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精选6篇)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1篇
为了保证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小区物业工作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发现场,出现重大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禁旷工、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从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负责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看管工作,防止丢失现象发生,属于责任问题依照内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实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昼夜24小时不断人。
六、本小区住户什么时候叫门及时开门,禁止私自给住户和其它人员配发钥匙。
七、严格禁止与外来闲杂人员在门岗或门卫室聊天闲谈,除领导临时指定替换,不准门卫人员私自用任何人顶替值班。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员一定要把当天值班情况认真记录清楚,双方签名,注明日期。
九、负责门岗大门口到公路卫生区的环境卫生,不得堆积杂物和垃圾。必须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门洞内禁止住户停放车辆,外来车辆一律停在大门外,禁止小商贩入内。
十、雨天扫净门洞内积水,雪天全部上岗打扫辖区内积雪,如雪天无故不到,按处罚办法处理。
十一、做好安全预防事故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共同把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实行奖惩制度,一年内不出现丢失现象和其它事故,每人奖200元。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2篇
1、家政服务员在接到通知后,携带工具、物品及时到业主家中提供家政服务。
2、家政服务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知会组长,以利于组长根据工作需要是否安排人员进行顶岗。
3、家政服务人员在进入住户居家前须轻扣房门,待客户开门后,核实住户所需的服务项目,并征得住户的同意方可进入住户家中。
4、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应注意安全,搬动物品要轻拿轻放,对家电、厨具、防潮物品要避免水淋,对于自己力不能及之处,应耐心向业主解释。
5、当服务完毕后,请业主验收家政服务情况,通知班长按公司规定收取家政服务费,严禁出现多收或少收现象,及时上交财务。
6、家政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须礼貌用语,不得做有损于公司形象的事,不得收取业主的红包或其它物品。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3篇
目前我国在物业管理方面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2007年修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虽然相对于《物业管理条例》而言属于上位法, 但是由于《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的专门规定不多, 因而, 单就物业管理范畴而言, 其重要性显然比不上专门就物业管理进行规定的《物业管理条例》。
围绕着《物业管理条例》, 就物业管理中的某些特定问题, 几个重要的法律文件先后颁布, 包括2007年由建设部颁布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以及2009年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司法机关也在规范物业管理方面作出了一定的努力, 最典型的例子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颁布的《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 业主的弱势地位成因
1. 关于业主大会诉讼主体资格的疑惑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49条的规定, 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都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由此可见, 业主大会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的关键, 在于其是否在该条文所列举的三类诉讼主体中。业主大会显然不是自然人, 同时, 业主大会也不是法人。一方面,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是小区业主的议事机构, 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 “业主大会是一个自治组织, 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是全体业主作为成员的所有权人联合体, 既不是国家机关, 也不是事业单位, 更不是营利性机构, 同时其也不等同于企业法人, 而是一个自治性质的组织”。 (1) 因此,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业主大会是否属于“其他组织”的范围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第40条的规定,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 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 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按照该条的定义, 业主大会是否属于“其他组织”的范畴存在着极大的疑问。这种疑问根源于对《物权法》第79条的理解。有些学者认为虽然该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属于业主共有, 而非业主大会所有, 但是“这些资金有着特定的使用目的, 即为了业主的共同利益而使用, 因此相对独立于每个业主的个人财产”。 (2) 另外一部分学者则对该条文进行绝对理解, 认为业主大会不具有自己的财产, 因而也不能称之为“其他组织”。甚至有些学者认为业主大会连基本的组织结构也不具备, 因为“它没有登记程序, 也没有负责人”。 (3)
2. 业主大会成立困难
2007年《条例》第10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 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2009年颁布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6条再次强调了上述内容, 并在原有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相关行政机关或机构的协助及监督义务。
然而, 不难看出, 表面上我国法律已经明确要求相关行政机关或机构应当在业主大会的组建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但实际上, 这些所谓的法律规定是非常模糊的, 因而其可操作性自然是极低的。由此带来的首要影响就是行政的过度干预, 即“各地在执行上述法规的时候, 倾向于由基层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来控制而非指导业委会的成立”。 (4) 另外,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一系列的行政机关或机构都有权对业主大会的组建进行指导、监督与协助。换言之, 成立业主大会自然需要上述众多部门的统一协调, 手续比较复杂, 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延迟业主大会的成立。 (5)
(二) 物业服务企业的强势地位成因
1. 在物业管理方式上的矛盾
《物权法》第81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据此, 物权法实际上明确了三种物业管理模式:业主自治管理、物业服务公司管理、专业公司管理。 (6)
然而, 2007年修订颁布的《条例》第2条却大大限制了物业管理具体方式的范围, 明确将物业管理方式局限于“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一种。
由此可见, 《条例》与《物权法》在物业管理方式上的规定存在明显矛盾。《条例》使广大业主只能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 实际上大大强化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地位。《条例》从根本上否定了业主对属于自身所有的物业的自主管理权, 有违《物权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与精神。
2. 前期物业管理制度对业主利益的损害
《物权法》没有对前期物业管理制度进行明确规定, 仅仅在第81条第2款规定业主有权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依法进行更换。
《物业管理条例》则对《物权法》的上述规定进行了细化, 对前期物业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规定。
《条例》第21条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形式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条例》第25条又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当上述两条规定结合起来以后就会产生相当大的问题了, 因为《条例》的上述规定违背了合同相对性的基本原则, 侵犯了物业买受人 (即业主) 的合法权益。《条例》第25条措辞强硬, 运用了“应当”的字眼, 意味着物业买受人不仅受到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买卖合同的约束, 还要受到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所签订的合同的约束。根据合同法原理, 合同一般只能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并不当然对第三人具有约束力, 因此, 开发商告知购房人, 购房人明确表示同意, 才能对其有约束力。 (7) 《条例》的上述规定显然对物业买受人的意思表示置之不理, 将双重合同义务强加于物业买受人的身上。更令人费解的是,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 不但对《条例》的上述规定表示支持, 同时又明确否定业主提出的其并非合同当事人的抗辩理由。 (8)
