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纪委案件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xx县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先进材料
(2008年2月22日)
2003年以来,xx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一主线,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审理工作,五年来审结党政纪案件91件,处理违纪人员95人,办理申述复
查案件1件,没有发生一起冤假错案,审理率、审结率均达100%,连续4年在自治州纪委案件质量考核中名列第一,2005年,xx县审理室荣获自治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为全县的反腐倡廉建设以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严把“四大关口”,提高案件审理工作信服力
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秉公执纪、依法量纪,严把四大关口,确保把每个案子办成铁案,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一是严把事实证据关。证据是定案的基础,也是保证案件质量的第一道关口。在审理中,我们注重做到了两点:一是注重证据材料的审核认定。审理部门对任何一份材料都要进行一次甚至多次的认真审核,层层鉴别对照,进行逻辑推敲,一旦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相互矛盾等现象,就要求调查组或与调查组一道及时补证,无法补全证据消除矛盾的坚决不予认定。例如,在审理县检察院移送的艾某违纪案时,发现检察建议书认定的当事人受贿问题事实经过不清、证据不足,经过多次与反贪局沟通,进行了补证,在补证过程中兼顾收集有错证据和无错证据,最终排除了受贿问题,保证了案件的质量。二是注重审理谈话中的再核实工作。鉴于审理人员主要是通过审阅“死材料”去认识案件,有一定的局限性。谈话前,我们除了详细、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外,还主动与案件检查部门进行沟通,了解被审查人的一贯表现、群众评价以及在调查过程中被审查人的思想动态等卷外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谈话方式。在审理某单位领导违纪案件时,被审查人虽承认其借用公款长期不还、超标准、违规报销费用、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已构成违纪,但本人却多次强调自己不懂财务,是单位财务人员没有及时提醒所致,而不愿意承担违纪责任。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调查部门了解到,被审查人是法律专科毕业,任现职前在某单位兼做过多年会计工作等情况,我们从此人的学历和工作经历入手,从个人档案中提取了被审查人参加财务培训的有关证明。在审理谈话中,我们多次提及其专业和培训情况,使其无法为自己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作任何辩解,最终承认了违纪问题及应负的责任,使审理谈话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确保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二是严把材料手续关。xx县是一个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县。为提高案件审理水平,我们用维汉两种文字为乡镇编发了《xx县乡镇纪委办案材料汇编》,规范了乡镇办案程序和文书。制定了乡镇下达处分决定前要带卷到县纪委审理室审核把关的有关制度,对审核案卷时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逐条进行反馈,限时整改,提高了乡镇纪委案件的结案归档率。实行了《xx县乡案县审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乡镇办案、县室协审的办法,对乡镇案件调查结束移送审理的案件,采用三级审核的办法:即先由各乡纪委书记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再送达县纪委案件监察室对案件证据进行审核把关,最后移送审理室审理,保证了案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不遗漏,不出差错,经得起审查。
三是严把定性量纪关。定性量纪是案件处理最为关键的一道程序。在定性量纪时,案件检查人员和审理人员就定性问题展开讨论,相互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对定性量纪上存在的分歧,互相陈述自己的理由,本着对案件质量负责、对被审查人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解决。2004年在审理阳霞镇文教办原主任占用学校微机一案中,案件检查部门根据群众的举报及被审查人本人交代将三所学校的三台微机搬回家供自己及子女使用的证词,即认定其占用公物。我们审核证据材料后认为被审查人将学校电脑拿回自己家使用的情节不清,主观意图不明,不能排除其有贪污的可能,建议案件检查部门进一步核实被审查人拿走微机的具体情节。调查人员由于在办案中已形成的思维定势,一开始不愿接受补证要求,我们耐心向调查人员讲明了需补证的理由,最终得到了调查组的认同,经过补充调查,取得了当时文教办分配给学校微机机型的清单、和现在实有微机机型的证明;三所学校当时的负责人对被审查人以借用为由从学校拿走微机的细节证言;以及被审查人为了自己和子女使用方便向学校借用微机的交待,核对了微机的机型,从而形成了较完整的证明体系,确认被审查人的行为应以占用公物定性,给予了恰当的处分。
纪委案件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一、围绕稳定,认真实施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工作失职、渎职案件
今年来,我镇纪委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作为查案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紧盯不放、紧抓不松、紧查不拖。3月份,本镇健康村六组村民李某,在“两会”期间赴京上访,给首都北京的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不良影响,使地方党委政府的正常工作十分被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对此,我镇纪委闻风而动,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认真调查。通过内查外调,最终查明该村分工负责李某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人(村党总支副书记姚某和村民调治保主任张某),因工作不细不实,疏于管理,监督不力,信息失灵,使李某因土地承包纠纷得逞顺利赴京上访。为追究责任,严肃党纪,以诫今后,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这两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xxxx镇分工该村干部通报批评。通过对李某赴京上访事件相关责任人的查处和适时通报,在全镇各级干部中产生了很大震动,使各级干部深刻理解了信访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增强了信访稳定责任意识,自觉抓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全镇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围绕执纪,积极加强部门协作,认真查处涉法案件
