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法制宣传资料
中小学法制宣传资料(精选6篇)
中小学法制宣传资料 第1篇
中小学法制宣传资料
导语: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也就是基本法。宪法是关于我国的政体,国体,和公民权利义务等一些基本权利为内容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欢迎借鉴与阅读!中小学法制宣传资料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制地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了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人民国家的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学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初中生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12至15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怡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举例:
(二)14至16周岁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
举例:
(三)10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它人造成侵害的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民法〉,〈民法〉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婚姻、经济等方方面面,学好了民法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四)在道路上我们基本上都属于骑自行车或行人一族,当然也有少数家庭条件好的还骑摩托车、开车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道路交通安全法》XX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XX年5月1日起施行,本月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月。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六条第四款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因此要在道路上保障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当然生活中我们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在此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仅就我们中学校园里容易发生的案事例来简要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中的一些基本常识,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我们简要介绍一下道路上的一些知识。
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行为的界线主要在于行为情节及后果的轻重,违法行为较轻的构成行政违法,适用行政法律法规,较重的构成犯罪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的区别:行政处罚涉及许多行政法律法规,治安处罚只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比如偷税,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万元以下的适用〈税法〉由税务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而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轻伤以上的适用〈刑法〉予以处罚,再比如盗伐林木,二立方以上的构上刑事犯罪,以下的构成行政违法由林业主管部门处罚。也就是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是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种类及如何处理,也告诉大家并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均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而不能跨越职权办案。“有事请打110”,“有困难找警察”这种说法也是相对的,警察也不是万能的,它只能在法律赋予他的权限内维护好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一)原则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罪行法定
3、罪刑相适应
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14---18周岁的人违犯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例如一起多人合伙盗窃废铁案件,主犯系成年人受到了刑事追究,被判了刑,而其中的从犯均是我们学校的学生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为了教育他们改过自新,我们仅仅给了他们警告处罚,这就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也体现了我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法犯罪的以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定罪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三)醉酒的人犯罪的负刑事责任。从重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7条: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酒后骑自行车或在路上行走即使什么错也不犯也是很危险的。中学生守则也规定学生不许抽烟,酗酒。
