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选12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1篇
一、应当依法履行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义务,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第六条)
二、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和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和鉴定,并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审定或者鉴定所需的试验、检测等费用由申请者承担。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进行中间试验,应当经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九条)
三、转基因畜禽品种的培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管理的规定。(第二十条)
四、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
(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二条)
五、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实验室、保存和运输条件;
(二)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数量和质量要求;
(三)体外授精取得的胚胎、使用的卵子来源明确,供体畜符合国家规定的种畜健康标准和质量要求;
(四)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技术要求。(第二十三条)
六、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可以收取工本费。(第二十四条)
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注明生产经营者名称、场(厂)址、生产经营范围及许可证有效期的起止日期等。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禁止伪造、变造、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五条)
八、专门从事家畜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繁殖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第二十七条)
九、发布种畜禽广告的,广告主应当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广告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注明种畜禽品种、配套系的审定或者鉴定名称;对主要性状的描述应当符合该品种、配套系的标准。(第二十八条)
十、销售的种畜禽和家畜配种站(点)使用的种公畜,必须符合种用标准。销售种畜禽时,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种畜禽合格证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销售的种畜还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家畜系谱。
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应当有完整的采集、销售、移植等记录,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第二十九条)
十一、销售种畜禽,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
(二)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
(三)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
(四)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
(五)销售未附具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的种畜禽或者未附具家畜系谱的种畜;
(六)销售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第三十条)
十二、申请进口种畜禽的,应当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进口种畜禽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六个月。
进口的种畜禽应当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要求。首次进口的种畜禽还应当由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进行种用性能的评估。(第三十一条)
十三、种畜禽场和孵化场(厂)销售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应当向购买者提供其销售的商品代仔畜、雏禽的主要生产性能指标、免疫情况、饲养技术要求和有关咨询服务,并附具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销售种畜禽和商品代仔畜、雏禽,因质量问题给畜禽养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第三十二条)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标语 第2篇
2、强化安全生产,构建和谐社会。
3、安全就是企业的效益,安全就是家庭的幸福。
4、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5、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6、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7、安全出效益,安全促发展。
8、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9、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0、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1、提升安全意识,倡导安全文化。
12、安全第一记心头,生产发展稳步走。
13、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14、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15、贯彻安全生产法,确保安全无事故。
16、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
17、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提高素质,促进和谐。
18、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19、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争做遵章守纪职工。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3篇
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微观主体,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中所处的地位最重要、发挥的作用最大、承担的责任最重、得到的收益也最高,确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局的关系和意义十分重大。
1、确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是安全生产工作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这一目标,政府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管理不能按以前那样“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包、无所不为”,而应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将那些不属政府该管、管不了也不管好的应属于市场、社会中介、企业和公民个人承担的事务交由市场、社会中介、企业和公民个人承担,成为“有限政府”。同时集中精力抓好属于政府该抓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成为“责任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政府必须管好的宏观事务,是企业必须抓好的微观事项。通过近年来的政府机构改革,原来承担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已大量撤销,大量的企业成为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该管什么、怎么管、负什么责任,政府及监管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该怎么管、管什么及管到什么程度是必须加以认真研究和界定的。显然,由于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三者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中所处的地位、职责不同,它们对安全生产所起的作用及应承担的责任也不同的。政府是安全生产的领导主体,必须依法正确履行领导职责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监管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必须依法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直接主体,它承担的是安全生产最基本和最直接的责任。如果政府及监管部门用大量的时间、精力来代替企业抓本应由企业自己负责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和隐患查找等,其结果是将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应发挥的功能实际上降为企业内部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机构的功能,从而导致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三者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上的“错位”,一方面政府及监管部门因为“包揽”了企业该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好自己该管的工作,“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另一方面企业作为主体应发挥的作用却被弱化、淡化,这一状况如不改变,整个安全生产工作必将陷入极为被动和无序的局面。因此,对政府及监管部门来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实现职能转变,要从原来替企业抓安全生产工作转变为督促企业自己抓安全生产工作,确立其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地位,让企业管好自己应管的事。
2、确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安全生产适应监管体制变革新情况的现实选择。建国以来,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经历了多次的变动与调整,但由于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定位问题,整个体制基本上处于临时或过渡的不稳定状态,特别是2000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几乎每年都在变,到目前也还没有最终成型到位。而现有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演变所出现的几个非常值得关注的倾向,使得确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的紧迫性进一步显现。一是在整个安全生产监管大格局不变的情况下,一些原由有关专业监管部门承担的危险性大、风险程度高、技术性强、协调难、重特大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等的监管职责已逐步集中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使整个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从上到下的履职风险不正常地增加,因为以安监部门现有的机构、队伍、装备、经费状况,根本不具备承担众多高危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条件,要使各项监管工作和防范措施真正到位更是难上加难,一旦这些领域或行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被追究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必是“在劫难逃”,被追究责任的原因可能不是因为不认真不正确履行职责,而是因为给这一部门的职责是它根本无法承担和不应承担的。二是安全监管部门自身职责与其所负责任的不对称问题更加突出,与所承受的压力和承担的责任相比,目前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职权相对较小、权威性不足、以小权负大责甚至无权也有责、以有限职权负无限责任的的问题较为突出。三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工作后,不得不把大量的时间、精力用于审核、发证及其监管工作,对这些领域、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将更为直接,而作为综合监管部门的色彩会有所冲淡。面对以上三个方面的挑战,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有清醒的认识和清晰的思路,合理界定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职责,合理确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把自己工作的重点和着力点放到抓好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情况的监督与检查上,监督企业真正管好抓好自己该管和该抓的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实现安全生产,而不是把企业该做的事兜过来自己做。
3、确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是现有经济结构条件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证。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时,正是经济结构变动最快的时期,同时也是事故多发并呈总体上升趋势的时期。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正步入工业化的加速阶段,经济结构变动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一是企业所有制结构多元化步伐加快,以三资、个体、私营、混合型企业为主体的非公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不少三资、个体、私营、混合型企业已成为一些地方、行业发展的支柱或排头兵,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但不可否认的是,非公经济成份的企业绝大部分是小企业,不少小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法制意识差、技术落后、工艺陈旧、管理水平低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础十分薄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差,甚至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成为事故多发的群体。二是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差距加大,一些发达地区高危企业开始向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转移,而经济不发达地区也将吸引高危企业的投资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之一,在一些地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量大、面广、分布散,不少小煤矿、小非煤矿山、小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设施缺乏、安全管理粗放的问题非常突出,而不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老化、安全生产投入欠帐、应急预案不完善的问题也长期没有解决。三是用工结构中以农民工为主体、以临时工为主要用工形式的状况,使不少非公有制小企业集中了大量文化素质低下的从业人员,一些小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节约成本,对新招的员工不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发给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等等,从业人员在极为恶劣、危险的生产条件和环境下作业,冒险、蛮干、违规、规章作业的现象十分普遍。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立足于发挥的企业主体作用,靠企业自身加强管理、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完善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等,而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则要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手段严格监管、督促、引导企业成为安全生产工作主体。否则,政府及监管部门是绝对没有可能也不应该再承担所有应由企业自己承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
