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新范文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新范文第1篇
共19周,38个学时
通过系统、深入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生能够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就业能力。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教学重点:
1、劳动关系的概念及其内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法律规定性。实现劳动过程在抽象意义上是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交换过程,在具体意义上是劳动力与劳动报酬的交换过程。劳动过程强调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以及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人身依附属性。
2、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它社会关系的概念及其内涵。
教学难点:
1、劳动关系与非劳动关系的区分。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强调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其体现的本质是实现劳动过程,即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交换过程。与劳动关系相区分的其它社会关系(比如承揽关系)不具有实现劳动过程的本质特征,而强调劳动结果的实现。
2、正确理解并区分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有两类调整对象,一是劳动关系,二是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它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内涵和本质已经说明。着重把握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它社会关系,其要么是劳动关系的发生前提,要么是劳动关系的必然结果,或者是劳动关系的附随关系。
1、通过典型案例,帮助学生深化对劳动法调整对象的认识,提高其对劳动关系本质的把握能力。比如,区分在招聘过程中所发生关系的性质,其与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在劳动者退休后其与原用人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关系的性质,其与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2、结合劳动法发展需要以及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等背景,深入理解劳动关系的内涵与外延的变化及其发展。
第二章 劳动法律关系概述 教学重点:
1、劳动法的地位和作用。劳动法有其特殊的调整对象、价值目标、法律原则和责任体系等,劳动法是一门独立于私法和公法的新型法学。同时,结合讲解劳动法与民法、经济法等部门法的关系及其演变过程,深入理解劳动法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2、劳动法的性质。劳动法是典型的社会法。社会法在观念上已经得到我国政府的认可,社会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对其本身内涵及本质的认识还未得以广泛的讨论并达成一致。劳动法在其特殊的调整对象、法律原则、价值观念、制度体系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与社会法具有一致性,劳动法是典型的社会法。
3、劳动法律关系概述。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教学难点:
劳动法的性质。劳动法在传统观念中属于私法。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劳动法所承载的功能不断发生变化,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利益为最高使命,有其独特的法律原则和责任体系等,劳动法是典型的社会法。
1、劳动法的发展历史与展望;
2、深入分析劳动法特殊的地位和社会法本质。
通过问答实现师生互动。比如,如何认识劳动法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劳动法与民法、经济法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说劳动法是典型的社会法? 教学重点:
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中的劳动者具有四要素,用人单位有其法律规定性。劳动法中的劳动者具有劳动年龄、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意愿以及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报酬维持个人及其赡养家庭成员等四个要素。劳动法中的用人单位必须符合《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
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主要体现为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需要指出的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同于一般民事权利与义务,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因为,劳动法的社会法本质决定了劳动权利与义务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3、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特殊性。着重理解劳动行为的不可返还性及其在劳动法律责任体系中特殊的地位。
教学难点:
劳动法中的主体与现实的差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准确界定是正确适用劳动法的基本前提。劳动行为具有不可返还性,并决定了劳动法律责任的特殊性。
第三章 促进就业制度 教学重点:
1、促进就业制度概述。劳动就业的概念与特征。劳动就业具有经济性、社会性和政治性。我国劳动就业立法。政府在就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2、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的概念。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现状及问题。劳动力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特殊地位。劳动力市场的改革和发展趋势。
3、就业保障与就业服务。特殊群体的就业保障。我国就业服务体系的现状及问题,就业服务体系的改革。大学生就业观念、就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的培养。
教学难点:
1、就业的经济性、社会性和政治性。在我国,就业的经济性和政治性受到极大的重视和鼓舞,这与我国传统的经济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就业的社会性受到极大的冷漠与忽视。所谓就业的社会性,就是强调“以人为本”,国家通过保障个人的就业权利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和公平分配。就业的社会性不仅强调个人的就业权利,也强调就业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把个人的就业权利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2、劳动力市场在促进劳动就业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在我国,什么样的劳动力市场最能够解决中国的就业问题,这是改革的一个“硬核”。同时,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完善和发展又与经济、政治和法律等密切相关,需要系统改革,配套进行。
