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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招商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精选8篇)

招商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1篇

研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研发项目经费管理,促进项目研发进程,降低项目研发成本,规范项目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研发项目指经公司批准、纳入公司项目管理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定型结束的全过程。项目转入批产以后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 研发项目实行“突出研发进度、重视研发成本、激励研发热情、关注研发效益”的财务管理原则,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第二章 项目财务分类

第五条 按项目研发的经费来源分为:

(一)自筹资金研发项目: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战略,公司自主研发,项目研发资金来源全部通过自筹资金解决的项目。

(二)外来资金研发项目,包括:

1.合同资金研发项目:指公司受外部单位委托,有合同或协议资金作为项目研发资金来源的项目。

2.合作研发项目:指公司从发展战略出发,与外部单位联合开发,签订研发合同或协议,项目研发资金一部分来源于合作单位,一部分来源于公司自筹的项目。

3.拨款资金研发项目:指国家、地方政府资助的专项科研经费。

第三章 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管理

第五条 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

招商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调动科研人员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的积极性,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政策、财务和审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纵向科研经费”,即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所取得的项目(或课题)经费以及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经费。

第二条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包括:

1.国家级项目经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科技部等部门下达的项目经费。

2.省部级项目经费。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厅、局)自设项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部门下拨的科研经费。

3.地厅级项目经费。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所属职能部门自设项目的经费和本市设立的科研项目经费。

4.校级项目经费。我校自行设立的科研项目培育经费。

第二章 责任与监督

第三条 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中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督机制,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包括申请书、立项书、预算书、项目合同、中期检查报告、变更材料、项目最终成果、结项证书等;会同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并审核;跟踪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审核科研外拨经费;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同科技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到账后,会同科技处按项目单独建账;加强科研项目核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经费;会同科技处及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审计。

(三)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工作。第四条

二级单位(学院)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监督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第五条 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审计处会同科技处和财务处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尽早在校内得到解决,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科研经费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科研经费等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章 经费入账及分配

第七条 纵向科研经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处统一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第八条 纵向科研经费到账后,由财务处通知科技处,科技处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科研合同进行审核确认。财务处根据科技处提供的项目信息,对纵向科研经费按经费来源及类别进行编号、建立经费管理账户,实行按项目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章 经费支出管理

第九条 纵向科研经费使用时,依据申请书预算经费开支项目内容进行报销。项目下达部门有对应管理办法文件的,按照相关经费开支规定执行。

第十条 按照不同项目主管部门的经费管理办法,纵向科研经费施行相应的开支范围:如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省科技计划等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其他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管理费。

第十一条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设施费、材料费、印刷费、测试化验加工费、数据采集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一)设备设施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以及购建项目研发所必须的设施等发生的费用。

严格执行国家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和无形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统一纳入学校资产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谋取私利,其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材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印刷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四)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学校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五)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六)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七)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在国内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及其他费用。差旅费的开支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的费用,包括会议场地租赁费、食宿费、交通费等,按照国家有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

(九)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置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其中资料费包括: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购置费等。

(十)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一般不超过经费总额的15%,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劳务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人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研发人员(如研究生等)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劳务费按批准的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标准和限额使用。

(十二)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按批准的经费预算核定的标准和限额使用;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在项目资金10%的限额内报销。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及其管理的工作人员。

(十三)其他费用:指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上述支出项目之外的其他直接相关的支出。其他费用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直接费用支出要符合对公转账、公务卡支付及人员经费代发等结算方式规定。

第十二条 间接费用是指学校在组织实施科研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学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第十三条 管理费是指学校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列设间接费用的科研项目,管理费按规定从间接费用中提取,其他纵向科研项目按项目主管部门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如果没有规定管理费的核定比例或具体金额,一般按项目资助经费总额的5%核定。

第十四条 经费使用审批程序

纵向科研经费报账时,由经费使用(经手)人整理原始单据、填写报销单据,相关人员验收;单笔支出5000元以下由项目组负责人签字审批;5000元-10000元支出由项目组负责人签字,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发放劳务费和10000元以上的支出由项目组负责人签字,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科技处长审批。

第十五条

科研经费拨入与拨出

科研经费的外拨申请由科技处和财务处共同审批。凡批准外拨的科研经费,不计算相应的科研业绩。

1.外拨纵向项目的子课题经费,项目负责人应提供项目来源部门的正式立项通知、有关合同、协议或计划等文件,经确认并批准后按文件要求直接拨转给子课题主持单位。

2.以非XX学院第一署名单位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拨入我校管理的按横向科研项目对待,不享受配套政策。

第十六条 加强科研经费大额支出管理。科研经费大额支出应按照财务处、审计处相关制度的要求办理,不得违反程序进行大额支出;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强化专家论证,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科研人员要按照实际开展的科研活动据实支出,不得将无关的支出在科研经费中列支,不得虚构经济业务或利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各种福利性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第五章 经费预算管理

第十八条

科研经费预算科目编制应按照各类项目的经费开支范围确定。负责人根据各类纵向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科研活动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预算,第十九条

强化预算编制管理,纵向科研项目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科研项目合同、计划任务书和预算批复使用科研经费,不得擅自变更和扩大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预算如需调整,项目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签字同意后,报科技处和财务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审批。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第六章 结余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科研项目应根据预算执行进度,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的结存结余,提高项目预算的执行效率。

项目结存经费是指未完成项目经费预算减去实际支出后的余额。项目在研期间,结存经费可以结转下一按规定继续使用。

项目结余经费是指项目结束或因故终止时,项目经费总预算减去实际总支出后的余额,因故终止的项目的结余经费还包括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的,结余经费按规定在2年内由项目组安排用于后续项目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结余资金仍未使用完的按项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未通过验收和整改后通过验收的项目,结余经费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中止科研经费使用: 1.项目负责人因故无法继续开展研究工作,又没有相应整改措施。

