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精选6篇)
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1篇
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推进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26号)和省纪委、省编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纪发„2012‟7号)及州纪委、州编办、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纪发„2012‟1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1、乡镇纪检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和纪检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助乡镇党委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参与维护农村基层和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对于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对于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为推进农村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组织保障。但面对新
-
- 形势新任务,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还存在工作职责不明确、专职纪检干部数量少、经费保障不充分等问题,需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健全纪检组织、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干部管理、提供工作保障,扎实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水平。
2、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适应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整合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职能,使乡镇纪检组织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形象作风进一步改进,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积极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省、州、县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教育引导乡镇纪检干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树立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健全乡镇纪检组织
-
-
1、规范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设置。乡镇应设立纪委。乡镇纪委是经同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机构,在乡镇党委和县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纪委由书记、专职副书记和委员组成,乡镇纪委委员一般为5至7名。除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外,每个乡镇设1名专职纪检员,确保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人员不少于3名(专职纪委副书记、专职纪检员在乡镇现有编制内调剂)。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专职纪委副书记按副科级干部配备,由党委委员担任,其委员职务排序排在资历相同的委员前面。乡镇设立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由专职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
2、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村民委(社区)设党委的,设立纪委,委员为3名(其中2名履行村务监督员职责),纪委书记原则上由专职党委副书记兼任,没有党委副书记的由其他村党委委员担任;村民委(社区)设党总支的,成立由3名纪检监督员组成的纪检监督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2名(履行村务监督员职责)。纪委委员、纪检监督员必须严格经党员大会民主推荐、乡镇纪委考察、党委任命等程序。
三、完善发挥乡镇纪检组织职能作用的制度机制
1、认真履行乡镇纪检组织主要职责。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在农村基层的执行情况;协助乡镇党委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乡镇行政区域内,开展党员
-
- 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指导所辖纪检组织的工作和村务监督机构的工作;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党风廉政信息和情况;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乡镇纪检组织要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对桥头堡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好桥头堡建设中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难点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依托农村文化活动室,建立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建立健全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等情况有效监督的制度。加强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乡镇、村民主选举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保证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3、健全乡镇纪检组织内部管理制度。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分管的其他工作应与纪检工作相关。乡镇纪委书记参与乡镇党委工作决策、干
-
- 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注重发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乡镇纪委委员作用。建立健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建立乡镇纪检组织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学习调研、工作例会等制度,规范信访、案件检查等程序,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组织内部管理水平。
4、健全乡镇纪检组织考核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乡镇纪委书记每年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述德,接受评议。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履职情况的经常性检查,促进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认真履职尽责。要把对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5、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基层纪检组织工作方式创新。按照积极探索、依法依规、尊重创造、有利工作的原则,以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强化职能为目的,以贯彻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项制度”为重点,深化乡镇政务质询制度和村务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推进农村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改革创新农村基层纪检组织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
6、积极推动在乡镇非公经济组织中建立健全纪检组织工
-
- 作。在设立党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中建立健全纪检组织,配备专兼职纪检干部,不断扩大非公经济组织纪检组织建设覆盖面。
7、适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积极探索对农村基层从事公务活动人员实施有效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促进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四、大力加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1、着力选优配强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配乡镇纪检干部,重点选好乡镇纪委书记。注重选拔政治过硬、公正廉洁、熟悉农村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任免,严格按照《xx县任免乡镇纪委书记征求意见制度》,由县纪委与组织部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相关规定协商推荐考察后,报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乡镇纪检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注重把熟悉经济、法律、财会、审计等方面知识和业务的干部充实到乡镇纪委。
2、认真做好乡镇纪检干部的选拔和交流。建立健全优秀基层纪检干部的选拔培养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纪检干部要予以提拔重用,优秀的要作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重要来源,形成优秀基层纪检干部的选拔培养链。要保持乡镇纪检干
-
- 部队伍的稳定,并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交流。乡镇纪委书记原则上应干满一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任职5年以上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新任乡镇纪委书记一般应异地交流任职。
