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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结构原则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09-191

资本结构原则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在人们的社会生活实际水平得到相应提升的同时,关于建筑的实质需求也处于不断发展提升的阶段,建筑相应的结构设计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传统模式的设计已经不能够达到人们的实际需求,然而建筑的结构设计不仅关系着建筑本身的质量标准,也关系着建筑的安全性质问题,本文就对于建筑设计相应具体原则与有关设计规划的选取性问题实行相应分析与研究,探索出设计人员怎样能够做好结构设计与规划方案的抉择,并且可以提出具体的实质措施与方案。

【关键词】建筑结构设计;基本原则;分析

1引言

对于建筑质量标准问题而言,应当规范结构设计的相关原则,做好设计规划的实质性选择为关键环节,这能够直接关系到实际施工的质量水平与建筑安全的实质标准[1]。然而在具体落实的设计方案中,规划方案的抉择将会受到许多因素的限制,从而可以最终导致规划方案不可以得到相应的实现,不仅导致各种形式资源的损耗,也阻碍了建筑事业的上升发展,因此规范建筑结构设计的具体原则,选取合理的规划方案是相当重要的,本文就对于这类实际问题,对于具体结构设计环节中的规划方案实行分析与研究,提出了相应的问题,寻找到合适有效的解决方案,能够更好的确保建筑事业的不断向前发展。

2建筑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

⑴抓大放小

“强柱弱梁”与“强直弱弯”等方面成为建筑结构设计环节中相当重要的理念。尽管整个结构系统是根据各种部件实行协调而构成一体的,然而各个部分承担的作用是不一致的,根据其重要性程度是有轻重程度区分的;对于突然袭来的毁坏力量,如果要最大程度地发挥出建筑结构的协调与防御能力,就应当在原本的基础条件之上确保建筑物的核心部位,使用局部环节的牺牲来保留总体的实力状况;而且在实际运用的过程当中,不能够使用平均力度,这样便很容易导致“玉石俱焚”的现象发生[2]。从而可知,在实际的建筑结构中,设计人员应当以降低建筑损失为主,尽量能够做到抓大放小。

⑵多道防线

在实行建筑的具体结构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应当需要做好有关的安全防患的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相应的灾害,各个具体环节都能够做出对应的有效反应,从而可以做好总体的防御,将灾害导致的损坏程度降至最低。在建筑设计过程中不可以将全部的期望都寄托于某一项单件环节上,如果违反这项的具体原则会进入危险的状态,这应当在具体的建筑设计环节中设计人员把安全责任作为基本标准,把建筑的总体性结构作为根本点,将每一个具体环节都充分执行好,做好足够的多道防线,从而能够在确保建筑安全的同时能够促使建筑在面对灾害的时候可以变为一个整体,构建一道具有保护作用的屏障。

⑶刚柔相济

设计人员在实际建筑结构设计的具体环节中,刚柔相济作为最科学与最合理的设计规划体系。建筑结构刚度过强则缺乏一定程度的变形能力,对于具有强大破坏力的情况,所应当承受的力量也会相应增大,易于导致大面积的坍塌现象或者全部受到毁坏。而且建筑结构设计的柔性则可以消除一定程度的破坏力,因为建筑缺乏一定强度则易于发生变形过大现象,很容易导致整个建筑物产生全体倾覆[3]。

⑷打通关节

建筑设计环节中的每一个部分都存在着可能会对整个建筑产生相应影响,从以往的灾害分析观察,许多建筑事故产生的时候,大部分工程是从节点开始受到毁坏的。在实际打通关节的过程当中,既应当充分考虑工程的总体平衡情况,又应当避免工程产生不合理的危险因素。

3建筑结构设计的注意事项

3.1结构计算的注意事项

在实际结构计算的环节中,首先,在底层框架砌体结构验算的实际过程当中,底部相应的剪力法仪能够适合刚度相对均匀分布的多层形式结构。关于具备薄弱层的底层框架混合形式结构,应当充分考虑塑性变形集中的实质影响作用。底层框架混合形式结构的相关剪力分配不可以简单地根据框架抗震墙的方式,由于底框架形式结构当中只有底层框架能够具备抗震墙的功能,应当使用双保险的方式。其次,防止荷载计算产生错误。在总体建筑荷载计算的环节中,设计人员应当充分结合建筑工程的实际用途与总体架构,科学有效地计算出建筑相应的荷载范围。在保证建筑结构稳定性的同时,应当防止后天性的人为破坏[4]。

3.2构造相应的注意问题

首先,在搭建配置方面,设计人员应当把整个建筑相应的钢筋配率范围进行确定,特别对于一部分抗震设计环节中可以延长建筑稳定性的建构,能够在发生地震现象时,把人员伤亡下降到最低限度。其次,对于钢筋的相关安装过程,需要保证钢筋能够安装到固定的位置,并且在安装之前钢筋的相应质量可以获取有效的保证。再次,在由根本情况上防止温度应力导致墙体开裂的发生,建筑结构设计人员应当在整个建筑结构设计环节中把通风暖热方案融入到实际的建筑结构设计过程中。最后,跟抗震的具体构造要求设定的构造柱,在整个建筑物高度范围内实行对准贯通,构造柱和圈梁、楼板与墙体的拉接应当符合有关的标准要求。

3.3抗震环节的注意问题

在整个建筑设计过程当中,其相应的设计观念能否满足相关的规定要求标准,不但关系到建筑物的总体使用情况,同时还维系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依据我国最新抗震要求标准和规定条例,在抗震等级层次较高的有关区域,住宅设计应当根据抗震的角度执行,使用二阶段设计来实行三个标准的设防要求。

⑴普通住宅

在一般形式的多层砌体住宅结构设计体系中,设计人员应当首先考虑横墙或者纵横墙的承受能力,横纵墙在分布格局方面上应当遵守方便与对称的相应原则,并且在设计的具体过程中,上下层之间的横纵墙应当维持一致水平。

⑵多层住宅

跟一般形式的住宅不同点为,多层住宅在钢筋方面或者抗震能力上,都应当比一般形式的住宅要强,所以设计人员在多层住宅设计的实际过程当中,首先应当充分结合着多层住宅的应用性能,在抗震墙和框架设计的实质过程当中,突破传统模式的单向布局,改动双向布置的方式,以便能够加强各自的相应抗震能力[5]。另外在保证抗震墙与框剪体系独立抗震性能的同时,设计人员应当充分结合着工程楼宇之间的相连状况,保证工程建筑的整体性。

4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建筑事业上升发展的同时,对于建筑设计领域提出了新颖的标准要求,其不仅需要满足运用的质量,更加可以确保人民生活的安全,设计的人员应当在具体形式的结构设计过程当中,充分结合具体的施工环境的多方面影响要素,遵守设计的相关原则,能够寻找出一个合理化的经济形式结构设计规划方案,能够更好地确保建筑的质量与安全。设计人员应当能够充分意识到设计方案与设计原则的重要程度,不断的熟悉加深设计的相关知识,不断实现创新与拓展,强化专业技能水平,以便能够确保建筑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实际需要与提升人们在社会生存的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

[1]魏然.建筑结构设计基本原则及合理设计方案[J].民营科技,2011,(05).

[2]黄增旋.浅析建筑结构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14).

[3]杨恒.浅谈建筑结构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15).

[4]李桂山.建筑结构设计过程应注意的问题探析[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34).

[5]苏成江.浅议建筑结构设计过程中的几点问题[J].民营科技,2011,(04).

作者简介:蒋伟(1981-),男(汉族),江苏省泰兴人,本科生。

资本结构原则论文范文第2篇

一、土建工程工作需要遵循的原则

(一) 简图计算

该原则对于整体工程而言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图纸在设计时需要满足整体结构要求, 计算简图与工作实际相符对整体施工而言非常重要。计算简图是指在施工环节, 通过对工程进行仔细观察从而得出的设计图纸, 设计图纸需要体现出建筑的全部需求。图纸能够对施工过程具体操作起到一定指导作用, 鉴于此对其质量要求非常高, 由此也可以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引发不质量及其它问题。

(二) 选择方案

施工方案在选择时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 一是科学性, 二是合理性。施工整体过程都是依据施工方案而开展的, 施工方案质量直接影响到施工整体质量, 同时也会对设计结构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在方案选择时要足够谨慎。方案合理性考虑要结合到现场环境情况, 如地质, 地形, 气候等, 基于此分析载荷。将作业过程可能会出现的问题都纳入施工方案, 而设计环节则需要充分挖掘地基潜力, 对变形问题有充分考虑, 从而对其潜力进行初步判定, 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对具体情况作以了解。

(三) 结构方案

结构方案设计对于工程开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方案设计的过程中需要保持谨慎, 确保结构方案的有效性。建筑整体质量得以保证的前提是结构形式的科学合理, 设计简图严谨, 整体结构需要体现出不同的受力情况。结构单元作为设计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结构单元一致的情况下, 建筑体系也需要保持一致。对地质条件而言, 某些地区位于地震多发区, 在抗震性方面需要达到标准。结构设计工作开展前需要了解施工环境的具体情况, 对其特征进行分析, 了解工程建设材料使用及供应情况, 施工地质条件等。确定结构方案的时候需要综合考虑到各方面因素产生的影响, 从而在众多的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

