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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途径范文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化解途径范文(精选10篇)

化解途径 第1篇

当前, 我国解决行政纠纷的制度有多种,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以及信访制度等多种制度从多方面来解决行政纠纷。但是, 我国现行的各种纠纷解决制度都存在着各自的缺陷。譬如, 行政复议缺少必要的独立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过于狭窄、行政裁决法规没有专门的立法, 缺乏统一的程序、行政调解的设定比较随意, 缺乏规范性和整体性、信访机构混乱, 实际解决纠纷的效率不高, 合理性受到质疑。除了自身的缺陷之外, 各项制度之间也难以协调。主要表现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信访之间不能顺畅的衔接。在许多普通民众心中, 信访是他们解决纠纷的首先选择, 许多本来应该由行政复议来解决的问题, 往往他们也会寻求信访的帮助, 使得信访量激增而行政复议的功能却又不能发挥。[1]另外, 在一些情况下, 行政复议机关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了两种最终裁决的情形:一是国务院的复议决定;二是省级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权属复议决定。在这两种情况下, 当事人即使不服也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也难以衔接, 当事人在无法得到救济的情况下又转向信访, 形成了恶性循环。为了公平高效的解决行政纠纷, 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一、完善现有纠纷解决制度

若要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各种纠纷解决制度首先要从自身开始完善。若各项制度本身存在各种各样的缺陷, 无论它们之间如何配合, 也不可能很好的解决各种纠纷。

(一) 行政复议的完善

行政复议的缺陷在前面已经讨论过。针对行政复议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首先, 应当保证行政复议机关的独立的地位。可以将负责行政复议的部门从原行政机关中分离出来, 让其从事专门性的行政复议工作, 英国的行政裁判所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其次, 适当地扩大受案范围, 主要涉及内部行政行为, 以及抽象行政行为。再者, 通过立法, 规范行政复议操作人员的素质, 提高进入行政复议机关的门槛, 这样更能保证行政复议的公正性。

(二) 对于行政诉讼, 首先应当扩大其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狭窄严重束缚了行政诉讼功能的发挥。[2]其次, 如法国、德国, 我们也可以建立专门的行政法院。专门的行政法院可以提高行政诉讼的司法权威性, 可以改变行政庭在当今法院系统中若似“鸡肋”的地位, 更好的解决纠纷。再次, 加强立法, 完善现有的行政诉讼法规, 如完善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规则。另外, 可以适当地降低诉讼费用, 提高司法审判人员的素质, 防止官员的腐败, 更好的为老百姓解决纠纷。

(三) 除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外, 其他制度应在各自领域内完善

信访制度, 首先要肯定其存在的合理性, 规范信访的程序, 建立专门的信访工作机关, 解决信访机构独立性的问题。可以将信访机关定位于社会机构的角色, 减少其行政性色彩。同时赋予其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权, 这样才能有力地处理各种纠纷, 减少信访工作人员工作的阻力。另外, 应当将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制度形成专门的、规范的制度, 可以借鉴国外经验, 设立独立的组织。

若要顺利解决行政纠纷, 各种制度自身的完善是必经的道路, 因此, 各项制度的完善工作应当首先予以进行, 方可言及其他设计。

二、完善各项纠纷解决制度之间的衔接

(一)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衔接

根据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对复议不服的, 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对复议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一规定, 可视为现行法律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间衔接的规定。但是, 如前所述, 行政复议在一些情况下做出的裁决为终局性裁决, 当事人即使不服也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 行政复议法还规定了一些复议前置的规定, 如有关纳税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然资源所有权以及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等。在这些规定下, 当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甚至可以收剥夺了当事人诉诸法院的权利, 不利于对纠纷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因此, 笔者认为, 可以将终局性的复议裁决予以取消, 复议前置的规定也应减少, 赋予纠纷主体更多的选择权。我们有理由相信纠纷主体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下能够做出理智的选择, 那么, 为什么不让他们有更多的选择权

(二) 信访制度与其他解决方法之间的衔接

要实现信访制度与其他解决方法之间衔接顺畅, 首先要做到的是各种解决制度能够做到各司其职, 不能越权管辖, 要分清各自的职责。信访不是万能的, 不能凡是解决不了的纠纷就上访, 之所以会出现信访量激增的情况, 是因为当事人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处理结果不服, 没有达到自己理想的状态, 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而没有得到救济。[3]因此, 政府要加强法制宣传, 引导群众合理的选择纠纷解决机制, 综合运用复议、诉讼、调解等各种手段来解决纠纷, 减少信访量。只有综合的运用各种手段, 纠纷才能合理有效的解决。

三、探索新的纠纷解决机制

(一)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的调解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不适用调解。”这项规定的理论基础就是行政机关无权处分公权力。然而, 学界已经基本达成一致, 在未来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过程中, 应当引入调解机制。行政诉讼法的这一规定, 已经不适合当今的社会。在法院的审判工作中, 法院往往采用居中协调的方法, 促成原被告达成和解, 原告以撤诉的方式结束诉讼。这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诉讼中调解。在诉讼中调解结案的做法以被社会广泛接受的情况下, 法律仍予以否认, 则难免会与社会脱节。并且, 调解制度在我国的诉讼文化中一直拥有着广大的市场。因此, 引入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诉讼中调解制度, 能够促进纠纷的顺利高效的解决, 增加结案中的和谐安定因素, 更能推进诉讼制度的健全发展。

(二) 行政诉讼中的和解

和解制度注重当事人的意愿, 最能体现符合市场经济下的“意思自治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较为发达。行政诉讼中的和解如同调解一样, 受到理论基础的限制, 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上也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大量存在, 纠纷双方达成案外和解, 原告撤诉的案例比比皆是。诉讼中的和解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英、美、法、德等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 可见西方国家对其的支持。从实践的角度来看, 我国有必要对此加以引入。在制度设计上, 可以参照民事诉讼中的规定, 再此之外增加一些公法色彩, 维护司法的权威性。

(三) 行政性ADR

ADR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由于其尊重意思自治、快捷低廉、以利益为中心、对抗性低的特点, 在纠纷解决领域备受关注, 已经成为一种潮流。美国是最早确立的国家, 随后在世界推广开来, 英国、德国、日本等西方国家纷纷效仿, 建立了一系列制度, 取得不错的效果。依据纠纷解决主体的不同, 可将其分为三种:一是司法性ADR;二是民间性ADR;三是行政性ADR。[4]行政性ADR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准行政机关所设的专门纠纷解决机构。ADR在解决行政纠纷过程中, 强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和相对人, 以相互的利益为基础, 协商着解决纠纷, 达到双方都满意的局面。面对这一全球范围内的潮流, 我们无法拒绝。

总而言之, 我们必须在完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 构建新的、符合当代国情的制度, 以顺利解决行政纠纷, 实现社会的和谐。

摘要:行政纠纷是社会纠纷中比较特殊的一种纠纷。目前, 我国经济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 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出现。在此背景下, 行政权也不断的扩大, 行政纠纷也随之大量产生。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 保证和谐社会的构建, 行政纠纷必须得到顺利的解决。决纠纷的途径有多种, 每种方法有各自的有点, 也有各自不可避免的缺陷。而且, 各种方法之间缺乏合理的链接, 无法相互形成完美的配合, 导致相互之间存在很大空隙, 许多行政纠纷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本文试图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解决途径, 以图行政纠纷顺利解决。

关键词: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完善

参考文献

[1]汪庆华, 应星.中国基层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经验研究[M].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 2010.

[2]张树义.纠纷的行政解决机制研究——以行政裁决为中心[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6.

[3]杨旭.论多元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J].企业家天地, 2007 (7) .

煤钢化解过剩产能的途径 第2篇

【关键词】煤钢化解;过剩产能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在快速的提升。煤钢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是整个国家、党在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同时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任务。由此可见,煤钢化解过剩产能的途径对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开展煤钢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成败与否可以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效益。因此,做好煤钢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可以有效的保护自然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二、煤钢产业现状分析

煤钢产能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会直接影响到人民生活健康发展情况,当煤钢产能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时,我国自然自然就会呈现缺损现象,从而导致国家经济效益降低,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煤钢产能通过人们不断的利用,逐渐的出现过剩产能局面。因此,需要我国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煤钢化解过剩产能的方法研究,并制定出一份科学合理的计划方案,从而保证煤钢产能的相关企业可以快速发展下去。现阶段,我国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领导已经非常重视煤钢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开展。向国外发达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并根据当今社会市场的发展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过剩产能解决办法,从而将煤钢过剩产能彻底根治。早在煤钢产能过剩出现时,我国相关领导人员就已经表明,將煤钢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推动到社会发展的最前端,并以壮士断腕的精神工作下去,表现出工作的决心,做好煤钢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

三、煤钢产能过剩的主要原因

1.与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关系

过剩产能的出现是因为煤钢产能相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其资源能产能力已经超过了市场的需求,从而导致大量产能资源闲置。一部分企业为了将煤钢产能推销出去,将煤钢产能价格降低,造成整个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煤钢产能相关产业作为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生产能源资源生产的基础产业。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在快速的发现,对于一些设备项目的投资建设来说,也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我国煤钢产业的发展也在逐渐提高。但是好景不长,自我国金融危机以来,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状态在迅速的下降,但是我国煤钢产业并没有受到影响,反而企业数量在逐渐的增加。久而久之就导致煤钢企业控制不佳,出现了过剩产能的现象。

