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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稽查管理实践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用电稽查管理实践(精选8篇)

用电稽查管理实践 第1篇

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是我们供电企业的发展战略, 企业要生存、要发展, 就要不断改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追求效益最大化, 达到业绩优秀。用电稽查管理作为营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确保公司营销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效益增强、业绩更加优秀的重要手段之一。

1、用电稽查管理的目标

1.1主要目标

对内通过开展稽查, 加强对营销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减少内部工作的差错率;对外严厉打击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 重点整顿社会供用电秩序, 使各项经营指标逐步优化, 实现效益最大化。

1.2具体目标

1.2.1按照年度用电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 计划完成率要达到100%。

1.2.2对新装、用电业务变更客户定期进行稽查, 稽查数量不小于30%。

1.2.3对执行电价政策, 电费抄、核、收工作质量, 电费帐、卡、据管理, 电力客户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等情况的专项稽查, 检查范围要达到以下要求:居民:90%以上;大工业:100%;一般工商业:100%;农业生产:100%。农业排灌:1 0 0%。

1.2.4对计量表计的收、发、测试、校验、表库与资产内勤管理进行稽查。对电能表现场校验、轮换、安装、巡视情况进行稽查, 稽查数量不小于5 0%。

1.2.5对电力客户变压器特性的专项测试, 测试范围要达到以下要求:大工业:100%;其他:20%。

1.2.6按照公司的统一安排, 认真组织开展用电营业普查工作, 普查电力客户范围要达到100%。并结合营业普查对信誉不高、有违约用电和窃电史的电力客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跟踪检查。

2、稽查管理的范围

对供电区域内的电力客户开展营业普查;组织违约用电、窃电的专项检查, 对电力客户违约用电、窃电行为进行查处;对营销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公司内部涉电事件开展调查取证。

2.1内部稽查的主要内容

2.1.1国家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执行时间、范围、标准等。

2.1.2抄表质量:电能表实抄率、抄表差错率情况, 电能计量装置的运行情况等。

2.1.3电费核算、电费回收、电费账务管理的准确与否, 电费差错率、回收率, 电费账务处理正确率均达到规定要求。

2.1.4对电力客户用电性质、灯力比、尖、峰、平、谷分时电价和用电量等变化情况是否及时进行了核实更改。

2.1.5电费的帐、卡、据、单、印管理情况, 电量电费计算是否正确, 电量电费异常情况分析处理是否及时、正确等。

2.1.6是否有隐瞒营业差错不报或者变相处理的情况。

2.1.7违约用电和窃电处理是否依法按章办理, 有无私了现象。

2.1.8有无私自改变电价类别, 电量比例或帮助、默许电力客户窃电行为。

2.1.9有无乱加价、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2.1.10有无违反规定私自减免供电工程设计费、安装费、电费保证金等行为。

2.1.11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封签、封印是否齐全、完整。

2.1.12电能计量装置是否按期校验和轮换。

2.1.13计费用的CT、PT变比是否与现场相符。

2.1.14计量装置误差检定和PT二次压降测试是否及时, 超差是否及时处理。

2.1.15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和计费需量是否合理。

2.1.16力率调整电费的执行是否符合标准。

2.1.17转供电分类电量比例是否合理。

2.1.18计量二次回路发生异常时, 是否及时得到处理并按规定及时追回追足电量, (计量二次回路包括变电站计量二次回路、配电变压器计量二次回路和“四到户”计量二次回路) , 变电站母线电量不平衡率的合格率要求达到100%。

2.1.19开展高低压业扩工程的稽查, 稽查流程是否规范, 收费是否合理, 供用电合同签订率是否达到100%, 供用电合同有关内容是否合理、规范。

2.1.20其他认为需要检查的项目内容。

2.2外部稽查的主要内容

2.2.1检查供电设备、架空及电缆线路, 是否有擅自接线用电情况。

2.2.2检查计量箱、接线盒的封闭, 是否有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是否有伪造计量装置封印或者擅自开启用电计量装置的情况。

2.2.3检查计量装置及二次回路, 是否有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的情况。

2.2.4测试计量误差, 检查CT、PT是否正常, 核对表计信息等, 是否有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的情况。

2.2.5检查电力客户, 是否有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或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用电的情况;是否有擅自引入 (供出) 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情况。

2.2.6检查已暂停或封存的电力设备, 是否有私自使用的情况。

2.2.7检查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 是否有私自迁移、更动或擅自操作的情况。

2.2.8检查客户实际配变容量与台账是否相符。

2.2.9根据集约化抄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稽查。

2.2.10根据远程负控终端检测到的异常情况进行稽查。

3、用电稽查管理的具体工作方法

稽查大队在年末编制下年度用电稽查工作计划, 经营销部审核汇总后上报发展策划部, 经公司计划平衡委员会审批, 营销部下达计划, 稽查大队按季、月进行分解, 进行计划稽查。

根据供电所上报的客户违约用电、窃电及计量装置异常等情况, 95598服务调度中心、电费结算中心、需求侧管理中心、抄表中心、计量中心转交的异常情况, 发展策划部发布的线损异常情况, 监察审计部转交的投诉举报及群众直接投诉举报情况, 进行突发稽查。

对计划稽查及突发稽查发现的异常问题, 进行调查取证, 属于公司员工 (含农电工) 涉电事件按“内部稽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属于客户违约用电、窃电案件的按“外部稽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将处理意见汇总到营销部审核, 营销部报请分管副经理审批, 然后由稽查大队整理资料归档, 并将计划完成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4、用电稽查的实施步骤

4.1、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经稽查大队长批准开具《用电检查工作派遣单》

4.2、到客户开展现场检查, 注意做好取证工作

4.3、在《用电检查工作单》上填写检查内容、现场信息, 并填写存在问题

4.4、属安全隐患及计量装置异常的, 填写《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

4.5、属违约用电、窃电的, 取证并填写《违约用电、窃电通知单》

4.6、填写《违约用电、窃电处理工作单》

4.7、下达《违约用电、窃电处理决定书》

5、加强用电稽查管理后取得的效益

公司稽查大队利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对抄、核、收工作质量, 打击客户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等开展了细致的工作, 堵塞了营销管理过程中的漏洞;通过对内开展稽查, 加强了对营销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减少内部工作的差错率;对外严厉打击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 重点整顿社会供用电秩序, 使各项经营指标逐步优化, 实现效益最大化。

