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管理流程图
社保管理流程图(精选11篇)
社保管理流程图 第1篇
深圳中海医院集团医保物价总监梁洪编著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与操作手册》内容之一
21参保人就医核验社会保障卡及其他证件管理与流程
根据深劳社规[2008]22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08]10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管理办法》、2008年及2010年新版《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指:劳动保障卡、职工社会保险证、社会保障卡(全部简称“社保卡”)。
其他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深圳市统一版计划生育证明。
一、门诊部操作流程:
1、首诊医师对初诊或复诊患者进行就诊患者,必须核验社保卡是否“人卡相符”;对非持本人社保卡者拒绝提供医疗服务;
2、对患者家属持医保卡者,必须核验病历本,持卡人身份证、授权书,同时将持卡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记录于处方背面。
3、门诊各功能辅助科在提供医疗服务(放射科、大型设备,超声、检验,输液中心)时,必须核验本人是否与医疗卡一致。
4、非本人医保卡就医的,属于冒卡就医,违反深劳社规[2008]10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三款内容。
5、参保患者委托他人代开药的,医务人员应要求被委托人出具参保患者的社会保障卡和门诊病历本,电脑收费时,账户设有密码的直接输入密码,未设臵密码的需核对被划卡账户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同时收费员应核对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复核临床医生填写在所开具处方的背面,该委托人的身份证号、签名、联系电话(见附12-1)。
6、无卡的患者,参保人在缴纳制卡费用至领取社会保障卡期间,有单位的所有医保,可持单位证明;或身份证,到网络查询参保信息;或到社保站打印缴费清单,在门诊医生就诊时出示相关证明,证实已经参保或属有效缴费期间发生门诊费用的,先行现金支付,收费员即在收据背面写上“补记账”字样、当事收费员的名字、发生费用日期(如果参保患者当时,无卡理解错误,未向医生提供参保资料的,由该医生重复收费员补记账手续内容);待患者领取社保卡后,持相关资料到医院门诊收费处办理现金报销退费手续(见附21-2)。
二、住院部操作流程:
1、门诊收治医生在收住院前,核验本人是否与社保卡一致后,按要求填写好各项医疗文书。
2、请导医带患者或患者家属到住院收费处办理手续。
3、患者到住院病区后,由主班护士接诊,做好登记,同时在入院通知书选择参保类别,并盖“人卡相符”专用章,同时出示“住院病友告知书”(见附23-3)请患者或患者家属签字确认。
4、患者出院时,主管医生即在医保两证复印件(生育保险的有效资料)上分别盖“人卡相符”专用章和医生的亲笔签名、盖代码章。
5、主班护士核验医保两证复印件(生育保险的有效资料)无误后,凭出院证即为患者办理结算手续,准备出院。
6、无卡的参保患者入院时,在缴纳制卡费用至领取社会保障卡期间,有单位的所有医保,可持单位证明;或身份证,到网络查询参保信息;或到社保站打印缴费清单,证实已经参保及属有效缴费期间,先自费入院,核对本人是否相符,并复印身份证存放病历中。
7、出院时已领取到社保卡的,由住院科室通知住院收费处,按医保类别办理补记账住院手续。
8、出院时未领取到社保卡的,先垫付足额押金,待领取到社保卡后,到当初住院科室办理补记账手续;办理补记账手续时,住院科室应核对该参保人费用发生时的社保享受待遇,医保记账项目(不允许存在医保价与自费价并存),无待遇变化等特殊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应由社保基金支付费用的补记账手续;住院病友告知书的签字可以提示患者是否购买本市或其他城市医保。
如参保人待遇及享受时间等发生变化的(例如:住院时月尾为农民工医保、次月却为综合医保,医院无法进行结算),则由参保患者自费结算自行到市区站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9、参保患者住院时出示了社保卡,但因电脑系统故障、数据异常或其他情况导致无法办理住院记账手续的,住院收费处工作人员应告知参保患者先垫付现金,待系统、数据正常后,再到住院收费处办理补记账手续。附21-1参保患者委托他人代开药就医流程:首诊医生---请被委托人---出示参保患者的社保卡、门诊病历本---开处方---收费员---核对被划卡账户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核临床医生填写---该委托人的信息在所开具处方的背面。
附21-2无社保卡门诊就医流程:所有医保(可持单位证明/身份证/社保站缴费清单)---出示证明(证实参保/有效缴费期间)---先行现金支付,收费员---收据背面写上“补记账”字样等---待患者领取社保卡---持相关资料到医院门诊报销。
*(2008年3月1日已实施,2010年8月修改)
社保管理流程图 第2篇
2、申请人持接收函到原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完善表格内容并签字、盖章。
3、申请人持完善手续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和申请人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明细表》,经办机构根据具备签章手续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转出可抵扣金额抵扣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人缴费后完成转入接续手续。
4、如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明细表》上填写的转出可抵扣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不一致,则由社保和城乡经办机构联系参保人员共同处理。
社保管理流程图 第3篇
按照目前项目进展进度, 江门将能顺利按计划完成社保卡发放任务。但社保卡的发放只是社保卡项目建设的一部分, 如何将各种社保待遇按时准确发放到社保卡上, 使社保卡真正能被使用, 也是整个项目的一个重要环节。下面以江门地区为例, 介绍江门社保待遇发放的情况。
一、结算中心集中发放模式有效解决对账风险高、工作量大、效率低问题
江门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 (以下简称“人社局”) 每月各险种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 (包括医疗、养老、生育、失业、工伤五险) 将全部发放到社保卡, 主要包括:养老保险丧葬抚恤补助支出、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支出;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支出;对参保单位的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金支出;支付给医院、个人的职工医疗、城乡医疗、异地就医、特种疾病、公务员医疗补助救助等报销支出;各险种的多收社会保险费退款;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转移支出 (市外支付) 。