2.项目负责人调离学校或长期脱岗,没有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

3.项目组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规。

4.项目按计划已到完成时间,但未完成科研任务,项目负责人未向主管部门申请延期,或已申请延期但未获批准。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如有与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项目主管部门办法为准。

地勘单位项目经费管理问题浅析 第3篇

专项基金是推动地勘行业市场化的有效手段, 因此, 科学地用好、管好地质勘查专项经费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首先, 做好地勘项目管理工作, 可以提高地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减少浪费;其次做好地勘项目管理工作, 可以促进财务核算工作的规范化;再次, 做好地勘项目管理工作, 有助于地质找矿突破的实现, 这也是加强地勘项目管理工作的关键意义。

一、地勘单位项目经费管理现状

(一) 项目预算编制脱节。

地质勘查专项项目按照两个方面做预算表, 一是工作手段, 二是费用归集。目前, 多数地质勘查项目的预算编制由地质技术人员完成, 其根据地形测绘、地质测量、物探、化探、钻探、槽探、岩矿测试等工作手段套算预算标准, 以项目所在地区乘地区调整系数, 再用税金和利润等控制标准进行调整, 制定出该项目的工作手段预算表, 最后将工作手段预算表的总价分解为财务支出项目预算。由于地质人员缺乏财务经验和专业判断, 项目经费按照财务支出科目的预算表多数与实际使用情况脱节, 不利于项目立项审核, 即使审核获批也会导致财务核算执行困难, 最终影响经费使用的绩效考核。

(二) 预算标准繁杂多样。

目前地勘单位承担的公益性项目主要有三类:一是地调项目, 执行中国地质调查局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二是基金项目, 主要执行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发布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三是科研项目, 根据课题负责的部门明细科目分类。其中地调项目单独核算办公费和邮电费, 咨询费和劳务费则合并在咨询劳务费中列示, 对于设备使用地调项目分别以设备使用和购置费、维修费核算;而基金项目的用地补偿费, 劳务费和咨询费分别核算, 设备使用采用折旧费核算。预算标准繁杂多样给财务核算带来了重重困难, 还会造成项目之间没有可比性, 不利于项目绩效考核的后果。

(三) 费用支出真实性差。

由于专项项目都是公益项目, 要求全成本核算, 结余要收回, 这就导致在项目实际实施中存在着超比例、超预算、扩大支出范围的现象和预提支出的违规操作, 甚至还存在很多与预算内容无关的费用。如部分单位在公益项目的实施中将其他社会项目的成本列入地质勘查专项项目, 还以内部结算的方式结转项目经费。由此可见, 地勘企业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存在着很大隐患。

(四) 会计核算不规范。

地质勘查专项项目承担的单位体制种类繁多, 行政隶属关系复杂, 采用的会计制度多样,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地勘单位会计制度并存, 众多的客观原因导致项目归集统计困难重重, 发生交叉归集、错误归集、科目混用等种种现象。财务核算普遍不规范, 基础工作薄弱, 部分单位的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不严格、手续不完整, 原始凭证不充分, 报账不及时。

地勘专项项目经费投入逐年大幅增长, 加重了经费管理工作的难度, 上述不规范现象也随之日益突出。这就对地勘专项项目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们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加强专项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地勘单位项目经费管理的改进办法

(一) 完善制度建设, 加强预算和支出管理。

地质勘查单位现行的财务制度、标准存在着过于老、粗、乱的特点, 造成管理困难日益突出, 因此应适时的出台一系列系统、完善的制度, 使项目实施有章可循, 为提高地质勘查专项项目预算水平和支出控制提供有力保障。

(二) 设立关键控制点, 加强财务管理。

地质勘查专项经费承担单位数量多, 项目经费数额大, 因此必须要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地勘单位应在资金支出的重要环节要设立好关键控制点, 完善原始凭证、严格履行财务审批程序和手续, 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

(三) 重视监督检查, 严格实施项目审计工作。

在地质勘查专项项目上“重立项、轻结项”的现象比较普遍, 单位专项支出监督滞后, 流于形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国家监管部门应加强经费的监督检查, 定期不定期的对部分单位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在项目验收结项阶段, 严格验收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果, 同时认真核实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在项目结项后, 还应该组织人员来审计专项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 着重审计经费支出方面, 确保专项资金用在实处。

(四) 加强财务知识学习, 提高地勘单位财务人员自身素质。

地勘单位财务人员来源复杂, 有计划经济体制下改行的地质人员, 还有新招收的财务人员, 人员知识层次差异大, 水平参差不齐。由于近年来地勘单位改制, 财务人员工作难度不断加大, 因此地勘单位要加强财务知识学习, 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使之适应新形势下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这是地勘单位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

(五) 建立绩效管理评价系统, 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地质勘查专项项目可以尝试建立绩效管理评价系统, 组织地质、财务等专业人员从项目的各个方面建立标准化评价系统进行考核, 如从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来综合评价。这样, 不仅可以促进地勘单位提高专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还可以给国家专项资金以后年度的使用方向提供宝贵资料。

三、结束语

目前, 国家已采用建立各种基金等措施来推动地勘行业发展, 地勘单位应抓住机遇, 加强地勘专项项目的管理工作, 把项目经费落到实处, 以确保最大程度的发挥地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 保证地勘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近年来, 地勘专项项目管理问题日益突出, 给地勘企业的持续发展带来阻碍。本文详细分析了地勘单位项目经费管理现存问题, 并有针对性的从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财务管理、重视监督审计、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建立绩效管理评价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办法, 以确保能最大程度的发挥地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 保证地勘行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地勘单位,项目,管理

参考文献

[1]郑敏, 刘开江.地质调查项目经费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研究[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10 (12) [1]郑敏, 刘开江.地质调查项目经费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研究[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10 (12)