2009年公司稽查大队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发展策划部反馈的线损分析报告以及供电所上报的10k V、0.4k V汇总月报表, 有针对性的开展用电检查、营业普查、配电变压器检测和反窃电工作。尤其是线损较高、电量波动较大用电客户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共检查10k V工副业台区2348个, 四到户台区28976户, 临时用电8 0户;检查、测试1 0 k V工副业变压器20台, 抵制1台高耗变压器进入电网, 检查中发现变压器容量与档案不符的1户,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进行了追补差额电费的处理。结合电业公安办公室不断加大反窃电查处和处罚力度, 有效预防、打击高科技窃电, 把工作做细、做深, 采用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偷窃电行为。共处理窃电案件20起, 追补电量5.4万千瓦时, 追补电费及违约金13.5884万元;发现电价执行不到位的6户, 追补差额电费2174元。内部稽查10起, 经查实1起。通过内稽外查, 有效的制止了窃电分子的嚣张气焰, 降低了高低压线损率, 提高了平均售电电价, 提升了营销管理水平, 维护了公司经济利益。10k V线损率1.67%, 同比降低0.9个百分点;400V及以下线损率8.89%, 同比降低0.15个百分点。售电平均电价完成471.91元/千千瓦时, 同比增长19.28元/千千瓦时。

结束语

用电稽查管理是一项长期繁重的工作, 需不断优化、提高, 一是从技术上要进一步加大投入, 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新手段, 提高用电稽查工作的科技水平, 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从人员上进一步加大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 减少技术差错, 防止人为疏漏。三是进一步加强与电力管理部门的配合, 取得政府的更大支持, 加大对违约用电、窃电及内外勾结涉电案件的处理, 借助行政力量在公司内、外形成威慑, 彻底净化电力市场环境。

摘要:用电稽查管理是营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内通过开展稽查, 加强对营销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减少内部工作的差错率;对外通过严厉打击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 整顿社会供用电秩序, 维护企业利益, 对建设“一强三优”的现代供电企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 稽查大队利用多种有效手段, 对业扩、计量、抄、核、收工作质量, 打击客户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等开展了细致的工作, 堵塞了营销管理过程中的漏洞, 确保公司营销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效益增强。

如何做好电力客户现场用电稽查工作 第2篇

一、对电力客户用电稽查的范围

主要包括对供电区域内的电力客户开展营业普查;组织违约用电、窃电的专项检查,对电力客户违约用电、窃电行为进行查处;对供电企业职能部室营销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具体检查内容:供电设备、架空及电缆线路擅自接线用电情况;计量箱、接线盒的封闭,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用电情况;是否有伪造计量装置封印或者擅自开启用电计量装置;计量装置及二次回路,是否有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的情况;测试计量误差,检查CT、PT是否正常,核对表计信息等,是否有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的情况;检查电力客户,是否有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或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用电的情况;是否有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情况;检查已暂停或封存的电力设备,是否有私自使用的情况。检查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是否有私自迁移、更动或擅自操作的情况;检查客户实际配变容量与台帐是否相符;推行集约化抄表,根据抄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稽查。

二、现场检查具体步骤

稽查人员开展用电稽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周密计划,合理安排,防止有意、无意破坏窃电证据的行为和漏查项目现象的发生。1.核对表计与抄表卡是否相符。2.检查计量箱的封闭是否完好。3.查表计的接线盒是否封闭完好。4.测试计量误差,判断计量装置是否正常。5.查找故障点,获取窃电证据。6.查表壳封铅是否正常。7.检查电流互感器一次匝数。8.检查CT、PT的二次接线端子有无松动、开路短接或烧坏痕迹、接触不良等。9.检查CT选择是否正常。10.检查表计型号是否正确。11.核算表内电量。12.查二次线材质是否正确。13.检查二次线中有无接头.14.检查二次回路中有无串并联其它表计。15.检查反穿主CT的其他动力CT及照明表一次线的圈数与主CT一次绕组数相符否。16.检查表计电压线与CT同相位否。17.检查配电变压器主干零线。18.查计量箱进出线、二次线是否被短接。19.查表尾电压、电流线是否接线正确。20.查配电变压器低压接线柱有无封闭或有接线痕迹。21.查低压接线柱至计量箱的导线绝缘有损坏或破口否。22.校字码的表计。23.用电稽查终结或临时终结,应将表尾和计量箱加封。24.仔细查看变压器铭牌,与变压器台帐进行比对。

三、对客户进行用电稽查时应注意事项

1.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1)管理措施。为确保反窃电成功,防止用电稽查时表尾短路,人身触电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必须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检查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需要对用电稽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工作人员要具备相当的电工常识,熟悉电力安规、装表规程和高低压停送电程序;熟悉计量设备原理和各种用电稽查测量仪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具有一定的低压带电操作技术,身体健康,无妨碍性疾病,以及正确掌握人工呼吸方法的人员方可进行用电稽查的测量、操作工作。禁止私自开展用电稽查工作,用电稽查前应向有关领导请示并获批准。白天用电稽查应二人以上,夜晚用电稽查应三人以上。禁止疲劳用电稽查,人在疲劳时,记忆力差,注意力分散,视力下降,力不从心,易发生事故。

2)技术措施。进入配电室之前,应仔细检查有无危房,私拉乱接等严重危及安全的情况。进入配电室,要使室门始终处于敞开状态,并检查室内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检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鞋,带线手套,穿长袖工作服,带电查表尾时,应带防护眼镜。若客户有两台配变,则应检查其低压是否并列运行。触及低压计量箱前,应先验电,以免由于计量箱内导线漏电而使计量箱带电。在触及配变低压瓷管上的铁箱子时,要先观察箱子与高压线之间的距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验明铁箱子是否带电,若无电,应检查该铁箱子的牢固情况。带负荷检测计量装置之前,应仔细听CT有无异常声音,以判断CT是否开路。在带电分析判断计量装置是否正常时,对从表尾抽出的电压线,应用塑料管或胶布套缠住裸露的金属部分,并用人把牢,以防电压线弹起,甩掉塑料管及胶布发生短路事故。在投入电容器时,注意切除三分钟后再投入,以免造成电容器过电压损坏。查获窃电后,需要停电时,如窃电一方以武力阻止,不要硬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流血冲突。

2.注意做好现场取证工作

1)符合程序和规定。用来定案的窃电证据,必须同时具备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缺一不可。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在收集窃电证据时,应当注意:用电稽查人员执行检查任务时履行了法定手续,而且不能滥用或超越电力法及配套规定所赋予的用电检查权。窃电取证应严格依法进行。用电稽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用电检查,程序合法,是证据合法有效的前提,用电稽查人员依法用电检查发现窃电行为时,收缴窃电工具、进行现场勘查、询问窃电行为人、拍摄现场照片等,这些都是合法行为。但是,在采取录音方式取证时,必须按法定程序。

