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辩论题目范文
法律辩论题目范文(精选10篇)
法律辩论题目 第1篇
辩 题
案例一:
李某,男,16岁,汉族,在校学生,住陕西省王光马岗乡。李某向同学佘某索要钱物未成,佘某就告诉无业人员远某等人,远某得知后警告李某不要再向佘某索要钱物,如果再要就用武力。李某为此要“教训”远某。2009年6月12日下午,李某要求社会上的另一帮无业人员张某去教训远某,张某又叫了宋某持钢管至太仓市某镇新华桥,对远某及远某的朋友沈某、房某进行殴打,致远某、沈某受轻微伤。李某、张某、宋某是否构成犯罪?
正方:构成犯罪 反方:不构成犯罪
案例
二、2011年12月,李某、刘某晚上在路边摊吃宵夜。期间,王某经过李某、刘某二人的餐桌时,将桌上的一只盘子打翻,并且出言不逊,双方遂起争执,王某从腰间掏出一把水果刀,一刀捅在了刘某身上致其轻伤,随后转身逃跑。李、刘二人随手拿了饭馆的条凳在后追赶,大喊“有种别跑,打不死你!”。并拨打110报警称有人持刀伤人。二人追赶王某数十米后,王某见无法脱身,遂拐下大路,跳入路边河中,该河有20余米宽,李刘二人追到河岸时,发现王某已到河中央,由于夜色已晚,无法看到河对岸的情况。过了一会,河中没有了声音,李某担心的问:他不会淹死吧?刘某回答:放心吧,肯定能过去。二人遂返回。3日后,王某的尸体从该河中浮起,经鉴定为溺水死亡。据查,李刘二人均会游泳,李刘二入的行为性质是过失还是无罪?
正方:过失致人死亡罪 反方:不构成犯罪
案例三:
广州市番禺区发生一起商务车撞死两名抢匪的案件。一商务车司机在番禺南村市新路北段717号李锦记汽车美容中心前洗车时,遭遇两歹徒飞车抢夺。得手后,两歹徒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逃窜。发现被抢后,司机立刻上车驱车追赶,据称事主驾车追赶撞上摩托车,双双掉进七星岗公园附近河沟。两歹徒当场身亡。商务车司机的行为是否防卫过当? 正方:属于防卫过当 反方:不属于防卫过当
案例四:
甲坐公交车发现一小偷乙偷了乘客丙的包。车到站后,甲无意中和小偷乙同路并发现小偷乙将包内钱物取走,但是将盗窃的手机扔到了路边的草丛里。甲待乙离开后捡到了该手机,并发现其中有三千元话费。于是,甲使用该手机花掉了所有话费后,将该手机卖给二手手机市场的丁,后失主丙报案,警方根据手机联系情况,将甲抓获。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正方:构成 反方:不构成案例五:
2011年11月,犯罪嫌疑人王某驾驶摩托车抢走了在街边购物的张某的手提包(包内有现金1000元,价值3千元手机一部),被害人张某发觉后大呼“抢劫了”,并试图拦截王某,街边的司机李某目睹了事件的过程,马上驱车追赶,在追赶过程中,由于双方车速均较快,在一个十字路口李某撞倒了王某,致王某当场死亡,同时李某的车还撞伤了路边的行人(轻伤)。李某表示自己当时只想逼王某在路边停车,并无伤害故意,事后当地政府授予李某“见义勇为”称号。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正方::李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反方: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案例六:
王某与金某同居期间,王某借用金某的身份证将自己打工的工资5万元存入银行,后王某将存款折丢失,王某到银行要求挂失,银行查看存款未被支取,要求王某代金某身份证办理挂失,王某要求金某协助挂失,金某拒绝协助,在王某给付2000元好处费的情况下,金某与王某到银行办理了挂失手续,后金某对银行称存款是自己的与王某无关,银行在金某没有身份证、挂失未到期的情况下将5万存款支付给了金某,王某知道后,找金某索要,金某拒绝返还。问题是: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
正方:构成侵占罪 反方:不构成侵占罪
法律辩论题目 第2篇
赛知识
大中学生辩论赛知识
有关辩论赛
辩论赛不问辩论者本人的立场和主张,而侧重于辩论技巧的比赛,比赛双方都不准备说服对方或被对方说服,而以驳倒对方,争取评委和听众从来战胜对方。
比赛程序:
一、陈词阶段,顺序和时间依次为:
正方一辩 3分钟反方一辩 3分钟正方二辩3分钟反方二辩 3分钟 正方三辩3分钟反方三辩3分钟
二、自由辩论阶段
共8分钟,双方轮流发言。
自由辩论规则:
自由辩论必须交替进行。当自由辩论开始时,先由正方任一辩手起立发言;完毕后,反方的任一辩手应立刻发言;双方依次轮流发言,直至双方时间用完为止。
自由辩论要求简洁明了地加强本方观点,机智有力地反驳对方的论点,不能流于空间无物的攻击,有意回避对方的质询及发生观点、语言的混乱。
发言和辩论要严格控制好时间,在赛前准备时就应严格按照寒时规定准备辩词,在比赛中,主持人宣布“现在由×辩作开场陈词,时间为三分钟”才能开始发言,当主持人提醒时间已到时,应立即停止发言,并说“谢谢”然后坐下。
三、总结陈词阶段共8分钟
反方四辩总结 4分钟正方四辩总结 4分钟
辩手注意事项
注意言谈辞令,辩论风度
辩手参加比赛举止端庄,即使在辩论中针锋相对,也应做到 态度温和,彬彬有礼,以理服人而不要以势压人。
辩论时,要求使用普通话,吐字清晰,观点明确,互相尊重,只能针对对方的 观点和理由进行攻击,而不能涉及对方的立场和人品(不能人身攻击,不能带有轻视,贬低污辱对方的语言)
在辩论中,特别是一对一攻辩和自由辩论时,应针对对方提问和辩驳的内容回答或反驳,内容不能偏离辩题或各自为论,要体现比赛的对抗性。
辩论评分标准
1.辩论技巧(25分):辩手是否言语流畅、立场明确,能否从多角度、多层次分析、理解、认识辩题,叙述是否有层次性、条理性,论证是否具有说服力。
2.内容资料(15分):论据是否充分、合理、恰当、有力、引述资料是否正确、翔实。
3.自由辩论(25分):能否始终坚持自己的立场,主动、准确、及时、机智地反驳对方的观点,思路清晰、立场坚定、逻辑正确、应对灵活。
4.整体配合(20分):是否有团队精神,能否相互支持,论辩衔接是否流畅,论点结构是否完整,是否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5.表情风度(15分):辩手表情、手势是否恰当、自然、大方,不强词夺理,尊重对方,尊重评委和观众,富有幽默感。
初次参加辩论赛的参赛队员在赛前该做好哪些准备
辩论赛是许多青年同志喜爱的一项侧重于人们言辞表达能力的比赛。然而,不少青1
年,尤其是一些年轻的学生,虽参赛热情很高,却由于缺乏一定的辩论赛知识,或赛前
不懂如何正确准备,或赛中不要领,初次上阵便遭受挫折。因此,对初学者来说,掌握
一些辩论赛的基本入门知识显得十分必要。
那么,初次参加辩论赛的参赛队员在赛前该做好哪些准备呢?主要有四项:认识准
备、核对准备、立论准备和试辩准备。
一、认识准备
所谓认识准备,是指参赛队员在赛前对“辩论赛”的性质和特点要有所认识。辩论赛是一咱作为比赛项目来进行的模拟辩论(即辩论演习)。这种辩论往往不问辩论者本人的立场和主张,而侧重于人们的辩论技巧的比赛。比赛双方都不准备说服对方或被对方说服,而以驳倒对方、争取评委的裁决和听众的反响来击败对方。因此,这种比赛有以下三个特点:
1.辩论的题目、辩论的程序、发言的时间等,都是由辩论赛的组织者所决定,参赛
者必须按规定进行辩论,不能随意改变。
2.比赛胜负标准包括立论、材料、辞令、风度以及应变技巧等综合因素、胜负由评
委根据标准及主观印象进行裁定。
3.辩论时只能针对对方的观点和理由进行攻击,而不能涉及对方的立场和人品。
初赛者了解了辩论赛的这些性质和特点,就不会在比赛中,在思想和方法上与日常
争辩相混淆。
二、核对准备
三、立论准备
辩题被明确无误地确认后,参赛队员就可以根据辩题,共同商量,研究确立一个最有利于本方论证的具体的总论点。所谓最有利于本方,就是指该总论点不仅观点正确,旗帜鲜明,而且用之攻能破对方任何的立论,用之守能抵挡对方的任何攻击。能不能确立这样一个总论点是一次辩论赛准备的成败关键。为了要确立这样一个总论点,首先要对题进行严格的审题,也就是要对辩题字面上的每个词或词组逐个进行概念分析,即通常所说的“破题”。这种分析要同时站在双方的立场审视,不能一厢情愿。尤其是要分析出哪些词或词组对对方立论具有潜在的有利因素,可能成为双方首先争论的焦点,因为一般的辩论赛双方都会抓住辩题中的某个词项解释入手开始辩论,有时会出现整个辩论赛始终围绕这种解释来进行。因此,尽量设法站在一定理论高度,对辩题作出有利于本方观点的界定,以获得大多数听众的“公认”,是极为重要的一环。为了典型说明这个问题,下面试举1990年第三届亚洲大专辩论会一例。应该说,这三个过程是整个辩论赛准备的灵魂,初学者在这个准备阶段应昼找一些有一定理信纸水平又有一定实际辩论能力的人请教一下。此外,不应把立论准备看作是一个孤立的静止准备看作是一个孤立的静止准备阶段,而应在以后的辩词撰写和试辩过程中随时要审视先前的审题总论点及战略战术设计有无不慎之处,以便及时修正。
在立论准备停当,各辩手便可分头撰写自己分工的辩词。
四、试辩准备
如同其他比赛一样,辩论队要想在正式比赛中获胜,一定要在正式比赛前搞一次尝试性的比赛,以检验自己的赛前准备是否经得起实际的考验。为了达到检验的效果,试辩条件和气氛要尽量搞得逼真些,这就需要在正式参赛队员进入准备阶段的同时,应有一支与之实力相当的假设“对方”也进入准备阶段,并且双方都应处于“保密”状态。不过,为了增加正式队员的一些难度,正式队员应故意泄露些立论方面的要点,来吸引“假设对方”作有针对性的进攻准备,用之在试辩中检验参赛一方的立论和战略战术是否能奏效。试辩的另一个意图,是让参赛队员进入角色。前面已经说过,辩论赛的最大特点就是辩题观点不一定与辩论者本人最初的观点相一致,就像某些演员本身的性格与剧中人的性格不一致一样,需要深入生活,深入实践才能进入角色。辩论赛在比赛过程中不仅有理信纸上的正面交锋,还辩论风度、情态等方面的表演,通过试辩往往能促使参赛队员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情感上也完全站在所持的辩题观念上,以便逼真地表现出理直气壮、慷慨激昂、义正辞严而又通情达理地维护真理的样子。对于初赛者来说,试辩还可以先锻炼一下上场的胆量,培养一下临场的经验。试辩一般宜在正式比赛前一两天举行,这类似于赛前的热身赛,使参赛队员保持最
佳竞技状态。
确立立场的两个基本原则
(一)弱化我方命题,强化对方命题。确立立场不仅应确立我方对辩题的理解,还须限定对方对辩题的理解,也就是必须明确指出对方应该论证的内容。尽可能扩大我方立论范围,从而给我方留下较大的加旋余地。如1986年亚洲大专辩论会北大队对香港中文大学队的比赛中,辩题是“发展旅游业利大于弊”,北大队是反方,正方中文大学队举出许多例子论证许多国家由于具备某些条件,发展旅游业获得了成功。北大队马上指出,正方的立场并不是“在一定条件下”发展旅游业利大于弊,所以中文大学队跑题了。这实际上是要正方证明“在任何情况下”发展旅游业都利大于弊,当然使正方无从论证,陷入被动。
(二)尽量选择逻辑性强、不易受攻击的立场。其主要方法是“高立论”。在任何一个细节上都和对方纠缠不休往往会丧失本方的优势,到最后仍是“一笔糊涂帐”;不如干脆对一些显而易见的事实、众所周知的观点予以承认,接着立即指出:这些仅仅是问题中一个方面,但我们应该讨论的是更重要的东西,把争论上升到更高层次,使对方精心准备的材料无从发挥,在我方熟悉的阵地上与其交锋,高屋建瓴,势如破竹。应当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这就要求教练和队员们对辩题仔细揣摩和思索,努力使自己的立场既无懈可击、固若金汤,又新意迭出,令对方猝不及防,从而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反客为主的原意是:客人反过来成为主人。比喻变被动为主动。在论辩赛中,被动是赛场上常见的劣势,也往往是败北的先兆。论辩中的反客为主,通俗他说,就是在论辩中变被动为主动。下面,本文试以技法理论结合对实际辩例的分析,向大家介绍几种反客为主的技巧。
一、借力打力
武侠小说中有一招数,名叫“借力打力”,是说内力深厚的人,可以借对方攻击之力反击对方。这种方法也可以运用到论辩中来。
例如,在关于“知难行易”的辩论中,有这么一个回合:
当对方以“知法容易守法难”的实例论证于知易行难“时,正方马上转而化之从:”知法不易“的角度强化己方观点,给对方以有力的回击。扭转了被动局势。
正方:对啊!那些人正是因为上了刑场死到临头才知道法律的威力。法律的尊严,可谓”知难“哪,对方辨友!(热烈掌声)
二、移花接木
剔除对方论据中存在缺陷的部分,换上于我方有利的观点或材料,往往可以收到”四两拨千斤“的奇效。我们把这一技法喻名为”移花接木“。例如.在《知难行易》的论辩中曾出现过如下一例:
反方:古人说”蜀遭难,难于上青天“,是说蜀道难走,”走“就是”行“嘛!要是行不难,孙行者为什么不叫孙知者?
正方:孙大圣的小名是叫孙行者,可对方辩友知不知道,他的法名叫孙悟空,”悟“是不是”知“?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移花接木“的辩例。反方的例证看似有板有眼,实际上有些牵强附会:以”孙行者为什么不叫孙知者“为驳难,虽然是一种近乎强词夺理的主动,但毕竟在气势上占了上风。正方敏锐地发现了对方论据的片面性,果断地从”孙悟空“这一面着手,以”悟“就是”知“反诘对方,使对方提出关于”孙大圣“的引证成为抱薪救火、惹火烧身。
比如,在关于”治愚比治贫更重要“的论辩中,正方有这样一段陈词:”…对方辩友以迫切性来衡量重要性,那我倒要告诉您,我现在肚子饿得很,十万火急地需要食物来充饥,但我还是要辩下去,因为我意识到论辩比充饥更重要。“话音一落,掌声四起。这时反方从容辩道:”对方辩友,我认为’有饭不吃’和’无饭可吃’是两码事……“反方的答辩激起了更热烈的掌声。正方以”有饭不吃“来论证贫困不足以畏惧和治愚的相对重要性,反方立即从己方观点中归纳出”无饭可吃“的旨要,鲜明地比较出了两者本质上的天差地别,有效地扼制了对方偷换概念的倾向。
三、顺水推舟
表面上认同对方观点,顺应对方的逻辑进行推导,并在推导中根据我方需要,设置某些符合情理的障
碍,使对方观点在所增设的条件下不能成立,或得出与对方观点截然相反的结论。
例如,在”愚公应该移山还是应该搬家“的论辩中:
反方:……我们要请教对方辨友,愚公搬家解决了困难,保护了资源,节省了人力、财力,这究竟有什么不应该?
