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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范文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医保个人账户范文(精选5篇)

医保个人账户 第1篇

1 个账的成因回顾

个账是职工医保的主要政策之一,有着深刻的时代烙印,其建立既与当时的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有关,也与原公费、劳保医疗政策衔接相关。

1.1 渐进式改革思维的渗透作用

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改革开放,深刻改变了中国的发展进程,革思维。从农村经济改革开始,“包干”的提法渐步向国有企业延伸,成为当时改革的重要特点和方式。

医保作为社会领域的改革,受经济改革的影响,不仅要解决公费、劳保医疗费过度膨胀问题,还要解决企业市场化改革后,下岗待业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新制度需要承接原公费、劳保医疗的保障待遇,但经济发展水平无法一揽子解决医疗保障问题,经济体制渐进性改革思维顺理成章地延伸到医保制度改革之中。门诊费用“定额包干”办法符合当时“大包干”的市场改革潮流。“个人账户管门诊”作为一个过渡性的政策安排确定下来,但在其后建立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中,强调建立门诊统筹,不再建立个账。

1.2 填补“大病保障”的空隙

改革开放后,医疗服务向市场转型,医院推行“全额管理,定项(定额)补助,结余留用”的政策,以解决医疗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医疗服务效率低下问题。由于医疗机构经营的好坏直接与员工自身的经济利益挂钩,引起的直接后果是刺激新技术引进,医疗费用增幅加大,甚至远远超过了经济增长速度,医保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1994年前后,各地自发开展了医保改革试点,“两江”试点阶段,门诊和住院“通道式”的保障制度造成了巨大的基金压力。与此相对应的是各地开展的企业职工“大病统筹”试点,只保障职工大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因此,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实践,国家在医保政策选择上,采用个账填补“大病保障”与原公费、劳保医疗间门诊医疗保障的空隙,形成了“统筹基金管住院、个人账户管门诊”的“板块式”医保制度。

1.3 解决管理能力与需求矛盾

在医保制度建立之初,受长期以单位保障为主的体制影响,我国医保管理力量先天不足:医保经办机构、管理经验与信息系统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医疗服务供方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对医保制度理解不深,管理环境欠佳。

在当时的医疗服务构成中,门诊费用约占总医疗费用的60%左右,但其服务量远非住院服务量可以比拟。因此,“两江”试点阶段对门诊费用管理的畏惧,至今仍影响着建立职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的政策思路,个账定额包干由于可以解决管理基础不足问题,从而成为当时门诊医疗保障的首选。

我国设立医保个账并非偶然,除上述因素外,新加坡医保个账的操作实践以及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都是职工医保个账政策出台的影响因素。

2 个账政策面临的矛盾

个账的出台有其适合当时历史环境的合理内涵,运行十余年后,已明显不符合当下的社会背景。在政策定位、权属关系与资金绩效等方面的弊端与矛盾渐渐显露。

2.1 角色定位模糊

个账伴随职工医保的诞生,产生过积极的作用。首先,个账完善了医保制度。解决了医保制度改革后门诊医疗保障“有与无”的问题,推动了医保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其次,个账构成了部分医保政策的基础。很多地方把门诊统筹或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构筑在个账之上,个账历年结余资金还用于补偿住院起付线、“乙类”药品或服务项目的个人负担费用,又涉及定点药店购药费用支付等,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再次,个账有助于参保人员关心医保。个账资金作为职工私有财产,其划入额度、余额查询、对账等,成为参保人员医保生活的一个部分,备受参保人员的关注。

事实上,医疗保险引入个账的国家很少,在社会保险领域仅有我国和新加坡,在商业医保领域主要为美国和南非。个账的政策设计理念主要在于两方面,一是体现个人对自身健康的责任以及就医选择权;二是建立个人医疗资金积累机制,制约医疗需求过度释放。因此,个账总是和较高起付标准的统筹支付模式相挂钩,增加了个人医疗责任,但造成低收入人群就医经济障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的公平性,因此个账在医保理论上多有争议。

在我国医保实践中,个账的角色定位显得含糊不清。首先,个账在改革阶段缓解了门诊医疗保障需求,却无法最终化解门诊医疗风险,逐步被门诊统筹替代,失去了基本的角色定位。其次,由于筹资水平的限制,个账的积累作用十分有限,并不足以解决职工未来医疗资金的需求,却造成统筹基金向个账分流。