2.与企业自身的壁垒特点有关

近年来,我国一些中低端的煤钢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其壁垒较低,技术水平不高,很难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只有企业在发展时不断的投入资金才能保证企业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稳脚步。企业在发展时选择适当的进行退出壁垒,减少企业资金的支出,保证企业基本利益。若是煤钢企业仍停留在壁垒中,那么就会导致大量的资金浪费,这就是国家在发展过程中为什么放慢经济脚步。但是一些仍选择在这个时间段加大生产规模,如果经营稍有不甚就会出现盈利现象,严重的话企业还会面临倒闭的风险,因为这些原因,我国煤钢能源出现产能过剩的显现。煤钢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具有较为独立的特点,一些煤钢企业会制定对应的经营策略,从而保证煤钢企业顺利发展下去。

四、煤钢化解过剩产能的主要途径

化解煤钢过剩产能是我国在未来发展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在解决过剩产能时,我国相关部门需要认清楚现阶段国家经济发展的现状,并在这个现状将过剩产能进行优化,从而调整国家对煤钢产能生产的控制力度。只有这样,煤钢产业在发展过程中才能跟上社会的脚步。国家在对过剩产能控制时,需要为煤钢企业制定出一份科学合理的控制方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煤钢企业可以顺利发展下去。同时国家在控制过程中还需要加强煤钢企业的自身产业结构的控制,要根据社会发展的情况来开展扩建项目,不要盲目跟风。向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从而加大煤钢企业的科研力度与专业能力,将煤钢企业打造成一个高技术含量的企业,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煤钢企业的过剩产能的问题。煤钢企业在发展时,只要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才能跟上社会快速发展的脚步,从而满足当今社会市场的需求,将煤钢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上去,将过剩产能的浪费降下来。总结:现阶段,要想解决好煤钢产能过剩,就需要加强我国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并遵循社会发展的脚步制定出对应的生产结构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全面的提高煤钢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竞争力,增加煤钢产能在生产过程中的经济效益,解决煤钢产能过剩。本文对煤钢化解过剩产能的途径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文中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希望我国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煤钢化解过剩产能的途径的研究,从而促进我国煤钢产能快速发展,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易千.主要发达国家政府债务规模和风险问题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

[2]韩珍堂.中国钢铁工业竞争力提升战略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

[3]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张锐.配置与释放煤钢去产能的金融策应力[N].上海证券报,2016-04-27010.

[4].中国驳斥产能过剩损害全球,国内市场是钢材消费主力[J].天津冶金,2016,03:78.

[5]本报记者伏润之实习生牛婧娥.我省积极探索化解产能过剩新途径[N].甘肃日报,2014-04-17003.

作何简介:

高校债务的成因及化解途径 第3篇

一、当前我国高校债务的现状及特点

(1) 债务规模较大。据中国社科院《2007年中国教育蓝皮书》披露, 到2006年底, 全国高校贷款规模在45005000亿元。中国几乎所有的公办高校都背负了一定程度的债务, 少则上亿, 多则数十亿, 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新校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等。以山东省为例, 截至2008年底, 山东省高校 (不含部属) 债务合计242.3亿元, 每年应付银行利息约15亿元, 有9所高校银行贷款超过警戒线, 部分高校近期到期还贷压力大, 少数学校出现资金运转困难 (1) 。

(2) 债务过于集中, 结构不尽合理。一是贷款客户投向集中。2007年, 全国仅72所部属高等院校的负债就达到360亿元, 平均每所高校的欠债就有5亿元。二是贷款用途投向集中。高校债务主要用于新校区的征地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三是债务还款期限集中。高校的债务大多为58年的长期贷款。四是资金来源单一。高校债务主要是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筹资方式单一。

(3) 还债资金来源缺乏。高校的资金来源主要有: (1) 教育经费拨款; (2) 教育事业收入, 主要是学费、住宿费以及其他办学收入; (3) 学校自办产业收入; (4) 科研收入; (5) 其他收入, 主要是捐赠等非常规收入。 (2) 由于高校是行政事业单位, 财政投入主要用于教学等日常支出, 不能用于还贷;科研收入属于专款专用, 也不能用于还贷;自办产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一般数额较少。因此, 可用于还贷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教育事业收入中的学费、住宿费收入, 还债资金来源较为单一。

(4) 债务担保形式单一。《担保法》规定, 高等教育设施不得进行抵押, 学校 (包括民办私立学校) 也不能作为保证人。由于与企业业务来往较少, 企业也不愿为高校担保。一般来说, 学校借款没有任何担保人, 也不用任何资产抵押, 仅凭诚信, 以银校合作形式获取银行借款。因此, 目前高校贷款基本上是信用贷款或者账户抵押贷款, 且多数是开户行提供贷款。

二、高校债务的成因分析

(1) 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是高校债务增加的主要原因。从1998年到2008年, 我国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由340万人增加到2021.02万人, 增长了5.9倍;国家财政性教育拨款由1998年的2032.45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10449.63亿元, 增长了5.1倍。资金供给的增长没有形成与高校规模扩张相匹配的速度, 导致高校资金缺口剧增。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国家承诺于2004年以前, 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4%的目标。然而实际情况是, 这一目标始终没有达到, 一直在2.5%3.5%之间徘徊 (见表1) 。由于国家财政投入增长缓慢, 高校为了适应扩招的需要, 不得不借助银行贷款扩大办学规模。

资料来源:《1998-2008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资料来源:《1998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

(2) 高校扩招和合校。扩招和合校是高校产生债务的直接原因。1999年起我国的高等教育开始由“精英教育模式”向“大众教育模式”转变。1998年, 全国高校的招生人数为108万, 1999年扩招比例高达48% (见表2) 。截至2008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3%, 跨入国际公认的大众化阶段。然而, 与招生规模一起攀升、增长速度更快的是高校债务。随着招生人数的增加, 教学设施、学生宿舍和生活场地变得紧张, 图书馆资料短缺等问题接踵而来。不少高校开始圈地扩建, 所需资金的主要渠道就是银行贷款。2000年全国又刮起了并校风。三四个学校捏合到一起, 为了融合, 开始新建更大规模的新校区, 而各地也争相开发“亚洲第一”、“中国第一”等各种排名的“大学城”。建设新校区的资金主要依靠银行提供。 (1)

(3) 对高校债务认识不足。由于对高校债务认识不足, 促使银行对高校过度放贷, 加剧了高校的债务风险。银行从规避风险角度出发, 需要寻找优质客户。商业银行普遍认为教育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朝阳产业, 有财政拨款和稳定的学费收入, 而且还有各级政府的担保, 一般都把高校列为优质客户。当高校开始大规模扩招急需资金时, 各银行在利率浮动的权限内, 争相将利率下浮10%, 甚至100%。不少银行甚至主动上门找大学贷款, 各家商业银行竞相与高校签订“银校合作协议”。2001年仅工商银行就签订了100多亿元的银校合作协议。

三、高校债务已影响到我国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1) 影响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扩招使高等教育获得了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 但是由于配套资金无法得到满足, 致使办学质量和生源质量下降。首先, 硬件无法满足扩招需要。有些高校图书和实验设备严重不足, 缺乏自习场地和必要的实习条件。位于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内的高校, 冬季取暖燃油一天要花费12万元, 面积大的学校甚至要56万元, 由于经费问题, 一些高校索性提前放假。其次, 师生比例严重失衡。199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师比为11.6:1, 到2008年这一比例扩大到17.23∶1, 教师数量的增长速度远远跟不上学生的增长速度。教学工作量过大, 许多高校不得不采取上合堂大课的方式, 教学手段落后不能及时更新, 无法照顾专业特点, 不能做到因材施教, 教学质量严重下滑。

资料来源:《19982009年中国统计年鉴》。

(2) 影响高校的科研水平的提升。扩招带来的巨额债务必然会影响高校的科研水平。有些高校以各种名义截留、挤占科研专项经费, 弥补行政经费短缺, 如支付会议费、差旅费、福利补贴、购买办公设备等, 致使本来就十分紧张的科研经费捉襟见肘。沉重的债务负担还会对科研激励机制产生负面影响。限于财力紧张, 导致高校的科研奖励力度削弱或者不能及时兑现, 势必影响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进而直接或间接影响高校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由于扩招使学生规模不断扩大, 教师忙于大量的教学任务, 无暇顾及科研工作, 致使高校科研水平整体下降。在2009年的《全球竞争力报告》中, 中国排名由上一年的第30位上升到第29位, 但在选择评价高等教育对竞争力的贡献时, 中国排名仅第50位。沉重的债务使高校真正的主业教学与科研撂荒, 必然会贻误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