据2011年统计, 人社局各险种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每月支出约120万笔, 其中零星支出每天均发生, 人社局工作人员每天需向财政局申请支出资金, 并携带纸质支票到银行进行资金汇划。按此做法, 要求各市 (区) 人社局、各市 (区) 财政局、6家合作银行各市 (区) 分 (支) 行都须有一各或多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各单位之间每天必须进行资金申请、支票汇划、清算、对账工作, 资金清算对账风险高、工作量大、效率低、人力成本高。待社保卡项目建设完成后, 将对辖内三区四市近四百多万张社保卡进行社保待遇发放, 业务量比现在更加庞大, 各参与机构将难以承担如此巨大工作量。
基于上述原因, 为了有效解决江门市社保卡项目实施后发放社保待遇的效率和效果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付结算行为,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管, 保证基金安全有序运行, 确保基金按时足额发放, 结合江门市实际情况, 经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以下简称“人行”) 、江门市财政局、人社局共同研究, 确定通过江门市银行电子结算中心 (以下简称“结算中心”) “缴费一户通”系统 (以下简称“一户通”) 统一发放人社局各险种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
二、传统代收付系统业务模式无法满足政府的发放要求
在传统代收付系统 (即一户通) 批量代付业务模式中, 银行基于资金安全以及利息的问题, 业务处理的原则是银行不垫款, 在付款单位支出账户上扣款成功后再进行支付。如使用传统批量代付业务进行社保待遇发放, 流程如图1所示。
(一) T日
1. 人社局将代付批量包发往结算中心;
2. 结算中心将代付批量总金额信息发往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
3. 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将批量代付总金额冻结后将结果返回结算中心。
(二) T+1日
4. 结算中心在次日将资金清算凭证传递给人行营业室;
5. 营业室将代付资金从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备付金账户分别清算到各家合作银行备付金账户;
6. 清算完成后营业室通知结算中心;
7. 结算中心将批量代付信息包发往合作银行;
8. 合作银行进行行内代付处理后, 将处理结果 (成功和失败) 返回结算中心;
9. 结算中心将付款结果返回人社局。
(三) T+2日
1 0. 结算中心在第三天将代付失败的资金清算凭证传递给人行营业室;
1 1. 营业室将代付失败资金从各合作银行备付金账户清算到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的备付金账户;
1 2. 清算完成后营业室通知结算中心;
1 3. 结算中心下发企业入账信息给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 银行将代付失败资金进行企业入账。
但根据江门市市府办《关于印发<江门市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11]30号) 要求, 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付采用“参照国库集中支付的做法, 代发银行先垫付后与财政清算”的模式进行。于此, 上述批量代付业务模式不能满足社保待遇支付的业务要求。
三、创新设计开发“批量垫付”业务流程满足社保待遇发放要求
根据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建设方案的要求, 以及深入了解人社局实际业务需求后, 结算中心将批量代付业务流程进行修改, 创新设计开发了新的业务流程, 并命名为“批量垫付”。
“批量垫付”简化了业务流程, 从两次清算改为一次清算, 即只对成功垫付的资金进行清算, 较好满足了如社保待遇发放等国库集中支付类国库拨款业务的需求, 其业务流程如图2所示。
(一) T日
1. 人社局将垫付批量包发往结算中心;
2. 结算中心拆分后将批量信息包发往合作银行;
3. 合作银行进行行内垫款后, 将成功和失败的结果返回结算中心;
4. 结算中将付款结果返回人社局和将成功垫付批量总金额信息发往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
5. 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将批量垫付总金额冻结后将结果返回结算中心。
(二) T+1日
6. 结算中心在次日将资金清算凭证传递给人行营业室;
7. 营业室将成功垫付资金从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备付金账户清算到合作银行备付金账户;
8. 营业室清算完成后, 通知结算中心;
9. 结算中心下发企业入账信息到合作银行, 银行将成功垫付资金进行企业入账。
另外, 各市、区人社局若发现有错发或多发社保待遇时, 可以通过一户通的“批量代收”功能扣回, 但需先与参保人签订协议, 确保参保人同意在其账户扣收。
四、通过结算中心“批量垫付”模式集中发放社保待遇的优点
(一) 提高效率, 降低风险
“批量垫付”模式将人社局一对多的工作简化为一对一, 仅面对结算中心即可, 业务流程简化, 大幅减少人社局与多家合作银行的支付、清算、对账方面的工作;同时结算中心稳定、成熟的支付结算系统服务功能, 可降低资金清算的风险;合作银行社保待遇发放、清算、对账工作并入原标准的代收付系统业务中, 有效减少合作银行的人力投入和工作量。
(二) 人社局集中管理资金, 市民准时收到社保待遇, 银行及时收回垫款
浅析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 第4篇
一、江苏省沛县社保专户管理现状
(一)清理精简归并账户,规范账户管理。2012年,沛县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将原开设在各商业银行的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新农合、城乡低保、城乡居民保、就业再就业等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理、精简、归并,专户数量由原来的4个精简归并到3个,同一家商业银行只开设一个社保基金专户。同时,为提高资金运行效率,撤销在人民银行国库内开设的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财政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财政国库部门直接拨入社保专户。按照“管钱”与“管事”分离原则,社保专户全部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国库部门负责账户、资金和会计核算等工作,业务部门负责预算指标下达、用款计划审核、业务台账记录及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基金征缴考核,规范缴拨程序。每年初,县政府下达社会保障基金征缴考核办法,实行核定收入、超奖减罚。即以参保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为依据,确定年度收入目标任务数,年终完成目标任务的按1%给予奖励,超过目标任务的部分按5%给予超收奖励,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减收额2%给予处罚。
