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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安排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安排(精选9篇)

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安排 第1篇

附件

中国消除疟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为积累实现消除疟疾目标及应对输入性病例的经验,建立消除疟疾考核评估体系,推动全国消除疟疾工作,根据现阶段我国疟疾流行现状,在河北、上海、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6省(市)的部分地区,启动消除疟疾试点工作。为加强消除疟疾试点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确保试点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县(区)的遴选

(一)数量。

在河北、浙江、福建、山东、广东5省和上海市,各选择1—2个县(区)作为消除疟疾试点县。

(二)入选原则。

1.试点县(区)政府重视消除疟疾工作,有先行试点的意愿和积极性,基层专业机构有较好的疟疾防治工作基础。

2.试点县(区)的疟疾疫情现状、地理环境、人口流行病学特征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确定程序。

各省(市)卫生厅(局)根据上述原则组织试点县(区)的申报工作,国家和省级专家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并报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备案。

二、目标与工作指标

(一)目标。

到2011年底,试点县(区)实现或证实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建立、完善消除疟疾考核评估体系。

(二)工作指标。

到2011年底实现如下工作指标。

1.发热病人年血检总人数不低于辖区总人口数的2%,其中,5月-10月份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

2.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率达到100%。

3.疟疾病例诊断后24小时内的报告率达到100%。4.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达到100%。

5.报告疟疾病例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比例达到100%。6.疫点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7.居民防蚊设施保护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发热病人血检,最大限度地发现疟疾病例。1.具备疟疾诊断能力。试点县(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医疗机构配备疟疾检测必需的显微镜和试剂,对“三热”病人(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开展显微镜检查疟原虫(以下简称“镜检”),在开展镜检的同时可采用快速诊断试剂进行检测。2.开展疟原虫镜检相关知识培训及考核。每年对试点县(区)内医疗机构的检验人员进行1次镜检技能培训,并组织开展考核或技能竞赛,推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

(二)完善疟疾疫情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无疟疾病例漏报。

1.进一步完善疟疾疫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各医疗机构均配置供上报疫情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并实际投入使用。

2.开展疟疾疫情信息报告的培训。每年对试点县(区)内各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及责任报告单位的疫情报告人举办1期疟疾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培训班。要求对所有发现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三)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确保疟疾病例及时发现和规范治疗。

1.开展规范化诊疗技术培训。试点县(区)的各级医疗机构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医务人员开展1次疟疾相关检测、诊断和规范治疗的培训。

2.病人诊断。依据病人的流行病学、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对病人进行诊断。所有疟疾病例一旦明确诊断,立即采集病人的滤纸血样,送相关实验室进行疟原虫基因检测。

3.现症病例治疗。对发现的疟疾病例24小时内进行规范化治疗。所有间日疟病例均采用氯喹加伯氨喹8日疗法进行治疗,所有恶性疟病例采用以青蒿素为基础的联合用药治疗方案。

4.休止期根治。每年传播休止期,对近两年的间日疟病例进行追踪,对随访到的病例采用伯氨喹8日疗法进行根治。

(四)对疫点进行规范化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1.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疟疾病例经网络直报后的4个工作日内,对病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完成调查报告。

2.疫点处置。

(1)人群疟史调查。对疫点范围内的居民开展入户调查,对2周内有发热史的人采集血样进行镜检。疟史调查户覆盖率在95%以上,发热者镜检比例必须达到100%。

(2)预防服药。在疟疾病例确诊的1周内,对疫点范围内的居民可进行1次预防服药(有禁忌症者除外)。

(3)媒介调查。疟疾病例经网络直报后的4日内,在疫点开展媒介种类、密度和孳生地调查。

(4)媒介控制。对疫点范围内的房屋内墙壁/蚊帐采用杀虫剂滞留喷洒;对周围环境的按蚊幼虫孳生地进行有效处理。同时,对居民开展健康教育,提倡使用纱门、纱窗、蚊香、蚊帐、驱避剂等防蚊措施,避免蚊虫叮咬。

(五)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居民的疟疾防护意识。

1.开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材料。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模式调查的基础上,开发至少1种适宜的宣传材料,并下发社区/村庄。

2.组织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在每年的“全国疟疾日”前后或疟疾流行季节,会同宣传、广电、新闻、教育、商务、交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等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报告、简报、标语、健康教育课、专家咨询或讲座、科普知识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全体市民(村民)宣传国家的疟疾防治政策和相关防治知识,提高居民及时就诊、规范治疗、自我防护和积极主动参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意识。每年至少开展3次宣传活动。

(六)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防止疟疾病例输入和传播。1.建立信息发布机制。试点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网站上发布境外疟疾流行状况、防治知识和服务信息,并与相关的旅行网站链接。

