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现状与改革探索
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现状与改革探索(精选7篇)
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现状与改革探索 第1篇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现状与改革探索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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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品监管已经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走过了半个多世纪,而真正意义上的改革,即现代化意义上的改革不过十数年(从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算起),需要改革的还有很多,“路曼曼其修远兮”,需要我们以更大的勇气和决心去开拓新的天地。本文先从中国药品监管的历史与现状说起,剖析我国药品监管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深层次的原因,进而借鉴国外相关经验,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需要指出的是,笔者才疏学浅,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尽深刻,唯求窥一斑而知全豹,或能抛砖引玉,则甚为荣幸。
如果反观中国药品监管体制衍变的时间轴,我们大体可以将其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建立和初步探索阶段,时间跨度从建国到1984年第一部《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其间药品归化工部卫生部商业部联合管理,最高法律法规文件是由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药政管理的若干规定》,层次只能说是从无到有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改革和进一步探索阶段,时间跨度从1984年到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可圈可点之处不多,并没有大的进步和改革。从1998年起,中国药品监管体制大刀阔斧的改革开始了,药品监管步入正轨,这是药品监管的第三个阶段。从组织机构上来说,1998年成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改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又在大部制改革中划归卫生部,同时省级以下药监系统改垂直管理为分级管理;从法律体制上来说,《药品管理法》进行了一次修订并且在不断修订中,新颁布实施了成体系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实现药品管理整体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整体来说,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的现状是现代化的药品监管体制雏形已现。药品监管的主体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同时也有其他部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责,如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展与改革宏观调控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等。药品监管的法律主体是一部《药品管理法》及其《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同时包含一个成体系的法律配套,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包装管理办法》等等。由此形成了一个基本完整的监管框架,当然框架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又另当别论。
我们药品监管体制的设计毕竟发轫于近几年,起步晚,经验不足,制度设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直接体现在药品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研发环节,由于药品审批制度的不完善,使得“新药”不断涌现,只需改变剂型包装给药途径就可以申报新药,企业自然不会花费资金在真正的创新上;生产环节,GMP认证工作的不规范,使得市场上假药劣药泛滥,甚至都是正规药厂的药品,那种重审批看材料的认证方式和通过认证便一劳永逸的实际操作,有明显不合理之处;流通环节,药品分类制度不够完善推高药价,监管缺位使得虚假药品广告屡禁不,止;使用
环节,医药不分,用药变成卖药,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监管的主体自身也存在职权设置上的弊病,纵向权力过于集中滋生腐败和监管混乱,横向职权交叉分散,九龙治水收效甚微。我们还是回归到制度设计上来,如果一个制度的各个环节都出现了问题,而且任何割裂的改革都没有实效,那很难说不是制度的顶层设计出了问题。
我们并不打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是从整体的角度剖析一下体制上存在的问题,通过现象看本质以求能够有更深的认识。原因从四个层面来说。其
一、我国的药品监管体制尚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药监系统机构的改革一直以来是以行政指导强势推行的,人治往往重于法治,新制度的实施缺乏足够的政策评估和法律依据,这必然难以形成药品监管的稳定的长效机制。其
二、药品监管体制与监管领域不够匹配。垂直管理还是分级管理,以及县级药监机构是否独立设置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从形式上照抄照搬国外经验,在实践中各有利弊。其
三、监管制度的缺陷。以GMP认证制度为例,认证工作涉及大量人力物力,认证通过后监管的漏洞又没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制度设计不合理造成行政资源浪费,监管低效、失灵。其
四、监管方式不适应形势需要。监管方式侧重命令-控制型,造成监管高能耗低成效。以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为例,抑制了市场自由竞争,使药价虚高,且主要对象为药店,放任医疗机构开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现象。总之,政府的监管过程中,两只手,一只缺位,一只越位,造成了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而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局面。
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再来了解一下国外在药品监管领域的相关做法,也许会对我们的药品监管改革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美国FDA是全球药品监管的标杆,美国的药品监管制度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其间也是进进退退,一波三折,这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中国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是制度完善过程中很难避免的,只要下大力度解决是可以向好的。美国的药品监管组织机构分为两级,一是联邦卫生与人类健康服务部下属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是州政府卫生局下属的药政机构。两者之间没有从属关系,FDA 分成七个大区指导州政府工作,州政府独立执法。欧盟药品监管的负责机构是欧洲委员会工业总局下属的欧盟药品化妆品管理局,具体实施部门则是欧洲医药评价署,下设人用药委员会和兽用药委员会,对药品广告价格等进行有效管制。在日本,药品监管工作则由厚生省下属的医药局审查管理课负责。
总览各国的药品监管体制,有以下几个共同的特点可供参考:(1)健全的法律体系 ;(2)药品监管体制集中统一;(3)监管部门的服务性角色定位 ;(4)药品审评职责明确;(5)重视药品上市后的风险监管 ;(6)完善的召回制度。一个容易存在的误区是,有人认为凡事总是“外国的月亮比较圆”,对外国的制度体制都奉为金科玉律,生搬硬套,结果水土不服。我们应该从外国的药品监管制度设计的初衷和达到的效果来看,针对自己的国情,借鉴其中可取之处,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才能为我所用。在初步探索的基础上,给出笔者的几个观点:
其一,我国的药品监管应当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其目的在于使我国药监系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药品监督的法律体系中还有过多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具体可操作的管理规范和手段,这就给了执法主体过多的自由裁量
空间,其危害一是难以切实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二是权力寻租滋生腐败。法律体系完善的过程中,还应加强执法,完善全过程零风险的监管模式,有效整合资源,捍卫药品安全。
其二,继续整合药监机构,扩大监管主体范围,建立多维度的监管体系。药监系统职权分配和资源配置要进行深层次大力度的整合,药品监管主体要敢于把改革的刀架到自己头上,拿出改革的决心和勇气来,权力该放的放,该收的收。在政府监管之外,还应当引入社会监管,努力培育行业自律和诚信,鼓励第三方作为独立的力量涉足药品监管,引导群众和舆论关注药品监管,发挥人民的主创精神。这样一个立体化多维度而又相互掣肘的监管体系一定会是一个阳光透明各方满意的体系。
其三、提升监管技术,强化人才队伍,完善具体制度。技术层面,要建立一个科学决策支持系统,建成药品监管基础设施网络,形成药品监管强大的科学后备和技术支撑;人才层面,加紧培养大批药事相关人才,吸引药学法学专业技术人才从事药监工作;完善药监系统的教育培训体制,加强对人的管理;具体制度层面,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和救济制度,建立药品生产流通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健全问题产品召回制度。
中国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一直是各个领域的关键词,从最初的经济体制改革,到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具体到房改医改教改国企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还有本文的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可谓鸿篇巨制。但是,体制问题从来不是说说而已,改革需要莫大的勇气和决心,需要莫大的坚持和信心。笔者在最后想说的是,人类从来不缺乏改革的勇气和决心,从类人猿第一次下地行走到人类第一次飞天入海,历史上从来不少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改革的路就在脚下,虽曲折却必有光明的前途,愿吾辈同心戮力,在改革的道路上孜孜以求,赢得美好的未来。
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现状与改革探索 第2篇
【发布文号】国发〔2013〕18号 【发布日期】2013-04-10 【生效日期】2013-04-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3〕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决定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为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平稳运行、整体提升,现就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高度关切。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形势总体稳定趋好。但实践中食品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并存,责任难以完全落实,资源分散配置难以形成合力,整体行政效能不高。同时,人民群众对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药品监督管理能力也需要加强。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整合机构和职责,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有利于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全程无缝监管;有利于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更好地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各地区要充分认识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抓紧抓好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工作。
二、加快推进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