2.2 权属关系不明

个账基本属性的规定来源于《决定》。概括起来,包含保障属性与权益属性两个部分。

就保障属性而言,《决定》在第三部分“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中明确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由此可见,个账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应遵守基本医保的相关规定,但支付范围与统筹基金不同,主要用于统筹基金不支付的部分。

就所有权属性而言,《决定》在第四部分“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中明确:“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据此,个账资金属于参保人员的私有财产,不能被统筹使用。

个账资金既是医保基金的一个部分,又是个人私有财产。这种双重属性造成了各地执行中的混乱。有的地方从医保基金属性出发,对个账实行社会化管理,作出了十分严格的使用规定;有的地方则从私有属性出发,管理宽松,甚至出现了直接打入个人银行账户的情形。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个账支付优先遵守的权属关系。

2.3 资金绩效不佳

个账的资金绩效不高。表现在付出较高的管理成本和拥有较多的资金结余后,仍未能解决门诊医疗保障问题,并逐渐呈现出挤占统筹基金的趋势。

首先,个账的门诊医疗保障绩效不高。绝大多数国家的医保制度设计中,倾向于“现收现付制”,考虑较长时期基金动态平衡和基金绩效,而不过于关注积累,但个账则是鼓励积累的制度设计。以浙江省为例,在实行个账社会化管理的统筹地区,从2002年至2011年10年间,个账的结余率在22%-30%之间,非常稳定,累计结余逐年上升,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而个账的管理成本并不低,门诊费用包干只解决超支风险,并不减轻管理压力。由于个账是对需方的“包干”而非“供方”,因此个账对门诊医疗的保障绩效并不高。

其次,出现个账挤占统筹基金的趋势。按照《决定》规定,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但实际运行中,随着工资基数的增长和扩面趋于饱和,部分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在职退休比开始下降,统筹基金用于划入个账的比例超过了30%,逐渐出现个账挤占统筹基金的矛盾,在个账稳定结余的同时,统筹基金的支付能力却趋于下降。

3 个账的政策取向探讨

当下的政治经济环境与个账初始时期已有很大不同,正视其实际运行中产生的问题和法律调整的要求,重新审视个账政策取向,恰当定位个账功能,在确保公众权益的基础上,有效提高个账绩效是将来个账政策的重要取向。

3.1 选择恰当的个账转型策略

个账转型已经成为当前的现实问题,主要有两种策略选择:一种是“休克”式的彻底转型,如直接调整为门诊筹资;另一种是“渐进式”的功能调整,继续保留个账,但逐步转换其功能。

就前者而言,个账作为一个历史存在已深入人心,成为中国医保文化中的一个因素。尽管门诊统筹建立后,个账在门诊保障中的作用已经淡化,但依然有实际的待遇保障作用。因此,从待遇刚性原则出发,将其彻底改造成为门诊统筹的筹资,或者直接取消个账,都面临较大的社会风险,并非最佳选择;将政策调整的关注点投向功能转换,遵循中国式渐进改革思路,提高个账转型的社会契合度是恰当的,有利于实现转型风险最小化。

3.2 适当扩展个账保障范围

我国基本医保定位于疾病保险。严格地讲,作为基本医保基金的一个部分,个账支付范围也应限于疾病治疗,但如何发挥医保在预防疾病中的作用应当成为基本医保的新领域。

预防的卫生绩效是公认的,医保基金如何发挥防病作用一直备受关注。首先,关注预防是政府医改的重点之一。美国奥巴马医改就把增加预防投入,减少疾病发生当成统筹医疗供给的重要措施之一。其次,预防疾病是人民群众的需要。社会各界对发挥医保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有着普遍的期待和较高的呼声。在浙江省人大、政协近几年的提案和建议中,均有这方面的政策建议,尤其是预防性二类疫苗的支付问题。

按照我国基本医保的筹资水平,统筹基金无法承受用于全民的疾病预防需求,但将个账结余资金用于预防则是一个较为合适的选择。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预防的范畴以及预防措施的成本效益问题,明确预防和保健的差别,避免预防概念被泛化。

