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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精选16篇)

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第1篇

第二十一个法治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总结

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凤治县办[2015]2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门会议,为提高我镇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今年我县四月法制宣传月活动主题——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并立足我镇实际,联合司法、法庭、安监、计生、派出所等相关执法单位开展四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将我镇开展四月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开展法制宣传月教育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和措施之一,是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必要途径和方法,为了认真开展好此次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综治维稳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农技站、畜牧站、民政办等镇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各个部门、单位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驻镇各单位、各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利用黑板报和标语等形式,以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宪法,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群众实用性为主要目的,主要宣传的法律法规有 《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土地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劳动法》等。通过接受群众咨询和向他们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使广大群众开始知法、懂法、守法,逐步提高学会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

2、对全镇调解员和各村干部进行了人民调解的培训,讲解了新时期人民调解新知识,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了为民服务的能力。

3、悬挂宣传横幅,营造的宣传氛围。为了配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在镇区主干街道悬挂普法宣传横幅9条,利用电子屏、广播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4、组织全镇机关干部、村组干部、驻镇各单位负责人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参加人数达到100多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

5、由分管综治领导组织综治、司法、派出所、土地、工商、计生、林业等部门在镇区街道集中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共解答各类咨询65人次,散发宣传资料2500余份。6、4月16日下午在陈村镇上营村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文艺巡演活动,观看群众达到50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7、学校为加强学生的法制意识,组织了中小学法制教育宣讲团在中小学举办法律知识巡回宣讲,全镇1000余名小学生参加了活动。经过全镇各级干部努力,第二十一个法制宣传月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首先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为教育群众成为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新时代农民奠定了基础,同时营造了良好法制氛围,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构建陈村和谐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2015年5月11日

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校师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我校根据县教育局的工作精神,围绕今年县教育局制定的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力求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做细、做实、做具体,为学校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教师法制意识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非常明了“身教胜于言传”的内涵。要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教师首先要有强烈的法制观念,要知法、守法、严于律己,而教师法制观念加强有赖于学校领导的重视、导向。为此,我们以学校校长为核心组织,成立了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由王华校长任组长亲自抓,杨林翠副校长具体抓,教育处具体落实,各年级组、各班具体实施,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使教师较深刻地掌握了与中学生相关的、或者关系较密切的法律,有利于教师对学生进行有目的、有效果的法制教育,更使广大教师认识到对学生的教育,除了要教给学生文化知识,学会一些劳动技能外,也必须掌握一些中学生应掌握的法律常识,让他们树立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这样提高了教师对学校法制教育的认识,促使教师产生进行法制教育为已任的共鸣,进而更有效地搞好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意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

二、营造文化氛围,注重校园法制宣传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鉴于青少年的年龄特点:他们的可塑性强,在不同环境中可形成不同的行为品质。我校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友爱、严于律己、奋发向上的文化氛围,力争让学生在健康、洁净的环境和“勤奋、务实、文明、进取”的校训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责任感。我们美化校园环境,保持校园洁净;在学校教学楼悬挂名人画像,在各办公室、班级悬挂各种规范守则等,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我们还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学校广播站、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通过班会、晨会向学生进行“增强法律意识、争做文明学生”为主题的法制教育和各项活动,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提高了对外来文化,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三、开展多种活动,强化师生法制观念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的法制教育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社会实践等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品德与生活、教育相结合,多层次、多方位渗透。

1、加强警民共建活动。我们聘请了法制教育专家毓老师做报告来校作预防违法犯罪教育、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2、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由校长室和教育处组织对各位班主任进行了依法从教、依法办校的再加强教育,帮助每位班主任提升法律意识,明确自己身上的职责,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

3、国旗下讲话及晨会教育。我校充分利用周一国旗下讲话及每天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主要包括学习《国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等。

4、办好法制教育主题黑板报和手抄小报。学校充分发挥宣传窗口的作用,要求每班出一期“增强法律意识、争做文明学生”法制教育黑板报,初中年级各班自办法制手抄报,教育处进行检查评比。

5、举办法制教育征文活动,开展征文竞赛激发了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促进了法律知识的普及,以及和团委共同组织举办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演讲赛。

6、学校广播站和宣传栏还开辟了法制之窗栏,定期宣传法制知识,开展法制知识竞赛活动。

7、上好法制教育主题班队活动课。与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法制教育,课堂上,结合学生的实际,结合学生的身边事,进行正反两面的评析、引导,使学生辨是非、明事理,使学生在生动活泼的班会上中受到法的熏陶。