3、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县纪委应将乡镇纪检干部纳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除按上级要求新任乡镇纪委书记的任职培训纳入省纪委培训计划外,县纪委要抓好乡镇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员原则上每年参加县级以上纪检部门或组织部门举办的教育培训不少于1次;州、县纪委要积极创造条件,抽调乡镇纪检专职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跟班学习、挂职锻炼或参与办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党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农村管理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加强乡镇纪检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乡镇纪检干部要做到“五严守、五禁止”,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不适合从事乡镇纪检工作的,予以调离;对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
-
-
5、关心爱护乡镇纪检干部。支持乡镇纪检干部大胆履行监督职责,维护乡镇纪检干部的合法权益。建立县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责任人与乡镇纪委书记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基层纪检干部思想动态。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爱护乡镇纪检干部,建立乡镇纪检干部困难帮扶机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注重树立和宣传乡镇纪检干部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强化乡镇纪检组织工作保障
1、保证乡镇纪检组织必要工作条件。要严格按照中纪发„2009‟10号文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为乡镇纪检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支持和保障。乡镇纪委要有牌子,有独立办公室,逐步配齐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照相机、录音笔、保密柜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有基本的交通保障,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改善。同时,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杜绝奢侈浪费。
2、保证乡镇纪检组织必要工作经费。乡镇纪委所需工作经费列入乡级财政预算,参照《云南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云财行„2009‟599号)文件规定和当地经济收入情况执行,即:乡镇纪委工作经费每年按照县级政法机关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标准核定。单独列支,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但鉴于我县财力困难的实际,乡镇纪委工作经费按县级纪检机关工作经费标准核定,并纳入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使
-
- 用。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81号),认真落实好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村民委、社区纪委书记、纪检监督小组组长享受村民委、社区副主任待遇,纪委委员和纪检监督员享受村组干部正职(原村务监督员???)待遇,由县财政予以保障。村(社)纪检组织工作经费由乡镇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予以保障。
六、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领导
1、为切实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xx县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县委书记)
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李 永(县委副书记)
肖义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祝正勇(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成 员:刘富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杨 帆(县纪委副书记)
韦祥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褚德祥(县财政局局长)
陆仕荣(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县委编办主任)
-
- 刘 泓(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常务副主任)
杨武文(县纪委常委、县纪委办公室主任)
郑世贤(县纪委常委、县纪委干部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纪委干部室,负责牵头、协调相关工作,由郑世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挂钩联系乡镇纪检工作实际,分工联系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3、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纪检组织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抓好纪检组织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4、编办、财政等部门要认真落实乡镇纪检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要求,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和遇到的问题,确保在2012年10月底前完成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任务。
5、推进城镇社区纪检组织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推城镇社区纪检组织建设改革创新,科学设置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健全机制制度,不断提高城镇社区纪检组织的工作水平。街道社区纪检组织建设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
-
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2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团支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切实加强团支部建设是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团十六大精神的重要行动
2008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团十六大部分代表座谈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在新形势下推动共青团事业实现新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要求,特别强调要大力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团十六大报告鲜明指出,团的基层组织决定着共青团最本质的影响力、战斗力和生命力,是共青团履行根本职责的主要载体,是实现各项功能的基本途径,也是团的全部活力的根本标志。
(二)加强团支部建设,是高校团组织适应新形势,寻求新发展的客观需要 大力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新时期共青团的重要任务。团支部是团的最基层组织,与广大团员青年保持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在团结和教育青年中起着核心作用,是团的各项工作的显示终端。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青年学生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交流方式和聚集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高校共青团工作发展面临着新挑战。高校团组织必须主动顺应新形势的要求,找准新的工作定位,拓展新的工作领域,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开创新的工作局面。
近几年来,我校基层团支部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止到2008年,我校已连续5年坚持开展基层团支部建设活动月,为团支部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团支部的思想建设更加有力,组织建设更加规范,团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加强,团的阵地建设进一步巩固,团的活动领域进一步扩展,团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团的影响力、战斗力、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基层团组织对于学校发展和建设的贡献率逐渐提高。但是,在新的形势下,同其他高校相比,我校基层团支部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组织设置和运行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青年大学生群体的发展变化;少数团支部内在活力不足,团支部在团员青年中的核心作用不明显,缺乏凝聚力;有的团干部联系青年不够,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强;团员身份意识弱化,先进性意识不强;团员的日常管理的规范性有待加强等。这些都是亟待我们认真思考,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创新思路,求真务实,科学统筹加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团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团支部的内在活力为核心,以健全团的基层组织体系为基础,以切实加强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机制建设为保障,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校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共青团作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基本原则:坚持党建带团建,实施理论武装工程,全面加强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服务促团建,通过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服务,不断增强团组织对新时代大学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坚持团建抓创新,按照青年学生成长的需要和团的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建设与新形势下高校发展相适应的团支部组织网络,进一步激发团支部的生机和活力。
