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1年发展改革法制建设报告
重庆市2011年发展改革法制建设报告(精选6篇)
重庆市2011年发展改革法制建设报告 第1篇
重庆市2011年发展改革法制建设报告
[2011-6-7]
2010年,重庆市发展改革法制工作坚持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发展改革工作依法、高效开展为目标,按照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全面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在重要工作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2010年法制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立法和制度建设取得新成就
一是《重庆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以下简称《稽察条例》)通过市人大审议出台。今年,在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二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稽察条例》的立法进程,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财经委、法制委,召开多次论证会、研讨会,对文本反复修改,协调解决《稽察条例》审议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最终推动《稽察条例》在今年3月2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出台,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二是完成了《重庆市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政府投资条例》)立法前期工作。在《政府投资条例》纳入2010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基础上,与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财经委、法工委密切联系,启动了《政府投资条例》的前期立法调研工作,组成调研组赴湖南、广西就政府投资立法进行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完成了立法计划中规定的调研任务,2012年《政府投资条例》立法工作将转入预备阶段。
三是申报2012年市政府立法项目。在2011年将《政府投资条例》纳入市政府立法计划的基础上,今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总体要求和我市发展改革法制建设的实际需求,向市政府申报了《重庆市规划编制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条例》、《重庆市商务服务业促进条例》、《重庆市经济动员条例》、《重庆市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办法》等立法项目,充足了未来几年我市发展改革法制建设的项目储备。
四是进一步完善投资制度建设,推动依法决策。研究制定了《建立健全重大投资项目(事项)“阳光”监督机制指导意见》、《规范和加强使用市级以上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投资项目决策行为进一步法制化、科学化和透明化。
(二)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执法监督工作。今年,完成了我委出台的各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制定了《重庆市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公告媒体、内容、时限、程序等具体要求。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我委实施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4件,建议废止7件。开展了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贯彻实施工作,完成我市发展改革系统91人的行政执法资格确认和证件申领工作,建立了正规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在发展改革系统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工作,成立了由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领导小组,落实了机构和人员。在此基础上,清理了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处罚的依据,制定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工作方案和裁量基准。
三是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上年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我市行政审批项目库的基础上,根据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要求,今年又开展了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对我市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提出将4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的建议,发展改革领域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精简,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是做好执法培训工作。今年,共组织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综合执法培训7期,参加其他执法培训4期。召开了2010重庆市发展改革系统招标工作培训会,以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提升综合监管能力为主题,开展了解读招投标政策法规等专项活动。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了重大建设项目稽察专项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发展改革部门重大建设项目稽察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法规协调和复议工作良性运行
一是承办了五十余件法规协调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中央和市级各部门送来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等50余件。在组织论证修改时,我们以法律为依据,从优化投资环境、维护发展改革大局出发,有理有节地同相关部门交换意见,所提出的意见基本上均得到采纳。
二是办理了四件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共承办了4起行政复议案件,其中我委作为被申请人2件,区县发展改革委作为被申请人2件。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化解矛盾,所办理案件均顺利办结,做到案结事了。
(四)普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参加了《统计法》知识竞赛、“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五五”普法渝州行法律知识竞赛、全国“五五”普法书画摄影展征集活动等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此外,今年2月,我委联合经信委、监察局、建委、交委、水利局、外经贸委、政府法制办八部门召开座谈会,隆重纪念《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共同回顾了我市招投标事业的发展进程,对十年来全市招投标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对未来招投标事业的发展进行了展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安排部署了重庆市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今年是“五五”普法工作收官之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并印发了《重庆市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对我市发展改革系统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进行了部署。为了体现检查验收工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采取了查阅档案材料、组织评估等方式开展了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针对区县发展改革部门的普法检查有序进行,筹备召开“五五”普法总结经验交流和“六五”普法思路座谈会,听取区县发展改革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表彰先进。
二、2011年发展改革法制工作的思路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普法时期,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也将步入新的阶段。未来五年的法制建设工作任务将更为艰巨和繁重,重庆市发展改革法制建设要紧紧抓住时代的脉搏,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迎难而上,使法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在连续两年出台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积极推进《政府投资条例》立法工作,完成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力争明年通过市人大审议。同时,抓好立法项目储备,围绕职权法定的立法目标,立足发展改革大局,研究我市发展改革领域五年立法规划,合理确定重点立法项目,明确责任主体、进度安排、落实措施,使今后五年立法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二是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在完成今年“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明年筹备召开我市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普法思路座谈会,听取区县发展改革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基本思路,启动“六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工作。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不断创新普法的形式和内容,把普法工作进一步纳入制度化、常规化轨道。
三是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继续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出台《重大政府投资阳光监督决策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委内决策机制,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按照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公开,试行行政审批网上核准。全面建立市、区县(自治县)两级行政执法队伍,全部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行政执法培训并考试合格,全面实现持证执法。行政执法的依据、事项明确,行政执法的幅度有制度约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得到有效控制。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形成制度化,定期对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评估和修改,法规评估和清理的反馈机制有效建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在我市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诉讼形势愈发严峻的背景下,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做到心中有数。在复议多发的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领域加强对相关处室和人员的培训,防患于未然。加强对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行政行为的指导,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消除法律隐患。
五是健全法规配套制度。坚持制度建设不放松,围绕贯彻国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新出台法律政策,编制法律汇编,制定贯彻意见;围绕招标方案审批、投诉处理等招投标监管环节继续完善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招投标政策体系。按照《稽察条例》的要求,启动配套规定的研究制定工作,完善相关规定。
六是加强培训和交流。对发展改革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力争实现行政执法资格全覆盖。通过组织培训、召开座谈会、片区会等方式加强与区县发展改革部门的交流。通过立法调研、课题调研等方式加强与兄弟省市发展改革部门的交流,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重庆市2011年发展改革法制建设报告 第2篇
[2011-5-27]
2010年,全市上下继续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009〕3号文件,坚持城镇化、工业化、统筹城乡一体化协同并进,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取得了改革重点突破、初步见效的积极进展。
一、2010年统筹城乡改革进展
3号文件政策效应继续显现,预计全年可获中央财政直接支持800亿元以上。市领导牵头的50项重点任务落实15项,32项取得重大进展;其他95项任务落实9项,85项取得较大进展;新签订7项、累计达到61项部市合作协议;两江新区等对外开放平台、长江上游金融中心加快建设,一批事关长远和全局的重大项目陆续启动,进一步优化了重庆统筹城乡改革的外部环境。
(一)六项重点改革取得新突破
“两翼”农户增收工程首战告捷。投入力度加大,市财政投入6.5亿元专项资金,市级部门整合其他资金投入36亿元,与商业银行签订3年650亿元金融贷款协议;贸工农一体推进机制加快建设,培育、引进县以上农业龙头企业84家,新发展212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专业交易市场18个、乡镇农贸市场113个、布局购销网点1355个,在重点超市设两翼农副产品专柜。截止2010年9月,“两翼”地区启动75个市级良种场建设,新发展柑橘9万亩、蔬菜38万亩、特色经济林41万亩、速丰林69万亩,增加存栏家禽1100万只、牛羊60万头(只)、肉兔90万只。预计全年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带动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6%。
以公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速。已落实16亿中央补助、5亿市级补助、30亿公积金试点贷款、53.8亿商贷用于公租房建设,国务院批准重庆为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投资保障性住房试点城市。目前主城鸳鸯、大竹林、华岩、西永、蔡家、茶园七个片区,区域性中心城市江津、合川等项目已开工,预计全年开工1200万平方米,竣工71万平方米。成立公租房管理局,公租房管理模式确定,信息系统初步建成,估算月租金约为
5~12元。预计全年完成农村危改10万户,新建巴渝新居5万户。
户籍制度改革加速推进。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坚持“统筹规划、自愿有偿、积极稳妥、综合配套、促进发展”的原则,按照“分阶段推进、分群体实施、分区域布局”的总体思路,设计了“335”(3年过渡、3项保留、5项纳入)的改革政策体系。自改革启动以来,总体进展正常、有序,截止11月底,办理农转城近80万人。转户人群实现了在主城、区县城、小城镇三级城镇的合理布局,政策设计中的各类重点群体均有转户人员出现。
土地改革稳步推进。今年前11月,共交易地票21000亩、30.4亿元;累计交易34700亩、43.3亿元。地票单价由去年的9.5万元/亩提高到今年的14.5万元/亩,单宗最高价已达20万元。地票融资功能正式启动,首笔地票质押业务落成。年内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预计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26%。
城乡要素市场加快建设。药交所、航交所挂牌,已形成六个特色市场格局。新开业小额贷款公司22家,累计开业93家;已开业或筹备开业的村镇银行达9家;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在黔江区开业。拟定农村金融改革文件,针对农村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的抵押融资试点起步,即将铺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一步完善,乡镇超市、村级店逐步充实完善图书、烟草、信息等产品服务。
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渐成。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扩面,今年新增15个区县试点,明年4月实现制度全覆盖,预计年底参保人数可达700万人。各类社会保险扩面提标,预计年末各类医疗保险覆盖3100万人,各类养老保险覆盖1300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提高到1411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支付比例提高到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5%。
(二)面上其他改革顺利推进
国企改革取得新进展。水务集团首发上市,西南证券、港务物流、重庆百货完成增资扩股;建工集团、燃气集团、川仪股份上市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机电集团收购英国机床技术项目和重钢集团收购澳矿项目完成交割,粮食集团收购巴西土地建设粮食基地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核准。高速集团