在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问题上, 《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扩大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平衡。《条例》第24条虽然要求建设单位以“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 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但是, 第24条所使用措辞仅仅为“国家提倡”。换言之, 建设单位“依法”垄断了物业服务企业的选择权。因此,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 物业服务企业由建设单位代替业主大会予以选聘, 业主只能被动地接受建设单位为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对物业服务价格无从协商和选择, 只能被动地接受”。 (9)
3. 三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准入门槛过低
目前, 我国对于物业服务企业的准入主要通过2007年修正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简称《办法》) 加以规范。按照《办法》的规定, 我国物业服务企业以注册资本为基本标准分为三级, (10) 不同级别的物业服务企业只可以承接对应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服务。 (11)
通过分析比较就会发现, 与一级、二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相比, 《办法》所规定的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准入门槛过低。从注册资本上看, 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仅仅需要50万元的注册资本。这个数字仅仅是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的十分之一, 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的六分之一。从具体资质条件上看, 按照《办法》的规定, 实际上只要符合注册资本充足与物业专业人员数量达标两个条件, 就完全可以成立三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然而, 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所能够承接的物业服务范围, 与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相比, 差距却是微乎其微的。
物业服务企业的准入门槛过低, 无疑使更多别有用心的人浑水摸鱼, 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攫取暴利。与此同时, 准入门槛过低, 必将导致物业服务企业的数量与日俱增, 从而导致执法难度大大提高, 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也就更难以得到切实的保障。
三、完善我国物业管理制度的具体构想
(一) 保障业主的应有权利
1. 肯定业主自由选择物业管理方式的权利
业主依法拥有对物业的所有权。所有权作为一种典型的绝对权, 由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组成。业主拥有自由选择管理自己物业的方式的权利显然是不言而喻的。因此, 完善物业管理立法的第一步, 就是要纠正《条例》关于在物业管理方式上的单一性规定, 务求与《物权法》的相应规定一致。这也是“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应有之义。
2. 明确业主大会的诉讼主体地位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 虽然具有当事人能力的主体不一定同时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 通过赋予业主大会以明确的诉讼主体至少为广大业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一种强有力的公力救济途径, 毕竟在面对经济实力远比自己强大的物业服务企业时, 私力救济显然并不足以为业主提供切实的保障。
实际上, 早在2008年6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发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应用问题解释 (征求意见稿) 》 (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第13条明确规定了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诉讼主体资格, 对《物权法》所未能明确规定的内容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虽然其具体内容还有待完善, 但毕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物权法的可诉性。 (12) 遗憾的是, 该条最终并没有被采纳。
由此可见, 我国的司法实务中早已呈现出赋予业主大会诉讼主体地位的趋势, 欠缺的只是可供遵守的明文规定。
3. 明确行政力量的介入范围
行政力量的介入在完善物业管理制度中的作用自然不言而喻, 其对于敦促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到自治管理, 争取自身合法权益具有莫大的作用。但行政力量同时又是一把双刃剑, 过分的行政干预必然会产生反效果。
有鉴于此, 我国在未来的立法中需要明确规定行政力量的介入范围, 将行政力量运用到保证管理规约对业主的约束力的范围内, 以防止现实生活中某些自治观念意识、民主意识有待提高的业主无视管理规约。而对于管理规约的制定, 则应该基本排除行政力量的干预, 充分尊重业主间的意思自治, 以鼓励更多的业主参与到民主自治管理中。
(二) 限制物业服务企业的强势地位
1. 改善前期物业管理制度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 当事人间的意思自治始终都应该得到尊重。但同时, 如何将物业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串通损害业主利益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同样也是未来立法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为此, 一方面, 法律应加强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 明文要求当事人在合同中添加一系列明确、细致、详尽的强制性条款。这些强制性条款既应当对业主行为进行规范, 防止其滥用权利, 又需要规范物业开发商或物业服务企业, 防止其运用相对强势的经济地位损害业主权益的内容。拟定财务年度收支预算草案、保存管理账目、开设专门银行账户等一系列强制性条款都是未来立法可以考虑的内容。另一方面, 这些强制性条款不仅可以规范物业开发商的行为, 也应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进行规范。毕竟物业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的串通往往是非常秘密的, 第三人通常难以发现。与其对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合同进行繁琐的审查, 倒不如直接扩大上述条款的适用范围。
通过这类型强制性条款的设置, 首先可以有效杜绝物业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相互恶意串通的可能性;其次, 业主的知情权也可以得到充分保障, 避免业主承担在前期物业管理框架下的“双重合同义务”。
另外, 立法机关甚至可以考虑就物业管理出台“示范性合同”, 通过法的指引作用, 为业主与开发商的行为提供更为明确的引导。
2. 提高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的准入门槛
笔者认为, 我国现行立法中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资质等级划分的做法, 既可以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 又为业主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过程中提供了更多相关信息, 使业主更能因应自己的需要作出选择。
然而, 现行立法对于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的准入门槛与前两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相比显然过低, 容易为某些居心叵测的人利用, 通过设立物业服务企业的方式滥竽充数, 牟取暴利。因而, 在未来的立法中, 除了可以从注册资本的角度提高准入门槛外, 还可以从企业人员专业素养等角度进行考虑, 并纳入将来的立法中。
摘要:物业管理纠纷是伴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和物业管理的市场化而日益凸显出来的一个社会问题, 因涉及千家万户的生活和生产秩序, 关系社会的稳定发展而备受各界重视。文章拟从物业管理纠纷实践出发, 分析物业管理纠纷频发的原因在于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法律地位的不对等, 进而探讨该不对等的法律根源。针对上述问题, 文章尝试提出改变此种不对等地位的构想, 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物业管理制度。
管理有制度 服务有手段 第4篇
葛新泉,42岁,2008年底失业后在个体网吧当电工,工资待遇低,加上爱人失业,女儿又小,家中还有老母亲需要负担,生活十分艰苦。2009年6月,他工作的网吧关闭又使他的生活陷入窘境。闸桥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赵钰得知后,主动上门了解他的情况,又多次推荐他参加面试,但均因年纪大、无技能被单位拒之门外。 小赵无意间听说市邮电局要招邮递员,工资高又缴纳社会保险,感觉很适合葛新泉。为了使葛大哥应聘成功,他请在市邮电局工作的同学小杨教他练习数报纸的技能,并告知他一些面试的技巧和注意事项。一个星期后,终于等来了葛新泉被录用的好消息,一个月后,葛新泉的爱人也被小赵介绍到一家织布厂做修布工。
