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管理课件 交流内容
扶贫资金管理课件 交流内容(精选8篇)
扶贫资金管理课件 交流内容 第1篇
如何用好扶贫资金
一、扶贫资金
二、项目管理
三、扶贫报帐管理
一、扶贫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执行规定
现在执行的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有两个:分别是2011年11月7日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三部门联合发布的财农[2011]412号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2016年5月18日省财政厅、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三个部门联合发布的财农[2016]716号文《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扶贫资金管理规定的见解
结合财政部等三部门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审计工作实践,我们主要对《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一情况说说要注意的方面。
2015年6月习总书记在在贵州视查时提出“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此后“精准扶贫”成为热门词语。省委、省政府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要求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首先要做到扶持对象精准,《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对象进行了明确界定;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和省扶贫标准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而扶贫资金只能用于这些对象。只能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与贫困村,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就属于挤占挪用。所以建档立卡工作很重要,去年全省扶贫审计过程中就发现了有些县存在贫困村轮流作庄、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存在着拥有私家车辆、在县城拥有商品性住房、甚至有村干部和财政供养人员是建档贫困人口的问题。这就要求在贫困人口识别时各部门要加以甄别,最好是要与房产、交警等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
对已脱贫贫困户是能继续亨受扶贫资金?省办公厅文件《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对已经脱贫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亨受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所以,扶贫资金使用在已经脱贫贫困户对象上也是附合规定的。
其次要关注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范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可以用于十大方面。(也就是脱贫攻坚十大工程)
(一)产业脱贫。支持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
这也是扶贫工作的主要切入点,各乡镇村在上报项目时一定要围绕着资金使用的十个方面来摸排上报项目,结合乡村实际,在报项目时项目名称使用要推敲。如果村里想建个广场,不要想当然就报个活动广场,如果村里有旅游资源,可在旅游开发的基础上报“旅游停车场”,建活动广场是违规的,而为了发展乡村游,建旅游停车场允许的。资产收益扶贫主要是指发展产业过程中购建的设备、厂房可以入股经营或出租经营。这过程当中要注意不能单纯购置商业性资产进行出租,在去年全省审计过程中发现有些贫困村使用扶贫资金购置商业性店面来出租,作为资产收益扶贫的一项实施内容,这是不符合省财农[2016]715号《关于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二)就业脱贫。支持扶贫对象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对扶贫对象进行就业就学补助、劳务信息服务,实施“雨露计划”等。
(三)易地扶贫搬迁。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这项工作主要在发改委。
(四)生态保护脱贫。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防灾减灾避灾,传统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生态脱贫的各项工作大多结合生态旅游等产业脱贫项目一并实施。
(五)智力扶贫。支持贫困地区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农村贫困地区科技扶贫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这里科技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理解要准确,一般理解体系都是硬件软件,什么都能建,什么都能买,十大工程里面关于体系建设讲到了三个,另外两个就是下面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关爱服务体系。这三个体系建设不是我们一般理解的什么文化、卫生、服务项目都能购、建,文化体系建设当中的文化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广场是不能建的。卫生服务体系和关爱服务体系也是一样的,不能建卫生室和群众服务中心。如果建了属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六)社保兜底脱贫。支持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等。
(七)健康脱贫。支持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财政补贴等。
(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含水、电、路等。
(九)金融扶贫。金融扶贫。支持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设立扶贫融资担保机构或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
扶贫贷款贴息中要关注总额、时间、利率的规定。具体:国家和省龙头企业财政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和24万元,一般企业财政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合作社(家庭农场)财政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贴息期限:财政扶贫资金贴息最长一年(实施贴息的上一个年度)。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按一年贴息,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贷款时间贴息。贴息利率:在贴息期内,按年利率3%的标准据实贴息。这个要注意不是全额,不是贷款利息多少就贴多少,按利率3%贴(总额部分)。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扶贫项目贷款各行都有任务,国家有相应补助,贷款都是底息贷款)。
(十)社会扶贫。支持“社会众筹网络平台建设等。另外要产注扶贫资金禁止性支出项目,禁止性支出项目也是十大类。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工资性,办公及管理支出是禁止的)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服务大厅、镇(村)文化室、活动室等。(这次审计省审计厅、财政厅明确旅游接待中心、路灯建设都是止性支出内容)。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用于县城范围内支出都是被禁止的)。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七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这给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监管留了一个口子,为什么说活动广场和路灯不行,基本是依据的都是这一条,因为办法解释权在省财政厅)。
资金管理过程中需说明的三个方面
(一)、执行效力