(四) 对计算结构进行分析

结构设计在精确性方面能否满足要求对于方案执行具体过程会产生重大影响, 并最终影响到整体质量。工程计算要确保得到的结果精准无误, 设计工作通常利用计算机完成, 在计算工作方面其优异性非常明显。但是同时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现实情况的复杂性, 多样性, 动态变化。不要对于技术过分依赖, 而是在设计工作进行的过程中体现出自己的认知, 灵活应用技术, 使技术为工作开展服务, 而不是完全依赖技术完成工作, 从而使计算结果精准性得到保障。数据输入时采用人工输入存在非常大的风险, 输入过程容易产生错误或者是操作失误, 从而对整体工作质量产生严重的影响, 因此在工作中需要避免此类型错误出现。避免错误结果造成的经济损失, 确保工作建设能够顺利进行。

二、土建结构设计工作开展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 基础设计问题

土建工程对于施工过程的技术要求非常高, 土建工程施工前期必须要对现场进行细致的勘察。勘察工作开展要确保工作队伍的专业性, 工作人员的素质与技能, 确保勘察结果的科学与合理性, 以此来提升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性。勘察工作的结果直接影响到设计工作的质量。建设单位在土建结构设计环节必须要从各方面采取措施来避免确保勘察工作的效果。对于勘察结果体现的问题, 施工单位需要结合到现场的具体情况与分析报告, 确定结构设计方案与施工的具体方案。需要注意的是分析工作侧重点不同, 会导致结果不同, 而结果不同对整体施工造成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二) 楼板设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楼板设计在任何一项工程中都会存在, 楼板的作用在于将压力传递到墙体, 是整体建筑结构的重要组成。楼板结构在设计时要保证设计精度, 将误差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设计工作常见的问题是双向板采用单向板的计算方式。设计单位出于工作量考虑采用了此方法, 但是没有对其受力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从而导致计算工作错误。结构设计工作的目标之一就是安全, 而误差的存在则会生成潜在的隐患, 并且在施工环节产生风险, 比如出现裂缝等。

(三) 工程梁板跨度计算

通常情况下, 工程梁与板跨度计算净值是1.1倍。但是某些工程中情况比较特殊, 如扁梁结构, 板厚与梁高二者差距非常小, 计算长度应该取至梁的中心。柱体可以将其看作是超大截面, 配筋时需要选择柱边弯距, 削峰存在则表明正常。结构设计工作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四) 准备工作方面

要确保土建工程能够快速施工, 其前提在于勘察报告的质量达到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工作一是要保证质量, 二是要确保安全, 二者之间又密切联系。实现情况非常复杂, 勘察工作内容较大, 工作量大, 可能会存在勘察不全面的情况, 由此也导致分析工作不全面。设计工作是基于分析结果的, 前期准备工作存在缺陷, 后期工作弥补则需要更大的投入, 会造成工程建设成本增加。某些特殊情况下, 后期工作也无法有效解决, 则需要重新开展勘察工作, 也会导致工程总体成本增加。对于此问题解决的方法是将勘察与设计工作有效的结合到一起。设计工作进行的过程, 就需要对建筑信息进行全面的分析, 以此确定适合的施工与结构设计方案。如果没有对地面建筑分析, 可能会导致地基无法承载压力。设计工作中还需要对折减系数做相应处理, 这也是设计工作存在的重点问题, 折减系数处理不标准也会影响到载荷值计算, 最终会对工程施工安全与质量造成影响。

结束语

土建工程建设工作需要依据一定的原则开展工作, 基于此合理的选择设计与施工方案。确保整体工程能够顺利快速的进行, 同时在安全与质量方面能够得到保证。在遵循原则在基础上还要考虑应该注意相关问题, 从而做好设计工作。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 土建工程的数量逐渐增加, 规模逐渐扩大。而与此同时土建工程也存在较多问题, 对工程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针对这一情况, 建设单位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 从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解决问题, 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本文就土建结构设计的原则以及问题研究作简要阐述。

关键词:土建结构设计,原则,问题研究

参考文献

资本结构原则论文范文第3篇

建筑结构的主要功能是在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稳定的前提下, 能够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 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所以, 建筑结构设计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1 抓大放小

建筑结构设计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就是“强柱弱梁”和“强剪弱弯”。建筑结构是由多个分散的结构组成在一起, 各个结构的功能不同, 在建筑结构整体中的重要性也有所不同。而在众多结构中, 承担建筑主体的安全和稳定的结构是最重要的部分, 一些承担建筑功能的结构如果和承担建筑主体安全的结构发生冲突的时候, 就需要适当的舍弃。因此, 设计人员在进行建筑结构设计的时候, 首选要遵循的原则就是抓大放小。

1.2 多道防线

建筑安全是建筑结构设计者在进行设计工作中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因此建筑结构的设计中要有安全防治的体系, 如果发生突发情况, 建筑结构中的各个环节都能够作出反应, 地域破坏力, 减少建筑工程的损失。建筑工程的安全性无法依靠建筑结构中的摸一个单位实现, 需要建筑的整体结构作为基本的安全保障, 每个环节都需要参与其中, 设计人员也要在设计中对各个环节的安全进行考虑和设计, 设置多道防线, 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1.3 刚柔相济

刚柔相济是设计人员在进行建筑结构设计中最科学合理的设计体系和原则, 建筑结构设计如果过于最求刚硬和强度, 在面临巨大外力作用是, 建筑结构的变形能力就会丧失, 一旦建筑工程主体出现摆动就会发生主体断裂的严重后果。相反, 如果建筑结构设计过度的追求柔和软, 虽然在面对外力使有一定的抵消能力, 但是这也会使建筑结构的变形和摆动幅度过大, 严重的会造成建筑主体的倾覆倒塌。因此, 建筑结构设计人员要综合考虑, 找到刚柔结合的关键点, 对建筑结构设计度合理的把握, 使建筑结构的合理性提高。

1.4 打通关节

建筑结构主体较为复杂, 各个环节都会影响到主体结构的平衡和稳定, 尤其是各环节之间的节点, 需要重点关注。很多建筑工程的安全事故, 引发原因都是节点首先遭到破坏。所以, 理想的结构体系使建筑结构中不存在节点, 也就是完美的建筑结构的设计。通过打通关节设计没有节点的建筑结构会使建筑工程成为一个完整的整体, 可以最大化的抵御外部破坏力, 使建筑工程能够长久的保持原始静止状态。

2. 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要点

2.1 绘制结构平面图

在进行结构平面图的绘制过程中, 必须要进行有关的抗震设计。现代建筑结构设计平面图一般都是通过计算机软件进行, 不过对于这部分设计建筑设计师可以不借助软件直接进行设计。虽然理论上通过软件的建模设计效果优于直接设计, 但是很多时候会出现房屋建筑结构的受压以及局部受压设计问题。建筑师可以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的勘察, 适当的借助计算机计算房屋结构的荷载, 使建筑结构的设计中的受力情况更加准确。

2.2 坡面屋顶的设计

对于建筑工程的坡面屋顶设计需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通常处理方式有两种:首先是折板方式, 对于房屋跨度较小的建筑工程较为适用。其次梁板方式, 这种设计方式适用于房屋平面不规则和房屋板跨度较大的建筑工程。再具体设计中, 房屋梁板折角处的钢筋的布置需要在设计图纸中体现, 这就要求建筑结构设计师具有一定的空间概念, 同时能够正确理解建筑图纸和示意图。

2.3 楼梯以及基础的设计

楼梯跨度的控制是设计人员在进行楼梯梯板设计中首先要考虑的因素, 楼梯的位置要和上下楼层统一, 同时梯梁的高度也要符合房屋的设计要求, 否则就会导致建筑工程在施工中遇到麻烦, 从而影响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除此之外, 房屋基础的设计也是建筑结构设计的重点, 无论是混凝土标号的选择还是基础中钢筋的配比都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 而且还要准确的设计构造柱的位置, 这些也是保证建筑结构基础质量的前提。

2.4 多层住宅的设计

在进行多层住宅的建筑结构设计时, 设计人员需要根据建筑结构的规模和具体情况进行设计, 如果是一般的多层住宅建筑结构, 在房屋的尽端和转角处尽量不要设计楼梯间, 而且要均匀对称的进行纵横墙的布置设计等。如果建筑工程为高层住宅结构, 就需要考虑其抗震性, 使建筑中各结构能够承担来自平行于该抗侧力结构平面方向的外来力, 同时要保证框架与抗震墙等抗侧力符合要求。刻意合理的对屋盖的长宽比进行控制, 使抗震墙的抗震能力提高, 同时还可以进行适当的防护设计, 保证楼、屋盖的整体安全及其与抗震墙的可靠性连接。

3. 建筑结构设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3.1 建筑地下室外墙设计上应注意的问题

