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协工作安排意见范文
计生协工作安排意见范文第1篇
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和《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县相关精神,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巩固创优质服务成果,促进我镇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我镇创国优复检成功和2012年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6日下午就我国人口工作进行第28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总目标,按照县上工作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强化基础,狠抓关键,深化服务”的工作思路,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力推进我镇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思路
1 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实施综合改革,深化优质服务,强化工作措施,提高管理水平,狠抓队伍建设,争取部门参与,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具体工作目标任务
1、政策生育率达87%以上。
2、计划生育工作经费财政投入人均达9元。
3、手术落实率达90%,手术及时率达85%(9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算及时)。
4、育能妇女每季度“环情孕情”率达90%。
5、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办证率达80%以上,已婚育能妇女“环情孕情”寄证率达85%以上。流入人口持证率90%,已婚育能妇女“环情孕情”率95%。
7、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135户,其中,新增户15户(重点已满1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户和种养业大户),建帮扶基地3个。
8、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程,进一步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巩固创国优成果:今年我镇的创国优工作要接受国家的复检,任务仍然繁重,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力度不减,千方百计确保创国优工作复检成功。
(二)深化计生综合改革,积极探索计生改革之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为目标,以“四四五四”的计生工作新思路为总抓手(强化四个意识,推进四个转变:强化法治意识,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由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强化以人为本意识,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由政府要求向群众需求转变;强化发展意识,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由单一重视数量控制向全面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强化开放意识,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由部门管理向综合治理转变。实施五大工程: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程、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程、生育文化建设工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程、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开展四项改革:工作机
2 制改革、经费投入体制改革、用人机制改革和考核监督机制改革),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力争2012年前在全镇基本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不断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三)提升计生工作项目,继续抓好村民自治和协会长效管理机制工作
1、全面落实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2012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作为政府实事,要认真抓好落实,并积极创建市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县,以“优质服务、跟踪服务、全程服务”的服务理念,在孕前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专项服务,实现预防措施到人,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实现服务率达80%以上,满足育龄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
2、继续开展生殖健康免费普查。按照“深入村社、服务上门”的原则,继续开展生殖健康免费普查活动,切实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和保健服务水平。
3、进一步完善群众自治管理工作,建村民自治示范村3个;落实村民自治长效管理工作经费,按总人口人平1.2元(即全年3.12万元)列入预算,落实计划生育协会长效管理经费按总人口从平0.8元(即全年2万元)列入预算,以经费保障为载体,以村社干部和协会会员为杠杆,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4、切实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建设的宣传力度,完善奖扶机制:对独生子女困难户、伤残户实行定向帮扶救济,使独生子女真正感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大力宣传办理独生子女后所享受的政策性待遇。重点宣传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开展奖励扶助巡回报告,通过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先进事迹感染年轻一代,进一步建议健全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救助机制,使计
