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37乒乓球协会财务制度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37乒乓球协会财务制度(精选12篇)

37乒乓球协会财务制度 第1篇

乒乓球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健康发展,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协会章程,遵循“来自会员,服务会员,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资金。

第三条、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3、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资助;

4、协会资金的银行利息;

5、协会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

第四条、协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为:

1.协会的办公物资和日常办公费用; 2.协会主办的各类活动费用;

3.各次会员大会、协会办公会议的相关费用。

第五条、财务支出在1000元以内的由会长决定,超出1000元的由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六条、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财务职责,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七条、本协会要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按需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划清各项费用界限。

第八条、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协会会长办公会议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如实反映协会收支情况。

第九条、协会配备的财务人员具备基本的业务素质,并保持稳定性,在财务人员变动时,应事先办理好审计和财务交接手续。

第十条、会计账户必须在本协会所在地营业所开户,结算方式应为转帐和现金票据,坚决取消存折存款。

第十一条、协会的现金支出凭证除需要有经办人签字外,还必须有财务负责人(协会会长)签字。严格控制开支,紧缩管理费支出。秘书长应及时在每季会长办公会议上通报协会的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议。

第十二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接受协会指定的的财务审计。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支出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

37乒乓球协会财务制度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规范协会的会计制度,更好地落实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维护财产物质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质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协会财务须配备符合国家上岗证规定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

第四条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协会法人统一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协会财务负责管理。

第五条 协会会计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办理协会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 协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管理、财务收入管理、项目费用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

第二章财务计划管理

第七条 协会的会计制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八条 协会应按月或按季度编制财务报表。年终应认真总结,及时准确地编制决算报表。

第九条 协会团体年终决算的收益,可按规定比例,经理事会决定后,提取发展基金和福利基金。

发展基金用于发展本协会事业。福利基金用于协会专职工作人员集体福利。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

第十条 社会团体收入包括“业务收入”、“其它收入”和“补助收入”三大类。

业务收入是指:会费收入、咨询收入、培训收入、科技收入、编辑出版收入、会议活动收入等。

其它收入是指:利息收入、汇总收益、投资收益、下级上交管理费收入、赔偿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补助收入是指:财政、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拨入的各种补助款项。

第十一条 协会的各项收入,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各项收入都须交财务部门入帐,不得坐支。

第十二条协会的各项收入,必须使用财政厅监制的《社会团体专用收据》。第十三条社会团体支出包括“业务支出”、“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和“补助支出”四大类。

业务支出是指:咨询活动费、培训活动费、科技活动费、编辑出版费、会议活动费、业务税金及附加费等。

管理支出是指:工资、聘用费、办公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差旅费、接待费、租赁费、职工教育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等。

其他支出是指: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坏帐损失、投资损失、违约金支出、其他税金及附加等。

补助支出是指:拨付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各种补助款项。

第十四条各项支出按协会规定的范围执行。要严格实行分级审批手续。

(一)协会举办大型活动或添置大型设备及固定资产的经费支出(经费超过万元),须作书面报告,交理事会审核通过。具体经办由秘书长、会长签核。

(二)专项学术、科普、科技开发等项目费用支出(千元以上万元以下),在开展专项学术、科普等活动前,由具体分管人员对经费使用作出较详细的书面预算,并报请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具体经办由秘书长签核。

(三)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千元以下),由分管日常工作的秘书长(或常务副秘书长)审定同意、签核。

(四)对重大支出项目,如对外投资或兴办三产企业等应由理事会讨论通过,由协会会长签批,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项目费用管理

第十五条 为了正确核算、反映和监督服务项目的各项费用、税金和收益情况,实行项目费用核算制。项目费用总支出不得超过该项目收入的80%,每季度汇总后报秘书长、会长审阅。金额在 万元以上重大项目必须报理事会审批。

第十六条 项目费用开支范围包括:

(一)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资料费、通讯费、保险费、夜餐费、项目鉴定费等。

(二)向其他单位借用的设备租赁费、测试费、人工费等补偿费用。

(三)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各种原材料、动力、燃料、包装、运输等费用。

第十七条 项目费用的核算资料必须完整如实反映服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情况,有关项目费用核算的原始记录、凭证、帐册、报表等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及时。

第五章财产物资管理

第十八条 制定必要的固定资产管理方法,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领发、保管、调拨、登记、检查和维修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1、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须遵照“先报批、后购买”的原则,凡购置固定资产,不足千元(含千元)的,由秘书长(或常务副秘书长)审批;不足万元的,由会长签核;超过万元(含万元)的,须报理事会研究同意并由会长审批。购置低值易耗品由秘书长(或常务副秘书长)审批。

