和实务能力方面比较欠缺,特别是民族院校,这种现象更为突出。虽然国家对民族院校的教师在培训方面有很多优惠政策,但由于经济条件和地域限制,很多教师在能力提高之后会选择离开,造成了人才流失。因此,一方面要给民族院校的法学老师更多能力提升的平台,如鼓励教师到律师事务所学习或是做兼职律对教师,增加老师的实践经验;进行案例教学法系统培训,使教师在课堂上明确教学目的,周密安排教学活动,恰当引入案例,提出问题引发学生思考分析,并及时进行引导和总结。另一方面提高民族院校教师待遇,使教师在能力提升之后还能够安心留下来,保持民族院校法学教师人才队伍的稳定性。

广西民族大学近些年来非常重视法学教师的发展,引入高水平法律人才,鼓励教师攻读博士,选派教师到国内外知名高校进行访学,为教师提供科研平台,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提升培训,有力地促进了高水平法学教师队伍的建立。

(四)注重与其他学科的联系,在课程设置中注意其他学科的引入

目前我国的高等学校教育各专业之间有一定的封闭性,但社会生活是纷繁复杂的,特别是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的法律,其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错综复杂的,对法律的把握和熟练运用需要其他学科知识和社会现实的支撑,因此在课程设置上不能脱离社会现实。因此,建议在民族院校的法学教育中除了现有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外,增设民族学、地方史课程,加强学生对民族自治和民族法制建设的认识,增多社会实践课学时,丰富学生的社会实践经历。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除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就开设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外,还开设了民族法学、越南语、东盟国家司法制度等特色课程,为民族地区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为“依法治国”、服务“广西新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郭凤广.案例教学法的误区分析及实施例谈[J].中国电化教育.2007.9.

[2]尹建元.民族高校法学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探析[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3.

[3]郭艳俊,杨林娟.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的运用研究[J].文学教育.2015.03.

[4]徐小刚.案例教学法在民法教学中的创新探讨[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5.01.

[5]房沫.西部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探索,以广西大学法学教育为例[J].高教论坛.2013.04.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 第4篇

关键词:继续教育;教学质量;教学管理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对成人继续教育认识上的偏见。传统教育理念是把受教育时间局限在在校期间,尤其是高等教育,认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培养的学生是人才,在校所学知识可以受用一生,而继续教育培养的学生是混文凭,没有真才实学,显然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

(二)学院重视继续教育的经济效益高于重视教育质量。继续教育是我院每年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而每年给继续教育学生上课老师的课酬却是每年院里最低的,严重影响了授课教师的积极性,造成教师对继续教育学生的授课率低下,教授上课率近年来为零。甚至有教学经验的研究生都不愿带继续教育学生的课。继续教育学生缺少专门的教学场所,硬件设施不齐全,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

(三)我院继续教育的培养方案急需调整。我院继续教育的人才培养方案主要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虽然我们在教学过程中适时地调整课程的教材,但培养计划有些课程设置不够合理,教学内容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四)教学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学生主要是在职从业人员,有其自身来源社会的复杂性,部分学生有着社会不良的思想及行为,主要表现在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到课率低,考试作弊等,加上学生管理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学生工作一直得不到明显改善,导致成教一系列工作没有理性发展。

二、改善的基本措施

(一)加大宣传继续教育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继续教育应顺应社会发展趋势,注重教育的终身性、大众性、阶段性和全面性。因而,继续教育在人一生受教育过程中就无比的必要和重要。学习是个连续不断过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是一个人贯穿一生的过程,要求“活到老,学到老”。 继续教育其终身性突破了传统教育的框架,是由传统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转变的一种教育体制。当今社会是知识经济时代,需要不断接受新的知识。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接收知识的过程,谁不继续学习,谁就将会失去生存发展的机会。

继续教育不是仅仅获得学历文凭的一个手段,更是一个人不断加强学习和修养的一个过程。人们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完善自我。整个社会的教育系统也将变成为不再是传统教育框架下的教育,全民的文化素养就能得到不断地提高,整个社会就能得到更大的发展。

