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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医保申请工作总结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药店医保申请工作总结(精选14篇)

药店医保申请工作总结 第1篇

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须知

一、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办发[1998]44号)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6号)。

二、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及条件 ㈠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能为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

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通过GSP认证,一年内未发生药品质量事故;

2、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一年内未发生违反药品价格的行为;

3、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备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80%以上的药品;

4、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有计算机管理系统和专职操作人员及财务结算人员;

6、符合《厦门市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

(1)药品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定点药店之间的服务半径大于500米;

(2)零售药店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三、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应提供的材料

㈠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

㈡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

㈢药学技术人员、药工人员名册、职称证明、药工证和劳动合同; ㈣药品经营品种和药品进销清册;

㈤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㈥药店主要设备及验资证明;

㈦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㈧评审前一年业务收支情况;

四、审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办法及程序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审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定工作原则上一年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每次评审时,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从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评审专家库(由具有高级职称、从事医药管理和临床工作的专家组成)中随机抽取不少于8名的专家,从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抽调不超过4名的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按以下办法及程序进行审定:

㈠愿意为参保人员提供外配处方服务的零售药店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及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和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具备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提交评审委员会;

㈢评审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制,对提交评审的零售药店进行表决,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投票赞成定点即获通过,未获通过的零售药店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定点申请;

㈣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零售药店在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站上或用其他方式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无异议,颁发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

㈤取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2 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㈥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法人代表、经营地址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报告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按规定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五、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资格的取消

㈠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暂停定点零售服务或取消定点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定点零售药店的审核情况,对不再具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零售药店取消其定点资格;

㈢被取消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原则上二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定点。

六、申办期限

申报受理时间: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9月份

评审时间:上半年4月份,下半年10月份

评审时限:45个工作日

承办处室:医疗保险处

联系电话:5327680/5322268/5052019

药店医保申请工作总结 第2篇

xxx药店是经市药监局、工商局批准成立的,合法经营药品的零售药店,位于xxxxx号,经营面积为xx平方米,经营品种有800多种药品,负责人xxx,QQ:xxxxxx,电话:xxxxx,有多年的药店零售工作经验,从业人员xxxxxxxxx持有药剂师证。

药店于xx年xx月开业,为方便矿务局职工购药的需求,现申请矿务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请给予批准。

xxxx药店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政策构思 第3篇

1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1药店监管存在疏忽

定点药店的选定,需要通过严格的准入政策。医保定点药店一般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还需要与同等规模药店相互竞争,比较之后由相关政府确定。但是实际上许多地区并没有按照政策严格执行,造成小范围内定点药店十分密集,大范围内没有定点药店可定的现象,有些定点药店的规模甚至远远达不到相关标准。这些现象都说明监管部门工作存在不足。首先是对药店的准入审批不严,其次是对定点药店的检查频率低,使得某些定点药店有空子可钻,继而违规操作,危害社会与人民。

1.2药店内部管理不善

定点药店内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在药店摆放一些保健品、滋补品代替药物进行医保结算,以提高药店自身的利润,有些定点药店还采用销售模式进行药物推销,使用推销手段销售药品,甚至还会销售医保目录以外的药品,让患者进行医保卡刷卡结算。这些做法在具体查账过程中很难查出,做法十分隐蔽,属于严重的违规操作。

定点药店另一重要问题集中在药店营业人员的构成上,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保定点药店在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但是大多数定点医院聘请的药师数量极少,有的药店仅有一名药师,无法满足正常规模的药店运营。还有部分较小的定点医保药店根本没有聘请药师,只是对相关营业人员进行简单的药学培训就上岗。药店内没有药师在岗,对于药店的运营是极为不利的,顾客购买药物也存在一定风险。药师在岗能够为顾客提供更专业的意见,从而减少买错药、吃错药的医疗事故发生。

1.3参保人购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医保卡仅限参保人本人使用,但是有些参保人会将自己的医保卡以及保险证借给亲戚朋友,还有些参保人滥用医保卡,将从药店买来的药品卖给收药人,进行非法药物贩卖活动。