3 生对象真正感受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推进我镇政策生育率再上新。
5、进一步加强对育能妇女管理。“环情孕情”是抓好育能妇女管理的基础工作,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育能妇女每季度的“环情孕情”工作,对外出不能按时回来参加妇查者,每年必须寄回妇查有效证明3次。
6、依法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的强制征收力度。依法开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转变群众生育观的强制措施之一。因此,对违法生育者要严格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少数有经济来源而又赖帐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点带面。
(四)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考核到位
1、继续落实村、社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对村两委实行每月例会交帐制度,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主持,支书或主任轮流交帐。村计生专干每周向计生办交帐。
3、坚持对村、社、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实施每月考核,动态管理、季度交帐、述职、通报制度。
4、对行政不作为,严重影响人口计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终评奖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以上意见,希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三月十日
计生协工作安排意见范文第2篇
一、统一思想,时刻清醒地认识计划生育的国策地位。要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实“一票否决”政策。层层签订责任状,充分认识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自觉性、坚定性、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大力度、严格政策,进一步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四在乡”征收政策是坚定不移的遵循原则和纪律,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擅自征收,否则即为“乱收费”、“私收费”,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此类问题的查处力度。所有收费全部纳入县财政专户管理,任何人不准私自截留、挪用、坐支、贪污等,财政、审计、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管,违者予以严肃处理。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持证上岗、公开公平,按着规定程序和标准规范运作,任何人不准私自降低征收标准。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计生队伍管理。村专干、小组长实行聘用制管理,全部由符合条件的女性担任。健全考评体系,完善奖励措施,量化目标管理,实行绩酬挂钩。强化第一道防线和信息反馈,增强防范能力
和监控措施。逐步提高工资待遇,村专干要不低于村级正职的80%,育龄小组长每月50元,全部由县财政统筹。
四、建立人口信息通报制度,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1、加强推进人口计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全员信息应用系统,做好系统维护及数据整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村级信息报告制度,每月一例会,村专干、小组长及乡镇计生委要充分发挥一线作用,从源头控制私婚、出生、现孕等漏报问题。对计划内出生要从结婚怀孕开始即跟踪调查,绝不允许出现计划内漏报,确保村级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
2、加大统计求实力度,提高数据质量,各乡镇、各单位主管人员要切实做到育龄妇女底数清、现孕清、出生清,并如实统计上报,严禁瞒报、漏报、错报。
3、加强县直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实现资源共享。民政部门的新婚登记情况、卫生部门的出生人员实名登记情况、公安部门出生人口落户流动人口信息等情况要定期与计生部门通报交流,建立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资源共享、政府全局“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五、严格县直计划生育管理,强化责任和纪律意识。
1、健全县直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和领导体系。
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工作人员(育龄妇女小组长)具体抓。居民社区聘任专职干部,重点做好计生统计、调查等工作。
2、完善制度,规范操作。
①各单位要进行一次认真总结和清理,查找问题和不足,发现违纪超生人员,要及时上报县直计生办公室,主动接受处理。
②各单位要向县委、政府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年终县计生领导小组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部门,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同时,进一步做好单位和个人计生承诺制度。
③认真落实对拟提拔干部的计生审核制度,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所在单位不得推荐、考评。
④加大非农业超生人员社抚费征收力度和标准,并落实相应党政纪处理。
3、协调联动、加强对育龄妇女的综合管理。
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每月要定期通报全县婚姻登记和出生人员情况;公安部门在新生儿落户时要及时与计生局进行人口信息沟通,认真审查计生部门开具的信息通报单,生育证或结论证,没有证件的,坚决不予办理落户手续;法院和民政部门严把离婚登记关,办理离婚手续时认真审查计生局开具的人口信息通报单,确保离判手续真实可靠,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坚决杜绝借假离婚而造成计划外生育的行为;计生局及时为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对违规开具假证明人员,按《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社区办、居委会要配合县计生局做好社区人员的全员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社区人员的生(养)育情况,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
