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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C平台范文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UGC平台范文(精选8篇)

UGC平台 第1篇

如何适应微时代的突发事件报道,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问题。经过分析,除了以往突发事件报道的特点外,新媒体时代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有两个条件是以往所不具备的。

一是UGC(用户生成内容)的大量存在和传播,即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是新闻传播者,符合新媒体交互性强,个性化强的特点,使得新闻自由度显著提高,传媒生态发生了转变。

二是4G时代到来,移动上网带宽的大幅度增加。这将会对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这其中最有前景的要数对网络带宽依赖较大的视频类应用。4G对新华社而言,应当是一个借力移动互联网视频实现新媒体弯道超车的好机会。视频是4G时代内容消费的重点,这其中会以即拍即传视频和社交自媒体为主。

2“融合”创新,贴合新媒体传播规律

在新媒体的战略布局中,新华社并不占据太大的优势,缺乏有影响力的信息产品,缺乏直接面向受众的渠道和终端,借助这两个新出现的有利条件,我们提出“微时代”突发事件报道的融合之路,这里所讲的融合,一是内容的生产者与受众相融合,即UGC在生产内容的同时,也成为其他内容的受众,通过社交网络平台“运营”用户,以使他们对新华社产生信赖感与情感链接,进而刺激UGC进一步提供内容;二是采集终端和接收终端相融合。即利用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第一时间在完成内容采集工作外,可以通过手机观看其他用户生产的内容以及其他新华社信息,随时了解事件发展,并在受众间产生互动和传播,甚至可以根据受众的要求来选择镜头方向;三是专业内容生产和用户内容生产相融合,进行正确的舆论导向。“微时代”突发事件报道的内容生产者由“PGC(记者)”与“UGC(非专业记者)”共同组成,以“突发事件”为核心,从不同角度表达观点,创造可能的舆论热点。“PGC”在新媒体时代有可能成为拥有万千粉丝的意见领袖,他们可以借助新媒体UGC平台成就个人及新华社的声望,增加受众黏性。考虑到“微时代”的特点,除了竞争“独到观点”外,还应当在非正常舆论热点上进行疏通与引导,依托专业记者与忠实粉丝建立“微链”传播矩阵,通过“新建热点”和“去热点”消除非正常热点,来实现舆论的高效引导。

3移动UGC视频采集管理云平台原型系统

通过以上“融合”观点和对新媒体运营生态的考虑,结合技术实验室的科研工作,我们设计了一套“移动UGC视频采集管理云平台及应用”,目标是集LBS定位、文字、语音、图像、视频于一体的基于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的移动流媒体即时通信系统和社交系统。它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接入互联网云平台,为受众提供以“事件”为中心的信息服务,为新闻记者(PGC)报道指挥、调度、采集、发稿提供可视化位置服务和移动流媒体通信服务。对UGC用户开放除调度外的所有接口服务,并支持直播信号接入微信,微博,google+等社交网络。

该平台主要分为客户端和Web控制台两部分内容,平台的系统架构如图1所示,是基于弹性云计算3层架构,实现了应用软件Web化、服务功能模块化、计算资源虚拟化。

平台服务器主要由Web服务器、即时通信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CDN)和其他应用服务器等构成。各个应用服务器之间信令主要采用标准的HTTP/TCP/U DP协议,分别为客户端提供不同类型的服务。各个服务器和所支持的客户端之间存在对应的适配接口,已经通过标准协议集成到服务器侧或通过插件形式集成于客户端,并且提供API调用便于二次开发。

3.1移动UGC客户端

客户端用户登录后通过移动云平台Web服务器进行对接验证,区分PGC和普通UGC的身份,甚至是根据UGC积分授予不同权限,例如直播延时与否,直播开放程度等,普通UGC用户的信息则可直接存放在用户数据库,可用于用户上传内容的统计分析和积分权限管理。开放、与受众互动、强调用户体验是移动互联网客户端的主要特点。

(1)视频实时采集功能。UGC手机客户端界面,将视频(录播+直播)、拍照(即拍即传)、定位都集成到一个操作界面。用户可方便进行“本地录播”与“在线直播”切换。

(2)媒体编辑发布功能。用户对“本地录播”拍摄的视频图片和进入手机“媒体库”进行预览、简单编辑后再做发布处理,可发布到总台,也可分享到微博微信公众账号。对“在线直播”的视频可提前进行观看权限设置,也可结束后转入“发布”页面进行权限设置、删除等操作。

(3)即时通信社交功能。除传统的文字交互和评论、投票等功能外,用户还可方便对总台发起语音呼叫,与在线好友的手机进行以下互动:文字聊天、IP电话、视频对讲(单向视频+双向语音)、双向视频通信。

(4)视频内容服务。UGC用户在直播或上传视频内容后,还可以看到与采集内容相同类别下的其他视频内容,例如同一突发事件中的PGC采集内容等。其他类别的视频内容也可以在视频或直播大厅内进行搜索和观看。

3.2 Web控制台

Web控制台可以方便地通过U R L链接整合到现有媒体采编系统,实现完美对接。

(1)主要功能列表

(2)直播调度界面。该界面可根据在线记者做实时语音调度和现场视频指挥,记者或用户可在现场通过手机将音视频实时直播到网上。控制台可与之实时互动和实时转播。如图2所示。

(3)用户管理界面。可创建部门小组名称、创建帐号(可与现有总社系统用户数据库对接同步)、把员工放入不同的部门实现小组管理,新闻记者在外采访时的轨迹行踪将按照自定义的图标实时动态呈现在地图上。

(4)视图检索界面–UGC采集内容管理。管理员可在此“视频大厅”,“图片大厅”界面对来自UGC视频、图片内容,按照时间、作者和关键字检索和预处理。经常提供有价值内容的作者作为读者“专栏作者”给予大V关注,可在“空间”界面进行处理。

(5)媒体发布管理界面–PGC采集内容管理。管理员可在“空间”对自己部门员工(外派记者)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编辑和发布。也可在站内转发给同行或上级评审,或站外转发到微博、微信等公众账号。

(6)与传统视频演播系统对接。为了满足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发展的要求,来自移动UGC云平台的网络音视频流的播放控制是由Web控制台来完成“多路控制和解码”信号输出。该输出信号需要转换成SDI信号,以便接入新华社现有的HD-SDI视频矩阵演播室使用,实现与现有视频业务系统的无缝融合。

