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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机构服务标准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医疗美容机构服务标准(精选6篇)

医疗美容机构服务标准 第1篇

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甲方: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乙方:

为保证我市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郑州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政策。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教育弓J导双方工作人员及参保人员,严格执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要不断提高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水平,双方工作人员应熟悉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和规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指导参保人员就医,自觉遵守本协议。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应执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及相关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24小时服务。乙方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设立医疗保险管理科室,并按床位数和基本医疗保险就诊人次配备适当的专职工作人员,乙方各业务科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协同做好医疗服务工作。乙方有责任按甲方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报表及相关资料。乙方应制定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的配套制度及履行协议的具体措施,制定详细具体的医保政策学习、培训计划。

第四条

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及时更新医疗保险政策。乙方应公布医疗保险咨询电话,设置医疗保险政策咨询台;公布门诊和住院就医流程,公布主要服务项目和品的名称及价格,维护参保人员就医知情权。设立“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公布市医保中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参保人员监督。乙方对投诉、媒体曝光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

调查核实处理,记录相应的处理及整改结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告甲方。

第五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甲方可视不同情况,给予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拒付或追回费用、扣除质量保证金、暂停定点服务直至解除服务协议的处理,甲方按违规项次扣除日常考核评分,并与质量保证金返还挂钩。若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甲方有权终止诊治医师或诊治科室的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资格。

乙方有责任及时准确地为甲方提供参保人员就医的有关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调阅或复印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配合。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向乙左速驻基本医疗保险监督员,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六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二章

就医管理

箩七条

乙方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会诊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乙方应规范医务人员行为,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防止过度医疗,减轻参保病人的负担。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接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作出结论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于医疗事故及造成的后遗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两次(含)以上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解除服务协议;乙方与参保人员发生医疗纠纷责任在乙方的,甲方不承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九条

参保人员就医时,乙方应认真进行身份识别和证件核对,发现就诊者所持的《郑州市社会保障卡》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应扣留《郑州市社会保障卡》,并及时通知甲方。参保人员住院时,乙方应在住院一览表上设置市医保标识,各住院病区收存参保人员的《郑州市社会保障卡》及住院申请表,由专人负责;乙方应在24小时内及时完整传输参保人员就诊信息(处方信息、所在病区等),以便甲方核查。

第十条

乙方应为就诊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病历记录应如实、及时、规范、完整,使用电子病历记录的应认真校对,及时手写签名确认,临床用药及检查与病历记录相符,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以备核查。参保人员处方应规范、清晰、准确、完

整,药品使用符合治疗原则,符合医保管理规定。参保人员处方和住院病历保存期限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出入院管理,严格掌握入院标准及重症病房的收治标准,参保人员不符合入院收治标准住院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乙方在收治参保人员时,可按规定收取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押金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预计本人医疗费用的20%(不含起付标准和自费费用)。

乙方有条件、有能力收治而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有关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无故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人员达到出院标准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出院之日起停止记帐,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全部负担。

乙方应为病情复杂的住院参保人员及时组织专家会诊,需要转科或多科联合治疗的,医院医保部门及相关科室应积极协调,不得拖延、推诿,不得无故办理二次入院。

第十二条

乙方应准确、及时提供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及结算清单,住院参保人员如有疑问应做出详细解释,不得推诿。

乙方为参保人员使用乙类和自费药品、支付部分费用和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或医疗服务设施时应向参保人员或其家属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并在有关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纠纷与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急危重症参保病人无自理能力不能签字、家属又不在场的情况下,乙方可自行决定使用抢救药品和采取措施,事后应及时通知参保人员或家属履行手续,甲方按规定支付费用。

第十三条

以下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甲方予以追回:

(一)临床用药、检查和治疗与住院疾病诊断及病历记录内容不符;(二)超标准、超剂量用药,违规出院带药;(三)过度治疗、过度检查:

(四)不能向甲方提供病历和必需资料:

(五)挂床住院(患者不在医院住,院方不能做出合理解释);

(六)分解住院(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尚未达到出院标准时,医院为其多次办理出院、住院手续);

(七)分解收费、自定收费、增加收费;(八)病历中没有收存检查、检验项目的报告单;

(九)病历记录中的药品和治疗项目与处方或实际数据不符的;

(十)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公共卫生负担的、和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除外);

(十一)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吸毒、交通肇事、自杀自残(精神病患者除外)致伤;

(十二)以预防、保健、营养为主要治疗目的的就医费用;(十三)未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十四)其它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费用。

第十四条

乙方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予以拒付或追回,扣除当月质量保证金,并暂停相关科室医疗保险定点服务一个月。

第十五条

因冒名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扣除当月质量保证金,暂停相关科室医疗保险定点服务。

第十六条

乙方提供虚假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处方和医疗费票据等资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或采用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甲方责令追回骗取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扣除当年质量保证金,暂停乙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甲方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服务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被确定为定点门诊的,不得承担住院医疗服务。乙方转借医疗保险服务终端(POS机)给非定点单位使用或代非定点单位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进行结算的,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追回费用,扣除当年质量保证金,解除服务协议。

第十八条

乙方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收治的参保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因延误治疗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需转往外地医疗机构,具备外地转诊资格的乙方应填写《郑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原则上应逐级转诊,外地就医转诊人次不得超过本院当年住院结算总人次的2%。

第十九条

甲方可根据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结果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乙方

执行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情况。

第三章

用药管理

第二十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外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一条

为了切实降低参保人员负担,乙方应保证《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供应。二类、三类综合性。医疗机构《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西药备药率应达到85%,中成药备药率应达到60%;中医医疗机构西药备药率应达到65%,中成药备药率应达到80%;专科医疗机构的专科用药备药率应达到85%;一类综合性医疗机构西药备药率应达到60%,中成药备药率应达到40%;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要保证《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常用药品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要将参保人员药品费用支出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50%以下;自费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应控制在10%以下,二类及一类定点医疗机构应控制在6%以下。

第二十三条

参保人员住院用药和出院带药,乙方应按《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郑政办[2000]1 52号)规定执行。因乙方违规用药或违规出院带药被拒付的药品费用,严禁转嫁于参保人员,一经发现,扣除当月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同种或同类药品,在质量标准相同、疗效确切的情况下,乙方应选择使用价格低廉的品种。

第二十五条

乙方滥用药品、超过正常剂量使用药品、使用疗效不确切的药品及辅助治疗药品过度治疗,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乙方继续使用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也不得向参保人员收取。

第二十七条

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假、冒、伪、劣药品的,甲方不予支付相关费用,扣除当年质量保证金,解除服务协议。参保人员举报乙方工作人员收取药品提成或回扣的;所售药品价格,参保人员高于非参保人员的;一经查实,甲方拒付相关费用。

第四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

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管理暂行办法))(郑政办文[2000]152号),按物价政策规定收费,违反物价政策规定的收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三十条