工作目标:力争用二到三年的时间,通过着重加强团支部、团小组规范化建设,使全校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工作得力;通过建设校级基层团组织示范单位,创建一批“四个优”(班子建设优、主题活动优、支部建设优、阵地建设优)的“五四红旗团支部”,把团支部建设成方向正确坚定、工作深入细致、制度健康有效、学风健康向上、班子坚强团结的集体。
三、加强团支部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团支委队伍建设和团干部培养
团的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团支委)由团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原则上每届任期一年。新生入学后,分团委要认真了解新生团员情况,确定临时支委会,原则上2个月内要选举产生正式支委会。在任期内如需调整团支部委员会成员,须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提出,分团委同意后方可进行。团支委一般由3-5人组成,分别任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等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由分团委研究决定,可设增设多名专门委员。按照“重素质,有能力,讲奉献”的要求,坚持党团组织考察和团员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将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党团员选拔到团的支部班子中来,尤其要选拔好团支部书记。要积极探索推行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团干部选拔方式。为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团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团小组,团小组长应按照团干部对待,需列席团支委会议。团支委成员和班委成员可相互兼任,也可结合学院实际,试行“班团合一”。班级团支委、班委要密切配合, 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分工协作,各有侧重,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班级工作。
校团委通过举办团校培训班等形式,每学年对团支部书记轮训一次。各分团委要对团小组组长以上团干部每学期轮训一次。
(二)坚持不懈抓好团员意识教育和团员队伍建设
要坚持团内组织生活,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地对团员青年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通过学《团章》、举团旗、唱团歌、戴团徽,增强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坚持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组织好每学期一次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开展一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各团支部要将团员教育评议与团员团籍注册有机结合起来,按时按标准收缴团费,加强对团员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教育,在表彰奖励先进的同时,对于违反《团章》有关规定的团员,团支部要在进行评议和批评教育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按程序提出处分意见,并落实帮教责任人。
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入党后年满28周岁以前保留团籍。因此,未满28周岁的学生党员仍保留团籍,必须参加团的各种会议、活动和团内表彰,并按时交纳团费。依凭各种组织建立起来的团支部(如在学生会等学生组织中建立的团支部),其所辖团员要同时接受所在班级团支部的管理,其团籍一般应由班级团支部管理。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团支部常规工作
团支部在建立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工作检查考核、支部活动等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团籍注册制度,团课)的落实,使团的组织生活落到实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团员大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团支委会(遇重大事项,须邀请不是团支委的学生党员、班委会主要干部列席),每月召开一次团小组会,上好一次团课,每学年进行团员团籍注册和团员教育评议。
校团委结合团支部工作开展需要,从2008级学生起,启用《聊城大学团支部发展记录手册》,全程记录团支部建设的每一个阶段,更好地指导帮助团支部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团支部建设的连续性。
(四)围绕青年成长和成才需要,精心组织开展团的活动
团支部要在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校院两级活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体现特点、符合需要、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活动,并做好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工作。团支部活动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突出思想性与教育性,结合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风建、班风建设、安全建设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身心健康、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和指导等为重点,反对简单地以游玩和粗糙型的文体活动代替团的活动。团支部要以宿舍为单位建立理论学习小组,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并组织开展各种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基础文明养成、道德规范教育和“知校爱校 兴校荣校”意识培养,组织团员青年立足校园、走向社会,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要大力开展促进学风建设和学生学习的各项活动,积极营造自觉学习、友好竞争、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努力创建学习型团支部、学习型团小组。
认真组织开展寒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让更多的团员青年真正参与其中,接受教育,增长才干,服务社会。各团支部每年寒暑期至少组织一支小分队,有组织、有计划、有主题地开展好社会实践活动。要积极组织和动员团员青年参与各种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激发团员青年的创新意识,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
切实打造品牌活动。团的活动是团的建设的重要支撑和体现。团的活动要在继承和创新上下工夫,要在做品牌上下工夫。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不能因为讲创新就忽视继承的作用,使工作缺乏持续性;也不能因为讲继承,就盲目排斥创新的探索,使工作不能与时俱进,陷入保守被动的境地。特别要注意因为人事变动而造成的继承缺陷,因为求稳定而造成的创新不足。创活动品牌,就要做到:在活动主题的设计上体现时代性、科学性、可持续性;在活动内容的安排上贴近学生学习,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心理;在活动的组织上规范化、制度化;在活动的管理上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
各团支部要认真规划和设计主题团日活动,每年,校团委组织评选十佳主题团日活动和优秀主题团日活动。
(五)提高自我服务能力,竭诚服务团员青年
团支部要把满足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的需求作为一项长期的根本任务,团干部要自觉树立服务理念,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实实在在的服务,使团员青年切实感到团组织的温暖,使得团支部成为团员青年的可以信赖的组织,团干部成为团员青年的知心朋友。
团支部书记是团支部安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支委会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不同渠道,如支部爱心小组、支部心灵港湾等形式,了解和掌握团支部每一位成员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关心和帮助在学习、生活上有困难,心理上有困惑的团员青年。对于需要重点关心和帮助的团员青年,团支部要指定专人担任联系人,一对一帮扶。
(六)认真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各类学生骨干的培养工作,为他们更好地学习和成才提供指导和帮助,同时,积极推荐品学兼优、能力全面、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团员青年到上级学生组织任职。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脱颖而出,校团委和各学院分团委分别于每年“五四”期间评选和表彰“团员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和“优秀团支部书记标兵”。对于在重大活动、重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重大考验中表现出色、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团员,由校团委授予“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是团支部的重要工作之一。团支部要及时协助党支部加强对优秀团员培养考察,并严格按照《聊城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的实施细则》(聊大发[2006]9号)和《中共聊城大学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细则》(聊大发[2006]10号)的规定,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民主评议、集体决定,党团衔接、共同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管理,保证质量。分团委要做好监督检查,确保各团支部团员大会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的程序性和严肃性。经支部大会评议通过的推荐对象须填写由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统一印制的《聊城大学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
