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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范文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中国内地范文(精选12篇)

中国内地 第1篇

入世10年以来, 中国内地的对外贸易飞速发展, 基于出口大量的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 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出口国。香港由于其发达的转口贸易而成为了中国内地与其它地区贸易往来的桥梁。从海关的统计报告中可以看出, 因为香港独特的国际经贸地位和特有的贸易相关政策, 目前中国内地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大约70%是通过香港地区成交并由香港转口的。

我国作为国际贸易大国, 近十年来其市场开放度逐步扩大, 贸易总量进一步增加, 贸易结构不断调整, 在世界经贸市场上的地位不断上升。同时, 与香港之间的贸易往来随之进入了崭新的阶段。尤其是珠三角地区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崛起和发展使中国内地与香港的贸易关系进一步加深, 加上香港对其物流业发展的支持, 两地经贸关系日益密切。

二、两地贸易总额及贸易结构分析

中国内地与香港均在世界市场上占有重要的经济地位, 随着2001年中国入世及2003年两地CEPA的签署, 近十年来两地的贸易总量不断增加, 贸易结构进一步调整, 贸易关系更加密切。

(一) 两地贸易总量分析

目前, 香港是中国内地第五大贸易伙伴, 中国内地则是香港出口目的地和进口来源地之首。近十年来, 中国内地与香港的贸易总额除了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有所下降之外, 一直保持稳步上升态势。两地的贸易总额从2002年的1330317百亿港元增加到了2011年的3444162百亿港元, 增加了将近1.6倍。此外, 2011年中国泛珠9省与香港地区的贸易总额占香港贸易总额的五成左右, 在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多达600多家, 占股市将近一半的数量, 充分显示了中国内地在香港对外贸易中的地位与作用。

(二) 两地贸易结构分析

由于香港贸易转型特点及中国内地经济贸易的特点, 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的贸易结构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1. 香港贸易转型特点。

香港贸易结构当中, 传统贸易的本地产品出口转向了转口贸易, 本地产品出口占贸易总量比重大幅度下降转口贸易比重大幅度上升。同时, 加工贸易转向非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占贸易总量比重下降, 非加工贸易比重上升。近十年来, 香港的贸易总量呈现稳步上升态势, 其中商品进口和出口总量虽有所增加, 但其转口贸易仍然是推进香港经贸发展的主要力量。

2. 中国内地经贸特点。

中国内地一直以来实行计划经济, 并且依靠其内需拉动经济增长, 依赖廉价劳动力大量出口低价产品, 所以不管是改革开放, 还是经济发展, 均是一个艰难的探索过程。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 中国的出口产品面临着国际市场上的挑战与机遇。内地扩大的出口为香港转口贸易提供了大市场, 同时出口产品的结构调整也使香港转口贸易的内容发生了变化。

3. 两地贸易结构特点。

早在20世纪60年代左右, 中国内地主要从香港进口化学原料及燃料的同时, 出口农副土特产。到80年代以后, 内地从香港进口的产品主要是汽车、电讯设备等大宗货物, 并出口轻工、矿产及机械设备等多种产品。从90年代起, 中国内地从香港大量进口电子产品和高档服饰的同时, 加大了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本的出口比重, 大量的内地企业纷纷在香港投资。

作为香港对外贸易的支柱, 中国内地与香港的转口贸易结构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早在1986年时, 中国内地与香港的转口贸易额为806.5亿港元, 到2007年已增长至12677.22亿港元, 如今转口贸易额已经超过了13300亿港元, 香港已成为世界最大的贸易转口港之一。

近几年, 虽然两地贸易往来不断加强, 但由于中国内地的劳动力成本比较优势相比于东南亚国家逐渐下降, 导致香港发往内地加工的业务比重随之下降。

三、中国内地与香港贸易的利弊分析

(一) 中国内地之于香港

香港固有的政治制度和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在世界市场上占据不容忽视的地位。但因为其独特的贸易特点和中国内地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内地经济结构的逐步完善, 香港的地理优势、技术优势、资金优势已经逐渐减弱。内地劳动力成本优势的减弱导致大部分电子产品的生产陆续转移, 使得在香港转口的贸易量随之下降, 阻碍了香港经济的发展。2009竣工的京九铁路线正是我国政府针对香港贸易弊端采取的拯救措施之一。因为它减少了内地产品出口到香港的成本, 同时减轻了香港从内地进口产品的运输费用, 有助于提高香港的国际竞争力。

(二) 香港之于中国内地

改革开放初期, 香港在国际贸易与金融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 而中国内地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中国内地正是通过香港接触了世界市场, 积累了经验。但近几十年来中国内地的经济快速发展, 对外贸易逐渐成熟, 香港的指导地位随之下降。如今中国内地已经不是香港经济快速发展的后劲力量, 也不是香港进出口产品的加工厂。香港对于中国内地的经济意义微乎其微, 只有在外汇业务的开放情况上有所区别, 也就是香港放开了外汇业务而中国没有。将来, 中国内地在经济与金融业完善时, 允许外汇进入中国市场。那么香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地位也将逐渐被中国内地所取代。

摘要:中国内地与香港的贸易关系日益密切, 2003年CEPA的签署更是将两地贸易关系推向了新的台阶。香港近几年一直是中国内地五大贸易伙伴之一, 研究中国内地与香港的贸易往来对两地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本文基于近十年的数据, 对两地贸易背景, 贸易总额及贸易结构等三个方面进行研究的同时, 对两地贸易发展的利弊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贸易背景,贸易总额,贸易结构,贸易发展的利弊

参考文献

[1].林孝文.中国内地与香港产业内贸易实证分析.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9 (1) 1.林孝文.中国内地与香港产业内贸易实证分析.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9 (1)

[2].袁持平, 田甜, 尹丽丽.香港回归十年的经济与贸易发展.当代经济.2007 (15) 2.袁持平, 田甜, 尹丽丽.香港回归十年的经济与贸易发展.当代经济.2007 (15)

中国内地和香港反腐法律比较研究 第2篇

作者:徐岱

【摘 要】在反腐败的法律渊源方面,香港主要有《防止贿赂条例》、《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廉政公署条例》;内地的是刑法典第八章的贪污贿赂罪及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事业的管理秩序罪中所规定的公司、企事业人员受贿罪和向公司、企事业人员行贿罪。在机构设置方面,香港是廉政公署,内地主要以反贪污贿赂局为主。内地反腐败的法律应该在犯罪主体、贿赂物的认定、反贪机构的独立性、举报人的保护等方面借鉴香港的制度。

腐败是各国和地区着力治理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永恒的国际性话题,澳大利亚学者John Girling提出,随着国家的进步和现代化的发展,腐败不会消逝。相反,其会产生新的三元现代腐败体系:经济腐败、政治腐败和市民社会中一般维度内的腐败分支。香港作为我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其反贪污贿赂的成效有目共睹,并一直在地区和全球的廉洁调查中名列前茅。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2004年和2005反贪排行榜,香港一直列为亚洲第二个最廉洁的地方(亚洲第一个最廉洁的国家是新加坡),在全球接受调查的146个国家和地区中,香港分别位于第16位和第13位。香港政府的廉洁形象保证了其在国际社会经济交往中的地位,其反贪举措也成为各国追逐的热点。中国内地近年来对贪污贿赂亦重打严惩,腐败大案频频曝光,反贪成效只见丝微,其中应反思的地方很多,包括立法性的规定、反贪机构的设置和运作。本文试图剖析香港反贪贿赂法律的规定和适用并以此为鉴,希有助于促进内地反贪成效的提高。

一、内地和香港关于反贪污贿赂法律规定的衡量

腐败即为个人得益而对公共职位诚信的滥用,腐败犯罪,即利用特定的职务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特定义务而使社会或市民受到利益侵害的严重行为。中国内地和香港因所属法系不同,腐败犯罪所涉及的范围差异较大:中国内地在刑事法律方面秉承大陆法系的立法习惯,在1997年刑法典中对腐败犯罪做了明确的规定,即刑法典第八章的贪污贿赂罪及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事业的管理秩序罪中所规定的公司、企事业人员受贿罪和向公司、企事业人员行贿罪,所以,中国内地的腐败犯罪既包括贪污犯罪也包括贿赂犯罪;香港承袭英美法系的传统,在法律上并无贪污罪的规定,但在使用上则一般认为,贪污一词是行贿、受贿行为的统称,贿赂是指提供或收受利益以获取做出公事上回报的行为。香港针对受贿和行贿行为而产生的法例主要有三个:一是《防止贿赂条例》(香港法例第201章,PRE-VENTION OF BRIBERY ORDINANCE(CAP.201)),二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香港法例第55章,ELECTIONS(CORRUPTION AND CONDUCT)ORDINANCE(CAP.554)),三是《廉政公署条例》(香港法例第204章,INDEPENDENTCOMMISSION AGAINSTORDINANCE(CAP.204))。在香港,若出现如内地刑法中规定的比较典型的贪污行为,即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窃取公共财物的行为时,则直接援引《盗窃罪条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的规定,进行检控。为建立沟通和比照的平台,本文所指称的腐败犯罪只限于各种受贿罪和行贿罪,而不包括中国内地刑法贪污贿赂犯罪中所规定的贪污罪的挪用公款罪。

英美法系是以经验主义法律观为基础而逐渐建立起来的普通法体系即判例法体系,“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是对于时代的需要的自觉与不自觉的感受。通行的政治与道德理论、公共政策的直觉,甚至法官和他们的偏见,在决定管理人们的规则中都比哲学三段论的作用更大。法律代表着一个国家多少个世纪的发展史,不能把它们看作只包含定理和推论的数学书。为了了解法律是什么,我们必须了解它曾经是什么,将来是什么。”[1]基于这样的理念而创设的英美法精细、具体,具有适用于个案的针对性。香港主要源于英国法律,在1997年回归后仍保留着原有的法律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八条规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做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其中关于腐败犯罪的法律规定的表现形式是条例,即香港的主要法律渊源之一的成文法,与中国内地的相关法律比较而言,显见精细、周全,适用性强之优点。

(一)关于贿赂罪的犯罪主体

根据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的规定,香港关于贿赂犯罪的罪行包括:向公职人员行贿罪、公职人员受贿罪、涉及合约之行贿罪、涉及合约之受贿罪、代理人受贿罪、向代理人行贿罪、代理人舞弊罪、官方雇员受贿罪、与公共机构有事务往来的人向公职人员行贿罪和持有来历不明财产罪等[2],另外香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也涉及几个与贿赂有关的犯罪行为(罪行):贿赂候选人或准候选人的舞弊行为、在选举中贿赂选民或其他的舞弊行为、在选举中向他人提供茶点或娱乐的舞弊行为。

中国内地的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罪名主要有:受贿罪、行贿罪、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向公司企事业人员行贿罪、公司企事业人员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罪名的数量虽然少于香港刑法的规定,但适用起来却存疑较多。

秉承英美法系的特点,香港《防止贿赂条例》开宗明义将关于构成贿赂犯罪的主体的身份进行了立法性的释义,主要分为二类主体:公职人员(public servant)和代理人(agent),做到明确、具体,不宜造成混乱。

第一,公职人员。《防止贿赂条例》主要适合于公职人员和代理人的贿赂行为,特别强调:不论该雇员、人员或成员属临时或永久性质,或是否有酬劳,只要从事特定公务,即为公职人员,但任何人不会只因以下情况而成为公职人员:在一间属公共机构的公司持有股份或在一个属公共机构的会社或协会的会议上有投票资格的。以此为前提再对公职人员加以规定。公职人员是指订明人员及公共机构的雇员,订明人员(prescribed officer)为担任一些单位辖下的受薪职位的人,不论该职位属永久或临时性质;及任何根据《基本法》而委任的政府主要官员,及根据《外汇基金条例》(香港法例第66章)第5A条委任的金融管理专员及根据该条例第5A(3)条委任的公务员叙用委员会主席;廉政公署的任何职员;担任于《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条例》(香港法例第92章)附表1中所指明的司法职位的司法人员和由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委任的司法人员,以及司法机构的任何职员。

公共机构是指政府、行政会议、立法会、各区议会及各类委员会和其他机构,而公共机构的雇员是公职人员的一种,包括前述公共机构的雇员,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期权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等。公共机构的干事、该公共机构中或委以或管理该机构事务的责任的各类委员会或其他团体的成员;会社或协会中担任干事的成员、或赋予责任处理或管理该机构的成员;属于由条例设立或藉条例存续的教育院校,亦指该院校的人员,以及指该院校辖下的各类委员会或其他团体的成员,而该委员会或团体本身亦属于公共机构,或由或根据与该院校有关的条例设立者、或赋予责任处理或管理该院校的事务者(纯社群、康乐或文化性质的事务除外)。