2完善定点药店管理政策构思

2.1完善并严格执行定点药店准入制度

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提高,药品零售业的高速发展,符合医保定点药店开设条件的药店越来越多,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改善和完善定点药店的准入制度,提高相关准入标准,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比,通过与定点药店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药店,对定点药店的资格、期限作出明确规定。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定点药店考核体系,对于考核不过关的药店,要及时淘汰。保证区域内的定点药店按照相关规范运行,杜绝不合格的药店进入医保定点药店的队伍。

2.2制定系统的医保药店行为规范准则

目前医保部门对于定点药店的管理较为局限,多是单方面的监管,而定点药店对于有关部门的监管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对有关部门颁布的一些规定通常只是敷衍了事,缺乏主动提高服务质量的意识。定点药店同样处于一种竞争之中,但由于相关部门没有制定系统的行为规范,使得这种竞争变成了一种恶性竞争。因此,医保部门必须建立定点药店服务考核体系,规范药店行为,通过评定使药店主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3加强执业药师的培训

定点药店制度的实施让广大民众有了更多的药物购买自主权,这种自主购物存在一定的医疗风险,而药店执业药师的作用至关重要。执业药师要做好购药参谋,针对民众问题,给出专业合理的意见,避免盲目性购药。医保部门还应该强制要求定点药店配备与其经营规格相符合的执业药师人数,并且不定时进行抽查,对于某些定点药店经营时段执业药师不到岗、缺岗现象,采取严厉处罚措施,严重的可以取消其定点药店资格。

2.4加强对购买药物的参保人的监督

针对参保人滥用医保卡的现象,医保定点药店应该做好相应管理工作,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使参保人自觉规范医保卡使用。应规定参保人使用特制的医保病历本,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参保人及定点药店对违规现象进行举报。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的好坏,影响到医疗改革的进程,许多医疗事故纠纷的源头,就在于基础管理工作没有落实到位,许多基础制度存在一定的漏洞,因此要严格规范制度,加大执行力度,保证定点药店合规操作,促进医改事业健康发展。

摘要:药店定点制度的实施,为社会和人民带来不少便利和优惠,但是当前定点药店管理存在审查不严、以物代药进行销售、购药中的冒用、出借医保卡等问题,本文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医保药店和非医保药店价格差异大 第4篇

非医保药店常被冠以“平价”之名,但这类药店的药售价有些比医保药店、社区医院要低,有些则比医保药店贵。我国药品销售渠道仍然是按照从药厂到代理商,再经过几级经销商,最后才到药店。在这种传统渠道里,药店进的货经过了一道道中间环节,药价早就被层层抬高,零售价自然也跟着水涨船高。但一些规模较大的非医保药店的药品采购模式和物流模式都比较省钱,而且利润加成很低,有的甚至不赚钱,主要靠薄利多销来获取利润。

建议:非医保人群买药的时候最好还是尽量不要选择医保药店,尤其是长期吃药的慢性病患者,长期在医保药店买“高价药”会成为一个很大的经济负担。非医保药店什么时候用得上?那就是突发小病的时候,比如头疼脑热、肚子痛等,可以就近到非医保药店买药。选择非医保药店最好也看它是不是连锁的,因为通常连锁药店价格相对会便宜一些。

药店刷医保卡申请书 第5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店位于**镇大埔*****号店,是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于2010年*月**日成立的药品零售企业,于2011年**月**日通过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

本店营业面积60平方米,现有员工3人,所有人员均具有药师职称和高中以上学历。经营中西药,药品价格合理,品种齐全,与药店规模相适应。

本店周围均是县城居民住宅区,但缺少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秉着服务于民、还益于民的经营理念,本店长期为中老年人提供免费测血糖、测血压服务,因此广获周围社区群众的好评,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周边的群众,特此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资格,使我店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贴心的服务。

**县**药店

药店医保申请工作总结 第6篇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市劳动保障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医疗专家组成)进行评审,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即通过,公示10天无异议,即可获资格证书。

一、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一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

2、执行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一年内未发生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3、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一年内未发生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4、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卫生区域规划要求,且综合性门诊部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医技人员不少于16人(其中注册的执业医师不少于8人);普通专科门诊部不少于250平方米;医技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注册的执业医师不少于6人);

5、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为主;

