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精选8篇)
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第1篇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全面靠实安全责任,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杜绝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着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为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一、管理机构
1、成立以教育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任组长、各教委副主任、县直中小学校长、独立初中校长、幼儿园园长、职教中心主任为组员的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负责办理学校安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值班电话,值班电话为7721601。
3、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由教育局分管安全局长任组长、各教委副主任、县直中小学校长、独立初中校长、幼儿园园长、职教中心主任任组员的原则,根据工作变动情况,每学年一调整。
二、管理职责
1、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决策指挥教育系统各学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大安全问题,负责靠实安全责任,处理安全事故及事故责任人。
2、教育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办理各级各类安全文件;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推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工作;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3、各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学区、学校的安全工作;负责安全工作的全局统筹规划;定期召集学区、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学校安全工 2
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工作;随时了解学区、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遇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
三、管理制度
1、推行学校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学区主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民办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凡是学校发生安全事故,首先要追究学校校长、教委副主任、幼儿园园长、民办学校的法人代表的责任,并追究连带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法律的责任事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推行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各学区主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民办学校的法人代表既要承担管理教育教学的责任,又有承担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的责任;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既要承担开展教育教学、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的责任,又要承担保护学生及校产安全的责任;学生既要认真学习、完成学业,又要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3、推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教职员工的工作职责范围,详细划分安全责任,切实靠实安全工作责任。凡是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教育局将严格按照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所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 3
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局将面向全县通报。对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推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制。在一学内,凡是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和责任人,对学区、学校、幼儿园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各类评优选先资格。
四、管理措施
1、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学校“一把手”任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学校安全教育、管理、防范、保卫队伍,合理分工,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形成严密的安全管理系统,切实消除安全管理漏洞。
2、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每学期初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和行事历,在每学期末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3、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通报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面临形势,制定应对措施,研究解决问题。
4、各级各类学校要紧密结合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实际,4
切实加强对师生活动安全、教育教学设施安全、自然灾害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所有安全的全程管理力度,合理预见潜在危险,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规定与要求,强化措施,加强防范,努力消除安全事故。
5、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县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实际,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不断修改完善已有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规化。
6、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方案,并定期组织师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演练活动。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活动,确保师生掌握基本的避险、逃生、自救方法。
7、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每月要对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建立学校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台帐,开展专项或集中整改活动,按照问题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责任不明确不放过、问题处理无结果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8、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坚持在每一学之初,与教师、家长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学生签订自我保护承诺书,分解细化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
9、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与司法、卫生、文化、交警、消防、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联系,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10、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资料,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11、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和提倡监护人做好为学生注射疫苗、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助于预防安全事故的各项工作。
12、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教职员工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定期进行考核。要全面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规范到位,落到实处。
五、安全教育
1、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课程标准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对学生开展比较系统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基本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2、各级各类学校要不断拓宽安全教育渠道,丰富安全教育形式,探索安全教育途径,经常性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每周要对师生开展至少1次的安全教育。
3、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安全发展形势,在特殊时期、特殊时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4、各级各类学校要紧密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对学生开展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疾病防治、防盗、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防伤害、用水、用电、用气、用火等的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
5、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选聘有关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安全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活动。各学区、学校邀请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学年要开展至少一次的安全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活动。
6、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中层管理人员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要定期接受有关安全教育培训。
7、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8、各级各类学校要与学生监护人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六、事故处理
1、在发生地震、洪水、滑坡、台风、暴风雨、沙尘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 7
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3、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及时报告教育局。
4、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教育局书面报告上一学校安全工作总结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第2篇
关于印发库伦旗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
