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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操作指引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操作指引(精选5篇)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操作指引 第1篇

“三来一补”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查账报告审核指引

(适用按成本费用支出额倒求应税所得额核定征收的“三来一补”企业)

“三来一补”是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生产及中小型补偿贸易四种加工贸易形式的总称。按承接业务单位不同所收取的加工收入性质分为:工缴费收入、各作各价收入、进料加工收入、其他加工费收入。“三来一补”企业,属工业企业,但与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方式不同,它主要从事工业性劳务活动,兼有部分自产自销业务。

一、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收入成本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和有效、并一贯遵守。

(二)将本各类收入与总账和明细账及有关的申报表核对。

(三)核对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与总帐、报表数(或申报表)是否相符。

二、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比较本各个月份的制造费用和生产成本,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应查明原因,重点查明大额成本费用减少的原因。

(三)检查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完整性,抽查大额成本费用的支出情况。

(四)根据明细账审核填列。

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索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明细表,并与总账、明细账相核对。

(三)复核各项税费与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项目的勾稽关系。

四、其他业务收入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其他业务收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索取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表,并核对明细账、总账。

(三)重点审核废料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审查其他业务收入涉及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等税种是否及时申报足额纳税。

五、其他业务支出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其他业务支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索取其他业务支出明细表,并核对明细账、总账。

(三)以大额业务抽查其收支的配比性,检查有无少计或多计业务支出。

(四)对固定资产出租业务,审核其是否涉及房产税。

(五)审查其他业务支出会计处理和分类的正确性、恰当性。

六、营业费用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营业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获取营业费用明细表,并与有关的明细账核对。

(三)分析比较各月营业费用,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

(四)与去年同期数进行比较分析,并对变动较大的进行重点关注分 2 析。

(五)审查营业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完整性,检查是否存在应列报的费用未全部纳入核算。

七、管理费用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管理费用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审查是否把资本性支出项目作为收益性支出项目计入管理费用。

(三)分析比较各月管理费用,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

(四)与去年同期数进行比较分析,并对变动较大的进行重点关注分析。

(五)审查管理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完整性,检查是否存在应列报的费用未全部纳入核算。

八、堤围费的审核要点

(一)审核堤围费的计税依据是否正确。

(二)审核堤围费是否足额计提缴纳。

九、财务费用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财务费用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获取本财务费用明细表,并与有关明细账核对;审查其明细项目计入财务费用的适当性。

(三)审查利息收入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审查汇兑损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检查外币账户是否按规定进行汇率调整。

十、营业外收入的审核要点

(一)获取营业外收入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

(二)结合固定资产项目的审计,审查固定资产盘盈、清理的收益是否准确计算入账。

(三)审查营业外收入是否涉及需申报增值税或营业税的情况。

十一、营业外支出的审核要点

(一)获取营业外支出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

(二)审查大额营业外支出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三)抽查重大的营业外支出项目,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

(四)审查营业外支出是否涉及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赠送他人需计提增值税、消费税及其他税费的情况。

十二、加工业务成本与成本费用对应关系的审核要点

(一)对加工业务成本中的主要费用项目进行归集与分析。

(二)以审核后的数进行填列。

(三)检查试算是否平衡(横加与竖加的金额是否相等)。

十三、租金支出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租金支出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索取租金支出明细表,并与有关明细账、总账核对。

(三)核实租赁资产的存在、所有权和用途。

(四)抽查重大租赁项目,追查合同及其他原始凭证,计提或付款记录,确认租金支出的真实性,计价的准确性,以及在资本性支出、成本支出、期间费用分配的恰当性。

(五)核查关联公司项目,审查其租价是否符合正常交易原则。

(六)检查租赁费用支出是否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是否有漏记租赁费用的情况。

十四、以前损益调整的审核要点

(一)审查以前损益调整的内容是否真实、合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二)对重大调整事项,应逐项核实其原因,依据有关资料,复核其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并取证。