(一)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了减少监管环节,保证上下协调联动,防范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省、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参照国务院整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的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将原食品安全办、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班子由同级地方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二)整合监管队伍和技术资源。参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省、市、县各级工商部门及其基层派出机构要划转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省、市、县各级质监部门要划转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装备及相关经费,具体数量由地方政府确定,确保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同时,整合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区域性的检验检测中心。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在整合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部门现有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基础上,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要吸纳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需要,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地方各级政府要增加食品药品监管投入,改善监管执法条件,健全风险监测、检验检测和产品追溯等技术支撑体系,提升科学监管水平。食品药品监管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四)健全基层管理体系。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可在乡镇或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要充实基层监管力量,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填补基层监管执法空白,确保食品和药品监管能力在监管资源整合中都得到加强。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要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三、认真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责任
(一)地方政府要负总责。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在省级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切实抓好本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统筹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调整工作,确保职能、机构、队伍、装备等及时划转到位,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有序衔接。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保障措施,落实经费保障,实现社会共治,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
(二)监管部门要履职尽责。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农业部门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各地可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对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分工方式,按照无缝衔接的原则,合理划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农业部门的监管边界,切实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批发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协调职能,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完善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措施。
(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级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与监管部门的密切协作联动机制。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城管部门要做好食品摊贩等监管执法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四、确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各方面对体制改革的期待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务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快推进步伐,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省级政府负责制定出台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统筹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工作。地方各级政府要成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负责。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任务繁重,要尽可能缩短改革过渡期。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分别于2013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地方政府的工作,不干预地方政府的改革措施。
(二)协调配合,平稳过渡。改革过渡期间,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和药品监管责任仍由原系统承担,并按既定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做好人、财、物的划转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及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实现与新建机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平稳过渡。
(三)严肃纪律,强化指导。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编制、人事、财经纪律,严禁在体制改革过程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中央编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及时掌握和研究解决地方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加大支持力度,为地方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改革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重大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
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事关重大,影响深远。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长治久安,必须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地方各级政府要以此次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为契机,在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的同时,推动制定地方性法规,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基础,确保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要深刻认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着力提高食品药品产业整体素质,创造公平法治诚信市场环境,加快构建符合国情、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国务院
2013年4月10日
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现状与改革探索 第3篇
关键词:微生物检验技术;课程建设;教学改革
高等职业教育是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直接面向区域经济发展的教育。我院正在争创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广大教师正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极大的热情投入到课程建设与改革的潮流之中,笔者通过十几年的食品药品微生物检验教学实践,就如何适应新时期高职教育的特点对《食品药品微生物检验技术》进行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现浅谈如下:
一、明确课程地位与目标
课程是实现教育目的的重要途径,是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最主要的依据,也是集中体现和反映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载体,只有明确了课程的地位与目标,才能有效推进课程建设与改革。
二、分析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寻找教改切入点
高职食品药品微生物检验技术没有对口的教材,即使相對对口的《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一书,其内容安排也过于强调知识传授的完整性,并没有直观反映微生物检验的实际工作过程,因此淡化了岗位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这对当今社会强调实用技能,强调知识创新等素质教育不能同步,与当前微生物检验工作实际需求脱节,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因此急需对该课程的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进行建设与改革。
三、理清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的思路
针对传统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于2009年进行了课程体系改革的初步探索,邀请生产一线的行业专家举行以岗位任务引领的头脑风暴论证会,讨论课程体系改革的可行性,并在行业专家引领与指导下,在食品药品检验技术专业教学领域的广泛调研基础上,理清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的思路,以“食品药品微生物检验专业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要求”为依据,打破以知识为主线的课程模式,转变为以能力为主线的课程模式。
四、实施课程建设与改革的主要措施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2.精心设计教学内容
(1)精心设计课程内容;(2)精心安排教学内容。
3.尝试多元化的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改革的根本目标就是提高教学质量,而教学质量应当具有时代性、实践性和科学性。(1)充分利用多媒体,增强教学手段的功能性和先进性;(2)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提高学生学习兴趣;(3)创新教学方法,强化学生在“教”与“学”中的主体地位。
4.强化实践教学,加强实验课的教学指导
(1)重视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2)编写实用性实验实训指导书;(3)加强实验课的教学指导。
5.改革课程考核方式,实现课程考核全程化。
项目来源: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课程(项目编号:
jx01010209)。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转载 第4篇
▼标签: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杂谈
转十九省区1144名县级药监局长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首长:您好!