3.3 合理扩大个账保障对象

在我国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制度中,个账是职工医保独有的政策设计,其保障对象限于职工本人。

基于个账私有资产的属性,个账资金用于支付其近亲属基本医保及预防应是情理之中的事。一是基于全民医保的考虑,通过拓展个账保障对象,可以提高全社会的保障福利和健康水平,对减轻整体医疗负担是有益的。二是基于资金使用效率的考虑,仅仅限于职工本人,无法解决健康参保人员个账的刚性积累问题,而允许用于其子女、父母的预防支出,甚至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支出,则可以使资金积余得以释放。

3.4 赋予个账新的制度效用

个账在丰富内涵的基础上,是否存在外延拓展的可能性值得探讨。一方面,我国医保的门诊统筹、长期医疗护理等保障有待完善,可以考虑允许个人账户用于新设保障项目个人缴费;另一方面,基本医保难以满足个体化的医疗需求是客观事实,而商业医保可以较好满足个体差别化的需求,提高医保福利,个账可以设计成基本医保和商业医保间的“桥梁”。

国外有商业医保或补充医疗保险附加于社会医疗保险的经验,如美国联邦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部分(SMI,除强制性的Part A、Part B外的Part C、Part D部分),就是以参保人员自由选择的形式由商业医疗保险管理。我国部分地区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也有类似做法。个账资金是我国基本医保和商业医保之间很好的政策桥梁,允许个账结余资金为参保人代位购买商业医保产品,具有以下几个好处:

第一,可以激活商业医保市场。目前,我国个账具有大量的资金结余,允许这些资金购买商业医保产品,可以激活商业医保市场,促进商业保险公司提供更加丰富的医保产品。

第二,可以降低商业医保成本。个账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医保产品,由于是集团购买,可以大幅度降低商业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同时,通过招标等手段,还可以大幅度降低商业医保产品价格。浙江省绍兴市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由政府出资招标,其价格仅是其他地区的四分之一左右。

第三,可以形成对商业医保的规制机制。我国缺乏对商业医保的法律规定和规制手段。通过个账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医保产品,可以形成政府对商业医保产品的规制机制,促进商业医保和基本医保的协同、互补、共赢,促进多层次医保制度的形成和健康发展。

4 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历史原因造成的个账政策地位模糊、发展方向不清造成了各地个账政策及其管理的困惑,但也为国家重构个账政策提供了机遇。建议在国家层面尽快重新制定个账政策,按照“活化存量、控制增量,调整目标、提高绩效”的总体思路,在以下三个方面给予关注。

4.1 国家应尽快赋予个账恰当的地位

鉴于原有个账政策背景已发生巨大变化,现行个账政策已很难再适应基本医保的改革发展。因此,国家应及时出台新的个账政策,明确个账的地位、目标和用途,确保个账政策及其管理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4.2 个账政策应具有相对独立的体系思路

国家在个账政策设计中,应考虑相对独立于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部分的政策。一是设立独立的个账基金,固定单位缴纳个账基金的费率,与统筹基金脱钩。二是建立个账划入动态调整机制。个账划入水平根据个账基金的运行情况适时调整。三是从提高全社会医保和健康水平角度,考量个账支付范围和保障对象,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用。

4.3 个账政策应立足于资金效益最大化

国家在制定个账具体政策时,应着眼于用好个账筹资,丰富其支付内涵,适当扩大支付范围,还应考虑利用个账资金的杠杆效应,拓展外延,撬动其他医保项目和商业医保健康发展,加快构建协作互补的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形成个账的制度性效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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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WIKIPEDIA.Medigap.http://en.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Medigap&action=edit Hospital acute inpatient services payment system.http://www.medpac.gov/.

