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管系统说明书
银行存管系统说明书(精选7篇)
银行存管系统说明书 第1篇
第三方存管介绍
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与第三方存管业务(简称“第三方存管”),是平安银行与证券公司按照《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投资者提供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服务。
依托平安银行强大的后台服务系统,您可以方便的通过网点柜台办理指定存管银行签约、银证转账,同时还能够实时查询资金的余额和变动情况,使您能够及时自主监督存放在证券公司的资金情况,大大提升资金的安全性。
第三方存管的特点:
资金安全:平安银行协助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的客户资金汇总账户和投资者的客户资金管理账户进行总分核对,提高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性。
方便快捷:您可以在平安银行网点柜台开办该业务,方便进行证券交易资金查询和管理。
综合服务:您开办该项业务后,不但可以使用平安银行结算账户具有的功能,而且还可以享受平安银行和证券公司提供的各项增值服务。
高效运作:平安银行与证券公司采用“总对总”的连接方式,集中管理、高效运作,有利于我们为您提供更周到高效的服务。
据了解,平安银行第三方存管软件的提供商是一家总部位于北京的“北京开科唯识技术有限公司”。
银行存管系统说明书 第2篇
【01、开户绑卡流程】
老用户篇:
step1:登陆满兜理财账户,在您进行充值、提现、投标等操作时,系统会提示您完成账户激活。
Step2:进入上海银行激活页面,校对自己的姓名、身份证、银行卡,验证预留手机号并设置交易密码,即开户成功。(存管系统交易密码设置后,原满兜理财交易密码将停用。)
新用户篇:
step1:注册成功后,在开通银行存管页面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预留手机号以及交易密码等相关信息。
分别操作以上步骤后,新老用户就成功开通/激活存管账户。
【02、充值】
step1:在【资产-充值】页面输入充值金额,点击【确认充值】按钮进入上海银行资金存管页面;
Step2:在上海银行资金存管页面输入您的交易密码,点击【同意协议并支付】按钮;
Step3:充值成功。
【03、投资】
Step1:在产品列表选择理财产品,进入产品详情页后点击【立即购买】按钮;
Step2:在购买页面,输入购买金额点击 【立即购买】按钮;
Step3:系统自动跳转到上海银行页面,填写交易密码点击【确认】按钮;
Step4:投资交易完成。
【04、提现】
Step1: 在【资产-提现】页面输入提现金额,点击【确认提现】按钮;
Step2: 系统自动跳转到上海银行页面,输入交易密码,点击【确认】按钮;
Step3:验证通过,提现成功。
【05、余额复投】
Step1:开启【余额复投】,勾选要复投的产品范围和是否使用红包选项,点击【立即开启】按钮;
Step2:系统自动跳转到上海银行页面,填写交易密码,点击 【确认授权】按钮;
银行P2P资金存管业务井喷 第3篇
@安晓博 (和信贷CEO) :虽然指导意见已经下达, 但细分的P2P监管细则还未出台, 目前平台们都在默默备战。而P2P与银行的合作是战略趋势, 可以更有效地掌控资金安全性, 避免资金池、自融等慢性毒药, 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监管对P2P行业来讲是一件好事, 它将促进行业规范、加强平台自律, 同时P2P平台有了国家监管的强大后盾, 行业将迎来一个崭新的局面。
@侯宇翔 (金蛋理财首席风控官) :P2P未来的发展必须与银行存管相结合, 但是由于正式的细则还未落地, 银行与P2P公司之间都在相互挑选合作方。
易享贷银行资金存管系统正式上线 第4篇
今年以来,P2P行业迎来了最为严苛的监管年,从中央到地方掀起了一场规模空前的专项整治行动,各地金融办、工商局、公安部六、行业协会伺机而动,P2P行业进入“清理整顿”模式。
据盈灿咨询、网贷之家日前联合发布的《P2P网贷行业2016年上半年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平台数量有2349家,相比2015年底的2595家,半年时间共减少了246家正常运营平台。即便如此,若按今年上半年最新平台数据相比,真正完成银行存管系统对接的P2P平台占比仍低至1.5%,将近30家。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商会副会长、易享贷CEO 赵迪表示,为了对易享贷客户的资金保障更加负责,易享贷一直积极推动银行存管系统的建立。商业银行在甄选合作平台时非常的谨慎,在审查合作平台时非常的严格。 易享贷能够经过层层考核,在2015年10月签署资金存管协议,2016年6月完成系统对接,正式上线,说明易享贷的业务模式和风控能力得到了银行的认可,这是全体公司同事共同努力的结果。
近两年,互金行业发展乱象,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对行业的信心,与银行资金存管,是任何一家想要长远发展的P2P公司的标配。
易享贷在完成银行资金存管系统对接后,客户需要创建易享贷银行专户,在此账户内完成实名认证,银行电子账户的创建。之后所有的资金存入、支付结算、理财投资,资金提现等业务将都在此账户内完成。易享贷不会接触用户资金,用户的账户信息及资金走向都将受到银行监管,银行收到用户指令后进行资金操作。这样的操作流程有效避免被平台挪用资金的风险,从而真正保障了用户的资金安全,实现了信息中介平台的功能。