首先,恳望您在百忙之中能挤出时间认真阅读这封信件,倾听基层药监人员的真切声音,以便真实了解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好局面,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大局出发,决策药监机构改革大政方针。
十年前,国家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被称之为“强化药品监管的重大举措”,中国开始打造自己的“FDA”。而今,在“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齐二药”等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频发,食品药品安全矛盾特别突出的关键时刻,在中国政府向世界发出《中国的药品监管状况》白皮书刚刚四个月,在十七大提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形势下,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降格使用,又要取消全国药监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这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吗?这符合世界先进的管理模式吗?这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吗?下面从九个方面反映一下我们的心声。
一、“老子”管“儿子”的体制不可复辟
十年前,卫生行政部门既是医疗机构的承办者管理者,又是监督者,集运动员和裁判员于一身。即老子监督儿子,自家人管自家人。在那种体制下,什么“严格执法”、“加强监管”都不过是用自己的手扇自己的脸,自己罚自己的钱。不妨我们可以自己用手打自己一下,谁肯真的打疼呢?为此,人民群众“看病难、吃药贵”问题成为顽疾,加上医疗机构垄断经营,80%以上的药械消费在医疗机构,价格居高不下,在卫生部门领导下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即使发现假劣药品,也只能上报自己的卫生部门处理,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有的卫生局长说:“罚什么罚?罚了钱也是从我的左口袋挪到右口袋,还把卫生的名声搞糟了”,结果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流于形式,导致医疗机构假药泛滥,药害事件频发,人民群众苦不堪言。目前,国际上有的国家实行卫生部门对医院药品执法监督,但是,外国的卫生部门对医院没有人员管理权和资产管理权,这与中国的卫生部门有着根本性的本质区别。为此,在中国绝不能实行卫生监管医院药品的执法体制,否则,人民就要遭殃了。
二、郑筱萸案件不能埋没六万人的成绩
1988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陆续成立,通过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行为,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明显增强;不仅如此,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大见成效;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制度的实施使人民用药更为合理;通过大力发展药店,群众购药很方便,且价格便宜,在药店买药与医疗机构相比只占20%-30%,这一点,广大人民群众非常认可;电子远程监控系统正在深入实施;在奥运期间,药店含兴奋剂药品管理井井有条,使西方舆论中国药品管理混乱的阴谋没有得逞。遗憾的是,两年前国家局郑筱萸等极少数人腐败案件,给全系统造成了恶劣影响,使全国药监系统“蒙羞”,整个系统在社会上承受了巨大压力。好在党中央、国务院是非清楚,功过分明。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组建起来十分不易,要继续保持其独立性”,原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全国食品药品监
管工作会议上代表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表态“不能因为少数害群之马就否定六万药监人的辛勤工作,也不能因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存在一些问题就否定多年来取得的成果和进步。应该看到,郑筱萸等违法人员毕竟在高层是极少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这支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了大量工作,党中央、国务院是肯定的,人民群众也是认可的”。如果因郑筱萸案件取消垂直,我们基层药监人员根本不可理解,难道因为郑筱萸等极少数腐败分子出现,就可以抹杀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成绩?否认十年来食品药品改革成果?让全国6万多药监人员为他们赎罪?更不能由此说明设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省以下垂直都是失败的,让改革走回头路。就好比说:不能因为某个市委书记、市长个人出了问题就撤消这个市一样的道理。然而围绕取消省以下垂直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引起了极大的思想混乱,有打油诗道:“霹雳一声震天响,药监系统归地方;从上到下都惊慌,茫然无措四处撞;风风雨雨十年整,酸甜苦辣味全尝;打假治劣冲在先,市场规范成效强;十七大提出强监管,实际削弱在眼前;白皮书上说垂直,四个月后就改变;卫生部门本事大,药监系统傻了眼;决策高层看不见,凭着感觉定方案;十年探索全推翻,一夜退到改革前;血的教训再出现,历史责任谁承担。”如果取消垂直,受害的是人民群众,受损的是政府形象,受气的是药监人员,受益的只有少数既得利益者,公众用药安全将从根本体制上失去保障。
三、取消食品药品垂直管理,既不符合十七大精神,也不符合人民利益要求十七大报告强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并提出了建立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四个分开”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央12号文件又明文规定,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中央不作硬性要求和规定。明确各地从实际出发,可以上下不对口,不搞“一刀切”。但最近省以下药品监管要取消垂直管理,实际上是除上海外搞了全国“一刀切”,这明显违背了上述精神,我国实施改革开放伟大战略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饮食生活由吃得饱向吃得好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及时提出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伟大方针,这就从根本制度上奠定了一切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想着人民,一切以是否符合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治国之策。食品药品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只有不断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才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而目前要取消食品药品垂直管理,这是在强化呢?还是在弱化呢?是对人民利益有益呢?还是对人民利益有害呢?很简单,取消垂直管理,除傻子以外,都认为是在弱化,也就是对人民利益有害。有人说实行大部制改革部门越少越好,说的很对。但需要指出的是,哪些部门应当弱化,哪些部门需要扩强。我们认为在人类历史进程中人民需要的部门只能发展扩大,而不能削弱。食品药品行业尤其是药品行业在世界各国都在强化垂直管理,而我国却取消垂直,不但人民群众不予认可,就连世界各国也不会认同。作为共产党人,特别是高级党员领导干部,应以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排除一切干扰因素,做出经得起历史考验让历史证实是正确的重大决策。
四、药监人在食品监管中的责任分析
有的人认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食品监管不利,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下边请让我们简要分析一下药监人在食品监管中的具体责任。首先了解一下我们对食
品监管职能是什么?国务院(2004)23号文明确提出食品分阶段监管的要求:食品生产阶段归质检,流通阶段归工商,餐饮阶段归卫生等等。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是: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大案查处。4年来,我们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部门协调、联合检查、大案查处等工作。注重把综合监督职能运用到两个方面,一是在日常工作中在政府组织下,倾力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自职责,在药监部门没有被赋予对食品具体监督执法权的情况下,也只能是尽职尽责开展协调;二是在发生重大食品事故后,由食药监局牵头查处。如阜阳奶粉事件就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圆满查处了案件。还查处了“日本水饺”、“红心蛋”、“肉疙瘩”事件等。而在“三鹿”事件中,药监系统是国务院明确规定查处案件的部门却成为被查对象,这在逻辑上能说的通吗?这符合国务院文件精神吗?我们药监人对食品监管哪些责任还没负到呢?我们又能负哪些责任呢?