查案是执纪为民的治标之举,案件线索,是查案的前提条件。为了深入挖掘案源,细排案件线索,不断加大查案力度,我镇除注重加强组织财务审计、受理信访、执法监察等方法排查案源外,同时还注重加强与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努力做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齐抓共管。阜中村党支部副书记吴某交通肇事,于2004年1月13日20时40分许,骑摩托车将陈洋镇利国村村民孟将(男,48岁,聋哑人)撞死,被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年初,我镇纪委从公安部门获悉此情况后,便主动跟县法院取得联系,并复制相关证据材料,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经报请县市纪委批准,最终给予吴某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目前,我镇纪委又从公安部门了解两个线索:一是花元村党员干部仇某因殴打与其经营同样农资的群众刘某,并致刘某轻伤,被公安部门给予其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仇某对此不服,先后向县政府和法院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以失败告终,现在他又向市中院提起诉讼。我镇纪委已密切关注这一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并将严格按规定对仇某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理;二是小沙村党员束某因对本村青年妇女耍流氓行为,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天。对此,我镇纪委已到公安部门复制了相关证据材料,并正在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围绕维权,主动深入基层调研,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为了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和“立党为公、执纪为民”,我镇纪委在要求村(居)、单位加大政务、村务、校务、医务、财务公开,充分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还经常深入基层单位、深入基层群众、深入基层实际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检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工作,对查实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行为,坚决严惩不贷。5月份,我镇纪委牵头组织审计站人员对卫生院近年妇幼保健保偿工作的收费与服务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职工座谈、走访群众、查看财务帐册资料等办法,发现卫生院存在按规定收费却不按规定服务的现象,具体情况是:新生儿出生后入保时一次性交6xxxx,即可按时接种各种无价疫苗,其中新生儿出生后第
3、
4、
5、1xxxx月,各接种一次一种叫百白破疫苗(若接种常规百白破疫苗,则不需再交钱,若改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则需一次性补交6xxxx)。2001年至2004年,卫生院共向新生儿收取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款3522xxxx**镇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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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镇执法监察工作在县纪委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县会精神,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按照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服务中心的原则,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职能,坚持常抓不懈、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今年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情况,简要总结汇报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认
真抓好农技中心财务清理
按照射纪发[2005]9号文件“关于开展镇区六大'中心财务清理的通知”精神,我镇立即进行了研究,并根据几大中心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决定对矛盾较多、单位内部职工和社会上反响都比较大的农技中心财务进行突击清理。我镇纪委通过事前广泛听取各方建议和认真调研,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农技中心财务进行突击清理的实施方案”。就在搭好班子准备按“方案”着手清理时,因镇人事调整(纪委副书记刘德森同志调出、清理工作组的三个会计人员中一个主动辞职外出打工、二个被镇下派到村分别担任村支部书记和村会计辅导员)使农技中心财务清理工作暂时停了下来。9月份在纪委董彪书记的多次努力下,镇党委同意将已下派到村做会计辅导员的原审计站副站长又调回镇审计站上班,并重新抽调人员搭建班子,继续对农技中心财务开展清理。目前已进入外调对帐阶段。从清理情况看,由于该中心是由原农机站、林蚕站、农科站、兽医站、水产站等五个单位先后合并组成的,合并时各单位帐面资金余额和固定资产多少不一,财务和财产管理上确实比较混乱。整个清理工作估计在本月底结束。
二、围绕稳定,服务大局,扎实开展重点村财务清理
村级财务是农民的财务。如果村级财务有问题,损害了群众利益,群众不答应,就会上访,既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又影响该地区经济发展,负面作用比较大。因此,抓重点村财务清理,就是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在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就是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就是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今年,我镇把重点村财务清理,作为排查案源的重要渠道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牛鼻子”,
紧抓不放。按照充分听取审计部门和农经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结合信访办和镇纪委平时掌握群众信访的情况,我镇决定将健康村作为今年财务清理的重点村。工作开展情况与对农技中心财务清理情况相似。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清理之中。从清理工作情况看,该村高速公路建设拆迁、征地补偿这一块帐务比较混乱,核实的工作量较大,该村财务清理工作估计在12月中旬结束。
