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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如何依法治教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新形势下如何依法治教(精选8篇)

新形势下如何依法治教 第1篇

新形势下如何依法治教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仍有上升趋势,作为农村小学,虽然学生年龄小,违法犯罪几乎为零,但是也不能掉以轻心,应该责无旁贷把法制教育纳入平时的学科教学中,并且要专门开设法制教育课。

学生在小学五六年这个时期正处于叛逆期,也是心理极易扭曲的高危时期,如得不到及时引导及矫治,就会产生心理障碍,形成各种程度的心理疾病,极易导致青少年犯罪。当前,一些学校学生违纪现象突出,校园暴力事件也时有发生,面对这样的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法律素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因此,法制教育进课堂迫在眉睫。

新形势下如何依法治教呢?我认为,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由政府带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农村学校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游戏机室的监督管理,坚决清理学校周边的社会不误正业闲杂的人(社会可疑人),坚决取缔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经营活动,坚决查缴不良玩具、不良游戏软 件以及其他各类非法出版物,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其次、要实行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努力建设良好的学法校园环境。实行依法治校,是学校法制教育的生动体现,同时也是学校得以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积极开展以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通过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保证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要加强农村教师的法律法规教育的培训。所谓“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的一举一动严重的影响着学生,那么教师的法律素质也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法律意识,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直接影响到法制教育教学行为和他们在学习中、生活中的各种表现。现在一些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等仍然存在,因此,加强教师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是十分必要的。

四、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作用〃聘请具有一定法制教育经验、思想品德优秀的政法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为学校法制副 校长,大力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每学期在校举行一次法律讲座等。通过“三官一律”结合学生的实际,结合学生的身边事的讲解,并因势利导,使他们初步认识一些与他们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结合法制宣传日、禁毒日、观看法制教育短片来提高学生法制观念。

法制教育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开展好法制教育刻不容缓,只有师生都能知法懂法,才能保证校园平安稳定,保证家庭幸福、社会稳定,让我们为共建和谐校园努力吧。

新形势下如何依法治教 第2篇

依法办学是推进教育事业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更是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教育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得到完善,学校的法律地位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依法办学已成为目前学校管理的主流。下面结合我校实际,浅谈一下新形势下,小学校长怎样落实依法办学,谈几点看法。

(一)、领导班子法制建设,是实施依法办学的前提。

学校领导班子的法律意识,在落实依法办学的过程中,具有引领和导向作用。因此,我认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制建设,是落实依法办学的前提。要特别注意依法办学中领导核心的法制建设,明确成员的分工职责和执行权责的法规管理意识,同时具有预测和判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并把握控制事态发展的能力。在依法办学的领导组织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和反思工作中的成绩与不足,把依法办学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计划同步实施,并把具体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具体成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层层抓落实的高效运行机制。

(二)、健全学校规章制度,是落实依法办学的可靠保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校的管理运作必须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依照国家教育法律法规,采取两手抓,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保障监督。学校应该制定完善的校务公开议事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和教代会制度等等。如校务公开制度应定期召开校务公开会议,专门研究校务公开有关问题,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形成校务公开的良好氛围。为了使依法办学真正制度化,学校应在强化依法办学民主监督的管理上,特别在完善教代会制度上狠下功夫。一是落实全体教职工大会通报制度,如考核、评优选模、奖惩、学校支出等情况公之与众;二是在教育、教学各项管理中逐步制定完善系列相关制度。如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公示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师德评比制度等多项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层层落实,有法可依。三是不断完善制度。运用意见箱、监督电话、家长会、座谈会等形式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所关心的问题予以公开,收集不同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三)、强化民主监督,是落实依法办学有力抓手。

民主法制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依法办学,民主管理,是学校得以发展的双足。在学校管理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民主管理:

1、高度重视教代会,充分发扬民主,倾听教师们的呼声,广泛采纳各种合理化建议,保证学校工作的健康发展。

2、班子成员每学期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内部倡导民主作风,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走群众路线。

3、定期开展家长、学生评教活动,通过向家长发放征询意见书,召开家长座谈会,开办校长接待日等活动,请家长参与学校管理,评价学校教师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这样家长更加重视子女教育,关注学校发展。

4、通过告家长书、公示栏、校园网等形式,向家长、社会、师生公开校务,给师生、社会一个明白,给领导、学校一个清白。

(四)、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落实依法办学有效途径。

把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贯穿在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法律知识的学习活动有利于提高每位教师的法律素质和师德素质。通过学习使老师们都能认清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明白了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和影响,处处、事事、时时,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为人师表,力求给学生以良好的影响,能有效地提高教育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对学生首先应注重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育计划,每月开设一节法制教育课,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努力使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化。其次,落实到德育常规中。一方面我们结合教育形势有针对地组织讲座,深化教育内容。一方面将法制教育融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让学生在常规管理中,适时地接受法制教育,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再次,蕴含在阵地建设中。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务公示栏等常规宣传阵地进行普法宣传。并不断组织学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知法守法”征文比赛和演讲比赛等活动,让学生受到全方位的法制教育与熏陶。