(二)加大投入,努力改善教学条件。保证教学经费,加强继续教育场所建设与实践建设,注重优势资源的共享,注重校内资源的整合利用。我们办继续教育,不仅仅是为了经济效益,更多的是社会效益。我们从中获得一些利益的同时,更多的是需要回馈与社会。改善教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为更多的社会人员提供优质的受教育环境,为社会培养更多的有用人才,让继续教育步入一个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三)健全机制,加强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不仅要加强师资队伍的素质建设,还要加强思想建设与师德建设。每个教师要集中精力到教学中去,建立与健全对教师的考核制度,分配制度向成教教学第一线倾斜,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面对继续教育学生社会性和职业性的特点,教师应摒弃传统学校教育理念和全日制教学模式的影响,通过社会实践、换位反思、交流讨论、反思和咨询学生意见等,不断积累教学经验,不断提高职业素质的专业程度。以学生为主体,在理论知识的传授过程中多联系工作及生活实际,引导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使他们感到学有所用,从而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实现自主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实现知识、能力、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四)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改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高校对于继续教育工作,也应把教学工作切实摆在中心地位,围绕教育质量主题开展学校的各项工作,确保教学工作处于中心地位。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学院要找准自己的位置,修订完善自己的人才培养目标与方案,真正开辟自己的领地,突出自己的办学特色,将办学理念、办学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体现在教学具体中去。

教学内容的改革要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删除陈旧不够科学性的课程,增设应用型课程;根据专业特性,对教学计划及时做出适应发展的调整;充实有进展内容的教学大纲,并强调实用知识和先进技术;选择有针对性和适应职业岗位需要的成教教材;在整体上注重学生应用性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五)健全学生管理。为了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教育秩序和体现以人为本的核心,继续教育需要成立一支有高度责任心的、健全的、专职的学生管理队伍。在学生管理工作中,需要加强学生德育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好工作、学习和家庭的矛盾。同时帮助那部分学生改正歪风陋习,增强社会责任感,克服纪律松散,搞好学习,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精神。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 第5篇

为落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教学计划,切实搞好专科阶段(高中起点)各项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教学组织形式

一、教学模式

1、采用“以学生个别化学习为主,教师辅导为辅”的教学模式,在教师指导下,学生根据法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专科阶段培养目标及业务培养要求,利用学校提供的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包括VCD)、IP课件、CAI课件等教学媒体学习资源开展个体化自主学习,教师通过面授辅导、函授辅导、网络教学、网上讨论板、电子信箱(E-MAIL)、VBI、电话和双向视频系统、电视直播课堂等教学手段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2、按课程组建学习小组。

①按学生每学期所选课程的不同类别,适当考虑学生家庭住址、工作地点相近等因素,原则以每10人为单元组建学习小组,并指定或推荐一名小组长,作为召集人,以便于学生进行小组交流、讨论、咨询、辅导、答疑以及学生之间的互助学习。

②在新生入学报到之后,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进行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的水平测试,学校将把测试情况作为分类指导的参考。

③课程学习小组每学期开学组建,学期末解散。新学期开学再接课程重新组建。学习小组应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每次活动应有活动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形成的结果、参加人等内容的书面记载,作为今后学生的考核依据。

二、教学方式

1、集中辅导

①直播课:学校组织学生及时收视中央电大主讲教师的卫星直播课,并将其内容制成录象带和VCD光盘,提供给学生自主学习使用。

②面授辅导课:每课每两周安排一次。教师在面授中,应本着“讲重点、讲难点、讲思路、讲方法”的精神,引导学员正确地使用媒体,培养学生掌握开放教育的教学特点和学习方法。

③录象辅导课:制作各课程教学辅导的录象带与VCD光盘集中滚动播放,并提供给学生自主学习。

2、学生自主学习。

由课程辅导教师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进度。学生除来学校参加面授课、录象、录音课、视频点播课以外,更多的时间是在网上学习。具体方式为: ①学生登陆上网后,可浏览网上提供的教学计划、教师名录、教学信息、学科动态,以便学生随时了解学校整体状况。

②学习和了解网上的专业和课程开设及安排、学习目标、要求、学习方式指导及课程内容的辅导。

③参加网上BBS讨论,增强教学的交互性。学生和教师可以在讨论组里提出或解答问题。

④E-MAIL信箱:学生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开展师生之间请教答疑或讨论问题的活动。