4、强化孕情普查及服务管理
①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孕情普查及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全员信息卡,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生育情况。再生育申请,要严格按程序报批。
②要加强对外出学习机关工作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外出学习一个月以上的,在外出前十天内须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证明和外出学习通知单到县人口计生局接受普查;外出学习超过三个月的,学习期间和学习回来后都必须按时到县人口计生局接受孕情普查。
③外出治病人员在治疗期间,应按时到县人口计生局普查;有特殊情况不能回来普查的,其单位主要领导出具签字盖章的证明,并由单位分管领导和患者家属陪同计生局工作人员到其所在医院进行普查。
④对无故不上站普查和已政策外怀孕不采取终止妊娠措施的,按《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对借助假离婚或外出学习名义政策外生育的当事人,严格按《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进行经济处罚,是党员干部的,严格按照冀发【1991】20号和冀政【1991】63号文件给予党政纪处分,并落实绝育手术。对纵容、包庇、隐瞒政策外生育或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的工作人员(包括合同制、临时工),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处分,担任领导职务的,给予撤职处分。
六、积极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性别比治理工作。要定期召开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协调会、互通信息、共享资源,逐渐形成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一盘棋”格
局。建立健全乡(镇)、村(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规范各种档案卡册,制定规章制度,完善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建立户籍地和现居地网上信息交流协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完善现居地一孩生育登记、《婚育证明》、避孕节育情况报告与网络交流办理、逐步取消纸质证明。加强流动人口统计监测,大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整治清查工作,准确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婚育情况,探索建立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流入、流出服务管理动态监测系统。
积极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小组,严格实行“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严厉打击“两非”案件。
七、增加财政投入,落实计生惠民政策,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当前重点抓好:独生子女退休职工3000元一次性奖励和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10元奖励;对参加新农保计生家庭的补贴政策;奖扶、特扶资金兑现;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和关爱女孩、救助贫困学生;加快和改进县级技术服务站建设,提升优生检测服务水平,确保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工作。
计生协工作安排意见范文第3篇
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签订的《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及讲话精神,陇南市妇联就2012年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1、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抓住各种有利时机,利用 “三八”维权周、三下乡、妇女培训等活动,特别是庆祝“三八”、“六一”等节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广大妇女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计划生育。并将计生宣传工作与市妇联创建的各类“示范点”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健康意识。今年的“三八维权周”宣传活动中,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举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
2、各级妇联组织将在建立健全妇联维权组织网络的基础上,与民政、计生、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非婚生育、违法收养、遗弃女婴、虐待生育女孩的妇女等现象;严格落实陇南市《陇南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陇南市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相关计划生育内容,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重要指标之一,列入妇女儿童规划监测评估工作中,加强督导、检查力度。
3、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在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同等条件向计划生育工作者及计划生育户倾斜。将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两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优先纳入农村妇女小额担保信贷项目中,扶持发展致富项目。
