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申请补、换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台湾居民申请补、换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精选7篇)
台湾居民申请补、换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第1篇
台湾居民申请换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设定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16、19、21条
许可条件:台湾居民所持《中国公民往来大陆通行证》证件即将到期、签注页用完或证件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
所需材料
1、本人单位申请(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的提交本人申请;
2、本人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单;
4、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5、本人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复印件;
6、近期二寸照片1张;
7、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材料备注
1、照片应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无饰件露耳半身头像(穿深色上衣)、白色背景彩照(光面相纸),一次性快照不予受理;
2、在申请换发5年期台胞证的同时,需申请来往大陆签注或居留签注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3、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学习或居住的台湾居民,由申请人本人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台湾居民申请补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许可条件:台湾居民所持《中国公民往来大陆通行证》证件遗失、被盗或者损毁的。所需材料
1、单位申请(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的提交本人申请;
2、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单;
3、本人台湾身份证及复印件;
4、近期二寸照片1张;
5、公安部门报案证明;
6、因遗失、被盗原因申请补发5年期台胞证的,还应提交刊登作废声明的省辖市级以上(含省辖市)报纸;
7、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8、本人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复印件;
9、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材料备注
1、照片应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无饰件露耳半身头像(穿深色上衣)、白色背景彩照(光面相纸),一次性快照不予受理;
2、申请补发5年期台胞证须有本人到场,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学习或居住的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一次有效台胞证,再到我市补发5年期台胞证;
3、在申请补发5年期台胞证的同时,需申请来往大陆签注或居留签注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台湾居民申请补、换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第2篇
资料清单
按照有关规定,原则上赴台手续应在各省公安出入境机关办理,考虑到以往办理情况,为提高办事效率和节省大家时间,此次也做了在北京办理的准备,特别是对非省会城市的有关人员尤为重要。
一、请所有人员填报《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一份。重要提示:
1、根据北京市公安局规定,请用黑色和蓝色墨水笔填写,不能打字。2、凡已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时请提供原证件。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规定,申请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须本人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一份,样表见附件,请自行将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正反打印在1张A4纸后填写 ;只需填写正面;反面不用填写,也不用盖章。
(2)交验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要求:含户口簿封面、首页、自己姓名页及变更页。(如不能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的人员,请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加盖公章。)补充:如果既不能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又不愿意开具户籍证明的人员,可以让派出所在每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上写“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的,申请时须将原证件交回。
(4)对年事已高(60岁以上人员)或身体健康不佳的赴台人员,应附所在单位同意并负担意外情况费用的证明和省级医院开具的同意长途旅行的体检证明。
二、填写说明
1、所有项目栏都必须填写;
2、“申请签注种类”一栏,请在“应邀赴台”处打勾,并在其下方“6个月一次”处打勾;
3、“申请类别”一栏,没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请在“通行证和签证”处打勾,有通行证的,请在“申请签注”处打勾;
4、所属派出所务必填写正确。
三、时间要求:
以上需要文件资料,请各有关单位于2008年5月15日前用特快专递寄到或直接送到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
地址:北京市东安门大街82号楼,122室
邮政编码:100747
电话:梁芳***010-85226549,李娜010-85226867
范宇琼010-85226249
台湾居民申请补、换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第3篇
马晓光表示, 2011年底, 我们本着首先让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的真诚愿望, 首批开放台湾居民在北京、上海等9个省市, 以及在大陆设立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 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截至2015年11月底, 台湾居民在大陆已设立3500多家个体工商户。目前, 这些个体工商户总体经营状况良好, 有许多已发展壮大。四年来, 随着大陆经济社会不断发展, 两岸经济等各领域交流合作持续扩大和深化, 广大台湾同胞特别是台湾青年朋友来大陆寻求发展机遇的愿望不断增强。国务院台办、国家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 经过认真调研, 决定进一步扩大开放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 相关政策文件已于12月15日正式印发。
马晓光说, 此次新出台的政策与过去相比, 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开放领域, 从零售业和餐饮业2项, 扩大至广告、包装服务、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等24项;二是开放地域, 在原有9省市基础上新增加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达到26个;三是经营条件, 取消对从业人员不超过10人和营业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限制。
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须知 第4篇
港澳台、华侨办证申请服务指引
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须知
台湾居民临时来大陆停留1年(含)以下,可根据需要申请签发一次出境或多次入出境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一)、申请条件:因探亲、旅游、治病、经商、学习、培训等事宜,需要延长停留期限的人员。
(二)、提交材料:
1、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签注证件申请审批表》;