建筑地下室外墙的设计主要是对混凝土配比和厚度的设计, 在设计时要考虑到建筑工程的当地环境和地下水的实际情况, 设计的地下室外墙的抗震等级必须要符合要求。需要注意的是, 设计时在进行地下室外墙设计过程中, 要确定混凝土的等级以及高层建筑地下室外墙厚度的条件等。而且, 除了抗震性, 地下室设计中的一个重点问题就是防水问题, 所以地下室外墙的抗渗等级也是设计中需要注意的。地下室外墙的水平荷载力决定了其钢筋配比, 而水平荷载包括了很多的因素, 例如地基土的侧向压力、地下水的压力等, 由此可见, 建筑地下室外墙的设计需要考虑很多的因素, 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并不简单, 这就要求设计时在进行设计工作时要对这些问题全面考虑, 不能避重就轻。

3.2 高层建筑基础的选择要注意的问题

高层建筑的基础对于建筑整体的稳定性有着直接的影响, 所以在进行高层建筑基础的设计中要使建筑地基能够满足高层建筑的整体性和变形性的要求。而且高层建筑还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沉降问题, 因此, 高层建筑的地基设计要需要具备对高层建筑的地下沉降的调节能力。通常情况下, 如果建筑工程的基地面积和地下室柱距较大, 地基的设计需要采用平板式设计, 如果地下水位较大, 高层建筑的基础尽量不要采用梁板式, 而如果建筑的正截面承载力较大, 就可以采用筏形基础设计。总之, 对于高层建筑基础的设计需要根据建筑结构的功能和规模进行, 保证建筑基础设计的合理性。

3.3 基础底板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在建筑结构基础底板的设计中, 需要注意基础沉降问题, 而且要在最大程度的节约材料前提下, 使钢筋能够均匀的在基础底板上铺设, 而且要避免钢筋出现重接的问题。在设计前, 设计工程师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 对基础资料进行详尽的收集, 这样才能够保证其设计准确合理。在基坑方面, 要根据基坑的面积进行基础底板设计, 如果基坑较小时, 就要特别注意基坑土对于基地的约束, 尽量不要出现反弹的情况。因此, 在基坑开挖完成后, 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从而保证基础底板设计的合理性和施工的顺利。

4. 结语

综上所述, 建筑结构的设计对于建筑工程整体质量和使用功能有很大的影响, 而且建筑结构设计受到了很多客观因素的影响, 这就要是设计者在设计过程种要认识到结构设计对于建筑工程整体的重要性, 重视细节设计, 对需要注意的问题全面考虑, 保证建筑结构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摘要:近年来, 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很快, 城市建设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 城市中大量的建筑工程建设完成或者在建设中。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建筑结构设计的合理性对于建筑工程的主体及整体质量影响很大, 因此手打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合理的建筑结构设计设计使建筑工程整体更加美观, 结构的安全性稳定性更强。本文阐述了建筑结构设计基本原则, 进而介绍了建筑结构设计中的技术要点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仅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要点,原则,注意事项

参考文献

[1] 覃维.建筑结构设计中的技术要点与规范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6, (18) :257.

[2] 陈志刚.建筑结构设计中的技术要点与规范研究[J].城市建筑, 2012, (17) :47.

资本结构原则论文范文第4篇

组织结构是反映组织内部各要素之间关系的结构框架, 这些要素包括组织内上下级之间、职能部门之间、各个子公司之间、总公司与分 (子) 公司之间、员工之间等等一切和组织运转有关的要素。一个成功的组织结构能够有效合理地把成员组织起来, 通过共同努力来实现组织目标。组织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 它随着组织活动内容、组织目标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它的本质就是通过协调组织内各个成员的分工关系, 最终达到组织目标的实现。

企业通过组织结构来达到分配各种资源和权力的目的, 组织结构可以说是企业存在的框架和基础。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 组织结构是企业内部的制度框架, 它是规范企业内部资源分配和职权大小的依据。组织结构在人的支配下, 使信息得以传递推动业务运转, 进而促进企业向前发展。组织结构是企业正常运转的基础, 是企业实现组织目标的手段, 而企业的目标又是由企业战略决定的, 因此组织结构需要随着企业战略的调整而调整, 而企业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也必须随之进行组织结构的调整。由此可见, 企业组织结构是随着时间及市场环境的改变需要不断加以调整的。

企业组织结构可以用组织结构形式图表示, 主要包括部门设置、岗位划分、管理层次、协作关系、业务及管理流程等, 并通过权责关系、激励机制、协调与控制机制等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企业战略的实现、经营目标的达成都需要一个优秀的组织结构作为运营载体, 企业运行效率和运营效果的好坏直接受制于组织结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与否。

组织结构具有三个特性:集权与分权性、复杂性和规范性。组织结构复杂性指组织内各部门和各单位、不同成员之间都存在着差异, 通过组织的专业分工、管理层级设置、管理幅度设置和人员设置等得以表现。组织结构规范性指组织的标准化程度既组织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流程等。组织结构集权与分权性指组织内的权利分配模式, 是组织在权力分配上的集权与分权程度。这三个特性直接决定着组织协调机制框架设计、调整及变革。

通过对组织结构的了解, 我们可以得知组织结构设计, 就是建立或再造一个组织运行模式的过程, 其实质就是通过对劳动的分工, 把组织内的人员都分配到不同的部门和岗位, 通过在特定环境和特定关系中的管理作业使整个组织能协调有机的运转。

二、组织结构设计的一般原则

国外开展的组织结构方面的研究比中国要早, 现在常用的组织结构方面的理论主要是国外研究成果。

20世纪初, 泰勒首次提出在组织中要将计划职能和执行职能分开, 设立专门的计划部门;同时还提出了职能工长制。法约尔最早提出了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的关系, 并给出了最高管理者的管理幅度经验值;他非常重视组织结构图的绘制, 同时提出了直线职能制的组织结构形式;他提出的管理的十四项原则至今仍在管理学中占有重要地位。韦伯提出了行政组织理论 (即官僚组织理论) , 认为任何组织必须以权力作为基础, 没有权力的存在, 组织就不能达到目标。泰勒、法约尔和韦伯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 是西方古典管理理论的三位杰出代表。

西方行为科学的管理组织结构理论认为组织中存在非正式组织, 进行组织结构设计时要结合员工的独特个性, 同时认为过细的分工会带来管理效率和生产效率的低下。

伯恩斯和斯托克根据环境是否稳定, 把组织结构模式分为机械和有机两种类型, 他们是权变理论学派的代表。西方还出现了以德鲁克为代表的经验主义学派, 以明兹伯格为代表的新组织结构学派等。

企业之所以要进行组织结构设计, 就是为了适应企业战略的需要, 确保企业的每一项工作任务都有部门来承办, 部门再把工作分解到具体的岗位。企业面临的竞争对手、市场环境、技术实力等都有所不同, 从而所需的部门和岗位也不尽相同, 但有一些原则是企业在进行结构设计时, 都需要共同遵守的。

(一) 分工和协作并重

现代社会是一个强调分工和协作的时代, 在企业管理中也不例外。不同的职能部门, 能给企业管理者提供不同的管理信息和完成不同的任务。企业内的各职能部门只有注重合作和沟通, 才能实现组织整理利益的最大化。贯彻这一原则, 在组织设计中要十分重视横向协调问题。

(二) 确保目标实现

企业之所以要进行组织结构设计, 是确保战略任务和经营指标的实现。这是最基本的原则, 一个组织结构设计的优劣, 最终的检验标准是能否实现企业的战略和经营指标。当企业进行战略调整时, 组织结构设计也要随着调整, 比方说企业要实现多元化经营战略时, 采用事业部制组织结构形式的可能性更大, 原来的结构可能就过于单调和简单了。企业的阶段性任务发展变化时, 比方说要进行并购重组时, 各职能部门和管理岗位都要进行调整, 组织结构随之变化。

(三)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

企业的各级管理者必须拥有相应的权力才能开展工作, 合理的集权与分权程度对于企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过于集权或分权都不是明智的选择。组织权力的集中、分散程度是由管理层次的决策情况来确定的。如果下级的决策越频繁, 越重要, 跨越幅度越大, 分权程度就更应该大些, 反之就小些。

(四) 管理幅度要合理

在前面我们已经论述了企业合理管理幅度的重要性, 以及影响企业管理幅度的因素, 因此在进行组织结构设计时, 要充分考虑管理幅度的问题。

(五) 具有一定的弹性

在外部环境和任务发生变化时, 合理的组织结构能相应的做出改变, 使得组织依然能够安然运转, 一些部门的设计要存在弹性, 当组织战略发展改变或部门职能完成之后, 应该能够随时进行撤销或改组。因此在进行组织结构设计时, 要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指挥模式、责权体系等, 使组织在变动的环境中自动调节。

(六) 权责要对等

每个部门和岗位都有组织分给的任务, 这些任务需要获得相应的资源才能完成, 诸如人员、资金、场地、设备等。每个部门或岗位要能使用这些资源, 就得对它们有一定的支配权力。俗话说,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没有和任务相匹配的权力, 工作任务的完成就会受到影响。同样, 若是赋予的权力多大, 则可能导致职权的滥用, 对组织其他部门或岗位造成很坏影响, 甚至危及整个组织的运转, 使组织蒙受重大损失。

(七) 命令统一

如果一个下级同时收到两个上级领导的命令, 而且这两个命令还不一致时, 就会给这位员工造成困扰。无论此员工按照谁的指示工作, 都有可能招致另一位领导的不满。这样的情况显然对组织带来很坏的影响。“命令统一”的原则指的是组织中的任何成员只能接受一个上级的领导。这个原则是组织设计的最基本原则。