医保个人账户小常识 第2篇

一、个人账户划拨标准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按月划入标准为:

人员类别:35周岁以下

划入基数:本年度本人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

到账比例: 2%

人员类别:满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 满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

划入基数:本年度本人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

到账比例: 3%

人员类别:满45周岁至退休前(含退休延缴人员)

划入基数:本年度本人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

到账比例: 3.8%

人员类别:退休人员

划入基数: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到账比例:4.1%

二、个人账户注资查询职工医保参保人从正常缴费的次月起,每月18日后可持医保卡到标识有“广东银联”的自助柜员机、持社保卡到对应医保服务银行的多媒体自助终端查询,也可直接到对应医保服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或拨打社保(医保)卡服务银行的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三、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的资金支付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的下列费用:

(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在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和体检的费用;

(三)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四)需个人缴交的社会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等费用;

(五)其他符合国家、省、本市规定的费用。

提示:

参保人直系亲属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药费时,应向定点医、药机构出示参保人医保凭证及亲属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查核、登记。

医保个人账户 第3篇

摘要:近年来,由于医疗费用节节攀升、个人账户滥用现象严重,医保个人账户的去留成为了争议的焦点。为了探讨个人账户的去留,文章将个人账户的问题归结为对其筹资公平与运行效率的探讨,并分别通过构建效用模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是:对于所有参保者按照工资的2%划入个人账户,会使得不同收入的参保者损失的效用不同,因此筹资缺乏公平;个人账户在存在一定积累程度的基础上,对于医疗费用支出具有抑制作用;个人账户积累作用较弱,且缺乏互济性。虽然个人账户的设计存在一定缺陷,但现阶段个人账户能够抑制医疗费用的增长,且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已普遍建立,因此个人账户将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存在,并且可以通过调整筹资比例、实行现金共付机制、允许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方式进行完善。

关键词:医保个人账户 筹资公平 边际效用理论 运行效率

一、引言

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自1998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旨在通过建立个人医疗基金积累机制、强化个人参保责任,以制约医疗需求过度释放,进而达到从需方控制医疗费用的目的。随着制度的实施,个人账户滥用现象严重、管理不规范且成本高等问题日益突出,同时医疗费用不断攀升,人们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因此个人账户的设置是否达到了设置初衷,引发了学界和实务界关于其去留问题的激烈争议。

二、文献综述

目前,学界对于个人账户的讨论集中在个人账户功能与个人账户去留两方面。针对个人账户的功能,王宗凡(2005)认为个人账户加强了个人参保意识,起到了约束不合理医疗消费的积极作用,且个人账户的自我储蓄功能能够缓解将来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疗费用支付压力。另一方面针对个人账户功能的缺陷,魏兴莓,罗哲(2007)则分别论述了个人账户缺乏统筹互济性、约束力。此外,王宗凡(2005)认为个人账户缺乏公平性,即不同人群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医疗不平等,体现为弱势人群的医疗费用负担较重。

目前针对个人账户的去留,学者们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已普遍建立起来,突然取消是不现实的,因此个人账户在一定时期内有存在的必要,并可以完善。王宗凡(2005)认为通过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约束供方、强化政府责任,可以充分提高其运行效率,弥补其公平方面的不足。魏兴莓、罗哲(2007)提出将部分慢性病纳入社会统筹的范围内,以减轻个人费用负担,促进个人账户资金的有效积累。

另一种观点则明确认为个人账户的设置违背了设计初衷,应该取消。沙洲洲、罗振(2010)基于风险溢价、管制俘获理论对个人账户的低效问题从制度设计到实际运行两个层面进行了分析,认为个人账户不具备风险分散功能、控制医疗费用能力有限,并且管理成本、资金积累闲置浪费和隐性损失都比较高,难以达到设计初衷,主张应淡化并取消个人账户。在实证分析上,申曙光和侯小娟(2011)将个人账户的功能归结为公平与效率两方面,基于广东省三市医保微观数据,认为个人账户筹资不公平,同时弱化个人账户有利于统筹基金的平衡运行,能较好地填补统筹基金缺口,建议逐步取消个人账户。

总体看来,目前针对个人账户的研究仍集中在理论研究层面,缺乏实证分析。文章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将个人账户的问题归结为筹资公平与运行效率两方面,并通过构建效用模型,分析个人账户筹资是否公平;针对运行效率,利用2011年全国31个省份相关数据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个人账户与医疗费用支出是否存在抑制关系,同时对个人账户的互济性、积累性进行分析,在多方面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分析之下,达到探讨个人账户去留的目的。

三、个人账户筹资公平性分析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采取的缴费原则是负担能力原则,要求按照参保人员的负担能力来分担费用,体现为收入多者多缴费,收入少者少缴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参保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个人月工资的2%。此费率为固定费率,这在表面上看似公平,但从效用理论的角度,此固定费率在收入差距较大者之间缺乏公平。