1、我国劳动力市场改革的基本方向和制度建构。劳动力市场的改革必须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充分考虑我国特殊的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劳动力市场改革的中心任务。
2、劳动力市场改革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灵活的用人制度,富有弹性的就业制度,无障碍的劳动力流动机制,趋同的工资制度,健全的就业服务体系,完善的法律制度,等。
第四章 劳动合同 教学重点:
1、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的本质是劳动行为的给付。传统的劳动合同概念需要重新建构,实现从劳动合同的“书面化”到“劳动行为”的质的转变。
2、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历史与现状。劳动合同制度在促进就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劳动合同制度改革的基本评价。《劳动合同法(草案)》的相关内容。
3、劳动合同的分类。劳动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着重理解借用劳动合同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劳动合同的法定分类及其具体规定。理解定期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互关系,各自在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就业和劳动权保障等方面不同的作用机制。
教学难点:
1、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法律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触发机制,但劳动合同又不等于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关系一旦建立,劳、资双方需要基于平等和协商对劳动权利与义务进行调整,实现双方各自的利益。
2、劳动合同制度在促进就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劳动合同首先是劳动用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合同对稳定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社会等具有积极作用。核心问题是,怎样正确评估劳动合同在就业促进中的地位和作用需要继续深入探讨。 我国劳动合同制度改革的基本评价及发展方向。劳动合同制度改革已经有20余年的历史,发挥积极的历史作用。但从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来看,劳动合同无论在签订率上还是在其内容上,都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同时,劳动合同立法应当如何面对上述问题,还需要认真思考。另外,评价《劳动合同法(草案)》。
第五章 教学重点:
1、集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集体合同在价值目标、双方主体、签订程序和争议解决等方面与劳动合同明显不同。同时,结合《集体合同规定》具体讲解有关内容。
劳动合同法的特别规定
2、集体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集体合同的签订有其特殊的程序和法律规定性,工会在集体合同的签订中具有积极的作用。集体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必须依法进行,并充分考虑集体合同的涉及范围和影响力。
教学难点:
1、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法律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而签订的协议。集体合同是工会代表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虽然都是劳、资双方就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达成的协议,体现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律效果;但是,两者无论是在签订主体上、还是在签订程序上,都存在较大的差异。
2、集体合同特殊的签订程序。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相关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有其特殊的程序,这是因为集体合同涉及面大,影响广泛,需要特殊的程序加以保障。
1、集体合同特殊的签订程序。
2、三方机制在集体合同中的应有地位和作用。
教学重点:
1、工资的概念。工资的基本属性,包括工资反映了劳、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工资范畴是依据劳动为尺度向劳动者支付的法定货币等。
2、工资分配原则。工资的特殊功能决定了工资分配的特殊原则,工资分配应当兼顾效率与公平、宏观调控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等基本原则。
3、最低工资制度。最低工资的概念、功能和性质。最低工资支付的法定条件,正常劳动的法律规定性和实践性。
第六章
工资制度
4、特殊情形下的工资支付与工资保障。
教学难点:
1、工资的概念与内涵。工资在其本质上体现了劳动的基本属性,即工资是劳动者参与劳动的核心目的,并反映了用人单位接受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行为,工资最终体现了劳、资双方的劳动关系。
2、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工资分配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局考虑,整体平衡。工资分配主要是解决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
3、最低工资支付的条件与法律适用。加班、加点工资。
1、工资概念的实际运用。
2、最低工资的实践。
3、加班、加点工资的法律适用。
主要是研究式教学,并采用案例分析、启发式和讨论式等教学方法。
第七章 教学重点:
1、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的紧密联系。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共同构成劳动法的工时制度。
2、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性。工作时间的基本内涵,工作时间在实践中的不同形态。工作时间的分类。我国劳动法对标准工时制的基本规定。着重掌握《劳动法》第36条、38条、40条、44条和45条的规定。
3、休息时间的概念。休息时间的种类。
4、加班、加点的基本规定。加班、加点在本质上是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坚持限制、协商和时间总量控制等原则。着重掌握《劳动法》第41条和42条的规定。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教学难点:
1、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的概念及种类。
2、加班、加点的法律规定与适用。加班、加点在其本质上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需要坚持平等和自愿的基本原则。同时,充分考虑《劳动法》第42条规定的加班、加点的除外情形,严格把握,避免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的休息权利。
1、工作时间的实际运用。同时,把工作时间与工伤认定结合考虑(工伤保险内容在本章中可以作为适当提示);把工作时间与最低工资结合考虑(最低工资内容可以在本章中予以提示性介绍)。
2、加班、加点的典型案例分析。
第八章 劳动保护 教学重点:
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意义。基于该群体特殊的生理和个体差异,实行特殊保护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平等。
2、女职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四期”保护的主要规定。着重把握产假的保护。