发布会中,赵迪与客户代表及媒体记者进行了交流,认真解答了他们的疑惑与问题。
“互联网金融是新兴行业,是发展的大趋势,京东、阿里、百度等巨头都在布局互金行业,表明这是一个蓝海。只是目前暂处于行业发展初期,与银行存管是初期转向洗牌期的开始,优胜略汰,行业发展的春天才正式拉开帷幕。”赵迪如此总结。
招商银行三方存管业务操作流程 第5篇
一、开户及签约
招商银行三方存管业务只支持银行端发起存管账户签约,使用的银行结算账户为招商银行一卡通。
(一)客户出示开户所需资料,营业部开户柜员验证客户身份,提请客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表》及签署证券交易开户文件、《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书》(招商银行)(下称三方协议)后,核对客户身份证明文件与开户资料信息的一致性、完整性。
(二)柜员登录柜台系统,选择“股东联合开户”或选择“资产账户开户”(已有客户代码的客户),按提示录入客户相关信息后,存管银行选择“招商银行”,进行存管银行预指定。
(三)复核人员核实客户证件并将客户开户资料与柜台录入信息核对无误后通过客户开户办理。
(四)开户成功后,柜员在开户资料以及三方协议上签字、复核人员在开户资料签字后,将三方协议的券商联存留,将开户的相关证件、开户资料客户联以及三方协议(客户联及银行联)返回客户,并提示客户持一卡通、身份证、开户柜员已签字并加盖业务章的三方协议前往招商银行网点办理存管签约,其一卡通开户行须与办理签约的银行网点属同一分行。
特别提示:签约成功后,招商银行将客户签约一卡通账号发送至金证柜台系统,并将一卡通账号替换原外部账号。
二、补登处理
(一)资金信息情况查核中,如币种信息为空,则未成功完成开户手续,需重新向银行发送账户开户信息。
1、柜员选择“资产账户新开币种”,按提示录入客户相关信息后,存管银行选择“招商银行”,进行存管银行预指定。
2、复核人员将客户开户资料与柜台录入信息核对无误后通过新开币种办理。
(二)资金信息情况查核中,账户中有人民币币种但无银行外部账号的,需向银行重新发送银行预指定信息。
1、柜员选择“三方存管账户补登”,按提示框录入客户资料,外部机构选择“招商银行”。
2、复核人员将客户开户资料与柜台录入信息核对无误后通过补登办理。二、三方存管账户解约
客户在销户前须进行三方存管账户解约,解约前账户需提前一天做结息,结息当日,须将保证金账户中全部资金(本金+利息)转入一卡通。三方存管账户办理解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账户资产无股份、无资金余额、无利息积数、无交易、无未交收资金股份、无未到期的回购业务、无当日资金流水。
(一)柜员检证客户证券账户卡及身份证明后,登录柜台系统,使用“三方存管账户解约”,按提示框录入客户资料进行账户解约。
(二)复核人员将客户资料与柜台录入信息核对无误后通过解约办理。
(三)操作后,柜员打印一式两联“三方存管账户解约业务凭条”交客户确认。
三、更换三方存管银行(其他银行转招商银行)已签约客户可根据需要申请变更存管银行,变更存管银行的账户需提前一天进行结息,结息当日,须将保证金账户中全部资金(本金+利息)转入签约的银行结算账户。变更存管银行的客户账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无资金余额、无利息积数、无交易、无未交收资金股份、无未到期的回购业务、无当日资金流水。
(一)柜员检证客户证券账户卡以及身份证明,提请客户签署三方协议,登录柜台系统,使用“变更三方存管银行”,按提示框录入客户资料。
(二)复核人员将客户资料与柜台录入信息核对无误后通过变更办理。
(三)复核后,柜员打印一式两联“变更三方存管银行业务凭条”交客户确认。
(四)操作成功后,柜员在三方协议上签字后留存三方协议的券商联,将相关证件、三方协议(客户联及银行联)返回客户,并提示客户持一卡通、身份证、柜员已签字并加盖业务章的三方协议前往招商银行网点办理存管签约。
特别提示:变更三方存管银行时,客户账户不带资金,但可带股份,同时该客户账户为已签约客户。
四、变更签约银行帐号
变更签约银行帐号是指客户将签约的银行结算账户修改为同名、同身份证号下的另一个银行结算帐号。客户因一卡通丢失等原因可变更签约银行账号,该业务由招商银行营业网点受理。办理成功后,招商银行将变更后的签约一卡通账号发送至金证柜台系统,并替换原一卡通账号。
五、证券端发起资金转账
招商银行个人存管账户可通过券商端的柜台、场内外委托交易系统以及银行服务电话(95555)、网上银行和柜台发起资金转账。招商银行机构存管客户的资金转账可通过银行柜台以及其网上银行办理外,其转账转出(证转银)还可通过券商端的柜台、场内外委托交易系统发起。
(一)柜台银证转账转入
柜员验证客户证券账户卡以及身份证明后,登录柜台系统使用“银证转账转入”,按提示框录入客户相关信息,在“银
行密码”录入框提请客户输入资金密码(资产转移密码),操作成功后,柜员打印一式两联“银证转账转入凭条”交客户确认。
(二)柜台银证转账转出
柜员验证客户证券账户卡以及身份证明后,登录柜台系统使用“银证转账转出”,按提示框录入客户相关信息,在“券商密码”录入框提请客户输入资金密码(资产转移密码),操作成功后,柜员打印一式两联“银证转账转出凭条”交客户确认。
特别提示:
1、通过银行端办理转账转入(银转证)的,个人客户需验证一卡通密码,机构客户需校验预留印鉴(银行柜台办理)或数字证书(网上银行);通过银行端办理转账转出(证转银)的,个人客户以及机构客户均需验券商资金密码(资产转移密码)。
