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精选8篇)
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第1篇
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天然气的碳排放比煤和石油都低,煤为2.66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石油为2.02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天然气仅为1.47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天然气的利用主要有4个方面,即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化工原料和发电。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构成中的比重,是中国迈向低碳经济的桥梁。
提升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比例 国家能源局的目标是,到2015年将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的比例提高到8.3%,2020年提高到12%。中国能源消费基数很大,天然气在能源构成中要如此大幅度提高,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必须深入研究其可能性和实施的条件。
提升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对优化我国的能源结构非常有益。与世界相比,我国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最低,占4.8%左右,而世界平均占比是23.8%以上。中国今年的天然气产量是1000亿立方米,进口是300亿立方米,目前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是上升的,近两年的增速在20%左右。
目前世界能源消费结构仍然以化石能源为主,中国的结构则更加不合理,70%以上是煤炭,18%左右是石油。几乎所有关于能源发展战略的研究都认为,应该把煤炭的百分比降下来,因为煤炭总量下降现在看来是较难的,但是比例下降还是可以做到的。唯一的办法就是提高其他能源的比例,能源界的观点同样认为,要在短时间内把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提得很高,困难也不小,所以普遍认为,天然气是高碳排放的化石能源向低碳排放的能源过渡的最好办法,因此要提大力高天然气的利用率和消费比例。
我国发展天然气产业需要坚持两个结合,即常规天然气和非常规天然气结合,国内天然气和利用国外天然气相结合。因此,首先要大力发展具有较高商业价值的致密砂岩气,对页岩气要进行很好的评价和技术上的积累,真正把产业做上去。其次,要认识到虽然世全球至今仍具有丰富的天然气资源,但是进口难度同样不小。2011年国内天然气进口量超过300亿立方米,同比增加82.3%。对外依存度快速上升至24%。国家发改委提出2015年天然气消费量2600亿立方米,有900亿立方米天然气需要进口,届时对外依存度将达到30%以上。除300亿立方米的煤层气外,未来4年国产天然气需要增加400亿立方米。业内专家分析预测结果认为,2030年中国理想的天然气消费量目标为5000亿立方米,而届时国内产量大致为2500亿立方米,还需从国外进口天然气2500亿立方米。
积极发展页岩气
对于如何发展页岩气,要认识到中美两国情况有很多差别,具体包括: 一是中美两国的页岩气埋藏深度不一。美国页岩气的埋藏深度,一般都是地下几百米到两千多米的深度,虽然每口井的采量有限,但总体的成本比较低,可以打大量的水平井。中国的页岩气埋藏太深,一般是四五千米。这就导致了井的成本升高,经济上就不合算。
二是美国的页岩气主要分布在中部平原,作业车辆进出很方便,中国页岩气地质条件最好的在四川山区,问题表现在:一是页岩气压裂技术需要大量用水,山顶缺水;二是压裂需要大型压裂设备,山区交通不便利,作业难度大,这些都会使开发企业成本大大增加。
所以页岩气必须要发展,但是要进行科学实验,谨慎推进。必须要坚持以下两点: 第一,要积极不要过热。现在国内正在做页岩气资源的调查评价和区块优选,地质储量以及可采储量尚没有确切的数字。对于美国大力宣传页岩气,要客观看待。美国能源信息署(EIA)认为,中国有地质资源量144万亿立方米,技术可采资源量为36万亿立方米,一下子就把中国推的非常高,容易引发过热的追捧。对中国的页岩气来说,应该搞积极推进,但是产量很难像有关部门估计的那么高。第二,要谨慎不要冒进。目前,国内对页岩气的发展,各方主张差别较大,石油界的专家相对比较保守。能源主管部门提出的指标是,到2015年页岩气达到65亿立方米,2020年达到800亿立方米。国土资源部油气中心提出2020年页岩气达到1000亿立方。对于这样的发展目标,我认为“十二五”的目标相对比较客观,2020年的目标要完成,难度很大。
煤层气就是一个例子,煤层气2015年规划目标是300亿立方米,一半依靠井下瓦斯产量。我国煤层气产业是从1996年正式起步,后被纳入国家科研重大专项。虽经15年的发展,但总体上处于初期发展阶段。2010年地面抽采和井下瓦斯只有约100亿立方米。
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加快理顺能源价格体系、深化产品价格改革”连续多年被政府部门关注,“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也成为重要的改革议题之一。
从国际范围来看,天然气不同于石油,没有形成世界统一的价格,全球大致形成了亚太、欧洲、北美三大市场,亚太地区价格最高,欧洲较低,北美最低。在中国,2011年,中国石油(9.56,0.04,0.42%)企业海外油气权益产量达8500万吨油气当量。其中中石油权益油产量4173.2万吨,权益气产量125.7亿方,合计5170万吨油气当量。制约天然气进口贸易发展的最大障碍是气价较低,尚未建立起由市场定价的天然气价格机制。
关键问题就在于,将国内气与进口气混合后,虽然价格有所降低,现阶段石油企业可以承受,但随着中亚天然气、沿海LNG进口规模增加,以及未来天然气消费比例的上升,这种价格模式是不可持续的。
以中亚天然气为例,今年1~2月份,西气东输二线进口中亚气到达新疆霍尔霍斯口岸价为2.46元/立方米,加上至少1元/立方米的管输费,到达北京的门站价格在3.5元/立方米。而北京民用销售气价是2.05元/立方米,亏损达1.5元/立方米,这一差价由石油公司承担。所以气价问题不解决,引进国外天然气的方针就很难实施。
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在广东、广西两地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改革路线确定为由“成本加成法”向“市场净回值法”转变,目前看来,进展仍然有限,市场化定价机制形成仍需快速推进。广东供气主要依靠LNG,气价之所以偏低,是因为中海油进口澳大利亚液化天然气时,价格是按照当时的原油价格20美元/桶的基准,将气价与油价挂钩,现在对方开始觉得不划算,已经提出涨价的要求。
由于气价较低,已经影响了石油企业的积极性,让中国在国际天然气进口的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以中俄天然气价格谈判为例,按照俄方的报价,核算0.35美元一立方米气,折合人民币2元多,再加上管输成本,注定了中方企业无法承受。
目前国内气价由政府来调节,地区之间有差别,体系比较复杂,但总体上价格偏低。原因就在于政府担心放开气价后,会带来市场和价格的动荡。实际这种顾虑是不必要的。一直以来,国家部门的表态是择机推出天然气价格改革,但这个时机把握不容易。天然气价格最好由市场自行调节供需和价格,已成共识,目前只能一步步做,最关键的是如何走出第一步。
