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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长聘用合同书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店长聘用合同书(精选10篇)

店长聘用合同书 第1篇

店长聘用合同书

甲方(甲方):臻美汗蒸美容生活馆

乙方(个人): 身份证号:

甲方聘用乙方为店长,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保证店铺的正常运营。以及对所属店员和物品合理分配,并负责对店铺客户(VIP和普通客户)的维护及其他事务。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店经过_三_个月的试用期(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即为试用期。乙方试用期经甲方考核认可后,方成为甲方正式店长(即本合同自动转为聘用期)。

二.薪资待遇

第二条 乙方薪资为无底薪责任制,每月店内责任业绩为六千元,超出的业绩按提成50%支付给乙方,未能完成当月的责任业绩,则不支付乙方提成待遇。

第三条 甲方每月2号前向乙方支付薪资,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协商延期发放。

三.工作时间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时间段为:9:00-21:00(行政班),午餐时间:12:00-13:00,晚餐时间18:00-19:00休假为天/月

四.工作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乙方制定经营方针、店铺营业目标和管理制度等,并领导及监督店员的工作状况及执行情况。甲方提供店铺一些日常用品如笔、扫帚等消耗品。

第六条 乙方对店铺行使一切经营管理的职责,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保证本店长效管理,正常运转。

五.工作职责:

1.负责门店销售工作,根据年目标制定门店周/月销售计划,并跟踪执行情况。2.对每日、周、月、年销售情况做好分析、总结,预测并采取相应的营销对策。3.每天定时晨会,分析业绩,总结经验,分配目标,鼓励店员 4.节假日活动的策划和货品的调整。

5.新品上市的培训,搭配,陈列和销售技巧的交流,当季货品滞销品的调整,换季货品的促销。

6.对员工的安排和管理:对员工的考勤、仪容仪表和服务规范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对员工公平的分配销售目标和绩效考核;抓好员工队伍的基本建设,熟悉和掌握员工的思想状况,时时激励员工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形成良好的工作状态,让员工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不断的对员工进行在职培训,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协调各方面的人际关系,使员工有一个融洽的工作环境,增强员工的凝聚力。

7.维护本店的清洁卫生,设施(消防、电源、水源)及货品安全管理以防盗窃,每天进行卫生打扫及检查,店铺设施损坏的维修和更换及其他用具的维护。

8.整理各种报表,收银零钱的找赎,核销金额、销售单据。做好本店的财务管理,掌握和控制店铺日常用品的合理有效利用。

9.宣扬公司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吧,并对店员进行传播。

10.顾客投诉和意见处理:待客态度谦和热情,妥善处理客人投诉,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顾客管理;加强现场监督,营业时间坚守一线,及时发现和纠正服务中产生的问题;11.迅速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如停电、火灾、烫伤,摔伤、盗窃等

12.维护好客户关系:做好顾客资料档案,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顾客的意见和需求,不断改善本店经营策略,提升业绩。VIP顾客定时短信和节日祝福、礼品等。

13.对外管理:留心竞争品牌新品、节日活动、货品情况、人员情况;妥善处理工商、卫生、税务等职能部门关系,保持良好形象。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八条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制度而被开除的

2.乙方严重失职,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而被开除的 3.乙方有贪污、盗窃、营私舞弊行为而被开除的 4.乙方行为不当对甲方名誉造成重大损害而被开除的 5.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而被开除的

6.乙方在职期间,在于甲方签订合同的同时又在其他服装品牌兼职的而被开除的 7.乙方有欺诈手段订立合同而被开除的

8.乙方有伤、病、残、孕等身体状况或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时,可以解除合同 9.甲方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者责令关门时,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工作需要甲方继续聘用乙方,经乙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若不继续聘用要提前一周通知对方,支付乙方在工作期间尚未结算的薪资。如若乙方主动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对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补充如下:

七.合同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自动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店长聘用合同书 第2篇

甲方(甲方):环宇生活超市

乙方(个人):

身份证号:

甲方聘用乙方为店长,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保证店铺的正常营运。以及对所属店员和物品合理分配,并负责对店铺客户(VIP和普通客户)的维护和其他事务。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店经过__个月的试用期(即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即为试用期。

