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精选5篇)
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第1篇
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CQC/CP018-2002)
1.引言
本文件是CQC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包括对认证产品的检验要求及制造厂质量体系的要求,以保证其生产的认证产品符合国家认证标准并与型式试验样机在规定程度内的一致性。本文件是产品获得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和允许使用认证标志应具备的条件,是可接受的最低标准。若有特殊要求的,按《自愿性产品认证特殊要求》中有关规定执行。
2.定义
2.1 申请人
申请产品认证注册的组织。
2.2 持证人
持有产品认证证书的组织。
注:取证前称为申请人,取证后称为持证人。
2.3 生产者(制造商)
实施质量体系,控制认证产品生产的组织。
2.4 生产厂/制造厂/加工厂(场)所
指对认证产品进行最终装配和/或检验以及使用认证标志的地点。总则
生产者应建立满足本文件第4章所要求的文件化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地运行,且具备批量生产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能力。
对认证产品生产者的审核每年至少一次(根据认证产品类别和生产的稳定状态而定),以保证将必要的日常工作和程序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上。
对生产者进行监督复查期间,要抽取认证产品样机和/或零部件进行检验,以验证其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并与型式试验样机一致。当发现可能危及到产品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的情况时,可增加监督频次。质量体系
4.1 职责和资源
4.1.1 职责
生产者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在其组织的内部指定一名质量保证负责人和一名认证联络工程师(或联络员)。
质量保证负责人应是组织管理层中的一名成员,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不论其在 1
其他方面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及时向认证机构申报涉及获证产品安全性能的变更;
d)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与协调认证方面的事情;
e)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f)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认证标志;
认证联络工程师(或联络员)应熟悉认证业务,其职责是协助质量保证负责人与认证机构联络认证事宜。
4.1.2 资源
生产者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4.2 文件和记录
4.2.1生产者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其中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4.2.2生产者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
a)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b)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c)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4.2.3 生产者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生产者至少应保存下述记录:
● 采购物资检验/验证记录
● 例行检验记录
● 选定型式试验记录
● 检验和测试设备校准记录
● 检验和测试设备功能检查记录
● 顾客投诉及纠正措施记录
● 对不合格品采取措施的记录
● 内部质量审核记录
● 标志使用情况的记录
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的保存期限,上述记录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两年。
4.3 采购和进货检验
4.3.1 供应商的控制
生产者应制定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
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
4.3.2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
生产者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以确保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可由生产者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生产者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生产者应保存关键件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应有其组织内部负有质量职责的检验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4.4 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4.4.1生产者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
4.4.2 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生产者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
4.4.3可行时,生产者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4.4.4生产者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制度。
4.4.5生产者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及零部件与认证样品一致。
4.5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生产者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检验程序中应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并应保存检验记录。具体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要求应满足《自愿性产品认证特殊要求》的规定。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而进行的在经例行检验后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依据检验文件进行的检验。