三、围绕纠风,依法维权,切实加强对全镇妇幼保健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今年,我镇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依法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摆上突出位置。年初在多渠道收集信息并进行认真分析和筛选的基础上,本着“进得去,出得来;不晃虚枪、务求实效”的原则,决定对卫生院2001年以来妇幼保健保偿工作及今年对中小学生注射a c流脑疫苗情况开展执法监察。通过大量地内查外调工作,最终查实卫生院防保科在2001年至2004年期间,向新生儿收取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款3.xxxx多元(每名新生儿6xxxx,分别在出生后xxxx月、xxxx月、xxxx月和1xxxx月时注射,每针1xxxx);而实际情况是医院只对部分新生儿使用了该疫苗,对部分新生儿用常规百白破疫苗代替,从而截留2700xxxx元。由于防保科疫苗注射情况记载不清,考虑到向新生儿退款的难度大和社会负面影响大,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医院今后开展工作,因此,我镇纪委决定将医院向新生儿收取但尚未用于新生儿的2700xxxx元中无法再补用的2494xxxx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款全部收缴财政。同时进行立案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开展这项执法监察,敦促卫生院对在疫苗接种期内的新生儿继续使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并在今后自觉做到收什么费,就用什么疫苗和搞好相应服务;帮助卫生院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
四、围绕惠民,落实政策,兼顾督查其它相关工作
今年来,我镇在抓好县纪委部署的中心工作和镇自选特色项目的同时,还注重兼顾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等常规项目进行执法检查。一是对2004年度小麦直补款32341xxxx和2005年度水稻直补款125665xxxx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2004年以来全镇优抚等资金发放和今年农村低保与草危房改造对象户的确定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继续跟踪监管;三是对全镇10xxxx农村计划生育扶助奖励对象的确定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继续检查该资金兑现发放情况;四是对全镇动物防疫工作进行检查,从而保证了全镇防疫经费专款专用、动物防疫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在抓好对相关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我镇8月份还组织开展了基层评议站所活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努力提高各行各业服务意识,不断排查新的执法监察项目。
回顾今年来的执法监察工作,我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领导与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碍于情面的怕恼人思想,有该监察而没监察的常规项目,主要是社会公益事业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二是缺乏开拓创新的精神,满足于常规工作,等等。今后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农技中心和健康村财务清理。
2、帮助有关单位和村进一步完善和建立管理制度。
纪委案件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案件移送函
工商移字〔〕号
:
本局于年月日对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故此案不属于我局管辖。根据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
附件:(有关材料)
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纪委案件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今年以来,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沧州市纪委深入开展“村官腐败”治理办案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日前,沧州市纪委对9起村官腐败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这9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1.盐山县千童镇刘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刘瑞香贪污国家补贴资金案
刘瑞香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国家补贴的村卫生室建设资金4万元。中共盐山县纪委给予刘瑞香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南皮县潞灌乡前罗寨村原党支部书记尚清军等5名村干部侵占粮食直补款案
尚清军等5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冒领国家粮食直补款40224.39元,其中侵占粮食直补款共计22268.42元。中共南皮县纪委分别给予尚清军等5人开除党籍处分。 3.献县郭庄镇陈尧京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清平滥用职权案
陈清平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办理危房改造,套取国家危房补助款7万元。中共献县纪委给予陈清平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沧州高新区程庄子村原党支部书记田风强职务侵占案
田风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土地使用费等共计2万元。沧州高新区纪工委给予田风强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黄骅市吕桥镇下堡村原村委会委员董居怀侵占集体资金案
董居怀担任黄骅市吕桥镇下堡村村委会委员期间,采取重复报销的方式侵占村油井款共计12452元。中共黄骅市纪委给予董居怀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肃宁县梁村镇前白寺村原党支部书记丁怀宗、原村委会主任尹增民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
丁怀宗与尹增民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该村19.261亩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某公司,得款674166元用于修建该村道路。中共肃宁县纪委分别给予丁怀宗、尹增民开除党籍处分。 7.沧县崔尔庄镇臧小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臧钦盈贪污案