第二,代理人。根据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的规定,代理人是指包括公职人员及受雇于他人或代他人办事的人。从一定程度上说,公职人员都是公共机构的雇员或代理人,反过来说,公共机构是公职人员的雇主,在这个意义上说,公共机构和公职人员之间也是一种代理关系。可以看出,代理人包括公职人员在内。香港《防止贿赂条例》旨在从多方面规制公职人员的行为,以遏制腐败的发生。

与代理人相关的一个概念是主事人(principal)。主事人是授予代理权的人或机构,即被代理人。根据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的规定,主事人包括:雇主、信托受益人、信托产业(犹如该产业是一个人)、享有遗产实益权益的人、遗产(犹如该遗产是一个人)、及(就公共机构的雇员而言)有关的公共机构。之所以有主事人的规定,原因在于若代理人经主事人的同意而接受利益或接受利益后得到主事人的认可,代理人可免除腐败的罪责。

(二)关于贿赂物的界定

利益(advantage)是腐败贿赂犯罪中的关键之点,如何确认某一财物或权益是否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利益,对犯罪嫌疑人罪行的认定至关重要。内地刑法将贿赂物界定在财物上,其规定的范围明显窄于香港法例的规定。

香港法例《防止贿赂条例》和《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分别在条文释义中对利益进行了规定,涵盖的范围大致相同。比较而言,《防止贿赂条例》的释义更具体,主要指:任何馈赠、贷款、报酬或佣金,其形式为金钱、任何有价证券或任何种类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益;任何职位、受雇工作或合约;将任何贷款、义务或其他法律责任全部或部分予以支付、免却、解除或了结;任何其他服务或优待(款待除外),包括维护使免受已招致或料将招致的处罚或资格丧失,或维护使免遭采取纪律、民事或刑事上的行动或程序,不论该行动或程序是否已经提出;行使或不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职责;有条件或无条件提供、承诺或答应给予前述所指称的任何利益。但利益的范围不包括《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所指的选举捐赠,因若属于选举捐赠,则该捐赠的详情已在提交有关主管当局的选举申报书内予以载明。

香港法例中的利益完全符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所规定的贿赂是指“财产或财产性利益”的内涵,可以说,既包括物化的利益又包括抽象的利益,既指已得到的利益也指期待性利益,既可以是腐败犯罪的诱因也可以是腐败犯罪的结果,“任何代理人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作为他作出以下行为的诱因,或由于他作出以下行为而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即属犯罪”,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在法例中因没有定量方面的限定,易于把私人间的馈赠和私人交往中的一般性款待混同于非法利益,存在扩大对腐败犯罪的打击范围之嫌。鉴于此,为执行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所规定的“任何订明人员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而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即属犯罪”,行政长官已于2004年1月9日颁布《2004接受利益(行政长官许可)公告》,规定可接受币值的上限是:只可在特别场合如生日接受不超过港币2000元或400元的礼物、机费、船费和车费。同时,一些行业准则在《防止贿赂条例》基础上,将私人得益尽可能量化,以达实用。如《1986年银行业(行为守则)指引》规定,银行职员只能接受但不得索取如下私人利益:正常的酬劳,例如普通的膳食;习惯在过节时馈赠的礼物,但价值不超过一千元;亲属和姻亲的私人馈赠;和工作无关的私交好友的馈赠,而价值不超过二千元。

另外,为使利益的范围更加明确,香港法例明确规定,利益不包括款待。款待是指供应在当场享用的食物或饮品,以及任何与此项供应有关或同时提供的其他款待。因款待不是利益的一种,故接受款待不会触犯《防止贿赂条例》。不过,公务员事务规则和各部门内部指引对公务员接受过度奢华及频密的款待都是有制约的,以免他们日后在处理公务时出现尴尬的情况,即避免在有利益冲突时公职人员不能无所顾忌地正常处理公务。

二、中国内地和香港反贪污贿赂机构的设置

中国内地和香港反贪污贿赂的机构设置有很大的相近之处,前者主要以反贪污贿赂局为主,后者则是香港的廉政公署,都履行着打击、防贪、教育等功能。比较而言,香港的廉政公署的独立性更强,执法力度更加彻底。

(一)香港廉政公署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香港经济开始高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贪污、贿赂犯罪的大量发生,且成为一种公开的交易手段。1971年5月总金额高达10亿港元,连汇丰银行都自愧弗如,港英当局发布《防止贿赂》:负责香港反贪污工作的是英国皇家警察的反贪污部,但警务部门恰恰是当时贪污、受贿之渊薮,各警所在辖区内收取“保护费”,允许妓院、赌场公开经营,保护费按警衔高低分配,反贪污部的工作未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效,令广大市民不满,受到社会的谴责。由此,总督采纳特别调查委员会的建议,于1974年2月香港立法通过了《总督特派专员公署条例》,据此,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即廉政公署作为打击贪污行为的一个独立机构,正式成立并获得法律赋予的权力。

香港廉政公署是于1974年2月15日成立的,是直接隶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独立的政府机构,专门负责处理已成为社会公害的贪污贿赂犯罪问题。香港被世界喻为“廉洁之都”,成功扭转了昔日贪污腐败的风行,营造了廉洁高效的政府服务和公平的经商环境,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廉政公署的成功运作,廉政公署在三十多年的执法过程中,形成了独立、高效、制衡三管齐下的对抗贪污贿赂的运作体系。

1.廉政公署职权的独立性

廉政公署的独立性体现在其所处的行政地位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权限上。廉政公署是一个直接隶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独立机构。廉政公署由廉政专员负责管理和指挥。廉政专员、副廉政专员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管理委任。廉政专员依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命令行事,直接向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一人负责。除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外,廉政专员不受任何人士的指挥和管辖。其主要职责为:一是接受及考虑指控贪污行为的举报,并在其认为可行的范围内进行调查;二是调查任何指控或涉嫌触犯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或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规定的罪行及任何指控或涉嫌串谋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的罪行,以及政府雇员被指控或涉嫌因滥用职权而触犯勒索罪名的行为;三是如廉政专员认为某政府雇员的任何行为与贪污有关或者导致贪污,即有权进行调查,并将结果向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报告;四是审查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的工作惯例程序,以便揭发贪污行为和设法将认为可能导致贪污行为的工作方法或程序修改;五是接受任何人士的要求,就消除贪污方法给予指导、建议和协助;六是向政府部门或首长建议,在配合这些部门或机构有效地执行其职责的情况下,向他们提出更改不良的工作惯例或程序的建议,以尽量减少贪污的可能;七是教育市民贪污的危害;八是宣传和鼓励市民参加和支持反贪污的工作。

廉政公署的法定职权很大,包括:(1)凡政府公务员拥有的财富及生活消费水平与官职收入不相称的,又不能合理地解释财富来源的,廉政公署即可认定该公务员犯法,并通过律政司将其交付法庭审判;(2)在廉政专员的书面授权下,廉政公署的人员可以对任何政府部门或社会、私营机构及人员进行各项查询或调查,有权查询政府任何雇员保存的与政府部门工作有关的一切记录、手册及文件;(3)廉政公署工作人员在等待任务时,如果有理由怀疑某人触犯法例涉嫌贪污受贿,或者某人身为政府雇员因滥用职权而犯勒索罪的,可以在没有办理拘捕令时将其拘留,必要时可以使用武力;(4)搜查、检查及扣押任何认为可以作为物证的物品;(5)有权处理任何涉嫌贪污者的银行帐户和保险箱,并限制其对财产的处理;(6)在裁判司的书面授权下扣留任何嫌疑犯的护照及私人文件;(7)有权进入任何政府楼宇及要求任何政府雇员答复与其职务有关的问题,并可要求其出示任何与职责有关的内部通令、批示工作手册或训令等文件;(8)廉政公署可以要求任何人士提供廉政公署在反贪工作中所需要的任何资料,包括要求涉嫌人提供宣誓书和书面证词,列举其私人财产数额种类、开支、负债数字以及调离香港的任何款项和财物;(9)如有理由怀疑某人有贪污行为时,廉政公署人员有权对该涉嫌者进行搜查。

2.廉政公署职权行为的广泛性和高效性

廉政公署人员在调查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或《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的案件时,如发现嫌疑人犯有另一项罪行时,根据《廉政公署条例》的规定,调查员亦有权采取拘捕行动,以保证对嫌疑人的贪污贿赂及其相关罪行进行处理,提高案件的处理效率。

该另一项罪行可以是与该贪污贿赂行为无涉的,但廉政公署人员若合理地怀疑某人已经犯该另一项罪行时,其无需抵手令即可将该人逮捕。

廉政公署人员合理地怀疑该另一项罪行若与《防止贿赂条例》或《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所定罪行有关联,或是直接或间接因涉嫌犯《防止贿赂条例》或《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所订罪行而引致的,其无需抵手令即可将该人逮捕。

该另一项罪行属于如下罪行时,廉政公署人员亦无需抵手令即可将该人逮捕:破坏或妨害司法公正罪;《盗窃罪条例》(香港法例第210章)所规定的盗窃罪、勒索罪、欺诈罪、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罪、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以欺骗手段逃避法律责任罪、不付款而离去罪、在某些纪录内促使虚假记项罪、伪造账目罪,《刑事诉讼条例》(香港法例第221章)所规定的协助犯罪者罪,《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订立并正有效的规例所订的任何罪行。

3.廉政公署的权力制衡

廉政公署的权限如此巨大,亦必保证廉政公署人员在任何情况之下不得公权私用,因而廉政公署的运作受到一套严谨的监察与制衡制度(system of checks and balances)的规制。

第一,廉政公署无检控权。廉政专员直接对行政长官负责,并定期向行政会议汇报重要的政策事项,但不具有检控权。廉政公署只具有调查和收集证据的权力,但无权指控与《防止贿赂条例》和《选举积弊非法行为条例》有关的任何罪行,所有的调查材料必须交由律政司全权决定是否进行检控。这一程序保证了廉政公署不致滥用权力。

第二,廉政公署某些权力的行使须经法庭许可。对某一贪污贿赂案的判决由法庭进行,在做出判决前,廉政公署会听取法庭因顾及其调查所用的方法而提出的意见和批评,从而谨慎地研究并对执行程序予以检查,同时如实施扣留涉嫌人的旅行证件等行为时,须经法庭批准,目的是将滥用权力的机会降到最低。

第三,廉政公署的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机制。廉政公署由三个主要部门组成,即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由此形成了针对三大部门及负责审议廉政公署整体政策的四大独立的自我监督委员会,即负责审议廉政公署政策的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负责监察执行处工作的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负责各项防贪研究并向廉政公署建议处理程序的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负责对市民传播反贪信息,提供意见,争取公众支持,打击贪污的社会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四个咨询委员会的40名成员来自社会各阶层,包括一些议员和社会知名人士(香港称其为太平绅士,或社会贤达),也包括政府部门首长和廉政公署的成员。这些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均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命,具有权威性。为确保运作独立和公正,各咨询委员会主席职位均由官方人士出任。四个咨询委员会每年均提交工作报告,有关报告亦须向市民公开,便于市民监督各咨询委员会的运作。除四个独立的委员会外,廉政公署内部还设有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专司监察及检查任何对廉政公署的工作程序或廉政公署人员所作的投诉,若市民对廉政公署或其人员有所不满,可直接向该委员会投诉。

廉政公署的社会监督机制体现在传媒监督。香港是一个新闻民主和新闻自由程度相当高的社会,市民可以通过多方位的传媒了解廉政公署的工作,以此增加廉政公署的透明度(transparency)。[3]廉政公署通过职权独立、广泛及权力行使中的制衡,使自身产生了对贪污贿赂犯罪较高的免疫力,在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使自身远离腐败事项,反过来,廉政公署自身免疫力的存在,有助于其执法过程中的独立性和高效性的提升。