2.实行健康告知制度。向赴疟疾高度流行区的人员及外派至疟疾高度流行国家和地区的旅游、劳务输出等人员发放宣传材料,提供必要的疟疾防治知识,告知预防性药物的获得途径。

3.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卫生部门依法定期向社会通报疫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对入境人员的检疫查验中发现输入性疟疾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应在12小时内通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应向卫生部门提供与输入性疟疾病例同行返回人员的相关信息,以利及时开展相应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病例输入、输出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互间及时沟通相关信息。

4.加强流动人口随访。对从境内、外的疟疾高度流行区返乡人员开展随访,对发热者进行血检。

(七)开展基线调查,便于考核效果和总结经验。在试点工作开始前,各试点县(区)按照基线调查方案的要求,开展人群感染率、防治知识知晓率和传疟媒介等方面的基线调查。

(八)加强防治资料管理,确保考核工作有据可依。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完善历年疟疾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媒介种类、密度、季节消长等疟疾防治工作档案资料。

(九)建立消除疟疾试点协作网络,实现资源信息共享。1.建立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建立并完善防治信息数据库和疟原虫基因分型数据库,定期更新、汇总和分析有关资料。2.开展省际经验交流。由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6省(市)组成消除疟疾试点工作协作组;加强各省(市)和试点县(区)之间的疫情信息通报和消除疟疾经验交流,定期开展对口监督检查,推动消除疟疾试点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

四、质量控制

(一)开展血检质量控制。

试点县(区)建立县级镜检站,开展发热病人血检质量控制工作。频次要求:5月-10月每月开展1次、11月-次年4月共开展1次。数量要求:对所有疟疾病例的血片全部进行复检;对阴性血片进行抽查复检,每个医疗机构抽取20%的阴性血片,至少抽查20片,少于20片的全部复查。

(二)媒介控制效果评估。

各试点县(区)每年5月-10月对每月出现的第1个疫点,在完成媒介控制措施1周后,于18:30-19:30对病家及其周围4户以上的居民家庭进行媒介调查。评价指标为蚊媒密度低于4只/人工小时。

(三)定期进行督导考核。

试点县(区)消除疟疾领导小组每年应对消除疟疾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开展1次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试点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对辖区内各卫生机构相关业务工作进行1次指导和考核。6省(市)每年开展1次对试点县(区)的交叉检查。

五、组织与保障

(一)加强政府领导,强化部门职责。

试点县(区)成立由财政、卫生、广电、教育、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等部门组成的消除疟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防治目标、明确责任和任务,实施目标考核管理。消除疟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消除疟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有关部门要根据消除疟疾工作需要,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加强协调和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担、多渠道筹资的经费投入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疟疾流行程度和消除疟疾的实际情况,将消除疟疾经费作为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消除疟疾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技术指导。

各试点县(区)所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消除疟疾专家技术指导组,做好试点县(区)工作的跟踪指导、评估和试点县相关业务骨干的培训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县(区)在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和困难。

六、考核评估

(一)考核。

2012年初,各试点县(区)对照相关工作要求进行自我考核。试点县(区)所在省(市)对试点县进行验收。

(二)评估。

按照考核评估方案的具体要求,对试点县(区)2年内所取得的成效进行评估,以期得出消除疟疾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投入与产出之比、各项措施对消除疟疾的贡献等。

七、进度安排

(一)试点工作周期为2年。

(二)准备阶段:2009年9月-12月,制定并完善工作方案,确定试点县(区),召开消除疟疾试点项目启动会,布置试点工作,对试点县(区)的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三)实施阶段:2010年1月-3月,开展基线调查;2010年1月-2011年12月,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的各项内容;2011年11月-12月,开展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调查。

(四)总结阶段:2012年1月-3月,开展消除疟疾试点考核与评估;2012年4月-6月,总结、交流经验。

相关术语或定义:

1.疟疾疫点:指疟疾病例居住的自然村、居住点(前后左右各一幢楼或两排平房,楼间距小于50米)或工作单位,并且有传疟按蚊存在。

2.流动人口:特指自境内疟疾高度流行区(如海南、云南、安徽、贵州、河南、江苏、湖北等省)或境外疟疾高度流行区(如非洲、东南亚等地区)入境及回归人员。

3.居民防蚊设施:是指在试点区内的居民,运用各种防蚊设施,如蚊帐、蚊香、纱门纱窗、灭蚊灯等,避免人蚊接触。

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安排 第2篇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彻底消除疟疾,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1、成立疟疾工作领导和指导小组,由卫生院黄回春院长任组长,谭宜军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医生办公室,由何金华负责办公室相关事宜,卫生院其他职员和各村村卫生室医生为本小组成员。

2、对卫生院职员和村卫生室医生培训,并进行测试,要求全体知晓率达100%。

3、在本乡范围内进行疟疾知识的宣传,宣传方式包括口头通知、广播通知、发放宣传单活宣传画或海报。开展媒介防治和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加强对本乡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的收集。

