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料清单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料清单(精选14篇)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料清单 第1篇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料清单由企业提供
1.两个股东的彩色大一寸或两寸的照片各两张
2.独立的财务室、伴有高度不低于60公分的保险箱一个
3.办公室的正门要挂门牌、财务室的门要挂财务室的门牌
4.财务室要配置、文件柜办公桌等办公家私
5.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的购进合同和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销售合同
6.向税务局递交申请资料时,必须要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的身份证原件。
7.税务局看场地时必须以下人员在场并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业务主管、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会计人员要带好会计证。
A、业务主管、财务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
B、法人、业务主管:可以是同一人。
AB两项由企业自行选定
8.企业在需要做帐的当月或前三个月要开点固定资产的发票,提供给会计做帐。
如有疑问请于祁小姐联系 电话:***
谢谢合作!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料清单 第2篇
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的三种情况应分别提交资料:
一、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工业超过50万,商业超过80万的):
应提供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因为已经达标,相对提交资料较简单)
二、超标可不认定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超标纳税人可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应提供资料:《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
三、新开业及已开业未达标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此项是我们最为常遇到,也是办理过程最为复杂的)
(一)前台受理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国税税务登记》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注:由于此类型的审核过程比较严格,我们根据经验,应采取事先跟管理员沟通并提交资料的做法,等管理员审核我们的资料都合格了,再去前台提交上述资料,这样才能确保顺利通过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审核。
(二)事先提交资料给管理员审核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应包含的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说明纳税人企业详细名称、办公地址、生产经营地址、设有仓储场地的地址、经济性质、投资总额及投资人、职工人数、法定代表人姓名、财务负责人姓名、办税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采购、销售渠道说明;
3)说明财务核算及账簿设置情况; 4)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理由。
2、采购、销售合同(不含税金额均应大于80万元)
同时提交供应商和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国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经没有资格证,只是在国税登记证上加盖“一般纳税人资格”资样)
合同的履行时间应该是未来的时间,我们是以预计营业额来申请的,只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合同都可以。
3、公司相关证照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租赁合同复印件;
注:租赁合同必须办理变更承租人为公司名称;
租赁期限,自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开始起算,至少还有一年以上的期限; 场地面积,对于场地面积,其实没有严格的规定,但是太小,显得不是很有规模,会影响税局人员的信任度。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企业法人、股东、会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会计的会计证复印件; 7)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的企业,应提供代理记账协议复印件和中介机构的代理记账许可证复印件;
4、账务方面需要提交的资料: 1)最近一期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若客户为垫资注册的,在提交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之前,应该补存至少注册资本50%以上的资金。2)连续三个月的记账凭证;
在提交记账凭证之前,应该自行检查单据是否完善,否则应该提醒客户补齐资料后方可交给管理员查看。凭证中应着重关注:应该包含公司名称抬头的租金发票、水电费发票、人员工资单,若客户有销售行为的,应具备规范的购货发票。3)连续三个月的会计报表:
应包括的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账簿:应开立总账、出纳日记账、三栏明细账、多栏费用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应缴增值税账、进销存明细账。
5、社保方面:
目前对于社保一项,税局没有那么严格的要求一定要五人以上购买社保,基 本上买个2-3个人就可以了。我们应该从地税网站打印带人名的社保人员扣费清单。
备注:以上所有的复印件均应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司提供”并加盖公章。
办理时限: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料清单 第3篇
一、各地应尽快调查统计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户数情况,制定分期分批认定的工作计划,于2010年6月底前完成认定工作。
二、个体工商户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如需使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须待防伪税控系统升级后方可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升级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料 第4篇
2.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组织机构及其复印件
6、企业认定申请
7、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8、银行开户许可证明及复印件
9、存款账户报告表
10、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11、最近月份的纳税申报表及会计报表
12、企业章程
一般纳税人申请税控机资料 第5篇
先申请购买发票资料:(纳税人票种核定申审批表),(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限额审批表),国税副本复印件、防伪税控资格认定申请审批表。
发票批下来购买防伪税控设备:需要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税务事项通知书,防伪税控开票专用设备发行申请表(一式三份),国税副本复印件,价格:金税卡1188元、税控IC卡79元、IC卡读卡器149元,培训费200元。电话:87686009注:带支票(收款单位:广州科税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或现金科税公司购买金税卡硬件设备。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料清单 第6篇
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的资料:
办税人会计证及复印件两份,办税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两份,以上复印件均盖公章,并写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税务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料清单 第7篇
如果商品发出时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 那么会计核算就不确认收入, 一般也不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只是将发出商品的成本转入“发出商品”科目。在这种情况下发生销售退回时, 企业按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 借记“库存商品”科目, 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不涉及增值税的调整问题。
二、销售退回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后
(一) 销售退回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如果商品发出时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 此时会计核算就会确认销售收入和成本, 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在这种情况下发生销售退回时, 会计核算需要调整的内容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冲减销售收入和成本。企业按照售价冲减销售退回发生当期的商品销售收入, 同时按商品成本冲减销售退回发生当期的商品销售成本。二是调减增值税销项税额。首先由购货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然后购货方将该通知单的第二联转交销售方企业, 销售方据此填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并且根据红字发票冲减销售退回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1:2008年8月25日, 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 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0 000元, 增值税税额为8 500元, 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0 000元。货款已于当日支付。则甲公司于8月25日确认收入实现, 会计处理如下:
9月5日, 乙公司在实际领用该批商品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 将该批商品又全部退回甲公司, 同时提供了税务机关审批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9月10日, 甲公司收到退回商品后, 一方面冲减9月份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 另一方面根据《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填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凭以冲减增值税销项税额, 会计处理如下:
同时冲减销售成本:
(二) 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财务事项称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并且如果该事项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 影响到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的内在估计, 则属于调整事项, 需要调整报告年度的相关项目。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所售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退回的, 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 对报告年度的收入、成本和相关税费项目要进行会计调整。其会计处理方法为:
1. 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完成, 如果涉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 则需要考虑该销售退回对报告年度应缴所得税的影响, 具体调整内容包括: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减报告年度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调减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调整报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以及报告年度的应缴所得税。
例2:甲公司2008年12月3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 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额100万元, 增值税额17万元, 该批商品成本80万元。2009年1月20日, 由于产品质量问题, 该批商品被退回。假定甲公司于2009年3月20日对外报出2008年度财务报表, 并且于2009年2月28日完成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条件, 甲公司的销售退回业务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期间内, 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并且由于该销售退回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 因此还需要调整甲公司2008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则2009年1月20日甲公司的会计核算为:
(1) 调减2008年度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 并且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调减2009年1月份增值税销项税额:
(2) 调整2008年度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纳的所得税 (甲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25%) :
(3) 结转利润分配:
(4) 调整盈余公积:
2. 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 该销售退回对报告年度所得税的影响已无法确认, 根据税法规定, 可以调整本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具体调整内容包括: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减报告年度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调减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调整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以及当期应缴所得税。
例3:承例2, 假定销售退回的时间改为2009年3月10日, 此时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结束, 甲公司收到退回商品时的会计处理为:
(1) 调减收入、成本、增值税的处理同例2。
(2) 调整2009年3月所得税费用及应交所得税:
(3)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一般纳税人申请所需资料 第8篇
培训点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第一国际B座九楼
东莞市正欣科技有限公司第培训室
培训咨询电话:22023588-8308,220235991、企业携带税务登记副本(或复印件)、银行进账单(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和培训费用参加培
训。
培训费用:
培训(防伪开票系统与电子申报系统)两套系统培训400元/人
仅培训防伪开票系统300元/人
仅培训电子申报系统200元/人
2、培训期间食宿自理,本期培训为期四天,包括防伪税控机开票系统及电子申报系统早上8:30开始上课,每户企业派一至两名有关人员(开票员和报税员)参加。由于培训场地所限,只能保证每户企业一台培训电脑进行练习。建议每户企业只派一名对电脑操作熟练的人员参加。
通知
各防伪税控机用户:
为了加强对防伪税控机设备的监管和确保企业使用防伪税控的 安全性,要求对IC卡和专用发票分开专柜保管,并指定专任指定专负责开票。当发生税控专用设备丢失、被盗的 情况时,要及时报告我分局及公安机关,以便第一时间作出适当的处理。
特此通知
塘厦国税分局
新认定一般纳税人申报注意事项
1、做报表前先带优盘到税务局办税大厅1、2号窗导出初始化资料和网上认证的密钥文件(排队机按02号)
2、申报期为1号起15号止,申报时需交资料:主表、附表
一、附表
二、附表
五、开具普通发票申报表(有购买普通发票)、废料销售情况表(工业企业)、税控机报税附表(税控企业)、报税盘,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式二份,用档案袋装好
3、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认证后才能抵扣,当月认证当月抵扣(辅导期企业除外)。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海关完税证的抵扣时间为90天(开票日期为2010年1月1日起的,抵扣时间为180天)。
4、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进行纳税申报前必须进行抄报税。(抄税时间为6号前)(排队机按05号)
申请一般纳税人所需资料 第9篇
(一)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济南市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料要求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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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2-22 阅读:1412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
(一)申请认定临时一般纳税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国税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租赁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租期不少于2年并经工商部门鉴证)
3、有经营地银行等合法的金融机构开设的固定帐户
4、有一定规模的注册资金(商业企业一般在5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一般在30万元以上)
5、有健全的财务核算方法、发票管理制度及安全保险措施
(二)申请认定临时一般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纳税人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书面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并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1、书面申请(并在最后注明“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责任自负”等字样)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固定经营场所地址、电话(不含移动电话)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人代表、财务人员、办税人员身份证及经年检合格的财务人员《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人员还必须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人口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专用发票保管措施及安全设施情况说明
8、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9、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10、财务核算方法及专用发票使用、保管制度
11、工业企业主要产品、设备、厂房等说明情况
12、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以上资料均用A4纸复印件,送交基层税务机关,领取、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三)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不含)以上的。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不含)以上的。