4、确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是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确保自身生存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基本单位,依据需要独立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并对自己的决策承担相应的责任。安全生产是企业决策必须认真考虑的重要问题,也是维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生命线”。其一,安全生产是企业存在的基本条件。近年来我国不少企业发生重特事故后生产经营难以为继,最终走向破产,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其二,安全生产是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前提。当一个企业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处于极为危险或事故多发的状况时,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的管理人员必须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抓隐患的整改或事故的处理与善后,职工的人心、情绪肯定无法稳定,其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也难以正常进行的。其三,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并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方方面面一刻也离不开安全生产。其四,安全生产是企业应对市场竞争和企业社会责任约束不断强化的需要。如SAI(社会责任国际)制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即SA8000,对童工、强制雇佣、联合的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差别待遇、惩罚措施、工时与工资、健康与安全、管理系统等方面作了规定,将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及安全生产情况越来越成为国际市场上目标客户选择合作对象的重要考虑因素,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门槛”之一。一个没有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和安全生产记录的企业,将很难跻身国际市场,最终也难以成为永续经营和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因此,自觉确立自己在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地位,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保证自己处于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下生存与发展,是企业最为理性的选择。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归纳起来主要有七个方面:
1、从作为市场竞争一个独立的基本单位看,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谋划者。安全生产是企业不可推卸、责无旁贷的天然职责,搞好统筹与谋划是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首要工作内容。一是建立安全生产统筹与谋划的领导与组织系统,如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等,由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或领导小组组长,并形成“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其他领导相应负责”的领导格局,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面统筹、正确领导、合理规划、科学安排、及时实施及有效控制,使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由于所处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差异,我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表现出一定的层次性,对于大部分的企业来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以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应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为基本目标。而对于规模大、经济实力强、外向程度高、立足于国际市场竞争的企业来说,安全生产工作则以实现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良性互动、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为高层目标。三是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实施、控制与修正,即组织必要的力量,保持必要的力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的实施,全面了解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为做好下一轮计划打下基础。可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与谋划不是一次完成,也不是一个孤立、封闭和静态的过程,而是一个持续改进、多因素关联和开放的动态过程。
2、从各相关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地位看,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格局中,“企业全面负责”是最重要和最关键的,因为只有企业才能及时、全面地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承担起主要实施者的任务。一是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及重要举措。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举措往往是方向性、原则性的,企业除了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组织宣传外,更重要的还应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贯彻措施和落实办法,消除和克服“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解决不落实、难落实和假落实的问题。二是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拟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明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开展内部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检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并抓好整改,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考评,实施安全生产的奖罚等等。三是实施安全生产的预防及防范措施,包括:落实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规定;抓好企业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制定完善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必要的演练;落实企业内部生产经营各环节、各方面特别是重点、要害岗位的保护与防范措施等;四是实施改善安全生产基础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与教育,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资料的登记建档及管理,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等。
3、从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规定看,企业是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的全面执行者。《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各项安全生产保障制度,企业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一是执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基本规定,主要有: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规定,职工安全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规定、设备管理规定、现场检查规定、设备场所租赁承包中的安全管理规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规定、不得与从业人员订立“生死合同”的规定、对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二是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制度,主要有: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并落实企业内部各有关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六项法定职责,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要求,真正具备与所从事的行业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三是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制度,企业必须依法保障与落实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各种法定权利,包括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及获得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的权利等。同时企业也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督促与落实从业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如服从管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正确佩带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四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即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
4、从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的基础要求看,企业是安全生产投入的主要保障者。必要的资金投入是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前提,由于安全生产工作涉及主体的多元化,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主体也是多方面的。凡属于公共安全所需的投入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整改、公共安全技术基础研究、政府及监管部门实施安全监管经费等,应由政府予以保证。而对于维持企业本身安全生产运行所需的相关投入,应由企业予以保障。《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企业作为安全生产投入主要保障者的法定地位。一是保障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是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之一,企业维持自身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投入由企业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负责筹措和保证。二是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必须满足企业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通常是指维持企业具备动态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直接投入,以及为保持这一条件所必须进行的相关管理活动的间接投入。在实际工作中,由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和自身行业特点及工作需要提取并自主支配使用。三是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是指企业的安全生产资金必须及时、足额、持续地用于维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及其管理中,不能挪作他用。具体说用于:企业安全设施投资、安全技术装备购置及日常维护管理费用、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投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投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费,安全技术改造投入、隐患整改投入、应急预案演练经费、安全生产奖励经费等。四是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承担相应的后果,包括企业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主要负责人的处分及相应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等。