如今,“就业服务无小事”已成为南通市基层就业服务工作者们的座右铭,他们都像劳动保障协理员赵钰一样,始终以躬行者的姿态、饱满的工作热情、执著的敬业精神,在劳动保障岗位上辛勤工作着、默默奉献着,他们没有豪言壮语、没有丰功伟绩,但他们用热心、诚心和爱心诠释“服务”二字的深刻内涵。截至2009年底,南通市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率已达95.5%,每年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零就业家庭”已连续三年实现了动态消除。
一、立足实际,完善各项制度
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的沈志和主任总结这几年就业缓解工作,认为主要是做到了“管理有制度,服务有手段”。所谓“管理有制度”,就是实现了“人员情况摸查、动态跟踪管理、就业困难申报、服务规范标准、就业网络信息和绩效考核奖励”的“六到位”制度。南通市自2004年起就实行了对辖区失业人员的认定和动态跟踪管理制度。失业人员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办理了失业登记后,其居住地的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就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做到了“六清”(即个人及家庭情况清、个人技能清、择业意向清、培训愿望清、就业去向清、参保情况清),实现了“三目标”(将辖区划片保证区域无死角、责任落实上“分片到人”,核定对象上“不重不漏”)。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在对辖区失业人员进行认领后,还根据其自身条件和本人意愿为其制定就业服务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并定期对其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跟踪。
在建立健全人员认领、动态跟踪制度的同时,南通市还建立了与之相配套的“申报就业困难”互动机制,建立健全了“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的申报登记制度。
为提高社区平台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南通市目前已实现了“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全市联网、信息共享”的目标,保证了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建设没有盲点。在南通,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职业介绍、失业人员的动态摸查、参保情况查询等基本业务均实现了四级联网。
二、不断创新,提高服务水平
制度是保障,服务是关键,“4050”等就业困难群体,无论在年龄心理、知识结构还是就业技能上均处于弱势,但他们同时又多为家中的支柱,他们有了工作,全家才会有快乐的“支点”。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过程中,南通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以社区平台为依托,以尊重服务对象为根本,以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勇于探索、开拓创新,总结出了一套援助就业的办法:
1.职业指导
不仅为辖区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建立了个人挡案,还在服务场所开设“职业介绍室”、“爱心聊吧”等,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的职业指导,根据不同情况开出“就业药方”。
2.技能培训
他们整合社区资源,利用社区的电脑房等设施开展针对性培训;他们采取“所企联合、站企合作”的方式让就业困难人员直接到辖区内的企业、超市、物业公司接受“上岗培训”,实现人岗对接;他们设计多项活动,使培训服务更加贴近援助对象,使绝大多数就业困难人员足不出户,在家门口便掌握了一技之长。同时,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志愿服务团”开展了“创业服务走进社区”、“项目推介进家门”活动,为广大有志于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排忧解惑,引导其创业就业。
3.渐进帮扶
对就业困难人员采取分门别类帮扶法,即:失业→职业指导→推荐培训→推荐就业→鼓励创业→落实政策→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4.政策宣讲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讲政策,竭尽全力帮助其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小额贷款等政策,力求做到应享尽享。
5.开发岗位
拓展公益性岗位范围,将原来只限于社区保洁、保绿、保安和车库管理岗位扩大到政府部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设置的协管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编以外的工勤服务岗位等,还放宽享受公益性岗位的补贴对象,将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等也列入了补贴范围,公益性岗位开发对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起到良好的作用。
6.以工代赈
针对城市低保家庭中有部分劳动能力而又不能够从事正常劳动的家庭,提供社区护楼、保洁、绿化等岗位,实行“兜底”安置,低保人员通过“以工代赈”,增加了家庭收入,改善了家庭基本生活。
7.车库经济
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大、技能低、需要照顾家庭的特点,南通市还鼓励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扶持手工作坊,成功实现了社区就业困难群体“足不出户”的再就业模式。例如培育带头人,组织他们利用社区内的车库开办手工作坊,进行来料加工。在南通,100多个闲置的车库,成了2000多名失业者家门口就业的新舞台,“车库经济”已经成为南通市就业援助的一大亮点。
8.劳务派遣
南通市很多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开办了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劳务派遣实现了对辖区就业困难人员的托底安置,目前已成为南通就业服务战线的一条亮丽的风景线。
9.就业联盟
就业链条的两头是单位与职工,劳动保障服务所、站与辖区单位签订“争创用工管理信得过单位”共建协议,一方面为单位招聘职工、录用人员、缴纳保险等提供一条龙服务,另一方面,挖掘辖区单位岗位资源,优先消化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10.结对帮扶
自2005年以来,南通市开展了“一对一”帮扶活动,要求市区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的每一位工作人员每月至少帮助一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其登记后1个月内实现比较稳定的就业,现在的结对帮扶活动已扩大到所有失业人员。
11.人本服务
在开展就业援助工作中,南通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特别是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投入真情,践行着人本服务的理念。他们在工作实践中,将辖区的就业困难人员视为亲人,设身处地为他们考虑,想其所想,急其所急,从每个细小的环节做起,提供方便。有的平台工作人员为能帮助聋哑人就业,主动学习哑语,进行交流沟通;有的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创业,经常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为他们选场地、跑贷款、订货源,落实优惠政策,实现了贴心服务;有的作出了“不挑不捡24小时实现就业”的承诺,不仅公示在他们的办公场所,而且落实在他们实际工作中,他们视承诺为生命,一诺千金,竭尽全力兑现服务承诺;有的为了实现高效服务,将办理程序做到最简便最快捷,每项工作承诺时效,不断提速;有的在服务场所设立了大屏幕、查询机,环境设施做到处处方便……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就业服务实现了零投诉。
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5篇
服务管理规章制度1
一:基本制度
1、服务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以及休息排班安排自己的时间,不可迟到早退,按照规定进行打卡签到。并在规定时间内换好工装,工牌及时到岗。
2、到岗后按照店长的分配及时清理台面、餐厅地面、以及摆放店内外所需展示品,并开启所需照明与其他用电器。收银员到岗后要尽快把一天的准备工作进行处理,包括零钱等常备品。
3、按照店长的指示准备早会,早会中不可随意喧哗、交头接耳,如有不清楚要及时发问。
4、早会结束后确保饭时前餐具、调料、现调饮料、以及啤酒等消费品配备充足。
5、饭时确保自己的心情,基本礼仪与外观条件符合营业标准,绝不可以带有不好情绪参加工作。
6、闲时勤巡台,保持店内台面、地面整洁,忙时注意以迎客为主,迎客后交替撤台同时向客人解释由于忙时工作力度大而导致撤台速度降低。
7、客人需要餐具等器皿时,要导引客人自取。
8、注意保存好包工组的单号,不可丢失、脏污。上餐时注意要与客人的待餐牌一致。如有上错餐,必须向客人解释,请客人谅解。并在一定时间内将错餐销售出去,否则错餐将由店长与事故人员共同买单。
9、及时查看打包盒、筷子、调料等日常所需物品的数量情况,如有缺失及时向店长说明,并做好补充准备。
10、要配合店长的安排做好店内照明以及用电器的节能控制。
11、下班前要负责把自己区域内的卫生搞好,区域内的门窗、用电器、以及水电煤气开关要按照规定关闭好。
二:导流与销售制度
1、服务员应根据客流情况做基本的导流工作,如一楼客满时要向客人解释,并带领客人到二楼就餐。如遇到就餐团体需要大桌且大桌有单人或少数人员就餐时,要做好让客人拼桌的准备。并向客人解释原因请客人谅解。
2、店外如有观望、好奇的客人,要及时引导客人进店品尝与消费。
3、店内销售导流要按照技术流程操作,引导客人依次到达菜品区并做好肉菜素菜与拼菜的组合、然后到达酒水区推销酒水、最后到达收银区与收银员配合销售主食饺子类的推销并做好买单工作。
4、如忙时,要导引客人到指定区域,由区域内的人员接手销售然后按顺序依次进行推销。
5、如有到店消费两次以上、或单笔消费在100元以上的客人,服务员要导入会员卡的推销,做好基本的话术,向客人解释会员卡的尊贵与好处。
三:卫生以及礼仪制度
1、要保持个人卫生,工装必须要3天一洗(冬装除外),勤剪指甲,不涂指甲油,盘好头发。
2、保持自己的手势、站位与面容表现。
3、做好服务时的基本礼貌用语。
4、不可与客人争吵。
5、要配合店长的工作不可擅自行动或不听从店长的安排。
服务管理规章制度2