2)明确取证方法。拍照;摄像;录音(需征得当事人同意);损坏的用电计量装置的提取;伪造或者开启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收集;使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的窃电装置、窃电工具的收缴;在用电计量装置上遗留的窃电痕迹的提取及保全;用电检查的现场勘验笔录;经当事人签名的询问笔录;客户用电量显著异常变化的电费清单的收集;当事人、知情人、举报人的书面陈述材料的收集;专业试验、专项技术鉴定结论材料的收集;违约用电、窃电通知书;供电部门的线损资料、值班记录;客户产品、产量、产值统计表;客户产品平均耗电量数据表。

浅析如何做好用电稽查管理工作 第3篇

关键词:用电稽查,主要职责,问题,解决办法

用电稽查, 是用以督促用电居民和供电企业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对于窃电或者违约用电的外部居民, 严令杜绝违法行为, 并进行合理处罚;对于利用特权谋取私利的供电企业内部工作人员, 进行稽查管理, 以防某些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做好用电稽查, 提高用电稽查效率, 可以极大地提高供电企业经济效益, 保证国家利益免受损害[1]。然而, 随着电力体制的不断改革, 原有的用电稽查管理效率低下, 不能适应当代发展的需要, 需做出改进, 提高用电稽查的效率, 更好地为人民生活和社会生产服务。

1 原有的用电稽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不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影响了稽查管理工作的有效发挥。用电稽查是对用电居民和可电企业内部职工的双方面监察。然而原有的稽查队伍一方面要以接受者的身份根据上级稽查部门的命令来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另一方面, 又要以监督者的身份对内外部进行监督, 这种同时扮演多种角色的管理体制存在不合理, 一旦相关利益群体发生利益冲突时, 稽查管理工作就会受到阻碍。

(2) 相关法律制定的缺乏, 对违法人员处罚力度不够。当代社会, 部分群众对偷窃电这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充分, 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用电居民偷窃电的行为时常发生, 并且屡禁不止, 给供电企业查处造成了很大的困境。主要原因之一, 就是因为供电部门执法没有相关法律执依据, 同时也没有赋予稽查工作人员法制保障, 以至于当国家利益受损时, 供电部门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 绩效考核系统不完善。现有供电企业中, 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系统, 导致用电稽查管理工作效率低下。有时候工作人员的任务没有完成, 也没有相应惩罚措施, 导致稽查人员工作随意, 积极性不高, 极大地损害了供电企业的形象, 严重影响了供电企业的工作效率。

(4) 稽查人员的学历普遍不高, 整体素质较低。合格的用电稽查管理人员, 不仅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 还需要相关稽查管理的专业知识。在处理违法事情时, 还要具备随机应变的能力。在当代供电企业中, 部分稽查人员素质低下, 缺乏与专业知识, 从而导致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双重低下。

(5) 用电稽查的人性化服务不够。某些用电稽查管理的工作人员并不是很了解用电稽查管理工作, 只是单方面维护企业利益。然而, 用电稽查更应该注重为客户提供人性化服务。在实际稽查过程中, 工作人员却以催收电费或者解决用电纠纷等取代人性化服务, 并且用电稽查工作没有稳定的工作时间表, 分工也不明确, 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2 稽查人员的主要职责

要做好对原有稽查工作的改进, 提高稽查效率, 仅仅分析存在问题是不够的, 我们还需要明确稽查人员的主要责任[2]。稽查人员主要负责对内和对外两方面的监察。对内, 稽查管理企业内部人员, 以防某些工作人员利用特权谋取私利, 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 调查与审理监察营业人员是否违反《供用电规则》、《现行电价》、《服务守则》的规章制度;

(2) 负责检查营业人员的错漏收, 调查、处理企业中出现的经济损失案件, 并惩罚相关营业人员;

(3) 记录用户监督员提出的供电方面的问题, 和相关部门讨论改进处理方案。

对外, 严令杜绝窃电或者违约用电的违法行为, 并进行合理处罚,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检查居民用电的合法情况, 对违法用电的居民进行合理阻止;

(2) 做好用户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 并及时处理;

(3) 定期走访用电居民用户, 广泛征求意见, 记录并思考改进措施, 为居民办实事。

3 改进用电稽查管理工作的方案

(1) 独立稽查部门, 保证稽查人员的监督制约权。原有稽查部门中, 稽查部门下属于电营销部门, 稽查人员工作不具有自主决定权, 在实施权力时, 会受到一定阻碍, 不利于稽查部门的工作的实施。将稽查部门从用电营销部门中单独分离出来, 做为个独立的用电稽查管理部门, 从而保证其独立行使监督制约的权力。因为稽查人员对外是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对内又是部门监督者, 通过部门的分离, 对供电企业实行了有效集中的管理, 改变了原有单一的稽查方式。稽查部门的独立性使得稽查人员有自主权采取各种方式开展稽查违约用电、窃电等行为, 从而提高用电稽查的效率。

(2)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 加强安全用电教育的宣传力度。因为很多用电居民对偷电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导致偷电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要杜绝这一现象, 需要相关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首先, 应当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根据稽查工作的需要, 不断地完善和改进现有法律法规, 使得执法人员处理居民偷电等违法行为时有明确的法律可循, 同时也保证了稽查人员在进行稽查工作时有法律保障, 从而提高稽查工作的效率。其次, 与公安机关配合, 建立一个长期合作机制, 利用公安机关的执法手段来开展用电稽查工作。[3]

(3) 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 奖惩分明。原有的绩效考核奖惩不分明, 稽查人员无过不惩罚, 有功不奖励, 严重的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造成了用电稽查效率的极度低下。因此, 建立符合稽查部门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 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 有功褒奖, 有过惩罚, 奖惩分明。通过调动稽查人员的积极性, 提高稽查队伍的工作效率。

(4) 加强稽查管理人员的培训, 提高稽查人员的专业知识, 加强思想教育, 提高整体稽查人员的素质。一方面, 当面临复杂的情况时, 高素质的稽查人员能够随机应变, 以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来正确应对;另一方面, 整体稽查人员素质的提高, 也会杜绝个别稽查人员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 保护国家利益。建立一支高素质水平的专业稽查, 这样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保证工作质量。

(5) 改变稽查管理的工作理念, 做到人性化服务。首先, 稽查工作人员改变原有工作理念, 不是单纯的处罚用电操作不规范的客户。应该从企业和客户两方面考虑, 以理为先, 法为后的做法, 为用电客户提供人性化的服务, 保证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其次, 明确分工, 将责任落实到位。合理安排稽查工作的实行计划, 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从而保证稽查工作展开的科学合理性, 提高稽查工作的效率。

随着时代的发展, 社会对于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多, 当前社会的供电能力已经不能满足工农业生产的需要。在没有切实可行地新能源取代现有发电机制的情况下, 我们只能通过有计划地分配用电指标来控制用电负荷, 面对求大于供的形势。在实际生活中, 偷电、窃电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直接影响电网供电的安全性, 威胁用户人身安全。只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 需要严密的组织和完善的调配系统。为了保证国家利益的不受损害和用电用户的人身安全, 供电企业开展以防为主的反窃电和防窃电工作、做好内部监督是必要且急切的。作为供电企业的监督管理部门, 稽查管理工作要树立正确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要做好用电稽查管理工作, 仅从技术上的改进是远不够的, 还需要稽查制度体制的创新[4]。只有根据实际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不断地改进用电稽查的管理模式, 才能提高用电稽查的效率, 保证供电企业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段建明.如何做好用电管理和稽查工作[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10 (02) .