(五)、畅通申诉渠道,是落实依法办学的有效手段。

依法尊重教师的权利,校内应畅通师生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各种争议,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应加强对老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切实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严禁教师打骂及侮辱学生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教育教师自觉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的意识,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网络,从校领导到每位教师,层层鉴订责任书,做到层层抓落实,处处责任到人,全体教职工人人参与抓安全。学校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定期检查教学设备等各方面的安全,及时整改、排除隐患,切实预防和减少学生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建立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

(六)、完善规章制度,确保依法办学有效实施。

推进依法办学,关键是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在学校形成有法必依、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违章必究的约束机制,使学校各项工作逐渐步入法治轨道。根据学校的实际,依照教育政策法规,进一步健全并完善严格有序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学习、工作、检查、奖惩制度等,从而保证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工作的有序高效运作,使学校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总之,通过落实依法办学,能有效促进学校教育的各项事业的发展。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我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教育制度,将教育教学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学校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教师能积极有效地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法制建设;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孟寨镇邢王小学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依法治档工作 第3篇

首先:形势下依法治档的重要意义

档案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 具有重要的查考利用价值, 是人类知识和智慧的结晶。据《史料》记载, 早在殷商时期便已产生了国家层面上, 以君权约束的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形成了有意识的集中存贮和集中归档的做法。全体档案管理与执法人员要时刻将依法治档作为行动准则和工作依据, 把档案法规真正用于日常办公中, 牢记依法治档、依法行政, 使档案法律深入人心。领导和带动全社会以法治档、依法用档的良好局面, 不断健全和完善档案法律法规体系, 促进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 最终实现充分发挥档案资源的利用价值。依法治档将档案事业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加以规范, 无论对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团体、还是个人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最终实现充分发挥档案资源的利用价值, 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目标。因此, 依法治档是档案社会发展的需要。

依法治档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国家档案行政管理的客观规律, 强化了档案事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赋予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职能, 保障了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 协调理顺了档案机构之间的关系。依法治档有利于档案收集、保护, 有利于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有利于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有利于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有利于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 符合档案工作自身发展规律的要求, 是档案工作改革甚至是档案事业管理方式改革的最佳选择。对档案工作加以法律的规范, 对档案的利用以强制的法律法规为准绳, 统一行动, 规范使用, 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因此, 依法治档是档案工作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

其次:当前依法治档工作的现状

(一) 依法治档意识不强, 制度落实不到位。

档案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 它的发展变化受社会存在的制约, 反过来它又对档案事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至今已经二十几年, 全社会的依法治档意识普遍得到提升, 依法档案工作被列入了各级行政部门行政范围。但是, 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如有些机关的领导特别是有些基层领导档案意识淡薄, 自觉不自觉地将档案管理工作“边缘化”, 对《档案法》、《档案管理规定》、《档案管理办法》学习、贯彻不力, 重其他业务, 轻档案管理;没有将档案工作列入目标管理, 不熟悉本所档案门类、数量、管理状况, 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档案规范化建设;有的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调动频繁, 。档案管理事务中,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纠的现象依然存在, 要真正实现依法治档还有较大差距。档案管理制度虽然上墙了, 但形同虚设, 没有和实际工作紧密相结合。

(二) 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素质偏低。

从事档案工作人员的素质, 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高低.不少单位和领导对档案工作缺乏认识, 在查处违法案件时, 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 依法处理难以执行到位。;加之一些档案执法人员观念发生错位, 他们很少花费精力去钻研档案法律、法规及执法工作, 从而来提高执法水平;档案管理队伍稳定难。档案工作人员缺乏交流, 调动频繁, 业务不熟悉, 缺乏档案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档案管理人员兼职过多或频繁调动, 难以安心档案工作;依法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被全社会所认识, 多停留于形式, 未真正走上工作正轨。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单位领导没有把档案工作当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作, 视为软指标, 认为抓多抓少无关大局, 进而导致在思想上、工作上的重视不到位。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档案工作没意思、没油水、没前途、没发展, 干啥都比做档案工作强, 产生了“做档案工作低人一等、矮人一头”等想法。现有档案管理人员认为档案管理就是看家守摊, 保证档案不丢、材料不少、不泄密就行。至于是否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 提高管理水平, 那是领导考虑的事。因此, 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 缺乏应有的进取心和责任心, 不潜心钻研业务, 工作标准不高, 有的甚至是“当和尚也不撞钟”。