该方案将Web控制台[多路控制+多路解码]放在演播室,增加一个VGA→SDI音视频转换器,接入演播室HD-SDI视频矩阵即可与现有系统对接。We b控制台使用基于Wi n d ow s操作系统的P C或者工作站上的主流浏览器(IE,Chrome)作为视频播放平台,以网页端控制选定相关的视频在网页播放器解码后输出音视频,通过VGA或者HDMI全屏输出。由VGA/HDMI到SDI转换器转接到演播室SDI输入口。

该方案优点是:部署快、成本低,多路移动UGC音视频流的操控仍由Web控制台上浏览器软件实现,减少了占用HD-SDI矩阵输入口。

(7)垂直分类。垂直分类功能是为了使受众和用户依照个人兴趣进行社区化服务进而提供个性化推荐或O2O营销服务的基础,该系统中的垂直分类完全按照“优酷”类网站频道方式分类。即可由上传内容的用户自行选择标签分类也可由后台更正处理。相关类别的设置采用读取现有系统业务数据库并与之保持同步。

(8)社交功能。新媒体在面向终端受众提供服务时,必须具备的特征之一就是社交性。按照刚才我们所描述的“融合”理念,传统系统不具备类似微博、微信那样的海量用户,不具备粉丝、朋友圈子运行模型,因此也缺少相应的用户大数据分析数据来源,但在融合时代,这种运行模式需要引入云平台系统,为受众提供基于兴趣圈的社交网络新闻服务,并可以将受众直接发展为UGC用户。

(9)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社交网络传播模型。综合微博的粉丝关注、微信的好友圈、Google+的圈子模型,为用户之间提供良性互动的信息分享、交流和传播,并通过公开、半公开和私有圈子授权,形成可控、有序的传播机制。

(10)建立用户兴趣图谱和推荐模型。在云平台系统中提供用户兴趣圈和数据采集功能,并动态分析。在得出的用户行为模式基础上进行关联的朋友和业务推荐。

(11)移动视频贴片广告和关联购物。新媒体对互联网“广告、电商和增值服务”的盈利模式适应的都不是很好,为了探索新媒体的商业模式,除了可根据用户兴趣圈在相关论坛群组、社区提供视频广告贴片,甚至对相关用户精准推送手机视频链接等功能外,在平台建立一定人气的基础上,依托大数据分析挖掘顾客行为习惯及背后商业价值,实现基于情境/兴趣的个性化内容推送,并根据内容进行关联购物,应当是可行的新媒体商业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局面。

4结束语

视频网站青睐UGC 第2篇

自由职业者胡戈在2005年创作了一部网络短片,在上传到视频网站之后,忽然在2006年爆红网络,历经千万点击,影响深远,甚至一度引发陈凯歌起诉,这部网络短片即“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而这部短片也是最早的UGC视频内容之一。

自此之后,许多视频网站开始重视UGC,重视鼓励网友原创视频内容并进行上传,现在很多视频网站纷纷转型Hulu模式,只有少数视频网站仍坚持内容原创与分享,肩扛着YouTube的大旗。

几年的时间让各大视频网站的发展产生明显的差异化,各有各的优势与出路,但并不是谁先上市了就是成功,例如第一个借壳上市的酷6网,谁也不能说它现在就是成功。网络视频行业这场马拉松比赛其实刚刚开始或进行了一小半,谁能取得最终的胜利还没有定论。

而视频行业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UGC与视频分享一直是视频网站关注的焦点。而一度不重视UGC并把垃圾流量称为“工业废水”的土豆网,也开始重视起UGC了。土豆网CEO王微表示,将在将在UGC方面建立竞争壁垒。与土豆网一同重视UGC与视频分享的还包括搜狐视频以及奇异视频。

各大视频网站之所以开始纷纷重视UGC,这和网络视频行业的发展状况是离不开的。曾经有人用如此标准来判断一个行业的成熟:当市场增速逐步放缓,当行业开始注重成本和服务上竞争的时候,就昭示着这个行业开始走向成熟,行业的竞争开始走向区域国际化,行业企业的兼并和收购逐渐增多。从这些标准和特性来看,其实国内的视频行业还不算是一个非常成熟的行业,例如视频网站之间的竞争还没有进入到成本和服务的竞争,各种竞争局限于国内市场并未走向国际,各种兼并和收购案例也很少。

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络视频行业的发展速度很快,正逐渐走向成熟。因此不管是视频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反映,还是一些有远见的视频网站未雨绸缪,随着视频网站们的版权负担越来越重,一部分视频网站已经开始通过分销独家首播版权来摊薄成本,还有大部分的视频网站开始重新重视UGC内容和视频分享,例如土豆网、搜狐视频等。

据统计,搜狐视频购买《新还珠格格》、优酷购买《倾城雪》、乐视网购买《后宫》、PPS购买《王的女人》等至少六部热门剧集,这些大剧的价格均超过2000万元。这些购买版权的巨额费用给视频网站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一定意义上来说也是视频网站频频融资的诱因。

总之,随着网络视频行业的发展与成熟,UGC为主的视频分享模式将愈发受到视频网站重视,而来自成本与服务之间的竞争也将成为视频网站之间主要的竞争。谁的成本更低,谁能更好的取得盈利,谁能做好UGC内容,谁就能制胜视频行业的未来,谁就是网络视频这场马拉松比赛的最后冠军。

基于UGC的购物分享模式探究 第3篇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 我国的网民数量越来越多,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2014年7月发布的《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 到2014年6月为止, 我国网民的数量规模为6.32亿, 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9%。与此同时, 我国网络购物的用户规模相应大幅度提高, 截至2014年6月我国通过网络进行购物的人数已经达到3.32亿, 较2013年底增加了2962万, 仅半年增长幅度就达到了3.9%, 并且与2013年12月相比, 我国网民使用网络进行购物的比例也从48.9%提升到52.5%[1]。

在电子商务中, 购物意愿由消费者掌握, 更能体现消费者的主导性, 因此, 电子商务正在改变的人们的消费方式[2]。人们越来越多地从传统购物向网络购物转移, 线下消费渐渐趋向于理性, 而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行为更为直接[3], 并且随着消费市场的发展, 各种产品在数量、品种上都相当丰富, 消费者不仅能做出选择, 更渴望选择, 因此也更加凸显出自己的消费个性。

