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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31

安全培训规章制度(精选11篇)

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第1篇

第一条为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以下称: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行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监督执法人员”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监督执法人员应当拥有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经当地人民政府注册的行政执法证,并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执法专业知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培训是指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为目的进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专业技术的培训。

第四条培训分为资格培训、年度培训、不定期培训三种。

资格培训,包括行政执法资格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专业知识培训。“监督执法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任职。

年度培训,包括“监督执法人员”补充更新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再教育。年度培训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监督执法人员”,必须经年度考核合格,才能继续在岗任职。

不定期培训,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在岗“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需要,实施的针对性较强的法规和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形势教育等的培训。培训可作为继续教育的内容。

第五条“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类负责的原则。建宁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由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统一安排实施。

第六条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可以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培训、统一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七条监督执法人员必须认真参加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第2篇

1、安全培训目的

安全培训是培养和保持高素质员工最有效的管理办法之一,它不仅保证了员工掌握开展工作的必要技术,还起到提升公司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的作用。

2、培训对象及范围

培训对象:新入职员工、在岗员工、工作岗位调动员工、脱岗三个月以上的复岗员工等。

培训范围:公司从事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安全培训目标、计划、组织实施

安全培训目标、计划、组织实施是整个培训活动的实质性过程和关键阶段,它关系到培训任务能否落实,培训目标能否实现。如果组织不好,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就可能出现矛盾,培训目标就无法实现。因此,为做好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应注意遵循相关原则并掌握其方法。

1、确定安全培训的课程目标

1)通过安全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燃气安全使用方法和燃气设施维修、养护、抢险技能,并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

2)通过安全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够熟知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流程以及有关安全部门的交叉流程,能够在本部门顺畅的开展安全工作。

3)通过各种技能培训,使受训人员进一步理解燃气行业的安全内涵,并与企业形成共识,从而提高企业的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2、安全培训计划的基本原则

1)计划的严肃性

必须坚持计划的严肃性,并应通过精心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落实计划所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以保证培训效果。

2)计划的灵活性

计划制定后也会出现临时性变动,这就需要公司在实施培训计划时灵活掌握。

3)计划的科学性

计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必须有可靠的科学依据,包括准确的信息,完整的数据资料等,这样才能使整体计划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既富有创造性,又具有可行性。

4)计划的有效性

计划不仅要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而且要从众多的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方案,以求得合理利用资源和提高效率。

3、组织实施安全培训计划的方法与步骤

1)公布安全培训计划

将安全培训计划打印并发至相关人员,以便明确其具体工作职责,并掌握培训项目的整体情况。

2)做好安全培训资源的准备

①培训管理人员、培训讲师的落实。在公司内选派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和培训讲师。

②培训场所的选择与布置。为确保培训效果,最好选择较安静的培训场所,且室内光线、温度、通风要好,使受训人员感到舒适。

③应用工具的准备。培训过程中应用的工具主要有两大类:资料类工具和设施类工具。常用的资料类工具包括安全培训教材、讲义、讨论资料、测试资料等;设施类工具主要包括白板或黑板、投影仪、幻灯机、音响器材、多媒体网络终端等。要确保工具的品种、数量和质量满足并符合培训的需要,因为培训效果的好坏来自于受训人员的听觉、视觉和心里的共同接收效果。

三、安全培训形式、周期(频次)

1、新入职员工安全培训

新入职员工培训是使新入职员工了解所在岗位安全工作的运行原则和步骤以及总体计划,应包括两部分:岗前安全理论培训和上岗安全实践培训,岗前安全理论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岗实践培训。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新入职员工安全培训应采取即时培训的方式,第一时间向新入职员工灌输安全常识。

2、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一级):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监察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危险源、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重大事故案例,绩效考核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公司安全培训为员工调入公司的首次安全教育,之后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训。

2)部门安全教育培训(二级):由部门经理负责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各部门主要概况、工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安全事故的典型事例等知识。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部门安全培训应按月度进行培训,应以部门月例会为基础,对月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培训。

3)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三级):由主管、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班组和本岗位的安全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工作性质、服务标准等,并讲解事故教训及案例,使员工始终保持警钟长鸣。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班组安全培训应按周进行培训,班长应以周例会为基础,对每周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培训。

3、重点岗位的安全培训

公司直接从事燃气生产、加工、运输、存储、检查和燃气设施维修养护及入户安检等工作的重点岗位,应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和频次,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4、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中的有关问题。