与世界银行的国际股权融资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交旅集团和旅控集团整合。
继续改善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落实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36条”,以“八个一”示范案例为我市探索引导民间投资的配套政策突破口。重庆市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方案和实施细则已形成并报批。建设中小企业载体,90个都市工业园(楼宇)入驻企业2300多家,103个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入驻企业4400多户。出台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老板创大业、干部创事业”的全民创业新局面,让创业成果惠及各类人群。出台大力发展微型企业意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计划明年起每年新增微型企业2万户,新增就业 10 万人以上。预计全年非公经济增加值增长18%,占全市GDP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62%。
行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基本完成区县政府部门“三定”工作,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乡镇机构设置。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年内基本完成全市事业单位的分类工作。启动事业单位构建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年底前试点单位初步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模式。积极探索“管办分离”有效形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积极探索城乡社会治理新模式。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农村社区建设扎实推进,已完成119个“难点村”治理,占应治理总数的32%。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对198个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授牌。南岸、渝北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试验,全市新增150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市级补助支持的10所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已建成8所,投用4所。
二、2011年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总体思路
“十二五”是重庆城乡社会转型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是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统筹城乡发展“建框架、强功能”的关键时期。要深入推进统筹城乡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构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推动建立适应发展型社会需求的公共管理体系,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政策框架,力争“十二五”基本形成重庆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长效机制,初步构建起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实现以改
革促发展、增和谐。
2011年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统筹城乡突破见效之年,改革任务重,压力大。要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精心谋划、统筹推进,预见和化解改革风险,力求发挥各项改革的综合配套效应。2011年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实施“314”总体部署为总纲,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为主线,坚持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化取向,围绕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健康发展,着眼于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市场体系一体化发展的长远目标,按照“完成一批、突破一批、启动一批”的步骤,协调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事项,为2012年基本建立统筹城乡的制度框架提供支撑,为“十二五”期末初步建成重庆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体制框架迈出坚实的第一步。
在改革中促进城乡统筹、结构转换:力争明年非农产业增加值提高到93%,城镇化率提高到5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到3.2∶1,一圈两翼人均GDP之比下降到2.1∶1,非农产业就业比重增加到59%,土地规模集中度达到29%,行政村公路通畅率达到60%。
三、2011年重点改革任务
(一)完成一批重点改革主体任务
抓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支持“两翼”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实施山水田林路气综合治理。抓好“两翼”农林产品流通模式创新,进一步搞活“两翼”农林产品流通。推行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化解种养殖大户生产经营风险。搭建林权交易平台,在渝东南、渝东北各建一个要素市场,活跃交易,显化财富效应。力争明年实现户均增收3500元。
继续抓好公租房建设和管理。力争明年竣工1000万平方米,集中解决50万城市“夹心层”居民住房困难;新开工公租房1000万平方米以上。进一步完善公租房管理办法,加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促进信息公开。积极稳妥推进开征房产税的试点工作。
进一步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妥善解决历史遗留户籍问题,全面完成户籍制度改革第一阶段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土地、住房、就业、教育、社保等配套政策,逐步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社会福利,探索推进转户未退地居民农村土地房屋资本化,发展要素投入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有利于城乡人口
流动的制度体系框架,为下一步制度性转移打下基础。及时解决户改中的困难和问题。
推动实现城乡全民社保。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确保农村60周岁以上老年人员按时领取养老金。完善社会保险转移衔接办法等配套政策。配合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大规模新市民培训,强化转户劳动力就业技能,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增强其城镇就业的稳定性。
(二)突破一批改革事项
加快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实质性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林权等抵押融资,扩大地票质押融资,盘活农村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推动土地改革取得新突破。力争两年内实现市域范围内经营性用地不再配给计划指标,明年先扩大到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逐步扩大地票需求市场。结合国家实施三峡库区移民后续工作规划,筹划三峡库区移民安稳致富国土整治重大工程。
创新社会管理制度。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扩大基层自主权。从影响和谐稳定和国计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由“平安重庆”和“三项制度”切入,探索党建与社会管理的结合点,推动基层民主、社区建设、物业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
推进资源环境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的市场调节机制,扩大逐步排污权交易范围和交易量。适时启动阶梯式电价、水价工作。做好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由从量计征向从价计征转变的政策衔接。完善矿业权一级市场管理,规范矿业权二级市场。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健全政府主导、多元并举的社会事业发展体制,积极稳妥的在事业单位分类、法人治理结构、养老保险等领域继续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试点。
(三)启动一批改革事项
推进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承担的支出责任,确定各级政府负担比例和支持项目。提出“十二五”全
市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启动实施方案。放宽准入领域,采取财税优惠政策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措施,推进经营性公共服务产品市场化供给,支持非营利组织、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发展。整合资源,提高公共支出有效性。
启动土地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进土地征转分离试点,明年先在两江新区、万州工业园区先行试点,再逐步选择全市有条件的地区推开。按照“先易后难”、“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逐步探索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承包经营者实行耕地保护补贴的办法,为全市范围实行耕地保护补贴积累经验。启动建立耕地保护基金试点。
探索政府债务管理的有效机制。推进区县政府性债务统计、评价和预警机制建设。摸清政府债务底数,来源渠道,核实负债主体。采用盘活资产、以奖代补等手段,多策并举,进一步消化乡镇债务,控制区县债务,优化市级债务。探索建立项目偿债准备金制度。
探索利用外资新模式。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开展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试点工作,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
(四)打造改革集中示范点
重庆市2011年发展改革法制建设报告 第3篇
一、《广西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布实施推进民族文化强区建设
(一) 《广西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广西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颁布实施
2011年8月8日, 《广西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下称《规划》) 正式颁布。《规划》提出未来五年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力争到2015年,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基本实现全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 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较好保障;文化创新体系基本建立, 艺术精品力作、优秀广播影视节目和出版物不断涌现;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逐步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就业创业的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力争到2015年广西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区GDP达到5%;文化市场更加繁荣有序发展, 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更加丰富多彩;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基本建立, 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文化交流传播体系初步形成, 文化交流活动更加有效开展;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初步建立起充满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文化的凝聚力、创新力、传播力、保障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充分发挥, 广西文化的影响力显著提升。形成与广西区位优势相媲美的文化优势, 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合的文化环境, 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文化力。建设北部湾文化产业圈以及中国东盟文化产业发展聚集区, 探索创建国冢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实验区、国家民族和谐文化建设示范区、中国东盟文化交流合作实践区和千里边境文化带, 发展具有广西气派、壮乡风格、时代特征、开放包容的广西和谐文化, 建设民族文化强区, 为把广西建设成为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中心、中国与东盟文化交流枢纽以及中国文化走向东盟的主力省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规划》还提出了实现总体目标的主要任务: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大力繁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保护和发展文化遗产;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不断深化对外文化交流与贸易。按照《规划》要求, 到2015年, 广西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将达到1000亿元, 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对全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社会就业增长的贡献率大幅跃升, 占全区GDP的比重达到5%左右。构成了建设民族文化强区的重要物质基础。
与此相配套, 广西还出台了《广西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两个规划成为“广西文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两个《规划》的颁布, 推动广西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 广西将建设成为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中心, 成为对东盟文化交流的枢纽、中国文化走向东盟的主力省区, 成为我国西部文化产业高地和北部湾文化产业圈, 成为具有时代特征、壮乡风格、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强区。
(二) 五象新区建设构筑民族文化强区重要文化设施
作为广西“首善之区”, 南宁市大力实施“文化立城、文化建城、文化强城”战略, 按照把南宁市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的目标, 把五象新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先进、独具特色的现代化新城, 未来更将成为南宁城市形象新的代表, 使五象新区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先试区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示范区。这是广西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 对广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 具有重大的意义。
2011年10月31日, 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 自治区主席马飚在南宁市五象新区考察调研时强调, 南宁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增强文化自觉, 树立文化自信, 突出文化产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以更大力度、更大气魄、更实措施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努力把五象新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先进、独具特色的现代化新城。规划中的广西文化产业城、广西体育产业城、“三馆三街” (广西规划馆、美术馆、铜鼓博物馆和金融街、文化街、民族风情街) 、五象新区总部基地、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龙象谷项目、南宁台湾健康产业城等七大板块, 正组合构筑出一个璀璨的五象新区。
(三) 以文化改革发展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2011年, 广西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区7家经营性图书出版社和仍属事业体制的19家新华书店顺利转制为企业, 9家音像电子出版单位中4家停办注销、5家完成转企改制。组建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广西出版传媒集团、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制定广西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出台全区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柳州市整合市歌舞团等4个剧团和文化艺术中心, 组建柳州市艺术剧院。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电影制片厂在全国率先完成文化体制改革试点转企改制基础上组建广西电影集团。在全国率先完成整省区城市有线电视和数字化整体转换。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分获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先进企业。