2 基于UGC的购物分享的概念

2.1 UGC的概念

UGC即用户生成内容 (User Generated Content) 。这一概念首先于2005年由网络出版和新媒体出版界提出, 但到目前却依然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2007年, 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曾在一份报告中大致描述了UGC的三个特征:以网络出版为前提;其内容应该要具有一定程度的创新性;由非专业人员或者非权威组织创作[4]。目前, UGC泛指任何形式在网络上发表的用户创作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 是Web2.0环境下一种新兴的网络资源创作与组织模式[5]。

2.2 购物分享的概念

购物分享也可称为分享购物, 特指社交性购物, 是集社交和购物于一体的新型网购形式, 是社会化电子商务环境下产生的应用之一。社会化电子商务是指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使用支持社会化交互和用户贡献的社会化媒体和网络媒体来帮助商品或服务的网上销售和购买, 其具体内容包括:用户评级和评论、用户介绍和推荐、社交购物、社会化应用以及与电子商务方面相关的社会化广告[6], 并具有以下特征:被动消费需求、受消费行为的影响而变化、用户参与商务信息的创造[7]。我国现有的社会化购物网站基本上都是由用户自己上传的商品浏览、展示、评价和求购的交互式导购平台[8]。

3 传统网络购物和购物分享的区别

传统网购模式中, 消费者看到的商品信息全部来自于商家自己的宣传。商家在自己的网站或者某一集中式的购物中心上展示出自己的商品, 通过一定的营销手段吸引消费者, 然后消费者根据商家的广告宣传慕名前来, 从而直接与供应商进行交易或者在购物平台上购买支付, 最后在购物网络上对购买的商品留下评论。

购物分享则使消费者主动分享其购物的场所、购物的商家、购物的过程、对所购商品做出发自内心的评价, 还可以给朋友推荐和建议。同时, 其他有类似需求的消费者通过参考自己社交圈中的好友或其他网友提供的建议经验, 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家来购买。这样, 消费者可以不局限于商家的推广, 从而更主动地把握商品的质量特色、商家售前售后行为等更全面的信息, 能买到尽可能最心仪、最适合自己的商品。

由上得知, 传统的电子商务的商品推广主要靠各种媒体渠道的广告, 而购物分享下的社会化电子商务主要依靠人与人之间的传播进行口碑推广, 可以取得更佳的效果;传统电子商务更注重商品本身, 购物分享下的社会化电子商务除了商品, 更加依靠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网络, 注重消费者之间的相互影响;传统电子商务中的营销人员为特定的从业人员, 而且商家进行营销的过程中需要付出巨大的花费, 而购物分享下的社会化电子商务中每个人都可以是营销人员, 在营销过程中, 大部分的营销资源都可以免费获得。

4 购物分享的影响

由消费者来分享购物经历, 总结购物经验, 评价购物商品, 既抒发了消费者自己的心情, 又可以给其他消费者提供有用的信息, 加上购物平台或商家也开始注重这一营销手段, 许以各种奖励来吸引消费者给予分享,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参与分享。无论是商品页面下的评价还是专门的购物分享平台, 分享购物已有越来越受欢迎的趋势。

对于需要购物的消费者来说, 面对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的各类商品, 想要挑到一件物美价廉, 性价比高的心仪商品无异于大海捞针, 甚至有可能出现坐在电脑前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也一无所获的情况。消费者从传统购物逐渐向网络购物转移, 就是为了省事省力省钱, 可电子商务发展到现在, 如此海量的商品却让人们违背了初衷。随着购物分享的出现, 消费者可以快速地从分享者的购物体验中分辨出最适合自己的商品, 从而可以从各类繁杂的广告和购物网站中解放出来, 能够更理性地消费, 更放心地购物, 更舒心地享受服务[9]。

随着消费者对购物分享的接受程度越来越高, 购物分享对购物平台和商家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平台和商家在进行广告投放的同时, 更加注重口碑的树立。商家在提供商品信息时, 更加详尽, 更加贴近事实, 以求商品与网友的反馈相符, 避免出现货不对板的情况, 从而不得不重视商品本身的质量, 因此对商家提出了更加的要求。对购物平台来说, 除了需要提高自营商品的质量外, 还要更加严格地监管在自身平台上进行商业营销的第三方商家。

5 基于UGC的购物分享面临的问题

虽然基于UGC的购物分享已经越来越成熟, 但还是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 UGC这一概念出现的时间并不算长, 虽然发展快, 但问题也不少。比如这一方式需要用户参与内容建设, 那么用户基数就不能小视, 而用户数量上来后, 由于用户的层次必然有不同, 创造的内容质量上也随之有差距, 导致参差不齐;UGC这种过于自由的内容发布机制对信息的监管和控制是很不利的;此外, 还有由版权引起的法律问题, 在UGC平台上, 各用户自己上传或者运营商主动提供的共享内容方面, 权利界定和内容许可是目前最大的问题。

其次, 基于UGC的购物分享不可避免地面临着UGC平台面临的同样问题, 并由于其购物、商业的特性, 注定还有其自身的问题。第一, 消费者在分享购物体验的时候, 如果涉及到了个人隐私, 则很少会有人愿意分享。这样在别人选购此类商品时依然只能按照传统的网购模式甚至更传统的线下购物模式来完成购买。第二, 在树立口碑越来越重要的现在, 有的商家为了更好地推销商品, 会自己冒充消费者或者雇佣水军发布自家商品的广告信息, 有时甚至是虚假信息, 使购物分享平台变成了另一个广告平台。

6 结语

基于UGC的购物分享是一个新兴的购物方式, 也是网络购物的一个新的发展方向, 目前对于这一方面的研究还很不够, 在以后的研究中, 可以从各方面做更加细致、深入的研究。

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 基于UGC的购物分享越来越成熟。本文对这一模式进行初步探讨, 论述了UGC和购物分享的特点, 分析了传统网络购物与购物分享的区别以及后者对电子商务的影响, 最后指出购物分享存在的问题并总结全文。

关键词:UGC,购物分享,社会化电子商务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www.cnnic.cn.2014

[2]邓崧, 彭艳.论电子商务的影响及其对策[J].现代管理科学, 2006 (1) :95-96.

[3]周建良.网络购物对传统消费心理的影响[J].江苏商论, 2011 (6) :28-30.

[4]OECD.Participative web and user-created content (UCC) New report from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EB/OL].[2008-10-23].http://www.biac.org/members/iccp/mtg/2008-06-seoul-min/9307031E.pdf.

[5]赵宇翔, 朱庆华.Web 2.0环境下影响用户生成内容的主要动因研究[J].中国图书馆学报, 2009, 35 (9) :107-116.