(三)中国内地的反贪污贿赂机构

内地的反贪机构可以说是由党、政和司法协力组成的有层次的结构,包括检察机关的反贪机构、党内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政府的监察委员会,三者各司其职。内地的反贪局是由当时检察机关内设的机构经济检察厅演变而来的,1989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厅率先改名为贪污贿赂局。1989年8月18日全国第一个反贪局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成立,随后,全国各级检察院成立了这一专门机构,1995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贪污贿赂检察厅更名为指导全国范围内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其负责受理举报中心移送的经济案件;侦查贪污、贿赂等重大经济罪案;分析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情况、规律及主要犯罪发展趋势;研究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措施和手段;制定侦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其后为进一步加强对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的预防,在检察机关内部设立了职务犯罪预防机构,其职责是结合查办职务犯罪,及时对作案环节和作案手法进行分析研究,掌握犯罪的特点、规律及发生的原因,帮助案发单位汲取教训,堵漏建制,加强防范。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和个人具体措施,向案发单位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围绕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宣传及介绍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件的做法和对策,推动全社会职务犯罪预防工件的开展;与有关部门联系和配合,建立专门预防和系统预防、检察机关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预防职务犯罪机制,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是中国共产党内负责党纪的委员会,除中央设有纪律检查委员会外,在内地各级党组织亦有纪委。其职权是:检查中央直属各部门、各级党组织、干部及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受理、审查并决定中央直属各部门、各级党组织、干部及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处分。

在行政部门,国务院下设有监察部,在各级地方政府设有监察厅和监察局,其职责是:检查国家各级行政机关人员及其工作人员,及在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情况;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以保证政府廉洁;防止腐败,改善和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监察机关主要是对一些有违法行为但未构成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处分。在调查中如发现有犯罪行为,则会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依法处理。

由此可见,中国内地和香港反贪机构的最大差别是独立性的强弱,香港廉政公署是与其他司法机关并列,直接对香港最高行政长官负责的完全独立的唯一的反贪污机构,而内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则是隶属于检察机关,且与中国共产党的纪委委员会、国务院内的监察部并列的三大反贪污贿赂职能部门之一。

三、中国内地反贿赂犯罪工作的提升和新举措

世界经济基金(WEF)曾对102个国家的经济领导人关于“贿赂对政府决策的影响”进行调查,17%的国家认为贿赂在经济往来中是普遍或非常普遍的。内地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严而贯之,但民众对此一直颇有微词。其中既有现实的原因,也有法律本身的缺失。而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惩治必须依法进行,惟有从法律上进行调整和完善,才是正途,也是惩治的根本。借鉴于香港的反贪经验,中国内地反贪污贿赂犯罪的新举措应从法律的实体规定和程序规定两个方面着力提升,以利于应对腐败暗流。

(一)减少贿赂犯罪主体的多元性规定

中国内地对贿赂犯罪的主体适用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1979年刑法典第93条、刑法分则相关罪名及相关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构成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准国家工作人员及虽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受委托履行特定职务的人(即委托型),以此区别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和公司、企事业人员(非国有公司、企事业人员,若是国有公司企事业人员,则构成受贿罪)受贿行为。成文法的细化规定目的是使犯罪之人受到与其罪行相当的刑罚,国家工作人员与公司、企事业人员相比较而言,其贿赂行为的法益侵害更为严重,所以构成受贿罪的法定刑高于公司、企事业人员受贿罪。但因成文法本身的机械性和抽象性,及内地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成份和经济主体的多样性,如何理清非典型的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的适用是非常棘手的事情,特别是在A(国家工作人员)和B(公司、企事业人员)共同接受贿赂的情况下,对他们如何确定罪名争议颇大,而且影响了司法效率,徒加疑难案件或悬案的数量。

这一症结在香港的法律适用中显然不是问题,原因在于《防止贿赂条例》将贿赂犯罪的主体明确规定为公职人员(订明人员)和代理人,即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公司企事业人员,只要“未得行政长官一般许可或特别许可而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即履犯罪”,即使是在公职人员和代理人共谋共同实施(conspire)贿赂犯罪时,也依照该条例进行定罪处罚即可。以此为鉴,中国内地刑法典第384条和第163条规定的受贿罪和公司、企事业人员受贿罪,在实行行为模式设定上是一致的,只是法定刑及其幅度的不同;行为人若是国有公司、企事业人员的,同样构成第384条的受贿罪,只有除国有公司、企事业人员以外的公司、企事业人员才符合第163条所规定的主体资格,所以两类主体的区别是由行为人所在单位的性质决定的,这不符合法律本身的要求。理性的做法应是在刑法分则中明确将贿赂犯罪统一在一个法条内或一个章节内,在理顺犯罪主体的前提下,才能使罪名的适用合法、合理、恰当。

(二)扩充贿赂物的范围

根据大英百科全书对贿赂物范围的解释:关于给予或接受的金钱或好处的性质,主要的问题是把贿赂限于那些以金钱或财产作为诱饵的案件,还是把贿赂罪扩展到包括给予或许诺任何的利益或方便的案件。

大多数制定法属于后一种形式。对任何关于贿赂罪的指控的一个限制是,必须暗含或证实有某种「腐化的目的」的因素。因此,出于一般的友谊或感谢而向一位文职官员赠送礼物或赏金,但不带有影响他的公务行为的意图,就不能以贿赂罪论处,尽管可以用别的限制腐化行为的立法加以禁止。

中国内地的刑事法典把贿赂对象明确界定为“公私财物”,即承认物化的利益而把非物化的利益排除在法律规制之外,这一立法例最大的益处在于可以根据刑法典第383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数额进行量化处理,但弊端在于:一是不符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贿赂物既指财物也包括财产性利益的范围,范围过窄,无法和世界接轨,也不利于对受贿者和行贿者的打击;二是不符合一般制定法国家的立法例,即使是属于英美法系的香港,也同样将贿赂物扩充至物以外的利益;三是不符合社会现实对法律规定的需求。在内地,因许多人了解法律关于贿赂物只限于“财物”的规定,出现了许多规避法律的事例,如行贿人向受贿者提供金钱和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包括提供性服务、包办出国度假、包办子女出国留学等等,而这种社会危害并不亚于实物的贿赂,甚至超出实物贿赂的危害。鉴于此,中国内地贿赂范围的扩充迫在眉睫,应从现在规定的财物的范围扩充至财产或财产性利益,但应参考香港法例的规定,将财产或财产性利益与公民之间的馈赠区别开来,合理界定贿赂犯罪的犯罪圈。

(三)赋予检察机关中的反贪机构以独立的职权

中国内地的反贪机构呈现三位一体的结构,隶属于检察机关的反贪污贿赂机构虽有法定的权力对贪污贿赂案件进行侦查,但受制于许多因素:一是常常作为纪检部门的协办力量,给予配合,二是在处理与相对行为人贪污贿赂案件有间接关系或无关系的非职务行为罪行时,无明确的法定依据,造成案件在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之间的推诿,无形中影响了诉讼期限,成为超期羁押的一个原因。鉴于此,应借鉴香港廉政公署职权广泛性、高效性的模式,赋予检察机关中反贪污贿赂机构独立的职权,即反贪污贿赂人员在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对因侦查某一贪污贿赂行为而涉及到行为人另一宗刑事罪行时,可以独立查办而不需移转到公安机关,若需要公安机关的协助时,公安机关应予以配合。以此提高并案后的诉讼效率。

(四)对举报人的保护

香港廉政公署每年平均接获4000多宗贪污投诉,其中约70%来自于市民的举报,且是具名举报。市民之所以以正常、无忧的心态进行举报,在于香港的法例规定了较为完备的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第30A规定,就本条例所订罪行而获得的资料,不得在民事或刑事程序中接纳为证据;在任何民事或刑事程序中,如曾就本条例所订罪行向专员举报资料的人或曾就该罪行向专员提供任何协助的人并非该程序中的证人,则该程序中的任何证人无须披露该举报人或协助人的姓名或地址、或回答任何问题,如该问题的答案会致使或可能致使该举报人或协助人的姓名或地址被披露。

另外,在任何民事或刑事程序中,作为证据或可受查阅的任何簿册、文件或字据,如载有材料的包含该举报人或协助人的姓名或描述,或可能致使其身份被披露,则法庭为保护该举报人或协助人免其身份被披露,须著令将该材料的一切有关部分遮掩或涂去。但存在例外的情况:为本条例所订罪行崦进行法律程序的法庭经全面讯问该个案后,如信纳举报人在要项上故意作出明智或相信为虚假或不相信为真实的陈述,或在其他法律程序中,法庭认为如不披露举报人或曾协助专员的人的姓名,会令该程序的当事人不能得到完全公正的处理,则有关法庭可准许查询及可要求详尽披露有关该举报人或协助人的事项。

香港因对举报人规定如此周详的保护法令,举报贿赂才能市民化。而中国内地在诉讼程序中较为欠缺的就是对相关举报人的保护,导致举而不报、报而不实、实不敢报、报后担忧境况的产生,且多数是匿名式的举报,检察机关在接到举报后因一些情况无法落实,调查只能止于中途,导致某些贪污贿赂案件无法查处。所以中国内地在惩办贪污贿赂案件时,首要之举在于建立较为完备的举报人保护制度,排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以利于从源头上正本清源。

(五)加强与香港地区间的司法合作

中国内地股市能否复苏? 第3篇

自去年10月以来,内地股价一直下跌。尽管下跌可归因于多种因素,包括政府持续收紧货币政策以及全球股市回落,但中国内地的投资者普遍将解禁限制性股份视为罪魁祸首。

解禁非流通股加剧股价下挫

限制性股份分为两类,即非流通限制性股份及可流通限制性股份。非流通限制性股份为国有股份, 是国企重组及上市时所产生的。内地政府为避免失去对国家资产的控制, 一直以来严禁买卖非流通限制性股份。至于其它限制性股份,如法人股,则仅可在若干市场买卖。截至2008年3月底,限制性股份占股票市场股份总数53%,以市值计约占70%。

然而,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推进,国有股份转为流通股的需要渐趋迫切。中国政府发现国有股份在上市公司中占主导地位,对推进上市公司及股票市场现代化造成重大障碍。大多数国企的管理层均抗拒改变现行制度,生怕如此会削弱他们的地位。国家减持部分国企股份将有助减少上述障碍,亦可为社会保障基金筹集资金。但多年来,内地政府一直审慎行事,以防止国企股大幅流通导致股价急泻。

内地政府最终在2005年4月推出一项计划。根据该计划,非流通股份可获准在市场上买卖,但条件之一是公司要向流通股持有人以红股及现金作出补偿。此外,视乎解禁的非流通股数量,买卖要在一年或两年的禁售期届满后才可进行。该计划的目的是要取得流通股持有人的支持,同时有秩序地解禁非流通股。至2007年底,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部分上市公司已完成或正进行转换股份的规定程序。

在股价上升时,非流通股的解禁并未产生重大问题。事实上,这正是2006年股市上升的原因之一。当时投资者视解禁非流通股为一项有利于内地股市长远发展的举措,因为这表示国有股份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但是,当股价在2007年10月开始下跌时,解禁非流通股逐渐成为市场焦点,投资者忧虑股份供应增加可能会加剧股价下跌。

政府政策转变加剧股价波动

至今,内地股票市场的特征之一是股价波动颇大,主要原因是市场投资意欲经常为政府政策转变所左右。自1990年代初中国内地成立股票市场以来,内地股价由谷底反弹超过100%到达高峰的情况很常见。

但是,即使以中国内地的标准衡量,2006-2007年期间股市上升的幅度仍甚惊人。于该段期间内,上海A股指数在跌市前曾上升超过400%,每日成交额急升31倍至3,270亿元人民币,而平均市盈率则由16倍跃升至70倍,投资者户口数目亦由2006年的7,900万个大幅增加至2007年的1.39亿个。因此,股市暴跌前,所有显示股票市场泡沫的迹象均已出现,股市大幅调整只是时间问题。

政策主导的股价更易波动

政府参与是中国内地股票市场的一个特点。在股票市场成立的最初数年,内地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尤其明显。这是由于最初成立股票市场的主要目的,是要為国企重组及现代化筹集资金。1999年股价上扬是政策主导的典型例子。

面对通货持续紧缩及国企负债累累的局面,内地政府希望透过刺激股票市场,藉财富效应提升个人消费力,以及为国企重新注入生机。期间,市场充斥政府即将实施政策支撑后市的传言,伴随着官方支持股市上升的言论,从1999年5月10日至1999年6月28日,上海A股指数急升接近60%。

政府的干预措施无可避免会引发投资者的期望,而这又会促使市场要求政府更多参与。根据新华社于2008年3月31日在互联网上向5万名人士进行的调查显示,接近90%的受访者认为政府应插手救市。正是民间这种要求政府干预市场的强大呼声,使得中国内地股市由政策主导的特点挥之不去。

在内地股票市场除去它的政策角色及投资者变得成熟之前,政府的参与及投资者的期望仍将会继续交织支配着中国内地的股价。在政策主导的市场,股价会较大幅度波动,并会因为国内剩余资金缺乏其它投资渠道,因而流向股票市场而加大波幅。