(三) 执法机制尚不健全。

由于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没有真正贯彻执行, 又缺少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 导致档案工作随意性大。档案管理中还存在一些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现象:日常工作产生的文书、业务、声像、科技、基础、会计档案等文件资料, 已经连续多年没有按照《档案法》相关规定及时上交本级档案室。有的对本级档案室催交档案文件资料很反感, 甚至以各种理由拒交, 影响了归档、建档以及本单位档案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的将公务文件据为己有, 拒绝归档移交;有些档案从业人员将本该保密的文件当成公开的文件材料;有些重要的文件材料不及时归档而被丢失;人员调动后, 文件材料也随之带走或当作废纸处理, 致使档案材料不全等;有的擅自销毁档案;有的单位档案保管条件较差, 档案散失和发霉虫蛀等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单位没有按照《档案法》的要求开展档案工作, 没有实行本单位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对那些没有履行执法职责, 力度不大, 把关不严, 限期整改又不抓落实的档案执法人员也没有实行责任倒查机制, 客观上影响了档案执法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发挥作用不到位。“重管轻用”的观点导致绝大多数档案工作人员满足于保管好档案这一低层次要求, 单位与单位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档案信息的相互交流, 服务面窄, 档案的利用率较低, 造成不必要的重复性劳动和人财物的浪费。

最后:形势下如何做好依法治档工作

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档案执法工作, 改变当前档案管理的落后面貌, 使档案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笔者认为, 采取以下相应对策:

(一) 增强依法治档意识教育要不断加强档案法制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档案法律、法规、规章, 提高全社会对档案工作的支持度和参与度。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档案法》作为单位年度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 周密安排、精心组织, 确保取得实效。广大档案工作者要切实增强知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认真研究、深入学习、全面领会档案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 不断把握新要求、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通过不断的宣传教育, 提高依法治档意识。

(二) 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实施依法治档, 促进档案事业发展, 需要一支政治觉悟高, 业务、作风过硬的档案人员队伍。注重档案法制培训, 全面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素质。贯彻落实《档案法》, 依法管理档案事业, 对档案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他们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有强烈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熟悉法律法规, 敢于同违法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另一方面, 要求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 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 做好档案的各项工作, 并且通过自身的努力, 逐步成为既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文化水平, 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 还具有勤奋奉献, 爱岗敬业的精神和强烈的责任心的档案工作人员, 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三) 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做好档案行政执法, 使档案工作真正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所谓档案行政执法, 是指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档案事务活动中的特定人或事予以处置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今, 我国法制越来越健全, 档案工作要健康持续发展, 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十分重要。一是要建章立制, 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机构, 从体制上加强对依法行政、依法治档工作的领导, 并制定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 与相关人员签订执法责任书, 制定和印发《档案法学习宣传制度》、《档案行政执法复议诉讼制度》等, 严格执行办案程序, 亮证执法, 使用统一的法律文本格式来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加强宣传搞好培训, 提高执法人同素质;三是始终坚持将行政执法与档案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培训、达标升级 (复查) 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要强化档案业务指导机构职能, 任何时候都不能削弱, 使档案业务指导机构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代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使面上档案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以及行政执法等职能。

(四) 依法健全和完善档案收集管理制度。

一要严格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档、制度建档意识, 认真总结经验, 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和工作要求, 并做到以好的制度来规范工作、促进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移交和整理、保管, 是发挥档案工作整体功能的前提, 也是做好档案业务工作的重点。要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基础工作, 依法健全和完善档案收集制度。要规范管理, 提高质量, 抓实抓好档案工作。二要规范档案整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各类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 做到组卷排列有序、案卷标题简明、保管期限准确、案卷 (件) 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填写无错漏、案卷 (件) 装订结实美观。三要强化档案日常管理。要实行各种档案集中统一管理, 方便档案的保管和利用;要积极改善档案保管环境和物质条件, 落实档案库房、办公用房和阅档室三分开, 全面配置防潮、防湿、防火、防虫等安全保管和保护设备;要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开展档案借阅工作, 对逾期不还、丢失、破损或发生失、泄密事件的, 必须依法严肃查处。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大档案规范化管理力度, 将档案工作列入派出所年终目标考评,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派出所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发现问题, 及时通报, 督促整改, 力促规范。

只有坚持依法治档, 才能不断推进档案事业健康发展。体现档案工作服务大局,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在为领导服务, 为各工作部门服务, 为人民群众服务方面有所建树, 发挥档案的作用, 实现档案的价值。

摘要:新时期的档案管理工作, 需要增强法律意识, 加强法制知识宣传, 依法接收档案、保存档案、利用档案, 促进档案工作健康发展。依法治档, 是现阶段档案工作顺利进行的必然选择。