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第2篇
发改价格[2011]3033号
广东省、广西自治区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节约用气,决定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总体思路
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在广东、广西两省(区)开展改革试点,主要是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积累经验。
总体思路:一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选取计价基准点和可替代能源品种,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机制。二是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考虑天然气市场资源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确定各省(区、市)天然气门站价格。三是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者按季度调整。四是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二、主要内容
(一)作价办法
1、确定计价基准点(中心市场)。综合考虑我国天然气市场资源流向、消费和管道分布现状,选取上海市场(中心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
2、建立中心市场门站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机制。中心市场天然气门站价格按照略低于等热值可替代能源价格的原则确定。可替代能源品种选择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权重分别为60%和40%。等热值可替代能源价格按照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单位热值价格加权平均计算。同时,为保持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竞争优势,鼓励用户合理使用天然气,天然气价格暂按可替代能源价格的90%测算。中心市场门站价格计算公式为:
P天然气—中心市场门站价格(含税),元/立方米;
K—折价系数,暂定0.9;
α、β—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的权重,分别为60%和40%;
P燃料油、PLPG—计价周期内海关统计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的价格,元/千克;
H燃料油、HLPG、H天然气—燃料油、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净热值(低位热值),分别取10000千卡/千克、12000千卡/千克和8000千卡/立方米。
R—天然气增值税税率,目前为13%。
3、确定广东、广西两省(区)天然气门站价格。以中心市场天然气门站价格为基础,考虑天然气市场资源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并兼顾广东、广西两省(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两省(区)门站价格。
上述门站价格是指国产陆上或进口管道天然气的供应商与下游购买方(包括地方管道公司、城市燃气公司、直供用户等)的交气点价格。
(二)价格管理形式
天然气门站及以上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管理。门站价格不再分类,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上述方法形成的门站价格为最高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门站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门站价格以下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地方可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并对机制进行听证。
(三)价格水平
根据上述方法,按2010年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进口价格(对应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每桶80美元左右)测算,确定广东、广西两省(区)最高门站价格分别为每千立方米2740元和2570元。
考虑到两省(区)用户对新机制需要一个逐步适应和消化的过程,在其他省份天然气价格改革到位前,两省(区)门站价格不再作调整,保持基本稳定。
(四)适用范围
门站价格管理适用于国产陆上和进口管道天然气。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执行统一门站价格。
(五)实施时间
上述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天然气价格改革涉及面广,对相关行业和居民生活影响较大,广东、广西两省(区)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和落实。要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保障市场供应 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天然气生产和调运,做好供需衔接,保障市场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并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试点的相关工作。
(三)规范价格管理
价格主管部门要规范省内天然气管道和城市配气价格管理,严格控制省内天然气管网加价,引导天然气直供,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偏高的配气价格。积极探索阶梯气价政策,研究对低收入群体实行相对较低价格的办法,降低价格改革对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影响。
(四)注重宣传引导
要加强舆论宣传,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引导媒体充分领会国家政策意图,客观报道改革试点的实际情况,争取社会各方面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五)及时总结经验
试点地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改革试点的经验和问题,提出完善改革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为全面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创造条件。
