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总结范文
专项行动总结范文(精选8篇)
专项行动总结 第1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石柱县2011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重庆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1‟145号)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柱县2011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1‟153号),按照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我县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分管副县长作了全面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2011年继续深入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出台了《石柱县2011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县政府副县长林翔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廷飞、县环保局局长冉春东任
副组长,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文明办、县农委、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安监局、县交委、县司法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市政园林局、县畜牧局、县工商局、县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冉春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环保专项行动日常事务工作。
二、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我们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大重点行业环境安全监管力度,改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在2010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在2010年畜禽养殖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2011年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新标准,进一步对我县辖区内畜禽养殖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对2家达到国家标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按照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的部署,开展了医药制造企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结合本地污染减排重点工作,在环保专项行动中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和行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污染减排成效,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在今年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56人次,检查企业148家次,立案2起,结案2起,处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146起,办结146起。
(一)清查摸底企业现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辖区内的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了环保专项排查。
1、涉重金属企业
目前我县涉重金属企业共6家,其中正常生产的有3家:重庆恒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柱县沃特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市石柱县万宝铅锌矿;未生产的有3家:石柱天坤矿业有限公司、石柱县镇丰矿业有限公司、石柱县振兴矿业有限公司。从总体情况看,上述正常生产的3家企业都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建有污水处理池和循环池,且都采取了多层防渗措施,除重庆市恒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外,其余2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良好,且定期由县环境监测站和企业内部监测人
员对地表水的水样进行监测,实现零排放,无偷排漏排现象。重庆市恒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今年4月份有漏排现象,我局已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并督促其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但尚未通过环保验收。
2、畜禽养殖业
结合2010年畜禽养殖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再次进行拉网式核查。我县的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马勤良养殖场、石柱石龙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均建有污染处理设施,但尚未通过环保验收,我局已限期于2011年12月29前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3、医药制造企业
在对辖区内医药制造企业进行专项环境执法检查中,清查出我县辖区内的医药制造企业有2家:重庆东田药业有限公司、重庆泰尔森制药有限公司,2家企业都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良好,且定期由县环境监测站和企业内部监测人员对总排口的水样进行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无偷排漏排现象。
4、其他行业企业
我县辖区内其他行业企业还包括26家页岩砖厂、2家化工企业、20家煤矿、2家屠宰企业、7家水泥行业企业3家
猪鬃厂等。这几类行业虽未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但加强了日常环境安全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各企业都对自身可能出现的污染隐患进行了认真自查,采取了合理的防范措施,制定完善了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
(二)巩固污染减排成效,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
1、污水处理厂监管情况
我县4家污水处理厂全部为生活污水处理厂,均运行正常,出水水质达标。西沱污水处理厂和黄水污水处理厂因管网建设尚未完善,目前正在进行市政管网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
2、落后工艺水泥厂关闭情况
我县辖区内共有7家水泥厂,除重庆科华石柱水泥有限公司和重庆永荣茶园煤矿水泥一厂外,其余5家(茶店水泥厂、江龙能源建材有限公司、渝烽水泥厂、东山水泥厂、重庆永荣茶园煤矿水泥二厂)均为机立窑水泥生产工艺,茶店水泥厂、江龙能源建材有限公司、渝烽水泥厂、重庆永荣茶园煤矿水泥二厂均由县经信委牵头实施关闭工作;目前拟关闭的4家水泥厂放射源均已送市辐射站贮存。
3、重啤集团石柱有限责任公司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重啤集团石柱有限责任公司搬迁至我县南宾镇工业园区后,依托国家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配套建成一间SBR工艺
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取得试生产批复,正式投入试生产。原啤酒厂老厂区由县经信委牵头实施关闭。
三、工作经验及做法
我县环保专项行动之所以能够取得较好的成效,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