为了加强客房的工作纪律,提高客房对客服务质量、卫生品质,现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严格按照上班时间上班、签到,不得早退、迟到,如需请假(休假)需提前告诉领班(经理)。
2、上班时间按照酒店规定着装(不得穿高跟皮鞋、有响声的鞋子)、佩戴工牌。
3、上班期间不得带私人包、袋到客房工作区域。
4、上班期间不的串岗,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进出前台工作区域)、
5、正确使用对讲机(声音开到适中,不能过大、小),听到对讲机有呼叫时,应及时回复,不宜在对讲机里讲过长的话语,如有需要可致电前台沟通。
6、工作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7、客人的遗留物品要及时的上交到领班(前台)。不得私自保管,带走。
8、在工作区域看到客人要礼貌的打招呼,问好。
9、如发现客人在酒店吵闹、生病或醉酒立即通知领班、经理。
10、不得用客房电话拨打私人电话。
11、不得向客人或透露无关人员提供酒店管理或其他客人的信息。
12、若在客房或公共区域内发现老鼠、蚊虫及时报告领班、经理(如自己能处理的,及时处理掉)。
13、服务员在工作中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努力向客人提供周到、快捷的服务,对客人的正常要求不可拒绝。
14、严格按照酒店标准做好房间、公共区域卫生,如因卫生不达标造成客人投诉所造成的酒店损失,由当班人员负责。
15、服务员不得把布草当抹布使用,违者全额赔偿布草费用。
16、对客人加借物品要做到登记,如因未登记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由当班人负责全额赔偿。
17、服务员在做房中不得把杂物扔到马桶、下水道里面。
18、熟悉酒店客房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和物品的摆放位置,熟悉酒店周边的超市、医院、餐厅、景点具体位置,更好的为客人及时的回答、服务。
19、爱护酒店公物,不得损坏公物,在保证工作质量下,节约各类材料、物品,降低费用,控制成本。
20、领班在工作中要做到尽心尽责、现场督导、做好员工的表帅,不得以权谋私、以情违章。
21、凡在工作中遇到难处、建议应及时向领班、经理汇报。
22、在工作时间内在酒店任何地方发现垃圾、杂物需及时清理。
23、服务员在离开工作场所时要及时关灯、设施、设备。
24、在酒店内发现任何物品损坏、丢失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领班、经理报告。
25、工作前、下班后将工作区域清理干净、布置整齐。
26、客房或领班在接到前台超常规的要求时,要向经理报告,经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服务管理规章制度3
1、配备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必须随时保持完好有效,不准随意的挪动和损坏,定期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维护。
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
3、严禁私拉乱接、安装其他用电器具(各种大功率电器),如确实需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工程部,经同意后方可安装。
4、厅面、包间需要点蜡烛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非燃烧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或将蜡烛做成半球状,平面向上盛有三分之二自来水的透明小盘内,使其浮在水面上。
5、服务员在收台时,不应将烟头、火柴梗卷入台布内,以防引发火灾。
6、厅面、包房应在多处放置烟灰缸、痰盂,以方便宾客扔放烟头和火柴梗。
7、服务员要提醒宾客不要把燃着的烟头、火柴、打火机与餐巾纸放在一起,更不要躺在餐厅的沙发上吸烟。
8、客人进餐、谈话,特别是站立或走动敬酒时,无意间放在烟灰缸或桌子上燃着的烟等应引起服务员的足够警惕,以防烟头被碰落在地毯、桌布或坐椅上引起火灾。
9、营业结束后,应对厅面和包房进行认真的检查,彻底消除火种,电器设备的电源关掉。
服务管理规章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各服务窗口的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窗口的整体素质,提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政能力,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争一流荣誉、做一流贡献”的要求,根据部、省有关服务窗口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服务窗口包括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直接面向用人单位和群众的就业服务(包括人才市场、职介市场等)、人力人才服务(包括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等)、各类社会保险经办(包括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失业保险服务大厅、机关社保服务大厅、农保服务等各类办事窗口)、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信访、社保大厦、门户网站、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窗口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社区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站)等。
第三条各服务窗口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各项制度要规定规范、合理,符合实际;严格按照职责和相关规定提供公共服务;开展经常性的依法履职培训,及时准确地向服务对象宣传相关政策及工作程序,有制度、措施和记录。
第四条各服务窗口要优质高效服务。公共场所要环境整洁、标识醒目,服务设施使用方便、办事程序科学、规范、办结时限、服务承诺明确、具体,严禁履职不力、办事拖延、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情况发生。
第五条各服务窗口必须做到办事公开透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凡涉及服务对象的各类事项,要按要求公开政策规定、运行程序、办结时限,没有应公开而不公开事项,工作人员办事公开要有制度、有载体、落实到位。
第六条各服务窗口要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章守纪、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着装整洁、举止端庄。展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形象;及时倾听群众呼声,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第七条各服务窗口要认真执行文明接待规定。所有工作人员要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实行“三一四有”,即: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倒一杯水,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谢绝单位和个人直接到工作人员家中去办有关业务。
第八条各服务窗口要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工作考评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要主动接受组织、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九条各服务窗口要不断坚持改革创新。从实际出发,创新管理服务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创新机制制度,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开拓便民利民服务渠道,推行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强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全程信息化进程;积极拓宽监督领域和监督渠道,提高权力运行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十条各服务窗口及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严格遵守“五个不准”。落实好市纪委、监察局对全市公职人员提出的“八条禁令”,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
第十一条驻局监察室要会同有关处室,定期不定期对市、县各服务窗口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每月要将明察暗访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全系统通报一次。
第十二条凡被省、市双评办、效能办“明察暗访”拍摄,省、市文明办检查发现或市电视台“聚焦行风”等栏目曝光,影响市人社局整体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其所在处(室)、局及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取消其所在单位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三条驻局监察室要牵头制定符合实际的、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强化日常考核工作。/z/lzd/Ind。hml每年要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全系统分行业进行排序,并按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有关规定进行奖优惩劣。
强化窗口服务管理的错施:
1,建立基础工资升降与岗位淘汰制度。对窗口业务人员在严格、全面岗位技能、质量考核的基础上,定期调升调降窗口业务人员的基础工资。对服务质量的具体要求条款,可纳入聘任合同,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素质长期不达标的业务人员,组织下岗培训或予以解除合同。
2,建立坚持主任坐班制度,强化现场监督。各营业室主任(负责人)必须亲临营业室监督窗口业务人员的服务工作,逐日按人做现场服务考评记载,及时处理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问题。较小的营业部、处、所的内勤主任(负责人)不要脱产,要临柜做业务工作,要在业务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水平、遵守岗位规范等各方面,起带头示范作用。