正方:愚公搬家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可愚公所处的地方连门都难出去,家又怎么搬?……可见,搬家姑且可以考虑,也得在移完山之后再搬呀!
神话故事都是夸大其事以显其理的,其精要不在本身而在寓意,因而正方绝对不能让反方迂旋于就事论事之上,否则,反方符合现代价值取向的”方法论“必占上手。从上面的辩词来看,反方的就事论事,理据充分,根基扎实,正方先顺势肯定”搬家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既而均人”愚公所处的地方连门都难出去“这一条件,自然而然地导出”家又怎么搬“的诘问,最后水到渠成,得出”先移山,后搬家“的结论。如此一系列理论环环相扣。节节贯穿,以势不可当的攻击力把对方的就事论事打得落花流水,真可谓精彩绝伦!
五、釜底抽薪
刁钻的选择性提问,是许多辩手惯用的进攻招式之一。通常,这种提问是有预谋的,它能置人于”二难“境地,无论对方作哪种选择都于己不利。对付这种提问的一个具体技法是,从对方的选择性提问中,抽出一个预设选项进行强有力的反诘,从根本上挫败对方的锐气,这种技法就是釜底抽薪。
例如,在”思想道德应该适应(超越)市场经济“的论辩中,有如下一轮交锋:
反方:……我问雷锋精神到底是无私奉献精神还是等价交换精神?
正方:对方辨友这里错误地理解了等价交换,等价交换就是说,所有的交换都要等价,但并不是说所有的事情都是在交换,雷锋还没有想到交换,当然雷锋精神谈不上等价了。(全场掌声)
反方:那我还要请问对方辩友,我们的思想道德它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还是求利的精神?正方:为人民服务难道不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吗?(掌声)
第一回合中,反方有”请君人瓮“之意,有备而来。显然,如果以定势思维被动答问,就难以处理反方预设的”二难“:选择前者,则刚好证明了反方”思想道德应该超越市场经济“的观点;选择后者,则有背事实,更是谬之千里。但是,正方辩手却跳出了反方”非此即彼“的框框设定,反过来单刀直人,从两个预设选项抽出”等价交换",以倒树寻根之势彻彻底底地推翻了它作为预设选项的正确性,语气从容,语锋犀利,其应变之灵活、技法之高明,令人叹为观止!
中等法律职业教育辩论式教学初探 第3篇
关键词:法律职业教育,辩论式教学,改革
一、开展辩论式教学的必要性
1. 法律职业能力要求辩论式教学方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 对法学专业毕业生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应当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 还要求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只有这样才能很快适应实践工作的需要。实际上, 这些能力就是实践操作能力。
从工作内容来看, 实践操作能力就是运用法律基本原理进行法律关系分析, 适用法律条文, 提出司法建议或参与法律诉讼的能力。从能力类型来看, 包括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娴熟的谈判能力、流利的交流能力、扎实的调研能力、丰富的诉讼能力、敏捷的应变能力等。我们利用上述能力作为开设辩论课程的衡量指标。逻辑思维能力是指辨别和说明司法实践问题、法律基本原理, 合理进行法律关系分析及推理, 用基本法律原理解决司法实践问题。交流能力是指通过语言文字与其他社会主体沟通社会信息, 表达法律意见的能力。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两种。谈判能力是指在司法实践中解决法律问题时的能言善辩、满足委托人委托事项的能力。诉讼能力是指掌握诉讼程序, 运用诉讼技巧应对或参与诉讼的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是指能够策划调查方案, 采取调查手段, 确定事实真相, 并对信息进行处理的能力。随即应变能力是一种综合实践能力, 体现学生综合素质。
上述实践能力都能在辩论式教学过程中得到锻炼。逻辑思维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可以通过分析研究案件事实, 查找法律相关资料、阅读法律理论著述, 最终获得有效信息、提出辩论意见的方法进行锻炼。交流能力、谈判能力、诉讼能力和随机应变能力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表达自己的观点, 运用诉讼程序技巧解决各种突发情况, 采用口头表述、质疑、立论等手段进行法庭辩论等手段得到锻炼。
通过各种比较和尝试, 比如开展课堂讨论、组织法律咨询、进行法律援助、旁听庭审、增加实训、案例分析等, 笔者发现, 要想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辩论式教学方法是简单易行且成效显著的途径。
2. 中等职业学生现状要求辩论式教学方法。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水平参差不齐, 有的对学习的兴趣不高, 上课时不认真听课, 玩电子产品, 甚至于经常逃课;课余时间谈恋爱现象普遍, 有的甚至赌博打架等。如何对中等职业学生进行法律教育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 中等法律职业教育应当采用以学生为中心, 以培养学生创新和实践操作能力为目标, 教师通过多种教学活动调动学习积极性、激发学习兴趣, 促使学生主动学习。
二、辩论式教学的内涵
辩论的历史与人类语言的历史一样久远。中国古代倡导“百家争鸣”, 使辩论有了高度发展。如最著名的庄子与惠施公的辩论;孟子也曾自述:“余岂好辩哉?余不得已也”, 为此得到古今好辩之名;墨家辩者, 简称墨辩等。辩论式教学的设计理念有三个, 一是互动式教学。辩论式教学在活动关系网上应形成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多边互动格局, 促进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和谐发展。把课堂教学过程建立在多边互动基础上, 力求体现学习的主动性、认知的深刻性、交流的多维性。教学信息的输出与反馈, 不仅在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 而且在学生与学生之间进行, 形成多维交流、合作、碰撞的态势, 建立多层次、立体式信息传递网络。二是生成性教学。辩论式教学课堂是充满活力的, 学生思维和思维的碰撞, 会激发灵感, 课堂不是预设, 而是生成的, 创新的, 无法预想的。三是合作式学习。实施辩论式教学活动, 可以根本转变师生之间的教与学行为模式, 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合作能力, 提高学校的教学效益, 达到教学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中等职业法学教育的辩论教学是指科学设置规划体系性的辩论课程, 采取逐步推进的教学手段, 让学生系统掌握辩论基本知识, 熟悉运用常规的辩论技巧, 在司法实践当中进行锻炼, 从而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法学教育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 即包括法学基本原理和司法实践技能两大部分。而辩论式教学过程就是“理论与实践”的很好结合, 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实践教学与培养学生法学职业能力的目的。根据多年的教学经验以及观察, 笔者认为以学生在校期间的三年或四年为一个周期, 辩论式教学的开展步骤应当按照以下顺序展开:第一阶段, 在刚入校的学生中间开展普通辩论赛, 类似于在电视上举办的大专辩论赛, 因为他们还没有具体接触到法学专业课, 只有就普通社会论题展开辩论;第二阶段, 在已开设法律基础课程的基础上开展案例研讨和辩论式课程。因为他们有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 可以结合法学专业展开辩论;第三阶段, 在即将毕业的学生中间开展法庭辩论赛, 因为他们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 并已经学习了各部门法学知识, 利用法庭程序规则展开辩论进行实弹演习尤为必要。
三、辩论式教学课堂设计方案
1. 准备阶段。
恰当选择合适的案例或辩题, 组织模拟演练。所选案例应当具备:一是新颖性, 选取最近发生的教学案例能够激发课堂兴趣。当今发达的网络环境可能使学生已经知悉案情, 可以更大程度上调动学生课堂学习的兴趣。二是代表性, 案例应当具有典型性, 能够与教学内容相结合。案件材料应当齐全, 包括案情简介, 案情模拟演出, 模拟询问当事人和组织答疑等环节。注意案例控辩双方的平衡性和案情的可辨性, 以便有足够的辩论空间。根据班级学生实际情况科学分配案情角色。基本分成审判法官小组、原告人小组、被告人小组和书记员小组等角色。可能有学生不能直接分配角色, 但也要给他们布置一定的任务, 不能让他们做旁观者, 以便让他们在提问和交流环节发表意见。通过组织预演纠正程序或实体上的重大错误, 保证课堂效果的顺利实现。
2. 组织辩论阶段。
