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认可准则范文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认可准则范文(精选4篇)

认可准则 第1篇

实验室认可是由权威机构依据一定的准则并遵循一定的程序, 通过注册评审员和技术专家对实验室进行的评价, 并对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给予一种正式的承认。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Committee for Laboratories, 简写为CNACL) 于1994年成立。

2002年7月, 原CNACL与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 (CCIBLAC) 进行合并, 组建了新的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 简称CNACL。2006年3月, 中国实验室认可委员会又与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合并, 组建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简称CNAS。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于2008年6月1日启动实验室认可的试运行工作, 试运行期为半年。

1 实验室认可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产品复杂程度和技术含量的日益提高, 相应所需要的检测技术也愈来愈高, 检测设备愈来愈多。在这一条件下产生的实验室认可工作, 其目的和意义在于:

1.1 提高对认可实验室的信任。

用户可以充分信任被认可的实验室所出具的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公正性。认证机构每年要出版已被认可实验室的名录供用户选用。在这个名录中, 有每个实验室被认可的领域和试验项目, 以及可能达到的准确度。1.2促进实验室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和竞争能力, 使其能公正、科学和准确地为社会提供高信誉的服务。对实验室的认可过程, 实质上是评审员和专家对该实验室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进行诊断、评估的过程, 它揭示出该实验室某些方面的差距, 帮助其改进和提高。1.3通过参加国际间相互承认协议, 促进消除贸易技术壁垒。通过签订相互承认的双边和多边协议, 相互承认检验结果, 从而避免重复检验。

在公安鉴定工作中, 由于鉴定结果可能对法庭的判决结果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公安鉴定机构实验室的认可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作为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安院校, 也是业务水平很高的公安鉴定机构。此次实验室认可, 正是促进学院各系的鉴定实验室的技术和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更大的提高, 并加强实验室人员检验的质量和管理意识的契机。

2 准则中管理要求的内容和要点

2.1 组织。

2.1.1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应是一个法人实体。2.1.2实验室应符合认可准则的要求, 满足客户的要求, 满足法定管理机构或其他对其提供承认组织的认可要求。2.1.3实验室应满足的要求。这是实验室认可中的重点, 实验室应满足一下的要求:要有一定数量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要保证检验工作的公正性;应保护客户的保密信息;应确定组织机构图, 并且要确定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确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职责;由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所需资源;质量负责人协助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贯彻;实验室人员应明白实验室活动的相互关系和重要性, 明白如何为质量管理体系目标的实现做贡献。另外, 实验室应设立监督人员, 监督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方法应作为实验室认可工作中的重点深入理解。对实验室监督人员的要求主要有三点:首先监督员应由熟悉各项检测或校准方法、程序和目的、结果评价的人员担任;其次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测和校准人员, 包括在培员工;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包括由检材进入实验室到出具检测报告的整个过程 (不包括报告本身) 。在这一过程中, 监督员要做到充分监督, 应满足以下的要求:要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要有评审计划;要有质量监督记录 (至少一月一次) 。2.1.4实验室应建立沟通机制, 并就确保与管理体系有效性的事宜进行沟通。2.2管理体系。2.2.1实验室应建立文件化管理体系。2.2.2实验室要确立质量管理方针目标, 并在质量手册中阐明, 并在总体目标中进行评审。2.2.3实验室负责人应提供、建立和实施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承诺的证据。2.2.4实验室负责人应把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进行传达。2.2.5质量手册应明确技术和质量负责人的职责, 包括遵循《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的责任。2.2.6管理体系变更时, 一定要确保其完整性, 具体的方法是:收回旧的管理体系, 发布新的管理体系, 对员工进行培训。2.3文件控制。文件控制是实验室认可工作的一个重点, 通过有效的文件控制, 可以使实验室高效、无误地工作, 是实验室认可的前提保证。2.3.1文件的批准和发布。内部文件发布前, 由授权人员审查并批准使用。文件必须在审查批准后才能使用。要建立完整的受控文件清单, 以防使用无效和作废的文件。文件控制的目的:a.实验室所有作业场所都有相应文件的授权版本。b.科研处定期审查文件并修订。c.及时撤去作废文件。d.处于法律或知识保存目的而保留的作废文件, 应有适当标记。实验室制订的管理体系文件应有唯一性标示。2.3.2文件变更。除非另有特别指定, 文件变更应由原审查责任人进行审查和批准。更新的内容应在附件中标明。如果对实验室的文件进行手写修改, 修改处要有标识。需要注意的是:对表格格式的修改也要申报科研处审批。表格格式不允许自行修改。2.3.3文件控制的要素。a.实验室应建立完整的受控文件清单, 文件应加盖文件受控章, 有受控文件编号 (确保明确文件发放去向) 。b.有和受控文件清单相对应的文件收发登记表。c.提供文件更改的实例。d.提供文件销毁记录 (申请清单) 。e.提供其他记录, 如文件借阅记录等。2.3.4受控文件的归类。a.基础类:《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 公安部规定, 手册等。b.在用的检测标准规范, 如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细则。c.仪器设备操作规程。d.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规程。e.与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2.4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实验室应采取先评价后采购的原则, 应提供消耗材料清单、合格供应商评价表、合格供应商名册 (必须是获批准, 有批准人的供应商) 、采购计划以及验收记录。服务方应:提供仪器检定和校准的能力证明, 包括法定授权书、检定校准范围能力附表;为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为实验室人员提供培训。实验室认可工作中这一部分应注意:a.在采购计划中, 需要将消耗材料的技术指标写清楚;b.验收记录应体现出消耗材料的验收其实是对采购计划的验收。2.5记录的控制。2.5.1实验室记录要防止未经授权人员的侵入和修改。2.5.2技术记录。a.记录应按时间保存。b.记录应包含充分信息, 尽可能接近原始条件, 以便复制。c.记录应有操作人员和审核人员的签字。2.5.3记录是一种特殊的文件, 也要有唯一性标识。

