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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部奖惩条例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09-181

客房部奖惩条例范文第1篇

一、奖励

(一)目的:通过奖励达到鼓励先进、激励员工的目的。形成人人关心酒店、工作精益求精、爱岗敬业、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树立良好的酒店品牌形象。

(二)奖励基金:总经理特批用以奖励用基金

(三)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

2、奖金或奖品

(四)申请: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部门可以向主管副总推荐写出申请,经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五)奖励范围:

1、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收到宾客表扬信,每次给予奖励10元;

2、从事技术创新,为酒店节约成效显著者,奖励100元。

3、认真钻研业务,在省、市、区各级业务考核中成绩突出,为酒店争得荣誉者,奖励100-200元。

4、主动检举揭发营私舞弊、严重违纪等不良现象的,奖励50元。

5、在紧急情况下,消除事故隐患,挽回酒店损失的,奖励100元。

6、工作积极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有显著成效,为酒店获取显著效益,奖励100元。

二、处罚

(一)目的:处分是维护纪律的辅助手段,其目的在于严肃纪律,增强团结,加强集中统一,不断提高员工素质,梳理酒店良好形象。

(二)处分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不缩小、不拔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三)处罚范围:

1、房间内抹尘不仔细,每处处罚1元。客房经理和领班各处以30元和10元的处罚。

2、发现房间内严重积水或木质家具不抹尘或检查发现有严重果汁、茶迹等污渍现象,将处以3元罚款。对客房经理和领班各处以50元和30元的处罚。

3、发现房间内地毯不吸尘者,每间处以2元罚款。对客房经理和领班各处以50元和30元的处罚。

4、卫生间面盆内发现毛发,按每根1元进行处罚,对客房经理和领班各处以50元和30元的处罚。

5、发现卫生间不清理或因此引起客人投诉者,对客房经理处以50罚款。领班处以30元罚款。当值服务员处以5元罚款。

6、房间物品配备不齐全或屡教不改者,视情节严重对客房经理处以100元罚款,对楼层领班处以50元罚款,当值服务员处以5元罚款。

7、对房间内杯具不检查更换或因此引起客人投诉者,对客房经理30元罚款,领班10元罚款,当值服务员处以5元罚款。

8、清理住房或长包房时发现地毯污染不及时报洗,或因此造成地毯污染清理不掉,给酒店带来经济损失,将视情节严重处以客房经理50-200元罚款。领班30-100元罚款

9、对房间大清洁或细部卫生清洁,清洁不认真、不仔细或干脆不清理者,一经发现将安排重新清理检查,若再不合格处以客房经理50元罚款,领班20元罚款,当值服务员5-10元罚款。

10、洗衣厂送回的干净客用布草,不按规定整理或在服务室地面上叠放造成布草污染者,将视情节严重处以客房经理100元罚款,领班50元罚款,当值服务员处以5元罚款。

11、住客房卫生不清理者,一经发现或引起客人投诉者,处以客房经

理20元罚款,领班10元罚款,当值服务员处以3元罚款。

12、私藏客人遗留物品不上交者,处以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 将上报公司予以开除。对客房经理处以100元罚款,领班50元罚款。

13、因交接失误影响下一班次正常工作者处以20元罚款,对交接遗漏而引起客人投诉者,予以50元罚款。对客房经理处以100元罚款,领班50元罚款。

14、公共区域、电梯轿厢不吸尘者,处以5元/层的罚款。对客房经理处以50元罚款,领班30元罚款。

15、立式垃圾桶石子不冲洗,烟缸内垃圾袋不更换者处以客房经理处以50元罚款,领班30元罚款。当值服务员3元罚款。

16、非工作人员在服务中心内坐岗,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给予客房经理50元罚款,领班20元罚款。

客房部

客房部奖惩条例范文第2篇

1、诚实是员工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以诚实的态度对待工作是每位同事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2、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谅解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础。

3、以工作为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是每位同事应尽的职责。宾馆客房管理制度。 以上三条是每位服务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仪容仪表:

1、服务员应保持面容清洁、头发整洁、发型美观、大方。

2、留发后不垂肩、前不遮眼。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更衣、勤洗手洗澡。

3、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使用浓香水。

4、上岗前要化淡妆,不可浓妆艳抹。

5、保持口腔卫生上岗前不吃异味食品,如葱、蒜、臭豆腐等。

6、面带笑容、亲切和蔼、端庄稳重、不卑不亢。

7.工作时间应穿着规定的工作服,穿着黑色工作鞋,工作鞋保持干净。穿着黑色袜子,要求袜子要完好无破损,不准赤脚穿鞋。

8. 服务员上岗期间不准佩带各种饰物,如项链、手链、耳环、戒指等。

9、工作期间应按规定将工号牌佩带在左胸位置。

10、仪容仪表检查不合格罚款首次5元,第2次番倍,当月3次以上罚款50元/次

客房部考勤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按时参加各岗位例会(客房每天早7:40点晨会、晚17:00夕会 )、例会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3、每人每周倒休一天,遇重要接待任务暂停排休,会后补休。年假按中心规定。