4、2012年“春蕾计划”在救助高中生、小学生的工作中,要确保救助计划生育户比例;在继续抓好抓实大龄女童培训以及其他实用技术培训中,重点倾斜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和贫困育龄妇女,帮助她们学习农业科技知识,引导她们少生、快富、奔小康。各(区)妇联为农村妇女举办的各类实用培训班中,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来自贫困家庭和实行节育措施的农户家庭,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她们提供尽可能多的优惠服务,使她们提高素质和能力,参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在双学双比活动中优先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政策、信息、技术、项目、培训和资金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素质和能力。
5、各级妇联组织在开展项目带动,帮助贫困母亲脱贫致富工作中,要强化计生工作意识。在开展“救助单亲特困母亲行动”中,把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家庭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就医、上学以及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关爱女性健康、救助贫困家庭“两癌”患病妇女“等项目工作中,优先安排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家庭,积极支持和协调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6、各级妇联组织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中,要婚育新风进家、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结合市政府妇儿工委两规划达标考核验收,将计划生育考评与全市妇女儿童发展目标考核相结合。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农村妇女和城市下岗女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7、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开展评先奖优活动中,充分体现国策意识。在2012年评选三八红旗手、女能手、女标兵、五好文明家庭等评先奖优工作中,同等条件向计划生育工作者及计划生育户倾斜,对于拟评选的先进个人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坚决不予评选。
8、各级妇联组织要严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同部门工作相结合制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系统签订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在妇联干部考察考核、干部职工调动晋升、招考录用中,都严格做好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查,确保妇联系统评选表彰的各类先进和干部职工中没有违法生育的情况。
9、不断探索家庭教育新途径、新手段、新模式,配合
计生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邀请专家学者,积极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宣讲及少儿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教育;依托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家长树立优生优育的思想观念。
计生协工作安排意见范文第4篇
今年以来,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两纲”,坚持新时期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正确把握妇幼保健机构改革与发展方向,大力加强孕产妇暨儿童系统化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文件精神,立足实际,加快发展,全面提升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做好孕产妇及儿童系统化管理工作
(一)孕产妇保健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孕期系统保健,减少服务的中间环节,我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孕期系统保健的实施意见,即首次参加检查的孕妇可到妇女保健科建立保健档案,领取保健服务手册,孕妇就能享受我院提供的系列服务:孕期彩色多普勒检查4次,血常规、尿常规检查各3次,肝功能加表抗检查1次,心电图检查1次,胎心多普勒检查13次,血糖1次,胎心监护4次。孕期保健实行优惠,采取一次性结算方式,深受广大孕妇欢迎。
(二)儿童系统化保健方面
全市03岁儿童系统化管理工作于去年7月1日全面启动。目前,在市卫生局的大力支持下和各县区的积极配合下,全市03岁儿童保健覆盖率已超过95%。今年,市政府已将03岁儿童系统化保健列入政府督查项目。
儿童入保的具体方法是以发放《出生医学证明》为平台,在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时,给03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定期为其提供健康体检,对儿童进行心理保健及智能筛查,同时为其父母讲授科学喂养、早期智力开发以及有关疾病预防的知识。对于跨地区出生婴儿的入保问题采取就近入保及家长自愿选择的办法,尽可能为其提供方便。儿童系统化保健工作的开展,有效地保障了儿童的健康权益。
二、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发放
今年以来,继续认真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院工作人员高度负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严把采血质量、血片递送、复查治疗关,使工作环环相扣,提高了筛查质量。今年截止4底,全市共筛查6500余人。(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共确诊4例PKU,26名甲低患儿,目前均在治疗中)。
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有关医疗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现已全面展开,截止4月底,全市共听力筛查6200余人。