4.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用于检验和试验的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查,并与所要求的检验、试验能力一致。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
4.6.1 校准和检定
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每年至少一次)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对自行校准的(例一些专用的测试设备),则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等。设备的校准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应建立检验设备的台帐并保存设备的校准记录。
4.6.2 运行检查
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应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当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应规定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
运行检查结果及采取的调整等措施应记录。
4.7 不合格品的控制
生产者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内容应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方法、隔离和处置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经返修、返工后的产品应重新检测。对重要部件或组件的返修应作相应的记录.应保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4.8 内部质量审核
生产者应建立文件化的内部质量审核程序,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并记录内部审核结果。
对生产者的投诉尤其是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投诉,应保存记录,并应作为内部质量审核的信息输入。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记录。
4.9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生产者应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生产者应制定关键元器件、零部件的清单,明确它们的供应商,材质
生产者应建立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变更控制程序,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在实施前向认证机构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4.10.包装、搬运和储存
工厂所进行的任何包装、搬运操作和储存环境应不影响产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第2篇
企业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实验室指南
为方便企业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利用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工厂)检测资源进行检测(以下简称现场检测),保证现场检测工作质量和认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指南。
本文中所指的生产企业检测资源为申请产品认证制造商或生产企业100%自有资源,获得认可且与工厂在同一城市或临近(以下简称工厂实验室)。术语和定义 1.1 TMP方式
指定实验室直接利用工厂实验室检测设备实施检测方式(简称TMP)。1.2 WMT方式
指定实验室利用工厂实验室检测设备目击检测方式(简称WMT)。2 适用范围
在生产企业或制造商拥有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设备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前提下,属下列情况者可开展现场检测的有关活动。
2.1 型式试验:仅限于以下CCC认证产品
(a)样品体积大或易损坏,运输费用高,运送困难;或(b)产品季节性强,生命周期短;或
(c)仅为一个批量生产,以后不再生产的产品; 或(d)其他特殊情况。
企业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实验室指南
2.2 获证后监督抽样检测:各类CCC认证产品
2.3 证书扩展和变更时补充的差异测试:各类CCC认证产品 2.4 同一工厂同一项目利用工厂资源检测连续五年的,原则上应送样至指定实验室检测,避免系统性风险。实施方式
利用工厂检测资源进行样品检测分为TMP、WMT两种方式。3.1 TMP方式
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派出的具备资质的指定实验室的工程师利用工厂实验室的检测设备进行检测,工厂应派检测人员予以协助。由指定实验室审核批准出具检测报告。
3.2 WMT方式
由CQC派出的具备资质的指定实验室的工程师目击工厂实验室检测条件及工厂实验室使用自己的设备完成所有检测或者针对工厂提交CQC的检测计划,目击部分检测条件及检测项目。工厂实验室检测人员负责出具原始记录,并与目击指定实验室工程师一起按规定的格式起草检测报告。由指定实验室审核批准出具检测报告。条件要求
只有经CQC(组织指定实验室参与)审核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工厂实验室,方可利用工厂检测资源进行样品检测。
5.1 TMP方式
(a)工厂应为CQC分类管理较高级别的企业,其设计、制造、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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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质量管理处于行业较先进水平;
(b)工厂质量手册应有利用工厂检测资源程序相关的规定,且与CCC认证程序要求相符;
(c)工厂实验室满足GB/T 27025(ISO/IEC 17025)第5章技术能力要求,且通过认可;
(d)工厂实验室应具有相关检测项目标准要求的精度要求的仪器和设备,并良好受控。(符合GB/T 27025(IEC 17025)的技术要求部分对检测设备的所有要求)。
5.2 WMT方式
(a)工厂应为CQC分类管理较高级别的企业,其设计、制造、风险控制与质量管理处于行业较先进水平;
(b)工厂质量手册应有利用工厂检测资源程序相关的规定,且与CCC认证程序要求相符;
(c)工厂实验室满足GB/T 27025(ISO/IEC 17025)第5章技术能力要求,且通过认可;