各苏木镇政府、养畜牧林场,库伦街道办事处,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库伦旗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库伦旗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总则
为进一步改善全旗消防安全环境,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人员伤亡为目标,消除各种火灾隐患,防止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长效机制。
设立旗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统一组织、协调,督促全旗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展开,形成消防工作“综合治理、标本兼职、齐抓共管”的格局,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旗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布仁(旗委常委、旗政府常务副旗长)成员:刘五一(旗政府旗长助理、公安局局长)韩建民(旗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吕卫东(旗财政局局长)庞杰(旗安监局局长)
江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明江(旗工商局局长)邓吉会(旗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王勇(旗教体局局长)
丛日成(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刘宁(旗卫生局局长)阿尔斯楞(旗民政局局长)张贵艳(旗旅游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安聪明(旗消防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安聪明兼任。
(二)旗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第一条 城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联合整治、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 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各单位的消防工作专门管理人员; 第三条 实施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每年定期召开政府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与旗直各有关职能部门、系统行业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领导任期内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和奖惩办法;
第四条 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健全、完善;统一检查验收标准。根据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检查验收标准,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
第五条 认真贯彻《消防法》,加快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进程。督促公安、安监、监察、建设、工商、工会、商务、教育、文化、卫生、民政、旅游等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行业系统内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协调行业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确立安全生产的前置条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审查关、准入关、验收关、办证关;
第六条 依据《消防法》加强对全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促进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的深入开展。督促新闻媒体、文艺团体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宣传,及时报道消防工作动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第七条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督促各地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制,加强火灾事故的处理力度,严肃处理火灾事故单位、肇事者和责任人,严肃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第八条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社区”建设评比范围,确立消防安全评比一票否决制度;
第九条 定期组织节假日和春冬时节的消防安全督查、检查工作,督促各地把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及时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三)旗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经信部门
组织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范围,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及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有关规定、标准;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市场准入证照时,将消防安全作为审查办证的前置条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排查火灾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工商部门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工商行政管理的日常检查工作范围,严把市场准入关和日常监督检查关,办理《营业执照》和审验将消防安全作为审查内容和前置条件;在日常工商行政检查中,将消防安全列入检查内容;对己投入使用但消防安全状况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按有关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督促其所属单位履行消防法定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文化部门
调查掌握公共娱乐场所的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督促文化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准入制度,将消防安全作为文化经营场所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组织开展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法律知识,消防常识;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教育部门
调查掌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履行消防法定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整改火灾隐患;严格准入制度,将消防安全作为办校、办园的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提高青少年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建设部门 执行《消防法》中有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经消防审核合格方可发给《施工许可证》及未经消防专业验收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规定,督促所属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应规章和行政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制定相应行政管理规章;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及其他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对于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临时建筑或严重危及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行政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审批并予以强行拆除;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旅游部门
调查掌握全旗旅游景点的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督促所属单位履行消防工作法定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准入制度,将消防安全条件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检查或经公安消防机构通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景点,旅游行政审批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取消经营资格,并责令不得承接各种接待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卫生部门
调查掌握全旗各类医院的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督促所属单位履行消防工作法定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行业内部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严格准入制度,将消防安全条件作为卫生医疗机构行政审批和行业评比的重要标准,严格审核评定;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监察部门
依法对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临管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的情况,实施监察;对不认真执行消防法规,失于管理、不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或批准(核准)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开业,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国家工作人员、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受理各主管、临管部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或部门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有关责任人;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公安消防部门
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严格公正执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领导小组的助手和参谋,及时将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交给旗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提出措施和建议,以供决策参考。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一)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督查制度
第一条 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了解掌握全县消防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工作形势,制定相应工作对策和措施。
第二条 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制定全旗消防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并督促落实。旗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成员单位提出议题和相关资料,草拟全旗消防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任务安排,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各成员单位。
