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年度考核方案
干部年度考核方案(精选6篇)
干部年度考核方案 第1篇
张掖市建筑管理总站
2017年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17〕318号)和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方案》要求,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平时与年度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对象
根据市委组织部、人社局文件精神,此次应参加考核人员34人,保斌挂职锻炼在接收单位参加考核,朱安民参加政务大厅的考核,杨戬梅自主创业不参加总站的具体考核,根据本人提交的创业工作情况汇报由总站考核小组确定其年度考核等次,实际参加考核32人,考核对象分为三类。
1.管理岗位(2人)宋晓虹 周国朝
2.专业技术岗位(27人)
王 勇 史国权 刘志军 付建华 李晓勇 陈 婕
—1— 于 宁 郑春涛 陈蜀虹 巨文韬 尹鹏飞 吴寅杰 戎小虎 张爱萍 赵雪峰 王 娟 费家荣 许 淋
郑清河 薛延赏 曹芳娣 徐秀兰 钱 刚 刘莎莎 周云霞 何晓莉 杨戬梅 3.工勤岗位(3人)唐 鹏 刘 荣 华德军
三、考核时间 1月12日(星期五)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要以干部职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评价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情况。在重点考核履职履岗、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工作实绩和道德素质的考核,把政治品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以及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列入考核的重点内容。
(二)考核等次
1.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经人社局核定,共核定优秀等次5人,其中管理岗位和工勤人员核定优秀等次1人,专业技术人员核定优秀等次4人。考核综合评定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报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2—
2.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3.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经批评教育仍拒绝参加的。
五、考核方法步骤
大会述职与民主测评,平时与年终结合,百分制量化打分,统一综合汇总。考核程序如下:
1.成立考核小组。成立由总站站长王勇为组长,总站支部书记史国权为副组长,付建华、李晓勇、陈婕、刘荣、陈蜀虹为组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对全站干部职工的考核工作。
2.市建设局考核组对总站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考核,局考核组听取述职评议、组织测评和个别谈话,重点掌握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履职情况,测评情况计入总站干部职工考核分值。
—3— 3.准备述职报告。全体干部职工撰写述职报告,填写《年度考核表》。述职报告要围绕全年重点计划指标和重要业务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新思路、新办法和工作创新,既不扩大成绩,也不隐瞒缺点或不足。
4.召开考核会议。实施干部职工共同考核述职,统一量化打分,分类排序定等的考核方式,参会人员对全体干部职工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情况进行测评打分,形成考核评价意见。总站考核小组按照《2017年总站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会后将个人书面总结交办公室备存。
5.考核结果评定。年度考核结果由干部职工测评和业绩考核两部分构成,年度考核得分=干部职工测评得分+业绩考核得分。
(1)干部职工测评总分100分,所占年度考核权重为40%,干部职工测评得分=测评总分÷参加测评人数×40%。
(2)业绩考核由总站考核小组量化评分情况、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日常工作纪律情况构成,总分100分,所占年度考核权重为60%。其中:量化评分为局分管领导对总站负责人,总站领导班子对其他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进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情况占业绩考核权重为10%。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占业绩考核权重为80%,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各站室工作人员月、季度工作绩效考核总得 —4—
分÷考核次数-未完成2017年度目标责任清单工作任务相应扣分,未完成一项工作任务对其站室负责人和承办人各扣1分(工作任务承办人与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叠加扣分)。日常工作纪律情况得分占业绩考核权重为10%,由总站支部、办公室按照全年工作考勤、政治思想学习、工作通报、约谈情况综合进行打分,全年工作考勤打分依据办公室统计的干部职工全年工作考勤奖扣得分的正负值进行量化计分(个人全年工作考勤奖扣得分=全年未休假天数+加班天数-全年病事假天数),个人全年工作考勤奖扣得分为负值时,每负一天扣0.5分,被举报投诉,经查证属实,被总站通报一次扣0.5分,被市局或市上有关部门通报或约谈一次扣1分。业绩考核得分=(领导量化评分+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日常工作纪律情况得分)×60%。
6.实行加减分和一票否决制度。对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个人,由考核小组根据其受表彰奖励的规格层次给予加分,其中,获国家级荣誉奖励加3分,省部级加2分,市厅级加1分,重复奖项只计最高荣誉,累计最高加3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规定确定等次。年内受到诫勉、告诫约谈及不参加干部在线学习或未完成规定学分的干部职工不评定为优秀等次,不推荐为拟表彰的先进。
7.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评定结果提交站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经报局办公室初审,—5— 之后报请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并上报人社部门。
六、考核结果使用
进一步加大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把年度考核作为推荐提拔使用、职称评聘、交流轮岗的重要依据。对优秀等次人员推荐在全局进行通报表彰;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优先提供培训、学习、深造机会,使之进一步得到锻炼和提高。其他事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有关考核要求办理。
七、考核要求
1.参加考核人员应填写并提交《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2.请各站室于1月10日前将各自工作人员十九大学习笔记、普法学习笔记收集齐全后,交到支部委员陈婕备查。
3.考核结束后,由办公室及时将考核结果分别报市建设局及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备案登记。
附件:1.2017年总站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2.2017年度干部职工考核测评表; 3.总站负责人年度考核领导量化评分表; 4.总站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领导量化评分表;