同时,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要求,县地税部门组织社保费征缴,保险费按月及时足额缴存社保专户,财政国库部门根据地税征收明细表及银行对账单入账核算。基金拨付时,每月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报基金用款计划,经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合格后,报经分管局长、局长签字审批同意,开具拨款通知书,方可到国库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三)强化会计核算,严格定期对账制度。社保专户精简归并到3个后,由于社会保险涉及到养老、医疗、失业、新农合、城乡居民保、就业再就业等众多险种,各险种核算方法又不统一,为便于区分账户内各项基金收支运行情况,财政专户会计采取一户管多账的方法,分险种进行明细核算。
专户会计每月收支与银行即时对清账务,每季与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各项基金收支账务,发现账银、账账不符时,及时查明原因。属于结账时间不一致的,编制未达账项调整表,进行账务调整,确保财政专户基金收支余财政、地税、银行、人社四方的数据一致。
(四)细化基金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余全部纳入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基金收支预算综合考虑上年度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待遇人数及标准变动、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社会保险政策调整等因素。编制方法按照“两上两下”程序:“一上”,是指社保经办机构编制上报基金预算建议数;“一下”,是指县财政局审核下达社保基金预算控制数。“二上”,是指社保经办机构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上报预算草案;“二下”,是指县财政审核社保基金预算草案,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向地税、人社、社保经办机构、财政等部门下达批复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执行中确因政策调整、人员标准提高等原因,应当编制社会保险基金调整预算。同时,不断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管理,促进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有效衔接,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制度。
二、当前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信息化建设滞后,社保基金动态情况难掌控。目前尚缺乏一套完善、通用性强的社会保障信息化操作系统,致使社保、地税、财政、银行等部门之间有关数据信息传递缓慢。在现行一户管多账、银行统收统支情况下,财政社保部门、社保经办机构难以随时掌握各项基金收支余动态情况,不利于社保基金的适时调度与监控。
(二)专户利息分割难,核算缺乏合法凭证。按照财政部通知规定,“开户银行分险种、按政策计息,由社保专户开户银行提供一式多联的利息通知单,同时送财政国库部门、财政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记账,财政部门不得自行分配利息”。在财政一户多账和银行统收统支的情况下,专户产生的利息,银行只能提供一张利息单,而财政又要按基金险种分别记账。因此,财政国库部门只好按照各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与本年结余的加权平均数进行利息分割,通过一式三联的往来票据与社保经办机构分别记账,记账单据缺乏合法性。
(三)投资渠道单一,基金保值增值无保证。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第36条规定,“财政部门应根据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意见,在双方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及时将基金按规定用于购买国家债券或转存定期存款”。 由于目前国债发行时间不稳定,且近年来国债一直热销,基金购买国债又需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致使每次发行的国债等不到社会保险基金认购就被抢购一空,故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实际就剩下转存定期一种方式。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及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银行存款利息又低,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面临巨大压力。
三、相关对策与建议
(一)规范开户银行选择与日常管理。选择开户银行时要综合考虑银行资质、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运营情况、内部控制及信息化管理水平等因素。具备条件的,应实行招投标制度;不具备条件的,应建立集体决策机制。必须与开户银行签订规范的委托代理协议,要求开户银行要分险种、按政策计息,提供一式多联的利息通知单,便于财政国库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记账,确保各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对出现运营风险、内控风险或无法提供分账核算等服务的银行,要求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更换。
(二)研究设计科学的投资计划。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征收的专项计息基金,其保值增值关系到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2011年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中明确“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因此,要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进行投资运营,以实现保值增值目标。一方面,开户银行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优惠利率政策,按规定计息,增加利息收入;另一方面,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基金结余情况,科学设计一套基金保值增值计划,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在目前形势下,增值方式主要选择定期存款。比如存款期限可科学配置、长短搭配,专户基金在保留2个月备付能力的前提下,凡超过500万元转存一个定期,每月转存一次,每年存一个3年期或5年期。一年形成一个转存周期,这样每月都有新的定期存入,又有到期的存单,既保证了基金的有效周转,又能实现保值增值的最大化。