乙方试用期经甲方考核认可后,方成为甲方正式店长(即本合同自动转为聘用期)。乙方成为正式店长后,必须在甲方服务__年(即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二、薪资待遇

第二条 乙方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店长绩效工资500元(考核制),完成全年经营指标年底奖励1万元,超额完成(总额超10%)另行嘉奖1万元。

第三条 甲方每月10号向乙方支付薪资,如遇假日,延期发放。

乙方向甲方交付聘用保证金人民币__元整,作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担保。合同终止时,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并与甲方办理交接完工作手续后,甲方可将保证金退给乙方,合同期内辞职扣除押金。

三、工作时间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全日工作制,日考勤根据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执行,休假为__天/月。

四、工作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制定经营方针和本店资金预算,制定店铺年营业目标、管理制度,提供店铺一些日常用品如笔、胶带、扫帚灯消耗品,领导及监督乙方的工作状况和执行情况。

第六条 乙方对甲方的经营管理负全面的责任,行使一切的经营管理的职责,并接受甲方监督人的领导、监督。保证本店长效管理,正常运转。

工作职责:

1、负责门店销售工作,根据年目标制定门店周/月销售计划,常常ccc并跟踪执行情况。

2、对每日、周、月、年销售情况做好分析、总结、预测并采取相应的营销对策。

3、每天定时开晨、晚会,分析业绩,总结经验,分配目标,鼓励店员。

4、节假日活动的策划和货品的调整。

5、新品上市的培训、搭配、陈列和销售技巧的交流,当季滞销品的调整,换季货品的促销。

6、对员工的安排和管理:对员工的考勤、仪容仪表和服务规范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对员工公平的分配销售目标和绩效考核;抓好员工队伍的基本建设,熟悉和掌握员工的思想状况,时时激励员工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形成良好的工作状态,让员工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不断的对员工进行在职培训,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协调各方面的人际关系,使员工有一个融洽的工作环境,增强员工的凝聚力。

7、维护本店的清洁卫生,设施(消防、电源、水源)及货品安全管理以防盗窃,每天进行卫生打扫及检查,店铺设施损坏的维修和更换及其他用具的维护。

8、整理各种报表,收银零钱的找赎,核销金额、销售单据。做好本店的财务管理,掌握和控制店铺日常用品的合理有效利用。

9、宣扬公司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并对店员进行传播。

10、顾客投诉和意见处理:待客态度谦和热情,妥善处理客人投诉,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顾客管理;加强现场监督,营业时间坚守一线,及时发现和纠正服务中产生的问题。

11、迅速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如停电、火灾、烫伤、摔伤、盗窃等。

12、维护好客户关系:做好顾客资料档案,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顾客的意见和需求,不断改善本店经营策略,提升业绩。VIP顾客定时短信和节日祝福、礼品等。

13、对外管理:留心竞争品牌新品、节日活动、货品情况、人员情况;妥善处理工商、卫生、税务等职能部门关系,保持良好形象。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八条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制度而被开除

2、乙方严重失职,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而被开除的

3、乙方有吃回扣、盗窃、营私舞弊行为而被开除的

4、乙方行为不当对甲方名誉造成重大损害而被开除的

5、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而被开除的

6、乙方在职期间,在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同时又在同行业或其他行业兼职而被开除的

7、乙方有欺诈手段订立合同而被开除的

8、乙方有伤、病、残、孕等身体状况或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时,可以解除合同

9、甲方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者责令关门时,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聘乙方,经乙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若不继续招用,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支付乙方在工作期间尚未结算的工资。如若乙方主动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补充如下:

1.本合同签订生效期间(一年)内,乙方若中途(未满一年)离任,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当年年终奖。

2.乙方不得私自挪用、恶意转移及随意放行甲方商品和赠品。

七、合同生效及文本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或仲裁、诉讼解决。

2、乙方认真阅读完本店《店长聘用合同书》后,在本人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方可签字。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责任效力。

甲方:

乙方:

店长聘用合同书 第3篇

事业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解答:

据原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 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二) 未经聘用单位同意, 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三) 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定, 发生责任事故, 或者失职、渎职, 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 严重扰乱工作秩序, 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基层医院聘用合同护士管理初探 第4篇