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方针, 以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为重点, 把改革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有机统一起来, 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实行“四分开”, 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 深化内部机制改革,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 逐步转制为企业,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巩固提高、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要求, 在2012年前完成全区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和全区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 组建全区性的新华书店集团。完善和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快产权制度改革, 推动股份制改造, 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支持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 实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 使之成为在全国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 成为广西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和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
2011年7月5日, 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开始组建, 2011年8月19日, 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正式宣布成立。根据自治区政府的批复, 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战略定位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共文化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平台;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实施平台;广西文化资产资源整合平台;广西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文投集团兼并重组演出公司、广西展览馆、广西博物馆等, 自治区财政厅成立政府引导、社会多元化投资的财政厅文化产业基金, 并与与文投集团产业孵化平台相匹配, 与金融机构的文化授信金融产品创新相结合, 从而拉开了广西文化产业进入大集团大园区大资本运作的时代大幕, 初步构建广西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和惠民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一) 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有成效
2011年, 广西继续加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和文化资源共享等重点文化工程建设, 着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质量,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和惠民工程取得显著成效。投资1.28亿元, 建成80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成立955支文艺队、880支篮球队。有32个设区市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列入全国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投资3994万元, 建成了9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大力开展全区全民读书活动, 全区国有图书馆新增图书54.87万册、接待读者1475.68万人次。大力推进“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 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站) 免费开放实施方案》, 实现全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 全部免费开放, 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自治区财政厅下拨了“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0821万元, 其中, 中央补助资金8768万元, 自治区配套2053万元, 广西“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成果显著。
(二) 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丰富多彩
广西全区105个公共图书馆, 共开展培训516次, 举办展览205次, 组织讲座409场。全区121个文化馆, 开展培训1098次, 举办展览279次, 组织讲座319场。全区1127个乡镇文化站, 开展培训2108次, 举办展览1206次, 组织讲座1239场。这些活动为更多的人们免费走进公共文化场馆学习知识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完成2010年共享工程9个县级支中心、192个乡镇基层服务点和4447个村级服务点的设备招标、配送和调试工作, 新增八桂诗词库等一批数据资源。深入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群众文化活动, “天天演、周周训、月月比、季季赛、年年奖”群众文化活动及基层文化骨干培训行动红红火火。积极做好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开展中小学生书法普及教育工作。来宾市入选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罗城县乡镇文化站规范管理入选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培育和发展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组织修改了全区文化先进县评比标准。东兰县等12个县乡入选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三) 农村书屋覆盖乡村
2011年, 新闻出版系统继续加强公共服务建设, 加快全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尽快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 看书难”的问题, 积极完善出版物发行网点规划, 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出版物发行网络。将农家书屋设在行政村, 每个行政村都建有农家书屋。2011年, 全区已经建成农家书屋12288个, 2012年将新建2638个, 全部建成时为14926个。2011年全区出版物发行网点总量发展到5456家, 网点人口比例为1∶9253, 其中便民书店发展到4601家, 书城发展到28家, 中型书店发展到235家, 专业书店发展到171家, 电子出版物店发展到398家, 连锁经营发行企业发展到8家, 中外合资发行企业发展到10家, 出版物集中交易市场3个 (其中出版物批发集中交易市场1个) , 总发行单位1家。
(四) 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受欢迎
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是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广西广电系统各级部门积极落实“一年一村放映12场电影”的工作要求, 努力奋斗, 全年放映农村公益电影放映182650场, 完成年度任务的106%, 观众达到3171.72万人次。超额完成放映任务的广电局有:河池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22205场, 完成率123%;柳州市广电局11801场, 完成率105.3%;桂林市广电局20643场, 完成率104.8%;玉林市广电局16524场, 完成率100.52%;贵港市广电局12946场, 完成率100.35%。这些公益电影的放映极大地丰富了农村地区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深受欢迎。
三、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一) 文物考察和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新成果
2011, 历时近5年的广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经国家文物局核定, 广西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0495处, 其中新发现5562处, 顺利地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指导编制刘永福旧居、白龙炮台、八路军桂林办事处旧址、容县近代建筑群黄绍竑故居夏威夏国璋别墅、武宣文庙等10个维修保护方案。对连城要塞遗址及友谊关、合浦汉墓群、顶蛳山遗址、灵川江头村和长岗岭村古建筑群4项保护规划进行修改完善。继续实施花山岩画本体一期保护工程。组织开展大遗址保护, 指导编制和建设《桂林靖江王陵考古遗址公园 (一期) 项目建议书》。组织指导合浦至河唇线铁山港铁路等30余项基本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调查、勘探、发掘等工作, 抢救保护一批文物。组织、指导兴安灵渠、左江岩画、北海海上丝绸之路编制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重设预备名单申报文本。积极指导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检查评估工作, 加快推动特色文化型名镇名村建设。百家博物馆工程加快推进, 柳州工业博物馆等14个博物馆动工建设, 广西城市规划展示馆、金秀坳瑶生态博物馆等14个博物馆建成开放。龙胜龙脊壮族生态博物馆入选全国首批5家生态 (社区) 博物馆示范点。有9个设区市级博物馆列入国家“十二五”地市级博物馆建设项目库。合浦汉代文化博物馆等9家博物馆列入全国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名单, 全区免费开放博物馆增至45个。行业博物馆、民办博物馆扎实推进。围绕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 组织2011年广西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月活动成效明显。切实加强文物安全执法。会同公安厅开展文物系统三级以上风险单位的博物馆及馆藏文物的安全检查, 会同气象局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防雷安全专项检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扎实推进。建立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预备名单制度, 确定壮族会鼓等93个项目列为广西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预备推荐名单。加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 确定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九大类的121名传承人为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广西传承人达到240人。完成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工作, 推荐周瑾等31名自治区级传承人申报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进自治区级铜鼓文化 (河池) 生态保护区申报国家级生态保护试验区取得进展。命名靖西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东兰县铜鼓习俗传习基地、永福彩调罗锦镇林村传习基地、宜州市彩调传承展示基地、靖西县壮族织锦技艺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桂林黄昌典毛笔制作技艺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自治区级彩调传习基地和桂林市彩调艺术传习基地为第二批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展示中心和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壮族织锦技艺被列为第一批4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举办有1350多人参加非遗保护工作、非遗法解读等培训班。广西“京族独弦琴艺术”、“密洛陀”、“壮医药点线针灸疗法”、“广西八音”、“藤县舞狮技艺”、“田阳舞狮技艺”、“瑶族黄泥鼓舞”、“侗戏”、“毛南族花竹帽编织技艺”等九个项目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古籍保护工作初见成效。完成第四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推荐。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二批广西珍贵古籍名录120部。《中华古籍总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卷》编纂工作加快推进。编辑出版《第二批广西珍贵古籍名录图录》等一批图书。命名广西图书馆等4个单位为自治区级古籍修复中心。
(二) 文艺创作和演出活跃繁荣
1. 文艺创作成果丰硕
2011年是广西的文化艺术创作年, 自治区政府对艺术创作加大了资金投入, 从2011年开始, 将连续3年每年投入1000万元, 用于艺术创作生产。实施打造广西气派的舞台艺术精品成效显著, 硕果累累, 产生了现代壮剧《天上恋曲》、新编历史桂剧《七步吟》、粤剧《海棠亭》等大型优秀戏剧作品, 创排了歌舞剧《壮美》、木偶剧《拇指姑娘》、话剧《小麻雀变凤凰》、交响声乐套曲《刘三姐随想》等一批文艺精品, 大型民族交响乐《壮族诗情》在北京世纪剧院进行首演获得成功。以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文艺晚会《旗帜颂》为重点, 组织开展了桂剧《刘胡兰》、《红色经典京剧现代戏精粹》等系列文化庆祝活动。举办了为期半年的第六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 推出了一批新作, 培养、锻炼了一批演员。圆满完成“紫荆龙情在广西”文艺晚会演出活动。赴京承办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纪念招待会文艺演出活动, 受到了国务委员戴秉国和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的肯定, 外交部来信致谢。美术家初步完成历时三年的广西近现代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的37件作品, 进入后期完善工作。
2. 文艺精品频获大奖
2011年, 广西文艺佳作频获大奖。由广西壮剧团创作排演的现代壮剧《天上恋曲》被评为2009~2010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点资助项目;由广西桂剧团创作排演的新编历史桂剧《七步吟》入选2010~2011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年度资助剧目;群舞《成人礼上刀山》、双人舞《连就连》、独舞《我俩》获第九届全国舞蹈比赛创作三等奖;小品《夫妻应聘》获第八届中央电视台小品大赛三等奖;粤剧《海棠亭》获第十二届中国戏剧节优秀剧目奖;群舞《猎山谣》获第八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群舞组表演铜奖;群舞《绣缘》、双人舞《阿哥阿妹》获第八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展演十佳作品;杂技《力量的抗衡皮条》在第八届中国杂技“金菊奖”第三次全国杂技比赛中获最佳演员奖, 排在八个单项奖的首位;在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评奖中, 《壮族社会民间信仰研究》获民间文艺学术著作奖, 《中国民间创世史诗集成广西卷》获民间文学作品奖;瑶族长鼓《鼓动瑶山》获民间鼓舞鼓乐奖, 壮族芭蕉龙获舞龙大赛金奖, 绝技“铁齿钢牙云中燕”获民间艺术表演奖银奖。
2011年, 广西文联协助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做好第六届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评奖活动, 共有13个门类的66件作品获奖;广西文联还举办或参与举办了第四届广西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花山奖”颁奖、第四届广西小小说颁奖、第六届壮族文学奖暨第二届壮文文学奖颁奖、2011《南方文坛》年度优秀论文奖颁奖暨校园文学座谈会、第五届广西音乐金钟奖颁奖等奖项, 表彰了一批优秀作品。据不完全统计, 2011年, 广西文联和所属各协会组织参评作品获全国性奖项51件 (人) 。
3. 文艺理论研究扎实推进
2011年, 广西文联进一步加强文艺理论评论工作, 举办多次作家作品评论活动, 编撰出版文艺理论家丛书, 推出一批理论研究成果。7月30日, 举办“《潘琦文集》首发式暨潘琦作品研讨会”, 对《潘琦文集》18卷作多角度深层次的研究探讨。2月17日, 与广西文化厅联合举办“戏曲人物写意画张忠安戏曲人物画展”, 11月10日举办“2011中国桂剧论坛”, 10月, 举办广西曲艺创作研讨会;11月12日举办林焕平百年诞辰和学术思想学科建设研讨会。广西桂学研究会首次设立招标课题20项, 全面展开广西地方文化研究。2011年, 广西文艺理论家参与第六届广西文艺铜鼓奖评奖, 有《文艺制度论》、《文学桂军论经济欠发达地区一个重要作家群的崛起及意义》等4部理论著作获奖。
(三) 推动广西文化“走出去”成效显著
1. 举办图书会展, 带动版权贸易
