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前公示规定范文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规定范文第1篇
李卫平,男,1967年1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现任水泥分厂制成车间维修组组长,拟任水泥分厂制成车间主任助理职务。
王增生,男,1969年6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现任水泥分厂烧成车间维修组组长,拟任水泥分厂烧成车间主任助理职务。
根据林钢《关于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现予以任前公示,公示期7天,从2005年3月3日起至2005年3月9日止。 联系电话:6588713
13837262166
林钢水泥分厂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规定范文第2篇
王充,女,1986年04月生,山东济宁人,全日制研究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2012年08月参加工作,2011年05月入党,现任莒南经济开发区干部。
朱波,男,1986年01月生,江苏赣榆人,全日制研究生(天津大学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2012年08月参加工作,2006年05月入党,现任莒南经济开发区干部。
庄新强,男,1988年02月生,山东莒县人,全日制研究生(山东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2012年08月参加工作,2008年05月入党,现任莒南经济开发区干部。
公示期限:2014年2月23日2014年3月1日(公休日有人值班)
接访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联系电话:7212548
电话值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规定范文第3篇
1、实事求是原则;
2、群众公认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二、公示对象
县委拟提拔的县管正局(镇)级、副局(镇)级职位的领导干部(含由镇长改任镇党委书记的干部);拟交流任职的县管正局(镇)级领导干部;其它有关重要岗位、重要职务认为需要公示的对象。
三、公示内容
被公示对象的自然情况、工作简历、现任职务,年度考核情况及任职意向。
四、公示形式
由县委组织部印发专号公示文件。公示范围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可以在内部公示,以通知的形式向有关单位党组织公示,或在所在单位机关全体人员大会上公示;也可以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示。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7天,全过程接受社会反映情况。
六、反映、举报形式
各单位和个人可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举报被公示对象有关问题,反映、举报情况者要署真实姓名。
七、公示程序
1、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干部任用方案。
2、对拟任用对象进行公示。
3、收集对公示对象的反映、举报意见,根据反映、举报的情况和问题的严重程度责成有关部门作出及时调查核实。
4、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举报或有反映、举报但经调查核实没有问题或查无实据的公示对象,及时按有关程序任命。
5、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调查结果提请下次县委常委会复议,并按有关程序决定是否任命:(1)对举报问题比较严重,在公示期满前无法查清者,根据需要适当延长公示期,暂缓任用;
(2)对有群众举报,经查确有问题者。
八、公示监督
1、反映、举报的重点为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
2、组织部门严格为所有反映、举报公示对象问题的同志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怀疑和打击举报人,发现有泄密或打击报复现象的,对当事人严查重处。
3、反映、举报问题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得故意诽谤。凡故意诽谤,一经查实,依法追究责任。
4、组织部门对群众署名来信或来访反映的问题要有报必查,并及时反馈调查结果。
5、对反映存在轻微问题,不影响今后行使职责、开展工作的公示对象,可按正常程序进行研究任命,但在任职前组织上必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改正。
6、对举报反映有以下问题之一,经查属实的公示对象,视情不予任用或暂缓任用:
(1)政治思想有问题的;
(2)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在计划生育工作上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4)其他不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
7、对在调查中发现有违反党纪、政纪、国家法律行为的公示对象,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九、本制度由中共江宁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规定范文第4篇
王充,女,1986年04月生,山东济宁人,全日制研究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2012年08月参加工作,2011年05月入党,现任莒南经济开发区干部。
朱波,男,1986年01月生,江苏赣榆人,全日制研究生(天津大学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2012年08月参加工作,2006年05月入党,现任莒南经济开发区干部。
庄新强,男,1988年02月生,山东莒县人,全日制研究生(山东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2012年08月参加工作,2008年05月入党,现任莒南经济开发区干部。
公示期限:2014年2月23日2014年3月1日(公休日有人值班)
接访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联系电话:7212548
电话值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规定范文第5篇
经市委常委会研究,王向华等19位同志拟提任领导职务,根据市委发[2000]2号文件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对象如有政治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在公示期限内,干部群众均可通过真实署名信件、来访向市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4026636,13867009180,619180)。
本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算起。
附: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2009年4月2日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规定范文第6篇
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9月20日下午,共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央毛同志对新提任的5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县人大、政协领导参加了谈话。
央毛书记在廉政谈话中强调:首先领导干部要讲学习。特别是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党纪条规的学习。其次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要牢记宗旨,执政为民的意识不能变;狠抓落实,求真务实的作风不能松;勇于担当,切实履行好自己本职工作的神圣使命和最起码的要求;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的作风不能弃;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不能丢。第三领导干部要讲纪律。要严守《廉政准则》规定和正确对待各方监督。第四领导干部要讲责任。要履行好抓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管理监督下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责任。
新提任的领导干部现场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并推荐一名代表向大会作了廉政承诺发言,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发扬民主,规范用权;重在建制,守职有责;改进作风,勤政为民;遵纪守法,接受监督。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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