(四)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1、治安拘留(1日至15日)。
2、罚款(1元至200元,除涉赌、毒、卖淫嫖娼较高外)。
3、警告。
口头批评不属于治安处罚。行政处罚的各类还有很多不一一介绍
刑罚:
1、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五年);
2、无期徒刑;
3、死刑;
4、拘役(1个月至六个月);
5、管制(三个月至2年)。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通常为一年至五年,死刑无期的为终身),罚金,没收财产,可独立适用。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中小学法制宣传资料 第2篇
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4、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5、贯彻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重庆!
6、用法律武装人、提高人!
7、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8、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哪些(二)
(1)观看电视法制栏目。
(2)接受普法资料和学习法律知识。
(3)参加法律咨询活动。
(4)因买假货向消协投诉进行维权。
(5)阅读报纸的法制报道。
(6)遇到法律问题向律师、法律热线12348进行咨询。
(7)观看法制专栏、()板报。
(8)参加普法考试等法律知识测试。
(9)参加乡村或社区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
(10)观看法制文艺演出。
(11)浏览普法网站。
(12)中、小学生参加法律课、听法制讲座等。
普法作文(三)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法律的保护。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我们做出一定的贡献。”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作为一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次,我和妈妈在云和街道行走,看见两个小孩在马路边追逐嬉戏。突然,从左边急速驶来一辆小轿车,那两个小孩仍然在你追我赶,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到来,轿车司机紧急刹车,这才没有引起一场车祸的发生,但却把司机惊出了一身冷汗。
还有一次,我悠闲地走着,只见前面的一辆大货车对红灯毫不理会,飞速地闯过红灯,差一点把一辆面包车撞上了。如果所有的司机都像这个司机那样的话,一朵正在绽放的生命之花就会在一瞬间凋零。
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阳光少年,应该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上的各类法制法规,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小学生,决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愚昧无知地跟着他人犯法。
中小学法制宣传资料 第3篇
一、禁毒法规宣传的必要性
法律能够获得有效的实施, 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让人民知晓法律, 懂得法律。在当时的情形之下, 欲彻底禁绝烟毒, 首先并不在于制定和颁布了多少法律法规, 最重要的在于这些法律法规能否使民众了解, 并得到他们的认同, 正如云南省政府在其发布的告示中表示:“为了使群众充分了解禁毒运动的意义, 动员他们积极地与贩卖、制造毒品的罪恶活动作斗争, 积极地协助政府检举毒犯, 以达到杜绝毒品的目的, 必须在人民群众中进行广泛的强有力的宣传。”
建国初期的法律宣传, 其意义并不只是限于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 对于广大机关干部也同样如此。与广大农民群众相比, 新中国的各级干部对法律的认知情况也不是很好。首先因为他们本身就出身于农民群众, 大多都是因为贫穷而参加革命, 在革命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干部, 也对国家法令所知不多。其次是封建的遗毒甚深。“恰恰有这样一些同志, 他们认为:天下是他打下来的, 国家是他创造的, 国家的法律是管别人的, 对他没有关系, 他可以逍遥法外, 不遵守法律。”[1]197董必武在建国初就已经指出了这个问题。“部分公安干警不重视或不遵守国家法制, 甚至自命特殊, 以为法制是管老百姓的”等错误认识[2]648。因此, 针对干部的法律意识不高, 执法能力不强的缺点进行重点宣传也是必须的。
二、禁毒法规宣传的方式
在建国初简陋的历史环境下, 只有采取口头的宣传方式, 虽然也有广播可用, 但“为了避免美帝国主义利用我禁毒运动进行造谣污蔑 (不久以前美国即曾在联合国污蔑我向日本输出鸦片) , 这次禁毒宣传只限于在人民群众中进行内部的口头的宣传, 不在报纸、刊物、新华社及广播电台作公开的文字宣传”。并且还规定:“一切公开的报纸、刊物、新华社及广播电台不得发表关于禁毒运动的任何消息, 违者应受处分。”反映出当时险恶的国际环境。
在中央宣传部、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禁毒的宣传指示》的指导下, 全国各地展开了各种各样的禁毒法规的宣传活动, 大致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 张贴标语口号等。
标语口号是建国初禁毒法规宣传中最常见的形式, 其形式简单, 制作容易, 比较常见。如云南省的大多是:“1.贯彻执行中央人民政府禁烟禁毒法令;2.坚决执行西南军政委员会严禁烟毒的法令;3.不种植鸦片, 不制造毒品;4.不运售鸦片及其他毒品;5.不吸食鸦片及其他毒品;6.搞好禁烟禁毒宣传工作;7.协助政府, 禁绝烟毒;8.监视和检举违反禁令, 种植贩运制造, 私藏毒品的不法分子;9.不忘记帝国主义武装侵略我国的鸦片战争;10.要认清烟毒是帝国主义和中国反动派残害中国人民的手段”等等。