三、影响组织结构设计的因素

企业组织结构设计及其运行, 总是发生在一定的环境中, 受制于一定的技术条件, 并在组织总体战略的指导下进行的。组织设计必须考虑战略、环境、技术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此外, 组织的规模及其所处阶段不同, 也会对组织的结构形式提出相应的要求。组织结构设计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 外部环境

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是复杂多变的, 环境中的各个要素是存在于企业之外, 很难被企业控制的, 这些因素有些是能对企业产生直接影响的潜在因素。按照对企业的影响程度可以分为两个层次, 既任务环境和一般环境。任务环境能直接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 对企业的经营和效益起着重要的作用, 诸如客户、竞争对手、供应商、行业协会、金融机构、政府机构等。一般环境对企业的影响不是那么直接, 但从长远来看影响也很重要, 诸如治安、文化、法律、政治、国际环境和生态环境等。

企业外部环境的主要特点就是不确定性, 这种多变的特点使得企业经营失败的风险加大。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影响企业部门和岗位职能设计、影响企业部门重要性及部门间的关系、对企业组织机构的柔性要求不同。

(二) 企业发展战略

战略对企业的组织结构影响是深远的, 战略决定组织结构类型, 组织结构帮助战略实现, 是战略实施的载体。战略与组织结构之间的关系简单来说有三种情况:一是企业业务只有一个领域的话, 一般适宜职能式组织结构;二是企业的业务较多但是都是相关行业的话, 适宜采用M型组织结构类型;三是若企业业务种类较多且并不相关, 在不同的地区有分公司的情形下, 多适合采用混合型组织结构类型。

以企业对竞争采取的策略和态度分, 企业发展战略分为风险型战略、保守型战略、及分析型战略。

保守型战略往往认为, 内外部环境比较平稳, 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已经饱和或者变化不大, 企业此时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职能, 改善产品生产条件, 寻求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策略。在组织设计上主要以提高生产和规范管理为目标, 因此, 此时组织需要适度的集权, 往往采用“机械式”结构, 通过行政管理来达到对组织的严格控制。

风险型战略认为内外部环境变化较快, 市场变化快但前景广阔, 此时组织需要不断的创新和开拓, 组织此时需要适度的加大权力的下放, 那些能促进企业发展和带来良好效益的部门应当适度增加权力, 以便获得更多的资源, 以便实现企业的扩张。此时, 企业在组织结构设置上比较注重灵活。

分析型战略介于保守和风险战略之间, 企业对任何战略的选择都小心谨慎, 注重风险和利润的平衡, 在保留传统产品和优势市场的同时, 市场的开拓和产品开发上多采取跟随其他成功企业的战略。此时企业组织结构呈现保守型战略和风险型战略的特点。

(三) 企业发展阶段

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 组织结构是不一样的, 一个有效的组织结构随着企业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调整。目前关于发展阶段和组织结构的关系理论, 主要是美国学者J.Thomas Cannon提出的组织发展五阶段理论。该理论认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 要有不同的组织结构相对应。

创业阶段。这个阶段, 企业高层领导做出大多数决策, 部门设置和岗位职能还不健全, 职责和权限还不明确, 信息在企业内的传递没有流程可依。

职能发展阶段。组织意识到职能设计的重要性, 企业发展规模要求企业进行职能专业化设计, 并强调各职能之间的配合和信息沟通。

分析阶段。随着产品增多和市场区域的扩大, 组织需要进行专业化分工, 通常开始按照产品或地区建立的事业部, 这些事业部有相对独立的经营权。但是此时容易形成事业部之间的利益之争以及总部对事业部的控制力有所减弱。

参谋激增阶段。集团总部领导为了加强对事业部的控制增加, 不得不增加许多参谋助手, 此时企业的统一命令原则有可能被破坏。

再集权阶段。经过分权和参谋激增阶段后, 企业高层可能会通过集权来解决这两个阶段产生的问题。

(四) 技术

技术是指企业把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并销售出去这一转换过程中, 有关的知识、工具和技艺。作用于资源转换的物质过程的生产技术与主要对物质生产过程进行协调和控制的管理技术, 而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是目前管理技术的重要内容。具体来说就是:工艺整体性要求和技术复杂度高的企业, 适宜集权和分权并存的组织结构类型;工艺整体性要求不高但技术要求高的企业, 适宜采用分权的组织机构类型;工艺整体性要求高但是技术要求较低的企业, 适宜集权的组织结构类型;工艺整体性要求和技术要求都不高的企业, 进行组织结构设置时, 可以忽略技术因素。

结语

企业组织要想经营运转, 必须要有自己的组织结构。尤其是对于那些人员众多、部门设置复杂的企业集团来说, 更要根据企业的内外环境研究设计一种适合企业的组织结构, 并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战略的改变, 不断的对组织结构进行修正和完善, 有时甚至需要重新组合。进行组织结构设计, 就是要通过分析一系列的内外部环境、以及企业战略等要素, 结合企业人力资源现状, 能够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 打造出一个鲜明特色的企业文化, 并能够显著提高企业运行效率, 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和费用, 最终能有助于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摘要:一个企业从工商注册成立之后, 就开始面临经营管理的问题, 其中就包括如何规划企业的组织结构。而一个企业的组织结构是一个企业存在的基本框架, 就像人体的骨骼结构一样, 是一个组织存在的基础。因此, 对一个企业的组织结构设计进行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值得企业花大力气去做好这样一个设计。组织结构设计的合理, 可以形成整体力量的放大, 否则, 也有可能造成各方力量的相互抵消。组织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 是随着企业战略、规模、业务范围及发展方向不断进行调整的, 以确保组织结构设计能适应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本文从什么是组织结构以及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和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了一些阐述。

关键词:组织结构,组织结构设计,原则,影响因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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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Fred David.The Strategic Planning MatrixA Quantitative Approach. Long Range Planning[M], 1986

资本结构原则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货物运输地位逐渐提高,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也占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利益原则十分重要,但由于我国法律以及有关规定的不明确,我国货物运输保险实务中出现了许多问题。本文研究了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了解了保险利益原则的发展与应用和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分析了保险利益原则在我国的发展问题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国际货运保险;保险利益原则;应用;发展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货物运输保险的一种,是对在不同国家之间运输货物所进行的保险,是为了弥补货物在此运输过程中,因遭受危险造成经济损失而采取的一种经济补偿手段,属于财产保险范围,是当今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随着国际贸易经济的兴起,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在保险业务中的地位也逐渐提高。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对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失进行分散和转嫁,以使受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的限度。这种的补偿是以达到或接近达到受害人的损失范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会因此而得利。因此,保险的当事人除了要遵守保险合同各自义务外,还要共同遵守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补偿原则、近因原则。其中,保险利益原则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一、保险利益原则概述

1.保险利益的内涵

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或可保权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可以投保的经济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经济利益,两者一般具有利害关系,投保人或被投保人因保险标的造成伤害而获得经济利益。

在不同的保险中,保险利益可以有不同的形式,但一般都表现为利益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损失,因保险事故的不发生而得以保全。保险利益是一种可以用确定的经济利益衡量的利益,保险保障的是通过货币形式的经济补偿来实现其职能。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一般只能收到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赔偿款,只能补偿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给被保险人带来的有形损失,但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给被保险人造成的无形损失一般是无法赔偿的,例如,承载被保险人特殊感情意义的保险标的受到损失,保险人只能赔偿给被保险人经济补偿,但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的发生中所受到的情感和心理上的损伤是无法得到弥补的。所以,无法用金钱衡量的物品一般是不能承保的,即使可以承保,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收到的损失也无法弥补。投保人和保险标的之间的利益关系必须是合法的,例如物品和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就是为法律所承认的,而通过非法手段如走私所获取的利益以及通过损害国家利益而得到的利益都不能作为可保利益。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关系,例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不具有主要的合法关系,对债务人的财产也不具有保险利益,但是如果债务人把某项财产抵押给债权人,那么债权人与抵押品之间的利益关系可以称作可保利益。值得注意的是,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给予保障的,并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经济利益。

2.保险利益原则的发展

英国是最早对保险利益进行规定的国家。1746年,为了遏制海上贸易中的赌博行为,英国颁布《海上保险法》,确立了保险利益原则,明确规定只有保险标的所有人签订的保险合同才是有效的,为保险利益原则的发展与完善奠定了良好基础。之后大部分国家对保险利益原则的制定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英国可保利益原则的影响,但各国对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都不尽相同,大体可以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保险利益学说的形成,经历了一般性保险利益学说、技术性保险利益学说、经济性保险利益学说三个阶段。一般性保险利益学说起源于14世纪末的意大利,这一学说认为保险利益等同于所有权,只要投保人能够证明自己对货物有所有权,那么就可以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获得保险赔偿。技术性保险利益学说由德国学者Benecke提出,他认为,保险标的不是物的本身,而是投保人对该物存在的利益,保险标的与投保人的关系不同,可保利益的种类也不同。经济性保险利益学说认为,保险法是一门独立的法律,只要被保险与保险标的之间具有某种经济利益,而保险财产的损失或毁灭都会影响到其利益,那么保险人就不能因为被保险人缺乏保险利益而拒绝赔付。

