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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语小学治理学校教师乱收费责任书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双语小学治理学校教师乱收费责任书(精选12篇)

双语小学治理学校教师乱收费责任书 第1篇

双语小学治理学校教师乱收费

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加大我校治理工作力度,坚决治理学校乱收费、乱办班、乱购学习资料。按照“标本兼治、严格标准、从严查处、狠抓落实”和“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责任书。

责任内容:

1、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上级行政部门和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任何教师不得乱收费,从严执行代收代支,收支相抵,据实结算的规定。

2、严格收费项目及使用管理。学校任何教师必须按照学校通知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费或超标准收费,如有举报,一经核实,后果自负。

3、严禁搭车收费。学校任何教职工不能以学校通知收费之机搭车收费,如查证属实,必严肃处理。

4、严禁乱办班和外出兼课。学校任何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学校批准私自乱办班或外出兼课,也不得为社会办学办班在学生中宣传,或介绍学生到社会办学办班学习,更不得帮其收费。如有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学校设立收费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学校将组织人员立即核查,一经查实,学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监督电话:2922106)

6.严禁私自为学生统一购买学习资料或私自要求学生或家长到指定地点购买学习资料。

双语小学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16年 9 月 1 日 2016 年 9 月 1 日

双语小学治理学校教师乱收费责任书 第2篇

根据国家、省、地、县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的成果,落实义务教育新机制改革,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中心学校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各小学、九年制学校的校长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及所辖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负总责。

二、责任内容

1、根据中央、省、地、县的部署和要求,层层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

2、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3、负责监管本校(园)及所辖学校(园)的收费行为。及时制止乱收费现象,对严重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办乱收费案件。

三、责任考核

1、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列入学校目标管理的内容之一,纳入目标考核。

2、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考核结果,作为学校管理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四、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按照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明确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未贯彻落实教育乱收费规定,未层层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出现乱收费行为的。

2、对职责范围内乱收费行为不及时制止的发生乱收费问题引起举报、上访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及收费补课的。

4、学校对本校学生收费补课的。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取微机费服务性收费的。

学校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 第3篇

按照州教育局临州教纪检发 [2012]6号《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和县教育局的要求,为全面落实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结合本学区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落实经费保障责任。深化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提高河西学区各小学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格规范教育资金使用行为,做到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以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教育经费和国家教育资助资金,确保教育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围绕解决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清理规范改制学校收费行为等重点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完善教育收费信访举报反馈通报、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大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规定在河西学区全面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督查工作对落实中央政策,解决教育收费热点难点问题的推进作用。深入开展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教育行风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创新督查工作方式,强化督查问题整改,确保督查工作实效,着力构建教育收费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加大查处力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河西学区各小学教育收费违纪违法问题。对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教育收费和国家教育资助资金,擅自立项和超标准乱收费,以及通过收费牟利等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不仅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相关校长的责任,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

五、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的规定,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未履行治理工作责任,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对教育收费违规违纪问题未有效制止、严肃处理,责任范围内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发生重大教育乱收费案件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并上报县教育局。

双语小学治理学校教师乱收费责任书 第4篇

学校的收费问题事关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强收费工作的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决执行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

2、加强收费项目、标准的管理,确需收费必需得到县级以上物价部门的批准。

3、健全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凡学校收取的费用,必须经职代会通过,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4、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5、加强教育收费检查制度。

6、严禁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

7、严禁教师为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或制定购买资料。

8、严禁向学生收取各类单元测验、考试试卷、刷资料等费用。

9、严禁在岗教师组织本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10、严禁学校任何人代收保险费、体检费。

11、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规范收费行为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第6、7、8、9、10、11条,若有违反的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肃的处理。

新房乡中心学校(章)校长(签字):

责任教师:(签字):

小学治理乱收费责任书 第5篇

一、责任要求

第一条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

第二条 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三条 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各项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关于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管理办法(暂行)》。

第六条 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责任范围

第一条 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将责任分解到人,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单位“一把手”对所辖范围内的有偿家教行为及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订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取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出版物、学具或各种用品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自选项目,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四)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六)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举报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七)其他应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八)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参与举办“小饭桌”和各类补习班的。