5、从安全生产相关的要素组合及运行看,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之一,安全生产的种种要素只有通过管理才能实现科学组合并有效地发挥作用。企业既是安全生产要素的直接提供者,也是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有效管理者。一是企业应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与能力,具体承担本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组织、指挥、协调、检查与落实。二是企业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管理。各类企业量大面广,行业门类众多,产品技术特性千差万别,工艺路、过程复杂多样,加之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每个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程度也不一样,只有企业才最熟悉、了解自身的特点、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生产经营各环节、各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加以有效的管理。三是企业应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控制与管理,及时控制、消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存在的风险与隐患,使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得以全面落实。四是企业应加强对生产经营现场的检查与管理。作业现场常常也是各类事故发生的现场,企业应通过组织日常检查,督促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报告企业有关负责人,现场检查要有详细完整的书面记录。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全员管理。企业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健全劳动组织纪律,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等,使安全生产成为每个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六是通过发挥工、青、妇等作用,调动企业内部各方面齐抓共管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日常管理。
6、从安全生产对企业所能发挥的作用看,企业是安全生产的最大受益者。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除了为全国或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保障外,企业实际上是最大、最直接的受益者,安全生产对企业来说,虽不表现为经济“收益”的直接增加,但却可为企业带来间接、基础、潜在、长期的无形效益,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是全面、深刻甚至是根本的。一是企业通过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地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甚至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从而有效防止事故对于企业整体经济实力的冲击与破坏。二是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有效地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得以稳健、持续地开展,避免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正常生产经营链条的中断甚至企业的破产,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增强实力提供了可能。三是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推进与改进,在企业内部营造出安全、舒适、体面的生产作业环境,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先进、科学、符合人性要求的安全文化,充分体现对人的生命与健康价值的关怀和保护,并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等理念有机地融入企业的总体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之中,真正从战略层次牢固确立安全生产应有的地位。四是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融入企业每个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之中,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改善企业的形象,使安全生产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理论探讨 第4篇
1 主体责任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多年来,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一直处于临时或过渡状态,特别是2000年以来,监管体制几乎每年都在变化和调整,到目前还没有最终成型到位。一些原本由专业监管部门承担的,危险大、风险高、技术强、协调难、重特大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其职责逐步集中到了综合监管部门,而这些部门现有的机构、队伍、装备、经费状况,根本不具备监管条件,从而使整个监管系统从上到下的履职风险异常增加。加上法律法规授予安监机构的职权较小,以小权负大责,甚至无权也有责、以有限职权负无限责任的问题较为突出。因此,尽管恪尽职守,但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安监人员仍要被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二十多年间,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三资、个体、私营、混合型企业为主体的非公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成为一些地方、行业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但这些单位大都是无主管部门的小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管理水平低下,工艺技术落后,成为事故多发的群体。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面广、量大、分布散,安全生产投入不足、设施缺乏、应急预案不完善,成为事故爆发的群体。一些企业为节约成本,大量招用文化素质低下的农民工或临时工,且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发给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让他们在极为恶劣、危险的生产条件下违规作业、违章蛮干,成为事故易发的群体。
面对上述问题,合理界定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职责,就显得尤为重要。政府及其监管部门没有可能也不应该承担应由企业自己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立足于发挥企业责任主体的作用,靠企业自身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而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则主要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手段严格监管、督促、引导企业成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由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理论应运而生。
2 主体责任理论能有效促进行政体制改革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理论的确立,对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体制改革,无疑会起到强有力的催化作用。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阶段,存在着政府越位、企业缺位的管理角色错位的现象,这不利于我们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政府必须管好的宏观事务,是企业必须抓好的微观事项。主体责任理论,明确划分了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三者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处的地位和职责,要求政府及监管部门从原来替企业抓安全生产,转变为领导和监管企业抓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理论,充分发挥了企业作为责任主体的作用,保证了政府及监管部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好自己该管的工作。
3主体责任理论是对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和发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理论,理顺了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三者在“安全发展”中的责任关系,强调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中所处的主体责任地位。主体责任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八大系统:组织管理、教育培训、自我防范、资金保障、风险管理、科技创新、控制指标和奖励惩罚体系。这八大系统以人为本,全面启动,相互协调,共同构成企业可持续安全发展的基本内容。这八大系统必须统筹兼顾,不可偏废。
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安全生产是工业化进程中必然遇到的问题,工业化国家普遍经历了从事故多发到渐趋稳定、逐步下降、最终实现根本好转的安全生产发展周期。重视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致力于改善安全生产状况,走“安全发展”之路,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观念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总体趋势。人类社会最终的追求目的就是为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安全生产就是人类为创建更加美好生活状态的一种努力和行动过程。
4 主体责任理论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状况及其和谐稳定程度,直接影响整个社会,作用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因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理论,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和意义十分重大。
构建和谐社会有六个特征,即民主与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些都与企业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理论,则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承担起最基本、最直接和最主要的责任。企业在组织职工参与安全决策、依靠职工搞好安全管理的同时,坚持依法治安、依法治企,通过法律手段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这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企业在追求高额利润的同时,注重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环境,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存权和健康权,双方利益得到妥善协调,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安全诚信是企业诚信的重要内容。企业讲诚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消除事故隐患,关心职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这无疑会在企业内部营造“诚信友爱”的浓厚氛围。伤亡事故多发的企业,职工队伍缺乏凝聚力,员工的积极性受到损害。一个社会充满事故隐患,伤亡不断、家破人亡,活力将无从谈起。搞好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整个社会“充满活力”的重要条件。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给职工及其家庭带来不幸,直接影响企业内部和社会稳定,干扰破坏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要人人都能享受“安定有序”的生存环境,就必须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5 主体责任理论强化了企业的自治精神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理论的核心内容,是指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承担着最基本、最直接和最主要的责任。既然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也就相应地要求企业必须具备较大的自主管理的权限,也就是说企业必须具备较强的自治能力。
企业自治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企业进行自我管理的过程。企业自治就是通过企业的自律、自主、自觉、自愿,来实现企业的自我管理。企业自治强调企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强调企业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强调企业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中的责任,强调企业安全生产的社会责任。
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自治;企业自治,离不开职工参与。职工参与是企业自治的基础和动力,是企业自治得以实现的形式与途径。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职工参与,就不可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自治,企业自治正是在职工的积极参与下发展起来的。职工参与推动了企业自治,企业自治强化了职工的参与意识和参与热情,促进了职工参与能力和参与水平的提升。而职工的民主意识与企业自治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与相互促进的关系。民主意识是企业自治的思想源泉,是实现企业自治的思想保障。没有民主意识,正义与自由就会受到伤害;没有民主意识,企业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没有民主意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就难以形成;没有民主意识,企业就难以抵制和抗衡政府滥用权力对企业生产的侵害;没有民主意识,就会导致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冷漠。
《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很明显,这种“放权”为企业自治提供了广阔的法制空间。但企业的自治并不意味着企业内部就不受法治干预。在自治精神滋养中的法治,注定要以关怀人的权利为归宿;而在法治精神哺育下的自治,也注定要以尊重人的权利为本位。以人为本,对人的生存健康权利的关怀,正是推行企业自治和法治化的双重选择。
6 主体责任理论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企业作为经营组织,当然要创造经济效益,这是企业的最基本职能,也是企业存在的最大价值,然而,企业决不能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的追求,而是要走向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更高境界。企业利润追求与安全生产有时是有冲突的。有些企业为了获取暂时的高额利润,不顾企业设备设施的负载能力,以及员工的生命安全,盲目提升生产速度和加快生产进度,由此酿成了许多重大悲剧。为此,企业就必须要有一个优先选择的价值观念问题。具有远大战略眼光的企业还是要以安全发展为最基本的价值取向。一家成功的企业,必然是安全高效的统一体,离开了安全生产,企业难以成为一架高速高效运转的机器。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从宏观上把握,又要从微观上落实,只有作为微观主体的企业都来共同努力,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和理想蓝图才能早日实现。