[2]丛宇庆.加强用电稽查规范用电管理[J].内蓉古科技与经济, 2007 (11) .

用电稽查管理实践 第4篇

用电稽查是指电力企业依据国家法律规定, 对内部工作人员进行稽查管理, 防止以权谋私, 对外部用电户加强监管, 严厉打击违章窃电行为的各类活动总称。其核心目标在于以内外共管为着力点来不断推进堵漏增收、维护用电秩序。以统一、规范、实用为原则, 不断强化用电稽查, 既可及时掌控电力营销的信息数据, 实现电力营销的全程化监督管理, 减少用电营业的差错率, 又能有效杜绝电力营销中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 高效处理客户投诉, 不断改善电力服务的满意度。然而, 伴随电力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 既有的用电稽查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逐渐显现出诸多弊端, 严重制约着“一强三优”战略目标的顺利落实。因此, 多举措加强与改进用电稽查管理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1 用电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没有建立长效的用电稽查工作体制

目前的稽查管理体制, 特别是基层公司的电力稽查队隶属公司用电科 (营销部) , 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稽查部门的指导, 用电稽查工作主要是负责供电企业及用电单位的业务稽查, 旨在对内检查、监督、提高营销工作质量, 堵漏增效, 维护企业形象;对外开展反窃防盗、减少损失, 提高经济效益,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营销管理工作质量以及服务水平。这是一个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但目前, 用电稽查管理工作体制的设置安排不科学、不合理, 影响了稽查管理工作功能的正常有效发挥。用电稽查主要是针对用电营销展开稽查, 尤其是对供电企业内部稽查, 对营销管理工作的各个工作流程进行监督, 防止内部工作人员违纪, 出现工作失误, 同时对用电客户开展用电检查工作, 防止窃电、违约用电的现象发生, 整顿用电秩序。但现今的用电稽查管理工作体制设置的并不合理、科学, 稽查队伍同时扮演多种角色, 既要接受上级稽查部门的领导,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又要以监督者的身份对内部进行监督, 这种体制存在不合理的问题, 以至于一旦发生利益冲突时, 稽查管理工作就不能真正发挥其功能, 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出现“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

1.2 用电稽查工作模式满足不了新形势需要

随着电网改造工程实施, 供电公司将面临客户多、面广、点多、线长的问题, 同时因为受到地域、环境及天然气等很多方面的原因, 有些地区用电稽查管理工作模式落后, 无法适应新形势工作需要。过去用电客户比较少, 供电公司可以安排工作人员抄表到户, 提供点对点服务, 同时可以开展大规模的用电稽查工作, 对一些违章用电、窃电的行为有足够的精力来进行预防抽查。但随着电力体制的不断改革, 尤其是农村电网的改造, 用电客户逐步增加, 这使得稽查工作的范围越来越广, 距离也越来越远, 加上自然因素的影响, 以有限的人员数量是不能完成任务的, 原有的工作模式已不能适应这种新形势下用电稽查工作的需要, 怎样快速有效的开展用电稽查工作, 保证正常的用电秩序, 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1.3 少数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低

对用电稽查人员的要求是既要熟悉专业相关知识, 同时也要有对处理危险事件、调解、谈判等多方面知识。但是目前一些少数的稽查人员业务素质还相对较低, 甚至基本的业务知识都不过硬, 对突发性的事件现场处置能力较弱, 从而影响到了工的作积极性, 必然会有损稽查工作的整体形象。

1.4 用电稽查法律制度不健全

窃电案件是用电稽查工作里最难处理的案件。因为一些偷电者并不觉得是盗窃行为, 知情者也不以为然, 每年的窃电会给国家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用电稽查的工作中, 发现窃电的行为容易, 但是取证和处理都很难, 一些窃电者根本就不把自身窃电行为当回事, 有的还带头煽动不知真相的群众来谩骂、围攻, 甚至殴打执法的人员。而电力部门缺乏相应的行政手段, 不能对窃电人员实施留置或传唤等手段, 导致窃电人员根本就不怕电力的执法人员。对于此类事件, 稽查部门处理时一般依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等制度来执行, 司法处理上, 这类规定是属于行业或者部门法规的, 不能被司法机关所采用, 不易给案件定量。

2 加强用电稽查工作的措施

2.1 建立长效的稽查工作体制, 确保稽查工作质量

改革稽查管理体制最主要的是要把用电稽查部门分离开, 直接归上级稽查部门领导。在具体的工作中, 要结合自身单位的实际, 制定稽查工作的年度计划和月工作计划, 对各项稽查专项任务要有报告、有结果、有落实、有措施。坚持把按月制订稽查工作计划作为稽查工作长效、有序进行的必然保证。制订月稽查工作计划时可以根据当前工作重点来定性和定量, 给稽查人员指明工作的重点及方向, 使稽查人员能够明确工作计划, 有计划的安排当月工作。月底要注意分析汇总当月的稽查工作情况, 确保稽查管理工作的可控在控。

2.2 改变稽查工作模式, 提升稽查工作效率

用电稽查人员要忠实履行供电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确保对电力客户、政府和社会高效优质的服务, 同时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的。日常的稽查工作中, 要重点加强对用电稽查的日常管理, 加大稽查工作力度, 努力提升用电稽查的工作效率。通过以点带面、集中管理的模式, 建立快速、规范的用电稽查网络, 把具体的工作落实到个人, 避免出现工作中相互拖拉或推诿现象, 避免出现忙的时候天天加班, 闲的时候没有具体的工作可做。同时, 对外要加强反窃电等稽查工作的宣传, 以有效遏制窃防盗现象的发生, 减少损失, 提高经济效益。

2.3 做好稽查人员培训, 全面提高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

用电稽查工作因其特殊性, 必须要求稽查人员要有高素质。所以, 做好稽查人员的培训是必不可少的。单位要对稽查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 按照稽查人员的能力水平分层培训, 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纪律、指标考核等多个方面, 对于没有通过考核的, 要拿出相应的惩罚机制, 补考再不合格的, 直接淘汰, 考核优秀给予物质或经济奖励, 把考核结果直接和稽查人员的工资、奖金直接挂钩。通过这一方式来激发稽查人员的竞争意识和积极性, 彻底让稽查人员摈弃“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 全面提高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