(一)落实政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
县人民政府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强化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限期完成。要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督察工作方案,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考核,从组织领导、信息报送、阶段情况及工作总结等方面加强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实效。
(二)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全面整治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环保部门分阶段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经济、工业主管部门切实发挥了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并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监察机关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机关有序推进环境法制
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运营的监管;电力监管机构监督供电企业,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放大环境执法效果。
(三)加强分类指导,严格环境执法
环保部门强化分类指导的执法意识,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并移送法院,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企业监督员监督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提高。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监督
以环保专项行动促进建立健全日常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将专项行动检查过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建立后督察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死灰复燃。规范和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新闻媒体积极组织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畅通“12369”投诉渠道,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
(一)在环境违法行为监控方面,污染监控体系尚在逐步建立阶段,对排污单位难以做到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管。
(二)基层环保执法力量相对较弱,一是基层环境执法人员有限,不能完全及时有效的对企业进行监管;二是基层环境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对环保法律法规的熟练运用及对企业现场监察能力强弱不等。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专项行动总结 第2篇
县打假办:
根据XX县打假办关于转发《转发关于开展春节期间联合专项打假执法行动的通知》(X打假办[2011]1号)文件要求,我局根据本辖区市场特点及时制定联合专项打假执法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安排具体措施。在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重视、支持下,由县打假办牵头,公安、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自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2月28日,联合打假排查12次,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台次,查获渉烟案件9宗,查获涉案卷烟2.356万支,其中非烟0.74万支,伪劣卷烟1.616万支,案值1.09726万元,上缴罚没款0.15867万元。有效地净化了节日卷烟市场。现将市场清理整顿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为卷烟市场清理整顿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为确保本次联合专项打假执法行动富有成效,我局成立了以主管专卖副局长为组长,以专卖办主任为副组长,市场案件组、稽查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重点抓,结合本部门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保障了联合专项打假执法行动的有序-1-
开展。
二、狠抓重点,密切配合,严厉开展联合专项打假执法行动工作。由县打假办牵头,与公安、工商及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对我县12个乡镇果林场、养殖场、废弃厂房、仓库等重点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并加大巡查频率,坚决堵住制假原辅材料的流入和流出我县,切实通过开展强有力的集中治理整顿,源尾治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终端市场。借两节期间卷烟畅销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卷烟市场清理整顿活动,力求市场清理整顿不漏掉一个片区,不漏掉一个死角;重点检查县城及集贸市场,加强对客运、货运比较集中地方和废旧厂房、仓库的排查监管。此次专项行动中排查了3个汽车客运站,3个废旧厂房,2个仓库,并对这些地方采取了有效的监管、监控。
三、坚持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与清理整顿无证经营专项行动相结合,突出检查重点,强化市场整治。全面打击非法经营卷烟和无证经营行为,以烟酒茶商店、特业场所、违规商户为重点,着力规范杂货批发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的卷烟进货渠道,我局联合工商部门共查处无证照经营户4户,并加强对无证户的教育、引导和转化工作,对符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条件的零售户及时予以办理,纳入正常管理范围,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联合工商部门坚决予以取缔,使全县节日卷烟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有效净化。
四、加强烟草专卖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专卖稽查人员向广大零售户、消费者宣传烟草专卖法、假烟辨别知识等,引导零售户守法经营、消费者明白消费,做好面对面的宣传,提高了卷烟零售户、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烟草专卖知识。
通过这次对春节期间的联合专项打假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了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提高打击与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打击与服务、控制与疏导相结合,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专卖管理工作氛围,全面提升专卖控制能力,有效地净化了卷烟市场,规范了经营秩序,促进了烟草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我局将继续对本辖区的卷烟市场加强管理力度,确保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和我县卷烟市场的净化。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1、我县位于粤赣闽三省交界处,地理位臵较为复杂,深层执法打击难度大,打假工作面临新形势。
2、人流、物流逐步增大,受各种利益导向的驱动,一些不法分子臵国家法律于不顾,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制假、售假、贩假活动在我县辖区内有所抬头,作案形式多样,手段更加隐蔽,增加了查处破案的难度。