这些标语口号, 虽然内容简短, 但作用却极大, 其言简意赅, 又比较醒目, 能够引起民众广泛的注意。同时, 标语口号还能够营造出一定的氛围, 可以很好地鼓舞群众, 震慑犯罪。正如刘少奇同志所说:“在群众一切斗争中, 口号的作用极大。它包括斗争中群众的要求和需要, 它使群众的精神特别振作, 特别一致, 发生强有力的行动。”[3]10
2. 召开农代会、妇代会、控诉会、座谈会等。
除了张贴标语口号之外, 召开各种形式的大会也是建国初禁毒法制宣传的基本方式之一, 如召开农代会、妇代会、控诉会及座谈会等。按照传播学的一般观点, 这种宣传方式“在特定的时境中, 运用口头与体态语言, 自然和谐地面对听众, 传递信息, 感染受众”[4]160。在会中通过树立正面及反面典型, 使民众一方面认识到种植鸦片, 或贩毒、售毒及吸毒是犯法的, 另一方面, 又通过正面典型, 激发他们的禁毒决心, 遵守禁毒法规的能力, 达到禁绝烟毒的目的。
3. 戏剧、文艺演出等。
结合征粮、剿匪、减租退押等项中心工作, 组织大批干部、文艺工作者和中小学师生, 深入到城市工矿和广大乡村, 以标语、戏剧、花灯、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 在街天或庙会等群众较为集中的场合, 广泛开展禁毒宣传, 使党和人民政府的禁毒主张和法律法规家喻户晓, 妇孺皆知。
4. 宣判大会。
宣判大会也是法规宣传的另一种方式。各地召开的宣判大会, 在打击毒犯, 调动群众肃毒积极性的同时, 也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 并且了取得了极大成效。如昆明市1951年的宣判大会:“8月14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在拓东体育场召开宣判大会, 参加大会的群众约有15万人。几位受烟毒危害的群众, 在会上声泪俱下地控诉了毒贩的罪行, 台上慷慨激昂, 台下热血沸腾, 十几万人的愤怒汇合成一股燃烧的火焰, 烧向图财害民的毒贩。此时, 市公安局宣布逮捕一批重大烟毒犯, 对坦白、检举、有立功表现的毒贩当众释放, 充分体现了‘坦白从宽, 抗拒从严’的政策, 并着重宣布, 对吸毒烟民不斗争、不逮捕、不罚款, 号召自行戒除。各界代表相继登台发言, 动员群众进一步与毒贩作斗争。”
此次宣判大会召开后, 在昆明引起强烈反响, 群众对政府的禁毒措施, 极力拥护, 他们纷纷反映:“这次肃毒运动, 绝对能搞彻底。”吸毒烟民对政府则感激涕零, 他们表示:“这次一定要把黑皮脱了!”而对继续顽抗或企图蒙混过关的毒犯, 则起到震慑作用。在法律的威慑和群众的压力下, 毒贩向政府坦白登记的数字, 也与日俱增。
三、禁毒法规宣传的特点与成效
从内容上看, 建国初期的禁毒法规的宣传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 通俗性。建国初大多数涉毒者不仅法律素质差, 文化素质也差。因此, 禁毒宣传教育的形式及内容均应通俗、生动, 富于说理性, 以提高宣传的实际效果。比如, 对一般群众, 多进行情感的直观的教育比生硬的宣讲要好, 而组织有劣迹的人开座谈会谈心, 个别帮教, 就比命令的训斥效果好。第二, 正反结合。正反结合, 即宣传时要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进行。正面性是禁毒宣传教育的主要方面, 以禁毒成功经验和宣传禁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毒品的危害性为主。不要求也不应当讲解毒品的生产方式, 吸毒方法等内容。也不应过度地、详细地渲染吸毒后的感受, 毒品犯罪的手段等情节。反面性, 即是以若干毒犯为折射, 向其他民众揭露其鸦片烟毒对生活生产以至于对身心的伤害, 警戒普通未涉毒民众。第三, 引导性。就是对后进人员、有劣迹人员及涉毒的“高危”人员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时, 一定要循循善诱, 不可以持歧视和怀疑的态度, 把受教育对象置于对方擅加训斥, 以致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
这种方式的禁毒法规宣传, 从档案资料所记载来看, 在当时确实起到了十分显著的效果。归纳起来, 这种效果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首先, 使共产党的新政权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鸦片烟毒流毒中国两百余年, 历届政府在禁烟的幌子下也颁布过许多的禁烟禁毒法令, 但多是进行一些表面工作, 禁烟没有真正落到实处[5]1025。与此相对比, 共产党不断颁布严厉的禁烟禁毒法规, 而且力求使这些法规做到家喻户晓, 人人皆知。第二, 使广大人民群众受到了广泛的毒品知识的普及, 并形成积极检举毒犯, 与毒犯斗争的“战斗”状态。“吸食毒品的经过较长时间的宣传教育, 曾经对全市烟民进行登记, 各区成立戒烟所, 很多烟民得到戒断。由于广大群众在相互监督, 全市烟民已基本戒断, 三年来焚毁的烟毒数十万两, 烟具数十万套, 举办了禁烟禁毒展览会, 教育了五万八千多观众, 加强了戒毒决心, 计不完全统计, 自动戒断烟毒的有三万多人, 大都参加劳动生产, 家庭和睦, 有的光荣的当选了群众的代表, 如临江里174号庄金喜, 解放前夫妇大都吹大烟, 积累钱财完全拿出吸食烟毒, 以致连饭都吃不上, 还负债。自动戒断后, 现在二人生活也有改善, 去年, 还穿上了新衣, 添置了新被子, 都已积极的参加劳动生产, 并且全家非常和睦团结, 这些例子还有很多。”第三, 在教育群众的同时, 也震慑了大部分毒犯, 使他们主动自首, 交出毒品毒具。大批烟民在政策的感召下, 下决心戒断烟毒, 并纷纷缴出毒品和毒具, 仅昆明市1951年就有1784人主动缴出烟毒391732两, 制毒原料300两, 烟具1965套。其中, 一些生产烟具烟灯的企业主也主动交出大量的烟具烟灯, 如昆明市天成玻璃厂和杨炜玻璃厂老板分别自动销毁了价值500万元的烟灯罩和7100个烟灯罩。昆明市云街居民赵觉一次就交出烟土488两。一些参加宣传的有吸毒习惯的文艺工作者, 在宣传中自身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下决心戒断毒瘾。
如果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可以称为法治国家的“硬件”的话, 那么全体公众对法律的崇尚与信仰就是“软件”工程。建国初期, 各级政府颁布了众多禁绝烟毒的法律法规, 为使这些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培养人们对法规的信仰, 使禁毒的“软件”与“硬件”相配套, 进行了广泛的禁毒法规宣传。可以说, 新中国能够在短短三年内完全禁绝烟毒, 成就“无毒国”的美誉, 对禁毒法规的宣传是其成功的很重要的因素。
参考文献
[1]董必武.董必武法学文集[M].法律出版社, 2001.