当一个企业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处于极为危险或事故多发的状况时,管理人员必须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抓隐患的整改或事故的处理。事故发生,职工人心不稳、情绪波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肯定难以正常进行。根据生产事故的法律责任,企业还要对受到伤害的从业人员、消费者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构成犯罪,还要接受刑事处罚。生产事故的发生还会影响到企业的声誉,在企业外部导致交易企业、消费者对企业的不信任,企业的交易量、销售量下降,在企业内部则造成从业人员对企业忠诚度的下降和积极性低下。只有在绝大部分民众心目中具有很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企业,才会拥有更多的矢志不渝的忠诚用户。为了不断增加自己在社会上的美誉度,企业应该大力建设追求各方面安全发展的优秀企业文化。这种优秀的企业安全文化,既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引导企业进一步实现更大发展的行为法则。
7 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理论,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它能有效促进行政体制改革,是党的科学发展观的升华与延伸,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十分重大。同时,主体责任理论还强化了企业的自治精神,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应当全面理解主体责任理论的基本内涵和深远意义,自觉确立自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企业在安全、稳定、高效、和谐的环境下生存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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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答案 第5篇
参考答案
1—5:ABCAA;6—10:BCACC;11—15:ACAAC;16—20:AABAA;21—25:ACBAA;26—30:BACBB;31—35:BBACB;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6篇
关键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们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日渐增强,并认识到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保障社会经济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先决条件。但是,企业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中,依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安全制度严不起来、安全责任落不到位”等现象,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这是企业在安全管理中急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企业多种经营生产的发展,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存在的管理缺陷和事故隐患也逐步增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发展的现状分析,有80%以上事故的原因都是因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的,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以下问题。
1.1企业没有摆正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不少经营者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未把安全生产放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上来认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往往注重抓经济效益,在抓生产的同时没有抓好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对安全生产所产生的社会效益认识不足,仅把安全生产挂在口头上,把安全与生产对立起来,没有摆正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未认识到安全是效益的保证,只有生产安全才能确保生产利润,这是目前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1.2 安全基础管理不扎实,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在企业发展的初期,许多企业只从短期经济利益考虑,忽略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安全投入和建章立制等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从而影响到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使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在减员增效中,片面强调精简效能,撤消或合并安全管理职能和岗位,安全管理人员一减再减。有的企业在降低成本压缩经费时,首先想到的是削减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整治隐患费用落实不到位,使一些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得到整改。
1.3缺乏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培训不到位
1.3.1未从安全技术、教育、管理方面来预防事故。安全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应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三方面入手,采取相应必要的安全措施,来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从大量的事故原因分析显示,事故的发生其主要是由于设备或装置缺乏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以及在安全监督管理上存在缺陷等三个方面原因引起的。因此,企业必须从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督管理入手,有效地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3.2存在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根据事故伤亡理论中的轨迹交叉论显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所造成的。安全技术的对策是重点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教育培训的对策是重点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目前有不少企业在安全管理上还存在缺陷,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1.3.3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能素质有待提高。安全生产的核心是人的安全素质, 它包含了文化修养、风险意识、安全技能、行为规范等多方面的因素,其标志是风险意识,而风险意识的产生则取决于安全素质的提高。因此,企业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要加强,对安全技术培训资金的投入必须要落实。
1.3.4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
1)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较薄弱。目前,虽然很多企业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但在人员、设备等多方面的配备上仍比较薄弱,难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安全部门只满足于围着领导转,忘记了行使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能,存在职能不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现象,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不能真正落到实处。
2)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企业根据安全主管机关的要求,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工作也初步实现了有章可循,但很多企业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够规范,相关制度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尤其是为能通过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容与现场管理实际不符,回避了容易产生问题的内容,体系运行记录与实际不相符,存在体系管理“两张皮”等现象。
1.3.5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于安全发展需要
1)安全知识继续教育滞后于安全发展需要。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一些在安全岗位上的老同志长期以来得不到安全知识继续教育的培训,使这些安全管理人员长期吃老本,安全管理知识无法更新,这对企业安全管理质量影响很大,一些企业的安全管理方法、安全技术、安全观念都落后于生产发展的要求,这也是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不高的一个原因。
2)在安全管理中出现“归零管理”的现象。在企业改革过程中,员工岗位变动较大,企业未能及时对这些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就匆忙安排上岗,给企业的安全生产埋下了很大的隐患。尤其是随意把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具有丰富经验的老同志调走,调来没有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不对口的新人接替,使安全工作从零开始,违背了安全工作必须要有连续性的规律,结果安全事故不断,为此“归零管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付出很大的代价。
3)劳务工的流动性给安全培训带来难度。随着企业发展的需求,企业在社会上招聘一些合同工和临时劳务工进入生产一线工作。由于这一部分劳务工的文化程度较低,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素质较差,人员流动性大,有些劳务工经过培训后上岗了没多长时间就走了,新的劳务工又来了,所以劳务工的流动性给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带来一定的难度。
1.3.6 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队伍思想不稳定
1)安全管理工作不具有吸引力。企业在工资收入分配中,优惠政策总是对生产经营部门人员倾斜的,一般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骨干的收入都低于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待遇差、工作压力大,安全队伍思想不稳定,因此很多安全管理人员跳槽,造成安全管理人才流失,然而新招进来的大学生都想搞经营和技术工作,却不愿意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工作对新进大学生来说没有吸引力。
2)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没有权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到基层单位生产现场去监督检查,由于基层单位领导职位和收入都比其高,他们又都是“老板”圈内人士,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认为你“拎不清”、小题大做,故应付了事,甚至打你小报告,所以安全管理制度严不起来,安全责任落不下去,安全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现场违章现象杜绝不了,给安全工作留下了隐患。
2对如何加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思考
2.1要充分认识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
2.1.1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企业在改革发展时期,既是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类事故易发期。如果企业不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让安全事故易发期演变为安全事故频发和高发期,企业就不可能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越的投资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势必对企业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2.1.2科学发展首先要强调安全发展。建设和谐社会首先强调的是关爱生命,安全生产的本质就是对人的生命权益维护。科学发展首先要强调安全发展,如果企业事故不断,各类事故不能有效的控制,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损失,还给受害者家属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要建设一个和谐社会,企业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2.2落实企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职”制度
2.2.1领导对安全生产负有双重责任。领导干部在执行“一岗双职”制度中,既要对所在岗位应承担的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负有双重责任。企业要对领导干部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要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使企业能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2.2实行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在安全管理中要坚持开拓创新,不断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尤其对企业领导干部的安全责任制要放在首位,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同时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奖励基金,对实现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处罚,对企业安全管理干部要实施安全岗位津贴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的作用。
3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人遵守自己安全生产承诺
3.1各单位能自觉履行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保证安全生产、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和控制事故发生的关键。每年度企业负责人应与下属各基层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使安全生产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安全职责。通过年度安全管理考核和安全工作履职检查,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领导的政绩考核之中。