[7]鞠彦辉, 何毅.社会化商务模式研究[J].现代情报, 2012, 32 (11) :6-9.

[8]粟佳, 廖惠.社会化购物网站的信息传播研究[J].东南传播, 2012 (98) :110-112.

靠谱UGC,带来真金白银 第4篇

4月23日,九阳在天猫电器城全球首发家电新品——面条机。首发的三天时间里,共卖出8920台,九阳仓库一度出现断货。重点是,三天的时间内,新浪微博共为天猫上的九阳面条机销售店铺——九阳卓嘉专卖店引流25835,在8920个成交订单中,有4241个直接来自新浪微博,直接访问转化率为18.24%。分析如此漂亮的销售转化率成因,九阳认为是源自细节的把控及企业拥抱数字营销大时代的态度。

品牌退到幕后

3天导入4241个订单,九阳是怎么做到的?

从头分析,第一步,确定目标人群。考虑到“北方人吃面食比较多,南方人爱面食有特定的时期,例如有了小孩子做辅食的时候。因此,九阳将有宝宝的妈妈作为突破人群。”九阳新闻发言人、新闻部总监顾东君解释说。

“80后人群刚刚进入生育的高峰,育儿方面她们不喜欢遵从老一辈的经验,而会特别关注微博上的一些育儿达人。同时她们本身也是微博活跃用户,购物渠道和信息获取渠道是电商和社会化媒体。”所以,将九阳面条机的营销活动,依托于微博,进行社会化电商这一思路水到渠成。

但特别之处就在于,这场营销活动中,九阳并没有像传统思维下的微博营销那样,通过精心制作文案、噱头来吸引消费者关注,而是让微博和论坛上的面条机热议全部来自KOL及其粉丝,通过UGC内容来影响消费者。

具体操作上,首先九阳在微博上找到了与自己目标人群最吻合的KOL@宝贝吃起来,这是一个专门教人怎么给宝宝制作辅食的资深育儿专家的微博, 粉丝的活跃性极高。九阳通过@宝贝吃起来的微博,提供50台面条机给粉丝中的年轻妈妈试用,并请妈妈们在试用后上传各种充满创意的宝宝面条制作食谱。值得注意的是,这50个粉丝也都是KOL,她们在微博上以圈子的形式活跃着,共同特征是专注母婴领域、粉丝在30万左右、属于草根意见领袖,有号召力但不抢手,对普通网友更具实际操作和模仿意义。

“50个KOL一收到面条机就马上迫不及待开始试用新产品,妈妈们在微博中晒出内容的丰富度、细致度大大超出我们的预料。”顾东君说。这50名KOL每个人都发了三条微博晒出面条机的使用详细过程、以及她们的孩子吃面条的萌照,每条微博的转发量和评论都在100以上,当粉丝留言或私信询问面条机多少钱、哪里能购买时,这些KOL会回复告诉粉丝,该款机器现在还在试用阶段,两天后会在天猫首发,并给出天猫上的首发链接。整个过程中,九阳的官方微博完全没有出现,却实现了社会化电商营销的闭环。在首发前后的一周,“面条机”这个全新的词语也成为了微博上的热门检索词。

据九阳电商部门统计,在微博发起新品试用的两天里,因为“面条机”的搜索量在短时间内大幅增加,面条机在天猫的关键字搜索的价格一直在上升。可见,UGC产生的内容更真实、更利于消费者接受和传播。

从细节上把控风险

总结本次营销活动,在新浪微博上不到10万元的投入,能够引流获得真金白银4241笔成交,也大大超出了九阳的预期。

“这让我们看到了数字营销的力量,也为我们接下来进行数字营销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例如在本次活动中,品牌完全依赖KOL产生UGC内容,其实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内容的把控上,九阳总结的经验是注重细节,“一定要注重这50个KOL的用户体验。这些KOL都是经过几年沉淀的微博达人,她们很爱惜自己的羽毛,让她们认可我们的基础是产品体验,这就要求团队与她们沟通过程中,将产品功能细节解释得更到位。当她们体验满意后,接下来的UGC内容自然就水到渠成了。”顾东君解释说。再比如,在KOL挑选方面,这次九阳采用了比较笨的人工挑选方式,初期花费了很多时间,以后会尝试与微众、脉搏网等数据分析公司合作,利用他们的数据监测和算法技术迅速排除水军和僵尸粉营销账号。

UGC平台 第5篇

关键词:web2.0,版权

Web2.0 以用户生成内容 (User-Generated Content, 即UGC) 为最大特色。2007 年, 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发布研究报告列举了:1) 文本、小说和诗歌;2) 音乐和音频;3) 照片和图片;4) 视频和电影;5) 公民新闻;6) 教育性内容;7) 移动内容和;8) 虚拟内容共八类UGC。[1]

1 UGC的认定

在web2.0 时代, 互联网的用户不再单纯是网络信息的消费者、阅读者, 同时也是信息的发表者和贡献者。用户群体向多元化、非专业化发展。借助各种新式的浏览器、阅读器和发布平台, 用户可以自主上传信息至网络, 共享给全世界的用户。目前最受受众喜爱的网站, 如google, 淘宝, wikipedia, 百度、facebook、weibo、豆瓣、大众点评网和amazon都是以UGC为主要内容。

目前微博、QQ空间、豆瓣等网站纷纷针对用户的需求推出了浏览权限设置功能。例如人人网和QQ空间可以给不同区块的内容设定“仅自己可见”、“好友可见”、“同城可见”、“所有人可见”等浏览权限;微博为防止用户隐私泄露, 增加了“密友”功能。“仅自己可见”的内容由于其初始不具有公开性, 自然不属于UGC。“部分人可见”内容在未进一步公开前仅对极少数人开放, 所以也不属于UGC。比较特殊的情况是, 具有浏览权限的人如果保存、编辑并再次发表这部分内容, 该内容是否属于UGC呢?笔者认为, 虽然原创作者并不希望也没有通过实际行动将这部分内容公开, 但经人保存、编辑、转载后的内容则改变了原创作者的初衷, 如没有原作者的允许, 应属于侵权行为。只要UGC内容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其对原始信息的使用仍须通过合法程序。

2 我国UGC版权侵权问题概述

基于UGC自身的特点和网络用户的参与积极, 人们正更加广泛地创作和传播UGC。数字技术使得复制、保存和转发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变得更加容易, 网络侵权行为变得简单、不易察觉、不易监管。