3,把业务骨干配置在窗口服务岗位上。大、中型营业处,多个窗口要同时办理业务,不得随意关闭对外窗口,以减少客户排队和等候时间。一切内部活动,包括学习、开会、上级检查工作等,都不许随意停止对外营业,也不允许部分窗口停止(或中止)对外营业。要履行承诺,不许擅自减少挂牌公布的对外办公营业时间,以取信于客户。
4,建立健全窗口业务人员岗位工作规范。建立服务公约,开展客户对窗口业务人员的评议活动,依据评议结果实行奖罚。为了提高服务质量,要深入开展爱岗敬业教育,热爱本职工作,端正服务态度。必须做好窗口业务人员上岗培训,达标选优竞争上岗,业务技术不达标的不能上岗。
5,各级行处的领导,要分工负责,专人主抓营业窗口的服务工作,帮助基层建立健全制度并监督实施。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调动窗口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步调一致同心同德树立新的.金融企业形象,以不断提高本行的同业竞争能力,促进本行业务经营的全面、健康发展。
服务管理规章制度5
为维护本会所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工作秩序,为规范员工行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奖励
1、工作勤奋,无迟到、早退、旷工、错钟等不良记录,奖励100元,(参照考勤制度)。
2、技师努力工作,业绩突出,个人月度业绩第一(营业额超过9000元),奖励100元。
3、技师优质服务受到顾客称赞,个人月度点钟第一(超过50个),奖励100元。
4、吃苦耐劳、工作努力、品行端正敢于揭发和制止其他员工违法行为者,奖励50元。
二、惩罚
1、因工作疏忽,个人过失,造成物品破损者,按原价赔偿。
2、进入营业场所,未穿戴工作服,佩戴工牌,罚款10元。
3、例会检查有长指甲者,提醒未改者罚款10元。
4、上岗前应检查上钟物品,上钟期间外出添加,浪费客人时间者罚款20元。
5、上钟期间,口吃食物者罚款10元。把手机带入房间者,发现1次罚款10元。上钟期间看电视屡教不改者罚款20元。
6、个人卫生区经常做不彻底者罚款20元,下钟后技师没有及时整理房间,未关闭空调、电视电源罚款10元。
7、无故或自身原因与顾客发生顶撞、争吵,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工资押金不予结算。
8、同事之间造谣生事、争吵、打架,破坏会所正常秩序罚款50—200元。
9、不按规定或以病假、事假为借口,为其他同单位工作者罚款100—500元
10、在公共区域(大厅、过道)遇到顾客未用礼貌用语向客人问候,罚款10元。
11、向顾客推销时应注意方式方法,适可而止。因强制推销而遭到投诉者罚款50元。
12、服务时,因时间、程序等原因遭到投诉,经调查,确因技师原因取消上钟提成。
13、技师在待钟期间,应在指定的房间待钟,其他房间不许逗留,违者罚款10元。
14、严格按照时间和程序为客人服务。白天可超10分钟,晚上绝不允许,杜绝提前下钟。因客人原因提前下钟告知经理,吧台买单时可着情处理,客人若加钟或做小项目提前告知吧台。
15、技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或明或暗向客人索要小费,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16、工作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多次提醒不改者罚款20元。
17、不能因私占用会所或他人物品,提醒多次不改者罚款20—50元。
18、因个人素质偷盗会所或他人物品者罚款500元,立即开除。
19、19:30之后,不得打麻将,违者20元/次。
20、同事之间要互相帮助,团结共进,不得拉帮结派私下介绍点钟者同罚50元。
21、开会时手机响者罚款10元。
22、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起严格实施,望所有员工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执行人:张经理
服务管理规章制度6
为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实现餐饮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餐饮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餐饮店规章制度。
一、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职员工服务思想,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二、要求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要讲究仪表仪容,讲究个人卫生。
三、要求对教职员工和客人就餐,要主动热情,文明用语,不得说粗话和脏话;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服务员在岗时,不准在餐厅落座和陪客人喝酒。
四、要求不准在灶间和工作间随意抓吃食品;不准随意领人到餐厅吃喝闲扯;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看电视,打扑克,下棋,打麻将,打乒乓球和台球等。
五、要求非餐饮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和后橱;不准领小孩到岗;不准将餐厅的物品随意借用和送人。
六、要求严格食品检验,不准将过期,过时和霉烂变质的食品,调料,饮料等进入餐厅和使用。做好餐具消毒和餐饮卫生工作。
七、要求函授学员就餐和向教职工出售的食品,一律凭票,不准收取现金,收回的饭票按规定消毁,不得重复使用。
八、要求要爱护炊事设备,要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章操作,保证安全使用;作好防火防盗工作。
九、要求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准离岗,串岗,不准聚堆聊天和说笑打闹。
服务管理规章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xx休闲会所所有员工。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属会所最高管理。
3。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休闲会所行业规章而定制。
4。本制度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考勤
1。员工需按时上下班,点到时间不到者,一律作迟到或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按每半小
服务管理规章制度8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存放费、占地费、车位临时使用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项目经理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项目经理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注: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停车位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的办理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租和临停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计费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租,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或管理费后,进行登记将信息录入系统用户可按协议约定出入停车场。
2、车场出入号牌变更及缴费
车场为提高效率方便车辆出入停车场,本车场全部使用视频识别车牌,请用户不要遮挡污损号牌,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公室理变更手续。月租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车辆管理费。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七、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服务管理规章制度9
一、服从
员工必须切实执行直属上司所安排的工作。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早退,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如有调换班次者,必须事先征得 上级领导
同意,否则当旷工论处。
二、仪容、仪表规范
1、仪表
员工必须注意个人言行举止及保持整齐清洁。请注意下列各点:
(1)个人言行举止
a、在工作场所不可喧哗、聊天、嘻闹。 b、不可粗言秽语;不可与同事争吵。 c、在服务地点尽可能勿整理头发和接触自己面孔、鼻和耳。 d、个别岗位需按会所规定戴帽、发卡。 e、保持身体挺直,不可依靠墙壁和家私,不得双手叉腰。 f、在执行服务性任务时,尽量不要座着与客人谈话,经常面带笑容。
(2)外表
a、制服需整齐清洁和适当熨烫。 b、上班时不能赤脚,穿脏鞋、烂鞋、拖鞋,不得给皮鞋打掌钉,皮鞋必须保持干净、光
亮。男员工须着黑色袜子,男女员工须按会所统一标准着装。 c、着胶制跟可避免滑到,减低行走声响。d、仪容(男员工):
——修理及梳整齐头发,发不能留过颈,不能染鲜艳色彩。——天天剃须。
——不能使用味重的头油和古龙香水。——经常修剪指甲保持清洁。d、仪容(女员工):
——头发应经常清洁及保持整齐,长发需盘起戴结,不能染鲜艳色彩。 ——淡施脂粉。
——指甲整洁,不宜过长。
(3)制服
a、会所根据工作岗位订做不同式样的制服,并按不同职位发放,员工上班时必须穿着 整
齐制服上班。
b、制服不得同其他服装混穿,衬衣必须扎在裤子内,不得卷袖、卷裤脚,内衣不得外 露。
女员工必须穿肉色长丝袜。
c、员工要爱惜制服,经常清洗,员工工装不得自行裁剪。保持制服整洁。
(4)员工牌
员工进入会所必须配戴员工牌,若遗失员工牌应立即到人力资源部补办,遗失员工证需交纳30元办证费,离职时必须将工牌交回人力资源部
2、个人卫生
a、每日淋浴,以免身体发出异味,令同事及客人难受。b、早晚刷牙,保持口气清新,并防止牙患。 c、习惯常洗手,如厕后、用餐前要立即洗手。
3、表情
与客人接触时不能有古怪、另人无法琢磨的表情。个人的一些消极心情,
如苦恼、忧愁等不能表露于脸部;对所有客人都应表现主动热情,但与客人不 能过分亲热,以免造成与其他客人造成太大的差距,使之产生不被尊重的感觉。
4、眼神
和客人讲话时应关注客人反应,切勿东张西望,不要做出使客人不满意的眼神。
5、外表魅力
如果你的外表如同你的内心一样完美,不是更令人赏心悦目吗?魅力四射, 足以征服众人,不要舍弃和忽视外表魅力对人的冲击。一个人的魅力除了先天 的特质外,还需要后天的培养。请记住一名言: “你想要做什么职位,就像那职 位的
人一样打扮。 ”如果你现在是秘书而想要晋升为主任、经理,不但从心理还 要从外表做好
准备。
6、站姿要求