2、固定资产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财务要求,搞好折旧。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入管理成本,但须建立实物登记、发放帐目。

3、固定资产的报废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由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正确处理好残值。

4、固定资产登记后要有标贴。“谁使用,谁保管”。共同使用的要明确保管责任人。要搞好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固定资产整洁、完好、性能安全良好。

5、建立固定资产帐目,定期检查,做到帐物一致。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协会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执行钱帐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员办理。建立现金日记帐,逐笔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二十一条 协会的现金,除按银行规定库存少量现金备用外,都必须存入银行帐户。不准出借银行帐户、支票。不属协会的经济往来,不得在协会的银行帐户中办理结算。

第七章财务分析与评价

第二十二条 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财务收支、资金运用和项目费用的开支情况,财产物资的使用管理情况等作出分析、判断,为协会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八章附 则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3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协会面临的新形势,使协会的财务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结合本协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秘书处设财务部。秘书处财务部是协会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协会财务会计核算,保证协会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

第三条 协会的会计核算以协会的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协会的各项业务活动。

第四条 协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年、月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条 协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遵循《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确定的如实反映、满足需要、实质性、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谨慎性、重要性等基本原则。

第六条 协会的财务会计科目设置必须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七条 协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记录使用中文。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协会的财务会计核算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和控制机制。

第二章 资产管理

第九条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并由协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协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资产按其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根据协会目前的实际情况,协会决定不搞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和受托代理资产。

第十条 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管理包括现金管理和银行存款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财务部设专职出纳员,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开保管使用。现金和银行存款帐

目必须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向外单位及私人借款。

第十一条 应收帐款和预付帐款管理

(一)应收帐款是指协会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应收未收帐款。应收帐款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帐,并按照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二)预付帐款是指协会预付给商品供应单位或者服务提供单位的款项。预付帐款也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帐,并按照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二条 存货管理

存货是指协会为了日常管理所需,或为提供服务,或为捐赠所持有的不构成协会固定资产的商品、用品用具和消耗物资。

(一)为了简化管理与核算,协会拟定各类商品、用品用具和消耗物资等均实行随用随买,暂不设存货仓库,同时亦暂不设存货帐目。

(二)为了防止漏洞,各类商品、用品用具和消耗物资均由秘书处统一采购。采购前必须制定采购计划,并报经秘书长批准。采购完必须立即发放给使用部门或个人,同时办理领用手续。采购者凭购货发票和使用者领用凭证报销。报销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三)能较长期使用的用品用具,秘书处应当建立实物帐和个人使用卡片,并定期盘点。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协会为了满足日常管理需要所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3万元以上的机电设备、车辆、用品用具等有形资产。

(一)购置固定资产要提前制定计划,报经会长批准,特大型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超过3万元)需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二)购置固定资产时,要货比三家,必要时要进行招标采购,保证物美价廉。购置的固定资产到货和交付使用时必须办理验收手续。

(三)取得固定资产后要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购买原价、包装费、运输费和相关税费)凭发票和验收使用手续及时入帐,并按主管部门分别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四)相关管理部门要按各自管理范围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实物帐和个人使用卡片,按季盘点并与财务部对帐,保证帐物相符,账账相符。

(五)固定资产要按预计使用年限确定折旧期限,按月平均计提折旧计入当期费用,直至计提完毕为止。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固定资产转移和报废必须报经会长批准,转移收入和报废残值收入计入其他收入。

第三章 负债管理

第十四条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协会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流出。根据协会目前的实际情况,协会决定一般情况下不进行融资性长期或短期贷款。

第十五条 各种应付帐款和预收帐款均应按实际发生额及时入帐,并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四章 净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净资产是协会持有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根据协会目前的实际情况暂不划分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第五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收入是指协会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收入应当按照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根据协会目前的实际情况,协会决定暂不将收入区分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

第十八条 各种收入均应按照实际发生额对照相应科目及时入帐。

第六章 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 费用是指协会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减少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出。费用应当按照其功能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第二十条 协会的各项费用支出,均应按照实际发生额对照相应科目及时计入当期费用。各项费用列支前均应编制计划报会长或秘书长批准并作为借款依据。

第七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应分别按月和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告和协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形式和报告时间必须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八章 监督与控制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及其会计人员有权对协会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包括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督促建立并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要求补正等等。相关人员必须服从财务会计人员的审核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协会财产安全,协会要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进行内部控制,并将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特别要突出抓好会计与出纳岗位分设;各项支出的计划与审批;对实物资产的验收、领用、盘点、处置;费用报销的审核与批准等等。各种费用的报销都必须经由秘书长依据费用计划审批,秘书长本人报销需经会长审批。第二十四条 协会的财务管理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政府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拔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之前,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协会秘书处财务部负责解释。