[2]云南省志 (卷五十六) 公安志[M].云南人民出版社, 1996.
[3]刘少奇选集 (上卷) [M].人民出版社, 1981.
[4]牛克.法制宣传学[M].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3.
对外宣传资料翻译过程的语用探析 第4篇
【关键词】对外宣传资料 翻译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日趋频繁的对外交流,对外宣传资料翻译研究逐渐引起专家学者的注意和兴趣,因为对外宣传资料翻译的质量直接影响对外宣传的效果。研究者大多采用理论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为该领域的进一步研究打下了较好基础。当前,除了从语言特点、翻译策略等微观层面进行研究外,研究者运用不同理论或方法,如功能翻译理论、传播学、接受美学、译者主体性等,阐释其在对外宣传资料翻译中的运用,但是,笔者注意到这些研究只是外宣翻译方面的静态研究,似乎忽视了外宣翻译中的动态性研究,也就是说,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如何在原文认知语境中寻求最佳关联,体味原文作者所传达的意图,在译文认知语境中做出动态顺应,使译文读者易于接受,从而成功地实现跨文化交际。在本文中,我们将以关联理论和顺应理论作为理论依据,并结合语用等效的观点,对外宣资料翻译过程进行探讨。
二、语用学理论:本研究的理论依据
由Sperber和Wilson所提出的关联理论核心是探讨明示—推理的交际过程,认为成功的交际就是交际双方能够以最低程度的推理获得最佳关联。关联理论有两个原则:认知关联原则和交际关联原则。前者是关于最大关联性的,后者是关于最佳关联性的,在理解过程中,读者所追求的就是在文本与自身认知语境之间的最佳关联而非最大关联。Verschueren提出的语言顺应理论认为言语交际过程是一个不断选择和顺应的过程。语言具备三个特性,即可变性、协商性和顺应性,具体地说包括语境关系顺应、结构客体顺应、动态顺应以及顺应过程的意识突显。
关联理论为外宣翻译的译者理解原文作者的信息意图和交际意图并正确处理以达到最佳关联提供了理论依据,而顺应理论对译者进行译文语言选择,传达原文作者的意图使译文读者易于接受提供了理论依据。何自然的“语用等效”观点认为,语用翻译是研究语用语言等效和社交语用等效的现象,是通过两种语言的对比实现的。前者要求译者在表达原文意图或语用目的时选用合适的译文形式,后者要求译者在研究语言运用时考虑到社会、文化等因素。何自然的语用等效观点为译者选择最佳语言提供了一个参考。
三、对外宣传资料翻译:语用探析
结合上述的语用学观点和对所搜集的外宣资料语料的分析,笔者尝试性的提出了一个外宣翻译的理论框架:翻译既是一个寻找关联的明示推理过程,又是一个动态的顺应过程。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在原外宣文本的基础上,做出语境假设并体会效果,找到与外宣文本交际意图相对应的最佳关联。然后在最佳关联的指导下,译者根据其理解对译文做出相应的语言选择,使之符合原文的意图并且让目标读者易于接受。在这个过程中,译者肩负双重任务,译者要能够认知外宣文本的意图,而且必须了解目标读者的认知语境,从而在语境假设中衡量两者是否相称,以达到语用等效。然后,在译文具体的语言选择上,从语用语言等效方面来说,译者要考虑语言层面的顺应以传达原文的信息意图和交际意图;从社交语用等效方面来说,译者必须考虑到非语言层面的顺应,即目标读者的社会世界、心理世界,认知语境中的社会、文化等因素。总之,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要力争达到语用等效,可以采取增添、删减、重组等翻译方法。
1.语言层面。汉语和英语属于两种不同的语系,两种语言经过长期的发展在语言结构、语态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另外,外宣翻译译者也要注意语言背景的差异。例如,我们常见到的标语“创文明城市”,很多城市为了显示其文明程度而翻译为“create national civilized city”,但是这样翻译对外国人来说是非常可笑的,外国人很容易就想到了“野蛮”这个文明的反义词,其实不妨翻译为“the national model city”即可。不仅如此,汉语外宣资料里多“美文”,运用各种修辞手法,而英语相对比较简洁质朴。对于广大的外宣翻译人员来说,首先要克服语言上的障碍。
2.非语言层面。非语言层面即目标读者的社会世界、心理世界等方面,包括认知语境中的历史文化背景、宗教和目标读者的审美标准、认知、情感等内容。看看下面的例子:
例1:豫剧,河洛大鼓
Yuju Opera (Henan Opera), Heluo Dagu (Dagu is a story in verse, sung to the accompaniment of a small drum and other instruments)
外国读者应该对于中国的国粹京剧有所了解,当他们看到豫剧时,会认为和京剧一样,是地处河南的一种表演形式。而“河洛大鼓”并不是一种乐器,是一种洛阳的表演形式,译者在括号中增添了关于河洛大鼓的相关信息,使外国读者理解它是一种表演形式而不是乐器。这是目标读者认知语境中的一个空缺,译者意识到这一点从而增加了相应的译文内容。因此,在处理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的翻译时,增添也是一种较好的方法。
例2:白马寺是佛教传入中国后兴建的第一座官办寺院,有“释源”、“祖庭”之称。
As the first official temple established after the introduction of Buddhism, White Horse Temple is regarded as the “Origin of Sakyamuni” and the “Court of the Buddha”.