浅议我国天然气价格的改革方向 第3篇
关键词:天然气,价格改革,市场化
1 引 言
2013年6月28日,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自7月10日起将非居民用天然气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 69元调整至1. 95元。此项政策实施仅一年之后, 国家发改委于2014年8月12日宣布, 自9月1日起, 在保持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的前提下, 适当提高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近两轮价格调整是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重要节点, 将有利于推动实现存量天然气与增量天然气价格并轨的目标。
虽然国家正在逐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但我们不得不承认, 国内天然气价格长期偏低, 没有充分反映天然气供求变化以及资源的稀缺程度, 不利于国内天然气资源开发和国外天然气进口, 也难以优化现有各种能源资源配置。可以说, 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的深入发展, 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迫切需要加快步伐。
2 我国现行天然气定价机制
天然气的价格主要包含出厂价、管输价、配气价三个部分。我国目前实行的天然气定价机制是根据天然气供应的自然流程, 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实行分段管制定价。我国天然气主要消费对象为直供大用户和城市燃气用户, 城市燃气是由输气管道主干线经城市门站 ( 主线最后一站) 进入, 在整个天然气流程中, 出厂价格和管输价格由国家主管部门确定, 配气价格由地方主管部门确定 ( 如图1所示) 。
我国天然气价格流程及价格体系
在2011年以前, 我国天然气价格均实行国家指导价, 该价格采用成本加成法算得, 即综合考虑天然气开发、运输等成本以及最终用户承受能力所定价格, 该定价法给予了天然气生产企业的一定利润, 但未能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国内天然气价格较其他替代能源价格以及进口天然气价格均相对较低。
2011年, 我国在广东广西试点探索建立反映天然气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试点中, 天然气定价采用市场净回值法, 选取计价基准点和可替代能源, 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定期调整机制, 同时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 综合考虑天然气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 确定各省 ( 区、市) 天然气门站价格。该模式下, 天然气门站及以上价格由国家主管部门管理, 门站价格不再分类 ( 此前的定价法中, 将天然气出厂价分为两档) , 实行政府指导价, 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门站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2013年7月起, 净回值法在全国天然气定价中推广使用, 国家对各省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最高限价, 并将天然气划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两部分进行定价管理, 此即前文引言中所述第一次天然气价格调整内容, 亦可视为国家对两广天然气价改试点经验的推广。
从世界范围来看, 天然气定价机制大致可分为垄断市场定价和竞争性市场定价两种类型。纵观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的改革历程, 不论是采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还是应用成本加成法、净回值法等, 总体上都属于第一种类型定价机制, 因为各个阶段的天然气定价均与政府监管有或多或少的关联, 政府对天然气价格的监管体现在了天然气生产、运输、配气等各个环节之中。
3 加快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必要性和现实性
近年来, 我国天然气探明储量和开采量均有大幅提高, 同时天然气进口量也逐年增加, 但是天然气供需矛盾也日益凸显。在我国天然气市场中, 价格不能有效发挥杠杆作用, 天然气配置不够合理, 资源紧张与资源浪费的现象可以说同时存在, 所以加快天然气价格改革迫在眉睫, 下面, 笔者将进一步分析其必要性和现实性。
3. 1 现行定价机制难以满足天然气工业发展需要
我国天然气定价相对较低, 存在诸多弊端, 一是造成终端市场过度发展, 由于价格低廉, 更多用户愿意使用天然气替代其他能源, 甚至在部分领域还形成了资源浪费, 过度或超前的天然气消费市场开发加剧了市场供需矛盾。二是限制了天然气进口, 由于国内天然气与替代能源比价不合理, 相对国际天然气价偏低, 据测算, 进口天然气成本较国内要高出近2元/立方米, 这必将限制天然气进口, 难以优化国内的天然气市场格局。但是, 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在2013年已经超过30% , 进口气需求旺盛与天然气价倒置形成了矛盾。三是难以提高国内天然气企业成本管理水平, 由于现行定价机制考虑了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 因此不能有效提高企业的成本管理积极性, 客观上导致企业管理粗放、成本偏高, 不利于国内天然气工业的科学发展。
3. 2 天然气价格改革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会议明确, 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是经济体制改革, 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要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 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效率最优化。会议专门明确了要完善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推进包括天然气在内的相关领域价格改革, 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可以说, 党和国家将不遗余力地推动能源价格改革, 构建良好的能源市场格局和秩序, 通过市场高效配置宝贵的不可再生能源。这为天然气价格改革明确了方向, 就是要推进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改革, 完善天然气市场的竞争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
3. 3 推动天然气价格改革能有效调节能源消费结构