(三)推进基金专户管理信息化 。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的原则,按照软件、设备配置、网络接口、数据传递方式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人社、经办机构、地税、银行、财政的计算机网络,实现社保电子数据即时共享、无缝衔接,提高数据传送的时效性、准确性。财政部门内部要建立健全业务部门与国库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完善信息系统控制体系等方式 ,推进专户信息共享,保证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后业务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
(四)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财政、人社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情况等进行审计。同时,成立由人社、财政、审计、人行、地税、监察、卫生等部门组成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组织,重点监督财政专户管理、保值增值计划的制定实施、银行优惠利率政策的落实、增值收益部分的会计核算等方面。对定期转存、优惠利率执行不到位,少计利息、利息分割不清等现象,要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单位及经办人员的责任。
(作者单位:江苏省沛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闻
社保管理流程图 第5篇
(地税及社保)
社保但单位资料变更流程(地税)
一、地税(社保)单位信息资料修改需要准备的材料:
1、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二、办理流程:
1、收齐上述材料后到地税部门前台办理变更业务
社保单位资料变更流程(社保)
一、单位信息资料修改需要准备的材料:
1、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单位基本资料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3、地税已盖章确认的《变更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原件
二、办理流程:
1、收齐上述材料,地税部门前台办理已经变更业务后到社保中心前台办理变更业务
社保管理流程图 第6篇
2011社保缴费基数: 下限-上限
有新变化另行通知)
养老:1818-9090元;
生育和医疗保险:2461-12303元;
工伤与失业保险:1300-12303元。
首次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一、白云区政务中心(机场路生活区561号)(2010年新开企业,地税发证时已注明单位社保号,可省去此步)提交资料:《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一份——取得社保号
二、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云路22号)
1.《广州市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
三、地税(白云花园华益街5—7号)
1.《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一式两份
2.法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执业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两份
5.增减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7.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
8.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缴费单位缴险种登记表
增减员办理手续劳动局(景云路22号)
(流动人员备案)
1.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两份
2.流动人员暂住证复印件
3.生育证明复印件
4.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等记表
5.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广州市城镇居民备案)
1. 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本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
2. 《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另存为U盘)
3.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 《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失业证》,如未能提供。应填写《广州市劳动力资源登记表》
5. 小一寸彩照两张。
(广州市农村劳动力用工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2.《广州市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
3.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人员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另存为U盘)
4.招用广州市农村劳动力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本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
5.《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如未能提供的,应填写《广州市劳动力资源登记表》
6.提供小一寸彩照两张
社保中心
1.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两份
2.增减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地税)
4.减员的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若在网上申报,则可在月中之前报社保,再到劳动局做备案。
全部需要盖公章。
办理设立登记需提交资料
一、单位纳税人(法人机构)