3.2员工都能自觉遵守安全承诺。企业所属各单位和部门,除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外,单位负责人应与各中层干部(部门长)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各部门长应与各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使每一个员工都能以安全法规为准则,自觉遵守安全承诺,并严格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每一项本职工作。
3.3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度。为使每个单位和员工都能承担起安全生产风险,在企业内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度。企业对从事生产经营单位和员工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如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事故,其风险抵押金将作为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对全体员工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惩制度,年底根据企业生产安全状况、事故经济损失和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定,对全体员工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惩兑现。
4以安全监督管理为重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1抓好安全措施,告知作业场所存在危害因素。为加强企业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防止事故发生。企业要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措施,减少职业危害,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企业要对生产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到落实。
4.2杜绝先天性隐患,从源头上遏止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规范要求,企业对生产设备设施要加大安全投入,添置和完善工作场所、生产设备、电气装置等方面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工作,提高企业生产设施的本质安全,为职工提供一个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等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杜绝先天性隐患,从源头上遏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3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素质。企业要把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到倡导安全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高度来认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广大员工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要重点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自我保护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使每一位员工都能受到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切实提高每一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提高企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5.1开展安全活动,提高安全技能。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年”、“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等各项安全活动。安全活动的开展能有效地促进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活动要从制定方案、部署、宣传、实施、检查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安全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中要防止流于形式,要确保应急预案演练达到应有的效果,并不断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5.2加强安全预防,消除事故隐患。安全预防工作首先要控制产生事故隐患的源头,按照“重在预防、深挖隐患、强力治理”的要求,建立隐患排查跟踪督查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必须对事故的先兆和隐患进行排查,对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要严格组织整改,并立即采取安全整改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6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7篇
企业的厂长是安全的支点, 是企业安全部门的“撑腰人”。只有加大安全管理力度,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树立安全法规威严, 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通过重奖重罚, 提高干部职工遵章守法观念, 加大安全法规在职工心中的威慑作用, 才能真正的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形成事故隐患,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包括检查监督管理失误, 奖惩不明;二是安全技术设施存在隐患;三是凭经验指挥, 忽视安全生产, 重产量, 轻安全。血的教训告诉我们, 只有强化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 切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才能确保安全生产, 确保一方平安。
在兵器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火工生产中, 长期以来就存在着许多不安全因素, 一般事故经常出现。因此,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是各级监管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一是要监督企业落实安全责任承包的主体责任, 确保安全责任一步到位;二是要依法查处事故责任人, 不能只简单的进行行政处罚, 要严格的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 对事故单位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三是要依法查处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 依法追究企业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决不能姑息迁就。在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 既要真正体现企业隐患整改工作的主体力度, 又要体现企业在隐患整改过程中各项保障措施的执行主体。在隐患整改中达不到安全条件的, 要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 进行专项整顿, 整顿达到安全条件的方可继续生产。通过整顿达到提高安全生产素质, 安全技能水平, 自我防护防范意识, 真正的认识到, 要对职工的生命安全负责、对法律负责, 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 以构建和谐企业为目标, 增强和提高对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驾驭能力。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只有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基层、班组、岗位, 形成重要的责任, 才能做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位, 才能对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心中有数, 切实做到隐患不除绝不生产。治理和消除隐患需要资金, 这就需要企业的主要领导决策, 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为了职工的安全, 在安全生产中, 该投入的决不心疼, 要切实履行企业主要领导在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权利, 做到技改、安改一步到位, 确保安全生产。
二、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
只有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才能有效地遏制不安全因素和事故的发展和发生。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 要摆正效益和安全的关系, 坚决抵制利润第一、产量第一, 而无视企业监管, 把职工的生命安全当儿戏的违法行为。企业减员增效精简机构, 决不能减安全机构, 决不能放松企业的现场管理。首先要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任, 要依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 在生产作业场所, 生产设备和设施, 重大危险源以及整个生产经营系统, 确保具有安全生产条件, 同时要做到不断改进生产工艺, 提高安全科技水平。企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有责任有法定义务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 负责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安全管理的组织、人员、经费落实, 真正体现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职工安全教育责任、劳动保护责任的到位。不论企业组织机构怎么调整, 安全主管部门一定要保持独立建制, 并且不断加强力量。要选派专职安全人员参加上级主办的各类安全培训, 专兼职安全人员持证率要达到100%。为了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企业与基层单位应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及“安全生产承包合同”。企业领导人要时刻牢记安全是永恒的主体这一原则, 认识到作为企业的主要领导, 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让职工清醒的认识到:“安全是碗, 质量是饭”这一基本道理。
事实证明, 只有不断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才能有效地促进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取得新业绩。不但要在宣传形式上下工夫, 更重要的是要在理性上引导, 结合经济机制的转变, 促进职工价值观的转化, 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隐形经济效益。使受教育的职工树立“我要安全”的主动安全观念。以安全活动为载体, 培养企业的安全文化, 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键是围绕企业的经济发展, 始终贯穿以人为本, 坚持科学发展的主旋律,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只有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才能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落实安全感言是企业安全工作的主线
企业的干部职工在血的教训中形成了发自肺腑的安全感言:为了个人生命安全, 为了家庭幸福团圆, 为了企业稳定发展, 要时刻注意安全, 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纪律, 坚决做到不伤害自己, 不伤害他人, 不被他人伤害。这极富有哲理, 又浓郁着以人为本的深刻内涵, 既有强烈的警示作用又给人以情感上的启迪, 贯穿着安全思想的宗旨。落实安全感言一方面要把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 另一方面要提高人的安全文化、技术素质, 实现安全长效。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就必须在执法力度上加大。多年的事实证明, 企业在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中, 一是给受到伤害的职工带来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二是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 严重的会使企业就此倒闭。出了事故受害者悲痛万分, 全部损失企业买单。落实安全感言, 必须提高企业的事故成本, 在经济利益上让企业的主管负责人引起足够的重视, 提高企业对伤亡事故者的赔偿金额, 同时还要提高对企业的处罚额度, 如果构成刑事处罚的, 一定要给予严肃处理。真正体现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硬性指标, 让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这样才能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要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知识竞争、安全文艺汇演等生动活泼的方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培育浓厚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使安全感言深入人心, 进而牢固树立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觉的行动。
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不能做表面文章, 不能流于形式, 既要有健全的机构, 又要有责任的落实。企业每周召开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 对反馈上来的不安全因素要认真落实, 做到有记录、有整改措施、有监管落实人。基层生产单位的主管领导要经常向企业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如实汇报, 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强化主体责任要实行综合考核制度, 解决企业及基层单位存在的实际问题, 真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一级抓一级, 逐级负责制。要把安全监督管理渗透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之中, 特别是军工企业在这方面更是重中之重, 领导要唱主角, 只有落实了主体责任, 才能促进基层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工作运行。强化主体责任, 不能纸上谈兵, 要切实贯彻到实际工作之中, 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监管。加大行政执行力度, 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采取有效措施, 防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主体责任就要抓好基础建设, 保障安全投入, 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 及时消除隐患, 不断改进军工生产火工区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建立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只有领导高度重视, 强化主体责任, 加大管理力度, 树立安全法规的威严, 科学管理, 才能有效地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当前, 在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加紧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加快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精神的指导下, 企业要切实的贯彻落实到位, 真正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步入法律化的轨道, 为创新安全生产新局面而努力。