2、通过券商端办理转账转入和转账转出均验证券商资金密码(资产转移密码),其中机构客户不支持券商以发起转账转入。
六、密码修改
客户的一卡通密码的修改、重臵由银行端办理,资金账户密码(资产转移密码)的修改、重臵由券商端办理。券商端资
金密码修改及重臵操作按原操作流程办理。
七、账户余额查询
(一)招商银行存管客户可通过券商系统查询招行一卡通余额。柜员登录柜台系统,使用“银证转账查银行资金”,按提示录入相关资料,银行代码选择“招商银行”,提请客户输入资金密码(资产转移密码),密码验证成功后,“银行余额”显示一卡通余额。
(二)招商银行存管客户可通过招商银行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渠道查询券商保证金余额。
八、重要客户信息修改
证券端可发起修改客户所有信息,银行端可修改非重要客户信息(客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以外的信息)。券商端和银行端的非重要信息修改信息不相互发送。
(一)客户填写《客户资料及密码变更申请表》,柜员审核客户提供的修改证明,符合修改条件的,登录柜台,使用“客户资料维护”进行客户重要信息(客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修改。
(二)复核人员将客户资料与柜台录入信息核对无误后通过修改办理。
(三)重要信息修改完成,已办理招商银行签约的账户,需及时前往招商银行网点办理签约一卡通的相关重要信息的 变更,否则,将因重要信息资料不一致而导致银证转帐失败。
九、财产继承、司法扣划等资金划转
招商银行存管账户的财产继承、司法扣划等资金划转处理由券商通过资金红冲蓝补方式将资金调整至受益人在营业部开立的资金账户,相关流程参照建设银行存管业务流程。
十、业务单据整理
(一)本流程中“开户及签约、三方存管账户解约、变更三方存管银行”等业务使用的业务凭条均为客户档案类资料,“证券端发起资金转账”所使用的业务凭条为其他业务类资料。
(二)本流程需由客户确认的业务凭条,经柜员与复核人签字后,一联交客户,另一联参照《营业部业务资料档案管理细则》的规定存放管理。
银行存管系统说明书 第6篇
大宗三方存管模式交易商
使用手册
欢迎您使用华夏银行B2B网上支付业务
尊敬的客户,您好!
欢迎使用华夏银行B2B网上支付业务。我行B2B网上支付业务,是在银行传统资金结算业务的基础上,借助互联网媒介,为参与电子商务的各方完成在线支付、订单管理、资金结算、三方存管、信息查询等服务。
我行B2B网上支付业务依托专业的研发团队和强大的系统功能,推出了直接支付、冻结支付、商户保证金、银行保证金、批量支付、资金清算、大宗三方存管等七种模式解决方案,为从事B2B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安全、便捷、灵活的网上支付服务。
为确保顺利使用我行B2B网上支付业务,请在使用前详细阅读本使用手册,并妥善保存,以便随时参阅。为丰富系统功能,改善用户体验,我行将不定期对系统进行升级优化,如本手册与系统功能不一致,请以我行网站正式发布为准,或者您也可以拨打95577咨询。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目录
1.业务介绍........................................................................................................................................4 2.业务特点........................................................................................................................................4 3.业务流程........................................................................................................................................5
3.1签约流程.............................................................................................................................5
3.1.1本行交易商签约流程..............................................................................................5 3.1.2他行交易商签约流程..............................................................................................6 3.2交易市场总体业务流程.....................................................................................................6 3.3交易市场出金流程.............................................................................................................6 3.4交易商入金登记申请流程.................................................................................................7 3.5交易商出金流程.................................................................................................................7 4.使用说明........................................................................................................................................7