资金管理方面主要执行前面两个规定,当两个规定执行不一致时,要先执行财农[2011]412号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是国家财政部等三部门制定的,属于部门规章,而财农[2016]716号文《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是省级财政厅等三部门制定的属于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效力先后顺序: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部门规章、地法规章)>规范性方件。
(二)、两个规定适用范围适用范围:财政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说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包括: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只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发展资金及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适用,这两类资金占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90%以上。其他的如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使用要求都是有另行规定的,如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执行皖政办(2006)80号文《安徽省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办法》、少数发展民族发展资金使用规定执行省财政厅、民委(2006)673号文《安徽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因为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总量较小,条款较少,且资金管理规定大多根据扶贫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使用方向基本与发展资金及扶贫贷款贴息资金一致,在这就不另行介绍。
《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扶贫资金指的是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其他涉农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清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
就适用资金范围来说,省财政厅三部门制定《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适用资金的范围要比国家财政部等三部门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适用范围要广。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以《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来具体管理使用资金,以这个规定来作为操作指南,但属于发展资金和扶贫贷款贴息的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又不得突破财政部等三部门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在资金管理过程中我们要“净化”扶贫资金专户管理的资金类别,对于不属于扶贫类资金性质的其他资金不要在扶贫资金专户进行核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指的其他涉农资金大多是整合资金,如道路能畅工程资金、民生工程资金及其他涉农资金,如果纳入了扶贫资金专帐管理就要执行这两个文件规定,就容易发生项目执行不精准,资金使用不精准等问题。
二、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主要执行2015年4月省扶贫办下发《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同时《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也有相关条款进行明确。扶贫项目实行“群众参与、村级申报、乡(镇)审查、县级审批、省市备案”的原则,扶贫项目无须省、市审批,县级就可以批,向省市进行备案就行了,所以说扶贫项目的确定县级有较大的自主权。有些县觉得某个项目有些超范围,和省厅关系又比较好想让省厅批一下,这样行不行?先不说这样批合不合规,就是批了审计检查时也不认可。省厅的回复 :不用管这个文件,直接定挪用。(所以说项目审定时我们自己就要筛查好,围绕十大工程确定项目)。
这里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一)、审批权。根据《省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扶贫项目由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县级审批的具体机构应为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有些县项目审批只有县扶贫办与县财政局审定就行了,这种作法是错误的。所以在确定扶贫项目时一定要召开县扶贫开发领导组会议,并作好会议记录,以便备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实有些扶贫项目无法实施需要调查整的,由县扶贫办提出申请,由同级人民政府或扶贫开发领导组审批后,重新报省厅进行备案予以调整。(《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是由扶贫开发领导组进行调整审批,而《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由县级政府进行调整审批,这两个规定只要作到有一个就行了,因为项目决定权本身在县级)。
(二)、公示。扶贫开发领导组审批的项目要在网站或电视上进行公示,公示的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和效益、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并保留文字或影像等资料备查。到户补贴项目,实行乡村两级公开;对工程项目,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开。这里要注意的是乡(镇)、村也要对各自实施扶贫项目进行公示。
(三)、项目整合。扶贫项目,由于资金有限可以整合其他资金一并实施,前提是,该项目一定要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审批并备案项目。如配合交通项目整修路面是3米,贫困村想要修3.5米;或交通的一条砂石路想要硬化。这种项目资金的整合都是允许和鼓励的。以前是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现在不这么提了,可能用来买醋,目的都是把饭作好。
(四)、进度。扶贫项目实施的时间原则上是项目审批后一年完成,对滞留1年以上的扶贫资金,财政部门可以收回另行安排,对滞留两年以上的将作为存量资金缴入国库。所以扶贫项目审批后应尽快实施,现实操作过程中确实有许多环节许要完善,如项目招投标,项目验收,项目审计,相关部门都应跟上。2016年度12月26日县政府出台了祁政秘(2016)90号《祁门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了工程50万元以下由业主自行发包。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自行发包并不是高兴发包给哪个都行,工程发包是重大事项,要会议研究并采取如内部议标或询价方式公开、公正发包。《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县扶贫办不得作为扶贫项目实施单位,村级扶贫项目原则上由村基层组织负责实施,所以合同业主单位应为村委会。但村委会发包项目又无专业人才,建议县扶贫办尽快出台50万元以下项目自行发包办法或发包指南。
报帐管理
报帐管理主要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业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财农„2015‟1387号文,这个文件把原来扶贫资金报帐过程执行省财农„2006‟593号)《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实施办法》废止。省财政厅出台这个规定主要是在预算改革,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大背景下来制定的,根据2015年1387号文扶贫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扶贫办不再设专户,资金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和使用部门的申请,由扶贫办审核后国库支付,要关注文件的具体规定方面:
1、资金不得拔付到农口(在我们县里就是扶贫办)和项目管理机构,根据716号文扶贫项目的实施单位是村一级,所以县扶贫办与乡镇都属于项目管理机构。这理要产注:只要是未使用到项目上的资金不管在留在哪一级都属于滞留资金。
2、1387号文件明确资金管理结合农业财政资金的管理规定。而农业财政资金是明确要求进行报帐管理,所以就是根据1387号方件来理解,扶贫资还是进行报帐管理,在扶贫办统一进行核算。另外在报帐过程中尽量不要设置过渡帐户,报帐后,将扶贫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或设备供应单位,不要将款项拔付给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机构,减少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风险。