参保人员举报乙方医务人员有提成、回扣的,参保人员诊疗项目价格高于非参保人员的,甲方查实后拒付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严禁滥用大型仪器检查,为参保人员提供的MRI、CT、彩色多谱勒等大型仪器检查阳性率应在60%以上。

第三十二条

甲方对贵重医用材料确定最高支付标准,在最高支付标准内的费用,甲方按规定支付;超出最高支付标准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对确需使用超出最高支付标准医用材料的,乙方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否则引起的纠纷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本着保证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在诊疗结果安全有效的情况下,选择使用价格低廉的诊疗项目。因乙方违规使用诊疗项目被拒付的费用,严禁乙方转嫁于参保人员,一经发现,扣除当月质量保证金。

第五章

计算机网络管理

第三十四条

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管理信息系统相匹配,满足甲方信息要求。

第三十五条

为了保证参保人员随时就医及结算,乙方应保证基本医疗保险收费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第三十六条

为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数据准确无误,乙方信息系统的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管理等模块应接受甲方检查测试。

第三十七条

甲方对乙方动态连接库提出技术规范,乙方使用动态连接库在改造HIS系统时,应向甲方提供医疗保险功能模块、操作流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八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医保收费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乙方医保收费计算机应由专人负责,持证上岗,并保证操作人员的稳定性,乙方不得在医保收费计算机上安装与医保无关的软件及游戏。

第三十九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发生的医疗费用,凡可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的,乙方应保证及时冲减个人帐户,不得让参保人员用现金支付然后到甲方报销。凡未及时

冲减个人帐户的,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有责任为参保人员查询个人帐户余额,修改社会保障卡密码。

第四十条

乙方发现网络、软件、读卡设备或社会保障卡存在问题,应及时向网络运营公司、软件开发商、读卡机具商或甲方反映。

第四十一条

乙方应妥善保管PSAM卡,因保管不善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证显示屏处于完好状态,尊重参保人员的消费知情权。

第四十二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对照维护工作,因对照维护错误造成的医疗保险基金损失或加重参保人员负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乙方应保证参保人员的医疗信息及时、准确、完整传输给甲方,确保不出现非客观原因导致的数据丢失、篡改。由于信息传输不及时、不完整、使用盗版软件、操作失误、机器损坏等原因造成数据丢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为防止数据丢失,乙方务必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乙方信息数据传输长期存在问题又不能尽快解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章

费用结算管理

第四十四条

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和上月住院医疗费进行汇总,连同有关资料一并报送甲方,甲方接到费用结算资料后及时将费用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如不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而影响定期结算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五条

甲方每年分类统计参保人员在各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平均住院日、人均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占总住院费用比例、自费药品费用占总药品费用的比例、每百门诊住院率、平均住院日费用、住院费用个人负担比例等指标,并将上述指标与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挂钩。

第四十六条

乙方负责收取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开具发票。第四十七条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发生的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先由乙方记帐。甲方拒付的乙方违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得向参保人员收取。

第四十八条

参保人员在乙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甲方每两个月结算一次。质量保证金和风险金的返还办法按《郑州市定点医疗机构监督考核暂行办法》(郑政办文[2000]15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收到拨付的医疗费一周内,应将河南省统一财务收款收据送甲方。

第七章

门诊规定病种管理

第四十九条

乙方被确定为门诊规定病种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的,应严格按照《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门诊治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门诊规定病种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做好工作。

第五十条

乙方应制定门诊规定病种管理的具体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门诊规定病种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十一条

乙方应为门诊规定病种人员建立准确、详细、完整的门诊规定病种病历档案。对在本院就医的门诊规定病种人员应根据其申报病种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完整记录其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各种药品及诊疗费用及时录入计算机,数据适时上传甲方。各种检查、处方要单独开具,载入档案。一次开药不超过15日常用量(中草药10剂),并不得滥用辅助药物。

第五十二条

乙方为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待遇人员进行诊治,发生的符合《门诊规定病种管理办法》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违规费用,甲方除拒付外,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违规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取消其门诊规定病种定点服务资格。

第五十三条

乙方对在本院定点就医的门诊规定病种人员应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甲类或乙类药品。对于病情不需要用药治疗或医疗费用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据实用药,不得开具虚假处方、人情处方。对违反上述约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其门诊规定病种定点服务资格。

第五十四条.在乙方就诊的门诊规定病种人员,同时享受两个相关病种(包括恶性肿瘤)的,恶性肿瘤享受待遇为门诊放化疗及放化疗期间检查费用,另一病种实行定额管理。

第五十五条

发生的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由乙方记帐,属于个人负担的,由本人用个人帐户或现金结算。门诊规定病种费用实行双月结算,乙方应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结算资料报送甲方。对实行定额管理的病种,甲方根据在乙方治疗的门诊规定病种人员实际结算情况,据实支付,超定额不补。对不实行定额管理的病种,按规定据实结算。

第八章

争议处理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目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第五十八条

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调整的,甲乙双方应按照新规定修改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可终止协议。乙方的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十九条

除因乙方违规解除协议外,甲乙双方终止协议,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

第六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六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二条郑州市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上街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适用本协议。

甲方: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乙方:

(签章)

(签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医疗美容机构服务标准 第2篇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审定,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为参保人员提供住院、特殊门诊和一般门诊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审查和确定的基本原则是: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便于管理;兼顾专科与综合、中医与西医;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 凡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营利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院,可申请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

(四)对社会服务的军队医院。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应当作为独立的主体申请定点资格。

对少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专科营利性医疗机构,劳动保障部门可采取购买专项医疗服务的形式,为参保人员提供指定医疗服务。

第五条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收费许可证》;

(二)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评审标准和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三)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四)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度健全;

(五)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是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达到一级及以上水平的医院(包括专科医院)

(六)严格执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要求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及计算机系统。

第六条 具备以上条件,愿意承担为本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属医疗机构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

(二)收费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属医疗机构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收费许可证》;

(三)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及收费标准;

(四)上一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门诊诊疗人次、人均次医药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出院者人均住院医疗费及日均医疗费等),以及可承担的医疗服务能力(人员编制、定编床位数和实际开设床位数、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配置情况、专科技术特色等);

(五)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等级证书);

(六)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七)医疗机构法人代表、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负责人专(兼)职管理人员、治疗科室负责人名单,卫生技术人员名册、技术职称、执业证书复印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 审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办法及程序。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定工作采取本统筹地区审批的办法,省劳动保障厅、设区市劳动保障局、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分别审批省直、市本级、县级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审批程序如下:

(一)愿意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的医院,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及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申请定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医疗机构提交的书面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通知其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现场核查,劳动保障部门应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

批意见。审查合格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定点的医院。

(三)对审查合格符合定点条件的医院,发放《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

第八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获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中确定定点医疗机构,被确认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求配备计算机和网络系统,安装规定的医保软件,建立药品及医用耗材进销存软件管理系统,并按要求进行药品及收费项目的对照工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其医保软件的对照和调整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报本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放《河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与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以及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的办法以及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协议有效期为1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并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协议到期后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续签协议。