依托各种组织建立起来的团支部(如在学生会等学生组织中建立的团支部),需报请上级党团组织批准后,方可开展推优入党工作。推荐对象同时要参加班级团支部的推荐。上级团组织通过综合评定评议对象的民主评议情况,以最终确定发展与否,并向党组织推荐。
(七)积极探索团建新模式,努力实现团组织的无缝隙覆盖
积极探索在网络、学生宿舍、学生组织中建立团的组织,并逐步推进新型团组织的规范建设。
加强以宿舍为单位的团小组的建设。学生宿舍是学生最集中的地方,是学生接触和交流最多的场所,对团支部而言,学生宿舍是最容易把握团员青年思想动态和了解团员青年学习生活的场所,在这里开展工作,团支部和团员青年之间的距离就会拉近,团建工作也会在生动活泼中开展得有声有色。团小组设组长一名,由宿舍舍长兼任。团小组在所属团支部领导和指导下,主要开展:(1)理论学习活动,如时事学习、政策学习、文化学习等;(2)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活动;(3)开展“晨读”活动、寝室文化建设、“一帮一”好朋友工程、互助学习等活动;(4)读书修身活动;(5)结合专业,利用双休日开展与专业学习相关的实践活动。
(八)进一步规范教工和研究生团组织建设
青年教职工及研究生团支部建设是学校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分团委要将青年教职工及研究生团建纳入学院团组织建设的整体规划,要建立健全青年教职工及研究生团建体系,规范青年教职工及研究生团组织“推优”工作的环节和程序,督促、检查青年教职工及研究生团支部开展正常的支部活动。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职工及研究生团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对青年教职工及研究生团组织建设的调研,及时总结经验,认真细致地解决好青年教职工及研究生团建中存在的问题。
校团委将进一步规范直属团支部的建设,确保团组织的整体覆盖。重点扶持机关直属团支部、大学外语教育学院直属团支部、校学生组织团支部等一批直属支部建设。
四、加强团支部建设的管理机制
责任追究制度。分团书记是全面落实加强团支部建设的总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团支部书记是本支部落实加强团支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激励机制。团委将进一步建立完善《聊城大学团支部升级达标方案》,广泛开展达标竞赛活动。每年校团委都组织开展团支部风采展示活动,凡是申报校优秀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必须参加团支部风采展示活动,并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评审委员会的答辩。监督制约机制。在整体推进团支部建设的工程中实施“三重督导”制度,即团委对分团委进行督导,分团委对团支部进行督导,团支部对团小组建设具体实施过程进行督导。
五、加强团支部建设的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团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指导,努力争取同级党组织的关心和支持,精心策划组织,切实加强团支部建设。
加强过程控制。团支部每月向所在分团委书面报告本月支部的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分团委汇总后每学期向校团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工作,团委汇总后撰写评价性报告,并报党委备案。
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发挥宣传媒体的引导功能,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注意对各级团组织加强团支部建设的情况实行跟踪报道,注意挖掘活动过程中的宣传素材,用涌现出的生动事例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
六、本实施意见由校团委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3篇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 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近几年来,随着我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行社规模不断 扩大,导游队伍不断壮大。目前,我省已办理 IC 卡的专职 和兼职导游总数已达到 2644 人,导游队伍在我省旅游业的 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做出了积极重要的贡献。但是,在我省导游队伍的成长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 忽视的问题,除少数导游固定在旅行社从事专职导游工作或 挂靠在各级导游服务中心外,绝大部分导游游离在管理之 外,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在从事旅游业务活动;导游职业的流 动性、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导游身份与旅游市场主体——旅 游企业脱离,再加之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和不完善,对导 游从业人员管理的机制和制度滞后,使得导游人员的基本生 活待遇得不到保障。从而,导致导游数量虽然在逐年增加,但整体素质不高,导游人员的流动无序混乱,导游人员在从 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深层次的、潜在 的矛盾逐渐凸现,已严重影响到我省良好的旅游形象和旅游 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加强和完善导游队伍的建设和管 理,是保持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 设的若干意见》,规范市场的经营秩序,维护导游人员的合
法权益,使导游队伍的建设朝着良性、健康的方向发展,树 立起良好的贵州旅游形象,切实有效地处理好导游与旅游企 业、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和完善对导游队 伍的管理,建设培养一支遵纪守法、行为规范、爱岗敬业、业务过硬、素质全面、作风高尚、诚实守信的导游队伍,特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导游是旅游接待的主体,是联系旅行社和游客的重要环 节,是游客在旅游行程中最直接领路人,是地方旅游的第 一道风景,是一方旅游形象的具体体现。导游素质的高低、服务的优劣,不仅决定着游客的满意度和旅游行业服务质 量水平,而且还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国家、地区、部门和企 业的形象。加强导游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是把我省建设成 为旅游大省的需要。当前,在我省的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着一些突出 问题,主要表现在:专职导游少,兼职导游多,导游人员 流动无序,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相应的待遇条件;导游 水平参差不齐,缺乏必备的职业素养和相应的服务意识; 法律观念淡薄,综合知识水平偏低;导游讲解格调低,甚 至还传播低级庸俗的东西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 影响了导游队伍自身的建设,而且还危及到我省旅游形象 的塑造和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对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
施,建立有效的导游保障和激励机制,对导游队伍进行规 范化管理,加强导游员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和培训 考核,提高导游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确 保我省导游队伍朝着健康有序方向发展、壮大。
二、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学习文花枝精神,树立行业新风尚。行业协会和 旅行社要深入开展向全国优秀导游员文花枝学习活动,激励导游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诚信服 务。要以文花枝事迹为楷模,深入开展 “游客至上、服务到位”的主题创建活动,信守合同和承诺,公 开服务价格,不削减游览项目,不强迫和诱导购物 消费,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通过良好的导游服务,提升贵州旅游接待和服务的档次,在省内外客人的 心目中树立贵州旅游形象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对导游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各级旅游管理部 门和旅游行业协会、导游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建立 健全导游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和措 施,督促导游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和服务规范从事导 游活动,组织专业人士和优秀导游,对初次办理导 游资格证的执业者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 执业; 对已经取得导游资格的导游人员也要结合导
游年审工作,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 56 小时;对于长期脱岗和不参加培训 的,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要暂停从事导游业务活 动,直至取消导游资格,旅行社不得聘用和录用。同时,积极敦促旅行社注重导游人员的培养,尽快 建立和完善自己的专职导游队伍,并把这一要求纳 入旅行社年检内容,作为一项主要考核指标。
(三)建立导游薪酬及社会保障制度,保护导游人员的 合法权益。导游员必须进入旅行社或挂靠各级导游 服务中心,建立个人档案和社会保险帐户,实行规 范集中管理。取得导游资格证者,从事专职导游业 务的导游,在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导游 IC 卡 前,需与旅行社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 中心注册登记,并建立个人社会保险帐户;从事兼 职导游业务的社会兼职导游,在向旅游行政管理部 门申领 IC 卡前,需到户口所在地地级以上导游服 务中心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供已建立的个人社会保 险帐户证明; 对于没有进入旅行社或导游服务中心 管理的社会兼职导游人员,旅行社不得聘用。旅行社与专职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应 按月给予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公布的最低月工资 标准的保底工资,并由旅行社办理养老、失业、医
疗、意外伤害等“三金一保” ;对于兼职导游,聘 用旅行社在支付给兼职导游员的劳动报酬中,除每 天不得低于所在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外,还必 须按比例支付给兼职导游员交纳“三金一保”的费 用; 不管是专职导游还是兼职导游,都必须实行 “一 团一保”制(导游每接一个团,组团社必须为带团 导游上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切实维护和保障导游 人员的人身安全。导 游人员享 有与