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它的内容将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变更,我们只有牢牢地把法制工作记在心头,从小事抓起,坚持不懈、长此以往地抓下去,才能逐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我们的身边无犯罪事件发生。我们决心进一步集思广益,积极探索,常抓不懈,为培养合格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吸取湖南湘乡市校园踩踏事件教训,加强我校园安全工作 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后,我校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责任心,密切关注事故发生的原因,认真从中吸取教训,于2009年12月9日向全校各班下发了《吸取湖南湘乡市校园踩踏事件教训,加强我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吸取这一血的教训,确保全校的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我校德育副校XXX(改名)在第一时间召开教育处会议,要求全体教育处人员提高警惕,一如既往地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对学生安全工作的认识,对校园安全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查漏补缺,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值班制和报告制度,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每一个教育处人员和班主任老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要专门针对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建立制度,提出要求,采取措施。在下课、放学、集会解散等学生集中上下楼梯的时段,各班做好学生有序离开的合理安排,在每楼层安排值日生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引导学生相互礼让,遵守秩序,注意安全。教育处值班人员要定时检查安全畅通情况。并通知各年级组要在近期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及安全自护、自救的演练。要求近期内专门组织一次主题班会,教师与学生一起参与讨论如何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各年级各班要结合自身的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以预防交通、火灾、用电、拥挤踩踏及其他人身伤害等事故为重点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的能力,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教育处副主任XXX(改名)于12月10日上午同初一年级年级组长、班主任一起对初一年级进行了以提高安全意识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

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惨痛的拥挤踩踏事故案例,在各班分别采用了团队活动、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学生开展了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让学生们充分的认识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和严重后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措施。在活动中,教师们以身作则,教育学生养成上下楼梯轻声慢步并靠右行走的习惯,严令禁止追逐打闹,禁止在人流高峰时段在楼梯和过道停留或逆向行走。在随后的安全逃生演练中,教育处副主任XXX详细教育学生们在发现异常情况时,保护心理镇静,放慢移动速度,同时提醒后面人员停止向前移动,预防踩踏事故的发生。同学们认真学习、演练,使得此次安全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第3篇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借助这个平台, 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活动, 既是落实档案“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 更是营造档案法制宣传氛围, 促进档案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为开展好这次档案法制宣传活动, 省档案局拓展宣传渠道, 创新活动载体, 切实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 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重点突出。为切实组织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档案法制宣传活动, 下发了《关于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对活动主题、时间、内容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并下发了活动方案, 进行了安排部署。本次法制宣传的重点包括深入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档案“五五”普法以来取得的成就以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工作取得的成绩。

主题活动丰富多彩。围绕“弘扬档案法治理念, 促进档案事业健康发展”的主题, 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为了增强宣传力度, 在局 (馆) 门前醒目位置悬挂“开发档案资源服务和谐社会”和“依法管理档案工作科学发展档案事业”的横幅标语, 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以百姓关心的档案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档案法制宣传展板, 内容清晰明了, 不仅对开展档案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 还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一位群众反映:“档案法制宣传板是我近几年来看到的最好的档案法制宣传形式, 就像是给我们上了一堂真切生动的法制课。”此外, 11月25日, 省档案局还举办了以《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和档案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档案法律知识竞赛, 局 (馆) 各处室、所属各单位26人参加了比赛, 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形成了认真学习档案法律法规知识, 自觉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第4篇

[关键词]法制宣传规律创新实效

2011年是国家“六五”普法工作第一年,如何切实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是广大企业法律工作者要面临的课题。笔者认为,法制宣传工作与其他事物一样,都有其自身规律可循,企业法制宣传工作也具有差异性、渐进性、实效性的规律特点。只有正确认识、把握和遵循这些规律,并依此开展各项法制宣传工作,才能实现企业法制宣传工作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工作效果才能“事半功倍”。

1法律宣传工作具有差异性的特点

由于企业法制宣传工作的受众不同,其受教育程度、职责岗位、对企业事务的认知水平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和差异,这决定了他们对企业法制宣传工作的认识也是千差万别的。依据该规律,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是要了解企业各个受众对法制宣传工作的需求有哪些?应改变法制宣传工作“一锅煮”的现象,因人、因职施教,以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性。例如:将法制宣传工作内容列入企业领导中心组学习内容,重点讲解企业当前外部竞争和业务拓展、企业法人治理、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企业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律内容,为企业领导的决策提供法律支撑服务;针对企业中层领导干部尤其是相关业务部门,重点是宣传《合同法》、《反不当竞争法》等相关内容;针对职能部门重点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内容;针对企业一般员工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内容;针对新入职员工主要结合企业情况等内容开展各项法律的宣传。只有依据法制宣传针对受众体现差异性,“想企业受众之所想”,才能牢牢把握企业法制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实现普法面最大化、最佳化的效果。