扶贫资金管理课件 交流内容 第2篇
我县于20xx年开端施实乡村扶贫开拓项目。从单一的科技扶贫到新村扶贫、卫生扶贫、移民扶贫、残疾人扶贫、劳务扶贫,再到扶贫贴息借款等多方位、多渠道的扶贫开拓项目。扶贫开拓项目所需资金包罗国度财务扶贫资金和信誉扶贫资金两个局部,财务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贫穷村的根底建立,经由几年的施实,乡村扶贫开拓任务获得了较好的结果。然则,因为扶贫资金起原渠道多,资金用处广,因此统一类型项目由多个部分治理,客观上构成了资金投入涣散,治理难度大比及问题,经由审计发现,扶贫资金的治理运用上存在以下问题待于进一步改良和增强。
一、存在的首要问题
(一)项目标方案性与项目实践施行的多变性。我们目前所用的上报项目、审批方案、按方案施行,资金县级报账制是乡村扶贫开拓治理形式。项目方案的制订,是由治理者按总体要求意向规划,未能实在按受益者的实践状况规划。项目标成功取决于项目标施行者,扶贫资金是为农人效劳,是党中心为“缓解和消弭贫穷,进一步改善贫穷生齿的生涯质量,增强贫穷村庄的根底设备建立,改善生态情况,逐渐改动贫穷地域经济、社会、文明的掉队情况,为到达小康程度发明前提”而不是为完成义务外表景象的致富。审计发现乡村扶贫资金项目标施行单元无一破例均对方案进行了或多或少地调整。资金治理部分和贫穷户之间很少有信息交流,方案的严厉性与施行中的多变性为实际的扶贫项目标施行报酬地带来难度。
(二)扶贫资金的运用和治理分歧成度地存在滞留、挤占、调用和虚列虚报工程量、伪造虚伪零工工资、涂改原始单据套取扶贫资金、私自改动投向、等违纪违规行为。财政监管不到位、主观方案、奖罚不严、好处驱动是招致这些问题发作的首要要素。
扶贫资金的挤占、调用首要受方案体系体例的影响,资金(物资)在运用进程中,既有当局的微观调控又有各级扶贫主管人员的主观志愿,使得方案项目资金受益者与实践扶贫受益者常会呈现错位,形成挤占、调用。
主观方案、好处驱动在资金县报账制中显得尤为凸起。在对乡村扶贫资金的反省中发现大多项目施行单元因为将农户根底设备三改五建,开展支柱财产生果、蚕桑,培训技能人员等项目调整为新修村舍路途工程,或为小集团好处驱动故弄玄虚,再按方案报账时运用虚列虚报工程量、伪造虚伪零工工资、涂改原始单据等伎俩套取资金,到达小我或小集团的好处。
滞留扶贫资金:多年因由于对扶贫资金治理没有一套严厉的监管伎俩,一些扶贫开拓重点县的党政指导把扶贫开拓资金当成是当地的第二财务,想方设法的使资金滞留,以备不时之需。
二、建议及对策
为了更好地用好扶贫资金,充沛发扬其效益,应从以下几方面增强监管。
(一)进一步完美财务专项资金治理准则,加大监视反省力度。明白专项资金治理的责任主体。加大专项资金跟踪反省和违规处分力度,实在维护财生意律和农人的亲身好处。
(二)增强扶贫资金项目立项治理。扶贫项目标施行,起首应由贫穷乡(镇)、村两级制定脱贫规划,确定投资项目,由县级相关部分综合评价,设立项目库,然后由县级主管部分依据扶贫资金规划,从项目库中择优选项上报。
(三)强化对扶贫资金的效益审核。扶贫资金效益包罗立项效益和治理效益两个方面:一是立项效益应重点存眷立项能否科学,能否具有前瞻性,项目能否有明白的社会经济效益目的,能否契合国度财产政策和微观经济政策取向,方案项目能否与底层实践相符,能否进行了可行性研讨,能否存在先立项,后评价的景象;项目决议计划进程能否客观公平,能否进行了风险猜测;项目库的设计、挑选能否合理,能否准确处置部分好处与全体好处、短期效益与可继续开展的关系,能否了先急后缓、弃劣择优的准则。二是治理效益应重点存眷国度扶贫政策能否落实,资金的分派能否契合扶贫开拓规划,资金能否按项目、按进度拨付,能否专款专用,有无虚报冒领、挤占调用、滞留、抵扣扶贫专项资金的状况,能否存在受部分好处差遣,将扶贫资金投向非扶贫项目甚至用于机关经费。重点审核扶贫资金治理系统能否健全,内部节制准则和责任机制能否存在并有用施行,财政信息能否真实牢靠。扶贫借款和扶贫周转金的投放能否契合扶贫开拓总体要求,能否存在金融部分和信誉资金治理部分为了本身经济好处和单方面躲避信贷风险私自改动放款用处、招致放款分明偏离扶贫目的,扶富不扶贫以及故弄玄虚骗取借款和贴息等问题。扶贫资金能否执行专户治理,封锁运转;专款进出能否执行受权审批,账、钱、物的治理能否别离;能否严厉划分出产性支出和优抚性支出;扶贫资金的详细项目能否施行了预算治理。
四、增强对培训费的治理运用:培训费是和扶贫项目资金一同下到达底层的。依据项目治理要求,它该当是对广阔贫穷农牧民及底层干部的政策、营业、科技、技艺培训的费用。但在
我县于20xx年开端施实乡村扶贫开拓项目。从单一的科技扶贫到新村扶贫、卫生扶贫、移民扶贫、残疾人扶贫、劳务扶贫,再到扶贫贴息借款等多方位、多渠道的扶贫开拓项目。扶贫开拓项目所需资金包罗国度财务扶贫资金和信誉扶贫资金两个局部,财务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贫穷村的根底建立,经由几年的施实,乡村扶贫开拓任务获得了较好的结果。然则,因为扶贫资金起原渠道多,资金用处广,因此统一类型项目由多个部分治理,客观上构成了资金投入涣散,治理难度大比及问题,经由审计发现,扶贫资金的治理运用上存在以下问题待于进一步改良和增强。
一、存在的首要问题
(一)项目标方案性与项目实践施行的多变性。我们目前所用的上报项目、审批方案、按方案施行,资金县级报账制是乡村扶贫开拓治理形式。项目方案的制订,是由治理者按总体要求意向规划,未能实在按受益者的实践状况规划。项目标成功取决于项目标施行者,扶贫资金是为农人效劳,是党中心为“缓解和消弭贫穷,进一步改善贫穷生齿的生涯质量,增强贫穷村庄的根底设备建立,改善生态情况,逐渐改动贫穷地域经济、社会、文明的掉队情况,为到达小康程度发明前提”而不是为完成义务外表景象的致富。审计发现乡村扶贫资金项目标施行单元无一破例均对方案进行了或多或少地调整。资金治理部分和贫穷户之间很少有信息交流,方案的严厉性与施行中的多变性为实际的扶贫项目标施行报酬地带来难度。
(二)扶贫资金的运用和治理分歧成度地存在滞留、挤占、调用和虚列虚报工程量、伪造虚伪零工工资、涂改原始单据套取扶贫资金、私自改动投向、等违纪违规行为。财政监管不到位、主观方案、奖罚不严、好处驱动是招致这些问题发作的首要要素。
扶贫资金的挤占、调用首要受方案体系体例的影响,资金(物资)在运用进程中,既有当局的微观调控又有各级扶贫主管人员的主观志愿,使得方案项目资金受益者与实践扶贫受益者常会呈现错位,形成挤占、调用。
主观方案、好处驱动在资金县报账制中显得尤为凸起。在对乡村扶贫资金的反省中发现大多项目施行单元因为将农户根底设备三改五建,开展支柱财产生果、蚕桑,培训技能人员等项目调整为新修村舍路途工程,或为小集团好处驱动故弄玄虚,再按方案报账时运用虚列虚报工程量、伪造虚伪零工工资、涂改原始单据等伎俩套取资金,到达小我或小集团的好处。
滞留扶贫资金:多年因由于对扶贫资金治理没有一套严厉的监管伎俩,一些扶贫开拓重点县的党政指导把扶贫开拓资金当成是当地的第二财务,想方设法的使资金滞留,以备不时之需。
二、建议及对策
为了更好地用好扶贫资金,充沛发扬其效益,应从以下几方面增强监管。
(一)进一步完美财务专项资金治理准则,加大监视反省力度。明白专项资金治理的责任主体。加大专项资金跟踪反省和违规处分力度,实在维护财生意律和农人的亲身好处。
(二)增强扶贫资金项目立项治理。扶贫项目标施行,起首应由贫穷乡(镇)、村两级制定脱贫规划,确定投资项目,由县级相关部分综合评价,设立项目库,然后由县级主管部分依据扶贫资金规划,从项目库中择优选项上报。
(三)强化对扶贫资金的效益审核。扶贫资金效益包罗立项效益和治理效益两个方面:一是立项效益应重点存眷立项能否科学,能否具有前瞻性,项目能否有明白的社会经济效益目的,能否契合国度财产政策和微观经济政策取向,方案项目能否与底层实践相符,能否进行了可行性研讨,能否存在先立项,后评价的景象;项目决议计划进程能否客观公平,能否进行了风险猜测;项目库的设计、挑选能否合理,能否准确处置部分好处与全体好处、短期效益与可继续开展的关系,能否了先急后缓、弃劣择优的准则。二是治理效益应重点存眷国度扶贫政策能否落实,资金的分派能否契合扶贫开拓规划,资金能否按项目、按进度拨付,能否专款专用,有无虚报冒领、挤占调用、滞留、抵扣扶贫专项资金的状况,能否存在受部分好处差遣,将扶贫资金投向非扶贫项目甚至用于机关经费。重点审核扶贫资金治理系统能否健全,内部节制准则和责任机制能否存在并有用施行,财政信息能否真实牢靠。扶贫借款和扶贫周转金的投放能否契合扶贫开拓总体要求,能否存在金融部分和信誉资金治理部分为了本身经济好处和单方面躲避信贷风险私自改动放款用处、招致放款分明偏离扶贫目的,扶富不扶贫以及故弄玄虚骗取借款和贴息等问题。扶贫资金能否执行专户治理,封锁运转;专款进出能否执行受权审批,账、钱、物的治理能否别离;能否严厉划分出产性支出和优抚性支出;扶贫资金的详细项目能否施行了预算治理。
四、增强对培训费的治理运用:培训费是和扶贫项目资金一同下到达底层的。依据项目治理要求,它该当是对广阔贫穷农牧民及底层干部的政策、营业、科技、技艺培训的费用。但在
扶贫资金管理课件 交流内容 第3篇
扶贫开发是直接服务于农村贫困群体的重要工作, 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 项目建设质量是否达标, 直接关系到贫困地区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也代表着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 各级扶贫管理部门必须把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管工作摆到整个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位置, 切实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 把各项监管工作做实做细。同时, 各级扶贫部门要把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管工作, 列入扶贫开发年度考核目标进行考核, 实行奖优罚劣。