十五、货币资金的审核要点

(一)获取货币资金收支明细表,并与总账、明细账核对。

(二)获取截止日银行存款对账单及决算日银行存款调节表,进行计算复核并分析是否进一步审查。

(三)审查银行存款对账单,对其中的重大收支业务,应逐笔查核原始凭证,并追查银行存款日记账,重点检查是否隐瞒或漏记收入、支出。

(四)抽查银行存款日记账部分记录并追查至往来账、费用账、收入明细账以确认是否隐瞒收入或支出。

十六、存货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有关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地遵守。

(二)核对各存货项目明细账与总账、报表的余额是否相符。

十七、固定资产及折旧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审核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应税项目是否申报。

(三)审核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未纳入核算的自购固定资产。

(四)核对自购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计提折旧。

十八、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应收及预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获取应收及预付款明细表与总账及明细账核对一致。

(三)必要时向债务人函证应收、预付账款并分析函证结果,以确认应收、预付款是否真实,是否利用应收账款提前或滞后结转收入、利用预付款形成账外经营资金。

十九、其他应收款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其他应收款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取得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

(三)选择金额较大和异常的明细账户余额,抽查其原始凭证,必要时进行函证,以确认其是否真实、准确。

(四)审查明细账内容,并适当抽查原始凭证,以确认该账户核算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范围。

二十、待摊费用的审核要点

(一)索取待摊费用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

(二)对本年发生额较大的项目,应检查其合同、协议、原始单据并判断其合理性。

(三)是否有不属于待摊费用性质的项目已列入本账户中。

(四)验证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及各期摊销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合 6 理。

二十一、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的审核要点

(一)获取应付账款/预收货款明细表,并与总账、报表余额相核对。

(二)审查合同、订货单、验收单、购货发票、客户对账单等有关附件及凭证的真实性,以核对所列的债务是否真实存在,应付金额是否正确。

(三)审查结算日后应付账款的支付会计记录,核实其结算日的存在情况。

(四)在必要的情况下,可函证应付账款/预收货款。二

十二、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的审核要点

(一)获取应交税金明细表,与明细账、总账相核对。

(二)确定本应缴纳的税款,检查有关账簿记录和缴税凭证,确认本已交税款和年末未交税款。

(三)获取其他未交款明细表,与明细账、总账相核对。

(四)检查教育费附加等款项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二十三、其他应付款的审核要点

(一)获取其他应付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的正确性,并与明细账、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二)选择金额较大和异常的明细账户余额,检查其原始凭证。

(三)检查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并作出记录,必要时予以调整。

二十四、预提费用的审核要点

(一)获取预提费用明细表,复核其加计的正确性,并与明细账、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二)抽查大额预提费用的记账凭证及相关文件资料,确定其预提金额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三)抽查大额预提费用转销的记账凭证及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四)检查年末应付未付的费用是否按规定进行预提。二

十五、长期应付款的审核要点

(一)获取长期应付款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

(二)抽查长期应付款的记账凭证及相关文件资料,确定其真实性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二十六、企业所得税的审核要点

(一)获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相关书面资料。

(二)核定征收的企业同样适用18%与27%两档照顾税率。

(三)审核企业所得税计算的正确性。

(四)取得企业所得税的缴款书,审核企业实际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五)审核应补或应退的企业所得税。

二十七、实际加工业务收入与按成本费用倒算收入比较的审核要点

(一)填入经审核后的实际加工费收入。

(二)填入经审核后的按成本费用倒算的收入。

(三)二者进行比较分析,计算出其差额。

(四)是否按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按其差额补交企业所得税。

十八、关联交易的审核要点

(一)审查确定与关联公司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存在。

(二)确定与关联公司发生的收入和费用的作价是否公平、合理,手续是否齐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操作指引 第2篇

(查账征收企业)

一、汇算清缴工作的范围

凡企业所得税由我局负责征管的居民企业均需参加本次汇算清缴,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

二、汇算清缴申报时间

根据规定,纳税人自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按照省局文件,由于税期原因,2011年汇算清缴申报期限延长至2012年6月7日。为了避开申报高峰期,纳税人应尽量提前上门申报。