第三条 领导小组根据需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旗消防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检查、督查和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对苏木镇和相关行业系统是否全面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是否切实落实旗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开展常规性的检查,督查。第四条 联合检查、督查工作由旗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必须全力配合,提供相应的人、财、物保证。
第五条 联合检查督查结束后,旗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编写督查通报通报各成员单位。
(二)重大火灾隐患公示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知情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对促进火灾隐患整改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火灾隐患公示由旗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三条 对下列存在火灾隐患且经相关部门通知逾期未改的场所,应及时向社会公示:
(一)歌舞厅、游乐厅、洗浴中心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养老院;
(三)宾馆、饭店、旅馆和营业性餐馆;
(四)礼堂、大型展览场馆、体育馆;
(五)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六)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
(七)生产、经营、销售、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场所;
(八)其他需要公示的火灾隐患单位场所。
第四条 火灾隐患公示包括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存在具体火灾隐患;
(三)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政府相关部门已依法采取何种措施。
第五条 火灾隐患公示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旗级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免费为火灾隐患公示提供便利。
第六条 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进行公示。
第七条 政府每季度对本辖区火灾隐患单位的公示不应少于一次。
(三)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工作的作用,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火灾隐患由旗政府实行挂牌督办。
第三条 重大火灾隐患评定按照《通辽市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制度》进行。
第四条 公安消防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本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方案,报旗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 旗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应在收到公安消防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本辖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方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隐患单位负责人、隐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召开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分析会,明确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 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在两年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整改期间,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应组织隐患单位认真制定、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第七条 对实行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分析会的决定,填写《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登记表》。
第八条 对本辖区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当地政府名义制作“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由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将其悬挂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醒目位置,直至火灾隐患彻底整改。
第九条 对已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撤牌,并由公安消防部门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登记表》上注销。
第十条 政府相关部门要全力帮助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隐患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火灾隐患举报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任何个人发现火灾隐患均有责任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第三条 各苏木镇应确定本辖区火灾隐患举报受理单位和举报电话、互联网地址,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对消防部门尚未发现的火灾隐患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根据所举报火灾隐患危险程度,分别给予举报人50至1000元不等的奖励。对已经受理的火灾隐患内容进行重复举报的,不再进行受理。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
(五)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单位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条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对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公安消防部门对本辖区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监督责任。
第五条 各苏木镇主要领导对本辖区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各苏木镇应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行政或系统主管部门签订督促整改责任书;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应与本系统、本行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整改责任书,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完毕。
第七条 旗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各苏木镇主要负责人应向旗政府作书面说明。
第八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报请停产或停业的请示事项,同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批复,明确处理意见,并协调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处理停产或停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第九条 旗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本行业、本系统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大火灾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应向旗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第十条 各苏木镇主要领导和旗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未履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制度不适用于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森林、草原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六)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制度
第一条 为客观、准确评价单位场所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及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参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的对象:
(一)发现火灾隐患后两年内未完成整改的单位场所;
(二)需认定是否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
(三)政府拟进行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单位场所;
(四)公安消防等部门作出责令停产或停业前,需依法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的火灾隐患单位场所;
(五)单位场所自身或其行业、上级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进行评价的单位场所。
第三条 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工作,由同级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实施。
第四条 旗政府成立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专家小组,负责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工作。
第五条 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专家小组由旗公安消防大队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建设等部门工程师级以上(含工程师)的相关工程技术人员。
第六条 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专家小组职责包括:
(一)评价单位场所火灾危险性;
(二)评价单位场所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三)论证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整改方案;
(四)为火灾隐患整改提供技术支持。
第七条 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专家小组应对评价对象进行实地察看、检测,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综合分析评价对象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并出具评价报告。
第八条 对单位场所火灾危险性评价分为一般火灾危险性和重大火灾危险性两类。
第九条 对单位场所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分为差、一般、良好、优秀四个等级。
第十条 被评定为重大火灾危险性的单位场所,县政府应当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 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专家小组成员在评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四、组织实施方法