摘要:文章以北方华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整改措施,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知识竞赛, 安全文艺汇演等方式, 进行安全教育的经验, 论述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措施。
关键词: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监管主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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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企业如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第8篇
1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现状
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事故总量、事故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指标逐年下降。但不可否认是的,有些企业和单位并未认真贯彻落实“红线”精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乱,对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不引以为戒,心存侥幸,我行我素,安全隐患问题严重,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例如,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昆山粉尘爆炸事故等都是典型的安全责任事故案例。不断发生的安全事故的根源之一是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有所欠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安全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职工认为企业内部安全是由企业安保职能部门负责的,因此总想依赖安保部门替代他们做安全工作,甚至试图将安全工作全部推给安保部门。同时,企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论事故大小,也不管安保部门工作是否到位,必定要处罚安保人员。这种考核思维模式,强化了职工“安全管理是安保部门的事”的意识,增强了“安保部门的责任比业务部门的责任大”的观念,导致安全工作责任倒置,主次不分。
二是安保部门话语权有限。部分企业将安全工作寄厚望于安保部门,但实际上安保部门在某些部门人员心中显然是“人微言轻”,工作推动较难。
三是企业“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分管其他业务的领导很少过问安全工作,企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受处罚的必定是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其他领导则不会被追责。
四是法治不足。企业相关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和标准欠缺或不够清晰、精细、完善,加上教育培训不到位,领导和职工对安全业务工作理解有限,因此处置安全问题存在人治现象。
2 解决问题对策
以上问题必须从安全生产责任建设体系、考核体系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的运用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予以解决。
2.1 顶层设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厘清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责任不明,就容易出现“人人有责,却无人担责”的情况。企业要特别注重责任的“顶层设计”,主要负责人应亲自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按照“客观、科学、合法、合理”原则讨论划分各部门人员的安全职责,通过明确职责来给各部门人员,特别是那些强势部门人员戴上“紧箍咒”,迫使他们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解决缺位和越位问题。
2.1.1 厘清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企业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坚持“实用有效,重点突出”的原则,内容要与时俱进,与整个企业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紧密相关,切合企业、部门的实际,突出重点、难点。不同的部门,安全工作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切忌千篇一律,内容空洞,有责无实,流于形式。应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以最有利于企业安全管理为出发点来确定各部门的安全职责,避免部门职责不清,强势部门该管不管,推卸责任。
需注意的是,有的大中型企业设置了专门负责监管整个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如安全保卫处),企业安全风险较高且人员较多的部门,如生产管理处还设置了安保职能部门(如安全保卫科)。在业务上,安全保卫处可以指导各安全保卫科开展工作,尽管他们不是隶属关系。正因如此,企业更要厘清安全保卫处与设有安全保卫科的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尤其是多个部门同在一个工业园区办公的,安全管理关系更为微妙、复杂,如果区域交叉不明,职责不清,就会出现互相推诿扯皮,“三个和尚没水吃”的现象,导致安全监管空白。对这类企业,企业高层领导更应高瞻远瞩,深思熟虑,把握安全工作规律,指导职能部门细分安全管理区域、业务,明确谁是主管,谁是协管,做到主次分明,科学公正。切忌简单粗暴,倚强凌弱,强势划分,让弱小的部门去承担与其力量不相符的职责。切忌不懂装懂,轻易妄下安全职责指令,贻笑大方。人们常说的“领导要在‘懂’字上下工夫”,讲的就是这个理。
还需注意的是,在制定安全保卫处的职责时,要先定位其职责性质,即主要是宏观监管、业务指导呢,还是微观管理、亲临生产一线检查监控?定位性质不同,对整个企业的安全管理效能的意义是不同的。如果定位的性质是宏观管理,那么人员、资源配置就不应过多;如果定位的性质是微观管理,那么其他部门的安全保卫科人员就应减少,甚至可不设安全保卫科,只设兼职安全员即可。现在有些企业将安全保卫处定位为宏观管理,但人员编制过多、资源占有丰富,而各部门安全保卫科的人员编制、资源拥有太少,两者相比显得本末倒置,容易滋生机关作风,乱指挥乱作为,影响企业的安全效能。
此外,在制定各级安保部门职责、细化职责条款内容时,企业有必要突出安保部门只是“监管”职责,而不是“主体”职责。同时,企业应组织各部门人员通过对照学习安保部门职责和本部门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弄清2个部门在安全管理上的侧重点、不同点,以此增强各部门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也应在安全工作会等场合再次强调,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与“监管责任”的本质差异,提示各部门领导、职工主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能依赖安保部门替代其管理、协调安全事务。
2.1.2 厘清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详细制定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领导职责应突出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主任应由企业第一负责人担任。此外,还要辅之以详细的职责说明。这既符合党和政府有关企业领导安全职责的指示精神,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当前,有些企业副职领导对自己所应负的安全责任不太清楚,也不在意,甚至以为自己没什么安全责任可负。原因主要是企业没有明确这些副职领导的安全责任,即使有也是空、大、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企业内部处罚只针对分管安全的副职,没有处罚相应的其他副职领导。企业其他层级的领导,如处级或科级领导,其安全职责及现实处罚情况亦类似上述。因此,有必要明确企业各层级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各项目经理、业务主管,他们的业务项目繁杂,分布区域广,涉及部门多,监管难度大,为避免推诿扯皮,出现安全管理漏洞,企业应细化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俗话说“谁家的孩子谁家抱”,安全管理也一样,不管业务项目在哪个区域、部门开展,均要以业务来分职责,业务部门人员负主体责任,业务项目活动所在地的部门负监管责任。这既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实质,也体现了“属地管理”的内在要求。明确了“主体”及“监管”职责,业务部门人员就不能再将安全工作推给相关部门人员来管,相关部门人员也不会看到别人在辖区“动火施工”也不闻不问,从而促使大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保障企业安全。
企业职工是安全生产的主要实践者,他们能否确保自己的工作岗位安全,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危。企业在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时,应结合他们的岗位特点,着重从“遵守劳动纪律”、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考虑,强调职工是本岗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己的工作岗位安全负责。职责应一岗一责,同岗归类,尽量具体、清晰、全面,让职工了然于心,深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自己需要承担的安全责任。
2.2 梳理制定安全管理流程制度模式,迫使各部门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定了各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不意味着他们就能弄清他们该做的安全工作,我们还需配套一系列精细化的安全管理流程制度,让各部门人员真正理解、掌握该执行的安全责任,从而迫使他们不得不去落实,避免“只挂名不办事,只出工不出力”。
2.2.1 细化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流程制度
通过流程制度让各部门人员知道“做什么、谁去做、怎样做”等流程。例如,动火作业的流程制度应载明审批部门、现场监督部门、动火结束后现场检查签字确认部门等。特别是相关方动火作业,业主方一定要派人监控,明确由哪个部门人员旁站、监控。对交由相关方实施的企业工程项目,同样要明确相关方入场前、作业中、作业后的安全监管流程制度。入场前重在明确由哪个部门人员对施工资质、特种作业证、安全协议、安全培训教育交底等进行审核或办理;入场作业后重在明确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控方式及要求等。只要这些流程细节都明确了,相关部门人员就不得不去履行职责,这是保障企业安全的重要举措。安保部门人员深知自身在企业所处的层级和位置,更应该在流程制度上下工夫。要多思考、多查缺补漏,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管理流程制度,更好地保护自我、保护企业。许多安全事故案例说明,发生安全事故后,安保人员之所以被动受罚,主要是相关的安全流程制度资料缺失,痕迹化管理不善,导致无法举证、减责或免责。
2.2.2 转变安全检查模式方法
有些企业现行的安全检查主要依赖安保部门组织开展,各部门也总是指望安保部门帮助他们发现、解决安全隐患,不太重视部门内的安全自查,组织开展检查的不多、或检查的深度不够,存在走马观花、形式主义倾向。而安保部门每月都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安全检查,这种检查监控模式不利于强化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我们应改变这种模式,将日常的安全检查交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保部门只需监督即可,以促使各部门和职工认识到安全工作主要是由自己去做,安保部门包办替代不了。这样也便于安保部门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各类专项安全检查,检查和监控重点、难点区域和部门。
2.3 严格按考核体系流程考核,确保企业安全主体职责落实
党的四中全会树立了“依法治国”的理念,企业也应摒弃人治思维,依法治企,落实安全责任。
2.3.1 配套出台相应的安全管理考核体系,使之成为干部职工的行为导向
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制度流程措施确定后,企业还应通过建立“科学合规、公平公正、翔实细化、操作性强”的安全考核标准来引导各部门职工“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让考核标准成为职工日常安全行为的导向。要明确对履职不力的企业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条款,因为领导的言行举止事关企业安全工作的绩效,所以必须认真对待。要与时俱进,不断修订、完善考核制度,形成颇具企业特色的安全管理考核体系。
2.3.2 加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力度,增强企业人员的责任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企业安全职责不清晰、落实不到位都与人的思想认识有关。企业应注重对安全培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杜绝借培训之名行旅游之实的现象,力争全员培训。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精神,强化安全培训责任追究,依据“三个一律”要求,对企业各层级人员及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监管,促使企业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主动提高教育培训质量。通过教育培训,除了让他们掌握安全知识技能外,更重要的是使他们认识到自己是岗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负责。
应加大企业领导干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层树立安全主体意识和敬畏意识。政府各级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企业各级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及安全部门领导依法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参加政府部门主持召开安全工作部署会议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弄虚作假、让他人冒名代训代考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以维护法制的威严,促使企业负责人持证上岗、真正掌握与其职位相符的安全业务知识技能。同时,培养企业相关领导的责任意识、敬畏意识,让他们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摆正“安全与生产”的位置,从他们更好地领导企业职工开展安全工作。
2.3.3 严格按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保障处罚公正合法