2、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相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4、现住址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5、出入境证件(台湾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多次入出境签注需提供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1)探亲人员提交亲属在华居留证明;
(2)治病人员提交医院证明或病历证明;
(3)商务人员提交邀请单位证明和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学习、培训人员提交所在单位证明或主管部门证明。
(三)、收费标准
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收费20元人民币;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收费100元人民币。
(四)、工作时限:申请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办结。
(五)、注意事项
1、台湾居民必须按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费用;
2、上述可以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应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最终批准的结果为准;
3、非法居(停)留或具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台胞办理居留签注须知
台湾居民凭居留签注在大陆居留和入出境,无需再办理来往大陆签注。
(一)、申请条件
1、在大陆投资的;
2、在大陆企事业单位任职、就业的;
3、在大陆学校、科研单位就学、学习培训的;
4、在大陆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交流活动的;
5、在大陆购置房产的;
6、与大陆居民结婚的;
7、外国或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工作人员;
8、本条第1至第7项所述人员的配偶子女、直系亲属;
9、寄养在大陆亲属处不满18周岁的子女;
10、在大陆居住,又不符合在大陆定居条件的70周岁以上的;
11、其他确有需要的台湾居民。
(二)、提交材料
1、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签注证件审批表》;
2、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相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
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3、现住址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4、台湾出入境证件和台湾身份证复印件;
5、《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6、首次申请居留签注还需提交国家卫检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未满18周岁或70周岁以上
人员不需提交);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1)企业投资者或法人代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原件)。
2)个体工商户的实际出资者: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单位证明。
3)常住机构代表:有效的《常住代表证》和《工商登记证》复印件(核原件)。
4)在穗就业者:就业证或任职单位的聘用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所在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复印件(核原件),单位证明。
5)在学校、科研单位就学、学习或培训:录取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主管部门的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6)与大陆居民结婚者: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在穗购房者: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或市房产部门出具的与房产有关系的证明材料或注明申请人姓名的房产证复印件(核原件)。
8)以上人员的随行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出生证等)。
9)与大陆配偶所生子女:子女出生证、大陆配偶的户口本或实际居住地的暂住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0)寄养儿童(未满18周岁):小孩出生证、父母身份证件、经公证的寄养关系证明和受托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1)在穗出生的台湾居民子女:应先提交出生证、父母的台胞证或户籍证明,到当地公安局办理一次性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出境。返回台湾取得户籍,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回大陆,再按相应事由办理居留签注。
12)在穗工作的外籍人员的台湾配偶、子女:外籍工作人员的护照复印件、在穗居留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可办理与外籍人员在穗居留许可期限相同的多次签注或居留签注。
13)回大陆原籍居住的70周岁或以上人员:大陆关系人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抚养证明。
14)外国驻华使领馆外交、领事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中的工作人员来华随任的台籍配偶、子女:申请人亲属所在使、领馆、机构的公函或照会、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15)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交流活动:所在单位的证明或主管部门证明。
(三)、注意事项
1、企业为本单位台籍工作人员申办居留签注,要在我处进行企业报备和为代办申请的工作人员办理联络员证;
2、不是本企业联络员代办申请签注的要申请人本人办理;
3、台湾居民申办的签注有效期不能超过所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有效期;
4、台湾居民必须按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签注费用;
5、上述可以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应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最终批准的结果为准;
6、对非法居(停)留或具有其它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处罚。
(四)、工作时限:申请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办结。
(五)、收费标准
一年以上、三年(含)以下居留签注200元人民币:三年以上、五年(含)以下居留签注300元人民币。
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
(一)、申请条件
1、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2、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含3年)的台湾居民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3、在我市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者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4、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5、大陆居民经批准前往台湾地区定居,因生活不适应等原因申请返回大陆定居的。
台湾居民移居外国后申请来大陆定居的,按照华侨回国定居的有关规定办理。1、2、3、5项由拟定居地的市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4项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受理。
(二)、提交材料
1、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2份,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相片4张及《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地级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只需《申请表》一式2份,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相片3张及《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书面申请;
