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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徐汇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精选12篇)

徐汇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第1篇

2007-2009年

徐汇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姓 名:

单 位:

所属系统:

主管部门:

联系部门:

徐汇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制

填 表 说 明

1、文化程度:系指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2、毕业院校:系指最高学历的毕业院校;

3、毕业时间:系指最高学历的毕业时间;

4、最高学位:系指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5、行政职务:指现正在担任的最高行政职务。高等院校行政职务只填至校、系两级(教研室主任、校属研究所所长等职务一律不填);

6、单位类别:填写下列类别之一:企业/事业

7、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

全民/集体/个体/合资/外资/其它

8、从事专业:指现正从事的专业;

9、专业大类:填写下列专业大类之一;

农林牧渔大类 交通运输大类 生化和药品大类 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 材料与能源大类 土建大类 水利大类 制造大类 电子信息大类 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 轻纺食品大类 财经大类 医药卫生大类 旅游大类 公共事业大类 文化教育大类 艺术设计传媒大类 公安大类 法律大类

10、特贴年份:填写被批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年份;

11、留学年份:系指留学回国工作年份;

12、突出贡献:填申报者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学术水平;

13、封面上无“主管部门”的填“联系部门”。

一、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最高学位

○学士 ○硕士 ○博士 所学专业

行政职务

行政级别

工作 单位

单位类别

单位 性质

从事专业

专业大类

职称

是否首席 ○973计划 ○863计划

○上海重大项目 ○其它 户籍状态 ○上海户籍 ○军官证 ○居住证A ○居住证B

通讯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带领团队类别及人数 科研团队 及人数

管理团队 及人数

特贴年份

进博站年

留学年份

二、主要工作经历 起止年月 单位及部门

职务(岗位)职 称 备注

三、获 奖 情 况 获奖项目 奖项 等级 排名 角色 时间

注:

1、角色栏:项目负责人、子项负责人、主要参加;

2、奖项栏:一类是2004年以来取得的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奖、省部级奖等;一类是2004年以来取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四、主要工作业绩与突出贡献

注:主要体现2004年以来完成(或即将完成)的重大科研项目、著作、发明、设计、专利等方面的内容,请重点列明近期取得的最新成果。

五、代表论文与著作

注:填写2004年以来能代表本人贡献和水平的论文、著作、译作、创作、设计、专利等,注明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期号等(省部级以上刊物)。

六、带领团队(带教)情况

七、社会作用发挥情况

注:填写2004年以来担任社会职务,在各类学术团体、社团组织任职,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情况。

八、今后三年工作目标、团队建设目标

九、单位综合评价

注:反映2004年以来人选在自主创新、人才带教、社会效应等方面业绩的综合报告(字数在1500字左右)。

十、审 核 意 见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属系统、行业主管部门或社区(街道)、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徐汇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意见

年 月

?? ?? ?? ?? 日

徐汇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第2篇

通 知

各班级各学科教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努力打造我校名师团队,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8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开展教师大练课堂教学基本功,掀起教学的热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评选的范围

全校各科现任专兼职教师。

二、校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所有任课老师都可以参加本次讲课活动,课堂教学量化打分进行排名.区级教学活动直接参考使用.参加校级学科带头人活动的,须具有实际任课五年以上(2013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教学实践经验。学历达标,所学所教专业一致(省市评选要求)后学历也算。

3.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能熟练地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热心教研、科研,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成绩突出。

4.在学校综合考核中居学校教师总数1/2位次以上。

5.积极践行新课程基础教育理念,参与课堂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效率高,教学效果好。

6、能自觉履行学科带头人职责。

三、本届学科带头人评选数量及推荐评选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学科带头人按照各学科任课教师数确定名额,各 学科名额如下: 学科带头人 共计 名:

语文 人、数学 人,英语、品德与社会(生活)、科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传统文化各1人。

四、评选办法

(一)个人报名:任课老师视评选条件,找教导处王主任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本周五下午4点整,过期不受理.讲课顺序按学科由王红岭主任负责抽签确定;课题确定:紧跟进度;课堂教学使用本班级教室和学生,同学科不同学科老师均可进课堂听课.(二)基层推荐资格审查

以学科为基层单位,参加学科带头人评选的老师与评委会一起 参与资格审查,证件查看.参与评课.要坚持“公开、民主、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校级评选工作,要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做到条件公开、成绩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要在全面考察、综合评价、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参选人,推荐名单须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3个工作日。要把校级评选作为促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重要举措,要把这次评选活动看作是一次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提高教师素质的过程,真正让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如有高一级业务评选活动,没有进行校级报名评选和公示的实行一票否决,学校不予推荐。