所在(或所雇佣)旅行社按国家旅游局“公对公” 佣金制度规定分成所得权益,与旅行社给付工资共 同构成合法收入。
(四)结合旅行社的年检工作,强化导游队伍和保障体 系的建立。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结合我省 旅行社发展的实际和导游人员现状,2007 年起,从 把加强导游人员的保障与旅行社的年检结合起来,在年检中增加反映固定导游量化考核情况。具体规 定为:出境组团国际社常年不得少于 15 名固定导 游;旅行社未建立合法、公开的导游报酬机制,致 使导游人员私拿回扣,造成恶劣影响的,在旅行社 年检中不予通过。
(五)加强对从事导游活动的规范管理。
1、导游人员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受旅行社委派,其个人不得擅自承揽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 业务。旅行社之间互借聘导游员时,必须按规定履 行聘用手续。
2、导游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必须佩带 IC 卡和携 带加盖委派旅行社公章的团队行程表及出团通知、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10 人以上团队必须打旅行 社社旗。
3、导游员进行导游活动,应严格执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更改接待行程计划、增减旅游项目、终止 导游活动;不得私自拿各种回扣和索要小费;不得 欺骗、胁迫和诱导旅游者消费。
4、导游员在接团时,要征请旅游团领队或代表 作为临时服务质量监督员,并向旅游者告之投诉的 权利和途径;形成终了前,要请旅游团领队或代表 详细填写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
(六)建立导游人员考核激励机制和分等划级制度,鼓 励导游人员积极参加等级考核评定,每两年进行一 次贵州省优秀导游员评选,并通过类似 “导游之星” 评选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培育优秀导游人才辈出 的环境和氛围,促进导游人才的培养和导游队伍的 建设,树立和凸显优秀导游形象。
(七)加强对导游服务中心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建立健 全和完善对导游服务中心的监管,制订《贵州省加 强导游服务中心制度规范》,使社会兼职导游有去 处、有人管,真正成为导游之家。
(八)建立导游分会,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自身权益。在各级旅游协会中设立导游分会,充分发挥其协会 联系广泛、开展工作灵活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举 办各类活动,设立自己的阵地;定期和不定期的举 办专业知识讲座、技能比赛,促进交流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举办旅行社与导游供需见面会,加速导游 员的合理有序流动; 积极帮助导游员调节与旅行社 在合作时产生的纠纷; 为会员代办保险等各类服务 工作,与律师事务所联合,积极为导游维权;受理 导游员的情况反映,做好导游员和政府部门间的上 传下达及协调沟通。促进导游队伍的自我规范管理 和行业自律,切实维护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工作要求 导游是旅游发展的中坚力量,是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旅游业发展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全面加强导游 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对于促进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可持续 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加强对导游队伍的建设和
管理工作,所涉及面广、内容交叉、工作量大、上下联系多,需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旅游协会和相关部门间的相互协调 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才能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在新时期新阶段全面加强导游队伍 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国家旅 游局邵琪伟局长在全国导游大会上所作报告精神,高度的重 视和关心导游队伍建设工作。
(二)切实地按照“全国导游大会”的精神和本“意见” 有针对、有重点、有突破、有条理、有思考的展开工作,积 极地探索和大胆创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扎实地抓 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不断加强导游工作监管力 度,确保旅行社和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活动过程中,严格遵 守《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和、《导游服务质量》等相关规定和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导游信 誉档案和违法违纪及年审公报制度,切实加强导游监管工 作,规范导游人员行为。
(四)兼职导游员,由导游服务总心负责日常管理、培训 和人事及业务代理。旅行社临时聘用兼职导游员必须以单位 名义到导游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导游员签订聘用合 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对达不到固定导游员指标规定的旅行社,旅游行政
管理部门在对旅行社的年检工作中,将给予暂缓通过年检直 至不予通过年检的处理。
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4篇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引导农村村民有序建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着力解决村庄规划布局不合理、违规占用土地、农房私搭乱建、“千村一面”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5]51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重要意义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而村庄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立足于现实条件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村全面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必由之路,是做好农村地区各项建设工作的基础,是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对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加强农村地区生产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社会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各县(区)要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满足村庄合理建设需求出发,切实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工作,引导村庄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建设安全、经济、实用和美观的村民住宅为导向,通过规划引导,强化服务指导,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农民合 法权益,确保村庄建设规范、有序,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三、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村民主体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科学编制完善村庄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意愿,引导村民住宅有序建设,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加强村容整治,逐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2、因地制宜、切实可行
坚持因地制宜、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以规划为先导,充分体现农民意愿,根据当地客观条件,科学编制规划;在村庄建设模式上,力求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要尊重客观规律,因势利导,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科学制定村庄整治的计划,确定分批分期建设方案,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3、强化服务、便民利民
强化服务群众、便民利民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服务指导,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避免推诿扯皮现象。
4、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坚持依法办事,着眼长远发展,注重制度建设,推动服务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日常监管,及时纠正违规违法行为,防微杜渐,避免增加农民负担。
5、规划先行、稳步推进
按照“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思路,坚持因地制宜、试点引路、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抓好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积极探索、总结经验,然后逐步推开,防止不顾当地财力,违背群众意愿大拆大建、盲目铺开。
四、重点工作内容
(一)加快村庄规划编制落实
各县(区)要对村庄规划工作进行整体安排落实,认真审查核实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做好技术审查和指导,有效保障规划成果“好编、好懂、好用”。
1、村庄规划的基本要求