“释源”和“祖庭”都是佛教用语,说明白马寺是中国第一古刹,是中国汉地的第一座佛寺,这是中国佛教界历来所公认的,这里并没有用翻译佛教专有名词时惯用的拼音,而是翻译为“Origin of Sakyamuni” 和 “Court of the Buddha”,译者把握了原文所传达的意图,又顺应了目标读者的心理,这样有利于外国读者的理解。
例3:洛阳牡丹甲天下
Luoyang peony is the best under heaven.
“甲”是中国特有的一个词,意思是“最好的,第一”。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需要根据语境来意译。汉语中类似的表达如“状元,榜眼,探花”,他们指的中国古代科举考试殿试的前三名,而英语中并没有与其对照的表达。英语的译本是 “zhuangyuan, bangyan, tanhua” 再加上 “a first/second/third-place candidate in the highest imperia examinations”.
例4:花开时节,洛阳城花海人潮,万人空巷,竞睹牡丹倩姿芳容。
In blossom season, people of the whole town turn out to appreciate the beauty of peony.
中国人通常好面子,有一种历史上泱泱大国的民族自豪感,因此,在语言选择上经常使用一些所谓的大词和虚词来拔高自己,而英语人倾向于使用简单直接、无过多修饰、有真情实感和较为具体的语言。所以译者在翻译时需要进行删除或重组。例4中的“花海人潮,万人空巷”就显得非常夸张,而译文就显得更简单明了。译者不用太多努力推导便找到原文所传达的最佳关联,即“人很多,几乎全城出动”,在译文选择中就顺应了目标读者的习惯,使之易于接受。
四、结语
本文在关联理论和顺应理论的指导下,并结合语用等效观点,探讨了对外宣传资料的翻译过程,我们发现该模式对对外宣传资料的翻译有强大的解释力和适用性,为对外宣传资料翻译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尤其对提升中国国际形象的外宣翻译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Sperber,D&Wilson,D.Relevance:Communication and Cognition[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1.
[2]Verschueren,Jef.Understanding Pragmatics[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0.
[3]杨平.关联—顺应模式[J].外国语,2001(6):21-28.
[4]李占喜.翻译过程的关联-顺应研究-文化意象举隅[D].广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5.
【基金项目】2015年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关联顺应模式下河南省对外宣传资料翻译过程研究”(编号:152400410148)。
小学生禁毒宣传资料 第5篇
毒品基本知识
我国《禁毒法》和《刑法》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鸦片,俗称大烟。取自罂粟花落之后结出的果,割开罂粟果,从中流出的白色浆液在空气中氧化风干,变成棕褐色的粘稠状物,就是鸦片。有毒性,容易成瘾,长期吸食会使人消瘦,体质下降,免疫功能降低,易感染各种疾病。鸦片类毒品的原植物是罂粟,我国严禁非法种植罂粟。割过浆的罂粟壳也是国家规定管制的一种麻醉药品。
海洛因,学名二乙酰吗啡,俗称白粉。它是鸦片的衍生物,是吗啡与其它化学物品混合加热合成的,极易成瘾。长期吸食或注射海洛因,会使人身体消瘦,瞳孔缩小,免疫功能下降,易感染病毒性肝炎、肺脓肿及艾滋病,剂量过大可致死。
冰毒,学名去氧麻黄碱或甲基安非他明。它是无臭、带苦味的半透明晶体,因其形状像碎冰而得名。冰毒对人的中枢神经有极强的兴奋作用,多次使用会导致大脑机能损坏。吸食者常因发生精神分裂症而自杀、自残。“成瘾性极强,具有强烈的中枢兴奋作用,引起焦虑和紧张,易产生错觉及被迫害的感觉而引发暴力行为。
麻古,系泰语音译,是冰毒的片剂。
摇头丸,属安非他明类兴奋剂。摇头丸具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精神依赖性很强,使用后使人极度兴奋或产生错觉,摇头不止,行为失控,极易诱发精神分裂症。