(三)校级评选 1.成立校学科评审组,负责本次 学科带头人的 评审工作。参评人员不再进评审组名单,只参与同学科教师课堂或说课互相打分.评委回避原则:当两代以内的直系亲属(如:夫妻关系、兄妹关系、父子关系、叔侄关系、以及配偶的以上关系等)参与评选时不得担任评委。

组长:业务校长

成员:教导处 级部主任 教研组长 监督部门:工会

校长副校长工会都不打分,只做组织监督.2.学科带头人评选采用量化评分的办法。

学科带头人 计分方法分为教育科研实绩(30分)、课堂教学(70分)两部分。

计分结束后,分别对教育科研实绩和课堂教学成绩得分排序,根据排序计算评价结果。评价结果计算公式为:科研实绩序号×0.3+课堂教学序号×0.7,按照评价结果数字小者为先的原则确定学科带头人(若评价结果数字相同,则按照课堂教学成绩排序确定排名位次)。

教育科研实绩由校 学科带头人评选委员会组织专人根据评选标准量化得分。课堂教学部分由学科评审组参与教师共同听评课评定赋分。成绩与排序

1、评委应在95-85的区间进行打分,最高分为95分,最低为85,可以保留一位小数

2、成绩统计时按照去掉1至2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平均值的方法计算选手得分。

3、评审小组依据参评教师互相打分和评审组成员打分,确定校名次。

课堂教学评价重点突出以下几点:一是体现“新基础教育”理念;二是彰显学科育人价值;三是引导学生深度学习,发展学科核心素养;四是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五是课程目标达成度高。

说课评价重点突出以下几点:一是注重教材育人价值的解读与深度开发;二是教法、学法利于引导学生深度学习;三是教学过程体现“新基础教育”理念;四是充分体现教师专业素质与技能。

3.本次评选分为学科组基层推荐,资格确定,教育科研实绩统计,课堂教学评价,确定学科带头人人选五个阶段,各阶段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依次进行。

五、校级学科带头人教育科研实绩计分说明(近三年的成绩和证件)本校评比,证件没下来可以公示件

1.优质课(公开课)、优课课件评选8分

只限参评学科,不重复计分,以最高级别为准。

A:优质课: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8、6、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6、4、2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2、1分。

B:公开课(观摩课、录像课、一师一优课、技能大赛)按同级优质课二等奖计分,课件(微课程、说课比赛)评选按同级优质课三等奖计分。

2.课题研究4分 承担国家、省、市、区级教育科研课题,并取得相应级别的研究成果者,每项依次计4、3、2、1分,课题组成员减半计分。只限结题的课题研究,累计计算。

3.竞赛辅导奖4分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全国、省、市、区级辅导奖依次计4、3、2、1分。只限参评学科,累计计算。

4.教学实绩3分

指可比性教学成绩,以证书为准,同同类按最高计一项,不同同类可累计,加满为止。区级优秀任课教师每次得1.5分;市级教学先进个人、市级课程与教学先进个人等每次得2分。

5.综合表彰3分

指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以及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共同授予的与教学有关的其他荣誉称号和年终考核优秀。与教学有关的单项表彰,且证书为教育行政部门、党委政府部门或教研室验印的(含创新性教师、大比武一等奖获得者),按同一级别的50﹪计算。区县级1.5分、市级2分、省级2.5分、国家级3分;年终考核优秀1分。同一按最高计一项,不同按最高累计加分加满为止。

六、评选时间

1.全部评选工作于即日起开始到11月中上旬完成。

2.报送材料要求:材料包括《 王因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表》1份;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证书审验后只留存复印件,原件由本人即时带回。每人一个档案袋,并填写好档案目录。收证书初审有王红岭负责,只收本学科的证书,外学科一律不收.高新区王因小学

2018.9.11

附:课堂评价标准----教导处准备

学科带头人评选 第3篇

制度人气:浏览153 次

文章内容

为促进我校“名师工程”定的实施,提高教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创新意识,有良好的师德和献身精神,教风端正, 为人师表,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2、年龄不超过45岁,身体健康。

3、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和教研成果突出,在指导培养年轻教师教学业务和教研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考查近三年来下列成绩:

(1)培养指导学生参加学科或技能比赛情况。

(2)发表、交流评选论文情况。

(3)执教校级以上公开课、优质课评选情况。

(4)教学成绩及教学理论和方法情况。

(5)已取得校级教学能手称号。、教学成绩列全区前列。

二、名额不超过校教学能手一半。

三、每一年评选一届,任期二年,每年11月份评选。

四、采取自下而上,层次选拔,最后由学校考评小组考查决定。

五、奖励办法:

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第4篇

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1、在相应级别的骨干教师中产生。

2、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能系统掌握和全面理解教学大纲,精通所带学科,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第5篇

(一)基本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在全区本学科或专业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

5、具备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教龄在8年以上或获得教学能手称号2年以上,学历为本科(中学)或大专(小学、幼儿园)以上。

6、有教好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二)各类别具体条件

1、中小学学科教学类

(1)遵循教学规律,模范执行教学“六认真”,近三年来教学成绩显著;

(2)近三年在教研部门组织的区级以上优质课、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区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并且开设过由教研部门组织的区级以上示范课、观摩课。

(3)近三年在苏州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优秀教学论文至少3篇,其中2篇为本学科教学论文。

2、教育科研类

(1)主持或实际承担上一年段的区级以上教育科学课题圆满结题,现在主持或承担区级以上教育科学课题,并按规定开题实施、进行年度检查、中期汇报或结题鉴定,并取得显著的成果。

(2)近五年来,围绕所主持或实际承担的课题,在省级综合性教育科研刊物发表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或省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2篇,或者在市级学科、学段教育研究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或市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5篇并且取得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3)组织、指导本单位教育科研取得显著成效。

(4)在某一学术领域在区内外具有知名度,在区内被公认为处于领先水平。

3、职业教育类

(1)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及以上),近三年来每年都下企业锻炼培训。

(2)具有本专业(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并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能引领学校参加市、区级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卓有成效,在学校的专业建设方面能发挥其核心作用,在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技能训练、技能竞赛指导等中起骨干作用,成绩显著。获区职业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称号。

(3)具有较高的教科研能力,在推进学校产教结合中发挥积极作用。主持或参与区级及以上职业教育立项课题的研究且有成果,近三年来至少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市级二等奖以上)2篇,或与他人合作的论著或教材(编

写中承担1/3以上)。组织或参与以服务教育、服务经济为宗旨的产品研发或提供技术服务,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文化课教师参照中小学学科教学类带头人评选条件。

4、德育类

(1)在学校思想品德教学、班主任管理、团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工作有特色,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学生、家长和教师好评。所任班级教学成绩名列学校前列或取得明显进步。

(2)受到区级中小学德育类表彰,在区级及以上开设德育公开教育教学观摩活动并获得好评;或在区级及以上德育类优质课评比、主题活动评比、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奖励。

(3)围绕德育工作主持或主要参与区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切实开展实践研究。近三年来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围绕德育工作发表论文3篇;或获得区级评比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优秀论文至少3篇。(其中至少一篇为市级发表或获奖)。

教学能手的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身心健康,无违反师德规范行为。

2、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一定的成果和经验,有自己的独特教育教学风格,教学成绩突出,在全区本学科或专业范围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3、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4、中学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具有中学一级、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教龄5年以上或获得教坛新秀称号2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为35周岁以下。

6、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推荐: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第二职业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二)具体条件

1、对所教学科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在本区同类学校居领先水平。在初中段或高中段教学中经过1个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任教3年以上,在小学低年级、中年级或高年级经过1个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教学3年以上。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班主任工作方面得到师生的一致认可和普遍称赞。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必须取得相关专

业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能胜任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的教学,并能指导本专业相关工种的学生实习。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勇于创新,在教学法研究、校本教材建设中取得明显成效。近三年来,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获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3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市级以上;负责或参与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在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过2次示范课;在区级及以上评优课、基本活动竞赛中获区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3、近三年来,在区教育信息网或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5篇以上。

教坛新秀的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身心健康,无违反师德规范行为。

2、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一定的成果和经验,有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教学成绩明显,在全区本学科或专业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

3、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4、中学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具有中学二级、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并聘任2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

6、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推荐: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第二职业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二)具体条件

1、刻苦钻研教学业务,从事循环教学,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比较突出;能独自承担对外开课任务并获得好评;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班主任工作方面得到师生的认可和称赞;能积极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2、近三年来,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论文2篇(其中有1篇为市级);在校级及以上的范围开过示范课;在区级及以上评优课、基本功等竞赛活动中获奖。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第6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名师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师德高尚、教学优秀、教研突出、教改先进、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名师”效应,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

(一)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教师自己申报与学区(学校)推荐相结合。

3、师德、能力和业绩并重。

(二)评选条件

1、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热爱学生,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团结协作,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

(2)新课程达标创优活动达标教师。

(3)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龄3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中学教师应具有所任学科本专业专科毕业学历,并具有中学三级以上教师资格,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中师以上学历,并具备小学二级以上教师资格。