5.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综合计分表
张掖市建筑管理总站 2018年1月10日
—6—
干部年度考核方案 第2篇
为了加强对村干部管理,提高村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村干部务实精神,加快生态、富裕、和谐新熊营建设步伐,确保2012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经村党委研究,制定2012年村干部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一、基本原则
考核方案主要考核村两委班子的工资待遇。妇女主任工资不低于正职的80%,村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工资报酬由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根据各村分工及工作情况考核计发到人。
二、考核办法
以乡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相关记载为依据,组织专班每半年考核一次,两次平均分为年终得分。村干部正职工资按考核结果确定,其他村干部工资由村主职干部和妇女委员共同商议后,经乡党委分管领导签字后从转移支付中支付。
三、考核内容
各村必须将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㈠经济发展工作。(100分)
1、按年初工作要点完成各项生产发展目标。(50分)
2、积极配合、组织其他项目在本村的实施,重点加强公路硬化、水电开发、一建三改、国土整治、农村安全饮水等项目的协调、配合、支持力度,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40分)
3、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10分)因工作不到位或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影响经济发展或其他项目的实施,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
㈡综治维稳信访工作(100分)
1、各村成立综治工作领导机构,有专人负责综治工作,至少应成立综治领导小组、治调委员会、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等组织,缺一项扣1分。(3分)
2、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并上报乡综治办,缺一次扣1分。(5分)
3、控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每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扣5分;1次死亡3人以上的不得分。(15分)
4、摸清“留守儿童”及社会闲散青少年底数,有帮助措施,少一项扣2分。(3分)
5、切实开展群防群治工作。(3分)
6、不发生“法轮功”、“旷野窄门”等邪教组织在本地滋事事件。发生一次不得分。(3分)
7、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机制运转和相关记录健全。一项不健全的扣3分。(10分)
8、按时完成维稳交办事项,不发生影响全乡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报告及时。未及时完成交办事项的,一件扣2分;发生一次影响全乡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扣3分;报告不及时扣1分;平时工作不得力的不得分。(8分)
9、控制越级上访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发生。赴乡、县、市、省、京上访的,每1次分别扣0.5分、2分、3分、4分、5分,扣完为止;出现集体赴乡上访的加倍扣分,集体越级上访的,每次扣10分。(30分)
10、无命案发生。发生一案则不得分。(3分)
11、完成村级治调中心、中心警务室和治调中心户规范化建设任务。不落实的,每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5分)
12、全面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村活动,年内达到创安标准。(4分)
13、发生赴乡以上上访事件,通知所在村协助处理或接回的,必须及时到岗,不得迟到或不到。接通知后不到场的不得分。(3分)
14、加强法制宣传,做好“五五普法”相关工作。(5分)㈢计划生育工作(100分)
1、按要求完成计划生育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20分)
2、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20分)
3、完成其它责任指标。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95%以上;二孩及以上妊娠对象孕情登记上报及时率达到85%以上;社会扶养费征收面100%;两年生育对象(不含符合政策可再生育对象)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7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到位率达到95%以上;流动登记及信息入库率达到85%以上;流出重点对象有效联系率达到85%以上;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100%;计生奖励扶助政策落实100%。(60分)
㈣基层组织建设(100分)
1、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规划明确具体,分工明确;(15分)
2、班子无违纪违规行为发生;(15分)
3、支部、党员目标责任落实情况(30分)。(1)制定党员目标并落实。(10分)
(2)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根据开会记录情况,每开会一次得1分。(5分)
(3)台账齐全规范,积极发展能人党员。(3分)(4)党费收缴及时全额上缴,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不得分。(2分)
(5)流动党员管理责任明确,流向及联系方式清楚、学习资料发放到位,并保持联系,缺一项扣1分。(5分)
(6)认真填写村干部工作手册。(5分)
4、阵地发挥作用情况(25分)。(1)配备设施齐全,办公场所整洁卫生。(7分)(2)实行村“两委”班子带班值班、逢10集中办公制度。每月安排一人值班,并在公示栏上公示,每月10号、20号、30号村两委集中办公,每月乡党委组织督查人员检查,将逢10办公制度纳入全乡考核,挂靠年底基础工资。(10分)
(3)村党支部开展各项活动。(8分)
5、村账乡管、村务公开(15分)。
村账管理不规范的扣10分,村务没有公开扣5分。㈤安全及社会事务(100分)
1、做好全乡人畜重大疫情、动物疫病防治工作。(15分)
2、搞好全乡防汛抗旱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全乡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5分)
3、搞好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把重点放在非法小煤窑、道路交通、非煤矿山、食品安全等易出问题的环节。(20分)
4、非法采煤点的治理和信息上报工作。(10分)
5、扎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坚决杜绝毁林开荒事件发生。(20分)
6、全力围绕教育事业发展服好务,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100%。(5分)
7、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5分)
8、协助抓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5分)
9、做好村级便民服务室建设,建立台账,制度上墙。(5分)
㈥日常管理(100分)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阶段性、临时性、突发性工作。(70分)
2、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培训。(30分)
四、相关事宜