浅议教师应如何依法治教 第4篇

所谓依法治教,就是全部教育活动都应当符合教育法律的有关规定,所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从事各类教育活动时都应当遵守或不违背教育法律的规定和精神。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是依法治教的直接推动者和具体实践者,是依法治教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根本在教师,关键在教师。教师应怎样做到依法执教呢?笔者认为,最基本的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一、树立依法治教的理念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趋于健全和完善,教育已经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教师在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上发挥重要作用,必须树立依法治教的理念,用来指导跟教育相关的一切活动和行为。树立依法治教的理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认清教师的法律地位。

依据《教师法》第3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由此可见,教师不仅是普通的公民,而且在法律的规定下从事各种活动,享受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同时,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因其特定的职业性质与其他公民有所差异。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由教育相关法律设定,是一种职业特定的法律权利和特定的法律义务。教师首先要认清自己的法律地位,然后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依法享有特定法律权利,履行职业特定的法定义务。

2.理清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教育和被教育的关系。教师的最主要任务就是对学生进行教育,传授知识,培养技能,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教师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做到松紧有度、宽严并济,必须体现民主平等的精神,进行培养与疏导,禁止体罚、摧残学生和侮辱学生人格,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教师应当充分尊重学生在学校的受教育权,按教学安排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培养学生思考问题的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根据学生的表现对学生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二、主动践行依法治教

1.加强法律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养。

教师要做好依法治教,首先必须学法懂法,这是前提条件,没有法规知识,就不可能有运用法规的能力,依法执教就是一句空话。近年来,教育领域违法事件屡屡发生,归根结底,就是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导致的结果。目前我国在宪法的指引下,已建立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为教育教学提供了法律依据,使教育教学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教师应当主动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参加各种教育法规的培训班,法律法规辅导讲座等形式,能系统了解,懂得教育法规的本质特征、法律规范、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实施教育法规。除此之外,还要具备起码的行政法、民法和刑法的基本知识。以此加深对教育法规的理解,树立教育法律意识,增强教育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让法律规范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方法都符合法律的规定,做到依法执教。

2.提高自觉遵守法规的能力。

提高守法能力,指把法律意识转化为守法行为,要具备这种能力,一是要熟悉法律。只有熟悉法律,才能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的要求下,从事各种活动,不做违法犯罪之事。二是守法积极主动。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要带头执行法规,人人执行法规,能做到积极主动地执行,而不是消极被动地执行;能坚定忠实地执行,而不是打折扣地、虚假地执行。同时,敢于揭露违法犯罪现象,同其做斗争,也是积极主动守法的表现。

三、要提升自身的师德修养

师德是老师的立师之本,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是教育事业成功的保障,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师德不仅影响到一个人的前途和未来,而且影响他们的一生,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前途和命运。

教育法规仅是对教师基本规范和从业条件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对全面发展教育事业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教师还需要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从而自觉营造和谐美好的教育环境和公共秩序,遵纪守法。提高师德修养是依法执教的重要因素。师德能弥补教育法规的不足。大量教育教学活动要通过高尚的师德调节补充,形成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民主合作等良好的道德风尚。依法执教能有效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使教师真正做到为人师表、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以此发挥教师以德育人的功能。

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与依法执教是统一的,二者密切联系,相辅相成。依法执教对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反过来,教师职业道德为依法执教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并对依法执教的完善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新形势下如何依法治教 第5篇

内容提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进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由仅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以社会制约为主向逐步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计划生育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实行依法行政,才能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就是国家要依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就是要引导和教育公民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和权利。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新形势

人口和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在城乡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1982年,党的十二大把计划生育确立为我国的基本国策。90年代以来 ,中国的计划生育工作进了入崭新的发展阶段 ,在过去 2 0年努力的基础上 ,探索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两个转变”的新思路 ,即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由仅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以社会制约为主向逐步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提出要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依法行政,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国家立法进程,逐步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体系。党中央明确指出,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人口问题始终是极为重要的问题,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颁布实施。它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将具有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针、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护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施行,行政许可法是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施行,标志着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对我国政府管理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作为一名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重要国策的实践者,我就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谈一些自己的认识。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依法行政是一切行政机关依法管理行政事务的活动行为,也是行政管理工作的归宿。虽说我国人口与计生工作有其特殊性,但从科学发展来看,也必须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秩序,对于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是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做到依法行政,它要求行政运行主体在行使其权力时必须具有完善的制度化机制,即做到行政工作的法制化、行政行为的程序化和行政程序的规范化。在这种大趋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如不能很好地适应这一要求,其行政运行就难以发挥作用,各项工作的开展将面临很大的困难,这就要求必须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依法管理计划生育,自觉维护人民群众在生育方面的合法权益,服务群众,保障公民权利。