茶楼店长聘用合同书 第5篇

聘请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便于甲方在杨舍镇小城市村威龙大楼投资的茶楼能够顺利运营(茶楼名称以工商核定名称为准),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该茶楼的店长。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聘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劳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茶楼的店长,全面负责茶楼的经营管理活动(含茶楼的前期筹备、人员招聘、人员岗前培训、规章制度的建立)。

二、聘用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聘用保证金(在发放提成奖励工资时扣除)人民币_____________ 元整,作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担保。合同终止时,乙方在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并与甲方办理交接完工作手续后,甲方可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决定茶楼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制订茶楼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茶楼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领导、监督乙方的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对茶楼的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行使一切经营管理职权,并接受甲方及甲方指定的负责人的领导、监督,保证茶楼长效管理,正常运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茶楼的各项规章制度。

3、结合实际拟订茶楼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茶楼各个岗位的基本管理制度。4、保守茶楼的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包括茶楼的资金状况、法律事务、市场营销策略、客户情况、业务合同、员工薪酬、分红奖励等情况。妥善保管茶楼文件、合同及内部资料。

5、关心每一位员工,不随意处罚或开除员工。、不得盗卖、侵占甲方提供的财物,否则造成损失应当全额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在茶楼任职期间不得从事其它兼职,不得以甲方或茶楼的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8、上班时间:上午中午和晚上休息时保持电话畅通,特殊情况随叫随到。

9、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及时处理客情问题,避免事件扩大化。

10、每周末提交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每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指导,且有相关记录提交甲方;每月定期召开员工大会一次且店长作详细讲话,员工优点予以表扬奖励,员工缺点给予指正帮助。

11、每月10日前据实向甲方报送茶楼的财务报表。

12、对于茶楼收取的钱款,每日及时上交茶楼的财务人员,不得私自截留侵占或挪用。

13、全面跟踪员工服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指导,避免开罚单而导致员工工作情绪化,为茶楼营造团结、和谐、愉快、轻松的工作氛围。

14、招聘、培训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岗位职责,岗位操作流程及标准,岗位安全常识及职业道德等。

15、指导员工每天上客初期、客走晚期合理使用照明灯具和空调,且责任落实到人。

16、保持每半个月与每组员工沟通座谈,第一时间了解员工心理动态,调节员工情绪。

17、人员配置:服务员保洁人,吧台迎宾保安人;及时调整和补充员工以保证正常运转。

18、不得与客人和下属员工发生冲突,特殊情况与甲方或甲方代表及时沟通解决;上班期间注意个人人生、财产安全,下班期间个人安危自行负责。

19、制定出台新的、重要的管理办法措施应先与甲方代表沟通,再决定执行。

20、应要求下属主要管理人员有工作笔记,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21、与下属员工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且对员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2、因故较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需请示甲方代表且做好工作安排。

五、薪酬支付:每月固定工资元人民币加提成奖励工资;固定工资每月20日前按时发放,提成奖励工资年底结算(月固定工资元中已经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保险费用)。

六、奖惩办法

(一)、奖励

1、乙方在全面履行店长岗位职责的前提下,甲方给予乙方约定的利润提成。年营利额在万元以内的(含万元),按营业额的1%提成;年营业额超过万元的,超过部份按营业额的2%提成。

(二)、惩罚、乙方工作中不遵守店长岗位职责(如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脱岗、误岗、睡岗、私自换岗等)或管理混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况追究乙方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及其下属员工(店长负领导责任)工作之中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况追究乙方经济赔偿责任。、对员工之间的矛盾冲突或客情问题处理不当、有意回避、临阵脱逃等导致事态扩大,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况追究乙方经济赔偿责任。

4、出现异常情况且造成经济损失或是出现重大事件延报、瞒报的,甲方视情况追究乙方经济赔偿责任。

5、乙方承担茶楼安全事故领导责任:

七、合同解除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指出后十日内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造成茶楼管理混乱在甲方指出后仍然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因故需提前解除合同,应该提前排;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茶楼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再终止合同。

八、其他事项

1、茶楼所需的物品采购由乙方负责联系商谈,甲方派专人负责购买。

2、本合同个别条款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时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九、合同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超市店长聘用合同 第6篇