2.4 加大电力相关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 提高客户认识

要下大力加大电力相关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 提高客户对电力相关政策的认识, 铸牢“窃电违法”的思想, 给用电稽查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健康的氛围。开展用电稽查工作时, 因为没有有效的行政执法手段, 不能行使行政的职能。所以只有联合公安机关来建立个长效合作机制, 通过公安机关开展用电稽查工作。目前用电稽查部门所依据的大多是诸如《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规, 这些大多是20世纪90年代实施的, 因为未及时的补充、修改及完善, 已和现在的稽查工作不相适应, 新问题接踵而至, 需要进一步的规范。所以, 也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加紧修订和补充这些法规。

3 结语

综上所述, 要解决用电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就要对现行的稽查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改变稽查工作模式, 建立长效有序的稽查工作体制, 同时要扎实做好稽查人员的系统培训, 加大电力相关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 使用电稽查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提高供电效益。

参考文献

[1]刘金良.用电稽查管理实践[J].中国科技信息, 2010, 23.

[2]段志宇.对用电稽查工作的探索[J].企业技术开发, 2009, 11.

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二) 第5篇

(1) 将供电所各台区分片, 用电检查专责每月进行抽查。

(2) 每月从分成的片中抽5本抄表卡, 按抄表卡和用电检查内容抽查。

(3) 采取日常查和突击查相结合, 白天查和夜间查相结合, 一般客户和特殊客户区分查的工作方法。

(4)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留好“痕迹”, 按检查程序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5) 对检查结果在本供电所内部通报, 依据检查结果就每条线路、每台变压器发现的问题对所涉及的相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6) 对于其他检查内容的检查工作, 按供电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5.3营销稽查方式和周期

5.3.1周期

(1) 定期。每月至少1次, 至少1个供电所2个台区, 抄表公司6个台区, 每个台区不低于12户。

(2) 不定期。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稽查。

5.3.2方式

(1) 送达稽查。营销单位管理中形成的文本文件, 按要求及时送达营业稽查大队进行案头跟踪稽查。

(2) 现场稽查。针对营销管理资料和营销MIS内容的稽查过程中, 必须与现场情况吻合对应的检查。

6 工作程序和检查纪律

6.1 用电检查的工作程序

(1) 现场检查人数不少于2人。

(2) 执行用电检查任务前, 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 经审核批准后, 方能赴客户处执行查电任务。查电工作终结后, 用电检查人员应将《用电检查工作单》交回存档。

(3) 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 应向被检查的客户出示《用电检查证》, 并请客户派员随同配合检查。客户拒绝检查的, 应做好记录, 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如需中止供电, 应按国家规定程序执行。

(4) 经现场检查确认客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或者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 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 一份送达客户并由客户代表签收, 一份存档备查。

(5) 现场检查确认有关规定已明确的, 有危害供用电安全或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的, 应在现场予以制止。拒绝接受供电企业处理的, 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并请求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或向司法机关起诉, 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由此造成的客户设备或人身事故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6) 对违章用电、窃电的客户的处理, 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按照涉及金额的多少进行分级审批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制度。

(7) 对违章用电、窃电的客户, 以及存在安全隐患需作停电处理的, 停电要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制, 按照各单位要求严格执行, 部分客户需要报政府部门许可。

6.2 营销稽查的工作程序

营销稽查工作应按照工作计划实施, 按以下流程:准备下达营销稽查工作单实施稽查交换意见形成报告下达稽查整改通知单反馈整改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资料整理归档。

6.3 用电检查纪律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

(1) 用电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用电检查职责, 赴客户处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 应随身携带《用电检查证》, 并按《用电检查工作单》规定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

(2) 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 应遵守客户的保卫保密规定, 不得在检查现场替代客户进行电工作业。客户应对其设备的安全负责。检查人员不承担因被检查的设备不安全引起的任何直接损坏或间接损坏的赔偿责任。

(3) 用电检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 依法检查, 廉洁奉公, 不徇私舞弊, 不以电谋私。违反本条规定者, 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的、行政的处分;构成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4 业务资料清单

(1) 用电检查。 (1) 工作单:用电检查工作单;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违约 (章) 用电窃电通知书;违约 (章) 用电窃电处理单;客户电气索赔单;营业稽查现场记录单等。 (2) 报表:营业稽查月报表 (含营销稽查应报项目) ;台区结算清单;台区营业汇总报表。 (3) 台账:用电检查计划;客户电气设备资料台账;自备电源及自备发电机客户台账;查获违约用电、窃电台账等。

(2) 营销稽查。 (1) 工作单:营销稽查工作单;营销稽查整改通知书;营销稽查立案调查呈报表;营销稽查处理建议 (决议) 书等。 (2) 报表:营业工作责任事故报告 (电力营销稽查报告) 。 (3) 台账:营销稽查工作记录;营销稽查事故 (差错) 记录单。

7 用电检查资格管理

7.1 用电检查人员的资格实行考核认定

一级用电检查资格:应已取得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高级技师资格;或者具有电气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并在用电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二级用电检查资格后, 在用电检查岗位工作5年以上者。

二级用电检查资格:应已取得电气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师资格;或者具有电气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并且在用电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取得三级用电检查资格后, 在用电检查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三级用电检查资格:应已取得电气专业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资格;或者具有电气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并在用电岗位工作1年以上;或者已在用电检查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者。

用电检查资格实行统一考试, 每年举行1次, 每3年对用电检查证复审1次。其中, 一级用电检查资格由网公司组织统一考试, 二级、三级用电检查资格由省公司组织统一考试, 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用电检查资格证书》。

用电检查人员应按持证级别, 在营业区内规定的电压等级客户处进行用电检查工作, 不得越级、跨区从事用电检查工作。经上级用电检查机构授权, 可跨营业区对指定客户进行重点检查, 授权应严格规定范围、时间。

7.2 用电检查证管理

(1) 一级《用电检查证》由网公司统一制作、发放和管理。

(2) 二级、三级《用电检查证》由省公司统一制作、发放和管理。

(3) 《用电检查证》限本人使用, 不得转让、借用。

(4) 《用电检查证》遗失, 由聘任单位登报声明作废后, 向发证单位申请补发。

(5) 被解聘的用电检查员的《用电检查证》及过期作废的《用电检查证》, 由原聘任的用电检查机构负责收回, 交网 (省) 公司集中销毁。

8 监督与考核

各单位应具备以下相关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供参考) , 加强稽查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8.1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 《供电营业规则》; (4)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5) 《用电检查工作标准》; (6)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7) 《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等。