(一)旗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旗消防安全管理总体协调和组织工作,督促并检查各苏木镇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旗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每季向旗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系统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动态,对出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及时专题上报旗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旗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及时掌握本辖区消防安全情况和动态,每季度对全旗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评。
冶金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探讨 第3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目前国际通行的现代管理模式, 是一套系统化、程序化、预防为主、持续改进, 同时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科学体系, 为企业如何抓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提供了一整套的解决方案。现代安全科学理论认为, 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 (或失误) 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致。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需要在总结心理学、行为科学等成果的基础上, 通过教育、培训等来提高人的意识和能力;物的不安全状态需采用实用安全技术来完善。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 出现了很多工业复杂系统, 即指技术密集的, 包括技术设备、人以及组织三类元素的社会/技术系统。生产实践表明, 对于工业复杂系统, 完全依靠安全技术系统的可靠性和人的可靠性, 还不足以完全杜绝事故。直接影响安全技术系统可靠性和人的可靠性的组织管理因素, 已成为是否导致复杂系统事故发生的最深层原因。OHSMS建立在现代系统化管理的科学理论之上。它以系统安全的思想为基础, 从企业的整体出发, 把管理重点放在事故预防的整体效应上, 实行员工、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使企业达到最佳安全状态。所谓系统安全, 是在系统寿命期间内, 应用系统安全工程和管理方法辨识系统中的危险源, 并采取控制措施使其危险性最小, 从而使系统在规定的性能、时间和成本核算范围内达到最佳的安全程度。目前, 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基本架构已经完成, 进一步梳理公司安全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和支持体系。系统梳理制度、标准、流程, 关注制度是否有缺失, 标准是否合规, 流程是否合理。要评价安全责任落实是否覆盖全员、全过程, 监管是否有效, 支持是否发挥应有作用。要从公司安全管理现状和实际需要出发, 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加以完善、总结并形成有梅钢特色、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包括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监管体系、安全支持体系, 实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形成安全管理合力。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基础上, 推动各层级履行安全责任, 强化专业支持, 实现安全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常态化。要充分发挥体系保障作用, 深化安全基础工作, 并通过沟通、评价和专项检查等手段, 推进体系有效运行, 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
2 冶金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要进一步提升对标准化作业的认识, 以岗位规程完善为载体, 规范员工安全作业行为, 推进岗位标准化作业。要根据现场生产、工艺、设备和环境的变化, 识别新的危险源, 并将与作业相关的控制措施及时更新到岗位规程的安全要点中。要通过解读、培训、演练和考试等方法, 让岗位员工熟练掌握标准化作业的内容, 并认真执行。要充分发挥专业管理部门的作用, 将标准化作业的验证、检查作为各专业检查的重要内容, 推进员工作业标准化。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 建立预防机制, 规范生产行为, 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 并持续改进, 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生产过程中, 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标准等进行作业, 一旦违反必须受到处罚;必须倡导违反禁令就是事故的氛围, 对触犯禁令者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处理。有规程、标准等存在不合理须经正常渠道提出修改, 在未经修改前或得到确认前, 员工必须执行现有规程、标准等。管理者对本区域的标准化作业推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要定期进行检查, 审视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减少事故发生, 保障人身安全健康, 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要优先。一般来说, 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不强, 标准化观念更是十分淡薄, 加之人的固有潜在习性决定员工通常习惯于粗放式管理, 不习惯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所以, 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一定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 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 转变员工的思想观念, 从而提高实施标准、遵守标准的自觉性, 让员工尽快了解标准化知识, 懂得标准化管理程序, 掌握本工种、本岗位标准化安全操作程序和动作标准。
3 整章建制执行落地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 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等。要切实实现体系要求与实际工作的充分结合, 就是要做到体系日常化, 日常体系化。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落实体系的过程中, 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要按照体系规定的职责与权限, 细化分工、分解责任。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危害控制等一系列工作上, 要不择不扣地按照体系的程序和要求以及标准去运行。同时必须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 强化过程闭环管理, 才能最大程度提升现场安全生产的控制力, 才能使体系管理的作用最大化。只有让体系在实际的现场管理中真正发挥出引导和约束作用才能赋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强大的生命力, 才能真正实现推进体系管理所要追求的全方位控制的安全目标。各级管理者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来对待安全工作, 对自己分管业务的安全负责, 把诚信履职、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经常深入一线, 注重实效,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采取多种措施, 鼓励员工开展现场改善活动, 提高现场隐患的自查、自改能力, 逐级培育安全自主管理。全体员工, 要能够辨识出工作区域内的危险源, 熟练掌握岗位安全要点, 严格按照岗位规程内容执行标准化作业, 本人不违章, 指正、制止他人违章, 做到“三不伤害”。要及时发现、整改或报告现场安全隐患。专业部门要落实“一岗双责”, 以“PDCA+认真”的工作态度, 按照“管事管安全、做事做安全”的要求, 做到“五同时”, 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检修、项目施工等工作时, 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要对照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各专业条线安全管理责任, 主动组织实施现场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工作, 实现各系统的稳定顺行。安全管理部门要源头介入, 加强与各专业部门的沟通、协调, 跟踪、掌握专业工作动态, 做好支撑、支持。同时, 策划、建立专业部门履职评价机制, 并按照标准实施评价, 监督、指导专业安全工作落实, 提升管理合力。党组织要按照“规范、简便、有效”的要求与“凝聚、发动、发现、弘扬”的方法, 围绕安全生产主题, 落实党员安全责任区职责, 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活动, 结合党组织生活设计、党员登高计划、示范作业区现场安全标准化作业推进等工作, 发动党员查找现场隐患, 带动全员参与现场安全环境改善;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发挥群众组织优势, 充分利用劳动安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安全100班组创建、员工安全代表、青安岗等工作载体, 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热情, 营造积极的安全管理氛围。
4 强化协力员工安全管理
协力安全是社会赋予的不可推脱的责任, 协力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同样对企业形象与声誉、生产与成本等带来严重影响, 故应加强对协力队伍及协力人员的管理, 督促其提升安全技能及管理水平;管理者应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 促使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人 (包括协力人员) , 主动而正确地做事, 并为其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外协施工队伍的选择尤为重要, 选择时要对外协单位的资质进行核验, 符合条件者签订合同后进行合作。在实际合作中定期进行资格等级、协作能力及队伍素质的综合评估, 从中选择优秀或者较好的外协队伍, 编制外协队伍名录备案, 以便再次合作使用和长期合作。合同签订时也应注意: (1)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 外协队伍应对公司安全生产上负责, 并服从公司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 (2) 合同签订的同时, 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书”等作为合同附件。 (3) 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 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搞好外协队伍的安全工作, 关键是在人, 只有不断增强外协人员的安全意识, 提高他们的安全素质, 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安全发展。因此, 安全生产管理首先要求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 使他们自身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使安全意识深入到每一个人心中, 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时时、处处、事事都把安全记在心上, 落实在行动上。在外协队伍中建立起使人人都能自主管理, 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指导的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
5 结束语
任何的安全管理措施都不可能立竿见影, 一劳永逸, 任何的安全管理措施都需要坚持不懈地去抓才能见成效。因此,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在心理上树立正确的安全管理观, 正确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持久性, 抓安全工作要有持之以恒的决心, 不能依靠打冲锋, 而是要认真探索好的抓手和载体, 构筑坚实的现场基础, 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 以滴水穿石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安全工作, 才能日久见成效。
参考文献
[1]祁有红.第一管理[M].北京:北京出版社, 2009.