6、各项医疗质量指标达到等级医疗机构规定的标准;

7、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系统,配备了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二、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通过GPS认证,一年内未发生药品质量事故;

2、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一年内未发生违反药品价格的行为;

3、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常用药品、24小时提供售药服务的能力;

4、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有计算机管理系统及专职操作人员,实行了购药结算清单制;

6、符合《厦门市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且零售药店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

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定点医疗机构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2、执业许可证副本;

3、科室设置情况及医疗设备清单;

4、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卫生技术人员名册、技术职称、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评审前一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个月)医疗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

7、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等级医疗机构证明材料;

8、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定点零售药店

1、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

2、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

3、药学技术人员名册和职称证明、药店营业员名册和岗位培训证书;

4、药品经营品种和药品进销清册;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6、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评审前一年业务收支情况。

申请定点医疗机构需填写《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申

请定点零售药店需填写《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下载网址:http:///

行政审批程序: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审查—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实地考察评审—专家投票—公示—确认资格—颁发资格证书—开通医保联网。

受理时间:每年三月份的工作日上午8:15-11:45,下午14:30-17:30。

药店医保刷卡工作总结 第7篇

医保中心领导:

在医保中心各位领导的英明领导下,转眼间一个的工作结束了,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汇报,请上级领导给与指正。荆州市城南开发区御河路药店位于老南外御河路,主要经营: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店内宽敞明亮,药品干净整洁,经营品种齐全,分类明确,能够满足绝大多数参保人员需求。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店内严把质量关,规范进货渠道,进货验货记录完善,无过期药品,在历次的药品质量检查、抽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一例假劣产品,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口碑。店内建立有健全的医保机构,由本店直接领导负责医保工作,设立有人专职负责的医保管理机构,并对其进行定期的业务、服务技能培训,保证系统正常运转,及时上传、下载数据,为参保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购药环境。同时在刷卡过程中严禁用医保基金购买支付范围以外的药品,杜绝在刷卡过程中刷卡金额和现金购药价格不一致等不良情况。

自本店成为定点药店后,在医保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从严要求自己,完全服从医保中心的领导,以“一切为了顾客,做顾客的健康使者”为经营宗旨,在刷卡服务过程中尽全力满足顾客需求 我们知道我们的工作做得还不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医保中心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文明服务,严格按章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把医疗保险工作做得更好,为我市医疗保险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药店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工作总结 第8篇

一、在店堂内醒目处悬挂“医疗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和江苏省医疗零售企业统一“绿十字”标识。在店堂内显著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框”,设立了医保意见箱和投诉箱,公布了医保监督电话。

二、在店堂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证明。

三、我店已通过省药监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并按要求建立健全了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管理人员、营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和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并建立与此相配套的档案资料。

四、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药师(质量负责人)坚持在职在岗,为群众选药、购药提供健康咨询服务,营业人员仪表端庄,热情接待顾客,让他们买到安全、放心的药品,使医保定点药店成为面向社会的文明窗口。

五、自觉遏制、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不正之风,规范医

六、我药店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柜台。销售处方药时凭处方销售,且经本店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同时审核、调配、销售人员均在处方上签字,处方按规定保存备查。

七、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八、尊重和服从市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

2012年零售药店医保服务总结 第9篇

南阳市济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2012年医保服务总结

南阳市济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 年 10月。于2009年被确立为全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至今已经有一年多。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被评为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要归功于市医保中心一直以来的强力支持,归功于公司全体员工全心全意的付出。过去的2011年,我们济仁堂大药房在市医保中心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参保人员的监督评议中,较好地完成了医保服务协议的各项指标,倾情关注,悉心关怀;深入理解,行动到位;执行有力,务求完美,过去的一年,我们秉承着对全体参保人员负责的精神,为这些顾客提供了质优价廉的产品以及我们更加优质的服务,具体工作如下:

一、医保组织体系健全,个人工作职责明确

济仁堂大药房始终把医保服务工作作为公司各项工作的最高着眼点之一,医保相关知识的各项学习我们每个月都在公司开展,每一周都在店面开展,每一天都在柜组开展。通过有条不紊的系统培训我们从公司的每一名领导到基层的每一名营业员、收银员都能认识到医保工作的平等性、安全性原则,从而保证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水平,强化管理作用。