4、员工请病假须提前将医院诊断证明和请假单上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及时通知领班,由领班请示经理。

5、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三天至一周上报领班,如遇人员紧缺或有重要任务,可以不予批准。事后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6、严格按照规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换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 况下,提前一天向领班提出申请,未经同意擅自换班按旷工处理。

7、对骗取事病假的,一经查出,视情节给予旷工或除名处理。

8、违反考勤制度中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处罚10-50元/次。

岗位制度:

1、上班时间严禁接打私人电话,严禁接见亲友或闲谈。

2、在服务区域内要做到“三轻”既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3、对顾客服务不宜过分亲热,不可搭拍客人肩膀。

4、宾客的询问不能以“不知道”回答,应尽量查询,如遇客人不当言行,不可针锋相对,应婉转解释。坚持客人永远是对的。

5、面对顾客吃东西、看报纸,不得粗言粗语;不表示私人意见,不谈论国家大事。

6、顾客有所吩咐或要求应立即记录以免忘记,超出职权无法处理应立即向领导请示,不得擅做主张。

7、未经客人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以免引起客人不悦;当客人外出或应酬时,对其小孩不能疏于照顾,但不得乱给食物。

8、在顾客面前不说不必要的话不做傲慢的动作。

9、如发现客人生病不适或有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以免发生意外。

10、养成良好敲门习惯,不得随意进入客人房间,不得任意移动客人房内行李物品,在顾客房间内打扫时应打开房门不得关门。

11、未经确认是否为房客或未经房客同意,不得随意为他人开门。

12、发现遗留物品及时上交并在第一时间内归还客人,不可私自扣留使用.

13、续住房间物品(少、错、漏)摆放及卫生不合格或被顾客投诉者罚款100元/次。

14、上班时间必须讲普通话。房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或破损必须及时保修。

15、违反岗位制度中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处罚10-50元/次(第13条除外)。

奖励制度: 1. 能够把**干净友好**的服务理念融入到我们日常工作中,受到顾客书面表扬者奖励现金30-50元/次。

2. 品行端正、操作技能熟练、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可参加优秀员工评选,每月选出一名优秀员工(奖品或奖金月底员工大会时当场发放)。

客房部奖惩条例范文第3篇

(3) 发现房间内地毯不吸尘者,每间处以5元罚款。对客房经理和楼层领班各处以50元和30元的处罚。

(4) 客房床上和卫生间洗面盆内发现毛发,累计超过三根,按梅根1元进行处罚,若超过10根,每根 2元罚款。对客房经理和楼层领班各处以100元和50元的处罚。

(5) 若发现卫生间不清理或因此引起客人投诉者,对客房经理处以20-100罚款。楼层领班处以10-50元罚款。当值服务员处以5-30元罚款。 (6) 若发现退房不更换床单或因此引起客人投诉者,视情节严重对客房经理处以20-100元罚款,对楼层领班处以10-50元罚款,当值服务员处以5-50元罚款。

(7) 房间物品配备不齐全或屡教不改者,以批评教育为主,严重者处以20-50元罚款。

(8) 对房间内杯具不检查更换或因此引起客人投诉者,视情节严重处以客房经理20-80元罚款,楼层领班10-50元罚款,当值服务员处以10元罚款。 (9) 清理住房或长包房时发现地毯污染不及时报洗,或因此造成地毯污染清理不掉,给酒店带来经济损失者,将视情节严重处以客房经理50-200元罚款。楼层领班30-100元罚款

(10)对客房经理安排房间大清洁或细部卫生清洁,清洁不认真、不仔细或干脆不清理者,一经发现将安排重新清理检查,若再不合格处以楼层领班20-60元罚款,当值服务员5-30元罚款。

(11)若发现在清洁房间卫生时,有用布草当抹布使用者将处以客房经理20-80元罚款,楼层领班10-50元罚款,当值服务员处以10元罚款。

(12)做完卫生后收尾工作不及时进行或不清理(包括服务室规整,提篮清理,吸尘器倒尘袋及清理等)者,首先以批评教育为主,重新清理检查后若再发现不合格者将处以5-30元罚款。 (13)洗衣厂送回的干净客用布草,不按规定整理或在服务室地面上叠放造成布草污染者,将视情节严重处以客房经理50-100元罚款,楼层领班20-80元罚款,当值服务员处以10元罚款。