2)充分利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互联网培训手段等,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应定期开展部门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即安全活动月或安全活动日)。

4)在进行规模化的燃气设施改造、更换、维修的情况下,公司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参加施工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5)员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公司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录存档。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日常安全培训应按总部要求和公司需要,或结合一些特定的日期和节日定期开展。

四、安全培训内容

公司的安全培训主要应由以下方面内容构成。

1、燃气安全知识(天燃气基础知识,使用、维修、养护燃气设施等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2、燃气泄漏现场应急处置(燃气泄漏的检查、现场处置、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

3、具体工作技能(日常工作流程及具体内容、安检、燃气器具基本维修维护技术等)。

4、其它相关知识培训(各类表具性能及各种燃气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

5、职业道德及工作规范(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6、国家级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

可根据以上安全培训内容结合自身的特点,向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将上述知识有效地与日常安全工作融会贯通,使受训人员能够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上实现双重提升。

五、组织实施安全培训的注意事项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培训计划实施前,应召开一个相关人员的会议,一方面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另一方面为今后的培训过程中的沟通配合奠定基础。

2、密切配合,相互沟通

安全培训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针对性、专业性、长期性等特点,受训人员较多,培训过程中难免存在问题。因此,要特别强调相关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配合及全局观念。

3、严格监控,保证进度

要特别注意按培训计划的进度安排课程,既不要前紧后松,造成后期学员的松懈;也不要前松后紧,后期赶进度,影响培训的质量。

六、安全培训考评

在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后,要开展有效的考评工作,将考试与评分工作落到实处。

1、安全培训结业考试

每项培训结束,必须对参与人员进行理论闭卷考试、专业技能操作考核。考核标准由公司根据岗位的特性来制定统一的评分标准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考核完毕,公司需对成绩合格与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培训档案表》的记载,并进行完整存档。

2、受训人员学习评估

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第3篇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3]19号) 中取消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可的规定, 加强对安全培训活动的事中和事后监管, 2013年8月19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 。具体修改的规章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试行)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培训师制度的国际比较 第4篇

培训师在中国尚属比较新鲜的职业。2002年10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标准》,意味着企业培训师作为一种新的职业正式登台亮相。

根据《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标准》,企业培训师的职业定义是“能够结合经济、技术发展和就业要求,研究开发针对新职业(工种)的培训项目,以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策划、开发培训项目,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并从事培训咨询和教学活动的人员”。

企业培训师分三个职业等级:助理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标准中同时规定对培训师的鉴定内容包括两大方面:第一,职业道德;第二,基础知识;包括:(1)政策法规基本常识: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政策法规、职业资格制度政策法规等。(2)经济学基本常识: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劳动经济基本知识。(3)教育培训基本常识:教育培训基本知识、教育培训统计有关知识、课程与教学理论的基本知识、培训经济学基本知识。(4)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常识:人力资源开发基本知识、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知识。(5)行为规范:团队精神的基本要求、工作中人际交往的基本要求等。

对企业培训师的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其中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专业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模拟方式。

《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标准》的出台对于规范培训市场、保证培训工作者合法的职业资格、加强培训师队伍建设,缓解国内目前培训师严重匮乏的现象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国内的培训师制度体系还远不如英美等发达国家那么发达,更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专业的系统。今后,培训师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充实和提高。

本文尝试对几个发达国家的培训师制度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予以比较,以期对国内培训师制度的实践有所借鉴。

二、英美培训师制度概要

(一)美国

在美国劳工部汇编的《职业能力分类辞典》(Dictionary Of Occupational Title)中根据岗位分类的策略,把培训师职业分为了三个子类:培训管理者、培训讲师、培训课程设计者。

其中,对于培训讲师和培训管理者又分为5个等级。见下表。

根据每一类从业人员主要职责的不同,美国培训、绩效、讲授标准国际委员会(The InternationalBoard Of Standards for Training,Performanceand Instruction)分别从从业基础素质、分析与规划、设计与发展、评估、管理等方面提出不同的职业能力要求(见表2)。

(二)英国

在英国,培训师也有实施者、管理者、和协调者之分。英国的国家职业资格(NVQ)一般分为5个等级。但由于培训师的专业性较强,没有一般简单职业所共有的1,2两个较低的等级,而只有3,4,5三个等级。每个等级的职能和能力要求(见表3)。