(d)工厂实验室应具有相关检测项目标准要求的精度要求的仪器和设备,并良好受控。(符合GB/T 27025(ISO/IEC 17025)的技术要求部分对检测设备的所有要求);
(e)工厂实验室施检人员应熟悉产品结构、检测标准,具备有一定的检测经验;
(f)工厂实验室的检测记录格式能满足来现场进行工作的指定实验室对检测信息的要求。
企业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实验室指南 职责
申请工厂应确保工厂实验室符合GB/T 27025(ISO/IEC 17025)相关要求,指定适当人员负责工厂实验室管理并支持现场检测的运作,确保工厂实验室人员遵从CQC、指定实验室的检测安排,确保测试过程符合要求,保持相应认可能力范围的更新及有效。工厂实验室能力评审工作程序
6.1工厂实验室应向质量技术部提出能力评审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可由产品认证受理部门转交质量技术部)。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工厂实验室能力评审申请书》。
(b)ILAC协议互认的认可机构对该工厂实验室的有效认可证书及含相关标准页的复印件。
(c)工厂实验室、工厂或制造商法人证书及法人授权书。
6.2质量技术部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核。如确属必须进行现场检测工作的实验室,且审核合格,则经批准后,质量技术部通知申请工厂实验室准备接受现场评审。
6.3受理申请后,质量技术部组织(指定实验室参与)评审组对申请工厂的现场进行质量体系运行、检测场地、设备能力及施检人员能力的评审。
6.4现场评审结果合格后,经批准,质量技术部对授权的工厂实验室建立档案,签署三方协议书,并将评审结果通知产品认证受理部门和申请工厂。如评审结果为不合格,则应通知产品认证受理部门和申请工厂。
6.5原则上,利用工厂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测应在评定合格并签署三方协
企业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实验室指南
议书后进行。特殊情况下经CQC审批通过后,工厂实验室评审与现场检测可合并进行;评审组先进行工厂实验室能力审核,合格后进行现场检测。现场检测工作程序 7.1 型式试验
7.1.1认证委托人应在认证申请书备注栏目中注明申请进行现场检测及工厂实验室名称。
7.1.2产品认证工程师根据相关规定和提交的资料,对申请产品是否属于现场检测适用范围做出判断,并对工厂实验室的检测授权情况进行确认。
7.1.3产品认证工程师将任务下达给指定实验室,并在任务中注明“现场执行TMP/WMT任务”。
7.1.4对于已批准进行现场检测的,产品认证工程师应给认证委托人发出现场检测项目清单,并通知认证委托人准备现场检测所需样品。
7.1.5指定实验室派出现场检测组在规定期限内赴工厂实验室执行TMP/WMT任务。
7.1.6检测报告应注明利用工厂实验室资源的情况(注明利用工厂实验室名称、地址、方式、项目等信息)。
7.2 抽样检测
7.2.1 CQC工厂检查部、分中心根据工厂实验室的授权情况,对于有工厂实验室资质的企业,在监督检查前与企业确认是否在工厂实验室进行监督抽样检测。
7.2.2 对于企业要求在工厂实验室进行抽样检测的,工厂检查部、分中心将现场检测任务下达指定实验室,并在任务中注明“现场执行TMP/W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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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7.2.3指定实验室派出现场检测组在规定期限内赴工厂实验室执行TMP/WMT任务,适用时,可考虑和监督检查同时进行。
7.2.4检测报告应注明利用工厂实验室资源的情况(注明利用工厂实验室名称、地址、方式、项目等信息)。现场检测要求
8.1对实施TMP/WMT人员的要求
8.1.1实施TMP期间,工厂实验室应指定适当的人员,负责配合TMP的实施;
8.1.2实施WMT期间,工厂实验室应指派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人员完成检测任务并负责出具原始记录。
8.2检测原始记录由现场检测人员负责整理,整理后的检测记录可以使用中文或英文。
8.3现场检测人员在实施现场检测期间,应如实记录现场检测的实际情况。现场检测结果应由双方在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适用于WMT)。工厂实验室的监督核查程序
9.1质量技术部组织由指定实验室参与的核查组对工厂实验室进行监督核查,并分派核查任务。
9.2对于监督核查符合要求的工厂实验室,CQC维持其授权资格;对于监督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工厂实验室,CQC可暂停或撤销其授权资格。
9.3当CQC有理由质疑工厂实验室检测能力,或发生有关实验室的投诉等情况时,CQC有权增加监督频次。当工厂实验室出现质量问题时,C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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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暂停或撤销其授权资格。不应免除指定实验室对检测结果负有的责任。现场检测过程中发现工厂实验室存在不能满足要求的,应报告认证机构。
9.4 工厂实验室扩项审批程序参照6部分执行。
9.5关联企业的企业分类发生变化(如国抽、省抽不合格列入D类企业),检查部/分中心将企业分类变化信息告知质量技术部对工厂实验室的授权进行调整。境外检测和首次评审(或监督核查)工作程序
赴境外进行现场检测并需对现场实验室能力进行首次评审(或监督核查)时,由申请工厂提出能力评审申请。质量技术部对评审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评定合格后,由质量技术部组织现场评审(核查)组,同时进行申请工厂实验室现场评审(或监督核查)和现场检测实验。相关流程和要求参见上述工作程序。
关于现场检测的其他事宜由现场检测组组长与认证委托人沟通确定,并经工厂检查部确认。收费
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编号:CNCA-00C-004)第2.7条执行。相关文件
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第3篇
通知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农业机械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农业机械范围包括中小功率轮式拖拉机和植物保护机械。其中, 中小功率轮式拖拉机包括单缸柴油机或2 5马力及以下多缸柴油机为动力的轮式拖拉机;植保机械包括背负式喷雾喷粉机、背负式动力喷雾机、背负式喷雾器、背负式电动喷雾器、压缩式喷雾器、踏板式喷雾器、烟雾机、担架式 (手推车式、车载式) 机动喷雾机、喷杆式喷雾机、风送式喷雾机。