2法律宣传工作具有渐进性的特点

普法工作是一项改变人思维及办事方式的系统工程,目的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其本质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一次思想变革。要实现这个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也绝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在具体工作中,要克服急躁的工作作风,坚持普法工作和法律实践工作相结合,以渐进的方式取得成效。具体而言,就是要从三个方面将普法工作与法律实践工作相结合开展工作:

一是普法和法律服务工作相结合,围绕法律实践服务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开展法律实践服务中找准企业普法工作方向,才能使普法和法律工作互为促进、相得益彰。如:某企业花费2年多时间在某本地网开展一项基于固网变革的技术研究工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技术成果。2005年,该企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企业随后提出了专利复审请求,2011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维持驳回决定,该技术就此丧失了获得专利权的资格。其申请失败的原因在于企业没有在研发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员工保密意识不强,合作研发单位中的一名技术人员将相关研发成果的整套技术资料泄露给了不相关的第三方,直接导致该技术发明专利申报的失败。通过对该失败案例的宣传和讨论,对企业相关领导、职能部门人员和员工触动极大,这位失败的“老师”给企业全体员工上了一堂很好的知识产权普法课,大家印象深刻。

二是普法和处理企业法律纠纷等法律实践活动和工作相结合。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可能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法律纠纷,通过开展各项企业法律纠纷的处理工作,使原本“干巴巴”的法律条款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正面或反面教材。例如:专利人范某告某企业的“小秘书”侵犯了其发明专利,企业收到法院传票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相关专利无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专利权无效,企业将无效宣告决定书提交某市中院,原告撤诉。通过处理该法律纠纷,使领导和相关部门深刻领会了相关法规和条文,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企业法制宣传工作应紧密贴近企业业务中心工作。在法律宣传工作中,应牢固树立服务企业经营中心工作的思路,为他们做好各项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如:企业每年都会开展相关的应收账款回款工作,企业法制宣传工作应适时地贴近该项工作,与相关业务部门“打成一片”,积极参与到工作中去,急他们所急,见缝插针地开展相关《国有资产法》、《合同法》、《物权法》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使相关法律条款真正深入人心。

3法律宣传工作具有实效性的特点

普法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在全体员工中开展普法工作,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使其在思想意识和能力水平上适应依法治企方略的要求。同时,作为企业,每项工作的开展,都应考虑投入和产出效益之间的关系。企业的法制宣传工作就应该注重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与载体,贴近企业员工生产、生活,与时俱进地采取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吸引力、亲和力和融合力,使普法工作真正实现“吸引人、留住人、改变人”,企业法制宣传工作才有可能取得实效。在工作实践中,企业可以发挥相关技术优势,将相关宣传知识通过员工经常关注的载体予以传播,除了在企业宣传栏、企业内部报刊上予以宣传外,针对经常接触网络的年轻员工,还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网站、BQQ等进行宣传,还可通过制作FLASH、手机报等新载体和形式开展宣传与教育;同时,要积极变灌输式为个性化、互动式教育,企业应充分利用内外部法律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交互式法律服务。如:通过常年开设法律咨询电话、网络法律咨询等方式就员工关心的法律问题开展个性化、互动式教育,以达到扭转当前“填鸭式”普法的工作局面,只有把握了这样一个规律,才能使企业的普法工作天天都是“12.4”,“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企业通过发挥多渠道、多载体的宣教作用,使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得到切实的提高。

企业法制宣传工作有其规律性可循,笔者认为只有认真遵循规律办事,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工作的方式与载体,才能不断改进和提高企业法制宣传工作的效果,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第5篇

我校严格按照县教科局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弘扬法制精神,建设法制校园”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教育全校师生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全面提高了学校依法管理、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水平。现将一个月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学校成立了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抓好法制教育制度的制定、健全和贯彻实施。召开法制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法制教育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水平和效率,确保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进一步牢固确立“德育为先”的教育指导思想,学校法制小组、班主任、少先队形成了法制教育的合力,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二、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

通过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广大教职工增强了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帮助教师确立了转化一个后进生比培养一个优等生更重要的意识,加强帮教转化工作。对于行为习惯较差的后进生,建立了帮教转化制度,充分发挥德育骨干队伍的作用,每人切实负起责来,每人都有帮教对象,每人都当后进生的促进者。在帮教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四定”,即定人、定时、定内容、定责任。建立后进生成长档案。在工作中多给后进生一份理解、一份关心、一份爱护,为他们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转化环境。