一是坚持标准,分类编制。按照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治理空心村的要求,分类编制村庄规划,保证成果高质量、易实施,科学引导村庄建设。优先编制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资源丰富、以及建设活动频繁、需要加强保护的村庄规划。对自然条件恶劣、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村庄,与产业扶贫相结合,编制搬迁规划。对平原地区的村庄,根据特色农业布局,选择条件成熟、积极性高的地方,编制完善新农村建设规划,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对缺乏产业基础的地方,根据实际编制完善村庄整治规划,重点推进人居环境改善,保障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对城中村、城郊村和产业集聚区内的村庄,要有序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立足实际,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村庄现状、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尊重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编制自然和谐、各具特色的村庄规划。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资 源丰富的村庄,要充分依托历史文化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编制完善保护性发展规划。
三是相对集中,节约资源。结合村庄搬迁合并,统筹安排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向小城镇、中心村聚集。对缺乏产业支撑、以传统农业为主的一般村庄,按照“好编、好懂、好用”的基本要求,以保障基本生活条件和开展村庄环境治理为主要任务,积极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村镇发展新格局,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是严格规划,依法管理。村庄规划编制,既要严格标准、积极实施,又要结合实际,因势利导,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实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2、村庄规划的主要任务
村庄建设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在乡(镇)总体规划(含乡镇域规划)所确定的村庄规划建设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行政村域内村庄建设的规模、范围和界限,对村庄建设进行综合布局和规划协调,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为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与规划期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步伐,重点是完成经济条件好、产业特点突出、地方特色明显,以及铁路、国道、高速、省道、县乡公路、景区道路两侧和中心城区、各县(区)周边乡镇的村庄规划,力争到2018年,基本实现农村规划全覆盖。
3、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 按照《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村庄规划建设导则》,依据乡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模适度、注重实效,调整优化村庄居民点和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引导企业合理聚集,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合理确定村庄人口和用地规模;科学安排交通、环保、环卫、供水、排水、供电、通讯、防洪、防灾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明确村庄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和发展重点,统筹协调各类建设时序。
(二)依法履行村庄建设审批程序
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程序。
1、村民住宅建设规划许可审批程序。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村民应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国土部门书面意见、房屋用地四至图及房屋设计方案或简要设计说明、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由村委会签署的意见等,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村民住宅建设必须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并
2、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许可审批程序。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个人或建设单位应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国土部门书面意见、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由村委会签署的意见、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1:500或1:1000)、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应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3、乡村住宅建设规划许可公示。根据“一户一宅”政策要求,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已经取得乡村住宅建设规划许可和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许可的用地情况进行公示。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自受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依法作出准与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向申请人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三)强化基层服务指导和监督
1、强化基层管理,配备村庄规划管理专干。每村配备1-2名规划专管员,并解决好报酬,负责日常村庄规划落实,指导村民依规建房,做好基层规划管理和服务,维持村庄建设秩序。
2、强化培训,做好技术指导。要分期、分批培训村镇领导干部,加强基本规划知识的培训;加强对乡镇级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村庄规划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总结交流各地的经验,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共同进步。
3、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平台,切实做好《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教育引导村民增强法律观念和质量安全意识;利用乡镇规划展示厅、村庄规划展示室(展 示板)的宣传普及作用,引导村民参与规划、了解规划、遵守规划、自觉知法守法、依法按照规划有序进行建设活动。
4、强化督导,保障规划落实到位。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村庄建设管理和服务职责,发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村庄规划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村庄建设特别是村民住宅建设的管理和日常检查、巡查,对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报告和查处。各县(区)要加强对乡镇规划工作的指导,建立巡回检查督导制度,会同乡镇政府联合执法,及时纠正制止和依法查处农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四)全面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管理
一是按照《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划组织农房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建设用地审批,坚决杜绝未批先建等违章建设。二是要坚持政府管理与引导相结合,通过村庄整治,引导农民逐步集中建房,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三是村庄建设要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时序,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许可要求建设。按照《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6号)要求,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和宅基地用地标准,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和生态公益林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小产权房”开发。对将原有住宅出卖、出租、赠与他人和已参加过集体建房的,不准再申请建设住宅。农村村民在原有宅基地之外申请新建住宅的,其原有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收回。
城市、县(区)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工作,依权限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 可证;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村民住宅规划管理,依权限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履行对村民住宅建设违法行为的监管职责;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村民住宅建设申请进行审查,组织验线,排查村民住宅建设安全隐患等工作。
五、规划管理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村庄规划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村庄规划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和组织领导方式,落实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区)要加大对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推进乡村建设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村庄规划专管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村庄规划,发挥村庄规划展示室(展示板)的作用,积极鼓励村民参与规划,引导他们了解规划,提高遵守规划的意识。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
(四)建立完善规划管理机制。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确立长期行动计划,明确建设的重点、时序。加大对村庄规划的投入,抓紧组织编制科学合理、操作性较强的村庄规划,有效指导村庄建设。对新型农村社区,已经建成的,要创造条 件引导居住,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已开工建设的,要针对不同情况进行规范,合理加以利用,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造成浪费;未开工建设的,要重新进行论证,仍有必要建设的,按集体建房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5篇