主要负责人: 杨勇

乙方:(被聘用人)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根据甲方经营需要,与乙方协商同意于 4 月 12 日起至 4 月 12 日止,聘任乙方担任福润佳超市店长之职。

一、工作地点及要求

地点:永州市蓝山县

要求:(1)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安排,乙方必须遵守并履行本店长工作职责,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降低经营成本。

(2)乙方在甲方开业之前,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安排各项准备工作,制订各种规章制度,保证按甲方按时顺利开业。

(3)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在外兼职,不得自动离岗,如有责任事故乙方不在岗,甲方可追究乙方责任赔偿。

二、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月基本工资1500元,每成交一笔单提成3个点(注:成交价的百分之零点零三),工作不到位缺席旷工 按50元一天计算扣除

2、甲方同意按乙方工作业绩,按年纯利润(除去房租、员工工资、水电等一切支出)分档次发放年终奖,年纯利40万,年终奖0元,未完成年纯利润40万,年终奖8000元,年利润超过15万,每增加2万纯利润奖金增加1200元。

3、严格控制商品损耗,甲方可按损耗金额大小,扣除店长部分或全部浮动奖。

三、社会保险及福利

甲方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鉴于乙方属于灵活就业人员,而且甲方所发月基本工资包括了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由乙方自行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及费用。

四、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甲方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执行。乙方同意期满不再续纺或中途辞职,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并办妥交接手续。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项

(1)本合同签约期为一年,乙方若违反合同(未满一年)中途离任,则应向甲方支付招聘费,同时放弃当年年终奖金及福利。

(2)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否则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每月休假两天,可请事假两天,但事假须征得甲方同意,休假须告知甲方,每月事假超过两天或不在岗属旷工,可按天数计算从工资中扣除旷工费,如甲方不知情乙方旷工,或连续旷工三天,每月事假累计超过一周,甲乙双方合同自动解除。

(4)乙方不得将甲方商品及赠品私人拿用,恶意转移或随意放行,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乙方不得截留、私挪超市现金。

(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其它未尽事项协商解决。

六、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甲乙方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或仲裁、诉讼解决。

2、乙方认可本店店长管理责及本合同后完全愿意接受及服从,则签字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责任效力。

甲方: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超市店长聘用合同范文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被聘用人):

甲方聘用乙方为店长,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试用期:

乙方在甲方开业后三个月为试用期(筹备期除外);

(二)薪资待遇:底薪+提成+绩效奖金

l、底薪1500元,月营业额达6万元享受销售提成,提成基础比例为月销售额2%,月营业额每增加2万元,提成比例相应增加1.5%,上不封顶。完成既定年度销售目标,可享受年终奖金;年终奖为店面纯利润的1%。

2、每月损耗控制不超500元,另有奖金500元;

3、每月全勤奖50元,话费补助50元;

4、享受公司统一员工福利。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履行以下职责:

1、服从和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指令和规定

2、制定和完成各项经营指标

(1) 营业额指标;

(2) 成本率、毛利率日标;

(3) 损耗率控制指标

3、合理制定好店内各项规划、各项明细记录管理

根据预定的各项经营指标,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完成本月销售计划的执行计划,包括营业计划、商品计划、采购计划、销售促进计划、人力资源计划、费用计划和财务计划,亦可细分为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等。

4、对于员工的安排与管理

(1) 对员工的考勤、仪容仪表和服务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

(2) 对员工进行公平公正的工作分配及绩效考核;

(3) 抓好员工队伍的基本建设,熟悉和掌握员工的思想状况,时时激励员工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形成良好的工作状态,让员工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心和进取心;

(4) 不断的对员工进行在职培训,以促进员工整体的业务水平,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5)协调各方面的人际关系,使员工有一个融洽的工作环境,增强员工的凝聚力;

5、维护本店的清洁卫生、进行安全管理

(1) 店内设施完好率的保持;保保鲜柜、冰柜、及收银秤等器具的维护;

(2) 在营业结束后,店长应对店内的消防设施、煤气、电源、水源等环节做最后的核实检查,确保安全工作万尤一失;

6、顾客投诉与意见处理

(1) 待客态度谦和热情,妥善处理客入投诉,不断改善服务质景,提高客流管理;