4.1交易商客户端使用说明.....................................................................................................7
4.1.1系统登录..................................................................................................................8 4.1.2操作说明................................................................................................................11
1.业务介绍
华夏银行大宗三方存管业务是在我行B2B网上支付业务资金清算服务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业务模式,打造而成的国内领先的交易资金三方存管平台,克服了交易资金监管不到位而制约交易市场发展的瓶颈。
该业务主要以银行内部账户存储交易资金为核心,以银行、交易市场和交易商三方管理交易资金为手段,有效提高了交易资金的安全性;通过银行与交易市场系统直接对接,实现实时出入金,大幅提升资金管理效率;开通短信、电话等多个服务渠道,账户资金变化一目了然。
2.业务特点
三方存管:将交易资金全部存放在银行内部账户,交易资
金由交易市场、交易商和银行共同存管,安全可靠。
实时出入金:交易市场交易系统与银行资金管理系统直接对接,出入金实时同步,数字证书签名加密,操作安全简便,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资金安全:将子账号、摊位号和出入金账号进行绑定,一一对应,锁定资金流向,确保交易资金安全。
支持跨行:他行开户的交易商同样可以使用我行大宗三方存管平台进行交易,无需单独开户。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个人银行卡客户均可签约此业务。
账户服务:子账户余额发生变化,实时短信提示,同时通过电话银行随时随地查询子账户余额。
3.业务流程
3.1签约流程
3.1.1本行交易商签约流程
3.1.2他行交易商签约流程
3.2交易市场总体业务流程
3.3交易市场出金流程
3.4交易商入金登记申请流程
3.5交易商出金流程
4.使用说明
4.1交易商客户端使用说明
交易商客户端提供入金、出金和查询等功能。功能菜单结构如下:
4.1.1系统登录
插入华夏盾,弹出华夏银行网站首页:
点击网站首页左下方“B2B网上支付”下的“登录地址”:
在B2B登录页面点击“大宗三方存管模式”下的“交易商登录”:
弹出数字证书选择框,选择数字证书:
输入USBKEY数字证书的PIN码:
输入交易市场代码、交易商子账号、操作员代码、登录密码,点击“确定”按钮:
登录成功:
4.1.2操作说明
(1)资料修改
资料修改功能项用于修改交易商操作员的联系方式、短信提醒及密码。
(2)交易处理 1)入金登记申请
入金登记申请是大宗三方存管平台提供的除通过交易商子系统直接入金外的另一种入金途径,即交易商通过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将资金汇款到入金专用结算账户,系统将自动将该笔资金划转到银行内部账户,并在入金待调整子账户(000001)登记相应资金。交易商通过入金登记申请告知支行操作员入金信息,支行操作员审核后将入金资金由入金待调整子账户划转到交易商对应的子账户,从而满足交易商多种入金方式的需求。操作流程如下:
交易商通过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将资金汇款到入金专用结算账户后,登录我行大宗三方存管平台,点击入金登记申请菜单,选择入金方式和汇款日期,输入汇款人名称、汇款账号、汇款银行和汇款金额,点击“确定”:
申请成功后系统自动发短信给银行操作员提示审核,银行审核通过后则入金成功,大宗三方存管平台将自动发送入金登记申请成功短信给交易商指定的手机号码:
2)入金
交易商入金只能在交易市场签到和签退之间进行,并且仅支持本行交易商使用该功能,他行交易商只能通过入金登记申请进行入金。入金时直接从交易商绑定账户将资金划转到入金专用结算账户,系统会自动将资金立即划转到银行内部账户,并在交易商对应的子账户增加相应资金,入金专用结算账户余额保持为零。
入金金额加上结算费的总额应小于等于绑定账户的可用余额。入金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通知到交易商指定的手机号码。操作流程如下:
点击入金菜单,系统将显示交易商绑定账户信息及余额,输入入金金额,点击“确定”:
核对并确认入金信息,点击“确定”:
选择证书进行签名:
输入PIN码,点击“确定”:
入金提交成功,等待复核(企业交易商可在办理签约时设置是否需要符合,个人交易商不需要复核):