3 学院实验室认可工作的现状

在学院实验室认可工作开展期间, 主要遇到以下的难点:首先是实验室人员对准则的理解不够深入, 由于准则内容比较抽象, 使管理和技术人员一时无法将文件内容和实际工作联系到一起;另外由于各类文件, 特别是技术记录是首次编制, 在记录内容上还容易出现疏漏, 导致无法完整地回溯。对文件的控制也是工作过程中的一个难点, 如何建立一个高效完整的文件体系, 将大量文件有效地统一管理, 是需要摸索的课题。

对实验室人员应通过实验室认可准则的培训以及相应的考核来提高人员对实验室认可的认识。记录包含的内容应以能够准确无误地重新构建当次检测鉴定的过程为准, 科研处可通过为各个检测实验室建立标准记录表格范例来提高记录的质量。文件系统应在试运行过程中通过不断地审核和评审, 逐步地改进, 达到对受控文件随时修改和更新, 以确保实验室所使用的文件及资料为最新有效版本。

结束语

总之, 严格执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 (ISO/IEC 17025:2006) 中管理要求的内容, 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规范实验室管理, 对于提高实验室的整体实力, 增强竞争力是十分有益的。我们应通过对准则的不断学习和实践, 实现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提高管理的有效性, 更好地落实质量目标, 实现质量方针。

摘要:《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 (ISO/IEC17025:2006) 是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进行认可的基础, 其中包含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为证明其按管理体系运行、具有技术能力并能提供正确的技术结果所必须满足的所有要求。针对准则中管理体系这个部分的一些重点内容进行的初步探讨和思考。

关键词:实验室认可,《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ISO/IEC17025: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S].

[2]李道宏, 蒋安众.实验室认可与管理[J].工业工程与管理, 1999, 1.

认可准则 第2篇

引言

1.1 为了统一浙江省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准则》。

1.2本《准则》依据 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制定,增加了对检验机构通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附加要求。

用于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时,在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附加要求与ISO/IEC17025:2005的规定不一致时,以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附加要求为准。

1.3 本《准则》是浙江省向社会出具检测数据的检验机构通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所必须遵守的通用要求。适用于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法设置和授权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其他类型实验室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评审。

1.4为保持与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文本的一致性,1.3 款所指的检验机构在本准则中统称为“实验室”。

参考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 2.4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2.5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2.6 JJF 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2.7 GB/T 15483.1-1999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

2.8 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3、定义

3.1 实验室laboratory 从事校准和/或检验的机构。

注1:如果实验室只是某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除了进行检验工作以外,还进行其他活动,则术语“实验室”仅指该组织内进行检验工作的那部分。注2:本准则中的术语“实验室”是指在下列情况下,开展检验工作的机构:

——在或来自一个固定的地点

——在或来自一个临时的设施,——在或来自一个可移动的设施。

3.2 检验实验室 testing laboratory 从事检验工作的实验室。

3.3 校准实验室 calibration laboratory 从事校准工作的实验室。

3.4 校准 calibration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注1:校准结果既可给出被测量的示值,又可确定示值的修正值。