二、完善制度, 规范管理, 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 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扶贫资金分配激励机制
长期以来, 受“不患寡而患不均”思想的影响, 各地在扶贫资金的分配上或多或少存在平均主义的倾向。在这种思想和倾向的影响上, 一方面, 扶贫资金分配分散, 另一方面, 基层尤其是贫困乡、村工作不积极、不主动, 等、靠、要。必须通过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扶贫资金分配激励机制, 将扶贫资金集中投向那些村两委班子团结, 工作积极性高, 群众参与意识强, 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村, 形成“以有为争有位、以有位争扶持”的良好格局, 充分调动贫困乡、村和贫困群众的积极性, 实现扶贫资金集中投入。
(二) 建立项目立项专家考察论证制度
扶贫项目能不能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立项是关键。要按照科学论证、择优选择的原则, 严把立项关口。要加强立项前的调查研究, 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结合村级总体发展规划和群众实际需求, 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 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确保项目的合理性。
(三) 建立健全项目库储备和申报、审批制度
对扶贫项目实行计划管理, 凡是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可审批审报, 对一经确定的扶贫项目不能随意高调项, 如确需调整, 必须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对所有建设项目, 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合同签约, 明定项目责任人、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补助标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形象进度、项目管理、验收和奖罚办法,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管项目、建项目、验项目。
(四) 建立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要本着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 通过采用印发简报、宣传单或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形式, 对上级批复的项目和资金进行公告。与此同时, 建立健全公示制度, 扩大公示内容, 拓宽公示领域, 将每年安排到村到户的项目资金在公示栏上公布, 定期向村民公示资金投入量、建设时间、农民投入资金和劳动力的数量, 做到农户名单、项目内容、投资强度“三上墙”, 让群众参与, 让群众监督, 让群众评议, 接受群众监督, 杜绝暗箱操作行为。
(五) 推行项目工程公开招投标制度
按照国家关于招投标管理规定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对扶贫资金项目实行招投标管理和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对金额超过一定额度的资金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 明确建设任务、质量标准、工期、价格等, 最大限度节减财政专项资金。
(六)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一是扶贫、财政部门监督。扶贫、财政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项目区, 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了解、跟踪项目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及时发现问题, 并着力加以解决, 将问题解决在盟芽状态。二是审计监督。对使用扶贫资金的所有项目, 实施竣工资金审计。三是群众监督。通过聘请农民监督员的形式, 对整个项目建设进行监督。
(七) 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度
要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实行县级报账制。主管部门严格根据预算安排和拨款计划下拨资金, 保证相关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拨付项目资金必须坚持按工程建设进度拨款, 符合相关的规定且要履行法定程序;必须以真实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和必须的相关手续作为拨付财政资金的依据, 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合理、有效性。在会计核算上, 遵循“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 按项目设置明细账, 正确核算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以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或会计凭证为依据, 列支项目支出;专项资金支出形成的各项资产, 按规定办理交付使用手续。
(八) 建立检查验收制度
项目完成后, 按照项目预算, 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建设工程量等进行实地验收;对项目资金购建的实物进行实地勘验和核实。与此同时, 按照项目预算的目标、预期效益、资金使用效果, 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评价;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分析;力求评价实事求是并具科学依据。
(九) 建立健全工程管护制度
工程项目竣工后决不能“束之高阁”, 必须加强维护管理, 充分发挥项目的“榜样”和“效益”作用, 以促进项目单位经济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十) 建立健全项目标志牌管理制度
扶贫项目竣工后, 要在显著位置设立永久固定标志。与此同时, 县、乡、村三级要妥善完整保存扶贫项目各种资料, 随时接受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三、强化安全教育, 牢固树立“高压线”意识
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第4篇
近年来,腐败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不仅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也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其实,中央历来重视反腐问题,但腐败问题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关键就在于制度不够完善。此次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方针,说明反腐关口将向前移,在预防上下功夫。很明显,“两个必须”彰显了我党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信心和决心。本人通过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为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是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发生和推进扶贫开发科学发展的根本手段。
一、要切实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
在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上下工夫,切实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好。十七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党的建设,党的建设历来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因此,我们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十七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全会公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做到精读多思,潜心钻研,反复体会,深刻领会;要把全会文件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专题学习,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凝聚成推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和扶贫开发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