广西新闻出版系统推动文化“走出去”成效显著。在推动出版“走出去”方面, 2011年广西出版系统实现了新的突破。一是成功举办2011中国东盟出版博览会。本届出版博览会由新闻出版总署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广西新闻出版局和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承办、广西出版传媒集团和广西新华书店集团协办, 中国和东盟10国出版界人士汇聚一堂, 首次在中国同台集中展示展销中国和东盟10国的1万多种精品图书, 达成了《中国东盟出版界合作南宁共识》, 签订了出版合作项目12个。中国东盟出版全面合作交流机制首次落户广西, 广西成为中国与东盟10国出版文化合作交流的前沿和窗口。本届出版博览会为影响越来越广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增加了丰富的文化内容, 为中国与东盟出版界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了又一个重要平台, 得到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 自治区党委郭声琨书记在工作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以书传情, 以展会友, 很好!”。二是成功举办2011柬埔寨、印尼中国图书展销暨版权贸易洽谈会。这是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中国东盟友好交流年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一周年系列重要纪念活动之一。现场展出中国优秀图书近5000册, 总码洋近20万元人民币。达成输出60多种图书、期刊版权的合同和意向。自2008年以来, 展销会连续成功举办4届, 产生了广泛影响。新闻出版总署给予了高度评价, 认为在总署交办的由省级出版单位承办的“走出去”活动中, 广西新闻出版局做得最出色、效果最好, 并指出这一展销会已逐步成为中国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国家品牌。新闻出版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蒋建国作出重要批示:“这个博览会意义重大, 而且这几届越办越好, 成效越来越明显。”三是桂台图书出版合作交流活动成果丰硕。4月份, 广西新闻出版局赴台湾成功举办了台北广西图书展、桂台出版单位版权贸易签约仪式、桂台出版界座谈会、向台湾有关单位赠送桂版精品图书等一系列活动, 现场展销桂版图书1.5万册, 与台湾出版社签订了20项版权贸易项目协议。自治区马飚主席和自治区党委沈北海常委代表广西向台湾方面共赠送价值30万元人民币的桂版图书。2011年, 广西出版系统推动桂版图书走向世界取得新的成绩。广西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达成版权贸易、合作出版合同的图书300多种, 开展版权贸易已成为广西出版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2. 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丰富多彩
2011年, 广西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也十分频繁, 活动丰富。4月26日, 桂台经贸文化合作论坛在台湾开幕, 论坛期间, 广西文化厅成功举办了以文化参访、广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展示、广西少数民族歌舞和地方戏曲 (原生态) 综合展演为主要内容的“2011台湾广西少数民族艺术节”, 进行11场交流演出活动, 观众达1.5万人次, 深受台湾民众欢迎。为庆祝中国文莱建交20周年, 组织广西艺术团赴文莱举行“魅力广西”文艺晚会获得成功。赴京承办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纪念招待会文艺演出活动。受文化部委派, 组织艺术团赴哥伦比亚、秘鲁开展文化交流演出活动, 举办了中秘两国建交40周年专场晚会、第17届太平洋书展中国主宾国专场演出。为庆祝中泰建交36周年, 广西艺术团赴泰国参加2011年“欢乐春节”演出活动, 赢得泰国社会各界的好评;为庆祝中马建交37周年, 广西派出“海丝情缘”艺术团赴马来西亚演出大型历史舞剧《碧海丝路》, 演出取得圆满成功。
2012年1月16日至2月12日春节期间, 广西文化厅组派了广西文化代表团、广西青少年艺术团、广西柳州艺术团、广西民族民俗文化展演团共4个“欢乐春节”活动代表团150余人, 在新加坡、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韩国等6个亚洲国家进行演出交流, 为这些国家人民献上了一场场精彩纷呈、民族风情浓郁的文化盛宴, 受到当地观众的热烈欢迎。这是广西有史以来组织的人数最多、规模最大、活动区域最广、活动时间最长、节目内容最为丰富的春节文化活动。圆满完成了中央和广西交给的文化外交使命, 载誉而归。据不完全统计, 广西4个文化、艺术代表团在亚洲6国表演、展示期间, 共演出44场, 共有200多万人参与、观看了广西海外“欢乐春节”系列活动。
广西文联发挥优势、创新文艺平台, 不断深化对外文艺交流与合作, 充分展示广西优秀文化。为纪念中越建交61周年, 在越南河内举办书画摄影展, 共展出书画摄影作品132幅。广西书画研究院组织开展艺术家走出国门, 开展桂越柬老采风和桂印采风活动, 组织了一批著名画家深入南宁、崇左、桂林以及越南、柬埔寨、老挝、印尼采风写生, 举办采风作品联展。与台湾文艺界的交流进一步扩大。在台湾花莲县举办广西花莲书画名家作品联展, 并与花莲洄澜诗社签订了长期友好文化交流合作协议书, 同时成立了“广西花莲文化交流合作联络小组”, 协调今后双方文化交流合作事宜。组织广西文化艺术考察团赴澳大利亚、斐济、新西兰进行文化交流, 魔术艺术家赴美国参加国际 (兄弟) 魔术家协会年度大会魔术节目比赛等活动。这些对外交流活动开阔了广西文艺工作者的视野, 同时也为宣传、推介广西文化打开了更为广阔的窗口。
(四) 广西新闻出版事业繁荣发展
2011年, 广西新闻出版系统在履行国家意识形态职能、服务国家文化建设、繁荣新闻出版事业等方面, 作出了新的成绩。2011年, 广西共有报纸72家, 期刊184家。全年出版图书9600多种, 其中, 新书3600种。
1. 国家政策新给力
2011年4月26日,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 广西新闻出版系统获得国家政策强力支持。该《实施意见》提出, 新闻出版总署将从十个方面全面支持广西新闻出版业的繁荣和发展, 包括: (1) 支持广西加强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 支持广西出版更多公益性出版物和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 支持有关重点出版项目申报国家相关资金; (3) 将广西纳入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实施范围; (4) 支持广西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 (5) 支持广西调整优化新闻出版产业结构布局, 建设产业发展基地、园区; (6) 支持广西开展面向东盟国家的多渠道、全方位国际出版交流和合作; (7) 为支持广西实施国家北部湾经济发展战略和中国东盟经济贸易合作战略, 在出版资源配置上机遇政策扶持; (8) 支持广西加强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建设; (9) 支持广西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 提高“扫黄打非”工作能力; (10) 支持广西开展版权保护工作, 帮助做好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意见》还指出, 支持广西新闻出版事业繁荣发展的各项工作, 主要通过加强和改善服务及提供项目支持的方式进行。对于《实施意见》中涉及的项目, 按国家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通过评审、论证后, 由新闻出版总署给予资金、技术和政策上的支持。积极争取得到了国家的资金支持。一是向新闻出版总署申报“中国东盟文化产业 (传媒) 人才培养基地”等11个项目已纳入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 其中“中国东盟文化产品 (出版物) 物流园区”和“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排版制版技术开发”两个项目已分别获中央财政2010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各1000万元补助。2010年, 广西获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补助155万元;2011年, 广西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获国家资金支持443万元。二是帮助少数民族文字报刊申请各种专项资助。近两年, 广西报刊共获得国家各类出版专项资金180万元, 其中《广西民族报》 (壮文版) 共获得120万元, 《三月三》 (壮文版) 共获得60万元。
2. 体制改革新进展
2011年, 广西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当年推进新闻出版总署批复的广西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第一批转制单位共31家, 至年底时完成20多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转企改制, 并已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第二批计划在2012年10月党的十八大前基本完成。2011年12月,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文同意批复广西上报的《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这是广西发行体制改革历时8年的重大突破。2011年12月5日,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12月21日, 自治区文化体制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召开了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工作动员部署大会。12月27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桂政办发[2011]221号文件向全区正式印发该《组建方案》。根据该方案确定的时间进度表, 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在2012年上半年组建完成。目前已进入清产核资阶段。
广西将考虑通过促进出版企业上市融资等手段, 进一步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十二五”时期, 广西将培育新型出版主体, 打造文化产业领域的战略投资者, 力争到2015年有3家左右的出版企业通过内涵式发展或兼并重组, 成为品牌特色鲜明的全国一流出版企业;要有2家左右新闻出版系统的出版、发行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融资。广西还将积极推进出版企业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和跨所有制发展, 打造广西资产超过百亿元、销售超过百亿元的“双百”亿大型出版企业集团。“十二五”期间, 广西新闻出版业力争增长速度高于同期广西GDP增长速度, 总产值占广西生产总值的2%以上, 成为广西文化产业的龙头产业。
3. 图书出版新成果
2011年, 广西出版系统做好重点图书和重大主题出版工作。5月23日, 新闻出版总署正式公布了《“十二五”时期 (2011~2015年) 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该“规划”规模为2030种, 其中图书1730种, 广西共有《中国模式丛书》《东盟文库》等31种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选题列入“十二五”国家重点出版规划, 入选总量位居地方省市区前列。其中,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入选18种, 占入选总数的58%;接力出版社和广西人民出版社各入选3种;广西美术出版社、广西科技出版社和广西民族出版社各入选2种;广西教育出版社入选1种。从内容看, 这31种图书选题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 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 唱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旋律, 注重学术研究和文化积累, 体现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历史文化发展的多样性。
为庆祝建党90周年, 广西新闻出版局与有关单位联合策划、摄制作了历史文献纪录片《红星照耀左右江》, 并出版了其音像制品, 自治区领导郭声琨书记、马飚主席、沈北海常委、李康副主席等均对该片的拍摄制作作了重要批示, 自治区财政划拨了专项资金40万元予以资助。指导出版单位策划出版了一批庆祝建党90周年的重点图书, 其中, 《新时期的好军嫂韩素云》等6种图书被列入广西庆祝建党90周年重点文艺作品出版项目, 并获得自治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0多万元扶持。围绕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 策划出版了《辛亥:摇晃的中国》等10余种图书;与有关单位共同策划、摄制作了文献纪录片《辛亥革命:孙中山与广西》, 自治区财政划拨专款给予资助。该片在2011年10月10日前出版了音像制品, 并在广西卫视黄金时段两次播出。为了做好重大主题出版工作, 广西出版传媒集团筹集350万元资金策划党建类选题。广西新华书店集团和各市、县新华书店设立庆祝建党90周年图书专柜, 营造了浓厚的喜庆氛围。
2011年, 广西图书在国家、省部级奖项评选和重大出版项目申报中屡获佳绩, 共有3种图书获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提名奖”;6种图书入选第三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4种图书入选新闻出版总署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目录;6种图书入选全国首届百种优秀民族图书目录;5种图书共获国家出版基金资助1651万元;3个项目获国家古籍整理出版项目资助180万元;4种图书共获国家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100万元。
4. 新闻传播新特色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精心策划, 认真组织, 着力实施新闻宣传创新战略, 强化舆论宣传, 创新新闻传播特色。2011年, 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把做好建党90周年宣传报道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 切实抓紧抓好。在宣传报道中, 广西日报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精心设计了“红旗飘飘”、“伟大历程”、“党旗耀八桂”、“广西各族人民心向党”等特色专栏, 在同一题材的报道中独树一帜, 清风扑面。中宣部《新闻阅评》以《内容丰富层层深入特色鲜明广西日报庆祝建党90周年报道高潮迭起》为题, 给予充分肯定。
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报道中突出了广西特色。博览会常办常新, 新闻报道也常报常新。对今年的博览会, 广西日报动员了全社采编力量, 精心组织, 集中版面, 宣传到位, 氛围浓厚, 形成气势。在做好常规报道的同时, 别出心裁地推出博览会特刊, 中宣部阅评员对此高度赞扬, 称之为“一份宣传广西、推介广西、让世界了解投资贸易的指南”。
广西第十次党代会的宣传报道获高度肯定。广西第十次党代会宣传报道工作要求严、时间紧、责任重, 广西日报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紧紧围绕全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总体要求, 以建设西部经济强区、民族文化强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等为主题, 在报道规模、广度和深度、贴近性以及实效性上, 力求突破富有新意。为第十次党代会的圆满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保障,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领导“特别满意”, 并对广西日报“特别表扬”。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掀起广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宣传热潮。广西日报在要闻版开设系列主题专栏:“改革创新繁荣文化广西文化发展巡礼”, 全面介绍了广西文化产业、文化事业、文化惠民、对外文化交流等情况;开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专栏, 宣传介绍广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成就和经验;开辟专家访谈专栏深入解读与阐述会全的精神, 为广西文化发展进言献策。在宣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同时, 进一步提升了广西日报的文化品位和文化底蕴。
在舆论宣传中融入人文精神上, 凸显主流价值取向, 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广西日报在重要版面开设“凡人好事”专栏, 倡导积极健康、催人向上的人文精神, 相继推出“中国达人”卓君、覃俊、王辉、王远文、韦寿增等凡人好事典型, 在全区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反响。2011年4月, 报社派出一线骨干记者赴融安实地采访报道身患重病的融安县纪委书记覃俊, 在全社会树立了党的领导干部良好形象。中宣部阅评员认为:广西日报的报道“饱注情感, 催人泪下, 让人们领略了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和气节, 理解了一个共产党员的信念和忠诚。”10月, 广西日报联合海南日报深入采访, 共同推出长篇通讯《生如夏花》, 追记在海南见义勇为的广西青年伍思东的英雄事迹, 也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发挥优势, 形成合力,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各子报子刊子网也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构筑了广西日报系列品牌新格局。各子报子网在媒体定位、扩大影响力、策划活动、广告经营等方面呈现喜人气象, 各子报子刊子网各展所长, 新闻宣传有声有色。
5. 科技创新新手段