4、发现疑似活确诊病例应及时上报卫生院,再由卫生院防保人员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相关登记。

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安排 第3篇

1 内容与方法

1.1 内容

对成安县的一般情况、自然环境、卫生服务、疟疾防治能力进行调查。

1.2 方法

全县按东、南、西、北、中抽取5个乡镇除进行以上项目调查外, 每乡镇随机抽取1个村进行入户调查,2周内发热者采集血涂片,进行疟原虫显微镜检查,同时调查居民家中防蚊设施。另外调查小学生300人,用滤纸采血进行血清抗疟原虫抗体检测;调查居民210人,统一按照消除疟疾试点知识问卷,进行居民防治疟疾知识知晓率调查。

每村任选1户,连续3天进行蚊虫调查。室外在19:00~22:00放置捕蚊灯, 按只/(灯h)计算。室内在19:30~20:30选用手动式吸蚊器,按只/(人工h)计算。

1.3 质量保障

调查前,组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调查组,所有人员均进行培训,采购质量合格的捕蚊器材,统一调查时间和方法。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593个,临床医务人员约900余人,检验人员约100余人。各级医疗机构均无专兼职疟疾防保人员,无专用疟原虫镜检设备,医务人员诊治和检验能力匮乏。

2.2 疟疾发病情况

入户共调查1 975户、 7 915人,近2周内发热90人,经疟原虫血涂片检查全部阴性;90%家庭至少有1种防蚊设施,其中62%的家庭使用纱窗、纱门, 31%家庭使用蚊帐,62%家庭使用蚊香或灭蚊气雾剂。见表1。

2.3 小学生血清抗疟原虫抗体检测结果

300名小学生滤纸血血清抗疟原虫抗体检测全部阴性。见表2。

2.4 媒介调查结果

媒介调查5户(调查点)室内共捕获蚊子4只,室外共捕获蚊子122只,见表3。

2.5 居民防治疟疾知识的知晓率调查结果

见表4。

3 讨论

成安县位于河北省南部,地形为平原;以农业为主,主要农作物为旱粮和棉花;年平均气温13.6 ℃,年降雨量630 mm。近30年未发生疟疾疫情,属疟疾流行3类县[1]。全县各级医疗机构疟疾防治基础能力比较薄弱,593家医疗机构无专兼职疟疾防保人员,无专用疟原虫镜检设备,由于多年无疟疾病例发生,致使卫生医疗机构的检验人员疟原虫镜检能力和临床医生对疟疾患者的诊治能力下降。因此,要尽快建立健全由临床医生、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检验人员组建的专业防治队伍。加强临床医生的诊疗、检验人员的镜检技术培训[2],配置专用的镜检设备,提高发现患者、治疗患者以及处置疫情的能力。

媒介调查5户,捕获126只淡色库蚊,其中室内4只、室外122只,未监测到传播疟疾的按蚊。调查7 915人中,2周内有发热90人,疟原虫镜检均为阴性;300名小学生疟原虫抗体检测均为阴性,未发现疟疾带虫者和抗体阳性者。群众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低[3],知道疟疾流行地区、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的仅占2.86%、5.71%和6.19%。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和交流工作的加强,人员流动频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防范输入性病例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4]。因此,应加强对赴疟疾流行区人员开展疟疾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发放宣传品,告知预防措施。及时掌握返乡人员情况,一旦发热立即进行血检。并且加大对社会公众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扩大宣传面,提高覆盖率,使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消除疟疾行动中来。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办公厅.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Z].2010-05-19.

[2]张学祥,何毅,周翠娥,等.四川省青神县疟疾基线调查报告[J].职业卫生与病伤,2011,5(2):60-61.

[3]林荣幸,潘波,邹勉,等.广东省徐闻县2002年疟疾基线调查结果[J].热带医学杂志,2004,4(1):51-54.

闵行区颛桥镇消除疟疾可行性探讨 第4篇

【中图分类号】R5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9-0011-01

据统计, 2008至-2009年闵行区疟疾发病数占全市同期疫情总数的37. 08%, 居上海市19个区县首位, 是上海市疟疾防治的重点地区之一。[1]上海市闵行区按照卫生部《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和上海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的目标和要求,制定本区行动计划。此行动计划总目标:到2012年,全区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到2015年,全区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到2020年,保持消除疟疾的状态。近几年闵行区疟疾疫情以输入性为主,2011年闵行区疟疾病例7例,全为国外输入性恶性疟,颛桥近年虽没有疟疾病例出现,但因其外来人口较多,流动性大,另外农村居民还占有一定的人口比例,其居住环境相对较差,存在一定的隐患。

1 颛桥镇基本情况:

1.1 颛桥镇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的南部,北纬31.05度,东经121.25度,是闵行区重要对外交通枢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技创业区、现代居住区和区域性商业、物流中心,是一个在建设和发展中的现代化城镇。颛桥镇是平原地形,年平均气温17.1℃,年降雨量988mm,5-10月平均湿度80%。

1.2 颛桥镇现有9个行政村、54个自然村,全镇户籍人口48256人,小学生2731人。当年人均生产总值为33.2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972元。现有耕地面积1100亩,主要农作物为水稻其中水田700亩,年度每亩农田农药使用总量0.2Kg。

2 颛桥镇疟疾流行现状

2.1 “三病“阳性检疫

颛桥镇每年疟疾流行季节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三病”阳性检疫,对丝虫、血吸虫和疟疾采用三联抗原片免疫酶染试验(IEST)检验方法实MHCDC-ZY(XZ)SB003-2005[2],2009年检疫外来务工人员1267人,有3例疟疾阳性滴度1:05,对其血清抗体阳性者追踪调查处理,并进行病原学检查,3例均为阴性;2010年检疫外来人口1419人,有5例疟疾阳性滴度1:05,对其血清抗体阳性者追踪调查处理,并进行病原学检查,5例均为阴性,;2011对753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检疫,全为阴性。

2.2 “三热”血检

颛桥将临床诊断的“三热病人“列为血检对象, 按照文献[3]方法采集手指血涂厚薄血片, 吉姆萨染色后镜检。近几年血检结果情况若下:2006年5月至10月,共对558名发热病人血检,发现疟原虫阳性病人2例, 阳性检出率为0.36%;2007年6月到10月,共对383名病人血检,发现疟原虫阳性病人1例, 阳性检出率为0.26%;到2009年至2011年,疟疾流行季节分别对617人、543人和633人血检,均未发现疟原虫。

2.3全国疟疾监测点

颛桥镇作为全国疟疾监测点之一,2006年至2010年开展媒介监测工作,采用通宵室内蚊帐内人饵诱捕蚊的方法,从6月开始到10月结束,每半个月一次,共9次进行媒介按蚊密度监测工作。2006年共捕中华按蚊2240只,其中经产蚊1041只,未经产蚊1199只,而

2010年共捕中华按蚊87只,其中经产蚊41只,未经产蚊46只,中华按蚊数量明显减少。

另外,在全国疟疾监测期间,每年针对300多名的小学生间接荧光抗体(IFA)检测结果也均为阴性。

2.4 上海市闵行区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工作

自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颛桥镇开展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工作,其中开展主动病例侦查12次,调查人口数2400余人,对调查中的现症发热病人和近两周有发热史的病人进行血检或进行RDT检查,结果均为阴性。

2.5 颛桥镇三年没有接报新发病例和没有输入性疟疾,没有复发疟疾病例。

3 颛桥镇消除疟疾的可行性探讨

3.1 消除疟疾的理论依据

疟疾作为传染性疾病有他特异的传染性病原体,我们只要采取一些有效措施,从传染源、传播途径、特异人群和影响因素中任何一个因素入手,都可以达到消除疟疾的目的。

3.2 消除疟疾的技术保障

疟疾是一种防有措施、治有办法的传染性疾病。我国现行的抗疟措施为消除疟疾提供了最有效的技术保障。[4]

3.3 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消除疟疾奠定基础

一直一来,上海市市委、市政府对于消除疟疾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上世纪60年代,上海疟疾年发病率也曾超过了3000/10万,而到1986年就达到了基本消灭的标准。

3.4 经济的快速发展给消除疟疾带来有利条件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环境有个很大程度的提高,在全国疟疾监测工作中发现,短短四年见,颛桥镇农村拆迁等不仅居住的房屋条件有个很大的改善,新建的房屋多设有纱门纱窗,农民的健康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周边居住环境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蚊虫孳生环境越来越少,中华按蚊的数量也在日剧减少中。

3.5消除疟疾大背景的支持

颛桥镇外来人口聚集,特别是来自高虐区的务工人员特别多,也导致了近年来输入性疟疾的时有发生。2010年5月我国响应联合国提出的在全球消除疟疾的倡议,正式发布《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全面启动消除疟疾工作。在此情况下,能有效的减少了输入性疟疾的发生。

3.6 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工作的开展为消除疟疾特供行之有效的方法

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闵行区开展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学会主动病例侦查、乡级督导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能有效的预防和早发现疟疾病例,从而达到消除疟疾的目的。

3.7 长期以来的疟疾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经验以及防治成果为消除疟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疟疾流行季节采用多种形式对疟疾防治知识进行宣传,并进行院内医务人员瘧疾知识业务培训,而长期以来防治疟疾工作中医务人员也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疟疾防治的一些成果也为消除疟疾工作实现2020年工作计划奠定良好的基础。