五、取消垂直管理县级药监队伍专业素质必然大大降低
一、县级药监班子人员专业素质分析。10年前,基层药监局班子一般是这样组建的,局长年龄在50周岁以下,文化在大专以上,而副局长必须在45周岁以下,文化水平是学药、学医或学法的本科学历。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局长超过55周退居二线了,具有专业知识的副局长接替岗位,而缺额的副局长位置是从全省公开招录的优秀的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中选拔的。这样接续下去,就保证了基层药监领导人的专业素质,保证了药监队伍质量底线。这种做法也正是美国食药监领导人的模式。如果取消垂直归地方,接替县级局班子的人员是谁呢?是县委从党政机关和各乡镇派去的干部,专业素质能相比吗?不能,明摆着不能。如果让外行领导药品监管这一特殊工作能行吗?肯定不行。要知道在美国购买药品很严肃啊,尤其买处方药品比购买枪支还难啊,这么清楚的事情,决策人为什么不用心考虑一下呢?
二、县级药监执法队伍专业素质分析。近10年来,县级药监执法队伍是这样组成的,先是核定各县公务员人数,再拿出70%的指标由省人事部门在药监系统内公开考试、择优招录,剩下的30%指标由省人事部门逐年招录,而逐年招录的人员均是学药、学医的大本以上学历。执法队伍组建后,每年几次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培训,业务素质大大提高。如果模式不变,随着时间的推移,执法人员学历都将在专业大本以上。执法队伍的素质完全能够适应实际工作的要求,且与美、英、法、德、加拿大的监管水平在接近。如果取消垂直,随着年龄的增长,该退的退了,逐渐人老庙空,由于县政府公务员指标有限,别说专业人员就是吃财政人员也给不了,目前有的县已有一半人员到龄了,人员匮乏青黄不接状况马上出现。比如现在农业、水利等部门哪个不是青黄不接、多年人才空挡呢?没有专业人员,没有正式人员,那只能找一些打工仔干活,打工仔少了市场没人管,必出大乱子,打工仔多了必然乱罚款,哪还谈得上执法质量呢?要知道药品管不好是会死人的,《美国食品药品百年监管历程》不已完全说明这些问题了吗?取消垂直,国家省钱省公务员指标了,可基层人员素质和质量问题县政府哪能解决呢?药监人很难想通,药品研制、生产、经营、管理这么难又这么复杂的工作,怎么说散包就要散包呢?决策人不觉得该认真思考一下吗?
六、药品监管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分析
有人说取消垂直管理旨在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让我们共同分析一下,地方政府在食品药品监管中尤其在药品监管中负得了这个总责吗?请看这几年地方政府是怎样负总责的:一般是签转个文件,听听汇报了事。比较认真的在年初开个会,签订一下责任书,平时上边来文件转发一下,过年节找几个部门联合检查
一下,走马观花看几个屠宰、食品生产、药店、食品超市点,录个新闻放一放。如上边下来督查,编写个材料汇报一下,看两个点吃顿饭走人。请问,这种“应付型”工作方式能负起总责吗?答案只有一个,不能。尤其是药品监管更不能。因为地方政府事务繁多,侧重的是经济发展,在地方上医药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很少,绝大多数地方政府不可能把主要精力放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上。而药品垂直管理上下一条线就有一条心,搞好药品监管。这几年基层药监人员是怎样工作的呢?县局定期检查项目有:对辖区内所有药店每季检查一遍,乡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每半年检查一遍,村诊所每年至少检查一遍。检查中认真对照法律法规作好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责令改正、听证、合议、处罚决定等文书,对一般违规现象记录在案,限期改正,到时再到现场督查落实;对明显违规的给予处罚,不讲私情。每办一个案件哪怕小数额的罚款也要把文书装订成册。各县对所有相对人均建立专项管理档案,对在一年中的所有不良表现都记录存档,文书管理期均为30年。国家局当发现假药时,通过电话、传真、信息“三齐步”措施,4小时就可传输到基层,基层药监人多次在夜间接到通知,便立即起动应急预案,连夜集合人员兵分几路到药店查处假药,发现假药后立即下架封存,并将结果上报。这些年为了药品安全,专项行动一个接着一个,如“非典”安全用药、药品“分类管理”、“邯郸宏宝”事件、“奥运”安全用药、“齐二”事件、各时期药械市场整治、先后近300种假药查处行动等等,忙得药监人不亦乐乎。由于人员较少任务繁重,这些年基层药监人早上班晚下班礼拜天也加班已成习惯,尤其是基层局长一年能过上几个礼拜天呢?山西高志全局长为了药品安全遭人残酷杀害,把生命都丢在工作岗位上。近几年基层药监局还建立了干部队伍、财务管理、机关效能、市场监管等一整套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平时工作紧张又有序,年终千分考核严肃而认真,这就是我们的“务实性”工作。正由于我们辛勤的默默无闻的“务实型”工作,带来了全国人民用药的基本安全。有的人因郑莜萸事件而抹杀我们药监人的成绩,让药监十年改革成果毁于一旦,我们药监人心里能平衡吗?如果取消药品垂直管理,地方政府和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等干扰因素必然增多,势必影响着公平公正执法;药品异地监管的难度必然加大;电子网络远程监管将难以进行;绝大多数地方政府监管经费必然减少;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必然流于形式。这都不可避免地影响着监管水平和执法质量,监管力度将大大削弱。这都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平时不出事,你好我也好,一旦出了事,地方政府千方百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隐瞒遮掩推脱责任。如果发生大事故,不论发生在哪省哪市哪县,都会给党中央、国务院找麻烦,都会给中国造成不良的国际影响。地方政府怎么能负起这个总责呢?