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精神,把中共党组织重视和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我市民主党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本文件中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主要包括基层委员会、总支、支部或支社),现结合合肥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重视和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意义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力量。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是党派组织的基石,是政党机制的细胞,是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中共各级党组织重视和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和社会服务的作用,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对于建设适应新形势下高素质的参政党、引导民主党派成员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此,我市各级中共党组织要以敏锐的政治眼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提高认识,做好工作。
二、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中的重要作用
2.凡辖有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各级中共党组织要按照规定,组织民主党派成员学习有关文件和资料,邀请他们参加有关会议,为他们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政履职提供平台和机会。要积极鼓励民主党派成员发挥人才和智力优势,支持他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开展扶贫、支教、义诊、科技讲座和经济法律咨询等各类社会服务活动。
3.凡辖有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中共党组织要适时召开会议,听取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对中共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每年就重要人事安排、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建设项目等向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对于民主党派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反馈。要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保护民主党派人士民主监督的正当权利。
4.凡辖有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中共党组织,都要建立健全同各民主党派的民主协商制度,制定《政党协商计划》,就本地本单位的重大决策定期协商讨论。为使民主协商不流于形式,各级中共党组织要提前将协商的议题告知民主党派组织。协商会议结束时,中共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将协商研究的决定向与会成员宣布,并在下一次协商会上将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三、积极为民主党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5.各级中共党组织要把支持民主党派的工作纳入本地、本单位工作的总体内容。民主党派成员从事民主党派的日常工作,要给予重视与支持,对民主党派成员在党派工作中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和获得表彰的各类荣誉等要给予认同,并作为考核评优、职称评定等的依据。当党派工作与本单位的岗位工作发生冲突时,要按照统筹兼顾、适当照顾的原则,协商解决。
6.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活动。中共党组织要参照中共基层组织开展活动标准,积极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在场地、交通、经费、时间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保障。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考察、调研、参政议政等活动,并做好保障工作。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在开展考察调研、教育培训和社会服务等工作所需经费,要列入预算。
7.引导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和广大成员努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素质,充分发挥优势,切实履行职责,出色完成工作,赢得中共党组织的重视与支持,为推动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四、切实加强中共各级党组织对民主党派工作的领导 8.要把民主党派工作纳入中共各级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凡辖有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中共党组织,要定期研究民主党派工作。特别是民主党派工作任务重的学校、科研院所、医院、国有企业,要有专人负责民主党派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单位的中共负责人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联谊交友制度,全年谈心交流不少于两次。要主动关心照顾、研究解决本单位党派成员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9.重视培养和选拔民主党派干部。中共党组织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突破部门、资历等限制,加大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力度。要重视党外后备人才的培养,保证党外干部梯次合理、结构优化。在人大、政府、政协的政治安排上,对优秀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及其骨干,应优先考虑、适当倾斜,让他们享受同等政治生活待遇。非党群众要求加入中共或民主党派时,要充分尊重本人意愿。要有意识地把一部分优秀人士保留在党外,帮助民主党派物色和培养一批新的代表人物和领导骨干。建立完善组织、统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关于民主党派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协商工作。
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6篇
(二○○八年七月)
我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的建设,经过中国建筑装饰协会2004年4月12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并通过了《关于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2006年11月14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并公布了《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网站联盟工作办法》、《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创新成果评价推介办法》和《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技术指南》三个文件(中装协[2006]061号),现进入到一个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2008年工作要点》中关于“五化”并举、“两化”融合的要求,深刻把握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在总结2004年以来我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五化”并举——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
“五化”中,比以往多了一个“信息化”,并且排在了“工业化”之后。“信息化”的增加,是我党对当今时代特征的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是对十六大报告和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提高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的完善与深化。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我国将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处于“五化”同时推进并深入发展的过程中,这是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不曾遇到过的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全面认识这一新形势新任务。
“五化”不是孤立地存在的,而是一个有机整体,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工业化的发展有利于信息化的实现、城镇化的推进;信息化的发展提高工业化质量,也为市场化、国际化和城镇化提供技术支撑;城镇化是工业化、信息化的有效载体;市场化是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国际化的有效机制;国际化则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市场化在世界范围内的延伸和深化。
从工业化来看,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既面临着进一步推进工业化的艰巨任务,又需要在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正确处理一系列重大关系:一是工业化与就业的关系;二是推进工业化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三是工业化与能源资源的关系;四是工业化与信息化的关系。发达国家是在工业化完成之后进入信息化阶段的,而我国工业化还没有完成,信息化却已经到来,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
从信息化来看,既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又是一场新的革命。信息化的到来,不仅提高了效率,更重要的是它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未来国家之间的竞争将更多地表现为信息技术的较量。面对信息化浪潮,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实现信息技术的跨越式发展。而要实现信息化,我国还面临工业化相对滞后、人才储备不足以及发达国家的技术垄断和壁垒等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树立世界眼光,既跟踪世界先进技术,又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之路。