4 消除疟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针对性的意见

4.1随着疟疾病例的逐年减少并慢慢淡出人类的历史舞台,人们对疟疾防治的意识也会逐渐淡薄。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有较好消除疟疾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会越来越少,专业队伍日益老退,疟疾防治能力不稳。

针对此情况,在疟疾流行季节在村居委中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增强临床医生疟疾诊断警觉性, 提高鉴别诊断能力和水平, 提高检验人员疟原虫镜检技能和水平, 减少和避免误诊和漏诊; 并每年开展疟疾应急演练,增加医务人员的对病例出现的实际处理能力。

4.2 针对颛桥镇来说,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并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境外务工人员也会相应增加,外来人口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以及外来人口居住环境相对较差,疟疾防治意识淡薄等都给输入性疟疾带来可乘之机,可能疫情不稳。

接受区疾控领导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和有外来输入人口的工厂接洽,对进入过高虐地区的工人进行病原学检查。

5 展望

从对颛桥镇消除疟疾可行性探讨过程中发现,消除疟疾有着众多有利因素和基础,现在在严格执行闵行区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基线调差实施方案前提下,我们能实现我们承诺的2020年消除疟疾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施文平.上海市闵行区疟疾疫情特征及防治措施[J].上海预防医学杂志.2010.23(2):56-58.

[2]中国血吸虫病防治杂志,1993.5(1):37-39.

[3]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疟疾防治手册[M ] . 第3版.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

县级消除疟疾工作总结 第5篇

根据《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的目标,及《福建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15年)》(闽卫疾控【2010】78号)的要求,结合南平市疾控中心文件精神要求,我市2011年疟疾防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技能培训 1、3月30日我市派1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省疾控召开的消除疟疾工作要求培训会议。

2、日常会议对全市防疫专职人员,开展了疟疾防治知识技能及消除疟疾工作要求的培训。

二、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

在辖市内医疗单位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镜检工作,采集就诊发热病人静脉血,涂制血膜,每张玻片涂制一个薄血膜和一个厚血膜,经吉姆萨染色后镜检。2011年我市共开展血检人数为1554,发现阳性2例,1例为间日疟,1例为恶性虐,达到总人口2‰以上。其中5-10月血片有1502张,占96.65% 市疾控中心年底复核辖区内318张阴性血片和2片阳性血片,复核率达到20.59%。年底对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疟疾防治工作督导1次,要求各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三、病例处置和疫点处置

1、病例处置

2011年网络直报共报告3例疟疾病例,其中2例为本地报告,1例为外地报告,其中1例为间日疟,1例为恶性虐,1例为未分型。对本地报告2例疟疾病例并送南平市疾控中心进行镜检核实,并确诊。3例病例均按时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全程跟踪服药,填写疟疾个案流调表和调查报告报南平市疾控中心。对2010年1例间日疟病例和2例未分型疟疾病例进

行随访根治治疗。

2、疫点处置。

(1)要求全市加强疫情监测,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2)加强媒介控制,对患者家庭及周边环境用菊酯类杀虫剂进行消杀,或采用持效性菊酯类杀虫剂喷洒灭蚊。在有条件的家庭,提倡养鱼,控制孳生地幼虫。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洼地积水、疏通沟渠等有针对性的环境治理措施,减少按蚊幼虫孳生。

(4)广泛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改善室内通风条件,改变室外露宿习惯。加强个人防护,防止蚊虫叮咬,提倡使用纱门、纱窗、蚊香等防蚊措施,对野外露宿的人员,应使用驱避剂,避免蚊虫叮咬。

四、健康教育。

在“4.26”疟疾宣传日,由市疾控中心牵头,开展“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市疾控中心医生在市疾控中心计免门诊门口开展疟疾防治宣传咨询活动,围绕今年主题和口号,利用图片展览,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免费咨询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的群众发布疟疾防治宣传核心信息及疟疾防治背景知识,希望全社会广泛重视,加强防控,完成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作出的“2020年全国消除疟疾”的承诺。整个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1000多份,出宣传栏2期,为实施福建省消除疟疾行动奠定基础,对于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增强国民身体素质具有重大意义。

*市疾控中心

医院消除疟疾工作总结 第6篇

一、技能培训

上半年,我院组织全院各相关临床科室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进行疟疾防治知识技能及消除疟疾工作要求的培训,并及时进行了考评测试,通过率95%。

二、发热病人血检

发热病人血检是我院疟疾防治和监测工作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目前我院设有专门的镜检中心,自己完成或接收下级医院的血检样本,正逐步建成较完善的疟疾镜检网络系统。

三、疫情信息管理

根据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要求,我院有2名专业人员负责疫情网络直报和专报系统的疫情管理工作。每天查看疟疾疫情,发现疫情异动和恶性疟病例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开展相关流行病学调查。