公平一点说,中国政府过去数年已大大改善了股票市场的运作,内地股票市场亦能达到为企业寻求资金作扩充之用的筹资功能。仅以2007年而言,上海及深圳交易所筹集的资金总额达7,730亿元人民币(当中4,600亿元人民币为透过首次公开招股筹得,其余3,130亿元人民币则透过第二次发行筹得),约相等于该两个交易所于之前10年所筹集的资金总额2.5倍。

然而,中国内地股票市场真正现代化及成为中国金融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仍需假以时日。目前中国内地金融中介的角色仍以银行为主,内地股市于2007年筹得的7,730亿元人民币,仅占国内银行该年放款额的19.6%。

中国内地栏目剧现存问题分析 第4篇

关键词:内地,栏目剧,问题

目前在中国内地栏目剧中, 栏目剧主要是针对普通的受众, 剧本剧情和人们的生活联系紧密, 剧本的创造就是来源于生活, 包括我们身边的大小事情。然而虽然剧本与生活联系紧密, 但是在剧情内容和形式表现上却存在着一定的弊端。

一、形式花哨, 内容缺乏内涵

电视栏目剧, 是“栏目”和“剧”的组合, 这是电视栏目剧中最基本的两个元素, 并且其中“剧”占有主要的位置, 它直接关系到栏目剧的生存与发展, 是栏目剧中最关键的元素。所以现在内地很多栏目剧都重视电视剧剧情的构造, 并且以剧情来吸引观众, 打动观众。利用“剧”这个元素来增加观众群是增加收视率非常常见的方式。例如在《雾都夜话》之中, 利用画外音形式, 充当主持人的角色讲诉故事, 推动故事的发展, 这种叙事的方法重在剧情的讲诉。从题材上来看, 电视栏目剧的取材是非常广泛的, 例如《生活麻辣烫》取材于百姓的大事小情, 《雾都》则取材于百姓婚恋问题。这些取材与生活联系紧密, 但是内容却缺乏内涵, 不能够反映故事的本质。例如在某一个电视台推出的故事会中, 讲诉了大小的新闻事件, 这些事件非常的离奇, 很能够吸引观众, 但是除了猎奇之外, 故事本身并不具有深意, 并且表现的形式非常的花哨。

二、剧情平淡, 缺乏新意

目前中国内地栏目剧存在着一个普遍的现象, 栏目剧虽然都重视剧情发展, 但是栏目剧的剧情却非常的平淡, 且缺乏新意, 这一点让栏目剧的魅力降低了不少。作家什克洛夫斯基曾经谈及过故事的形成问题。他认为男女爱情的叙述并不算是真正的故事, 即使能够形成一个故事, 前提条件是这段爱情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所以才能够形成故事。换句话说故事的形成需要的是受到各种阻扰、并不顺利的爱情。例如A喜欢上B, 但是B并不喜欢A。俄国作家的这个观点实际上表达了一个意思, 一个故事的产生和发展, 应该一直都是存在着冲突的, 这种冲突贯穿了整个故事。所以想要成为一个故事, 首先有一个基本的前提, 故事的剧情一定要是存在着激烈的冲突的, 而不是平铺直叙的。剧本如果在叙事的时候平铺直叙, 故事里面缺乏冲突, 则可能导致整个剧本给人以索然无味的感觉。由此可以看出, 冲突激烈、具有悬念的故事其故事性就强, 所以这就要求栏目剧的编剧们应该努力地加强剧本的剧情。

目前栏目剧的制作存在一个严重的弊端, 由于剧本制作要求并不严格, 取材于现实生活, 所以目前内地很多栏目剧的剧情过于平淡, 并且缺乏新意。在内地, 电视剧一般都是日播的, 每日需要播出一集到两集, 从这个数据能够看出, 电视栏目每一年需要运用大量的剧本, 这必然会对栏目剧的制作人造成压力, 所以剧本制作人在制作剧本的时候会求速度而忽视质量, 对剧本的质量放低了要求。特别是现在一些栏目剧的故事, 缺乏情节的冲突, 没有伏笔和悬念, 故事情节内容不够丰富, 所以现在栏目剧的收视率正在下降。如果剧本制作人不改变这种情况, 则可能导致栏目剧失去其竞争的优势, 失去大部分的受众, 最后被市场淘汰。例如江西卫视的《金牌调解》中《被孤立的父亲》这期节目, 这个故事之中, 讲诉了父亲和家庭之间的隔阂, 探讨了为人之父的道理。这个剧的剧情丰富, 并且切入点选择得很到位。故事在开始之前就埋下了伏笔, 然后在故事叙述的时候悬念一个个被揭开。但是在同样描写亲情的栏目剧《分家》中, 对于故事情节的处理则并不高明, 情节冲突少, 所以整体来说剧情过于平淡。

三、栏目之间同质化现象严重

内地栏目剧的电视节目寿命并不长, 它可能在某一个时候属于高峰期, 但是过了这个时刻则可能被其他的栏目剧淹没, 并且由于我国内地的电视栏目剧创作不重视同质性的问题, 所以很多电视栏目剧的同质化问题很严重。特别是内地栏目剧, 当一个栏目剧受到受众欢迎之后, 其他的类似栏目剧就会蜂拥一般地出现, 并且在形式和内容上相似。这个现象不仅仅会造成内地栏目剧的同质性, 更重要的是其他类似栏目的出现实际上会严重地伤害到原有的电视节目。例如江苏卫视2010年推出的《非诚勿扰》, 在这个节目推出之后受到了受众的喜爱, 但是这个节目出来没多久, 类似的节目纷纷出现, 例如《非常完美》、《我们约会吧》等。这些节目的套路几乎一模一样, 缺乏自己的创造新意, 但是这种现象在内地栏目剧中非常的常见。当某一个栏目剧红了之后, 其他的电视台会效仿这个剧的制作, 目的是希望同样能够赢得收视率。但是同类节目的产生可以在短时间内赚得收视率, 但是时间久了之后, 受众会感到审美疲劳, 因此效仿节目的收视率最终会下滑。

纵观内地的电视栏目剧, 我们可以看出电视栏目剧的内容主要取材于现实生活, 故事的题材无外乎是亲情和爱情, 这样的节目虽然贴近受众的生活, 非常的生活化和平民化, 但是在节目的形式和内容上缺乏创造, 所以导致这类的节目越来越多, 它们之间差异性小, 大多都是同质化的产物, 这类的节目会让受众感觉到乏味。

参考文献

[1]黄江宇.浅谈电视栏目剧的现状与发展[J].科技信息, 2010 (12)

中国内地大学毕业生薪水排行榜 第5篇

一、中国音乐学院,6000元 中国音乐学院是以中国传统音乐教育和研究为特色的综合性高等音乐学府,以培养从事民族音乐表演、创作、理论和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为主,同时也培养其他音乐专业和音乐教育人才。

中国音乐学院于1964年9月21日正式建院。学院的建立,直接源于周恩来总理的建议,在原中央音乐学院各民族音乐专业、北京市艺术学院音乐系和中国音乐研究所的基础上,从全国选调了一批民族音乐专家共同组建。“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并入中央五七艺术大学音乐学院

二、清华大学,5297元

大学堂匾额北京大学创立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第一所国立大学,也是中国在近代史上正式设立的第一所大学,其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并催生了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现代学制——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

三、天津医科大学,5000元 天津医科大学的前身天津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政务院批准新建的第一所高等医学院校,著名内分泌学家、医学教育家朱宪彝教授为首任校长。1993年,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天津医学院与天津第二医学院合并组建天津医科大学,同年12月得到国家教委批准。1994年6月,天津医科大学正式组建成立。学校现任党委书记为杨桂华教授,校长为著名肿瘤学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郝希山教授。学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四、上海交通大学,4685元

上海交通大学(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简称SJTU),其前身是创建于1896年的南洋公学,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 “七五”、“八五”重点建设、全国首批7所“211工程”和首批9所“985工程”建设的高校之一(985工程九校成员)。经过百余年的不懈努力,上海交通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大学,并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稳步迈进。

五、福建师范大学,4670元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校部福建师范大学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由清朝末代帝师陈宝琛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建国以后,由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福建协和大学、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等单位几经调整合并,于1953年成立福建师范学院,1972年易名为福建师范大学并沿用至今。

六、北京大学,4554元

大学堂匾额北京大学创立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第一所国立大学,也是中国在近代史上正式设立的第一所大学,其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并催生了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现代学制——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

七、上海外国语大学,4544元

上海外国语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是中国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211工程”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多能力、国际化人才的多科性外国语大学,具有严谨的校风、教风、学风,在国内外享有良好的声誉。

八、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500元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乌鲁木齐市北郊的米东新区,是一所新疆交通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教育部备案的大专层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并与新疆交通学校、新疆交通技工学校、新疆交通干部学校实行“一套班子,多块校牌”管理模式,其中: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批准成立于 2004 年 9 月 1 日,是交通部、教育部等六部委指定承担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技能紧缺型人才培养任务的职业院校、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实训基地;交通学校成立于 1980 年 8 月,是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和国家重点建设示范性职业学校;交通技工学校成立于 1953 年 6 月,是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交通干部学校成立于 1990 年 10 月,是自治区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历经 53 年的建设和发展,已为新疆公路交通事业培养交通专门人才 3 万多人。

九、北京外国语大学,4390元

北京外国语大学坐落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总占地面积49.2万平方米,其中本部(东西两院)占地32.4万平方米;学校本部房屋建筑面积37.35万平方米。

谷歌难回中国内地市场 第6篇

日前有消息称,谷歌已拿到为期一年的ICP牌照,这意味着它希望重启google.cn域名以及相应的中文搜索服务,重回中国内地。不过,从目前的形势看来,谷歌的愿望很可能落空。

随着谷歌的退出,其代理商已经被其他搜索与网络营销企业收编,百度成为最大赢家,不仅搜索市场份额持续攀升,已占国内搜索市场75.9%的份额,此外还推出了用户黏合度更高的全新主页。搜狗、搜搜、必应等搜索引擎,也正在迎头赶上。因此,尽管谷歌拥有最先进的搜索技术,但面对竞争更加激烈的中文搜索引擎市场并没有优势。

更重要的是,如果谷歌下定决心重返内地,意味着它必将向中国内地法规和监管部门“妥协”,而这恰恰是它放弃这一市场的原因所在。谷歌很纠结,在获得了“不审查”的赞誉以及在西方政治上加分后,又不甘心放弃中国这一潜力巨大的金矿,多名高层先后放出“重视中国内地市场”、“我们从未离开”的言论。

作为全球最大搜索引擎,谷歌与美国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美国《环球政客》网站曾透露,谷歌作为奥巴马竞选阵营的第四大赞助者,不仅有多名高管服务于美国政府,甚至五角大楼的一些安全专家也来自该公司。正是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导致它与中国政府发生了不愉快的插曲。

谷歌不仅是优秀的互联网搜索引擎公司,同时也是一个政治化品牌,并背离了其“不作恶”的信条。尽管谷歌近日推出了针对中国用户的团购搜索服务“时惠”,并被解读为奏响回归的进行曲,但在被政治化的挟持下,短期内重返中国内地仍困难重重。

另一方面,由于涉及国家法律法规,中国相关部门自然不会让步。在硬碰硬的情况下,最后的结果可能并不是谷歌想要的。实际上,对于谷歌获得ICP牌照,工信部新闻处处长王立健已经表示“仅属于正常的年检”。

中国内地员工的EAP需求现状研究 第7篇

一、EAP需求内容和需求方式

了解员工的EAP需求, 可以了解员工愿意或不愿意使用哪些EAP服务内容和方式, 更倾向于咨询哪一类问题, 并挖掘其中的可能原因, 为进一步的深入分析提供参考依据, 以更好地改进和完善EAP的实施。

员工的EAP需求, 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基本心理健康状况的维持及凸显的心理问题解决;员工在福利待遇、工作关系、职业生涯发展、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主观需求, 也即:客观需求和主观需求。

1. EAP需求内容 (1) 客观需求

由于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与国际市场的广泛接轨、人口膨胀、社会转型等因素影响, 企业员工的身心健康遭遇到前未所有的挑战, 员工客观上需要有服务来帮助他们舒缓工作压力、提高工作绩效、提高生活质量、帮助解决家庭成员的困扰。

在我国现行的社会经济环境下, 面对工作场所和非工作场所的双重压力源, 针对现实需要, 员工客观上有以下问题需要EAP能够帮助解决, 这些问题按照其普遍性排列先后顺序大致是:首先是工作压力、工作绩效、职业生涯发展;其次是身心健康与生活习惯混乱、年龄老化和老人赡养、子女教养、家庭婚姻问题;然后是酗酒、债权人事务性、扣押债券问题、财务、法律问题;最后是性骚扰、滥用物品、性问题、自杀危险、滥用药物、艾滋病。但是因员工个体差异和企业性质不同, 不同的服务需求会在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出现。