三、学生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法规知识得到广泛普及

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我们加强分类指导,因人施教,注重实效。通过学校法制教育,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见义勇为的观念开始树立。同时,通过家长学校这一有效形式,积极组织对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引导家庭开展各种学法活动,充分发挥好家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讲解,使学生了解了我国已步入法制化轨道,我们要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同时,利用课堂教育,配合重大节日、活动和课外阅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的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基本普及。

加强了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利用板报、班会、橱窗、黑板报、手抄报等宣传阵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和宣传。具体工作主要有:为全体师生做法制教育讲座;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橱窗展览;举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以“遵纪守法”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让每个学生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知道两法赋予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知道了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懂得了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

四、开展别具特色的“礼仪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和礼仪规范

我校在抓好学生思想、学习工作的同时,还进行一系列的文明礼仪教育,通过学校的红领巾广播等宣传工具,引导学生都能使用礼貌用语。“请”、“谢谢”、“早上好”等话语已成为我校学生的普遍口头语,并使同学们都意识到“礼”在人际交往、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他们都能以诚待人,不断完善自身各方面素质,养成优良品行。

五、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和集体主义教育

学校开展了“祖国在我心中”征文评比、“祖国颂”歌咏会、“革命烈士故事会”等活动。开展向贫困学生献爱心、向雷锋学习、参观禁毒图片展等各种活动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提高了学生的整体素质。

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第6篇

一、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增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法治意识,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5月中旬至6月中旬,集中宣传一个月。5月21日全市农业法治宣传活动在XX区栖枫渡镇举行。

三、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全市成立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首建中任组长,市司法局局长、市委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袁少雄和市农业局局长肖正科任副组长,市委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委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周学泉任办公室主任。6月底,由市委法治办牵头,会同市农业局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

四、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以下内容:

一是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重点组织学习《宪法》、《刑法》、《民法》等涉及民生的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法治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

二是大力宣传农村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保障好农民特别是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三是大力宣传农业市场规范运行法律制度。大力宣传农产品市场流通法律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交易,营造农产品流通法治化环境。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等相关法律制度的宣传。

四是大力宣传“三农”支持保护法律制度。大力宣传农业资源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推进耕地、水资源、森林草原、湿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保护工作,引导农民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进一步树立农村环境保护意识,建设乡风村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五是大力宣传保障农村改革发展法律制度。大力宣传保护农民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利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新常态下农民及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涉及农村农业投资和补贴的政策法规的宣传,确保中央保障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五、措施方法

一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开展农村送法下乡活动是“法治惠民”的具体实践。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根据农村不同对象、层次对法律的需求,市农业局编印法律书籍,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也要编制相关法律法规资料和读物,及时发送到农民手中。

二是开展农村法律知识竟赛活动。各县市区在认真组织“你学法我送票─请你畅游张家界”(红网普法频道)的活动的同时,各县市区各部门还要继续开展以“法治进乡村,培育新农民”为主体的农民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新媒体开展面向农村农民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利用竞赛活动来推动我省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持续开展。

三是举办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班。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村组干部和农民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保障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区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力度,要确保每村有一名“法律明白人”,并通过法律明白人来带动我市农村农民整体法律素养的提升。

四是开展农村法律风险体检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组织法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等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以农村日常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的处理方式,现阶段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法律风险体检”活动,进一步培养农民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提高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五是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各地要结合“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宣传活动。同时,配合农村法制宣传月主题,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创作法治文艺精品,充分发挥乡村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文艺演出、竞赛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农村工作基本政策和涉农法律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落实经费保障。

二是协调配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XX县市区委法治办的组织协调下,按照各自的活动方案和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支持。

三是突出重点。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月的契机,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外出务工农民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以农村基层干部为主体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大力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以村级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和村务监督机制为重点的制度建设,推动“村支两委”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等,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是强化考核。要把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效果。

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第7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全面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依法治区办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了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青少年法制教育周期间,我区紧紧围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这一主题为中心,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一是区委政法委、教育局、司法局联合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禁毒大队,先后深入黄阳司中学、普里桥中学、市六中、三多亭小学、育才学校、杨村甸中学等6所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受教育学生近2万名。

活动中,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禁毒大队、区司法局的4名同志结合实际,分别就交通、消防、毒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知识给学生进行了专门授课,同时出动宣传车宣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结合全区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了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积极宣传,效果显著

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如今已取得了十分好的效果。一是加强了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增强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力量。二是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第8篇