220千伏京沪高铁输电线路配套工程在沧县崔尔庄镇臧小庄村施工期间,臧钦盈利用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协助政府进行沿线占地及地上附着物清点、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贪污补偿款121091.8元。中共沧县纪委给予臧钦盈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任丘市梁召镇唐召村原党支部书记李留僧侵占集体资金案
李留僧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任丘市永兴电缆厂给该村的95万元占地费。中共任丘市纪委给予李留僧开除党籍处分,此案已移送司法机关。
9.吴桥县何庄乡王家坊村原党支部书记安付森违反财经纪律案
安付森担任吴桥县何庄乡王家坊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虚报冒领扶贫资金5万元用于维修村公路等开支。中共吴桥县纪委给予安付森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沧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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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5-20 09:41:05 责任编辑:王春锐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白增安)日前,邯郸市纪委、监察局对近期查处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纪委案件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次
近年来,乡镇干部尤其是村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地方还有蔓延的趋势。如何加强乡镇纪委办案工作,推动乡镇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突出课题。
一、当前影响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主要原因
(一)“三怕”
一怕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不支持。有的乡镇党政领导错误地认为查办案件会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于是不愿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有的打着“保持稳定”的旗号;有的以“下不为例”为借口,不作党纪政纪处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怕领导不支持,怕查“错”了案件,把工作定位在党政领导的指示上等等。
二怕查处案件得罪人。乡镇地域窄,人头熟,特别是村里的党员干部和乡镇干部彼此都熟悉,有的关系还很不错。所以,有的乡镇纪检干部就抹不开情面,工作放不开手脚,不愿办案,于是宁做“老好人”,也不做“黑包公”。
三怕受到打击报复。一部分纪检干部怕引火烧身,认为案子办多了,得罪人,甚至得罪领导,会受到打击报复,对自己不利。此外,目前还没有一套好的机制去保护纪检干部,这些都难免会影响纪检干部办案的积极性。
(二)“三缺”
一是缺人员。乡镇纪委编制紧,人员少,加上现在要求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分管的工作更多,更加分散了本职工作的精力。
二是缺职责。在一些乡镇,纪委书记存在着“在职不在位,在位不尽责”的问题,纪委书记一般都安排有一方面以至几方面的党委中心工作,有的还要挂片驻村,很难有时间专下心来抓纪委本职工作,这样就造成乡镇纪委的职责不清,工作不明。
三是缺办公设施和办案经费。一些乡镇纪委办公条件较差,没有专门的办公室,也没有专用谈话室。同时,乡镇财政中还没有专项资金安排,因此办案经费也得不到保障。
(三)“三难”
一是办案难。由于乡镇干部人员组成复杂,加之频繁的人事变动使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没有稳定的专业队伍,再加上办案手段有限,办案机制、体制不完善,其工作水平与经济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需求很不适应。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因业务不熟练,对于如何查案心中没底,甚至无从下手;有的纪检干部由于查案的意识不强,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只看表面现象,没有深挖下去,失去了查办大案的机会;也有的乡镇纪检干部守株待兔,不知如何去找案源。
二是取证难。有的乡镇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级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往往是案发早,发现迟;有的是当事人或证人不配合纪检干部调查;有的是当事人长期外出等等,都给取证带来了很大难度。
三是处理难。对党员干部违纪处理也比较难,说情多,阻力大,往往意见不统一。有的村干部犯了经济问题,由于家庭困难,违纪款难以追缴等等。
二、基本对策
针对当前乡镇纪委存在的问题,要加大乡镇纪委办案力度,必须抓好“六落实,六到位”。
(一)思想落实,认识到位。首先,乡镇主要领导要认真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充分认识办案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地位。只有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及时地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严重影响改革和发展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化解矛盾,才能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其次,乡镇纪委要处理好与党委、政府的关系,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乡镇党委要切实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党委中心工作来抓,做到统一研究,统一部署,为乡镇纪委创造必要的办案条件。同时,要提高认识,克服“熟人多,难办案”的畏难情绪,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性,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了案子不称职”的思想。