河北省教育文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协会财务管理,根据《河北省社团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由会长直接领导。协会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会计、出纳分设。

第三条协会的财务工作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和民间组织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向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按规定向同级财政、税务和审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

第四条协会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办理财务收支业务。协会的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和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五条协会收取会费、开展学术研讨、交流考察等按规定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六条协会认真编制经费收支预算、决算报告,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后,作为执行依据,随同协会年检报业务主管部门和民间组织管理机关审查备案。

第七条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销票据的合法性,有权拒付不符合法规、制度规定的开支。对于协会的经费收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侵占或挪用。

第八条加强现金管理。

1、认真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格现金库存限额、使用范围和发放手续。严禁现金坐支、套取现金和设立“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

2、坚持“账钱分管”的原则,建立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台账、银行存款账和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账证、账表、账实相符。

3、现金支付除发放工资、福利、劳动报酬、奖金、加班费、误餐费、津贴、差旅费和一千元以下开支外,其余均通过开户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九条财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对协会的资金和财产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协会的资金和财产安全。

2、依据协会活动计划和经费来源编制收支计划,做好经济分析,提供会计核算资料,保证并监督协会资金在工作计划落实过程中的正确运行。

3、认真办理会计事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的记账、算账、结账,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有效、完整。定期向业务主管部门和民间组织管理机关及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须将全部会计账目、款项和待办工作进行造册、登记,在会计主管人员的监督下向接收人移交。

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 第4篇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管好用好互助资金,保证互助资金的滚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结合市县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互助资金协会是经民政部门注册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其财务管理为理事长负责制,同时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有关重大财务事项须按《互助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办理,并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其财务状况。

第三条为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要求财务人员应遵守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各互助协会遵循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的原则。不贪污索贿。对不合理、不真实、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和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应予以拒绝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互助协会的财务会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

第五条财务管理人员及职责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互助协会财务管理,实行理事长负责制,其财务开支由理事长一支笔审批,日常财务管理由理事会具体负责。

第六条会计主要负责互助协会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负责按国家有关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及项目有关要求,及时进行会计制单、总账与明细账的记账工作,编制财务报表及报表说明;负责财务业务的审查与复核、计算合作社应收回的本金和使用费;负责财务凭证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和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接受财务审计与监督,及时向理事会或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馈财务活动和核算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第七条出纳负责具体办理现金收付与银行结算业务。根据合法、合规的财务手续(单据)及时办理现金和银行收支业务;负责管理个人印鉴,管理使用中心财务票据,办理其领用和注销手续。所有开出票据要及时登帐;及时进行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账工作;负责放款和收款个人借款台帐的建立和登记工作;及时与会计对帐,做到手续齐备、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负责会员借款的催收,做到上账不清、下账不借,严禁公款私用。

第八条财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变动时必须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工作要由理事长监交,并签字。

第九条互助协会的资金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国家投入的财政资金、互助协会会员缴纳的入社资金、入社企业注入资金、公积金和捐赠资金。

第十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存款和应收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挪用货币资金。互助协会的现金必须专人保管,不得坐支;互助协会收到的所有货币资金须按规定存入在信用社开设的专门账户中;应收款项应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及时进行结算和回收。第十一条现金的提取与存入。日常现金的提取根据日常管理需要,经理事长同意方能进行;收取的现金须在当天或次日存入到互助协会专用账户中,不得用于直接支付互助协会自身的支出,不得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严禁收款不入账;提取存储现金额度较大时,须派员陪同出纳一道,以保证现金安全;互助协会的现金由出纳员妥善保管,互助协会库存备用现金不应超过500元;超过使用限额的部分,应当以转账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理事长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十二条现金使用的范围。现金使用的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执行。互助协会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①理事会成员及管理人员等个人误工补贴;②互助协会管理需要办公开支;③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报销费用。