(2) 加强现场督导,营业时间坚守一线,及时发现和纠正服务中产生的问题;

(3) 迅速妥善处理各种突发的意外事件;如停电、火灾、烫伤、摔伤、盗窃等;

(4) 保持与顾客的良好沟通,了解顾客的意见及需求,不断改进本店经营策略,提升业绩;

(四)休假:

乙方每月调休两天,可请事假两天,休假须告知甲方,每月事假超过两天或不在岗属旷工,可按天数计算从工资中扣除旷工费,如甲方不知情乙方旷工,或连续旷工三天,每月事假累计超过一周,甲乙双方合同自动解除。

(五)其它

1、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否则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不得将甲方商品及赠品私人拿用,恶意转移或随意放行,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乙方不得截留、私挪店面现金。

3、当乙方在试用期未达到考核标准或不再适合本岗位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发给乙方工作期间尚未结算的工资。

4、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乙方须按公司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为一年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一周内,甲、乙双方应签订续约合同。

7、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应友好协商,或提交当地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姓名):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地址: 现居住地: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店长聘用合同(修改稿) 第7篇

乙方(受聘人):身份证号:

为明确业务副总经理权责,规范业务副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业务副总经理依约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2009年8月15日起至 200年__月___日止(其中 2008年8月15日至 2008年月日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职务:业务副总经理

1、乙方担任业务副总经理必须具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本行业专业知识,并承诺无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素。

2).没有犯罪记录。

3).没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没有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没有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若乙方具有上述情形而隐瞒甲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业务副总经理职责:业务副总经理对公司董事长负责,行使下列工作职责:

1).在董事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业务经营、营销策划,三信控制和商品储存及运输管理等工作,对董事长直接负责,并对公司业务部、企划部、拓展部直接领导及指挥;

2).分析市场行情,掌握市场动态,根据市场的需要和季节变化,组织适销对路的商品,及时掌握商品结构的变化,保证商品的正常供应,并及时向董事长

提交有关调整商品结构变化方案,重大经营活动和业务决策所需资料和各项建议;

3).经常组织进行市场信息分析,深入研究市场行情,在市场形势和商品销售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向董事长汇报并提供相关应变措施;

4).负责组织和参与重大业务的洽谈,指导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组织落实各项大型展销、促销等经营活动,同时严格合理的安排业务人员外出,对费用严格把关;

5).对楼层商品的变价、调价、报损商品予以严格审核和审批,对库存积压物资进行审核清理并采取相应的政策;

6).全面负责商场营销、合同、采购、招商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和目标;

7).全面负责商场营销及联销合同的内容、合规性进行审核,对商场负责;

8).协调与各相关的职能机构和管理部门的关系并主动接受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范围;

9).全面负责组织公司业务、企划部门的市场调研,及时准确的掌握市场信息及把控商业发展趋势,适时进行商场定位、布局、品牌结构、营销手段及策略的调整并监督落实、考核。

10).全面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管理、奖惩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用人标准对分管经理级的员工任用进行提议及经理级以下员工直接任免。

11).按时按质完成公司经营指标及董事长分配的其它任务。

若乙方未尽职责的,甲方有权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3、应尽义务

1).业务副总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2).业务副总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3).业务副总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他人。

4).业务副总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5).业务副总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员工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6).业务副总经理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

7).业务副总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长同意外,本人及亲属或其出资的单位均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业务副总经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9).业务副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制度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业务副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长的要求,向董事长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业务副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10).业务副总经理须接受职中和离任审计,未经离任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

11).业务副总经理应遵守以上义务约定;如有违反上述约定之一,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需按照实际损失额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工作条件

1、甲方按法律规定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派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五条 工作报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年薪为万元/年,其中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5000元人民币,年薪的余额在每财年底经公司财务部据经营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一)完成率、审计与个人绩效考评后一次性核发(双方一致确认:若乙方完成率低于60%的,乙方年薪的余额不再支付),个人所得税自理。

