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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检察官培训在岗实习报告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09-161

初任检察官培训在岗实习报告(精选4篇)

初任检察官培训在岗实习报告 第1篇

初任检察官培训在岗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2010年3月,我在郑州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参加了第一期初任检察官培训,期间由我省检察系统的业务专家们给我们授课,通过一个月的学习,感觉收获颇多。按照学院培训课程安排,4、5月是在岗实习时间,我被安排在我院侦监科实习,在此我将在岗实习情况作一总结。

二、实习内容

侦查监督科是检察院业务科室之一,其主要职责是受理同级公安机关和本院侦查部门、公诉部门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或决定逮捕的案件;对公安机关或者本院侦查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对公安机关或者本院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侦监工作分为审查逮捕和侦查活动监督两方面,审查逮捕工作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审阅案卷材料。办理审查批捕案件的承办人首先必须认真审阅案卷材料,这是基本的工作方法。人民检察院在受理案件前,承办人通常对于案件事实及证据是不了解的。所以受理案件后,只有通过审阅案卷材料,才能了解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罪名及其证据情

1况。我县是有130多万人口的农业大县,经济发展不平衡,刑事案件的发生率较高。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我们都必须逐一审查。有的案件复杂,卷宗材料厚达七八十页,每天的工作量相对较大,通过这两个月高工作量的实习,我深刻体会到只有认真的审阅案卷材料,把握事实与证据的关系,才能作出高水平的阅卷笔录。制定讯问提纲,为提审作好准备。

第二、讯问犯罪嫌疑人。承办人在全面阅卷的基础上,有针对性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进一步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排除阅卷时发现的矛盾或疑点,还可以深挖漏罪漏犯,发现和纠正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效地开展侦查监督。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卷宗材料内有一项重要证据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为了行使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这一监督职能,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我们都要认真、仔细地讯问,核实公安机关制作的讯问笔录是否真实、合法。实习期间,每次去看守所提讯,我都要协助案件承办人做好讯问笔录,参与讯问犯罪嫌疑人。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我们核对了公安机关获得的证据是否真实,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通过参与提审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者或者说是司法工作者,每天要面对的是社会上的违法人群,与这样的人斗争,将其绳之以法,要比平常人拥有更充沛富裕的精神境界,才能感触生活中的阳光灿烂,对生活工作充满微笑和信心。同时,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群体,各种利益的驱使会

使人性变得扭曲,我们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每天发生在身边的小事。

第三,讨论案件,作好讨论笔录。这是在前两项工作的基础之上,在承办人审核了卷宗材料之后,在主管检察长主持下,由部门负责人、承办人等人参加的对案件进行研究的会议。首先由案件承办人介绍案情,然后提出本案中存在的问题,由大家共同讨论,得出结论。最后由检察长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一环节尤为重要,特别是面对复杂、疑难案件,大家可能会持不同的意见,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证据的证明力等方面也会有争议,在记录的时候,一定要全面、详细地记下来,综合大家的意见,把问题和结论都写清楚。

第四、法律文书的写作。在检察院这半个月,写了很多的法律文书,如批准逮捕决定书、检察意见书、补充侦查提纲、提押证等,从而对法律文书有了更深的了解,就拿批准逮捕决定书来说吧,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所制作的文书,这种文书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是由存根、正本、副本、回执组成的四联填充式文书。由于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绝对效力,所以在填写的时候,不能有丝毫差错,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犯罪事由等。制作法律文书一定要有一颗细致的心,经过反复查看后,才加盖人民检察院的公章,然后送达公安机关。

第五、装订卷宗。从工作流程来看,这是工作的最后一项,即将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卷宗装订,装订完毕以后,再检查一下卷宗里面的内容是否有错。

侦查活动监督方面是指对公安机关或者本院侦查部门的侦

查活动进行监督,侧重于保护人权。在当今创建和谐社会中显得尤为重要,不论是云南的“躲猫猫”,还是“喝水死事件”,都突显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实习心得

通过两个月的实习,我感觉收获颇多,使我对把法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具体的检察实务过程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这对我以后的学习和工作将有更大的意义和指导作用。