[2]易特华, 谭双喜.对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管理面临问题的探讨[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05 (9) [2]易特华, 谭双喜.对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管理面临问题的探讨[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05 (9)

高校项目经费绩效管理研究 第4篇

关键词:高校;项目经费;绩效管理

一、高校项目经费绩效管理的背景

高校项目经费是指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支持发展高校的教育教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或为达到其他特定的目标而批复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国家对高校投入的项目经费也在不断增加。然而,在目前高校项目经费管理的过程中,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正逐渐显现出来。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高校目前采用的经费管理模式只注重资金的投入,而忽视了资金使用所达到的效果。绩效管理强调对项目管理全过程进行绩效监督,要求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形成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激励约束机制,因此能够有效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

二、绩效管理的特征

(一)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主线。绩效管理克服了传统预算管理模式的缺陷,即缺乏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督和对项目执行结果的考核。绩效管理重视对项目的绩效目标管理,并以绩效目标为评价依据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绩效评价。通过该方法促使项目实施单位始终以实现绩效目标为目标开展项目活动,确保项目执行后能够达到预期的结果。另外,这种管理模式强调的“结果”不仅仅指执行预算所得到的“产出”,更重视执行预算后所达到的“效果”,狭义的“产出”仅仅指提供了多少产品或服务,而“效果”反映了提供产出与服务的同时能够为社会增加多大价值。

(二)注重成本控制。绩效管理要求合理控制项目成本,它强调将成本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相联系,即根据预期绩效目标制定作业计划,进而确定完成这些作业所需的资源量是多少。这种成本预算编制的方法符合绩效管理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理念,能够更准确地反映预算执行单位为达到绩效目标所需耗费的成本,避免无关的资金流失。

(三)将预算分配与绩效相联系。绩效管理的核心是落实绩效责任,绩效管理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于下一年度的预算分配,分别对绩效评价结果优秀与较差的预算单位进行相应的奖励与惩罚,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从而切实做到将钱花到最有效的地方。

(四)强调民主公开。绩效管理要求社会专家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单位内部和一定范围的社会公众公开,这一方面能够增强内部监督,有利于保证预算单位之间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另一方面,将公共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能够促进透明、责任型政府建设。

三、高校项目经费实施绩效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强化绩效管理理念。首先,学校领导应认真学习财政部门传达的推行绩效管理的精神,加强对实施绩效管理必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实施绩效管理能够提升学校资源的使用效率,更好更快地实现学校战略规划。第二,学校要加强宣传绩效文化,培养各部门人员的绩效意识,积极引导学校教职工了解实施绩效管理的目的和意义,让学校教职工认识到财政批复学校的资金是用于学校发展规划的,切身涉及到每位教职工的利益。第三,加强对教职工关于绩效管理内容的培训,充分利用理论研讨、业务培训等方式增强相关人员的绩效预算管理知识,多学习借鉴绩效预算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绩效管理队伍,为实施绩效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二)构建绩效管理组织机构。高校项目经费的绩效管理涉及面广,仅靠财务部门是不够的,需要多部门协同进行管理。学校应设置绩效管理委员会,作为整个学校绩效管理体系的枢纽,全面负责学校的绩效管理工作。绩效管理委员会下应设绩效审计办公室和绩效评价办公室,作为绩效管理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绩效监督和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绩效评价。

(三)完善绩效管理的业务流程。第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学校对绩效目标应分层次管理,根据三至五年发展规划提出长期绩效目标,再将长期绩效目标分解为年度绩效目标。各个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项目内容,以学校制定的长期绩效目标为方向分别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学校应以项目绩效目标与学校绩效目标的符合度为依据对各个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第二,签订绩效合同。签订绩效合同可以明确落实学校与项目实施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并规定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绩效合同将双方的隐性关系转化为了显性合同,为后续有效地实施绩效评价工作以及实现激励与约束的作用提供了明确的依据。第三,实施绩效监控。学校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围绕绩效目标,适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追踪监控,实施绩效监控有利于学校实时掌握项目的运行状况,通过绩效运行监控,学校能够及时发现项目执行偏差并进行纠正,促使项目实施单位最终能够实现绩效目标。第四,完善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是指绩效评价部门根据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项目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的活动。第五,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应用,能够使绩效管理落到实处,是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

(四)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构成的,绩效评价指标反映的是对项目实施成果进行考核的具体内容,评价标准反映了具体考核内容的尺度。高校应遵循相关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首先将评价指标划分为项目立项指标、项目实施指标和项目绩效指标,将其作为一级指标,再确定各个环节中需要衡量的具体内容,作为二级指标,最后根据不同指标的重要性和特征确定指标的权重和标准。

参考文献:

[1]张县平.高校财务预算绩效管理研究[J].商业会计,2011(11).

厦门市招商经费管理办法 第5篇

市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招商经费的管理,统一协调全市出国(境)举办招商活动,提高招商活动的实际效益和招商经费使用效率,制定《厦门市招商经费管理办法》(附后),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外商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O年八月八日

抄 报:市委、市政府、陈维钦副市长、陈聪辉副市长 抄 送:市审计局

厦门市招商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商经费的使用范围,提高招商经费的使用效率;统一协调全市出国(境)举办招商活动,提高招商活动的实际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招商经费是每年列入市财政预算的,专款用于旨在促进外商来厦门直接投资的经费。

第二章 招商经费使用范围

第三条 用于投资促进的宣传费用,包括:

1、在国际国内著名的媒体(包括报刊杂志、电视、国际互联网络等)上刊登宣传厦门良好投资环境的广告、文章等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

2、招商宣传资料(包括印刷宣传厦门投资环境的资料、制作光盘、录象带等)制作费用;

3、外资委投资促进网站的建设、维护、更新和宣传费用。

第四条 出国(境)外招商费用,包括下列出国(境)招商活动产生的费用:

1、市属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外经贸部组织的境外招商团组;

2、市政府组织的境外招商活动;

3、报经市有关领导批准后出访的市属各委、办局招商团组。

第五条 市外资委、贸发委、经发委、计委等单位

事投资促进工作人员参加国内(不含台港澳)投资促进活动费用,包括:

1、参加国内举办的招商会等;

2、赴国内其他地区考察;

3、在国内举办的投资促进活动。第六条 顾问费用,包括:

1、我市聘请的一些境内外招商顾问的来厦活动的

费用和补贴;

2、补贴境外招商顾问在境外为我市招商所产生的

部分费用(如联络,交通等)。

第七条 投资促进工作人员的培训费用,包括:

1、市外资委、贸发委、经发委、计委等单位从事投资促进工作人员参加国内外一些培训课程所产生的费用;

2、我市聘请国内外专家来厦为我市相关人员举办培训活动所产生的费用。

第三章 招商经费审批程序

第八条 招商经费审批程序。

1、厦门市外商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商经费的汇总和提出使用意见,各申请单位每年7月底以前将下一经费使用申请报告报外商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审核汇总后,于每年8月底将汇总报告(附各单位申请报告)报市财政局。

2、市财政局根据招商经费的预算控制数,与外商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交换意见,分清轻重缓急,核定招商经费支出项目,报分管市领导审批。

3、市财政局将获准的支出项目批复各申请单位,同时抄送市外商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进度通知各用款单位拨款。

第九条 申请使用招商经费的报告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申请单位、使用目的、使用方案、经费明细预算等。如果是出国(境),申请报告内容还应包括出访目的、在外活动内容、参加人数、在外停留天数、出访路线等。

第四章 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 经费使用单位在经费使用结束后一个月内,应将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及成果报送外商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

第十一条 对在出国(境)招商活动中达成的合作

向项目,主办单位要定期联络,促进项目的进展,并在半年后向外商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项目或其它意向的落实情况。

以上两项材料将作为审批下次招商经费申请的参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外商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

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初稿 第6篇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项目经费的管理,优化项目经费配置,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项目经费是指用于我司加固改造项目实施的管理经费,包括。。。

第三条 项目经费的管理坚持优化配置、专款专用、讲究效益、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项目经费的管理实行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并建立项目实施、检查评

估、竣工验收、追踪问效等相适应的项目经费管理模式。

第二章 项目经费安排及使用

第五条 项目经费要坚持项目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项目经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管理经费,一般包括:

第三章 项目经费预算申报和核批

第七条 项目组应当在项目开工前一周按照《项目经费标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并由项目

管理部经理签署书面评审意见;

第八条 经费预算评审的主要内容:

1、综合评审经费预算与项目目标的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

2、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经费预算经行综合分析,确定项目所需的总量及

各支出科目的合理性(特别是招待费),提出调整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总经理审定的项目经费预算,正式下发项目经费预算;

第十条 经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不作调整。因客观因素确需对项目经费预算经行调整的,由

项目组提出申请,经项目管理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并同意后,方可对经费预算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项目经费批复后,由财务部按规定程序拨付项目经费至项目组

第四章 项目经费预算的执行与评估

第十二条 项目组应该按照有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

算管理,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十三条 项目组应按月申请项目经费,并必须在每月的10号和25号提交报销凭证;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部对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主要

考察项目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和相关性;

第十五条 项目实施完成,项目组应相应完成项目经费的报销手续,并将剩余或挪用的经费

退回财务部;

第十六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应当对项目的执行成效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等进行问晓; 第十七条 项目管理部对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逐步建立项目经费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将

作为项目组所实施项目奖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对违反财务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经费的,严格按照公司制度经行

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管理问答 第7篇

--杨冬梅

(一)为执行好科研项目预算,目前急需重点学习的政策文件是什么?

答:目前请大家重点学习财教[2011]434号文和国发[2014]11号文,还有关注随后可能修订的一系列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相关细则。这些制度不仅科研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要学,项目主持人、科研人员也需要学习。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预算的科学有效执行、科研项目资金的合规合理使用,要求项目主持人、科研人员首先从思想意识上重视起来,在需要开支的时候多想想预算,这样才能真正把预算的执行管理变成事前控制,再加上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的协作和配合,才能科学的执行好预算,保证科研项目顺利通过财务验收。

(二)对专项资金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什么?如何实现单独核算?常见问题是什么?

答:要求专项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指专项经费及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承担单位及合作单位都应实现单独核算。单位一般可通过在会计核算系统中对相关会计科目设置项目辅助明细账(未实行电算化的,设置相关账簿)的方式,对项目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或通过单独设置明细会计科目的方式对课题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

专项经费单独核算情况是财务验收中重点关注内容。此类问题如有发生在课题验收时一律不予通过。财务验收中常 见问题有:

1、课题经费与其他课题经费或单位基本支出混合一起核算,提供复印的支出凭证不能确定与本课题任务的相关性。

2、课题明细账不是从单位财务部门的账务系统中导出的,而是后期自行加工的。

3、下拨到课题合作单位的专项经费存在未按照课题进行单独核算的现象。

(三)外拨经费管理中常见问题有哪些?

答:课题转拨经费情况也是财务验收中重点关注的内容,常见问题有:

1、没有及时向课题预算书中的合作单位拨付经费;

2、存在向合作单位多拨、少拨课题经费的现象,未履行报批程序;

3、向课题预算书之外的单位以子课题的形式拨付合作经费现象,未履行报批程序;

这就要求项目主持人严格按照预算书拨付经费,同时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转拨经费,如以测试化验加工费、设备试制费等名义将部分科研任务外包等。

(四)什么是直接费用?包括什么?