二、严格农机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管理。为实施好农机强制性认证制度, 自2 0 0 8年5月1日起,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对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而未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 不再颁发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不再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 (以下简称《目录》) , 不再享受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已经列入《目录》应获而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 应在获得认证证书后再恢复享受与《目录》有关的政策。对2 0 0 8年5月1日后生产出厂, 且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而未获得认证证书的中小功率轮式拖拉机, 农机安全监理部门不再予以登记, 不再予以发放号牌、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第4篇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2014-01-02发布
2014-09-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0.引言··16 1.范围··16 2.术语和定义··16 2.1工厂检查··16 2.2指定试验··17 3.工厂检查活动的准则··17 4.工厂检查要求··17 4.1工厂专业类别··17 4.2工厂检查实施的基本要求.·18 5.确定工厂检查的基本要求··18 6.确定工厂检查的方式、内容和检查组··18 7.生产企业搬迁的风险控制··19 8.获知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后的处置··19 9.证书恢复的工厂检查··19 10.CCC标志加施的特殊要求··19 10.1需在生产过程中加施CCC标志的要求··20 10.2委托相关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要求··20 11.工厂检查结论判定··20 11.1工厂检查结论和不符合项分类··20 11.2工厂检查结论判定条件··21 11.3工厂检查的结论告知··23 0.引言
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工厂检查活动中,指定认证机构应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活动,指导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工作实施的一致性,保证工厂检查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实施规则。
指定认证机构应根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针对产品自身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检查员使用管理等因素,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建立与机构自身特点相适应的工厂检查实施方案。1.范围
本实施规则适用于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活动的组织管理、实施、工厂检查结论判定等活动。2.术语和定义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简称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实施规则。2.1工厂检查
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产品一致性和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所进行的评价活动。工厂检查范围包括产品范围和场所界限。
注:产品范围指认证产品。场所界限指与产品认证质量相关
的场所、部门、活动和过程;当认证产品的制造涉及多个场所时,工厂检查的场所界限应至少包括例行检验、加施产品铭牌和CCC标志环节所在场所,必要时还应到其余场所(如关键工序)进一步检查,即延伸检查。2.2指定试验
为评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检查组在生产企业现场抽取认证产品并根据认证依据标准选定项目,由生产企业人员所进行的试验。3.工厂检查活动的准则
(a)客观、公正、公开、保密;
(b)以产品一致性、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为关注焦点;(c)获取认证产品及工厂的真实状况;(d)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检查样本;
(e)得出基于风险评估的工厂检查结论判定。4.工厂检查要求
认证机构应依据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并结合产品及行业特点,明确并公布工厂检查要求。工厂检查要求应至少包含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的适用内容,并在以下方面保持一致: 4.1工厂专业类别
工厂专业类别按相同的产品大类、相同的认证依据标准系列、相同或相似的影响认证产品质量的关键生产工艺、可考虑的 特殊情况等进行划分。
同一工厂涵盖不同工厂专业类别时,工厂检查应分别实施。原则上,产品一致性检查、指定试验、抽样检验和确认检验应覆盖不同的工厂专业类别。4.2工厂检查实施的基本要求
对于同一认证规则下不同认证机构实施认证的产品,关键件清单、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例行检验、确认检验的要求应保持一致。
5.确定工厂检查的场所界限
在认证批准前,认证机构应与工厂协商确定工厂检查的场所界限,对于生产企业实际地址以外的与产品认证质量相关的场所、部门、活动和过程,应特别关注。
在认证批准后,认证机构应确保工厂检查场所界限的完整性、准确性,为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检查样本提供必要条件。6.确定工厂检查的方式、内容和检查组
认证机构应根据工厂检查的具体目的确定其实施方式和内容,如预先通知或不通知的工厂检查、从工厂/市场/使用场所获取样品、抽样或买样,以及工厂检查的条款、各条款的检查重点、产品一致性检查、指定试验、监督抽样等。
认证机构应根据工厂检查的具体目的、方式和内容,确定具备相应能力的检查组成员,并为其提供完整、准确、实时更新的
工厂检查所需资料和信息。
对于预先通知的工厂检查,认证机构应在现场检查前与生产企业约定工厂检查时间、确认工厂检查范围和计划安排。7.生产企业搬迁的风险控制
对于生产企业搬迁,认证机构应采取适当和必要的措施控制可能存在的如下风险:
(a)由于生产条件、人员能力、生产工艺等变化所导致的风险;
(b)工厂在新生产场所生产的产品,未经认证即出厂、销售的风险。
8.获知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后的处置
在获知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后,认证机构应视情况实施特殊检查或调查;重点分析导致不合格的原因及对认证产品的影响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9.证书恢复的工厂检查
对于因质量原因所暂停的证书,在证书恢复的工厂检查时,认证机构应:
(a)关注工厂对证书暂停的原因分析是否全面、充分;(b)关注工厂采取的措施是否满足产品召回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和纠正措施是否适当、有效,以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c)关注在证书暂停期间,是否有相关产品出厂、销售、进口。
10.CCC标志加施的特殊要求
10.1需在生产过程中加施CCC标志的要求
对于需在生产过程中加施CCC标志的,如机动车辆轮胎、电线电缆等,认证机构应重点关注并控制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采取适当和必要的措施以避免其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a)从加施CCC标志至例行检验之间的,状态未定产品;(b)已加施CCC标志的不合格品。10.2委托相关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要求
对于工厂委托相关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如机动车灯具生产企业委托配光镜生产者将CCC标志模压在配光镜表面等,认证机构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风险,采取适当和必要的措施使风险可控:
(a)相关方加施CCC标志的活动是否受控并符合规定要求;(b)加施CCC标志的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c)加施CCC标志的合格品是否仅用于向生产企业交付;(d)相关方所印刷、模压CCC标志的产品是否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11.工厂检查结论判定
11.1工厂检查结论和不符合项分类
工厂检查结论通常分为“工厂检查通过”、“书面验证通过”、“现场验证通过”、“工厂检查不通过”四种。其中,“书面验证通过”指存在不符合项,工厂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纠正措施,报认证机构书面验证有效后,工厂检查通过;“现场验证通过”指存在不符合项,工厂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纠正措施,认证机构现场验证有效后,工厂检查通过。
工厂检查不符合项分为一般不符合项和严重不符合项两类。其中,一般不符合项指可能对产品认证质量产生轻微影响的不符合项;严重不符合项指认证产品在生产制造或检验过程中产生严重的质量问题,以及产品结构、关键件等与认证批准结果不一致且较为严重的不符合项。11.2工厂检查结论判定条件 11.2.1工厂检查通过
无不符合项。11.2.2书面验证通过
属于一般不符合项;或者“现场验证通过”和“工厂检查不通过”以外的情况。11.2.3现场验证通过
存在不符合项,但没有对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产生严重影响,具体例如:
(a)虽有构成系统性不符合的较多一般不符合项,但未对产 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产生严重影响的;
(b)虽有在资源、关键件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检验等产品实现的主要质量环节存在不符合项,但未对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产生严重影响的;
(c)其他难以通过纠正措施的证明性材料进行书面验证,但未对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产生严重影响的。11.2.4工厂检查不通过
有构成系统不符合的较多一般不符合项或个别严重不符合项,且直接危及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时,具体例如:
(a)指定试验结果不合格(原则上);
(b)关键资源不满足要求,难以保证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的;
(c)产品一致性存在问题且较为严重,将导致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如产品结构、关键件变更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d)认证产品存在缺陷,可能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e)认证产品的变更及一致性控制未有效实施,造成产品不一致且质量保证能力系统性失效的;
(f)认证证书暂停期间,工厂未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g)非法使用CCC标志或证书;
非法使用CCC标志或证书的主要情况有:伪造、变造、出
租、出借、冒用、买卖、转让CCC标志或证书,以及盗用CCC标志;在获知证书被撤销或暂停后,继续使用CCC标志或证书;在未获得CCC证书的产品上,故意加施CCC标志;其它故意非法使用CCC标志或证书的情况。
(h)工厂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认证证书的;(i)其它直接危及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的严重不符合项。
11.3工厂检查的结论告知
对于工厂检查结论判定为“书面验证通过”或“现场验证通过”的,认证机构应将验证结果及时告知生产企业。
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第5篇
第一节职责和资源
1.1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理解要点:
1)工厂(Factory),制造商自己拥有的或受制造商雇佣委托其进行生产、组装活动的物质基础,包括人员、场地、设施和设备;
2)影响认证产品质量的人员,至少包括: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活动相关的各级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如果有)、采购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的人员、按制造工艺流程进行操作的人员、检验/试验人员、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计量人员(如果有)、内部审核人员(无论其他职责如何)、从事包装、搬运和储存的人员。各类人员都应有相应的职责,且各职责的接口应清晰、明确;
3)指定的质量负责人原则上应是最高管理层的人员,至少是能直接同最高管理层沟通的人员。工厂可指派一名质量负责人的代理人,当质量负责人不在时履行相应职责;
4)质量负责人(无论在其它方面的职责如何)应被赋予覆盖1.1 a)~d)的职责和权限。他/她应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或经历,并得到相应的授权,有能力协调、处理与认证产品质量相关的事宜,熟悉相关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对强制性认证标志的管理要求。
审查要点:
1)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是否已规定,规定的充分性、适宜性、协调性如何;
2)工厂是否指定了质量负责人,其是否被赋予了1.1 a)~d)规定的职责和权限;