另外一个操作员登录后首页会有“入金复核”提示,也可点击复核菜单,使用“入金复核”功能进行复核。
点击“查看入金详细信息”:
点击“同意”,提示选择证书进行签名:
输入PIN码
入金复核通过,入金成功:
3)出金申请
交易商出金仅能在交易市场签到并开始营业后,以及日末签退闭市前进行,交易商出金规则与交易市场出金规则相同: 出金规则第一条:交易商子账户、交易市场子账户出金以当前子账户可用余额为上限,当前可用余额小于0,禁止该子账户出金。
出金规则第二条:当交易市场子账户可用余额小于所有总余额为负数的交易商子账户总余额的绝对值之和时,禁止所有交易商子账户、交易市场子账户出金。
当前可出资金:可出资金是根据出金规则第二条计算得出,由于各子账户当日可能发生出入金,所以最终的可出资金是由银行审核时验证出金规则第二条得出的可出资金金额。故此当前可出资金金额仅供参考。
出金申请操作流程如下:
点击出金申请菜单,系统将显示子账户余额、可出资金,以及绑定账户信息,输入出金金额:
确认出金信息:
证书签名:
输入PIN码:
出金提交成功,等待复核(企业交易商可在办理签约时设置是否需要复核,个人交易商不需要复核):
使用另外一个操作员登录并复核,交易市场审核通过后出金成功,大宗三方存管平台将自动发送出金申请成功短信给交易商指定的手机号码:
(3)复核
略。见(2)交易处理。(4)查询
1)子账户当前余额查询
子账户当前余额查询功能用于查询当前交易日交易商子账户的余额信息,子账户当前余额=上一交易日交易市场清算对账后子账户余额+当前交易日入金金额-当前交易日出金金额。操作流程如下:
点击“查询”菜单下的“子账户当前余额查询”,查询结果页面如下图:
2)子账户历史余额查询
子账户历史余额查询功能用于查询指定时间范围内,交易市场日结完成后交易商子账户的历史余额信息。操作流程如下:
点击菜单栏的“查询”下的“子账户历史余额查询”,选择起止时间,点击“查询”:
结果页面如下图:
3)入金登记申请查询
入金登记申请查询功能用于交易商查询通过电汇、网银转账等非大宗三方存管平台直接入金等历史明细。操作流程如下:
点击菜单栏的“查询”下的“入金登记申请查询”,选择起止时间,点击“查询”:
查询结果页面如下:
4)入金历史查询
入金历史查询用于查询指定时间范围内,交易商通过大宗三方存管平台进行入金的历史记录。操作流程如下:
点击菜单栏的“查询”下的“入金历史查询”,选择时间范围和状态,点击“查询”,界面显示如下图:
查询结果页面如下图所示:
5)出金历史查询
出金历史查询用于查询指定时间范围内,交易商通过大宗三方存管平台进行出金的历史记录。操作流程如下:
点击菜单栏的“查询”下的“出金历史查询”,选择时间范围和状态,点击“查询”,界面显示如下图:
查询结果页面如下图所示:
6)清算及子账户调账明细查询
清算及子账户调账明细查询功能用于查询指定时间范围内因交易市场进行清算或子账户调账导致子账户余额发生变化的详细信息。操作流程如下:
点击菜单栏的“查询”下的“清算及子账户调账明细查询”选择查询时间范围,点击“查询”:
查询结果页面如下图:
7)账户信息查询
账户信息查询用于本行交易商查询绑定的账户信息。操作流程如下:
点击菜单栏的“查询”下的“账户信息查询”,查询结果界面显示如下图:
8)证书及短信费查询
证书及短信费查询用于交易商查询指定时间范围内银行收取的证书及短信相关费用的发生情况。操作流程如下:
点击菜单栏的“查询”下的“证书及短信费查询”,选择收取的时间范围,点击“查询”,界面显示如下图:
查询结果页面如下图:
(5)返回首页
点击后返回登录成功页面:
(6)证书自助更新
点击证书自助更新菜单,输入登录时使用的企业客户号、操作员代码和登录密码,以及华夏盾USBKEY的编码,点击下一步:
系统生成新的参考号和授权码,CSP选择“Entersafe ePass3003 CSP v1.0 for HXB”,点击“下载”按钮:
接下来的提示全部选择授权码, 证书自助更新成功:
(7)证书自助下载
证书自助下载用于已经拥有新发放且尚未使用的证书参考号和授权码的客户进行证书下载,从而更新证书。操作流程如下:
输入参考号和授权码,CSP选择“Entersafe ePass3003 CSP
v1.0 for HXB”,点击“下载”按钮:
接下来的提示全部选择“是”:
证书自助下载成功:
5.安全保障
1、灵活的权限管理机制:
华夏银行B2B网上支付系统具有灵活的权限管理机制,可由用户根据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方式进行设定,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2、华夏盾保证资金安全:
华夏盾采用先进的USBKEY硬件存储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由独立于用户和银行以外的权威第三方安全认证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简称CFCA)颁发,客户使用我行B2B系统在进行转账交易均需使用华夏盾进行签名,确保客户账户资金安全;
3、高级别数据加密:
交易数据均经过128位SSL协议加密传输,安全可靠;
4、安全控件防黑客:
客户端安全控件有效防范黑客攻击;
5、双重密码、安全操作:
登录我行B2B系统须输入华夏盾密码和登录密码,双重密码保护。
6.常见问题处理
1、操作员登录B2B网上支付系统必须使用USBKEY吗? 答:是的。为了避免风险,登录都必须使用我行华夏盾USBKEY。
2、问:插入华夏盾,为什么不能自动安装华夏盾驱动?
答:可能是操作系统关闭了Autorun功能。解决办法:手动点击插入华夏盾后系统默认生成的虚拟盘中的执行文件(ePass2000华夏盾是setup.exe)即可手工安装(仅需一次)。
3、问:从华夏银行网站下载数字证书,CSP列表框为空白,怎么办?