英美法系主要是以英国的保险利益原则为标准的,澳大利亚,美国,日本等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对其的支持,澳大利亚1909年的《海上保险法》几乎是英国保险利益规定的翻版,美国虽然没有具体的法典支持,但大多州的保险法中都认同保险利益属性的经济关系性,日本的商典认可保险利益用金钱区衡量和估算。可以看出,在英美法系中,经济利益学说已经成为主流观点。

3.保险利益原则的应用

尽管大部分国家对于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利益原则都有一定的阐述与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利益原则的应用尤其是投保人何时具有保险利益的应用并没有固定的准则,是十分灵活的。保险利益原则起源于海上贸易的习惯,即当货物在运输途中,货主可以通过交付海运提单或其他具有物权性质的运输单据转移货物的所有权。因此,买方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可能还不具有保险利益,但从货物所有权转移时起,既具有了保险利益,如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就有权要求保险人进行赔偿。在具体操作中,各国货物风险转移的具体时间由于双方在合同中使用的贸易术语不同而不同,因此保险利益的转移时间也大相径庭。根据国际商会修订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保险利益的转移时间的规定有11种,根据它们适用的运输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

(1)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这一类贸易术语包括CPT、CIP、FCA,DAT、DAP、DDP、EXW七种。

在CPT(运费付至)贸易术语下,风险划分的界限为卖方将货物交给自己指定的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当卖方将货物嫁给承运人时,可保利益便转移给了买方;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术语下可保利益的转移时间与CPT贸易术语相同;FCA(货交承运人)术语下可保利益的转移时间与CPT和CIP相似,不同的是FCA风险划分的界限为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可保利益也在风险转移时一并转移买方;DAT(运输终端交货)和DAP(目的地交货)贸易术语都是以买方在交货地点控制货物作为风险划分的界限,当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将货物移交给买方时,可保利益也同时转移給了买方;DDP(完税后交货)术语下,卖方在进口国的交货地点将货物移交给买方时,风险转移,与此同时,可保利益也转移给了买方;在EXY(工厂交货)这一术语下,以买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控制货物作为风险转移的界限,即当卖方在合同规定下把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下时,可保利益便转移给了买方。

(2)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这一类贸易术语包括CFR、CIF、FAS、FOB四种。

CFR(成本加运费)术语和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术语对于可保利益的转移的规定是一样的,可保利益都在卖方在装运港完成其交货任务时转移给买方,不同的是CFR条件下卖方仅需承担货物成本和运输费用,而CIF条件下卖方处承担成本和运输费外还要承担货物的保险费;FAS(船边交货)术语下,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运输到特定装运港口并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只旁即完成交货任务,可保利益也转移给了买方;FOB(船上交货)术语下,可保利益在卖方在装运港口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只上时转移给了买方。

二、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保险利益作为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原则中比较重要的一个原则,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拥有深刻的意义。

1.可以防止赌博行为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是区分一个合同是保险合同还是赌博合同的重要准则。可保利益之所以可以防止赌博行为是因为如果保险合同的确立可以没有保险利益,那么很容易引起他人在没有保险利益的情况下对他人的生命或是财产进行投保从而获得利益,这就背离了保险的初衷。从保险的发展历程上我们可以很容易明白这一点,例如在保险发展的初期,保险原则的发展还不完善,没有可保利益原则的约束,许多人投保与自己毫无利益关系的船舶货物,这样仅仅支付少量的保险费,而一旦货物受到损失就可以得到大笔的赔偿金,由于保险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这无疑把保险活动看成了可以从中牟利的赌博行为。为了防止组织情况的发生,各国逐渐把可保利益原则纳入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原则中。

2.可以防止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主要指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其他关系人为图谋赔款或是保险金,有意促成保险事故的发生或扩大保险标的损失的风险。如果保险不遵守保险利益原则,那么就会诱使相关利益获取人故意促成或有能力却不阻止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利益原则很好地阻止了这种现象的发生,避免纵容了社会上的道德风险。早期当保险利益原则尚未出现时,就发生过投保人为毫无利益关系的人投保后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以获取巨额的赔偿的案例,保险利益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和动荡不安。1774年英国制定的“人寿保险法”第一次规定了保险利益原则,这一原则的出现促进了社会稳定,降低了道德风险。

三、保险利益原则在我国的发展问题及解决建议

1.保险利益在我国的发展及问题

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发展的较晚,相关法律对保险利益的解释浮于表面,无法形成统一、准确的认识,从而导致我国保险利益原则的应用上出现了许多问题。《海商法》没有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利益的规定,而《保险法》对于保险利益概念的规定直到2009年新《保险法》修订通过后才有了具体阐述。在没有规定保险利益之前,我国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中出现了许多差错,但是由于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比较笼统,所以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正如上文所说,我国保险法的发展并不完善,由此导致了许多有关于保险利益原则的争论与问题。有的学者认为,我国保险法中对保险利益的定义并不清晰,认为“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是我国立法上首次使用的术语,并且,在普通法中,“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在多数场合与“法律利益”皆指法律上能够受保护和强制执行的财产上的权利或者合同权利;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由于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不完善,所以在保险利益原则的应用上导致了许多纠纷,国情的不同、有关方面人才的紧缺也导致了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在应用上的一些困难。

2.解决问题的一些相关建议

第一,完善我国相关法律,明确有关界定。无规矩不成方圆,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方面的法律并未发展成熟,这对我们在实际上的应用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阻碍。所以要尽快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成为国际货物运输发展的良好基础与保障。要借鉴国际上相关法律的规定,尽量使我国的保险法与国际接轨,避免由于国情不一而导致的应用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保险法》和《海商法》,优化国内法律环境,完善保险利益概念的界定并尽快投入到实践中。

第二,培养有关人才,促进发展。当前国际货物运输业的竞争激烈,但其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业发展较晚,相关法律还需完善,所以当务之急是培养相关行业的高精尖人才,我国还可以大力发展人才引进机制,从英国等欧美国家引进理念先进、操作水平高的国际货物运输行业的人才,同时我们也要为人才的培养建立良好的环境,争取早日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化国际货物运输业团队。

综上所述,保险利益原则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占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保险利益原则也经历了很长时间发展到现代的模式,所以,我国要重视保险利益原则,积极加快改进我国保险法中的不足之处,培养相关人才,为我国国际货物运输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与基础。

参考文献:

[1]吴百福,顾寒梅.国际货运风险与保险.[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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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吳百福,顾寒梅.国际货运风险与保险.[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郭肖男(1997- ),女,汉族,河北邯郸人,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2015级本科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资本结构原则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教学原则;心理学;元学习

各领域里的知识大约都可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是事实、经验;第二层是理论;第三层是关于理论的理论。在教学领域里,形而上是关于教学和课程的哲学,形而中是教学理论,形而下可能就是教学方法、教学原则、教学技术、教学手段之类的。教学原则似乎不完全是形而下的东西,虽然它偏向技术性问题,但还是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一、关于教学原则

有关教学或课程的形而上研究,2003年张楚廷先生出版了一部《课程与教学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的著作,在该领域是十分罕见的。美国人布鲁纳等也只是提出过相关哲学问题,但并无相关哲学著作。至于美国人泰勒和后来多尔的理论,都还与哲学有明显的距离。

关于教学理论这一层的工作,从17世纪的捷克人夸美纽斯就开始了,再即瑞士人裴斯泰洛齐、俄国人乌申斯基,以及19世纪的德国人赫尔巴特,苏联时期的巴班斯基、凯洛夫,20世纪中叶的美国人泰勒等,都有这方面的工作。

对于教学原则的研究,最早出现在夸美纽斯的著作中。虽然古代中国与古希腊的教育先哲们,也提出过近乎教育原则的东西,但并非正式的相关论述,所以,应该还是从夸美纽斯算起。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总共提出了37条教学原则。

德国人第斯多惠提出的是33条“教学规则”,亦可以视为教学原则一类的内容。

巴班斯基提出的教学原则共11条 [1 ]。

苏联时期的凯洛夫只提出了五条原则,但其内容依然来自夸美纽斯。不过,其实用性增强了。凯洛夫的五项原则是:直观性原则、自觉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巩固性原则和可接受性或量力性原则。

在中国,1959年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南京师范学院(今南京师范大学)的《教育学》提出了七项原则:(1)共产主义方向性原则;(2)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3)直观性原则;(4)自觉性积极性原则;(5)系统性与连贯性原则;(6)巩固性原则;(7)可接受性原则。除第(1)(2)条之外,其他的与凯洛夫原则同出一辙。

凯洛夫的原则体系由于其简洁明了,对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师范院校的学生起了很好作用。然而,凯洛夫原则体系所包含的消极面是比较多的。他本人可能没有仔细地研究过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对于哲学、对于自由知识的看重,并没有在凯洛夫的教育思想中反映出来。即便如此,凯洛夫应有的历史地位也是不容忽视的。