[2]朱伯良.安全管理重在狠抓落实[J].电力安全技术, 2008, (11) .
创新安全管理 建立长效机制 第4篇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企业搞好安全工作的源泉。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头一年,为了起好步,开好局,维护职工利益,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创新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可取得明显效果,有几个较好管理方法可供参考,兹列于下:
一、实行班组安全目标化管理,选好班组长,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在选班组长时,坚持思想素质好、业务技术好、品德好、民主作风好,择优选取。
二、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充分发挥“一个党支部一个战斗堡垒,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一根标杆、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作用,做到支部里面无“三违”,党员身边无事故。
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会组织职工代表每月下到井下一线工作面、机房、硐窒、地面生活场所视察,发现问题立即通知该单位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四、严格领导责任,矿井领导实行24小时下井跟班,并为使其落到实处,实行领导下井带班公示制度,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五、坚持厂矿领导随身带日记,把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随时详细记录下来,作为解决问题的第一手资料和事故原因追查的重要依据。
六、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安全信息网络建设,该网络站内容包括安全法规、生产标准、安全新闻、企业文件、信息发布,伤亡事故统计、事故案例分析、总经理信箱等。七、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对于举报安全隐患者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八、增强安全意识,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加强“人人事事保安全”教育,使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职工最大利益,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人人事事保安全。
安全长效机制 第5篇
二是联席会议制。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工作中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部署全县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部门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相互协作,整体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经常性不间断地开展整治工作,并在整治中注重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一年来,公安、教育、消防部门在春秋季开学前,两次对全县所有公民办幼儿园进行了专项治理,向6家幼儿园下达了整改通知书,2家幼儿园被限令停业整顿,确保了入园幼儿的安全。交警部门针对城区学校门前交通拥挤的现状,增添警力,在每所学校门前设立了交通护学岗,加大了对重点地段、关键时段的值勤。城建部门拆除了学校附近的违章建筑。卫生、防疫、工商部门强化了对学校附近门店的管理,经常组织卫生安全、食品安全大检查。教育、卫生部门认真开展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堂硬件设施、软件管理、饮用水卫生安全和周边食品店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指导与督促整改,开展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学校食物中毒的预防与控制、学校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培训。各学校都建立健全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都按规定进行体检,食品采购实行定点,学校每天饭菜实行24小时留样制度等,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巩固了集中整治效果,增强了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成效。三是整治项目台帐制。定期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建立了本地区整治项目台帐,明确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对于学校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较为严重的重点区域和难点问题,采取下达《整改通知书》。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结合本地实际,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是限期治理承诺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由相关部门承诺治理期限的方式加大整治力度,限期治理。一年来,查处打击了一大批侵害师生安全、危害学校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对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游戏室、“无证”摊点进行了取缔,收缴“老虎机”2台,取缔“无证”摊点25个,拆除违章建筑2处,没收不合格食品14件,收缴音像制品和非法刊物1000余件,对6家网吧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同时,新增报警点36个,学校报警点总数达到189个,新增交通护学岗12处、治安巡逻对1支,两次集中整治,有效净化了学校周边环境,保证了师生安全,维护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是督办检查制。县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经常深入学校检查督办,通报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先后出台了《竹溪县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责任制》、《竹溪县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竹溪县学校及周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达标创建考核细则》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考核标准及具体的奖惩办法。