3)通过对相关过程和活动的审核,确定质量负责人是否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4)通过对相关过程和活动的审核,评定各类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理解要点:
1)本条款是对工厂资源的总要求,包括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人力资源和工作环境;
2)人力资源的配备应满足质量活动对人员能力的要求;
3)工厂应有足够的生产及检验设备,其技术性能、精度、运行状态等均能对认证产品满足强制性认证标准提供保障;
4)工作环境是指保证认证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环境,涉及生产、检验、试验、存储等环节,如: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磁场、照度、洁净度、无菌、防尘等方面。工厂应识别环境要求,并提供和管理资源以满足要求;
5)无论是由于外部原因(如:认证制度、认证标准等)或是内部原因(人员变动、设备更换、环境发生变化等),资源发生变化,工厂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认证产品质量满足强制性认证标准的要求。
审查要点:
1)工厂是否确定了对认证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各岗位人员的能力要求,通过何种措施使人员满足岗位能力要求,目前各岗位人员的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2)通过对相关过程和活动的审核,判定企业提供的资源是否充分和适宜,对资源是否实施了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3)当资源发生变化时,工厂是否有畅通的渠道以及时了解相应的信息,是否能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其资源满足认证产品稳定生产
第二节文件和记录
2.1 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
理解要点:
1)关键件(Critical component),直接影响整机(车)产品认证相关质量的元器件、材料等。通常,这些关键件可以作为独立的元器件供货,并可按相关的独立元器件标准进行检测和认证;
2)工厂应针对认证产品建立并保持相关文件,文件的内容应覆盖2.1条中的规定。当产品和过程都比较简单时,可用质量计划把所有内容包括进去。若无法实现,可将上述规定写入不同的文件中。如质量计划只规定由谁及何时使用哪些程序和相关资源;认证产品变更的管理、认证标志使用的管理在程序文件中规定;产品的设计目标在相应的标准或规范中规定;产品实现过程,监视和测量过程,资源配置和使用等在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文件中规定;
3)本文所规定的产品设计目标应至少包括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的要求;
4)实现过程是指认证产品生产过程。
CCC认证产品目录
一、电线电缆(共5种)
电线组件、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橡皮绝缘电线电缆、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共6种)
耦合器(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热熔断体、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电气装置的开关、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三、低压电器(共9种)
低压断路器、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低压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热过载继电器、控制电器和开关元件(如接触器式继电器、时间继电器、转换开关、脚踏开关、限位开关、按钮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压力开关、液位开关、辅助触头接触组、微动开关和接近开关)、控制和保护开关电器(设备)、设备断路器、家用及类似用途的机电式接触器、真空开关(真空断路器、真空接触器)等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
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共16种)
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含角向磨光机、直向砂轮机、模具电磨、湿式磨光机、电磨、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砂光机(含平板砂光机、圆板砂光机、带式砂光机)、圆锯、电锤(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六、电焊机(共15种)
小型交流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离子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电阻焊机、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焊机送丝装置、TIG焊焊炬、MIG/MAG焊焊枪、电焊钳。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20种)
1.家用电冰箱、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他们的组合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如吊扇、台扇、落地扇、换气扇、隔墙扇、壁扇、转页扇
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
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
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
6.贮水式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固定的贮水式电热水器
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
8.真空吸尘器:具有吸除干燥灰尘或液体的作用,由串激整流子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驱动的真空吸尘器
9.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用作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并带有电热元件的电器
10.快热式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快热式电热水器
11.电熨斗: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熨斗和湿式(蒸汽)电熨斗