第十条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有效期为自批准之日起3年,到期验证续效。定点资格有效期期满前2个月内,定点医疗机构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续效申请,并按本办法第 六条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到期不提出续效申请的视作放弃续效。

续效的条件和程序按照本办法第 五条、第 七条有关规定。准予续效的医疗机构继续作为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不予续效及放弃续效的医疗机构,自动丧失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停止与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 定点医疗机构的合并、分立或机构性质、执业地点、医疗服务范围等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变更的,定点医疗机构应自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批准文件及本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有关资料,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重新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变更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等内容的定点医疗机构,应自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定点医疗机构不按时办理以上手续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停止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第十二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计算机实时联网管理。为确保医保网络的安全,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安装病毒防火墙,定时查毒、杀毒;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连接的服务器不能与互联网(INTERNET)相连;服务器IP地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设定后,不得擅自修改;定点医院应按要求保证医疗保险软件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的畅通,保证参保人员的正常就医,及时、准确地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发生情况等有关信息。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现恶意攻击医保网络的行为时,有权立即切断该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的网络连接,并及时报警,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配备专职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健全内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定期自查和考核。

(二)在本单位显著位置悬挂《河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妥善管理,不得转让或损坏;设立医保专用窗口;对优质服务便民措施、常用药品及收费项目价格进行公示,为就医人员提供清洁舒适的就医环境。

(三)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要单独建账,并有义务提供审核医疗费用所需的全部诊治资料及账目清单。

(四)根据统筹地区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以及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无故拒绝、推诿或滞留就医的参保人员。

(六)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认真核验就诊人员的病历、医疗保险证及医疗保险卡(IC卡)(以下统称“证、卡”),为保证参保人员治疗的连续性和用药的安全性,接诊医师应查阅门诊病历上的前次就医配药记录,对本次患者的检查、治疗、用药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明确记录。参保人员因行动不便委托他人代配药的,由被委托人在专用病历上签字。

(七)严格遵守药品处方限量管理的规定,定点医院不得限制患者持医保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八)在收治住院病人时应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并按照因病施治的原则进行治疗。住院期间的所有医药费用必须进入住院费用累计,持卡结付,不得挂名住院、分解住院。

(九)尊重参保人员对就医费用的知情权,在使用自费药品或自费诊疗服务项目时,非紧急情况下应事先征得本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医院方应主动为住院病人提供每日医疗费用的明细清单。

(十)加强对药品的管理,建立药品效期警示制度,对药品进销存及效期实现计算机动态管理,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控,确保参保职工的用药安全。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药品和医疗收费的政策和价格规定,不得擅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和重复收费。

第十四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实行医保处方权备案制度,对医保处方实行跟踪监控。对定点医院医师多次严重违反医疗保险及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大处方、超量配药、冒名配药等造成医保基金流失的,暂停该医师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或取消医保处方权,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报卫生行政部门。被取消医保处方权的医生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进行医保处方权备案。

第十五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依照协议对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日常监控工

作,按时足额与定点医院结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已经支付的费用予以追回。

第十六条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以返现金、礼券、购物卡及商品等进行医疗消费的促销活动。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管理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会同卫生、药监、物价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对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被查实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通报卫生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或取消定点资格。

(一)处方超出《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

(二)医保药品库、收费库对照管理混乱的;

(三)以定点医疗机构名义进行商业及性病广告宣传的;

(四)药房或药库内发现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的;

(五)违反临床诊疗技术常规,人为地将应一次连续住院治疗过程分解成二次或多次住院的分解住院行为;

(六)虽然办理了住院手续,但病人不住院接受治疗的挂床住院行为;

(七)未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将可在门诊治疗或门诊观察治疗的病人收治住院,降低入院标准的行为;

(八)挂参保人员姓名、虚假伪造住院医学文书的虚假住院行为;

(九)患者或医院串通,冒用参保人员身份住院治疗的冒名住院行为;

(十)采取虚假宣传,擅自减少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或以现金返还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的诱导住院行为;

(十一)违反“首诊负责制”,推诿拒收可在本院住院治疗病人的推诿病人行为;

(十二)私自将医保专用线路接驳未经允许的计算机等相关设备;

(十三)将科(诊)室出租、并为承租科(诊)室或分支机构提供IC划卡服务的,将科室承包,并将仪器检查、化验等开单提成、处方回扣、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与医疗收入直接挂钩;

(十四)违反物价规定,分解项目、超标准、虚假、转嫁、串换收费的行为;

(十五)当年被卫生、物价、药监等相关行政部门处罚超过两次的;

(十六)医保药品备药率不达标的;

(十七)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串换成其他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采用不正当手段划卡结付的;

(十八)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串换成其他药品、生活用品、保健用品,采用不正当手段划卡结付的;

(十九)恶意攻击医保网络,造成网络瘫痪或数据破坏的;

(二十)未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二十一)严重违反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冀劳社〔1999〕101号)同时废止。

医疗美容机构服务标准 第3篇

1 更新理念 培育现代医院服务文化

1.1 确立以病人为中心的全新服务理念。

医疗服务质量是医疗服务市场竞争的第一要素, 也是长期以来未能得到彻底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它包括: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两个方面。医疗质量的优劣、技术水平的高低, 不仅直接关系到病人的安危和转归;而且, 也是医院赖以生存的首要条件。同样, 服务质量的好坏也直接影响着医院的声誉和效益。因此, 以病人为中心首先要更新医疗服务观念。以病人为中心不仅要满足病人必须的医疗服务, 还要最大限度地满足病人的合理要求, 坚持病人至上, 质量第一[2]。

1.2 重视医患沟通是服务质量保证。

沟通与交流是赢得患者的信赖与合作的最佳手段, 人性化的医疗服务, 最基本的就是对患者的尊重, 尊重病人的知情权与同意权, 维护患者应有的权利并保护其隐私, 在诊疗过程中, 注意履行告知义务, 主动地与病人或亲属进行交流。用文明的语言、礼貌的举止、温馨的笑容、娴熟的技能接待病人, 以自己的真诚服务赢得病人的信赖。

2 树立诚信理念, 构筑医院品牌

2.1 注重医院文化建设。

要制定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规则, 创造性地探索和建立实现方式。要强化医院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落实医院规章制度, 关注医疗行为和医疗服务流程的各个环节, 使所有的工作环节都紧密相联丝丝入扣。要加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 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因病施治;完善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控制体系, 落实医疗质量和与安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严防医疗事故, 减少医患纠纷, 保障医疗安全, 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突出质量诚信, 构筑医院品牌[3]。

2.2 规范规章制度, 建立良好的服务体系。

①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制定劳动纪律监督检查与处罚规定;实行指纹考勤制度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制定机关职能科室限时办结制度, 提高服务水平和整体效能等。在严格医德规范方面, 召开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学习会, 积极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要求医务人员工作中廉洁行医、恪守医德规范, 发扬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精益求精的医疗作风。②认真执行操作规程, 规范了接诊和查房并对出院病人进行随访;加强对高危药品的管理, 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引进HIS系统规范了检查和用药。③严格落实奖惩机制, 鼓励新科研、新技术;严禁收受“红包”, 深入调查病人投诉, 核实后严厉处罚。