2、乙方超额完成以上指标者,甲方除支付以上规定的薪资外,并根据收益额指标超出额部分的%一次性提取奖金支付给乙方,乙方个人所得税自理。

3、年薪制是平衡企业高管长短期行为的有效薪资激励模式,因各种原因在年薪余额核算期前致使合同终止者年薪余额将不于发放。

4、乙方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5、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6、乙方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销或吊销或进入破产、清算等程序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造成损失者甲方可追究相关民事责任);

(3).未尽业务副总经理义务和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追究相关民事责任);

(4).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可追究相关民事责任);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门店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或者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造成损失者甲方可追究相关民事责任);

(6).被行政拘留、劳教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不能完成经营指标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义务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妥善办理离职与交接手续。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纠纷者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者可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仲裁或诉讼.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店长聘用合同书 第8篇

一、我国事业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状况及特点

我国事业单位由于历史原因和各地不同状况, 具有复杂的现实形态。尤其是各类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不同, 有的仍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 有的已经基本实现了市场化的自主经营, 导致事业单位内部的劳动人事关系趋于多元化、复杂化。以笔者所在事业单位为例, 单位与员工间存在三种不同类型的人事劳动关系:

一是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员工, 即通常所称的在编人员, 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纳入国家编制管理;二是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属于事业单位为自身发展进行的自主用工;三是事业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形式进行的用工, 主要为从事辅助性工作的工勤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在事业单位工作, 均明确属于受《劳动合同法》保护规范调整的范围, 一旦发生纠纷, 当然适用《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然而, 占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关系主体地位的聘用制用工, 则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 在聘用合同纠纷处理上存在模糊地带。

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特点

我国2002年开始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将聘用制作为一项基本的和主要的用人制度进行改革, 国家以聘用合同的形式规范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劳动人事关系。通过对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对比, 我们可以基本厘清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特点:

(一) 聘用合同主体地位的平等性

《劳动合同法》在立法层面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被事业单位人事改革所吸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聘用合同作为确立或者终止事业单位与个人之间人事关系的依据, 打破了长久以来的户籍身份、地域等限制, 将身份管理转化为岗位管理, 体现了合同双方具有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聘用合同的这一特点, 使得聘用合同纠纷纳入《劳动合同法》进行调整成为可能。

(二) 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权利的不完整性

事业单位与一般工作单位相比, 具有公益性、社会服务性的特点, 事业单位的主要工作是提供不同方面的社会公共服务, 这就依托于政府的管理与支持, 市场化程度与一般公司、组织相比较弱。因此, 国家对于事业单位也具有相对较多的规范与限制。例如, 事业单位的招聘是在政府编制确定的基础上发生的, 办理进人手续要受到政府规定的程序控制, 否则便不能发生正式的人事法律关系;事业单位在确定工作人员的薪酬时, 权利也是不完整的, 要受到来自政府的财政控制。因此, 事业单位用人的主体权利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基于这一特点, 在处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纠纷时, 要充分考虑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相比体现出来的差异性和特殊性, 确保个案的公平正义。

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模式选择

(一)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模式

长期以来, 由于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间人事争议的特殊性, 在处理程序和适用法律上与劳动争议完全不同。2002年推行聘任制以来, 则出现了聘用合同纠纷与劳动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趋同的倾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2008年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将聘用合同争议列入调节范围。《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 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由此可见, 《劳动合同法》属于处理聘用合同纠纷的“一般法”, 在国家没有针对聘用合同纠纷的“特殊法”或“特殊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 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由于长期以来国家没有制定颁布“特殊法”, 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 聘用合同纠纷多参照《劳动合同法》裁判。2014年7月1日,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生效, 根据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关于聘用合同的纠纷应优先适用《条例》的有关规定, 《条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全的, 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二) 对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并轨的思考

《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 理论界对聘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进行了论证,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并轨也成为占重要地位的学说之一。该学说主要从打破现行分割用人管理体制、推进事业单位转制、实现平等用工等角度论述了并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然而, 无论是从历史还是现实的角度出发,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长期并存都是必然的, 事业单位采用聘任制是由其承担的社会公益服务职能决定的, 事业单位作为政府举办的从事专业性公共服务的机构, 其工作岗位实际是公共职位, 其作为聘用主体, 实际是由国家授权并运用公权力行使聘用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际是利用专业知识为公众服务的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之间的聘用关系, 不仅涉及聘用双方的利益, 而且与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密切相关, 属于公共服务关系的一部分。在聘用关系中, 相对于单位利益、个人利益, 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保障处于优先地位, 具有优先性质。即与一般劳动关系仅直接涉及平等双方利益不同,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还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 并遵循公益优先原则。