(二)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国家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内在要求。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目前,人口过多依然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人口结构不尽合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将会进一步加剧。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较低,地区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还将长期存在,实现计划生育仍有相当难度。任何政策的偏差、工作的失误以及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都可能导致生育率的回升,加之大多数地区的低生育率主要是依靠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实现的,当前的低生育水平并不稳定,相当一些地方的计划生育工作还很不规范,这就要求在建立利益导向机制、重视教育、加强服务的同时,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注重用法律来引导和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保护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依靠法律的规范性来解决行政管理中的主观随意性、盲目性;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行;同时,要用法律来明确和调整相关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以实现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实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关系、创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经过二十多年的艰苦努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已初步构建了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基本法律,以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为主体,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相配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体系框架,将计划生育全面纳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轨道,实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依靠政策到依靠法制的重大转变,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基层政府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为了加快工作进度,完成上级分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习惯于靠行政手段和强迫命令推行计划生育,甚至滥用手中权力,损害群众利益,这势必将脱离群众,败坏计划生育的声誉,严重损害党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从法律和制度上对计划生育行政行为加以规范。只有坚持正确执法、文明执法,才能赢得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支持和参与,才能创建和谐计生、和谐社会,使人民群众真正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去。

(四)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是指各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管理计划生育事务,严格依法办事。计划生育工作要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在行政管理方面也必然要求贯彻遵循依法行政原则。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中严格遵守依法行政原则,对保证计划生育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一些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却发生违反有关行政法律规范、损害国家利益、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一致,也与党和人民的利益需求相矛盾。因此,必须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用法律法规规范计划生育行政行为,保证计划生育工作能够依法行政。

二、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但是还有一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由于地方经济较落后,群众的思想没有转变,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法制意识不强,致使部分基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人口计生部门工作人员知识结构、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加之人员流动性大,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和衔接性。相当一部分计生工作人员对计生法规政策理解不到位,执行有偏差。

(二)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不到位。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监督不及时的问题,主管部门缺乏监督指导的具体措施。有些地方虽然制定了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但在工作中不能很好地加以落实,相关制度成了一纸空文。

(三)执法程序不规范。在再生育审批、病残儿鉴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方面,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执法程序不够规范。

(四)执法标准不统一。在个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上,各地还存在着不同。给统一的行政执法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五)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和行政执法环境的影响,存在着行使自由裁量权随意性大的问题,另外征收难度大的问题也相对突出。

三、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措施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也是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实践“三个代表”,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一)继续贯彻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为: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国家干部职工、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也要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困难,经过批准可以间隔几年后生育第二个孩子。在少数民族中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要求和做法由各自治区或所在省决定。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地方计划生育法规来进行管理。2002年9月1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从此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正式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2001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2009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是我国的两部计划生育行政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规范人们婚育行为、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必须稳定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要继续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

(二)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逐步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施行,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快制定完善配套的法规、规章,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计划生育法律体系,以保证计划生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意识。一是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熟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决策和领导该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二是加强计划生育系统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使计划生育部门的广大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宪法、基本法和计划生育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计划生育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熟练掌握和运用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加强对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既要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又要依法保障自己在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计划生育法制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计划生育法制机构,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公正廉洁的计划生育行政队伍,是实现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的前提条件。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要求,加强培训,定期考核,持证上岗,打造一支知法懂法、操行高洁、能力高强、思想高尚、追求高远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

(五)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保证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是保证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主要健全五个方面的监督机制:一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对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下级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执法检查;二是司法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通过受理计划生育行政诉讼案件,对计划生育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理,做出判决;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实行监督;三是行政机关的监督,上级计划生育行政机关通过受理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和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对下级计划生育行政机关的执法监督和各级计划生育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监察、审计活动对机关内部和行政执法监督;四是社会监督,人民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以及各民主党派的监督;报纸、广播、电视等舆论的监督;基层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群众举报和信访监督等;五是党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和党的组织是否模范执法和守法实行全面监督,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做出党纪处分等。通过对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的全面监督,可以逐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化管理进程。

(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是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许多地方在农村基层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实行计划生育“村级自治,依法管理”,组织群众参与讨论、研究、决定本社区内计划生育工作;组织群众民主制定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这些有益的探索使基层民主管理计划生育的机制不断完善,有力地推进了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

四、对今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的思考

一是强化监督指导,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继续加强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建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使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统一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将生育、节育、奖惩政策、计划生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生育指标申报审批程序、党政领导干部及计生干部的生育节育情况等向社会公布。