3、贩假利润大,处罚轻,往往因查获案值小,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甚至流窜作案、异地作案、多区域作案,是导致卷烟经营违
法活动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
针对这一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周密细致的应对措施:
(一)继续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加大对车站、公路货运的排查力度;加强与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的配合力度;加大对市场的检查力度,尤其是对宾馆、餐饮、茶楼等娱乐场所的梳理工作;通过不定时,不定期进行蹲点守候,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专卖工作;加强情报工作的收集,拓宽信息线索来源,打源头、端窝点,对不法烟贩从重打击;对废旧厂房、仓库、货运集中地加强监管排查力度,实施有效的监管、监控措施随时掌握其动态。
(二)真抓实干,深化“两烟”打假打私工作。认清形势,进一步深化对“两烟”打假打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大各种形式的宣传力度,加强巩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严厉查处销售假烟、走私烟、非法雪茄烟的经营户,进一步在全社会掀起参与打私打假的高潮。
(三)继续搞好执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打私打假的良好氛围。
XX县烟草专卖局
专项行动总结 第3篇
5月18日,全区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在南宁召开。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黄武海、自治区乡村办常务副主任冯俊英出席会议并讲话。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自治区乡村办副主任吴伟权传达全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并介绍全区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实施方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厅、环保厅、农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部门负责人作专题发言。
此次攻坚行动将在县(市、区)、乡镇、村分别建设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网络,初步形成可行、有效、稳定的农村保洁管理机制;基本实现农村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实现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农村垃圾专项治理达到5个标准: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机制。
吴伟权强调,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农村垃圾体系,有可持续的农村垃圾治理模式和方式,是完成两年攻坚的关键。各地要大力推进符合农村实际、可持续的农村垃圾治理模式和方式,对适合在农村消纳处理的垃圾尽量就地处理;要积极采取多种合资合作形式,让企业承担清运处理和保洁业务,各部门共同形成合力,一并把农村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和工业垃圾三类垃圾治理好;完善县级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农村垃圾体系,探索运用差异化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
在处理环节,提倡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等方式,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以及小型焚烧炉等。在收运环节,全区将新建520个片区处理中心、在1000个中心村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3个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和一批利用水泥旋窑协同处理垃圾设施。
专项行动总结 第4篇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一)工作思路
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以加强源头治理、市场整顿和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为重点,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开展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为着力点,结合种子执法年和农药市场监管年等专项活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农资打假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法制化、常态化和规范化,推进全省农资市场秩序加快实现根本性好转,努力开创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放心农资覆盖率显著提高,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恶性坑农案件基本消除。农资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农资质量监控追溯体系逐步健全,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 严格市场准入制度 依法严把市场准入关,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营业条件和经营资质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摸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底数,对各类委托、挂靠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检查。对取得生产、经营许可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或存在违法行为和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对证照不全的单位、个人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予以坚决清理取缔。
(二)突出重点品种整治 集中力量重点整顿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其零配件等重点农资品种的市场秩序。
种子监管重点:以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为重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品种包装标签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
农药监管重点:以种衣剂、除草剂、杀虫杀菌剂为监管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继续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以及掺杂高毒剧毒农药的行为。对近几年在全国、省内农药质量抽查中不合格产品和在农业生产应用中出现问题的产品进行重点跟踪监管。