目前我国学界公认的网络版权认定标准是四要件说。即要有不法行为、侵权人主观过错、版权人利益损失和不法事情与损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UGC侵权有如下几个需要解决的问题:1) 明确用户、UGC网络平台及权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2) 确定“合理使用”的情形;3) 确定网络供应商在何种情形下可使用 “避风港原则”免除责任。

法律保护版权的初衷是通过在一定时间内容赋予版权人排他权, 作为对他创作该作品付出劳动的认可, 并认可其在合法范围内给予版权换取相应的报酬。版权领域公认的理念是保护作品形式而不保护思想内容, 且该作品形式必须具有一定的原创性, 即在之前的已发表的作品中不曾出现的新的元素。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侵犯网络著作权的五种情形, 并指出“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不仅是对网络版权的保护, 同时也起到对于侵犯网络版权行为的威慑作用。

在保证版权不被侵犯的前提下, 为保证作品能更好地被社会认可和知晓,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列举了8 种“合理使用”行为, 这表明法律允许行为人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不经许可、不付报酬地使用他人作品。立法者对于该法条第一款,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 可以“适当引用”, 并没有对“适当”做详细解释。法律留给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并在日后的司法实践中一步步通过司法解释、修改法律等方式弥补不足是我国立法上的一贯做法。

3 避风港规则与UGC经营者的“注意义务”

在UGC侵权案件中, “避风港原则”经常被网络供应商用作抗辩的理由。它最早源自美国1998年制定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 我国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吸收了这一原则。它是指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 仅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信息内容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ISP) 如果不及时履行删除义务, 将被视为侵权, 除非侵权内容既不在其服务器上存储或者需删除内容不明确。

例如2011 年11 月, 慕容雪村、韩寒等四位作家起诉百度文库侵权一案。百度公司在诉讼中使用 “避风港规则”抗辩, 认为:百度文库的所有内容均是用户上传至百度文库平台的, 百度没有参与网页制作, 因此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次年9 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百度公司侵权成立[2]。

我国法律并不授权或者要求网络信息平台经营者事先审查发表或者上传至网络的内容。这项工作浩繁复杂且违背言论自由, 同样不认可网络信息平台借助“避风港原则”侵犯网络版权。王栋认为[3], 在收到权利人的通知后, 本身已经符合‘避风港’条件的网络服务商, 可以不必承担“仔细审查注意义务”, 但不符合“避风港”条件的网络服务商则必须承担仔细审查通知内容的义务, 不可以以侵权通知有瑕疵逃脱法律责任。

注意义务的本质是要求网络服务商在预见到或者应该预见到版权人的权利可能通过在其提供的信息平台上实施的行为而遭受侵害时, 有义务采用一定的行为避免损害的发生。

目前, 已经有多个指纹过滤技术问世, 可供“网络信息服务商自动将用户上传的内容与著作权人提供的版权内容的样本 (参考资料) 进行对比。如果用户上传的内容与内容权利人所事先提供的任一参考资料匹配, 且该上传内容并未得到权利人的授权许可, 也并不属于版权合理使用的范围, 该内容在上传时就会被屏蔽[4]。

4 保护UGC网络版权的几点建议

对于网络版权的保护, 版权界普遍认为应从立法、技术革新、调控成本和培养版权意识几个方面入手[5,6,7]。

1) 依法治网是首要原则。目前我国《民法》、《刑法》、《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都涉及网络版权和UGC的保护。同时, 我国加入了《世界版权公约》、《尼泊尔公约》等国际公约, 对于我国未声明不履行的规定, 均在我国予以认可。

业界一直有人呼吁加快《网络版权法》立法进程, 笔者认为不宜操之过急。我国对于版权的研究较晚, 立法水平有限, 且版权在我国的群众基础极为薄弱, 匆忙立法很难贯彻执行。应积极参考国外新出台的版权保护理念, 尽可能多地同外国版权业同行交流、合作, 互相学习、借鉴。通过司法解释、管理部门规章、行政法规等形式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网络版权立法。

2) 严惩网络版权侵权行为。对于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绝不姑息。

3) 确定合理的版权使用费。基于我国目前的收入和消费水平, 版费水平直接与欧美国家接轨不切实际。过高的价格使得使用者无法承受。由于我国公民长期缺乏版权意识, 过高的版费容易挫伤他们使用正版的积极性。

4) 开发新技术, 提高侵权难度和成本, 遏制网络版权侵权行为。

5) 大力宣传和培养公众版权意识。同时在开设法律学科的高校, 增开版权法、知识产权法相关课程。

由于历史的原因, 我国长期忽视对版权的保护, 国民的版权意识相比欧美国家而言较弱。因此, 保护版权, 特别是网络版权不是朝夕可以完成的工程, 需要耗费相当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完成这一目标。

参考文献

[1]卢璐.用户生成内容 (UGC) 网站著作权问题探讨及应对策略[D].上海:复旦大学, 2012.

[2]“50名作家维权”VS“百度文库”事件回放, 原载华西都市报[EB/OL]. (2012-11-30) .http://tech.sina.com.cn/i/2012-11-30/15377846801.shtml.

[3]王栋.轮网络服务商的合理主义义务[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9 (12) :34.

[4]Princples for user Generated Content Service, 第三条 (e) 款, Http://ugcprinciples.com (最后访问与2009年1月16日) , 引自宋海燕, 中国版权新问题-网络侵权责任、Google图书馆案、比赛转播权.北京:商务印书馆, 2011:43.

[5]徐柳.网络版权保护问题与对策[J].法制与社会, 2010 (11) .

[6]丁琼.轮网路版权的保护[J].福州党校学报, 2010 (4) .