三、媒介控制措施

在全院范围内和医院周边人口较集中的居民点继续实施流行季节药物室内滞留喷洒和杀虫剂浸帐灭蚊措施。喷洒面积约65.98万平方米。

四、卫生宣教

多种形式并用,大力作好疟疾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医院利用宣传册、板报、专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大力宣传疟疾防控知识。4月26日全国疟疾日来临之际专门组织相关临床科室进行义诊和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广大群众不仅掌握了疟防知识,而且大大提高了他们对疟疾防治的意识,并通过他们将疟疾防治相关知识传播给家人和四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12++乡消除疟疾工作总结 第7篇

消除疟疾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促进我乡消除疟疾工作,提高疟疾病例发现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的目标,以及利川市卫生局印发的《湖北省利川市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第二年7-8季度工作计划》的工作要求,我院于2012年1月—12月份开展了疟原虫血检工作,现工作总结如下:

1.成立了疟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项制度,责任到人。

2.技能培训

接到文件后,我院即派遣化验室的医生进行了到利川市疾控中心进行了专业技能的培训,及对村卫生室负责人等相关人进行了疟疾防治知识的培训。

3.发热病人疟原虫镜检工作

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镜检工作,采集就诊不明原因发热病人静脉血,涂制血膜,每张玻片涂制一个薄血膜和一个厚血膜,经吉姆萨染色后镜检。全年共完成350人份的血检数,达到上级要求。并进行了填写《疟疾发热病人血检登记表》,登记填写完整并进行按时月报。

4.健康教育

利用疟疾宣传日等机会向群众宣传疟疾防治知识,与村医配合放置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材料,以及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进行宣传等。

++卫生院

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安排 第8篇

2013年消除疟疾工作计划 疟疾是严重危害我国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寄生虫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县的疟疾已经得到有效的控制。为切实做好我县消除疟疾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湖北省2010年—2020年消灭疟疾实施方案》,结 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组织措施

为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科室之间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类资源,保证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医院特成立疟疾防治工作领导管理小组:

组长:

组员:

二、工作目标

(一)到2013年,全院均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2014年我院按期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评估。

(二)完善各项疟防工作制度,做到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及 时采取相关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疟原虫镜检:从元旦起,必须常规开展疟原虫镜检,积极完成血检任务。特别是门诊医生,接诊“三热”病人后,应及时填写查验疟原虫的化验单,并通知检验人员采血、染色、涂片、镜检,正确诊断并规范治疗。检验人员采血涂片后,应作好“三热”病人血检登记。

(二)组织全院各临床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疟疾防治业务培训:采取集中统一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和技术的业务培训学习,受训学习比例须达95%以上。

(三)监测管理

1、“三热”病人年血检率均应达总人口的3‰左右7~9月累积血检数应占年血检总任务数的70%以上;行政村血检覆盖面应达95%以上。凡是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发热原因不明的其他发热病人,必须取血涂片检查。

2、搞好现症疟疾病人主动搜索和流动回归(外来流入)“三热”病人的主动监测。特别加强对流动回归(外来流入)人员密集和往来频繁地区的主动监测,问清并记录好流动史,不漏一个病人,及时发现和根治病人、规范处理疫点,严防因输入性积累导致本县常住人口的疟疾爆发流行或突发疫情。

3、定期对各临床医生加强督导,并做好督导记录。

4、加强对环境和媒介生物的消毒杀虫工作。

5、必须在次月5日前,做好上月月报表,确认上月完成数予以统计上报。

四、质量考核

(一)应对本院的疟防工作,进行2-3次督促检查和现场指导、培训,及时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并将任务完成好坏情况真实纳入有关人员年终考核,予以考评奖惩。

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安排 第9篇

疟疾是严重危害我国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寄生虫病。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疟疾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疟疾发病人数由20世纪70年代初的2400多万减少到90年代末的数万,流行区范围大幅度缩小,除云南、海南两省外,其他地区已消除了恶性疟。2000年后,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疫情回升,但随着《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的实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了对疟疾防控工作的支持和投入,使局部地区疫情回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全国24个疟疾流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中,95%的县(市、区)疟疾发病率已降至万分之一以下,仅有87个县(市、区)疟疾发病率超过万分之一。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响应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提出的在全球根除疟疾的倡议,我国政府决定在2010年全面开展消除疟疾工作,到2015年大部分地区消除疟疾,到2020年全国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为明确任务与措施,落实部门职责,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类资源,保证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疟疾流行区分类

根据2006-2008年疟疾疫情报告,全国以县为单位分为以下四类。

一类县:3年均有本地感染病例,且发病率均大于或等于万分之一的县。

二类县:3年有本地感染病例,且至少1年发病率小于万分之一的县。

三类县:3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四类县:非疟疾流行区。

三、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15年,全国除云南部分边境地区外,其他地区均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到2020年,全国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