在大力营造学习氛围上下工夫,切实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好。要把深入宣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扶贫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精心组织,加大力度,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使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机关效能年活动和党性教育年活动的开展,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纳入扶贫系统理论宣讲的重要内容,增强学习全会精神的实效性。
在结合实际推进工作上下工夫,切实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运用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达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的目的。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同狠抓当前党建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全力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打造扶贫工作亮点;同时要超前谋划明年扶贫开发的各项工作,把握大局,拓宽思路,切实增强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同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各项制度的健全完善结合起来。通过制度的构建,达到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和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目的。
二、要强化措施,严格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在认真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报帐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各项制度,对扶贫项目要按选准、申报、审批、建设、监督、验收、结算等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使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规范管理,安全运行。
进一步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要按资金类别分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并分类落实监管责任措施。如整村推进资金,要将资金计划和项目审批文件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同时将资金计划和项目审批文件通过互联网和乡村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进一步加强资金和项目的检查考核。一是对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使用管理进行季度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半年一次专项检查,年终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同时对全市年度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绩效考评。
要通过上述措施,从制度上防止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截留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达到推进扶贫开发科学发展的目的,真正以实际行动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作者简介]温会礼,男,江西省赣州市政协副主席、市扶贫办主任。
扶贫资金管理课件 交流内容 第5篇
行业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交流材料
今年,xx县在对全县行业扶贫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存在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农民合作社不设账或设假账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规范和完善。
存在的问题
(一)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账务核算欠规范。有些单位或个人挪用或截留扶贫资金,将项目资金拨入农民合作社账户后,借作他用,或代开发票截留部分扶贫资金,有的项目付款程序不合规,记账、对账不及时,甚至已经完工仍未拨付工程款。农民合作社会计核算不真实,公款私存问题普遍,有的将扶贫资金直接从村集体或合作社转到村支书或村会计个人账户,资金公私混用,会计核算不真实、不规范。
(二)项目管理薄弱,影响效益发挥。部分项目缺乏可行性研究,未进行招投标、未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内容与方案规定内容不符,项目已验收但存在施工漏项;有些创业培训、支持农业发展等项目存在考勤表、帮扶协议代签现象,真实性难以保证;个别项目存在“一投了之”的情况,某环境整治项目仅在村外铺设一段污水管道,未入村联户,项目形同虚设,不能发挥效益。
(三)资产收益扶贫推进不够,收益可持续性面临挑战。调查发现,各级各部门虽然对产业扶贫高度重视,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在扶贫项目思路上,有的追求立杆见影,在项目未完工、未实现收益的情况下就“分红”,有的满足于完成任务,未按照分红协议规定的标准分红或未分红,甚至存在已死亡人员领取分红的问题;有些地方仅仅关注项目红利和短期回报,没有形成相应的物化资产,对资金的风险隐患重视不够,项目可持续性较差。
几点建议
(一)强化财务督查,严肃追责问责。对扶贫项目运行、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高密度、多频率、全覆盖式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强化村居集体经济监管,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农民合作社财务核算制度,强化村级会计核算培训,增强法治意识和规范意识,提高村级会计核算水平。同时,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党组织的信任度。
(二)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效益发挥。加强对扶贫项目的预算评审、招投标和审核验收等环节的管理,通过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资金拨付、项目实施、效益发挥入手,强化项目考核问责和第三方评估,实现对扶贫开发政策、资金、项目全方位、多频率、全覆盖式的督查检查。同时,以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实施为统领,结合当地实际,着力做好扶贫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做到与当地农业现代化的有机统一以及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机联系,避免出现“半拉子”、“短命”工程,形成长期稳定的经济效益,确保项目“接地气”、“真扶贫”。
封浪 扶贫资金管理论文 第6篇
共性问题与对策
——浅析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运作全程要件
封 浪
黔西南州农业委员会在岗会计师 贵州 黔西南 562400
摘要:全国从上至下,现行财政扶贫资金及其它财政预算涉农项目资金运作模式下,诸如“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具体运行,政策性要求财政扶贫资金等项目资金专项使用,必须不折不扣地实行财政报账制或部门报账制管理。其实质不仅是传统拨付制(以拨代支)向报账制的纵深转化,也是诸多涉农等不同领域项目资金运用更新型报账制管理推而广之的横向接轨,更加顺应了新时期农业等领域产业化项目实施与项目建设的客观需要,更加突出了产业化项目有投入必有产出,力求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管理目标的鲜明特征。
我州既往单一的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亦然施行多年,实际运行情况如何?尤其在强农惠农等多行业项目资金群体一并推行报账制时,究竟会尚存哪些不足?立足因地制宜、科学发展的维度,应当怎样合理、有序、有效的面对?