2.3 加强职工诚信, 做好自律教育。

优秀的医院文化是每一所医院的精华所在, 是推动医院率先发展的助跑器。它以人为本, 把事业信仰、行业使命、医院精神、医院价值观、医院道德、医院作风及职业伦理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灌输给每一位员工, 使得广大医务人员在医、教、研、防的实践中逐步建立起良好的职业习惯、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 用诚实守信的行为方式来自觉履行医院的各项工作。

2.4 创建学习型医院。

医疗服务行业是高技术领域, 医院管理同样是涉及多方而的系统工程, 保持不断地学习状态十分必要;再之, 医院诚信文化和医务人员诚信心理的建立也是长期逐步养成的, 缺乏主动学习精神的组织和个人即使受到外部再强大的诚信约束, 也不可能建立起真正意义上持久的诚信理念。只有广大职工努力学习, 不断提高学习能力, 才能自觉地用诚信的理念内化为自身的实际行动, 树立起良好的诚信品质和职业素质。

3 讨论

在实际工作中, “服务意识”就体现在主动发现患者需求, 追求患者满意的一种职业态度, 具体化为“迅速反应, 马上行动”的工作作风。服务意识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精神, 一种“乐于付出, 以患者利益为重”的精神。只有具备了这样一种意识, 我们才能找到做好服务、做好工作的原动力, 才能更好地树立医院形象, 也能更好地取得成功。

摘要:随着医学模式及医疗消费方式的转变, 医患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转变, 病人对医生、医院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种形势下, 如何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已成为目前医院亟待解决的课题。我院以深化医疗服务为重点, 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认真研究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 不断转变服务观念, 在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同时, 将充满人性的关爱带给每位病人, 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关键词:医疗服务,医疗机构,诚信

参考文献

[1]刘宗林.用自律和诚信服务重建医患关系.中国医院, 2004, 8 (3) :26-27.

[2]鲁云敏, 姚一, 高明乐.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改善医疗服务质量.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 2001, 8 (4) :251-252.

医疗美容机构服务标准 第4篇

编者按:本文出自一名普通乡村医生,用词虽偏激烈,所言却是实情,读来令人振聋发聩。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确实是利国利民之事,但如何真正落到实处,而不至成为表面文章,政策制定者和深居府院的“专家学者”们,不能闭门造车、掩耳盗铃,而需直面现实、踏实研究。本文原题为“五年之改,十一年之憾”,现题为本刊编者所改。尊敬的医生哥:您好!

“普天同说谎,举国皆造假”,您是过来人,对当年的闹剧应该记忆犹新,那么,您可知道现今的“预防为主”都在做些什么吗甲我想您虽略有所闻,但不会了解得十分明了的,否则,凭您的性格和历年来对医改倾注的热情,您的博文老早就揭示开来了,不至于博客厅长还老是局限存用技术去“改”、用权力去“管”的层面上在议事。因为,您若一揭示,共鸣就会产生,弊端也就会更加赤裸裸地暴露在阳光之下,虽然对医改大局有多少促进作用不得而知,但应该不至于会再这样折腾下去,这不仅能挽救医改大局,还能拯救身心交瘁的广大基层社区医生。我相信您不会对丑恶、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只是干跺脚、空扼腕,眼巴巴地望着新医改浮躁地徘徊在深水区边,而对于公平也只是关注关注而已,还缺少着那种毫不留情地揭露出来的勇气。我绝不相信这就是您医生哥的医改梦。但是,时至今日在您的博客里还真的没有见到过一篇深刻揭示这方面弊端的博文,倒是多次看到您对预防为土的少生病、迟生病之说也大力吹捧,甚至有时也趋之若鹜。我不知医生哥您是刻意回避,还是涉事不深。这里我斗胆问一句,对于这些普遍存在的说谎和造假现象,我想您应该不会糊涂到也怪罪于下面的歪嘴和尚和苦行僧吧。

记得去年浙江宁波的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曾经开除过一名社区医生,原因是这位医生指出,该社区的医生对于公共卫生工作就是闭门造车,因而惹怒了鸡血院长最终被开除,还大版面登报公示,此社区医生成为了自新医改以来第一个祭祀“预防为主”是精髓的冤大头。

不要说我对“预防为主”的重要性觉悟不够,对公共卫生工作缺乏责任性,在基层,还真没听到有人说过我一直所厌恶的这些工作是有用的,基层社区医生们自不用说,相互都在苦诉不迭,基层领导虽然自己不用做,但牢骚应该也听得够烦了,当然也明白其中的弊端,只是在其位谋其政,也只能无奈地屁股指挥大脑,他们从来都是按上级的指示来安排属下工作的,文件下来照读,红歌吹来就唱,只要能提升政绩,甚至还脑袋一拍,心裁别出,谁也不甘示弱,自甘落后。纵然有怜惜属下的,但身居庙堂也只能望洋兴叹爱莫能助。

医疗是严谨的专业性行业,实而不足,可以不断探。索,与时俱进,甚至他山多的是石,拿来足以攻玉,但虚而有余,却只会祸国殃民,唯权是重的虚头把戏的政治手段是扼杀专业知识和技术的魔咒,是对医疗行业的最大的伤害。那么,“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工作到底多少是专业性内容,多少是政治手段?到底要求基层社区医生都做些什么工作?可以说六位一体这件维护全民健康的寿衣,除了医疗,其它五项如按上面的要求去做,神仙也做不到,专家也做不好。实事虚做,于心不忍。虚事实做,善恶交错,良心难过。敢问基层社区医生们是个是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今生要遭此折腾。许多工作没有多少实质性内容不说,而且这些工作既要做在手上、说在嘴上,又要写在纸上、录在电脑,说好听些,这可把皋层医生都抬举成了太医,对村民的服务在理论上比维护皇帝的龙体还要至微,说难听点,就是把基层医生都当成了泥人张,村民都是陶制的俑,太瘦了、过胖了、笑脸少了、哭脸多了……条条框框都设定好了标准,这样的折腾如会出成绩,医改哪里还有什么难度可言,肯定一帆风顺,成功指日可待。

就这杆,做了5年下来,但村民在这方面根本感觉不到什么利好,基层社区医生们却都已苦不堪言,他们已经厌烦了。既然不可避免,那就尽情享受,可是干这样的活就是再冷血、再唯命是从不分是非、不知轻重者也审美疲劳了,这简直是在对基层社区医生们进行身心摧残!他们明知道做了也没啥用,就是在干空头活,但不做不行,因为,考核过不了关,会影响收入,所以,只能鬼使神差昧着良知打破底线为金钱、为领导去做,呜呼哀哉!