氯胺酮,俗称K粉,易导致迷幻,产生错觉。在歌厅、舞厅等娱乐场所易发生氯胺酮的滥用现象。
大麻,吸食大麻会产生错觉,情绪激动,行动异常,好斗,继而会产生焦虑猜疑,倦怠昏睡。吸食过量通常导致精神失常,因而常易诱发车祸和暴力犯罪。
传统毒品种类
1、鸦片
鸦片又叫阿片,俗称大烟,是罂粟果实中流出的乳液经干燥凝结而成。因产地不同而呈黑色或褐色,味苦。生鸦片经过烧煮和发酵,可制成精制鸦片,吸食时有一种强烈的香甜气味。吸食者初吸时会感到头晕目眩、恶心或头痛,多次吸食就会上瘾。
2、吗啡
吗啡是从鸦片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生物碱,在鸦片中含量10%左右,为无色或白色结晶粉末状,具有镇痛、催眠、止咳、止泻等作用,吸食后会产生欣快感,比鸦片容易成瘾。长期使用会引起精神失常、谵妄和幻想,过量使用会导致呼吸衰竭而死亡。历史上它曾被用做精神药品戒断鸦片,但由于其副作用过大,最终被定为毒品。
3、海洛因
化学名称“二乙酰吗啡”,俗称白粉,它是由吗啡和醋酸酐反应而制成的,镇痛作用是吗啡的4——8倍,医学上曾广泛用于麻醉镇痛,但成瘾块,极难戒断。长期使用会破坏人的免疫功能,并导致心、肝、肾等主要脏器的损害。注射吸食还能传播艾滋病的疾病。历史上它曾用做精神药品戒断吗啡,但由于其副作用过大,最终被定为毒品。
4、大麻
桑科一年生草本植物,分为有毒大麻和无毒大麻。无毒大麻的茎、杆可制成纤维,籽可榨油。有毒大麻主要指矮小、多分枝的印度大麻。大麻类毒品主要包括大麻烟、大麻脂和大麻油,主要活性成分是四氢大麻酚。大麻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麻醉作用,吸食后产生欣快感,有时会出现幻觉和妄想,长期吸食会引起精神障碍、思维迟钝,并破坏人体的免疫系统。
5、杜冷丁
杜冷丁即盐酸哌替啶,是一种临床应用的合成镇痛药,为白色结晶性粉末,味微苦,无臭,其作用和机理与吗啡相似,但镇静、麻醉作用较小,仅相当于吗啡的1/10——1/8。长期使用会产生依赖性,被列为严格管制的麻醉药品。
6、古柯
古柯是生长在美洲大陆、亚洲东南部及非洲等地的热带灌木,尤为南美洲的传统种植物。古柯树株高1.5——3米,生长周期为30——40年,每年可采摘古柯叶3——4次。古柯叶是提取古柯类毒品的重要物质,曾为古印第安人习惯性咀嚼,并被用于治疗某些慢性病,但很快其毒害作用就得到科学证实。从古柯叶中可分离出一种最主要的生物碱——可卡因。
7、可卡因
可卡因是从古柯叶中提取的一种白色晶状的生物碱,是强效的中枢神经兴奋剂和局部麻醉剂。能阻断人体神经传导,产生局部麻醉作用,并可通过加强人体内化学物质的活性刺激大脑皮层,兴奋中枢神经,表现出情绪高涨、好动、健谈,有时还有攻击倾向,具有很强的成瘾性。
此外,传统毒品还有可待因、那克汀、盐酸二氢埃托啡等。
小学生学习禁毒知识资料
1、何谓“国际禁毒日”?
1987年6月,联合国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了“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国际会议”。会议专门讨论了毒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通过了禁毒的《综合性多学科纲要》,向各国政府和组织提出了禁毒要综合治理的建议。会议提出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口号。6月26日大会结束,与会代表一致通过决议,确定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
2、什么是毒品?
根据我国《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摇头丸、K粉)
3、吸毒为什么会成瘾?
总的来说,吸毒会成瘾是毒品与人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一方面毒品有个共同的特性,就是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的脑内与学习记忆有关的神经系统,逐渐产生精神依赖(心瘾),进而形成追求使用该药物的行为;另一方面,毒品进入人体后,破坏人体
正常的平衡,产生在毒品作用下新的平衡状态(身体依赖)。一旦停止吸毒,就会感到不适。只有连续不断地吸入更大剂量的毒品,才能保持人体新的平衡。
4、吸毒有哪些危害?