(二)阶段目标。

1.所有三类县,到2015年,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2.所有二类县以及除云南部分边境地区外的一类县,到2015年,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到2018年,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

3.云南边境地区的一类县,到2015年,疟疾发病率下降到万分之一以下;到2017年,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到2020年,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

(三)工作指标。到2012年实现以下指标: 1.技能培训。

(1)省、地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一、二、三类县的乡镇卫生院有关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技能及消除疟疾工作要求的培训比例在95%以上。

(2)省、地市、县级和一、二类县的乡级医疗机构门诊相关科室临床医生接受过疟疾诊断、治疗知识培训以及实验室检验人员接受过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的比例在95%以上。

(3)

一、二类县的村级及三类县的乡级医疗机构相关临床医生接受过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培训的比例在95%以上。

(4)卫生检疫工作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比例在95%以上。

2.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

(1)各省、地市级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够开展疟原虫血检的比例达到100%;一、二、三类县的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够开展疟原虫血检的比例达到100%;

一、二类县的乡级医疗机构能够开展疟原虫血检的比例达到90%。

(2)

一、二类县以乡镇为单位“三热”病人(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年疟原虫血检的总数分别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2%和1%;三类县“三热”病人年疟原虫血检的总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2‰。疟疾传播季节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

(3)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率达到100%,实验室确诊比例达到75%。

(4)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自境外疟疾流行区入境的发热病人进行疟疾筛查的比例达到100%。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

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率达到100%,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达到100%,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达到100%。

4.疫点处置。

一类县疫点处置率达到50%,二类县达到70%,三类县达到100%。

5.媒介防制。

疟疾传播季节,一、二类县居民的长效蚊帐、浸泡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设施覆盖率达到80%。

6.健康教育。

(1)

一、二类县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7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75%;边境口岸和卫生检疫相关工作人员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

(2)在出入境口岸、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等场所放置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材料的比例达到90%。

到2015年实现以下指标: 1.技能培训。

(1)省、地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一、二、三类县的乡镇卫生院有关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技能及消除疟疾工作要求的培训比例达到100%。

(2)省、地市、县级和一、二类县的乡级医疗机构门诊相关科室临床医生接受过疟疾诊断、治疗知识培训以及实验室检验人员接受过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的比例达到100%。

(3)

一、二类县的村级及三类县的乡级医疗机构相关临床医生接受过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培训的比例达到100%。

(4)卫生检疫工作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比例达到100%。

2.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

(1)各省、地市级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够开展疟原虫血检的比例保持100%;一、二、三类县的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够开展疟原虫血检的比例保持100%;

一、二类县的乡级医疗机构能够开展疟原虫血检的比例达到100%。

(2)

一、二类县以乡镇为单位“三热”病人年疟原虫血检的总数分别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1%和2‰;三类县“三热”病人年疟原虫血检的总数保持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2‰。疟疾传播季节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

(3)疟疾病例实验室确诊比例达到100%。

(4)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自境外疟疾流行区入境的发热病人进行疟疾筛查的比例保持100%。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

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率保持100%,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保持100%,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保持100%。

4.疫点处置。

疫点处置率达到100%。5.媒介防制。

疟疾传播季节,一、二类县居民的长效蚊帐、浸泡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设施覆盖率达到90%。

6.健康教育。

(1)

一、二类县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边境口岸和卫生检疫相关工作人员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2)在出入境口岸、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等场所放置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材料的比例达到100%。到2020年实现以下指标: 1.消除考核认证。

100%疟疾流行县完成消除疟疾考核认证。2.疑似疟疾病人实验室诊断。

(1)原流行县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具备疟原虫血检设施和能力。

(2)所有疑似疟疾病人均得到实验室疟原虫血检。(3)流行病学不能确定感染来源的疟疾病例均得到国家级实验室的基因溯源鉴定。

四、防治策略和措施

一类县加强传染源控制与媒介防制措施,降低疟疾发病。二类县清除疟疾传染源,阻断疟疾在当地传播。三类县加强监测和输入病例处置,防止继发传播。四类县做好输入病例的处置。各地可根据防治进程和流行情况的改变,适时调整防治策略。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及时发现疟疾病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或进行快速诊断试条(RDT)辅助检测。RDT检测阳性者,须采集并保留血片备查。

2.规范治疗疟疾病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疟疾病人均应当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治疗。对所有疟疾病人应当进行全程督导服药。3.加强疟疾疫情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疟疾病人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报告疟疾病例。

4.病例核实。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立即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对上疟疾发病率下降到十万分之一以下的县,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网络报告的所有疟疾病例进行实验室病原学确认和基因分析。

5.疫点处置。在出现疟疾病例并具有传播条件的自然村或居民点(疫点),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开展病例搜索,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或RDT检测,同时对疫点所有住家采取相应的媒介防制措施,发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提供疟疾咨询服务信息。