(2) 主观需求

有学者把员工需求的EAP服务内容定义为以下六个方面,

(1) 专业个人咨询及辅导, 包括工作压力、人及关系、工作家庭平衡、不良习惯等

(2) 个人发展服务, 包括个人能力训练、技能训练、管理团队、职业生涯规划、身心健康等

(3) 医疗及保健援助, 包括定期体检等

(4) 危机事件支持服务, 包括地震、火灾等之后员工的情绪平复、心理安慰疏导

(5) 休闲娱乐活动的组织, 包括集体旅游、特殊派对、节日晚会等

(6) 儿童与老人照顾, 指对子女的抚养和对父母的赡养

依据以上界定服务内容, 通过调查发现, 中国员工希望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情况排序依次为:首先是个人发展服务, 其次是医疗保健服务, 专业个人咨询, 休闲娱乐活动的组织, 最后是危机事件支持服务和儿童与老人照顾。

员工最重视的是个人发展服务, 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 中国的职业没有所谓的金饭碗, 对员工也没有一劳永逸的岗位, 企业员工已经深切体会到, 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对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必须做好自我职业规划。医疗保健服务也位居前列, 这与目前中国的国情非常符合。医疗费用高, 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 医疗成为人们最关心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 企业的医疗报销制度也一改往日作风, 报销难, 报销额度小。一部分私营、民营企业根本就没有医疗保障。企业、社会、个人三者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 也达不到完全保障的程度, 员工对医疗保健服务的态度也就不难理解了。休闲娱乐活动和专业个人咨询也是员工希望获得的EAP服务内容。在工作之余的集体娱乐活动可以放松身心, 增强组织的凝聚力, 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使企业更有人情味。台湾学者曾仕强认为中国式的管理, 要从情入手, 中国人做不到完全的按照制度办事。对企业员工来说, 他们希望公司有情, 也会对公司用情。专业个人咨询涉及到个人隐私, 更多的涉及心理层面的问题, 基于中国人家丑不外扬的心理和对心理问题尤其是精神疾病普遍的偏见 (人们认为只有心理有问题的人才需要接受心理服务) , 即便有需要, 一部分员工也不愿意对外寻求帮助;更深层次的原因也可能是中国人的保健意识大多还停留在生理保健层面上还没有上升到精神层面。因此, 企业实行EAP时, 一定要向员工保证其保密性原则和做好EAP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工作。危机事件支持服务, 属于未雨绸缪, 一般员工平时不会感觉到其必要性。只有当灾难发生时, 才会感觉到其必需性。这与中国人的危机意识不高有一定关系。

2. EAP需求方式

随着EAP的发展, 不但其内涵越来越丰富, 其服务方式也逐渐走向多样化。员工对个人咨询服务可接受的方式依次为:培训、对面咨询、网络援助、电话服务和中介服务。培训是大部分人最接受的方式, 面对面与网络援助的形式也可以被认可, 较少人会选择电话服务或中介服务。

员工选择培训是基于追求自身素质提高的愿望。另外, 通过压力管理课程培训学习, 可以获得简单放松方法、健康生活方式、时间管理训练及解决问题的技巧, 做好心理健康的预防, 可以避免心理、生理健康问题的出现。员工愿意接受面对面咨询可能是由于面对面咨询便于沟通交流, 双方沟通的质量更高。网络与人们的生活联系越来越密切, 更多的员工选择网络援助的方式来获取帮助。但这一方式会受到员工年龄和学历的影响, 对于40岁以上的中年人来说, 目前还没有达到熟练运用网络获得帮助的程度, 还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法律、医疗等专业问题, 员工无法从企业内部的EAP直接获得服务, 由企业推荐水平较高的律师事务所或医疗单位, 通过这样的中介服务员工可以方便的获得相关信息。

三、员工EAP需求转化的影响因素

尽管员工对EAP有需求, 但EAP作为新生事物, 只有被广大员工选择使用后, 才能最终发挥它的作用。从员工需要EAP到员工选择使用EAP受到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1. 人口统计学变量对员工的EAP需求转化有一定影响

有研究发现人口统计学变量对员工的EAP需求转化有一定影响。性别与EAP需求转化之间是有一定相关性的, 相对于男性, 女性选择EAP的倾向要稍高一些。EAP的需求转化与年龄之间是有一定关联的, 年龄越小, 选择EAP的可能性就越大。EAP的需求转化与工作岗位类别之间也有一定的相关性。专业技术人员选择EAP的可能性最大, 而行政管理人员选择EAP的可能性最低, 操作工人与后勤保障人员选择EAP的可能性几乎差不多。EAP的需求转化与工作年限 (包括本企业工作年限和非本企业工作年限) 之间有一定联系。总的来说, 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 选择EAP的可能性逐渐增大, 在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时候, 可能性达到最大, 但随之立即下降。但教育程度, 婚姻状况对员工的EAP需求转化没有影响。

2. EAP的需求转化与组织环境存在一定的关系

良好的组织环境中, 员工才能表达真实的自我, 才可能使用公司提供的员工援助计划。具体来说, 组织环境中的组织信任感和团队凝聚力影响员工的EAP需求转化。

日常工作中, 如果管理者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员工, 一直努力达成员工的共同期望, 在部门员工明显地感觉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支持, 那么员工对组织有很强的信任感, 对公司EAP政策的支持程度就越大, 他就越有可能选择EAP。同样, 如果企业存在很强的团队凝聚力, 团队领导就越关心员工的心理健康, 员工彼此之间越关心心理健康, 那么员工就越有可能选择EAP。

总之EAP的实施需要创造良好的组织环境, 否则EAP就成为了一件华丽奢侈的艺术品, 只可远观。

3. EAP的需求转化与员工对EAP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关系

员工越是了解EAP、认为EAP可以解决心理问题、可以提高企业的效率、是员工的一种福利, 那么他就越有可能使用EAP。也就是说, 如果员工认为EAP是有效的, 那么他使用EAP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三、小结

我国内地员工的EAP需求无论是具体内容还是形式都是不同于西方的。西方的员工援助计划主要为了解决员工酗酒和药物滥用问题, 关注更多的是员工的健康问题;采取的方式主要是心理咨询服务。在我国, 员工需求的EAP服务主要是解决员工以下问题的:个人发展服务, 专业个人咨询, 休闲娱乐活动的组织, 医疗保健服务, 危机事件支持服务, 儿童与老人照顾。而且员工对个人咨询服务可接受的方式依次为:培训, 面对面咨询, 网络援助, 电话服务。我国员工对心理咨询相对有一定程度的排斥心理, 更容易接受培训、讲座等集体服务。在EAP需求转化的影响因素方面, 中西存在相同之处, 但也有个别不同, 如在国外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员工更有可能使用EAP, 但在中国EAP的使用倾向与教育程度没有显著相关性。这可能与由国情的不同、企业性质的不同、员工的素质结构不同等因素有关。

在未来的实践中, EAP要继续经过跨文化的整合以适应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吸收西方EAP大量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 研究“中国特色”的EAP的需求内容与实施模式, 从而设计更有针对性的EAP计划和实施更有成效的EAP服务, 促进EAP的本土化发展进程。

参考文献

[1]王雁飞:国外员工援助计划相关研究述评[J].心理科学进展, 2005, (02)

[2]刘亚林:EAP (员工援助计划) 的成本、效用: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8

[3]郑传才:员工援助计划需求评估研究[J].商业时代.2007.21

[4]李雪超:NS公司基于工作压力的员工援助计划 (EAP) 研究[D].吉林大学.2009

中国内地 第8篇

一、中国内地省级卫视自制剧的现状与特点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大量民营资本开始涉足电视剧产业, “制播分离”逐渐兴盛起来, 这一形式大大推动了我国电视剧节目的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 但同时也引发了诸多问题:我国内地每年产出的优秀电视剧不多, 一有好的剧集容易出现众多电视台同时播出现象, 造成资源浪费, 省级卫视常常陷入竞播混战。现有的独播剧和首播剧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竞争需求。而只有独有版权的资源才能使省级卫视拥有笑傲的资本。自制剧就能解决这些问题。

(一) 中国内地省级卫视自制剧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1. 中国内地省级卫视自制剧的发展历程

中国最早的自制剧有迹可寻。早在八十年代就有由中央电视台制作的《敌营十八年》, 这部自制剧虽然只有短短的九集, 却掀起了抗战剧的热潮。后来的五十集家庭伦理剧《渴望》和国内首部轻喜剧《编辑部的故事》都是自制剧中的精品。

追溯到20年前, 当时的电视台都有自己专门的影视制作部门, 电视剧大都是由电视台制作, 万人空巷的《四世同堂》、《渴望》、《编辑部的故事》便是由北京电视台制作的。与现在不同的是, 那时的电视剧资源严重贫乏, 电视台之间的商业行为不明显, 相互间实行资源互换, 以剧换剧, 从而达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随着民营影视公司的日渐增多, 电视剧逐渐演化成社会公司投资拍摄, 进而发展到民营机构的介入与融资, 电视台则以叫价的方式进行购剧。

在当时这种环境中也不乏探索者。1986年, 当时还被称作“农业电视台”的湖南电视台制作了一部抗战戏《乌龙山剿匪记》, 结合了本土化元素, 风靡一时。1997年, 湖南经视《还珠格格》的大获成功, 再到去年2008年《丑女无敌》的赢利, 然而, 湖南台的自制剧经历了大起大落, 道路并不平坦。

2. 中国内地省级卫视自制剧的发展现状

从2008年湖南卫视《丑女无敌》和东方卫视《网球王子》的竞争开始, 自制剧成为了中国电视行业最热门的话题。这两部自制剧在不同程度上获得了巨大成功。《丑女无敌》不仅创造了份额达9.7%的最高收视率, 在引发网络口水战的同时也创造了近年来湖南卫视自制剧的收视奇迹。许多电视台看到这样的商机之后, 从2009年开始, 中国内地几个主要的省级卫视也纷纷推出自制剧。

从上表不难看出, 一方面各家卫视在追逐自制剧的浪潮中, 其选题特点还是非常鲜明的, 比如湖南卫视主打青春牌, 东方卫视的都市时尚牌, 安徽卫视的女性牌, 浙江卫视的时尚风。自制剧必须和卫视自身的定位相符合, 一部好的自制剧可以强化一个频道的品牌。比如安徽卫视的自制剧《娘家的故事》, 其拍摄题材的定位就是与其收视群体女性观众较多相关。一旦收视群体养成收视习惯, 那以后要看女性题材的情感剧, 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安徽卫视。

另一方面, 目前国内的自制剧竞争已经达到白热化阶段, 虽然产量高, 但观众对其质量问题表示担忧:重复翻拍经典, 艺术表现手法欠佳, 植入式广告过多等自制剧常见的问题, 已经大大影响到了电视台的收视率。

(三) 自制剧的特点

电视台利用自身资金、人力、平台等资源优势, 所尝试的自制剧有四个运作特点:制播结合节约成本, 独有品牌优势, 独享电视剧版权, 利用植入广告提高收益。

1. 制播结合节约成本

自制剧把制作和播出连接在一起, 化解播出风险。电视台可以针对当前流行趋势及社会讨论热点, 制作时下观众偏好的节目, 这样既能迎合观众口味, 又能产生经济效益。

2. 独有品牌优势

好的自制剧, 可以将影响力扩展到整个频道甚至整个电视台。但前提是电视台要有清晰的定位, 其自制剧才能特色鲜明。但目前大多卫视还是跟风追风, 共抢一块市场蛋糕。

3. 独享电视剧版权

自制剧的好处在于“独一无二”, 电视台不用再为买什么好的电视剧发愁, 也不用陷入独播剧和首播剧的“混战”。同时可以通过自身的平台, 在播映前、中、后进行宣传造势。同时, 自制剧的独有性是极好的广告资源, 有广阔的盈利空间。

4. 利用植入广告提高收益

自制剧在植入广告方面享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自然也受到广告商的青睐。由于受众对广告有天生的抵触心理, 把商品融入电视剧的做法比硬性推销的效果好得多。

二、中国内地省级卫视自制剧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 剧本题材单一, 翻拍偶像剧当道

纵观国内已有的自制剧, 很容易发现一个特点, 大多是翻拍剧。湖南卫视的《丑女无敌》剧情拷贝了美国版的《丑女贝蒂》, 《一起来看流星雨》翻拍自《流星花园》, 浙江卫视的《爱上女主播》则翻拍韩剧《爱上女主播》。这些翻拍剧目基本保留了原版的故事框架, 在此基础上加以改编, 进行本土化改造。山寨已经成了各地自制剧的关键词。