1.《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本表格可在各区地税服务厅领取或从广州地税网站下载。如选择“免填表”服务,办理时由受理窗打印本表格,纳税人审核后在表格上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办理社保缴费登记,需一并提供成立批文);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港、澳、台人士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经营、业务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经营、业务场所证明文件上所列地址应与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上的地址完全一致);
6.自然人投资者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临时身份证;外籍人士为其护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为其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自然人投资者的纳税人提供);
7.验资报告(外资企业除外)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公司章程、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伙企业必须提供合伙协议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9.外经贸批文、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外资企业提供);
10.关联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有关联企业的纳税人提供);
11.《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税企廉政公约》一式二份(需加盖公章)。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及属下各登记点
白云区登记点:广州市机场路561号(机场路与远景路交界处)(白云政务中心内)电话:8601 4203 公交:机场生活区公交站
新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1、地税部门盖章的《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8、《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已办理用工备案的“打印简化版”一式两份
受理地点:单位所属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
新参保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1、新参保单位办理好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后,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参保单位今后办理所有社会保险业务,均需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的遗失补领、到期重发
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需提供书面申请,陈述遗失经过,向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发。
3、《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审
年审的具体时间、所需材料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告为准
单位人员社会保险日常业务的办理
(一)单位人员增减变动的办理
已参保单位每月人员有变动的,需在每月月底前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1、《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已办理用工备案的“打印简化版”一式两份
(二)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的申报
每年 3-5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上月平均工资收入情况,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新一缴费工资(原则上要求用电子文档方式申报、自助服务区申报和网上申报)。
社会保险费的核定
一、养老保险
二、工伤保险
三、生育保险
四、失业保险
五、基本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简称“住院保险”)
3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
4补充医疗保险
(一)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 30天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缴费,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6、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已在广州市统筹范围外参保的,请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7、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8、《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已办理用工备案的“打印简化版”一式两份。
新建社保单位流程 第7篇
2.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局征缴科41、42U盘考取相关模版。
3.填写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申请登记表,新参保人员花名册、有模版。
4.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相关证明及复印件、专管员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鉴定花名册(在劳动科处办理)。
5.将上诉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局征缴科办理相关手续,并由征缴科提供给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编码即个人编号和单位编号以后缴费报单位编号。
6.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在征缴科办理缴费业务。