基于效用理论,缴纳个人账户资金使参保人员货币收入和满足程度减小,即参保者会牺牲部分效用。个人账户效用牺牲体现为资金缺乏流动性,因为所缴纳的费用最终仍归个人所有,但个人账户限制了资金的使用范围,让参保者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因此,效用牺牲程度可作为衡量参保者缴费负担能力的标准。

由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可知,效用函数图像是一条经过原点、向上凸起的曲线,其经济学含义是人们效用水平的增加量会随着财富的增加而不断减少,即增加一单位财富获得的效用要少于减少一单位财富损失的效用。

假设A、B两人适用于同一个效用函数,且该效用函数为y=lnx 。如图1所示,A的财富是x1,B的财富是x2,x2>x1,表示B比A富有。若对A与B征收相同比例的费率r之后,则两人的财富变成了(1-r)x1,(1-r)x2。

该图中两种效用减少的比例为 因为x2>x1,所以 ,上述不等式说明在财富减少比例相同的条件下,穷人效用减少的比例要大于富人效用减少的比例。财富越少的人效用牺牲越大,这是不公平的,因此现阶段医保个人账户固定费率的设置缺乏公平。

四、个人账户运行效率分析

所谓效率是指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达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效果。个人账户运行效率的分析要与设计初衷相结合,故应着重分析个人账户对于医疗费用增长是否存在抑制作用,以及是否体现积累性、互济性。

(一)个人账户的设立与医疗费用增长的关系分析

医保个人账户设立的初衷是通过发挥个人账户的积累作用从需方抑制医疗费用的大幅增长。然而自1998年个人账户设立以来,医疗费用节节攀升,如图2,在1998年前后5年内,城乡次均门诊医疗费用年均增幅由1998年以前的5.39%增长到1998年以后的13.97%,年均增幅上升了8.58%。面对医疗费用加速增长的趋势,部分学者定性地认为个人账户没有到其设置初衷,未能有效抑制医疗费用的增长,然而这样的判断需要进一步严谨的分析,因此本文利用大样本并且通过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以判断其之间是否存在抑制关系。

1、样本选择与数据说明

由于研究对象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故所选样本为2011年全国31个省份参保城镇职工。数据方面采用2011年全国31个省份“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个人账户人均结存额”、“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的截面数据。其中前两项数据来自《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13年版》,后一项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12年版》。

2、变量设置

为探讨个人账户的设立对医疗费用的增长是否存在抑制作用,故将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PCHE)作为被解释变量;在理论上,个人账户是通过其积累作用从需方抑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故将个人账户人均结存额(IAB)作为解释变量。同时,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越高,所购买的医疗服务、药品价格越高,是影响医疗费用增长的重要因素,为了提高模型整体拟合性,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PCDI)作为解释变量之一。

3、计量模型构建、检验及分析

本文利用2011年全国31个省份相关数据,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模型如公式(1)所示。

PCHEt=C0+C1IABt+C2PCDIt+εt(1)

将数据依照上述模型进行OLS回归,结果如表1所示。

由于模型采用的是截面数据,因此需要对模型进行多重共线性、异方差及自相关的检验。经对变量IAB进行辅助回归,得到方差膨胀因子VIF≈1.053,接近于1,表明解释变量之间多重共线性较弱。在对将样本进行GQ检验后,发现在α=0.05的显著性水平上,F*=1.20

OLS估计结果中,C1=-0.100561<0,T=-3.066140<-t0.025(28),表明在2011年,个人账户人均结存额每增加1个单位,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就能够显著地减少0.100561个单位;C2=0.021269,T=3.614222>t0.025(28),说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能够显著地促进医疗费用支出,是影响医疗费用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优化了模型的拟合程度。

根据实证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虽然自1998以来医疗费用支出持续加速增长,但个人账户的设立确实对其起到了一定抑制作用。