七、药品的特殊性、独立性,必须保持垂直管理
药品是人命关天的特殊商品,它同食品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吃了坏食品一般是闹肚子,“三鹿”事件大及全国才死亡四人,“疯牛病”事件传之世界许多国家也才死亡四人,而药品事件要严重百倍。1937年美国磺胺事件 358人肾衰竭、107人死亡。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对氯霉素管理不严,因用药不善先后有1000多人死亡。1957年德国因药品管理不严,致使“沙利度胺”(反应停)作为治疗孕妇呕吐药品在加拿大、日本、欧洲、澳洲等17个国家上市使用,到1963年导致生产“海豹肢畸形儿”10000多名,半数产后死亡,还有数千个胎儿死于母腹,生活在当今世界的还有几千人。近10年,在中国没有发生类似这样的药品悲剧,正说明6万药监人的成绩。一种新药品的研发需要几年时间,没有科学监管手段不行,比如要进行“双盲法”试验,食品生产就用不着;药品的生产、经营、使
用也必须靠科学技术、科学体系、专业人才、严格管理才能保证其安全性,比如药品异地协查是及时查处制售假劣药械的重要措施,取销垂直将很难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测工作属于高科技领域,技术含量较高,监测能力和技术设备要求都十分专业,而目前地方特别是市、县两级技术力量都根本无法完成,如果取消垂直管理,把省、市、县药品检验机构从一个体系中分开,各自为政,外行领导内行,必然大大削弱和降低药品技术监督效果,安全隐患将大大增加,老百姓用药安全势必受到严重影响。20世纪90年代美国FDA也曾一度受到某些国家领导人的冷落,但人民的拥护和国会的支持,才使其成为具有国际权威的监管机构。中美国情不同,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相同,如果说有不同的话,中国的国民素质较美国有明显的差距,药品造假现象更容易发生,这就更需要保持垂直强化监管,而不是弱化。如果说我们基层药监机构对食品没有监管好,又鉴于药品的特殊性,我们药监人衷心地建议首长,我们可以不管食品,机构名称还是“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还是2005年管理药品的原班人,还只履行药品监管职能。总而言之一句话,药品垂直管理体制不能动摇,这个体制如果动摇了,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是要吃大亏的,类似“反应停”世界悲剧还会再次发生的。新华网10万网民97%支持垂直管理的要求也说明了这一点,请领导对药品监管体制慎定,以便让中华民族少走弯路,少交学费。我们药监人愿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不辜负全国人民重托,面对极大压力,不断发展完善,在挑战中成长、成熟,成为让党中央、国务院放心,让全国人民信赖的安全用药的坚强卫士。
八、垂直管理是国际先进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是必然趋势
《美国食品药品百年监管历程》一书清楚说明,美国垂直管理很严很细很成功,比如发现一块牛肉有问题,在48小时内连它在加拿大的妈妈都能找到,发现一种假劣药品48小时全国都能下架封存。而为这一模式美国药监人员以数千人丧命为事实与商业利益者斗争了一百年。中国改革开放30年证实,外国的先进经验必须学习,食药垂直管理尤其是药品的垂直管理不但要保持而且要加强,这样,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都有利。恰恰相反,我国药品监管正在健康前进之时,再有十年有望赶上美国之际,突然让历史车轮倒转,这样无疑把距离拉大了,可受损失的是国家和人民啊!
九、慎重决策大事
我们非常难以理解,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这样一项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大业的重大改革,竟当成儿戏办理,在没有征求最有发言权的专家、基层群众和药监人员意见的前提下,只凭发给某些官员的几张问卷,就可以草率决断,仓促定案。在此,我们全国6万基层药监人员诚恳希望各层决策者们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认真了解当前食品药品市场安全现状和监管实际,倾听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呼声和期盼,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根本,切实拿出符合实际符合国情的调研报告,再做决断,不要只是听汇报,看表面工作,拍着脑门就搞机构改革。毛主席亲自调查研究的作风可是领导干部的传家宝啊!我们强烈呼吁,各级决策层的领导们,正确认识保持药品垂直管理,保持对卫生部门的制约机制,对医药市场监管的重大意义,这对维护群众用药安全、保证药品质量和价格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否则,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将成为各级政府的心头之患,成为危害百姓身心健康的猛虎啊!