(4)中小学语文教师及幼儿语音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5)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有教育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培训证书或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6)具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7)具有较高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科学文化素养,能熟练驾驭课堂,近五年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在本学区(学校)乃至全区居领先水平。数、理、化及英语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在近五年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

(8)近五年在片区以上优秀课评选中获奖一次以上或在学区(中学)组织的优秀课评选中获奖2次以上。

(9)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近五年参与的教育科研课题通过区级以上鉴定或获奖,或近五年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奖2次以上。

2、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热爱学生,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团结协作,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

(2)区级骨干教师。

(3)新课程达标创优活动创优教师。

(4)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龄5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中学教师应具有所任学科本专业本科毕业学历,并具有中学二级以上教师资格,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小学教育专科以上学历,并具备小学一级以上教师资格。

(5)中小学语文教师及幼儿语音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6)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有教育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培训证书或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7)在近五年考核中有一次优秀,其余均为合格。(8)具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本人或所带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先进班集体。

(9)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近五年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在本学区(学校)乃至全区居领先水平。数、理、化及英语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在近五年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10)近五年在区级以上优秀课评选中获奖一次以上或在学区(中学)优秀课评选中获奖三次以上。

(11)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近五年主持的教育科研课题通过区级以上鉴定或获奖。

(12)近五年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奖2次以上,或在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奖三次以上。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每年进行一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凡同时具备骨干教师评选条件或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者都可按以下评选程序进行评选:

1、个人申报。个人对照评选条件,于每年5月20日前向学校(学区)提出申报,并将符合评选条件的原始证件及材料按一定顺序上交学校,供学校和教育局审核。

2、推荐和审核。学校根据个人申报,按评选条件严格把关,确定本校推荐人选,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审核意见后,于每年6月10日前报教育局审核。对评选上一级别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凡符合上一级别评选条件者,在学校审核后一并上报。

3、组织评选。教育局成立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文科评审组和理科评审组,评审小组成员由教育局有关股室人员、教研室学科教研员及部分学校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小组成员将对申报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领导小组批准。

4、公布结果。评审结果向全区全体教职工公示,并在神舟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无异议后由教育局发文公布,并于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颁发证书。

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养

1、各学区(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经常组织教师进行师德教育活动,注重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政治思想素质。

2、各学区(学校)应按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有目的、有计划的对本学区(学校)教师进行培养。应结合本学区(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好本(学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计划,包括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规划,明确培养目标,并按计划扎实搞好培训。

3、加强对年轻教师的业务培养,鼓励年轻教师进行业务进修,取得高一级学历,要经常组织教师进行业务理论学习和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教师进行信息技术的学习,使年轻教师尽快掌握先进的教育理论和现代教学手段的运用。教研部门要根据实际确定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及时组织培养对象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

4、学区(学校)应经常组织教师开展优秀课评选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活动,合理安排教师展示各自的课堂风采,并及时组织教师进行评议会诊。教研室要根据学科教学和上级教研部门的安排经常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学科教学竞赛活动。

5、学区(学校)应坚持开展教研活动,经常组织教师进行学区(学校)内部的交流、研讨活动,并组织本校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和专题讲座,不断提升教师的教科研水平。

6、积极鼓励教师进行教学研究,以课堂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课题,坚持进行课题研究和教学反思,撰写教学体会和教学论文,及时向省市教育刊物及教研部门推荐教师的教育教学优秀论文。教研部门应坚持开展优秀论文、案例评选活动,及时指导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并加强课题管理工作,组织好对各级课题的申报、鉴定及成果评选活动。

7、要加强对年轻教师各种能力及心理素质的培养锻炼,加大培养力度,给有培养前途的年轻教师压担子,多让他们上课、听课、评课,参加各类教学活动和各类培训活动,让他们带班,促进年轻教师尽快成长。要经常与年轻教师交流沟通,及时掌握他们的心理需求,帮助他们建立健康的心理素质,使其具有精力充沛、乐观向上、熟练驾驭课堂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职责、义务

凡具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应积极承担以下职责和义务: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课改实验工作,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无私奉献,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加强业务学习,积极钻研教材,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及学习,认真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成绩。

3、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4、坚持示范带动,每学年至少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课4节,积极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送教下乡活动。

5、骨干教师每学年应承担校级以上教研课题一项,学科带头人每学年应承担区级以上教研课题一项。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应指导其他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工作。

6、每年应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区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区级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中获奖。

7、骨干教师应积极承担指导新教师的任务,每学年指导1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应做好与年轻教师的结对帮扶工作,每学年应有2名教师与其结对帮扶。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20节。