三、对完善我国培训师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细化培训师分类体系

根据我国企业培训师定义,培训讲师、培训课程研发人员、培训管理者都属于培训师范畴。而没有在培训师的职业体系中对这三类不同职能的培训从业人员进行细分。这种情况在培训行业发展的初级阶段是比较适用的。但是随着培训行业的不断发展,培训师队伍的不断壮大,势必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同时也对不同职能的培训从业人员职业能力的深入研究带来不利的影响。这一点,英美两国的经验可供我们借鉴。在培训师这一大范畴下,根据从业人员主要职能的不同再进行细分,如培训讲师、培训管理者、培训咨询师等。

(二)加强培训师职业能力建设

由于国内培训师制度尚属起步阶段,目前对于培训师职业能力、培训师角色、胜任力等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有的甚至还处于空白。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市场对于培训的需求与日俱增。有数据表明,目前国内培训师师资数量与质量已明显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为了更好的指导培训师培养的现实实践,需要在理论上不断深化对培训师职业能力的研究。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作为专业的培训机构,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借鉴国外已有的培训师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结合已有的培训实践得出培训师胜任力的要素,并构建了培训师胜任力模型。该模型对我国培训师的职业能力建设,包括选拔、培养、评估、考核等工作提供参考。

(三)进一步完善培训师认证制度

在我国《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了培训师的鉴定内容和鉴定方式。其中,对理论知识采用笔试的考核方式,专业技能考核则采取现场模拟方式。但是,对于专业技能的考核标准,目前尚未见到权威的表述,而且因为培训师与教师的教学目标和对象存在很大的差异,导致培训与教育的专业技能要求有很大的不同。建立一套系统的、科学的、完善的培训师技能考核标准是促进培训师认证制度的科学化,并保证认证制度的公平公正,而且还是培训师培养和自我训练的必备参照物。目前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引入美国阿拉莫学习系统公司的培训师技能培训和认证课程,该课程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考核,确实对培养和提高培训师的技能具有很大的提高和帮助。该院已将此项技能培训作为学院内部培训师认证的技能考核标准。

(四)加强培训师认证后的考核和继续教育

目前已有的培训师制度中,没有对培训师后续的考核和知识更新的再培训提出任何要求。在培训师通过相关的鉴定,拿到鉴定证书之后,就似乎是“一劳永逸”了。这无疑将对我国培训事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培训师在获得认证之后,每隔三到五年还需接受后续的考核和再培训,以确保培训师在培训的相关技能和必备的理论知识方面能历久弥新。因此,制定培训师认证后的考核和继续教育标准也是保证我国培训师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第5篇

一、教学目的1.学.煤矿安全管理知识,掌握安全管理的理论、技术和方法。

2.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增强职工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教育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二、教学重点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内容。

三、教学难点

掌握煤矿三大规程和煤矿“三违'的分类。

四、教学方法

讲授法、案例法

五、教学内容

(一)安全管理基本知识

1.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简称安全管理,是对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2.煤矿安全管理的目的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提高各种灾害预防水平,预先发现、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隐患和危险,防治事故发生、职业病和环境灾害,避免各种损失,最大限度地发挥安全技术措施的作用,提高安全投入效益,推动企业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3.煤矿安全管理的内容

安全管理是随着.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地发展的。现代安全管理强调八大要素管理,目标是实现本质安全化。主要内容包括:

(1)依法治矿,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2)强话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

(3)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4)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5)加大安全投入,治理整改隐患。

(6)加大教育和培训,实行全员安全准入制度。

(7)推进科学管理,建立本质安全型矿井。

(8)加强党政工团工作,实现对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不得与其他机构合并设置),配置5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职务。

煤矿和各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煤矿作业特点

1.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煤矿伤亡事故发生最为频繁的国家,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不仅是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数十倍,也是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数倍。

2.煤矿作业的特点

我国煤矿开采以地下矿井方式为主,煤矿进行作业具有如下特点:

(1)光线不足。

(2)噪声大

(3)狭窄不平,变化大。

(4)设备多、体积大。

(5)湿度大、风速大。

(6)灾害多。

(7)粉尘多。

(8)工作时间长,倒班作业。

总之,煤矿井下作业的环境恶劣、危害因素繁多、职业危害严重,与地面工厂车间相差甚远。

3.井下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因素

煤矿井下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因素:

(1)瓦斯涌出、燃烧、爆炸;

(2)煤尘爆炸;

(3)突水;

(4)火灾;

(5)工作面顶板、巷道顶板冒落;

(6)电气、机械;

(7)热害;

(8)冲击地压。

这些因素所引起的事故均可能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4.井下危害因素

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

(1)生产性粉尘;

(2)有害气体;

(3)生产性噪声和振动;

(4)不良气候条件;

(5)放射性物质等。

(四)矿井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煤矿企业的各项活动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1.煤矿三大规程

煤矿三大规程是指《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是国家煤炭行业技术规程,统揽全局;操作规程是煤矿为一个工作面生产而制定的施工措施;操作规程是各个工种应遵循的规程。一下简单介绍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1)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是煤矿企事业单位为完成某项生产或建设工程,如采煤工作面、开拓掘进工作面的生产作业或某项机电安装工程等,编制的作业行为规范。

(2)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是煤矿企业或其主管部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质量标准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岗位工人的工作环境条件及所用工具、设备等具体情况,以保证人员、设备的安全为目的而编制的,指导岗位工人进行生产工艺操作的行为标准。

2.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是指人们在共同的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这种规则和秩序要求每个劳动者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来完成自己所承担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劳动纪律是维持正常生产秩序、完成生产任务的需要,也是安全生产的需要。

3.煤矿“三违'

煤矿“三违'是指职工在工作中出现的违章作业(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任何人若违反了上述其中一项,即被称为“三违'人员。

1.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就是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与作业规程,不按安全和技术规定的要求作业或不听有关人员劝阻,冒险蛮干的行为。

2.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是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与作业规程以及各级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

违反劳动纪律,就是违反煤矿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如井下吸烟、睡觉、晚下井、早上井,不在工作面对手交接班,擅离职守脱岗等。

4.“三违'的危害

教育培训机构安全规章制度 第6篇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完善民办学校设置管理,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申请设立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面向本部门、本单位职工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培训,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设置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适应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第四条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

第二章 设置条件

第五条 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举办者应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

(二)拟任非学历教育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专职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相关教育教学经验。

(三)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20万元为风险资金)。

(四)具有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办学场地和教学用房,校舍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面积不少于80%。房屋产权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于3年,适合办学,无安全隐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教室和办公室应设在一处。

(五)举办计算机专业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六)举办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机构的,其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举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机构的,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3000平方米,并按照办学规模保持生均不低于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设备总值应不少于100万元,图书资料不少于10000册。按照不低于20∶1的生师比配备专任教师,参照有关规定配备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人员。

(七)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八)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较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举办军事、警-察、宗教、政治等类培训。

(九)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或方案。

(十)有2名以上具有专业资质的财务人员。

(十一)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师。

(十二)2名以上专职行政管理人员。

第三章 设置申请

第六条 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由申办者向拟设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凡申请举办卫生、体育、保安等内容的教育机构,须先经区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七条 申请办学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办学申办报告。须写明举办者、校长和学校名称、办学校址、经费筹措来源及数额及管理使用办法,办学内容、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设施、设备等)、内部管理体制。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举办者应提交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档案关系所在单位意见。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屋和土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应加盖公章);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协议(租赁协议应写明校舍总面积和租赁期限)、消防治安、卫生合格证明文件。

(五)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名称、办学地址;

2.办学宗旨、内容、规模、层次、形式等;

3.资产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

7.学校自行终止的条件;

8.章程修改程序;

9.学校应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选举董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理事长(董事长)及理事(董事)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拟聘财会人员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所设专业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教学目标、开设课程、学习期限、教学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

(十)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证明。

(十一)联合出资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并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各自权利、义务,争议调解解决方式等。

第八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聘请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均需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并签订合法、公正的聘用合同。

第九条 教育机构对聘用的专职教职工,应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办理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

第四章 评议审批

第十条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接受申办者的办学申请后,对符合办学基本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申办者,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察和集中评议,并根据本区县教育发展规划、教育结构布局和教育需求等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发给《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报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二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符合国家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名称一般应为“××培训 (专修、研修、自修、补习、辅导)学校或中心”,不得称做 “××学院”,名称前须冠以“××区(县)”的字样。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按照审批机关核准的章程,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依法开展办学活动。

第十四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需到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法人登记,到区县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书,到银行开设帐号,到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将刻制印章的式样、开户银行及帐号报审批机关备案。第十五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办学活动所使用的名称须同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相一致。