第十三条出纳办理现金支出业务时,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和相关审批手续,无误后办理现金支付;出纳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现金,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即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十四条理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严禁“白条”抵库。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十五条互助协会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严禁签发空头支票。理事会应当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核对银行账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十六条为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发放借款。把好借款条件关、借款限额关,坚决杜绝人情借款和以借谋私行为的发生。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联保协议和借款合同规定,按照借款发放和回收基本程序进行严格管理。(1)其基本程序是:①根据《章程》,由会员提出申请并填制《钱家坪村级产业发展互助协会借款申请审批表》,签名(盖章)后,理事长严格审查并批准同意后方能借款;②根据自愿原则,由互助小组签订《钱家坪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借款联保协议》;③发放借款并开据《钱家坪村级产业发展互助协会借款凭证》;④登记《钱家坪村级产业发展互助协会借款台帐》(或借款花名册);⑤回收借款开据《钱家坪村级产业发展互助协会还款收据》;⑥根据回收借款情况填制《钱家坪村级产业发展互助协会借款逾期情况报表》。(2)对到期未偿还的农户,应及时启动联保程序,15日内向其联保成员收回此笔借款;(3)逾期仍未收回的,首先要停止审批联保成员的借款申请,理事会要逐户调查、认真研究,制定详细收款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同时,要及时将借款逾期情况上级管理部门(管理站)。(4)管理站收到报告后,要及时派员到实地了解情况,协助村互助协会想方设法解决困难。保证资金放得出、收得回,以减少资金无风险。使互助协会资金能够健康、有序的不断发展并壮大。

第十八条收益分配。分配原则和顺序如下:(1)运行成本。包括办公成本和管理人员误工补贴。运行成本的提取要有利于互助协会的持续发展。(2)公积金。扣除运行成本和风险准备金后的剩余部分作为公积金转入本金。第十九条互助协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借方余额的1%提取。坏账注销,须理事会提出申请,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请管理站和县财政局审查和批准后,才能作坏账损失处理。

第二十条按照《章程》规定,每年年底借款收益中将有一定比例用于当年管理人员误工补助。管理费开支范围包括:管理人员补助、办公费、差旅费和其他用于管理的费用。互助协会应力求做到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科学合理的对理事会经费进行预算,严格按管理费开支范围控制开支。费用支出,须由经办人提供已办理的报销票据(原始凭证)填制报销凭据后,会计审核、理事长审批签字,再交出纳办理支付。对于手续不齐、凭证不实、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应拒绝报销。

第二十一条互助协会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且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建筑物和其它相有关设备等。包括捐赠、上级购置分配和自行购置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以原价计价。自建的固定资产,为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支出。互助协会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第四章会计内部控制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发放借款、回收借款、使用费收入、成本费用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第二十四条互助协会应当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应当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互助协会应当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

第二十六条互助协会应当建立规范的发放借款决策机制和程序,通过实行发放借款决策集体审议联签名册等责任制度,加强发放借款项目评估、决策、发放、监管等环节的控制,以降低借款风险。

第二十七条互助协会应当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成本费用标准,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降低成本费用。

第二十八条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

第二十九条互助协会应当重视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由监事会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贯彻实施。

第三十条内部会计控制检查的主要职责是:(1)对内部会计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2)写出检查报告,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对违反内部会计控制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3)县镇财政和管理站应对各互助协会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价,对各互助协会内部会计控制中的缺陷提出书面报告。第三十一条财务报告是互助协会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二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附表等。资产负债表应列示互助协会社在报表日所有的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类别和金额,资产负债表必须符合以下平衡关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表应充分揭示互助协会互助金所获得的收益,必须提供收入、支出、收益等数据。其他附表按上级有关规定编报。

第三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产负债情况:本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总量、增(减)量、结构、质量情况、增减变化原因。

(二)财务收支情况:本会计期间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等增减变动情况。

(三)经营效益情况:本会计期间资产收益构成原因。

(四)结余实现及分配情况。

(五)采用的财务会计方法及其变动情况和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为便于正确理解财务报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六)重大差错、其他损失情况。

集邮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5篇

一、为了规范我集邮与收藏协会的财务管理,建立社团内部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以提高各社团的自治能力,使帐目清晰、明了,收入支出有据可寻,根据《宜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而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各协会由会长担任财务主管,下设会计和出纳。

1、主管人员全面负责财务工作,主要核审发票是否属实,是否符合规定,如属实则签字报销。

2、会计负责掌管帐本,按序记帐,简明扼要地注明资金用途,发票分类管理、粘贴,在每张发票均要注明“××活动支出情况”,然后作总结、结出帐面余额,每届的帐本要求保留三年,并且备案。换届时,帐本交接要按照有关规定交接。会计帐本则统一使用“专用帐本”。

3、出纳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日记帐。出纳每月向主管财务人员汇报一次开支状况。