端正、挺拔、轻松,重心不能过多偏斜,不能依靠于物件上面,亦不可太靠近客人。双手自然下垂与腹部交叉,也可双手放于背后,不可叉腰、抱胸或 将手插在裤袋里。眼睛平视,嘴微闭,面带微笑。男子站立双脚与肩同宽,女 子双腿并拢,双脚可做小幅度调整。
7、坐姿要求
端正、轻松、自然。
男子双膝松开,女子小腿交叉,但不能跷二郎腿。
8、走姿要求
走路要轻而稳,要精神昂扬,腿部有弹性。上体正直,重心微微向前。双肩放松,双手
自然摆动,切忌上体左右摇摆。
理想的行走线迹:女子两脚踩出的是一条直线,男子踩出的是两条平行线。
9、手势要求
手势不宜过多,幅度不宜过大。手掌向上的手势表示热情虚心。
10、服务动作要求:
轻松自然,沉着适度而大方。忌忸怩捏捏,缩手缩脚。
忌慌张忙乱,幅度过大。忌在公共场所挖耳、剔牙、抠鼻等不雅动作,大喷嚏 应回避客人及同事。
三、语言表达
1、语言要求
力求语言完美、准确、合乎语法。 说话口齿清楚,音量适度。语言简练清楚,注意场合,切忌喋喋不休,肉麻迎奉。 语言与表情姿势相一致。用语要注意身份和关系。
经常使用礼貌用语,如“请,您好,谢谢”等。
2、杜绝“五语”
否定的语言、急躁的语言、斗气的语言、蔑视的语言、嘲弄的语言。
3、做到: “五声”
客来有迎声:
当客人进入你的服务范围,你应微笑迎上前说: “您好” , “欢迎光临” , “可 以
帮到您吗?”
遇到客人有称呼声:
在路上遇到客人,应停下脚步,面带微笑主动朝客人说: “您好!, ”“上好/ 晚上好”等。
受助有致谢声:
在工作上得到客人协助时,应面带感激的神情,恭敬的说: “谢谢” ,麻烦别人有致歉声:
在工作中给客人带来不便时,应面带歉疚的表情说: “对不起” , “不好意思”客离有送声:
客人离开会所应送客人到门口或电梯口,若不方便至少用目光送客,并说: “再见,欢
迎再次光临” 。
行为礼节:
遇到上司首先问好,并主动退半步,侧身让路,如坐着时应站起身来。同事相 遇应互相问好或点头致意。遇到下属问好时,应有所表示。进别人办公室应先 敲门。打断别人说话时应说“对不起” 。麻烦别人应先说“对不起” ,办完事后 要说“谢谢” 。
4、接听电话的要求
电话在响起三声之内必须接起,接听电话时,音量要柔和,语调要清晰,话筒放在距离嘴边 5 公分的位置,用规范英文和普通话表述:中文 先问好,后报部门。如“您好,xx会所,我能帮您什么吗?”
四、工作态度
1、笑容——是每一个人都希望他人给予的,而且笑容更代表友善及亲切,所以每个员 工
应经常面带笑容。
2、仪态——员工应主动与客人打招呼,使用礼貌用语,做到“请”字当头, “谢”字
不 离口及问候语“您好” 。注意仪态(如站立姿势、坐姿及小动作等),对此会产生好或 坏
的印象。良好的仪态是为客人服务的基本条件。
3、尊重——无论职位高低,年龄老少的同事,每个员工均应尊重他人,才会被别人尊 重。
任何时候都应尊敬上司及同事,工作环境要保持和谐气氛。
4、效率与勤奋——处理工作时必须具备高度效率和勤奋精神,关注工作上的技术细节。
5、忠诚——忠诚、老实,有事必报,有错必改,不得拾遗不报,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不
得文过饰非、阳奉阴违,存有欺骗行为。
6、责任感——员工必须有敬业精神,对工作主动负责,避免出错。工作时务求得到及 时
圆满效果,如有疑难问题, 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得到圆满解决。
7、守时——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时间,如有任何事情发生而需迟到或早退,请通知会 所
主管/经理作安排。
8、整洁——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整齐制服,不但要经常保持个人整洁,更要保持制服和 工
具及工作环境的整洁。
9、爱护公物——员工应注重所有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节?a href=“http://www。850500。com/zhaoshangjiameng/”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加盟、用电和易耗品,?乱
挪用公物,不得扔掉有用公物。
10、合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应互相配合,真诚合作,不得互相推卸责任,应同 心
协力解决问题维护会所利益。
五、钟卡
1、所有员工上下班及出入必须打卡。
2、不得代人或怂恿他人打卡,否则都将受到纪律处分。
3、如因加班、病、事假、公差等原因未打卡,应即时由上级直属领导签名,注明原因 方
可计入正常考勤。
六、员工工作期间离开公司
1、因公外出
所有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公务都须向直属领导说明去处。
2、因私外出
工作期间因遇私人紧急情况需离开会所的员工,应由上级领导批准。
七、员工(更改)记录
员工个人资料应如实填写,如有隐瞒、虚报造假,一经发现或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一律由本人负责,同时公司根据其性质的严重程度追究相应的责任。 员工个
人资料如有任何更改,应及时呈报人力资源部,例如:
1、更改地址及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子女出世
八、客户投诉
员工必须听取及详细记录客人之投诉。如投诉事件需紧急处理而超过员工本身权力时,应立即通知会所上级领导。 纪 律 处 分
一、纪律执行
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所列之条款和规则,如有行为不检,将视情况轻重依据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二、一般过失
员工如犯下列过失,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若第二次犯,给予书面警告,并扣工资总额的10%。再犯者,经总经理批准后,立即因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 过失
种类如下:
1、会所内粗言秽语。
2、当值时不着整齐工装。
3、不修饰仪表,个人卫生不符合公司要求。
4、迟到或早退。
5、随地吐痰,不遵守公共区域卫生条例。
6、未经部门经理许可,在工作岗位上用餐及吃零食。
7、乱仍果皮杂物等。
8、酒后上班。
9、在非指定区域、时间内吸烟。
10、手机铃声调为振动,发出噪声而干扰客人者。
11、未经允许上班时间会客。
10、私闯上司办公室,造成不良后果。
11、做风不正:有意涂改或涂擦员工板报、宣传栏,未经许可私自翻阅客人、上司或同事文件、或翻查他人私人物品。
三、较严重过失
员工如犯有下列过失,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并扣工资总额10%。再犯者, 扣工资总额50%,第三次犯者,经总经理批准后,立即因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 合同并
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1、对客人粗暴、不礼貌或不理不睬,做与服务无关的事情,被客人有效投宿。
2、工作态度不认真,如上班时时间听收音机、录音机、看报纸杂志、喧哗及吃零食等。
不按岗位要求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而影响工作。
2、当值时睡觉或闲逛。
3、私拿会所物品。
4、首次怂恿、指使他人或代他人打工卡。
6、散布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员工或会所业务。
7、擅离工作岗位。
8、呈报虚构证明文件。
9、违反兼职规定及在竞争企业或与会所有利益关系之企业兼职。
10、包庇他人过失。
11、未得会所许可,在会所派发宣传单。
12、未得会所许可,在布告栏上粘贴告示,或随意涂改布告栏上之告示。
13、对上司不礼貌、顶撞或威胁、不服从主管或上司之合理工作安排。
14、工作出差错,不接受上司批评,强词夺理为自己辩护。
15、接受500元以下现金或礼物贿赂。
16、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成直经济损失达300元以上。
17、每月迟到四次或旷工半天以下者。
18、故意浪费、损耗、损坏公司财物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
四、严重过失
员工如有触犯下列过失,经经理批准后,将会被立即因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在工作时间内因私饮酒。
2、触犯国家任何刑事罪案。
3、私换外币。
3、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触犯治安管理条例。
4、伪造单据、文件意图行骗,以取得金钱上的利益,金额达500元以上。
5、恐吓、威胁、危害会所任何人士。
6、泄露会所机密资料。
7、刻意向客人所要小费或财物,而受到客人投宿。
8、在会所内售卖私人物品。
9、非法参加、参与国家明文禁止的教会等非法组织。
10、故意浪费损耗、损坏会所财物直接经济价值达500元以上。
11、擅离岗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
12、私捞回扣,捞取个人好处,贪污受贿,金额达500元以上。
13、不按放火规定操作,造成火灾、火警,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以上
14、或累计旷工三天。
服务管理规章制度10
为了加强技师部标准化,制度化的管理要求,以此提高技师的职业行为规范程度和工作效率,满足行业需求,提高整体市场竞争力。现以公司《员工守册》为准,同时结合技师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本部门员工共同遵守: 适用范围:
技师部全体人员:助浴师、理发师、修脚采耳师、足疗保健师、理疗师、香体师。 实施办法:
以下制度实行扣分制,1分为人民币元。
技师部领导监督执行,技师部主管、经理开据《过失单》,并将《过失单》上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在违规员工的提成工资中直接扣除。 具体内容:
一、工作纪律规定(违者扣罚分)
1、值班技师上班时间为下午13:00。
2、各种例会、各类集体活动时不得已任何理由不到场。
3、连续旷工2天、半内累计旷工4天者算自动离职。
4、每日值班人员必须即时打扫卫生,做好卫生日常保洁工作;
5、每日值班人员必须负责毛巾收送、蒸车加水、摆放和补充湿巾保证营业所需。
6、不得拿私人物品到营业现场;不得将私人用品带入公司清洗。
7、技师部所有人员不得在客用营业区内休息,如休息大厅、客房、咖啡厅等。
8、在不影响正常工作时,会客应到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排在前2
位的技师不得会客,会客前必须向经理或主管报告。
9、技师与其他部门岗位领导与员工必须处理和维护好良好的人际关系,相互尊重,
相互体谅,相互谦让;有礼有节,热情大方。
10、技师外出必须向经理(经理不在向主管)报告,获批后方可外出;营业时间
内止私自外出或擅自享受任何服务。
11、13:00—01:00当班时间不能洗澡。
12、技师必须服务满约定时间。
13、技师离职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交技师部经理审批,获批后方可离开。
14、其他规定按酒店《员工手册》执行。
二、技师房“八不准”(违者扣罚分)