首先,学习法律的必要性。通过实习,我了解到整个社会对法律的需求是如此强烈,也了解到普通民众法律意识的淡薄,很多案件是犯罪嫌疑人对法律认识不够才导致其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果不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是有一定的责任。所以,在全国开展普法教育,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作为一名检察官来说,在学好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树立起强烈的正义感。法律本身对检察官的自身素质要求较高,一部良法在高素质的检察人员那里能够体现立法者的本意,并且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相反,则会与法

律背道而驰。所以,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

其次,要树立法律的权威,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检察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是公权力的行使者。既然法律赋予了其监督权,就要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做好法律的捍卫者。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再次,通过查阅卷宗和提讯犯罪嫌疑人,我发现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过早踏入社会,找不到立锥之地,在想不到求生办法的情况下才铤而走险,迈出犯罪的第一步。再有就是青少年犯罪现象较为突出,令人担忧他们大多都是实施的暴力型犯罪,如抢劫、抢夺。当我们在提讯青少年犯时,情不自禁的为整个社会叹一口气,由于青少年处于心智发育的关键时期,难免会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周围环境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会左右青少年的成长。所以,对降低青少年犯罪率,我们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最后,从具体工作来看,第一,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无论是同事还是领导交办的任务我们都要认真对待,力求做到最佳。作为法律职业人员一定要细心,法律是一门技术性较强的学科,由于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之间的差别要求我们在将法律运用于实践时一定要细心,否则,将漏洞百出。第二,在工作中要注重沟通、协调。人要融入社会就必须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与他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便是重要一步。任何人都不可能掌握所

有知识。知识的不对称会导致工作的被动,降低工作质量;所以,人与人之间相互沟通,协调,培养团队精神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顺利进展。第三,分清轻重缓急,有条理地做事。

四、结语

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实习也是初任检察官培训必备的课程,是对我们在课堂上所学知识的一次重要检阅,是我们踏入检察官职业生涯的第一步。通过两个月的实习,我不但学到很多检察实务方面的知识,还学会了如何做人,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同时,使我对把法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具体的检察实务过程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这对我以后的学习和工作将有更大的意义和指导作用。对于检察实务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加深刻认识到自己理论知识的不足以及实践经验的匮乏,为下一步努力工作和学习指明了方向。

初任检察官培训在岗实习报告 第2篇

实习报 告

**年**月**日,作为一名即将踏上检察工作岗位的法律人,我有幸参加了**省**年第一期初任检察官资格培训班的培训。通过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两个星期的集中脱产培训,我对检察工作岗位的特点、要求及整体检察实务有了初步清晰系统的认识,集中脱产培训的课程安排科学合理,通过培训既让我的法律知识结构进一步专业化,又让我的法律视野进一步广阔,可谓受益良多。

2011年8月2日,我被分配到**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工作,既是踏上了新的工作岗位,也进入了本次培训的实务技能训练阶段。下面我将从检察业务知识的增加和思维方式的转变两个方面来报告我在实务技能训练期间的收获和体会。

一、检察业务知识的增加

业精于专!这是我刚刚踏入检察工作岗位的时候时时用以自勉的四字格言。虽然我已经通过的国家司法考试,并且有了三年的执业律师经历,也经常以法律人自居,但是我明白,进入检察工作岗位后,我不过是一名新人。因为业精于专,法学是社会科学领域内博大精深的一门学科,任何人穷尽一生,也只能在这一学科的某个领域内或许有所建树。具体到应用层面,数以万计的法律条文汗牛充栋,任何人不可能将其一一精准记/

5忆。但是在检察业务方面,我将向着业精于专的方向努力。

精准的掌握涉检法律知识,既是检察官履行职责的基本业

务要求,也是检察官职业荣誉的要求。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我先是向指导老师借了几本已经处理完毕的不涉密卷宗,仔细揣摩,以期对反渎职工作整体流程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又有侧重点的重新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及配套的司法解释,同时又仔细研读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标准的规定》、《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等相关涉检法规。针对我的具体岗位要求,我还学习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渎职侵权监察厅主编的《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实务》一书,虽然此书还没有看完,但确实从中受益良多。