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部门人员开展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议、考核,促使职工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敢触碰安全“红线”,不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企业领导应带头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标准,凡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格按制度流程处置,切忌长官意志,随意处罚。例如:有的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只处罚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而相应的业务副职领导并未受到处罚。其实,如果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交由政府职能部门调查处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这些相应的副职领导必定受到处理。因此,企业也应对其予以处罚,以强化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
2.3.4 注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安全考核作为能力评价的依据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职工实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可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级晋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要切实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考核的权重,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考核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评价指标。
要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相关部门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办公室,全国安全上穿越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读本[Z].2014.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9篇
关键词:安全,矿井,预防
1 明确区科安全主体责任, 提高安全生产的可控性
区科在实现安全生产中肩负着主导作用, 不仅要结合生产实际创新安全教育管理, 而且更重要的是提升职工队伍的安全整体素质, 实现管理规范、操作规范, 杜绝各类事故, 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一是抓好职工的教育管理。
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 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压倒一切、统领一切的头字号工程来抓, 全力抓好安全文化建设, 抓好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抓好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 向员工讲清“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家庭”的关系, 营造“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规是必须坚守的底线”浓厚的氛围, 使每名职工能够牢记安全理念, 坚持安全第一,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规范操作, 远离“三违”。
二是抓好管技人员和现场班组长安全责任的落实。
以不断增强管技人员和现场班组长安全责任意识为着力点, 加大安全素质能力培训力度, 提升管技人员和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 坚持生产现场走动管理, 不断规范管理内容和程序, 发现安全隐患坚持“一分钟不能滞留”, 及时组织人力进行处理, 做到先安全再生产。加大对操作岗位职工安全监管力度, 提升职工岗位操作能力和水平, 随时解决突发性安全隐患问题, 为职工提供安全可靠的生产环境。
三是超前性抓好安全预防。
将安全隐患排查作为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和途经, 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对公司各区科、生产区域、工作岗位进行系统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问题立即整改, 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 由主抓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召开安管部门、区科长安全生产联席会, 研究方案, 制定措施, 明确责任人, 限期整改, 确保安全隐患问题发现一处, 整改到位一处, 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为安全生产提供有效保证。
2 明确班组安全主体责任, 提高班组自我管控能力
班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和重要保证, 提高班组安全自我管控能力, 就必须明确班组安全责任, 夯实安全基础, 严格进行考核。
一是明确责任。
将班组长的安全管理责任, 细化到班组职工安全教育、落实安全制度、岗位技能培训、岗位规范化操作、安全确认、手指口述以及自我保安、相互保安等各个方面, 使班组长明确肩负的安全责任, 清楚安全管理内容, 加大对班组安全管理力度, 做好安全无把握人员的教育管理, 尽心尽力看好“自家门”, 管好“自家人”, 促进班组职工自觉遵章守规, 安全操作, 确保班组职工“高高兴兴上班去、安安全全回家来”。
二是夯实基础。
建立体现本班组特点的安全理念和安全信条, 建立健全班组安全动态管理考核制度, 实施每天考核, 每周讲评, 增强班组职工履行安全责任的自觉性, 使班组职工时时刻刻保持安全第一, 生产第二, 不安全不生产的高度警觉状态。进一步规范准军事化班前会, 把好安全生产第一关, 做到开工前、班中、班末安全“三确认”, 规范操作不安全不生产。抓好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 每项工作、每项工程、每批产品都要做到精益求精,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是严格考核。
以班组职工安全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岗位规范化操作、安全确认、手指口述以及自我保安、相互保安为主要内容, 采取区科长、公司安管部门、公司党政领导打分的方法, 对班组进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考核。区科长打分占60%;公司安管部门占20%;公司党政领导占10%。经考核, 达到90 分的为一星级班组, 90-95 分的为两星级班组, 95 分以上的为三星级班组。按照安全风险共担, 安全利益共享的原则, 年度对星级班组进行总结表彰, 提升班组安全自主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3 明确职工安全主体责任, 提高职工自我管控的自觉性
职工是安全生产的主体, 每名职工的安全行为都决定着能否实现安全生产。
一是要把职工安全主体责任放在重要位置。
要坚持引导职工自觉自愿地遵章守规, 自主自发地保证安全, 切实发挥职工安全主体责任的作用, 运用各种宣传形式, 让职工清楚自身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坚持安全生产第一的理念不动摇。清楚实现安全生产我有责, 增强遵章守规, 自我保安和相互保安的自觉性。清楚保证安全与家庭幸福的关系, 坚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对工友的安全负责、对我的家庭负责, 规范操作, 绝不违章。
二是要教育引导职工切实履行安全责任。
要以“承诺践诺”的方式, 组织职工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 要以岗位职责、岗位规范、落实安全制度等为主要内容, 简便易行, 具有可操作性和考核性。实施每天职工向班组长汇报落实安全承诺情况, 每周班组长对职工落实承诺, 取得明显成效情况进行考核, 每月底对职工落实安全承诺综合情况进行讲评, 讲评结果作为安全工资考核的重要依据, 形成长效运行机制, 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证。
三是凝聚正能量形成正激励的氛围。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10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精神,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在今年5月至10月联合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 并将其作为全国“安全生产月”的一项重要活动, 旨在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监机构、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 结合本地“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本单位实际, 统一协调, 精心部署, 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各地还可以结合知识竞赛, 在本地区、本系统和本企业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活动。
附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
承办单位:《劳动保护》杂志社
二、竞赛组委会
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
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司长支同祥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王俊治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吴宗之
秘书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副司长陈光
副秘书长:《劳动保护》杂志社社长张力娜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处长王晓涛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保护》杂志社。
三、活动要求
竞赛命题主要参考组委会组织专家编写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读本》一书, 该书以《劳动保护》杂志增刊形式出版, 试题刊登在2011年第5期《劳动保护》杂志和《现代职业安全》杂志上, 并同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www.chinasafety.gov.cn) 、全国总工会网站 (www.acftu.org) 、易安网 (www.esafety.cn) 公布。参赛者可直接从上述网站下载试题。参赛单位如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书和较多试卷, 可以直接与《劳动保护》杂志社联系。
竞赛采用笔答形式。答题具体要求见试卷。请参赛单位将答题卡收集起来统一寄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答题卡收集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0日。
四、奖项及奖励
本次竞赛设个人奖、优胜单位奖、优秀组织者奖三个奖项。
个人奖。从所有正确答卷中抽取确定。设一等奖10名、每人奖金1000元;二等奖20名, 每人奖金500元;三等奖30名, 每人奖金300元;纪念奖200名, 每人奖励价值50元的纪念品1件。
优胜单位奖。根据参赛单位对竞赛活动的组织情况及参赛人员答卷的综合成绩、参赛人数评选确定。设200名, 颁发证书和奖牌。
优秀组织者奖。从优胜单位竞赛组织人员中评选确定。设60名, 颁发优秀组织者证书。
五、获奖名单公布及奖品的发放
(一) 获奖名单公布。竞赛获奖名单将由竞赛活动组织单位发文公布, 同时在2011年第12期《劳动保护》杂志和《现代职业安全》杂志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全国总工会网站和易安网公布。
(二) 奖金、奖牌颁发。2011年11月召开活动总结颁奖大会。届时, 将邀请竞赛获奖单位代表到会领奖。
六、联系方式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九层《劳动保护》杂志社, 邮编:100101。
联系人:袁春贤、高玲
联系电话:010-84850736, 84851376, 84850136-918、927, 84850936 (传真)
强化主体责任 提高监管效能 第11篇
6月19日(周五)下午出差到上海,21日(周日)返京;23日奔天津,当晚归来;次日一早又要赶往新疆。刘卓慧司长的工作日程排得特别紧。
一向以作风干练著称的刘卓慧,去年9月走马上任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是她对这个新岗位的简洁描述和真切体验。
“近两年来,质检工作大事多、急事多、难事多。我们承担的任务、遇到的挑战、经受的考验都非同寻常。”面对繁重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任务,刘卓慧马不停蹄奔波在各地质监局、质量检验机构,深入调查研究,开展沟通协调,改进完善工作,督促指导落实。
记者了解到,仅今年4月份,她就为落实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制订产品质量监督政策和技术规范、督促指导地方质量监督工作,先后到上海、河北、山东等地座谈、调研。
质量安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当前,国际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形势严峻,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引发了我们对监管工作的进一步思考,如何强化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刘卓慧认为,在加大《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的同时,要明确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引导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加强质量管理,完善诚信体系,落实社会责任。
“监管其实就是一种服务。”刘卓慧说,监管的过程更多地体现在积极为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而开展服务上。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争取行业和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加强地方引导和行业自律。积极帮扶守法经营企业解决质量管理和检验技术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及时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切实降低质量安全风险。通过齐抓共管,共同促进各行业、各地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打铁还须自身硬。产品质量监督是一项对综合能力要求较高的系统工程。“要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监督依法行政和业务水平,切实有效地履行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职责。”刘卓葱表示,今后一个时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将从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入手,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突出重点、分类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
监督抽查:向广度深度要效益
监督抽查一直是监督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利器,为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促进区域、行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高,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要发挥监督抽查在质量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就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不断提高抽查工作的有效性。”据刘卓慧介绍,2007年第2季度国家监督抽查中,浙江省慈溪市生产的饮水机合格率仅为63.3%。针对这样一个拥有100余家饮水机生产企业、年产量约2750万台、销量占全球市场一半、占全国年产销量70%左右的县级市,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当地质监部门针对抽查中发现的区域质量问题,立即开展了一系列后处理工作,帮扶企业整改,使这一地区的饮水机质量整体水平明显提高,2008年抽查合格率提高了21个百分点。