国家最新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也是从这一角度出发对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纠纷处理方式作出了与《劳动合同法》不同的特殊规定。如:《条例》第17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方解除聘用合同权利进行了限制, 这是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担公益或保密工作等角度出发做出的限制, 体现了公益优先的原则;《条例》第37条对人事争议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的规定, 则再次明确了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一致。

因此, 在现阶段,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相比具有很多特殊性, 要求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实现全面并轨时机尚未成熟, 对聘用合同纠纷的处理仍需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再统一适用《劳动合同法》进行裁判。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纠纷在我国涉及到一个庞大的群体, 如何妥善处理, 涉及到法治社会的方方面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出台, 为现阶段处理聘用合同纠纷提供了一个重要依据。通过加强法律适用, 一方面, 使得工作人员得以在事业单位中安心工作又能有竞争机制;另一方面, 如何将事业单位聘用纠纷与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衔接起来, 更好地促进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实现, 都是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摘要:2002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 开始探索聘用制度。2014年, 国务院正式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以聘用制为核心的人事制度逐步形成。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相类似, 具有一定的制度共同点, 但也具有一些不同于劳动合同的特点, 是特殊的劳动合同。在人事管理制度和相关劳动保障制度上,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具有许多不同, 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值得分析研究。

关键词: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纠纷,法律适用

参考文献

[1]周俊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若干问题浅析——对<劳动合同法>第96条之理解[J].商业文化 (下半月) .2011 (07) .

[2]义海忠.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特殊性探讨[J].陕西教育 (高教版) .2011 (04) .

店长聘用合同书 第9篇

答:能,不但能而且商场必须继续聘用你。虽然商场与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但你是10月初怀的孕,也就是说你怀孕在先,合同到期在后,你是在合同期内怀孕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你既然已被查出是在该商场工作期间怀孕的,那么该商场就必须撤销与你终止合同的决定,继续聘用你至法律规定期限届满为止。

免费啤酒造成损害,饭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前几天,我和单位的同事小陈在一家提供免费啤酒的饭店吃饭时,小陈不慎将啤酒中一铁丝喝下,为此花掉医疗费300多元。事后,我俩找到饭店要求赔偿,饭店负责人以其提供的啤酒免费为由拒绝赔偿。请问饭店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答:饭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在饭店就餐时,事实上与饭店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饭店作为服务一方就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各种服务(不管是有偿服务还是无偿服务)都必须有利于消费者,而不能危害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否则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该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还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此案中,小陈在接受饭店提供的服务时因饭店提供的酒水中藏有铁丝而遭受人身损害,尽管该饭店对啤酒存在瑕疵没有过错,而且是免费使用,但这免费的啤酒属于饭店所提供服务的一部分。因此,饭店作为服务的经营者就应当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以免费提供服务为由拒绝赔偿。

另外,饭店在作出赔偿后,可依照过错责任原则向啤酒的生产厂家进行追偿。

在公交车上被刺伤,公交公司应当赔偿

问:李勇是石家庄市一工厂的工人,由于工厂离家远,李勇每天上下班都坐公共汽车。前段时间,李勇乘坐公共汽车时,看到一小偷拉开一位女孩子的背包,李勇遂上前制止小偷,不料小偷却说他多管闲事,与李勇扭打在一起,在互相打斗中小偷用刀子刺伤了李勇的手臂。当时,车上的人都看见了,公交车司机见状不仅未出面救助,紧接着车到了站台,司机却打开了车门致使小偷逃跑。李勇气愤不已,车上有人拨打110报了警。李勇受伤后到医院治疗,共花去费用800元。请问他能向公交公司要求赔偿吗?