⑤网上案例、模拟法庭。学生通过法律实例及法庭模拟演示,增强实践能力。⑥网上习题或习题库。学生通过网上的习题,开展学习练兵活动。

⑦建立网上图书馆。在网上图书馆里,存放课程的相关学习资料,为学生提丰富的学习资源,帮助学生查找、学习相关的 法规、法条等,扩展知识,开阔视野。同时适量提供图书订购,方便学生购买资料。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习需要,通过教学网络了解教学内容,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自主制订学习计划,选择学习方式,确定学习内容,独立联系、完成作业。通过讨论组和电子信箱向教师提出问题,也可参加网上讨论。通过复习和自我测试对自己进行学习评价,并及时调控,从而完成学习过程。

3、平时作业。

法学专业各门课程均应安排四次以上的平时作业,平时作业为书面形式,一般均应按20%合并计入总分。按中央电大文件规定,未完成平时作业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

4、集中实践环节。

专科阶段的学生应按中央电大统一制定的集中实践环节的基本要求参加集中实践环节活动,其形式可以是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实习、社会调查、专题辩论等。集中实践环节的实施按市电大下发的文件要求执行。集中实践环节的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未取得该学分者不得毕业。

5、命题与考试

各门法学专业课程的考核由平时作业考核和课程结业考试共同组成。无平时作业成绩或平时作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课程结业考试。必修课实行闭卷考试,由中央电大统一组织命题,题型一般不少于四种,如: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问答题、名词解释题、选择题、填空题等。选修课由市电大负责命题。

平时作业成绩与卷面成绩经折算相加满60分者视为达到课程考核及格标准,可取得相应学分。

6、毕业作业

专科阶段的学生均应撰写毕业作业。具体实施按照市电大下发的有关文件进行.毕业作业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未取得该学分者不得毕业.毕业论文的撰写时间安排在取得规定的课程学分和集中实践环节学分之后。

第二部分 教学支持服务

为了引导学生按开放教育的模式,有组织地自主化、个性化的学习,学校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教育技术和设备,建立和健全较为完善的学习支持服务系统,为广大学生服务。

1、多种辅导方式

①远程辅导:由中央电大课程主讲教师提供课程的集中辅导,以直播课堂或录象方式播出,并制成课程录象供学生借阅;

②面授辅导:由课程辅导教师按课程每两周组织一次集中辅导,案例分析与专题讨论。通过师生之间面对面的教学与交流,达到启迪思维,学习知识,培养综合能力的目的。面授辅导时间不宜过长,每学期没门课程的面授课时间应掌握在总课时的1/3左右。

③作业辅导:辅导教师通过批改平时作业,给出成绩,进行评讲,指导学生学习,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2、多种手段助学

课堂答疑:教师在课堂辅导时,留出一定的时间,回答学生的疑问;

E-MAIL答疑:每门课程均开设辅导教师电子信箱,收集学生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在网上回复;

电话答疑:每门课每周安排一次为时三小时的电话答疑;

网页信息:设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网页,及时发布本专业各课程的教学、教务管理信息,每周充实、更新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预习内容、作业与答案等,方便学生就近、自主地学习。

多媒体学习资料:在充分利用中央电大提供的文字、音像等教学资源外,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自编、制作部分课程用于导学的文字、音像、VCD、CAI课件等学习资料,提供学生使用。

辅导教师在答疑、导学过程中发现普遍性的问题,在集中辅导时一并讲解,并及时反馈给课程责任教师以至中央电大的主讲教师或主持教师。

3、现代教学设备

提供配备计算机、视频显示、大型投影等设备的电化教师,用于集中辅导; 提供配备VCD、录象机等设备的视听阅览室,用于学生自主学习; 提供多媒体网络机房,用于学生自由上网学习;