近一个阶段来, 我国雾霾多发, 多地PM2. 5爆表, 大气污染问题日渐突出, 而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是重要诱因之一。目前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 煤炭和石油分别占比近70% 和20% , 虽然天然气生产和消费量逐年增加, 2013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达到1676亿立方米, 但在一次性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也仅为5% 左右, 这与23. 9% 的世界平均水平相差甚远 ( 见下表 ) 。受价格垄断、价格管制以及国内天然气与进口天然气价格倒置等因素影响, 清洁、安全、高效的天然气在消费市场中增长速度还不够快, 传统能源仍占据主要地位, 我国也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碳排放国, 因此加快天然气价格、加快天然气工业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
资料来源: BP 公司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 2014》。
3. 4 改革天然气定价机制具备物质基础
2014年9月13日, 备受关注的中亚D线管道在塔吉克斯坦开工, 该管道设计输量300亿立方米/年, 预计2016年投产, 这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海外能源丝路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中俄管道、中缅管道、中亚管道以及海上LNG等海外能源通道以及国内西气东输三线、四线及各省级管网等系列管道建设, 我国天然气管网布局将逐步完善。此外, 我国陆上海上天然气勘探开发步伐不断加快, 天然气产量已经突破1000亿立方米/年, 预计到2015年能达到1358亿立方米, 同时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长将继续保持两位数字, 中国也正在掀起一场“气化革命”。可以说, 制约天然气在一次性能源消费比例中偏低的资源禀赋问题将逐步破解, 天然气消费市场将逐渐繁荣, 深化天然气定价机制的市场化改革既具备了客观条件, 也伴随着良好机遇。
4 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方向和建议
根据预测, 到2020和2030年时, 我国天然气需求量将分别达到3500亿立方米和5000亿立方米, 在一次性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将超过10% 。面对强劲增长需求势头, 如何加快天然气价改、激活天然气市场就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笔者也根据此前的分析提出有关的建议。
4. 1 坚持市场化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方向
虽然我国已经进行了多次天然气价格调整, 并且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进行定价机制优化, 将逐步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的价格并轨, 但是这远不是天然气价格的终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 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 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因此, 市场化是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趋向, 建立竞争性市场是为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的最终目标。只有实现了市场化定价, 才能充分反映天然气供求关系、遵循价值规律, 促进天然气市场健康发展, 合理高效配置天然气资源。
4. 2 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主要思路
从发达国家的天然气价格改革历程看, 主要有固定价格、价值定价、竞争定价三个阶段, 我国天然气定价改革应该借鉴世界先进经验, 逐步推进改革。
( 1) 引入并应用科学的定价方法。通过近几次价格改革, 我国对天然气出厂价的管制逐渐放开。我们应该顺势而为, 在天然气门站价格制定中用好“市场净回值法”, 利用一段时间理顺天然气价格水平; 同时, 可以适当引入“加权定价法”定价, 即选择石油、煤炭等数种可替代天然气的能源, 按照等热值能源等价的方法加权计算天然气终端消费价格, 进一步回推天然气门站价格, 将天然气与其他可替代能源的价格挂钩。在此过程中我们也应该探索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天然气季节性价差等机制, 逐步建立更为灵活的价格形成和价格调整机制。
( 2) 加强天然气管道运输环节价格监管。目前欧美发达国家在管输费制定方面采用的是“两部制”法, 在该方法下, 天然气管输费分为“管道容量费”和“管道使用费”两部分, 前者为固定费用, 后者为变动费用, 分别根据天然气管道运输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计算。我国在天然气价格改革中应该加以借鉴, 改变由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管输费的传统做法, 给予管道运输企业灵活计费的权利, 既有助于管道投资者收回投资并获取一定收益, 也有利于用户均衡天然气使用, 提高管道运输效率, 降低管道运输成本。
( 3) 激活天然气市场竞争机制。近年来, 我国油气勘探开发领域的混合所有制试点工作在新疆取得扎实进展, 混合所有制企业“红山油田”仅用一年多时间就形成产能20万吨, 对释放油气产业活力、推动油气资源开发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在天然气价改过程中应该加以借鉴, 在天然气生产、管道运输和城市配气等各环节引入多种所有制企业, 通过引入“第三方”产生“鲶鱼效应”, 逐步实现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销售两项业务分离, 最终形成“气”与“气”的竞争, 让市场在天然气定价过程中真正发挥主导作用。
5 结 论
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的工作, 不可能一蹴而就, 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当前, 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和关键期, 推动天然气价改对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坚持市场化改革目标, 逐步理顺天然气的定价机制, 通过市场合理配置天然气资源, 进一步优化我国能源消费结构, 为实现“中国梦”添油加气。
参考文献
[1]林嫘.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及其影响的研究[D].厦门大学, 2014.
[2]洪波, 等.欧美天然气定价机制及价格监管对我国的启示[J], 石油规划设计, 2009.
[3]罗帅, 等.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背景及趋势研究[J].上海煤气, 2013.