就凯洛夫原则体系的直观性原则而言,在教学中运用直观性还是有作用的,其目的是由直观引入,促进思维,然而直观有其局限性,并且直观常常可以误导,使人受直观的欺骗。教学最重要的目的应当是发展人的理性和激情,人最强大的地方是其能动的力量,其中尤其包括思维的力量,思维可以达到感官所无法达到的地方。思维本身还有复杂而奇妙的结构,而当它与情感融合在一起的时候将变得更为美妙和强大。显然,这种情况是凯洛夫没有充分注意到的。

除了一般的思维之外,人还有想象力、幻想力,这显然非一般逻辑思维,而是极具创造性的思维。很遗憾,这些也没有出现在凯洛夫教学原则的视野下。

另一位苏联学者赞科夫提出的四条原则:高难度进行教学的原则、理论知识在小学教学中起主导作用的原则、高速度进行的原则、使学生理解学习过程的原则 [1 ],这几乎是与凯洛夫针锋相对的。

美国学者布鲁纳的原则只有四条:动机原则、结构原则、程序结构、反馈原则 [2 ]。动机原则表明布鲁纳注意了心理学的运用;程序原则可能意味着系统,但不一定只是本身的系统,还可指教师在讲授中的系统有序;反馈原则正是对系统的一种计算,教学是需要迂回前进的,不时予以评价,予以反馈的。布鲁纳提出的教学原则十分简洁,并且具有适用性。

布鲁纳是结构主义在教育领域里的倡导者,他提出了凡课程皆结构的观点,而其结构即该课程包含的概念、定律、定理。不过,这种观点比较适合科学课程、数学课程,对于语言文学、音乐和美术课程,就不太适合了。

二、心理学的地位和元学习问题

针对教学原则的制订需要考虑的因素做一番分析是必要的,具体说来,就是考虑其理论前提应当包含什么内容。

包括凯洛夫在内的一些学者论及教学原则,大多数是就知识传授而言的,显然,对教学的这种理解过于片面了,教学不只是传授知识的问题,学生的心理活动是最需要关注的。

对于教学原则的研究,最重要的理论前提,至少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美学、伦理学、逻辑学。这里列出五个方面,后面的四个方面都在哲学的视野之下。

心理学在古希腊哲学中又叫灵魂学。冯特之后,有了实验心理学,与思辨心理学并列。实验心理学当不可能全部取代思辨心理学。

关于心理学,基础心理学无疑最重要,此外,还有发展心理学、学习心理学、认知心理学、个性心理学、儿童心理学、青年或成人心理学、病态心理学,以及无所不在的各个行业中的心理学,如商业心理学、军事心理学、工业心理学、交往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等。

为了更好地讨论教育理论,并让教学原则的研究建立在较为坚实的基础上,有必要对心理学的重要性做一番讨论。在进入教学原则的具体讨论时,我们大致要考虑到教学目的、教学原理、教学方法、教学技艺等多个方面,这些方面都有可能影响到原则的制订。

人的心理是极为复杂的,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情感、意志、性格、意识倾向等,从大的方面也可以分为心理过程、心理倾向、心理特性。

可以首先从大的方面把人的心理所产生的力量划分为认知能力(或智力)和非认知能力,后者可称之为心力。创造力是两者总和的积极表现。

智力包括观察力、记忆力、理解力、想象力。这四个方面是有相互联系的。观察能力较强的人常常是能较快进入理解的。而当理解结合时,记忆力也增强,记忆品质得到改善。理解性记忆的效果远甚于机械性记忆。

兴趣、情感、爱好、毅力、态度、信念等属于非认知心理。非认知心理力量我们将其称之为心力,这是一种约定的说法,心力一般包括注意力、情感力或者情动力(即由情感而产生的一种学习或生活的力量)、意志力以及自评力等。

一般的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能注意发展学生的智力就很不错了,还能注意发展学生心力者就更为可贵了。

自由和求知都是人的本性,然而创造即等于自由与求知,所以可有公式:

创造=自由+求知

创造力是智力与心力的美妙融合,因此又可有公式:

创造力=智力+心力

心力在自由中变得强大,智力在求知中得到增强。两方面缺一不可且相得益彰。思维能力的培养不易,想象力的培养更加不易。除了营造充分自由的环境外,还需要得体的方法。这两方面亦缺一不可,而且也是相互关联的。

自由与求知也是相互影响着的。自由地去求知有可能达到广知和深知;而越是深知之时,人的自由也将达到更高水平。因而,这两方面我们需要同时关注,且关注他们彼此相互促进的状况。最佳的教学效果是,求知欲望增强了,也善于把握自由了,虽然都离开基本知识的传授,然而,确实还需要关注与传授相随的一些更重要的教学目的。

学会思考是学会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会学习”中存在两个“学”字,前一个“学”字更重要,这个“学”可以称之为元学习。何为智慧的人?正是那种元学习能力比较强的人,是智慧发展到一个更高水平的人,他已经不停留在知识学习的本身了。

学会记忆、学会观察、学会思考、学会想象,这都属于元学习的内容。他们都离不开具体知识的学习,却又超越了这种学习,结果便是更善于观察、善于记忆、善于思维和想象了。智慧的人并不首先在于他拥有的知识量,而在于他获取知识的能力,拓展知识的能力,再创造的能力。

对智慧可以有另一种解释,那就是自觉其思维的辩证发展过程,并有意识地自觉地去发展辩证思维。由此,我们即走向智慧,走向自觉的元学习。

三、我们的教学原则体系

有一种古老的教育思想或理念叫做自由教育,自由教育源于古希腊,所谓自由教育就是以人的理性与智慧的自由发展为目的且主要依托自由学术而进行的教育。自由教育观念的出现至今已有两三千年的历史,与自由教育相关的概念还有自由知识、自由学术、自由学科等 [3 ],本文不再做详细介绍。

这里的教学原则体系便是在以上心理学以及自由教育等有关理论的基础上制订的。

1. 原则之一:智力与心力的协调

我们提出的教学原则第一条就是:智力与心力的协调发展。由此开始,我们再逐一论及其他原则。

对于智力的理解相对比较容易,而对心力概念的理解有必要做进一步的探讨。如前所述,心力是对非认知能力的一个约定称呼,包括了注意力、情感力或者情动力(即由情感而产生的一种学习或生活的力量)、意志力以及自评力等。自评力即自己对自己做出恰当认识或评价的能力。按我们已用过的语言来说就是人在自我对象化和对象自我化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

注意力是在观察和思维活动中发生的,是在智力活动中发展的。好的注意力表现为两个特征:一是专注;二是注意的转移能力。转移能力与专注相反,该转移的时候就要转移,俗称不要钻到死胡同里去,应当拿得起,放得下。

注意力的转移对任何人都是重要的。一心不可二用,在同一时间注意两件事,至少会是效率极低的。即使是擅长思考的学者,也需要在适当时候转移思考内容。许多人有这样的体会,有些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放一放,次日再思考时,就会豁然开朗,突然之间找到了答案,这或许叫做灵感。

有经验的人常常做一些思考上的停顿。至少,这种停顿有利于“换个角度看问题”。这种刻意的停顿正式在呼唤心灵里迸发出来的灵感。

在任何领域里工作的人,都有注意力的问题,在学术领域里尤其如此。因而,关注注意品质的不断改善,对学术人员特别重要。

有研究表明,一个人未来的成功主要不取决于青少年时期的高智商,而取决于非智力因素的发展,用我们的术语讲,就是主要取决于心力发展。

人是有自己动力系统的,动力不足时,懒懒散散,缺乏目标。当有强大动力时,不仅会十分勤奋,而且不惧困难,不怕挫折。

这里所言及的动力不是指生理方面,而是指心理系统的力量,自己的心催促自己行动的力量。人的动力从何而来?

每个人的动力都来自于他自身,动力是理性与激情的美妙融合的结果。

论及理性与激情,很容易使我们想到自由教育,古希腊人所提出的自由教育即在于使人走向理性,又在于把人的激情充分激发出来,由此而成为更完整的人。

动力的结晶是责任心、事业心,是敢于担当的精神,乃至富有冒险精神。这种冒险精神也可以是敢于开拓新的领域,敢于闯荡他人未曾闯荡的领域,敢于开辟新天地。

人的动力系统是逐渐形成的,且一般都可能经历起伏波动。少儿时期的盲目性是难免的,他们很难更多地想到未来,即使想到,亦多为朦胧状态。成人对未来的想法日渐成熟,又多与职业有关。

意志是一种心理取向,简言之,就是不轻言放弃,不轻易动摇,始终不逾越雷池于一步。

意志需要时间的考验,有些事要坚持三五天、三五月,有些事要坚持一两年、三五年,还有些事可能要坚持一辈子。什么让你坚持,你的意志力。

教育的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在于学生经历了良好的意志磨炼,成为坚强的人。失败是成功之母,此话是有道理的,不过,也有片面性。人不仅要经历失败,也需要有成功的尝试,在成功中获得向前行走的更大勇气。

过多的失败可能使意志受到难以承受的考验,过少的失败又不足以使意志得到锤炼。这就需要教师根据情况来掌控了。有些学生比较脆弱,有些则比较刚强,教师尚需细心识别,因此,在这一点上也存在因材施教的问题。