三、申报方式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网上申报或门前申报两种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已经开通网上办税服务的纳税人可直接登陆中山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具体通知请见《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网上申报的通知》,网上申报操作请见《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二)门前申报

未开通网上办税服务的纳税人需携带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资料直接到办税服务厅1、2号窗口办理纳税申报。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或门前申报,本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发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必须先到我分局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方能下载报表填报,否则自行填报提交将提示错误。我分局将对没有办理备案手续且已申报享受减免优惠的纳税人追缴税款及滞纳金。

四、申报使用软件

网上申报或门前申报的纳税人,都要先使用《广东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V3.3》(以下简称“电子申报软件”)填报申报表并导出电子申报数据,该电子申报软件供纳税人免费使用。

软件下载地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http://)-下载中心-软件下载;中山市国家税务局-下载中心-涉税软件。软件安装和操作指南详见软件里面的《操作手册》,注意事项请见我分局的《2011企业所得税申报常见问题和软件操作注意事项》。

五、汇算清缴报送资料要求

1、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A类);

2、财务会计报表;

3、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的电子数据;

4、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1)享受减免税优惠项目提供的备案资料。(详见粤国税发【2010】3号文,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费等具体备案手续详见分局另文通知)

(2)纳税人会计核算与税法之间存在差异的,报送相应的差异台帐。(无差异的不需要报送)

5、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6、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及附表;

8、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查账)报告;

9、审计报告(外资企业提供);

10、《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表》(无发生的不需要报送)。

办理减免税备案的,请先到306室办理备案后再申报;办理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请先到办税服务厅4号窗口受理后再申报。以上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并用申报表封面装订,封面写上经办人联系电话。表格中所有签名处请亲笔签名或签章,所有纸质资料需盖公章,电子申报数据用U盘拷贝,请带齐上述资料到分局办税服务厅1、2号窗口申报。

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查账)报告报送要求

1、根据国税发【2008】88号文的规定,亏损企业、利润率偏小企业由税务师事务所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查账)报告,亏损企业是指申报表主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小于零的企业,利润率偏小的企业(利润率=纳税调整后所得/营业收入总额)。2011年处于筹办期(零申报)的企业,不属于亏损企业,不需要提供鉴证(查账)报告,但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2、房地产企业已完工开发项目,应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和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鉴证报告;

3、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税收优惠的企业由中介机构出具涉税鉴证报告。

涉税鉴证报告要求请看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告栏-《中介机构涉税鉴证报告范本》。

七、《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报送要求 无论当是否发生关联业务往来,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需要在电子申报软件填写《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并报送纸质报表和电子申报数据。具体填写要求请见《2011有关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的要求》。

八、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报送要求

在2011发生资产损失的企业,属于清单申报应填报《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表》、《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清单申报汇总表》;属于专项申报应填报《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表》及各项专项申报附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的资料。具体报送要求请见《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的通知》。发生资产损失但没有填报上述材料的,资产损失不能税前扣除。

九、税法与会计差异台帐报送要求

有发生下述差异的企业需填报相关台帐:①收入税法与会计时间性差异明细表(台账);②分期计入应税所得明细表(台帐);③存货税法与会计差异明细表(台账);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税法与会计差异明细表(台账)。

十、其它事项

1、网上申报或门前申报,凡是申报表填有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的,请先按备案要求到分局306室办理备案。在办税服务厅申报时,必须出示税局已同意备案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上述所涉及的另文《通知》、表格(台帐),请在“税企通”系统或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分局通告-港口税务分局栏目查阅。表格也可在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企业所得税表格》栏目下载。

3、请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间根据税法有关规定自行纳税调整,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进行纳税调整涉及到补缴税款的,按征管法规定加收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咨询电话:申报征收(88418801)、税收政策(88402201、88481871)、软件操作(88402201)、(国税局热线)12366。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港口税务分局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操作指引 第3篇