天然气价格改革惠及哪些公司 第4篇
国信证券 新闻产品认为,此举表明天然气的定价机制将逐步从政府指导到市场化定价过渡,也验证了通胀回落的背景下要素改革将加快进行。新定价方法是建立与市场化较强的可替代能源品种的挂钩价格,隐含着提价因素,将给天然气管道运输,以及相关的设备板块带来投资机会。首先受益的是天然气生产和进口商,如中石油、中石化等;其次是利好广东和广西的城市燃气企业,如深圳燃气和广州控股等管网类上市公司;再次是一些设备商受益,如蓝科高新和富瑞特装等。
国泰君安表示,天然气价格改革是天然气产业链发展的重要一步。中国已经形成了陆上自产天然气为主,进口管道气和LNG为补充的供气结构。在增加供给的过程中,上游的勘探开采的公司及相关设备与服务公司,中游的管道输送公司和LNG产业链,下游的天然气利用设备公司等,都会得到大的发展机遇。新定价机制在西气东输二线投产前夜推出,为中国石油未来销售天然气打开了价格空间,使其成为该定价机制的最大受益者。建议关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杰瑞股份、广汇股份、富瑞特装、杭锅股份、石油济柴、胜利股份等公司。
花旗银行 新闻产品研究报告预期,中国进口天然气比例将由2010年的14%增至2015年的35%,门站价格将会稳定上涨。这次改革将会提高内地天然气零售价。在内地天然气行业的价值链中,上游营运商会吸收大部分的涨幅以抵消进口天然气的额外成本。而对于下游天然气分销商的影响则为中性,但假如门站价格与零售价之间的关系得到改善,将会缩短下游供气商上调零售气价的时间差。
行业评判
中金公司 新闻产品 房地产业将下行触底
2012年将是房地产行业下行触底期,价格、成交量、投资增速都将向下调整。股价已反映了大部分的悲观预期,市场将存在向上的机会。短期风险可能主要是个股盈利异动,以及大盘下行的系统性风险。建议重视低估值带来的防御性,可关注低估值、中大市值的个股,特别是龙头地产公司及商业地产公司。龙头地产可关注万科A、招商地产,商业地产关注金融街和中国国贸。
国泰君安 新政策利好医药行业
财政部决定,2012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这有利于基本药物市场需求的释放,加速基层药品市场的发展,对医药行业整体是利好。可以从政策风险规避性强、终端价和招标价稳定性好的中成药中寻找投资机会,建议重点关注天士力、以岭药业、云南白药和康缘药业。
申银万国 等待煤炭趋势性机会
2012年2月之前,煤价大幅探底的可能性微弱。冶金煤方面,受下游钢铁产量持续下滑、焦化企业限产保价影响,炼焦煤需求下滑。但临近春节,部分焦煤企业停产检修,供应量有所减少。未来一个季度需求下滑仍然是大势所趋,趋势性机会仍需等待。建议兼顾煤种优势、合同煤比例、成长性及估值情况,依次推荐中煤能源、兰花科创、中国神华和山煤国际。
安信证券 新闻产品 旅游业增长或超预期
中国旅游业迈入大众消费时代,2012年行业增长有望超预期。流动性好转叠加政策出台预期,一季度估值有望反弹。1月上旬为布局旅游板块的重要时点。建议关注具有外延式扩张预期的中青旅、西藏旅游,具有提价预期的峨眉山、ST张家界和丽江旅游,可能存在事件性冲击的桂林旅游和ST长信,位于产业链优势地位的锦江股份、湘鄂情和中国国旅。
投资策略
中信证券 A股反弹概率较大
目前A股的估值水平部分反映了一些悲观投资者对股票供给过量的担忧。从近期管理层向市场释放的政策信号来看,股票供需相对均衡将是大概率事件,2012年一季度决策层对A股供求关系的政策会相对明朗。信贷环比回升趋势进一步确立、财政项目审批加快、海外负面影响缓和等因素有望促使A股反弹。建议左侧买入,配置主线是受益于流动性改善的金融、地产,财政投入积极和基本面改善的电力、水利、环保,以及一季度业绩基数低且增长稳定的通信、医药、旅游、贵金属等。
安信证券 看好两类行业机会
2012年相对看好两类行业:第一类是市场前景广阔的成长性行业,如种子、军工、生物医药、快速消费品、特高压等板块,但这类板块的估值较高,行情缺乏持续性;第二类是估值低、与内需相关的传统性行业,如银行、保险、地产、乘用车(整体上市)、铁路、机场等,这类板块由于缺乏基本面的支撑,行情难以从年初持续到年尾。建议春节前在市场调整的时候逐步加仓,规避与全球经济周期相关的大宗商品、有色金属、化工,以及和我国政府投资关系密切的水泥、工程机械等强周期板块。
东方证券 关注大消费受益股
“十二五”的重点在于转型,调整经济发展结构,扩大最终消费需求,以消费作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已成为共识。传统消费高端化与品牌化,健康普及服务的日常化与制度化,以及新兴消费的科技化与休闲化,正成为消费的发展方向。未来短途休闲旅游、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消费电子、终端和内容合一的文化消费都是蓬勃发展的新兴消费代表。主要受益的细分行业有旅游、互联网、智能终端和传媒。
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第5篇
2007-04-24 21:18 佚名 未知来源
随着乌鲁木齐市天然气市场的不断发展,天然气用户类型日趋多样化,天然气用途也越来越广泛,为界定天然气用户范围,近日,乌鲁木齐发展改革委对天然气销售价格类别进行了明确:
一、居民生活用气:指用于供应居民家庭生活用途的天然气,执行民用气价格1.37元/立方米。
二、民用供暖锅炉用气:指为居民冬季供暖的锅炉供应天然气,执行民用气价格1.37元/立方米。
三、高校非营利性学生食堂、锅炉用气:高校指大专以上院校(含成人院校),执行民用气价格1.37元/立方米。
四、高校内兼有营利性质的食堂、招待所用气:执行公福用气价格1.53元/立方米。
五、公福用气:指乌鲁木齐民政系统所属的养老院、孤儿院、精神病院、社会福利院和救助管理站用气,执行公福用气价格1.53元/立方米。
六、商业、饮食服务业用气:指宾馆、饭店、旅馆、餐饮、洗浴会所等为社会提供营利性服务的用气,执行商业用气价格1.88元/立方米。
七、工业用气:指以天然气为生产燃料或原料从事工业生产或其它生产的用气,执行工业用气价格1.88元/立方米。
八、车用气:指用于汽车燃料用途的天然气,执行车用气价格2.08元/立方米。
九、其它用气:上述各类用气外的其它用气,执行商业用气价格1.88元/立方米。
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第6篇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1年12月26日起,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
通知指出,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近期,选择在广东、广西开展改革试点,主要是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改革积累经验。
通知明确了改革试点的总体思路:一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选取计价基准点和可替代能源品种,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二是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天然气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确定各省(区、市)天然气门站价格。三是对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者按季度调整。四是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通知规定,天然气门站及以上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管理,门站价格不再分类,实行政府指导价,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门站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门站价格以下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地方可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并对机制进行听证。门站价格管理适用於国产陆上和进口管道天然气,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执行统一门站价格。
按照试点的改革机制,广东、广西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分别为每千立方米2740元人民币和2570元,仅高於目前广东进口的澳大利亚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大幅低於目前广东其他气源价格及广西使用的国产液化天然气价格。因此,改革试点总体上不会推高两省(区)天然气价格水平。
通知指出,考虑到两省区用户对新机制需要一个逐步适应和消化的过程,在其他省份天然气价格改革到位前,广东、广西门站价格不再作调整。