在具体业务方面,我协助初查了樊**控告王**滥用职权一

案。此案系十几年的陈年上访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异常复杂。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从案件的分析报告,到证人的询问提纲,再到最后的审查报告,我都自己先行草拟一份,再与老检察官们的相比,以便从中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通过此案的办理,我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侦查的组织领导体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一体化”机制和侦查协作机制有了初步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侦查工作中的初查任务和内容、策略和途径、方式及技巧有了初步的掌握,同时通过对个别证人的询问,我对于询问的方法和策略也有了初步的掌握和体会。

带领我办理此案的老师在办案过程中一丝不苟,作风严谨,他办案不厌细致的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我将再接再厉,不断向老同志们学习,吸取他们的优秀工作经验,尽快熟练业务。

学无止境。反渎职工作的管辖涉及刑法规定的43个罪名,但仅仅掌握这43个罪名的犯罪构成还是远远不够的,在每个罪名之下,还需要掌握大量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甚至行业规范及各种专业知识等等,只有充分掌握了这些知识,在办案过程中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游刃有余。当然业务知识的增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在办理不同案件的过程中逐一熟悉。我将继续以业精于专的格言自勉,在理论中学习,在实践中升华,不断完善自我,力争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为检察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思维方式的转变

从事检察工作之前,我是执业律师。通过这次培训,我逐渐完成了职业思维的转变。虽然律师和检察官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但分工有不同,术业有专工,思维方式如果不及时转变的话,很可能在办案过程中出现方向性错误,这一点是必须要预防的。

检察官与律师的职责之别在此就不赘述,两者都是为了为

了捍卫法律尊严,但侧重点有极大的不同,可以说是几乎对立。做律师的时候,最基本的思维要求是无罪推定,从程序到实体,吹毛求疵是执业律师的基本功(当然在此没有贬低律师的意思)。当然,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也要搜集无罪证据,且是法定职责,但如果事先以寻求无罪为动机来取证的话,那么毫无疑问是对犯罪的纵容,检察官的职责也就无从谈起。

在我办理的第一个案件过程中,我又重新对刑事诉讼法规

定的“证据确实充分”六个字进行了深入思考,因为此时立场不同,故而对“证据确实充分”有了新的理解。做律师的时候,往往认为侦查部门的证据有瑕疵,现在想想,那是未尝不是进入思维误区,对证据确实充分的理解,本来就应当是综合各种因素下的确实充分,而非数据模型一般完美的首尾相连,不存在任何推定的空间。

综上所述,在两个月的实习过程中,通过协助办理具体案

件,我对检察工作的实务有了初步的熟练,同时也完成了从律师到检察官的思维方式转变。通过实习,我深刻体会到一名检察官所要肩负的重任和所要具备的良好修养,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应当遵循行为规范和应具备的道德品质。作为一名检察官,一定要严格依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办理案件,力争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非责任明晰,适用法律准确。

我将再接再厉,加强学习,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同时

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认真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严于律己,忠于法律,一定不辜负检察官的荣誉称号!

报告人:***

国培在岗培训总结报告 第3篇

高安祥符中心小学 童雪林

我非常荣幸参加了这次农村小学数学教师远程培训活动,对待这次培训学习的机会,我非常珍惜,始终以骨干教师的标准对照自己,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在网上听专家讲课。我深知不学习就不能使我们的教育具有后续动力,不学习就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要求,不学习就会使人的头脑僵化,终身学习是当今的时代要义;“国培计划”顺应“20年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的时代要求,可以说给广大农村一线教师的久旱的心田下了一场及时的雨,使人倍感“解渴”。此次培训使我耳目一新,受益匪浅,加强了我的教育理论,丰富了我的专业知识,增强我的教育实践能力。以下是我参加此次培训的点滴心得,与受训同仁共勉:

一、更新了教育观念。

学习之前我对小学数学课程标准的理解比较肤浅,认识不到位,对课改不能主动的去适应,消极对待。学习之后认识加深了,如“面向全体学生”涉及到教育的公平性问题;“探究性学习不仅仅是一种教学策略,也是学习的内容”。通过学习,解决了我很多的困惑,满足学生的课程选择的需求,比如课程选择、学科分层次选择、模块选择、综合实践活动选择,建立选课教学制度和走班教学制度。