这一阶段是辩论实施阶段。学生完全进入角色, 按照预设案情发挥辩论能力, 开展实战。在场景布置上, 应当设置成法庭或辩论赛场的格局, 摆放适当桌签以增加现场感。学生要着制式服装, 营造真实的现场气氛增加实战效果。要做好现场记录, 以便总结点评时有据可查。
3. 总结阶段。
辩论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和点评, 不可长时间拖延, 否则会降低教学效果。任课教师或实践一线的兼职教师都可以担任点评人, 但最后任课教师要进行全面总结。点评前, 先让学生相互提意见, 针对整个辩论课程认为不对或不恰当的地方提出想法或建议, 未直接参加的同学则必须按照课前安排对某些环节进行评析并发表意见。通过这种交流互动可以提高辩论课的教学效果。点评总结后, 学生必须书写心得体会。这不仅利于增强学生认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还利于总结经验和教训, 为今后改进教学工作积累原始资料。
上述三个步骤就是辩论式教学课程授课方案。经过这三个阶段的教学活动, 学生们从实践锻炼中获得基础法律知识, 提高实际动手能力, 达到实践教学的目的。
辩论赛题目 第4篇
2.正方:不把商品的缺点告诉顾客不是欺骗 反方:不把商品的缺点告诉顾客就是欺骗 3.正方:iphone4S适合学生 反方:iphone4S不适合学生 4.正方:宝马可以作为警车 反方:宝马不可以作为警车 5.正方:图书馆建餐厅利大弊 反方:图书馆建餐厅比大利 6.正方:新闻价值比人文道德更重要 反方:人文道德比新闻价值更重要 7.正方:终点更美 反方:起点更美 8.正方:人生因成功而快乐 反方:人生因快乐而成功 9.正方:手机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反方:手机疏远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10.正方:见义勇为应更注重扶危济困
反方:见义勇为更应注重自我保护 11.正方:团队中应该张扬个性 反方:团队中应该收敛个性
12.正方:乔布斯比孔子更适合做大学校长 反方:孔子比乔布斯更适合做大学校长 13.正方:穿越剧的热播有利于人们对历史的认知 反方:穿越剧的热播不利于人们对历史的认知 14.正方:大学私营利大于弊 反方:大学私营弊大于利 15.正方: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反方: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16.正方:当代青年裸婚利大于弊 反方:当代青年裸婚弊大于利 17.正方:大学教学楼应该进行商业冠名 反方:大学教学楼不应该进行商业冠名 18.正方:网络自由使事情更清晰 反方:网络自由使事情更模糊 19.正方:男生更爱美 反方:女生更爱美
20.正方:网络名词可以录入新华字典 反方:网络名词不可以录入新华字典 21.正方:青年人更适合买房
反方:青年人更适合租房 22.正方:该扶起摔倒老人
辩论题目 第5篇
正方
反方
名人拍商业广告可以虚构 名人拍商业广告不可以虚构 目前的彩票发行方式利大于弊 目前的彩票发行方式弊大于利 男女平等是可能实现的 男女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 女性比男性更需要关怀 男性比女性更需要关怀 逆境有利人才成长 逆境不利人才成长
评价行为善恶的标准是效果,不是动机 评价行为善恶的标准是动机,不是效果
人类和平共处是一个可能实现的理想 人类和平共处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理想
人类社会应重义轻利 人类社会应重利轻义 人类是环境的保护者 人类是环境的破坏者 人为自己活着快乐 人为别人活着快乐 人性本善 人性本恶
儒家思想可以抵御西方歪风 儒家思想不能抵御西方歪风 社会发展应重利轻义 社会发展应重义轻利 社会发展主要靠法制 社会发展主要靠德制
个人需要对于大学生择业更重要 社会需要对于大学生择业更重要 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 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避免拜金主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避免拜金主义 生态危机可能毁灭人类 生态危机不可能毁灭人类 实行学分制利大于弊 实行学分制弊大于利
市场经济有利于道德发展 市场经济不利于道德发展 提倡购买国货有利于经济发展 提倡购买国货不利于经济发展
外来文化对民族文化的发展利大于弊 外来文化对民族文化的发展弊大于利 外行能够管好内行 外行不可能管好内行
网恋能成为婚姻的有效途径 网恋不能成为婚姻的有效途径 网络爱情是真正的爱情 网络爱情不是真正的爱情 网络影响人际关系 网络不影响人际关系
网络对大学生的的影响利大于弊 网络对大学生的的影响弊大于利 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 温饱不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 文凭能够代表知识水平文凭不能够代表知识水平现代社会女人更需要关怀 现代社会男人更需要关怀 效率必然牺牲平等 效率不一定牺牲平等 哭比笑难 笑比哭难
信息高速公路对发展中国家有利 信息高速公路对发展中国家不利 选美活动利大于弊 选美活动弊大于利 烟草业对社会利大于弊 烟草业对社会弊大于利
一所学校的社会地位如何关键在领导 一所学校的社会地位如何关键在学生 医学的发展应有伦理界限 医学的发展不应有伦理界限 应当鼓励“新新人类”作家 应当批判“新新人类”作家 时势造英雄 英雄造时势 愚公应该移山 愚公应该搬家
去向哪里比与谁同行更重要 与谁同行比去向哪里更重要 在人生的道路上,机遇更重要 在人生的道路上,奋斗更重要 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 在校大学生创业弊大于利 知难行易 知易行难 治愚比治贫更重要 治贫比治愚更重要
中国发展网络经济应走洋为中用 中国发展网络经济应走洋为中用另辟蹊径 中国社会更需要德治 中国社会更需要法治
中小学封闭式管理有利于学生成才 中小学封闭式管理不利于学生成才 中庸之道应该提倡 中庸之道不应提倡 全才更适应社会竞争 专才更适应社会竞争
辩论规则题目 第6篇
讲堂辩论
教学目标:
1、培养学生的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2、培养学生口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教学重点:提高学生的口才与逻辑能力,加强了团队的协作配合能力。教学方法:辩论、讨论、演讲 教学课时:2课时
(辩题可三选二)
辩题一:正方:人和自然可以和谐相处
反方:人和自然不可以和谐相处
辩题二:正方: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反方:成大事者也拘小节
辩题三:正方:金钱的追求与道德可以并行
反方:金钱的追求与道德不可以并行
一、辩论赛流程 立论阶段:
1、正方一辩开篇立论,3分钟。
2、反方一辩开篇立论,3分钟。驳立论阶段:
3、反方二辩驳对方立论,2分钟。
4、正方二辩驳对方立论,2分钟。质辩环节:
5、正方三辩提问反方一、二、四辩各一个问题,反方辩手分别应答。每次提问时间不得超过15秒,三个问题累计回答时间为1分30秒。
6、反方三辩提问正方一、二、四辩各一个问题,正方辩手分别应答。每次提问时间不得超过15秒,三个问题累计回答时间为1分30秒。
7、正方三辩质辩小结,1分30秒。
8、反方三辩质辩小结,1分30秒。自由辩论:
9、自由辩论 总结陈词:
10、反方四辩总结陈词,3分钟。
11、正方四辩总结陈词,3分钟。
二、赛制具体说明
1、立论阶段:由正方双方的一辩选手来完成,要求立论的框架明确,语言通畅,逻辑清晰,能够正确的阐述己方的立场。
2、驳立论阶段:这个阶段的发言由双方的二辩来进行,旨在针对对方的立论环节的发言进行回驳和补充己方的立论的观点,也可以扩展本方的立论方向和巩固己方的立场。
3、质辩环节:这个阶段是,由双方的三辩来完成这个环节,双方的三辩针对对方的观点和本方的立场设计三个问题,由一方的三辩起来提问对方的一辩,二辩,四辩各一个问题,要求被问方必须回答,不能闪躲,提问方的时间每个问题不可超过十五秒,回答方三个问题的回答累计时间是一分三十秒,双方的三辩交替提问,由正方开始,在质辩的环节中,要求双方的语言规范和仪态庄重,表述清晰。在质辩结束后,由双方的三辩针对对方的回答进行质辩小节,时间一分半,由正方开始。
4、自由辩论阶段:正反双方的八位辩手都要参加,辩论双方交替发言。双方都拥有四分钟的累计发言时间,在一方时间用完后,另外一方可以继续发言,直至本方的时间用完。在这个环节中,要求辩论双方的队员团结合作和整体配合,自由辩论阶段由正方开始。
5、结辩阶段:针对对方的观点和己方的立场出发,总结本方的观点,阐述最后的立场。
三、评判
(一)聘请6位评委对比赛进行评议。
(二)评分标准
1、团体分,共300分
(1)按辩论阶段评分,计200分。陈词30分,攻辩40分,攻辩小结20分,自由辩论60分,回答观众提问20分,总结陈词30分。
(2)综合印象分,计100分。语言风度50分,团体配合、临场反应50分。
2、辩手个人得分,每场总计50分。每场比赛的最佳辩论员由得分最高者获得;本次比赛全场最佳辩论员由个人累积分最高者获得。语言表达10分,整体意识10分,辩驳能力10分,美感风度10分,综合印象10分。
(三)胜负判断
1、每场比赛的胜负判断,依据6位评委所打团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总和来判断。
法律辩论题目 第7篇