一、必须报送资料(在框内打勾)

□1.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一式二份; □2.《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3.企业会计报表及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须提供相应的审计报告。□4.《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事宜告知书》回执;

二、选择报送资料(在框内打勾)

5.存在下列事项的,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

□当年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纳税人,应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关于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税务鉴证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当年有开发产品完工的,应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之间差异情况的税务鉴证报告;

□当年发生的税前可弥补的亏损额(即,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下同)超过500万元(含)或连续三年(含)以上亏损且当年发生的税前可弥补的亏损额超过200万元(含)的,应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关于年度亏损额的税务鉴定报告; □6当年度汇算清缴发生退税,退税金额超过10万元(含)(年度享受税收优惠而造成退税的除外)。□7收入规模在8千万元以上的微利企业(利润率低于1%),应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税务鉴定报告。□8.有不征税收入的(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须提供①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能单独进行核算的承诺书。

9.有审批类、事先备案类减免税项目的,须提供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结果通知书或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结果通知书复印件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 □综合利用资源企业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取得的收入减计 □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税率 □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税 □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减免税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所得减免税 □新办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免税 □购置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按比例抵免税额

□其他(在横线上填写具体的减免税项目名称,可参阅沪地税所(2009)26号文件)

10.有事后报送资料类减免的,应提供相关资料。(常用事后报送资料类减免税项目需提供资料,见附件一)

□企业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非营利组织收入免税 □企业安置残疾人及国家鼓励安置其他就业人员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获得分配的收入减免税 □登记研发项目研发费加计扣除 □其他(在横线上填写具体的减免税项目名称,可参见沪地税所(2009)26号文件)□11.符合小型微利条件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非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情况说明表》。12.有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企业,提供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各类税前扣除申报表。【请参阅沪国税所〔2011〕101号文件】

□境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汇总表 □(清单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现金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坏账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存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固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在建工程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无形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其他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13.已办理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项目登记,并取得备案结果通知书的企业,须报送下列资料:(1)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事先备案结果通知书;(2)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使用清算报告;(3)《上海市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使用清算表》(见附件二)。

□14.由劳务派遣单位输送用工的且用工单位支付部分或全部职工费用的,须报送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复印件、劳务派遣单位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发票上必须列明代发工资、社保费的金额。若此前已填开的发票未列明代发工资、社保费金额的,应做情况说明)、由派遣单位填列的《用工单位实际负担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薪金及相关费用税前扣除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三)。

15.属于以下类型企业的,需提供相应的补充情况表: □跨地区经营总机构(含建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 □先进技术型服务企业

□16.跨地区经营的总机构,需提供跨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资产情况、经营情况、预缴税款情况及其缴款书复印件(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跨地区发生建筑劳务的本市总机构企业,其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在劳务发生地按劳务收入0.2%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应附送缴款书复印件(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外出经营证明等相关材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操作培训 第4篇

实务操作培训

湖北黄州州诚税务师事务所

所长

孙林杰

税审备查类工作底稿

管理当局声明书

管理当局声明书 -税务代理约定书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鉴证

(1)应根据不同行业的性质分别确认被鉴证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范围;

(2)未开具发票经营业务收入的入账情况;

(3)获取营业收入的明细资料,复核总账、明细账、报表发生额是否相符; (4)检查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方法是否符合会计政策规定,前后期是否一致; (5)将鉴证营业收入与上的进行比较,分析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正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6)获取价格目录,抽查售价是否符合价格政策,有无价格异常或转移收入情况;

(7)抽查经济业务合同、原始凭证,并追查至记账凭证及明细账; (8)检查以外币结算的营业收入的折算方法是否正确; (9)审核收入确认时间是否正确;

(10)审核销售折扣折让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1)审核企业从购买方取得的价外费用是否按规定入账;

(12)调查向关联方交易销售的情况,审查其价格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如何查企业少做收入