1、一不准在技师房内大声喧哗,打闹(00:00——11:00禁止大声说话)。
2、二不准在技师房内抽烟(必须保持卫生整洁)等。
3、三不准随意破坏技师房内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垃圾(助浴技师必须打扫
与维护好SPA间的卫生清洁)。
4、四不准在技师房内私拉乱接电线,出现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自行负全责。
5、五不准在技师房存放贵重财物,一旦遗失,概由自己负责。
6、六不准说话阴阳怪气、说三道四、挑拨是非、相互抵晦、拉帮结派,老技师欺压新技师。
7、七不准上班时间喝酒。
8、八不准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三、上钟规定(违者扣罚分)
1、上班时工作服及鞋袜、工牌必须穿戴整齐,整洁,化淡妆,统一标准化。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在营业现场装扮仪容。
2、上钟时不准私自接听电话、盗听客人谈话;更不得使用、玩弄顾客手机和其他物品。
3、上钟前,首先检查各类上钟必备品是否齐全。
4、经过员工通道以及营业区走道时必须靠右行,遇到全公司员工必须稍作停顿、向左侧身、平行面对对方请其经过,并主动点头示意问好。
5、必须确认顾客消费项目以及正确向顾客介绍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功能功效;若因此解说环节疏漏或不完整,导致顾客投诉或不买单,当事人负全责。
6、必须主动向客人报技师号、报起钟时间和下钟时间(在客房内上钟的技师必须向三楼吧台报钟),钟单必须要求顾客签字确认;违者若出现与客人纠纷,责任技师重罚;客人不买单者由该技师赔付该单金额。
7、当点钟没及时上到,下钟后不能随便进入顾客区域与熟客寒喧,以免影响他人上钟。
8、若顾客不消费按摩项目而只需要技师陪其聊天,必须向顾客解释清楚,超过10分钟必须按至少中医推拿或局部以上项目标准给予开单,时间以正常钟点计算。
9、客人就是上帝,就是财富。“顾客至上,服务第一”;技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挑剔顾客或自行退钟,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的调配、调动与安排;若被顾客退钟,应礼貌、微笑的按规定礼仪流程退出并及时回技师房反馈要求调换技师。
10、上钟时不认真仔细严格操作被顾客投诉,重罚。
11、如遇客人上洗手间,须引领客人,并带领客人回往;若因顾客要求暂停操作时,必须要求客人先签单,并说明其所有耽误的时间皆算在钟点内。否则顾客逃单由该技师赔付该单金额。
12、严禁向客人收取小费;顾客小费可以按加钟形式下单。
13、技师上客房上钟不得私带现金,下钟后公司有权进行例检和抽查,严禁作弊。
14、技师上钟不按规定手法,规定程序,规定的服务流程、服务礼仪操作,因此造成医疗事故或顾客投诉的,都将重罚;且由责任技师负全责。
15、技师操作火罐、刮痧时必须首先作好咨询,严格按照操作规定进行,操作期间严禁离开,随时注意每隔3分钟左右观察一次,每次操作时间在5至15分钟内。若因操作失误而引起医疗事故或床单、地毯等损坏,当事人负全责。
16、客房内上钟时绝不允许关灯,必须跟客人交待清楚这是本公司的规定。
17、上钟时主动找适当话题与顾客交谈沟通,询问客人按摩的力度如何等(注意轻松、愉快的话题,礼貌、真诚、温和的语气及态度)。但严禁向顾客透露公司的详细营业状况、内部结构、管理制度等各类商业机密;包括他人隐私与不良评价等。违者一经查实将重罚,情节严重者立即解雇。
18、对客人提出的合理问题和要求不耐烦或找借口不理睬等现象,均将给予处罚。
19、客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以及需要特殊服务时,应婉转挽留顾客,技师本人不能解决问题时,应通知管理人员出面协调,绝不允许与客人发生争吵、漫骂或愤然离开置之不理等现象。
20、提前10分钟内下钟者扣罚5—10分;提前10分钟以上下钟者扣罚20分。(客前除外:客前必须由客人亲自填写“同意提前”等字样并签字确认方有效,否则以偷钟处罚)。
21、不得随意浪费上钟所需日耗品。
22、技师必须将上钟时用过的毛巾、泡脚袋、操作工具等一系列物品分类放置到规定位置与容器内。
23、下钟时必须按规定规范填写钟单,只能填写本人所服务的顾客的手牌号(若顾客特别要求统一写一个手牌号时,由买单顾客签字确认);若因填写失误造成客人纠纷者,将重罚;由此造成经济损失,则由该技师承担全部责任。
24、当操作程序结束后,技师应把客用拖鞋放在顾客伸脚可及之处,然后再退出。
25、下钟时必须首先提醒顾客:携带好随身物品;同时告之区域服务员做好服务衔接工作或卫生清理工作。
26、下钟后在三楼吧台必须按规定正确填写《上钟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27、下钟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吧台进行录单,若因时差出现顾客跑单,由该技师赔付此单的全部经济损失。
28、录单必须排队,不得拥挤,录单完成及迅速撤回技师房,不得堆挤在服务台;不得将操作用品放在走道、大厅等明处,应放于角落。
服务管理规章制度11
1、及时了解当天的餐桌预订情况及酒店服务任务单,并落实安排好餐桌。
2、接受客人的临时订座。
3、负责来酒店用餐客人的带位和迎送接待工作。
4、仪容整洁,不擅离岗位。
5、根据不同对象的客人,合理安排他们喜欢的餐位。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饭店设施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酒店主管反映。
7、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酒店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进酒店就餐。
8、保证地段卫生,做好一切准备。
9、在酒店客满时,礼貌地向客人解释清楚。并热情替客人联系或介绍到本酒店其他酒店就餐。
服务员岗位职责:
1、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酒店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2、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3、按服务程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协助客人点菜,向客人介绍特色或时令菜点。
4、仪容整洁,不擅自离岗。
5、勤巡台,按程序提供各种服务,及时收撤餐具,勤换烟盅。擅于推销酒水饮料。
6、开餐后,搞好酒店的清洁卫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内容,如:食品的制作方法等。
8、做好餐后收尾工作。
服务管理规章制度12
考勤:
1、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串岗、不准随意调班、经领导同意方可,未经同意者没有满勤奖,如有特殊情况可以请示领导。
2、迟到1次(十分钟之内)罚款5元有满勤,迟到三次无满勤(十分钟之内)迟到半个小时罚款10元,迟到1小时扣半天工资。
3、病假1天扣1天,出示病志、事假1天扣2天,没有满勤奖。
4、旷工1天扣3天工资,旷工3天酒店自动开除,行为保证金不退、无工资。
5、请假提前申请,如领导未同意按旷工处理。
仪容仪表:
1、上岗前必须着装统一,穿工作服佩戴工牌,违者罚5元。
2、女员工淡妆上岗,长发盘起、短发不过领;男生不留胡须,违者罚款5元。
3、上班前不喝酒,不吃异味食物,上岗不准吃零食,违者罚款10元。
日常行为制度:
1、发现的餐具或物品如有丢失或破损按原价进行补偿。如有丢失或破损不报者按原价的双倍进行赔偿。
2、周二到周日卫生不合格者一处扣1元,周一大扫除发现一处扣2元,2处3元,如被顾客发现餐具未净,被客人投诉罚款10元,包含椅套卫生。
3、站立式服务,站姿端正,举止大方,开餐时间倚靠它物站立者予以5元扣罚。
4、不准在酒店拉帮结伙,排斥新员工,不准起内讧、是非、做出不利团结的事,工作时间吵嘴、打架者,按情节轻重扣罚,轻者给予50-200元罚款,重者开除并扣罚300-500元或交予警方处理。
5、当员工跟客人相遇时,请立即跟客人问好,并且让顾客先行,未做到罚5元。
6、工作时间不允许乱串岗,不管上哪得跟领导请假未做到罚5元。
7、无条件服从领导安排,先执行后投诉,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对上级要尊敬,对同志要团结,如有不服从管理、顶撞上司者罚款50-100元。
8、本店员工必须注意防火、防盗等,注意自己工作区域节能方面等,交接班要明确,下班后得和领导和夜班班长打招呼,没做好罚款5元。
9、上菜不报菜名,菜齐后未告知客人者一次罚款5元。
10、上班时间不准偷吃客人剩下的食品,发现者扣50元-100元。
11、不得做损人利己的事,不得做有损酒店的事,轻者罚款50元-100元,重者开除。
12、工作时间大声喧哗打闹者罚款5元。
13、吃员工餐浪费饭菜者、倒饭者罚20元。
14、若因工作失误,传菜员传错菜,服务员上错菜造成客人不买单,此菜由服务员、传菜员全单赔偿。
15、在工作中引起客人不满,遇到客人投诉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100元罚款,严重者开除。
16、工作时间窜岗、脱岗、看书、看报,私自外出者一次处以10元罚款。
17、不注意节能、浪费水、电、气者一次罚款10元,
18、工作时间私自接打电话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吸烟、酗酒、睡觉给予20元罚款。
19、店内物品不得带出,如在离店查包时发现店内物品,视为偷盗处理。发现一次开除,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下班后不准再二次返回店内,不准在店内逗留。
20、员工亲属、朋友来店内用餐消费,可享受打折(打多少折再定)加菜优惠待遇,但工作时间员工不能陪同消费,其他时间必须换下工作服,违者罚款20元-50元。
21、服务员下错单,菜品如能及时推出未造成损失不予罚款。
入职、离职制度:
1、新入职员工须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1张,服装押金100元并填写入职表,审核后方可入职。
2、新入店员工,试用期为3天,如不合格,不给工资,试用期过后为正式上岗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如不满整月在工作10天后给予1天工休。
3、员工离职,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上交离职申请,如1个月内有新人到岗,试用期过后能独立工作、离职员工方可交接工作并给予次日办理离职手续,同时上交店内所有物品,并马上离开酒店(包含寝室)如1个月内没有新人到岗离职申请期满者,酒店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如一个月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