3、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行缩短工时制;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相关工作;定期强制体检制度;禁止招收童工。
教学难点:
1、产假的法律适用。产假“90天”的一般规定与法律适用。正确区分实践中因为早产、延迟产、多胎生育以及难产等情况下产假的适用。
2、童工纠纷的正确处理。童工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对童工纠纷的处理必须坚持合法、高效和公平的基本原则。
1、以典型案例说明产假的法律适用。
2、童工的正确处理。
第九章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教学重点:
1、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的范畴是在存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一切以劳动为中心所发生的争议。正确区分实践中劳动争议的不同样式。
2、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现状及主要问题。“一调一裁两诉”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现行模式,存在诸多问题。
3、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及时、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资双方的根本利益,着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教学难点:
1、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为劳动权利和义务而产生的争议。劳动争议存在的基础是劳动关系,这是区分劳动争议与非劳动争议的关键。同时,该问题又涉及对劳动关系的正确把握。
2、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革的目标和制度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革的目标模式首先取决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价值和目的。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应当作为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革关注的重点。
1、劳动争议与非劳动争议的正确区分及法律适用。比如,家庭保姆与雇主之间的争议是否是劳动争议?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是否是劳动争议?同时,对劳动争议与非劳动争议的正确判断离不开对劳动关系的正确把握。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新范文第2篇
共19周,38个学时
通过系统、深入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生能够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就业能力。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教学重点:
1、劳动关系的概念及其内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法律规定性。实现劳动过程在抽象意义上是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交换过程,在具体意义上是劳动力与劳动报酬的交换过程。劳动过程强调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以及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人身依附属性。
2、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它社会关系的概念及其内涵。
教学难点:
1、劳动关系与非劳动关系的区分。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强调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其体现的本质是实现劳动过程,即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交换过程。与劳动关系相区分的其它社会关系(比如承揽关系)不具有实现劳动过程的本质特征,而强调劳动结果的实现。
2、正确理解并区分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有两类调整对象,一是劳动关系,二是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它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内涵和本质已经说明。着重把握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它社会关系,其要么是劳动关系的发生前提,要么是劳动关系的必然结果,或者是劳动关系的附随关系。
1、通过典型案例,帮助学生深化对劳动法调整对象的认识,提高其对劳动关系本质的把握能力。比如,区分在招聘过程中所发生关系的性质,其与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在劳动者退休后其与原用人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关系的性质,其与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2、结合劳动法发展需要以及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等背景,深入理解劳动关系的内涵与外延的变化及其发展。
第二章 劳动法律关系概述 教学重点:
1、劳动法的地位和作用。劳动法有其特殊的调整对象、价值目标、法律原则和责任体系等,劳动法是一门独立于私法和公法的新型法学。同时,结合讲解劳动法与民法、经济法等部门法的关系及其演变过程,深入理解劳动法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2、劳动法的性质。劳动法是典型的社会法。社会法在观念上已经得到我国政府的认可,社会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对其本身内涵及本质的认识还未得以广泛的讨论并达成一致。劳动法在其特殊的调整对象、法律原则、价值观念、制度体系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与社会法具有一致性,劳动法是典型的社会法。
3、劳动法律关系概述。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教学难点:
劳动法的性质。劳动法在传统观念中属于私法。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劳动法所承载的功能不断发生变化,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利益为最高使命,有其独特的法律原则和责任体系等,劳动法是典型的社会法。
1、劳动法的发展历史与展望;
2、深入分析劳动法特殊的地位和社会法本质。
通过问答实现师生互动。比如,如何认识劳动法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劳动法与民法、经济法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说劳动法是典型的社会法? 教学重点:
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中的劳动者具有四要素,用人单位有其法律规定性。劳动法中的劳动者具有劳动年龄、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意愿以及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报酬维持个人及其赡养家庭成员等四个要素。劳动法中的用人单位必须符合《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