校园安全长效机制 第6篇
一、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机制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校园安全工作实行局长、校长“一把手”负责制,对安全管理承担“第一责任”,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具体抓校园稳定工作,实行安全主体责任事前化和岗位化。进一步深化“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奖惩逗硬的考核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作为个人业绩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之一,对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抓源头管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从校园安全源头抓起,健全校园安全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完善治安、火灾、食物中毒、拥挤踩踏、公共卫生、自然灾害(地震、地质、洪水、山体滑坡等)特别是外来侵犯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狠抓校园安全隐患自查与整改,坚持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着重督查危险源监控、楼道管理、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
三、加强门卫安全管理,建立值班巡逻机制
严格落实校门查证、会客登记、携物出校门查验登记、值班记录及交接班签字等规定,要求学校上课时间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把好校门出入关;实行夜间值班制、巡逻制、住宿生点名制。同时,加强校园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
深入开展“大调解”工作,进一步落实“大调解”工作责任,不断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逐步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与辖区公安、村、组等有关部门联系,重点对校园内有精神疾病、心理障碍、心态失调、家庭矛盾突出、生活特别困难等方面的教职工(含退休教师)和学生及学生家长逐一排查,采取有效监控措施,加强教育管理,严密管控“高危人员”,努力化解影响社会、学校稳定的突出矛盾或纠纷。
五、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机制
搞好校园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安全文化氛围。开展安全教育课,校园安全工作进课堂,利用“安全教育日”、“消防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配齐配好法制副校长。
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建立校园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第7篇
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局,市高指,市交通质监站,公路局,港航局,绕城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港集团公司,----交投公司,相关建设项目业主、指挥部、参加单位:
为巩固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整治提升百日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决定开展建立和加强----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工作。
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主体 市级交通部门(包括市交通局、市交通质监站、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各县(市)、区交通局,各在建项目业主及参建单位。
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职责
(一)市级交通部门
市交通局牵头建立和加强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工作,认真履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职责,组织市交通质监站、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开展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市交通质监站、市公路局、市港航局积极履行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日常检查职责,配合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二)各县(市)、区交通局
各县(市)、区交通局负责建立和加强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工作,认真履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职责,落实辖区内在建项目参建各方信用管理及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对专项督查通报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行政区域内的以指挥部为建设业主、乡镇为建设业主、BT形式的工程,应纳入交通行业监管范围。
(三)参建单位
1.建设单位是项目实施安全和质量管理总的责任单位,要全面负起管理职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勘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情况进行检查。
2.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设计质量安全负责。要加强项目实施工程中的驻场设计服务,根据工程情况,不断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风险。对施工单位发现的设计错误、遗漏或对设计文件的疑问,要及时予以解决,同时对施工安全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负责。要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有关质量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设计方案中提出的专门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4.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安全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发挥现场监理作用,确保施工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监理到位。落实安全监理巡查责任,履行对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的督促整改和报告责任。