一是北大方正电子与广西新闻出版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此次合作, 双方将共同推进中国―东盟数字出版基地 (北部湾国家数字出版基地) 建设, 在数字出版平台搭建、数字内容加工生产、数字出版技术研发推广、数字出版版权贸易、数字出版人才培养等领域展开深入合作。同时, 双方将共同推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数字出版交流与合作, 推动“出版走出去”战略实施并共同推动传统新闻出版产业转型, 推进广西新闻出版产业的升级。另外, 为促使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处理的发展, 为广西少数民族电子出版的后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方正电子将凭借在少数民族文字出版方面多年经验积累, 通过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技术, 将“广西民族文字出版”、“全民阅读”、“数据库出版”、“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等广西出版“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落到实处, 共同推进广西数字出版公共服务建设。二是中文在线和龙源期刊网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2011中国―东盟出版博览会期间, 中国著名的数字出版企业中文在线和龙源期刊网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文在线2000年成立于清华大学, 是中国网络出版的开创者之一, 中文数字出版服务领导者。通过与国内300余家出版机构、逾1000名知名作家、2万余名网络作者的正式签约授权, 中文在线每年可提供7万~10万种电子图书, 占每年出版图书 (纸制) 市场的30%~50%, 大众图书 (纸制) 市场的70%。中文在线和龙源期刊网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的战略合作, 双方将共同推进中国―东盟数字出版基地 (北部湾国家数字出版基地) 建设, 在数字出版平台搭建、数字内容加工生产、数字出版技术研发推广、数字出版版权贸易、数字出版人才培养等领域展开深入合作。
6. 互联网监管新举措
广西新闻出版局加强对广西互联网出版的监管, 改进互联网出版监管手段, 实现监管的智能化。广西新闻出版局与北大方正电子政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了广西互联网出版监管系统, 系统于2011年1月开始试运行, 经过一年时间的运行测试、修改完善, 目前已基本达到了设计要求。借助该系统, 广西新闻出版局对本辖区互联网出版工作的监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效率大大提高, 有效净化了网络舆论环境, 维护了国家网络文化安全。加强对广西互联网出版的监管力度, 净化广西互联网文化环境, 维护互联网文化安全, 规范网络出版, 防止有政治导向问题、低俗淫秽色情内容登载、传播。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广西新闻出版局积极加强对广西涉及网络出版的网站进行监控, 建立审读员队伍, 加大审读和查处工作力度。2011年, 依托广西互联网出版监管系统, 开展日常在线审读工作, 全年共审读各类网络作品520部, 论坛帖子2500多篇。审读发现18家网站的51部网络文学作品, 14家网站论坛的28条帖子存在淫秽色情低俗等内容, 1家网站的1部网络文学作品和6家网站论坛的23条帖子存在政治性有害内容。根据审读结果, 下达了4次删除互联网淫秽色情低俗出版物的通知, 责令有关网站删除低俗淫秽色情网络作品;口头通知有关网站删除存在政治性有害内容的网络作品;对登载、传播有严重导向问题的网站进行批评教育, 并做好违规情况记录。
(五) 广播电视成绩显著
1. 舆论引导能力有所提升
广西各电视台与电台加大机制改革创新的力度, 激发和提升了新闻报道与舆论引导的能力, 促使新闻栏目日趋丰富, 新闻报道不断提速, 新闻发稿量和信息量大幅增加, 播出覆盖人口逐渐增长, 收听率和收视率有所提高。例如, 据不完全统计, 广西电视台的新闻发稿量达61755条 (次) , 其卫视的全国覆盖人口增至7.62亿, 覆盖率达58.3%, 与2010年同期相比, 增长了近1300万人。各市电视台和电台也有较大进步。在电视新闻播发上, 南宁台8497篇、贺州台5658篇、玉林台6690篇、贵港台6024篇、河池台4578篇、百色台7009篇、北海台4493篇、钦州台8900篇 (次) 等。在广播新闻播发上, 南宁台8330篇、来宾台2200篇、贺州台3653篇、玉林台4400篇、贵港台6333篇、河池台2959篇、百色台5948篇、北海台1300篇、钦州台5880篇 (次) 等。全区广播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5.2%和97.2%。
2. 广播影视创作繁荣
广西广播影视系统深入实施“广西广播影视剧创作生产繁荣工程”, 积极扶持和鼓励广播影视剧的创作生产, 呈现出良好的势头。全区全年共完成《龙城风云》、《聊斋狐仙》、《天琴美人》、《起舞的蝴蝶》、《天地良心》、《鹭语》、《童年的稻田》等7部电影, 以及《瑶山飞狐》 (《瑶山大剿匪》) 、《马迭尔旅馆的枪声》、《老爸驾到》、《黑狐》、《追查》、《刘三姐》、《绝杀》、《文家的秘密》、《蓝蝶之谜》等9部258集电视剧的摄制, 另有5部电影已经进入后期制作, 18部电影、9部272集电视剧获得广电总局电影局备案公示。另外, 还完成了《献给母亲的歌》《格鲁花开》和《街长唐四》等3部广播剧的录制。在2011年度广西电视文艺作品评奖中有108部作品参评。广西区广电局6月2至3日在梧州市召开全区纪录片工作会议, 研究制定繁荣广西纪录片创作, 提升广西文化软实力, 打造“桂派纪录片”的目标和任务, 促进广西纪录片的发展。广西电视台在综艺频道开设《纪录广西》栏目, 创作和播放了《方舟桂林抗战文化城纪事》等纪录片。各市台也纷纷推出作品, 有南宁电视台的《洱海谣》、《烽烟往事》, 桂林电视台的《山与水》, 梧州电视台的《带饭上学的那些孩子》, 百色电视台的《邓小平手迹碑林》等。
3. 广播影视作品获得多项殊荣
在电影方面, 广西电影集团的《碧罗雪山》在9月荣获中国电影华表奖优秀故事片提名奖, 此外还在第十八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获评委会大奖及最佳影片奖提名、最佳导演奖提名、最佳新人奖提名、评委会大奖提名, 在第三届悉尼中国电影节获最佳导演奖、最佳女主角奖, 在伊朗黎明国际电影节获最佳导演奖。至年底, 该片在国内外共获得17个奖项。这是广西电影集团近十年来获奖规格最高、获得奖项最多的一部影片, 也是中国电影在国际A级电影节上单片一次获奖最多的影片。
在电视方面, 据不完全统计, 广西各电视台获全国奖44项。其中, 广西电视台获奖成绩最为显著。作品《广西钦州:大工业和白海豚的共存之道》和《千万巨匠风波》分别获第二十一届中国新闻奖 (2010年度) 电视消息和电视系列三等奖;《辽河源远》获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三等奖;《文化惠民欢乐八桂2011年广西电视台手拉手艺术团走进鹿寨》和《小兔乖乖2011广西少儿春节联欢晚会》分别被评为“2011年度全国春节特别节目最佳作品” (一等奖) 和“2011年度全国春节特别节目优秀作品” (二等奖) ;《传销乱相》、《“48小时”的困惑》、《一岁男孩被人偷走两年后终于回家》在2010~2011年度全国电视法制节目创优评先活动中, 分别获电视评论类节目一等奖、电视专题类节目二等奖和电视消息类节目三等奖。在国家广电总局的2011年度电视节目技术奖 (金帆奖) 的评选中, 获标清录制技术质量奖的有:《我的珠穆朗玛》获专题类一等奖、《欢欢喜喜闹新春广西电视台2011年春节联欢晚会》获综合文体类二等奖、《广西新闻》获新闻类三等奖;获高清录制技术质量奖的有:《千年之魂坭兴陶》获专题类三等奖。栏目获奖有《走进农家》栏目获2011年中国广播电视对农宣传创优栏目二等奖和第三届新农村电视艺术节优秀对农电视栏目奖;《时尚中国》栏目获得全国广播电视民生影响力电视60强栏目称号、中国十佳品牌栏目和中国名优电视栏目;《动漫乐园》和《周末队队碰》分别获国家广电总局2010年度少儿精品发展专项资金及国产动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选优秀国产动画栏目二等奖和优秀少儿电视栏目三等奖。
4. 广播电视设施设备建设有新成绩
在广播电视硬件建设上, 一批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完工与采购, 极大地提升了各电视台与电台的采编播能力。南宁市广电局加大科技项目的投入, 努力打造全区一流的节目制作平台, 全年投资5505万元, 完成南宁电视台和南宁广播电台的设备更新改造62项, 主要有1500平方米全景开放融媒体新闻演播室和南宁电台调频同步网二期建设工程。桂林广播电台、桂林电视台和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共同投资3.5亿元建设桂林广电中心, 已经完成前期工作。桂林市广电局投入2000多万元, 对电台和电视台设备进行数字化更新和升级, 使之数字化率分别由2008年的29%和11%, 上升到2011年的65%和90%以上。柳州市广电局完成了全国第一家采用LED低碳环保型灯光的800平方米的演播室建设, 并投入1600万元改造了270平方米全媒体直播多功能演播室。来宾电视台采购了200万元直播车, 完成了电视台媒体资产管理系统的测试与验收。贺州市广播电台对直播区供电系统、新闻综合频道数字化、音频工作站、视频直播室灯光系统等进行了改造与升级。梧州市广电局完成了有线电视基础网络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 (NGB) 建设、梧州市西江经济带影视传媒中心建设和梧州城乡广电网络改造工程等项目。贵港广播电视台投入500多万元、河池广播电视台筹集90多万元更新改造全台设备。北海市广电局巩固北海冠头岭、涠洲岛和合浦马头岭无线广播电视骨干发射台的设施和功能, 添置了8台广播电视发射机, 使无线覆盖得以完善。钦州市广电局投资260万元实施市级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工程, 投资250万元购买设备, 从而使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能力、播出质量和安全保障能力有所提高。崇左市广电局完成项目投资5000万元, 主要项目有崇左市广电中心大楼、采编播设备更新改造、数字高清双向互动和公安专网工程等。贺州市广电局筹资313万元加快对电视台和电台采编播设备的数字化改造。
5. 城市数字影院建设改造有新进展
在数字影院建设改造上, 广西电影集团积极参与推进全区县级城市数字影院建设改造工程, 认真进行调研和市场开拓, 参股投资凭祥电影城的建设。南宁市广电局启动了县级和城市数字影院建设工程。桂林市电影公司投入73.2万元改造影院, 新增影厅1个, 3D设备一批, 4家影院各影厅实现了数字化。来宾市广电局支持的来宾市文化艺术中心影院已经建成, 有影厅4个, 座位800个。梧州市广电局启动了文化展览中心数字化影院建设项目。百色广电局2月份完成了地级市数字影院改造任务, 百色首家数字电影院正式对外放映, 结束了百色没有数字电影院的历史;3月份首家新建的数字影院大地数字影院又正式对外放映。该影院有5个数字放映厅855个座位 (包括1个3D立体放映厅) , 可以实现全国和全球影片的同步放映。防城港广电局积极协调, 推进了由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2880平方米, 7个影厅, 880个座位的电影城的建设, 计划在2012年完工, 届时将结束防城港市无数字影院的历史。钦州市广电局一方面完成了灵山县电影院数字化改造, 另一方面又通过招商引资, 加快建设城区年年丰广场、青城广场两个数字影院。贺州市广电局筹资250万元对电影公司影城进行改造, 并在5月使设有3个影厅的中影星河数字影城开业。贵港市数字影院金晟电影院发展形势良好。
四、文化产业继续发展
(一) 文化艺术业
“十一五”期间, 广西文化系统产业平均增幅达20%以上, 文化产业正在成为广西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成为提升广西软实力和新形象的重要力量。2011年, 2011年广西文化艺术业总产出42.01亿元、实现增加值32.56亿元, 增加值同比增长12.43%。按照《广西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到2015年, 广西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将达到1000亿元, 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占全区GDP的比重达到5%左右, 成为国民经济和现代服务业中新的支柱性产业。“十二五”时期, 广西将重点发展文化娱乐演艺和美术工艺品产业、新闻出版产业、广播影视和动漫产业、文博和会展节庆业、创意设计和广告业、网络和休闲软件游戏新兴文化产业六大产业, 实施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文化精品生产、骨干文化企业培育、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文化品牌打造、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文化产业示范点建设“七大工程”。坚持“重点抓项目、抓重点项目”的文化产业工作方针, 加快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2011年, 广西文化厅编制了广西文化产业城概念性规划及相关工作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广西文化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库建设, 征集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资源信息88项。桂林雁山动漫戏曲文化产业园、来宾金龟岛民族文化博览园等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推进演艺产业的发展, 不断加强文化与旅游及其他行业的结合, 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2011年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的纯利润达到9000万元, 文化演出业对周边产业的带动是1比7。靠这台演出, 阳朔的旅游及相关产业每年都有6个多亿的利润, 创造了当地发展的奇迹。大力扶持动漫产业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文化厅等部门关于推动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明确了广西发展动漫产业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制订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动漫骨干企业、人才培养基地、试验基地、试验园区评选命名暂行办法》, 评选命名自治区级9个动漫骨干企业、2个试验园区、8个人才培养基地。自治区动漫游戏骨干企业桂林力港科技网络公司发展势头良好, 2011年的营业收入从2010年的230万提高到了8500万。南宁九金娃娃动漫有限公司、桂林云尚动画制作有限公司入选文化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2011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 实现广西国家级动漫企业“零”的突破。命名柳州蓝海科技公司等9家企业为第一批自治区动漫骨干企业, 南宁高新区软件园、桂林高新区创意产业园为动漫试验园区, 广西艺术学院等8家单位为动漫人才培养基地。促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 举办了全区文化艺术科研工作培训班。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推出33个招商引资项目分别进入文博会中国文化产业2011投融资项目手册等。推荐广西18个大类共88个建议目录 (其中广西特色建议目录26个) 进入国家西部地区鼓励类文化产业目录, 广西第一批40个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文化项目, 有4个项目已经完成招商引资工作, 4个项目已有部分民间资本到位。
(二) 广西新闻出版产业迈出新步伐
2011年, 广西区新闻出版业生产总值突破190亿元, 比上年增长18.75%, 为打造广西文化千亿元产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 图书销售新业绩
借助书业展会平台, 促进出版物销售。在2011年1月北京图书订货会上, 由广西8家出版社组成的广西展团参加了此次订货会, 共展出3000多种图书, 共设16个特装展位, 专业馆展位3个, 订货总码洋为10363.8万元。其中, 广西教育出版社订货码洋同比上升16%, 接力出版社同比上升4.5%。广西展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此次订货会, 图书订货数最高的是《新语文读本》 (修订版) , 订数高达24.57万册。在第二十一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上订货总码洋6436万元, 在第十八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达成版权贸易合同和意向的图书达200多种。
广西音像产业有成绩。2011年广西拥有音像电子出版单位5家, 音像制作单位3家, 音像复制单位3家, 音像批发单位16家, 音像零售单位2083家。2011年共出版音像制品163种, 复制132.63万张;出版电子出版物38种, 复制832.753万张。2009-2010年复制企业共生产和复制光盘6478万片, 总产值9878万元, 销售总收入9448万元。
2. 产业园区建设新面貌
2011年11月开始动工的南宁五象新区, 其中广西文化产业城有2000多亩的发展空间。中国东盟文化产品 (出版物) 物流园区、中国东盟传媒人才培养基地、中国东盟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中国东盟印刷产业园区、世界图书公园等一批新闻出版领域重大项目已经规划, 正在实施之中。2011年, 五象新区安排基础建设项目120多个, 总投资60多亿元。到2020年广西文化产业城将成长为五象新区一个重要的经济单元, 成长为广西文化的新地标、广西对外文化交流的新平台。
3. 版权贸易新收益
搭建中国东盟版权贸易的新平台, 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接力出版社入选“2009~201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图书《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图书馆藏中文善本汇刊》、“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大王书》系列进入“2009~201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图书《走进中医》和《黑焰》入选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资助项目。几年来, 广西出版系统向东盟国家输出了200多种图书版权。2011年, 广西出版系统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达成版权贸易、合作出版合同的图书有700种, 实现版权贸易图书发货码洋约1.7亿元。2011年在第十八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达成版权贸易合同和意向的图书200多种。
4. 广告收入稳步上升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广告经营打出漂亮组合拳。2011年, 面对金融危机、宏观调控、新媒体冲击等不利因素, 集团广告中心从全局的高度对广告战略进行调整, 及时布局, 加强策划, 细化市场, 成效显著。《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的家电、商业广告强劲增长, 占了南宁平面媒体广告总量的70%。房地产广告也逆势增长, 2011年《南国早报》的房地产广告占南宁平面媒体房地产广告总额的80%以上, 处于龙头地位。《广西日报》发挥党报的独特优势, 抓好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日的主题策划, 全面提高党报的广告总量, 成功策划了建党90周年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系列专版广告。特别是在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期间, 连续策划了“开好局迎盛会”、“开好局创佳绩”等三个专题, 充分把党代会带来的经营机遇用好、用足, 在短短1个月就组织40多个版的专版广告。此外, 集团把市县广告开发作为2011年的开发重点之一, 精心策划, 市县广告较上一年增长了近50%。同时, 抓住国家“北部湾经济发展规划”的战略部署, 在广告策略上及时跟进布局, 大力开发北海、钦州、防城港等地广告市场, 有效地拓展了集团广告增长的区域。努力拓展省外广告市场, 先后在广州、北京、上海等市设立了广告中心办事处, 省外广告比上一年有较大增幅。2011年,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经营的各项指标都实现了增长, 经营总收入超过6亿元, 广告业绩喜人, 首次突破4亿元大关。