(二)机构落实,人员到位。首先,要配强纪委班子。由于乡镇纪委书记要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在工作精力上会受到影响,因此,在党委委员中要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负责纪委的日常工作。这样既有利于纪委书记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处理重大问题,又有利于纪委副书记去抓纪委日常工作和组织案件的查处。这样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促进纪检工作更好地开展。目前,乡镇纪委委员一般都由乡镇内部干部兼任,今后应扩大用人范围,可以安排镇派出所、司法所、财税所、国土资源所、教育学区办等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任纪委委员,也可以给乡镇纪委协调办案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三)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建立健全各项办案工作制度,切实把乡镇纪委办案工作落到实处。首先,乡镇党委、政府必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乡镇党政“一把手”是乡镇办案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把查案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行有案不查责任追究制度。其次,要落实乡镇纪委办案工作责任制。每年上一级纪委要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实行严格考核。第三,乡镇纪委书记要尽量做到专职专用。乡镇党委、政府在安排其中心工作时,必须确保纪委书记有时间、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纪委书记要理顺本职工作和兼管工作的关系,既要做好兼管工作,又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
(四)机制落实,奖惩到位。县级纪委要对乡镇纪委落实办案目标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评选出办案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并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表现突出的,要优先提拔重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或查处不力,致使群众越级上访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所在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领导责任。培养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担任纪委书记,不断提高纪检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培训落实,素质到位。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特殊的工作,业务性、政策性强,对纪检干部的素质要求高。在配备乡镇纪委书记时应选择综合能力较强,且具有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干部担任。首先,县级纪委应对新任命的乡镇纪检干部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时要进行考核,合格者才能上岗。平时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业务培训。其次,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有计划地安排乡镇纪检干部参与县级纪委办案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接受锻炼,提高办案能力。第三,通过“公开审理观摩”形式提高基层办案能力。县级纪委应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审理观摩,邀请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以提高基层纪检干部案件审理工作能力,规范对案件的定性和量纪。第四,要求各乡镇在案件审结的基础上,进行一案一分析,及时召开乡镇纪委会,剖析案件查办、审理过程中的得与失,总结经验,便于提高办案水平。
(六)组织落实,督查到位。一是采用上下级纪委联合办案。1.有利于案件的查处。上级纪委派人来无形中给了基层纪委查办案件最大支持,基层纪委就可以大胆地把案件认真查下去。另外,发生在基层的案件,有些是间接涉及领导的,还有涉及外单位的人员,仅靠基层纪检干部去查处,势必会有难度。上下联合办案,就比较容易解决这些问题。2.增加了办案力量。乡镇纪委势单力薄,案件调查周期长。上下级联合办案,力量明显加强,能形成优势。3.有利于优势互补。上下级联合办案,可以在经验和方法上优势互补。二是实行案件联查联审督办制度。建立乡镇纪委协作办案制度、案件协作联审制度和督办案件工作制度。指派一名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办案骨干作为办案协调员。当乡镇纪委遇到疑难复杂案件需要联合调查时,及时与县纪委办案协调员联系,根据案情抽调有关乡镇纪检干部组成办案小组(由县纪委发文),确定主办人员,拟定方案,查处案件。案件的初核、立案、审理等手续可由办案协调员蹲点指导,原单位负责办理。同时,县纪委要落实专人负责案件的跟踪督办。可采取直接督办、电话督办、协调督办等形式,对转下级办理并要报结果的案件,实行定期督办。对比较复杂,涉案人员较多,涉及面较广案件的登记备案、跟踪预警、排查审理也要进行定期督查,顺畅案件督办程序,有效减轻乡镇纪委办案压力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承担着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服务农业经济发展、保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职能。这级纪检监察组织是巩固党的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在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使得加强和改进乡镇纪委建设,显得日益重要。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乡镇纪委的工作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如何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我们每一个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面对现实问题。
一、当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工作中受机构设置制约
目前,乡镇纪委书记大多是兼职,在繁重的乡镇工作中也需要分管非常多的乡镇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党委成员分管工作矛盾突出。作为乡镇党委委员,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干得好不好,是乡镇党委主要领导说了算,在本职工作和分管工作之间,乡镇纪委书记不得不精力侧重于分管工作,对于较好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由于乡镇没有设置监察室,对非党员的村组干部违纪也不能拿出很好的措施。
(二)工作中受干部管理体制的制约。
乡镇纪委委员由乡镇党代会选举产生,由乡镇的其他人员兼职,绝大部分干部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综合素质不高,业务能力较弱。有的不懂办案也不会办案。乡镇纪委对纪委委员没有体制上的管理权和话语权,乡镇纪委书记往往是“光杆司令”,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甚至是唱“独角戏”。