4、以上各职权不能越权管理,相互保持独立性,主管、会计、出纳相互不能同班级、同寝室。

三、经费管理:各社团组织必须以集体的名义在银行开户,且把帐号上报社管会备案,同时各协会可保留300元作为日常备用资金。每学期,各社团的财务帐目至少向其全体社员公布一次。

四、社团经费来源

1、会员会费(包括会员在社团中缴纳的其他费用)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会长和财务部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

2、赞助。各社团不得与赞助商进行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除从中提取20%给联系赞助商的工作人员作为奖励外,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赞助活动结束后,有关财务人员作好清单记录,并向社管会说明。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上级主管部门所拨款项目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如捐赠等),其它收入上报社管会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帐目记录。

五、公共财产管理:对于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

六、发票管理:尽量取用带有“国家税务监制”印章的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尽量做到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主管人员签字后才可报销。

七、作帐程序:

第一种情况:经手人先垫付取得发票→主管核审签字→出纳兑现签字→发票交给会计保管入帐

第二种情况:经手人打借条预支→主管核审签字→出纳支付现金、保管借条

八、对餐费、礼品费等费用管理:礼品、奖品如属活动计划由各社团自行决定,餐费支出前则一定要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社管会申请批准方可使用,烟酒支出一律不可报销,如有违规则直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各社团的出纳与会计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十、每学期对各社团定期查帐一次,同时抽取30%比例的社团作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帐后,各社团在两天内把帐本交到社管会。

十一、各社团财务人员换届时按社团章程进行,换届时向社管会报送更换人员的名单,交接帐本时,应在帐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及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主管签字。

十二、每学期对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社团重要依据。

十三、查帐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1、会计与出纳核对帐目时,如发现漏洞、误差应及时查明原因,如有意隐瞒多开发票或虚开发票挪用公款,金额50元内追回现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00元以上追回现金并上报团委给予纪律处分。

2、纂改发票套取现金者,无论金额大小一经发现则从严处理。

十四、附则:

1、本条例的解释权属集邮协会,集邮协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武术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6篇

为确保我会财务的完整、协会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拟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核定财务

1.协会成立后,办公室及财务部须对协会现有财务进行清点,并分类登记(表明物品类型、名称、数量、购买价格和时间),并拷贝2份资料:一份由办公室存档,另一份由财务部保留。

2.财务部须核对协会的固定财务列表,登记一年的消耗量。

3.协会一切财务的收入及纳出都要求记录在案,每个月月底财务部都必须对协会现有财务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并做好相关登记。另将帐单上交办公室清查,如有不清楚或作假则上报理事会开会决定其负责人应负的责任。

二、经费申报

1.各部门日常用品经费申报,由各部门负责人以于月初根据本部门用品消耗计划估算经费,于月初递交财务申请列表。财务部审批,统一采购,否则不予报销。

2.活动经费的申报

活动开展前一周,活动策划者对所需用品进行清单罗列。各部门协助本次活动举办,如有经费申报须及时补充,交财务部汇总,会长审批。审批许可之物方可购买。

三、财务购买

所有活动用品、日常工作用品的购买,须由财务部提供采购清单,由采购负责人办理,其他人不得擅自购,否则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须向财务部长申请批示,部长酌情考虑,控制价位与数量。采购发票须为正规税务发票。

四、经费结算

负责采购人员一般采用自垫原则,事后履行财务审批手续(由实物验收人、分管副会长、会长),持发票向财务部长申报。财务部长审核签字后,交会计登记入账,再经出纳予以支付。

五、财务租借

活动器材需指定专人保管,会员、会外人员租借均需做好登记,履行租借手续。

1.器材的租借

1)会员借用器械由办公室及财务部做好登记存档,方可借用。借期在三个星期之内,借用人员须及时归还。延期则需交罚款:1元/天。如需续借,则需进行登记,续借不得超过一周。

2)训练时间,队长借用器械训练,也需做好相关登记,并统一拿出,由队长监护才可使用。

3)协会以外人员只租不借,租出需有1名理事会人员担保,租金为物价的10%。

2.其他财物外借:

需有1名理事会人员担保,并做好相关登记。

六、财务赔偿

非正常损耗的财物,如为可修复性损坏,应自行修复后归还,并注明损耗情况;如为不可修复性损坏,需原价赔偿。

(注:训练中消耗不计在内。外借损耗的,不论人员,一律一周内按原价赔偿,财务部接受。)

七、财务监督

1.财务部对活动中所有流动财产进行安全监督保管工作,并及时对固定财务损耗进行登记。

2.办公室人员需负责协会财务安全,做好登记监督工作。

八、财务结算

财务部每半年末对协会的财务数量、损耗情况向理事会汇报,并由理事会对财务帐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协会财产安全保存,透明的流通。