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第7篇
知
发改价格[2012]27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卫生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精神,现就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机制、控费用、调结构、强监管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要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收付费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为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打好基础。
二、取消试点医院药品加成政策
(一)按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要求,取消试点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政策,试点公立医院要将药品销售价格向社会进行公示。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途径予以补偿。试点公立医院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降低医疗成本。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要确保试点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鼓励各地探索有效办法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
(二)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责任。
三、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一)各地要按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快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步伐,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与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增加政府投入同步推进;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改革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二)各地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基本医疗保障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地区医药费用总量控制水平,具体可参照本地区改革前三年实际医药总费用、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个人医疗费支出等情况综合测算,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
(三)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要结合财政补偿和医保支付水平的具体情况,补偿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在此基础上,逐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要切实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确实偏低的床位费可作适当调整;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类价格。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要切实做好医疗服务成本分摊测算工作。制定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不得区分设备产地和型号;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合理成本制定价格。制定和调整检验类项目价格不得区分试剂或方法。
(四)在改革试点期间,各地可授权县(市、区)级政府在规定的原则范围内研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做好不同地区之间、不同级别医院之间价格水平的衔接工作,以促进患者合理分流。
四、积极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
(一)改革医疗服务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积极开展按病种、按服务单元等收费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多种收费方式相互补充衔接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各地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
知》(发改价格[2011]674号)精神,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县级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试点的范围和病种。
(二)要研究制定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的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路径,加强按病种收费质量控制工作,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各地可探索在合理确定次均门诊、住院费用、年诊疗人次数量等指标的前提下,由医疗机构自主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比价关系。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要加强与相关改革政策措施的衔接,切实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五、加强医药价格监管
(一)各地要切实采取措施,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2]693号)的规定,加强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和监测。对流通环节加价过大的,各地可通过限制实际加价水平、公开出厂价格信息等方式,引导市场价格的合理形成。
(二)各地要结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按病种收费工作,严格控制单独收费医用耗材品种目录,严禁自立名目向患者收取医用耗材费用。价格主管部门要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入手,采取监测出厂(口岸)价格、控制流通差率、开展价格专项调查和价格公示等方式,加强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特别是植(介)入类医用耗材价格监管。各地要积极推进以省为单位的高值医用耗材特别是植(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三)各地要严格执行取消药品加成的相关政策措施,严厉打击医药购销中各种回扣和非法折扣行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六、强化医药费用控制
(一)各地要加强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管理,抑制不合理使用药械以及过度检查和诊疗行为。要通过合理确定费用控制、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
制度,强化医药费用控制。严禁通过不合理调整用药结构、分解处方、增加自费药品使用等方式加重患者实际费用负担。
(二)各地要将门(急)诊次均费用、住院床日费用、出院者平均医疗费用、药占比、总费用增长率等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目标。对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的,各地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具体的处理办法,限期整改。