8、把好学科教学关,积极参与学校学科命题工作,配合学校做好质量检测工作。

9、承担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工作,做好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的辅导,保证学生取得良好成绩。

10、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要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积极与后进生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从学习、生活、思想、健康等诸方面关心后进生。

11、关注学校发展,每学年至少为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一条以上。

12、积极承担学校校本课程的开发工作,做好校本课程的教学及修订工作。

四、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使用及管理

1、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5年期满重新申报评选。

2、学校要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创造必要条件,科学合理地发挥他们的作用。在教学任务的安排上,要为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进行教改实验和教学研究积极创造条件;对年龄较大,教育教学经验特别丰富的学科带头人,应选派有事业心、肯钻研的年轻教师做助手,跟班教学,不断促进年轻教师的成长。

3、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学习提高提供方便,有计划地安排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参观学习和进修等,以便不断更新知识、拓宽思路,提高他们的思想业务水平。

4、学校要积极支持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学研究工作,为他们开展研究工作创造条件。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应予以宣传推广,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以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5、尽量减少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担任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职务或参加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社会活动。

6、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实行目标管理。由教育局和学校统一考核管理。依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和职责等,学校每年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一次,在学校考核的基础上,教育局在任期内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和评价。建立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考核档案,考核不合格者,及时取消相应资格。对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可优先推荐评选上一级称号。

7、学校应做好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政治思想工作,从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他们,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8、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在任期内参加各级组织的课题申报、鉴定、成果评选所需经费由学校承担。

9、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调离教育系统的,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称号自行取消。

10、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教育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撤销其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1)在评选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条件的。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败坏造成恶劣影响的。

(3)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者。

(4)进行有偿家教的。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各校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2、原肃州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自行取消。

镇骨干、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第7篇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聘用考核奖励办法(完善)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牢固树立终生从教的思想,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团结同志,善于合作,积极进取,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2、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推荐为镇级骨干教师。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职称为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同等条件下取得本科学历者优先考虑。

(2)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学效果好,承担过镇级及以上研究课、公开课,教学效果好;在镇区及以上课赛中获等级以上奖励;指导学生参加镇级及以上各类比赛活动中获等级以上奖励。

(3)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参与或承担镇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有较好的阶段成果,教育教学论文(文章)获镇级一等奖及区级以上等级奖励.或在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4)具有指导小学二级及以下教师的能力。

(5)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达到计算机A级标准,外语水平达到日常用语表达。

3.除符合骨干教师条件外,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推荐为镇级学科教学带头人人选。

(1)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2)系统掌握、全面正确理解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精通所教学科小学的全部教材,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3)教育教学论文(文章)在市、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4)在指导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方面成绩突出。

(5)着力修炼十种能力(详见镇“十一五”发展规划),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6)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课件评优获镇级以上等次奖励。

(7)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能借助工具书,用一种外文阅读本专业的书籍。

二、评选办法:,1、成立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

组长:王文林(校长)

顾问:杜永珍

副组长:王海霞(教学副校长)

张建新(德育副校长)

成员:赵振福(教研主任)徐来燕(科研主任)李淑香 郭瀛湖

王如清 王仕柱 肖友旺 范淑玲 各校干部。

2、采取“两级认定”的办法,即:每学年第一学期末由各校(园)认定校(园)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上报中小,第二学期末由中心小学评委会认定。

3、各校(园)按照选拔条件做好具备条件的教师申报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评资料。(包括:各类奖励证书、获奖论文(总结)复印件、个人自主发展计划及相关材料、备课笔记、学习笔记、听课笔记等)

3、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坚持动态管理,一学年一认定。在两级认定中,要参照评选条件,重点考核履行职责情况。

4、中心小学认定具体办法:

(1)看课:课堂教学评价达到A级;(2)查阅档案资料:个人自主发展目标制定与实施、教案、教学反思、案例和骨干教师典型材料;(3)论文评定,专题研究论文(总结)、专业论文等;(4)教师、学生及家长座谈会(问卷)(5)对骨干教师认定表相关内容的评价。评价贯穿工作始终。

三、学校评审委员会按照各项情况进行评议,确定镇级骨干教师人选。

四、镇级骨干教师人选名单在镇内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期内无不良反应,评选认定工作有效。

五、骨干教师应履行的职责

骨干教师除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外,要充分发挥在教学改革和培养青年教师等方向的骨干作用,履行好下列职责。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团结创新。做实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楷模。

2、注重学习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掌握现代教育技能,追踪科研和教学前沿。不断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面,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成为全镇教师在教育教学、教科研中的骨干力量。