8.2 应具备的规章制度或相关文件

(1) 《现行销售电价表》; (2) 《现行销售电价分类标准》; (3) 《关于下发用电稽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4) 《县局经济责任制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5) 《关于加强抄、核、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6) 《关于下发本局业扩报装管理规定的通知》; (7) 《关于下发对营业稽查工作实行“双挂双连”的通知》; (8) 《关于打击窃电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等。

9 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部分事例

9.1 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追补电能量计算依据不准确, 追补电能量计算错误;违约使用电费计算不准确;记录不完整、无客户签字, 现场检查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现场取证不完善;未按计划检查;营业普查开展不力;各类档案、记录等不全;家用电器损坏赔偿办理不到位;电费违约金、违约使用电费、罚款区分不清;用电检查和用电监察区别不清;违章用电、窃电未按规定处理;内部人员对稽查后的处理有干扰。

9.2 解决问题时用到的部分内容

(1) 窃电能量计算依据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三条确定。违约使用电费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收取。家用电器损坏赔偿按《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办理。营销稽查发现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及造成损失的情况进行分类。营销差错类按本局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奖惩;营销事故类提交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 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 电费违约金、违约使用电费、罚款的概念和区别。电费违约金是客户未能履行供用电合同,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交清电费而承担的违约责任。按迟交金额迟交天数规定的比例 (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 计算;违约使用电费是客户违章用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它由供电企业根据违约行为的性质分别按补收电费的5倍以下 (窃电常为3倍) , 或按容量乘以规定单价, 或按规定金额收取。违约使用电费不是电费收入, 而是供电企业的营业外收入;罚款是电力管理部门对供用电各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给予的行政处罚。

(3) 用电检查和用电监察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赋予了供电企业对客户的用电检查权, 用电检查是供电企业的行为, 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而不是供电企业的意志。用电检查不同于司法机关执法, 也不是行政执法, 是供用电双方的供电方对用电方实行的检查;要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用电监察是对客户用电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是在政企不分的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 供电企业原既是权利主体又是权力主体, 现已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由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对供电企业和客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待续)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及营销稽查研究 第6篇

一、用电检查分析

1. 组织结构

用电检查应制定严格的分级管理制度。该制度的细则是构建供电企业用电检查领导部门, 且部门负责人由销售经理进行担任, 部门人员由各科室领导组成。部门中应设置用电检查办公区, 起到用电检查销售的作用, 并在销售部门下设置相应的检查队伍, 由专业的工程师及用电监督人员进行管理。

2. 用电检查的流程

对电力用户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政策及规范进行用电;对用电设备进行质量检测, 对用电设备的运行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测, 以及用户的反事故举措检查;检测用户是否根据相关策略进行用电及电能的使用情况, 并对用户的配合度进行调查;对电力荷载管控设备、自动化设备、计量设备及通讯协调设备的正常运行进行检查;对供电用电合同及用户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两端的电能损耗进行检查, 核查用户是否存在窃电行为[1]。

3. 用电检查的策略分析

供电企业应结合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规章及用户实际情况, 制定合理的用电检查周期、准确的进行用电检查报告的编写, 用电检查周期的具体确定方式是:对于35千伏及以上的用户, 以半年为一个检查周期;电压级别较为危险的用户, 以一季度为一个检查周期;电能消耗测量高的用户, 以一年为一个检查周期;功率在50千瓦及以上的用户, 以两年为一个检查周期;低于50千瓦的, 检查周期为三年。供电企业进行用电检查时应根据年、月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应及时进行处理, 使用电检查的质量进行提升。供电企业不仅要根据相关计划进行检查, 还要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 进行有组织的专项检查。

4. 严厉的惩处窃电及违规用电

依法进行用电检查工作, 是保证检查工作正常有效进行的前提与保障。进行窃电的查处时, 应至少配备两名检查人员。

进行窃电检查并不是一件单纯的作业, 需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 对电力用户的用电进行有效的识别。用电检查人员在发现窃电现象时, 首先应维护窃电现场, 及时进行取证拍照, 并记录归档;并对窃电的设备及电能表进行专业的鉴别, 在用电检查结束后, 应妥善的将相关资料信息进行保管。

用电检查人员在发现窃电情况, 处理好相关事务后, 应向该用户出具“偷窃电检查通知书”, 在供电企业保留一份归档。只要检测出用户存在窃电的情况, 用电检查人员就有权力对其进行停电处理, 以免造成更多的损失, 并结合国家相关法律进行电费的追缴。对于造成重大危害的用户, 应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对其进行停电处理, 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 供电运营检查

供电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 对全年度的运营检查计划书进行编制, 在运营检查计划中应明确的指出检查专项、检查单位及范围, 通常运营检查在一年中进行2至3次, 对于高危企业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结合企业以往的电力使用情况, 进行合理的调节。

二、营销稽查分析

营销稽查在供电企业的销售板块中起到约束内部的重要机制, 能够有效的管控电力销售的各类风险。合理的营销稽查, 对销售行为的约束具有重要意义, 在供电企业内部, 营销稽查是一项重要的自我监督措施。其主要的目的是, 控制销售错误的出现、避免安全隐患、完善企业内部管控机制、树立用电单位及个人的正确用电理念、有效的提高销售策略的执行、保证作业质量[2]。

1. 营销稽查的具体内容

电力的营销稽查主要是:不断的健全营销稽查的工作体系, 将控制电价、抄录电表数据、电费的收取、管理经营发票、控制计量点、与用户签订用电合同、处理营销业务、调查用户关系、电力相关数据的管理、资料归档以及打击窃电行为等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与核实。

2. 营销稽查的作业流程

营销稽查应严格根据计划进行开展。具体的作业流程是:准备阶段;下发稽查通知单;实施营销稽查;建议沟通;情况汇报;整改通知单的发送;接受反馈建议;整改结果的检查;资料归档。

3. 营销稽查的措施

营销稽查主要是通过控制电价、抄录电表数据、电费的收取、管理经营发票、控制计量点、与用户签订用电合同、处理营销业务、调查用户关系、电力相关数据的管理、资料归档以及打击窃电行为等制定成文本文件, 供电企业应将相关文本文件发至稽查单位, 之后进行营销稽查[3]。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 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及营销稽查的有效开展, 对促进我国电力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而我国用电检查工作尚处于发展阶段, 存在一定的不足, 不能有效的执行供电企业的基本职能。另外, 用电设备的陈旧, 也是导致安全施工的重要因素。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 供电企业实施用电检查不仅能有效的提高电网的安全运行, 也能加强供电企业在民众中的影响。用电检查工作只有在民众积极的支持下, 才能保证整体质量。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部门、检查内容、策略以及窃电的惩处;分析了目前供电企业营销稽查的机构设置、作业内容、施工流程及施工措施等存在的不足。供电企业中用电检查及营销稽查是两项重要的工作。

关键词:用电检测,营销稽查,分析

参考文献

[1]张海静.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若干问题[J].科技与企业, 2013, (22) :135.