鉴于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关注各项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开展政策评估,不断完善改革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群众得到实惠。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卫生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推进服务价格改革的思考 第8篇
一、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 医疗服务价格内部结构亟待进一步优化
医疗服务价格内部结构分为两大部分, 我国公立医院诊疗价格偏重于物化劳动消耗及补偿, 活劳动价格往往得不到充分体现。
首先, 目前软件产生的医疗服务价格低于劳动力价值。经过近6年时间的实践, 常州市基层医院普遍反映虽然相应提高了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手术、麻醉类、护理类价格标准, 但是去除一次性材料及特殊手术器械的收费, 劳务类收入的增长其实并不高, 成本与收费价格倒挂的情况还是存在, 体现不出技术含量和风险的价值, 更不能成正比, 因此, 还不能体现出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
其次, 硬件产生的医疗服务价格高于其自身价值。常州公立医院从2010年开始实行统一15%的加价率, 进一步降低了药品产生的服务价格。大型医疗设备检查价格也大幅下降, 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乱检查、乱收费的现象。但是, 和药店药价相比, 医院药价仍然偏高, 而且药品价格收入总量仍在持续上升。近年来, 我市财政补贴占医疗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少, 医院只能从药品销售、大型设备检查中得到补偿, 导致药费占医疗费用比重不断上升。
(二) 医疗服务质量标准体系亟待确立和完善
医疗服务市场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和商品市场, 它的本质特征使得它具有如下的特点:医疗服务的供需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 以及医疗服务具有外部性。
由于医疗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的不明确和不完善, 一方面, 会给医疗服务价格的定价带来一定的不便, 另一方面, 患者不能够相对公平合理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服务。
(三) 收费制度亟待进一步完善
1. 市公立医院医疗收费制度阻碍着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
我国公立医院实行的是医疗收费制度, 而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的是医疗付费制度。因此, 也可以说我市公立医院以费用扩张为管理目标, 而国外公立医院以费用控制为管理目标。这种收入与项目价格相关的收费方法也促使市公立医院盲目购置大量昂贵的先进医疗检测设备, 并有意无意地引导患者做应该做的或者不应该做的检查项目, 给患者带来更高的医疗检查费用, 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
2. 试运行的单病种付费制度在我市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中遇到瓶颈。
单病种限价收费是指对没有任何合并症、并发症的单纯疾病在临床诊疗收费中, 病人从确诊入院经检查治疗到康复出院, 限定最高费用。
(1) 单病种付费制度易引起医患纠纷。单病种临床路径针对的是理想化的病人, 识别病人是否适合于进入临床路径是个重要问题。而绝大多数临床诊断表明, 治疗过程中存在很多变数, 第一, 医疗质量控制难度加大;第二, 诊疗过程中若遇到并发症等意外情况, 医生也会承担极大的执业风险;第三, 医院还担心实行单病种限价后, 会影响新技术在部分病种上的应用。
(2) 单病种付费制度的配套措施不够。由于单病种付费制度的配套措施不够, 比如, 常州市就明确规定:公费参保病人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后不得享受医保报销。而部分自费病人在选择单病种限价管理后不必住院的要求住院、可以出院的拒绝出院, 甚至自行选择检查方式或治疗药物等等,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病种限价的开展。
二、推进常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几点思考
要推进常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必须要重点考虑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公益性服务有几个方面, 第一是公共产品, 那就是公共卫生服务;第二是基本医疗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政府有责任。第三是医疗保障。医保是公益性服务, 政府的公共卫生是公共服务, 政府出资办基本医疗也是公益性服务。
(一) 利用价格杠杆优化医院资源配置
1. 逐渐适当提高医院软件所创造的医疗服务价格
可以通过两种措施来实现:对软件提供的服务项目适当提价和相应的财政补贴。
(1) 通过调整技术劳务价格来提高体现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应该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基础上, 积极稳妥地推动医疗服务价格的改革, 在不增加或少增加医药费用负担的前提下, 通过对技术劳务价格的调整, 优化业务收入构成, 增加可支配的纯收入。
(2) 建立并完善增设药事服务费的“以医补药”机制。2010年2月11日, 卫生部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改革“以药补医”机制, 提出增设药事服务费, 并且将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一方面, 常州市公立医院还没有完全建立好药事服务费的增设制度, 因此需要大力推进此项机制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 要引以为鉴。从其它试点医院实行情况来看, 还存在一些弊端, 药事服务费没有从根本上切断制药企业和医生之间利益链, 医生仍可以与制药企业形成利益同盟, 开大处方, 常州市公立医院要尽量避免其中的副效应, 而大力发扬其正效应。
(3) 通过完善政府财政补贴机制来提高体现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一方面, 在已有的财政补助和上级补助收入中增设项目, 作为体现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的补偿。另一方面, 适当增加财政补助和上级补助, 增加的财政补贴, 可专款专用于补偿提高体现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2. 进一步深化医院硬件所创造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1) 坚持降低药品价格和控制药品费用总量相结合的途径。药品的价格改革, 还是要贯彻“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
(2) 进一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 促进医用检查和治疗设备集约化使用。
(3) 大力加强医疗器械价格管理。合理控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外单独收费的医疗器械范围, 对单独收费的品种, 要建立目录进行管理。从去年起, 常州市公立医院已经对高值特别是植 (介) 入类医疗器械, 通过限制流通环节差价率, 即差率控制, 但效果不明显, 出现“水涨船高”的现象, 应该由政府职能部门如物价局等对重点品种或常用品种进行指导性价格控制, 并且采取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等措施, 引导价格合理形成。
(二) 完善医疗服务质量标准体系
1. 按不同级别医院分级定价