三、质量安全长效管理的重点内容
(一)质量管理行为
工程项目参建各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质量管理责任人明确。建设单位无违规指定分包、指定采购、强令赶工;设计变更管理规范。施工单位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要求及时到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有效、良好。监理单位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要求及时到位,验证试验和抽检试验符合要求,旁站制度落实。设计人员按合同要求进驻现场,服务到位,设计变更及时合理。
(二)施工工艺
路基工程施工中临时排水设施符合设计要求,软基处治技术指标控制到位,并按要求进行沉降观测。路面工程集料级配符合要求,混合料均匀性控制准确,拌合楼等机械设备符合投标要求。桥梁工程桩基础完整性检测报告可靠,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方案合理,效果明显,孔道注浆质量合格。隧道工程光面爆破效果良好,监控量测符合设计要求,初期支护按要求施工设臵,衬砌混凝土背后无空洞。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设臵合理、规范,防撞护栏安装牢固。
(三)工程实体质量
路基工程中的压实度、弯沉,软基处治深度,路面工程压实度、厚度,隧道工程中衬砌混凝土厚度,交通安全设施中的防撞护栏厚度,以及结构工程中混凝土强度、保护层厚度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工程的重要实测项目。检测合格率必须大于90%。
(四)安全生产
工程项目参建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明确。安全检查工作到位,隐患及时处理。安全生产费用落实,使用规范。应急预案健全,并适时组织演练。安全生产教育到位。专项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安全台帐齐全、真实、规范、闭合。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完善到位。
四、建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督查机制
(一)督查对象
各县(市)、区交通局:是否对辖区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常态化管理。
项目业主及参建单位:在建公路水运项目质量安全长效化管理机制是否建立。
(二)督查责任分解
市交通局负责总体督查工作,制定督查计划,组织开展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市交通质监站负责制定督查建议计划,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将建议计划报局,会同局建管处、局安全处、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具体做好督查工作,做好督查结果汇总工作,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将督查结果报局。
市公路局根据督查计划,配合做好公路项目督查工作。市港航局根据督查计划,配合做好水运项目督查工作。各县(市)、区交通局负责做好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开展辖区内项目抽查,跟踪问题项目整改。
(三)督查方式、抽查项目、时间和内容
督查方式:市交通部门抽查项目,各县(市)、区交通局自查并抽查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随机检测等方式进行。
抽查项目:全市在建的公路水运工程,重点督查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水运工程项目。原则上各县(市)区安排一到两个,抽查项目一般督查时确定,安排时先考虑在行业管理部门平时检查中发现问题相对较多的项目。
抽查时间:抽查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抽查、自查内容详见附表。
(四)抽查时相关单位上报下列资料
1.被抽查的县(市)、区交通局的自查报告; 2.被抽查的项目施工单位对各单位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填写自查报告;
3.被抽查的项目监理单位要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自身的监理工作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4.被抽查的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对结果是否属实进行确认,对合同段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评价、排名,形成自查报告。
(五)督查结果综合评定
1.根据平时监督检查和季度督查情况,确定参加评价的工程项目,评定等级。
2.质量督查内容的评定分五个档次,分别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3.质量监督督查评定等级以施工工艺、工程实体为主要评定依据,并结合管理行为综合评定。
施工工艺、工程实体中有其中之一被评为一般的,综合评定不得评为好;施工工艺、工程实体中其中之一被评为较差及以下的,综合评定须评为较差及以下; 管理行为为一般或者较差的,综合评定在施工工艺、工程实体两者基础上下降一级;管理行为差的,综合评定须在一般或一般一下。
4.安全检查时,对检查内容进行督查并进行打分,每项检查内容的扣分最多扣至0分。在评价时限内如多次检查的检查内容不重复的,扣分要累计;如检查内容重复的,按照平均分进行评价。每次检查结果需经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5.通过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汇总形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评价情况(附表2),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状况汇总表(附表1)及县(市)、区交通局工作考核评价表(附表10),(六)通报排名及时间
市交通局对每季度的工程质量、安全状态进行一次全市通报,通报将专项抽查检查结果和市级交通部门日常行业管理现状相结合进行排名。
通报时间定为每季第一个月份,与诚信体系动态管理时间一致。
各县(市)、区交通局、各项目业主、各建设指挥部要参照文件的精神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或自身管理的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建立长效机制落实情况督查推进机制,以提高全市交通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我局建管处及时反馈。附件:检查用表(1-10)