在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中,严格做到“三定”和“三统一”,做到了严格履行手续,规范使用。截止4月底,共发放出生医学证明6500余份,使用率达100%。
三、突出专业特色,积极开展新项目,努力打造自身服务品牌 近年来,我院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加大仪器设备和人才培养力度,抓住机遇,相继开展了孕前保健、孕期系统化保健、03岁儿童系统化保健、听力筛查、感觉统合训练、国民体质检测、儿童体格发育及营养评价、智商测定、注意力测试及训练、新生儿游泳、抚触等,另外,我们还与北京协和医院合作开展TCT液基细胞学检查,用于宫
颈癌普查,与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合作开展了KYN健康管理项目。这些新项目的开展,以及新老项目的整合,已经初步形成了我院的服务特色,体现了我院人文化、系统化和差异化的发展战略。
四、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报道,努力塑造良好的公益形象
为了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单位形象。我院先后开展了一系列的健康教育活动。成立了孕妇学校及家长学校,定期举办讲座;在居民区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内容;聘请北京301医院刘欢欢教授到我市讲授婴儿科学喂养,提高婴儿健康水平;邀请台湾著名家庭专家郭剑明先生莅临我市做有关“营造亲睦家庭,构建和谐社会”报告会,群众凡响强烈;我院还成为心理咨询师东营培训基地等。这些公益活动的开展,有效了提升了我院的公众形象,受到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得到了同行的赞誉,今年的妇幼保健院院长联谊会已确定在我市召开。
五、加强责任意识,强化法制教育,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我院对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抓,抓具体。实行院科两级管理,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强化法制教育,妇产科门诊、B超室、引流产手术室设有“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
实行计划内怀孕终止妊娠报告制度。计划内怀孕的孕妇,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必须有当地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审批信。对胎儿是否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严重缺陷以及孕妇是否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必须出具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与卫生部门联合组建的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的证明信,方可实施引流产手术。施术人员对要求流引产的,
应问明身份,查明原因,审验计划生育部门允许终止妊娠的证明后方可实施手术,术后严格填写《东营市引流产登记表》。因孕妇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不及时施术将严重影响孕妇健康的,术后24小时以内,报告计生主管部门。为他人选择性终止妊娠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科室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加大对B超机使用的监管力度。为防止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加强了对B超执机人员的选用和培训工作,并实行了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签订了岗位责任书。对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者,取消其医师资格,开除公职,对科室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市妇幼保健院
计生协工作安排意见范文第5篇
近年来,洪山殿镇柞子村计生协坚持以人为本,因村制宜,积极投身“两为两争”活动,在村级计划生育和各项事业中作出了重大贡献。广大村民从心底里把计生协会员当作生产上的好参谋,生活上的贴心人,把计生协会当作育龄群众温馨的家。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
健全工作网络,带头落实计划生育
柞子村座落于洪山殿镇东北角,2004年末总人口561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4人。村计生协共有8个会员小组,55名会员。2002年,协会推选原双峰县造纸厂原党支部书记,德高望重的退休干部李嘉鸿同志担任专职副会长,增选了常务理事,配齐了会员小组长,并聘请了名誉会长和秘书长,建立健全了会员联系户制度,计生协工作从此焕然一新。
几年来,村计生协要求会员把计划生育当作自己的事,自觉响应党的号召,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南山组会员康育阳、刘海红夫妇于2004年7月21日生下第二胎女孩后,公公婆婆希望他们再生一个男孩“接后”,刘海红邀请会员小组长钟美意共同做其婆婆的工作,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使其思想逐渐转化。9月20日,刘海红到镇计生服务站落实女扎手术时,公公在家里承担一切家务,婆婆主动去照顾媳妇,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曹裕组会员李军文与吴玉拾是再婚夫妇,李军文与前夫已生育一个小孩,吴玉拾为土家族人,2003年结婚到女方落户,婚后于2004年6月又生育一个小孩,按规定必须落实女扎手术。但吴玉拾不同意,说他是少数民族的,可以再生一胎,还说如果不行就要把户口迁走。针对这一情况,李军文及时向会员小组长龙桂英反映,龙桂英和曹家组会员小组长康文莲一道,发动两个小组的会员,向吴玉拾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一条一条讲解《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终于把小吴的思想工作做通,李军文放下了包袱,愉快地落实了结扎手术。长湾组会员康春如、龙华成夫妇,于2003年领取了二孩生育证,但至今没有取环,主动把再生育间隔推迟。
二、
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倡导婚育新风