5. 印刷业务平稳运行
2011年, 面对印刷行业市场低迷、竞争激烈, 印刷整体效益和利润下滑等现实问题,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印刷业务通过内部挖潜、外拓市场, 仍然实现了稳定增长。全年全厂报刊印刷量近11.5亿对开张, 经营收入达9609万元, 全年减少废报233.4吨。在商务印刷领域, 广西南国印刷责任有限公司实施“对内重组产品结构、转变增长方式, 对外整合产业链、加强战略合作”的经营策略, 稳定商轮业务拓展平印业务, 着重开发包装印刷产品, 在稳定区内商印市场的基础上, 成功开拓了区内、区外包装市场, 公司全年商轮业务量稳中有升, 包装业务量与上年同比增长126%, 基本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经营目标。
6. 新兴产业显生机
2011年,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努力从现有传统产业激烈竞争中实现突破, 加快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布局与发展, 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并取得重要进展。2011年11月,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正式注册成立广西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并于12月15日举行了揭牌仪式, 以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突破现有产业布局, 促进集团多元化方向转型。此外,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积极发展会展业, 2011年, 集团各先后成功举办了广西 (南宁) 房地产博览会、南宁家装建材博览会、广西 (南宁) 儿童用品博览会、投资防城港发展论坛、南宁东盟商务房地产发展论坛、兴宁区房地产发展论坛等一系列展会及论坛, 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 由广西日报传媒集团独家承办的广西 (南宁) 房地产博览会从2002年开始至今已成功举办了10届, 2011年房地产博览会招商收入突破3600万元, 成为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多元化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 广播电视产业效益好
1. 产业收入增加
2011年, 全区广播影视产业总收入36.3221亿元, 比2010年增加了3.3221亿元。其中自治区级单位收入28.5568亿元 (含系统外企业收入2.7133亿元) , 市级系统收入5.6516亿元 (其中过亿的市级广电系统有南宁市1.8839亿元和柳州市1.1588亿元) 、县级系统2.1136亿元。全区总收入的主要部分是:广告收入11.0780亿元 (其中电视广告收入9.5197亿元、广播广告收入1.2357亿元) , 网络收入13.0500亿元, 电视收入9.2260亿元 (其中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8.6226亿元, 付费数字电视收入0.6034亿元) , 电影院线票房1.77亿元。以上4部分的收入与2010年相比均有两位数的增幅。增幅较大的单位有:广西电影集团增长136%,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增长34.4%, 广西广电网络公司增长14.3%。
2011年, 广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新增8家, 在年检中不合格而被取消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资格的13家, 总数为74家。虽然这些制作经营机构的数量比2010年减少了5家, 但是总体实力和产值却有所增加。
2. 企业实力增强
广西电视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一方面从台里剥离出广西广电影视传媒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广电移动多媒体传播有限公司;另一方面, 按照市场需求在年初将原来的体育频道转型为乐思购频道, 实现24小时播出购物节目。在2011年, 广西广电影视传媒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开始商业运作, 以影视剧生产为主, 并承接一系列大型活动电视制作和播出代理业务, 实现收支平衡并略有盈余, 完成全年预算收入115%。广西广电移动多媒体传播有限公司通过广告代理的方式运营, 与多家广告公司和文化传播公司合作, 取得了400余万元的效益。乐思购频道的全年销售额也达到6000万元。广西人民广播电台积极拓展下属公司广西新广播传媒有限公司的业务, 积极探索制播分离的新途径, 也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五、存在问题与实施建议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之后,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战略, 提出在2012~2020年, 把广西努力建设成具有时代特征、壮乡风格、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强区, 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中心、中国与东盟文化交流枢纽、中国文化走向东盟的主力省区。目标明确, 定位准确。但是, 要把规划的构想落实到实处, 任重而道远。
(一) 把文化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盘子
长期以来, 对于文化工作, 各级政府多停留在文件与会议上, 表面形式多于实际行动。归根结底, 主要原因在于自治区党委、政府没有把文化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盘子, 形成一种政绩约束, 各级党委、政府在考虑工作就难以把文化工作摆放到“政绩盘子”和“财政盘子”中去, 文化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边缘工作”, 无关痛痒。
广西要实施“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战略, 实现民族文化强区、区域文化中心、中国与东盟文化交流枢纽、中国文化走向东盟的主力省区的宏伟目标, 就必须真抓实干。
第一, 把文化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综合绩效考核体系, 把是否干好“建设民族文化强区”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重要的绩效考评内容, 与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的位置密切相关, 这样, 只有这样, “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战略才能得以真正实施, 广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宏伟目标才得以实现。
第二, 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盘子, 为全自治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保障。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财政保障机制, 确保公共文化服务足额投入。
第三, 把中央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财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执行到位, 完善自治区支持文化建设的配套政策。优惠文化税收政策, 加强对文化企业金融支持, 确保文化建设用地。
第四, 把文化建设纳入本地区总体发展规划、置于重要战略地位、纳入干部考评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
第五, 把文化统计纳入政府常规统计工作, 加强部门、全社会、全行业统计。
第六, 定期发布市县文化综合实力排行榜, 制定文化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第七, 加快地方性文化立法进程。适时启动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文化产业促进条例以及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研究。
(二)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培育新的文化业态, 打造特色文化品牌, 推动民族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第一, 实施大平台、大项目、大发展、大贡献的发展战略, 积极推进我区民族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和特色民族文化产业群建设。
第二, 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工程, 统筹推进广西文化产业城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第三, 以文化内容为核心, 加快发展以创意内容为核心的文化服务业, 大力发展创意设计和动漫产业、会展节庆业和文博业。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数字内容和动漫等文化产业, 最大限度地提升相关产业的文化内涵和文化附加值。
第四, 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 着力培育文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五, 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文化休闲娱乐产业。
第六, 推动文化与商业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时尚文化产业, 促进文化产业与通信、建筑、制造、会展、休闲、培训等行业的融合发展。
第七, 强化创意创新支撑, 培育发展一批创新型民族文化企业, 打造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文化品牌。
第八, 做大做强市县特色文化产业。要大力扶植有基础、有资源、有条件的市县发展特色文化产业, 构筑市县特色文化产业集群。
第九, 加强文化市场诚信建设。大力培育和扩大文化消费。积极探索促进文化消费补贴模式, 提升文化消费意识, 培育新的文化消费热点, 打造区域中心城市文化消费集聚区和示范区, 提高我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 解放思想, 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进一步推进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形成有利于文化改革发展的体制环境
第一, 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方针, 转变政府职能, 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第二, 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三,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加快产权制度改革, 推动股份制改造, 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逐步转制为企业。
(四) 加强文化传播阵地建设, 拓展文化传播途径和方式, 健全文化现代传播体系, 提升广西文化的传播引导能力
第一, 加强文化传播阵地建设。加大对自治区各级文化阵地建设的扶持力度, 特别是加强对互联网等新兴文化阵地的建设、运用和管理, 扶持培育一批活跃在区内外文艺市场的知名文化团体, 催生出一批在国内外领先的文艺流派, 打造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竞争力的优势媒体文化企业、文化品牌, 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第二, 扩大对外文化交流, 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 大力发挥民族文化资源优势, 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民族文化交流新格局。实施广西与东盟文化合作行动计划, 建设中国东盟文化交流培训中心。提高和扩大文化阵地在东盟等国家和地区的覆盖率。做大做强中国─东盟文化产业论坛、广西文化舟等文化活动。深化与港澳台文化交流, 推动广西民族优秀文化项目及产品入岛交流, 加强与港澳的文化交流合作。扩大对外文化贸易, 扩大广西民族文化产品和民族文化服务出口。
第三, 创新文化传播方式和手段。加快推进广西文化信息资源数字化、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便捷化建设, 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西分中心和广西广电网络为主要载体, 加强政府文化门户网站建设, 按照共建共享互通原则, 加快对全区文化信息的数字化处理, 形成公共文化信息资源数据库。逐步建立广西数字文化数据中心、公共文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广西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网络系统、网上剧场和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 延伸公共文化服务。健全文化信息公开、发布机制, 发布全区重要的文艺演出、节庆活动、电影放映、体育赛事等信息, 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便捷的导航服务, 促进文化消费。
(五) 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 为广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立智库
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必须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使之更好发挥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 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
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 是一个整体提升广西文化软实力的重大工程, 必须做好增加发展资金、完善基础设施、重视人才建设, 改进政策和管理体制等工作。具体来说, 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 需要克服“忽视”思想, 深刻认识哲学社会科学的“两个不可替代”。把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实际成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综合绩效考评体系。
第二, 搞好规划, 为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搭建平台。需要尽快出台广西哲学社会科学中长期发展规划。
第三, 建立健全全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重点建设广西社会科学院, 争取三年内广西所有地级市均设置社会科学院或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第四, 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基础设施建设, 在南宁五象新区广西文化产业城内建立中国东盟社科交流与培训中心。
(六) 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文化人才培养机制, 崔生出高水平的文化人才群体
第一, 树立科学的人才观, 营造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在人才选拔上“不唯背景、不唯学历”选拔人才, 更不能用党政干部的标准苛求专业型人才;在人才管理上, 充分尊重特殊人才的个性, 调动其积极因素。
第二, 重视领军人物的作用, 以高层次人才引领高水平发展。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 传承、传播和发展广西民族文化的领军人才。要充分发挥领军人物的示范带动效应, 凝聚一个个创新团队, 促进广西文化产业高水平发展。
第三, 需要坚持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 激发文化人才的创造活力。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 从根本上解决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普遍性矛盾和问题。要出台促进人才成长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 围绕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 以形成衔接配套人才政策体系, 营造人才成长发展的软环境。
第四, 在人才培养上需要由单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在人才培养上要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 着力培养造就领军人物。
第五, 在人才选用上需要由“相马”向“相马赛马”相结合转变。要特别注重从实践工作中选拔人、任用人, 做到“相马”与“赛马”结合, 特别是借重“赛马”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努力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六, 在人才引进上需要由“刚性”向“柔性”转变。“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比如, 在北京、上海等地成立文化产业机构, 就地招聘、延揽各类人才, 使那些优秀人才无须离开一线城市就能为广西工作。
第七, 健全奖励分配机制, 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设立广西优秀文化人才奖励基金, 重奖在文化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七) 深入实施文化精品工程, 繁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第一, 充分挖掘广西深厚文化资源, 不断推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