(三)工作中受工作机制的制约。
在乡镇工作中,对于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对乡镇、村、组集体经济财产的处置,对民政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对民生建设工程的监督中乡镇纪委无法及时的介入,而这些工作洽洽是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乡镇纪委书记只要不分管相关的工作,就会受工作环境、工作机制和工作团队力量、精力的制约,如果提早介入,往往被主要领导和同事认为是多管闲事,越权,无法将监督关口前移,造成了“民不报官不究”的局面。由于上述工作中违纪引发的问题,又会造成乡镇纪委既要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又要确保打击腐败份子,表面上看两者没有冲突,实际操作中极为被动。
(四)工作中受工作环境的制约。
纪委案件调查报告范文第6篇
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召集执纪监督专题会议、执纪审查(调查)专题会议、案件审理协调会议,参会人员范围确定...
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各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或小组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宪法修正案草案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21条修改,其中11条与设立监察委员会有关,并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引起广泛关注。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三位省(市)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请他们介绍对此的看法和观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于宪有据“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主任王常松认为,决定对宪法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顺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符合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愿,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在他看来,宪法修正案草案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为建立集中统
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根本法保障。“一国传统文化决定其制度选择,我国监察制度是历史与现实贯通的重大制度性安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王常松代表说,这次宪法修改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这是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制度设计,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于宪有据,监察法制定于宪有源,保障国家监察权在宪法框架下有序运行,走出一条基于深厚传统、符合历史逻辑、适应现实国情、保障发展需要的监察道路。将改革实践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修改宪法,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主任任建华告诉记者,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2016年11月,党中央确定山西省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次年1月18日,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成立。“一年多的先行试点实践,从一个区域印证了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全英明正确的。”他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党中央从全面从严治党出发,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改革及试点工作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任建华代表说,在此基础上将改革实践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把国家监察机关的设立、体制、职权、制度确认下来,这就为制定监察法、设立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提供了宪法依据,也彰显了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执政原则。国家监督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邓修明说,宪法修正案草案增加监察机关相关规定,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对国家监督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草案在总结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的基础上,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部署,积极顺应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迫切要求,专门增加监察委员会一节,为监察委员会建立组织体系、履行职能职责、运用相关权限等提供了根本依据。”他说。邓修明代表认为,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这是中国特色反腐败全新理念和重大制度设计,是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其次,这是建设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重大部署,有利于强化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第三,这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体系,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创制之举,必将进一步坚定全党全国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法治道路的决心和信心。(本报记者 王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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