(二) 艺术品位欠考究, 制作“山寨”

国外的自制剧制作精良, 在制作水平上与国内自制剧相比, 有艺术品位考究, 众多明星加盟, 大手笔制作等三大特点。目前省级卫视推出的自制剧在以下三个方面水平欠缺。

1. 艺术品位欠佳

艺术品位包括故事情节, 场景布置, 演员服装等方面。看国内的一些自制剧, 每部剧的编剧、导演数量极少, 剧情单一。因为翻版较多, 和原版的剧情有类似的情节不足为奇, 但是经过改编加上本土文化后, 整个剧情显得低俗无趣, 情节老套。

2. 明星效应缺乏

内地自制偶像剧缺少明星, 参演较多的是那些选秀出道的, 还没有名气的新人。这样可以降低成本, 也可以充分利用资源, 增加新人人气。但是, 由于不少新人没有表演经历, 演技欠佳, 从而严重影响了电视剧的看点和收视率。

3. 植入广告过多

只要认真看过《丑女无敌》的人都会发现, 办公室墙上挂的是奶茶、洗发水等商家的巨幅广告;电脑桌上码放着整盒的奶茶, 饮水机上贴的也是奶茶的标签。女主角办公桌上永远摆放着穿着印有多芬字样服装的娃娃。[2]所以, 目前国内的自制剧存在植入广告数量过多, 植入手段欠佳, 植入的产品与剧情不协调等问题。制作人员应该更注重自制剧的整体水平和观众的意愿, 改变生硬的植入方式, 提高植入技巧和手段。

(三) 缺乏二度营销, 整体产业链不完善

自制剧在二度营销这一方面存在严重缺失, 很多自制剧没有后续的衍生产品, 新媒体营销和二次品牌营销等。

在电视剧品牌化营销方面, 投资方要注重长远规划, 加强对项目衍生产品的开发;同时准确定位, 有机融合艺术和商业, 使商业品牌真正入耳入脑。如天地人传媒有限公司在制作《家有儿女》成功的基础上, 开始策划制作《家有邻居》、《家有贤妻》等“家有”系列电视剧。同时通过网络宽频、IPTV、数字电视等渠道, 使其广泛传播。同样, 大热剧《武林外传》将其品牌延伸至网游、话剧、手机流媒体、官网社区项目等, 既赚人眼球, 又收获颇丰。省级卫视可以多学习这些制作公司的经验, 完善自制剧的整体产业链。[3]

三、适用于中国内地省级卫视自制剧的改进策略

(一) 提高整体水平, 注重原创, 求“创意”弃“山寨”

首先, 剧本要多原创, 扩宽题材范围。好的剧本是成功的一半。自制剧的设计和运营都很重要, 实行项目化操作, 这是自制剧获得成功的基本保证。对自制剧选题的确定, 在综合考虑播出平台的特色、剧本的类型、播出时段的基础上, 可以由专设团队对项目进行评估, 通过收视率预测和广告效应评价来更好地控制成本, 以获得更好的投入产出比。[4]

其次, 提高艺术品位, 使制作更精良。在投拍偶像剧, 古装剧, 侦探剧和科幻剧时, 要注重故事情节中的艺术表现。在《丑女无敌3》的大结局中, 首次运用了歌舞剧的形式, 这是非常有创意的做法。剧情、音乐、舞蹈的巧妙设计和配合, 节奏紧凑, 刚上映就得到很好的收视率, 不断掀起网络话题。

最后, 选用优质演员, 为电视剧加分。选用优质演员或者有一定人气的明星, 不但能够保证自制剧的质量, 增强可观性和美感, 还能形成明星效应, 一举两得。

(二) 继续打造品牌特色, 使其与卫视品牌相契合

品牌是一个电视台赖以生存的法宝, 只有品牌鲜明才能在竞争激烈的电视市场立足生根。品牌为王, 就是要独具特色、具有影响力、能激起共鸣。因此, 自制剧本身的品牌特色要和卫视频道特色相得益彰, 这样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首先, 省级卫视作为终端播出平台, 在迎合观众需求的同时, 要对选题进行认真筛选。目前各卫视或直接拷贝国外成功模式, 如湖南卫视的《丑女无敌》系列, 浙江卫视的《爱上女主播》;或来自热门小说或漫画作品, 如江苏卫视的《山楂树之恋》, 东方卫视的《杜拉拉升职记》等。而浙江卫视却另辟蹊径, 将大热自办娱乐节目《我爱记歌词》, 用电视剧的手法继续演绎, 使其品牌效益更加凸显。

其次, 处理好品牌节目资源的内部整合问题, 对进一步打造品牌特色十分有利。省级卫视可以充分利用播出平台的优势, 将台内娱乐节目、访谈节目等资源与自制剧进行深度整合, 捆绑推介, 使其呈现出形式新、力度大、效果好的特点。如浙江卫视的当红花旦主持人朱丹, 担任《爱上女主播》的女主角;湖南卫视的《丑女无敌》、《一起来看流星雨》主演频繁出现在《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等其品牌节目。这些做法既提升了“自制”明星的知名度, 同时也将整体品牌进行了成功营销。

(三) 加强全方位营销, 打造完整产业链

对省级卫视而言, 自制剧的营销十分关键。其主要营销方式有:售卖硬广告、植入式广告、企业冠名、自制剧的片尾广告、衍生产品营销、电视剧版权营销、海外版权营销等。而这一切的基础就是自制剧本身过硬的质量和独特的品牌。在具体实施方面, 对自制剧进行系列化创作、项目化操作和季播化运作往往更利于灵活配置频道资源, 扩展自制剧品牌优势, 从而取得更好的营销效益。[5]

1. 利用独有性, 加强版权营销和广告营销

自制剧的独有性, 一方面有利于电视剧的版权营销, 包括二轮播出营销, 海外销售等。如想看《丑女无敌》只能锁定湖南卫视, 想看《爱上女主播》只能锁定浙江卫视。另一方面, 植入式广告给自制剧带来了丰厚的收益。《丑女无敌》前两季的植人式广告就达到了1000多万元, 大致能占到总收益的30%左右。

当然, 制作公司要注意植入手段。首先, 植入的品牌与节目的风格、题材、内容要相契合, 定位相符。同时, 植入产品的目标客户与节目的日标收视人群要相符合。其次, 结合情节, 使植入形式多样化。应根据产品、品牌的特点, 与剧情情节相结合, 利用各种植入手段, 选择与受众密切相关的话题、兴趣点或生活习惯反复植入以加强记忆。最后, 挖掘外部效应, 实现效果最大化。植入广告要深入挖掘“片外效应”, 实现“线上线下”整合互动宣传, 软性硬性广告相结合, 使l+l>2, 达到广告效果最大化。最后, 要先期沟通, 精心策划。植入式营销需要有丰富的经验、敏锐的感觉和良好的沟通, 要求策划者具有高超的影视剧创作和广告创意能力, 策划出最佳的植入方式。[6]

2. 注重衍生产品开发, 挖掘营销新思路

除此之外, 制作公司应该加强注重衍生产品的开发。在美国, 很多电视节目通过利用版权开发相关的附加商品从附属市场中赚取的利润, 可以占到整体利润的70%以上, 如BBC的《天线宝宝》系列片通过授权销售带有天线宝宝品牌形象的录像、书籍、杂志、玩具和其他商品给BBC带来了巨额收入, 由此可见衍生产品的重要性。

在这一点, 湖南卫视做的比较成熟。2009年初, 由湖南卫视期刊社和湖南文艺出版社共同出版发行的《丑女无敌》系列图书。该图书刚一上市, 就被全国各地图书经销商瞄准, 抢订一空。此外, 《丑女无敌》与尚道营销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共同投资开发电视剧衍生产品, 以《丑女无敌》角色形象为原形的绒毛娃娃一出世就受到广大消费者的追捧。[7]不过目前, 国内自制剧的衍生产品只停留在图书, 玩具等比较传统的产品上, 仍有很多新型的衍生产品有待开发。除了上述提到的一些衍生产品之外, 动漫、电影、手机游戏、电脑网络游戏、食品类、化妆类产品以及新媒体效益等, 都是值得考虑开发的衍生产品。除此之外, 还有一些被自制剧捧红的新演员, 被观众熟悉后也能产生衍生价值, 如做广告代言、出唱片和开演唱会等。我国内地的自制剧制作公司应该注重加强衍生产品的价值, 这样不仅可以获得巨大的收益, 还能进一步延伸频道品牌, 达到宣传品牌的作用。

自制剧成为中国电视剧业的新走向, 国内有实力的省级卫视都在不断努力中。但是和国外的自制剧相比, 我国内地还是有较大差距的, 在剧本创作, 制作水平和营销手段等方面较为欠缺。在吸收和效仿国外自制剧优点的同时, 国内省级卫视更应该注重原创力量, 扩宽自制剧的剧本题材, 并且提高制作水平和完善营销策略。不仅如此, 制作公司也应该多听取观众的意见, 做适当的前期调查, 这样更有利于提高自制剧的质量和品牌树立。经过各个省级卫视的不断尝试后, 国内的自制剧将会被越来越多的观众所接受, 自制剧的整体水平也将越来越来高。

参考文献

[1]王燕萍.自制剧:为卫视频道度身定造[J].视听界, 2009 (4) :64.[1]王燕萍.自制剧:为卫视频道度身定造[J].视听界, 2009 (4) :64.

[2]严晓青, 李晓博, 邹彤.《丑女无敌》:植入式广告营销模式的新探索[J].新闻界, 2009 (4) :193.[2]严晓青, 李晓博, 邹彤.《丑女无敌》:植入式广告营销模式的新探索[J].新闻界, 2009 (4) :193.

[3]李岚:电视剧精品战略的政策条件与产业趋向[J].视听界, 2008 (3) :20.[3]李岚:电视剧精品战略的政策条件与产业趋向[J].视听界, 2008 (3) :20.

[4]王燕萍:自制剧:为卫视频道度身定造[J].视听界, 2009 (4) :64.[4]王燕萍:自制剧:为卫视频道度身定造[J].视听界, 2009 (4) :64.

[5]王燕萍.自制剧:为卫视频道度身定造[J].视听界, 2009 (4) :65.[5]王燕萍.自制剧:为卫视频道度身定造[J].视听界, 2009 (4) :65.

[6]严晓青, 李晓博, 邹彤.《丑女无敌》:植入式广告营销模式的新探索[J].新闻界, 2009 (4) :194.[6]严晓青, 李晓博, 邹彤.《丑女无敌》:植入式广告营销模式的新探索[J].新闻界, 2009 (4) :194.