3、做好常规教学指导工作,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并承担相应任务。

4、关注学生年龄特点、认真研究学生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追求学生的有效学习。

5、认真完成学校和中心小学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成绩。

6、教学中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教学任务,每年要在校、镇范围做至少二次以上示范公开课,积极起引领、示范作用。

7、积极参加课程教材、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结合本班本学科实际确定教改目标和要求,问题意识强,积极承担教研专题研究和科研课题研究,做到有方案(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成果,并写出阶段性和终结性的教、科研报告或论文。

8、根据本校教师结构,主动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每年有计划的培养1——2名校级骨干教师,做到:有计划、措施、记录、效果,平时本人上课对青年教师开放。

9、本着人才资源共享的原则,承担完成本校、中校交给的教育教学等有关工作任务。

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待遇

1、每人每月享受10元骨干津贴。

2、为其外出学习、培训创造条件。

3、为其创造做镇级及以上研究课、公开课、观摩课的机会。

七、骨干教师管理

1、选拔后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校负责,建立骨干教师考绩档案,认真记录

徐汇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第8篇

一、评选教学能手:

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教师法》的要求,为加快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教学能手的评选范围及对象:

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教龄在三年以上,年龄在40岁以下的专任教师。

第二条:教学能手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坚持教学“五认真”,精心组织教学,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教学成绩突出。并初步形成自己的风格特色,在学科教学中有一定影响。

3、实施素质教育,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每学期都能发表教学论文(校级或以上发表)。

4、在校级或以上基本功竞赛或评优课中获奖。

第三条:教学能手的义务和职责:

1、每学期耕作举行1-2次公开课,并承担外地来校的观摩

活动。

2、积极参加教学科研实验,有课题有论文。

3、认真教书育人,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

4、能主动承担指导新上岗教师和其他教师的责任。

第四条:教学能手的评选程序:

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教学能手申报表》(一式两份),通过有关考核(理论考核、教材教法分析、说课、上课)及教学研究实绩展示等。由成职教处、教导处、工会、团委有关教师评审,报校长室批准后发文公布。

教学能手每年12月份评选一次。

第五条:对教学能手的继续教育与培养:

1、教学能手必须坚持直接担任本学科的教学任务,坚持在实践中继续锻炼和提高。

2、教学能手必须坚持学习教学理论,有明确的自学进修计划,除学历进修和继续学习专业知识、教案理论书籍外,还必须注重阅读各学科有关专业刊物,完成上级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优先安排校级教学能手参加有关进修培训,听专家讲座

外出参观学习。

4、学校组织教学能手的理论研讨或教学经验交流会每年一次。

第六条:教学能手的考核和管理:

1、学校建立教学能手的业务档案,按年度收集各种业务资料并做出考核评价。

2、每年对教学能手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连续三年考核合格者并在年龄范围内的连续保留称号,履行相应义务,享受有关待遇。考核不合格,即取消教学能手称号。

3、教学能手如不直接担任本学科教学任务的,其称号自动取消。

二、评选学科带头人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落实教科研在教育发展中的先导地位,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校长室研究决定开展评选校级“学科带头人”活动,特制订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

徐汇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第9篇

一、总则第一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其目的是在各个学科领域造就一批不同层次的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力量,提高我校教师知名度,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群体素质,形成优化教师队伍的机制。第二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是我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荣誉称号,其依据是教师从岗位合格到成才的发展规律。为建立起公开竞争、公正选拔、合理发展的运行机制,各类教师不设定额,不受年资限制。

二、职责第三条:教学能手职责:1、胜任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组织、辅导学生的课外活动。3、胜任指导实习生和培养教师的任务。4、承担教科研工作,上公开课,作专题讲座,撰写教育教学论文。5、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第四条:学科带头人职责: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组织、辅导学生的课外活动。3、承担培养合格教师和骨干教师的任务。4、指导开展教、科研活动,上观摩课,作专题研究报告,撰写教育科研论文。5、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条件第五条:教学能手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2、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教育效果显著,曾获校级及校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3、任本学科的教学2年以上,了解并把握所教学科的全套教材的编排体系,教学的重点、特点和难点。能根据学生和学科特点,熟练使用基本的教学手段。在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主动灵活的学习方法以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上成绩显著,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4、较好掌握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学法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学历,具有计算机或外语初级水平资格证书。5、熟练掌握进行教育指导小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善于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胜任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需要,教育效果显著,所带班级曾获校级及校级以上的表彰和奖励。6、具有从事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能在校内上公开课,每学年1~2次,综合评价高。获得校级评优课二等奖以上或市级评优课三等奖以上。7、具有从事课题研究的能力,参与课题研究,并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所写的教、科研论文有两篇在校级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以及在市级以上的论文评比中获奖。8、任教的学科合格率97%以上,成绩名列前茅。