在全国上下纷纷掀起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之际, 在市委十届六次全会胜利闭幕之时, 我们又迎来了首个“12·4”国家宪法日。天津市南开区委宣传部、法治南开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按照中央及天津市《关于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以“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 在全区广泛开展了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牢牢把握住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把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2014年12月4日上午, 区法建办、区司法局、区禁毒办、区档案局、区统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万兴司法所、兴南司法所、广开司法所、鼓楼司法所、万兴派出所, 在西湖道人人乐超市入口内设立了集中宣传点, 联合开展了大型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市司法局副局长魏东率治市办同志, 亲临活动现场, 向过往群众分发法治宣传资料, 讲解宪法知识。通过活动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运用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维护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该活动共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万余份, 接待法律咨询200余人。辖区广大群众纷纷表示, 通过活动确实感受到了法治对生活的重要意义, 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其他区属司法、行政执法单位, 也在“12·4”当天结合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中心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 以丰富的宣传形式, 新颖的设计宣传内容, 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 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参与度, 扩大了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为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进法制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了积极贡献。

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第9篇

延吉市第十三中学

2009年5月

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我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创建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局党委下发的依法治校方案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普法宣传教育为重点,按照“预防违法犯罪从娃娃抓起”的工作理念,在提高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观念的基础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为改革发展创造了和谐的法治环境。现将我校法制宣传月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和完善了组织领导机构与制度。

学校党支部把法制宣传月工作纳入到支部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决定把这项工作贯穿于学校各项工作中。学校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法制宣传月领导小组和“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明确了党支部、工会、法制副校长、教导处、政教处、团委、总务处的分工和职责,健全了领导机构。

二、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工作。

为了搞好法制宣传月工作,重点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教育督导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案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氛围,提高了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4月17日到4月22日组织动员全校学生。

通过校园广播网络、粘贴标语、悬挂横幅、黑板报等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4月23日到5月25日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

1)借助了法制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力量,根据学生特点和年龄结构,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法制讲座,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2)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暴力化的倾向,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了模拟法庭、劳动教养人员的忏悔报告等法制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本着群防群治的方法,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学校密切联系街道综治办、公安巡警,开展有意义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了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4)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各班级开展了一次法制主题班会,提

高了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能力,增强遵纪守法的观念。

5)认真组织开展了《“法在我心中”的征文、演讲》活动。在学校组织征文、演讲比赛的基础上推荐征文五篇、演讲学生一名参加市里组织的比赛,并荣获二等奖和优秀奖。

二、全方位开展学法、普法活动

为了领导干部和全体师生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掌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制观念,学校有组织地进行了教育法规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

1.利用每周一理论学习时间领导坚持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理念,掌握了依法治校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改进,安排下阶段工作,使活动坚持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党支部利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市、州关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文件及规定”,提高了依法治教的法律意识和观念,提高了依法办学、依法育人、依法治教、依法保护自己权益的能力和依法约速自己行为的能力。

3.政教处、团委通过组织全体学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和考试,参观、看录像、图片展览、法制报告会、社会实践活动提高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能力。

4、学校建立以政治组为骨干的普法教学队伍,坚持正常的法制教学工作,法制教学逐步成了一门学科。

5.学校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在学校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教育学生、引导学生,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及遵纪守法,做文明学生的意识。

三、依法规范学校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州、市有关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规定。我校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中,以开展师德建设,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规范教师行为为主要内容,狠抓了教师队伍中存在的教师体罚学生、乱收费、乱办班行为和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办学行为、治教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家长和学生对学校、教师的测评中,学校和大部分教师都得到了家长和学生的认可和好评,我校未发生教师严重违规违纪现象。

3.学校政教处、团委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行为养成教育,经常组织全校性和班级的法制报告会、演讲比赛、主题

班会,远离“三厅”、告别邪教活动,参加社会安全宣传活动,法律和行为规范考试等活动,广泛利用学校广播站、班级黑板报宣传法制知识,提高了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我校未发生学生犯罪案件,学校控辍工作,转化后进生工作多次受到上级的好评和表彰。

4.坚持校务、财务公开,认真执行阳光校务主动接受监督。我校严格把收费关,定期向社会、家长、教职工公布校务和收费情况,定期向教代会汇报校务和财务情况,主动接受了校内外的监督。

5.学校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管理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学校加强与法制校长、巡警、派出所、社区的联防工作,确保了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营造了良好的学校内外治安环境。

延吉市第十三中学

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第10篇

的12月4日,是我国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民兴社区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让居民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民兴社区开展的法制讲座活动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力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我民兴社区实际,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在居民中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风尚, 增强辖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满足人民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的需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大局,

二、活动内容 1.法制宣传资料发放,编写适合居民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资料,向辖区居民免费发放。 2.利用广播、电视、互连网等媒体普及法律知识。 3.开展法律讲座,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小学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第11篇

“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合川教„2014‟111号文件精神,我校法制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5日—3月25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法制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并且把宣传工作融合在具体的日常德育中。具体总结如下:

1、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进行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校内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校门、围墙、厕所、楼梯、教室等场所。发现教学楼二楼和三楼窗户垮塌,及时上报并排除隐患。

2、与全校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将法制、综治、安全工作纳入班级考评。

3、在校门口张贴标语进行广泛宣传,并在全校集会进行“法制

在我心中”的主题教育活

动。宣传开展法制宣传月

以来所取得的成效,以及

即将开展的工作和要达到的目标,切实掀起政法综

治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4、组织了全校学生观看“火灾自救、交通安全、社会与法”等

视频,同时也带动家长共同参与,共同教育。

5、各班开展了“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时时敲响安全警钟。

6、学校展示“法制教育宣

传画”,各班并出一期以安全

知识为主题的黑板报,让学生

增长法律知识,增强安全防范

意识。

7、利用校园广播系统,让

学生背诵、熟记安全标语、安全警句、法律知识等。

8、宣传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师生法治意识、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通过以上活动,建立健全了学校维稳、综治机制,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完善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建设,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作用,也使这次宣传月活动落到了实处。

合川区盆古完全小学

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第12篇

市墙散办对法制宣传工作非常重视, 按照市经信委的统一部署, 积极准备, 认真组织。活动现场我办法制宣传台前人群涌动, 前来咨询墙散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市民络绎不绝, 普法工作人员热情服务, 不厌其烦一一解答, 现场发放《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散装水泥专用车辆日常操作安全常识》宣传画册和印有“节能有道, 绿色宜居”“墙材革新, 散装水泥, 绿色低碳, 节能环保”伞、玻璃杯等宣传物品2000余份, 受到现场广大群众的好评, 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副市长汪华东、张志宏等市委领导一行亲临市经信委墙散办展台, 与现场工作同志亲切交谈。对我办将《条列》、宣传物品送到生产企业、建筑工地和法制宣传活动现场, 进行“禁粘”“禁现”等法律法规宣传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公司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第13篇

在已经结束的法制宣传月里,xx公司全体员工为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五”普法整体规划为目标;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旨;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总体要求;以确保员工工作和生活环境安全稳定为手段,强化了创新意识,夯实了工作基础,丰富了宣传手段,积极认真地完成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我公司员工法律意识的提高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一月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制宣传月的前期准备工作:

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下,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准备工作:

1. 领导重视,加大力度。公司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月工作,并拨出专门经费,签发文件等,都非常重视支持普法宣传月工作制定计划;公司对这次活动做了周密的安排,制定了法制宣传月的日程做了详细的安排;

2. 组织部门协调工作。由于法制宣传月涉及部门多,时间长,公司领导召开协调会,统一安排,明确分工;精心组织,计划周密。一是明确了全公司法制宣传月活动由公司经理统一领导,办公室、生产一部、生产二部、产研部、工艺部、供应部、储运部、质检部等部门组织。尤其是办公室协调、组织实施的作用。二是计划周密,任务明确。每项工作可操作性强,做环境,造影响。

3. 及时召开了组织实施单位的协调会,参与单位的工作部署会,使各单位明确工作意义、任务和目标。办公室为使宣传月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印发有关法制考试试卷。由于公司领导的重视,各部门对基础工作做得早、想得细,确保了法制宣传月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法制宣传月主要活动内容: 1.学习有关《宪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发》、《道路交通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集团公司修订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 请有关专家为全体员工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十二月三号,公司请来了专家为员工讲解《食品安全法》和其他适用法律;

3. 公司在许多地方张贴法制标语,让全体员工知道法制宣传月,并积极参与; 4. 积极参加集团公司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检测全体员工对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四号公司办公室印发有关法律法规的试卷,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6. 召开了宣传活动的汇报会,及时收集情况,交流做法、总结经验。

三、法制宣传月的几点成效 :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九个法制宣传日,与过去相比,工作思路有所创新,活动时间长,涉及单位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个成效: 1.公司员工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法律是先进文化的主要内涵之一,举办法制宣传月活动既是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时俱进,贴近员工,服务员工,是认真贯彻“xxxx”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从这次活动中可以看到员工对法律的需求十分渴望,懂得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生产、生活中许多问题。这说明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较以前有了明显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成效正逐渐凸显;

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第14篇

一、指导思想和宣传内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保密法制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干部职工关于保密法的认识。

(二)宣传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载体,使单位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引导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为进一步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了确保本次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迅速成立了民政局保密法制宣传月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宣传事宜。

三、耐心宣传,注重效果

利用局机关学习例会时间,认真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的方向,积极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将各项民政法律法规不折不扣的应用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之中,坚持依法行政,使干部职工真正做到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确保全县不发生失泄密案件,有效的提升了干部职工学法和用法的自觉性。