“案例辩论式”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的主要优势和功能
在传统的法律教学课堂上,主要是强调教师在课堂上的主导作用,所以多采取理论灌输式的教学,导致法律课堂的教学氛围比较沉闷,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积极性很难得到有效的激发[1]。传统的法律教学方式无法充分激发学生在法律课堂上的主体意识,学生只能被动接受知识,学生普遍缺乏实践能力。“案例辩论式”教学法在法律课堂上的有效运用,具有很多的优势特征:
1.调动学生的法律学习热情
“案例辩论式”教学法在法律教学课堂上的有效运用,可以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适时适当地引入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典型案例,从而增强了法律教学内容的现实感、具体感和生动性,实现法律教学的“生活化”,尤其是在学生能够运用法律知识解释或解决自己的现实问题时,亲身体会到法律知识的“学有所用”,往往能够更好地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2]。
2.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批判精神
“案例辩论式”法是一种先进的教学方法,它一改传统教学中“教师只管教,学生只管听”的教学模式,注重学生自身创造力的开发。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学生作为主体,与老师之间没有等级差别,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看法,与老师同学进行讨论,教学气氛和谐融洽。学生也可以打破传统的思维模式,用更具创意的思维去理解问题,用灵活多变的方法解决问题,看待问题的角度也不再局限,勇于坚持自己的观点,向传统的权威发出挑战。
3.加强教师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
在“案例辩论式”的教学方法中,教师和学生的地位没有高低之分。教师是整个教学活动的“牵引者”,学生是“主力军”[3]。对于一个问题的解决,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可以各抒己见,无论对错都可以将自己的所思所想表达出来,进行广泛的讨论辩证,教师用自身丰富的学识来开发学生的思维,学生也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创造力更新老师的思想。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充分的认可,自信心、自尊心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极大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4.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育
在法律教学课堂中,案例教学的优势更为显著。学生通过扮演不同的法律职业角色,如律师、法官、原被告双方等,体会不同的法律视角,从不同的角度对法律进行解读。通过广泛的交流谈论,学生极大地提高了自己的分析思维能力,能够更加有效地判断、解决问题,沟通交流能力和表现力也得到提高,整体的综合素质有了很大的提升。
“案例辩论式”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的运用原则
1.教育性原则
“案例辩论式”教学法的选择与应用,其最终是要为法律教学服务的,所以教育性原则是选择和制定“案例辩论式”教学法的首要原则[4]。在选择教学案例时,要实现思想性与政治性、法律意识与政治意识之间的紧密结合,这样才能在确保顺利实施法律教学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政治意识,实现二者之间的同步培养。因此,法律教师在选择教学案例时,应当多选择那些内容健康、判决公正的案例作为学生辩论的教学素材,避免使用那些蕴含暴力方式、犯罪方法等负面信息的教学内容。
2.适应性原则
辩论式案例的选择与应用,需要做到难易适当,这是因为学生之间的个性化差异比较明显,学习习惯和学习偏好也千差万别,这时教师就要根据学生的特征和学习基础选择那些难易程度适中的教学案例,增强案例选择的层次性和科学性[5]。例如,对于刚入学的大一学生,由于他们的理论知识还比较薄弱,法律基础的知识面还比较狭窄,法律意识和逻辑推理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如果这时候选择比较复杂的教学案例,就很难调动学生参与辩论的积极性、主动性。
3.典型性原则
为了更好地调动学生的法律思维和辩论热情,增强法律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教师在选用案例时还要坚持典型性的原则。教师选择的供学生辩论的案例,只有做到与社会热点、学生生活实际的紧密联系,又与有关教学内容的知识点相关联,才能更好地引发学生的辩论热情,使“案例辩论式”教学法发挥出最大的教育功能和引导作用。同时,针对不同专业的法律教学,教师还可以针对这专业特点以及学生的思想实际,斟酌采用侧重面不同、长短不同、繁简程度不同的案例,并确定采用适当时机和方式,进行有重点的讲解,这样往往能够实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4.统筹性原则
所谓统筹学原则,主要是指“案例辩论式”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的具体应用,必须处理好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教材教学以及其他教学方法之间的关系,只要实现了“案例辩论式”教学与其他教学环节的统筹兼顾、相互补充,才能实现更加理想的教学效果。首先,要注意处理好运用案例和采用其他教学法的关系,做到多种教学方法的组合运用、合理运用;其次,要处理好案例与教材的关系,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这样才能达到法律教学中科学性、知识性、主动性和趣味性的统一。
“案例辩论式”教学法在法律教学课堂上的运用策略
1.案例导读
法律教师作为“案例辩论式”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和引导者,需要在教学的初始阶段将教学案例科学的导入到法理授课环节,借助“案例导读”对学生进行合理的引导[6]。例如,教师在课堂上适宜地导入教学案例后,要对相关背景知识和需要进行讨论的环节进行剖析、判断与阐释,让学生对案例背后的法律知识有所认知与了解,初步形成对教学案例的感性认知,这样才能调动起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主动性和热情。
2.案例设问
法律教师在“案例导读”环节之后,要适时地根据教学案例向学生提出与课堂教学相关的法律问题,然后让学生通过查资料、合作学习等方式,就某一问题开展讨论和探究。首先,教师可以结合教学案例收集整理一些资料或选编教学资料,尤其是那些代表不同学派的观点、思想,或者是曾经产生重点影响的论点或法学理论,教学都可以传递给学生;其次,教师向学生传授文献资料检索的方法以及辩论的规则、要点,避免后期辩论过程的无组织、无纪律,提高对“案例辩论式”教学管理的重视程度。
3.案例辩论
该环节是教师组织“案例辩论式”教学的主要环节,主要是指在课堂上由教师组织学生对案例问题进行互相辩论的环节。它以“案例设问”环节提出的问题为纽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辩论过程,必要时教师可以再次设问,或者辩论者彼此之间相互设问,但需要注意的是,课堂上进行的案例辩论不同于法庭上的“唇枪舌剑”式的辩论,主要是带着问题,对所阅读、查找的与教学内容相关的问题,进行研讨、质疑、评价和交流的过程。
4.法理点评与辩论总结
在“案例辩论式”教学的最后,教师要对辩论过程和辩论成果进行总结,对相关的法理知识进行讲解和点评,这样才能进一步帮助学生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性认识,实现知识的升华。此外,对于在“案例辩论式”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法律教师要进行及时的总结,对“案例辩论式”教学的组织形式和实施过程进行不断的优化,促进“案例辩论式”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结语
“案例辩论式”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的有效运用,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热情,激发学生在法律课堂上的自主意识和主体意识,促进了学生应用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是一个非常成功的教学方法,值得在法律教学实践中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与推广。
参考文献
[1]林小青.谈案例教学法在《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的运用[J].现代经济信息,2013,(22).