9、在后进生转化上成绩显著、在课外阅读、奥数训练或者在艺术(歌唱、舞蹈美术等方面)、体育、自然科学等特长的培养及**市级以上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第六条:学科带头人的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主动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2、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高尚的师德,较好地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品德言行堪为师生楷模,教育效果显著。曾获市级及市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者优先。3、获得校教学能手2年以上,全面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并熟悉任教年级有关学科教材内容。熟练使用基本的教学手段,特别是现代化教学手段,科学而又艺术地组织课堂教学,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启发思维,训练能力,效果显著,基本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声誉和威望,每学年能对外上2次以上示范课,并能在各级比赛中获奖。其中评优课必须获校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4、具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已整理反映自己特色的系统化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具有较高的教育科研素质,参与或主持学校、市级或以上的课题研究,有5篇论文在校级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在**市级以上发表以及在市级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其中必须有1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5、积极指导新教师、合格教师和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在理论学习、课题研究、教育实践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并取得明显成绩。6、学科带头人处于代表我校教学和学术最高水平的教师层面,是学科教育教学及科研核心,能力和水平的体现,其综合素质、实际教学能力、敬业精神、教学业绩必须经得起较长时间的实践检验和多方面评价。

7、任教的学科合格率97%以上,成绩名列前茅。

8、在后进生转化上成绩突出、在课外阅读、奥数训练或者在艺术(歌唱、舞蹈美术等方面)、体育、自然科学等特长的培养及**市级以上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四、评定第七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资格申报、考核和评定原则上每年下半年进行。十二月份申报考察,次年的一月份命名,由校长室组织教导处、教科室和考核领导小组联合进行。第八条:评定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时,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政治思想、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填写申报表。第九条:评定过程分三步进行:首先根据条件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决定一审通过的人员名单,然后分学科对一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复审,并分项评分,最后由评委组根据学科评审结果进行决议,评定出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初步人选。最后由校长室确定命名,并颁发相关证书。第十条:要把评审过程变成全校教师展示自己才华和教育教学成果的过程,激发教师努力向上不断进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十一条:学校对被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政治思想表现、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档案。

南京市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例 第10篇

一、评选对象

已享有省特级教师、省市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已被评为“南京市学科带头人”的教师;教学行政管理人员近三年内兼课在专职教师工作量二分之一以下者;男教师55岁(不含)以上、女教师50岁(不含)以上者,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在市、区县、校广大教师中堪为表率,具有较高的威望。

2、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及基础理论知识,精通本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在本学科教学中对市、区县、校的广大教师能发挥示范、指导作用;在市、区县学科教研活动中能起骨干作用。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两年(含)以上。

3、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科教学经验丰富,且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市、区县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良,位居同类前列,推进率高。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良好,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且在市、区县中具有榜样作用。能承担选修课或校本课程的教学任务。

4、有个人的研究课题,或参与市区县级一项教科研课题的研究,或参与校以上(含校级)教育改革实验项目的实验研究,且取得研究成果。经单位安排,有计划地指导至少1名以上的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5、获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以来,有教研科研成果材料3篇,其中申报学科的专业学术论文应不少于2篇(或1篇论文1篇案例),且至少有1篇必须是在省辖市及以上正式刊物独立发表或在省辖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学科带头人评选与培训计划 第11篇

学科带头人培养分2010—2011学年上、下学期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1、2010—2011学年上学期,在课堂教学达标考核基础上,从“达标”教师中选择对象,通过集体评课等活动,请校外力量指导,培养教研组级学科带头人每组一名,教学能手5名。

2、2010—2011学年上学期,在教研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上,深化新课程标准学习实践,开展课堂教学大练兵活动,依托教研室名校名师的指导,培养选拔年级组学科带头人5名,教学能手5名,同时培养教研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年未教研组、年级组两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人数达百分之二十八。

第二阶段:

1、2010—2011学年下学期,全方位参与课程改革工作,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开展校内评优课活动,培养校级学科带头人各学科一名,教学能手5名,进一步依托教研组与名校名师指导,向上级推荐“县级学科带头人”2-3名,实现零的突破,依靠校级学科带头人与教学能手,培养年级组、教研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实现三年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人数达百分之三十八。