第十六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应当与向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相一致。

第十七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将招生和其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实施。

第十八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并公示。在交费时应将有关退费办法向学生进行公示,并与学生签订退费协议,退费时依照协议处理。

第十九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注册登记制度和学生学业成绩档案。

第二十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变更办学地址或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区域以外增设教学地点,应重新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区域内增设教学地点,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于每一年度结束后,向审批机关报告年度办学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

(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办学资金是否到位、有无转移、抽逃、挪用现象;财务收支及管理、纳税、票据使用情况;合理回报数额、留存发展基金是否达到年度净资产增加额的25%等情况。

(二)由校长签署的学校依法办学情况的书面报告。

(三)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登记表。

(四)房产或房屋租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卫生、消防、公安部门的证明文件。

(五)举办者资质证明(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及校长、董事长(理事长)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督导、评估,加强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监督。加强与财政、税务、物价、审计、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管理工作。

第六章 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三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应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举办者应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四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合并,应当进行财产清查和财务结算,并由合并后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妥善安置原在校学生。

第二十五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因故无法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举办者或校董事会根据章程规定要求停办的,应当依法进行财产审计和清算,在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后,审批机关可予以解散或停办。

第二十六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终止时,应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试行)》(京教社〔〕5号)、《北京市民办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置标准》(京教计〔〕78号)同时废止。

安全工作培训制度 第7篇

1、学校本部、东区校大门各设门卫2人,并明确门卫职责。校内设专职保安1人,安全员1人,确保校内教学楼及其它部位的正常运转及安全。

2、节假日及其他重要时期,学校安排行政领导带班,保安人员值班,确保学校安全。

3、教室、寝室、办公室、食堂等其他重要场所要按时关门上锁,并关好窗,本校师生也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进入。

4、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不准在教室、寝室玩火,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及乱接电线,不准将易燃、易爆、有毒物等危险物品和刀具、钝器带入学校,不准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打架斗殴。

5、学生上课期间中途不得无故离校,确因需要,应由班主任老师或年级老师开具正规假条,佩戴校牌,经门卫检查合格方可离校,并按时返校。

6、严禁本校学生到路边摊点购买零食或带入学校。

7、师生自行车、摩托车应按指定地点停放。

8、在校期间,各教室若发现陌生人或行迹可疑者,要查问,并及时报校门卫值班室,本部校大门:2861727,东校区:2861925。家长接送子女无特殊情况应在校门外等候。

培训执行单在新制度培训中的应用 第8篇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全院临床护理单元护士共350名, 均为女性, 年龄20岁~50岁, 平均年龄31.0岁。学历:中专210名, 大专105名, 本科35名;职称:初级258名, 中级86名, 高级6名。

1.2 方法

1.2.1 培训执行单的设计

培训执行单包括日期、主题、主讲人、主要内容、参加人员签名、传阅人员签名、落实记录和备注8项内容。

1.2.2 实施方法

1.2.2. 1 由医院、护理部、相关职能科室、医技科室等部门出台与临床护理工作相关的新制度或新规定, 护士长均在3 d内组织全科人员进行培训并签名。

1.2.2. 2 病假、事假、产假、工休、进修等人员未参加培训的, 返岗后必须及时学习相关新制度, 并在“传阅人员”栏签名, 签上日期。

1.2.2. 3 新上岗人员未参加培训的, 在其试用期间带教护士应进行补培训, 并在“传阅人员”栏内签名。

1.3 评价方法

对统计《培训执行单》使用前 (2011年1月—2011年12月) 350名护士与使用后 (2012年1月—2012年12月) 350名护士漏培训及对新制度的掌握情况进行比较。

1.4 统计学方法

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P<0.05为差异有显著性。

2 结果

2.1《培训执行单》使用前后护士漏培训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1) , 《培训执行单》使用后漏培训明显减少。见表1。

2.2《培训执行单》使用前后护士对新制度的掌握情况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1) , 《培训执行单》使用后对新制度的掌握明显提高。见表2。

3 讨论

3.1 护士条例规定护理管理者应当组织实施本单位在职护士的培训工作, 制订护士培训计划, 保证每名护士都能接受培训[2]。

每年医院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出台的一些新制度, 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因护士的工作忙、外出学习、各种假期等出现拖延时间或漏培训现象, 使新制度的培训得不到有效落实, 直接影响到护理工作质量。