第二, 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 适应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新要求, 多出优秀作品, 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第三, 实施打造广西气派舞台艺术精品工程, 发挥民族文化资源优势, 加强对艺术领域引导力度, 构建科学的民族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
第四, 加强民族题材、未成年人题材、生态题材创作等, 培育一批品牌节目、栏目和知名频率、频道以及有影响力的知名制作机构, 不断推出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民族特色剧节目。
第五, 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委托生产等方式, 扶持和培育一批活跃在区内外文化市场的知名文化团体、节目制作商, 培育和催生出在国内外领先的文化流派、文化品牌。
第六, 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特色表演艺术。挖掘民族文化资源, 创新民族文化艺术形式, 精心推出一批广西民族特色艺术精品, 促进桂剧、壮剧、彩调剧等广西特色表演艺术发展。
(八) 扎实推进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
第一, 稳步推进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传承民族文脉, 共建精神家园。
第二, 继续加强民族文化研究与民族文化古籍的发掘和整理工作。
第三, 大力推进民族文化传承基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
第四, 大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 深入发掘民族文化宝藏, 把“文化力”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
第五, 在城市建设中强调文化立城、文化建城、文化强城, 把文化发展繁荣放到城市建设的突出位置, 成为城市建设的核心和强力支撑。文化立城作为一种理念, 体现高度的文化自觉, 为文化建城、文化强城提供引领并贯穿于各项具体工作中;文化建城、文化强城则是文化立城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让城市体现文化的品格、散发文化的高雅、展示文化的魅力、充满文化的活力, 使城市成为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典范, 成为提高民生幸福指数的美好家园。
摘要:2011年广西文化建设继续取得新成就,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 公共文化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 文化产业平稳发展。文章总结2011年广西文化建设各个领域和文化产业各个行业的具体情况和数据, 分析存在问题, 提出推进2012年发展的思路和对策建议。
重庆市2011年发展改革法制建设报告 第4篇
2003年成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地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严谨务实、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
一、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继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法规司后,北京、吉林、江苏、河南、湖南、广东、广西等7个省区市发展改革委成立了专门的法规处;安徽、江西、重庆、四川、宁夏、新疆等省区发展改革委也充实了法制机构的力量。
二、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顺利完成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发展改革系统的职能行使和具体工作方式都提出了全新挑战。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将《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作为2004年的工作重点,精心准备,周密安排,扎实工作,比较顺利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是组织了对全系统干部的培训。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的形式,先后举办了两次《行政许可法》学习讲座。同时,在两个月内举办了9期培训班,对全委干部进行了分层次轮训。各地发展改革委也采取召开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举办培训班、编印学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和培训。
二是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实施机关。共取消11项审批项目,下放4项审批项目。在保留的40项许可项目中,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12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国务院决定方式公布的17项,与其他部门联合实施的11项;清理出以司局名义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9个,一律改为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名义实施。各地发展改革委都对本委负责的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机关进行了清理,纠正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做法。
三是清理并完善了行政许可规定。经过清理,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了需要制定和修改的26件与行政许可有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地发展改革委也对有关行政许可规定进行清理,提出了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建议,并对本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四是建立健全了实施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行政许可办公制度的暂行规定》以及相关格式文本,确定了行政许可项目相关材料的公示场所和方式,印发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研究起草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各地发展改革委结合本委实际,制定了行政许可受理、告知、公示、审查与决定、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
三、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一是立法步伐加快,完成数量增加。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国务院2004年立法计划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已经颁布实施,《境外投资管理条例》、《规划编制条例》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修订)》已上报国务院审议。《电力法(修订)》和《政府投资条例》正在抓紧起草。部门规章立法计划完成率大大超过2003年,目前已完成11件。从地方立法看,有关法规性文件数量也明显增加,在以工代赈、项目稽察、项目代建制、创业投资、特许经营、规划编制、价格管理、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立法都取得了新的成果。
二是政府投资立法取得进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投资司共同起草的《政府投资条例》是解决发展改革系统主要职能法律依据的一部重要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后,我们又对《条例》作了重要修改。目前,已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三是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有关立法的前期研究开始启动。我国经济已经连续保持了20多年的高速增长,能否在今后一段较长的时间继续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防止出现大起大落,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的情况下,影响经济稳定增长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如何用法律制度保障经济稳定增长显得越来越重要。为此,启动了对这项法律法规制度的研究。
四、《招标投标法》贯彻实施的指导和协调力度加大
一是起草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针对招投标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加强招投标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改革部门在招投标行政监督中的职责和地位以及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也积极研究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
二是全国招标投标协会的筹建工作基本完成。
三是招标投标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四是招标投标规定清理取得阶段成效。在前一阶段清理的基础上,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国务院有关部门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目录。目录公布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废止的13件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符合形势要求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地发展改革委也公布了清理结果。
五是加强了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计划实施
按照国务院关于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一项重要任务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近几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初步摸底,总结了5年来依法行政的实施情况、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的初步意见》,就做好《纲要》的学习贯彻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正在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六、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增长较快。截至10月,已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4起,行政应诉案件1起,超过2003年全年办理的15件总量。针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我们一是坚持依法办案。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权限。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对于发案率较高的信访、举报、咨询类复议案件,加强了与申请人的沟通,反复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三是做好分析总结。《行政许可法》颁布后,为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诉讼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我们及时分析《行政许可法》对我委工作的影响,找出容易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重点领域和环节,提出了防范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七、“四五”普法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
2004年,我们对“四五”普法以来系统普法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总体上看,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照系统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和新路子,较好地完成了"四五"普法阶段性任务,有效地提高了全系统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的转变。
八、法规协调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
2004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办理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有关部门送来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205件,办理委内征求意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67件,办理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7件。在工作中注意把握三条:一是准确把握征求意见范围。二是严格审核内容。主要从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意见,涉及行政许可,还要从设定和实施许可的规定方面把关。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对于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改革发展方向的意见,及时沟通;对委内不同意见,积极组织协调。
九、法制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
一是立法工作制度。为了提高立法质量,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实施了《规章制定办法(试行)》,对规章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和送审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明确规定,委内立法程序进一步规范,法规文件的审查力度明显加大。
二是复议和应诉工作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起草颁布了《行政复议规定(试行)》和《应诉工作暂行规定》,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各个环节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法规司和有关司局在办案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加强了司局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
三是常年法律顾问制度。为了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各项工作中的参谋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聘请了两位知名专家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要文件起草以及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咨询。为了使法律顾问制度能够切实发挥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还专门起草了《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对法律顾问提供咨询意见的范围、方式、时限等作了规定。
十、系统交流进一步加强
《法制工作与建议》是全系统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利用这份刊物,及时反映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立法、执法、普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各项法制工作的情况;编发了北京、江苏、云南等部分省市发展改革委法制工作中一些经验材料;刊登了地方有关同志的文章,使这份刊物成为国家和地方、各省市之间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的桥梁。
2005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发展改革大局,认真做好各项法制工作,努力使发展改革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再上新台阶。从具体工作层面而言,初步考虑概括为:贯穿一条主线,搞好五个结合,着力抓好六项工作。贯穿一条主线,就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法制建设步伐。搞好五个结合,就是虚实结合、远近结合、前后结合、左右结合、上下结合,统筹协调,全面做好系统法制工作。一要搞好虚实结合。既要围绕发展改革大局需要,开阔思路,拓展领域,从战略高度上研究思考如何把实践中成熟的作法和成功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等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同时又要扎扎实实地抓住一些有利于我们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实事,使工作有“抓手”,有依托。二要搞好远近结合。既要集中力量解决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又要认识法制工作的规律,考虑法制工作的特点,从长计议,作好工作规划,完善工作制度,使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的进程有序推进。三要搞好事前事后结合。既要推进立法,也要加强执法;既要抓好立法时的审核把关,又要搞好法律法规规章颁布后的备案审查;既要重视普法,通过学习和培训,增强发展改革系统干部的法制观念,熟悉法律法规和规章内容,为依法行政奠定基础,又要建立事后监督机制,执行好行政复议制度,以案说法,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四要搞好左右结合。既要立足本委,找准定位,加强与业务司局、处室之间的配合,将法规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增强法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又要注重与各级人大法工委、政府法制办、其他部门和人民法院之间的联系沟通,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五要搞好上下结合。既要集中精力履行好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的工作职能,又要增强重视发挥全系统的积极性,集中全系统的智慧,提高全系统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创造条件,加强合作。