大家都知道当前医改的难处与难点在哪里,而且这些难处与难点5年前就摆在那里了,那么,5年来国家花了这么多的人力物力,难度应该越来越小了,但事与愿违,小可否认难度在越来越大。我虽只是区区一我乡村医生,可就是喜欢坐在烂板凳上高谈阔论关心医改之事,7年来可谓时时在心、日日关注、年年做梦。不可否认,历年来中央政府对医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但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医改工作的重心偏偏要回避重点难点,而放在意识形态浓重的“预防为主”上宁难道咱国人吃意识形态的苦头还不够吗?

超前的预防为主手段,垫底的公平度排名,可一边是虚夸浮躁瞎折腾,一边仍是深水区难以深入。眼看着既得利益集团抱团抵触,大国医改深陷“危机”,我实在不忍心看着您的忧国忧民之心并倾注大量宝贵时间最终也只能沦为毫无积极效果的行为;5年之改、10年之憾,时光荏苒,我不忍心lO年后看今天的折腾闹剧再成为我们这代人的遗憾;我最最不忍心的还是不忍心看着广大基层社区医生在虚夸浮躁中被煎熬而自拔不能。吃的不能评咸淡,穿的不能话挤脚,任凭庙堂裁出、御厨烧就。这里也不需要赘引某某某等领导的重要讲话来唬人,因为,一切丑恶、不公平、不合理现象都是在重复着历史,人类文明已经发展到光电核子、探索宇宙太空奥秘的今~天,区区医改民生事还纠结在摸着石头寻求公平的原始满足上,真不怕被外星人耻笑!

不要说我老是愁眉不展,满脸悲忿,因为,爱之深,责之切!虽然,我的文字有点拙,但文拙理不拙,句句都是事实,所以,应该也足以能说明一些情况;所以,我的拙文总比两会上来打酱油的明星和劳模举手代表有意义得多;所以,抛拙引玉,把希望寄托在医生哥您的身上和“菠菜园”的诸位同仁,希望大家共同来正视、来关注这个问题。

特别声明:没有亲历过此类工作和没有深入调查研究过的人是没有否认我以上这些话的权利的。

医改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祝医生哥身体健康,心想事成!

良苦乡医

2013.10.03

医疗美容机构服务标准 第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实行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制度,确保医疗美容机构的服务质量,提高其服务水平,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医疗体系的整体功能,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是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和《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对医疗美容机构的执业活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的专业技术性活动。

第三条 医疗美容机构评价的原则是精简高效、公正准确。

第四条 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包括周期性评价和不定期重点检查。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民营医疗美容机构评价。

第二章 评价权限的划分

第六条 评价工作由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统一组织与领导,由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组建标准委员会、评审专家组等。

第七条 各省级医疗美容社会组织或委托的医疗美容评价机构协助做好评价试点申报、初评和评价。

第三章

评价周期与计划

第八条 民营医疗美容机构的评价周期为三年;

第九条 为了保证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秩序,各省级整形美容协会应当在每年6月底前提交评价计划。

评价计划主要包括:

(一)参加评价的医疗美容机构名册,包括《医疗美容机构评价申请书》;

(二)初步提名省级评审专家;

(二)对名册内各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时间的初步安排;

第十条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应当根据评价计划,现场评估时间通知申报单位。

第十一条 专家组现场评估应在评价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价工作。

第四章

评价的实施

现场评估采取听取汇报、与管理人员讨论、现场考察、病案与文件检查、理论与技术操作考核、接待病人及群众来访、技术项目评估等方式。

评价所涉及的有关文件、文书、材料应当真实,严禁弄虚做假。

在评价中发现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应对评价结论实行单项否决。

第十二条

专家组应在现场评价结束后,应形成完整评价工作报告。评价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评价工作概况;

(二)《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各项指标的得分;

(三)被评价机构的总分;

(四)被评价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

(五)应当说明的其他问题;

(六)专家组主任签字。

第十三条

专家组提交的评价工作报告由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组织专家讨论并签署意见。

第五章

评价结论

第十四条 医疗美容机构评价的基本结论是5A、4A、3A、2A、A,本次评估结果在2A级及以下的不予以公示。

第十五条

通过评价的医疗美容机构,由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统一格式的评价证书及牌匾。评价结论由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评价证书的有效期与医疗美容机构的评价周期相同。评价证书有效期满后,医疗美容机构不得继续使用原评价证书。医疗美容机构的等级标识必须与评价证书相符。

第十七条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应会同省级医疗美容社会组织及委托的医疗美容评价机构对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不定期重点检查,不定期重点检查的分值应占下次周期性评价总分的15%。

第十八条

在评价证书有效期间,如发现医疗美容机构在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产品购销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经查实确在接受评价过程中弄虚做假,发证机关有权撤销原评价结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一级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第6篇

宜宾市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卫生院)评审标准(试行)

一、结果判定

(一)医院评审结论为“合格”与“不合格”。

(二)医院评审实行1000分制。一级甲等医院评分不 得低于900分,一级乙等医院评分不得低于800分。二、一票否决提醒条款 “标准”共有10项一票否决条款。有任何一项均为一票否决,即不再对医疗机构的申报等级进行评审。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效的;

(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

(三)执业的医师或护士未注册的;

(四)执业医师或护士超范围执业的;

(五)超出诊疗科目执业的;

(六)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

(七)发生一级医疗事故,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八)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

(九)未取得临床用血准入资格擅自使用血液的;

(十)由于医院医疗质量、医疗行为、医疗服务等方面过错、过失引发医疗纠纷,且医院处理不积极,早造成严重社会群体性事件的。1

发生前诉10种情况,评审时未发现,评审后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的,取消所申报等级并进行降等处理。2

一级医院综合(专科医院、卫生院)等级评审标准(试行)综合评审得分: 分 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评审项目 分值 指标要求 评审方法 得分

一、基本条件150

(一)科室设置 20 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床位设置 10 住院床位总数20-99张。

(三)人员配备 60

1、定员 20 编制病床数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1、查看政府人事编制部门批复文件。

2、查看机构人员花名册。

2、卫生技术人员 20 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不低于80%。

3、查看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3、人员职称要求 20 至少有1名主治医师,3名执业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四)房屋面积 25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现场查看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

(五)设备配置 35

1、基本设备急诊抢救箱、氧气瓶、新生儿体重计、万能手术

1、现场查看。床、气管插管、必要的手术器械、麻醉机、恒温培养箱、洗胃器、2、每缺少一样设备扣1分,扣完为止。导尿包、电动吸引器、呼吸球囊干燥箱、分光光度计、血球计数仪、显微镜、离心机、观片灯、B超、心电图机、X光机、身高体重计、产床、接产包、阴道检查器械、器械柜、药品柜、无菌柜、污物桶、妇科检查床、电冰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洗衣机等。

2、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面盆2个、痰盂或痰杯1个、病员服2套。

3、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

二、医院管理350

(一)医疗组织管理 50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人员配备合理,有相应的工作制查看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1、成立组织机构 5 度和岗位职责,有一位院领导分管业务工作。6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抽考部分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基