答:请确认如下操作:
(1)系统正确识别华夏盾(成功安装华夏盾驱动,华夏盾插入主机USB接口,华夏盾证书注册器已启动)。
(2)浏览器“Microsoft Certificate Enrollment Control”控件已启用且处于运行状态。
7.风险提示
1、电脑上不应存储个人账户信息和交易信息,防止他人窃取。
2、登录B2B服务系统时必须插入华夏盾,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3、操作员应定期修改B2B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及华夏盾PIN码。
4、操作完成后,应关闭网页并取回插在电脑上的华夏盾。
5、不要在公共场所(如网吧、公共图书馆等)使用B2B服务系统执行操作,以防止这些计算机可能装有恶意的监测程序,或被他人窥视。
6、切勿在未退出B2B网上支付系统前离开电脑。
7、请为您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定密码,以防止他人擅自盗用您的资料。
银行存管系统说明书 第7篇
协议编号:
甲方(商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银行):ⅩⅩ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ⅩⅩ
地址:ⅩⅩ市北部新区洪湖东路11号财富D座 联系人:ⅩⅩ 联系电话: 9 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是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以互联网为主要媒介、为有投融资需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信息及资金撮合平台的运营主体。乙方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享有充分的法定权利开展资金存管业务。
2、甲方作为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主体,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平台用户交易资金的存管方,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明确双方在互联网金融业务存管服务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作协议。
双方在此申明: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定权利和充分的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约定。
第一章 定义
如无特殊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定义为:
第1条 甲方平台:甲方投资建设并运营的为有投融资需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以互联网及/或移动互联网为主要媒介的信息及资金撮合平台。在本协议中指的是XXX【列明平台名称,网址】,ICP备案登记号XX。
第2条平台用户:在甲方平台及资金存管系统完成身份信息及银行卡信息认证,并通过甲方平台进行投融资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甲方及其关联方出于计收服务费、担保费等需要也可注册为平台用户。
第3条 融资标的:融资用户通过甲方平台发布的包括融资人信息、资金用途、需求额度、融资价格、融资周期、还款计划、还款方式等在内的信息组合。
第4条 交易指令:甲方平台记录的与平台用户间权益转移行为有关的交易及其关联数据。第5条 划转指令:资金存管系统记录的平台用户之间的虚拟账户额度转移及其关联数据。第6条 资金存管系统:是指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具备开户、充值、投资、缴费、提现、还款、分账并记录具体账务明细及资金余额、受理甲方平台融资标的报备、具备交易指令与划转指令的信息一致性比对与校验等功能的集账务管理和业务监督管理的综合系统。第7条 资金存管业务:乙方作为存管银行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甲方用户提供资金存管、办理资金清算和其他约定存管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的业务。
第二章 合作内容
第8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资金存管服务,乙方的服务内容包括:根据甲方申请为甲方平台提供自有资金账户及资金存管专用账户的开立、为甲方平台用户及项目建立簿记信息、对甲方平台交易资金进行指令信息的核验和划付、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规定的职责。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9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甲方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必须按照约定的要求,自发生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和不完整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与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保留向甲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2.甲方郑重声明其已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了备案登记,并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是依法成立的业务经营 机构,具备相关的业务资格。如果甲方暂未完成备案登记或暂未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甲方承诺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开放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如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以监管部门的要求为准)完成备案登记并获得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登记或未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乙方有权终止合作,且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独自承担因甲方平台或该平台提供的服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虚假、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等用户纠纷的责任,及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在此进一步保证,如果将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规定对于其业务经营作出新要求,其将满足该要求;否则,甲方将对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规定而给乙方造成的任何及一切损失承担无条件的赔偿责任。
3.甲方有义务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风险管理团队,对通过甲方平台发布的融资标的进行真实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并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充分披露信息,保障平台用户合法权益。
4.甲方应要求用户在其平台注册时签订由乙方提供的三方存管协议。5.甲方需在本服务协议下,在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以甲方名义开立如下账户:
(1)自有资金账户。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手续费、存管费等费用从自有资金账户收取,由乙方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按期直接进行扣收;(2)资金存管专用账户。是指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资金存管汇总账户,包括为出借人、借款人及担保人等在资金存管汇总账户下所开立的子账户。该存管账户内资金由乙方进行存管,除按第九条第4款进行操作外,甲方不得对账户进行操作。该账户不得开通网银和电子银行转账功能,不得购买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任何支付凭证;
6.甲方在对其业务进行宣传时,任何涉及披露乙方提供资金存管服务的内容,均应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超越合作范围进行推广,不得利用乙方名称或者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地址及电话等)进行不实夸大之宣传和作出误导平台用户及其他损害平台用户利益的行为。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宣传乙方对甲方开展的业务作出了明示或默示的担保或保证或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造成乙方声誉或者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所有责任,乙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乙方缴纳50,000元/次作为罚金,甲方应收到乙方正式通知后3个工作日以内完成罚金的缴纳;如甲方未按时缴纳罚金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7.甲方负责甲方平台技术系统的持续开发及安全运营,确保向资金存管系统发送的所有关于平台用户账户的交易指令均经过平台用户合法、真实、完整、有效的授权并确保信息 准确无误。由于甲方未经平台用户合法有效授权或交易指令本身信息错误,不真实,不完整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8.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完成双方系统的技术对接及上线投产工作,配合乙方完成上线投产报告的编写,并在报告上加盖公章确认。
9.甲方承诺按照乙方要求的格式与时间向资金存管系统报备融资标的、报送甲方平台交易指令明细,并确保数据真实性。因甲方报备、报送的数据虚假、缺失、无效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独立承担。
10.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如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发生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信息变更、公司对接人变动、业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变更、业务终止等)、经营地址变更、网址变更、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法人或授权负责人变更、住所变更)等,甲方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11.如甲方经营遭遇困难可能影响业务持续性、甲方平台融资标的出现重大逾期或违约并造成甲方平台用户损失、甲方平台出现运行故障或安全问题等情况,甲方必须在事发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得知上述情况后,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发出预警、暂停甚至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同时,因甲方通知不及时或未进行通知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独立承担。