1、经济发展、综治维稳信访、计划生育、基层组织建设、安全及社会事务、日常管理在总分中所占比例分别为20%、30%、15%、10%、20%、5%。考核分数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75分为基本合格,75分——90分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
2、各村转移支付资金包含村干部基础工资、村干部绩效工资,各村得分情况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大村(横茅湖、熊营、金山)工资总额为15000元;中等村(池南、凌云、松木坪、九里坪)工资总额为12000元;小村(沙河、沙湾)工资总额为9000元。妇女委员基础工资为村主职干部工资总额的80%,各村治调委员基础工资为500元。工资总额的50%用于基础工资,工资总额的50%用于绩效考核,绩效工资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在村委会研究考核方案,报联村干部和联村领导审核后下拨。
3、考核等次不合格者不发放绩效工资,基本合格者只发放绩效工资的50%,合格者发放绩效工资的80%,优秀等次者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4、财经工作、综治工作、计生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村不得评优、村干部不得评先,扣发当年的绩效工资。
5、考核等次评定为不合格的村,对其“两委”班子予以调整,考核等次连续两年评定为基本合格的村,对其“两委”班子予以整顿。
干部年度考核方案 第3篇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考核指标过于笼统, 没有做到因人因岗而异。
阿勒泰公路总段各级领导干部的岗位性质虽然相差很大, 但年度考核标准一直是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来设计的, 考核指标也只有笼统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五项, 指标设置过于简单, 缺乏定量指标, 而且考核实行的是“一刀切”, 没有考虑到各岗位、各职位要求的特殊性, 从而造成考核指标的相对不公平。
2、考核技术手段较落后, 考核方法不合理。
实际考核中一直沿用传统的评议方式, 偏重于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静态考核, 缺少实地的、跟踪的动态考核, 使考核者对被考核对象情况的掌握以及最终的评价缺乏深度。另外, 无论考核哪一级领导干部, 都采取相同的方法, 使考核材料“千人一面”, 考核结果缺乏准确性。
3、民主化程度不高。
参加民主评议的仅仅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 考核主体范围过小, 不能代表民意。考核中, 有些测评者漫不经心, 随意性比较大, 要么不负责地对领导干部一律打“优”, 要么凭印象随便打“√”。由于工作中被领导批评较多, 有些测评者就利用考核测评机会给这位领导打个“不合格”, 致使有些领导干部平时表现很不错, 但在民主测评中得票相应较少, 与那些相对于工作负荷少、业务能力差的“好好先生”相比票数少得多。这样测评出的结果民主化程度不高。
4、平时考核欠缺。
实际工作中, 只注重干部年度考核, 而忽视了平时考核, 这样难免会出现以领导干部的近期工作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依据的“近因效应”, 以及因领导干部的某一时的言行影响年度考核评判“晕轮效应”, 从而导致凭印象、凭记忆定论。从干部管理的角度看, 忽视平时动态考核, 就不能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变化和最新发生的问题。
5、年度考核流于形式。
自1995年开始推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制度以来, 主要采取以下两种考核方式:一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总段领导干部由公路局党委进行考核, 但多年来此项工作由总段党委代考, 在考核程序中只进行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定等次三个程序, 然后再将考核等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由上级主管部门最终确定总段领导干部的考核等次, 并以文件形式反馈下发, 违背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考核程序;另一种是由总段组织、纪检、工会部门组织考核小组对基层领导干部和机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考核, 再将考核情况上报总段党委, 由总段党委根据测评结果和单位创建文明工作综合情况确定出他们考核等次。
6、考核结果没有得到有效应用, 削弱了干部年度考核应有的作用。
实际工作中没有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和提拔降免真正挂起钩来, 考核结果仅仅用于兑现个人应得的晋级 (职) 、聘任上, 单位没有一套与考核配套的激励机制。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缺乏对考核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
在实际工作中, 很少深入下去倾听群众对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更缺乏对考核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的总结和对存在问题的冷静思考和深入分析, 以致使一些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方法得不到改进。缺乏对中央关于干部考核的有关文件精神的理解, 没有做到结合单位实际加以有效地贯彻执行。缺乏对如何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如何防止考核失真, 如何建立考核指标体系等一系列关键问题理性的思考和深入的研究, 使干部考核工作缺乏规范化和科学化。
2、干部考核的组织领导体系还没有建立。
从目前的考核工作看, 组织部门几乎承担着全部的考核任务。要搞好干部考核工作, 单靠组织部门显然是不行的。而实际考核中并没有明确宣传部门、纪检、审计等部门所承担的考核任务和责任, 考核的组织领导体系没有建立起来。这样, 既不利于对考核工作实施有力的组织领导;又不利于对考核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 最终影响了考核的质量和效果。
3、考核者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考核质量的高低与考核者自身素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实际上我们一些考核人员的基本素质还不适应考核工作的需要, 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因此受到一定的影响。
4、考核测评工作缺乏规范统一, 对人数少的单位而言, 仅差几票就会影响整体测评比例。
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测评等次常用的“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同时民主测评内容缺乏具体统一、便于操作的量化标准。尤其是考核干部“实绩”和“德”两个方面, 过于笼统, 致使测评者凭印象或感觉划“√”;其次单位人员的素质和风气对考核质量至关重要。单位风气正职工素质高, 测评结果就比较公正。反之民主测评时就会不讲党性, 不讲原则, 完全凭个人好恶来决定取舍。
三、对策与措施
1、进行认真细致的工作分析, 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
建立考核体系, 要把握住七点:一要有针对性。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干部所履行职责的不同, 提出不同的考核标准;二要有全面性。考核内容要涉及生产、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三要突出重点。要选择那些综合性强、涵盖面广的指标。同时, 还要突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难点问题;四要有合理性, 指标不能过高, 也不能太低;五要有可操作性。凡是能量化的指标必须量化, 不能量化的要作出明确具体的定性要求, 使考核指标定性与定量的有机结合;六是要细化考评内容。考评内容是工作业绩、工作能力、个人主观能动性。所设立的考评项目不得超过这三个基本框架范围。工作业绩所占比重在一半以上, 而其余两项所占比重应基本相等;七是要在考核指标的把握上遵循能定量考核的要尽量予以量化, 使考核尽可能做到公正和公平。