(九)教师私自在民办教育机构或非法 “小饭桌”中兼职、兼课的。

(十)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

(十一)教师利用晚上、双休日、节假日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的。

(十二)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的。

(十三)学校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组织租借学校场地、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的。

(十四)教师从事以上没有涉及到的其它方式的有偿家教行为的。

三、责任追究

第一条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凡有有偿家教或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诫勉谈话;(四)免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三条 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家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在职教师,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并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模。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相关教育、人事、财政部门对其予以解聘。

第五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六个严禁”规定,如有违反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各类评优评选资格。

第六条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县教育体育局与下属各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局长(签字): 单位“一把手”(签字):

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第6篇

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小学收费行为,严格收费管理,坚决制止小学乱收费,我校与各教师签订以下目标责任书:

一、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精神和县科教局实施方案,除已免收费项目外,其它项目继续执行“一费制”规定标准。

二、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做到不超标收费,代收费项目不超学期结算,不寻找借口或变相强行征订、购买国家规定以外的各种教材、教辅时事等读物,不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不与社会上一些单位合伙向学生推销商品和服务项目,学校所有收费全部使用财政专用收据,严格防止图书等订购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学校收费实行公示制。要在学校醒目的位置设置固定公示栏,将收费政策、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举报电话进行公示。每年六月底和十二月底,都将收费的使用情况在公示栏内公示,广泛接受学生、家长、教职工的监督。

四、加强教育收费审计划工作,完善教育收费审计制度建设。

五、治理小学(园)乱收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对出现的乱收费问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教育纠风实施一把手责任制。校长(园长)对所辖范围内出现的乱收费问题负责,如有乱收费问题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直至撤职。

彭庄完小校长签字:江太平

教师签字:

运河小学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状 第7篇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根据省市关于集中清理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精神以及区教文体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本责任书。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2、不准在区教育局颁发的订书目录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辅导材料、知识读本和各类报刊,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免除家庭困难学生教科书费用的相关政策。

3、学校各部门不准向转入我校的学生收取择校费、捐资助学费或以其它名义变相购买实物赞助,教职工严禁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等。

4、学校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不得与民办学校合作或以民办学校名义变相补课收费。

5、班主任是本班学生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上级收费政策。有文件规定的代收费,严格按公示收费通知收取。

6、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制发的“河北省中小学收费专用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定期公布学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7、认真执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将开学后的收费内容,向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经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收费通知,接受社会监督。

8、凡出现乱收费现象,经家长向学校、报刊、上级相关部门等进行投诉后,经查实,该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检查,退还所收费用,并取消当月的绩效考核,当年不参与评先、评优。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教育形象和依法治教的大事,每位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自律,如有违犯,将依法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校长学校教师

签字:签字:2011-9-1

双语小学治理学校教师乱收费责任书 第8篇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上级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关精神,加强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中心小学与各村完小签订如下责任状:

一、严格依法依规收费。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工作,坚决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后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赣教计字[2008]30号)文件要求和《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秋季国家免费教科书退费工作的通知》精神,严禁再向学生收取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乱收借读费。学生自愿项目要遵循市场规律,学校可以做好相应的宣传推介工作,但不能代办代收,更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严禁学校及教师搭车收费,自觉维护学生及其家长的权益,维护教育的良好声誉和教师的崇高形象。

二、切实加强收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健全各种教育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办事,严格执行亮证收费(教育收费许可证)制度,按规定设立长期固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所有开学收费的资金都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学校应当将学校收费工作纳入教职工的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做好学校的收费工作。

三、坚决制止中小学收费补课。所有小学不得在双休日或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暑、寒假期间小学各年级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更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课费。

四、坚持加大教育乱收费查处力度。对乱收费严重的学校,只要违反规定乱收费的事实一经查实,将对学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处理,并对其评先、评优、晋级、评定职称实行“一票否决”。对情节严重的乱收费案件相关责任人,将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学校乱收费及向学校乱收费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签署单位:岩瑞东津小学签署单位:岩瑞东津小学

校长:教师:

双语小学治理学校教师乱收费责任书 第9篇

牛田镇中心学校

2018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责任状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促进教育收费的规范化,巩固和扩大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工作成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镇目前实际,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有关教育收费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和免补政策,以上级收费文件为依据,切实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切实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责任要求