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现状与改革探索 第5篇
1、我国食品药品监管现状
1.1 食品监管的现状
食品监管的各类法律、法规不断出台。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国家标准在不断清理、完善和与国际接轨;市场准入、各类认证、各种评价体系已逐步建立。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了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食物中毒事件逐步减少。2007年 8月底至 12月底,全国共报告食物中毒人数 4047人,比 2006年同期下降了 39.9%。食品标准化体系建设走向完善。中国食品工业目前已形成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等四级标准构成的标准化体系。中国已制定了 1050项食品国家标准,1145项食品行业标准和近万项食品地方标准和几十万项食品企业标准。食品安全知识得到广泛普及。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普及了农民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鱼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方面的知识,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得到推广运用。食品安全总体形势在不断提高和改善。2008年国家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显示:农业部对全国 37个城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为 95.4%,比 2007年年底和2007年同期分别提高 0.1和 2.6个百分点;36个城市猪肝和猪尿样品中瘦肉精污染监测合格率为 99.2%,比 2007年年底和 2007年同期分别提高 0.8和 0.4个百分点。猪肉样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为 98.5%,比 2007年年底提高0.4个百分点,比 2007年同期下降 0.3个百分点。鸡肉样品中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残留监测合格率为 99.0%;26个城市水产品中氯霉素污染监测合格率为100%,比 2007年年底和 2007年同期分别提高 0.2个百分点。孔雀石绿污染监测合格率为 91.5%,比 2007年同期提高2.0个百分点。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污染监测合格率为 92.3%,比 2007年同期提高5.5个百分点。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等相关监管部门,通过对节日食品、儿童食品、重点品种集中整治,对农村药品市场进行整治规范,有效保障了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1.2 药品监管的现状
我国药品监管体系现行是 “一体二级”的多部门性质的管理体制。近年来,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团结一致, 齐心协力,积极查处大案要案,沉着应对突发事件,如查处 “12.7假药案”、仿冒 “肉毒素”案、“欣弗”案、“人血白蛋白”案、“注射用甲氨蝶呤”等一批大案要案;坚决撤证 “奥美定”,整治药品注册申报资料造假,治理 “一药多名”等均取得显著成效;通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大力整治中药材专业市场,集中整顿疫苗生产流通秩序,强化对医疗器械生产的监管,打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猖獗的势头。同时,工商、质检、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开展打击邮寄假劣药品、非法回收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深入开展农村食品药品 “三网”建设,实施惠民工程,保护了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解决了一系列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2、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2.1 食品药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1.1 食品安全不仅是国内人们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尽管我国上市食品安全状况逐年好转,但食品安全仍存在超标、法律法规缺失、检测及环保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食品安全质量隐患诸多:我国食品在养殖种植环节的污染问题严重。我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安全隐患也较多,一方面,我国食品生产力水平低,发展不平衡。另一方面,随着食品生产新技术、新原料的广泛使用,一些新的食品原料和包装材料由于检测成本高没有经过足够的、科学的跟踪测试,食品安全的可靠性大大降低。同时由于我国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比较大,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安全消费和自我保护意识欠缺。食品安全问题影响了我国食品行业国际贸易。近年来媒体对阜阳奶粉、龙口粉丝和四川泡菜等食品安全案件的连续报道,引起了日本、美国等国家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严重关注,并相继采取设限措施,严重影响了我国食品出口贸易。
2.1.2 药品监管任重道远
目前药品已经实行统管,但由于我国药品生产企业存在 “一小二多三低”,以及药品流通领域内存在的 “多、小、散、乱、低”现象 ,使安徽 “欣弗”劣药、广东 “佰易免疫球蛋白”等严重药害事件仍时有发生。其主要问题表现为:药品行政审批、技术审评把关不严,以至药品研制、生产、经营等关键环节的管理混乱。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审批和执行环节中,尤其是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报批中存在严重虚假申报行为,监管部门对药品的审评审批,企业药品生产条件,尤其是对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3类高风险品种的生产企业缺乏有效的、动态的监管手段;同时对药品、医疗器械监测、抽验力度不够,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没有保障,药品的生产、经营秩序还没有根本好转。药品检验监测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偏僻农村药品安全无法保障,游医药贩屡禁不绝。虚假药品广告、保健品违法广告泛滥。
2.2 食品药品监管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探析
2.2.1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存在严重缺陷影响执法效力
我国政府当前对食品的监管体制繁杂,采取的分段监管模式存在严重弊端:一是涉及食品监管的政府部门多达 20多个,使行政资源分散,其中行业管理部门与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综合管理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导致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品产业的长链条监管存在严重漏洞;二是食品的执法权分散在各个相关食品监管部门,以致执法中各相关部门常存在交叉重叠现象,不可避免会出现部门之间推委扯皮,职能分散与职能重叠交叉并存,影响执法力度。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有时取证追踪都较为困难,执法不严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仍然存在。行政执法是整个管制过程的一个部分。保证执法权威、独立、公正是维护良好市场的关键。但政出多门,多头审批,必然出现食品监管的多头执法,以致食品监管并存着监管过度和管制不力的两极分化现象;三是食品监管机构责权不对等,严重影响监管效率。如食品药品监督局,虽然肩负食品综合监管职能。但对食品、化妆品的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等职能并未随之转移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加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属于副部级单位,难以协调各大部委,严重影响职能部门的执行能力和权威性。我国药品监管采取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也存在诸多矛盾。一是仍无法避免药品监督管理和医疗卫生管理之间的矛盾;二是存在着与工商、专利、技术监督和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的广泛协调三是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乡镇无药品监管站,严重影响执法力度和工作效率。四是省级及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受到当地政府的管辖,尚需与地方政府沟通,在一定程度上难以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顽症,依然存在监督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