我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医保组织管理体系。由公司总经理出任医保服务项目总协调人、总督察人,全心全力抓执行,由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的质量督察员一起抓落实。在我们大药房以销售经理、店长、执业药师、质量检查员、物价审核查验员、营业员以及收银员组成的完整医疗服务机构也发挥的不可或缺的巨大作用。公司整体把控,店里仔细查缺补漏,一应安排有条不紊。

相关药品,执业药师首先把好处方审验关,营业员严格按照医保协议要求开具销售小票(信用小票),质量检查员和物价审核查验员分别对药品质量与价 格进行检查和核实,店长最后汇总确认,定期回馈信息给销售经理和公司总部相关负责人,各司其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执行人,服务细化到每一次医保咨询和购买行为。我们认为只有这样才是较好的履行了与市医保中心签定的协议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应履行的义务我们现在和今后都必须要继续千方百计的落实执行好,这点可以请广大参保群众共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二、医保公示促公司员工理解企业文化,学习服务新境界

按医保协议的相关要求,济仁堂大药房将《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表》和各项管理服务新举措都陆续进行了上墙公示。我们先后公示了《医疗保险服务规范》、《医保凭证管理制度规范》、《医保结算管理制度》、《医保监督管理制度》、《医保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处方药管理制度》、《非药品的质量技术管理》、《营业员服务规范》、《收银员服务规范》、《店长当班检查规范》、《店面人员礼仪服务规范》、《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规范》等等。

制度上了墙大家随时学习就更加方便了。医药零售流通行业也和其它的零售领域一样也存在着人员周期性流动的问题。然而制度的公示就是要求每一名店面工作人员自觉学习,自我监督,新的员工入职后每天都都要自觉学习,店内每周,公司每月都定期进行学习检查,一方面是业务,更重的是服务,氛围创造好了,员工的思想意识与操作水准提升的自然也快了。

三、医保培训须臾不可放松,公司每每抢前抓早

培训是一个合格的负责任的公司给员工提供的最好的福利。当然给员工培训好了,员工真正理解了,其最终的目的是会给所有医保参保对象,所有用药群众提供更加日臻完善的服务。学习型社会,学习型企业的建设和完善也是中央一直以来的明确要求,学习中求发展,发展好回馈社会。济仁堂大药房在所有员工入职时都会安排3到5天的员工入职培训,除了新员工职业素养,市场营销公关,服务礼仪和客户导向,更重要的是医保和GSP质量技术操作培训。

而我们济仁堂大药房除此之外,还要进行药品基础知识、店面CIS管理,以及价格管理,药品法律法规方面的岗前培训。无论是否卖过药,无论以前是从事过店长等管理岗位历练,还是初出茅庐的年轻应届学生我们都始终视培训为根基,把培训作为服务素质、个人素质提升的根本。

除了公司培训师,我们还积极组织员工到相邻省市找先进同行学习经验,安排拓展训练等新的培训形式,安排外面社会上的培训师来店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

我们门店的骨干每年都能得到由公司牵头全国最具实力的行业培训机构“中国药店”以及附属机构的难得的培训机会,大家的的确确是提升了能力,开阔了视野,知道了医保参保人员到底有怎样的期待。我们究竟该如何细化。可以说为了全心全意服务好医保受惠人群和广大用药群众,我们一直在努力!

四、日常监督,每一天都是安全日,医保服务协议不可马虎,对待医保保障的每一个人我们更得多奉献

(一)市医保中心的管理部门对于我们大药房相对其它同行要更加严格一些,我们一直把这一切看做对我们的鞭策。对于企业的经营行为市医保局要求我们奖优罚劣。事实上我们当然也是一直这样做的。每一次市医保中心对我们济仁堂大药房的考核,我们都在同时引为学习培训的重点,我们要求员工通过新形式进行反复误操作确认和及时举办错误行为反思交流座谈会。我们除了直接对责任人的经济扣罚还针对性的研究共性与个案,问题出现一个整改一个。我们还细化到许多整改行为的优先次序判断,要求务必迅速,研究细致,监督执行措施,以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发生。现在奖惩制度已经在一直有力施行。违反医保政策的个人我们绝不手软,进行处罚,对于医保工作认真负责,肯于担当,成绩出色的个人我们当然给与重奖。做好自己,企业文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蔚然成风。