二是坚持统筹解决,改善依法行政环境。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政府对政府、计生部门对计生部门的双向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不断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经费投入,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各级计生部门要善于抢抓机遇,主动靠前,积极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努力改善依法行政的工作环境。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规划,编写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手册,根据实际情况层层分级培训。大力宣传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结合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制定计划生育法制教育计划,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开展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法制宣传,使计生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是坚持利益导向,改变群众生育观念。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落实奖励和优惠政策,在继续抓好“少生快富”、“奖励扶助”、“幸福工程”等重点工作的同时,对响应政策的独生子女户,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实行重点帮扶。优先安排他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在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协助解决困难,优先推荐安置工作等;对违反政策的,在审批低保金时重点监控,严格把关,直至取消享受最低保障金。同时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坚决依法处理。

新形势下如何依法治教 第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我们农机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确立了我们农机部门的执法地位,同时也对我们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经过几年的实践,农机部门在依法行政过程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工作条件、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但离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

一是农机部门依法行政的法律措施不足。《道路交通安全法》虽然规定了农机管理部门行使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牌证管理权,却没有赋予道路执法监督权。执法区域被限定在法定道路外,没有授予道路检查权,使农机管理部门依法管机的力度减弱,从而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

二是由于宣传不到位,没有造成全社会都来关注农机执法的良好氛围,致使部分领导对农机执法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更谈不上群众、农机手对该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的把我们的正常依法管理,说成是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从而造成农机执法开展难的现象。

三是农机执法的对象是农机手、拖拉机,主要分布在农村,面大量广,既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公路运输;既能行驶国道、省道,又能行驶乡村、田间,作业场所分散且复杂,增加了农机执法的难度。

四是农机执法力量薄弱、基础设施和装备差,农机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机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做好农机执法工作,须从以下做起:

一是要坚持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搞好宣传。一是认真抓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二是要加强对农机手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广大机手遵纪守法、自觉服从管理的意识。三是通过宣传领导、宣传群众,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农机执法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一个都来关心支持农机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农机执法机构建设。一是应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改善农机执法装备和工作条件,使之适应农机执法工作的需要;二是要解决农机部门无上路检查权的问题,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把农机执法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三是强化农机执法手段,加大农机执法力度,要充分利用现有农机执法力量,加大对农机违法行为的查处,把农机管理纳入法制管理。同时,要特别加强与安监、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的配合与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以克服法律法规对农机执法的限定,确保农机执法的顺利开展。

四是进一步完善农机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原有执法依据、程序进行梳理完善,做到执法依据、程序合法,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依法治教、以德治教 第7篇

十五中学 韦燕燕

江泽民同志提出“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把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这是“三个代表”的思想在治国方略上的重要体现。学校作为培养“四有”新人的摇篮、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实现“依法治教、以德治教”尤为迫切与重要。那么身为一名新教师,如何来实现“依法治教、以德治教”呢?我认为,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是不可分割的,依法治教是行动上的约束,而以德治教则是在思想上的约束,两者是紧密联系的。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符合政策、法律的要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同时,要坚持以德治教,使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自觉地符合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

试问,一名教师如果连最起码的法律意识都没有的话,师德也就无从谈起,依法治国,依法治教,如果教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往往淡化法律,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无法依法办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许多教师不清楚,更不用说在实践中如何遵法、守法。体罚及变相体罚时有发生。教师经不起学生的反对、质疑,以为自尊心受到伤害。心理素质较差,教育方法和手段粗糙,教育艺术差。无法深入了解学生,造成教育与接受脱节,效果差,便产生使用简单、“速效”的体罚(惩罚)办法。新教师刚刚从学校毕业不长,在教学,处事等方面都没有很丰富的经验,心里素质不过硬,很容易在一些问题上犯错误。所以,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德育的同时还时刻以法来约束自己。在加强依法治教的同时,必须加强以德治教,这就要求新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视德育工作,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因为学校的根本任务是育人,“德”体现了人才质量的方向性,对于智育的发展起着促进和保证的作用。古人云:学者第一要看德器,德器深厚,所就必大,德器浅薄,虽成亦小。因此新教师必须端正教育思想、实施素质教育,改进德育工作,克服重智育、轻德育,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强化以德育人,深人开展“三育人” 活动。必须树立全员育人意识,把育人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通发挥教学的德育功能,结合教材相关内容和教学环节,激发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增强为祖国繁荣富强而学习的自觉性。要强化以德修己,切实加强师德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最根本的是师德建设,师德是教师整体素质的核心。师德兴则教育兴,教育兴则民族兴。江泽民同志指出:“老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因此,我们女教工必须从以德治国的高度,切实加强自身的师德修养,不断提升自身的师德水准,努力实践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的要求。