从城镇化来看,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还比较低,存在城市区域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关系不协调、城市功能不完善、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强等问题。我国既面临着加快城镇化速度的问题,也面临着提高城镇化质量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正确处理推进城镇化与保护和节约利用耕地的关系,在逐步提高城镇化率的同时,更多地关注城乡居民素质的提高、产业素质的提高、城市环境的改善、城乡关系的协调发展等。这就决定了我国必须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
从市场化来看,它是反映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经过近30年的改革,我国的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但还存在生产要素市场不完善、中介组织不发达、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市场建设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特别是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同时,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国际化来看,它既是我国对外开放的结果,又是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基本要求。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内市场国际化和国际市场国内化的趋势日趋明显。这就要求我们适应国际化的新趋势,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支持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大力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积极开展国际资源和能源合作,注重防范国际金融风险。
二、“两化”融合——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党的十七大报告不仅指出必须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而且提出了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新命题,首次提出了“五化”并举、“两化”融合的战略理念。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要求。2008年3月29日《国务院2008年工作要点》(国发[2008]15号)中说明“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十六大提出的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论断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从十五大“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到十六大“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再到十七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反映出我们党和政府对信息化与工业化关系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融合”一词,既表明我国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具备了与工业化进一步融合发展的基础,也表明工业化与信息化已经到了相互渗透、不能分离的阶段,离开了信息化,包括建筑装饰行业在内的中国的工业化就无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真正的工业强国。同样,离开工业化,信息化也很难持续发挥应有的作用,难以继续往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推进。
“五化”并举,“两化”融合,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和建筑装饰行业发展重大的战略选择,不论对建筑装饰行业转变发展方式,还是对企业信息化而言,都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信息技术与建筑装饰传统产业的加速融合成为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和促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动力。
整体来看,我国是在工业化水平较低的基础上推进信息化的,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走发达国家“先工业化,后信息化”的发展道路,只能是把工业化与信息化结合起来,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推进两者有机融合,才能真正走出新型工业化道路。
所谓新型工业化道路就是“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工业化道路。
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就是在信息化基础上的再工业化。在工业化过程中,通过实现产品信息化、生产过程信息化、市场需求和生产供给信息化、决策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提高传统产业的竞争力,提升工业质量。
当前,认识不到位、政策法规缺失、互动性不够、区域发展不平衡等因素,还是制约信息化发展的最大瓶颈。
三、企业信息化建设的三个发展阶段
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技术指南》,建筑装饰企业信息化建设有三个
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建立网络基础:引进软件。此阶段主要解决“速度”的问题,重点是通过局域网与互联网的联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管理透明程度,标志是视频会议。此时期投资约在50万元左右。
第二个阶段——建立业务层和管理层软件系统:自行研发软件。此阶段主要解决“效率”问题。形成办公自动化(OA)、业务流程管理、财务管理、业主关系(CRM)、加工管理(ERP)、项目管理(PRP)、工程招标、材料采购、职能部门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设计管理等系统。难点是最初的按流程安排或按部门安排过渡到与项目管理安排相结合。标志是高管在公司以外任何地方均能按时按质地审批文件——远程批复文件和初步的远程工程控制。主要防范内部人腐败。此时期投资约在200万元左右。
第三个阶段——决策管理系统和智能化管理平台:自主研发软件。简称“作战室”。此阶段主要解决“科学”管理问题,包括信息预警、统计分析、判断平台、风险防范等。标志是远程工程控制。
前两个阶段主要是解决“管理成本提高和运作效率降低”的问题。进入第三阶段才能逐渐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目前全国建筑装饰企业多处于从第一个阶段向第二个阶段过渡时期。关键是远程办公和远程工程控制。
四、对当前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意见
1.指导思想。建筑装饰行业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精神,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培育自主创新体系,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增强产业竞争力,实现行业发展方式转变为工作重心,积极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充分利用企业自身优势推动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2.五年规划。2008~2012年,按百强、一级企业、有资质的企业三种不同情况分别为: 公装百强、幕墙50强、家装百强企业:2008~2009年(二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要高管和项目部,实现远程办公、主要工程远程控制;2008~2010年(三年),公司管理层和大部分项目部,实现远程办公、大部分工程远程控制。
一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和甲级建筑装饰设计企业、一级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和甲级幕墙设计企业:2008~2010年(三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要高管和项目部,实现远程办公、主要工程远程控制;2008~2011年(四年),公司管理层和大部分项目部,实现远程办公、大部分工程远程控制。
有资质的建筑装饰企业:2008~2012年(五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要高管和项目部,实现远程办公、主要工程远程控制;2008~2012年(五年),公司管理层和大部分项目部,实现远程办公、大部分工程远程控制。
3.协会建设。从各自的会刊做起,建立局域网,利用互联网,提高办公效率,会费支出与适当商业化相结合,相互转载文章文件注明出处,注意知识产权,弱化“搭便车”。贯彻《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创新成果评价推介办法》。2008年3月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出《关于启用“装修CBD网上交易平台”的通知》(中装协[2008]009号),中国建筑装饰网自行研发的这一成果,为此项工作带了个好头。我会鼓励并保护企业工程技术创新、申请专利。每年推广应用“建筑装饰行业十大信息化成果”。
4.企业任务。
一是发展战略。制定得人心和有利可图的企业信息化普及提高的管理制度,使其成为企业做专做精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和核心竞争力。保证人、财、物的投入,总收益大于总成本。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团队高度的责任心、加强自行研发力量和应用的投资保证,是建筑装饰
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关键。
二是管理决策。以信息管理为基础,围绕工程市场与业主关系、人力资源与资本运作、发展战略与风险管理等关键环节推进信息化,以提高企业开拓创新、管理风险的能力。
三是资源配置。以成本分析为基础,围绕外部协作、内部计划、及时响应等关键环节推进信息化,以提高企业市场响应效率。
四是工程控制。以网络化为基础,围绕创新研开发设计、施工管理和加工制造、过程协同和质量控制、物料配送和项目管理等生产制造的关键环节推进信息化,以提高工程全过程工作效能。
五是人才培养。选拔忠诚企业、几乎从事过装饰企业的所有流程并比较出色并懂得信息化应用技术IT的复合型人才。领导带头,全员培训。
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