二、对教学策略认识更加到位。学习之前我有一个错误的看法是:新课程下的教学方式就是探究式教学,绝对不能使用传统的教学方式。通过学习我明白了:课程改革一个比较大的目标,就是要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而这种学习方式就是由被动的学变为主动的学,当然探究是一种最主要的主动学习的方式,除了这种方式之外还有其他的很多方式,如传统的讲授演示法该用的时候还得用。

三、提高了教学技能。

通过观看大量的课例,学到了很多教学技能,感觉比较突出的优点有(1)引入非常好,正如吴老师所说,好的引入能激趣增疑,还能统领本节内容,围绕引入展开。通过问题,激发学生的探究欲望,引导学生逐渐掌握和构建知识。最后的小结回到引入提到的问题,整节课首尾遥相呼应,很好的利用了心理学的系列位置效应,提高了学生对生物科学知识的掌握度。(2)授课过程中衔接的流畅自然,即增加了学生的兴趣,紧紧抓住了学生,又很自然的过渡(3)很好的运用了多媒体技术,突破了教学难点。多媒体技术如果利用过度,学生会被多媒体技术中华丽的表现所吸引,而忽略了对本质的认识,从而会削弱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老师上课过程中避免了上述现象的出现,将知识重难点的传授与多媒体技术完美有机的结合起来,两者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四、通过学习,学会了交流。

21世纪倡导的主旋律是“和谐进取”,新课程倡导的主旋律是“师生互动,师师互动”。而平时,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中,多数情况下还是自己研究,自己思考。通过这次国培,我彻底打开了固步自封的思想,无所顾虑的和学友们、同事们共同交流,共同研讨,开拓了教研视野。

有了专家的引领,有了课堂教学的现场示范和指导,使我能把问题看得更高,看得更远,看得更透彻。因此,我非常珍惜此次的学习机会,用双眼仔细地观察着,用心仔细地聆听着,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名师对教育事业的孜孜不倦地追求,对学生谆谆教导的不悔。同伴认真对待的态度是我无声的榜样„„一路走来,同伴引领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我从学习的各个环节进行反思和自我诊断,吸取各方意见,我将把别人的教育经验内化为自己的教学行为,促进自己的专业成长和进步。

在学习研讨活动中,收获甚丰。教师们在讨论中说话的艺术,分析问题的理论水准,对我来说真是启发很大,感触很深。

回想自己在教学中的情形,真觉得自己要好好的学习和反思。特别是创设情景、教师的说话艺术、游戏活动的安排以及数学的本质等方面应有更深层次的认识。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会更加努力地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认真反思,更好地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理论素养。

国税局在岗培训工作自查报告 第4篇

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干部培养和成长过程中一个前端性重要环节,是全方位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在岗培训作为基层国税机关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形式,如何扎实有效开展好在岗培训工作需要我们长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笔者试就当前在岗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谈一点肤浅的认识,与大家一起商榷。

一、在岗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区国税局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和干部成长发展主题,坚持以在岗培训为抓手,突出“抓理论学习、增党性修养,抓技能学习、优知识结构,抓道德学习、树高尚人格,抓法纪学习、促廉洁从税”等思想境界和岗位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执法水平和履行岗位本职能力等有了大幅度提升,为全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但是,由于各单位培训对象的年龄、学历差异等原因,目前开展的在岗培训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培训认识不够到位。

部分同志由于对“大规模培训干部队伍,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内涵与意义理解不够,对实施在岗培训工作的认识不足,总认为学不学都能适应岗位工作,消极对待教育培训,主动学习的激情和动力缺乏。

(二)培训内容不够全面。

在实际工作中比较注重岗位技能业务知识培训,对党性修养与作风养成等“修德”、“尽责”、“守纪”方面的内容培训不够。

(三)培训方式不够灵活。

培训的方法基本上仍沿袭传统的“一人讲、众人听”的灌输式方法,没有把培训学习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不能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

(四)培训机制不够健全。

虽有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和组织领导机构,但由于相关职责不够明晰、责任不够落实等原因,在岗培训工作存在应付现象,“学习工作一体化”的运行机制没有真正形成。

(五)培训基础不够完善。

在教育培训常规运作上,注重完成各种班次(时间),忽略了培训对象的知识需求与培训知识应用情况的认定,培训不能取得较好的收效。

二、进一步深化在岗培训工作的思考

初任检察官培训在岗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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