3.2《培训执行单》是新制度有效落实的补充手段。

《培训执行单》明确规定新制度出台后科室3 d内应组织全员培训;对于病假、事假、产假、工休、进修等人员返岗后必须及时培训;新上岗人员在试用期间应进行培训, 各类人员培训后均应在《培训执行单》的相应栏签名。护士长定期查检《培训执行单》执行情况, 及时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按计划完成培训的, 及时提出, 避免了疏漏, 使护士对新制度的培训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3 提高了护士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培训执行单》落实记录栏要求随机提问护士对新制度主题内容的掌握及实际应用情况, 使护士能带着问题、积极思考、有目标地学习, 从而培养了护士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有效地提高护士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和效率。

3.4 完善及规范了护士培训的记录[3]。

《培训执行单》以表格的形式将护士对新制度的培训情况直观地表达出来, 在临床应用过程中能详细、明确地体现护士培训的进展和效果, 完善及规范了护士培训的记录, 使护理管理者能够较好地了解及掌握护士培训的情况。

面对知识飞速更新的年代, 先进、科学的医疗设备不断推出和应用, 护理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来丰富自我, 才能适应医学科学发展的需求[4]。《培训执行单》其格式设计简单、清晰、一目了然, 使培训有条不紊地得到落实, 从而达到预期的效果, 值得推广应用。

摘要:目的 探讨培训执行单在新制度培训中的应用及效果。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培训执行单》并运用于临床新制度培训中, 有针对性地安排各类人员培训, 加强管理, 及时评价与监督。结果 使用《培训执行单》后护士对新制度的掌握较使用前提高。结论 采用《培训执行单》能规范新制度的培训管理, 使新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达到预期的效果。

关键词:护士培训,新制度,培训执行单,应用效果

参考文献

[1]黄天雯, 张小燕, 熊洁.我院在职护士培训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践[J].中华护理教育, 2008, 5 (1) :28-29.

[2]朴玉粉, 张洪君.新形势下护士培训工作的实施与管理[J].中国护理管理, 2008, 8 (9) :20-22.

[3]江良英, 熊洁, 詹雁.护士培训计划单在妇科病区低年资护士培训中的应用[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 2009, 30 (9) :1130-1131.

雪场教练培训制度亟需整顿 第9篇

2022年冬奥会的成功申办点燃了国人对冰雪的热情,滑雪运动逐渐升温,但与此同时面临缺乏标准化教学体系的问题,尤其缺乏合格的滑雪指导员。快速增长的需求和合格教练员的短缺导致当前滑雪培训市场鱼龙混杂,亟待整顿。

“土教”充斥雪场成隐患

记者近期在河北、黑龍江等雪场走访发现,目前雪场培训问题不少。

首先,大部分是“土教练”。在黑龙江亚布力,每个冬季,庞大的滑雪教练员团队便会集中出现在雪场,从各行各业“转行”成为教练。他们中有的是大学生,有的夏季在外地打工,有的则是单位的职员,一个冬天在亚布力拿到2万-3万元的收入并不是难事。但在教学标准、规范以及个人资质上,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了解。有的教练滑得好,却不知道怎么把技术教给学员;有的教练则是理论知识一流,滑雪技术却完全不规范。

其次,“推、拉、扶”式教学埋下安全隐患。很多业内人士向记者反映,不管学员学没学会,很多教练就是“推、扶、拉”,一到时间小费拿到手,学员当时是挺乐呵,但是离开教练后发现自己根本没学会。

由此,安全隐患不言而喻。在亚布力滑雪场从事教练、导游工作5年的王帅鹏介绍,学会如何摔倒往往是滑雪初学者的第一课,也是滑雪中十分重要的安全保证。然而初学者在教练的“保驾护航”下很开心,离开教练就是“断了线的风筝”。

第三,缺乏明确的教学目标,敷衍心理、营销手段作祟。一些雪场教练为季节工,没有归属感,他们在授业时有所保留,通过增加授课时数来提高收入。这种营销手段不利于滑雪发展,尤其在青少年学习滑雪渐成常态的大背景下,敷衍的教学严重阻碍大众普及。

中国尚无规范标准体系

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大众冰雪部部长、中国滑雪协会秘书长王春露说,这两年滑雪人口暴发式增长,而全国仅约有8000多社会滑雪指导员,这个数字远不能满足需求。