(二)个人账户积累作用分析

个人账户积累作用较弱的原因之一是个人账户资金少而需自付医疗费用多。参保职工能利用个人账户进行支付的范围较广,如可用于支付门诊费用、统筹金起付线下费用、住院共担费用。以2008年为例,其中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收入为29229元,按工资比例3.8%(其中个人缴纳工资的2%,单位将总工资的6%—7%按30%划入个人账户)计算,个人账户年收入约为1110.7元。城市次均门诊费用为312元,个人年均就诊2.7次,则个人每年平均门诊费用为842.4元;城市次均住院费用为8958元,城镇职工住院率为9.2%,住院者平均住院次数为1.3次,住院费用共担比例为36.8%,统筹金起付线下自付比例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则个人一年平均住院费用为743.85元,故当年城镇职工年均自付医疗费用为1586.25元,2007年末个人账户人均结余为490元,则2008年个人账户累计可使用资金共有1600.7元,若全部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需自付费用,那么个人账户余额仅为14.45元,缺乏积累性。

其次,个人账户乱消费、套现现象的出现也削弱了积累作用。部分参保者认为目前身体健康,无须购买医疗服务,个人账户的钱与其闲置不如套现或购买生活用品。医保个人账户借鉴的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支付个人养老金,医保个人账户通过长期积累,为将来就医提供资金支持。养老是绝大部分人所要面临的,然而生病就医却存在一定的概率,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身体健康的人愿意将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套现,或者购买生活用品,因此医保个人账户的积累性得不到保证。

(三)个人账户互济性分析

个人账户的结存是一种纵向积累机制,只能用于参保人本人医药费用的支付,缺乏统筹基金的横向互助机制,个人账户的医疗保险基金不能转移给患病且贫穷的人,凸显了医保制度的不平等。个人账户由于使用范围局限,互济作用得不到体现,加重了统筹基金压力, 不能让参保者的医疗风险得到更有效的分担。

五、结论与建议

基于对医保个人账户筹资公平与运行效率的分析,得出在有一定积累程度的基础上,个人账户能够抑制医疗费用的增长,同时个人账户缺乏筹资公平性、互济性、积累性。虽然主张废除个人账户的声音很多,而且个人账户确实存在一定问题,但目前就其设计初衷而言,在现有的积累水平下,个人账户对于医疗费用的增长具有抑制作用,达到了目标,而且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障制度已经普遍建立起来,相当一部分参保者的个人账户积累了资金,因此突然取消个人账户是不现实的,个人账户仍会在一定时间内继续存在。

为了更好地完善个人账户,可以从优化筹资公平性、加强积累性、扩大互济性三方面着手。个人账户筹资缺乏公平是由于对收入不同者将工资按相同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使得低收入者损失的效用大于高收入者,为了提高筹资的公平性,对于低收入者可实行较低的比例,对高收入者可实行较高的比例。其次,为了加强积累性,可按一定比例,实行个人账户和现金共同支付机制,以防止个人账户滥用。在互济性方面,可允许参保者利用个人账户积累额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真正实现个人账户资金用于社会互济,对于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的余额,可允许用来为参保者家庭成员购买大病或住院保险,实现家庭互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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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竹瑞,1994年生,四川绵阳人,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研究方向:保险学。李伊霖,1993年生,辽宁铁岭人,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研究方向:保险学。吴彬彬,1993年生,贵州遵义人,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研究方向:金融学。刘燕飞,1992年生,广西钦州人,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研究方向:保险学)

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怎么花 第4篇

一、个人账户的构成

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构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全部医保费;二是从参保单位缴费中划出的30%左右的医保费;三是补充性医保费。各地在实践中, 对前两者构成主体都从制度上给予了刚性规定, 只是划入的比例因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有所差别, 对第三个构成主体则不一而足。补充性医疗保险是为弥补基本医保待遇的不足而建立的医疗保障机制, 有的地方有, 有的地方没有。建立补充性医保的很多统筹地区主要解决的就是个人账户不足问题。如有的地方推行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还有的地方则把一部分补助资金通过单位再缴费的方式直接划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而对于直接划入的模式, 同一地区的参保单位和个人之间也不尽相同。