着力抓好六项工作:
重庆市2011年发展改革法制建设报告 第5篇
一、加强发展改革系统重点职能领域立法工作
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省市发展改革委要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2015年立法规划为着眼点,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本部门主要工作职能,加快立法步伐,推进发展改革系统管理职能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一是与政府法制等部门通力协作,认真落实当年立法计划任务。做好申请列入立法计划项目的前期论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己上报全国人大、国务院的立法项目,开展地方相关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起草初稿等工作,省发展改革委抓紧做好《辽宁省招标投标条例》、《辽宁省重大项目稽查办法》和《辽宁省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推进工作。研究探索投资管理、能源管理、企业债券等领域立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二是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对于列入立法计划的项目以及准备申报立法计划的项目,应围绕立法项目涉及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等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现开门立法。三是认真做好各类协调件的办理回复工作。特别要对立法协调件中涉及发展改革部门职能的相关条款,应予以高度重视,审慎对待,认真研究,提出有理有据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立法协调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二、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推进依法行政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也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因此,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着重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重点抓好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2010年我委作为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试点单位,己经完成权力运行工作中的清权确权、制作流程图、查找风险点和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等工作。今年省发展改革委将围绕风险防
范措施,重点抓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项内部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省市发展改革委要密切配合,加强淘通,结合本部门行政权力的运行特点和规律,创新思路,制定和完善有效管用,约束性强,具有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全面完成加强行政权力制度建设的各项任务。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制度。去年以来,按照《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要求,省发展改革集中开展了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对我委起草的规章和代省政府起草的文件提出了清理意见,对我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现行有效、取消和废止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提高行政效能,各市发展改革委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制度,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认真抓好,按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时限要求,及时做好实施后评估工作。三是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要求,行政执法实行层缓监督,各缓发展改革部门要强化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活动的监管,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各缓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特别是对设定的权限进行重点审查,防止出现超越权限、违反上位法规定、违背法定程序等问题发生。要按照《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报送同缓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备案,接受监督。五是重视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去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数量较比往年骤增,针对这种态势,各市发展改革委务必给予高度重视,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审查项目审批要件,认真履行项目审批程序,杜绝不应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减少行政复议案件发生的机率。对己经发生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要主动进行调解,依法妥善处理,努力维护发展改革部门的权益。六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系统要形成以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职权、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为核心内容的执法责任制体系,各缓发展改革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特别是在行政执法岗位上工作的国家公务员更要严格按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坚持持证上岗,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追宄制度。
三、做好“六五”普法部署工作
今年是普及法律宣传教育工作(2011~2015)规划的起步之年,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要认真做好“六五”普法部署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将制定《辽宁省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普法规划。各市发展改革委要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在总结“五五”普法成绩和经
验的基础上,继承和发扬“五五”普法经验和做法,从发展改革系统普法工作实际出发,修正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并组织实施。
四、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整合现有专业有形市场,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权出让、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集中在一个交易平台,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管理和监督系统。根据省委文件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推进公共资源系统建设的日常工作。各市发展改革委要积极参与这项工作,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信息交流,掌握系统建设工作进展,及时向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二是不断强化对摺投标监管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依法发布招标相关信息,严格评标专家抽取程序,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岗前培训及考桉评价机制。研究探讨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等部门评标专家库整合的可行性,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提供保障。三是根据国家颁布的统一技术标准和文件范本,积极推广电子摺投标和标准文件应用。四是做好组建辽宁省招标投标协会各项筹备工作。
五、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
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制千部队伍建设,加大法制工作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一是大力提高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理论水平,做到对党忠诚、对民尽责。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养成良好的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工作作风,提高全系统法制队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努力当好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三是建立法制干部培养机制,定期进行业务素质的培训,每年至少应接受80学时的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依法行政先进地区的经验,使他们拓宽思路,创新方法。
重庆市2011年发展改革法制建设报告 第6篇
一、填空题(每空 1 分,共 20 分)
1、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2、企业标准 免费
3、生产日期 保质期
4、食品添加剂
5、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疾病预防 治疗功能
6、虚假、夸大 食品行业协会
7、食品又是药品 治疗 8、2009 年 5 月 1 日 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9、预防火灾 报告火警
10、专职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
二、选择题(每题 1 分,共 10 分)
1、B
2、C
3、A
4、D
5、D6、A
7、A
8、ABCD
9、B
10、C
三、分析判断(每题 2 分,共 10 分。判断正误,如错误,请说明理由)
(
1、×)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故错误。(×)理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的行为,举报属于间接监督行为,立法没有规定需要提供诉讼意义上的证据。故错误。(3、×)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故错误。
4、(√)(5、×)理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故错误。
四、简答题(每题 10 分,共 40 分)
(1)
1、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2)“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4)对于发布有关食品的虚假广告,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
2、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2)许可即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国家可以设定行政许可。(3)为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完全有必要实行许可制度。
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臵消防设施、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条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臵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五、论述题(20 分,任选一题回答)
(1)
1、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条规定,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2),食品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关系到公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经成为摆在世界各国
1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和富裕程度的提高,社会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大大增、强了。然而,近几年来,我国频繁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例如“红心鸭蛋事件”“多宝鱼事件”以及多起严重的“问题奶粉事件”等,充分说明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引发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心理恐慌,对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以及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为食品安全立法势在必行。(4)原食品卫生法施行十余年来,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制度和监管体制存在的缺陷,表现为:一是食品安全标准不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二是缺乏有效的制度和规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保证食品安全;三是食品检验机构不够规范,食品检验方法和程度不统一,检验结果不够公正;四是缺乏有力的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臵机制,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缺乏统一机制,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五是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有关监管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的问题。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必要制定食品安全法。(1)
2、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2)1994 年制定的广告法只规定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在广告中推荐食品或服务的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法律责任,没有规定在广告中推荐商品或者服务的个人的法律责任。近几年发生的一些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案件已经证明,名人代言广告,其误导性和欺骗性更大。名人因代言获得了高额经济利益,如果不承担相应责任,将违背权责统一的法律原则。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扩大了广告法规定的责任主体范围,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都要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个人”主要是指名人,当然也包括普通人。(3)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推荐食品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民事责任,也可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全部或部分民事责任。推荐食品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与食品生产经营者之间的责任分配,依照法律或者约定确定。(4)推荐食品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不得以承担的责任超出与食品生产经营者约定的份额而拒绝消费者要求其承担全部责任的主张,推荐食品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承担的责任超过应当承担的份额的,可以就超额的部分向食品生产经营者追偿。
重庆市2011年发展改革法制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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