UGC平台 第6篇

当前,UGC模式的分析主要在杂志、报纸当中,重点围绕整个广告的盈利模式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用户的激励措施、电子商务以及新媒体的运营等方面开展,从而有效分析UGC模式对于用户属性及传播理论所带来的影响。对此,本文就用户属性展开分析,进一步研究新媒体环境下的UGC模式所引发的身份趋同、UGC模式用户类型,从而了解新媒体环境下UGC模式对用户所提出的要求。

二、UGC模式所引发的身份趋同

新媒体下,在很多大众传播范围内,传者和受者之间的关系受到了很多研究人员的关注,且发展成传播理论进行深入变革的一个重要基点,从而使媒体环境的研究方向发生很大转变。在当前新媒体飞速发展的背景之下,一些研究人员由媒体效果研究出发,进行简单、快速的评估,并认为媒体传播的力量加大,对于用户的影响也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同时对于其支配行动也会产生相关影响。然而在新媒体背景之下,可充分融合不同媒体方式的一种全媒体形态,可以为用户提供一个全面、细致、立体的低成本发展平台,且UGC模式突破以往传授方式,用户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创造,较好地模糊传者、受者间存在的界限,两者身份的趋同较好地推动全民新闻、公民新闻等新闻新范式。[1]

三、UGC模式用户类型

UGC定义来源于2005年从网络出版界提出之后,目前尚无准确的定义,比较认同的是,此定义充分描述了用户生成的Internet上所公开可以使用的内容,此内容具有一定创新性、非专业用户或是权威研究者的创作等三个重要特征。同时也描述出用户创造内容模式的外延,主要有用户范围、公开性及创新性等,然而界定难以量化。

第一,先公开由于虚拟的社区及网络群组等相关用户的身份差异。尽管部分内容公开,但是之后特定的会员、组员及用户好友等相关人员才具有查看权限,针对其他范围相对大的人群可进行隐私设置。第二,创新性由于个体在处理及所建设信息方法存在很大差异,无完成的框架对用户内容的创新性、创新程度等进行界定。第三,对于用户范围而言,专业人员经业余时间完成创作,经过人员的初级阶段之后,渐渐趋于专业且成权威人员相互存在的状况,此用户定义缺乏严谨性。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从用户属性本质进行分析,进一步探讨用户创造内容模式中内容的具体来源与特性。[2]

而在用户创造内容模式开拓的类型学的分析方法当中,能够按照用户的活跃度、针对所生成内容的贡献率,把其分成:浏览人员、意见领袖、潜水人员、互动参与人员等。意见领袖主要指所贡献内容的价值大且数量多,对于其他类型用户的影响非常大的一个发言者;互动参与人员非常活跃,主要对其他类型的用户内容做相应的评论,并提出意见,其主动创造内容能力相对较多;浏览人员较少创造内容,而经浏览点击率反应内容偏好,以推动用户创造内容模式有效运行;潜水人员积极参与程度及贡献的程度相对少,所创造的内容和互动分享的内容缺乏动力。但由于用户属性,如外部激励、自我效能等因素所影响,不同类型的用户均呈现出动态变化的过程,无绝对的分隔界限。

四、新媒体环境下UGC模式对用户所提出的要求

(一)议程设置功能有所转变

在新媒体环境之下,以往传统的大众传播理论过程中,议程的设置功能有了明显的改变,这就对用户的要求变得越来越高。主要表现为:用户能够创造性地使用各种不同类型的媒体方式来创造相关内容,从而成为整个议程设置的主体部分。同时,凭借其点击率、关注度、浏览量以及分享转发等各种渠道,使得整个事件从自我议题直接上升至公众议题,最终对公众观点、社会行为等产生相关影响。[3]

(二)信息传播方式改变

在用户创造内容模式不断转变的情况下,以往传统信息的传播方式发生很大改变,且所传受的角色也出现转换,渐渐弱化以往大众媒体设置议程所体现出的能力,这就会面临着由于UGC模式发展逐渐被渠道化的现象出现,即传统媒体的设置议程主要由公民新闻完成。在整个事件当中,首先要在网络上受到用户的重视及关注,从而使得传统媒体进行更进一步的挖掘和报道,最后的结果主要是用户创造内容模式所产生的一种全新的公民新闻议题,且不断强化该议题,从而形成舆论倍增的效应。

网络新媒体属于一种弱控制机制的媒体,对于创新用户所创造内容的活跃期间,也会出现信息量过剩、聚合度较低、用户的生产内容有所重复等方面的问题。而用户创造内容所涉及的商标权、版权及隐私权等相应的法律问题也渐渐出现,这就对新媒体环境下用户属性要求较高,其新媒体的素养主要有快速收集信息的能力、内容的创新、重组能力以及视频的编辑能力等。同时还有道德、法律素养、求证精神等,最终慢慢实现从用户的创造内容至用户的创造价值等阶段推进。

五、结语

本文经分析UGC模式所引发的身份趋同,深入探析UGC模式用户类型,以及新媒体环境下UGC模式对用户所提出的要求,主要包括信息传播方式改变、议程设置功能有所转变等。经本文的阐述,重点凸显出新媒体环境下,UGC模式在目前用户属性发展及转变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优势。这对于之后进一步探究用户创造内容模式对用户属性的相关影响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摘要:用户创造内容(UGC)是随Web2.0的概念慢慢兴起的互联网应用新模式之一,主要指在新媒体环境之下,具有社会性、开放性及互动性特征,且用户在技术、社会、个体及群体等驱动因素的相关影响之下,充分利用媒体平台来发布相关的视频、图片、文字等有关内容的一种行为模式,对于用户属性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UGC模式,用户属性,影响

参考文献

[1]赵宇翔,范哲,朱庆华,等.用户生成内容(UGC)概念解析及研究进展[J].中国图书馆学报,2012,24(5):68-81.

[2]李苏.从UGC模式的价值张力看“舆论反转”现象[J].新闻知识,2015,41(9):7-9.

UGC平台 第7篇

关键词:UGC短视频,“草根”创作,网络营销

一、引言

日前, papi酱成功得到广告融资, 带领着商界进入另一条网络营销之路。其通过短暂但深入人心的视频的方式对社会上近期出现的各种现象及问题的进一步吐槽, 成为了人们在繁忙生活中的一丝慰藉, 吸引了网民的眼球, 赢得了无数的关注。借此她也成为了2016年最受欢迎的网红之一。正是因为她庞大的粉丝群与独到的创意, 成为罗振宇进行广告融资合作的首选。然而她的成功无异于借助了web2.0这个大环境下的言论自由化、行为开放化的特点, 用户可以在网站上发布他们的观点与看法, 将自己拥有或创造的内容发布到因特网平台供其他用户共享。这种由DIY方式产生、并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展示或传播的内容称为UGC (user generated content) , 意为用户创造。

二、UGC短视频模式与网络营销的有效结合

2005年2月随着视频分享网站You Tube的推出, 互联网中的UGC模式兴起并快速发展起来。在互联网应用中, UGC的表现形式可以是文字、图片, 或者是一段音频、视频, 也有可能是一系列共享的文件等。但在这些形式中, 短视频占据更多的优势。短视频不仅具有与文字、图片等相同的碎片化的属性, 其较符合受众的观看习惯。而且短视频每段几秒、几十秒的内容满足了受众的眼球快感。同时, 短视频的动态特点, 可以记录一个连续的过程, 声音的加入也让短视频比文字、图片在表现力上显得更生动、丰富。此外,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带来智能终端的创新, 以及运营商4G网络的普及, 流量资费的下降, 这些也大大促使短视频成为社交新形态。根据艾瑞发布的《2012年网络短视频营销价值研究》报告显示, 短视频的页面浏览份额已超过长视频。