2、学习法律、法规 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规范》和《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本知识的学习掌握情况。有关法律、法规。

3、制定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 5 制定切实可行的全院医疗业务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查看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

1、现场查看各类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4、健全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8 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2、抽考部分医务人员学习掌握情况。

5、完善诊疗操作技术规范 8 健全完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医疗质量标准。查看相关文件制度汇编。加强门诊和急诊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执行首诊负责制,有查看工作制度及执行情况记录。

6、门诊和急诊管理 5 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制度的执行情况记录。落实《献血法》和《临床输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1、查看工作制度、保养记录。建立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及监测管理制度,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2、抽查医技科室报告质量。

7、输血管理 8 制定输血管理制度,包括用血申请、登记、报批、输血前检查和核对制度等、提倡成分输血(成分输血率>90%)。

8、业务人员技术培训 要有培训情况和考核记录,要制定出各级业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和查看培训计划、考核记录和业务人员技 5 进修计划,建立业务人员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履历、学历、术档案。

资格证、职称证、职务、论文、继续教育等。

(二)信息管理 20

1、现场查看传染病登记本。

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实行网络直报,直报率≥95%,无漏

1、传染病报告 6

2、现场考查工作人员传染病数据网络报。直报操作。配备综合信息管理专(兼)职人员,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完成、上报查看卫生统计部门工作评价。

2、信息管理制度 4 各种卫生统计报表,对信息及时收集、储存、分析、反馈与利用。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病案管理与统计工作,逐步按国际疾病分类现场查看病案管理情况。

3、病案管理制度 8(ICD-10)进行管理,要求门诊有病历,按标准书写完整住院病历。

4、图书管理制度 2 有图书管理制度,订有适量的医学图书期刊。现场查看。

(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150

1、有全院质量管理方案,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质量管理,制查看相关资料。

定质量管理方案,进行全员质量教育,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定期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1、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20

2、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列出各成员名单,制定各委员会职责、工作制度,作出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活动记录及实施效果和总结等。

1、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增强全院人员医疗安全意识。

1、统计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次数和具体

2、加强医疗缺陷管理,制定措施加以防范,及时发现和纠正差错事责任。

2、医疗安全预防与管理 20 故苗头。

2、查看医疗缺陷管理工作措施。

3、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要及时上报,正确处理,吸取教训,总结

3、了解医疗事故、差错的处理、整改

经验,改进工作。情况。坚持医师查房、病例讨论、危重抢救病人床旁交接班等诊疗护理核

1、现场查看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3、坚持核心工作制度 30 心工作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2、抽考医务人员核心制度掌握情况。实行技术准入制度,要分析其实施的安全性、有效性、适宜性,在现场查看新诊疗项目技术的准入审批

4、实行技术准入制度 20 医疗活动中要注意患方的知情、告知、同意等执行情况。情况。

1、住院病人按标准书写完整病历,病历书写要求清晰、规范、完整、1、现场抽查上架、运行病历质量。准确、及时,有要点、有分析、注重内涵质量,完整地记录各级医

2、统计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

5、加强病历质量考核 15 师查房、抢救、会诊、讨论等意见,不得弄虚作假。

2、建立病历质量检查考核制度,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95%,甲级病历≥80%,杜绝丙级病历。

1、按照1988年卫生部《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

1、查看控感组织工作方案、各种规章 的规定成立控制感染组织,有全院性控制感染方案。制度、抗生素管理办法、消毒供应室达

2、建立严格消毒隔离制度、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与无菌操作规定,标验收批复。有院内感染控制教育制度,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和进行正确

2、现场查看,抽考卫生技术人员理论的无菌技术操作。知识和操作技能。

6、严格控制医院感染 30

3、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方法

3、统计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医院感

4、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治疗室、供应室、分娩室等)流程合理,染率、年褥疮发生次数。消毒供应室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的要求。

4、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1%、医院感染率≤7%、年褥疮发生次数0次。

1、查看“三基”训练计划。

1、坚持卫生技术人员全员参与“三基”训练,“三基”考核合格

2、统计“三基”考核合格率。率(合格标准为80分)100%,培养“三严”工作作风。

7、“三基”、“三严”培训 15

3、现场抽考医务人员徒手心肺复苏急

2、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急救技术。救操作。

(四)财务管理 25

1、科室、人员 5 设有财务科或专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须持有会计资格证书。现场查看人员资质、科室设置情况。

2、会计凭证 5 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符合会计制度。现场查看。

3、会计档案 5 建立会计档案和管理制度。查看会计档案及相关管理工作制度。

4、审计制度 5 会计监督审计制度健全。现场查看。

5、财经物价纪律 5 严格遵守财经、物价纪律,不乱收费。现场随机抽查价格标准及收费情况。

(五)药品设备管理 35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加强对药品采购、使

1、抽查上柜、库存各10种以上药品。

1、药品管理使用 20 用、保管的管理,杜绝伪劣药品,不使用淘汰药、过期药及霉变药。

2、杜绝发药差错,差错率≤4/万。

2、审查当天的药品发放差错情况。

3、严格执行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3、查看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记录。

1、设专人或兼职人员对全院设备进行管理,有医疗设备保管、使用、现场查看设备档案和维护记录。保养、定期维修制度。

2、医疗设备管理 15

2、做好医疗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技术状态。

3、对贵重设备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1、一般物资实行定额管理。查看相关工作记录、现场情况。

2、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手续健全。

(六)总务管理 10

3、能保证水、电、取暖、被服、膳食供应。

4、各种设施维修及时。

1、医院建筑符合卫生学要求,对旧建筑有维修制度,对不合理建筑查看房屋维修记录、现场情况。

(七)建筑管理 10 有改造计划。

2、不得使用危房,尤其不得在危房中从事医疗活动。(八)安全管理 30 建立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方案,有专人负责查看工作方案、检查记录。

1、安全管理人员方案 6 安全管理并定期检查。

2、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6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现场查看。有对高压力系统、手术室、放射室、配电室等高危设备与区域的特查看相关管理措施。

3、高危设备管理 6 殊安全管理措施。

4、替代光源、备用电源 6 照明系统发生意外时,有安全可靠的非开放替代光源和备用电源。现场查看替代光源和备用电源。

5、重大事故处理 6 制定医院发生火灾、水灾等重大突发事故处理预案。查看事故处理预案。

(九)环境管理 20

1、保持清洁卫生 4 重视保持院内清洁卫生,有保洁制度及措施,有专人负责。现场查看。

2、禁止吸烟 4 门诊、病房等医疗区禁止吸烟,保持整洁、安静。

3、环境绿化 4 重视院内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有与医院占地相适应的绿化面积。

对污水、污物等医疗垃圾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现场了解情况,统计一次性注射器、输

4、医疗垃圾处理 4 要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用后毁型及无害化处理率100%。液(血)器用后毁型及无害化处理率。