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主要体现为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需要指出的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同于一般民事权利与义务,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因为,劳动法的社会法本质决定了劳动权利与义务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3、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特殊性。着重理解劳动行为的不可返还性及其在劳动法律责任体系中特殊的地位。
教学难点:
劳动法中的主体与现实的差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准确界定是正确适用劳动法的基本前提。劳动行为具有不可返还性,并决定了劳动法律责任的特殊性。
第三章 促进就业制度 教学重点:
1、促进就业制度概述。劳动就业的概念与特征。劳动就业具有经济性、社会性和政治性。我国劳动就业立法。政府在就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2、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的概念。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现状及问题。劳动力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特殊地位。劳动力市场的改革和发展趋势。
3、就业保障与就业服务。特殊群体的就业保障。我国就业服务体系的现状及问题,就业服务体系的改革。大学生就业观念、就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的培养。
教学难点:
1、就业的经济性、社会性和政治性。在我国,就业的经济性和政治性受到极大的重视和鼓舞,这与我国传统的经济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就业的社会性受到极大的冷漠与忽视。所谓就业的社会性,就是强调“以人为本”,国家通过保障个人的就业权利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和公平分配。就业的社会性不仅强调个人的就业权利,也强调就业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把个人的就业权利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2、劳动力市场在促进劳动就业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在我国,什么样的劳动力市场最能够解决中国的就业问题,这是改革的一个“硬核”。同时,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完善和发展又与经济、政治和法律等密切相关,需要系统改革,配套进行。
1、我国劳动力市场改革的基本方向和制度建构。劳动力市场的改革必须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充分考虑我国特殊的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劳动力市场改革的中心任务。
2、劳动力市场改革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灵活的用人制度,富有弹性的就业制度,无障碍的劳动力流动机制,趋同的工资制度,健全的就业服务体系,完善的法律制度,等。
第四章 劳动合同 教学重点:
1、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的本质是劳动行为的给付。传统的劳动合同概念需要重新建构,实现从劳动合同的“书面化”到“劳动行为”的质的转变。
2、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历史与现状。劳动合同制度在促进就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劳动合同制度改革的基本评价。《劳动合同法(草案)》的相关内容。
3、劳动合同的分类。劳动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着重理解借用劳动合同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劳动合同的法定分类及其具体规定。理解定期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互关系,各自在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就业和劳动权保障等方面不同的作用机制。
教学难点:
1、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法律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触发机制,但劳动合同又不等于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关系一旦建立,劳、资双方需要基于平等和协商对劳动权利与义务进行调整,实现双方各自的利益。
2、劳动合同制度在促进就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劳动合同首先是劳动用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合同对稳定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社会等具有积极作用。核心问题是,怎样正确评估劳动合同在就业促进中的地位和作用需要继续深入探讨。 我国劳动合同制度改革的基本评价及发展方向。劳动合同制度改革已经有20余年的历史,发挥积极的历史作用。但从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来看,劳动合同无论在签订率上还是在其内容上,都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同时,劳动合同立法应当如何面对上述问题,还需要认真思考。另外,评价《劳动合同法(草案)》。
第五章 教学重点:
1、集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集体合同在价值目标、双方主体、签订程序和争议解决等方面与劳动合同明显不同。同时,结合《集体合同规定》具体讲解有关内容。
劳动合同法的特别规定
2、集体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集体合同的签订有其特殊的程序和法律规定性,工会在集体合同的签订中具有积极的作用。集体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必须依法进行,并充分考虑集体合同的涉及范围和影响力。
教学难点:
1、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法律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而签订的协议。集体合同是工会代表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虽然都是劳、资双方就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达成的协议,体现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律效果;但是,两者无论是在签订主体上、还是在签订程序上,都存在较大的差异。
2、集体合同特殊的签订程序。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相关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有其特殊的程序,这是因为集体合同涉及面大,影响广泛,需要特殊的程序加以保障。
1、集体合同特殊的签订程序。
2、三方机制在集体合同中的应有地位和作用。
教学重点:
1、工资的概念。工资的基本属性,包括工资反映了劳、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工资范畴是依据劳动为尺度向劳动者支付的法定货币等。
2、工资分配原则。工资的特殊功能决定了工资分配的特殊原则,工资分配应当兼顾效率与公平、宏观调控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等基本原则。
3、最低工资制度。最低工资的概念、功能和性质。最低工资支付的法定条件,正常劳动的法律规定性和实践性。
第六章
工资制度
4、特殊情形下的工资支付与工资保障。
教学难点:
1、工资的概念与内涵。工资在其本质上体现了劳动的基本属性,即工资是劳动者参与劳动的核心目的,并反映了用人单位接受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行为,工资最终体现了劳、资双方的劳动关系。