(3) 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 高校毕业生人数急剧增长, 就业形势日益严峻。2001年我国高校毕业生为115万人, 到2009年这一数字达到611万人 (表3)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自2007年开始呈下降趋势。一方面是高校的盲目扩招, 另一方面则是教学质量下降, 无法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要求普遍提高, 人才市场形成了“博硕多多益善, 本科等等再看, 大专看都不看, 中专靠边站”的畸形局面。就业率自2007年开始呈下降趋势, 基本形成供大于需的局面, 造成了硕士生抢本科生的岗位, 博士生抢硕士生的岗位, 而本科生只能与大、中专生争饭碗, 甚至出现了大学毕业生“零报酬”就业等现象, 造成了人才的巨大浪费。在不能就业的大学生中, 有一半以上是来自农村和城镇贫困家庭等弱势群体, 知识没能改变他们的命运, 反而使其家庭陷入困境, 影响了和谐社会构建, 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4) 加剧了银行信贷风险。所有者缺位导致高校的预算软约束及责任意识缺位, 导致高校的盲目扩张。高校扩招后, 由于处在负债运行的状态, 自身运转艰难, 同时也把银行带入巨大的债务风险中, 极易引发金融风险。2008年前后我国高校进入还债高峰期, 但是目前有些高校单纯还息都很困难。如江西省某大学, 债务为20亿元, 每年支付利息1.1亿元, 然而全校收入却不到3亿元, 收入除了正常开支外, 难以支付债务利息。如果严格按照财务核算制度, 一些高校其实已经破产。高校债务使银行增加了财务风险, 有可能成为银行新的不良资产。

四、高等教育的特殊属性分析

(1) 高等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根据公共经济学理论, 社会产品分为两类: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公共产品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真正符合公共产品定义的产品很少, 部分产品只满足公共产品定义中的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 这样的产品称为准公共产品。高等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 (1) , 在理论上应采取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 (1) 高等教育的消费。由于我国的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担的原则, 学生是缴费入学, 承担一定的费用, 因而具有排他性。同时, 我国现有的高等教育的数量与人民的需求相比, 显然数量严重不足, 接受教育的机会有限, 在学校规模一定的条件下, 学生数量的增加必将导致原有教学质量的下降, 因而具有竞争性; (2) 高等教育的收益。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个人能获得更高的收入及地位, 即获得个人收益, 这是他人无法分享的, 因而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同时, 高等教育能够支持经济更快增长、促进社会发展更加和谐, 即获得社会收益。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受益, 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 无法排除其他成员得到这种利益, 因而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虽然高等教育在个人消费和受益上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和排他性, 但是由于正外部效应明显, 产生较大的社会收益, 因此高等教育具有很强的公共产品特性, 政府有责任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

(2) 高等教育有明显的公益性特点。高等教育不仅可以带来私人收益, 还可以带来巨大的社会收益, 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的特点。从高等教育的成本来看, 无论是由市场提供还是由政府提供, 高等教育的投入成本是相等的, 即MSC (边际社会成本) 等于MPC (边际私人成本) 。从高等教育的收益来看: (1) 私人收益。一个人接受一定高等教育后, 提高了自己的工作能力, 就可以获得比其他人更高的收入以及更多的升迁机会, 从而使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受益; (2) 社会收益。高等教育对提升国民素质、增强综合国力、弘扬民族文化、传播科技和文化知识、提高大众的民主意识等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此产生的国家软实力的增强。高等教育向受教育者灌输理想信仰, 使公民更容易接受政府, 有助于社会稳定, 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收益, 结果必然使MSB (边际社会收益) 大于MPB (边际私人受益) 。假如高等教育由市场提供, 企业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 按照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则确定高等教育的最佳供给量Q1, 远远小于正常社会所需求的量, 必然导致高等教育的供给不足 (如图1) 。

(3) 政府应当是高等教育经费的主要供给者。高等教育既是公共产品, 又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 政府要义不容辞地加大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 (1) 由于高等教育有很强的正外部性, 必然会导致市场失灵, 使高等教育规模难以达到最佳水平。为了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 政府必须介入; (2) 不管从高等教育的准公共物品属性, 还是从市场对于高等教育的低效率提供来说, 政府都应是高等教育投入的主体。政府的职能主要是为了提供具有公共利益或效用的公共产品, 满足社会公众需要及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追求 (1) 。高等教育作为一项公益事业, 政府承担教育成本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五、化解高校债务的途径

(1)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百年大计, 教育为本, 建设创新型国家, 必须坚持把教育摆在国家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一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 增加学生平均拨款定额;根据高校科研水平和学科 (实验室) 建设层次, 新增专项经费。二是建立偿债基金。即政府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拨交一笔专款设立偿债基金, 专门用于偿付高校债务。三是对高校贷款实行贴息政策。对高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及教学设备等教学基础设施项目的贷款实施财政贴息, 利息由中央、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分担。四是发行教育债券和教育彩票, 把筹集的部分资金注入各高校清偿债务。

(2) 拓宽偿债资金来源。高校自身采取有效措施, 多方面筹集资金, 扩大自有资金积累, 确保偿债能力。一是利用自身的科研优势, 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 加快产、学、研基地建设, 将科研成果商业化, 增加学校可供支配的资金总量。二是采取土地置换方式还贷。在国家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出让老校区空置的土地和校舍, 用置换资金清偿债务。三是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以及科研基金。凡捐赠于教育的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 准予其捐赠额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 使捐助者在经济与名誉上得到回报。

(3) 建立债务风险防范机制。以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开发的“高等学校银行贷款额度控制与风险评价模型”为基础, 结合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 建立适合自身的风险防范机制。一是贷款规模、贷款结构应与高校的发展需要和实际偿还能力相适应。贷款项目和额度必须经过严格、科学的可行性论证。二是充分发挥审计、监察、工会等部门的监督作用, 对贷款项目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控, 并定期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三是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按照贷款偿还的期限、额度要求, 合理安排资金调度, 避免因准备不足、资金周转困难而出现的延期还款损失。

(4) 采取PPP模式融资。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 这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PPP模式可以缓解财政压力, 解决高校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在PPP模式下政府和私人机构共同参与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 由私人机构承担项目的融资工作, 不但能够节省政府的资金投入, 同时合作方之间可以形成互利共赢的长期目标, 促进高校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办学条件的改善。

(5) 建立多元化办学体系。由于我国高等教育资源严重短缺, 供需矛盾突出, 单靠政府投资是不够的, 应在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的基础上, 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和外资投资。一是调整和放宽政策, 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向高等教育事业, 如创办独立学院, 既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 又能增加高校的收入,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校的资金压力。二是采用和国外高校办学机构联合、合作、合资办学的方式, 合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 以及跨国公司对高校的科研投资, 吸收外资介入我国的高等教育市场。

参考文献

[1].齐涛.关于全省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山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9 (3) .

[2].成法民.高校贷款风险与对策分析.财会通讯 (理财版) , 2007 (7) .

[3].薛恒红.我国公办高校债务现状及成因分析.科教文汇, 2008 (9) :224.

[4].范聪.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性质与政府在高等教育资金配置中的职能.教书育人, 2007 (8) :8-11.

[5].我国高等教育属性探究.天津商学院学报, 2004 (4) :59-60.

化解途径 第4篇

农户和小微企业是村镇银行主要的客户群体和服务对象,随着国家对农户和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的加大,给村镇银行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同时也是风险较高的客户群体。在实际工作中,庄河汇通村镇银行在加大支持力度农户和小微企业的同时,注重探讨有效防范和化解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的路子,不断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监测机制,使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得以有效控制和化解,收到显著的效果。

一、农户和小微企业业务的开展情况(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3年8月末,庄河汇通村镇银行贷款1,400笔;贷款总额182,350万元。比年初增加 24,118万元,增幅15.24%。其中:农户及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80,454万元,占贷款总额的98.96%,比年初增加24,501万元,增幅15.71%。目前,其贷款质量全部处于正常状态,到期贷款收回率和贷款利息回收率均100%。

农户和小微企业的担保方式:保证类贷款995笔,余额97,454 万元,占贷款额的 54%。比年初增加11421万元,增幅13.28%。其中:担保公司担保贷款684笔,担保余额84,629万元,占保证类的86.84%,占保证类贷款总额的85.9 %;其它法人机构保证担保贷款39笔,担保余额7,827万元,占保证贷款的8.03%,占保证类贷款总额的7.94%;抵押类贷款470笔,余额80,356万元,占贷款额的44.53 %。比年初增加16,713万元,增幅26.26%;质押类贷款25笔,余额 2,643.4 万元,占贷款额的1.5%。比年初增加1,055万元,增幅66.42%。

(二)采用的主要方法

一是保证支行“能放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下沉经营重心,缩短管理半径,扩大对支行的经营授权,力争把支行建成村镇银行小企业业务的经营和服务中心。二是让小企业“进得来”。充分考虑小企业的经营特点以及行业、区域特征和客户风险,合理设置各类有别于大中型企业的差异化小企业准入标准。三是让小企业“贷得到”。根据小企业以及县域市场的资产结构和产权特征,积极创新担保制度,逐步解决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四是让小企业“贷得快”。以客户为中心,兼顾效率和风险,整合职能相似或雷同的环节,提高审贷效率,通过多种方法,庄河汇通村镇银行的农户和小企业贷款实现较快增长,到8月末,已占全部贷款总额的98.96%。