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微肥、叶面肥和水稻育苗床土调制剂六类产品为重点,严查应当登记而未登记,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农机监管重点: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投诉和打假工作,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补贴机具的行为。县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农机维修点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对农机维修市场上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业机械维修配件和承揽报废机械维修等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都要组织力量,认真及时调查,对涉嫌违法的,要立案处理,对违法证据确凿,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理。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对大要案继续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涉嫌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强农资质量抽检 各级农业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的质量监测制度和执法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农资质量年度抽检计划,实施定点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相结合,将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计划之内。监测结果和处理意见要依法公开通报。要加强农资市场调研,了解和掌握农资产品的市场分布、质量优劣、价格波动、销售动态和服務状况,以便及时预警,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五)开拓探索农资供应新模式 继续总结推广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经验,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抓好优质农资定点市场创建,在定点市场内,要实行严格质量控制和赔偿制度,规范经营户经营行为,提高信息服务能力,切实发挥定点农资市场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对市场上的各类农资配送企业和单位加强监管,针对各种配送、直销等新型营销行为,要深入研究探索新的监管手段和方式,确保农资打假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六)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农资生产经营诚信制度。一是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组建农资行业协会等有效的行业自律知识,指导制订协会章程、自律公约等行业自律制度;二是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制订、实施保证农资产品质量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责任追究制度、优质服务制度、产品进出查验制度、产品保管制度等,实现从采购、生产、贮藏、销售等各环节都有规范制度保证。建立和完善农资质量可追溯制度。规范农资进销渠道,要求各类项目内容填写齐全,数据真实不漏,进货、销货路径记录清楚。建立农资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对长期守法诚信企业要给予宣传表彰,采取优惠措施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要予以警示和限期改正,对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企业,予以重点监控。
(七)继续强化责任制度建设 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以县为主,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农资日常监管责任,并对本行政区域农资执法工作负责,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与服务工作。二是推行责任书制度。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农资监管责任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职权、职责、目标、要求和保障措施,并报上一级农业部门备案。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措施不落实、该报告不报告、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苗头不控制、该查处的不查处、该移交的不移交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理;造成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处分。四是推行监管工作记录制度。具体履行农资监管职责的机构要建立监管工作记录,要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如实记录。五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和统计制度,作好工作沟通和数据统计。
(八)广泛深入开展宣传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宣传培训制度,将“12316”三农服务热和“宣传周”活动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平台和载体,掀起农资打假活动的宣传高潮,增强农民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加强对农资经营者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要发挥农业部门的技术优势,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农资的水平。
(九)巩固毒鼠强专项治理成果 各级农业部门要协同公安、工商等部门继续做好毒鼠强的清查与收缴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毒鼠强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杀鼠剂定点经营单位的监管,规范杀鼠剂市场流通渠道,落实杀鼠剂经营的各项制度。加强统一灭鼠工作,宣传推广先进灭鼠器械、药剂和技术,提高鼠害综合防治水平。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跟踪、排查和捣毁制售毒鼠强窝点等工作,协调环保部门做好已收缴和废弃毒鼠强的处置工作。
三、重点活动
(一)1月12日,召开全省农资打假启动工作会。召集全省各市(州)农业部门主管领导和农资打假监管工作人员,对今年全省农资市场启动和打假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交流,部署农资打假监管工作;
(二)1月25日至1月29日,开展农资打假督导。省农委组织四个督导组,分赴全省9个市(州)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督导活动,对全省农资市场生产经营单位和农资市场进行抽查;
(三)2~4月,组织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和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四)5-7月,结合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组织开展以农药为主的专项整治行动;
(五)9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六)10~11月,组织开展农资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资打假监管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很重,需要多部门参与配合。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加大部门配合力度,按照农业部和省政府的要求,农资打假工作要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严格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
(二)营造打假氛围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自身监督 从加强理论学习和法制教育入手,不断提高执法人員的综合素质,创新自身监督机制。通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召开企业代表和农民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通报典型违法案例等多种行之有效方式,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级农业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执法与经营不分、吃拿卡要、执法不公、不作为或滥作为等问题。