2、做好岗位描述, 根据岗位制定考核目标。
要抓住每个岗位的关键绩效指标。考核目标的制定, 应从为人事提供依据和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绩效发展两个方面制定。
3、严把评价主体设置环节, 改变以往干部考核中单一的
内部评价做法, 变“一维为多维”, 努力扩大民主评议人员的范围, 采取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办法, 把与考核对象工作、生活联系较为密切, 知情的上级、同级、下级和基层群众作为评价主体, 切实把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 进一步提高干部考核工作的民主化程度。
4、进一步加大平时考核力度, 使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逐步走向经常化、规范化。
这样有利于全面、历史、客观地评价干部。负责考核工作的人员, 要保证一定的时间深入基层了解情况, 及时收集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的信息和反映, 有效地实施对领导干部的平时了解和考核, 为年终考核奠定基础。
5、进一步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要健全考核工作领导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 自上而下、齐抓共管, 为考核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要不断提高考核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注意把那些基本素质好, 有一定实践经验, 能够胜任干部工作的同志充实到考核队伍中来。
6、要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 切实发挥激励导向的作用。
变味的年度考核 第4篇
随着年度考核的年年进行,也逐渐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如年年评为优秀的总是集中为几个人。如此这般难以达到调动教师积极性之目的,年度考核该如何进行下去?正当为此事烦恼之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又给年度考核增加了“重量”:在评职晋级的条件中增加了一项硬指标,即在任现职时必须有一次是年度考核“优秀”(有的省是近三年或近五年以内)才能申报上一级职称的评定。新的政策的出台,促使各学校从新思考这个“年度考核”的操作办法。出人意料的是,几乎所有的学校好像都不约而同地明白了在这种情况下应如何操作年度考核的问题。笔者所领导的学校的做法和其他学校大同小异:将第二年最有希望晋级的教师按年龄列成一个名单,然后采取不晋级的礼让晋级的,希望小的礼让希望大的,年轻的礼让年纪大的,科任礼让班主任,贡献小的礼让贡献大的等相互礼让的“人道主义”的思想工作方式来评定“优秀”。
2002年来到南方以后,年度考核一样要年年搞。相比东北而言,只是没有了“评定职称必须是在任现职时有一次是年度考核‘优秀才能申报”的规定,但是增加了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年终可得工资的百分之三十的奖金的项目。
年度考核,最让人忧心的是搞封建家长制考核:层层述职、层层推荐优秀候选人的所谓民主的形式过后,就是考核小组的集中,这个集中的实质就是集中到一个人——校长。谁是优秀,校长一个人搞定,不管是否候选人,不管功绩如何。这是目前绝大多数学校所共有的弊端。
进行年度考核的初衷是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但是,自从年度考核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挂钩以后,它就明显的具有了不同的含义和使命;它就成了不同人利用它达到不同目的的工具……
干部年度考核方案 第5篇
1988
制定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贯彻和体现注重实绩、鼓励竞争、民主监督、公开监督的原则和管人与管事既紧密结合又合理制约的原则,从我国干部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力求于法周严,于事简便,使干部考核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适应干部分类管理的要求。
一、考核目的了解干部的年度工作情况,对干部进行阶段性评价,激励和监督干部尽职尽责,积极工作,增强各级首长的负责精神,提高行政效率。
二、考核对象
第一类,由地方人民政府首长提名,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首长,即:秘书长、厅长、局长、主任、科长等。
第二类,由地方人民政府决定任免的各工作部门的副职行政首长,即:副秘书长、副厅长、副局长、副主任、副科长等;由地方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决定任免的中层行政首长,正副处长、正副主任,正副科长、正副主任等。
三、考核形式
实行首长负责的考核制,考核工作要充分接受上级组织指导、机关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四、考核内容
被考核者的德、能、勤、绩,重点是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情况和实绩。
五、考核时间
一般在年末或年初,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六、考核主管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1.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根据我国的政治体制和领导体制,考核委员会由地方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政府首长、人大主任(或副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纪委书记和人事、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机关干部代表等组成。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计划,拟定考核标准,监督考核程序,协调考核工作,审核考核结果,接受申诉,并直接组织对第一类考核对象的考核。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第二类考核对象中由地方人民政府决定任免的各工作部门副职行政首长,也可由考核委员会直接组织考核。
2.地方政府各工作部门组织非常设性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部门的正副首长、机关党委书记、干部(人事)处(科)长,以及机关干部代表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第二类考核对象中其他人员的考核,审核考核结果,接受申诉。
3.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考核工作办事机构,处理考核的日常事务。4.本单位党组织在考核过程中,要支持并协助行政首长搞好考核,了解党员干部发挥模范作用的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和监督党的干部政策的贯彻执行。
七、考核工作程序
1.准备。通知被考核者准备个人述职提纲,并填写《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
2.述职与评议。被考核者向主管首长述职,被考核者的直接下级(或本部
门干部)和与被考核者同级的有关领导干部参加。根据具体情况,述职也可采用书面方式进行。
述职后,在主管首长主持下进行评议,可采用小组评议、个别谈话、书面评价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和参加范围由主管首长决定。
评议时,对第一类考核对象应尽量征询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对第二类考核对象的评议方式应尽量简便。