12.电磁灶: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采用电磁能加热的灶具,它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电磁电热元件
13.电烤箱:包括额定容积不超过10升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烤箱,面包烘烤箱、华夫烙饼模和类似器具
14.电动食品加工机: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和类似用途的多功能食品加工器,如混合器、奶油搅打器、打蛋机、液体搅拌器、食物搅拌器、筛分器、搅拌器、冰激凌机、柑桔果汁压榨机、蔬菜水果离心取汁机、电动绞肉机、切片机、去皮机、多功能食品加工器、磨碎器、碾碎器等
15.微波炉:频率在300MHz以上的一个或多个I.S.M波段的电磁能量来加热食物和饮料的家用器具,它可带有着色功能和蒸汽功能
16.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包括家用电灶、分离式固定烤炉、灶台、台式电灶、电灶的灶头、烤架和烤盘及内装式烤炉、烤架
17.吸油烟机:安装在家用烹调器具和炉灶的上部,带有风扇、电灯和控制调节器之类用于抽吸排除厨房中的油烟的家用电器
18.液体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用电热元件加热液体的额定容量不超过30L的器具。如电热杯、电热水瓶、电热锅、电煮奶锅、电茶壶、电咖啡壶、电压力锅、电开水器、电煮胶锅等
19.电饭锅:采用电热元件加热的自动保温式定时式电饭锅
20.冷热饮水机:制备或给付冷热饮用水的饮水机和类似器具
八、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
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音频功率放大器、调谐器、各种广播波段的收音机、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处理设备(含盒式磁带录/放机、盘式电唱机、CD/MD唱机、LD、VCD、超级VCD、DVD播放机、MP3录/放机、语言复读机、音视频处理设备等)、组合音视频系统、为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含放电器)、盒式磁带录像/放像机、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黑白或单色电视接收机(含液晶、等离子显示器及背投)、监视器、数字电视机顶盒、天线放大器、电子琴等整机设备;以及显像(示)管(大于16cm)、调谐器。
九、信息技术设备(共14种)
微型计算机(PC)、服务器和便携式计算机、显示设备、投影仪、机内开关电源、电源适配器、充电器、打印机、绘图仪、扫描仪、收款机、电脑游戏机、学习机、复印机等。
十、照明设备(共2种)
电源电压高于36V和不超过1000V的(嵌入式、固定式、可移式)灯具、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镇流器、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
十一、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
调制解调器、传真机、固定电话终端(普通电话机、主叫号码显示电话机、卡式管理电话机、录音电话机、投币电话机、智能卡式电话机、IC卡公用电话机、免提电话机、数字电话机、电话机附加装置)、无绳电话终端(模拟无绳电话机、数字无绳电话机)、集团电话(集团电话、电话会议总机)、移动用户终端、ISDN终端、数据终端(含卡)、多媒体终端设备
十二、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6种)
(一)汽车:在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N、O类车辆
(二)摩托车:发动机排气量超过50cc或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Km/h的摩托车
(三)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汽车安全带、摩托车发动机
......十三、机动车辆轮胎(共3种)
(一)汽车轮胎:轿车轮胎(轿车子午线轮胎、轿车斜交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微型载重汽车轮胎、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中型/重型载重汽车轮胎)
(二)摩托车轮胎:摩托车轮胎(代号表示系列、公制系列、轻便型系列、小轮径系列)
十四、安全玻璃(共3种)
汽车安全玻璃(A类夹层玻璃、B类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建筑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安全中空玻璃)
十五、农机产品(共1种)
植物保护机械(背负式喷雾机(器)、背负式喷粉机(器)、背负式喷雾喷粉机)
十六、乳胶制品(共1种)
橡胶避孕套
十七、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
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心电图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肺机
十八、消防产品(共3种)
火灾报警设备(点型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报警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水带、喷水灭火设备(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消防用压力开关)
十九、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1种)
入侵探测器(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微波与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二十、无线局域网产品(共40种)
无线接入点、无线网络适配器、无线网桥、无线路由器、无线网关、无线鉴别服务器、包含鉴别功能的无线访问控制服务器、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显示设备、打印设备、多用途打印复印机、扫描仪、复印机、服务器、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收款机、绘图仪、投影仪、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处理设备 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等载体形式)、无绳电话终端、移动用户终端、传真机、提供无线局域网鉴别与保密功能(WAPI)的软件产品。
二十一、装饰装修产品(共3种)
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砖、混凝土防冻剂
二十二、玩具产品(共6种)
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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