服务管理规章制度13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2、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2、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3、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6、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六、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10、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12、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服务管理规章制度14
1、开会手机振动、无声,如有客户打电话定房,经领导同意后出去接电话,违者罚30元。
2、每天01:00班后会,将当晚包间的客人电话上报,无号码或假号码者一律罚款30元。
3、每日19:00开会时记录开会内容,违者罚30元。
4、每日18:00点名时检查仪容仪表,并进行礼貌用语培训,做不好者留下一直做,仪容仪表不合格者罚30元。
5、每周五全体服务员五点到岗进行酒水价格知识考核,错3次为不合格,考核不过关者罚50元。
6、包间卫生每天19:30检查,如有不合格处以30到50元罚款,周卫生不合格处以50到100元罚款。
7、没有进客的包间由当晚没有进房的服务员打扫,没打扫者罚50元,包间打扫完必须领导检查没有问题才可下班,违者处罚50元。
8、定岗时,不得聊天、玩手机,如有电话,无论什么原因到洗手间接,定岗时应站在规定区域内,应双手交叉自然垂于腹前,右手在上,左手在下,收腹挺胸,双眼平视,面带微笑,见到客人后应鞠躬并向客人问好:“晚上好,欢迎光临!”,违者罚100元。
9、在过道上遇到客人应向客人问好:“晚上好!”违者罚50元。
10、在包间内如发现女孩有串房现象或出入包间次数较多,应及时通知安全:“xx女孩出入包间比较多,可能在串台。”在包前买单或客人要求找xx女孩时及时通知安全找,不得自己去找,违者罚50元。
11、公主进入包间打招呼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得超过5分钟,但必须通知本部门领导,违者罚50元。
12、公主在包间内服务时应及时把包间卫生打扫干净,烟缸内不得超过三根烟头,烟缸应用纸盖着拿到垃圾桶旁清理干净,违者罚30元。
13、行政人员及组经理客人等进入包间后,应在第一时间递杯、倒酒、向客人介绍其职务,违者罚伍拾。
14、公主在包间服务时,如发现有客人过生日,问清客人贵姓,及时到前台通知安全告诉哪个包间,让前台通知在包间屏上打祝福语。
15、公主在包间内如客人不给小费不得主动索要,客人给后,给多少就是多少,不得再提醒或暗示客人我们这边是三百,违者罚出当晚包间小费。
16、公主在包间服务时,不得玩手机,而去忽略包间服务,违者罚100。
17、如在包间内实习公主,拿小费不及时上交者,罚当日小费的双倍,同包间的公主如包庇、享受同等处罚。
18、在包间内如客人请公主去吃宵夜,必须经部门领导进去和客人打招呼,部门领导同意后才可去,如答应去没去者,交出当日小费并罚小费的双倍。
19、服务部员工请假下班,和客人宵夜必须经过部门经理同意后才可离去,违者罚100元。
20、服务部k少、保洁每日1点下班后,必须留一人在岗值班,违者罚50元。
21、包间买单必须通知安全,让安全通知带房经理,在带房经理没进入包间时,单子不可以进入包间,违者罚50元。
22、包间结束后,服务员不许吃客人剩下的东西,更不许带出包间,违者罚50元。
23、所有服务员不得私自进吧台拿东西,如违反视为偷窃,按原价的10倍赔偿。
24、所有服务员进出包间拿东西必须用托盘,违者罚30元。
25、客人在收银台买单时,如需签字本包间服务员应第一时间备好笔递给客人,其它包间服务员不论有任何事情请排到客人后面的 ,按顺序排,违者罚50元。
26、保洁k少每日18:00点名搞包间、过道卫生,违者罚50元。
27、在包间服务时,所有公主不许把酒倒在地毯上,违者罚一百,并监督营销部人员,发现第一时间通告安全员。
28、包间破损、缺少,如当晚服务公主没发现,开出单者,第二天罚二百,如包间当晚没有时客,第二天报有破损缺少由当晚打扫包间的公主自己买单违者罚200元。
29、每日打扫1包和5包的公主必须在营销部会议结束后和5包化妆结束后第一时间时包间查房,看是否有破损,如有违者,包间一切破损认当日打扫打扫卫生的服务员。
30、取消原定每月可点2间房的规定,如服务员被点房,在没有进入其它房间的情况下,必须进此房,但一星期内必须定一间房,违者罚200元。(进房后,若被点房或订房,须经本包间客人同意方可离开。)
31、服务部如一日没有定房,第二天除当月定满4间者,无论什么原因不得休息、请假,请迟必须在17:00到,违者罚100元,并排房排最后。第二天若还没有订房,16:00上班,以此类推。
32、在服务部全体下班后,如有客人来本会所消费同,而会所内没有一个公主的情况下,到哪个进房联系不上或不来者,无论什么原因,第二天停房。
33、服务部全体员工请假多少天算多少,如有超过没有向领导申请的视为旷工,旷工三日,算自动离职,离职无工资、押金。(超过三天事假须报上级领导批示。)
34、如公主发现其包间有违法活动,应及时报安全,违给予除名处分。
35、如有任何员工不服从公司领导管理,不尊重领导都给予除名处分。
36、如有拾到包间任何客人或员工丢失的任何物品,不及时候交于保安而带走者视为偷窃,按物品原价的10倍赔偿,并给予除名处分。
37、服务部所有人员必须每日主动找安全把当日罚款交齐,如有拒交或逃跑现象隔日翻倍。(例:当日叁拾,每二天陆拾,每三天一百贰,以些类推。)
38、服务部所有人员迟到一律现金处罚10元,周会迟到处以50元罚款。请迟半小时内到,超出半小时罚30元。
39、服务部所有人员罚单当月累积达到三次排房排最后一次。
40、服务部所有人员迟到累积达到三次,第三次除处罚10元外再另罚100元,当月迟到两次,当日排房最后。
41、公主在吧台拿毛巾时必须签字拿多少还多少,在还时必须由吧台人员检查无误无问题并签字,方可离开吧台,违者罚100元。
42、公主在包间借杯具等物品时,必须通知安全,经安全登记并核对后,才可拿走,用完当晚必须清洗干净后经安全核对后归还其包间,违者罚100元。
43、进入包间的公主每日包间结束后必须及昌写好服务跟踪表方能下班,违者罚50元。
44、服务员如带客进场地,必须和客人一起到,如自己先来或客人没来者算迟到,并处罚迟到10元另罚50元。
45、服务员请事假,需提前两天打电话给经理,经批准后才可,病假需出具市级以上医院病历,病假条及处方单。遇突发事件,需说明原因。
46、包间内不可携带饮料、书籍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私人物品不可放在包间内,违者没收其物品并罚50元。
47、服务员休息不可躺在沙发上睡觉,违者罚50元。
服务管理规章制度15
一、餐厅服务员工作安排
1、作为一个前厅服务人员要及时了解当天的餐桌预订情况及餐厅服务任务单,并落实安排好餐桌。
2、接受客人的临时订座。负责来餐厅用餐客人的带位和迎送接待工作。仪容整洁,不擅离岗位。根据不同对象的客人,合理安排他们喜欢的餐位。
3、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饭店设施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餐厅主管反映。
4、保证地段卫生,做好一切准备。在餐厅客满时,礼貌地向客人解释清楚。并热情替客人联系或介绍到隔壁天源酒店就餐。
二、服务员岗位职责:
1、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2、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3、按服务程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协助客人点菜,向客人介绍特色或时令菜点。
4、仪容整洁,不擅自离岗。
5、勤巡台,按程序提供各种服务,及时收撤餐具,勤换烟盅。擅于推销酒水饮料。
6、开餐后,搞好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内容,如:食品的制作方法等。
8、做好餐后收尾工作。
三、跑菜员岗位职责:
1、做好营业前洁净餐具、用具的卫生入柜工作,保证开餐时使用方便。
2、准备好开餐前各种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并主动配合厨师出菜前的工作。
3、了解菜式的特点、名称和服务方式,根据前台的时间要求、准确、迅速地将各种菜肴送至前台。
4、协助前台服务员做好餐前准备、餐后服务和餐后收尾工作。
5、协助厨师长把好质量关,如装盘造型、菜的冷热程度等。
6、协助前台服务员,沟通前后台的信息。
四、餐饮服务员管理制度
每次来新的服务人员时,老服务员有义务为新来服务员义务培训,在培训过程中,我们要求她们,首先树立正确的事业观、人生观,要以平常心去对待工作,端正工作态度,严格遵守餐厅的各项管理制度。在服务工作中要讲究技巧,“微笑”可向客人传递我们的欢迎,良好的着装和精神面貌,能使顾客对服务员产生信任感,对不同性格的顾客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沟通。
五、餐饮公司服务员基本礼貌用语
1、迎客——-“您好,欢迎光临!”
2、拉椅请座——-“先生/小姐,请坐!”
3、斟茶——-“先生/小姐,请用茶。”
4、问酒水——-“先生/小姐,请问喜欢喝些什么酒水呢?”
5、斟酒水——-“先生/小姐,帮你斟上____酒水好吗?”
6、收茶杯——-“先生/小姐,帮您把茶杯收走好吗?”
7、上汤——-“这是____汤,请慢用。”
8、上菜——-“这是____菜,请各位慢用。”
9、更换骨碟——-“先生/小姐,帮您换骨碟。”
10、撤换茶碟——-“请问,这个茶碟可以收走吗?”
11、上水果——-“这盘生果是我们酒店赵经理送的,是本酒店的小小心意,请慢用。”
12、饭后茶——-“请用热茶。”
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6篇
规范家政服务,及时提供服务工作,确保管理服务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服务工作。
3.0职责
3.1环境主管负责安排服务工作。
3.2保洁员依照保洁工作要求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接客户提出的地毯清洁、地板打蜡、室内清洁、绿化养护、送水等家政服务需求,按家政服务收费标准告之业主。
4.2业主确认服务费用后,与其确认服务项目、地点、业主姓名、需派人数,预约服务时间,并登记在《家政服务表》上。
4.3如业主提出长期服务需求,根据客户需求按照服务项目签定《业主特约服务协议书》。
4.4按照《员工行为规范》中家政服务操作规范及礼仪要求,在约定时间上门进行服务或组织施工,并对服务或施工全过程进行控制。
4.6每次服务结束后,请业主验收并在《家政服务表》上签字认可;如未达到业主服务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直至业主满意。
4.7业主签字认可后,按事先确认的收费标准收费:
业主当场付费的,由家政服务员收取费用,将钱款与《家政服务表》一同交给环境主管,再由环境主管将钱款上缴管理处收费员。
业主当场未付费的,家政服务员将《家政服务表》带回交环境主管,由环境主管上门收取费用,并上缴管理处收费员。
庭院绿化施工经业主验收合格后,由环境主管上门收取费用,费用上缴管理处收费员。
4.8收费员按《家政服务表》或《业主特约服务协议书》的收费金额进行收费确认并开具发票,将发票号码登记在相应的表单上,发票于24小时内送达。
4.9根据《业主特约服务协议书》所约定的要求和时间定期按时上门服务,并做好相关记录。
4.10每月汇总《家政服务表》后,由客服主管抽查回访5单,不满5单全数回访,记录回访情况,并统计服务项目质量满意率。
5.0相关记录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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