设立专业图书资料室,配备课程所需的图书与资料,供学生借阅; 学校其它教学设备,保证本专业开放教育试点优先使用。

第三部分 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

为保证开放教育试点办学的管理服务质量和教学质量,必须对教学全过程进行科学的评估和监控,切实作到在教学运行机制上有计划、有检查和考评,以保障开放教育的教学质量。

1、教师培训

各试点单位法学专业课程的主持教师、辅导教师均应参加培训。

中央电大负责组织对必修课程及限选课程的教师培训。试点单位负责组织对本地区辅导教师的培训,并相应对选修课辅导教师进行培训。

师资培训的形式应视情况适当确定,即可以采取召开培训会、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网络、双向视频系统或者下发培训资料等方式进行。

师资培训的内容包括教学要求、阐释课程重点、难点,介绍多种教学媒体的使用以及学生开展自主学习的方法。

2、学习指南

学生入学时各试点单位应对学生所学专业内容、课程设置、学习计划、学习方法,计算机操作技能进行指导,每门课程开课前,各试点单位应通过一定方式给予必要的课前指导。

课前指导的内容包括课程的总体设计、教学要求、教学媒体及手段使用、学习方法。

3、集中辅导

中央电大通过电视直播教学、双向视频、网络教学系统以及函授等方式对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中辅导。

各试点半学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每门课程每学期组织1-2次集中辅导。

4、平时作业

各门法学专业课程均应安排四次以上的平时作业。

必修课和限选课程的平时作业由中央电大和试点单位分别安排。平时作业通过网络或函授等渠道加以布置。试点单位负责落实本地区的平时作业工作,并组织作业批改和成绩核定。

平时作业的形式视课程内容具体确定。一般可采取专题讨论、阶段练习、综合测验或模拟法庭和期中考试等方式。

平时作业的成绩按百分制记载。小论文与专题讨论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评定,并按对应关系分别记为90分、80分、70分、60分、50分,教师可根据学生学习态度对评定为优秀者上浮10分,对评定为不及格者下浮10分;综合测验与期中考试的成绩按卷面实际分数记载;未完成作业者,均记为零分。

平时作业的成绩可有两次计入总成绩,两次作业成绩的平均值按课程考核说明规定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其中必须包含中央电大统一布置的作业和试点单位安排的作业成绩。如果各试点单位自行安排的平时作业在两次以上,可由学生自行选择其中一次的作业成绩计入考核的平时作业成绩。

5、课程考核

各门法学专业课程的考核均由平时作业考核与课程结业考试共同组成。无平时作业者不得参加课程结业考试。

必修课程的课程结业考试均实行闭卷考试,由中央电大统一组织命题。

法学各门课程考试试卷均采用百分制。卷面成绩按课程考核说明规定的比例折算入课程总成绩。平时作业的折算成绩与卷面折算成绩之和满60分者视为达到课程考核及格标准,可取得相应学分。

考试试题的类型应视课程的性质及特点具体确定,一般应不少于四种,如: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问答题、名词解释题、选择题、填空题等。

命题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本学科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法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集中实践环节和毕业作业

有关这两方面,学校各专业和不同层次有专门的文件及实施细则,在执行中可依照相关文件执行,并在执行中加强督促,检查,落实。

专业主持教师:陈后胜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 第6篇

文实施细则(试行)

(2004年9月)

毕业论文是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得到提升,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发挥。

毕业论文也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是实施法学专业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必不可少的实践性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检验学生学习效果和理论研究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选题原则

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选题难度应大小适中,以在规定时间内,经努力可完成为宜;宜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应结合当前科技和经济发展,尽可能选择与社会发展及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题目。选题应鼓励学术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鼓励选择同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鼓励解决实际问题。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初步选题后,由教学点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教学点加盖公章后,报分校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分校教学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存档(见附录1)。

选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再作变动。特殊情况必须修改的,须报省级电大审批。

一个选题在被选用两届后,一般不再作为选题推荐。

二.要求

凡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论文实践教学。

毕业论文为本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毕业论文的任务量要适中,中等水平的学生完成毕业作业的时间一般每学分不少于1周。

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

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确实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综合性课题,必须明确分工,保证各自独立完成所分担的部分,杜绝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

毕业论文应做到观点新颖、明确,材料翔实、有力,结构完整、谨严,语言通顺。

毕业论文应当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文体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提出。