注2:校准也可确定其他计量特性,如影响量的作用。

注3:校准结果可以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3.5 检验test

按照规定的程序,为了确定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生物体、物理现象、工艺过程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或性能的技术操作。

注:检验结果通常被记录在称之为检验报告或检验证书的文件中。3.6 校准方法 calibration method

为进行校准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3.7 检验方法 test method 为进行检验而规定的技术程序。3.8 检定(验证)verification 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3.9 质量体系 quality system 为实施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3.10 质量手册 quality manual 阐述一个组织的质量方针、质量体系和质量实践的文件。

注:质量手册可以列出与实验室质量工作有关的其他文件。3.11 参考标准 reference standard 在给定地区或在给定组织内,通常具有最高计量学特性的测量标准,在该处所做的测量均从它导出。

3.12 标准物质 reference material 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好地确立了的特性、用于校准仪器、评审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材料或物质。

3.13 有证标准物质 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CRM)

附有证书的参考物质,其一种或多种特性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确定,使之可溯源到准确复现的表示该特性值的测量单位,每一种出证的特性值都附有给定置信水平的不确定度。注1:有证参考物质一般成批制备,其特性值是通过对代表整批物质的样品进行测量而确定,并具有规定的不确定度。注2:当物质与特制的器件结合时,例如,已知三相点的物质装入三相点瓶、已知光密度的玻璃组装成透射滤光片、尺寸均匀的球状颗粒安放在显微镜载片上,有证参考物质的特性有时可方便和可靠地确定。上述这些器件也可以认为是有证参考物质。

注3:所有有证参考物质均应符合本规范中测量标准的定义。

注4:有些参考物质和有证参考物质,由于不能和已确定的化学结构相关联或出于其他原因,其特性不能按严格规定的物理和化学测量方法确定。这类物质包括某些生物物质,如疫苗,世界卫生组织已经规定了它的国际单位。

3.14 溯源性 traceability 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与国家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注1:此概念常用形容词“可溯源的”来表述。注2:这条不间断的比较链称为溯源链。

3.15 能力验证 proficiency testing 利用实验室间的比对,对实验室的校准或检验工作进行判定。3.16 要求 requirement 为能识别和考核一个实体,将对其特性的需要转化为一系列定量的或文字描述的规范。

管理要求

见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第4条“管理要求”中对检测实验室的要求。

技术要求

见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第5条“技术要求”中对检测实验室的要求。

附加要求

6.1 申请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必须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明确的检验业务范围。为非独立法人单位时,应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帐目和独立核算,6.2 在技术主管或质量主管不在时,应指定其代理人,并在手册中规定。

6.3 应在质量手册或程序文件中规定,保证委托方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

6.4 对政府下达的指令性检验任务,应编制计划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6.5 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技术主管、质量主管及各级部门主管应有任命文件。

注: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指实验室最高行政主管。

6.6 非独立法人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应由其法人单位的行政领导成员担任。

6.7 实验室技术主管和质量主管的变更应报发证机关确认。

实验室最高管理者的变更应报发证机关备案。

注:确认指考核。

6.8 关键岗位人员资质要求:

6.8.1实验室的技术主管和质量主管应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熟悉有关专业业务。

6.8.2 检验人员应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本单位的资格确认后持证上岗。对国家和本省已开展检验人员执业资质制度的行业,检验人员应取得相应资质。

6.8.3检验机构的技术主管、质量主管及授权签字人必须是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专职人员,并经《准则》培训合格;

6.8.4 授权签字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检验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6.8.5 检验机构的内审员人数不得少于2人; 6.8.6一般检验项目专职检验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行业如无损检测、桩基测试、室内环境检测、珠宝检验、棉花检验等岗位资质,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6.9 应有适当的措施确保实验室有良好的内务管理,并符合有关人身健康、环保(如废物处理措施)和安全(如停电、停水、防火等应急措施)。

6.10 与检测有关的设备档案,应有接受时的状态及验收记录。以及仪器设备购置、验收、流转应受控。使用未经定型的专用检验仪器设备时,应能提供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

6.11 计量检定和量值溯源。

6.11.1 列入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经计量授权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计量检定机构提供服务,取得检定合格印、证。

6.11.2 强制检定以外的其他计量器具,实验室寻求外部量值溯源时,应由经计量授权或其他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提供服务。

注:强制检定以外的其他计量器具,提供检定证书或校准报告的计量技术机构,一是指取得国家或地方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二是指取得本省计量校准实验室认可的计量校准机构。当寻求有其他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提供服务时,实验室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以证明该机构的量值可溯源至国家或国际计量基准,并且该机构的量值传递工作是可以保证的。