2、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工资分配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局考虑,整体平衡。工资分配主要是解决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
3、最低工资支付的条件与法律适用。加班、加点工资。
1、工资概念的实际运用。
2、最低工资的实践。
3、加班、加点工资的法律适用。
主要是研究式教学,并采用案例分析、启发式和讨论式等教学方法。
第七章 教学重点:
1、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的紧密联系。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共同构成劳动法的工时制度。
2、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性。工作时间的基本内涵,工作时间在实践中的不同形态。工作时间的分类。我国劳动法对标准工时制的基本规定。着重掌握《劳动法》第36条、38条、40条、44条和45条的规定。
3、休息时间的概念。休息时间的种类。
4、加班、加点的基本规定。加班、加点在本质上是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坚持限制、协商和时间总量控制等原则。着重掌握《劳动法》第41条和42条的规定。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教学难点:
1、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的概念及种类。
2、加班、加点的法律规定与适用。加班、加点在其本质上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需要坚持平等和自愿的基本原则。同时,充分考虑《劳动法》第42条规定的加班、加点的除外情形,严格把握,避免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的休息权利。
1、工作时间的实际运用。同时,把工作时间与工伤认定结合考虑(工伤保险内容在本章中可以作为适当提示);把工作时间与最低工资结合考虑(最低工资内容可以在本章中予以提示性介绍)。
2、加班、加点的典型案例分析。
第八章 劳动保护 教学重点:
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意义。基于该群体特殊的生理和个体差异,实行特殊保护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平等。
2、女职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四期”保护的主要规定。着重把握产假的保护。
3、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行缩短工时制;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相关工作;定期强制体检制度;禁止招收童工。
教学难点:
1、产假的法律适用。产假“90天”的一般规定与法律适用。正确区分实践中因为早产、延迟产、多胎生育以及难产等情况下产假的适用。
2、童工纠纷的正确处理。童工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对童工纠纷的处理必须坚持合法、高效和公平的基本原则。
1、以典型案例说明产假的法律适用。
2、童工的正确处理。
第九章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教学重点:
1、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的范畴是在存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一切以劳动为中心所发生的争议。正确区分实践中劳动争议的不同样式。
2、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现状及主要问题。“一调一裁两诉”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现行模式,存在诸多问题。
3、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及时、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资双方的根本利益,着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教学难点:
1、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为劳动权利和义务而产生的争议。劳动争议存在的基础是劳动关系,这是区分劳动争议与非劳动争议的关键。同时,该问题又涉及对劳动关系的正确把握。
2、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革的目标和制度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革的目标模式首先取决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价值和目的。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应当作为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革关注的重点。
1、劳动争议与非劳动争议的正确区分及法律适用。比如,家庭保姆与雇主之间的争议是否是劳动争议?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是否是劳动争议?同时,对劳动争议与非劳动争议的正确判断离不开对劳动关系的正确把握。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新范文第3篇
聊城大学法学院13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试题(论文)
任课教师:王涛
学生人数:法学专业2011级、2010级全体学生
课程类型:(提高课)
教学内容:本课程主要包括劳动法原理、劳动合同法、劳动安全卫生、工资工时制度、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等,通过教学的各个环节使学生达到各章中所提的基本要求。讲授时应注意与劳动法的修订、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相结合。
教学目的:本课程是一门既具理论性又具实践性的学科。通过劳动法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明确劳动权利和有关社会保障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能够运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理分析现实生活中的问题。
论文题目:
1.劳动法视角下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2.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3.浅析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4.论社会保障制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
5.也可以题目自拟(必须围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有关内容来选题)
论文要求:
1.应符合学术论文的一般形式。题目下一行居中写姓名、所在学院、年级。必须有1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
2.围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内容(劳动法原理、劳动合同法、劳动安全卫生、工资工时制度、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等),结合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求。应该着重论述当前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实施中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及其解决策略等方面的内容。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新范文第4篇
1.