[2]辛宇鹤,赵福江,王慧.“全景”式案例分析法在刑法案例教学中的应用[J].成功(教育),2013,(11).
[3]谭秋霞.网络多媒体环境下法学案例教学模式的构建[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1,(04).
[4]郏海臣.浅谈法律案例教学中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1,(08).
[5]赵洁.法学专业实施案例教学法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J].新西部(下旬.理论版),2011,(03).
辩论参赛题目 第8篇
2、执着和变通哪个更能使人成功?
3、低调做人高调做事好还是高调做人低调做事好?
4、老实人吃不吃亏?
5、手机是否疏远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6、做小河里的大鱼还是做大河里的小鱼好?
辩论题目小汇总 第9篇
猪八戒和孙悟空谁更适合当老公 喜羊羊与灰太狼谁更适合当老公?以成败论英雄是可取的以成败论英雄是不可取的学校应该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 还是只为了培养尖子生
做人做灰太狼还是喜洋洋好
机遇是成功的关键/机遇不是成功的关键
留学生归国是个人问题,不是社会问题/留学生归国是社会问题,不是个人问题女性比男性更需要关怀/男性比女性更需要关怀
善心是真善/善行是真善
捐款排行榜是道德示范还是道德绑架
男女平等是可能实现的男女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选择你爱的人 选择爱你的人
老人在街上无意摔倒,路人是否应该上前搀扶帮助
跳槽对个人发展的利弊
上司和下属要保持距离才能树立权威
下属的能力可以通过教育来提高。
办公室政治也是办公室文化吗?
对部下应该严格要求。
对下级的成长应负起领导责任。
没有通过对话不能解决的事。
人生的成功在于努力。
事业高于家庭。
企业也有必要为社区活动贡献力量。
是否应当100% 接受顾客的要求。
工作时间应该禁烟。
赌场对澳门经济发展利多弊少
上网有利学习
安乐死应合法化
中学生不应做兼职
网络发展影响人际关系
辩论题目 第10篇
正方一辩:我方认为个人命运是由社会掌握的。
首先,个人是社会的一份子,个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个人脱离了社会连生存都成问题,又何必说个人命运由谁掌握的问题呢?其次,个人内在气质的形成,也是受社会影响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个人的性格,个人的兴趣,个人的发展方向,个人的远大抱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个人所谓的一切个性都与社会现实情况有着莫大的关系!所谓“皮之不在,毛将焉存”?
你试想一下,你不是一生下来就知道什么是对很么是错的,而这些是由这个社会来告诉你的。俗话说:环境造就一个人,如果没有一定的道理,那么为什么会有人这么说呢? 如果没有社会的帮助,任何一位伟人都只能哀叹自己生不逢时。一个人的命运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人的价值实现问题。人的价值实现的内容、条件、机遇等等,是由社会发展决定的。
我们都知道,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自出生开始即进入社会,处处受到社会的影响。当我们出生时,无论是在医院,还是家里,我们的父母医院的医生都在对我们施加影响。比如在医院,我们会接受卫生防疫,为我们避免了很多疾病的发生,我们会有一个好的身体来面对漫漫人生的考验。当我们幼年时期,我们会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爱,亲戚朋友的问候。他们对我们的成长都产生巨大的影响。一个欢乐的童年和一个心酸的童年对一个人未来人生道路的影响巨大,有目共睹。如果说一个人的命运是由个人决定,你在吃奶的时候能决定喝什么奶粉吗?你能要求或者拒绝医生的治疗呵护,你能要求打某种预防针不打某种预防针吗?社会已经对我们产生巨大的影响他将决定一个人的一生。反方一辩:我方认为个人命运是由自己掌握的。有名话叫“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虽然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家庭,这是一出生就决定好的,但是我们拥有足够的时间把握自己的人生,决定自己的命运。随着时间流逝我们从一个柔弱的婴儿成长为一个健康的少年。自我意识慢慢增强,我们开始学会独立,不再事事依赖父母,有了主见,可以决定自己的事,掌握自己的命运。化被动为主动。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长大,才能够创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我们的一言一行,学识,气质都决定了自己的命运。
如果这样还不足以证明我的观点,那我就来举一个例子吧。海伦凯勒这个名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她从小失去了视觉和听觉,只能用触觉于这个世界进行沟通.命运对她来说一点都不公平,让她遭受到那么多不幸.然而幸运的是,海伦是一个无比坚强的人,她在逆境中顽强地站了起来.她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努力拼搏,最终战胜了困难,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此外还有霍金,张海迪等等,它们都是战胜命运的鲜活例子。而这些人若不乐观,不坚强,即使你把他们放在一个爱心泛滥的社会,他们依旧是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而社会却是无法左右他们的人生的。所以我方认为个人命运由自己掌握。
正方二辩:我方认为个人命运由社会掌握。人是生存与社会的,我们共同生活在这个环境里,离开了这个环境我们就失去了很多生存的能力.当你只和生活在一起.你也就慢慢的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但你学会了怎么去扑猎怎么样去攻击怎么样去称霸森林.但当你和温顺的猴子生活在一起你就学会了怎么样才能快速的爬上大树.我们是服从的本体我们只是在其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发挥出我们的特长和能力。命运无法在自己个人的手中得到实现.。社会环境对人的发展是起着重要作用的。人与社会是共存的,人要发展,需要社会的共同发展,人并不是孤立的,需要客观的社会帮助与环境平台。
一建筑工程师在工地上跟一民工聊天得知他们是同一年参加高考的,这位来自仙桃的的民工当年的考分比这位北京的工程师高出一分,结果是在北京的他被录取,最终成为工程师,而这们民工却落榜了。多年来一直在打工,从这则报道说明了同样的努力,命运却完全不同。这就是所谓的机遇,并不是可以随你的意志所转移的。我们都知道,汉文帝喜欢年老的将军,汉武帝喜欢年轻的将军而李广恰是在文帝是年轻,武帝是年老,所以一生不得志这是因为他的命运掌握在统治者的手里啊!夸大了主观能动性,而忽略了环境因素对人不可忽视的影响。就好象有人对曹操这样评价过“治世之能臣,乱世之*雄”。当能臣,当*雄是曹操想怎么选择就怎么选择的吗?命运能由他自己掌握的吗?
我们谈到的“个人”这个词,它的概念在今天这个辩题里应该是相对社会而言的,因为人的属性包含自然属性及社会属性,所以我们不能仅仅把“个人命运”中的“个人”局限于自然属性差别的比较之上,更应该注意到马哲原理中: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属性。否则我们说“个人”的命运不同,与谈人和猴子命运不同一样,毫无意义。命运,当然我们无法完全了解何谓命运??但我们也无法否认命运是由行为组成,各不相同的思想动机是一定物质生活条件的产物,即意识是人脑对于社会的反应,意识指导我们行为,即作为行为指导的意识其根源是社会。而在意识指导行为作用物质时离不开社会实践,其过程仍需要社会的掌握。
我们从社会的微观及宏观方面来认识社会对命运的掌握:
1> 社会微观方面:通俗来说就是我们所处的周围环境,也许这仅仅是社会的一个层面或部分,但,正式这种无处不在的微观环境给人的刺激,才使人逐步建立起意识,指导人的行为及进一步发展。
2> 社会宏观方面:当人生存在社会中、发展在社会中,社会就承担起了,限制、规范、提供条件和基础、选择、评价等等诸多方面,并由此掌握命运的发展。
最后:我们所说的个人命运:其根源是形成意识的社会,其发展是由社会限制并主导,因为结果必定由其产生和发展掌握,所以综上所述:个人的命运由社会掌握!