意志刚强毕竟是保障未来事业有成的重要心理因素,所以教师也值得为此而操心。

人的意志与其他心理因素是相关联的,因而,也必受其他的心理要素的影响。大的方面,知、情、意三者之间是相互作用的。比如,在对某件事情的重要意义有足够认识的时候,这种认知就可以帮助自己深入持久地思索,不会轻易胆怯,更不会轻易放弃。反之,当然就容易放弃,就容易半途而废。

自信心是自评力的表现之一,这种自我评价总是存在的,最好能有自觉的、经常的自我评价。对外界的评价不可完全不注意,但也只能做参考,为自己的不断前行提供依据,比较准确的自我评价其实颇不容易。

出类拔萃,别具一格,别出心裁,这都是创造人才所具有的特征。

何谓自信?也就是对自己的一个正面的估价。自己相信自己能行,相信自己能有所作为,并且也相信自己能克服困难,不害怕挫折而勇往直前。自信对于人的发展颇为重要,自评力强大的人,往往都是自信心强的人。

智力与心力协调发展,这条原则可以换一句话说,即知情意协调的发展,或者叫做把人的所有心理因素调动起来、协调起来。这是本教学原则体系中最为基本的一条。

2. 原则之二: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协调

这条原则是关于智力发展自身的各因素之间的关联。

基本的智力是观察力、记忆力、思维力、想象力和操作力。我们刻意把思维力与想象力区别开来,平行并列,其理由是:思维力是偏于逻辑的能力,而想象力具有非逻辑性质,包括直觉能力、联想能力、幻想能力之类。

知识的习得并不等于能力的自然增强。因而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对能力的培养亦需格外注意。一般而言,教师不会忽略能力问题,但这与有效地培养学生的能力尚有一段距离。

比如说想象力的培养就格外不容易。在这里有几个要点可供教师参考:

多以问题说话,多运用或然性语句,尽量避免那种断然的、斩钉截铁式的语言。好的教学可以从头到尾都以问题语言来陈述。所谓探究式教学就是充满着探讨,充满着问题的教学。

不轻易说学生想错了、答错了,尽量让学会自己去发现其所错,在教师引导下由学生自己发现其所错的价值,比由教师直接指出的效果强十倍。不必急于赶进度。学得多,不如学得精;在精的前提下去求多,求宽,从而求深。

在间接引导学生自己靠近结论的过程中,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方法也是发展直觉的重要方法。

一个总的要求是提高学生的元学习能力。知识量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去吸取知识的能力,乃至于自己去发展知识,创造知识的能力,这种能力更重要。

苏格拉底曾说知识即德行,如果认识德行也能产生力量,那么,知识也就能使人有力量。培根则直接说知识就是力量。具体地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缜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应该还可以说,自然科学使人敬重天地日月,艺术使人更为美丽,音乐使人健康、愉悦、眼光远大。

古希腊人的“七艺”为:文法、修辞学、辩证法、算术、几何、天文学和音乐。古中国有“六艺”,包括礼、乐、射、御、书、数。相比可见,文化传统上在教育上即反映出差异。古希腊侧重理论、哲学、数学,古中国则偏重于技术、行为的训练。它们都可谓一定的全面,但对于全面的内涵的理解,仍表现出明显的不同。

并非知识越多能力才越强,然而,能力不可能在无知的沙漠上形成,至少要有经验形态的知识。差别只在于,在同样多的知识条件下,有的人能力增长快,有的人增长较慢。可以更看重能力,但不可以忽视知识;何况,能力中最重要的表现之一便是积累经验、形成认识、扩展知识的能力。以不同形态的一定知识量为烘托,对于能力的发展是必要的。

基本的能力,之前已经提到了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对知识的获取有不同的影响。例如,观察力所起的作用是入门,这比记忆更重要。同一个事物,在不同人面前,有的人熟视无睹,有的人却有新鲜感,还有的人则由此开始了深入一步的观察和思考。思维力、理解力对记忆的影响就是那种打磨性质的。记忆原子经过了加工,就必然会记得更牢。记住了的,不一定理解了;理解了的,大都会记住。

这些都是对巩固知识而言的,如果就扩展知识、发现和创新知识来说,想象力则更为重要。

3. 原则之三:认知发展与情意发展的协调

第三条原则论及的是心力自身的各因素之间协调发展的问题。

知情意总是相互关联的。因而,知和情意更好的结合,才能产生更好的发展效应。

自由教育强调的知,是指向自由知识的,是与实用知识相对的知识。同时,作为目的,它也是关注人的理智与激情的发展。而且,对自由学术的认知更有利于理智方面的发展。

认知活动本身若想持久而有效地展开,是需要情趣支撑的。亚里士多德曾说,“求知是人类的本性” [4 ],既是人的本性,情感的作用在哪里?没有感情,这种求知本性还会在吗?

亚里士多德也把自由看做是人的本性,也许在他看来,只要自由在,求知的本性也就在。黑格尔则认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 [5 ]。亚里士多德只说到自由是人的本性,黑格尔比他前进了一步,把自由与求知联系起来了。不过,“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此话似乎意味着自由只存在于认识之后。恩格斯的说法又进了一步,他说,“人对一定问题的判断越是自由,这个判断的内容所具有的必然性就越大” [5 ]。这段话表明自由就可出现在认识必然的过程之中,而不一定只在之后。

实际上,对于黑格尔和恩格斯,都还可以补充两点:一是自由亦应在认识或判断之前享有;二是不应只限于认识自由,还可有,还必须有情感自由、意志自由。

对此,近代以来的一批存在主义者、生命哲学论者,都有各自美妙的回答。

人们热爱自由,追寻自由,对自由的认识和理解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入。在亚里士多德时代将自由仅与自由学术联系起来的观点,如今已大大发展了、丰富了。另一方面,可能人们丧失自由的危险性也越来越增大了。

认知主要是给人以理性的。文史哲、数理化、天地生,这一类知识多以原理、定律的形态出现,讲究因果逻辑。可是对于人的发展,仅有这类知识就会有片面性。于是,还必须有音乐、绘画、戏剧、舞蹈一类的知识,它们不是靠逻辑说话的。

其实,即使数理化这类知识,其获得之过程,也主要不是靠逻辑。数学家们常常说,他们向艺术家学习,并努力地按艺术家的生活方式去探讨学问。而当他们感觉到自己像艺术家一样生活着的时候,正是他们工作卓有成效的时候。

教育几乎天然地重视认知、重视理性。事实上,理性主义哲学,从古希腊直到文艺复兴,都处在主流的地位。连康德这样的大人物,在论及教育的时候,特别关注的,也是人的理性。他说:“人必须尽早地使自己受理性的指挥。” [1 ]

可能是在进入19世纪之后,科学家们普遍意识到了艺术的巨大作用。为什么会有巨大作用呢?细分起来,可能有这样几点:一是艺术是最靠近人的心灵的,因而它也是最能唤起人的精神世界;二是艺术主要依靠的是想象,而科学创造中最宝贵的东西正是想象;三是艺术是自由的,奔放的,这种特点能把人的激情,包括科学活动中的激情,充分激荡起来。自由知识给人的是理性的力量;艺术知识给人的是情意的力量,这两方面缺一不可。

求知虽然是人类的本性,但求知的过程可能是艰难的。这种本性若不在后天得到发展,本有的,可能变没有了;而要得到发展,就必须闯过“艰难”这一关。自由也是人的本性,但这个本性,既可在后天丧失,又可在后天发展。这样看来,教育既有自己存在的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的本性;又有其存在的必要,这个必要性就在于,那些本有的东西可能消失,教育不让其消失,且让其得到发展。

如果明白了认知发展与情意发展的密切关系,教育确实还应当做多方面的努力。

4. 原则之四:收敛思维与发散思维发展的结合

人的思维发展问题,属于认知心理范畴。

思维有许多种,直觉思维、逻辑思维、归纳思维、演绎思维,分析与综合等。还有将思维分为聚合性和分散性的,我们权且称之为收敛思维和发散思维吧。这种划分与以上各种划分之间有密切关联,而并非截然不同的划分。这样,我们也就关联着进行讨论。

比如发散型思维,它与直觉思维很相近。直觉必是发散的,发散亦很可能靠直觉。相应地,逻辑是收敛的,而收敛的过程往往通过逻辑实现。逻辑是梳理性的;梳理什么呢?就是梳理由直觉或发散思维所获得的东西,后者一般可谓是杂乱无章的。这种梳理,亦可称整理,把发散出去的予以收集整理,即收敛。

这两方面是相辅相成的,需要发散出去,以捕捉到新的认知或经验、知识之类的,捕捉到浮思,而后加以整理,找出因果或某种必然性的联系。两者相合,才构成较为完整的认识过程。直觉到的东西,可能泥沙俱下,需要逻辑辅助。辅助了直觉的逻辑也还需要有新的补充,但直觉的价值并不会因尚需逻辑梳理而有丝毫的减弱。

直觉与逻辑,发散与收敛,虽然是相辅相成的,却不完全对等;虽然都是不可或缺的,却是在意义和价值上有别的;虽然这两类能力都是需要发展的,但直觉能力的发展和培育是更为必需,也更为困难的;现实的教育中,被忽视的,则多是这种更为珍贵且培养起来也更为困难的直觉思维能力。