12.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准入审批资料搜集、临时抽查、定期巡检等风险管控措施,并确保其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于甲方平台融资标的的抽查,应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标的对应主体背景资料、项目担保方资料、项目担保物资料、项目担保权证等有关信息。
13.甲方有义务按照监管要求组织实施信息披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基本信息、借贷项目信息、借款人基本信息及经营情况、各参与方信息、网络借贷资金使用情况等。14.甲方承诺其服务内容和运营模式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非法或变相违法集资等金融诈骗行为、变相归集资金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行为、变相为甲方或其关联方自融的行为等。
15.甲方承诺在甲方平台注册的平台用户和融资标的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存在任何虚假平台用户和融资标的,不存在为平台用户虚构融资标的、故意隐瞒融资标的重大瑕疵等损害平台用户合法权益的情形。
16.甲方用户通过甲方平台或者甲方通过自有平台为其用户在乙方开立资金存管子账户时,必须通过乙方提供的指定服务渠道,且在此操作环节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指令验证方式,对客户身份及交易授权进行认证,确保开户指令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甲方承诺保证甲方用户在甲方平台上开立的平台用户账户与甲方为其用户在乙方开立的资金存管子账户保持一一对应,因开户指令或者开户信息的失真导致的任何法律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17.甲方用户通过甲方平台或者甲方通过自有平台为其用户提供充值、提现、缴费等各类交易服务时,必须通过乙方指定的通道,且甲方承诺保证甲方用户必须通过乙方提供的界面输入正确的已经在乙方设置的资金存管子账户交易密码才能进行充值、提现和缴费。在此操作过程中,出现任何非法篡改、获取甲方用户资金存管子账户交易密码或者盗取甲方用户资金存管子账户的资金,均由甲方承担。甲方用户资金存管子账户里的资金,甲方无权对其进行转移和挪用,因甲方的非法挪用导致甲方用户资金产生的任何法律风险、财务损失等均由甲方承担。
18.甲方用户作为投资人在甲方平台进行投标(即参与甲方平台发布的交易项目的投资,下同)环节时,如因甲方用户的资金存管子账户可投资金不足而使得投标不成功的,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当甲方用户进行投资时,甲方需进行审核的,因甲方审核不通过而使得甲方用户投标不成功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在投资过程中,甲方承诺对甲方用户身份进行认证,确保甲方用户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若因甲方用户指令的失真导致甲方用户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乙方承担。
19.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向乙方保证,其向乙方发送的针对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任何资金划转、冻结的指令均由甲方取得相关用户的合法、真实、完整有效的授权,乙方有权根据该指令直接进行相应账户资金的划转、冻结等操作而无须再征得甲方或平台用户同意,乙方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0.甲方负责受理并解答用户在使用甲方平台中的问题;如有必要,甲方可将问题移交给乙方指定对象进行问题分析,乙方完成问题分析后将分析结果反馈给甲方,由甲方负责统一向用户答复。
21.甲方承诺履行并配合乙方履行反洗钱义务。
22.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系统接入费和资金存管服务费用。第10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履行存管职能,保证账户内资金安全,对于已经划出该账户的资金以及处于乙方控制之外的资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负责资金存管系统及配套服务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并有权对所提供的系统及服务 进行升级、维护和调整。针对可能影响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升级,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并尽可能的减少对甲方经营活动的影响。
3.乙方负责牵头完成双方系统的技术对接及上线投产工作,牵头完成系统上线投产报告的编写,并在报告上加盖公章确认。
4.乙方依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对资金存管系统的信息处理过程中的安全、保密、准确和及时性负责。
5.乙方向甲方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经过甲方用户授权、准确无误的指令完成相应操作,并对系统的信息处理过程中的安全、保密、及时性负责。乙方有权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密码验证、短信验证、银行卡认证、订单匹配等方式验证甲方发出的指令是否经过甲方用户授权,一旦乙方经验证认为该指令未经甲方用户授权或未按其实际授权内容进行,乙方有权不予操作。乙方在账户资金充足且在信息核验一致的前提下确保资金划转工作的准确性、安全性、保密性与及时性。乙方发现交易指令或划转指令与本协议约定不符的,有权不予执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6.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有权机关、监管部门有特殊要求外,乙方依据甲方划转指令执行资金划转。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划转指令错误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与乙方无关,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执行划转指令失误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提供的划转指令信息错误、不真实或不完整,导致乙方无法执行指令或乙方已完全按照甲方指令执行的,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由于甲方未经甲方用户合法有效授权或交易指令本身信息错误,不真实,不完整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乙方保留对甲方平台运营状况进行评估、监督的权利;乙方保留根据行使存管职能需要对甲方平台融资标的及业务操作合规性进行抽查的权利。本条款为乙方权利而非乙方义务。
8.对于因下列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执行、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划转指令的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况: 1)账户内余额不足;
2)账户内资金被有权机构冻结或扣划;
3)甲方未能正确依据业务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提供的信息不准确; 4)不可抗力原因。
9.乙方仅承担实名开户和履行协议约定及借贷交易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审核责任,但不 承担融资标的及借贷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实质审核责任。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平台用户之间有关投融资交易的任何纠纷。乙方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因甲方提交给乙方的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引起的全部责任或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10.如甲方存在下列任一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不能及时报备融资标的,经多次(三次及以上)书面催告后仍无改进; 2)隐瞒公司重要信息变更或平台风险等重大事项; 3)发布虚假融资标的、自融标的;
4)被监管机构通报批评或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5)甲方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连续失联10日以上或甲方经营不善,可能或已破产、解散、停业的;
6)拒绝配合乙方的经营监督和融资标的抽查工作;
7)甲方不具备全部或部分相关业务资格及条件或不符合乙方准入标准之任一情形; 8)提供的资料有任何虚假的;
9)甲方出现明显反洗钱管理漏洞或甲方组织或参与包括但不限于洗钱、诈骗等在内违法或违规资金操作; 10)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约定;
11)甲方的经营不符合国家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的;
12)甲方运营过程中存在较多纠纷或较大风险或者甲方的行为致使乙方经营风险加大并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13)甲方出现其他乙方认为应当终止存管服务的事项。
11.如甲方提供的服务涉嫌侵害平台用户或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查实后有权采取终止服务、冻结账户等乙方认为有必要采取的风控措施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损害乙方利益,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损失。
12.乙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从自身业务出发,依据数据分析情况拒绝受理涉嫌犯罪、洗钱交易、套现交易并建立黑名单。
13.乙方提供资金存管服务过程中,如有发现任何销赃、欺诈、诈骗、被盗用、洗钱、偷税、盗卡销赃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乙方将配合协助监管机构、司法等职能部门调查相关案件及可疑交易、冻结可疑账户,提供完整的用户资料和交易数据,不承担以上原因造成的赔付责任。14.乙方向甲方收取系统接入费,系统接入费一次性收取,金额为0 万元/次(大写:零元整)。