关键词:先建后补 以奖代补 贷款贴息
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是财政扶贫等专项资金
报账制管理的全新运作及管理模式,它更加顺应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客观需要,同时也对现代农业财务管理提出了全新的考点。
笔者站在黔西南州农业委员会在岗会计师的职责高度,坚持认为:对于报账制管理理性原则而言,项目实施与监管、项目投入与受益等多方共同体,即便是因为客观存在的感性工作困难,进而一味强求便捷;也即便是人情所归、从善有理,但都截然不能由此错乱理性管理原则的章法。这就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感性工作困难与理性管理原则必然永存的反差,通俗说法:我们务必辩证思维、有序承载业内“刚性”游戏规则,而且尤须义无反顾。
全州2013年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上级资金运行管理实行不折不扣的“先建后补”。经两次专项检查,对于专账设置、凭证归集的规范性已不再是较难的整改问题,关键有一些“全新”的共性做法务必正视,并须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在必要时予以合理应答:
(一)、经销商赊销垫机,对项目实施的利弊权衡 一旦提取合作社银行账户资料梳理资金流,不难看出: 州XK农机公司几乎面对各县市均采取垄断性赊销垫机,随机提供购机相关文档及发票,作为合作社所谓“先建后补”的“先行开支”凭证,但该时点合作社开支账务明显缺乏银行付款凭据支撑,纯属虚列。实际是项目验收、项目款进账
后才付给经销商购机款。故须正视:
1、业务层面:似乎是农机经销商凭借经营实力先入为主、皆大欢喜;
2、管理层面:全然悖离了上级《实施方案》设计初衷。因由经销商撤除了合作社必要的实力门槛,进而淡化了政策扶助主体筛选、淡化了合作社实力保障与风险保障,难再激发合作社生存、发展后劲。
结果是合作社自筹资金,多数项目点未按《方案》要求如数到位,个别合作社组织结构上明显有“机到人散”迹象。检查时已警示告知。
在上述情况下,在政策时限内,万望个别合作社不要发生擅自处置变卖、私分机械设备,否则会导致颠覆性不良后果。检查时已警示告知。
(二)、机械设备异地分割、异地使用的主体考量
1、异地分割使用人的资格主体必须与项目扶助报账主体严格一致;
2、异地分割使用,即项目实施点变更,应按规定权限及程序报批备案;
3、异地分割使用人的主体资格,必须由合作社《章程》、合作协议、法定登记手续具体锁定,且须进一步提交合伙出资银行进账有效凭据加以佐证。
专项检查时,均已明确警示告知:项目建设必须善始善
终,不得抵触项目管理刚性原则。
(三)、专账核算有重大欠缺,根本原因系无专业财务人员
1、合作社组织架构的财务岗位有名无实,专账概念模糊、开支随意。报账制管理要求项目实施终端组织架构的财务基础门槛,同样不得淡化。
2、应急充数的非专业人员“临时抱佛脚”,账务处理人为拼凑、难以对接核算规范。
3、财务岗位人员须专业化,方可确保专账核算规范化、报账制管理迫切化。
历经多年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岗位实践,尤其2014年2月重点对贵州JZ蔬菜公司等多家项目实施单位个案专项检查,总结得知,但凡有违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规定的根本致因除个别权钱交易外,大多不外乎:
1、因强求服务而淡化约束;
2、因强求便捷而淡化程序;
3、因强求人情而淡化理智;
4、因强求主观而淡化客观;
5、因强求个人而淡化集体;
6、因强求局部而淡化全局;
7、因强求既往而淡化未来;
8、因强求草率而淡化风险;
9、因强求感性工作困难而淡化理性管理原则。期间,在剥离严格的报账制管理流程后,单一发票(多数系代开发票)的“一票式”报账列支,已不失为报账制管理的大忌。
其实,早在2010年8月12日起,继全州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省级验收、基本农田配套小水池建设项目州级验收、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巡视等相应的专项资金检查尚未落锤之际,我委受州政府委派,笔者又以专职资金检查的身份随新一轮专项检查组,严格依照《贵州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采取以点概面、点面相互印证的抽查方式(抽查率30%),由资金管理源头县级财政部门到项目主管单位,再到乡镇项目实施终端或项目受益人终端,分阶段对全州各县市2007-2009年、2010年至今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检查。
现以先行多年的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为考点,本着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深层反思,特针对报账制管理中比较突出的共性问题,重在探讨整改对策,力求优化便捷管理工作切入口,旨望业界同仁共识,以利紧急应对问题和改观眼下工作局面:
一、瞅准源头、梳理终端,自纠自查、有序推进。且须尽快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业务运作流程开展全程培训。
除XY市尚能实质性实施报账制外,由于普遍对《管理办法》及《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认知严重不足,不同程度使得报账制管理实施过程有名无实,具体表现在:
1、资金源头管理部门(县财政国库或农业股)一概实行“以拨代支”,缺乏列支佐证,更忽略了资金流终端凭证归集的规范性要求和不容缺少的财政“终结性”审核。无疑,从源头开始的资金流监管就明显被动,势比使得流程掌控“有因无果、有始无终”。例如:××县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源头拨付,全数纳入“专款支出”未入“往来账”,而项目实施终端的凭证归集既没有统一规范要求,也没得到财政农业股真正报账制意义上的终结审核,进而“财政扶贫资金审核专用章”监管签证职能形同虚设,且账务处理被迫“一厢情愿”,即单方面以所谓“专款支出”直接核销拨入专款,最终导致资金流从县级源头到终端全程极端错误地“以拨代支”。其它县源头管理的运作近乎雷同化,且几乎未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审核专用章”的关键职能。