政府指导价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医院实际情况和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对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不同的医生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分级定价, 适当拉开差价, 引导病人按需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 合理分流病人, 促进医院和医生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2. 完善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
对所有患者建立医疗档案, 包括诊断、服务及用药效果。在这个信息化时代, 所有患者都应该建有医疗档案, 无论在哪个城市, 哪个医院看病, 都有据可依, 能够得到高效全面的治疗, 提高卫生资源的技术效率和配置效率, 实现帕累托最优, 即医疗资源利用的满意度最大, 让大家都满意的福利经济学目标。
(三) 建立更科学合理的财务制度
1. 改变收费价格制度, 采用付费价格制度
付费价格制度和收费价格制度的差异在于:收费价格制度的运行机制必然淡化公益性, 而付费制度的运行机制必然强化公益性。我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机构的收费机制, 从费用扩张型转变到费用控制型, 是非常重要的, 这就要求, 将医疗服务收费制度从收费价格制度改变为付费价格制度。
2. 改革公立医院的会计制度, 实行成本核算制度
常州市公立医院正在高成本运行, 因为我国公立医院项目收费价格的制定, 依据的是医院的平均成本, 而不是边际成本, 而平均成本定价鼓励垄断, 边际成本定价鼓励竞争。
(1) 要鼓励公立医院积极实施单病种付费制度。
(2) 需要在法定会计制度的账外进行成本核算。
(3) 采用先进的边际成本来制定医疗付费制度。可采用实行单病种付费办法的医院经过成本控制后的科学的边际成本, 来核定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 来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四) 加强各级地方对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的话语权
1. 中央、省、地市级三级综合调控医疗服务价格
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方面, 应建立起中央、省、市三级政府综合调控的决策体系, 下放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 坚持分级管理。
2. 各部门联动共同制定医疗服务价格
由同级各部门互相联系, 共同制定合适本地区的医疗服务价格。财政、物价部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制定计划指导价格, 而医疗卫生机构的主管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允许医疗机构一定的浮动价格, 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逐步下放管理权限, 可适当允许医院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服务价格, 让卫生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更多地参与价格调研和决策。
3. 加强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的医疗服务价格制定话语权
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必须改进工作方法, 充分利用协会、学会等中介组织, 发挥集体的智慧, 团结和汇聚一些不在公立医院吃大锅饭、也不是由利害相关部门单位推荐的专家人才, 进行医药价格理论政策研究, 参与医药价格及政策的认证、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五) 加大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力度
1. 进一步完善医院内部的医疗服务价格监管体系
(1) 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要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增加价格收费透明度, 赋予就诊者知情权。目前常州市各市区公立医院已经实行规范的价格公示牌, 门诊挂号收费窗口、取药窗口均设有挂号、常用检查、治疗明细项目收费价格以及常用一次性医用材料收费价格等, 以电脑触摸屏全面公示价目。
目前, 应该进一步扩大就诊者的知情权, 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进一步开展目前我们的“阳光收费”行动, 完善公示制度。其次, 应结合各病区专科医疗特色, 列表公示价目, 并纳入《病人须知手册》, 为患者提供文本式的价格公示。再次, 进一步落实各大公立医院已实行的“住院病人费用日清单”和“出院清单”制度。这些在2001年医疗收费制度中都已作规定, 但是各公立医院执行情况有偏差, 需进一步落实完善。
(2) 制定和落实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各项检查制度。如建立并且完善价格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度、价格管理联系制度等。
(3) 公立医院内设立独立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部门。在公立医院内设立专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部门, 聘请专职物价监督员, 一方面通过实施价格管理考核制度, 将物价管理考核纳入科室目标管理, 并经常开展内部物价检查, 加强管理力度, 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另一方面, 畅通和物价局的沟通渠道, 使物价局和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价格方面的信息沟通将更为通顺和阳光。
除此之外, 还有价格政策法规培训制度、价格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制度、患方咨询及投诉制度、优质服务承诺制度、明码标价制度、价格查询制度等。
2. 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
(1) 扩大物价局的医药价格处职能范畴。常州物价局于2010年成立了医药价格处办公室, 应该扩大医药价格处办公室的职能管理范畴, 加强负责对医疗服务单位各项成本调查、价格管理, 以及对公立医院各科室物价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及考核。同时, 和常州各公立医院紧密联系, 及时传达价格政策信息, 由医院定期汇报物价管理情况和积极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医药价格处根据常州的消费指数和价格指数, 在话语权范围内制定相对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
(2) 政府主管部门, 如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 应监督医疗市场的运行, 并重点对医院服务行为、服务质量、服务价格、信息披露及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适度管制和监督, 对医疗服务市场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 从而保证医疗服务市场公平、有序、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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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利群, 王迪飞, 张新平.药事服务费用水平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医学与社会, 2009 (22) .
[3].尹振茂.公立医院改革:地方呼吁价格闯关[N].证券时报, 2011-8-22.
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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