1、职业安全卫生(第八章第一节)
2.
2、职业培训(第十章第一节)
3.
3、劳动争议(第十二章第一节)
4.
4、工会(第十一章第一节)
5.
5、集体协商(第五章第一节)
6.
6、社会保障法(第十三章第一节)
7.
7、劳动合同(第四章第一节)
8.
8、最低工资(第七章第三节)
二、简答题(共8题,每题5分,共40分)
9.
1、休息休假的种类?(第六章第二节)
10.
2、职业培训的意义?(第十章第一节)
11.
3、劳动关系的特征?(第一章第一节)
12.
4、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哪些方面?(第一章第四节)
13.
5、集体合同的分类?(第五章第四节)
14.
6、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第十三章第三节)
15.
7、劳动争议的主要处理方式?(第十二章第三节)
16.
8、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第四章第五节)
三、论述题(共2题,每题10分,共20分)
17. 【论述】
1、谈谈你对劳动权利的认识?(劳动法部分)
18. 【论述】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新范文第5篇
1、什么是失业?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2、我国工商保险中,法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哪些?
3、我国规定的工资形式及构成包括哪些内容?
三:试论述我国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本体20分)
四:案例分析(每题10分,合计20分)
1、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自2003年2月1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8年6月20日王某向该公司提出辞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也未与公司协商,因而既不同意解除合同,也不同意负担经济补偿金。
(1)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说明理由?
(2)公司是否应该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为什么?
2、林某系某中外合资公司职工,由于怀孕公司安排其从事较为轻松的办公室文秘工作。工作过程中,林某发现办公室有一笔记本长期搁置无人用,遂擅自带回家使用,后办公室主任出差回来发现电脑不见,反复调查下落无果,林某不敢承认公司决定报案之际,林某不得已坦白真相。公司领导认为林某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林某提出仲裁,认为自己处于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解除劳务合同,并向公司报销怀孕期间医疗费和检查费4000元。
公司可否解除劳务合同?为什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新范文第6篇
关键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课程;模拟实验室;实践基地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一个新专业,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门人才为己任,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1]为培养具有一定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专业人才,在课程设置中需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让学生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领域。近年来,一些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高等院校已经认识到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加强了实践教学环节的建设,但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仍然滞后于高等教育发展的形势和社会需求,还没有建立起科学的实践教学模式。
广西地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建设起步较晚,2005年,广西财经学院财政系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并开始招生,成为目前广西地区唯一的开设此专业的本科院校。自专业开设以来,我们一直都在进行实践教学的探讨和研究。
一、广西财经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课程的设置情况
广西财经学院是从原来的专科院校合并而成的新的本科院校,一直以来都十分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培养,现有财政实验室、税收实验室,还有一些会计、证券操作模拟等ERP实验室,在实践教学方面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目前广西财经学院的实践教学分为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两部分,校外实践让学生自己到相关单位实习,或者是参观观摩相关部门的工作过程或流程,校内实践一般是让学生在实验室进行模拟操作。自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设立起,我们就认识到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充分利用本院实践教学的优势来发展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教学,以期在社会保障业务实践操作方面建立自己的专业优势。
按照目前的人才培养方案,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生在校4年需要修满160学分,其中理论课程132学分,实践课程28学分。其中实践课程分为两个模块,模块一5个学分,全校所有学生都必须学习,包括军事理论与技能、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就业指导。模块二23个学分,除了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外,各专业根据需要自由选择开设哪些实践实习课程。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目前开设的实践课程有会计综合模拟实习、社会保障业务实习、行政管理业务实习、社会救济业务实习、社保基金投资综合实验、社会调查。这些课程有的是校内实践课程,有的需要学生到校外相关单位和部门去实习,但大部分是校内实践课程,需要学生在校内进行。
与其它高校相比,广西财经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所占比重较高,实践课程门类较多,基本围绕着当前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及学生就业需求来进行,校外实习和校内实践相结合,实践课程体系初步建成。