(1)吸毒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12个字。
(2)吸毒对个人的危害:吸毒严重危害身心健康,加速死亡。吸毒扭曲人格,自毁前程。吸毒引发自残、自杀等行为。吸毒容易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
吸毒对家庭的危害:吸毒给家庭成造成巨大的精神摧残。吸毒导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吸毒贻害后代。
(3)吸毒对社会的危害:吸毒诱发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吸毒者在耗尽个人和家庭钱财后就会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进行以贩养吸、贪污、诈骗、盗窃、抢劫、凶杀等犯罪活动。吸毒吞噬社会巨额财富。吸毒败坏社会风气,腐蚀人的灵魂,摧毁民族精神,这已成为全世界普遍的问题。吸毒影响国民素质。吸毒者都丧失正常的劳动能力。
5、导致吸毒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1)好奇心。因为新鲜好奇,想试一试而沾上了吸毒行为。调查资料告诉我们,初中生开始吸毒,多数是由好奇心引起的。
(2)寻找刺激。把吸食毒品当作吸烟、喝酒一样,满足消遣和享乐的需要。这种动机,青少年多数和在社交场合或者是单独休闲环境下容易产生,把吸毒当作一种精神上的所谓享受。
(3)自我显示。把吸毒看作是一种“高贵的”气派。在青少年吸毒者中流传着这样的荒唐说法:“吸海洛因是现代社会后种时髦,不吸就是落伍,吸了神气、够气派!”不少青少年花了一大笔钱来吸海洛因,就是为了炫耀自己,显示自己的大气派。
(4)从众。所谓从众,就是人家怎么干,自己就跟着人家怎么干。青少年喜欢从众,以为朋友在吸毒,自己也就一起跟着吸了。有一位中学生谈到他开始吸毒的行为时说:“我原来就吸香烟。有一天,一个朋友给我一支烟,我看它不像香烟,就问朋友是什么。他说,你吸吧,反正比你吸的那种烟要好多了。我想,反正都是烟,吸就吸吧。就这样,吸了没几支就上了瘾,再也戒不掉了。”
(5)为了摆脱烦恼和忧愁有些青少年碰到的挫折,处于焦臣不安的心境,为了消除内心的烦恼和忧愁,就从吸毒行炽去寻求暂时的解脱。
(6)被欺骗,引诱。
6、青少年如何防止吸毒?
(1)接受毒品基本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教育,牢记“四知道”:知道什么是毒品;知道吸毒极易成瘾,难以戒断;知道毒品的危害;知道毒品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不以好奇心为由侥幸去尝试,不受不良诱惑的影响。
(3)不听信毒品能治病,毒品能解脱烦恼和痛苦,毒品能给人带来快乐等各种花言巧语。
(4)不结交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如发现亲朋好友有吸、贩毒行为的人,一要劝阻,二要远离,三要报告公安机关。
(5)养成良好的行为,杜绝吸烟饮酒等不良嗜好,不涉足青少年不宜进入的场所,决不吸食摇头丸、K粉等兴奋剂。
(6)即使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引诱、欺骗吸毒一次,也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坚决不再吸第二次。
7、怎样正确对待吸毒者?
吸毒者是社会中的一类特殊群体,他们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从医学的角度看吸毒者也是病人。因此,吸毒者具有双重性
质身份。要正确地对待吸毒者,既不要因其吸毒违法而歧视他们,又要区别于一般的病人,严格管理,依法科学戒毒
8、青少年应当避免与4种人交往:
有吸毒恶习和嫌疑的人员;
从强制戒毒所释放回来的人;
从劳教戒毒所回来的人员;
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拘留处理的人。
青少年应当远离三种场所:
赌场、有贩毒嫌疑的住所、社会上营业性娱乐场所。同时防吸毒要从不吸烟开始。
9、如何判断他人染上毒瘾?