四、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精选 第15篇

一、抓阵地建设。各乡镇建立和完善乡村“四个一”阵地建设,全县共确立村级普法员150人,建立法治学校33所,建立法律书屋150家,设立法制宣传专栏163个,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

二、抓骨干培训。各乡镇对村支“两委”干部进行了法律法规政策培训。重点加强与农村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尤其是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主干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各行政、司法执法单位共对全县开展村干部培训班50期,培训人数达1200余人次。

三、抓法制宣传

1、在充分巩固和强化社区法制宣传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原有的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基础上,为适应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需要,我司法所还在司法网站,为法制宣传日的开展搭建起了现代化法制宣传的平台。

2、在法律宣传上与社区信访办捆绑式办公,为上访群众当场解答法律问题,宣传国家政策,当好法律参谋,力争达到接访一起,宣传一次法律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在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社区组织了法制宣传、见证业务、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这四支队伍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上门服务,变群众上门找服务为干部上门去服务,使法制宣传日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xx年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工作总结。

三、围绕重点、不断推进拓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1、以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考核和行政执法人员、公务员法制培训为重点,推进“法律进机关”。

县教育局组织白沙地区七所学校邀请司法局、药监局、工商局、团县委、禁毒大队、交警大队一起在县一中、白沙中学、泸溪职中以“学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青少年”为主题的法制进校园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法治文进校园活动。这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展出展版100块,解答师生法律咨询100余条,发放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奖品5000余元。

四、抓法律服务。有针对性的对农民进行普法教育,尤其在涉及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水土承包、社会保障、林权制度改革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面促进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158件,调解成功158件,化解矛盾纠纷积案5件。

五、抓法律保障。在涉及农村邻里纠纷、打架斗殴、农民工劳动争议等民事、轻微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调解组织的作用,对符合法律援助案件的农民简化程序和手续,优先受理农民维权案件,积极开辟农民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20xx年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20xx年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六、抓示范村建设。各乡镇办好2-3个高规格、规范化的“民主法治村(社区)”,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为着力点,调动广大村民学法用法积极性,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各项事业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0个,修订村规民约150份。

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第16篇

“法制”一词, 首见于《礼记月令》一文:“是月也, 命有司, 修法制, 缮囹圄, 具桎梏, 禁止奸, 惧罪邪。”①文中所描述的法制, 强调法律制度的形式意义, 指的是国法、法律或典章制度, 换句话说, 国家创造出来的任何法律制度, 即使是“恶法”也属法制, 只要制定出来就必须得到遵守。在非民主制社会, 法制不过是“人治”的外衣, 这种“人治”之下的法制与近现代以民主制度为基础的法制有着根本的区别。近现代社会所呼吁所强调的“民主法制”, 它强调的不仅是公民个人和社会团体都要遵守法律, 并且国家机关也要遵守法律。近现代法制是指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运用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 它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的程序和过程。

“法治”一词则属于“舶来品”, 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最早论述法治问题, 其著作《政治学》一书中指出:“法治应当包含两层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 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的良好的法律。”②当代法学界中仍然存在对法治内涵的争论。通过中外学者观点的对比概括, 法治应包含两个部分, 即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的统一。形式意义的法治, 侧重的是“有法可依”、“以法治国”的法律运行方式及机制;实质意义上的法治, 强调的是“制约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价值理念、原则。形式意义的法治与实质意义的法治相辅相成、互为体现, 实质意义的“法治”须通过法律的形式化制度和运行机制予以实现, 形式意义的法治则必须体现法治的价值理念及取向。

法制与法治有着明显的区别:第一,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 属于制度的范畴, 强调法作为制度化构成物所形成的统一体, 而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的, 强调法作为社会控制工具在治国方式中的地位和功能, 同时也是对法制的完善和改造;第二, 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国家直接相联系, 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 而法治则是民主制的产物, 只有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第三, 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 但其并不必然蕴含严格依法办事的内容, 有时也会充当专制、特权的工具, 而法治总是与专制、特权相对立, 要求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即使是当权者也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法制和法治内涵虽不同, 但绝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无论是在怎样的国家和社会制度下, 法制都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 要实行法治, 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而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 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③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

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公报》中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概括为十六字, 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该四点相辅相成, 成为有机不可分割的整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确立是在1997年7月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 并写入1999年宪法修正案中。将法制国家改为法治国家, 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历史转变。这预示着中国将依靠政府的推进, 辅之以社会民间的力量, 走向法治化的道路。