归纳与演绎的性质有别。归纳是个别到一般的思维过程,而演绎则是从一般到个别。数学上有完全归纳法,其设计的步骤在于保障其真理性更为可靠。从根本上讲,它具有了演绎的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归纳。

其实,直觉与归纳一类的思维更代表人的天性。儿童几乎是活在直觉世界里的。归纳也是儿童身上自然就有的。儿童的这种特点,正说明直觉、归纳之类的思维更代表了人的天性。

直觉与逻辑,归纳与演绎,就创造价值而言,是十分不同的。什么是创造性思维?正是直觉思维、归纳思维、发散思维。何谓创造教育?就是特别关注,也特别善于发展学生的这类思维的教育。

相比而言,逻辑的作用是辅助性的,逻辑也必要,但其作用在于梳理,在于使思维保持健康。严谨有赖于逻辑,但是,活跃的思维仅仅依靠逻辑也就远远不够了。

过早的逻辑训练、过严的演绎要求,可能是十分不利于学生发展的。我们现实的教育,是早期就开始过于看重知识量的积累,而大大忽略了让人本有的天性得到进一步开发,让本可十分活泼的思维变得拘谨、僵硬。

5. 原则之五:思维训练与操作训练的协调

这是本教学原则体系的第五条,也可以理解为把动脑与动手密切结合起来。

思维是动脑,操作是动手。操作只是相对于主要动脑的活动而言的,狭义的操作指动手;广义的则是指一切感官的直接运用。

不同的专业、行业、职业对于操作能力的要求是很不一样的。书法家的操作在书写;音乐家的操作在演唱或作曲;教师们在口才;哲学家们可能是把思维与操作高度融合,对于他们来说,操作是寓于思维之中的,思维就是一切。

对于学生,还是有许多操作训练的。物理、化学、生物学的要做实验,学生物还要会解剖,学数学的,那就是做习题了,教师或教材几乎随时都配备有各类不同的练习题。学文学的,必学写作;学历史学的,可能是要去各种博物馆去参观考察;学冶金的,当然会与地质勘探、冶炼等打交道;学哲学的呢?似乎就是纯思维的了。在哲学系里,是不是如同在数学系那样,教师或教材也设计了一些练习题、思考题之类的充当“操作”性质的训练?

有些专业彼此之间的要求可能有区别。例如,学哲学、数学的,可能更看重思维的训练;学工科的可能更看重操作的训练;学音乐、美术、体育的,其中有些是以理论为主的,有些是以学术科为主的,各自的要求也必然不同。学音乐理论的,必重乐理;学习演唱的,必重发音训练,试唱练耳课特别重要;学美术的,色彩与素描是最基本的;学体育的,田径最重要,它是运动之母。在田径中,短跑和跳高最重要,他们分别是径赛和田赛的支撑。

操作的训练在于反复坚持,反复去做,有些也可能很艰苦,但只要勤学苦练,总可以达到较高水平。

思维训练在性质上有所不同。思维上,各行各业的人都需进行各种训练,有的人无意地训练着,有的人刻意地训练着。然而,那些勤思苦想的人,事实上会得到更充分的训练。教育则不只是引导人苦思冥想,而且告诉人如何去思考,教人学会思考,善于思考。

逻辑思维训练是必要的,这种训练持续的时间也较长。几何是最好的训练课程,这在中学可能就要花三四年时间,从平面几何到立体几何。其他课程,如语言文学、物理、化学等也可以穿插一些逻辑训练,但几何是最有效的。希腊人的哲学精神,造就了公理化几何的出现,训练了世界上无数民族的无数青少年。

可以说,“学会思考”的主要内容应放在学会想象、学会让思想放飞,甚至是学会异想天开,具体地说,就是学会直觉、学会归纳、学会发散。开拓性的、创造性的思维,主要是指这些方面,思维的收敛等只是必要的辅助。如果我们在对学生的直觉思维一类的训练上缺少经验、缺少方法,这是可以继续努力去弥补的;如果是忽略了它的决定性定义,那才是最严重的问题。

6. 原则之六:深入与浅出的协调

这是第六条教学原则。前面五条原则有的是从目的上提出的,例如“认知发展与情意发展的协调”,有些是从内容上提出的,例如,“知识传授与能力发展的协调”、“智力与心力的协调”等。“深入与浅出的协调”,这一原则就主要是从方法的角度提出的。

方法上还有人们所十分熟悉的启发式教学、探究式教学等,对这些方法,我们就不再进入到原则了,“深入与浅出的协调”这一原则会涉及这些方法。

这一原则首先是对教师自身而言的,也是教师用以引导学生的方法问题。

显然,教师需要对教材有深刻的了解,还需要对学生有深入的了解,对自己也需要有一个深切的反思,常常问自己,继而常常问教材、问学生。

何谓深入浅出?很深刻的思想、理论,却能用很浅显的方式讲述出来,表述清晰。深入得不够,就很难浅显地表达;若只有肤浅的理解,就分不清深浅的差别。

所谓深入,是指对知识的把握状况,具体说来,可分三点:一是对相关知识本身有过充分的解剖;二是知晓该知识点的来龙去脉;三是还通晓与之相联系的其他门类的知识,从而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境界。

对于深入与浅出,都有一个如何掌控的问题。总的说来,是深而不玄,浅而不陋。

一般来说,特别有学问的人,才特别善于浅出。因而,要想把深入浅出做得好,就需要特别有学问。无论什么内容,都可以将其由浅而引向深入。真有学问的人,才知其深浅。

因而,要做到深入浅出,就对教师自身的学问相应地有了更高的要求。

7. 原则之七:教师主导与学生主动的协调

这是第七条教学原则,也是本教学原则体系的最后一条。

教与学之间具有非对称性。没有学,就没有教;但没有教时,可以有学,自学。这是就学校教学而言的,广义地说:自学时,也有“教”在背后,例如,自学的若是一本书,那本书的作者即“教”者;自学的是某种经验,那已有这种经验的人就在背后“教”着。

也有完全是依靠自己摸索出来的,这种情形,应该叫做研究,或者叫做创造;尤其是称得上原创的东西,前无古人,自己开天辟地得来的。这仍然还是研究。如果从时间上追索,这些创造都是在一定积累基础上才出现的,因而是学习过之后发生的。那些有过创造性学习的人,未来获得创造的可能性是相对更大的。学习与研究确实密切相连。英语里,study既作学习理解,亦可作研究理解。

教师的主导与学生的主动也是非对称的。教师也需要主动,但是主动地教,主动地引导;学生没有导的问题,学生在教师引导下灵动,主动地学,主动地思考。

教师的主导,主要包括教导、引导、指导,必要时的劝导;学生的主动,主要包括了主动地倾听、主动地询问、主动地复习和巩固、主动地扩大阅读范围、主动地进行训练、主动地拓展、主动地与创造联系起来、主动地与教师配合。

教师一般都处在主导地位,但引导、指导的有效性则与教师的各种条件有关。教师要善于引导,有效地引导,需要具备一些条件:一是有相当广阔的知识。某些知识还需要深刻,既博且渊,例如本专业的知识,对于相关的知识,则主要是面的问题。深刻与渊博是最重要的。深才可能运用自如,广才可能随身捡来,旁征博引。对不同的学生的不同需要,教师都可因自己拥有广博的知识而予以满足。二是对学生的热爱。而较之热爱,更具前提性的条件是对学生的尊重、理解、熟悉,并且还需要热爱自己之所学,热爱自己之所教,由此,把对教育的热爱联系起来。三是善于研究。大学不只是传授知识,还要扩展知识。19世纪中叶的纽曼主张为知识而知识,为真理为真理,知识本身即目的,哲学本身即目的,这是他著名的观点。但他不赞成大学有扩展知识的任务,认为这是专门研究机构的事。这与19世纪初洪堡提出的大学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职能是相对的,大学发展的历史,证明了洪堡是正确的。

四、结 语

至此,我们提出的教学原则总计是七条。这七条彼此之间,应当说是独立的、不矛盾的,它满足了独立性、相容性、完备性的基本要求。

相比于凯洛夫、赞科夫的教学原则体系来,本教学原则体系一个更突出的地方是,在自由教育的理念下,它不仅仅是关注知识的传授,而且关注到了人自身的发展,尤其是心理的全面发展。不能不遗憾地指出,凯洛夫教学原则体系中的直观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巩固性原则、自觉性原则、量力性原则,唯自觉性原则与人自身较为接近,其余的原则都是就知识而言的,并且,自觉性原则也不是直接就人的发展而言的。

原则是从原理过程过渡到方法技巧的一种中间形态,也可以从原理直接进入到方法和技巧探索。这表明,不宜将原则的研究视为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有十分恰当的原则还是有好处的,毕竟从原则到方法的距离更近了。

参考文献:

[1]任钟印.世界教育名著通览[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1698-1702,1552-1553,498.

[2][美]布鲁纳.教育过程[M].邵瑞珍,译.北京:文化教育出版社,1982:1-99.

[3]彭道林.大学教育与自由知识[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13:41-51.

[4][希腊]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1.

[5][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55-456,45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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