7.单位缴完费后凭缴费发票在征缴科处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参保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手册回去填写、贴照片后拿回加盖社会保险管理局公章。缴费基数的确定:每个参保人员都有自己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由单位申报,每年一月单位要进行缴费基数申报。缴费基数的确认是根据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一般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收入。每年自治区有个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没到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填报,超过最高基数的按最高基数填报。例如2012年平均基数为3004最低基数为60%即1803最高基数不超过300%即9012。
下表五项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情况表
保险类别缴费基数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缴费比例单位个人229020%22908.00%22902%22901%22901%合计单位缴费个人缴费8%2%1%0%0%458183.245.822.922.9732.8183.245.822.900251.9合计641.222968.722.922.9984.7 备注:右边合计为各项保险的缴费合计下方合计为单位和个人分开的缴费合计最后为总合计
社保管理流程图 第8篇
一、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一个参保人从办理参保手续到离退休以及中间失业等享受社会保险的各项待遇, 要经过诸多环节。在办理参保手续时, 首先要填写登记表及个人详细情况表等, 作为最原始的资料存入个人档案, 其后要不断缴纳社会保险费、划拨个人帐户、计算利息, 有时还要对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及养老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伴随人才的合理流动, 还要办理保险关系转移和基金的转入转出手续等, 这些详细的个人档案记载, 就成了今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好坏, 将直接关系到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另外, 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实际上是对社保业务工作进行有序的梳理和有效的归纳。对已完成的业务工作进行回顾整理、总结, 从中找出经验教训, 将对正在进行或进一步开展的工作提供良好的借鉴和推动。可以在以后的社保业务工作中提供准确的各项统计数据, 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提高办事效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利用是我们做好社会保险工作的前提条件。
二、社保档案的特点
社保档案在整个社保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它的管理归档过程也是一项严谨的较为繁琐的工作, 它的特点体现在以下几点:
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改革, 参与社保的人口已从城市覆盖到农村, 最终实现全民参保, 这就说明社保档案基础数量的庞大。
基于2010印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三号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试行) 》, 社保档案分为:社会保险管理类、社会保险费征缴类、养老保险待遇类、工伤保险待遇类、生育保险待遇类、社会保险业务统计报表类、社会保险稽核监管类。
个人的社保档案会随着个人工作单位的变化, 而发生关系转移, 各项社保缴费情况也会依据个人工资的增减发生变化, 这就决定了社保档案的动态变化。
社保档案以人为基本对象来办理的, 个人是社会保险档案的最基础的形成单位。社保档案是个人参与社保的原始凭证, 也是维护个人利益的重要凭证。就如人事档案一样, 随着个人变化, 产生相应变化。个人档案的完整直接体现体现出了个人的社保情况。
是指社保档案是按国家的有关规范来办理的。具体表现在:一是办理活动的规范, 即各类社会保险都有统一的参保缴费程序、缴付费标准;二是形成材料的规范, 即各类社会保险都有规范登记表、缴费记录表及其他报表, 不论是哪个单位的职工, 其形成的相关材料具有一致性。
三、做好档案管理的几点建议
1.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三号令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试行) 》 的标准进行分类、立卷。
2.要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纳入经办能力建设重点工作, 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考核。
3.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不断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加大档案基础建设投入, 重新改造建设标准档案库房, 配备档案装具、用具。
基层社保档案管理工作初探 第9篇
一、社保档案的特点
社保档案是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及相关社会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在进行劳动就业管理、社会保险经办、处理民政事业、推广劳动者权益、扶助社会弱势群体过程中形成的专业社保档案,作为一项专业的管理工作,社保档案具有以下的特点:
全民性。全民性是指社保档案涉及我国社会各方面的人员,覆盖社会每个角落。现在我国的养老、医疗等社保措施主要针对城市居民,伴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我国参与社会保障体制的人口将逐渐扩大到农村,最终目标是全社会的所有公民,每个人在办理社会保障时都会形成社保档案。
动态性。动态性是指社保档案是与社会发展同步进行,随时处在动态地变化之中。每个人在其参与社会保障后,其社保档案也会随着工作单位的变动而发生关系转移,各项社会保障数据也会依据职工的实际情况而相应变化,有些社会保障保险项目,如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还会经常发生支用、给付等情况,这些变化情况都要在其社保档案中形成相应的记录,社会保障工作的这种动态变化决定了社保档案的动态性。
普惠性。普惠性是指社保档案是以人为基本服务对象来建立和办理的。个体的人是社保档案的最基本的形成单位,在参与社会保障后,每个人都会形成相应的档案,社保档案是个人参与社会保障原始凭证,也是维护个人权益的重要证据。如干部的人事档案一样,随着人的变化,个人社保档案也会产生相应的变化,这些档案记录一直要保存到当事人亡故之后。以人为本,记录一生,服务一生。
标准性。标准性是指社保档案是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与相应规范来办理的。具体表现在:一是办理活动的规范,即各类社会保障保险都有统一的办理程序、缴付费标准;二是形成材料有相应的标准,即各类社会保障保险都有规范的记录卡,登记清册及报表,不论是哪个单位的职工,其形成的相关材料具有一致性。