2.2.2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政府及各相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虽然已出台了大量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存在法律规章过多与法律规章不到位并存的现象,还有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法律程序方面也尚缺乏统一的行为滞后,使药品监管法律依据不足、对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不够。
2.2.3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重复投入,缺乏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当前食品监管部门多,相配套的食品评估与检测机构也多。一方面多头检测、重复检测和重复建设浪费资源,效率不高;同时还严重增加企业负担,被检测单位怨声载道,经济上苦不堪言。另一方面,监测标准不一,检测结果也不尽相同,检测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当前政府还严重缺乏一个相互协调、分工合理、职能明确、技术先进、功能齐全和高效快速的食品监测体系。
2.2.4 食品药品的价格与广告监管不力
由于政府目前还未能根本改变其传统的药品定价制度,加之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体系尚未建立,卫生及其配套制度改革缓慢,阻碍了药价管制制度改革的效果。特别是医疗机构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的配套改革不到位,使以药养医问题难以解决,医德医风问题使医药代表收买行为难以遏制,导致药价虚高不下。同时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广告经营者与新闻媒体的唯利是图以及执法部门的查处力度不够等多方面因素使虚假药品广告屡禁不绝,严重误导和坑害消费者。
2.2.5 食品药品监管资源配置不合理,队伍建设滞后,监管效能低下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食品药品监督系统在组建之初,多数人员没有进行公开招考和选优,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年龄老化,缺乏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人员,加上办公基础条件差、检测技术设备落后,难有技术人员补充;同时广大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长期战斗在食品药品监管第一线,工作任务重、报酬低、职务晋升机会小及人员交流困难,加之得不到被监管单位和行政相对人的理解,使监管队伍工作积极性不高,没有生命活力,监管效能较低。
3、深化我国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和实施科学监管的对策
食品药品与人民群众的生命息息相关,是关系到国计民生、民族富强的头等大事,要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必须进一步深化我国食品药品体制改革,用科学发展观完善并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不断开创食品药品监管的新局面。其主要对策建议如下:
3.1 建立责权对等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使食品药品监管走向集中统管
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是一个复杂的工程,而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是迫在眉睫的首要任务也是政府的市场监管体制在今后长时期内的改革方向。我国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首先应该摒弃各部门的局部利益,从公众利益的角度,对食品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管,即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食品监督管理职能、技术资源,集中于一个监督管理部门,从而实施对食品由农田、水中到餐桌各个环节进行依法统一监管,形成一个高度统一权威的食品监管体系同时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能应与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紧密结合,做到 “分工明确、权责并重、疏而不漏”,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管程序,杜绝腐败和玩忽职守其次我国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政府应纳入中央垂直管理,要建立起具有高度权威的、统一而高效的、责权对等的食品药品统管体系。
3.2 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体系,打击虚假广告,完善食品药品信用机制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政府部门要制订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监管,才能对市场的各个环节尽量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事后查处。一是借鉴和引入发达国家的立法机制,尽快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相关的配套法律和执行条例,尽快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的救济、赔偿法规制度。同时要借鉴美国在食品药品监管上的成功经验,探讨创立一部 《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法》综合法律,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二是要抓紧制定配套的食品药品专门法律法规和执行条例, 以形成完善的食品药品法律体系,为建立起统一协调、有权威、有效率的食品药品统管体制提供依据。
3.3 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建设,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的社会效能
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是我国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建设得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利益。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应建立起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 3个阶段应急体系,要抓好 5个环节工作: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国家亟待建立完善的、系统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和责任 追究机制,促进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3.4 加强基础建设,统一食品药品安全标准,提升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
我国政府当前要尽快整合食品标准和检测资源,尽快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解决当前食品监管标准缺失、标准交叉和标准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加快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建立统一的食品药品检测检验机构,避免检测标准不一和各个部门的检测结果重复,实现检测成果互认共享,以形成一个食品药品监管有力的技术支持力量逐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化。其次要抓紧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价、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提高基层的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三是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国的食品药品监管计算机网络系统,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搭建食品和药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的社会效能。
3.5 强化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不断开创食品药品监管新格局