3.主管首长评鉴。主管首长根据被考核者的工作情况,汇总各全面的评议信息,提出评鉴意见,并记入《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对副职的评鉴,应充分听取和尊重正职的意见。
4.反馈。主管首长向被考核者反馈评鉴结果,指出其工作中的成绩、不足和努力方向。被考核者在《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中签署意见。被考核者对评鉴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考核主管机构申诉,亦可越级申诉。5.复核。考核主管机构审定考核结论及被考核者意见,并在《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中签署意见。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主管机构总结考核工作,将考核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归档。考核结果作为组织对干部实行奖惩、升降、调整、培训的重要依据。《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
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
(19 年度)
姓 名______
职 务______
何时任现职______
----------------------------------- |
一、被考核者年度工作述职|| |-------------------------|首长对| | 分管工作 ||被考核| |------|------------------|者的工| | 出勤情况 ||奖惩情况 ||作绩效| |-------------------------|评 价| |
(一)工作实绩评价|| |-------------------------|| || 自 我 || || 评 价 || |工作内容|-----|-------| ||很|努|一| |较|一|较| ||努| | |好| | | | ||力|力|般| |好|般|差|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7|| | | | | | | | |--|----------------|-|-|-|-|-|-|-| | 8|| | | | | | | | |--|----------------|-|-|-|-|-|-|-| | 9|| | | | | | | | |--|----------------|-|-|-|-|-|-|-| |10|| | | | | | | | |---------------------------------| |
(二)德能素质评价|| |---------------------| 首 长 评 价|
|| 自 我 评 价||
|评 价 项 目|--------|-----------|
||好 |较好|一般|优 |良 |中 |差 |
|------------|--|--|--|--|--|--|--|
| 1 | 政策理论水平||||||||
|---|--------|--|--|--|--|--|--|--|
| 2 | 本职业务能力 ||||||||
|---|--------|--|--|--|--|--|--|--|
| 3 | 组织协调能力 ||||||||
|---|--------|--|--|--|--|--|--|--|
| 4 | 调研综合能力 ||||||||
|---|--------|--|--|--|--|--|--|--|
| 5 | 用人能力||||||||
|---|--------|--|--|--|--|--|--|--|
| 6 | 口头表达能力 ||||||||
|---|--------|--|--|--|--|--|--|--|
| 7 | 文字表达能力 ||||||||
|---|--------|--|--|--|--|--|--|--|
| 8 | 工作态度||||||||
|---|--------|--|--|--|--|--|--|--|
| 9 | 法纪观念||||||||
|---|--------|--|--|--|--|--|--|--|
|10 | 改革创新观念 ||||||||
|---------------------------------|
|
(三)自我工作评价和努力方向|
|---------------------------------|
|签名|
|年月日|
|---------------------------------|
|
二、主管首长意见|
|---------------------------------|
|签名|
|年月日|
|---------------------------------|
|
三、被考核者意见|
|---------------------------------|
|签名|
|年月日|
|---------------------------------|
|
四、考核主管机构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实施《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
考核方案(试行)》的若干说明
一、关于基本设计思想
1.根据对干部逐步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本方案的适用对象是:由地方人民政府提名,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首长;由地方人民政府决定任免的各工作部门的副职行政首长;由各工作部门决定任免的内部职能处室(科室)正副负责人。考核形式确定为首长负责考核制。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鉴于政府工作部门行政首长是通过对政府的负责来体现对人大的负责的,所以对他们的考核基本上采用首长负责考核制的形式。2.主管首长的评鉴,作为对委任产生的干部考核的一个基本环节,注意体现我国《宪法》和《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的精神。3.作为年度考核方案,突出了对干部工作实绩的考察。
4.考核方式简便易行,工作周期短,便于制度化。
二、关于首长负责考核制
1.首长负责考核制不涉及干部管理权限的转换,只是在年度考核工作中,把对干部的阶段性评价由以组织人事部门为主承担,转为以主管该部门业务工作的直接首长为主承担。这种考核不能代替上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其他类别的考核,如提名选举前的考核、推荐任命前的考核等。
2.首长在考核中应受到合理制约。这种制约具体表现为:要接受上级组织的指导、本单位党组织的监督和群众监督;设立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考核主管机构;考核结论要经过复核;被考核者对评鉴结论有权申诉,要求复核,等等。
三、关于考核对象
1.考核对象,原则上包括所有在职的地方政府各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2.一年内将要办理离退休手续者,在本人正式提出要求时可免予考核。3.担任现职不满六个月者,参加调职前所在单位或部门对原任职务的考核。4.被考核者可根据主管首长的安排,参加对其他同职级的被考核者的评议工作;同时,主持对其直接下属的考核。
四、关于考核主管机构
1.地方人民政府设立考核委员会,地方政府各工作部门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其成员和职责如《方案》规定。
2.在只对各工作部门内部职能处室(科室)的正副职负责人进行考核的情况下,可只由本部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政府不再设立考核委员会。3.在实际考核中,一般可分三种形式:
对政府工作部门正职负责人的考核,主要由政府首长或他委托的分管首长主持进行;
对政府工作部门副职负责人的考核,一般可由政府首长或分管首长委托该工作部门正职负责人主持进行;
对政府工作部门内部职能处室(科室)正职负责人的考核,由部门的分管首长主持进行。对副职负责人的考核,可由正职负责人主持进行,也可由分管首长主持进行。
4.在实际考核工作中,可采取由组织人事部门派一二名干部辅助政府分管首长进行工作的方式,既起介绍情况、具体服务的作用,也起直接了解干部的作
用。
五、关于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工作实绩评价;德能素质评价;自我工作评价和努力方向。