作为一个新世纪的教师必须要有“以德治教,育人为本”的理念。每个学生的成长和进

步都离不开教育,尤其是思想道德教育。现在的社会是竞争的社会,每个人要想在竞争中超出别人并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而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正是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职能。思想道德的性质不同,个人成长就有不同的路向。在我们国家,只有认同、恪守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和品德高尚的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我们做为教师就应为学生做出榜样,成为同学们心目中的崇拜者。“以德治教”,就是要象宓子那样,实行“以诚待民,以德治众”。以自身的说服力和影响力来提高学生的思想境界和道德觉悟。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它以其说服力和劝导提高同学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和道德境界。它的地位和功能决定了应从你我做起。宋人李邦献说过:“轻财足以聚人,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只有自己首先搞好自身的道德修养和道德教化,才能达到“以德服人”的效果。德治也是一种榜样的力量。教师是同学们的带头人、引路人,必须成为同学们的道德榜样。当榜样就不能满足于自己的道德修养、思想境界停留在与学生同一台阶上,我们做老师的道德应高于学生的道德。我们应该比学生有更高的道德要求,从而使我们的学生成为社会上道德水平较高的群体。只有这样,才能在德治中发挥道德示范作用。

以德治教,最要紧的是:少说空话,多做实事,说了就做,真抓实干,实事求是就是最大的德。只说不做,还不如不说,不能只搞一阵子,只刮一阵风,只掀一次高潮,而要把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落实到行动上。日积月累,日久天长,形成习惯。从我做起,大家都少一点对别人的指责,多一点对自己的规范,少埋怨学生,因为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其身正,不令则行。

系部管理如何实践依法治教 第8篇

关键词:依法治教,高等学校,系部管理

依法治教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及与教育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来管理和发展教育事业,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1]。它是依法治国方略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在教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依法治国方略确定后,人们也逐渐认识到依法治教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怎样保证依法治教工作顺利进行,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法治,对于高等学校如何依法治校,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笔者就系部管理工作具体如何紧密联系实际,如何实践依法治教有以下一些看法与建议。

1明确为何要依法治教

法治乃良法之治、民主之治、宪政之治、程序之治、信仰之治,教育立法的目的,是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教育制度,确保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维护教育关系中有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走合理化、规范化的道路[1]。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2]。高校教师作为国家教育工作者, 更应该做法律的宣传者和教育者。只有实践好依法治教,才能培养出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才能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和全民法制教育,才能有效完成科教兴国战略目标,有力保证依法治国。近些年出台的几部教育立法即体现了我国教育立法的目的,其意义显著,例如,1995年我国提出科教兴国战略,制定了 《科技进步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促进科学与教育有序发展,保障落实科教兴国战略,该法明确规定了要提高科研经费,要求研究开发经费应占国民生产总值的适当比例[3]。这就要求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大科学研究投入的力度,该法的制定将确保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的目标落实到实处, 1993年又发布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规定了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和战略指导方针,确定了教育体制改革的任务,规定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育经费的保障等[3],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无不保障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2如何实践

2.1让教师懂法

依法治教的实质,就是要求所有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在合法的权限内按照合法的程序作出合法的行为,其合法的权限、合法的程序、合法的行为三者缺一不可,任何有背于这三者之一的教育行为都不能说是依法治教[4]。大学依法治校的本质是大学法治,如果不懂得法治的真谛,就不可能真正领会依法治校的内涵[4]。因此,教职员工知法、懂法才是依法治教的前提条件。这就要求系部管理既要将教职工的知法、学法纳入管理项目,亦要按照法律法规来开展管理工作。

2.1.1重视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系部要组织系行政管理人员、干事及教师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如开展多各种形式的教育法律、 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举行教育法律宣传月或宣传周等活动、举办法制培训班、组织教育法律知识竞赛,购入、发放普法教材等,使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和 《教育法》等重要的基本教育法律做到人人皆知,并全面了解教育系统的 “一五”、 “二五”和 “三五”普法规划及各地制定的相应普法规划和计划,有重点地学习 《职业教育制度》、《高等教育法》和 《成人教育制度》等。《教育法》是教育事业的根本大法,《教师法》是教育发展基础上制定的具体相关法律保障,全面学习这些法律法规,才能使教师、教辅和管理人员全面树立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观念。

2.1.2全面提高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素质

教育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有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者及受教育者,所以,依法治教不单是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的事,也不单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事,而是全社会的事,所有法律关系主体都必须依据宪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履行好有关的权利。要全面实现依法治教,必须全面提高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素质。