二、广西财经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课程存在的问题
1.偏重理论课程,对实践课程的重视度不够。虽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我们赋予实践课程相当大的比重,但是长期以来高等教育形成的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病很难一下子改变。在专业课程的教学中,教师仍将重心放在理论的传授上,忽视了课程实践环节的设计,大大影响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2]虽然学校也一再强调实践性教学,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实践教学的内容、深度、方法还比较欠缺,有些课程设置了实践环节,但也流于形式,不能够适应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而学校对于课酬的设计也明显地偏向理论课程,从事实践教学的课酬偏低,实践课程的报酬只有理论课程的80%,使得担任实践课程的教师缺乏积极性,很难把实践课程提高到理论课程一样的高度来对待。
2.实践课程体系设置不完善、缺乏系统规划和研究。自2005年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以来,我们一直在对实践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和优化,但是由于本专业的建设没有形成明确的发展方向和专业特色,所以课程设置没有一个基本的依据,随意性较大,往往是借鉴区外其他高校实践课程设置的经验,或者是觉得哪门实践课程有利于学生就业或者便于开设就开哪门课程,造成了实践课程设置较混乱,缺乏深入、系统地研究与规划。实践课程的任课教师各自为战,很多时候仅仅是为了应付差事完成教学任务,教学内容的选取过多依附于某门理论课或现有教材,缺乏实际岗位所需要的实用性内容,在实践教学的内容与形式上比较随意,使得各门实践课程的教学内容无法衔接起来,无法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3]
3.实践课程的教学条件滞后。近年来,广西财经学院加大了对实践教学的硬件投入力度,增设了一些实验室和实验设备,实践教学的条件逐渐改善,但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教学条件没有太大改善,滞后于实际需求。学校对该专业实验室的建设和实训软件的开发引进重视不够,以至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模拟实验室至今还没有建立起来。当然这也有客观条件的限制,当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验室建设在国内其他高校没有先例,对于建立什么样的实验室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没有实际经验供借鉴和参考。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实训软件建设更是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的实训软件往往偏重于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缺乏专业特色。[4]
4.实践教学的师资力量不足。教师队伍的实践技能水平直接影响实践教学的效果,高素质的指导教师队伍是实践教学水平持续发展的前提。由于专业建设时间短,广西财经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教师队伍整体力量比较薄弱。目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教师多是最近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教师整体的学历水平普遍偏低,并且这些教师多是从学校毕业直接就进入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缺乏实际部门的工作经历,自身操作能力不强。可以说,现有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都难以适应实践教学发展的需要。
5.实践教学管理不规范。目前,广西财经学院已经将各种实践教学列入教学计划中,但是对于实践教学大纲的制定、教学过程的监督、实践效果的评估等往往没有相应的制度作支撑,在管理方面较主观、随意[1],缺乏规范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使得原有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实训课程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5]。比如考核环节,实践课程一般重参与而不注重考核,往往是只要学生参与实践过程,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就可以通过,造成学生积极性不高,主动参与性差,以学分为目的,能力未见提高,实习流于形式。
6.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滞后。当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已经建立了一批实践教学基地,但是这些实践教学基地数量少、种类单一、接收能力有限。我们的实践教学基地多是街道、社区居委会,因为街道、居委会工作任务繁杂,对学生接受度高而且接受能力强,但是学生普遍对这类实习基地不感兴趣,觉得社区的工作比较繁琐并且对本专业没有太大的实践价值,他们一般对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比较感兴趣,但是学校目前还没有与这些部门建立稳定的关系,并且这些部门的工作涉及到民生问题,很难让大批学生直接到这些部门去实践。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实习基地建设没有取得实质的进展,难以满足教学的需要。
三、加强实践课程建设的建议
1.建立具有特色的实践课程体系。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两层意思,内容涉及到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安全与劳动卫生等众多领域,如果每个方向都开设一些课程,这种“大而全、小而全”的培养模式,只能使学生无所适从,专业没有特色。因此,必须根据院校的特色和优势选择一两个专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并根据此方向设置相关的实践课程,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和专业特色。
根据广西财经学院的优势和特点,我们认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目前的发展应该突出两个重点:社会保险和员工福利。这两个方向的社会认同度高,社会需求也比较直接。社会保险作为一个特色方向,主要是适应社会保障主体多元化趋势的需要,特别是商业保险成为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形式,应培养学生成为既懂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又懂商业保险管理的专业人才。这一方向可以开设社会保险职位模拟实习实训课程,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与生育保险等各种业务模拟实习、社会保障会计模拟实习、社会保障软件操作模拟实习等。[6]员工福利作为一个重要的方向,主要是考虑到毕业生大多进入企业从事微观的行政人事工作,加强这一方向的培训便于学生毕业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员工福利的筹划和设计、员工社会保险的管理等工作。可以开设劳动力计划与招聘职位模拟实习、工资福利管理职位模拟实习、劳动力培训职位模拟实习、绩效考评职位模拟实习等加强这一领域的锻炼。