答: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十一个支出科目,分别是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在核算中财务部门应该按照这十一类科目建明细账或辅助账核算。

(五)设备费开支管理中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周期以内发生的以下三类费用: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外单位设备。

在设备费的开支管理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应有完整的设备购置合同及验收入库手续;在设备采购中严格按职责和权限审批和支付,严禁虚假采购。注意招投标行为的规范,政府采购的履行。

2、不得将设备试制费调整为设备购置费;要注意这两者的区别。

3、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属于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支撑条件的设备及设备租赁费;

4、不得列支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费、办公室或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

5、设备费的支出应当在研究周期以内,不得在结题前突击采购。

6、不应列支预算外设备。无预算批复的实验室小型基建不在支出范围。

(六)材料费开支管理中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材料费是指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在材料费的开支管理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列支时,大宗、贵重的材料应有材料采购合同及材料验收、入库、出库手续;小额的材料采购应附有明细清单。

2、不得列支生产经营性材料、基建材料,不得列支大量的 日常办公耗材。

(七)测试化验加工费开支管理中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在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开支管理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应有委托合同、结算清单、发票、测试结果报告、测试单位资质证明等;

2、在课题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内进行测试化验加工,测试化验加工部门应为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并应有内部委托、内部结算的有关规定和结算凭证;

3、不得以测试化验加工费名义分立子任务,变相转拨经费;

4、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用;

5、数据加工费用。如果是由课题承担单位自行完成的,可将相关费用列入相应科目;如果是委托外单位完成的,可以在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列支。

(八)燃料动力费开支管理中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在燃料动力费的开支管理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实验室日常运行的水、电、气、暖等支出应由间接费用开支,不能在直接费用中开支。

2、不得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加油费、过桥过路费。

3、如承担单位无法单独计量燃料动力费用,需提供上年的缴费依据和合理的计算方法,按比例分摊在此科目中。

(九)会议费开支管理中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在会议费的开支管理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会议费支出手续要完备,要有会议预算单、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政采单、发票等;

2、会议开支标准应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严禁铺张浪费;

3、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4、不得开支一般性学术会议费;

5、严禁开支招待费、礼品费和旅游费用等不合理支出。

6、要注意区分举办会议和参加会议的不同,参加会议发生的费用属于差旅费。

(十)差旅费开支管理中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在差旅费的开支管理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出差人员应为课题组成员;

2、列支差旅费应提供出差审批表和有关原始票据,出差目的、事由、出差人数等信息应当齐全;

3、严格执行国家和兵团有关差旅费报销标准,差旅费开支标准应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 【2013】531号)。兵团的参照执行兵团下发的差旅费开支标准。

4、严禁列支旅游费、景点门票等课题不相关费用

5、课题任务中有科学考察内容的课题,可以在差旅费中列支科学考察费,但应和预算书中科学考察任务、地点、次数、参加人次以及标准相符。

(十一)国际合作交流费开支管理中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国际合作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在国际合作交流费的开支管理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出国人员应当为课题组成员;

2、出国任务应当与课题任务相关;

3、出访目的地、国别、天数次数和人员规模应与预算相符; 列支出国费用要有邀请函、出国批件、国外行程单、出国调研报告等凭据;

4、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

(十二)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开支管理中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在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的开支管理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大宗专业资料和软件购置费支出应当有预算批复;

2、专业软件购买、出版专著等大额支出应有合同。

3、不得列支一般办公软件、广告费、普通通信费等。

4、委托外单位开发所发生的软件开发费,列入本科目;自行开发的在相关支出科目中列示,如劳务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专家咨询费等。

(十三)劳务费开支管理中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在劳务费的开支管理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支付范围应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2、国发[2014]11号文明确规定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开支范围;

3、不得列支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社会保险补助;

4、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需要提供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合作单位)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5、劳务费发放原则上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需要提供人员工资表,银行代发工资入账明细清单,有领取人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负责工作、劳务时间、本人签字等信息的签领单、相关部门对支出的审批等相应的劳务费发放凭证;

6、不应以计提或分摊方式列支劳务费。

(十四)专家咨询费开支管理中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在专家咨询费的开支管理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原始凭证上应有领取人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咨询内容、咨询时间、本人签字等信息。发放时要注意发放标准,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有相关部门对支出的审批;

2、不能列支博士、硕士研究生因学位论文答辩、论文修改发生的相关费用;

3、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专家咨询费。不得给课题组成员以及参与课题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发放专家咨询费。

(十五)其他支出开支管理中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直接费用中的其他支出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十类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常见的如财务验收审计费用、实验室小规模改造、土地租赁、入户调查、举办培训费、青苗补偿费等。

在其他支出的开支管理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能填列课题实施前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奖励支出以及不可预见;

2支出内容不应与前述预算科目的支出内容重复列支; 3支出内容要与课题任务密切相关。

(十六)什么是间接费用?管理时需注意什么?

答: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间接费用按课题统一核定,实行总额控制。间接费用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 安排使用。

在间接费用的管理和使用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按照项目(课题)预算中核定的金额,与合作单位共同安排好间接费用支出。

2、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间接费用的内部管理办法,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

3、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列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4、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要充分尊重课题负责人的意见,注重发挥对一线科研人员的激励作用,绩效支出应遵循有利于提高科研人员积极性,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津贴政策统筹安排。

(十七)涉及预算调整事项需重点注意什么? 答:

一、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需报批的预算调整事项时,课题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应事先上报批准后再执行调整,不得自行执行后再申请预算调整。如预算总额调整、承担单位变更,报财政部批准;合作单位之间预算调整以及合作单位增减,报科技部批准。

二、对于政策允许可调整的科目预算如需调整,课题组和课题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承担单位审批,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在中期财务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确认时主要审核单位内部是否建立严格规范的调整审批程序并执行,是否存在不合规的调整审批事项。具体如下:

1、财教[2011]434文中已下放了部分预算科目调整权限,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这五类预算,如需调整,由课题组申请,承担单位审批,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在财务检查、验收时确认。

2、设备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可按上述程序调剂用于课题其他方面支出。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3、国发[2014] 11号文进一步下放预算调整审批权限,更加符合科研工作实际,要求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的同时,发生的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

(十八)对科研项目资金,在结算时有何要求?