2.2让学生懂法

教师在知法的基础上还应当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学生要知法、守法。一方面,学生只有知法、懂法才能维护和保障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它又是学生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有力约束。大学生作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他们即是民事主体的一方[1],当他们与高校发生的如收取费用,提供的教学、生活条件以及对学生的人身、财产所给予的安全保障等问题时,既构成了民事法律关系,在这些问题发生纠纷时,学生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问题的。再比如系部在处理问题学生时,是否具有处罚权,处罚的方式有哪些; 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成绩差、多门不及格的学生,又采取哪些合法的处罚,罚款、降级还是开除学籍等处理; 这些处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学生在接受处罚通知后有没有机会申诉,怎么申诉,等等。面对这些实际问题,一方面,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要保障全体公民受教育的机会。另一方面,作为学生享有接受全面教育和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在此基础上, 学校要有法可依,有相关的保障制度,要依据明确的法律规范来保障广大学生的健康发展。因此,不仅学校要依法行使权利,学生也不能只是一味被动接受,或是无理抗拒。让学生懂法,才能保证依法治教的顺利开展。

2.3教育改革要运用法律手段

教育改革的每一次推行,都要涉及到权力和利益的调整, 因此,只有依据法律法规,按照权力与义务对等的原则[4],才能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只有依法调节新的社会关系,才能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热点问题。系部管理工作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促进和推动改革,才能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特别要按照法律法规来确定改革的方向和处理基本原则问题,要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保证教育的优先发展,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关的系部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实践系部管理。系部教育教学的改革要保证符合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符合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在各方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下,要利用法律的手段来处理矛盾,解决改革过程中的困难,排除阻力,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行。

2.4利用法律加强教师管理与保障教师权益

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在遵循学校与教师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下,根据教师的职务、职责在规定条件下聘任,并签订聘期。教师、教辅人员及管理人员都必需履行规定职责,学校应当对它们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系部在进行日常管理应当因此依法进行监督、审核和评判。依此建立系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巡查,加强教师课堂秩序管理,采取听课、同行教师及督导评课、学生评课等方式对教师进行业务水平的评价。同时,高等教育法还规定,国家保护高等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学校还应当对教师参加培训、开展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提供便利条件。系部在管理教师就应该注意教师合法权益的保障,了解教师的合法需求,如切实改善教学条件、有计划安排教师培训、学习及深造等,因此,系部监督管理的同时也要切实为教师的科学研究提供创造有力条件。系部要切实贯彻落实 《教育法》和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增加教育投入的各项措施,在工作中落实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5],在系部权限范围内落实保证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公用经费的增长,要明确教师队伍的素质建设的重要性,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时,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2.5依法制定规章制度

制度直接约束了人的行为,制度的好坏起着关键性作用。 要贯彻依法治教,就要使全部的教育活动都符合教育法律的有关规定,要求所有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从事各类教育活动中都遵守或不违背教育法律的规定和精神[4]。因此,制度起了决定性作用,制度是否能制定好,直接影响到教育的好坏。高校的系部管理制度亦是如此,系部管理制度制定得好可以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促进系部的建设和发展。如今,我国的高职高专院校的系部管理采取党政共同负责制,对系行政来说,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检查系部全体教师、教研室的工作情况,并进行总结,在此过程中要尊重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同时积极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制度要能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系党政工作以分工合作的方式,互相协调,共同负责做好系部工作,因此,要实现党政联席制定制度。同时, 系部制定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基本大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定保证和提高他们的待遇,体现尊师重教,要切实考虑为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条件。对于学生,要保证他们的合法受教育的权益等。

2.6依法行使自主管理的权利

按照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高等学校是行政主体,要对其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在校期间进行依法管理。 教育者享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学校教育管理权有: 奖励权、处分权、授予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权力,对学生的管理权、学籍管理权等[6]。这就要求系部要依法管理好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其他行为规范等,并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籍管理、维护学校秩序,适当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活动、依照制度对学生进行奖励与处分,并对学生的安全进行管理等。

2.7不能轻视加强思想沟通

沟通是人与人之间或群体之间进行信息传递和交换并获取理解的过程[7]。依法治教,也不能只讲条条框框,不注意情感沟通。沟通是通彼此之理、通上下之情[7]。当学校内部主体间出现问题与矛盾时,不能一味使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通过沟通,进行双向交流,有时能最大限度地消除思想障碍,以营造和谐的人际氛围。例如,在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他们是学校成员中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教师肩负着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培养人才和塑造新人的神圣使命,管理人员承担着高校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为师生的工作和学习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与运行秩序,教师教学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教师和管理人员有着不同的职责和任务,彼此缺一不可,但由于工作的内容、方式、思维与行为习惯等有较大的差异,他们之间常会会产生摩擦、隔阂等,这时,需要通过沟通来促进彼此的理解、协调与合作。同时也要鼓励教职员工进行换位思考,要有全局意识、 服务意识。此外,系部管理在促进教师之间的思想沟通的同时,还要加强教师与学生的沟通,以制定相关制度、开展活动等方式增进师生的情感,才能建立和谐的校园气氛,才能保证教师工作的协调一致,保证施教的效率和成效。

3结语

新形势下如何依法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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