(1)无故旷工、旷课,学业成绩、纪律或工作表现突然变坏。
(2)在家中或单位偷窃贵重物品,或突然频频地向父母或朋友索要或借用钱。
(3)食欲不振、面色灰暗、身体消瘦。情绪不稳定,异常的发怒、发脾气。坐立不安、睡眠差。
(4)为掩盖手臂上的注射针孔,长期穿着长袖衬衣。在不适当的场合佩带太阳镜,以遮掩收缩的瞳孔。
小学学校教育宣传资料 第6篇
我校创办于1956年,当时创办学校的工厂是一个生产砖瓦制品的小型企业,后砖瓦厂扩建为陶瓷厂,学校因而得名“陶瓷厂子弟校”。2002年学校转制成为政府办学,更名为“**市**区**小学校”。学校地处花溪街道先锋村与新屋村结合部的**社区,与巴滨路为邻,与长江水为伴。
学校现有学生248人,班级6个班(其中:最大班额50人,最小班额35人);在职教师16人(其中:男7人,女9人),生师比15.5;专任教师15人(其中:本科学历10人,专科学历5人);专业岗位结构合理(中级职称7人,小学一级职称8人),区级骨干教师2人。面积1285平方米(生均5.18平方米);校舍面积751平方米(生均3.03平方米);体育场馆500平方米,生均3.15平方米。
各班级分设图书角,全校图书3720余册,生均15册;生均设备值1504元,计算机室1间(其中:教师机1台,计算机57台,生机比22.9);校园网开通、多媒体(班班通)6套,投影仪两套。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办学规模6个班;进城务工子女入学人数177人,达100%;贫困儿童入学5人,达100%;就近入学248人,达100%;教师配备16人,结构比为50%;教师集中培训比率88%,平均培训课时90,教师待遇绩效工资100%。体育教师配套率88.5,音乐178,美术178,科学200,信息技术400,开足课程、课时100%,无重点班,学生负担合理,开展了课程改革,巩固率、体质健康及格率、综合素质合格率、质量监测合格率均达100%,无一人辍学。
近年来,我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各类资助政策保障了全区初中毕业生继续升入高中阶段学习,特别是解困助学基金、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免费中职教育等项目的落实,为贫困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和中职学校学习提供了保障。全区初中毕业生基本上都升入高中阶段学习,高中阶段普及率进一步提高,改变了过去初中毕业就外出打工的状况。据统计,2013年,全区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比例达到95.1%。
花溪街道镇(街道),去年初中毕业930人,升入高中、中职学校的学生有921人,升入高中阶段学习的比例达到 99.03%.由于我校原属企业办学,转制后政府也进行了大量的投入,但教学场地、设施设备等远远不适应时代的发展。加之学校所属地区已纳入政府规划,新学校规划也纳入其中。新校园规划总面积为10784平方米,建筑面积是7388平方米,教学及配套用房5600平方米,办公用房1300平方米,规划学生总人数810人,常年办学规模18个班,办学规模是目前学校的3倍。
学校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强化管理,新编印了10万多字的《管理文集》一书,确立了“以陶瓷文化做积淀,以人为本的理念,为孩子的终身发展负责”的意识,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了“与时俱进,依托社区、立足社区、服务社区,打造让社区群众满意的学校”的办学宗旨,“孕育花朵,绽放未来”的办学理念和“陶瓷文化做积淀的校园”的办学特色。学校凭借2012年被**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命名为“五心四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示范点为契机;借助**理工大学、工商大学青年志愿者、区市政园林局、**锦晖陶瓷有限公司等友好单位的支持和帮扶,打造了**市“五心四好”主题实践活动示范基地、**理工大学“爱心活动”基地、**工商大学“1+5”行动实践基地、巴滨路环保体验基地、陶瓷文化实践基地等“五个”基地,拓展了德育教育实践领域,彰显了德育工作的时代性和实效性。学校还坚持“五个日”活动(即:周一学习培训日,周二听课交流日,周三校本培训、教研活动日;周四“1+5”行动与艺术社团活动日;周五师生安全教育日),并结合地方文化,开设了“陶瓷研究”为特色的校本课程,大力实施1+5项目实验与艺术社团活动相结合,学生参加片区运动会,获得团体第四名;参加区科技制作比赛,多次获团体第三名;艺术社团举办的各类文艺活动汇演、作品展览等,得到家长高度赞扬。现正从事市级子课题“小学生阅读习惯养成研究”,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了丰富的沃土。学校坚持了对党和国家负责,让社会家长满意,使全体学生受益的办学指导思想,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改善育人环境、培养优质人才的进程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学校区级德育科研课题--《小学生孝心教育研究》项目,荣获**区人民政府2010年度科技进步三等奖。此外,学校先后获得“财务规范化管理”、“无烟学校”、“平安校园”、“传箴言先进集体”、“先进团队组织”、“规范性党组织”、“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教育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市平安校园”等。学校领导班子2011、2012被区教育工委、区教委评为“好班子”。
学校将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检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搞好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和延伸工作,规范和加强后勤保障工作,不断增设现代化的教学及办公设备,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完善学校管理文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狠抓教学常规管理,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建成一支热爱集体、甘于奉献、对学生负责的教师队伍,做到教风严、学风浓、校风正。为学校的腾飞和发展,为我区的基础教育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小学法制宣传资料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