(四)争取经费保障 农资打假监管是农业部门的法定职责和重要的常规性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协调,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计算机、照相机等执法设备,设立奖励经费,奖励有功执法人员和举报人。
专项行动总结 第5篇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东城区环境保护局根据北京市环保局等市政府十四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京环发[2011]133号)要求,结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以治理工业企业排污,巩固历年专项行动成果为基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为目的,整治违法排污,消除污染隐患,切实保障群众健康。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
东城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东城区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工作重点,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对区内的企业和相关单位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广泛动员,全面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落实,确保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护群众利益。
二、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东城区环保局做为此次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认真履行了专项行动的统一协调、部署的职责,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全区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我区环保专项行动各相关部门按自身职责和工作部署开始进行宣传、检查和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围绕工作重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组织联合检查,同时对重点污染问题和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进行了集中调查和挂牌督办。
(一)全面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落实,推进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监督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和“五个100%”的要求,区住建委、区城管大队、区环保局等单位对辖区内54家在施建筑工地进行巡查。区扬尘办对在施建筑工地每月检查一次,其中对处于土方施工的每两周检查一次。全年区环保局出动1500余人次,检查各类工地640余个次,移送违法情况5件;区城管大队累计出动1800余人次,检查工地450余个次, 处罚扬尘污染违法行为3起,罚款6000元;区住建委出动910人次,检查工地240个次。
2.区扬尘办定期组织专项联合检查 3月至10月区住建委、区城管大队、区环保局联合检查7次。三部门对市委办公用房修缮改造工程、王府井海港城、前门地区商业设施改造、北京市新少年宫、地铁六号线各标段、八号线各标段等工程工地进行了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做到出入车辆冲洗车轮,渣土严密覆盖,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出土作业。
9-10月结合全市渣土运输集中整治月活动,区城管委牵头,区城管大队、区住建委、区环保局、区交通支队、区环卫中心渣土所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联合检查。监督运输车辆取得相关资质,按规定采取控制扬尘污染措施。共组织上路和工地现场检查4次,对存在问题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了处罚。
3.各责任单位加强对所辖施工项目管理
区城管委、区房管局、区房地经营中心对市政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平房修缮等施工加强监管,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做好覆盖、洒水等措施。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属地管理,对各自辖区内在施工地、裸露地等易产生扬尘问题的区域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并加强胡同保洁力度。
4.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有效抑制道路扬尘
区环卫一中心、二中心按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要求,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冲洗力度,对划定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在规定的时间内,增加作业频次和力度,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区环卫一中心、二中心每周出动600余车次,使用中水2500余吨。东四街道坚持每日出动4车次对东四子站周边胡同进行洒水降尘。
5.按照市环保局要求及时开展联动工作
根据《空气质量联合监管工作方案》及市扬尘办要求,区扬尘办遇临界天气通过短信平台及时启动联动机制,要求各单位按各自职责对区内施工工地、裸地、房屋修缮工地进行巡查,并加强主要道路和东
四、天坛地区的道路保洁和洒水降尘,并于次日上午向区扬尘办反馈工作情况。区扬尘办对反馈信息进行汇总并记录考勤,并按时向市环保局报送东城区联动应急措施情况。截至目前,我区共按要求及时启动联动机制5次。
6.及时撰写工作信息,通报我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区扬尘办每2周编制一期《情况简报》,报区委办、区政府办及各成员单位,对控制扬尘污染措施落实情况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同时督促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整改,目前已编制《情况简报》17期,撰写各类工作信息30余份。及时、准确地将我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动态通报各级领导和全区各责任单位。
(二)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1.开展餐饮企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
按照“所有餐饮单位100%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所有油烟净化设施定期100%维护保养、油烟排放管道定期100%清理”的标准,并结合我区实际,以品牌餐饮、连锁餐饮、国家特级(一级)酒家、各省驻京办餐饮企业、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街和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地区为检查重点,同时加强对子站周边餐馆的检查力度。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和区城管大队严查使用小煤炉、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区环保局查处违法使用小煤炉3起,当场处罚共计1000元。
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严查餐饮单位油烟污染。区环保局加强宣传力度,明确环保要求,责成各企业自律经营。各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240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100余个次,区环保局对分别存在油烟净化设备未正常使用、油烟直排的15家餐饮单位予以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15450元。目前,被检查的餐饮单位均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且正常运行。2.提高簋街餐饮品牌,开展油烟治理专项行动