查应收账款贷方发生额,如有大额的红字记账,说明企业预收了货款,再结合销售合同确认是否未及时做收入。

将预收账款至少复印80%的原始凭证,以此证明企业已全部做收入。抽查三个月的销售发票,记账凭证。

查主营业务成本与库存商品的贷方发生额,看是否有产成品出库了未做收入。如何查成本

抽三个月的记账凭证,购进发票。主营业务成本=库存商品的贷方发生额

如果库存商品贷方发生额大于主营业务成本,说明有库存商品直接出库,没做收入,如果小于主营业务成本,说明多转成本。

库存商品的借方发生额=库存商品的贷方发生额+库存商品的年末余额

库存商品的成本结转方法是否正确?年末库存单位成本与出库的是否一致?

库存商品的借方发生额=生产成本贷方发生额

生产成本借方发生额=生产成本贷方发生额+生产成本年末贷方余额 生产成本贷方发生额=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直接工资 在产品与产成品是按何方法结转? 制造费用中费用支出是否合理?

原材料的结转方法是否正确?如果库存材料的单位成本与最后一批购进单价相差很远,有可能存在多转成本。

扣除类项目鉴证

鉴证营业成本应特殊关注:

(1)应根据不同行业的性质分别确认被鉴证人的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的范围;

(2)抽查采购合同、账款结算文件、验收文件、采购有关的运输文件、发票取得情况;

(3)金融企业的业务及管理费在营业成本中填报; (4)成本与收入的配比是否合理;

(5)获取成本明细表,分别列示各项单位成本,采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将其与预算数、上期数或上年同期数、同行业平均数比较,分析增减变动情况,对有异常变动的情形查明原因;

(6)成本计算是否正确,检查有无多列虚列成本情况;

(7)审核调查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情况,审查其成本列支是否独立交易原则

营业税金及附加鉴证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通常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有些企业将支付租金的税金也在些列支,这是本企业无关的支出。个人所得税、物流企业开运费发票中代扣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不能在这里列支。

免抵税额要征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要注意。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鉴证

(1)将鉴证费用与上的费用进行比较,分析重大差异的原因;

(2)将鉴证各个月份的费用进行比较,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必要时应抽验合同,与实际业务活动进行分析比对; (3)将费用相关账户与累计折旧、应付工资、预提费用等项目的贷方发生额进行交叉复核,并作出相应记录;

(4)选择重要或异常的营业费用项目,检查复印其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将其中工资、福利费、折旧及各种摊销、减值准备等项目与有关账户的贷方发生额进行交叉复核,并作出相应记录;

(6)审核是否把资本性支出项目作为收益性支出项目计入管理费。财务费用鉴证

(1)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生成成本”等科目核算;

(2)获取财务费用明细资料,核对总账、报表发生额及明细账合计数是否相符; (3)将本财务费用与上的财务费用及本各个月份的财务费用进行比较,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

(4)审查利息支出明细账,核实其债务的性质、产生的原因、用途,确认付息债务项目的真实性和计算的准确性。复核借款利息支出应计数,注意审查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审查汇兑损益明细账,检查汇兑损益计算方法是否正确,核对所用汇率是否正确;

(6)审核关联企业的利息支出,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

(7)深圳保怡公司,分段计算利息,汇率也要按国家规定。物业公司亏损几千万,我全部调整,一般把基建利息挤入费用,查合同,一般地合同上都说清借款的用途。(8)纳税评估时,有一家将贴现利息几百万元计入财务费用,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与付利息人不一致。

营业外支出鉴证

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非常损失、捐赠支出。资产损失专门有报告。罚款、赞助全部调整。

“三费”鉴证

(1)不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内容或未按规定进行核算的,应归集有关资料,作为纳税调整的证据;

(2)根据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确认职工福利费支出的税收金额; (3)对工资薪金发生纳税调整的,应相应调整职工福利费的计算基数。