(二)向管理要效益,内部管理已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我门店利用每天早晨固定的早例会时间,晚上也统一的晚例会期间,不忘对医保工作的宣传。细化的工作从一线开始贯彻发布,一线也理应更加熟悉。

(三)药品的验收、入库、销售我们一直是电脑票据的实时录入,严禁串货现象。每周两次定期抽查药品与电脑相符情况,每天实行常用品种动态盘点。抽查结果肯定与奖惩相挂钩,机、帐、货必须100%相符,这是我们的一条硬性规定。

五、经营硬任务,医保是根基也是本分。

近年来公司效益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显著增长,药店的生存与发展我们看到了,很清楚,我们还是与这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息息相关。根本目的是让广大参保对象真正买到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的药品。当然我们在设计工作中难免会有顾客要求多开药,代开药,甚至要求以药换药,出门交易药品的违法行为,对此我们依然是坚持原则,同时为其提供方便,全力去做解释、说服、引导,让参保人员能理解,让绝大多数人愿意支持。

新朋与旧友是一个样;消费高和消费低一个样;无论老人与年轻人谁来划卡都是一个样;售前与售后一个样。“三老四严”、“四个一样”。大庆世一大药 房及沿湖城医药分店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竭尽所能满足医保人群所需。用药指导、健康咨询、养生讲座、免费体检,会员沙龙,为参保人员专门安排健康养生知识与用药安全常识至今已经举办过相当多期。“地道药材货真价实,公平交易童叟无欺”,难行能行,牢记使命,我们给您关怀,您自然也会给我们信赖!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我们继续立定信念,为大家继续努力服好务,守护好各位健康。按照协议目标严格要求,规范实施,为医保事业的大发展大进步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南阳市济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药房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工作总结 第10篇

工 作 总 结

2012年,我店在南京市药监局和社保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医保定点药店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医保定点药店工作的管理,规范操作行为,努力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在上级要求的各个方面都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深得附近群众的好评。

一、在店堂内醒目处悬挂“医疗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和江苏省医疗零售企业统一“绿十字”标识。在店堂内显著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框”,设立了医保意见箱和投诉箱,公布了医保监督电话,公示了相关服务规范和义务范围。

二、在店堂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以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证明和岗位证件。

三、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管理人员、营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和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并建立与此相配套的档案资料。

四、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药师(质量负责人)坚持在职在岗,为群众选药、购药提供健康咨询服务,营业人员仪表端庄,热情接待顾客,让他们买到安全、放心的药品,使医保定点药店成为面向社会的文明窗口。

五、自觉遏制、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不正之风,规范医保定点经营行为,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经营现象。

六、我药店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柜台、发票。销售处方药时凭处方销售,且经本店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同时审核、调配、销售人员均在处方上签字,处方按规定保存备查。

七、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八、尊重和服从市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

综上所述,2012年,我店在市社保处的正确领导监督下,医保定点工作取得一点成绩,但距要求还须继续认真做好。2013年,我店将不辜负上级的希望,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市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医保定点药店年度管理工作的总结 第11篇

是20xx年度7月份从药房变更过来的。自从实行医保刷卡以来,本药房坚持执行国家及县劳动部门的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所签订的服务协议去操作。具体如下:

一、本药房配备两名药师,均为中药师。每班均有药师在岗,没有挂名及顶替的现象。

二、确定医保工作分管负责人及专职管理人员,聘任了药品质量负责人。

三、坚持夜间售药,方便参保人员及广大群众购药。

四、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及中药饮片,处方均经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处方按规定留存备查。

五、根据医保药品目录,备齐备足药品,中药饮片达400多种,符合医保定点药店的要求,满足参保人员的`治疗病需求。

六、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坚持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择优购进,从未销售假劣药品,并加强在库药品管理,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有效。

七、严格按照医保管理部门要求,从不利用刷卡、销售滋补品、化妆品及生活用品,从不利用刷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从不虚开发票。