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第8篇
1 枸杞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
近年来, 随着欧美市场乃至世界对枸杞的了解, 枸杞逐渐由传统的亚洲和华裔市场进入西方主流社会, 拓展了欧盟、美国、澳大利亚等市场, 其独特而丰富的营养保健功效在西方国家逐渐得到证实和认可。但是由于我们一些供货商和经销商对枸杞的功效进行了过度夸大宣传, 引起了英国政府管理机构的关注, 出于对本国消费者保护的目的, 因此对枸杞的安全性进行调查, 而且准备被列为“新资源食品”, 一旦确定, 可能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 不仅是欧盟市场, 导致一些国内外市场也会受到冲击, 直接将影响枸杞产业的发展和几十万农民的收入。虽然我们已经成功应对了英国对枸杞安全性的调查, 但是也同时提醒我们要加强枸杞在质量安全上的管理, 以免再出现新的贸易壁垒。
2 宁夏枸杞质量安全管理现状以及存在问题
2.1 枸杞质量安全管理现状
随着枸杞经济效益的不断增加, 宁夏按照发挥资源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经济的思路, 以市场为导向, 以效益为中心, 以结构调整为切入点,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不断扩大枸杞的种植面积, 建成具有区域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截止2006年全区枸杞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 出口量占全国的70%左右, 全面实现无公害生产, 绿色食品认证率达到30%。虽然我们看到了可喜的一面, 但是就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说的:“保障食品安全, 必须树立全程监管理念,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要切实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三绿工程”、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提高整治成效。”因此我们要加大对农药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 从源头上控制高残留和剧毒农药的使用。
2.2 存在问题
(1) 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 质量的提高是枸杞立足市场的基础和根本。虽然营养成分优于其他地区, 但茨农没有意识到这些, 为了提高产量, 他们加大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 有的为了使色泽鲜艳, 还使用硫磺熏烤, 严重影响了其品质。
(2) 由于生产成本上升, 枸杞价格增幅不大, 茨农收入缓慢。随着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 到了枸杞的采收旺季或者下雨天, 采摘费用高达每公斤1.6元。技术管理人员不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 总是滞后于发展的需要, 科技扶农的力度不够。
(3) 企业技术工艺比较落后, 分级、保质、包装等环节滞后, 制约了产品档次的提升。现有的深加工企业只能加工转化枸杞总量的20%左右, 其余的只能靠干果市场销售, 与生产基地的发展不适应。其次品牌保护力度也不够, 由于宁夏枸杞已获国家原产地域保护, 因此有很多假冒伪劣宁夏枸杞的枸杞在市场上不断出现, 严重影响了其声誉。
(4) 快速检测技术急缺以及流通秩序混乱。由于现在使用农药的频繁加上个别使用高毒农药, 这就需要我们的检测手段也要跟上, 但这方面总是不尽人意。目前, 国际上应用最广泛最具有前景的速测法是酶联免疫吸附分析 (简称ELISA) , 它是将抗体抗原反应的高度特异性、敏感性与酶的高度催化性有机地结合, 在不同的载物上进行有毒物质残留分析的方法。由于我国食品检测技术存在许多问题, 检测方法不够, 多残留检测方法也少, 快速筛选的检测技术也不够成熟, 所以近几年来我国虽然也在开展农药残留检测技术的研究, 但是在灵敏度、特异性方面都有待研究。
3 提高枸杞质量安全的机制
3.1 加强基础研究
积极开展同区内外院校, 科研单位的合作, 全面开展对宁夏枸杞的基础研究, 尤其挖掘宁夏枸杞相异于其他产地枸杞的药用保健机理、有效成分, 特别是宁夏枸杞在生物制药和功能性保健食品开发中的巨大潜力, 来拓展枸杞的食用空间, 开发具有科技含量高、有特色的产品。
3.2 加大枸杞安全的宣传力度, 提高全民的枸杞安全意识和源头管理
目前我国民众对枸杞安全仍存在许多认识的误区。知道农药超标对人体会产生危害, 但是使用高毒、高残留的农药还屡见不鲜, 所以只有让民众更多地了解枸杞安全的重要性及其相关知识, 才能生产出更好的原料和产品 , 更好地辨别食品的优劣, 勇于揭露违法生产枸杞的现象。专家建议, 要狠抓源头管理,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控体系, 比如建立病虫害控制体系、农药监控体系, 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在枸杞安全卫生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3.3 提高检测技术, 加强流通管理
与WTO接轨的同时, 贸易技术壁垒协定也同时给了我们许多限定, 这就要求我们提高检测方法的同时, 也要加大从源头到流通的监管力度。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 严禁一些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在市场上流通。
3.4 加大培训力度以及认证制度
进一步强化对县乡枸杞技术骨干和广大茨农的技术培训, 大力推广、普及枸杞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 搞好无公害枸杞产地和产品认定、认证工作。科研与技术推广部门要及时改进传统栽培技术, 研发推广新技术, 不断完善枸杞生产技术规程、质量标准和质量检测体系, 示范推广枸杞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技术, 扩大枸杞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规模, 建立宁夏枸杞GAP种植基地, 全面提升宁夏枸杞质量。
摘要:文章阐述了枸杞在国际上的地位及其管理现状, 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提高枸杞质量安全的管理机制。
关键词:枸杞,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苟金萍, 宋奎奇.枸杞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甘肃农业科技, 2005 (12) :43-45.
[2]丁婕.关于宁夏枸杞产业发展的几点思考[J].中国林业产业, 2006 (10) :35-36.
[3]张玲, 雷郑莉, 等.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河南农业科学, 2006 (12) :99-101.
[4]金发忠, 钱永忠.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现状与对策[J].农业质量标准, 2003 (4) :39-42.
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