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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之星通知范文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自强之星通知范文(精选4篇)

自强之星通知 第1篇

关于参加2011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2011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中国校媒网

官方微博:微博校园(t.cyol.com)、腾讯微博

二、活动时间:2011年12月—2012年5月

三、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4.2012年3月5日前,本人必须在微博校园t.cyol.com开设实名微博(已有腾讯微博或QQ账号者,可使用腾讯微博账号登录,或通过QQ账号授权登录,然后通过“设置”按钮,将“姓名”一项修改为本人真实姓名),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并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具体标准详见活动官方网站专题(star.xiaomei.cc);

5.2011年3月15日前,本人的自强事迹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自强事迹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6.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四、活动安排

1.活动筹备阶段(2011年11月—12月初)

2011年11月底前,组委会完成各项筹备工作并下发活动通知。同时,各省级团委在收到通知后,应启动本地活动的相关筹备工作,尤其是重视本活动对新媒体的应用。

2.活动报名及新媒体展示讨论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初—2012年3月5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5日16时。

报名截止前,参选者均可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在微博校园t.cyol.com(或腾讯微博)公布自己的报名主页链接并进行相关的展示和宣传,接受公众监督,争取周围同学、老师及网

友的转发支持。

3.报名审核及公示

审核时间:2012年2月10日—3月6日

组委会秘书处将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关注报名者新媒体展示及公众在新媒体的转发支持情况,并分批次通过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公示通过报名审核的名单。同时,组委会秘书处将通过官方微博及时更新相关进展,并与大家进行微博互动。

4.校内审核宣传阶段

审核推荐时间:2012年2月15日—3月10日

各高校团委举办校内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需根据团中央、省级团委的要求,登录活动官方网站,审核本校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考察自强事迹情况,从通过组委会报名审核的同学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本校的“自强之星”名单以及向省级团委推荐的名单。

校级“自强之星”产生的具体流程和办法,可由各高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向省级团委学校部进行说明和备案,同时通过校团委官方微博及时公布相关流程。对通过一定形式校内公开选拔推荐上来的同学,在省级推荐及最终的标兵确认时优先考虑。

各高校团委应做好校内的宣传和展示工作,对本校开展的“自强之星”寻访活动及涌现出来的自强典型,利用校园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的宣传。

5.校内公示阶段

校内公示时间:2012年3月10日—15日

校团委确定推荐名单后,应通过微博校园t.cyol.com(或腾讯微博)的校团委官方账号进行名单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论。

6.校级推荐阶段

校级推荐时间:2012年3月16日—25日

校团委官方微博公示完成后,各高校应根据当地省级团委的安排,在2012年3月25日前,将本校推荐的1至2名“自强之星”的报名表(注明事迹类别)及校内宣传材料上报到省级团委学校部。报名表在通过组委会报名审核后会在本人的报名主页自动生成,可下载打印。

7.省级推荐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

正式提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4月5日

2012年4月5日前,省级团委在收到各高校推荐材料后,进行综合评议,根据团中央规定的名额,正式向组委会提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省级团委的提名材料应包括:汇总表、被提名者的报名表和所在学校关于本次活动的有关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

所有材料(相关表格在活动官网下载)均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提交到组委会秘书处(地址: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新闻事业部 邮编:100702)。

省级团委学校部应通过微博校园t.cyol.com(或腾讯微博)的官方账号,公布向组委会推荐的名单、发布相关信息,并考察各高校团委在活动中对新媒体的应用情况,及时了解公众对活动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此阶段至评选揭晓前,所有被提名者均可继续通过微博校园t.cyol.com(或腾讯微博)新媒体平台,争取更多的公众支持。评委会将参考最终的微博热度及听众人数等相关情况,经综合评定后,投票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名单。

8.公布寻访结果——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公布时间:2012年4月10日—5月5日

2012年4月,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从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

之星”中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并通过活动官方微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随后,组委会将通过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以及《中国青年报》公布本寻访活动的最终结果。

9.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4)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1“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全国组委会还将适时开展励志系列报告会及其他互动交流活动。

为了顺应新媒体的发展,及时准确地发布活动信息,充分有效地实现与公众尤其是大学生的互动交流,引导公众准确认识和理解活动的意义和价值,在本的活动过程中,将全面引入微博新媒体平台。

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

组委会秘书处在微博校园(t.cyol.com)平台开设官方微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时发布活动相关信息,实现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注:微博校园与腾讯微博内容互通共享;可使用腾讯微博账号或QQ账号登录微博校园。)报名者实名微博:

所有报名者应在微博校园t.cyol.com(或腾讯微博)平台开设个人实名微博,公布个人报名主页网址及相关情况,介绍自强事迹,争取公众的转发支持。

报名者通过实名微博发布的重要信息,应同步@本校校团委官方微博,便于校团委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校团委官方微博

活动启动后,各高校团委应通过微博校园t.cyol.com(或腾讯微博)的官方微博收听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自强之星”及所在地省级团委学校部官方微博,并及时发布本校相关活动信息,关注本校报名者并通过微博平台实现与公众的交流互动。