所以我方认为个人命运由社会掌握。
反方二辩:我方认为个人命运由自己掌握。
社会是一个大平台,这个平台是让我们有展示才华的空间,而我们在平台上是否有所作为,是由自己掌握的。
就好像我们考进了立达学校,而立达只是一个让我们学习的地方,而有什么样的才华,有什么样的发展是要看自己的。
所以我方认为个人命运由自己掌握。
正方三辩:改革开放富起来,说明社会在进步,人民就有好日子过。从这里充分说明:社会的进步能改变个人的生活和命运。
环境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一个完全与社会隔绝的人,连最基本的生存能力都不会有,更不用说自己去决定自己的命运了。正如我们唱着《东方红》,当家作主站起来;我们讲《着春天的故事》,改革开放富起来。不正是毛泽东、邓小平这两位伟人决定着中国的前途、决定着人民的命运的雄辩事实吗?
时代造英雄,正是有了当时社会形式,才有了毛主席这样的伟人,他的命运实质就是社会造就的,没有当时的社会形式就不可能有毛泽东这样的伟人,同样当时如过毛泽东没有站起来或者说慢一点站起来,照样会有人站起来,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社会是遵循一定的规律向前发展的,马克思把人类社会的发展称为“一种自然历史过程”。意思是社会历史的发展同自然界的发展一样,有其内在的发展规律,是不依赖于人的意志和意识的物质力量及生产力所决定的客观的必然过程。
文革中那些受迫害得人是因为命运掌握在社会的手里才会下场凄惨,那个年代就是因为我们大家都知道个人命运掌握在**社会中,所以才有了我们对文革这错位思想**的平反,才有了后来的一系列的平反活动,难道这不正是我们把个人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吗?如果我们当初就没一个人想要平反的话,会有后来的平反吗?难道在那不公平的年代我们只能乞求上天的打救吗!大家听说过《孟母三迁》这一故事吗?孟母为什么要多次搬家呢?还不是因为个人离不开社会?社会的影响对孟子成材太重要太关键了。因此我方认为个人命运是由社会掌握的。
正方二辩:如果把社会比作大海,那么人就如大海中的水滴,他终究是要回归进大海的。反方三辩:可是作为一个水珠,可以选择是否流向大海,但不一定选择这一片大海。它可以流入其他的河流,江海湖泊,小溪山泉。
正方二辩:但大海是它最终的去处,是大海决定了水滴的命运。反方一辩:但是,大海难道不是由水滴聚成的吗?
正方二辩:古代时怀才不遇的人在现在或许能够成为很有能力的人,可在那时的社会,却无法发挥。
反方三辩:人是要适应环境的,这样才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华。正方二辩: 人是要适应环境的,那也就是说个人命运是由社会掌握的。正方一辩:时势造英雄。
反方一辩:人定胜天。人能胜天,也能胜社会,个人是根本。
正方四辩:个人离不开社会而独立生存,个人的命运与社会息息相关。反方二辩:个不努力的人,家里再有钱又能怎样?
正方四辩:我方还是坚持认为,个人的命运掌握在社会手中。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和社会不发生联系,个人就像一滴海水,而社会则是大海。我们了不开大海,大海也需要我们。一个人注定不能离开社会独自生存,这就决定了我们的行动以及思想都要受到社会的影响,社会左右着我们做出各种的决定。有句话说的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就是这个道理。不论古今中外,时势造英雄这个到了始终存在。君不见历史上那许多怀才不遇的人都因生不逢时而无用武之地吗?最典型的例子便是汉朝的李广:李广最早登上军事舞台,但当他年富力强时,汉文帝却喜用年纪大的武将,当他年纪大了时,汉武帝却又喜任用年富力强的人,汉文帝曾不胜惋惜地对李广说:“真是可惜啊,你生不逢时!李广空有一身好武艺,可是却无用武之地。除此之外,还有中国的一大领袖毛泽东、美国总统乔治华盛顿等等等等,他们不都是在社会中成长起来,在社会中坚强起来,在社会中留下历史的见证吗。正是那句话: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反方四辩:我方坚持认为,个人的命运掌握是在个人手中的。人定胜天,所以个人才是根本。水滴可以选
感谢主席,大家好。
开门见山我方的观点是个人的命运是由社会掌握的。
首先,针对你方论点本身,用举反例的证明方法,:“只要找出一个反例就能推翻一个命题。”好,那么,在一些情况下,不需要个人的勤奋,个人的命运也能改变。一夜暴富的天上掉馅饼事不是没有。冒名顶替、掉包,突然被谋杀残害等情况下个人命运也改变了啊。我们举得出命运不由自己掌握的反例,这必然是对对方论点的直接驳斥。相反,我们都需要社会因素,你们却难以举不需要社会因素而改变命运的例子。
下面我讲全面论证我方观点:
开宗明义,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命运通常是指人的所谓吉凶祸福、高低贵贱和人生遭遇的总体状况。掌握即:主持和控制。
第一.经典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只有在客观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来决定自己的活动,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也必须以客观存在为前提。
第二.社会性是人的根本属性。人是社会的人。人一出生就已经处在一个特定的社会环境之中,大到时代环境,小到家庭环境,这些也主持和控制了个人命运。
三.最后,我明确提出,我方承认命运的改变需要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但是,个人因素只起推动作用,但改变命运的决定和掌控,始终是社会因素。起作用不等于掌握啊。
我们打个比方,我们可以把初始的命运看做数字1,命运的改变看做数字9,经过你艰苦卓绝的努力,命运指数到了5、6甚至7,但是很难到达改变命运的9。那为什么达不到9呢?不看客观环境,不在社会中去寻求更大的提高,永远也达不到9,永远改变不了命运。古语有云: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啊。
我们都知道伊利牛奶的广告词:为梦想创造可能。个人的因素只能为梦想创造可能,而最终梦想的实现,命运的改变始终得靠社会因素啊。
综上所述,我方的观点是个人的命运是由社会掌握。反方攻击提问:
1、请问对方同学,在古代社会,鲁班能造出宇宙飞船来吗?
2、李政道、杨振宁在美国能够获得了诺贝尔奖,但如果是在战乱不断的旧中国,他们还能获得诺贝尔奖吗?
3、清代的徐骏会因为“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一句诗而命丧黄泉,而今我们却可以在因特网上畅所欲言,不正是因为社会发展而改变了人的命运吗?
4、岳飞何等英勇神武,他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吗?光绪皇帝忧国忧民,变法图强,但他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吗?
5、没有社会提供条件,杨立伟能飞上太空吗?
6、孔已己、范进、骆驼祥子的命运是谁决定的?
7、末代皇帝浦仪能永远坐在皇帝的宝座上吗?他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吗? 反方防守辩词:
1、“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 他们难道不是靠自己改变了命运吗?
他们都是因为客观条件促使自身际遇发生了很大变化而做出的选择,而非自主自觉的决定命运的走向和结局。
2、决定命运的是人自己,不是社会
马克思不是说了吗?——“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
3、人定胜天 请问对方同学,“人定胜天”中的“人”就是指的我们今天辩论中的“个人”吗?不是吧,这里的人,应该是指的“人类”这个“社会团体”。
4、性格决定命运
请问一个人的性格是自己能形成的吗?如果没有父母的遗传基因,没有家庭和社会环境,如何形成个性?
5、毛泽东改变了中国人的命运。
对方同学,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不是英雄创造时势!
6、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 但是事实上,山比人高,路比脚长。
7、贝多芬、张海迪,命运让他们致残,却不能使他们屈服,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艰苦奋斗,他们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诸如此案的例子,不胜枚举,谁说命运不是掌握在自己手中呢,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贝多芬不是说了吗:“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决不能让命运使我屈服”
每个人的命运都不能脱离宏观的社会历史环境,无论是贝多芬,还是张海迪,都只能在既定的客观条件和历史背景下开展活动,发挥主观能动性。对方同学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没有家人的支持,没有社会的帮助,他们如何战胜困难,改变命运?