2、2010—2011学年下学期,充分发挥各级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的示范作用,面向全县上好公开课,实行导师制度,带好青年教师,带动中老年教师,使各级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总数达全校在岗教师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优良课率达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为实现上述培养目标,我们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学法规和有关课程改革的培训,认真学习学科带头人选拔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立“加快发展”的意识,讲成绩、讲团结、谈发展、看行动。

二、分析当前教师实际,对照新课程标准要求,对照课堂教学常规达标考核要求,找到差距,也找到前进方向和希望。确立新的教育现象,整体提高从教素质。

三、依靠上级指导,依托教研组和名师名校指导,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切实加强指导力量。

四、开展课堂教学练兵活动,上好“汇报课”、“达标课”、“示范课”的形式,形成教研的常规和氛围,在教中学,学中教。

五、教研组、年级组订出培养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定学习内容,定教改内容,严格把关,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尽快形成“新、精、活、实”的课堂教学特色。

六、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确定对象,确立“导师制”。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形成以“老”带“少”的模式。

七、整合优势,创造条件,为课堂教学改革提供便利,做好服务工作和设施配套,在考核中提出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待遇方案,提交教代会通过。

广川镇周吕联小

徐汇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第12篇

评选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建立一支专业建设能力强、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的教师队伍,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纵深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学科、专业带头人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从事班主任3年及以上。

3、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4、学生评教系部前40%,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系部前40%。

5、连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产假除外),每学期平均工作量不低于10节/周。

6、无重大教学事故和违法行为。

二、具体条件:

申报前三年,学科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申报专业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指导或参加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优质课比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包括信息化教学)。

3、主编校本教材参评获奖或经学院批准正式出版本专业主编的教材,参编省级以上通用规划教材。

4、主持完成省级精品课程。

5、主持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教材教学资源库

建议与改革,并举行过某一项改革建设工作的专业培训或讲座。

6、所任对口升学成绩列全院前三名(以班级为单位,按本科录取率排名)。

7、经学院批准备案,与企业合作技术攻关、设备改造、发明专利并产生较大效益(以证书为准)。

8、市级专业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首席技师、技术能手。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滨州市技师学院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提供左证材料和原件、复印件。

2、教务处牵头成立评定机构,通过资格审查、量化排序、投票环节确定人选,报院长办公室。

3、经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公示,由院长颁发聘书。

4、此项工作每三年评选一次,更高级别的此项业务称号原则上从已获得此项资格的教师中择优推荐。

5、在具体条件中,某一项条件特别突出并且给学院带来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可审请破格申报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使用。

1、此项业务称号有效期三年,期满需进行复评,复评与初评条件、程序原则上相同。

2、弄虚作假者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

3、学科带头人原则上每门课程2人左右,专业带头人原则每专业3人左右,若某一专业无满足条件者,可空缺。

4、学科带头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①带头实践课改精神。上好各类示范课、公开课、常上常新,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市级及以上市优质课评选且获奖,每年一次院内公开课。

②结对培养新教师或骨干教师使其尽快成长,每年牵头本学科教师开展一次课改研讨会。

③牵头研究制定本学科课程建设目标及本学科课程标准编制或修订,至少每年一次课程标准修订完善。

④承担创建该学科精品课程。

⑤任期内必须发表一篇有关教学改革的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省级一等奖)。⑥任期内必须主编完成一本在院内具有使用价值的校本教材讲议。⑦内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列系部前50%。

5、专业带头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①牵头研究制定、修订专业建设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任期内带领专业团队组织一次到企业调研活动,收集调研材料,撰写调研报告,召开一次大型课程体系改革研讨会。

②结对培养新教师或骨干教师使其尽快成长,每年牵头本专业教师开展一次课改研讨会。

③牵头制定本专业建设目标,推行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改革。任期内结合专业特点,遴选力推1—2个典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

④牵头承担创建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

⑤任期内必须发表一篇有关教学改革的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省级一等奖)。⑥任期内必须主编完成一本在院内具有使用价值的校本教材讲议。

⑦内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列系部前50%。

⑧积极组织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参与争创更高级别的实训基地项目建设。

⑨任期内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并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待遇。

1、学院积极为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进行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项目提供必要条件。

2、优先安排外出培训学习,出国进修。

3、重大项目,依据工作开展情况学院可给予科研启动资金。原则上,学科带头人1500元/年,专业带头人3000元/年。

4、任期期间,职称评定量化加分按学院职称评定推荐办法执行。

5、已具有学科、专业带头人称号的人员,要重新进行院级认定,享受有关待遇。

徐汇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徐汇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精选12篇)徐汇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第1篇2007-2009年徐汇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姓 名:单 位:所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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