[2]王露瑶.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管理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3, (14) :164-165.

浅谈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及营销稽查 第7篇

1 用电检查及营销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用电检查中的问题

用电检查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保障供电正常和公共用电的安全, 保障用户在使用电力的过程中, 安全可靠, 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工作能够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 避免客户违规用电。在实际检查工作中, 发现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甚至窃电的行为, 具体出现的问题如下:

第一, 电量统计数据有误, 在供电企业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用户电力使用情况时, 经常出现空屋甚至搬迁的现象, 用户并没有及时准确的将用电数据上报, 使得检查工作人员无法取得真实有效的用电数据, 用户的签字信息不明确, 使得用电总数据产生误差, 数据计算产生错误。第二, 供电企业的一些工作人员对电力检查工作的意识不够强烈, 没有看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在检查工作中检查力度不够, 检查不规范, 数据记录不准确。第三, 供电企业开展的检查力度不够, 没有定期的派人前去检查, 业务水平不足导致对具体用电数额模糊不清。第四, 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不到位, 出现数据疏漏的现象, 对电费违约、罚款等工作项目不够明确, 在遇到问题之后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对企业造成损失。

1.2 营销稽查中的问题

在供电企业中, 营销稽查主要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要求, 对我国供电企业中的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的电力营销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监督。这样能够最大限度的调动供电企业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我国, 营销稽查中常出现的问题就是由于管理不善引起的问题, 主要有:

第一, 考核制度不完善。在供电企业营销稽查工作中, 实际稽查的工作并没有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 这样使得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没有受到一定的约束, 稽查力度不够, 使得供电企业产生了诸多问题。第二, 定位不够准确。在供电企业中, 由于供电企业工作的重要性, 需要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的工作要求。但是在实际工作中, 一些管理人员对营销稽查工作的认识不够全面, 认为营销稽查工作是没有必要的, 没有真正的明白营销稽查的实际问题, 没有认识到营销稽查工作的重要性, 对营销稽查和用电检查之间的概念模糊不清楚, 使得营销稽查工作不能得到顺利进行。第三、管理方法相对落后, 在供电企业营销稽查工作中, 往往采取抽查和彻查两种稽查手段, 相对来说比较落后。营销稽查工作的实质, 要求确定用电数据的准确性, 需要对用电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查。在传统的稽查方式中, 采取的是人工的方式, 这样检查的速度相对比较慢, 对数据核对方面也比较容易产生疏漏, 这样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主观情况, 不能真是的反映出营销稽查的效果。第四, 稽查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思想素质。在供电企业中营销稽查工作中, 稽查人员是整项工作的核心, 关系着稽查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在有些供电企业中, 比较追求供电的生产进度, 对营销稽查工作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这样在供电企业中组建营销稽查队伍时, 并没有站在科学的角度上思考问题, 对小组成员的专业水平没有深入的认识。使得构建的稽查小组中的稽查人员的工作素养相对不高, 在营销稽查工作中, 不能很高的完成工作任务, 容易产生数据疏漏和工作不足的现象。

2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及营销稽查的有效措施

2.1 关于用电检查的有效措施

在用电检查环节中, 需要针对真实的检查情况采取相对应的措施, 提高用电检查的工作效率。

2.1.1 明细管理制度

在用电检查环节中, 需要采取明确的管理制度对检查工作进行约束。需要在供电企业中, 建立专门的检查小组, 将具体的责任明确到人, 建立责任问责制, 这样保障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 提高自身的工作责任, 明确自身的工作任务, 保障用电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2.1.2 明确用电检查策略

在供电企业中, 对用户需要进行定期的进行检查, 并将用电数据进行详细的记录, 根据国家用电相关政策建立数据档案并定期检查, 根据具体的数据实施检查工作。在检查工作中, 需要根据不同的区域和用电程度进行检查, 完善用电检查机制, 及时的做好工作笔录, 便于以后的工作顺利进行。另外, 还需要供电企业根据用电数据统计, 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专项用电检查, 避免数据出现疏漏。

2.1.3 偷窃电和违规用电检查

供电企业在用电检查中, 最重要的工作任务就是针对偷窃电和违规用电的现象进行检查。这项检查工作任务十分重要, 关系着用户的用电安全和供电企业的利益。因此, 在检查环节中, 需要检查人员提高防范意识, 保护现场, 准确的计量偷窃电和违规用电的相关数据, 追究相应的责任。另外, 供电企业应当对一些企业进行定期的检查, 保障企业的用电安全, 最大限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2 关于营销稽查的有效措施

在营销稽查环节中, 需要建立完善的考核适度, 能够真实有效的保证稽查工作的规范性。在供电企业中, 需要明确营销稽查工作的工作定位, 按照工作性质分配任务, 提高稽查人员的工作能力, 确保稽查人员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稽查。另外, 还需要采用先进的稽查方式, 通过定期培训, 提高稽查人员的工作意识, 提高工作人员自身的工作性质, 保障稽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3 结束语

总之, 在供电企业中, 为了最大限度的提高供电企业的营销效率, 提高供电效率的同时降低供电成本, 这就需要企业做好用电检查和营销稽查工作。不断的完善供电企业相关制度, 积极的解决各项问题, 促进供电企业能够得到持续稳定的发展。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发展, 电力能源已经成一项必不可少的资源, 在我国各项领域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伴随着电力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不断的壮大, 使得对电力企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对电力企业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为了保障供电企业的营销效益, 需要将用电检查工作放在第一位。本文就针对供电企业中用电检查以及营销稽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并采取相对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关键词:电力营销,供电企业,稽查

参考文献

[1]王建成.浅析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 (04)

[2]陈静.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稽查措施探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3 (23)

浅谈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 第8篇

一、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 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的体系不够健全

电力工作人员在开展检查与稽查工作时, 常常将二者混为一谈, 不能够分清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的准确定位, 这就造成了工作重点的不明确, 工作的程序混乱。另外, 很多电力企业仍以用电检查的外查成效作为衡量稽查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 造成过分注重反窃防漏的作用, 把稽查的工作重心放在堵漏增收、规范用电市场上, 而忽视了稽查以内促外、规范营销业务的管理职能。由于不注重内稽管理职能, 导致考核机制以及评价体系不健全, 使得整个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在发挥自身的功能与作用过程中, 没有一个可靠的规章制度对稽查工作发现的电力部门的管理、工作漏洞与不足进行合理有效的整顿、治理与考核。