6.休止期根治。在疟疾传播休止期,对上间日疟病人进行抗复发治疗。

(二)加强媒介防制。

1.防蚊灭蚊。疟疾传播季节,各地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新农村建设,进行环境改造与治理,减少蚊虫孳生场所,降低蚊虫密度。在疫点采取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杀虫剂处理蚊帐等措施。

2.加强个人防护。疟疾传播季节,提倡流行区居民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减少人蚊接触。

(三)加强健康教育。

1.加强大众媒体宣传教育。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结合“全国疟疾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和消除工作的积极性。

2.加强出入境人员健康教育。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在出入境口岸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栏或电子大屏幕等设施,在出入境旅客通道摆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旅游部门应当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对领队、导游人员和游客的疟疾防治知识培训。

3.加强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教育部门应当对中小学健康教育进行部署和安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加强对中小学健康教育的指导。

一、二类县的中、小学校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结合健康教育课或主题班会活动,开展疟疾防治健康教育,并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向家庭渗透相关知识。

4.加强社区宣传教育。在一、二类县,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有关单位在各医院候诊大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编制适合当地民族语言文字特点的宣传材料。

(四)加强流动人口的疟疾防治。1.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卫生、质检等部门定期向公众发布境内、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旅游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定期或不定期向旅游者发布境内、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部门之间定期交流工作信息。

2.加强出入境人员疟疾防护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出境人员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提供咨询服务,对自境外疟疾流行区入境的发热病人进行疟疾筛查,报告疟疾疫情;配合做好出入境人员疟疾病例追踪,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疟疾病例信息。旅游、商务等部门应当要求有关单位,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出入境人员疟疾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配合提供有关人员的信息和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3.做好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在疟疾流行区实施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疟疾防护用品,并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疟疾防控工作。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病例输入、输出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互间应当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公安、卫生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的沟通。

(五)完善疟疾监测检测网络。

1.加强疟疾确认实验室能力建设。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进行病例的实验室鉴定和溯源;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上发病率降至十万分之一以下县的疟疾病例进行病原学确认和基因检测;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所有网络报告的疟疾病人血片进行复核,并抽查至少5%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各级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技能考核和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网络正常运行。

2.消除疟疾地区的监测。对于已达到消除目标的地区和非流行省份,应当继续开展相关医务人员疟疾诊治技术培训,重点加强对来自疟疾流行区人员的病例监测,防止继发病例发生。

五、政策和保障

(一)加强政府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建立部门协调会议制度,由卫生部有关部门牵头,各有关部委(局)的相关部门参加,负责消除疟疾工作及相关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协调事宜。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消除疟疾工作列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重点省(区)应当建立消除疟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订规划,落实任务。其他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军队系统消除疟疾工作按军队管理体系组织,与驻地人民政府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同步实施。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的疟疾防治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

(二)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措施落实。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消除疟疾工作。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卫生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消除疟疾工作方针、政策、规划和措施,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将疟疾消除工作相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疟疾防治与消除专项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旅游、商务等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相关出入境人员疟疾健康教育、病例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与卫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广电部门负责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科技部门把疟疾防治与消除科研项目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抗疟药品、试剂的生产供应。总后勤部卫生部负责军队系统消除疟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三)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各省、地市、县要建立、健全疟疾防治专业队伍。一类县和任务较重的二类县,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专门科室并配备得力人员,乡镇卫生院有专人负责疟疾防治工作。其他二类县和三类县,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与防治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疟疾防治专业人员,乡镇卫生院有专人负责疟疾防治工作。要逐级分期、分批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保证培训效果,提高人员业务水平。

(五)增加财政投入,多方筹集资金。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疟疾流行程度和消除疟疾的实际情况,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对贫困地区的疟疾防治工作予以支持。同时,应当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消除疟疾工作。

(六)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技术保障。

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等渠道支持消除疟疾中关键技术的研究工作,组织跨学科的联合攻关,研究疟疾传播动力学、疟原虫抗性监测、间日疟根治以及开发新型有效的快速诊断试剂、病原追踪溯源技术等。

(七)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并充分利用全球基金等国际资助项目支持疟疾消除行动。建立跨边境疟疾防控合作机制,加快我国边境地区控制和消除疟疾步伐。

六、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一)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地要根据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各有关地区要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没有实现工作目标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监督检查。

各地要根据“科学、定量、随机”的原则,制订详细的监督检查方案,通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自查、抽查,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要及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对各有关地区行动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通报。

(三)考核评估。

各流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达到阶段性目标的县(市、区)及时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并在2020年完成本省的疟疾消除证实工作。

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安排

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安排(精选9篇)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安排 第1篇附件中国消除疟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为积累实现消除疟疾目标及应对输入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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