二、社保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社保档案是实现社会保障信息交流与共享的保证,是人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凭据,也是社保部门进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社保档案管理应与社保体制发展相适应,并能促进社保事业的发展。但是,在目前的社保档案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影响了社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1.部分领导干部和单位对社保档案重视程度不够,档案工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足
由于社保档案数量巨大,工作环节繁琐,加之有关领导的不重视,对社保档案的管理缺少相应的软硬件投入,人员配备、经费不到位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部门没有专门的档案室,该归档的档案没有归档,档案随意保存、丢失的情况比较严重。
2.档案管理机制不顺,社保档案管理政出多门
社保档案由于涉及的面比较广泛,不同的类别社保档案分别归属不同的部门管理,一个人的保险资料分别保存在不同的机构,且管理方法各异,没有一个完整的档案信息中心能够查询到一个人的全部社保档案信息。
3.社保档案管理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亟待健全
社保档案管理缺乏国家标准,职工档案管理仍在执行1992年劳动部与国家档案局共同制定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而该项制度中的部分条款如适用范围、归档范围、管理形式、交接流转等规定已经不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亟须修改。
4.设施落后,方法陈旧,管理粗放,跟不上社保制度改革的快节奏
大部分社会保险机构仍然沿用过去手工操作的陈旧管理模式,效率十分低下,查找资料费时费力,搞数据统计更为艰难,直接影响了工作的进展。同时,档案装具不统一,标识不规范。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下,各地启动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时间不一,起点不同,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档案装具不一致,装具标识不规范。在工作开始初期,根据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部分地区在社保业务档案管理方面基本采用文书档案管理的通用做法,与《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3号令)的规定有较大的差距。
5.社保档案人员业务培训较少,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社保经办机构对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较少,开展经验交流的机会也不多;虽然一些社保机构有较多高学历的兼职档案工作者,但档案专业人才很少,未经档案专业培训的兼职档案工作者往往业务水平偏低,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
三、加强社保档案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根据社保档案的特点和社保工作的发展,改进和完善我国的社保档案工作,将是社保工作和档案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笔者认为,当前社保档案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些改进:
1.加强宣传,争取领导重视,加大投入力度
在全社加大社保档案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广泛宣传社保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每一位公民的社会保障意识,加大对社保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社保档案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加大资金及人力投入,切实解决社保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匮乏、资金短缺、库房紧张等实际问题,为建设和完善社保档案工作创造良好氛围和有利条件。
2.完善管理机制,健全管理体制
理顺社保工作管理机制,尽可能将社保的职能工作,集中在一个职能单位完成,即实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工作的统一管理,推行一条龙式的服务模式,避免社会各保障职能部门间交叉重复而造成的浪费,实现社保档案的集中管理,充分体现社保档案的人本性特点,实现社保档案“记录一生,服务一生”的管理目标。
3.加强档案标准化建设,实现科学化管理
大力加强社保档案的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行社保档案的管理科学规范。加强对社保档案的形成、整理、保管、利用各工作环节的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科学统一的社保档案管理规范,努力促进社保档案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提高社保档案的管理效率,使其成为开展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力工具。
4.努力创新管理模式,创造性地开展社保档案工作
在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下,树立档案为人服务的新观念,努力开创新的管理模式。如长春市社保局建立了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解决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社保档案管理问题;南宁市推出了社保档案托管服务。这些新的服务形式的开创,进一步推动了社会保障工作社会化的进程,使社保档案的管理不再依赖于企业,使职工不再为企业的破产和自己的退休而担心社保档案的管理问题,同时也给社保档案管理带来了新的活力。在社会保障工作社会化的大背景下,数量庞大的社保档案管理必然会成为社会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开支,单纯由政府出资来建立的社保档案信息中心已经很困难,社保部门可以以公共产品理论为指导,积极探索新的形式,如采取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第三方出资建立的方式,建立社保档案信息中心,实现社会档案的保管、利用集中统一管理。
5.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网络化的建设