毕业论文主要内容包括: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专业所需的图纸、测试数据以及计算机程序清单、软盘等相关材料。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注明引用教材(或著作、期刊等)的书名(或著作、期刊名)、作者、出版单位、时间(引用期刊的还必须注明文章名)。引用其他参考材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毕业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不超过8000字。

毕业论文要统一格式,统一封面,统一使用A4纸进行文字打印及装订。具体要求按《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教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条件:

(1)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电大教学情况。

(2)一般应具有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法律专业技术职称,具有2年以上专业教学经历。

各试点教学点应将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名单报电大分校初审,经省级电大复审后确定(见附录2)。

2、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毕业作业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2)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对学生毕业作业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写作中的有关问题。

(3)指导学生制订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

(4)对每位学生毕业作业进行分阶段指导,不少于3次,总计时间不少于6小时,每次指导需进行较详细记录(见附录3)。

(5)检查学生独立完成写作工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

(6)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见附录4)。

3、指导教师工作量:

(1)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多于15人,兼职教师不多于10人。专职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每人不超过30人;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每人不超过20人。

(2)若某些地区毕业生人数较多,可成立指导教师小组,小组成员应保证3人以上(含3人),指导同一届学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100人,指导各类学生数一般不超过200人。

四.毕业论文答辩

1、答辩学生

毕业论文答辩是考察学生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全面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毕业论文初评成绩85分以上的学生均应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其他毕业生是否参加答辩由试点电大决定,报省电大备案。

学生要求参加答辩的,所在学校应予许可。

2、答辩的组织

A.省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有关要求,制定毕业实践答辩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部署答辩工作,指导电大分校建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审核电大分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成员名单。

B.组织答辩的电大分校要制订答辩工作计划,填报答辩申报表(见附录5),报省级电大审批后确定。

C.中央电大对毕业答辩过程的组织与实施进行检查。

3、答辩委员会

A.人数须为3人及以上单数,由具有相应专业较高业务水平的专家组成。成员需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不少于1名。

B.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专业学术问题,对当地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审议。

4、答辩小组

A.人数须为3人及以上单数。小组成员结构:答辩主持人1名(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答辩教师若干名,秘书1名(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负责汇总答辩题目及答辩评语、成绩);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少于两人。

B.指导教师在其本人指导的学生进行答辩时,不得担当该答辩组成员。

C.主要职责: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文字材料,为学生评定答辩成绩和毕业论文最终成绩。

5、答辩教师

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和研究工作经验。答辩教师应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撰写的毕业论文,并依此提出问题,对学生答辩情况进行现场点评。

6、答辩程序

A.答辩教师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

B.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确定答辩人抽取方案。

C.答辩人用5~10分钟介绍毕业实践研究概况及毕业论文主要内容。

D.答辩教师审查判断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在答辩人的研究范围内,当场提出3~5个相关问题,由答辩人答辩。

E.答辩教师对答辩人答辩的情况进行当场点评,并给出答辩评语和答辩成绩,记入《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见附录4)。

五.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文字材料撰写后,根据《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初评成绩评分标准》(见附录6),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

2、答辩结束后,由答辩主持人组织答辩教师对学生答辩过程进行评议,根据《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判标准》(见附录7)按“好、较好、较差”给出答辩成绩。

3、由答辩小组结合初评成绩与答辩成绩,给出毕业论文最终成绩,评分标准为: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等。凡成绩在及格以上者,给予学分。毕业论文凡文字材料未达到基本要求、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4、凡毕业论文成绩未达及格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试点教学点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

六.抽查与评议

省级电大根据本省实际,按适当比例组织对反映学生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和影响学生成绩的毕业实践各环节工作进行抽查复审及评议,写出分析报告。

七.成绩验收

1、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结束后,由电大分校和试点教学点进行汇总和初审(见附录8)。

2、毕业论文成绩由省级电大负责审核。

3、中央电大对毕业论文验收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附件:

1.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初步选题申报表

2.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指导教师申报表

3.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教师指导记录表

4.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评审表

5.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答辩申报表

6.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初评成绩评分标准

7.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答辩成绩评判标准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精选6篇)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 第1篇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升本)教学实施细...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