2.“工作实绩评价”要求被考核者根据岗位职责规范、上级首长指令和年度工作目标,逐项申报所做工作,并对自已在工作中的努力程度进行自我评价。评价等级分为“很努力”、“努力”、“一般”三档。主管首长对被考核者申报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等级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档。
3.“德能素质评价”是被考核者对自己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政策理论水平、本职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研综合能力、用人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工作态度、法纪观念、改革创新观念等十项素质进行自我评价,评价等级分为“好”、“较好”、“一般”三档。主管首长根据被考核者在工作中的表现、潜能,以及与同职级干部的比较,分别对这十项内容提出自己的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档。
“德能素质评价”各项目的内容一般包括:
政策理论水平:具有相应的马列主义水平。能掌握有关政策并用于指导工作。本职业务能力:熟悉本职业务和相关业务知识。能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组织协调能力:能合理安排本部门工作。能协调同其他部门的关系。调研综合能力:能进行和组织调查研究,进行综合,提出对策。
用人能力:能指导下级工作,调动其积极性,并对下级做出公正评价。口头表达能力:口头表达逻辑清楚,有说服力。
文字表达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种文字工作。
工作态度: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注重效率。
法纪观念:廉洁奉公。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遵守并维护法纪。改革创新观念:能接受新事物,工作有创造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项目有所增删。
4.“自我工作评价和努力方向”要求被考核者对自己一年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说明自己工作的主要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六、关于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要求准备述职提纲并填写《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在填写前,也可预先征徇主管首长意见,对年度工作实绩作分解认定。
2.在主管首长主持下,被考核者进行述职。主管首长可参考《方案》所列范围确定参加人员。述职内容应简明扼要,时间一般在半小时左右。述职之后的评议,可背靠背,也可面对面。根据主管首长的意见,述职也可不召开专门的会议,采用书面方式进行。
3.主管首长在评鉴前如认为需要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可自行确定听取意见的范围和方式。
4.主管首长通过审阅述职报告、汇总各方面的评价信息、结合自己的平时了解,对被考核者的工作实绩、德能素质等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评鉴意见填入《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评鉴意见中应提出对被考核者“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看法,如在实施中有困难,也可由考核主管机构提出。
5.主管首长之间对于各自分管部门干部的评鉴,应当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
协调平衡,避免出现过紧过宽的情况。协调平衡的具体方式由考核委员会、考核领导小组或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掌握。
6.主管首长在将评鉴意见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时,一般以谈话方式进行,指出其工作中的成绩、不足和努力方向。主管首长不应回避被考核者的缺点和不足。被考核者应在《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中签署意见。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7.考核委员会或考核领导小组审定主管首长的评鉴意见并签署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代考核主管机构盖章。
8.如被考核者提出申诉,须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通知主管首长和申诉者本人。申诉人如仍有不同意见,可以越级申诉,但考核结论生效。
七、关于考核结果的使用
干部年度考核方案 第6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关于深化兵团改革要求,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关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和改进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师市党办《关于开展师市2017年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总结往年综合考核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现就做好2017年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内容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聚焦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牧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 “访惠聚”活动和“两学一做”、“学转促”学习教育情况;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情况;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二级局、非领导职务干部、援疆干部、挂职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连管寺管委会”工作成员以及师市党委直属的副处级、正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四、考核内容运用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有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团处级试用期满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的原则。即对团场团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既用于对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据,又用于试用期干部是否通过试用期的依据。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分项考核得分由各分项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民主测评得分为得票情况量化分值。
领导班子考核责任单位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团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团场领导班子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考核、环境保护考核、团场目标管理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团场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卫、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向南发展、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民主测评意见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设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计算;较好,按照得票率×80%×30计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计算;差,按0计算)。