中国内地 第9篇

一、成长主题与儿童视角

个人成长叙事这一概念由俄国理论家巴赫金所提出: “‘成长小说’以个人的传记经验(出身、成长、婚姻)作为故事框架,其内在逻辑则是主人公人格的‘内在性’成长; 这种小说强调个人与环境的冲突,人物具有反叛性,它最终体现为主人公的人格成熟,至少应对‘自我’有所发现”。 90年代以来的文革小说主人公不再遵循阶级论的逻辑“成长”,控诉过往的种种苦难与不公,转而向内在人格的健全靠拢。

在九十年代之后以文革为背景的小说中,不乏作家把儿童作为观察者和叙述者,以儿童的眼睛去发掘那个时代。以儿童视角为切入点考量文革的多为中青年作家,作为20世纪60年代出生的人,以王朔、王刚、毕飞宇等为代表的作家其文革记忆表象的丰富性不及此前的“红卫兵”一代和知青一代,文革发生时他们正值年少懵懂,直至80年代才对自我及社会有了较为系统清晰地认识,因而这一代作家也就未形成统一的政治文化身份认同,受文革期间意识形态的控制较为轻微,面对文革,他们既有亲身经历却又能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态度,他们批判文革,不仅仅是一种切肤之痛, 其理性思考远胜于感性的体验和认知。

文革作为孩子成长的背景环境,这对孩子们的心理和行为都产生强烈的时代冲击,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孩子对世界的理解,决定着孩子的情感和行为方式。小说中的儿童和少年的所见所想,都融入了成年后的作家对生活的深切体验。以王朔的《动物凶猛》为例,这是以一个未成年人的眼光描写的文革那个特殊年代所独有的孩子的自由世界:没有父母的管束和压力,没有铺天盖地的作业,有的只是快乐的喷涌、 自由天性的张扬、原始生命力的勃发和对武力强蛮的推崇。 这群孩子处在成人世界之外,他们不懂政治也远离政治,是处在社会这个强大政治集团外的“边缘人”,正是这种边缘化状态给予了这群在军属大院长大的孩子无拘无束的童年、 少年时代在极度空虚的状态下。《动物凶猛》用调侃式的语言和让读者不知真假的事情对“文革”的回忆,侧面对文革进行了否定。

二、“无父”与“代父”

从古希腊著名的悲剧《俄狄浦斯王》开始,弑父、恋母便成为文学表述的一种“无意识”。然而父亲的形象在80年代之后的文革叙事中遭遇了缺席,新型的父子关系也成为作家反思文革的途径之一。父亲在这一时期的文革小说中要么只是担任“客串”角色,要么干脆成为讽刺的对象,文革书写转向“无父”的历史叙事。

王朔的《动物凶猛》即为代表,这里的一切仿佛都失去了秩序,父母都各自忙着自己的,马小军可以放任的生活, 课堂、家庭不再是接受教育的场所,而是集体叛逆的战场: 孩子欺瞒父母,父母恫吓威胁孩子;老师与同学各行其是, 没有亲切的交流也没有真挚的关心。这一群“顽主”吸烟、 恋爱、稍有不和便大打出手,他们心灵一片苍白,生活于他们失去了理想和动力,父母业已自顾不暇,亦不能给他们良好的人生指导。

如果说“父亲”在王朔笔下还带有些微的权力,那么到了王刚笔下,父亲就彻底沦为软弱、滑稽的代名词。小说中的父亲是一位高级知识分子,也曾经慈爱,其形象的损毁是从画毛主席画像开始。按照科学的透视率画法,毛主席的侧面像只能显示出一只耳朵,但是在领导权力的威逼下父亲屈服了,挨了两耳光之后还是违背科学真理添上了另一种耳朵。作为父亲,他不但不能保护妻儿,挨了打不敢反抗,反而把自己内心的愤懑发泄在儿子刘爱身上,受了委屈之后, 也只会像个孩子一样,向妻子哭诉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中国内地 第10篇

关键词:上海股市,香港股市,波动性溢出,时变相关,BEKK模型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金融市场的放宽和全球化进程的发展, 信息在不同市场之间的传导速度大大加快, 传导渠道增多, 金融市场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与日俱增, 金融时间序列间的相关性如相关程度、协同运动、波动的传导和溢出等问题的研究也因此成为一个热点。

常用的相关性分析方法大多是定性或静态的分析方法, 因其能提供的信息非常有限而逐渐成为历史。关于动态相关性的研究方法, 国外文献研究最多的是多元广义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模型 (MGARCH) 。这种模型最早由Bollerslev, T., etal.提出, ①它提供了多元波动分析的一般框架。由于该模型既能捕捉金融时间序列尖峰厚尾、波动丛集的特性, 又能反映不同序列之间相关的时变特征, 引起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 MGARCH 模型在此之后获得了迅速的发展。②

中国股市正处于发展阶段, 近年来经常出现大幅波动。上证指数和深证指数的相关性极强, 不同板块间也明显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相关性, 这在众多文献中已有证明。对于内地股市与香港等成熟股市之间的相关性研究却几乎没有。本文拟采用一种MGARCH 模型并拓宽为另外两种模型以同时研究上证指数与香港恒生指数的波动溢出性特征以及时变波动相关性特征。

二、模型设定

事实上, 在对大量经济和金融问题的分析中, 面对的更多是多变量的情景。由一元GARCH过程推广到MGARCH过程的途径有好几种, 如VECH、对角VECH等, 但这两种模型不能保证协方差矩阵的半正定性, Engle and Kroner 提出的BEKK模型③则可以弥补这个不足。常见的BEKK (1, 1) 模型, 形式如下:

r1=μt+εt (1)

εt|ΩT-1~N (0, Ht) (2)

Ht=C′C+A′εt-1εt-1′A+B′Ht-1B (3)

其中, rt是n维资产收益列向量, ut为rt的条件期望, Ωt-1是t-1时刻的信息集。Ht是误差项εt的nn阶条件方差及协方差矩阵。C、A和B都是nn阶参数矩阵, C为上三角矩阵, A和B为对角矩阵。待估参数向量具体可表示成θ= (C11, C12, C22, A11, A22, B11, B22) ′。

上述模型是标准的也是最简单的BEKK模型 (模型1) 。多元GARCH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波动性溢出问题, 因此当市场 (或序列) 数量为两个时, 在模型1后附加矩阵相应的部分代表另一市场的残差平方对本市场波动性的影响, 向量zt={ε2t, ε1t}, 而εt={ε1t, ε2t}。矩阵D为22的对角矩阵。此为模型2, 其参数向量为θ= (C11, C12, C22, A11, A22, B11, B22, D11, D22) ′。

Ht=C′C+A′εt-1εt-1′A+B′Ht-1B+D′ztz′tD (4)

为了同时考虑各序列本身通常存在的不对称性, 继续附加矩阵E相应的部分以代表当市场的残差 (冲击) 为负时对波动性的不对称影响。矩阵E为22的对角矩阵, It={I1t, I2t}。I1t为当ε1t<0时取值为1/、当ε1t≥0时取值为0的哑变量序列;I2t则为ε2t<0时取1.ε2t≥0时取0的哑变量序列。此为模型3, 其参数向量为。θ= (C11, C12, C22, A11, A22, B11, B22, D22, E11, E22) ′。

Ht=C′C+A′εt-1εt-1′+A+B′Ht-1B+D′μtμ′tD+E′Itεtε′tI′tE (5)

本文在标准模型的基础上拓宽考虑的因素以建立新的模型, 可以发现此类模型的优点很多:不但考虑了股票市场冲击的非对称效应、市场之间的即时波动性溢出特征, 而且考虑了市场之间的协方差和相关系数的时变特征以反映经济环境的实际情况, 同时又相对保留了单变量GARCH模型中估计参数的经济意义。上述多元GARCH模型中待估参数的对数似然函数的统一形式都是:

undefined

其中, T是观测值的总数, N是模型中市场 (序列) 的个数, θ是前文定义的待估计参数向量。

三、数据与实证结果

1. 数据基本分析。

本文采用上证指数和恒生指数的每日收盘价{Pt}为样本。考虑到上海股市于1996年12月16日后实行涨跌停板限价交易, 以及香港股市因为亚洲金融危机出现异常的波动, 选取样本时间段为1999月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 共1694组有效数据。所有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为消除变量非平稳性对分析带来的影响, 首先分别对上证指数与恒生指数序列取其对数差分, 即将收益率序列{rt}定义为: rt=1nPt-lnPt-1, 分别以Y1和Y2表示。表1给出了样本区间内Y1和Y2的基本描述统计量。

可以看出, 两收益序列Y1与Y2的均值都非常接近于零。Y1的标准差比Y2的标准差大, 反映出其波动性较大的特征。收益序列Y1与Y2的分布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Y1为右偏, Y2为左偏, 而且Y1偏度较大, 进一步显示了其不稳定的特征。Y1与Y2的峰度均大于3, 说明两序列相对正态分布而言有明显的尖峰特征, JB统计量也表明Y1与Y2的分布均呈现显著的非正态性。两收益序列滞后5阶的Q统计量以及相应的p值表明Y1与Y2没有明显的自相关特征, 这说明模型中均值方程的设定是充分的。收益平方序列的滞后5阶的Q统计量 (用Q2 (5) 表示) 均在5%的检验水平上显著, 表明收益序列存在明显的ARCH效应, 因此可以用GARCH类模型对Y1与Y2 及其关系进行描述。

2. 模型估计结果。

本文采用极大似然法估计方程 (1) ~ (3) 所描述BEKK模型的参数, 并使用EVIEWs编程实现优化过程。收敛准则是对函数和参数都设置为0.00001, Hessian矩阵采用BFGS算法迭代更新。参数估计的结果见表2。

第三个模型的函数表达式具体计算得:

h11t=0.0000007+0.1119εundefined+0.8442h11t-1+0.0001εundefined+0.0189It-1εundefined (7)

h12t=0.0000007+0.0357ε1t-1ε2t-1+0.8993h12t-1+0.0001ε1t-1ε2t-1+0.0397I1t-1I2t-1ε1t-1ε2t-1 (8)

h22t=0.0000009+0.0114εundefined+0.9368h22t-1+0.0001εundefined+0.0436I2t-1εundefined (9)

为了说明模型的充分性, ④首先还要对模型进行诊断。以模型1为例, 残差序列和残差平方序列滞后5阶的L-Box Q 统计量 (Q (5) 分别为1.6909和3.7994, Q2 (5) 分别为2.4877和5.8132) 均在5%的检验水平上不能拒绝序列不相关的零假设。因此模型是关于Y1与Y2动态关系的一个充分描述。

3. 模型估计结果分析。

对于三个模型, 矩阵C、A和B相应的参数估计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都是显著的, 而且参数估计值几乎相等, 这说明在我们所研究的对象下, 基本模型的估计能力已经较好。比较模型2和模型1的估计结果可见, 矩阵D相应的参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并不显著 (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也不显著) , 说明香港股市对上海股市的波动性溢出不明显, 同时上海股市对香港股市的波动溢出性也很小, 两市场之间的即时联动性不够。

比较模型3和模型2、模型1的估计结果可见, 矩阵D相应的参数在模型3和模型2中均不显著, 得到香港股市和上海股市的波动性溢出不明显的一致结论;矩阵E相应的参数估计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说明香港股市和上海股市一样在坏消息的情况下波动较大, 同时参数E (2, 2) 大于参数E (1, 1) , 说明香港股市对坏消息的反应更敏感一些。⑤

(8) 式中, ARCH项系数和GARCH项系数的显著性说明Y1与Y2之间相关性的持续性较强, 体现了联动作用的长期性特征。两市场的协方差对不利冲击也呈现显著的不对称效应。由时变的方差序列和协方差序列可以得到时变的相关系数序列, 参见Watkins (2005) 。为了更加清晰地分析数据, 表3列出了VAR_Y1.VAR_Y2.COV_Y1Y2和CORR序列的基本统计数据。

从表3可以看出, 上海股市的条件方差均值相对较大, 其最大值更是香港股市条件方差的最大值的2倍, 这说明上海股市总体上波动比香港股市要大一些, 并且短时间波动的剧烈程度也大一些。结合相关图示可以更清楚地看出, 在研究的时间区域内, 上海股市多次剧烈波动。同期香港股市在19992001年的波动较大, 但其最大值相对仅为上海的1/2, 之后波动更是明显小了很多且非常平稳, 这说明香港股市整体波动较小, 并且随着时间的增长趋于平稳。

从表3可见Y1与Y2的协方差在零值附近波动, 但是为正的频率大一些。条件相关系数相对条件协方差而言不受变量单位的影响, 从而可以更好地反映Y1与Y2的相关关系。从表3可以看出上海股市和香港股市的相关性呈现明显的时变特征。条件相关系数的取值区间从-0.370000~0.579000, 说明两股市的相关性波动较大。条件相关系数的均值为0.117076, 表明两市场的相关性不太大, 但总体上还是正相关的。从相关图示也可以看出, 除了1999年底、2002年底和2006年初呈现几个短暂的背离 (负相关) 以外, 其余时域内二者均为同向波动。而且随着时间的增长, 条件相关系数的值总体上有所增大, 表明两股市的相关性呈现在波动中缓慢增强的趋势。

四、结论

本文采用标准的BEKK模型以及在此基础上拓宽考虑因素以建立的两个新模型对上证指数、恒生指数两个收益序列的波动性溢出、时变波动相关性进行了实证, 结果一致表明: (1) 相对香港股市收益稳定、波动小的时变特征而言, 上海股市具有收益不稳定、风险高等新兴市场特点; (2) 两市场之间的波动性溢出并不显著, 任一市场的波动对另一市场的波动产生的传导性影响不明显。 (3) 上海股市与香港等成熟股市的动态相关性和即时联动性并不十分明显, 上海股市的波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虽然内地股市正在逐渐地与全球股市相连接和相互影响, 但仍然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市场。

20世纪90年代以来, 由于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的推动, 全球化投资日益盛行, 国际资金流动规模及进出频率以惊人速度增长, 直接导致全球证券交易所的竞争加剧。内地股市和香港股市应该通过互动加强双方的联系, 提升彼此竞争力, 才能迎接这巨大的外部冲击与严峻的挑战。

注释

1Bollerslev, T., etal. A capital-asset pricing model with time-varying coefficients[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88 (96) : 116~131.