二、防范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措施及经验

(一)严格客户准入标准,重视第一还款来源。既要注重考察企业的现金流,保障第一还款来源充足。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客户评价,对其还款能力及意愿做出评价,从严核定流动资金贷款限额。

(二)合理确定抵押物价值。抵押物估值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核定,剔除抵押泡沫,在抵押物价值之内确定融资金额,使抵押品能够“看的见、摸的着、押的住”,从而确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及时关注抵押物的价格变化等情况,抵押物到期或发生重大变化的要及时重新评估,防止出现缺口,提高押品管理能力。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市场变化对抵质押物的影响,审慎评估抵质押物价值,定期对抵质押物进行重检,切实起到风险缓释作用。在第二还款来源选择上,优先选择抵质押担保,严格控制关联担保。

(三)加强贷后管理,提高账户管理能力。一是全面掌握信贷客户资金流变动情况,加强第一还款来源的监控。二是提高贷款支付管理能力。差别化地明确约定贷款支付方式,确保小微企业贷款支付合规,建立健全贷款支付台账,规范和完善贷款支付层级审核制度,明确贷款支付逐级审核权限。三是做好贷后跟踪检查,及时掌握客户经营情况,发现风险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四)关注担保公司担保风险,保证担保公司有较强的代偿能力。一是提高担保公司准入门槛,庄河汇通村镇银行今年出台新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准入的担保公司必须经营合法合规,诚实守信,未发生过金融欺诈、恶意拖延履行赔付责任的行为。无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担保公司外部评级需A级以上,对资本金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对已核准同意合作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对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进行复审,确认符合准入条件的,开展业务合作;对复审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得继续合作,支行须制订信用压缩计划,总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存量贷款到期收回。二是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额度的测算公式、高安全性高流动性金融资产品种以及担保放大倍数发生的变化。按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对合作担保公司重新测算担保额度,按照已核准合作额度与重新测算额度孰低原则开展合作。三是按照《庄河汇通村镇银行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对担保公司的反担保措施进行严格审查,保证期反担保措施的落实和合法有效,对担保公司的代偿提供有力的支撑。

(五)调整信贷结构。一是调整客户结构,主要解决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政策,设备先进,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成长性,销售回笼好,现金流量充足,还款意愿强,能够按期偿还本息的小企业,在真实合法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性、季节性、临时性的流动资金需要。二是调整担保结构,增加有效抵质押物担保的贷款比例,逐步压缩风险相对较高的保证担保的比例,保证其第二还款的充足有效,降低贷款风险。三是加大支农支小的工作力度,以此优化信贷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三、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中遇到的困难及建议

一是村镇银行征信系统至今未开通,严重影响对客户资信情况的及时了解。二是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财务报表不规范,达不到监管要求。三是是农户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与其提供的抵押物不对称,抵押物不足,无法满足其融资需求。四是小企业自身管理不规范,达不到企业法人治理要求,家庭式管理,贷后监管难度较大。

化解途径 第5篇

2016年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有五个,其中关键的是去库存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期来看,中国许多传统产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达到世界规模第一。尽管可以争议说这个规模如果按人均水平算远远落后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但是不能以此作为不去产能的理由。因为衡量产能是否平衡的关键不是人均水平及其国际比较,而是现实购买力需求。而传统产业普遍存在的20%-30%左右生产能力闲置过剩已经说明了供给远超需求。

短期来看,传统产业如果不发生需求短缺,其库存不会很大,更不会大量积压。只有当产能严重过剩时,才会造成库存持续积压。库存积压是果,产能过剩是因;去库存是治标,去产能才是治本。2016年的结构调整任务是治标先治本,标本兼治。

去产能的传统政策具有哪些局限性

第一,用行政手段压产能,出现零和博弈局面。

一是政策缺乏相应的操作细则,效果大打折扣。以钢铁产业为例,此前颁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和《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政策文件要求地方政府严格控制钢铁总量,对于产能落后且污染严重的中小企业通过“关停并转”等措施逐步予以淘汰,集中优势资金、技术和人才发展循环型钢铁企业,并实行严格问责制。众多中小企业为避免被强制“关停并转”的宿命,只能通过自身的联合重组求得一线生机。重组更多的是出于规避国家调控的动机,各企业之间人事、财务和经营管理都完全独立,缺乏配套统一的规章制度,民营企业各自为政的经营现状令所谓的重组并购名存实亡。

二是去产能的地方动力不足。只有中央去产能的积极性而无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严重阻碍了产业合理整合。传统产业多是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柱,地方政府出于当地经济发展、政府政绩、社会稳定和税收、就业等方面考量,在面临中小企业“关停并转”的重大抉择时,往往向大企业施加压力,要求其承担起兼并重组中小企业的任务。大型企业在地方政府干预下,吸收重组中小企业后,缺乏改造和提升中小企业落后产能的动力,造成企业之间整而不合,运营效率低下。

三是产业重组目标缺乏量化要求,考核不严格。如按照《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政策文件要求,钢铁企业间的重组并购应以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资源整合为最终目的,通过财政、税收、环保、土地、信贷等政策措施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合理有序地淘汰落后产能,从而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和钢铁产业整体的节能减排水平。但实际上,我国钢铁产业的重组并购与产能优化和节能减排的预期目标相距甚远。

第二,通过传统金融手段化解过剩产能渐遇瓶颈。

数据表明,中国产能过剩行业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的覆盖程度普遍远低于整体水平。据统计,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债券发行人货币资金/短期债务指标位于最低区间0-0.2的占比为32.3%,较信用债发行人整体高出17个百分点;位于次低区间0.2-0.4的发行人占比为44.3%,较信用债发行人整体高出11个百分点。由于过剩行业内的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严重下降,债券市场违约事件层出不穷和刚性兑付规则的打破,产能过剩企业再难以继续使用金融杠杆推进企业重组和落后产能淘汰。

第三,通过需求端化解过剩产能已面临极限。

从内需方面看,国内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投资自2008年经历多轮非理性扩张后,潜力已经释放殆尽。在人口逐渐向大城市聚集的今天,三四线城市地产库存压力空前,房地产对经济的带动作用也将日益减弱。本来传统产业的振兴看好新一轮城镇化,然而房地产巨大库存和固定资产投资回报率持续降低,中断了这个期盼。

探寻化解产能过剩新思路

第一,结合“一带一路”战略,逐步转移过剩产能。

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发展中国家占据绝大多数,这些国家近年来基础建设相对发达经济体更为落后,且经济增速也因硬件不足而明显放缓。对于这些国家,中国可以凭借自身在基建领域相对先进的技术和成熟的经验,将钢铁、水泥、电解铝、玻璃和船舶等与基建相关的过剩产业逐步转移。另一方面,中国所拥有的产品、资本、技术和人才优势也为“一带一路”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目前来看,中国传统产业的过剩产能可凭借“一带一路”战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实现转移:一是将国内过剩产品通过对外贸易销售到沿线国家;二是采取绿地投资的方式,在沿线国家建厂,实行成套设备整体转移,并将配套产业和设备同步转移,形成产能、资本、技术、标准立体化综合转移。

第二,强化供给侧管理,通过产业升级转型激活闲置产能。

中国的产能过剩行业很大程度上源于产业低端化和无序化,这在传统行业和新兴产业领域都广泛存在,其原因固然有产业链全球化分工造成的“低端锁定”效应,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企业更新产能动力不足。因此,中国要真正化解过剩产能,就必须采取一系列手段消除内生的产业升级障碍,使产能过剩行业率先完成升级转型,通过供给端发力来突破产能困境。

一是降低各行业准入的显性和隐性门槛。政府不仅应允许民营企业进入更多的垄断行业,还应给予所有企业以同等待遇,鼓励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在更公平的环境下广泛展开竞争。尤其应降低“去产能”过程中的行政干预色彩,防止部分地方政府以去产能之名行“寻租”之实,间接地保护了落后产能企业,挤压了一些具有创新动力的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同时,还应当简政放权,对于不应由政府干预的竞争性行业,应尽量减少政策干预,为各类企业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

二是大力培养一批新的下游产业,间接地带动产能过剩上游产业的转型与升级。中国应继续发展以高铁、干线大飞机制造、智能机器人、芯片产业为代表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大力推进此类行业核心技术的研发与掌握,将其建设成为中国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还应加大国防建设投入,并不断提升军事装备水平。通过这些产业的发展,能够倒逼上游产能过剩行业进行转型升级,淘汰过剩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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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进一步鼓励企业从事技术创新,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国家不仅要从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进一步为从事科技创新的企业提供更多的支持,还应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对企业的研发活动给予税收上的减免,保持微观经济主体对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同时,还应出台相关法律,对于国内企业互相之间通过价格战进行以独占市场为目的恶性竞争,应予以严格禁止,防止企业将利润用于挤压竞争对手,降低对创新活动的投入。

第三,充分利用金融市场工具,通过重组并购有序淘汰过剩产能。

一是可考虑通过发行专项国债为化解产能过剩募集专项资金。专项国债专门用于地方过剩产业的重组、整合和淘汰,确保被淘汰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得以保障,从而使过剩产能淘汰工作平稳运行,避免社会矛盾激化。同时,为了避免专项国债资金被挪用,国家必须严格监督资金使用过程。应通过认真调研,了解各行业产能规模,根据行业产能过剩实际情况,筛选出重点需要解决产能的行业,制定相关指标,按照指标确定资金使用计划,并按照季度拨付。