河北崇礼万龙雪场办公室主任段建军说,这个雪季有一日接待游客量超过8000人,达到单天最高峰。按滑雪人群10%请教练的比例估算,8000人需要800名教练,但雪场有社会指导员证的正式教练为200多人。

在刚刚过去的春节,中国冰雪旅游迎来大暴发。2022年冬奥会比赛场地河北崇礼春节期间接待游客共计53.2万人次,同比增长25.8%;黑龙江森工雪乡景区接待量同比增长超90%,亚布力度假区接待量同比增长60%以上。

“因此,雪场急于求成,一个人可能从不会到会,再到去教学,也就一周到十天的时间。他们对滑雪的理念、安全性、教学都没有掌握,会给大众学者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王春露说。

雪场、个人纷纷探索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很多人滑雪时请教练只是“尝个鲜”,但是首次滑雪体验对一个人至关重要,一次不成功的体验会导致一个人不再去滑雪。青少年是滑雪运动普及的人群,滑雪教练不能抱着糊弄的态度,要量化教学,让学员真正掌握教学要领。

由于国内没有统一的教学体系,国内雪场也在积极探索,引进国外教练员和教学体系。

黑龙江亚布力滑雪场场长周轶云说,学校引进新西兰滑雪教学体系和国际滑雪学校的经营理念,开展国际化专业培训,创建具有国际水准的滑雪指导员考评体系,同时将为亚布力滑雪场开发更完善、优质的滑雪教学产品体系。河北崇礼太舞雪场经理陈钢说,太舞雪场2015年底正式运营,教练全部来自新西兰的团队。

除雪场外,体育个人也在积极行动中。为将自己对滑雪培训产业的思索付诸实践,前国家队高山滑雪运动员郝世花2012年在崇礼创办了国内首家私人职业滑雪学校,专注于提供滑雪教学标准化的第三方服务,研发符合国情的滑雪教学体系和教学方法。目前,已有近500人获得国家滑雪指导员职业证书。

王春露表示,中国滑雪协会将大力推动社会滑雪指导员队伍发展,这也是一个非常巨大的工程。由于中国还没有属于自己的滑雪教学体系,所以我们要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体系,目前正在规划当中。

安全学习培训制度 第10篇

一、职工培训贯彻按需施教,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学用结合,保证质量的原则。各从业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做到持证上岗。

二、职工教育培训主要包括:安全培训、岗位技能培

训。

三、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管理工作,原件由项

目部统一保存,作业人员上岗时持复印件。

四、所有入井作业的人员,必须学习入井安全知识,了解有关事故发生预兆、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以及井下自救、互救和急救的基本知识。

五、培训一般在本单位会议室组织进行。

六、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培训

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职工工种变动,必须进行转岗培训。

七、施工作业规程(技术措施),开工前保证每人不

少于 l6 小时的学习时间,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执行规程签字制度。

八、队长要经常在班前会自保互保意识方面教育,对

当班安全情况从人员素质上、工作面条件上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并要有良好的应变能力。

安全培训制度 第11篇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2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增强对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是实现生产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

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的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初步教育,以减少和避免他们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缺乏而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1、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

(2)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3)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4)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5)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7)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8)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9)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10)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2、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2)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3)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4)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5)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6)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3、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2)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3)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

(4)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5)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6)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7)工厂、车间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三级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并填写好“三级教育”卡备案。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已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并接受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不再进行培训,而直接参加考核。

其他安全教育形式

1、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是基于安全生产教育的长期性的艰巨性的特点。职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活活动之中。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有多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例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事故现场会、安全考试、安全讲演、安全竞赛等。在生产过程中坚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的制度和职工违章离岗安全教育、工伤事故责任者复工安全教育。.2、安全“继续工程”教育

继续工程教育是指那些已经受过大专院校教育,并已在工作岗位上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者,经过一定时期,必须继续接受安全知识和劳动保护新知识的教育。它是从不同专业、不同水平等具体情况出发安排学习内容,组织专修的,因此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理论性和实用性。这一层次的教育,主要是对专职从事安全管理的干部、企业主管安全的负责人领导、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任职的领导必须要经安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3、“四新”和变换工种教育

“四新”教育,系指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时或工人调换工种时,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其内容主要有:(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2)“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3)新产品、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4)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安全培训规章制度(精选11篇)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第1篇第一条为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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