法制与法治与经济基础休戚相关, 它们的本质由其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均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性质和精神, 区别于其他社会性质的法制或法治:首先, 它们均坚定不移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 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道路为基础, 以解放生产力, 发展生产力, 消灭剥削, 消除两极分化,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为宗旨;其次, 它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 由人民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 在以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同时又奉行“普遍守法”的原则, 不允许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阶级”存在。再次, 它们既强调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 又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共同目的是要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三、从社会主义法制走向法治的历史进程

我们所追求的法治社会, 其中的一项重要内涵和关键前提就是“法制现代化”。法制现代化是一个从传统法制到现代化法制、从“人治社会”到“法治社会”的发展过程, 法制现代化具有下列特征:一是法律创设的民主性, 二是法律规则的普遍性和明确性, 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三是法律职业的中立性和客观性, 四是司法过程的公开性与程序性。总体而言, 现代法制的价值理念是, 维护自由、平等、正义, 协调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实现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平衡。社会主义法治的推进也应以“法制现代化”的理念内涵为依托, 寻找适合自己的道路。④一方面是从指导思想上对资产阶级法律思想的移植, 如著名法学家卢梭、孟德斯鸠等法律著作中的优秀法律思想, 如“人民主权、权力制约”等思想对我国的法治建设的深刻影响;另一方面是从经济基础上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为法治的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 也为法制现代化建设提供原料沃土;还有一方面是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培养了法治精神, 也对法制现代化的进程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最早将“法治”思想引入中国的是梁启超先生。梁启超在学习、翻译、介绍和宣传西方学者法律思想中, 深受其影响, 接受和吸收了资产阶级法治思想, 提出“今天立法以治天下”、“今世立宪之国家, 学者称为法治国者, 谓以法为治之国也”等法治思想。⑤

在1949年1月, 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谢觉哉同志就在全国司法训练班的一次讲话中指出“我们不要资产阶级的法治, 我们需要我们的法治。”但从当时的社会背景来看, 人民在心理上并没有摆脱长达数千年的封建法制专制的桎梏, 真正的法治缺少发芽的沃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在国家现代化建设过程中, 虽然主张走法治之路, 但始终自觉不自觉的蒙上“人治”的色彩, 文革的十年浩劫, 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打上了值得警示和反思的烙印。但近二十年的法制建设, 使得法制体系的基本形成, 使得公民法治意识逐渐增强, 使得国家领导人的思想发生极大转变, 为“法制”向“法治”的跨越准备了基本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的法治进程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这与法律建设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发展不无关系。这一时期, 我们不仅继承了古代中国法制的优秀思想, 同时还大量的借鉴了大量的西方法律文明, 建立了一套基本完整的法律体系。

1999年3月15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在《宪法》第5条增加一款, 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将“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上升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2004年, 人权入宪, 强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从而确立人权保障的宪法原则, 这体现了我国更加重视人的价值和保护人的基本权利。2007年在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使社会主义法治真正的适应中国的历史和国情, 让法治能深入人心, 服务于大众, 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我国正在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实现有如下几点要求:一是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在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均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这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要求不谋而合;二是要求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不得有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三是有效制约国家公权力, 形成国家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的良性循环, “依法行政”和“依法司法”制度得到有力的保障;四是实现法制民主化。国家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均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真正实现广泛的民主, 并将民主的制度、权利、程序在法律制度中确定下来, 使之具有法律的完备形态;五是在司法和行政活动中, 普遍地尊重、保护和实现人权, 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六是国家的法律秩序稳定, 严重犯罪现象得到有效的抑制, 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生活幸福。⑥

法治国家的实现有许多现实的困难需要克服。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的条件需多面考虑, 既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作为其完备基础, 又需要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完善, 还需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和全体公民道德观念、法治观念、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但是, 我们仍应当看到, 无论从理念上还是制度上, 从机制建设层面还是实际操作层面, 在从“法制”走向“法治”的道路上, 我们都已迈出了坚实的跨越。

摘要:法治与法制这两个词音相似而意不同, 法治和法制在现代社会并不是对立的两种社会运作方式, 二者具有区别基础上的统一性和整合性。法制是法治的前提, 法治是法制的体现和保障, 二者相辅相成, 互相促进。

关键词:法治,法制,民主,社会运行

注释

1韦丹萍.《浅论中国的法治进程》, 《法学论坛》, 2012年03期.

2王青林.《法制下法治与法治下法制》, 《求是学刊》, 2004年01期.

3周晶.《法治与法制的离合探索》, 《改革与开放》, 2010年02期.

4丁慧.《浅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辽宁法治研究》, 2006年04期.

5胡建华.《论“法制”向“法治”的过渡》, 《重庆教育学院学报》, 2007年05期.

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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