二是加速推进交易制度改革,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作用。一方面,中国可利用日益成熟的地方产权交易平台系统,实现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债权资产交易,使不良贷款、不良资产得到有效剥离。通过这种方式,能够避免传统手段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企业大批破产,人员大量失业导致的社会动荡。另一方面,应对中国债券市场进行改革。发达的债券有利于国家通过市场化途径进行不良资产的化解,防范风险向银行系统蔓延。因此,中国不仅要加速推进各类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还应尽快推进金融产品的创新,加速中国版高收益债的推出,扩大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试点规模,并为其提供更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

第四,实行减免税费新政。

减低成本的思路无非是限价、减免税费和技术进步三种。从长远看,技术进步可以持续降低供给成本,是解决增长成本上升的根本举措。但是技术进步的周期较长、前期投入较大、不确定性较多,因此在短期内难以奏效。限价是一种行政手段,除在公共产品供给领域有一定效果外,在私人产品供给和竞争市场上使用,不利于市场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发挥作用。而相较于限价,更多的减免税费在短期内是有利于经济迅速恢复活力的举措,这也是供给管理的重型武器。当然,采取减免税费新政在不减政府开支的情况下,会导致财政赤字规模扩大,因而如果不把握好控制赤字的规模限度,因赤字引发的通货膨胀将会抵消前期减免税费的降成本效应。

(本文由新华思客提供)

化解农村债务的几种途径 第6篇

一、资金来源与负担办法

资金来源。一是国家转移支付。农村债务的偿还, 国家应有计划、按比例地给予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也就是说, 要视其债务性质、偿还能力, 对农村债务化解给予一定支持。二是发展集体经济。农村债务的偿还, 国家不可能大包大揽, 大部分债务应由村集体自筹资金偿还。因此, 必须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以不断增强偿还能力。三是清收债权收入。农村债务的偿还, 不能死盯着拿钱去还, 还要知道有相当大的债务形成与债权有关。因此, 偿还债务的同时, 也要加大对债权的清收力度。

负担办法。一是国家负担。所谓国家负担, 就是国家应对政策性债务、税费性债务, 以及贫困地区的所有债务给予重点倾斜性地支持还债。二是集体负担。所谓集体负担, 就是村集体应对国家负担以外的所有债务负起责任来, 只要是确切、真实的债务, 村集体都必须要负担解决。三是个人负担。所谓个人负担, 就是对于一些债务不实或退款与账务处理不到位的这部分债务和资金, 必须在彻底弄清事实的情况下取消债务或追回高息。

二、化解步骤与操作方法

化解步骤。一是出台政策给动力。农村债权债务锁定已久, 国家不能再拖, 应适时地出台农村债务化解政策, 尝试债权债务对冲和三角债划转。尤其是对高利贷剥息不彻底或剥息资金不退回的应给高压政策兑现与落实。二是分步实施给时间。农村债务形成已久, 数额巨大, 不可能很快就解决问题, 应有计划地分步实施, 逐年化债。三是检查监督给压力。农村债务, 不论是过去的清理锁定, 还是今后的解冻清收与还款, 都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因此, 这项工作离不开检查监督, 唯有加强检查监督, 才能有效化解债务。

操作方法。一是细分债务定责任。所谓细分债务定责任, 就是要通过对债务的来龙去脉搞清楚, 视其债务的原由与用途定性、定责任。二是责任明确定还款。所谓责任明确定还款, 就是在债务认定基础上, 以税费举债、“普九”欠债、建设欠款、其他应付等的分类基础上明确还款责任。三是还款办法定方式。所谓还款办法定方式, 就是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 定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式与付款方式。还款方式具体可分为直接还款、对冲结算、划债抵还三种。直接还款, 即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进行还款。对冲结算, 即以办好债权债务收还手续对冲结算。划债抵还, 即把联系很紧密, 又能通过办理债权债务清收与偿还手续的办理手续抵还。付款方式具体可分为直接付还与挂账处理。直接付还, 即是对那些准确无误的债权人进行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方式的直接偿还。挂账处理, 即是对那些虽账务存在, 但债主及其款项的真实性欠明确的不对他人进行付款偿还, 而是要直接对债权人进行偿还, 这样可以防止假名、空账套走资金。

三、管理办法与监督检查

管理办法。一是债务管理。债务管理要以改革时期的农村债务清理锁定额为基准额, 新增不算, 降债减额, 并在此基础上以“农村债务借贷事由与用途一览表”来重新核实与认定。二是资金管理。不论是国家拨款资金, 还是自筹资金, 都要在农村财务“双代管”资金账户上存取走账, 严禁他存与挪用。同时, 国家拨款资金一定要专款专用与按进度拨款、使用。三是账务管理。不论农村财务是否实行“双代管”, 对于资金来源与去向, 都要进行规范与严格的管理与核算。尤其是国家拨款资金, 账务处理更要专款专用与规范。

集体行动的困境及化解途径探析 第7篇

一、集体行动困境发生的前提预设

1. 理性人的行为模式

人类行为选择问题几乎成为所有理论模型的研究起点, 学界曾经围绕“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展开过冗长的争论, 然而如果有一千个理由证明人性本善, 那么也会有一千个理由证明人性本恶, 因此人类行为选择并非利他抑或利己, 事实上是一种混合动机, 而行为决定的主要依据在于成本――收益分析, 只要一种行为存在正的收益就会导致该行为的发生, 这种行为选择模型被界定为理性选择模型, 而相应的行为主体则以“理性人假定”来奠定。有关理性人的内涵, 唐斯有过经典总结: (1) 理性具有确定性; (2) 理性以偏好为导向。进一步说, 理性人意味着总是在既有条件下追求效用最大化, 即在成本一定时实现效用最大化或在效用一定时实现成本最小化。正是因为行为主体的理性考量, 所以在集体行动中才会存在差异化的理性选择, 从而使个体理性超越集体理性, 最终集体行动才会有困境的可能。

2. 集团利益的竞争性与非排他性

塞缪尔森以物品的竞争性与排他性为维度, 区分了四种物品类型, 其中存在竞争性但又不具备排他性的物品被界定为共有资源。集团利益作为集团成员所享有的共同利益, 一方面集团内的任何人都不能阻止集团中其他人获取集团利益, 或者说排他的成本很高, 因此集团利益不具有排他性;另一方面, 由于可划分有边界的集团利益具有经济稀缺性, 或者说集团内部成员再消费集团利益时所付出的成本是差异的, 那么这也意味着集团内其他成员消费集团利益可能会减少他人获取集团利益的同比份额, 所以集团利益的消费是具有竞争性的, 这种竞争性更多的体现为利益的共享与成本的个体化承担。那么, 对待一种有竞争而又非排他的集团利益, 集团内部成员的搭便车行为成为占优策略:最低成本地享受最实惠的集团利益, 以沉默来换取成本的转嫁, 而当集团每位成员都坚持个体理性, 选择沉默, 那么产生集团利益的集体行动最终无法产生。

二、集体行动困境的产生机制

集体行动困境的生成逻辑在于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 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属于多数人的公共事务常常得到最少的关注。因为在多数情况下, 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冲突的, 出于个体理性目标, 个体行为的集合常常偏离集体最优理性。目前常用来描述集体行动困境的理论模型有公地悲剧、囚徒困境和集体行动的逻辑。

1. 公地悲剧

公地悲剧模型最早由加勒特哈丁 (1968) 提出, 讲述了理性的分散牧民出于短期利益, 纷纷采取过度放牧, 从而导致共有的牧场遭受无可挽回的损失。哈丁设想一个对“所有人开放”的牧场 (即公共牧场不具备排他性) , 每个牧民的收益取决于其放牧数量。因此, 为了增加收益, 每个牧民都不断增加牲畜数量。但当牧民的放牧数量超过牧场所承受的最大限度时, 过度放牧将导致牧场资源枯竭, 牧民无法从牧场中获取任何收益。出于公共牧场的最优载畜, 各个牧民应该保持合理放牧数量, 从而使其永续享受公共牧场资源, 但是最终的结果却是公共牧场走向荒漠化的悲剧。公地悲剧模型可以推广至现实社会中公共池塘资源的保护与开发, 论证了个体理性如何酿成集团悲剧, 而且出于分散化的个体利益, 导致符合集团利益的一致性行动无法产生。

2. 囚徒困境

博弈论通过囚徒困境模型来解释集体行动困境。囚徒困境模型说明:在单次博弈中, 人们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做出的决策对于集体来说并非最优。该模型可表述为:在充分信息前提下, 决策者始终坚持占优策略, 最终形成集体最差结果。假设看管所分别羁押两名缺乏证据证明的合谋犯, 如果两名囚犯都不认罪, 地方检察官只能以非常小的罪名控告他们, 两名囚犯将受到轻微的处罚, 各判1年;如果两人都坦白, 则各判8年;如果一人坦白, 一人不认罪, 则坦白者将被释放而不认罪者将被判8年 (以坐牢的年份作为结果, 该策略问题可表述为表1) 。那么, 在信息充分的前提下, 两名囚犯均会选择坦白, 对囚犯1而言, 无论囚犯2认不认罪, 坦白对他而言都是占优策略――释放或者被判8年, 同理对囚犯2而言, 坦白也是占优策略, 最终产生最差的结果――分别判处8年, 看似最优的各判1年的结果并没有发生。