2.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3.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考核和环境保护考核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作风、企业经营状况、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4.对师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师市直党工委参照本方案组织进行;对各单位下属处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5.领导班子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决”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好’’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的前30%,无“一票否决”事项。
(2)评定为“较好’’等次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一般”等次:
①某项工作受到师市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行为且审计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差”等次:
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中后15%的;
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
(二)关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1.领导班子正职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采取班子总分成绩的30%和民主测评总分的70%计算百分制成绩。没有班子的各单位党政正职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30%的成绩。
2.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干部考核评价
(1)领导评价(30分)。团场党委书记、政委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商团场党委副书记、团(场)长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商行政正职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无党组(党委)书记的单位由行政正职或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或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评价。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党办)负责,分数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安排专人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70分)。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
3.领导干部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领导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况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的前40%,无“一票否决”事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6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
团场领导班子正职不计入团场领导干部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数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3%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不称职”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师市通报批评的;
④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领导责任的; ⑤有问责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1%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违反政治纪律,不按政治规矩办事的;
④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4)其他领导干部,一般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领导班子正职(含二级局正职)定等,由师市党委研究确定,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提出定等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研究提出建议,师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总体评优比例情况统筹报党委确定。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领导职数较少的处级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副处级单位,可按1个优秀名额推荐,由师市党委统筹确定。一级局辖多个二级局或副处级单位的,一般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师市机关部门副职的评优,按照以总支述职、测评为基础,师市党委综合统筹确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等次:
①因职务行为以外的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②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或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开除党籍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6)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计入受援地、受援单位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规定有一票否决、兵团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或其他规定不得评为优秀情形的,相关领导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团处级试用期干部考核具体要求
对2017年新提任且试用期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书面述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领导干部能否正式任职提出初步意见,提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团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师市党委书记审批,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前,委托单位党委按规定与试用期干部谈话。