以邳州市为例。参保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基本医保费, 参保人员按上年度本人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保费, 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按参保人员不同年龄段确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40周岁以下的, 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1.5%划入;40周岁及以上的, 按2.6%划入;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按本人上年度养老金总额的6.0%划入。此外, 邳州市在实践中实行了补充性医疗保险, 对于有条件的参保单位允许其再缴纳一定额度的医保费直接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邳州市烟草专卖局2008年分别为每位参保人员缴费并直接划入个人账户1200元, 中国农业银行邳州支行按不同年龄段为参保职工再缴费, 人均划入740元。至2008年底, 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收入42095万元, 其中个人账户基金累计收入20384万元, 占基金总收入的48.42%。

二、个人账户的功能

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实行个人账户管理, 目的是通过个人合理地承担部分缴费义务, 扩大基本医保基金的筹资来源, 强化参保人员的责任感, 逐步向自我约束的理性医疗保险消费行为转变。其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费用支付功能

个人账户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常被用来支付参保人员的特定医疗费用。主要包括: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 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支出, 住院治疗时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以及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个人自负的费用。

(二) 激励参保作用

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的建立体现了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个人缴费成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先决条件, 如果不建立个人账户, 个人筹资机制将难以维持, 势必影响职工的参保积极性。

(三) 自我约束功能

明确个人账户的所有权归参保个人所有, 提高了参保人员的责任感, 从而促使参保人员主动约束不合理的医疗消费, 强化了费用支出的制约机制。

(四) 储蓄积累功能

个人账户的设置, 实质上是强制性地为参保人员储蓄了一定数额供自己支配的用于医疗方面的资金, 参保人员通过节约使用账户金, 从而促进个人账户的不断积累, 以应付将来年老、大病时医疗费用的支付风险。目前, 经过八九年的积累, 邳州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积累达5000元以上的695人, 部分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达到了万元以上。

三、个人账户存在的问题

虽然个人账户具备了上述功能, 而且占了医保基金总收入的50%左右。但在实践中, 仍有较多的参保人员抱怨资金不够用, 远远低于基本医疗需求。

(一) 个人账户基金缺乏统筹互济性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地区,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是按照一定标准划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具有小额、分散的特点。由于个人账户只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特定医疗费用, 资金支付功能单一。个人账户的存在分散了医保基金, 使得基金的统筹互济性得不到充分发挥。

(二) 个人账户的约束作用不明显

个人账户属个人所有, 它是一项特定的账户资金, 通常情况下, 大多数人对账户资金的珍惜不如对自己手里的现金, 因为它不完全是自己的缴费, 还有一部分是单位缴费。另外, 有的地区的个人账户被用于支付住院治疗时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那么发生住院费用的参保人员, 为了跨过自付段而进入住院统筹支付阶段, 则希望尽快用完个人账户资金, 以期尽早享受统筹待遇。

(三) 人均积累水平不尽人意

以邳州市为例, 自2000年7月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启动至2008年底, 个人账户资金累计收入20384万元, 累计支出15825万元, 累计结余4559万元, 结余率为22.37%。若以2008年底邳州市参保人数82255人为基数计算, 则人均累计结余554元, 年人均结余61.5元。据卫生部公布的《2008年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中数据显示, 2008年前三季度我国综合医院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5446.5元, 以此为依据推算, 要满足一次住院费用至少需要个人账户积累88年。

四、个人账户管理运用的思考

我们认为应充分肯定个人账户在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建立过程中的成绩, 同时, 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发挥并不断完善个人账户的功能。

(一) 坚持基本医保个人账户管理制度

国发[1998]第44号文件规定,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之一就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设立个人账户, 将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并从参保单位缴费中拿出一部分, 按不同年龄段划入个人账户, 是为了增加参保职工个人缴费的积极性。以邳州市2008年度数据测算, 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住院率为10.06%, 如果取消个人账户, 则意味着89.94%的参保人员一年中享受不到基本医保的任何医疗待遇。因此, 只有坚持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制度, 才能使更多的参保人员享受到基本医保待遇, 激发参保职工缴费的积极性。