因此, 健全电力管理体制, 是我国电力企业在运行中要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不但要加大解决盗窃电和漏电问题的力度, 还要进一步增强电力企业员工自身的技术要领, 形成多元化的检查与稽查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标准, 增强电力企业对外部检查与内部稽查工作的理论性和可操作性。

(二) 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的管理对策不够得当

在对电力企业进行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工作时, 使用恰当的方法和正确的管理对策是非常关键的, 这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 而且能使工作的运行更加顺利, 从而使整个电力企业的运行速率得到提升。

但目前我国很多电力企业部门的管理者往往只注重不断拓展自身企业的营销、生产业务, 而忽视了对自身企业的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工作的管理, 落后的管理观念与管理对策在一定的程度势必会使得我国电力部门的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工作不能更好的适应当今市场的发展, 从而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了不能及时整改, 最终导致不能有效地体现营销稽查部门的工作价值及取得大的稽查成效。

因此, 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并努力探寻自身存在的问题, 早日建立起适合我国电力企业管理的完善对策, 为我国的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工作有效的实施提供保障。

(三) 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的管理手段相对落后

在经济与科技都迅速发展的现代, 运用现代的高科技化管理手段, 可以大大提高检查与稽查的准确性、加快检查与稽查的速度以及提高检查与稽查的成效, 节省人力和时间。但目前我国的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的管理方法与管理手段相对落后, 主要表现有以下两个方面:

用电检查工作缺乏高科技化的反窃电管理手段, 难以查到一些隐蔽性强、技术性高的窃电行为。目前, 用电户窃电手段多样化、高技术化, 窃电方式隐蔽, 而常规的用电检查手段及传统测试设备难以满足要求, 致使一些隐蔽性的、高技术性的窃电行为难以被查到。窃电的科技含量在不断攀升, 如果电力企业的高科技化的反窃电管理手段没有相应地加大, 就不能有效地抑制窃电的科技含量的攀升势头。

营销稽查工作缺乏先进的在线监控稽查管理手段, 对存在差错的营销工作不能及时的发现。目前, 很多电力企业的电力营销稽查工作主要是采取常态稽查和专项稽查这两种随机抽查的方法对工作单、报表、台账等进行检查, 并且是依靠稽查人员的经验来判断是否存在差错。由于这两种方式的稽查工作存在一定的主观性与偶然性, 且往往因抽查的范围小而无法发现差错, 稽查得出的结论存在片面性。这种片面性给稽查工作带来一定的漏洞与不足, 造成稽查工作的效率不高。

因此, 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工作需要高科技化管理手段的支撑。

二、我国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在管理中的实施方案

(一) 运用全新的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的管理模式

我国电力企业运行中, 现有的管理模式比较落后, 无法满足电力企业迅速发展的需求, 从而限制了整个电力企业的发展步伐。使用一套全新的适合我国电力企业发展和符合我国国情的管理模式, 已经迫在眉睫, 要求企业必须从上到下、从内到外做出全面的彻底革新。

要进行革新, 首先要提高管理意识。企业领导者的意识不仅可以更好地带动企业迅速发展以及更加顺利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 还能够更好的规避电力市场的运营风险。如果电力企业领导者对电力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工作的管理意识不足, 就会使得整个电力企业的外控、内控控制出现问题。因此, 国家政府、电力企业要最大程度地提高电力部门领导者的管理意识。

然后, 对那些比较落后的管理措施进行必要的舍弃, 对可以应用到现在电力企业运行的管理模式, 要取其精华, 去其糟粕, 不断的进行改造, 发掘出适合我国电力企业发展的全新管理模式, 从优化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的实施方案做起, 努力探索, 向现代化管理模式发展的方向前进, 逐渐形成具有专业性、综合性的企业管理体系。

(二) 实行现代化的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的管理制度

“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 无论是生产工作还是日常生活, 都要有一个制度的约束, 这样才能保证工作的时效和质量。电力企业作为我国社会经济的支柱性企业, 要想使各项工作都能够按时按量有效的完成, 就必须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 这样才能保证整个企业管理模式的正常实行。

一是电力企业要不断完善自身的考核与评价制度。企业自身的考核与评价制度不但可以使得电力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工作能够更好的发挥自身的功能与作用, 而且能够使得在电力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电力企业应充分使用现代化的管理设备, 利用卫星定位、数字技术和网络化操控等手段和载体, 提高整个电力行业的管理水平, 最终建立适合我国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科学化的管理制度。

(三) 运用高科技化的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管理手段和技术支持平台

电力企业如果想要在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工作中取得大的成效, 就要积极开展对反窃电技术手段的研究工作, 将隐蔽性和高科技窃电作为研究重点, 引进、采用各种性能实用、操作简单的防、反窃电先进设备和仪器, 运用高科技化管理手段提高反窃电的现场侦查、检测和取证能力。另外, 通过不断完善以及充分利用、整合现有的各个电力营配管理系统的信息资源, 组织开发、运用客观性更强、智能化程度更高、可以在事中和事后对营销工作进行实时在线监控的技术支持平台, 及时、有效地发现营销工作中存在的差错, 弥补目前营销稽查工作的漏洞与不足, 进一步提高营销稽查的工作效率。

结语

进行规范、有效的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 实行外管用户安全用电、有序用电, 内强企业综合素质的管理措施, 是保障电力企业安全运行、减少电力企业经营损失、规避电力企业市场运营风险的重要条件。

因此, 我们要不断地完善电力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进一步创新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管理手段, 形成完善的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管理工作模式。只有努力做好电力企业的供用电管理工作, 认真维持电力行业的安全、有序发展, 才能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摘要:近年来,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增长与城乡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 促进了物质文明的快速进步, 人们更加注重生活中物质享受的便利性, 而各种机器的运转几乎都离不开电力的供应, 小到电灯、取暖器、冰箱、洗衣机, 大到工厂大型器械设备的运作、整个党政机关与企事业部门的正常运转, 都无法离开电力部门的支持, 所以做好电力企业的管理工作, 维持整个电力行业的有序发展, 关乎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人们对电力供应的要求与日俱增, 这也为我国电力企业的管理提出了新的任务与挑战。本文就我国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在管理中会遇到的问题、解决的措施等相关事宜, 进行了简单的探讨与分析。

关键词:电力企业,用电检查,营销稽查,管理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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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建成.浅析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J].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4 (04) .

[3]杨丽, 方伟.浅析应用营销稽查系统数据开展用电检查工作[J].企业文化 (中旬刊) , 2013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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