3. 集体行动的逻辑

奥尔森通过对集体行动的分析, 最终得出与传统集体行动相反的结论:有益于增进集团利益的集体行动并不能轻易产生, 除非集团规模比较小或者集团组织存在强制, 否则理性的个人不会为实现共同利益而努力, 搭便车是集团成员的最优选择。集体行动的逻辑很简单, 收益共享而成本独立承担, 因此个人均不愿意承担成本, 而坐等非排他的集团利益分享。集团成员个人理性的行为模式使集团成员普遍采取搭便车的方式实现利益最大化。由于每个成员都抱着此种动机, 集体行动的困境就会出现。

三、集体行动困境的化解途径及评述

1. 第三方执行

霍布斯的丛林法则告诉我们, 人类的初始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 理性的个人为了保全自己而使全体社会陷入一系列相互竞争、暴力侵犯的困境。他认为, 在自然状态下人类走出集体行动困境的方案是:第三方强制执行, 即通过外部强制力确保双方合作。所谓第三方是指由公民让渡权力而组成的国家, 通过国家强制力的执行, 保证彼此合作, 从而维持公共生活的秩序。霍布斯方案得以成功实施的假设前提是作为第三方执行的主权者具有完全理性, 一方面大公无私, 保证每个人都能公平地参与公共生活中, 同时全知全能, 可以保证正确的奖励与惩罚, 从而创造社会信任。然而, 正如帕特南在《使民主运转起来》中所说, 这一方案存在着弊病: (1) 第三方设想过于简单, 主权者的完全理性条件过于苛刻, 现实中无法存在不偏不倚的第三方; (2) 执行成本太高, 国家强制会产生国家的组织成本与个体的服从成本; (3) 存在第三方执行的监督问题, 如何保障第三方强制执行的公正性, 是否需要存在另一个新的第三方, 那么这个新的第三方又如何监管。

2. 市场化

市场化方案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霍布斯方案的不足。市场化方案起源于古典自由主义, 正如亚当斯密所认为, 面包店店主起早贪黑地工作并不是为了食品供给, 而是盯准了买面包人口袋中的钱, 整个社会的运转就是在“看不见的手”下完成的, 它决定资源的分配, 并保障了社会的秩序, 国家的作用仅仅是立法保护产权。市场化方案提供了一种理想可能:集团中的人也许出于理性化的个体目标考量, 但是却带来出于本意的善意结果。即出现“人人为自己, 也就是人人为社会”的集团利益增进结果。市场正是通过一种“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 即使每个人都是从微观理性出发, 但是微观理性的互补性导致集团合作的可能。市场化方案能够走出集体行动困境的前提假设在于行为主体存在多次博弈, 而且交易成本为零。但是现实社会中交易成本是广泛存在的, 如果说明晰产权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有利条件, 那么现实生活中产权界定是需要谈价还价成本的, 即使在产权界定完成后, 合约的遵守也是需要花费成本的, 因此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现实社会, 一味坚持市场化方案, 无疑从利维坦式的国家强制极端走向泛市场化的极端。

3. 自主治理

逃避利维坦与泛市场化的两类极端,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治理体制提供了走出集体行动困境的新途径。“多中心体制”的思想来源于古典自由主义的哲学遗产以及《联邦党人文集》的思想精髓, 同时亦植根于托克维尔的政治社会学的观念, 借助公共经济学的相关进路而提出来的。其核心在于相信公民的自组织能力以及自我治理能力, 通过公民的自主组织, 制度的自我供给, 可以实现自我治理。具体来说, “多中心体制”将集体行动困境问题作为提供公益物品和公共服务的困境。那么自主治理的内涵就在于: (1) 确定要治理或生产的公益物品或公共服务的性质; (2) 将物品或服务的生产作“产业化”分析, 特别要区分出生产者、提供者以及消费者三个相关的群体――当然, 它们有可能是重合的。每一个群体自身的属性不同。不同群体相互之间的冲突水平以及合作水平对于公益物品或公共服务提供的质量水平具有重要的影响; (3) 在产业化的分析框架下, 应该分析产业链条中的不同参与者, 每个参与者或者参与者群体的交易成本以及组织成本。并且, 每一个产业链条的参与者都具有自身的确定的权威; (4) 如果提供主体的权威具有多中心性, 则参与者具有更多的选择空间。通过这样的内涵分析, 多中心体制可以实现每一个消费者或者产业链中的消费者具有更多的符合自身偏好的选择, 实现供给的差异化, 让每一个产业都可以在最可能的范围内实现规模经济。目前, 自主治理模式在解决公共池塘资源的开发保护方面得到了很多案例的例证。

四、结语

集体行动的困境频频出现在现实社会之中, 其复杂性与多变性增加了认知的难度与解决的可能, 从而导致集体行动问题的无解与搁置, 甚至是坐视公地悲剧的发生。本文从理论上回答了集体行动困境产生的机制, 简单介绍了三种经典的解释模型, 同时也梳理了走出集体行动困境的三条道路, 并分别予以综述与评价。在此, 本文认为集体行动困境的发生源于行为主体的微观理性目标, 同时集团利益又具有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公共资源属性, 从而导致微观个体理性选择搭便车, 坐享集团利益, 同时将成本合理转嫁给集团其他成员, 最终使增进集团利益的集体行动无法展开, 从而陷入集体行动的困境。关于如何走出集体行动的困境, 本文认为简单的第三方执行与市场化方案容易陷入利维坦与泛市场化的极端, 而相信公民的自主治理模式能够逃避极端, 成为最有效的折中方案。

参考文献

[1] .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格致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5.

[2] .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上海三联书店, 2000.

[3] .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印书馆, 1997.

[4] .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江西人民出版社, 2001.

地方高校定位的困惑及化解途径 第8篇

关键词:大学定位,地方高校,困惑,化解途径

0 引言

本文所指的地方高校是与中央部委属高校相对应的, 由地方部门管理的高校, 是从行政管理角度形成的集合概念。据教育部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 截止06年, 我国共有普通高校1867所, 其中地方高校1480所。1999年我国实行高等教育扩招以来, 2002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15%, 进入国际公认的高度教育大众化阶段, 2005年底, 高等教育实现历史性跨越, 毛入学率达21%, 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期间, 扩招的任务少数由重点大学承担, 大量地方高校担负起了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责任。高等学校办学多样化是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以后我国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社会需要各种不同类别和不同层次的学校发挥各自的作用, 为社会各行业培养各种不同的实用人才。而我们在日常的媒体报道中总看到诸如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许多企业单位却招不到人才的矛盾, 从而引起公众的关注和教育部门自身的反思。高校办学的“同质化”致使培养出人才的“同质化”, 从而使得培养出的人才缺少特色和竞争力, 其原因之一就是高校尤其是众多地方高校在自身发展定位上存在的问题。

1 地方高校发展概况及定位困惑

当前, 地方高校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主体部分, 无论是高校数还是学生数都占全国总数的绝大部分, 地方高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十七大报告中就提到要优先发展教育, 优化教育结构, 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 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我国地方高校虽然数量众多, 但是合并升格的新建院校占地方本科普通院校的绝大部分, 由中等职业学校升格而成的高等职业学院占高职高专院校的大部分, 从而大多地方高校存在办学底子薄、发展困难大的问题, 由于没有历史传承, 在人才培养、学科设置、教学模式等方面都向一些重点大学看齐, 致使培养人才的同质化。另外由于办学历史、学校所处的地域、经济、各地政府教育投入等方面的差异, 也使得地方高校发展差异也大。此外, 地方高校还面临众多高校共同在办学资金、师资、生源等各种资源上的竞争, 都力争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地区分布、办学类型上有所突破, 以此获得更多的办学资源。为了赢得国家难得的额外投入, 学校想方设法迎合重点的要求, 争办重点大学、重点学科、综合性大学、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等, 这样的竞争使得高校定位的趋同和攀升。但从总体上来看, 地方院校还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弱势群体, 占95%比重的地方高校, 在总的高等教育投入中只占57%, 预算类经费和其他方面经费也都非常少。就是在本身办学资源有限的前提下, 地方高校又面临高校规模的扩展, 使其陷入规模扩展和办学资源紧张的矛盾, 教育质量和人力质量难以保证, 学校的专业和课程结构与产业结构、社会需求不协调, 过分重视学术型、理论型人才培养, 人才与就业市场信息不畅, 大学生职业意识普遍薄弱, 就业期望与现实不符。这些都是地方高校发展道路中面临的难题, 归根到底都关系到地方高校自身发展的定位问题, 也是高校定位的困惑所在。