(4)错的最多,有余额要先冲完,看费用中是否有福利费,如有应调整。

(5)职工教育经费以前结转扣除额和结转以后扣除额。(6)工会经费当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部分,不得结转以后扣除,会计上计提未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不允许税前扣除。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科目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一、有的企业未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将预收的货款计入应收账款的贷方,进一步税收审计程序应该重点审核相关的销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条款,分析是否存在货物已发出,而企业长期将收到货款放在应收账款科目,不及时结转销售收入;

二、将货物销售给关联企业,通过转让定价转移利润,进一步税收审计程序应该重点审核关联方与非关联方销售单价的差异。存货

存货科目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一、产品销售数量与成本结转数量是否一致,进一步税收审计程序应该重点审核存货盘点表;

二、应付帐款是否长期挂账,实际是销售收入或者是虚增的成本;

三、改变原材料的用途,但实际转入了生产成本,也未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一、将货款计入此科目,不申报收入,不申报缴纳流转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二、将废品收入或其他收入长期挂在此科目,不申报缴纳流转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三、将应收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利息、租金长期挂账不做收入,不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四、借款合同未申报缴纳印花税;

五、借出款项的利息收入是否计征了营业税有附加、企业所得税;

六、股东个人向公司借款,长期不归还,按税法规定: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年终了后不归还,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七、销售合同中的价外费用未申报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进一步税收审计程序应该重点审核销售合同中对价外费用是如何规定的,如运输装卸费用由谁支付,是否存在代收款项,包装物使用形式,是否返还。是否约定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等。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一、转固定资产,与已开具的建筑安装发票金额核对看是否一致;

二、应该资本化的利息是否计入了在建工程;

三、建筑安装合同印花税是否缴纳,建安发票上已代扣的印花税是承包商缴纳的,企业也需缴纳印花税;

四、房产税是否及时申报缴纳;

五、工程用原材料是否抵扣增值税;

六、自己购买的材料是否进入工程总成本(料、工、费)计征营业税及附加;

七、工程用料是否进入了生产成本;

八、如果企业支付工程款未按税法规定接受合法的建筑安装发票,按发票管理办法,对企业未按规定接受发票,致使对方单位或个人偷漏税,对本企业可处以对方所偷漏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一、如果固定资产-房屋原值增加,房产税、契税是否申报缴纳了;

二、购置固定资产是否申报缴纳了购销合同印花税;

三、如果固定资产-房屋原值减少,是否缴纳了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四、如果固定资产-设备原值减少了,是否申报缴纳了增值税及附加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一、是否按实际占用的面积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证批准的面积与实际占用的面积有可能不同;

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缴纳了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转让其他无形资产是否缴纳了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

三、摊销的年限是否按税法规定或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

四、加计扣除的问题;

五、首次购置土地是否缴纳耕地占用税;

六、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账务如何处理;

七、房地产企业正在开发的房产项目中土地使用税是否申报。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一、是否按税法规定的年限摊销;

二、装修费是否开具建筑安装发票;

三、是否将自用的房产装修费进入此科目,自用的房地产装修费、改造工程应计入固定资产,以计提折旧的方式进入成本费用,企业少计固定资产,可能少开具建筑安装发票,少申报缴纳房产税、印花税;

四、将购置的机器设备计入其中。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一、主要查看关联公司是否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大成本和进项税抵扣。

二、暂估成本、虚列成本、多列成本问题,如将未支付的费用或预计的费用计入成本,未取得真实合法的发票计入成本,购买发票计入成本,款项无法支付;

三、存在帐外收入,将货款挂在应付帐款科目,不做或者延迟做收入;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一、借款合同未申报缴纳印花税;

二、物业公司或房地产公司收取的押金可能是房屋租金,未做收入,不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企业所得税;

三、工业企业的押金有可能是逾期包装物押金,长期挂账不及时做收入,不申报或延期申报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四、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是不是对不索取发票的客户的销售采取直接收取现金而未做销售收入?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上工资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不同,未足额申报缴纳工资个人所得税;

二、劳务报酬计入工资,未按劳务报酬申报个人所得税;

三、将职工集资利息当工资发放,未按规定申报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四、销售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不准确。预提费用