答:公交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因为李勇是在公交车上被刺伤的,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李勇乘坐公共汽车时,等于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在旅客运送合同中,只要承运人不能证明他的受伤是不可抗力或者是他自己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就应当负责赔偿,而不问其是否有过错。因此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公交公司在赔偿他后可以向歹徒追偿。

婚前聘礼给付10万,离婚后无权再要回

问:我和丈夫沈明于2002年年底结婚,由于是父母包办的婚姻,我和丈夫沈明并没有多少感情,结婚后更感觉俩人的差距太大了,一点儿共同语言也没有。2003年9月,我生下一女儿,丈夫看我生了女儿而不是儿子,说我没给他挣到面子。从此,丈夫沈明对我们母女俩更是不闻不问,家中的一切费用他从不负担,也不愿工作,经常为家庭琐事对我打骂,我感觉再这样下去对孩子不好,因此提出离婚。因为丈夫沈明没有住房,婚前沈明的父母给我10万元作为聘礼和结婚的费用,婚后我们一家一直住在娘家。我在婚前承包了一饭店,现在沈明把这10万元聘礼向法院说成是投资饭店的,要求要回。请问投资和聘礼是一回事吗?沈明的这一要求能成立吗?

答:这10万元可以看作是男方父母婚前对你的赠与,归你个人所有,沈明无权要求返还。即使你个人将10万元投入饭店,那么也是你个人的投资行为,并非沈明的投资行为。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因此,沈明这一要求不能成立。

美容院店长正式聘用合同范本 第10篇

南昌经济开发区靓颜美容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劳动法规和南昌市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美容院经营的具体所需今制订此劳动合同书。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南昌经济开发区亲靓颜美容院(以下简称“甲方”)同意聘请____________先 生/小姐/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______美容院合同工,职位____________,负责工作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

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劳动合同期满,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续签合同。

二、职责要求: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挥,按其职位要求及美容院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必须按《美容院员工手册》的全部内容和条款,严守美容院规章制度。

(4)、乙方每月休三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

三、劳动报酬:

底薪+提成+其他(奖励)(1)底薪4000(2)每月固定5万业绩,增加1万加500,增加2万加1200.5.按美容院经营情况及员工对业务熟练程度,工作所业绩,在适当时间考虑调整职位及薪酬。

7.甲方每月20日如期发放货币工资。

8.所辖的人员聘用、调动、解雇均须以书面形式知会美容院并征得美容院同意。

四、福利及劳动保险:

1.年假10天

2.乙方因病,实行计划生育,分娩及婚事、丧事等,按本美容院制定的具体办 法处理。

3.乙方请事假,须有正当理由及以书面申请和经有关部门主管批准方为有效,甲方不发给事假期间的薪酬。

4.因公伤残、死亡,则按美容院购买的有关保险规定及本美容院制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五、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合同期届满即告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如甲方因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经营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同时也取消年终奖金。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5、不按美容院规定的销售方式及违反美容院的核定价格进行销售活动.6、借故不参与美容院的大型对外活动,不服从美容院的工作安排,工作不合作,损人利已。

7、对外的销售活动中故意损害美容院的形象,私自向客户提出美容院合约外的任何个人要求。

8、兼任美容院外的任何职务及销售美容院外的任何产品。

9、不按美容院制度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司如实汇报工作,弄虚作假。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确实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若甲方因不可预见的意外因素,造成严重财政困难时的正常裁员,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一旦意外因素得到克服,财政状况好转而需要增员时,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

(4)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七、本合约期满,如果双方续约,则应另行协商确定续约的条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职责和目标。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九.乙方非依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情况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须以十天薪酬为代通知金,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赔偿责任。

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

(1)甲方为招收录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训费用。

(3)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及其附件中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支付给甲方10万元违约金。

十、保密和不竞争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披露或由乙方从甲方获得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供应商、客户关系、营销方法和销售组织等,均属保密范畴,乙方承担保密义务并保证不会将它们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美容院期内或续约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组织。作为甲方支付约满酬金的代价,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与甲方业务竞争。

十一、乙方辞职经甲方批准后或被甲方解雇者,应将美容院的一切物品、证件、文件及有关资料及其复印件交回美容院,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乙方应以甲方的信誉及利益为重,不得对外泄漏业务上的机密,以及从事有害甲方声誉及业务进展的事项。如乙方给予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作遭受破坏,乙方应承担赔偿的责任及应负法律的责任。

十二、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约束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店长聘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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