2 地方高校定位困惑的原因探析

目前我国地方高校的定位困惑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高等职业教育向普通高等教育看齐, 高职院校定位困难, 一是普通高校追求大而全, 定位模式逐渐单一化。我国地方高校发展定位普通存在的定位模糊、定位趋同和攀升问题, 究其原因, 既有高校自身的原因, 也有来自高校外部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第一, 从地方高校自身来看, 许多地方高校在办学实践中缺乏对自身发展定位的探索精神, 缺乏对办学理念的深思熟虑, 使得在高等教育扩展的竞争格局中, 迷失了自己, 随波逐流, 过分看重眼前和表面意义, 导致定位的趋同和攀升。第二, 我国传统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影响和束缚了地方高校的发展定位探索和实践。我国传统高等教育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 注重整理和划一, 高等教育层次和体系不太明晰, 仅简单分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或者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以学历为标准, 没有明晰的分类标准, 使得高校不能在高等教育体系中找准自己的位置, 进而影响其定位。其次, 高等教育评估指标单一, 根据学术型研究型大学标准而制定, 众多高校为了在评估中取得好的评分和排名, 向单一的指标看齐, 也致使部分地方高校发展定位的趋同和攀升。第三, 中国传统文化和观念的影响。传统的重学轻术、学历本位和文凭本位的用人观以及家长和学生的“名牌大学”和“热门专业”情结都在客观上影响了地方高校发展定位的理性和科学性。中国人的等级观念也强化了学校的等级观念, 使得许多地方高校争取高层次, 以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影响, 吸引公众注意和社会资金, 从而增加了地方高校恰当定位的难度。

3 地方高校定位困惑的化解途径

高等学校定位是指高等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功能、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以及学生发展需求, 对自身某一时期在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分工和协作关系中所处位置和角色特征的选择。一般来说, 高校定位需要在总体定位的基础上, 对培养目标、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服务面向、学科专业等方面进行科学、准确的定位。影响高校办学定位的因素主要有学校类型定位、功能定位、层次定位、学科定位、服务面向定位、规模定位和特色定位等。本文不详细探讨地方高校如何定位问题, 仅从宏观角度指出要解决地方高校定位困惑需要着手的几个方面。首先, 政府、地方高校、用人单位以及学生家长都要转变转念, 树立科学的教育价值观、教育质量观和用人观念, 以此促进地方高校的合理定位。不同类型和层次的高校发展着不同作用, 承担着不同的责任, 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分工不同, 只要能培育出社会需要的人才办出特色都是优秀的。同样, 人才衡量标准上也不能单凭学历高低和院校知名度, 社会各界都要注重人才的实质, 树立正确的人才衡量观念和人才选用观念。其次, 地方高校规范自身办学行为, 实现科学发展定位。地方高校应结合自身学校的历史传统和学科优势, 根据地区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要求, 分析高校资源, 规划好学校类型、层次、专业结构和规模等的发展, 做好学校的发展定位。第三, 理顺政府和高校的关系, 各司其职。政府要放松对高校的管制, 给高校以“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自主办学权, 减少政府对教育的干预, 规范政府行为, 提高政府对高等教育引导和宏观管理的科学化, 使高校在更大程度上能对自身发展定位能进行清醒的认识、长期打算和认真思量, 做好发展定位, 办出特色。第四,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培育和完善人才市场体制, 发挥市场对地方高校发展定位的引导作用。市场经济体制下, 社会对各类不同人才的需求会在人才市场上反映出来, 学生需要在人才市场上实现就业, 就业的好坏直接影响学校的声誉和发展, 学校需要履行自己社会服务的职能, 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显得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www.moe.edu.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

[2]唐景莉, 陶嫒.中小型高校:特色是制胜之宝.中国教育报, 2005, 7.

[3]陈国顺, 李英明.定位:大学发展目标的理性思考.高等农业教育, 2003, 4.

高校债务危机的成因及化解途径 第9篇

(一) 政府方面

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是高校债务增加的主要原因。面对迅速增长的高校在校学生, 财政拨款投入严重不足, 导致高校教学资源严重不足, 高校办学经费普遍短缺, 无法保证解决高校因招生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教学、实验等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 高校不得不借助银行贷款。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 到20世纪末达到4%。但是由于我国GDP增长迅速、财政收入占GDP较低等多种原因, 这一目标未能如期实现。截至2008年,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只达到3.48%, 仍然低于4.5%的世界平均水平。

(二) 学校方面

高校扩招和合并是高校产生债务的直接原因。高校扩招带来的圈地、投资、举债热, 加大了高校财务风险。为适应扩招的需要, 各高校纷纷大兴土木举债发展, 兴办“二级学院”、“新校区”。这虽然使高校有了“量”的可扩张, 但这种硬件的投资是在“借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 是搞赤字预算, 容易使高校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 而真正的办学效益前景一般很难预测。

(三) 银行方面

对高校性质的错误认识引发高校债务增加。商业银行普遍认为教育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朝阳产业, 有财政拨款和稳定的学费收入, 而且还有各级政府的担保, 一般都把高校列为优质客户。对高校贷款风险缺乏足够的分析和认识, 对高校还贷能力缺乏充分而缜密的调查评估, 缺乏对贷款项目效益论证和贷款规模的控制, 缺乏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事后跟踪监督。由于商业银行对高校性质的错误认识, 对高校债务认识不足, 促使银行对高校过度放贷, 因此加剧了高校的债务风险。

二、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主要途径

(一) 政府方面

1.加大对高等教育事业的投资力度, 开征专项收费。要解决高校贷款问题政府必须保证教育经费的足额投入。我国教育事业属于公共事业, 同时也是公益事业, 学校的投资主体是国家, 国家应制定一系列有关高等教育经费保障的政策法规, 从法律的高度明确政府在高等教育投资中的主导地位, 明确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 逐步扩大高等教育财政性拨款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 确保高校教育经费拨款随经济的发展逐年上升, 真正实现教育财政投入的持续增长, 保证资金能够有效地用于适当的扩建和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和教师科研水平上去。对于公办高校已有的债务, 应由政府出面做出偿债安排。地方政府也应出台相关政策, 支持高校还贷。

2.加强对高校的管理, 支持高校多元化办学。政府是还贷的最后责任者, 高校是贷款的主体, 又是贷款的受益体, 政府要发挥高校投资的主导作用, 要严格审批, 要求高校贷款前必须出具贷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对不符合贷款要求的高校进行严格贷款控制;对贷款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 可以联合银行, 定期到高校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纠正, 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3.政府部门应逐步加大高等教育投入, 提供无息贷款, 提高贷款贴息比例或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偿还高校贷款即政府应鼓励高校在一定时期内偿还贷款, 政府可帮助高校承担贷款利息或免除部分债务, 或根据新校区建设规模为其提供基建补贴。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土地置换方式, 用贷款建新校区, 把老校区出售偿还贷款, 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 对卖地款项不征税, 所得款项留给学校偿还债务。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高校贷款监管, 引导学校保持适度负债规模, 引导学校把握正确的使用方向, 严格审查高校贷款投资项目。

(二) 学校方面

1.控制负债规模是高校控制债务风险的关键。向外融资的基础是高校具有持续稳定的还债能力。测算负债规模, 必须先对高校的收入能力、变现能力、还贷能力进行科学分析。一般来说, 借入款项都必须支付利息, 因此预算中能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额度就构成了高校负债规模的约束线。高校财力所能承受的资金成本是控制负债规模的重要依据。预算中确定自筹基建经费的额度是在扣除维持高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后能用于发展的建设资金。由于编制预算时将正在建设中的项目所用贷款总额的利息费用安排在自筹基建经费中支付, 所以正在建设中的项目所用贷款总额的利息不能超过年度预算内安排的自筹基建经费。同样, 已建成项目尚未偿还贷款总额的利息不能超过高校预算安排的财务费用。因此, 高校负债规模最大极限是还本付息, 不会影响高校正常运转所需的资金支付。

2.强化预算管理, 合理使用贷款资金。首先, 经常性预算必须以收定支, 确保平衡;建设性预算按轻重缓急, 量力而行;偿债性预算必须打足。其次, 要坚持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第三, 财务部门要加强财务预算及控制, 减少现金流量安排不当, 收不抵支的财务风险;高校贷款应严格限定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节约建设资金, 严格控制招待费、会议费、车辆费等支出, 实行办公费、差旅费定额制度, 重视成本管理, 反对铺张浪费, 缩小建设投资规模, 确保专款专用。

3.强化社会筹资职能, 拓宽筹资渠道。近年来, 各高校纷纷成立专门机构向社会筹集办学资金, 社会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也逐年增加。就全国而言, 社会捐赠占高等教育经费的比例已达到3%。随着海外的华人和其他国际机构与国内高校的交往日益频繁, 出现了一批为高等教育慷慨解囊、捐资助学的人物和机构。因此只要提供有利的政策支持, 社会捐赠将成为高等教育一个新的重要资金来源。

4.高校应增强自身的资金积累, 提高还贷能力。首先, 要提高资金积累的速度。其次, 要提高净资产的比重。因此, 学校应严格经费预算管理, 加强管理力度, 使学校保持一个良好的资金结构和财政实力。