(二) 充分发挥和完善个人账户功能

1. 增大资金积累水平。

一是建立复合型个人账户。对个人账户实行分级分段管理, 分别建立普通型个人账户和结构型个人账户。普通型个人账户由当年根据政策规定的额度构成, 主要用于门诊小额医疗费用, 不能用于支付其他任何自负费用。如果当年支付不足, 可使用结构型个人账户, 若有结余时, 转入下一年度的结构型个人账户。结构型个人账户由上年普通型个人账户结余部分结转和历年的结构型个人账户共同组成, 可用于支付住院的起付线、统筹自负比例以及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门诊费用。由于结转型个人账户是历年普通型个人账户的结余, 具有一定的规模, 其额度也相当稳定, 定能吸引多数职工自觉地积累普通型个人账户并结转, 如此往复则使得个人账户越积越多, 产生“滚雪球”效应, 参保人员的资本感也随之建立。二是调整个人账户筹集方式。当个人经济状况较好时, 允许个人超标准缴纳个人账户资金, 同时, 国家制定相应利息优惠政策, 鼓励个人更多地积累个人账户资金。

镇江市对个人账户管理分设一级账户和二级账户, 二级账户为上年度积累额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 其余为一级账户。参保人员一级账户用于支付当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有结余的, 可以支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健康体检费用、药品费用个人先付部分和诊疗项目个人先付部分。二级账户用于支付起付线以上的个人支付费用以及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支付费用。

2. 拓宽资金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因此, 应扩大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资金的支配权, 拓宽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 充分发挥个人账户资金的效用。一方面, 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参保人员, 应允许利用个人账户资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另一方面, 可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其他补充性医疗保险, 以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的统筹互济作用。如大病医疗救助, 经办机构可于每年初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大病医疗救助费, 为所有参加基本医保的职工办理大病医疗救助。此外, 对于医疗保障需求高的参保人员, 可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性的医疗保险。江苏省阜宁县对个人账户资金的管理作出规定: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800元的部分, 可为本人缴纳基本医保费;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400元的部分, 可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亲属 (包括祖父母, 父母, 配偶及其父母, 子女, 孙子女) 缴纳居民医保费。

3. 增强资金约束作用。

医保个人账户 第5篇

根据社会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我市医保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参保人,可以将其社会保障卡关联其已参加我市医保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的社会保障卡,关联后,其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以上的积累额可以给关联的家庭成员使用,用于支付他们在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时自付的普通门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温馨提示: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41条规定:综合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不足支付且医保年度内自付费用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以上的,超过部分的70%(满70周岁人员80%)由统筹基金支付。而使用家庭统筹账户不能累积个人账户不足自付费用,可能会影响该待遇的享受。

一、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关联的操作方法

(一)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自助办理:在个人网页(网址http://e.szsi.gov.cn)输入相关信息,自行关联。具体操作如下:登陆个人网页-社保业务办理-医疗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新增绑定-输入亲属社保电脑号、亲属身份证号及亲属关系-提交保存,即完成关联。如果想关联多人,需循环输入家庭成员社保电脑号、身份证号及亲属关系。

(二)各区社保分局医疗保险窗口申请办理:在社保部门医保费用审核报销窗口刷卡关联。具体操作如下:授权人(即被刷卡人)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关联申请表》-工作人员核对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登陆内部业务网-选择“审批和报销管理”-选择“家庭通道绑定”-刷授权人的卡-提交-输入被授权人(即使用人)的社会保障卡号-选择亲属关系-确定绑定,即完成关联。

(三)医院医保办:在医院医保办(或社康),通过网上医院刷卡关联。具体操作如下:授权人(即被刷卡人)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关联申请表》-工作人员核对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登陆网上医院-选择“基本管理”-选择“家庭通道绑定”-刷授权人的卡-提交-输入被授权人(即使用人)的社会保障卡号-选择亲属关系-确定绑定,即完成关联。

二、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关联的解除

(一)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自助办理:在个人网页输入相关信息,自行解除关联。

(二)各区社保分局医疗保险窗口申请办理:在社保部门医保现金报销窗口刷卡解除关联,只需刷被使用人的卡,并录入使用人的社会保障卡号。

(三)各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在医院医保办(或社康)刷卡解除关联,只需刷被使用人的卡,并录入使用人的社会保障卡号。

三、关联后个人账户家庭成员使用办法

(一)进行家庭成员关联后,个人账户就可以给指定的家庭成员使用。

(二)个人账户可以授权给其一个或多个家庭成员使用,如果参保人被其多个家庭成员授权使用时,使用顺序按照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由多到少顺次进行。

(三)个人账户家庭成员门诊使用的条件是被授权使用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或无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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