正确做法是:如XY市财政农业股,较好地将资金拨付先行统筹在“往来”账户,待项目实施终端按规范归集凭证并反馈终审后,产生费用支出核销清单(报账制会审会签统一格式),并对核销账务的原始单据逐一加盖“财政扶贫资金审核专用章”确认终端归集,全程走完报账制。
2、项目实施终端的财务凭证归集丧失统一规范,没有严格按照实质意义上的“报账制”反馈凭证并求得终结核准(即:必须产生“核销清单”,同时对构件原始单据加盖“××县财政扶贫资金审核专用章”后再回归终端,但几乎没有
操作),这在很大程度上势必导致项目实施终端或受益人终端的资金使用结果难以掌控监管,造成终端资金运用的管理漏洞和意识偏差(有可能单一发票挂靠项目多头列支)。
3、资金运用流程恶性循环。多数项目实施单位在委托第三方(或第三人)作为实施终端时,同样错误地“以拨代支”(且多系现金流),进而同样缺乏列支佐证,同样难以规范地归集、反馈报账凭据,同样不能实现真正“报账制”内涵的核准、核销即终结报账。
4、有些项目实施单位的终端支付(实际多数是预付),误解现金支票给付为“非现金流”,故而在缺乏完整的列支凭证情况下,依旧以现金支票形式滋生较大额度的现金流。
5、核算列支路径、口径不规范。资金管理源头未纳入“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转账结算,而项目实施单位未纳入“财政扶贫资金核算专户”转账结算,都是鱼目混杂在多项专户存款内流动,缺陷是“说不清,理还乱”,难以确保资金按属性有序运行,不利 “项目管资金”原则性要求。
6、终端其它典型事项。单一的税务发票(无“附件”佐证额度构成明细),往往被视为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报账凭证归集,且多数是“报销支付”现金流。
7、无“硬件”考量的抽象化项目,其支付凭证归集多系淡化不济。如人员培训、牛羊采购、名册兑现等,有待深层强化报账制请款、审批、核销报账的既定程序和凭证真实、完整的规范性归集。
8、项目实施终端及资金流终端把关问题。检查中发现:有个别地方将财政终审后的发票(加盖有财政审核专用章)单列,再从其他部门专项资金列支,使得已由财政核销列支的财政扶贫资金表现“落空”。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已进一步自查,并将举一反
三、杜绝隐患。建议:终端项目实施主管部门或单位对“以拨代支”流程中,未经财政加盖“财政扶贫资金审核专用章”的发票列支对应资金情况开展重点自查。
二、终端凭证归集,最解燃眉之急;熟知报账制,方为整改捷径。尤须以自制的自查表格、辅助账表形式动态单列对象资金流,进一步拟出凭证号清单,同步清理不良往来账项。
1、立足已批复《项目实施方案》梳理开支口径(事项)及其开支额度与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的吻合程度,彻底清查项目实施终端或终端受益人的资金使用结果,重点关注和梳理“以拨代支”现金流,严格按照报账制的规范要求,及时清理、归集和核准报账凭证。
2、从资金管理源头到项目实施单位终端,从现在做起,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先“往来挂账”后“核销列支”的报账制账务处理原则,同时无条件单列专户转账结算、单列账务处理、单列凭证归集(财政终审盖章后,归集在项目实施终端),坚决杜绝现金流。
3、建议对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项目中的批量牛羊采购,严格实施方案、招投标书、购销合同、检疫证明、请款审批单、税票及结算附件、主管部门邀约第三方产生的验收材料、财政会审核销清单等完整凭证归集,同时必须补充按采购批次逐头编号拍照的电子图片文档,方能报账列支,且一律银行转账,杜绝大额现金流。
4、共识报账制——先往来、后核销,源头终端举要件;分步走、再回头,终审盖章说OK。
笔者剖析报账制基本流程的全程必备要件(因项目不同进而稍有异求,但始终万变不离其宗)如下:
(1)、首期请款:A、建档要件——立项批复、实施方案、《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责任(合同)书》、招投标书、购销合同、工程预算、前置审计报告、其他。
B、凭证要件——《财政扶贫资金报账请款审批单》。
C、特别说明——少数特别界定项目,经会审会签,可一次性拨款,一次性报账核销(完整归集凭证的条件不变)。
(2)、中期报账:A、建档要件——中期预结算、中期验收意见。
B、凭证要件——《财政扶贫资金报账请款审批单》、《财政扶贫资金费用支出核销单》及佐证原始单据归集。
C、特别说明——此流程系不间断性销“前账”跟“后账”。每次须将上述《核销单》及其佐证归集的原始单据逐一加盖“财政扶贫资金审核专用章”后,全数返回报账请款单位。
(3)、终结报账:A、建档要件——项目、资金审计报告或财务决算报告(可合一审计)。
B、凭证要件——《财政扶贫资金项目验收报告书》(附项目验收意见)、项目实施后的公示公告或通知书、销前账结余款(扣除质保金)的《财政扶贫资金报账请款审批单》、《财政扶贫资金费用支出核销单》及佐证原始单据归集。
C、特别说明——《核销单》及其佐证归集的原始单据逐一加盖“财政扶贫资金审核专用章”后,同样全数返回报账请款单位。需补充复印件凭据的,应注明原件归集存档处。
(4)、质保金处置:A、建档要件—— 一年后质量认证结论。
B、凭证要件——《财政扶贫资金报账请款审批单》。若由项目实施单位兑付,则收款收据或发
票须加盖“财政扶贫资金审核专用章”后,返回单位归集。C、特别说明——若认证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则由县级财政部门将质保金转作维修费。
5、检查若过关,同志仍须努力。一方面,将报账制、备案制、审计制、问责制四位一体全程运作,在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顾及可操作性)的同时,强化内部控制手段与法制意识;再一方面及时关注基层呼声,即在日常项目实施指导的同时,针对性择重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流程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尤须组织报账制学习培训与交流,真正确保资金流以及资金运行工作本身更阳光、更高效、更有序。