村计生协在要求会员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的同时,积极向全体村民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尚,全村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长湾组李桂英长年生病,其儿媳、计生协会员钟红花多处打听名医良方,为婆婆买药治病。婆婆在床上躺了一年多,她就每天帮婆婆擦洗、翻身、熬药、喂饭,精心护理。婆婆终于不治身故,在临终时还不停地叫着:“红花,好媳妇”,在柞子村传为美谈。像这样关心公婆,爱护幼小,和睦邻里的好事迹,在柞子村是数不胜数。如果有人对老人不孝敬,协会会员都会以恳切的批评,帮助教育其改正。
南山组育龄妇女朱美飞的丈夫在外突然病故,留下朱美飞母女俩相依为命,为了照顾好嫂子和侄女,小叔子洪剑霞毅然承担重担,决定与朱美飞重新组建一个家庭。当时来自家庭的压力很大,认为小叔子娶嫂子不合伦常。村计生协了解这一情况后,多次上门做工作,向洪父洪母宣传《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宣讲婚姻自由,家长只能参考,不能干涉,让洪剑霞,朱美飞如愿在2003年10月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小俩口相敬如宾,尊老爱幼,日子过得很美满。当朱美飞2004年怀孕第二胎时,婆婆要她去做个B超,或请人打打脉,总想让媳妇生个男孩,但这些要求都被儿子和儿媳婉然拒绝了,他们多次和老人讲,男孩女孩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使老人逐渐明白了生男生女一样好的道理。2005年1月,朱美飞在医院分娩时,产下一个女婴后同时落实了女扎手术。
三、
发挥服务职能,帮助群众脱贫致富
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全体村民的生活水平,2003年,村计生协和村委会共同研究,决定广泛吸纳社会闲散资金,积极投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计生协名誉会长康求凡,会员曾建华,李月明为首,以股份制的形式,承包了白毛,克木两个组的部分旱田,开发了湘中花卉苗木基地,吸纳资金100多万元,发展了香樟、桂花、杜英、红志木、罗汉松等名贵花木20余个品种,共60多万株。专家测算,经过两年的发展,苗木基地价值已达300多万元,收入利润十分可观。据统计,共有15名会员在花卉苗木基地入股。
南山组村民朱国平一家四口人,第一个小孩今年16岁,身高不到一米,第二个小孩身体也不好,丈夫康寿明又连续几年打工没赚到钱。到2002年底,家庭已是负债累累,光是欠粮食就达1000多斤,成为柞子村有名的贫困户。根据这一情况,协会秘书长吴永芳自告奋勇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她以思想教育为主动员其自力更生,又切合实际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在吴永芳的帮助下,2003年,康寿明去到康希贤公司(全国有名的建筑工程公司)打工,朱国平则在家承包了几个外出户的近3亩水田,同时还到协会的花卉苗木基地做些零时工,其家庭也被申报为农村低保户。这一年,他们共收获粮食4000多斤,将所欠粮食全部还清,到2004年底所欠债务也基本还清,走上了脱贫致富的光明大道。村里的五保老人龙冬三因多年的风湿性关节炎,走路很困难,生活也不方便,协会会员就分担责任,饮水用水分包到人,蔬菜及生活所需资金均由协会成员自发资助。到2003年春,老人患病上床需要专人护理,协会又安排人员把他送往女儿家。在其患病期间,协会会长龙世农,专职副会长李嘉鸿,会员洪卓鸿等多次慰问并送去医药费、生活费。在计生协的帮助下,全村10多个计生困难户相继脱贫致了富,30多个困难家庭找到了效益可观的劳务活。
四、
落实优待政策,积极参与村民自治
为推动计划生育工作,柞子村生协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2004年积极促成村委会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对两女户的家庭补助养老保险金,对其小孩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实行减免,共有3个家庭的4个女孩享受到了这一优待。今年5月,村计生协又组织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进行了修改,并于6月9日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新通过的《章程》第十条进一步明确:只生育一个女孩或两个女孩并落实结扎手术的,村委会为其办理一份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保险,并承担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费用。通过计生协的提议,《章程》规定了对独生子女户,女孩户,自愿放弃再生育户和其他计划生育户的一系列优待政策,并明确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老人,村委会安排人员照顾其生活起居,从而使“关爱女孩”行动有章可循,使计划生育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计生协工作安排意见范文第6篇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及经常性工作制度,落实“一票否决”制。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计生工作氛围。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国情、国策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为人口计生工作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精心组织主题宣传活动,利用“5.29”、“7.11”等重大节日的重点工作,继续开展婚育文化陈地建设,营造宣传教育大环境。深化政策服务,进一步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大力提高计生工作水平。要切实加强孕前管理,全力抓好一年四次的“孕检”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包片领导、计生专干、流动协管员的工作责任。加大对外出流动人口的核查力度。要切实抓好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要对计划怀孕对象做到早发现、早落实,确保补救措施落实。要高度重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强二胎生育全过程的服务与管理。进一步加大物业住宅小区及购房迁入户和出生申报等计生交换问题,防止漏管对象,造成政策外生育的严重隐患,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动态掌握外出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去向,积极联系现居地政府,做好委托管理和双向服务工作。对重点对象,要落实专人责任包干制度、定期联系制度和考核捆绑制度,杜绝管理漏洞。
计生协工作安排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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