校团委官方微博发布推荐名单公示等重要信息时,应@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以及所在地省级团委学校部官方微博。

省级团委学校部官方微博

活动启动后,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应通过微博校园t.cyol.com(或腾讯微博)的官方微博收听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并及时发布本地区相关活动信息,关注各高校团委官方微博,通过微博平台实现与公众的交流互动。

省级团委学校部官方微博发布推荐名单公示等重要信息时,应同时@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

联系方式

武汉科技大学联系人:杨云 涂瑞华

联系电话:027-68893201 ***

电子邮箱:youth@wust.edu.cn

共青团武汉科技大学委员会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自强之星通知 第2篇

“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加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资助、心理辅导、素质培养和能力提升工作,通过在全校树立自强自立、奋斗不息的受助学生榜样,营造“崇尚榜样、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良好氛围,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构建和谐美好校园。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二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倡导热情豁达、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逆境拼搏、奋发成才,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经学院认定纳入学校贫困生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2、品行端正、为人正直、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3、勤俭节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热心公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要求上半年考试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排名前30%.5、勇于克服各种困难,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压力、挫折或,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能展现出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的先进个人;在学校各学院及职能部门参加勤工助学一学期以上的同学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评选:有违规违纪处分记录者;因休学或其他原因当前不在校者;有不良诚信记录者。

三、评选程序集时间安排1、3月28日——4月9日:各学院、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广泛的宣传工作。2、4月10日——4月16日:学生个人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申报事迹材料。3、4月17日——4月23日: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开展院内评选工作,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4、4月24日——4月30日:自强之星候选人宣讲会,由评委团(各学院代表)进行投票,综合投票结果及专家评审意见得出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对入选学生予以表彰,并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对获奖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四、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获奖者授予“成都中医药大学‘自强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统一将纸质申报材料于4月23日下午3时前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温江校区203办公室)。《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候选人生活照电子版两张、宣讲资料(候选人推荐事迹视频,PPT等)材料,压缩后请发到指定邮箱:2544288001@qq.com,联系人:李欣华。

自强之星通知 第3篇

各团总支: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已于12月正式启动,校团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开展相应的评选推荐活动,希望各团总支充分深化自强的时代内涵,弘扬自强的时代精神,挖掘青年学生中的自强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一、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2011年1月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2.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3.2011年1月10日前,本人必须在新浪博客、微博、人人网或开心网获得不少于100个真实有效的网络“实名推荐”支持,具体标准详见活动官方网站专题(star.xiaomei.cc); 4.2011年1月15日前,本人的自强事迹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自强事迹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一、活动安排

1.活动报名及网络实名推荐阶段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初—2010年12月31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16时。

12月10日起至报名截止前,参选者均可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争取网络“实名推荐”支持,并按要求将相关链接上传至官方网站。

2.(院)系内审核及推荐阶段

审核推荐时间:2011年1月1日—2011年1月10日

各(院)系需根据校团委的要求,登录活动官方网站,审核本(院)系报名同学的相关资料,并通过适当方式公示审核合格者名单。

2011年1月10日上午10点前,各(院)系应将本(院)系推荐的1名“自强之星”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上报到校团委,报名表在取得100个合格的网络“实名推荐”后会自动生成,可下载打印。

“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知正式 第4篇

“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知

文学院各班级: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取得的成效,引导和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逆境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文学院团委特决定开展第一届 “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我院2011—2012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往届“安徽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院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12年4月15日周日晚19:30(暂定,改动另行通知)比赛地点:花津校区教学楼2010501教室(暂定,改动另行通知)

三、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评选院级“自强之星”10名

四、评选条件

1、品行端正、为人正直、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勤俭节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热心公益;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一年来无不及格课程;

4、事迹典型。自立自强,在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勇于与命运抗争,富有理想、坚定执着;勤奋进取,正直善良,积极向上,刻苦努力,勇于实践,团结互助,成绩突出;感恩奉献,心怀感恩,热心公益,积极投身于大学生社会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五、活动流程

1、班级报名及选拔

参赛者须向各班团支书报名,各班级酌情选拔出1-2人参加院级比赛。由团支书在4月12日晚19:00之前统一将报名表发送至文学院办公室刘迪处(978350507@qq.com)。报名表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号、年级、专业、联系方式。

汇报材料(汇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A4双面打印,可以围绕自我简介、家庭情况、学习工作、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经历、自立自强事迹等方面展开)和PPT将由办公室马路扬(***)、张丁予(***)于4月14日晚19:00—19:30在文学院社区统一收取,并进行选手上场顺序抽签,过时不候。

2、院级决赛

参赛者以PPT汇报的方式进行事迹汇报。PPT汇报内容要结合候选人自身的学习和生活,言之有物,感情充沛,重点突出,PPT汇报限时8分钟。评委根据选手自强事迹、汇报材料和现场表现确定院级“自强之星”名单。

六、奖项设置

本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评选院级“自强之星”10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文学院 团

委 学生会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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