(四)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时间及程序
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
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可随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纳税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填报认定表及有关表格,报税务机关审查,税务机关派员到现场查看后予以确认。
(五)一般纳税人年检
1、年检范围及时间要求
凡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均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范围(另有规定者除外)。每年度1月份为企业自查上报阶段,自2月份开始为税务机关检查阶段,根据纳税人上报资料和检查情况,对照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和分类标准,确定其类别;对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对不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根据有关规定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2、年检需填报的资料或查验的证件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
(3)年检(审)报告表
(4)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税务处理决定书
(6)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7)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二、税收证明管理
(一)《金银首饰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
1、纳税人开具《金银首饰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销货方或加工方营业执照、经营金银制品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购货方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证;
将以上证件、资料送交主管国税机关,领取并填写《开具金银首饰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申请表》(一式两份),主管国税机关审核签字后交纳税人。
2、税收管理科受理纳税人有关文件、证明,审核后,符合条件,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长核批。批准后,填发《金银首饰购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通知纳税人领取。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料清单 第11篇
1、申请报告。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必须向税务机关出具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着重说明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具体理由,以及履行一般纳税人的义务能力。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放的营业执照。
3、与纳税人的成立以及经营活动相关的章程、合同、协议等资料,工作报告《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所需资料》。
4、银行账号证明。
5、注册资金证明。(商贸企业)
6、法人代表、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商贸企业)
7、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资料。(商贸企业)
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资料 第12篇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
2、企业书面申请;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5、法人代表和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会计人员职称证明复印件;
7、财务专用章印鉴;
8、验资报告;
9、银行开户证明;
10、房屋租赁协议;
11、生产设备发票(工业企业);
12、工资表、用工合同(大中型商业企业);
13、房屋租金发票、销售合同、供货证明、工资表、用工合同(小型商贸企业);
14、会计已建账,并提供财政局帐本及凭证;
15、银行对帐单;
16、电脑、保险柜、有财务室;
17、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料清单 第13篇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国税网站下载或一楼领表处)
2. 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每页需盖公章)3. 购进货物发票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如合同、协议或销售意向等(A4纸复印、每页盖公章)
4. 分支机构申请认定时,应同时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批复书,以及总机构确认其为统一核算分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 进出口企业,应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盖公章)
6. 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身份证原件 7. 申请报告
先网上申请(贸工局网站)-----申请通过查询--------------三个工作日—打印出 正反面打印
领取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盖章签字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户(独资经营者),需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需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
市民中心
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需资料 第14篇
须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连同下列资料一起报送主管国税机关:
(一)企业的书面申请。(需打印,主要内容: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主要经营项目、年预计销售额,有无库房、店面、车间、设备,有无专职财务会计人员、是否能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和进项税金等)。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五)企业在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帐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法人代表、办税人员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七)会计人员会计证复印件;
(八)上财务决算报表(新办企业除外);
(九)有关企业成立的合同、章 程、协议书复印件;
(十)注册资金的验资证明,有实物投资的,还需资产评估报告;
(十一)经营场地资料,如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及支付房租的单据等;
1、固定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结算凭证。租
赁个人房屋的需产权证明。
2、无偿使用房屋的且房屋产权属投资人的,需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明,并由产权人写出无偿使用说明。
3、无偿使用其他人员房屋的,需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明,并需公证无偿使用房屋的协议。
(十二)商贸企业需真实有效的货物销售合同、明确的货物进货渠道;
(十三)非商贸企业生产厂房、设备、原材料的来源证明。
二、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有关规定
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要求
(一)单张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含税总额103000元);
(二)只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增值税起征点以上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代开。
(三)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式样见附件,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报主管国税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审核:
1、申请代开专用发票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付款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真实合法的所购物品品名、单价、金额等书面确认证明;代开金额5万元以上(含)需提供业务交易合同等证明资料。
(四)税源管理部门收到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申请后,要及时对纳税人业务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审核其连续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否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根据审核情况,税源管理部门在《申报单》上签署是否同意代开专用发票的意见。符合代开条件的,纳税人凭《申报单》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税款征收岗位缴纳税款。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注:本表1式3份,县国税局、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留存1份。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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