2.建立模拟实验室。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实际业务工作都是操作性很强的工作,为此,我们要建立社会保障业务模拟实验室,让学生在实验室中模拟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操作的全过程。首先,要建立社会保险业务模拟实验室,通过引进相关教学软件,模拟和实验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结构和运作模式,让学生亲自动手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基数核定、缴费申报、费用征缴及个人账户等业务操作,走上工作岗位后能尽快适应岗位实际操作。其次,建立企事业员工福利管理模拟实验室,让学生模拟进行劳动力计划、招聘、工资福利管理、劳动力培训、绩效考评等职位的工作。此外,建立劳动关系模拟实验室,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组织本专业学生进行劳动争议、保险案例裁决,培养他们独立判断的能力,使他们可以正确处理劳动关系争议[7]。
3.建立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可以使实践教学制度化、规范化,增强专业建设与发展的生机与活力。实践教学基地可以直接接纳学生在相关机构实习,使其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8]要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为学生完成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活动提供相应的条件和必要的服务。为此,学校需要加强与企业以及社会保障局等实际工作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不断扩大校外实训基地的种类和数量,与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单位和部门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将其列为实践教学基地,定期有计划地安排学生前往实习和见习。
4.加强师资队伍实践能力的建设。实践教学对教师的理论和实践指导能力要求较高,为了培养高素质的实践教师队伍,我们可以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首先,加强现有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骨干教师从事实践教学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使教师进入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经办机构或企业开展科研立项、管理咨询等活动,提高其业务能力。其次,采取“请进来”的办法,聘请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经办机构从业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担任本专业学生的各种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或兼职授课教师,建设专兼职相结合、优势互补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9]此外,学校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激励竞争机制,提高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标准,适当增加实践课程的报酬,充分调动教师投入实践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完善实践课程教学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保证教学效果,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强化实践过程管理,使实践教学逐步成熟和完善。每学期由专业教研室确定实践课程的门类和开设实践课程的班级,制定详细的实践教学计划,指导教师负责具体实践方案的制定、实践单位或实验室的落实、实践过程的日常管理,指导学生解决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成绩考核阶段,要根据学生的出勤情况、日常表现、实习报告质量等综合评定学生成绩。实践教学结束后,进行实践评估和反馈,根据实践情况,结合学生的意见,由指导教师就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方法、改进措施等进行总结,以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 郭荣丽,陈淑君.分类制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大纲的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09,(23):218-219.
[2] 刘苇江.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问题初探[J].科教纵横,2008,(11):232-233.
[3] 陈淑君.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分类化”管理模式探讨[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9,(6):168-170.
[4] 刘苇江.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问题初探[J].科教纵横,2008,(11):232-233.
[5] 李艳波,刘松先.实践教学是地方高校经管类人才培养的主体性教学活动[J].徐州教育学院学报,2008,(6):68.
[6] 陈建梅.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课程建设刍议[J].经济研究导刊,2009,(29):219-220.
[7] 蒋蔷.普通本科教育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课程设置[J].科教文汇,2009,(7):17.
[8] 周慧文.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9,(10):113-114.
[9] 李燕荣,唐昭.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J].职业时空,2009,(8):8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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