答:国发[2014] 11号文对结算方式进行了强调,要求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具体如下:

1、设备费、大宗材料和测试费、劳务和专家咨询费原则上银行转账结算。

2、事业单位所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小额材料费、测试费等,实行“公务卡”结算。

3、企业采用非现金方式结算。

(十九)什么是“八不准”和“五不得”? 答:

一、“八不准”是八种不得通过财务验收的行为,分别是:

1、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2、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3、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4、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5、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6、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7、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8、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国发[2014]11号文件中规定了“五不得”,分别是:

1、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

2、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

3、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

4、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

5、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应付财务审计和检查。

(二十)科研项目资金财务验收中发现的常见不合规现象甚至违纪违法行为有哪些?

答:常见不合规现象甚至违纪违法行为主要有:

1、单位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与国家规定相矛盾;

2、违规层层转拨经费;部分单位违反规定,擅自调整预算自行增加课题合作单位,以委托测试等的名义将科研任务外包,向合作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转拨经费;

3、违规发放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扩大与人员相关费用的发放范围、标准以编造虚假劳务合同、代签代领、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违规支出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手续不完备,随意性强,超范围支付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向有工资收入 的课题参加人员发放劳务费;同一个人在课题组中既领取劳务费又领取专家咨询费;

4、以合作方式将经费转移到利益相关人谋取私利:课题组成员在合作公司中占股份;课题组成员(或利益相关人)注册公司,以合作名义截留、挪用、转移等;

5、超范围支出:个人消费性支出(汽油费、通讯费等),差旅会议费包含观光旅游等;

6、管理不规范:未履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程序;无材料出入库制度,以购代耗,大额、大量调账;结题前突击花钱;串户使用零余额账户;执行率偏低等。

7、利用虚假票据列支财政资金:虚假业务、虚假票据;真实业务、虚假票据;虚假业务、真实票据。

8、违规列支招待费、礼品费、福利费以及个人消费性支出,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明令禁止此类支出。

9、其他问题:支出分摊无依据、没有进行单独核算、自筹经费不到位等;

(二十一)发生违规或违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如何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的监管?

答:违规或违纪问题,归纳起来发生的原因大体为三类:一是因不了解制度规定而发生的违规行为;二是单位管理不严所产生的公款消费行为;三是极少数课题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问题探讨 第8篇

近年来,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尚未跟上发展的需要, 致使科研经费管理乱象横生。为此, 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相继出台相关监管措施与办法, 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本文主要针对目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作初步探讨, 以期实现高校科研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组织管理淡化, 法人观念淡薄, 科研经费管理问题严重

目前, 基本上是高校项目负责人凭借其专业所长与科研能力, 各个出击, 单枪匹马出战, 去申请各类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千辛万苦申请回项目, 除税收和上交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外, 其余经费均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支配。作为学校和院系只是形式上参与其中, 并无实质上的控制和管理。项目负责人认为, 项目经费是我争取来的, 作为学校与院系无权干涉。基于此, 项目负责人在开支项目经费时, 往往缺乏规范性, 致使乱支乱用科研经费的现象比比皆是。尤其是横向科研经费, 其中大量列支与项目无关的费用或者某类经费的使用, 如有些项目的招待费在整个项目开支中占了大部分, 甚至许多家庭开支也列支其中。这不仅造成项目经费管理的不规范, 滋长项目经费使用人以公济私的思想, 而且严重影响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形成了一股不良的科研工作风气。

(二) 科研管理各自为政, 院校上下难以形成合力

当前科研管理模式, 是科研项目挂靠相关的院系, 由院系科研秘书负责相应的管理工作。在学校一级, 科研项目由科技处统一负责管理, 科研经费则由校财务处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从院系来看, 科研秘书有些是兼职, 只负责项目申报等事务管理, 起不到真正的指导协调作用。科技处则主要负责项目的申报、结题、成果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对项目经费使用则无从管理。财务处由于未参与项目的申报、立项等工作, 对于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重点并不清楚, 只能根据一般的规章制度与项目的预算进行定性的规范和管理。这往往造成科研经费管理死板、僵化, 不能适应科研工作的纷繁复杂与实际需要, 只能审核票据的表面合法性, 对项目经费的实际控制有名无实, 往往容易与项目负责人形成矛盾与摩擦, 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管理的难度。

(三) 预算管理脱离实际, 预算调整趋于随意, 无法实现经费的合理控制

在项目申报之初, 大多数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际开支并没有一个较清晰的概念, 除非是已做过相似项目。但为了能获得项目立项, 项目负责人一般会根据已有的经验, 参考相关的资料, 做出一份也许并不切实际的预算。等项目申请批复下来, 实际工作中又会出现很多变化:如要添置某种设备, 要额外增加劳务支出, 要改变工作地点、工作条件等。这些往往不在事先的预算范围之内, 造成实际开支与预算脱节。对于预算调整, 有些在可操作范围之内, 有些则缺乏可操作性, 这就形成了经费使用与预算的差距。另一方面, 项目可能会出于制度管理的需要限制一定的合理预算调整, 也会出于对科研项目的保护, 对各类预算调整大开绿灯, 这些都给科研项目的合理开支造成一定的失真。而财务人员由于缺乏对项目的了解, 并不清楚实际的项目开支真正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 在审批预算调整时往往缺乏导向原则。