***武术协会

****年**月**日

END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最终版) 第7篇

一、为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健康发展,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二、本协会的财务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财务支出在1000元以内的由会长决定,超出1000元的由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四、本协会要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按需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

五、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如实反映协会收支情况,协会会长办公会议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

六、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七、本制度由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理事会的职责: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等事项。

协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8篇

第一条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下简称校社联)为加强学生社团(下简称社团)财产的统一规范化管理,合理安排经费使用,防止社团财产流失,增强社团财务运行的透明度,维护社团的合法权益,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湖南科技大学各社团的一切财务管理应当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社团应设置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人员。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对社团的全部财务运作负责。

第四条 社团所有财产属社团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社团。

第五条 校社联财务部对社团财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六条 收入是指社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七条 社团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收取会员的会费、挂靠单位资助、个人和社会赞助、学校资助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义卖。 第八条 会费收取的原则:

(一)社团招新期间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高于20元,并如实开出盖有校社联公章的收据,社团不得私自开出收据,贫困生凭贫困生证明可免交会费;

(二)招新工作完毕后,校属社团会费60%上交至校社联财务部保管,院属社团60%会费以存折形式交至院社团部,余下作为各社团日常活动经费;

(三)各社团上缴的会费由该社团专门使用,校社联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九条 支出是指社团购买设备,开展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条 社团支出包括:活动支出、日常支出及其他合理开支。

第十一条 社团会费管理原则:

(一)社团举办活动,若自留经费不足,社团持审批表至挂靠单位社团管理处申请从上缴的60%会费中支取经费;

(二)活动结束后,需按照规范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经费结算表》由经收人签字留于社团存档;

(三)各社团每学年第一学期的总开支不得超出社团本学年总会费的55%。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

(一)院校支助与奖金收入,均纳入社团经费常规收入的管理(详情参考本制度第三章第十一条);

(二)个人和社会赞助,应该全部用于社团活动,任何个人、组织不得侵占、私分。

第十三条 社团的支出应当严格按照校社联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执行,一经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校社联规定,校社联将按照本制度的第五章作出相应的惩罚。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 社团负责人进行换届时,上下两届做好财务中转工作,并由双方共同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财务中转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校社联财务部存档; 第十五条 社团因隶属关系改变时,全部资产(含流动资产、固定资)经产登记且面向所有会员公示后,无偿移交至挂靠单位,但资产仍属于社团所有,挂靠单位只需履行监管职责;

第十六条 社团注销前,由校社联和社团财务部牵头对社团的财务进行彻底清查,在挂靠单位及校社联的指导下,经社团2/3会员同意后,落实合理的社团剩余财产处理方案,并认真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注销财务清算表》。其处理细则如下:

1、流动资产方面:

(1)可以每位会员接受相应而平均的退会费用;(2)可以集合所有会员再举办一次大型活动;(3)可以在绝大多数会员的许可下,将剩余的会费捐给慈善机构;(4)对于没有领退的会费或是活动剩余的经费,交予挂靠单位管理。

2、固定资产经全体会员大会表决是否同意将其变卖。若同意变卖,则换算成流动资金按如上方法处理;若不同意变卖,则交予挂靠单位代为管理。

3、社团清算结束,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校社联财务部审核,经批准后,清算表交至校社联财务部存档。

第十七条 合并的社团,全部资产(含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经登记,并且所有开支面向所有会员公示后,移交新组建社团的旗下,并由接收单位核实。

第十八条 社团的结余,一般应该结转至下一预算年度继续使用,学生社团联合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社团必须设立专门的社团专门账簿,其财务工作要接受校社联及会员的监督,并实行财务公开,校社联定期进行财务公示。

第二十条 社团应于每月月底结算社团当月财务收支,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财务报表》于次月前一周值班日交至社联办公室财务部,电子档、打印稿各一份,此外,校社联财务部将于每学期不定期对所有社团进行一至两次财务彻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公示。

第二十一条 社团的月财务统计状况以及学期财务彻查将纳入社团财务的年终审查评分,评分参照《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财务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此外,社团的评分及财务状况将在每学期期末向全校师生公示。

第二十二条 校社联财务部将对社团的财务负责人进行培训和考核,财务人员调动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 校社联财务部将协助社团建立、健全各种资产的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有违反本制度章程行为的社团进行督促整改。

第二十三条 社团应严格执行本财务管理规定,对于不执行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奖惩管理