预提费用期末数比期初大,说明企业计提了预提费用,如果小,说明企业实际发生了一些支出。

预提费用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新会计制度取消了此科目,如果有的企业设置了此科目,年终不能有余额,不能计提的费用按规定不能计提,预提费用借方发生额必须列支可以税前扣除的费用。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一、企业未执行新会计准则,将捐赠收入、债务重组收益、政府专项拨款、关联交易差价、无法支付的款项计入资本公积而计入营业外收入,未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因合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或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而增加的资本公积印花税未申报缴纳;

三、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让时未将资公积转入投资收益而未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费用扣除;

五、股份支付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申报缴纳。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一、总账收入、明细账收入合计数、增值税或营业税申报表上的收入、四个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上的收入合计数是否一致;

二、存货出库数量与销售数量是否一致;

三、物业企业在房地产未减少的情况下租金减少,是否存大少计租金收入或将其他单位的欠债冲抵租金,少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四、预收账款是否按合同中的付款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确认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一、成本核算方法是否保持一致且规范;

二、销售数量是否与结转成本的数量一致;

三、暂估成本,没有发票或者发票不合法,或者无真实业务多次虚列成本;

四、改变存货用途,直接进入生产成本,也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少申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一、租赁合同未申报缴纳印花税;

二、未接受正规租赁发票,致使被处以所偷漏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研发人员的工资是否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研发费用是否有业务招待费等不得列支的项目;

四、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作纳税调整;

五、折旧、摊销是否按规定进入费用。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一、利息支出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利息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二、向非金融企业特别是向个人或关联企业借资的借款利息支出未按规定扣除,票据不合法;

三、用于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以及产品在达到可销售状态前发生的利息未按规定资本化;

四、在建工程比较大,特别是那些物业公司又搞房产开发,有可能将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未予以资本化;

五、对于金额比较大的借款,要认真分析借款的金额和付息方式。特别是向个人或非金融机构的借款,更要认真审核其合同的真假,对于由于借款利率超过规定利率而列支的利息,应不允许税前列支;

六、要认真分析企业与借款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对超过注册资本50%以上的关联方借款利息应不允许税前列支;

七、要认真分析企业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投资未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前等发生的借款利息是否按规定进行资本化。

几个普遍问题 工资余额问题

预提费用余额问题-电费-利息-其他

租金问题-租赁合同与账上一致,预付租金如何处理,权责发生制。预计负债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操作指引 第5篇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当年度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通过直接填写(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的方式完成备案享受税收优惠,不用报送备案资料进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程序流程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汇算清缴期限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有关税务事项;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应注意的是: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二)汇算清缴程序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成本费用明细表、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捐赠支出明细表、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明细表、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广告费支出明细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坏账损失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除提供上述所得税申报及其附表外,并应当附送以下相关资料:

(1)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资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4)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5)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

(1)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后,经审核其名称、电话、地址、银行账号等基本资料后,若发现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有变化的,将要求纳税人提供变更依据;如变更内容属其他部门管理范围的,则将敦促纳税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

(2)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填写是否完整、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附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审核中如发现纳税人的申报有计算错误或有漏项,将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报。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的通知作出相应的`修正。

(3)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

3、主动纠正申报错误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办理了年度纳税申报后,如果发现申报出现了错误,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后,在汇缴期内税务机关检查之前自行检查发现申报不实的,可以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据此调整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

4、结清税款

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清缴税款。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在4月底以前将应补缴的税款缴入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办理抵顶或退税手续。

5、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因有下列特殊困难:

(1)水、火、风、雷、海潮、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者可供纳税的现金、支票以及其他财产等遭遇偷盗、抢劫等意外事故,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纳税人应提供灾情报告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

(2)因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或者短期货款拖欠,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提供有关政策调整的依据或提供货款拖欠情况证明和货款拖欠方不能按期付款的证明材料。

从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一般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均规定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5日内提出,具体请参见各地税务局的规定)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或者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操作指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操作指引(精选5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操作指引 第1篇“三来一补”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查账报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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