(四) 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趋于集中化与季节性, 缺乏实时监控与跟踪反馈

一般经费开支随着项目的执行程度, 就会及时在财务形成相应的支出。但实际情况比较复杂。有时候经费尚未到位, 工程业已开工, 经费需要垫支;更多的时候, 项目都几近结题, 经费才到账, 项目负责人只有突击开支、报账, 致使险象环生。有时, 项目经费如期而至, 工程开工在即, 但是, 而高校科研人员往往身兼数职, 需要教学、科研兼顾, 谁都不能偏废。项目往往只能等待或者先派一部分人参加, 还有一些人同时奔赴教学与科研的第一线, 穿梭于教室与项目工作地之间, 疲于奔命。那么, 大多数时候报账工作就会集中在暑期后或年底前。一些老师出于便利的考虑, 也会安排在年底一次性报账。这些安排直接导致了项目开支的集中化与季节性, 致使账务反映严重趋于不合理与不规范。由于时间的集中性, 又造成了财务报账的拥堵, 给财务管理与项目经费使用双方均造成困扰。由于双方的不互通, 项目负责人不了解经费使用进度, 或忙得忘记了经费的报账工作, 造成了许多项目结题时帐务开支还留有很大的空白。

(五) 重视技术验收, 忽视财务验收, 项目财务决算流于形式, 结题不结项现象严重

在项目决算工作中, 项目负责人一般比较重视项目技术验收。技术验收不过关, 项目便达不到要求, 无法交差。一旦项目技术验收过关, 对于财务验收, 则往往只是走个形式, 这就造成了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淡漠, 更多时候造成项目经费使用的随意性与不合规。在项目决算过程中, 项目负责人往往会要求财务提供不真实的报表, 以应付检查。这些都是项目决算管理不规范所致。

(六) 项目经费成本核算缺位或非专业化趋势明显, 缺乏项目绩效管理

一般来说, 科研项目经费划拨到学校, 除扣取一定的管理费以外, 剩下的项目经费则划转到项目经费卡上, 由项目负责人全额支配。这种管理费的扣划对全校所有的项目, 除区分横向、纵向经费以外, 均采用一个标准, 即不管什么项目, 都提取一样的费用。而在实际的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 每个项目耗费的水电、对房屋设备的使用、无形资产的使用都是不一样的。即有些项目可能对学校公共资源消耗较少, 但却过高的提取了管理费。而有些项目耗费的公共资源较多, 但却简单地做了平均化的处理。这样不仅对不同的科研项目管理上存在不公平, 对学校公共资源的消耗的回收上也会存在出入。通常, 目前学校计提的管理费大多不足以弥补学校在这方面的支出。这对学校资源也是一种间接的掠夺, 使本就不多的学校经费更加捉襟见肘。另一方面, 学校并未对每个科研项目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分析项目的真正耗费与实际收入, 缺乏相应的绩效管理。学校只考察项目负责人争取回多少的项目经费, 而项目究竟带来多少效益则不得而知。

(七) 宣传贯彻规章制度力度不够, 与经费开支相关的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多年来, 出于提升科研实力、保护科技工作者积极性的考虑, 往往形成了对科研经费的松散化管理。给科研工作者提供宽松的环境, 这是应该也是必须的。为使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稳步运行, 深入持久的宣传工作, 必不可少。在许多项目结题时,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开支的政策缺乏全面了解, 经费类别难以区分。由于工作繁重, 很多时候委托其他人前来办理报账手续。而前来办理报账的人员并不了解相关项目, 有些只是临时客串角色, 对需处理的事务并不清楚。受理报账的财务人员由于对项目并不了解, 所以常常造成账务处理的偏差。同时, 由于财务人员对政策的了解、理解不够全面, 同样也会出现账务处理张冠李戴的现象。这些往往形成双方的误会与积怨, 不利于科研经费管理的正常运作。

二、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加强对策

(一) 强化法人观念, 深化项目组织管理, 上下齐心共促科研经费稳步增长

鉴于目前科研项目组织管理相对薄弱的现状, 建议高校应逐步强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学校作为科研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 应承担起相应的法人职责。在项目申报环节, 学校应联合科技部门以及相关院系共同出面, 促成各类项目成功申报, 在必要的环节提供应有的帮助。在项目申报成功后, 主动关注项目的开展与实施, 提供应有的资助, 如房屋、水电及各类设备的使用与共享。让项目负责人在各个环节都能做到没有顾虑, 并能得到相关指导。只有从源头上真正担负起责任, 并将相应的责任贯彻始终, 项目负责人才会真正体会到学校及相关部门对项目的重视, 才会主动接受各方的监管, 切实做到规范使用项目经费, 合理开支项目费用, 并相应配合校方接受各类检查, 维护学校的正面形象, 服务学校及社会, 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这样,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才能步入良性循环, 高校科研经费才可能得到迅猛增长。

(二) 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与指导, 院校联手推进科研经费的规范管理

由于目前科研经费管理部门多, 各自为政, 难以协调, 给科研人员造成很大困扰。为此, 学校内部有必要统一协调, 整合各方资源, 更好地服务科研工作。高校可在内部成立科研管理工作指导小组, 分别由科研、财务、院系等各方成员组成, 指导小组下设常务办公室, 由办公室牵头统一指导, 协调各类科研业务。在项目申报、使用、结题的各个环节, 小组内部互相通报、共同议事。科技部门负责项目组织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指导, 院系负责项目申报、实施等各方面的协调工作。院系工作人员可由学院的科研秘书担当此职, 发挥科研秘书的工作优势, 并对他们开展必要的业务培训, 以建设一支院系科研管理生力军, 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科研管理工作指导小组定期开展活动, 学习相关科研业务, 通报近期科研项目进展情况, 协调各方关系, 指导科研人员正常开展科研业务, 必要时请相关专家予以协助指导。在科研项目运转的过程中, 对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协助, 促进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实施, 推进科研经费的规范管理, 切实提高科研项目的社会效益。