1、门诊噪音不高于50分贝,病房、手术室噪音不高于38分贝。现场查看。

5、噪音、照明达标

42、手术室一般照明为100米烛,工作面积综合照明2000-3000米烛。

三、医疗技术300

(一)临床科室技术水平150

1、急救 20

1、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

1、查看急诊接诊情况登记。

2、对辖区内急诊病例24 小时应诊。

2、查看有关典型病案了解情况。

3、能对循环、呼吸、肾功能衰竭、急性中毒和休克及其他一般急危

3、抽考医务人员相关技术知识。病人做出初步诊断和进行维持生命体征的抢救处理,并组织好转诊。

4、卫技人员应掌握相应的应急知识和应急能力,平时进行模拟训练。

1、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

1、查看有关典型病案了解情况。

2、内、儿科 30

2、并能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处理与转诊。

2、抽考医务人员相关技术知识。

3、掌握各种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消毒隔离技术和特殊转运。

1、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转运等处理。

1、查看有关典型病案了解情况。

3、外科、30

2、对急腹症作出及时、正确的诊断和处理。

2、抽考医务人员相关技术知识。

3、完成普外科丁类手术,开展部分丙类手术。

1、能完成生理产科、部分常见病理产科的处理,可行剖宫产手术。

1、查看有关典型病案了解情况。

2、提供计划生育指导服务,掌握计划生育四项技术。

2、抽考医务人员相关技术知识。

4、妇(产)科 30

3、实行住院分娩,严格消毒接生。

4、具有鉴别高危妊娠和及时转诊的能力。

1、能诊断和治疗常见病和部分急症。

1、查看有关典型病案了解情况。

5、五官科 20

2、开展防盲、防龋、防聋等初级保健工作。

2、抽考医务人员相关技术知识。

1、能辨证施治内、外、妇、儿的常见病。查看门诊登记本和中医治疗房屋设备。

6、中医科 20

2、开展针灸、推拿、火罐等中医治疗工作。

(二)护理管理技术水平100

1、责任制护理 10 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护理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制护理。查看相关文件制度。

2、护士长负责制 10 医院护理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护士长负责制。查看相关文件制度。制定并完善相应的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书写五

1、查看护理常规、操作规程汇编。

3、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 30 种护理表格(体温单、医嘱单、医嘱记录、护士交班、护理记录),2、抽样统计护理文件书写合格率。

书写合格率(合格标准为80分)≥85%。

4、护理质量管理方案 20 制定并完善护理质量管理方案,加强护理质量管理。查看护理质量管理方案。

1、掌握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理论,做好病房管理和分级护理,1、随机抽查护理人员知识理论和操作 严格执行护理常规、技术操作,基础护理合格率100%,一级护理合技术掌握情况。格率≥80%,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100%(以上合格标准均为802、统计一级护理合格率、基础护理合5、护理技术水平30 分)。格率、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急救药品

2、掌握常用的急救技术、急救药品和器械的使用,急救药品完好率完好率。100%。

(三)医技科室技术水平50

1、放射科15 能够开展一般透视、摄片、胃肠钡餐检查、口服与静脉胆系造影。

1、了解人员执业资格。

能够开展血液学常规检验、ABO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凝血系

2、考查仪器、设备、试剂等。列检查、尿常规检验、尿妊娠试验、粪便常规检验,必要的生化检

3、检查各科报告单、涂片质量。验,如血清总蛋白及白蛋白测定、血糖测定、二氧化碳结合力、血

4、查技术项目登记情况。清钾、钠测定、血清尿素测定、血清氨酸氨基转氨酶(ALT、GPT)

5、实地考察医技人员操作能力。

2、医学检验科20 测定、常见寄生虫病检查、常见传染病的血清学检查(如:肥达式

6、查看室内质控与室间质评相关资料、反应)、血清甲肝、乙型五项、丙肝检查及HIV初筛、梅毒检查、证书。细菌学涂片检查;应开展室内质量监控,参加市级以上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并达到合格以上成绩。

3、功能检查科15能够开展心电图检查及正确诊断、B型超声诊断、鉴别诊断检查。

四、医德医风 65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院方针,坚持为人

1、查看相关文件、会议记录。

(一)办院方针 5 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查看医务人员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笔记。坚持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

(二)职工思想教育 5

3、查看各项优质、人性化服务措施。制教育。

4、查看廉洁行医措施、防治商业贿赂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贯彻《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建 长效机制资料。立健全廉洁行医措施,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奖惩分明。

(三)医德医风建设 30

2、提倡敬业精神,对技术精益求精,对工作认真负责。

3、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各项人性化优质服务活动。

4、有健全的廉洁行医措施、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四)满意度测评 25 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监督制度,辖区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85%。发放患者满意度调查表。

五、统计指标135达标标准 实际情况

1、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5 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0%。

2、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 5 术前诊断与术后诊断符合率≥90%。

3、病床使用率 5 病床使用率≥70%。

4、年病床周转次数 5 年病床周转次数≥30次。

5、平均住院日 5平均住院日≤9天。

6、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 5 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98%。

7、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 5 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0%。

8、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 5 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95%。

9、设备利用率 5 设备利用率≥80%。

10、甲级X光片率 5 甲级X光片率≥30%。

11、特殊检查阳性率 5 特殊诊断设备检查阳性率≥20%(主要指B超)

12、围产儿死亡率 5 围产儿死亡率≤10%。

13、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 5 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100%。

14、法定传染病漏报率 5 法定传染病漏报率0。

15、院内感染率 5 院内感染率≤7%。

16、常规器械消毒菌合格率 5 常规器械消毒菌合格率100%。

17、成分输血率 5 成分输血率≥90%。

18、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 5 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1%。

19、褥疮发生率 5 昏迷、瘫痪病人褥疮发生率0%。20、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 5 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100%。

21、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 5 护理五种表格书写合格率≥85%。

22、基础护理合格率 5 基础护理合格率100%。

23、一级护理合格率 5 一级护理合格率≥80%。

24、急救物品完好率 5 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25、三基考核合格率 5 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100%。

26、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次数 5 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次数0。

27、完成指令性任务 5 完成指令性任务100%。评审组组长签字: 评审专家:

附件2: 宜宾市一级医院综合(专科医院、卫生院)评审纲要(试行)

一、基本标准 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30号)。

二、医疗质量管理标准 一级医院在符合上述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应达到以下医疗质量管理标准:

(一)医疗管理

1、要建立健全的医疗管理组织,要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要有人员配备花名册,要有院领导分管医疗工作情况的记录。

2、要有计划和总结,制定切实可行的长远发展规划,并有具体实施情况记录。

3、有相应的医疗诊疗常规、操作规程和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医务人员能认真学习、掌握《病历书写规范》和《处方管理办法》等。

4、加强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要有培训情况和考核记录,要制定出各级业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和进修计划,建立业务人员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履历、学历、资格证、职称证、职务、论文、继

续教育等。

5、加强门、急诊管理,执行首诊负责制。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制度的执行情况记录。