八、为了提高透明度,保证参保人员知情权,坚持明码标价,童叟无欺。如有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从而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不受损失。

以上是本药房xx年度医保工作的总结,如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药店医保申请工作总结 第12篇

工作总结

******社会保险管理处:

2011年,我店在社保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医保定点药店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医保定点药店工作的管理,规范其操作行为,努力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有效遏制违规现象等方面带了好头。现将执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在店堂内醒目处悬挂“医疗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和江苏省医疗零售企业统一“绿十字”标识。在店堂内显著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框”,设立了医保意见箱和投诉箱,公布了医保监督电话。

二、在店堂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证明。

三、我店已通过省药监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并按要求建立健全了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管理人员、营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和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并建立与此相配套的档案资料。

四、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药师(质量负责人)坚持在职在岗,为群众选药、购药提供健康咨询服务,营业人员仪表端庄,热情接待顾客,让他们买到安全、放心的药品,使医保定点药店成为面向社会的文明窗口。

五、自觉遏制、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不正之风,规范医保定点经营行为,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经营现象。

六、我药店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柜台、发票。销售处方药时凭处方销售,且经本店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同时审核、调配、销售人员均在处方上签字,处方按规定保存备查。

七、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八、尊重和服从市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

综上所述,2010年,我店在市社保处的正确领导监督下,医保定点工作取得一点成绩,但距要求还须继续认真做好。2011年,我店将不辜负上级的希望,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市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药房

药店医保申请工作总结 第13篇

一、工作目标

聚焦定点零售药店(诊所)欺诈骗保行为,以药店(诊所)经营生活用品和购药服务为主要检查内容,加大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检查对象为全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诊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生活用品、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工作时间安排

1、集中检查阶段(2019年3月下旬)

制订工作计划,组织稽查队伍对全县定点药店(诊所)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定点药店(诊所)以“双门面”、“暗超市”等违规行式出售生活用品、套取现金等行为,确保规范检查,不留死角。

2、整顿处理阶段(2019年4月上旬)

对于现场查实的违规行为,根据医疗保障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查实的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限期整改、暂停医保结算资格、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视情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律监察委处理。

3、总结报告阶段(2019年4月中下旬)

对集中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对照政策规定和定点协议,客观评价全县定点药店(诊所)经营现状,研究改进下一步监管工作。对查出的违法违规实例,整理并向社会通报,形成宣传舆论之势,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本次整治行动。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

2、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抽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同志参加专项行动,全体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参与检查,分组密切配合,严格依法办事。

3、在开展整治行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也不得因检查影响药店(诊所)的正常工作秩序。

4、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措施,从源头治理。

附:1、防范欺诈骗保承诺书

防范欺诈骗保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省及扬州市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宝应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建立健全内部医保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严格履职尽责,确保提供合法、合规、合理的医保服务。

二、坚决杜绝虚构服务、经营生活用品、盗刷医保卡等有损基金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服务环境,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切实加强防范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医保部门,若本单位内部发现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如经查实有欺诈骗保违法行为,本单位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法定代表人:

单位(盖章):

药店医保制度 第14篇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3、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公约

4、药店定点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5、医疗结算人员管理制度

6、医疗计算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7、城镇职工慢性病管理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调剂,药店营业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处方调剂的有关规定给予认真调剂,定点零售药店人员无不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保人员按外配处方调剂的请求,若认定外配处方调配剂量有疑问时,要告知参保人员,由原开处方的医生修改后再给给予调剂。

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书中规定的药品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凭(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和专用卡进行购药,目录规定以外的药品只能凭现金直接购买,如果是处方药还必须有执业医师的处方才能购买。

3、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必须持社保局核发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和专用卡等有效证卡到定点药店就诊购药,其医疗费用结算采用以记账为主,辅之以现金交费的结算方法,社保局核发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和专用卡均限于本人使用。

4、参保人员调动,死亡等要及时到社保局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参保人员应将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和专用卡妥善保管,及时更改个人帐户密码,如不慎丢失者,应及时向社保局办理挂失,丢失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

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为强化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加强诊疗和服务设施等医疗服务项目及费用支出管理。定点药店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提高目录内药品的备药率,使药品使用率达到要求。定点零售药店要做好以下几点:

1、外配处方,(或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具,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审方、配方、复核的程序进行配药,处方最终要有定点零售药店执业医师或从业药师审核签字,并保留两年以备核查。外配处方和非处方购药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

严禁使用IC卡,或个人帐户购买《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以外的药品。

2、定点零售药店对使用IC卡或个人账户购药者,必须认真填写购票据,票据填写要完整清晰,规范。回执存根联保存两年以上。

3、对持基本医疗保险卡(或证)与持现金购卖同一品规的医保药品应执行同一药品零售价,不得对参保人施行价格歧视。

4、定点零售药店要定期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反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供应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及药品的价格信息,对新上柜的基本医疗保险药物要做到及时反馈,共同维护医保药品数据库。

5、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及服务协议中的有关规定,按时审核结算费用,对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有权拒付。

6、对违反服务协议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7、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两年内不得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8、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申请书,资格证书,标牌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定点零售药服务公约

患者至上 关爱健康 正确配伍 耐心周到

合理用药 童叟无欺 热情服务 着装整齐

诚信守法 文明用语 明码标价 唱收唱付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和崇高的职业道德观念,忠诚药学事业,一切为了患者的健康。

二、举止端庄,文明礼貌,着装整洁,同情体贴病人。发药时语气温和,交待认真,详细、准确。

三、充分理解病人的心理状态,尊重病人,一视同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认真听取病人的意见和要求,并尽力满足患者的要求。

四、对病人高度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不经销过期失效药品。认真核对处方,确保病人的用药安全、有效。

五、坚持信誉第一,以患者为中心,耐心详细地向患者介绍药品的药理作用。明码标价,计价准确。

六、严格执行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决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

七、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工作严谨,避免差错。

药店定点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1、对持医疗卡的人员首先要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购药。

2、杜绝用医疗卡购卖非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

3、定期学习医保知识,严格按照服务公约执行。

4、营业人员服务要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对待持卡人员和现金购药人员要一事同仁。

5、定期与社保局信息科取得联系,做到信息准确无误,6、从正规渠道购进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尽量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7、严格审核处方,对门诊处方按医保目录执行。

8、每月及时向社保局上报门诊费用,及时结账,对门诊费用的结算要做到准确无误。

9、对以上出现的差错首先要进行批评,再出现错误者进行罚款。

医疗结算人员管理制度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病人满意为目标的服务宗旨。

2、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来有迎声,去有送声。

3、坚持工作岗位,提高效率,善于收集参保人员对药店的建议,对患者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协调解决。

4、对每位参保患者要认真审核有效证件,杜绝冒名顶替,杜绝开社保以外的药品。

5、积极协助社保检查人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刁难。

6、每月向社保局提供准确的信息。

医疗计算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医疗计算机管理人员要及时更新医保数据的参保信息,以便于病员的合理治疗,2、医保计算机管理人员要及时准确的维护好各项收费项目的医保标记,以确保病员的合理治疗。

3、计算机操作人员要明确岗位的重要性,必须按正规的操作步骤来对计算机及其设备(包括打印机,鼠标,键盘,UPS进行操作,如因误操作而造成设备或系统损坏,其造成的损失由该操作人员负责。

4、操作人员应按正确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

5、因操作人员不正确操作而造成的各项差错由操作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6、为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行不得玩各种游戏,不得使用外来的软盘、U盘,更不许随便修改工作配置和删除系统文件。

城镇职工慢性病管理制度

1、慢病人员持处方到定点药店调剂,按照劳动人事局的要求必须有二级以上医院开据的指导性处方进行购药,而且处方要每三个月开据一次,便于上级部门进行监督管理。药店营业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处方调剂的有关规定给予认真调剂,定点零售药店人员无不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慢病人员按处方调剂的请求,若认定处方调配剂量有疑问时,要告知参保慢病人员,由原开处方的医生修改后再给给予调剂。

2、定点药店要为慢病人员建立健康用药档案,档案必须有用药记录及用药量、用药人员的病种审批表及医生开据的指导性处方。

3、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必须以现金的形式购药,不得以医保卡支付药费,定点药店开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以现金交费予以结算。

药店医保申请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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