企业进行网络营销无非是打开庞大的消费者市场, 博得更多消费者的关注, 在与网民的互动中, 成功深入目标市场。然而传统的营销模式, 只注重将产品的信息一揽子传输给消费者, 不考虑消费者认同与否。新媒体营销的诞生使得企业加强了与消费者的直接联系, 取代了传统营销单向、灌输式的传播模式, 实现了双向、定向的互动传播模式, 但若其形式纷杂, 信息冗余, 也会降低网民的关注率, 从而影响企业市场的开拓与品牌的扩张。

在这种形式下, UGC短视频模式成为企业进行网络营销的“救命稻草”, 通过“草根”的非专业性的“接地气儿”的创作, 吸引更多网民的眼球, 为企业品牌与产品博得更多的关注度。

三、UGC视频模式下网络营销的优势与劣势

1. 优势

(1) 短视频迎合了人们新媒体环境下碎片化阅读的习惯。短视频短小精悍的特点, 恰恰符合目前网民想要随时随地消遣、娱乐的心态。智能机与4G网络的大幅度推广, 更是将UGC短视频的优点推向高潮。短视频为了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的时间内迅速抓住受众的心, 其往往具有趣味性, 不仅满足了网民在繁忙生活中寻求一丝快感的要求, 而且往往通过对某一现象或者热点话题的吐槽与剖析, 深入人心。

(2) 利用短视频达人的“网红”光环, 保障点击量, 扩大宣传范围, 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短视频达人例如艾克里里, papi酱等之所以能具有高人气, 与他们独到的创意和夸张、幽默但舒服的表演离不开。利用其现有的粉丝群体, 保障点击量, 通过其风趣的表演将企业产品或者品牌融入, 扩大普及率。除此之外, “网红”光环下, 忠实粉丝还会由此购买此类产品, 从而不仅使企业得到了推广, 更为企业带来了实际的经济效益。

(3) 仍然具有与其他新媒体营销相同的优势。可以使得企业与用户进行直接的互动, 并且通过网民自主转发UGC短视频的形式, 进一步扩大企业品牌的普及率。速度快且范围广。除此之外, 企业可以利用低成本的营销手段获得成功的推广, 提高企业实际的经济效益。

(4) “草根”创意广泛, 趣味性强, 并且“接地气”的表演与身份, 更容易使得受众喜欢与接受。通过和“草根”创作达人进行合作, 企业的营销模式少了丝官方的色差, 更增添了一丝“平民化”的感情, 更易使得用户接受。加之短视频达人趣味性的表演, 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形象, 而且拉近了企业与用户之间的距离。

2. 劣势

(1) “草根”创作达人能否始终保持自己的高关注率, 以及其创作是否会进入一个瓶颈期, 这些都影响着企业的营销效果。高关注度与独到的创作是一个“草根”创作者可以成功吸引企业进行投资的关键。只有具有两者, 企业的营销才可以得到基本的保障。一旦“草根”创作者关注度下降, 或者创作枯竭, 其吸引网民眼球的能力下降, 从而会影响企业营销效果。

(2) “草根”创作的广告营销效果不受企业的控制, 企业在初期无法得知和预测这种方式下的营销效果会达到什么程度。首先, 创作源泉来源于“草根”, 企业无法完全控制。再者, 得到广泛传播的途径不仅是高粉丝群, 还包括网民对视频的大量转发。企业无法控制网民的行为。最后, 由“草根”创作的视频也许会与企业文化相违背, 而先前的忠实顾客也许会因为此种原因而降低企业在其心中的地位。

(3) 目前国内对于UGC模式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何正确使用UGC模式亟待解决。

四、企业在UGC短视频模式下具体的营销策略

1. 选择与自己企业文化相符的“草根”创作者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相应的企业文化, 其对员工凝聚力和员工积极性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所以, 在一个营销活动中, 不仅要关注产品与品牌的推广, 而且还需要注重将自己的企业文化融入到产品中去。当选择与自己企业文化相符的“草根”创作者后, 不仅可以通过其优势大幅度宣传产品, 而且可以保障企业文化不遭受冲击。

2. 利用“草根”创作者的创作, 将产品很融洽的融入, 将灌入式营销方式转变为主动式营销方式

包含企业产品的短视频中, 应当将产品与视频内容很融洽的融合在一起。例如“秒拍红人”艾克里里, 以自毁形象、头戴假发化身小公举教大家“化妆”吸引了大量粉丝。他就在自拍视频里多次植入蘑菇街、支付宝等各种广告, 但却没有影响到视频的趣味, 取得了10w+的转发。

3. 企业应该控制视频内容健康且积极向上

例如“三里屯优衣库事件”虽说达到了很好的营销效果, 但是成功背后的却是对企业形象的毁损。虽说在这个追求个性的时代, 应当以各种奇特的, 更抓人眼球的方式进行营销, 但企业更应当选择正确的方式, 带给网民积极向上的且健康的东西, 从而提升企业在网民心中的形象。

4. 企业应当注重与网民的互动, 提高网民的参与度

在网络营销中, 包括四个阶段, 即发布内容、发布点、转发点和接受点。在这个过程中, 核心就是转发点, 其可以使产品的营销面扩大。而这个过程却是网民自发的, 企业是无法控制的。所以企业应当注重于网民的互动, 在互动中提高网民的参与度, 从而提高转发率。

UGC是web2.0环境下的产物, 而UGC短视频又是这个日益加速时代的社交新形态。短视频的火热让很多品牌主都看到了其商业价值, 纷纷想要加入这个队伍中来。企业在紧跟时代发展的同时, 应当根据自己产品的特色, 选择适合自己的营销方式。希望企业无论采取何种营销方式, 都能不忘初衷, 带给消费者积极向上、正能量的东西。

参考文献

[1]孟秀艳.论新媒体时代下企业营销方式的转变.2014, (01) .

[2]钟一平.大数据时代背景下UGC模式在当今企业营销中应用的思考.2014, (06) .