(三) 明晰科研项目预算管理, 规范预算调整, 实现科研项目管理的合理调控

科研项目预算管理, 对科研项目的使用起到决定性的指导作用。但是, 在实际工作中, 预算调整比比皆是。调整的原因很多, 如申报之初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认识不足;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开支不合理, 随意调剂。对于项目预算管理的先天不足, 首先要对科研人员加强相关业务指导, 要求科研人员多进行学习, 深入了解项目的实际需要, 多借鉴他人的成熟案例, 做到尽量考量全面, 合理进行预算;二是多对项目人员进行财务政策宣传, 让他们认识到预算工作的严肃性, 避免心存侥幸, 先不做好合理控制, 寄希望于预后调整。对于哪些可以进行预算调整的情况, 也必须事先告知科研人员, 以免预算调整无法实现时, 影响项目的正常开展。从项目经费管理方面来说, 科技与财务部门也必须加强学习, 尽量深入了解科研项目的实际情况, 对确实必须的调整予以政策范围内的积极支持, 保证各个科研项目的合理需要。目前, 预算管理环节是科研项目管理的相对薄弱环节, 科技、财务以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切实行动起来, 加强学习与合作, 实现可研项目管理的合理调控。尤其是财务人员, 必须切实担负起项目预算的指导职责。

(四) 采取灵活多样的报账模式, 合理开展经费核算, 并适时做好项目经费使用跟踪反馈

财务报账工作确实是一件让人们都头疼的事情。报账中的种种不顺, 造就了报账工作很让人不愉快的现状。对于报账拥堵问题, 财务部门只能合理疏导。在报账淡季, 财务主动出具书面催报通知, 适时提请项目即将到期的科研人员及时到财务报账, 并要求予以回复, 列出明确报账安排时间表。对于其他科研人员则尽量提醒早日安排报账, 以避开报账高峰。另外, 学校应适当考虑科研人员的工作需要, 在教学与科研工作之间合理调配, 保障科研人员的合理需要。也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报账方式, 适当缓解报账压力。如成立一个单独的报账应急小组, 集中处理大账业务。也可将此项业务做预约处理, 由科研人员将账务提前预约交至财务人员手中, 财务人员再安排特定的时间来进行部分帐务处理。这样, 不但减少了报账等待时间, 还有效地缓解了报账工作的柜面压力。必要情况下, 可在工作之外安排时间开展报账工作。有了时间与人员的保障, 报账工作的顺利开展便顺理成章, 账务处理的质量也会显著提高, 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也将得到保障。除此之外, 开发相关的财务分析软件, 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实时监控与分析反馈, 让大家对各个项目经费的实时使用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与掌握, 也将有助于项目经费的及时、合理开支使用, 大大提高科研项目经费核算工作质量。

(五) 规范科研项目决算管理, 重视科研项目结题工作, 及时清理结余资金

科研项目的决算管理相对于预算管理, 同样重要。如果决算不过关, 就不能实现科研项目的顺利验收。项目负责人一般会全力以赴, 以顺利实现项目的技术验收。一旦项目技术验收过关, 对于财务验收则要求放松, 多数情况下只是走个形式。由于对决算管理的不重视, 再加上监管不力, 导致了很多不合理合规使用项目经费的情况。为此, 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已加强了这方面的监管力度, 如通报不合规使用情况, 追回项目结余资金等。在实际工作中, 应该逐步规范科研项目决算管理, 建立一套可操作行的流程, 明确决算手续, 公示决算名单及相关决算报表, 以强化社会监督与管理, 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作为财务部门, 还应该开发相应的决算报表程序, 以及时高效开展项目决算工作, 减少双方账表核对工作量, 有效防范虚假报表的产生。在实际工作中, 还存在大量的结题不结项的情况。对于这些项目, 应及时加以清理, 严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时处理这部分资金, 以缓解财务系统的账务堆积, 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做到有始有终。

(六) 加强科研项目成本核算与分析, 将绩效管理贯彻到科研管理工作之中

对于科研项目开展成本核算与分析, 目前只是处于探索与试验阶段。对于一个科研项目, 真正的成本开支究竟是多少, 不同的项目各不相同, 其核算方式也各不一样, 大多无法比较与相互借鉴。由于各个项目在使用公共资源时, 所占用的公共资源无法单独计量, 这也给成本核算造成一定的困扰。为此, 应该革新核算计量手段与方式, 合理评估各个项目的成本开支, 尽量做到合理摊销项目管理费用。只有实现了项目管理费的合理摊销与计提, 才能实现各个项目管理的公平有效, 保护项目负责人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合理的成本核算与分析, 有助于科研人员认清所申请项目的实际效益情况, 以利于日后理性地申请项目。对于科研项目, 除了进行必要的成本分析与核算, 还应对项目进行必要的绩效管理, 全面分析项目所带来的效益, 并据此对项目工作人员给与适当的奖励, 以鼓励科研人员多争取项目, 并从项目中得到应有的回报。对于科研项目取得的成果, 应积极扶植科研人员实现成果转化, 以实现科研项目的社会效益, 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

(七) 加强政策宣传与教育, 全面提高科研经费管理相关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

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是一个不断更新、不断变化的工作, 各项规章制度往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尤其近年来, 科研管理工作更趋规范化。为此, 应不断加强学习, 多组织业务工作人员进行宣传与讨论, 将各项规章制度实时贯彻到各项工作之中。每一个新政策、新办法的出台, 都要充分征求各方面人员的意见与建议, 确保执行制度的可操作性, 正确理解政策监控的目的所在, 以实现合理监控。在报账工作中, 还应要求科研人员确定相对稳定的报账人员。对与项目有关的报账人员, 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以实现报账双方的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对于临时报账人员, 也应做好耐心的宣传解释工作, 以实现双方的合作, 促进账务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招商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招商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精选8篇)招商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1篇研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研发项目经费管理,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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