为提高簋街餐饮品牌,减少油烟扰民,改善簋街总体环境,2011年6月,区环保局开展“提高簋街餐饮品牌油烟专项治理行动”。通过餐饮业代表宣读倡议书,现场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等一系列举措号召全社会参与到绿色餐饮,减少污染的行动中来。在此期间,对簋街餐饮特色街全部147家餐饮单位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全部达到“3个100%”要求。
(三)开展区内电子行业专项执法
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全市电子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电子行业企业现状,东城区环保局对驻区相关电子类行业有机污染物排放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北京华航无线电测量研究所在生产过程中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该单位已于2009年5月18日对该项目中波峰焊产生有机挥发物(VOCs)的排放进行检测,排放结果符合要求。该技改项目已于2009年8月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的验收。东城区环保局已要求该单位定期对相关净化控制装置进行维护保养,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加强信访查处力度
信访工作是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重要环节,在此次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成员单位认真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及时化解因企业违法排污而引发的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污染问题。东城区环保局制定五项举措提高环境信访工作水平。一是,实行“逐级审批、科室协作、责任到人”的措施,优化信访处理流程,缩短中间环节时间;二是,加大环保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降低信访中出现的“不实、不准、不断”的“三不”现象;三是,以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联合多个部门共同解决重点、难点信访问题;四是,加强监察队伍建设,通过对重点信访事件的集体讨论及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加强信访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五是,建立健全信访回询制度、执法后督察等监督机制,确保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见实效。通过一系列举措,妥善解决影响群众利益的环境问题,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截至2011年11月10日,东城区环保局共接收各类信访698件,办结各类信访665件,办结率达到95.3%,按期办结率达到100%,无延期办结及超时办结信访,其中19件被市环保局评为优秀办理件。
(五)挂牌督办
2011年我区挂牌督办案件3件,目前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其中北京草花香火锅店存在噪声扰民问题,经整改风机已拆除,噪声污染已消除;北京汉拿山酒楼有限公司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现已按期更换新的油烟净化设备,油烟污染已消除;北京伊珍源清真餐饮有限公司存在油烟扰民问题,已按期更换新的油烟净化设备,油烟污染已消除。
三、专项行动执法情况
专项行动期间,区环保局对分别存在油烟净化设备未正常使用、油烟直排、违法使用小煤炉、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未验收的26家单位予以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3.255万元;对12家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环境保护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1年东城区东
四、天坛子站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要达到75%。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截至11月10日,东
四、天坛子站完成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分别为248天、251天,完成比率分别为为79.0%、79.9%,距全年任务分别差26天、23天。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强各机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形成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合力,将打击违法排污专项工作融入到日常环境执法工作中,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
东城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城区环境保护局(代章)
专项行动总结 第6篇
活动总结
进入春季防火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市林业局的指示和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狠抓严管,分阶段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预防上积极主动、宣传上形式多样、管理上责任权利结合,采取了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很抓防火宣传攻势,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加大防火督察力度等工作方法,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火灾零发生。
1.责任落实到位。我们在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上,严格 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各成员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防火,具体抓落实,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实行防火系统分工,平时按责任分工抓预防,发生火灾统一协调抓扑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集中精力抓防火,堵塞漏洞、清除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县防火办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防火期内不得外出,坚守工作岗位,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的发生,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责任网络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条件、资源条件和社会稳定条件。
2.宣传教育到位。宣传工作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 程序,在前期的春季防火宣传工作中,我们组织开展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组织上街散发了《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手册》500多本,对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扑救知识等进行了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3.火源管理措施到位。在火源管理方面,我们在“早” 字上下功夫。进入春季防火后,林业局防火队员全部上岗,每天上山巡查,加大巡查密度,对坟区、墓区、林区、矿边、绿化带两侧以及成方连片的地块,进行重点防范,不允许出现任何火灾隐患问题,在活动期间,我县共出动宣传巡查车辆110台次,出动人员360人次。
总之,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和文件精神,抓好各项防火扑火措施的落实,为保护森林资源贡献力量。