5.从法律上、制度上强化高校贷款的法定责任, 将贷款管理作为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目前, 一些高校本届领导大量举债, 政绩算在自己头上, 后任领导接任后再来还债。加之领导认为, 高校贷款如果无力偿还, 政府会最终埋单, 导致部分高校对贷款项目缺乏科学论证, 淡化了还贷的意识。为确保高校债务得到有效化解, 必须采取措施, 严控新债发生。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与财政主管部门联系, 对高校贷款条件和贷款规模进行严格控制。

(三) 银行方面

1.控制贷款规模, 加强贷前审查。银行应牢固树立风险意识, 严格控制高校贷款规模, 以免贷款规模过度而无法还贷引发债务危机。贷前评审是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通过贷前评审, 商业银行可以掌握主动权, 将风险因素有效控制。银行要严格根据《银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高校申请贷款进行审核, 充分评估学校生源、财务收支、偿债能力等指标, 严格对高校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分析研究, 严格贷前信用评审和项目评审, 以确定贷款项目和规模, 依法放贷。

2.加强资金监管, 完善贷后管理。银行应树立效益意识, 银行的贷款资金应以经济效益、资金回收为前提。贷后跟踪管理是预防贷款风险、规避风险和抑制风险的重要环节。监管好贷款资金的使用, 防止高校挪用贷款资金。银行可以建立并完善贷款预警机制, 设计财务预警、环境预警、行为预警和政策性预警等预警指标。通过测算、分析、识别和判断, 确定预警信号等级, 并建立贷款风险预警分级报告制度。预警机制的实施, 可通过早期预警信号, 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从而防范、控制和化解贷款风险。

参考文献

[1]祝华凤.我国高校债务风险的现状及对策[J].滁州学院学报, 2010 (4) .

[2]孙中国.我国高校债务化解问题探析[J].经济师, 2011 (6) .

[3]叶志强.高校债务风险的成因及化解策略[J].企业技术开发, 2010 (16) .

化解途径 第10篇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全世界的共性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融资量小、成本高、风险大。据世界银行2008年11月报告显示,在45个受调查的国家中,中小企业在银行信贷方面明显居于弱势,大中小企业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的占比分别为3:1.2:1,即大企业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总量达到了小企业的3倍,是中型企业的2.5倍。从信贷成本来看,大中小企业的相对比例分别为1:1.3:1.4,中小企业信贷成本明显高于大企业。就风险而言,大中小企业的贷款不良率分别为3.9%,5.7%,7.4%,中小企业的风险比大企业分别高46%和90%。

之所以中小企业融资难,存在多方面原因,涉及银、企、政等多个主体,中小企业天生弱小、有效抵押担保匮乏、抗风险能力弱、信息不透明等天然因素,使银行的信贷政策、信贷流程设计更偏向于大企业、大项目,而不利于中小企业。特别是信息不对称,企业不了解银行,银行也不了解企业,使本已处于劣势的中小企业更加难以赢得银行机构的青睐,进而顺利获得银行授信,中小企业发展更加举步维艰。因此,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必须首先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方案设计

当前,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要有效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就需要加快配套体制改革的步伐,特别是要加快适应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制建设和配套,从机制、技术手段上创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当前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手段日益发展的信息时代,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与信息技术手段建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网,将会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实现信息的海量收集、存储、加工、利用,能够有效解决信息沟通及时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的问题,大大降低银企信息沟通成本,信息沟通更加方便,从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因此,为了实现目标,在建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网方案设计上,必须使网络平台具备政策指导功能、信息发布功能、信息展示功能、银企对接功能、信息核验功能、监督管理功能、联动协调功能等。特别是通过平台展示银企信息,信息量更大,企业自主选择融资产品,企业与银行直接对话,申请资料自动采集,实现银行与企业的双向选择、有效对接,将有效地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为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支持提供快捷通道。

三、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网功能定位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网应基于这样一个定位,即贷款好帮手,银企对接新平台。需要融资的企业可以通过该网站在线咨询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政策、业务、产品等问题,还可在线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该网站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政策指导和产品推介,开设在线客服,及时解答企业咨询,在线预审企业提交的融资申请;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为企业办理贷款审批过程中的各种行政审批事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网至少具备以下6个主要功能。

(一)银企对接功能

企业通过网上注册、咨询融资问题,找银行、中介机构洽谈融资事项。

(二)政策指导功能

央行、银监会等金融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网上发布货币政策、信贷政策、监管政策和行政服务政策及相关措施,开展在线咨询,开办金融知识讲座,为银企双方对接提供政策指导。

(三)信息采集功能

通过网站数据库将中小企业在上网注册和申报贷款过程中所填写的各种基础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存储、核验,便于相关部门分析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情况。

(四)信息发布功能

银行、企业和中介机构在网上发布金融产品、贷款流程、企业情况、中介服务等与融资有关的信息,中央银行、银监部门发布企业信用公示、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做法和经验、金融运行动态等信息。

(五)联动协调功能

通过网络平台将政府、银行、中介、企业信息整合在一起,既提供相互间的信息共享,又组织部门联动。

(六)监督管理功能

通过网络平台自动统计企业注册量、申贷办理数、贷款成功率、协查回复率、服务质量评价、相关投诉等信息,生成统计表格,实现对企业融资申报、受理全过程的实时监督。

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网运行流程

企业通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网,从网络注册到融资成功,大致需要经过12个主要环节,个别有异议的再增加若干个环节。具体运行模式如图1所示。

(一)注册

网站实行会员制,企业或个人在“金融服务网”上点击“注册”,填写企业代码、注册地、营业场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税务登记等相关信息,网站识别系统认可后,成为网站会员用户。

(二)选择金融产品

银行在网站上介绍本行的信贷产品,登载客户经理的相关信息、联系方式及服务承诺,供企业或个人用户贷款时进行选择。

(三)填写贷款申请

企业按规定内容如实填写贷款基本申报资料,并上传各种证件的图像文件。

(四)上传申请资料

企业填写申请后,点击“上传资料”,网站会根据企业填写的基本信息自动生成贷款所需的基本申报资料。

(五)提交银行

网站识别认可后,通过网站和短信两种方式,将企业的贷款申请发给客户选定的银行及客户经理。

(六)银行审核提交资料

银行客户经理收到企业贷款信息后登录网站,对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受理通过网站和短信反馈给客户。如同意受理,进一步写明需要企业提供有关证件或担保、抵押等相关要求;如不予受理也要说明原因并及时回复客户。

(七)贷款银行发起信息协查申请

银行受理企业贷款申请后,对企业提供的有关情况需进一步了解的,进入协查页面,向有关职能部门发起协查请求,获取人民银行、土地、房管、工商、税务、环保、电力等部门掌握的征信、土地、房产、纳税等信息。

(八)工商、税务、房管、土地、环保、电力、人民银行对协查信息进行复核并反馈

收到协查信息后,协查部门进入网站协查系统,按各自的职能提供协查服务,并及时将核查结果反馈银行。

(九)中介、担保机构对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企业需要抵押、担保的,向有关中介机构发出评估、担保、抵押等请求,中介、担保机构进入网站服务系统,为企业提供中介服务,并将评估报告和担保报告上传至银行。

(十)银行接受复核信息

银行收到职能部门协查信息和中介机构报告后,贷款申请进入银行内部实质审核阶段,银行将审核情况通过网络和短信通知企业。

(十一)银行进入贷款程序

银行经过网下审核和实际调查后,召开审贷会,确定是否贷款。

(十二)银行向企业反馈信息

若银行同意放贷,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企业,在网下签订贷款协议;若不同意放贷,银行给予说明。

五、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远景设想

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手段,能够有效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仅仅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瓶颈,若要彻底打破“企业贷款难、银行难贷款”的局面,尚需要从机制、产品等方面解决根本问题,这样才能不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一)进一步健全法律规章体系

《担保法》、《物权法》的相继出台,扩大了可以用作抵押担保的物权范围,这对解决中小企业抵押担保品不足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关键是要依据这些上述法,制定更加细化的条例、规章,明确动产、不动产、各种权利等作为担保品的实现途径,整合权利登记渠道,确保一旦出现风险后,权利方能够顺利得到法律保护。这样既解决了中小企业的抵押担保品不足问题,又解除了银行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后顾之忧。而银行金融机构要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规章、流程,监管部门应允许银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较高拨备,允许银行金融机构承受较高的中小企业贷款损失,为银行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造就宽松的发展环境。

(二)创新适用于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

在现有的贷款通则的要求下,主要是基于法律法规的要求,创新以各种动产、不动产为抵、质押的信贷产品,如应收账款质押、大额存单质押、仓单质押、专利权质押、林权质押、收费权质押等,将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的各种有效资源用于抵、质押,以获取银行的信贷支持,实现“借鸡下蛋、借风行船”的宿愿。

(三)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基金

任何企业的发展都是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发展起来的。对于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地方政府要敢于下大力气,花大价钱支持其发展壮大。可以由政府部门出面组织设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基金,由投资基金来支持那些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

(四)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要依托地方政府力量,加大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实现与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无缝链接,不断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水平,为银企互信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实行网上贷款卡申办、年审、信用公示,提高中小企业财务信息透明度、诚信度,让真正有市场、有发展前途的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壮大起来。

(五)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化解途径范文

化解途径范文(精选10篇)化解途径 第1篇当前, 我国解决行政纠纷的制度有多种,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以及信访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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