1、中小学教育收费一律按上级收费文件严格执行,各校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定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向学生收取费用。严禁与学生转学挂勾收取捐资赞助费、帮困基金等费用;严禁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行为;学校食堂不得承包经营,伙食费按“保本不赢利”的要求收取。

2、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切实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

3、继续执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各中、小学校长是本学校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第一责任人,后勤校长(总务主任)是本学校收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抓好中小学收费工作责任分解和责任落实。

4、继续实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目标管理。实行两级考核。考核结果要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5、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和“收支两条线”

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责任落实。

三、责任追究

1、凡因学校乱收费引起较大群体或恶性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中心学校将追究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对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2、凡越权自立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收费的,一经发现,限期整改,责令单位全额清退违规收费,视情节对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进行行政问责、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屡禁不止的,从重处分。进行有偿补课、家教家养、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的,严格按益纠办发[2013]10号和桃教发„2016‟75号文件处理;违反规定组织征订、推荐购买教辅资料的,除按益纠办发[2013]10号文件处理外,其书款一律由责任人个人支付。

3、凡在收费工作中不按规定收费或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追究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视情节分别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凡因学校违规收费被立案查处的单位和个人,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降等。

此责任状一式两份,中心学校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牛田镇中心学校 校 长: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双语小学治理学校教师乱收费责任书 第10篇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基一[2012]1号)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

[2012]1号)两个文件及我省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抓紧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责任书。

一、落实经费保障责任。进一步深化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提高学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规范使用教育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以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教育经费和国家教育资助资金,确保教育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加强收费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教育经费各项管理制度,学校要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教辅资料发行行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设立收费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确保学校不出现任何政策外收费行为。

三、加强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学校要对原教育收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有变动的作适当调整,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加大对各项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校务公开,关于教育收费行为的座谈、问卷调查和走访工作,确保师生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强化督查问题整改,着力构建教育收费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加大乱收费行为查处力度。对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教育经费和国家教育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擅自立项、私自收费和超标准乱收费,以及通过收费牟利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教育主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学校未履行治理工作责任,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校长是收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六、加强收费政策宣传力度。学校要利用多种媒体联合互动开展收费政策宣传,广泛宣传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依法收费的观念,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关心、理解和支持教育的社会氛围,形成良好的治理工作环境。

当阳市新民小学班

负责人:班主任:(签字)(签字)

双语小学治理学校教师乱收费责任书 第11篇

三支龙小学

二0一二年九月六日

三支龙小学关于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我们学校2012年坚持从严治教,在学校收费方面,认真贯彻寻教通〔2012〕80,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决定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

一、认真学习文件,贯彻精神。

学校认真学习寻教通〔2012〕80文件。按寻教通〔2012〕80文件的精神,在2012年,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的总体要求:“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 学校禁止乱收费,我校还应继续努力工作,逐步完善治理乱收费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以家长为监督员的收费校务公开的保障机制。

二、领会精神,认真宣传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利用墙(板)报、宣传栏、开家长会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

2、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并张贴公示表。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要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

6、要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8、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学校坚持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杜绝乱收费。

三、建立制度、认真履行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不准擅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不准在市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不准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择校费。

5、不准乱办班、乱补课。

6、不准以其他任何形式强制性收费和杜绝“搭车收费”。

总之,我们将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在自检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乱收费行为。

三支龙小学

双语小学治理学校教师乱收费责任书 第12篇

乱收费工作责任状

为进一步贯彻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严禁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代收费管理的精神,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特立此责任状。

一、禁止背荫河中心学校教师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在校内违规补课。

二、禁止背荫河中心学校出租(出借)教室对中小学生补课。

三、禁止教师将任课班或本校学生拉到校外办班补课收费。

四、禁止在职教师在社会补习学校、课外辅导班兼职上课。

五、禁止在家、或在出租(出借)地点给学生补课,或一对一补课收费。

如果发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将对学校进行全市通报,取消该校评选先进资格,对直接责任人将严重处分,还将追究校长责任,对隐瞒不报,包庇纵容的,将给校长相应的纪律处分。

立状单位:背荫河中心学校(盖章)校长(签字)

签状人(签字)

双语小学治理学校教师乱收费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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