UGC平台 第8篇

起源美国的YouTube早已将自己的触角伸到了世界各地,特别是欧美国家,YouTube往往一枝独秀。即便是在国内视频网站混战的局面中,被誉为“中国YouTube”的优酷土豆还是占有最大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二的新爱奇艺(爱奇艺+PPS)正是因为UGC(用户制造内容)业务的薄弱而难以完成对“老大哥”的超越。

近年来,UGC不断成为国内视频网站发力的主要方向,也不断跃然媒体人的笔尖。UGC起家的酷6网摇摆后重归UGC道路;以长视频见长的爱奇艺、搜狐纷纷携自制剧杀入UGC市场。我们不仅看到了UGC视频网站的坚持,也看到了其他视频网站对UGC内容的势在必得。

与YouTube的大获成功不同,国内UGC的发展并不顺利,甚至可以说是“兜了个大圈”,好在并不是回到当年的“原点”。

2008年,时任土豆网CEO的王微抛出“工业废水”理论,一时间UGC的唱衰之声此起彼伏,土豆网UGC业务也随之搁浅。2009年,被盛大收购的酷6网放弃擅长的UGC内容转投版权剧怀抱。

时间来到2011年,UGC再度回到公众的视野中。“酷6网,中国的Youtube”,这是在酷6网回归UGC行列后悬挂在办公室海报上的一行大字。同年,优酷、土豆等内多家视频网站重新打磨UGC推向市场。

三年前逃离UGC的视频网站纷纷返回UGC行列,究竟是迷途知返,还是无奈之举?

资本改变行业玩法儿

资本各个行业中都起着决定性的影响,视频行业也不例外。毫无疑问,在国内视频行业发展的历程中,资本加速视频行业发展,让视频网站不断升级换代,观赏体验更加流畅,视频内容更加丰富。同时,资本在视频行业的发展中也有一定的负面作用,其中就包括抬高版权价格、压低广告价格,形成恶性竞争,从而让视频网站连年处于亏损状态,盈利时间无限期延后。

让我们把时间倒回2008年,也就是“工业废水”理论提出的那年。UGC内容对于带宽消耗等的成本与收益不成正比,甚至还会牵扯版权纠纷,UGC一时间成了“费力不讨好”的代名词。同时,资本进入视频行业已经超过两年,逼迫着视频网站尽快拿出清晰的商业模式。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用户通过电视看影视剧、综艺节目的习惯慢慢向互联网转移,相比线性播出的电视,网络视频在观看时更加方便快捷。视频网站也随即发现,像电视台一样购买电视剧、综艺节目,广告主更愿意快速转移广告预算。PPS创始人,爱奇艺联席总裁张洪禹向《互联网周刊》记者表示,PPS其实早就意识到UGC的重要性,2008年就开始酝酿UGC业务,但最终迫于广告经营的压力而放弃。

“买版权、卖广告”的模式本身并没有问题,这也是电视台的商业模式,一些卫视频道抛去国家补贴后依然盈利。而这种规则的玩法也更简单,靠规模取胜,路径也更名确,那就是“砸钱”。

在资本的推动下,视频网站“一窝蜂”地去追逐更加清晰的商业模式——购买版权剧。从2009年起,视频网站开始血腥地在版权领域竞争拼杀。在56网工作多年的副总裁李浩回忆起那段岁月,依然感慨万千。“2009年到2011年间,视频网站疯狂购买版权剧,现在回头看,其实那会的用户都没有忠诚度,大家都没落到好。”

直至今日,版权模式热度依然不减。背靠财大气粗的百度,爱奇艺一举拿下国内数个综艺节目、数十部国内一线热门电视剧、十九档韩国综艺节目的版权。爱奇艺首席内容官马东更是高调宣布,“你将只能在爱奇艺、PPS双平台看到这些内容,独家重点的版权内容,爱奇艺绝不会分销。”

视频网站的咽喉要道

在版权剧市场中“伤痕累累”的视频网站终于意识到忠诚用户的重要性。其实当年大举购买版权剧也是为了吸引更多的用户,可是用户永远追着内容走,当视频网站不再拥有该剧的播放权时,用户自然会去另一家视频网站观看。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并不是某个视频网站的用户,而是热播影视剧的粉丝。在李浩看来,“如果用户愿意通过你的平台来上传分享,就足以说明用户黏性很好”。

UGC不仅能够帮助网站找到忠诚用户,还能为视频网站带来更多的流量。短视频相比长视频,能节省一大部分带宽,同时短视频播放频次更多,能够获得更多的VV数(访问次数)。而且,用户对于长视频的兴趣也大不如从前,有统计显示,用户会连贯观看电影,包括电视剧在内的长视频都会出现快进观看的行为。短视频的精简性会让大家更完整播完,内容程度、丰富性、及时性也更加符合用户心理。

国内短视频还处于积蓄能量等待爆发的阶段,视频网站也开始跑马圈地。优土、56网是国内UGC业务开展时间较长的两家公司,多年的积累不仅拥有庞大的用户群,更有1亿级别的视频库,这也是让UGC“新人”望尘莫及的原因之一。对此,张洪禹坦诚地说道,“UGC我们只做了两三年,积累比较少。爱频道也一直在完善基础建设,包括带宽服务器的部署、转码技术等。但是,从品牌、渠道上讲,整体的落后还是比较明显的。”

培养用户习惯 提升内容质量

经过多年的培养,用户已经养成每天看电视剧的习惯。尽管短视频在内容数量、丰富度表现还差强人意,但每天观看短视频,甚至拍摄短视频的习惯尚未形成。张洪禹认为UGC的产能还远远不够,“一般用户上传的UGC,不会按照市场需求制造内容,有什么拍什么。”2005年,一炮而红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可谓的短视频的成功代表,但一个视频的成功难以掩盖短视频内容质量不足的尴尬。

在提升UGC内容方面,视频网站也是各出奇招。PPS将淘宝模式引入UGC,张洪禹向记者描述道,“我们希望UGC的原创作者可以到我们的平台上开自己的UGC网店,上传自己拍摄的视频,慢慢的从业余时间开网店,到全职开网店,甚至出现类似天猫的品牌店。通过分成的方式让一部分人可以专注创造短视频,从而提升内容质量。”

酷6网与浙江卫视联手推出全民欢乐视频互动秀节目《全民奥斯卡》,鼓励和引导用户拿起手机或者拍摄工具区记录身边影像,打造精品UGC。酷6网将以主题征集令的方式向民间收购原创视频版权,被选用的视频即可获得1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版权收购费,每期节目前两名分别获得5000元和10000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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