三、结束语:综上述,要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扶贫资金以及其它涉农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必须理性面对九大不良致因,从整体观念意识上,斩钉截铁敢说“不”。即各部门、各环节、各相关岗位真正做到:
1、不强求服务而淡化约束;
2、不强求便捷而淡化程序;
3、不强求人情而淡化理智;
4、不强求主观而淡化客观;
5、不强求个人而淡化集体;
6、不强求局部而淡化全局;
7、不强求既往而淡化未来;
8、不强求草率而淡化风险;
9、不强求感性工作困难而淡化理性管理原则。
还须特别强调的是:财政扶贫资金为主流的报账制管理
专项资金运行,务必先行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指标管理平台,规范和畅通其固有渠道。无疑,这即是现行财政运作机制及项目承接单位、项目主管部门财务运行体制下,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的一大常态化机制构成要件。
再有,报账制凭证归集应积极打破传统会计核算单一会计凭证简单比对的足限,充分匹配归集报账项目及其资金流所指向的诸多“痕迹材料”,如项目场景图片、项目业务延伸性辅佐材料等,以利进一步佐证项目实施和项目建设全程与结果,方为有效面对。
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7篇
第一条
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扶贫资金是指从我镇扶贫基金安排和通过其他途径筹集,专项用于落实我镇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的专项资金。
精准扶贫需要资金精准管理 第8篇
近年来,国家从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投入,逐步构建了针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2015年中央财政用于支持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农业生产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社会事业等综合扶贫投入近5000亿元,地方财政也较大幅度增加了扶贫投入。在绝对数量上,扶贫工作并“不差钱”。
投入数量得到保证后,扶贫资金和政策用于何处、如何使用、使用后效果怎样,管好用好各类财政资金成为实现精准扶贫的关键之一。然而,财政扶贫资金在分配管理使用中“重安排,轻监督;重争取,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投入渠道分散、统筹整合不到位,导致资金长时间闲置;基层监管薄弱,资金被骗取套取或违规使用;部分扶贫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果或形成损失浪费;资金分配未与贫困人口数据有效衔接,项目实施中也未严格按规定条件筛选对象;部分扶贫项目未按规定履行程序,在个人账户存放扶贫资金。
公共部门的任何采集和分配社会资源的决策即财政行为,都会改变社会的财富分配,具有财富和收入再分配的功能。扶贫资金是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是全体人民共有的财富,管好用好这些关乎民生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应不止于事后审计,还需要制度靠前建设,监督全面跟进,注重过程管理。实现精准扶贫,需要相关资金的精准管理,通过具体的数字、程序、责任,使每一项工作内容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准,每一个问题得到解决、每一项资金有人负责,每一项监督有人完成。
会计工作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的专业方法,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资金的来源、数量、规模、流转,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资金的任何动向均有据可查,可以针对资金管理提供专业的决策建议。公共部门会计工作处于管理国家财政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第一线,是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的延伸,肩负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的重任,同时,《会计法》明确赋予会计工作者对本单位会计活动实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职责。因此,作为经济和财政工作基础的会计工作,应该发挥规范核算的专业作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财政资金,用好财政资金。
发挥会计工作精准管理资金的专业作用,根本基础在于构建形成健全、完善的公共部门会计体系。在这一基础前提下,各单位、部门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完善财务制度。其一,梳理现有制度中是否存在薄弱环节,比照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有的放矢的制度创新。其二,加强财务分析,会计工作者把会计记录和有关报表作为分析工具,善于提出疑问,及时反映问题。其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违规使用、虚假冒领扶贫资金成为既成事实或多年之后再发现资金闲置,损失的有形财富和失去的时间价值,成本太高,因此,对每个项目以及对应的每笔资金,有必要即时跟踪或者进行专项审计,及时反映风吹草动,发挥会计工作“报警器”、“探照灯”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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