第二十四条 奖励管理,详见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财务评分细则》。

第二十五条 社团社团财务状况是优秀社团组织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社团财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校社联会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不按相关规定配备专门财务管理人员;

(二)隐匿会员数量或其他各项收入,侵吞、私自处理社团集体资产;

(三)对各项收支不出具有效收据;

(四)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决算超支严重;不按规定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五)虚列支出,冒领、多领社团活动经费;

(六)由于保管不善,导致社团资产严重损失;

(七)其他违反社团财务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对于存在以上财务问题的社团,一经检举发现,给予以下处理:

(一)扣除社团相应的财务工作方面的分值,警告并责令整改并报挂靠单位监督;

(二)责令其限期整顿,暂停活动审批并在全校范围内通告;

(三)取消该社团年度评优资格;

(四)责令撤销社团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职务;

(五)对于屡教不改的社团,由校团委强制取缔。

第二十七条 具体执行办法参照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财务评分细则》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个社团的财务制度必须以本制度为指导,只要不与本制度有冲突,可以有自己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校社联所有,校团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三十条 本制度中未涉及的其他事宜由校团委和校社联协调解决。

老年人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9篇

为加强我协会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区老年人协会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维护协会合法的权益,根据有关会计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协会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管理问题协会的财务由区民政局老龄办统一管理,并进行审核,单独设立账户、独立核算、自收自支。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银行票据;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协会在银行预留的印签的有关印章不得由一人保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二、协会的收入与支出管理

(一)协会各项收入:

1.会员缴纳基本费用(会员证等工本费);

2.社会人士的捐赠;

3.政府资助;

4.企业向协会日常开支的定向赞助 ;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必须全部入账,不得坐支和设账外账。

(二)、严格遵守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制度,按照批准的开支计划和范围办理开支。

(三)、协会的各项经费支出,只能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开支,任何单位、人个不得擅自分配、截留、侵占或挪作他用。

(四)、协会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支出管理制度办理支出。各项支出要有合法凭证,经有关领导按规定审核批准后方能报销。

(五)、对于社会人士的捐赠及政府企业的定向资助必须严格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任何人不得将其挪做其他用途

三、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1、各项费用列支前,所有单据须经财务人员就要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未经审核的支出和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财务人员不得办理付款和报销。

2、报销单据应注明报销用途并由经办人、分管(证明)、理事长签字方可报支。凡开支1000元及以上的开支要由两个以上分管(证明)人员审核后交协会理事长审批方可报支。

3、因紧急情况须预借款项。应开出借条三千元以内(合三千)须报理事长签字确认,三千元以上须经财务监督部成员三人以上(含三人)签字确认方可预支;预借款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归还财务处。

四、财务监督管理

1、我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本办法,对于不执行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会计法》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会计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有经

济活动实施财务监督。对于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付。

2、财务人员要按照规定对原始凭证认真进行审核,坚决杜绝“白条凭证”和假发票。各项开支标准要参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得擅自提高或任意自定开支标准。要严格贯彻《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禁坐支和套取现金。严禁私存放公款。不得截留、隐藏、非法转移资金。

3、我会的财务工作接受其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每季度向财务监督部成员提供财务报表,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报告财务工作。年度预算须经常务理事会审定后实行。应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必须依法依经严肃处理。

4、我会变更银行账号和刻制财务专用章等事宜,按财政、民政、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我会的银行账号不得出租、外借和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会计人员调换,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5、财务监督部成员:xxxxxxxxx

37乒乓球协会财务制度 第10篇

参照文本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经费的使用,使本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财务工作管理职责。

(一)本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负责编制本会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四)根据本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财务报表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做好日常经费报销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财税机关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和固定资产等资料登记工作。

(八)××××××。

第三条本会经费的管理。

(一)本会各项收支按照预算执行。每年的经费收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二)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会长(理事长)或秘书长审批。

(三)审批权限。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五)因公出差需借款的审批权限。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六)××××××。

第四条本会人员工资及福利

(一)本会秘书处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任制的秘书长工资福利由理事会决定。

(三)临时聘用人员的聘金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由秘书处拟定后报会长批准。

(四)××××××。

第五条本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本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移交、报废、处置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四)××××××。

第六条本会旅差费用的管理。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第七条凡应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经批准的专职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发给假期工资。

第八条本会书籍报刊和书籍购置的订购。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第九条本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不与业务指导单位或企事业会员单位混管。

集邮协会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11篇

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到账目清晰明确,使本社团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协会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节余留用”的原则。

二、本协会经费由社团财务部统一管理,任何资金和财产都经财务部批准,本协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财务预算,财务总结:

1、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2、收入预算是指协会在该阶段(学期)有可能收入的会费数以及其他合法的收入资金数。

3、支出预算是指协会在该阶段(学期)有必要支出的资金。

4、编制预算要实事求是,确保重点,厉行节约,统筹兼顾。

5、本协会经费的使用须经预算,讨论通过实施。

6,财务部要在该阶段(学期)最后一周内做出财务总结,并制作财务分析、总结表,并提出建议。

6、财务部要不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总结,并提出意见。

四、财务监督:

1、本协会财务应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本协会会员的监督与审查。财务部记账要做到账务清晰、账目与实际相符。

2、其他各部门对财务部的财务管理实施监督:

<1>经费和物品使用记录以及其他财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

<2>财务状况是否及时上报。

<3>是否遵守本协会制度、是否认真履行职责。

临川区足球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12篇

为加强我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足球协会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维护协会合法的权益,根据有关会汁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协会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会财务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设立财务监督组进行审核,单独设立账户、独立核算、自收自支。

二、我会的收入与支出管理:

l、协会各项收入(会员费、捐赠、政府资助及拨款、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必须全部入账,不得坐支和设账外账。

2、严格遵守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制度,按照批玳的开支计划和范围办理开支。

3、协会的各项经费支出,只能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开支,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分配、截留、侵占或挪作他用。

4、协会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支出管理制度办理支出。各项支出要有合法凭证,经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报销。

三、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1、各项费用列支前,所有单据须经财务人员就要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过行审核,未经审核的支出和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财务人员不得办理付款和报销。

2、报销单据应注明报销用途并由经办人、分管(证明)、秘书长签字方可报支。凡开支3000元及以上的开支要由一个以上分管(证明)人员审核后交秘书长市批方可报支。

临川区足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正式名称为《临川区足球协会》(下称协会)。本协会是在临川区体育局、临川区体育总会领导下,在临川区民政局注册登记并监管下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协会是临川区足球专项的、并具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体育团体。

第三条协会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中国足球协会章程。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

1.活跃足球爱好者的业余文化生活,增进广大足球爱好者的友谊和交流:

2.为广大足球爱好者搭建一个愉悦身心和展现自我风采的平台; 3.团结爱好足球运动的全市居民,通过开展足球运动,促进全市足球运动的发展,提高足球运动水平,达到增强全市足球爱好者的体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目的;

4.发挥组织作用,不断吸收新鲜血液,并通过训练、比赛及各项协会活动提高足球爱好者的身体素质和凝聚力,更好地投入到建设祖国的各项工作中去:

5.积极参与中国足协、省足协举办的足球比赛及其它各项活动,促进协会与国内足球界的交流和友谊。

第五条

主要工作和任务:

1、积极组织各项活动,通过训练、比赛、观摩等活动,提高我市

副会长汇报协会的工作动态,发挥联系纽带作用。

常务理事职责:积极参与协会日常管理,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监督协会的正常运行和各项活动。

教练职责:从协会下属各球队选拔协会球队队员,制定训练计划及组织训练、比赛,为协会打造一支精品球队。

顾问职责:支持协助协会各成员工作,对协会工作及时提出建议和指正意见,当好协会的参谋。

第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由秘书长主持,并向大会做工作汇报。第十条

理事会下设常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负责协会网站的管理;协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资料归档;协会文秘往来;理事会产生的各项决议的发布;协会会员的建议汇总报理事会研究;根据协会需要进行外务联系等事宜。

2、球队管理部:负责对参加协会的各球队及球队队员进行登记注册并通过办公室进行公布;制定球队管理办法报理事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3、裁判委员会:负责对参加协会的裁判员进行登记、注册,并通过办公室进行公布;制定裁判员选择及评分办法报理事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4、竞赛部:负责对理事会决定开展的竞赛进行组织、策划;根据球队管理部在册球队、球员以及裁判委员会在册的裁判制定详细的比赛规程并予以实施。

5、协会会员管理部:负责制定本协会会员的准入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并报理事会研究通过后实施;负责协会会员的登记注册等相关会员管

2、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3、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为协会的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

4、不得擅自用本协会的名义对外参加活动;

5、参与协会活动要听从协会的统一组织安排。

第四章

协会经费

第十五条

协会经费主要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赞助、捐赠及会员的会费组成。全部经费收支状况接受全体会员监督,并定期由财务部报理事会经办公室发布财务公告。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六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协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十八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做出终止决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结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37乒乓球协会财务制度

37乒乓球协会财务制度(精选12篇)37乒乓球协会财务制度 第1篇乒乓球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