要推进社保业务档案管理信息化,实现社保业务档案管理信息化与社保经办业务处理信息化实时对接,做到业务档案归档实时化,管理电子化。通过采取自动化手段,改进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服务方式,在实现社保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和不断提高业务档案服务效能的同时,充分发挥业务档案主动防范风险、保证社保经办整体安全的职能,以实现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险档案信息化管理体系模式,不断提高社保业务档案管理水平。积极利用计算机网络,社保部门可以实现所有社保缴费的网络征收、保费的网络支付,可以利用社保档案信息网了解社保工作状态,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用户可以通过社保档案信息中心的网站,输入自己的社保号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的社保缴费等情况,轻松完成缴费、支付等所有的工作环节;通过网络,可以和商业银行的信用档案系统、公安的户籍档案系统等进行信息交互,实现更大范围的信息资源共享。因此,各地社会保障部门要重视社保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努力建设社保档案信息网络。
6.加强社保档案管理队伍建设
各地要组建专门的档案管理队伍,根据工作需求,配备专门的社保业务档案管理人员,同时加强对社保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以提升社保业务档案的管理水平。
上海社保办理流程 第10篇
2、服务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下载申请人相关信息;
4、相关信息一致,受理社保卡办理申请。
【补充说明】:
1、社会保障卡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
2、一张社保卡只能绑定一张银行卡。
3、申领社保卡之前可打电话到街道社保服务站进行电话预约。
延伸阅读
医保卡办理流程及方式
方式一: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即可。
方式二: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补充说明】
1、参保人医保卡不慎遗失需及时办理挂失手续。
东城社保补缴流程 第11篇
一.当年补缴:补缴办理日期所在及每年上一社会平均工资未公布前,办理补缴上一自然养老保险费,视为补缴当年。1.补缴当年社会保险费审批单中所写申报材料(需提交书面补缴申请(一份)、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办文件等复印件)、补缴期间职工与参保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劳动合同书封面、首页、劳动合同期限页和职工签字页复印件一份)、工资收入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补缴时间内),填写《补缴当年社会保险费审批单》、《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各一份)到补缴审批窗口办理。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其中工资收入凭证复印件还需加盖财务章)
2.审批合格,携带审批合格材料并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到补缴卡5.6.8号窗口办理五险补缴业务
二.历年补缴:补缴办理日期在每年公布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后办理补缴上一自然及之前养老保险费,视为补缴历年。
1.到局养老科(311室)进行审批补缴养老保险
2.到医疗保险科(208室)进行审批补缴医疗保险
3.填写:《社会保险补缴行政、稽核审批单》及《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各一份,携带《社会保险补缴行政审批单》(养老科补缴批件、医疗保险科补缴审批件)到补缴审批窗口审批。
4.审批合格后,携带《社会保险补缴行政审批单》、《社会保险补缴行政、稽核审批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各一份,《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表十)(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到补缴卡5.6.8窗口办理五险补缴业务。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
三.公告期内补缴:在每年《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核对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的公告》中公布确定的公告期内,用人单位发现问题主动提出补缴当年及上一自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需用人单位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到社保中民稽核部门进行审批补缴养老保险
1.携带稽核部门审批材料(《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及《社会保险补缴行政、稽核审批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各一份,到补缴审批窗口审批。
2.审批合格后,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到补缴卡5.6.8窗口办理五险补缴业务。
填表说明:以下缴费基数为养老保险当年缴费下限,如缴费基数高于下限请在基数后填写实
际工资。
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
单位名称(公章):
1.附:单位补缴申请、行政部门批复、单位成立、存续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办文件等)2.此表一式两份,单位及社保中心各留存一份。3.补缴当年社会保险费审批单
组织机构代码:社保登记证号码:
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一中心
社会保险补缴行政、稽核审批单
组织机构代码:社保登记证号码:
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一中心
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
单位名称(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1、附:单位补缴申请、行政部门批复、单位成立、存续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办文
件等)
社保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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