6.11.3 进行自检定/校准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6.11.3.1 有相应合格的检定/校准用的计量标准器; 6.11.3.2 按JJF1071—2000《国家校准规范编写导则》制定,由本单位发布的校准规范(由有关专业专家和计量专家审定); 6.11.3.3 有考核合格的人员;

6.11.3.4 有合适的检定/校准环境条件。

6.12 自检定/校准的设备,应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的要求,绘制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量值传递方框图(适用时),以保证在用的测量设备量值符合计量法制规定的要求。

6.13 计量检定用最高计量标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相关规定考核合格。

6.14 应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有效期内)。

注:(1)实验室应首先使用有证标准物质;

(2)当无有证标准物质时实验室应尽可能使用有质量保证的纯物质来配制内部标准物质,并须进行核查。

6.15 没有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时,实验室应尽可能地参照其他相关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公布的方法,且经发证部门确认。

6.16 记录更改应按适当程序规范进行。

6.17 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18 确定检验业务范围的依据标准: 6.18.1、检验机构申请确认的检验业务范围必须有相应的产品、参数或检验方法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6.18.2 企业标准不能直接作为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依据。

6.19 实验室应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其分包方应是已经通过了计量认证的实验室。

注:分包范围是指:(1)设备临时损坏;(2)通过的能力发生意外情况;(3)设备昂贵;(4)特种项目;(5)使用频次低。发布日期:2006年1月9日 实施日期:

中国会计准则获欧盟认可 第3篇

欧盟最近在其提交欧洲议会的报告中建议,在2011年底前,欧盟委员会允许中国证券发行者在进入欧洲市场时使用中国会计准则,不需要根据欧盟境内市场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财务报表。有关专家指出,此项建议表明我国会计准则的建设与实施,特别是在国际趋同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已获得欧盟委员会的认可。

业内资深人士分析,欧盟对我国会计准则的认可,对于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促进对外经贸发展等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能够降低我国企业赴欧盟上市成本,大大减少企业的报表编制成本和审计成本,为我国企业走入国际市场创造良好的会计环境。二是有利于欧盟解决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欧盟接受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意味着不仅是对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我国会计准则得到良好执行的认可。三是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会计国际等效。作为世界重要经济体之一的欧盟接受我国会计准则,在国际上将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有助于推进我国与其他国家会计准则等效的谈判进展,促使美国等其他国家认同我国准则等效,进一步扩大会计国际趋同和等效的成果。

认可准则 第4篇

编制说明

一、背景介绍

与其他专业同。

二、主要内容

本文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考国际相关技术规范,在CNAS-GL23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临床微生物学检验领域的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基础上,结合临床实际及可操作性,对既往含糊的技术要求进行协调统一后编制。

修改及增加内容:

1.指南5.3.1“脑脊液检查配备细胞离心机”,修改为“无菌体液的直接显微镜检查应

具备细胞离心机”。

2.修改指南5.3.2内容,将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常用仪器分类,规定其检定或校准、功

能监测周期,以及需要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的设备。

3.增加“5.3.7如果设备故障影响了方法学性能,在设备修复、校准后,实验室应对

设备性能进行验证,例如检测质控菌株或已知结果的标本。”

4.5.5.1 细菌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程序应满足如下要求,增加“(c)抗菌药物敏感性试

验方法及结果判断至少应遵循上一年的标准”。删除寄生虫、分子生物学内容。

5.修改5.5.2,明确规定商业鉴定系统(包括自动、半自动、手工)每种板(条/卡/

管)的验证方法、人员比对要求。

6.修改5.5.3:将初次分离用非选择性培养基的平板直径、接种标本规定由“宜”改

为“应”。删除需尽快完成几种特殊细菌的检测以及对痰标本进行常规涂片、革兰染色。

7.增加5.6.5无CNAS承认的能力验证(室间质量评价)项目性能评估的频次及方法。

8.增加“5.6.6 应至少每年进行工作人员的能力比对,至少包括显微镜检查、培养结

果判读、抑菌圈测量、结果报告”。

9.删除5.7.3关于标本和污染培养基的处置、运送要求。

10.修改5.8.7,明确规定危急项目及结果。

11.修改5.8.9,明确规定应分级报告的项目及结果。

12.指南中多处“需”修改为 “应”。

13.增加附录A:申请认可的微生物学检验项目要求。

认可准则范文

认可准则范文(精选4篇)认可准则 第1篇实验室认可是由权威机构依据一定的准则并遵循一定的程序, 通过注册评审员和技术专家对实验室进行...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