永年县防火办
专项行动总结 第7篇
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工商局2011年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进一步落实支农护农、强农惠农政策,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今年2月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了红盾护农报春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等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开展红盾护农报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生产工作
(一)成立2011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1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安排部署红盾护农行动工作,细化工作职责。
(二)2月26日上午10时,按全省统一的时间,在县城***准时举行2010年“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经贸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发改局等单位领导和20位来自各乡镇农资经营户代表及工商所长、分局长、县局机关和**分局全体干部职工50人出席了启动仪式。会上县政协、政府、工商局领导做了动员讲话,农资经营户作了承诺动员讲话。参加会议的全体农资经营户代表在诚信经营承诺布标上进行了签字。会上现场发放农资打假宣传材料200多份。
二、工作成效
自2月份开展工作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这条主线,铲除坑农、害农、损农的各种违法行为。在工作中牢抓牢抓“六个重点”,强化“五项检查”,打击“六种行为”,落实“三个加强”,全力打造“红盾护农”品牌,倾心护农抗旱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一)牢抓 “六个重点”,编织农资消费安全网。我局以农资集散地和农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民春耕备耕、烤烟育苗关键时期为重点季节,把种子、化肥、农药、农机械具、农用膜、成品油等农用抗旱物资为重点品种,把农资批发和经销企业、网点为重点单位,以农资经营户的信用等级分类监管为重点监管,把农民投诉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农资商品进行重点监测。目前,已完成农资经营户进行信用等级评比工作。全县农资经营户381户共评出A类企业175户,B类企业9户,C类企业1户,A类个体工商户195户,C类个体工商户1户。
(二)强化“五项检查”,编织农资质量安全网。“五项检查”即:一查主体资格。检查农资经营企业和经营业主的经营主体是否合法,其前置审批证件是否有效、齐全,是否亮照经营;二查进货渠道。检查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所经营的农资产品是否来自正规厂家;三查产品质量。检查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是否经营来历不明的农资商品;四查种子备案。检查经营户是否建立种子留样备查、种子进货检验、种子质量保证等制度,是否建立种子备案专柜,目前在全县已对玉米、水稻2类种子进行留样125份,备查数量8940公斤。五查经营行为。检查农资经营户是否建立进销货台帐检验制度,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等自律制度;是否签定农资经营责任书、承诺书;是否主动向消费者出据信用卡,实现农资商品可追溯管理。先后教育、引导农资经营户诚信守法、纠正不规范行为60余起。签订《农资经营责任书》381份,100%建立了《农资经营户进销货台帐》,向社会做出了承诺。
(三)打击“六种行为”,编织农资保障安全网。“六种行为”即: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和期限的行为;销售过期、失效、变质以及其他不合格农资的行为;销售假冒伪劣、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或假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之近似的行为;制作、利用广告、说明书、标签或者包装标识等形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发布农资广告行为;销售假冒农膜、农机具农用抗旱物资行为;目前我局已取缔无照经营行为1起,超范围经营化肥3户,查处过期农药案4件,没收过期农药285瓶(袋);案值7万多元。配合市局追回假劣种子1425kg;罚款50.00元;正在处理7件。
(四)落实 “三个加强”,编织农资维权安全网。“三个加强”即:加强舆论宣传导向、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深入乡镇,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维权护农的良好氛围,结合“3〃15”维权活动,邀请技术人员向广大消费者讲解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相关知识。共开展宣传活动15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20余次,期间,通过**电视台、**电视台播放了三期有关红盾护农的新闻,上报市局信息10余篇,县局政务信息6条,对一批伪劣农资进行曝光,切实把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健全消费维权体系。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积极推进12315“进村镇、进农户、进商家”活动,目前在全县范围内共成立了13个基层消委分会、164个消费者投诉站、167个12315联络站;及时受理农民申诉举报,有效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此期间,柯街分局成功调解种子投诉一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0元。
加强执法力度,建立打假联动体系。我局与公安、质检、农业等部门建立打假联动机制,做到了快速反应、行动迅速,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的蔓延;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17人次,执法车辆97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621户次,发放红盾护农联系卡、工商维权联系卡800余张。
专项行动总结 第8篇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 发挥科技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支撑引领作用, 全面推进2014-2015年节能减排的科技工作, 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特组织制定并发布《2014-2015年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 (国科发计[2014]45号) 。
该方案的主要目标为:“至2015年末, 科技创新对国家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自主知识产权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体系初步形成, 节能减排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 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体系初步建立, 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形成规模效应。”
方案中详细阐述了执行期间我们的重点任务, 即加快节能减排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加强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深入实施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工程、完善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全民节能减排科技行动。
专项行动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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