6、改善服务态度,方便患者就医。要设立便民措施、如候诊椅、开水等,要了解门诊病人对门诊服务工作的满意情况(要求满意度大于85%)。

7、落实《献血法》和《临床输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建立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及监测管理制度,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制定输血管理制度,包括用血申请、登记、报批、输血前检查和核对制度等、提倡成分输血(成分输血率>90%)。

(二)信息管理

1、要建立信息管理制度,配备综合信息管理专(兼)职人员,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卫生统计报表,对信息及时收集、储存、分析、反馈与利用。8

2、建立病案管理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开展病案管理与统计工作,逐步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进行管理,要求门诊有病历,住院书写完整病历;按标准书写,甲级病历≥80%,杜绝丙级病历。

3、有图书管理制度,订有适量的医学图书期刊。

4、掌握人群各种传染病发病情况,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网络率≥95%,漏报率为0。

(三)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1、有全院质量管理方案,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质量管理,逐级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要列出各成员名单,制定各委员会职责、工作制度,作出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活动记录及实施效果和总结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要重点对病历、处方、检验报告等医疗文书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

2、增强全体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医疗安全。要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加强医疗缺陷管理,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医疗事故隐患,建立医疗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3、坚持各级医师查房制度、各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病历书写要求清晰、规范、及时、完整、准确,要有重点、有分析,要注重内涵质量,提高诊断准确率,要完整记录各级医师查房内容和会诊、抢救、讨论意见等。

4、严格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危重病人要床旁交接、并有记录可查。

5、实行技术准入制度,要分析其实施的安全性、有效性、适宜性,在医疗活动中要注意患方的知情、告知、同意等执行情况。

6、加强院内感染的控制。按照1988年卫生部《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成立控制感染组织;有全院性控制感染方案;建立严格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与无菌操作规定;有院内感染控制教育制度,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和进行正确的无菌技术操作;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方法;有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治疗室、供应室、分娩室等)的保治措施;消毒供应室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的要求。

(四)技术水平9

1、临床科室 ①急诊医疗:包括急诊室设备、人员组成、开展院前急救情况,对急诊病人24小时出诊情况,现场急救能力,要求对循环、呼吸、肾功能衰竭、急性中毒和休克及其它一般急危重病人作出初步诊断和急救处理,写出院前和急诊抢救记录,并负责做好转诊工作。卫技人员应掌握相应的应急知识和应急能力,平时进行模拟训练。②内、儿科:能对常见病,多发病作出正确诊断及处理;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处理;掌握传染病的诊治、消毒隔离技术和特殊转运。③外科: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转运等处理;对急腹症作出临床诊断和及时、正确的处理;完成普外科丁类手术,开展部分丙类手术。④妇产科:能完成生理产科、部分常见病理产科的处理,可行剖宫产手术;提供计划生育指导服务,掌握计划生育四项技术;实行住院分娩,严格消毒接生;具有鉴别高危妊娠和及时转诊的能力。⑤五官科:能诊断和治疗常见病和部分急症;开展防盲、防龋、防聋等初级保健工作。⑥中医科:能辨证施治内、外、妇、儿的常见病;开展针灸、推拿、火罐等中医治疗工作。⑦护理部:熟练掌握各种疾病的护理,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病房管理和分级护理,正确书写五种护理表格(体温单、医嘱单、医嘱记录、护士交班、护理记录)。以上各科的技术项目要建立登记薄,通过抽查一定数量的病历来了解各科的技术水平,随机提问医务人员对相关知识的了解情况。

2、医技科室 ①放射科:胃肠钡餐检查;口服与静脉胆系造影;一般透视、摄影。②医学检验科:血液学常规检验;ABO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凝血系列检查;尿常规检验;尿妊娠试验;粪便常规检验;必要的生化检验,如血清总蛋白及白蛋白测定,血糖测定,二氧化碳结合力,血清钾、钠测定,血清尿素测定,血清氨酸氨基转氨酶(ALT、GPT)测定;常见寄生虫病检查;常见传染病的血清学检查(如:肥达式反应);血清甲肝、乙型五项、丙肝检查及HIV初检、梅毒检查;细菌 10 学涂片检查;应开展室内质量监控,参加市级以上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并达到合格以上成绩。③功能检查科:心电图检查及正确诊断;B型超声诊断、鉴别诊断检查。以上各科要了解人员执业资格,考查仪器、设备、试剂等,检查各科报告单、涂片质量,查技术项目登记情况,实地考察医技人员操作能力。

(五)行政后勤管理

1、财务管理:设有财务机构或专职财会人员;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符合会计制度;建立会计档案和管理制度;会计监督审计制度健全,严格遵守财经、物价纪律,不准乱收费。

2、设备管理:设专人或兼职人员对全院设备进行管理;有医疗设备保管、使用、保养、定期维修制度,保证医疗工作的需要;对重要设备建立档案。

3、总务管理:一般物资实行定额管理,有健全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等制度;主动、及时为全院服务,保证水、电、被服、膳食供应,各种设施及时维修。

4、建筑管理:医院建筑符合卫生学要求,对旧建筑有维修制度,对不合理建筑有改造计划;不得使用危房,尤其不得在危房中从事医疗活动。

(六)医院环境

1、重视医院清洁卫生,有保洁制度及措施,有专人负责。

2、门诊、病房等医疗区禁止吸烟。

3、重视院内绿化,有与医院占地相适应的绿化面积(包括室内外花木种植、立体绿化)。

4、对污物、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符合卫生学标准。

5、门诊噪音不高于50分贝,病房、手术室噪音不高于38分贝。

6、手术室一般照明为100米烛,工作面积综合照明2000-3000米烛。

(七)医院安全

1、建立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并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

2、制订平时的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管理方案,并定期检查。11

3、有对高压力系统、手术室、放射室、配电室等高危设备与区域的特殊安全管理措施。

4、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5、有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照明系统发生意外情况时,有安全的替代光源,保证应急的需要。

(八)医德医风建设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制定有关思想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具有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工作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坚持开展岗位前教育制度。

4、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

5、根据民意调查,患者、社区或合同单位对医院的满意度达到规定。

6、有健全的廉洁行医措施、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九)统计指标

1、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0%。

2、术前诊断与术后诊断符合率≥90%。

3、病床使用率≥70%。

4、年病床周转次数≥30次。

5、平均住院日≤9天。

6、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98%。

7、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0%。

8、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95%。

9、设备利用率≥80%。

10、甲级X光片率≥30%。

11、特殊诊断设备检查阳性率≥20%(主要指B超)

12、围产儿死亡率≤10%。

13、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100%。

14、法定传染病漏报率0。

15、院内感染率≤7%。

16、常规器械消毒菌合格率100%。12

17、成分输血率≥90%。

18、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1%。

19、昏迷、瘫痪病人褥疮发生率0%。20、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100%。

21、护理五种表格书写合格率≥85%。

22、基础护理合格率100%。

23、一级护理合格率≥80%。

24、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25、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100%。

26、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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