3.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报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行为操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转促”、“访惠聚”和“住连管寺”活动情况;
4.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和向南发展的情况;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党委(党组)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含专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阅读,为考核做好准备。
(二)召开考核会议。
综合考核会议由带队师领导作动员,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总结工作、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四述”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上述有关材料要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参会人员名册、民主评议表、布置会场、印制各类表册、确定联络员等。
各农牧团场及水管处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有一定人数参加(10%左右)。
zd系统各单位参加述职述廉的范围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各垦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师市机关团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参会范围为党总支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三)民主测评。
在综合考核会议上,对考核内容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四)评定等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师市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等建议方案,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上报材料。1.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正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照领导班子正职职数1︰1比例确定;副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并上报后备干部人员花名册和登记表。
2.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反馈情况,上报单位副职(包含其他处级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见。
八、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向各单位、各部门反馈考核的相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领导班子确定为差等次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
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正职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组织调整。
4.对综合考核中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依据中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兵团《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打招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对师市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zd系统各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团场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师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师市人社局、师市直党工委负责。
十、其他要求
1.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进行考核的,其余人员与所在单位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一并进行考核。进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则在派出单位参加考核(各受援单位要与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以防出现重复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况)。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师市党委统战部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5.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进行“四述”,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中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四述”、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6.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或服务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或服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到龄免职的领导干部,已批准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师市机关各部门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由师市直党工委按通知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9.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束后,填写“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和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机关一般干部总结结束后,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总支统一收集上报师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组及各单位要及时与师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报师市纪委,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他材料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11.对各单位班子评价的分项责任单位,打分情况请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xx市党委组织部
干部年度考核方案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