2Bollerslev, T. and Wooldridge, J. Quasi-maximum likelihood estimation and inference in dynamic models with time- varying covariances[J]. Econometric Reviews, 1992 (11) :143~172.

3Engle, R. and Kroner, K. Multivariate simultaneous generalized ARCH[J]. Econometric Theory, 1995 (11) : 122~150.

4Ling, S. and McAleer, M. Stationarity and the existence of moments of a family of GARCH processes[J]. Journal of Econometrica, 2002 (106) :109~117.

中国内地楼市跌势或会持续 第11篇

房地产市场发展

中国内地的住宅物业市场主要包括3类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及商品房。就廉租住房而言,内地政府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现金补贴或实物配租。我们估计,少于1%的城镇居民家庭居住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方面,内地政府提供政策优惠,例如豁免部分行政费用等,以鼓励房地产发展商兴建以低收入家庭为目标的单位。过去数年,这类住房分别占新屋动工量及销售量约6%—7%。换言之,内地大部分住宅物业均为商品房。

自1990年代进行住房改革以后,私人物业市场发展蓬勃。建屋工程维持于双位数字增长,整体楼价亦拾级而上。经济稳定增长,是楼市得以持续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在1998年至2007年期间,内地经济发展稳定,保持平均每年9.5%的高增长,家庭收入亦因此而不断增加。

内地政府于2 0 0 5年发出指令,以防止楼价急升。其中一项主要措施,是处罚闲置住宅用地一年以上的物业发展商;另一项措施,是向购买物业后2年内将之出售的住房卖家征收商业税 。有关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颇大。房屋价格年增长由2004年第4季的11.1%放缓至2007年第1季的6%。房地产的固定资产投资及住宅建筑工程亦告减慢,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发展商对楼市前景信心下降。

然而,住宅物业市场的调整时间短暂。在2007年第4季,楼价重拾双位数字增长,住宅建筑项目的增长速度亦相对加快。面对楼市急速发展,内地政府于2007年9月推行新措施,试图着力限制土地及物业的投机活动。措施严禁商业银行向被指囤积土地的发展商提供贷款,而按揭借款人亦需要就其第2套住房支付40%首期,及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基准利率的1.1倍计算利息。

房地产投资的增长于2008年初开始放缓,一手市场的住宅物业价格年增长,由1月份的12.2%回落至7月份的7.9%。在部分城市,影响更为显著。例如,广州住房价格年增长由去年9月份的7.2%,放缓至今年7月份的0.1%。按月计,上海、南京及深圳的住房价格亦告下滑。

房屋需求短期趋降

内地经济持续发展,推动家庭住户收入上升,长远增加房屋需求。城镇居民每年人均收入与住宅物业平均售价(以每平方米人民币计)的比率,由2004年的3.6倍上升至2007年的3.9倍,显示住户于2007年对同一项物业的负担能力比3年前高。同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与楼价的比率亦稳步上扬。虽然如此,现时住房价格下调可能会影响买家对未来楼价走势的预期。对于那些预计物业价格会进一步下跌的潜在买家,他们或会放弃于短期内置业,以减低风险。事实上,现时楼价回落,正反映住房需求减少。同样,约90%为按揭贷款的居民中长期消费贷款,增长幅度亦较上年度低。

目前市况与2005年楼市下滑时不同,经济前景不明朗正影响市民的置业意欲。由于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正在放缓,令中国内地的经济前景蒙上阴霾。再者,内地股市已从2007年10月的高峰回落超过60%,城镇居民财富增长放缓,甚或下降,也可能减少住房需求。

内地政府的举措,包括过去数年间向住房卖家征收商业税及要求住房买家缴付更高利息,显示决策当局着力限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活动。假若内地政府继续循此方向推行政策,将会成为压抑房屋需求的重要因素。

实质利率上升亦可能打击住房需求。内地通胀一直高企,而传统上置业被视为对抗通胀的方法。然而,实质利率会影响楼价走向。这一点从过去10年来实质利率及楼价升幅的反比关系中可见端倪。内地通胀率由2月份的8.7%高位回落至7月份的6.3%,而名义利率维持不变,这促使实质利率上升。若趋势持续,住房需求或会进一步减弱(实质利率以1年期名义利率计算。不过,即使以超过5年期的名义利率计算,结果亦大致相同)。

房屋供应或会减少

除了需求之外,房地产市场亦受供应因素影响。正如上文所及,内地政府去年限制银行向被指囤积土地的物业发展商提供贷款,促使发展商加快开发闲置的住宅用地,增加房屋供应。但实际上,房屋供应似乎正在减少。房地产的固定资产投资年增长,由去年10月份的42%回落至今年6月份的38%。而6月份在建住宅楼宇面积的年增长为21%,远低于去年10月份的47%高位。同样地,竣工房屋数字于过去数月亦告减慢。

理论上,减少土地囤积将会增加可供出售房屋的数量。然而,由于预期楼价下跌,为谋对策,房地产发展商也可能因此而减慢建屋工程进度。此外,内地政府抑制土地投机的举措,亦可能降低发展商对行业前景的乐观程度。内地政府于2005年决定,向闲置住宅土地1年以上的发展商征收罚款。此举非但没有加快、反而是减慢建屋工程活动。

再者,发展商面对资金压力,亦可能会进一步减少兴建住宅房屋。由2007年初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屡次将1年期营运资金贷款利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高,紧缩货币政策,加上内地政府对贷款的限制,不但令获取信贷更形困难,亦会增加发展商及潜在买家的成本。

总结

短期而言,楼市不明朗因素正在增加。买家预期楼价进一步下跌等因素,将会延长目前房地产市场的跌势。经济增长下滑的风险及打击投机活动的政策,亦会继续影响房屋需求,但建筑工程减缓可望抵销部分对楼市不利的影响。在2005年开始的楼市调整周期需时超过1年才见好转。若按此推断,现时楼市跌势或会持续数季,之后才出现较稳定的长期复苏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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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 第12篇

关键词:公众培训,现场急救,现状分析

现场急救,是指现场工作人员因意外事故或急症,在未获得医疗救助之前,为防止病情恶化而对患者采取的一系列急救措施,以维持、抢救伤病员的生命、改善病情,减轻病员痛苦,尽可能防治并发症和后遗症[1]。自2008年5月我国发生汶川大地震后,国内关于社会公众现场急救培训的文献大幅度增多。检索中文CNK数据库,2008年后以“现场救援”、“公众急救培训”为关键词的文献达362条,而2005-2007年度类似文献219篇,显示出国内学者目前对公众急救知识、技能培训工作的关注度增加。为进一步探讨公众现场急救培训规范化建设途径,现将2008年1月至2011年6月有关国内公众现场急救培训状况的文献进行分析。

1 公众现场急救培训相关政策逐步完善

21世纪中国救援医学将向着“急救社会化,结构网络化,抢救现代化,知识普及化”方向发展。根据目前老龄人口增多、人口流动增加、自然灾害频发现状,我国先后颁布了有关社会公众现场急救培训的政策,逐步完善人民生命安全保障系统。2006年11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指出,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机动车培训教练及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应掌握交通急救技术,包括心肺复苏技能[2]。2007年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等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3]。同年,《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从优待警的若干意见》中将现场急救技术培训纳入“三个必训”,要求突出抓好基层和一线民警的急救技术训练[4]。2007年11月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县、乡、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各级各类学校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2]。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试行)》,将现场急救知识列为公民的健康素养之一[5]。同年8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安部、交通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6],对高校、企业、卫生急救部门开展现场急救培训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为响应该通知精神,各行业部门也制定了相应急救培训制度。2008年,四川省红十字会、团省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成立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号召全省各高校建立健全高校红十字会,开展救助救护宣传与普及相关活动。2009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通过加强演练、培训,争取在三年内建立完善县、乡、村各级应急救援体系[2]。同年,国务院发表《中国的减灾行动》白皮书,提出要“开展减灾普及教育和专业教育,加强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2011年5月1日,国家安监局公布实施《28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目录》,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投入、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2],对现场急救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行业已将现场急救培训成绩纳入岗位要求中,如上海、福建等地旅游委员会把急救培训考试成绩作为导游年审的必备条件[7~8]。整体分析后发现,国内目前针对公众及特殊人群现场急救有关的法律支持还存在一定空白,普通公众接受急救培训的义务和责任没有明确要求,对于取得资质的人员实施现场急救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2 现场急救培训对象及内容日益扩大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公众现场急救培训工作面临人口基数大,社区配套建设起步晚,医务人员地区分布不均衡,资金投入不足等困难。尽管如此,我国医疗工作者仍利用有限的资源,采用不同方式,对公众进行急救知识需求分析与培训,并取得了明显效果。众多调查显示:目前,国内公众对急救知识需求迫切,在校大学生、警察、导游、社区保安、机动车司机等特殊人群应作为重点培训对象,而灾区居民和农村居民对急救知识的掌握状况仍不够全面,需根据地区特点制定针对性培训内容,分季节、分地区、分阶段进行急救知识培训。以中国红字会为首,协同各地市医院急救中心,以中国红十字总会急救培训操作教材为指导,分别对企业、高校、社区公众进行急救知识现场培训与演练,提高了公众急救能力。培训内容多以心肺复苏为核心,加上外伤四大技术(止血、包扎、固定、搬运),辅以理论讲授日常生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如煤气中毒、触电、火灾、爆炸、地震、洪灾等现场自救、互救知识,受到社区公众欢迎。如云南电网公司对本系统职工及家属进行急救培训[9],连云港市急救中心与红十字会合作,对驾驶员进行了急救培训[10],反响均较好。部分高校通过开设选修课或依托体育课方式对大学生进行急救培训,取得明显效果。如广州某公安学校开设《创伤与急救》[11]、长江大学开设《突发灾害事故的救援》[12]等。部分中小学生在省市红十字会协助下,参加了爱心救护、参与式急救培训等[13~14],均取得较好成效。顾汉杰等以青少年安全急救知识为题材,开发系列游戏软件[15],显示出现代科技与现场急救知识结合的广阔前景。从发展趋势看,今后公众现场急救知识普及将逐步显示专业化特点,如化工、煤矿、电力等行业,在心肺复苏、创伤处理等核心急救技能之外,还将增加毒气泄漏救援、煤矿瓦斯爆炸等行业急救知识,也会将不同行业的职业风险因素、避难自救知识融入高校学生的专业课程中。

3 现场急救知识普及途径及影响因素众多

根据众多调查,目前社会公众获得现场急救知识的途径主要有电视、报刊杂志、朋友及家人、网络等[16~18]。通讯工具在急救知识普及中的作用也逐步受到关注。从现代科技发展趋向分析,急救知识普及将向立体化、多维度发展。通过社区宣传栏、报刊急救专栏、电视专题频道、急救网络平台等多种途径,向公众普及急救新概念、新技术。同时,分析影响急救知识培训的因素,采取针对性措施,以提高培训效果。调查认为,公众的急救培训效果受到地域差异、群体差异,受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经济状况等因素影响[19~20]。目前,国内缺乏高水平急救师资和规范统一的培训机构及教材,全国性的急救员资格认证考试尚未开展,这也将影响公众现场急救知识普及程度。

4 公众现场急救培训的进一步发展策略

目前,国际先进的医疗体系已形成了公众自救互救急救系统院前急救医院急救3个环节相扣的国家(城市)急救链,我国的公众社区急救已经具备了后两个环节,但首个环节还较薄弱。在已有成果基础上,可考虑采取进一步发展策略。

4.1 加速培养高水平急救培训师资

急救知识普及应由专门训练并有教师资格的急救培训导师承担,导师必须随时了解国际上急救知识及技能的最新标准和信息,能够根据学校、单位、社区的不同特点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鉴于目前公众急救培训多以医院急诊科医师或护士为主讲导师,可考虑从现有医护人员中选拔急救培训师,通过参加授课技能、课程开发设计、公众急救心理研究等师资培养课程,提高其整体素质,也有利于保障公众急救培训的系统化建设。以现有急救培训基地为中心,辐射到周边地市及农村,分批进行急救骨干培训,由骨干带动人群,逐步推进公众急救培训进度。

4.2 规范社区急救员管理制度

目前,国内急需制定法规,明确规定社区救护员有义务对伤病者实施紧急医疗救护,同时,施救者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保护。鉴于短期内我国尚不能保证特殊岗位人群均能持有急救员证,因此,相关部门可制定急救员配备比例,规定达标期限,作为部门规划内容之一。同时考虑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急救员(初、中、高级)统一认证考试,相关单位也可在招工时制定针对急救员的优先政策。由此促进更多社会公众参与急救培训,提升国民整体素质。

4.3 开发多层次急救培训教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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