去年,监督司组织对237类重点产品的20835家生产企业的23423批次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抽查企业和产品数量同比2007年分别增加了50%和40%。其中,涂料、胶粘剂、人造板等12类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抽查了2162家企业的224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产品中的有害物质限量,节能灯、房间空调器等13类节能和终端用能产品,抽查了856家企业的924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电气安全、能效、环保等项目;还跟踪抽查了化肥、农药、农机等22类重要农资产品的1625家生产企业的1845批次产品。
各地质监部门也紧扣食品、消费品、建材、农资以及区域特色产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监督抽查的广度和深度。如新疆自治区、南京市等地质监局集中开展了家具等社会热点产品有害物质专项抽查,北京市实行了对高风险食品的季度性连续抽查。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突出重点、分类监管,对质量安全风险高的产品,要增加市场抽样,提高抽查频次,扩大抽查覆盖面,向深度和广度要效益。”刘卓慧告诉记者,要严格监督抽查后处理的机制和措施,提高后处理时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予以曝光和依法查处,增强震慑力。强化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续跟踪和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同时,要加大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建立完善全国监督抽查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全系统的资源,使监督抽查的作用发挥得更大。
今年,监督司在组织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复混肥、磷肥全国联动抽查的同时,启动安排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物资和“家电下乡”产品等方面的监督抽查;组织实施了食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等。“通过实施监督抽查,掌握产品质量动态状况,扶优治劣、引导消费,督促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保障能力,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高。”刘卓慧表示这些监督抽查已初见成效。
生产许可:严格准入保质量
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是衡量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能力的一把尺子,也是严把源头质量安全关和落实国家产业改策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监督司进一步加强了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产品和涉及节能减排产品的生产许可准入管理,逐步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准入条件,严格许可审查和检验,严格证后监管,大力开展质量安全问题的集中整治。
刘卓慧坦言:这些年来,通过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行业准入条件,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在促进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她还列举一组数据来佐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后所带来的实绩:仅2008年,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共节约标准煤1264万吨,节电36亿度,减少粉尘排放35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2382T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75万吨,有效地推动了节能减排工作。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12篇
1 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含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治, 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事业单位带来了新的挑战。对于事业单位而言, 所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主要指的是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在从事生产活动的过程中, 认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应该达到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应该履行的工作职责、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应该具备的安全条件等。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 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在规章制度的落实、生产经营的合法性、治理排查安全隐患、保障体系的建立、员工权益的维护、管理安全事故、教育培训宣传以及生产条件的安全性等八个方面内容。所以, 对于事业单位而言, 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 只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才能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 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活动方案
一般来说,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 所以, 对于事业单位来说, 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 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 尤其是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活动方案, 从当前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来看,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a.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宣传力度。对于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而言, 在制定宣传目标时, 一定要结合事业单位当前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 选择最为合适的宣传手段和方案。比如, 每个月可以将一天定为“安全宣传日”, 组织单位所有员工观看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影片, 让单位员工可以更直观地了解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并且在观看影片之后, 再写一份心得体会, 每个员工可以进行互相的交流, 学习和借鉴别人的经验, 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同时, 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还需要将安全生产的警示标语横幅挂在生产车间, 这样一来, 就可以随时提醒员工要重视安全生产;b.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基本出发点, 建立一套完善的新型奖惩机制。事业单位在进行员工考核时, 可以加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因素, 对于在生产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并且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于违规操作, 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员工给予批评警告处理, 在严重的情况下还可以直接开除, 用来警示单位员工。同时, 还应该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与各个部门管理者的工作绩效、升职等相挂钩, 这样一来, 各个部门的管理者在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 就会重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 还会加强对下属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确保生产的安全有序进行;c.由于安全生产责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所以, 事业单位在开展任何工作时, 都应该将其放在重要位置。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不仅要加大宣传力度, 还应该转变宣传观念, 对宣传手段进行不断地改进和创新, 通过采用多样化的方式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活动变得丰富化、合理化和科学化。比如, 在进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时, 可以采用举办各种活动的方式, 例如演讲、小品等各种比赛, 在宣传日当天, 给员工营造良好的活动环境, 充分调动员工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让员工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 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 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从而有效提高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3 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措施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事业单位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时, 也面临着诸多的挑战, 所以, 对于事业单位而言, 在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中, 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 在具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时,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a.在事业单位中, 管理者作为各方面决策的制定者和实施者, 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企业的未来发展。所以, 对于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而言, 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 一定要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 不断地学习新知识, 并且要积极转变经营观念, 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 自觉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 同时, 事业单位的管理者还应该充分发挥引导作用, 调动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 只有这样, 才能确保生产的安全有序进行;b.对于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而言, 一定要正确认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并且将事业单位当前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作为基本出发点, 制定一套完善的宣传方案, 向事业单位所有员工普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比如, 可以复印一些关于安全生产知识的小册子或者宣传单, 发给每一位员工, 让员工可以最直观的了解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警惕性, 从而有效提高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c.事业单位在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中, 还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同时, 还需要对各个职能部门进行明确的分工, 每个岗位都应该承担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 并且要规范各个环节的生产, 力求做到有规可循, 有据可依。除此之外, 事业单位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 各个部门一定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对质量、设备、从业人员素质以及技术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仔细地检查, 每个部门之间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 只有这样, 才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d.一般来说, 员工作为构成事业单位的一部分, 在一定程度上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着最为直接的联系。所以, 对于事业单位而言, 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 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员工的重要性, 要定期组织单位员工进行培训, 学习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 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 只有这样, 才能从根本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从而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结束语
总而言之,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出来。因此, 对于事业单位而言, 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 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 将自身的实际情况作为基本出发点, 制定一套完善的宣传方案, 进一步加强生产监督和管理, 只有这样, 才能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从而实现自身地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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