15.乙方向甲方收取资金存管费用,资金存管费用按合同年收取,本合同资金存管费用为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第四章 费用结算
第11条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完毕后10个工作日以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乙方系统平台接入费,系统接入费收取后不予退还。
第12条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完毕后10个工作日以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一年的存管服务费,存管服务费收取后不予退还。甲方应在合同到期之前的10个工作日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下一合同年的存管服务费。
第13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如甲方未能按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费用支付义务,乙方有权暂停本协议项下的资金存管服务及技术运营服务,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第14条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划转指令将用户应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划转至甲方的自有资金账户内。
第15条 特殊条件下存管费用的退还。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乙方不能继续提供存管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或监管的规定导致乙方不具备为甲方提供存管资格),资金存管费按乙方已提供存管服务的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占合同约定的总存管月数的比例收取。如乙方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应将乙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退还给乙方并提供退款收款账户。乙方收到后,按照实际收费金额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需),并将应退还的存管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但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提供资金存管服务的,已收取的存管费不予退还。
第五章 不可抗力
第16条 “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突发停电、公共通讯线路瘫痪,以及其他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而且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致使本协议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事件。
第17条 鉴于网络所具有的特殊性质,不可抗力还包括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等情况。第18条 如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可根据受影响程度,决定是否暂停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相关义务。第19条 援引遭遇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发生和持续的证明文件。援引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合理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带来的损失。
第20条 不可抗力发生时,甲、乙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便寻找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尽全部合理努力减少不可抗力后果的影响。如因怠于采取措施或配合不力导致损失扩大时,过错方应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
第六章 保密
第21条 一方当事人(保密信息接收方)对于在订立、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或获得的其他方(保密信息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供第三人使用。
“保密信息”指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披露方)向对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本次合作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个人信息、交易信息及本协议本身。
但是,如下情况不应视为保密信息接收方违反保密义务:保密信息接收方为遵守或服从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判决或裁定、仲裁裁决或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含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内部审计需要进行的披露或公开。
下列信息不应视为保密信息:(1)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且不是因为保密信息接收方违反本保密义务而导致该信息公知公晓的;(2)保密信息接收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该第三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第七章 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22条 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23条 甲乙双方应分别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如因一方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造成平台用户损失或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独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守约方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就自身遭受的损失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第24条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的损失,应由违约方就守约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因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双方外的第三方的损失,应由违约方就本协议双方外的第三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25条 因本协议项下事宜,在涉及本协议双方外的第三方的争议中,双方均有义务对另一方取证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26条 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议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则应向乙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协议双方应继续遵守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条款, 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九章 合作期间
第27条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协议生效。本协议有效期由系统对接期和资金存管服务期组成。系统对接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至系统上线报告上载明系统上线之日止(具体期限根据系统对接情况确定);资金存管服务期为一年,至系统上线报告上载明的系统上线之日起算。如本协议到期前,各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协议将到期后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次数不限。若一方希望不再续约的,该方应在协议到期前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协议对方,协议到期终止。
第十章 其他
第28条 本协议中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
第29条 协议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其他未尽事宜。
第30条 补充协议如果与本协议有不一致之处,应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第31条 变更和终止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每年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金融创新等具体情况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进行协商和调整,并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新的具体协议或对已经签署的具体协议予以变更或补充。在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之前,本协议继续有效。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协议做出相应修改。
3.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变更指定地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定地址的变更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5.甲乙双方以书面方式向另一方提供的本协议载明的以下地址发送文件、通知的:以特快专递、挂号信方式寄送的,特快专递、挂号信达到载明地址后即视为送达,如接受方拒收或提供地址不明经查无此人的,在特快专递、挂号信发出后10日内即视为送达。若出现纠纷,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以下地址即视为送达。甲方联系地址: 乙方联系地址: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ⅩⅩ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银行存管系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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