当前食品药品监管首先要进一步明确各级药监队伍的功能定位和目标任务,尽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坚决纠正 “不作为”、反对 “乱作为”,保证行政执法公平公正,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其次要坚持队伍优化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具有专业知识的、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培训,注重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知识能力合理化;要对公务员进行严格考核,给予公务员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奖惩措施来实现人员的激励与晋升。在思想建设体系中要加强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对全系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不断增强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要加强对实权干部的管理,落实好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同时要强化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使他们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成为一只高效精干的优秀监管队伍。在工作目标管理中,要细化工作职责、量化目标考核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食品药品 “直配”机制,不断深化三级联网活动,把农村食品药品 “三网”建到社区、乡(镇)、村,结合探索服务 “新农合”的有效途径,消灭食品药品监管盲区,解决群众看病贵、用药难等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要进一步发挥公安、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的监督网络作用,互相配合与协调,开拓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新格局,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4、结束语
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现状与改革探索 第6篇
一、明确课程地位与目标
课程是实现教育目的的重要途径,是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最主要的依据,也是集中体现和反映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载体,只有明确了课程的地位与目标,才能有效推进课程建设与改革。
二、分析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寻找教改切入点
高职食品药品微生物检验技术没有对口的教材,即使相对对口的.《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一书,其内容安排也过于强调知识传授的完整性,并没有直观反映微生物检验的实际工作过程,因此淡化了岗位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这对当今社会强调实用技能,强调知识创新等素质教育不能同步,与当前微生物检验工作实际需求脱节,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因此急需对该课程的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进行建设与改革。
三、理清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的思路
针对传统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于进行了课程体系改革的初步探索,邀请生产一线的行业专家举行以岗位任务引领的头脑风暴论证会,讨论课程体系改革的可行性,并在行业专家引领与指导下,在食品药品检验技术专业教学领域的广泛调研基础上,理清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的思路,以“食品药品微生物检验专业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要求”为依据,打破以知识为主线的课程模式,转变为以能力为主线的课程模式。
四、实施课程建设与改革的主要措施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2.精心设计教学内容
(1)精心设计课程内容;(2)精心安排教学内容。
3.尝试多元化的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改革的根本目标就是提高教学质量,而教学质量应当具有时代性、实践性和科学性。(1)充分利用多媒体,增强教学手段的功能性和先进性;(2)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提高学生学习兴趣;(3)创新教学方法,强化学生在“教”与“学”中的主体地位。
4.强化实践教学,加强实验课的教学指导
(1)重视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2)编写实用性实验实训指导书;(3)加强实验课的教学指导。
5.改革课程考核方式,实现课程考核全程化。
项目来源: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课程(项目编号:jx01010209)。
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现状与改革探索 第7篇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一、中国金融制度现状分析
(一)在现有的结构方面,国有银行仍在垄断这大部分的金融业务,就算是创新的金融机构,都有这政府直接参与或者持有国有的股份;纯粹的私人的金融机构还没有取得合法的地位。目前,虽然国有银行的垄断的金融业务已被多元化的机构所打破,但是从整体上讲,国有银行还在占据这高度垄断的位置。这种所有制的结构导致这我国的金融体制的几个严重的问题:(1)银行信贷资产量降低;(2)国有银行和非国有的证券。房产等投资商“合作”,避免了相关政策的限制;(3)公民的存款受到严重的侵害。
(二)金融制度学认为,金融市场的出现的出现使市场的交易费用降低,达到资本。资源的配置的作用。中国的证券市场因为法律的不健全、信息传输的不顺畅、投资者的素质低等相关因素,使得证券市场中证券的价格不能更好的反应相关信息对收益的影响。然而证券市场作为资金供求媒介而不能充分实现资金流向,不利于降低生产要素的交易费用。
(三)监管机制效率不高。我国于2003年建立三方监管会议制度,规定了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的会议,三方都会共享信息的资源。但是,近年的金融集团给监管机构也突出了很多的难题,因为金融集团的业务范围很为广泛,涉及到各个行业当中。在这样的情况下,监管机构就会出现一些程序上面的错误。虽然有三方的会议制度,但是只有三方信息共享和沟通的,不能真正的做到对金融集团的有效监管,所以,我国的监管制度还有待全面的完善
二、加强金融体制改革创新
一是央行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来看,目前央行并不具备有独立性。在以中国银行作为内阁成员的基础上,其货币的去向可以由国务院直接决定,但是货币的具体操作还的有中央银行来决定。但是目前中央银行还不具有相对的自主权利,这是这个很大的问题存在。其次,宏观和微观的监管的关系。一旦“一行三会”的关系处理的不当,那么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行就会存在很大的障碍。不同把“一行三会”看成是个平行单位,靠中央来处理他们之间关系。今年的金融危机就很好的体现出了中央银行履行金融稳定的体系,在从中也起到了很到的作用。但是,对于中央银行的最后的贷款人是要充分肯定的,也要对他进行约束。要更好的发挥好贷款人的责任。同时要实现金融监管的信息共享,制约监管和中央银行的权利,任何的权利都会受到制衡。不论什么样的政策制度,这样的论文都要好好的贯彻下去。
二是机构立法与行为立法之间的关系来看。金融业包括了证券、银行、信托和保险,想对应的法律关系就是股权、债券、信托和保险。保险的法律关系不能够被看做是债务关系,而是建立在大数法则基础上的户主关系,即少数人的经济风险用多数人的保险费来补偿,这是经济补偿的功能。而今,更多的人把保险看成一种投资,从而偏离了保险的本质,市场的混乱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
三是机构监督与功能监督的关系来看。现阶段的某些现象反映,部分监督机构与监督当局利益相互庇护,利益互相挂钩。根据这种情况出台了不同的相对应的法律关系规则,导致市场混乱。因此应该逐步实行功能监管,但还是以机构监管为主。
四是综合经营路径选择。综合经营的路径选择就是集团综合、法人分业,若我们的监管能够实行业务牌照制度,就会涉及到这点。如果没有太大的经营冲突在分开经营的过程中,就可以施行申请多种牌照。
五是顺序在人民币国际化中的体现。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力度得以加大,使人民币演变成结算货币,等得以大范围应用以后,变成国际化货币,最后可以成为储备货币。但是汇率改革方面,大家都难以达成共识,所以人民银行剑走偏锋——会形成国际贸易人民币结算。之前人民币结算存在于一些周边国家,起主干作用的还是边贸,现在人民币结算都运用于国家贸易了。这方面可以有效的促进我们加快资本项下可兑换进程,原因在于必须使货币得以流通。如果回流渠道这块被忽略的话,人民币结算不会被人们所使用,导致倒逼资本项下开放。再者,香港形成离岸人民币中心以来,香港人民币贸易汇率一直是汇率的一个参照本,也就促使了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国家化。(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贵州;贵阳;550000)
参考文献:
[1] (摘自 经济学动态 2010年第9期[国际金融危机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与完善])
[2] 胡炳志.中国金融制度重构研究[M].人民出版社
[3] 江春.新制度金融学探索D].经济学动态,2002,6
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现状与改革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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