(14)住客房卫生不清理者,一经发现或引起客人投诉者,处以客房经理20-50元罚款,楼层领班10-20元罚款,当值服务员处以5元罚款。

(15)在对客服务时对客人不尊敬,不礼貌或客人直接冲突引起客人投诉者,将视情节严重处以严肃处理。 (16)客人需要服务员进行正当服务时,服务员不及时或不进行服务而引起客人投诉者,视情节严重处以客房经理20-100元罚款,楼层领班10-30元罚款,当值服务员处以10元罚款。 (17)服务员在查退房时因责任心不强而造成误报者,首先以批评教育为主,若屡次发生或因此而引起客人投诉,将处以20-50元罚款。若因责任心不强或私心太重,故意多报物品者,一经发现,处以100元以上罚款,对客房经理处以30-100元罚款,楼层领班10-30元罚款. (18)私藏客人遗留物品不上交者,处以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司予以开除。对客房经理处以100-200元罚款,楼层领班50-100元罚款. (19)对偷拿、偷用酒店物品及客人物品者,视情节严重处以100元罚款,对客房经理处以100-200元罚款,楼层领班50-100元罚款。对领导安排工作不认真完成或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者,处以40元罚款,

(20)因交接失误而影响下一班次正常工作者处以30元罚款,对因交接遗漏而引起客人投诉者,是情节严重予以50-100元罚款。对客房经理处以100-200元罚款,楼层领班50-100元罚款. (21)公共区域不吸尘者,首先以批评教育,重新清理为主,若再发现将处以10元/层的罚款。

客房部奖惩条例范文第4篇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月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奖罚事件在小功或小过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签发《员工奖罚单》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员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员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员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员工有下列情形者月度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月中累计三次记小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月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月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员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 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 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 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 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 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十、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 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 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 故意撕毁公文者。

4. 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 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 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 违反安全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 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1.未按公司规定准时参加会议、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

十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 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 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 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 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 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 .连续旷工3天或一月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

10. 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 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 月度内累计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 其它应给予除名。

十二、员工奖惩经领导审核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20元,小功奖励50元,大功奖励100元;警告扣罚20元,小过扣罚50元,大过罚扣1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门管理人员以上者加倍处罚。

客房部奖惩条例范文第5篇

一、《保安项目考核评分表》按90分及格,90分以下每低一分罚款1元,以此类推。

二、连续三周《保安项目考核评分表》90分以上者,超过一分奖励1元,以此类推。

三、上班时间如发现做事拖沓、工作涣散,第一次发现批评、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则罚款5元。

四、一月之内连续三周考评分数在95分以上,则评为当月保安标兵,奖励伙食补贴20元。

五、每月月底进行考核分数评比,综合一月内个人所得考核分数取前2名评为优秀保安人员,颁发荣誉奖状。

六、保安在执勤中违反以下条款,每次对保安罚款100元,并赔偿公司损失。

1、未按照物资出门流程放行物资出门的。

2、未经允许外来人员未办理来访手续,进入公司区域的。

3、未经允许让非公司停车许可的车辆进门的。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如累计三次予以辞退。

1、值勤时间打闹、打瞌睡、拨打私人电话和占用电话聊天以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擅离职守、脱岗、串岗和私自换岗。

3、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

4、将情绪带入工作中,与来访人员发生争吵现象。

5、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6、对公司下达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立即辞退。

1、不请假,旷工半天以上者。

2、打架斗殴者。

3、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者。

4、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5、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6、不爱护保安装备、消防设施、办公设施,造成严重损失者。

7、以上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

行政部

客房部奖惩条例范文第6篇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月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奖罚事件在小功或小过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签发《员工奖罚单》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员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员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员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员工有下列情形者月度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月中累计三次记小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月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月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员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 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 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 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 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 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十、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 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 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 故意撕毁公文者。

4. 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 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 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 违反安全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 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1.未按公司规定准时参加会议、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

十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 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 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 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 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 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 .连续旷工3天或一月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

10. 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 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 月度内累计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 其它应给予除名。

十二、员工奖惩经领导审核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20元,小功奖励50元,大功奖励100元;警告扣罚20元,小过扣罚50元,大过罚扣1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门管理人员以上者加倍处罚。

客房部奖惩条例范文

客房部奖惩条例范文第1篇一、奖励(一)目的:通过奖励达到鼓励先进、激励员工的目的。形成人人关心酒店、工作精益求精、爱岗敬业、人人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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