8、别人的帮助是外因,个人的努力是内因,作为外因的社会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有一句话叫做,“朽木不可雕,烂泥扶不上墙”。如果一个人本身存在问题,就算把他放在再好的社会环境中,也没有用。
命运与个人奋斗有关,但不等于命运是由个人决定的。任何人的个性、品质、技能、学识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是在宏观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而不是自己能决定的。有谁是天生聪明,生而自知的?
9、美国亨利曾经说过:“我是命运的主人,我主宰我的心灵。”做人应该做自己的主人,应该主宰自己的命运,不能把自己交付给别人。挪威大剧作家易卜生有句名言说:“人的第一天职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做自己。”是的,做人首先要做自己,首先要认清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样,才是真正的自己。
理想不等于现实,我们每个人都想做自己,都想主宰自己的命运,但是现实条件决定了这不能。我想成为百万富翁,我想买一张彩票就中五百万,但这不是我个人能够决定的。
10、《国际歌》里不是唱了吗?“世界上从来就不存在什么救世主,要创造幸福,要走向成功,只有靠我们自己努力打拼。一个方向,立即出发,永不气馁,永不放弃,要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国际歌》唱的是共产主义理想,不是说的现实,正因为现实中有很多的不平等,不公平,这些不公平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每个人的命运,我们才要努力去改变,去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啊。
11、按照对方同学的逻辑,个人的命运是社会决定的,那么我们每个人又何必上学、追求、奋斗呢?你不买彩票,怎么有机会中奖呢?反正是“社会”决定的,我就在躺床上,是我的还是属于我的。但是,天上还能掉馅饼下来吗?显然不能。对方同学对“决定”的理解是错误的,“决定”是说社会对个人命运起主导作用,而不是唯一的作用,并不是否定个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个人主观努力可以改变客观条件。你不努力,天上的馅饼再多你也吃不到啊。没有社会提供条件,你到哪里中奖啊?
12、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舞台上如何演绎就靠我们自己去把握了。
不是还有句话吗?——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不是你想怎么演就可以怎么演,也不是你想在哪里演就可以在哪里演。
13、社会提供给每一个人的大环境是一样的,那为什么人的命运各不相同呢?比如在同样的历史条件下,毛泽东为什么能成功,蒋介石为什么会失败?(为什么是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解放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而不是国民党呢?他们所处的社会不一样么?)按照对方同学的逻辑,那是因为毛泽东读书很努力,蒋介石读书不用功的结果咯。
是因为毛泽东(共产党)的努力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蒋介石(国民党)脱离了人民群众啊!他们一个成为伟大领袖,一个成为失败者,成王败寇是他们个人能够决定的吗?不是,是社会决定的!
比如李宇春唱歌能走红,是因为她很努力,其他超女不努力吗?不是,她个人的努力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更重要的她有市场需求啊,是因为她的气质特点符合了一部分观众的审美需求嘛,没有社会的需要,没有湖南卫视和超级女声这个平台,她能红起来吗?是社会为她提供了机遇。
14、如果机遇把握不好,命运就会不同!但机遇从来都是给有准备的人的。
对方同学不要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机遇是从哪里来的,光靠自己努力就有机遇吗?机遇是外在的条件,是可遇不可求的,没有奥运会,哪来的奥运商机啊?你连机遇都没有,你怎么把握啊?没有机遇,陈景润到现在可能还在小卖部算帐呢,王军霞到现在可能还在农村种田呢。
15、没有我们的主动争取,哪来的北京奥运会啊?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个人不努力耕种,哪来的收获啊?
没有社会的广泛参与,没有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当然就没有北京奥运会。没有社会为你提供田地,你到哪里去耕耘?谈什么收获?
16、我们从来不认为个人可以脱离社会,社会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但每个个体的命运却不一样,最终决定权掌握在个人手中。
个人只能做出选择,但不能决定命运!影响个人命运的根源在社会。影响个人命运的主要因素是社会。
17、社会对个人的前途命运只是影响,而不能决定。
刚才我方二辩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决定”一词是指某一事物成为另一事物的先决条件,对事物的发展起主导作用。请问个人存在的先决条件不是父母,不是社会,难道是你自己吗?你能决定你什么时候出生?在哪里出生吗?
18、对方辩手举的例子就相当不切当,因为作为一个婴儿,他是无权选择的,你把这种完全属于被动的接受当成是个人命运是社会掌握的,这是十分可笑的。有哪一个人不是从婴儿成长过来的?婴儿的生命是父母给的,不是他自己决定的,这是客观事实啊。
19、人为什么不能自己做主呢?为什么同样的时势之下,有人做了英雄,而有人只能沦为狗熊呢?追根溯源,原因还是人自己。
无论是英雄还是狗熊,都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个人就象小船,社会就是大海,个人命运的起伏取决与大海的潮起潮落。是英雄还是狗熊,是社会决定的,不是个人决定的。20、邓小平同志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如果没有他提出。。,我们社会的进步无法实现。毛泽东领导中国革命等等。
邓小平一个人就能决定中国的命运吗?改革开放是他一个人能完成的吗?毛泽东一个人能完成中国的革命事业吗?马克思说过一句话: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历史不是一个人书写的!
21、如果按对方辩友说的我们走不出社会的大范畴,就是被社会掌握命运的话,那么我恩的脑袋是我们身体的一部份他也走不出身体的范畴,身体相当于社会,但医学告诉我们,控制大脑的并不是身体,反而是大脑控制身体。
控制不等于决定,大脑是身体存在的先决条件吗?
22、请反方朋友关注一个事实: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个人命运,而不是大环境的改变对社会的影响,或是某一代人某一个群体的命运,即便是社会改变了,每个人的命运每个人的道路都是不尽相同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但他们每个人的命运是一样的吗? 每个人所处的具体环境是不同的,当然命运就不一样。
23、社会给每一个人的机会和所谓的“运气”或许暂时不同,比如出生的年代、成功的机会。但是最终给每一个人的机会却几乎是均等的,在这均等的机会中,为什么有的人很成功,有的人却很不成功?那是因为他们自己没有把握住自己的机会,因而没有掌握自己的命运。完全均等的机会只存在于理想中,对方同学用理想来代替现实。如果社会是完全均等的,公平的,那么比尔-盖茨就不需要成立他的慈善基金会去帮助穷人了。我们也不需要去追求共产主义了。把握机会只是改变条件,不是决定命运。
24、人的命运就是整个生命过程转折起伏的轨迹,每一天生命的累积,长久以后就变成你一个人的命运,你今天的命运是由自己决定的,所以明天、后天、大后天都是由自己决定的,所以人一辈子的命运是由自己决定的。
人生命的每一天,都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进行的,大到时代背景,小到家庭环境,任何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孤立存在,都要服从客观条件,遵循客观规律。个体生命的起起落落要受到社会发展的主导和决定。
25、学习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不朝社会的发展方向前进是会被淘汰,但决定是顺应社会还是与社会背道而驰的是谁?难道是社会吗?是我们每个人自己!我们选择怎样的生活道路是由个人决定的。
每个人做出的选择和判断,都是基于他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而每个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都不可能脱离社会自发形成。
26、牛顿躺在树下,苹果掉下来了,依当时的情境,换作别人他能想到牛顿定律吗??伟大的毛主席,如果当时不奋不顾身地站出来领导反抗,现在你能活的这么逍遥自在吗?
没有牛顿还可以有马顿,羊顿。牛顿定律也不是凭空想出来的,你不知道在牛顿之前还有多少物理学家在努力吗?中国的革命事业是4万万中国人完成的,不是毛主席一个人完成的。起决定作用的还是社会啊。
27、请反方举例社会如何掌握人的命运?
我们刚才举了很多例子啊,李白、杜甫、岳飞等等。
28、荀子说过“人定胜天”,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人要胜天也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啊。只有遵循客观规律才能正确发挥主观主观能动性,改变生存的条件和状态。
29、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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