3、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的复印件;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出入境证件及复印件,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地区户籍证明;
4、大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或确认的6个月以内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5、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① 在台孤身一人的: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大陆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大陆亲属的身份证、居民户口薄复印件;大陆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的公证证明。
② 夫妻团聚的:申请人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大陆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复印件,或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携带的未成年子女为:出生证明和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③ 在大陆投资的:所在企业上或本的营业额、纳税额或者进出口额的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④ 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的:国家人事部或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关证明。
6、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三)、收费标准:《台湾居民定居证》每证收费人民币10元。
(四)、工作时限:申请资料齐全后,60个工作日办结。
华侨来穗定居申请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拟定居地公安分局或县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
1、夫妻一方在国外生活确有困难,国内一方能自行解决申请者回国定居后的工作或住房等问题的;
2、在国外无依靠的孤寡老人,国内有亲友能解决住房、赡养等生活问题,不增加国家负担的;
3、在国外的老人用外汇在国内已购买住房,又有外汇积蓄或退休金养老金可转回国内领取,国内有亲属(该亲属的户口不得因此由农转非或小城镇迁入大城市)协助料理生活等问题;
4、在国外受到迫害,失去谋生条件,我驻外使、领馆认为其必须回国并服从分配接收安置的;
5、国内公民出国定居后在短期内又要求回国定居者,经其原单位同意复工复职或由原系统
安排工作及解决住房,或者有单位聘请,有固定工作,并能自行解决住房的;
6、个别老人因水土不服,语言不通,生活不习惯等原因坚决要求返回原居住地,国内亲属能解决住房、赡养等问题的。
(二)、提交资料
1、申请回国定居申请报告;
2、填写完整的《华侨定居申请表》一式3份,《广州市华侨定居受理表》1份;
3、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相片3张及《广东省出入境
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4、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的复印件(相片页和入出境记录页);
5、原居住国获取的定居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有经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翻译原件;
6、原居住在广州市的户籍证明材料(向当地派出所或户政部门申请出具);
7、申请定居地住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书,住房由亲属提供的应有亲属关系证明;定居后经济来源依靠退休金的提供领取退休金证明复印件或担保人经济来源证明,国外存款须经居住国公证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可转回国内的证明;
8、担保人须是申请人亲属(符合申请条件
(二)者除外),并在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公证内容:保证负责申请人定居后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问题。提供原件);担保人广州地区户籍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9、符合申请条件
(五)者,提供聘请单位证明和劳动合同书(合同书由劳动部门统一印制);
(三)、要求和事项
1、以上所有复印的资料申请时交验原件。
2、申请人经批准领取《华侨回国定居证》后30天内到定居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入户定居手续。
(四)、收费标准:《华侨回国定居证》每人每证收费人民币10元。
(五)、工作时限:申请资料齐全后,55个工作日办结。
港澳台居民、华侨证件遗失损坏或过期办理出境手续
(一)港澳居民、华侨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相片3张及《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台湾居民提交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相片3张及《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二)提交能证明申请人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身份的有关证件,证件过期、损坏的提交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提交证件遗失地公安机关报失证明;
(三)提交在暂住地填写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如有);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他资料;
(五)受理时即交办证所需费用;
(六)工作时限:申请资料齐全后,港澳居民、华侨5个工作日,台湾居民13个工作日
(七)收费:一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每证收费20元,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每证收费50元,一次签注20元。
凭以上材料也可到暂住地区的公安分局或县级市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
附:办理有关证件及相关单位、地址、电话一览表
受理时间和地点: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解放南路155号六楼 备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台湾居民申请补、换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第5篇
申请方式因申请人所在地不同而有区别:
①申请人上在大陆者,应有在台父母、配偶或子女代为向台湾出入境管理局申请;由在台其他亲友代为申请者,应附父母、配偶或子女或探病对象委托书
②申请人已抵达香港,向香港金钟道89号奔达中心东楼的“中华旅行社”,或九龙何文田自由道2号内“大陆同胞来台服务处”申请,转“境管局”办理旅行证。交由在台奔丧者已死者死亡后6个月内申请一次为限。
申请人入台时必须具备“返港证”或第三地区有效的再入境签证,有效期至少为2个月,并持有有效期至少为2个月的来台旅行证,回程机票。否则,台“海关”可将申请人由原机遣送出境。台境管局官员声称,只要申请证件齐全,在5-7天际可取的“来台旅行证”。
2.向中国大陆公安机关提供与申请事由相应各证明
⑥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
3.申请者经港去台有关手续的办理
中国大陆公民前往台湾,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本人户口籍或其他户籍证明;
(2)提交在台亲友邀请前往台湾探亲、探病、奔丧、定居等函电或者去台进行学术交流处理其他事务等有关证明;
(3)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没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交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派出所的证明;
(4)填写申请表并交近期2寸照片4张。
应邀去台进行学术交流的大陆公民,还必须首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由省一级主管部门报送国务院台办审批。获准后,再凭国务院台办的同意证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大陆公民能够前往台湾的证明;
(1)台湾有关当局签发的入台许可证名;
(2)香港中国旅行社确认已办妥入台许可手续的通知。
大陆公民被批准后,不论是去台探亲、探病、奔丧、定居,还是去台进行学术交流或者处理其他事务,签发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上也要作有效期的“签注”。海峡两岸直接通航后,大陆居民持此证件,可以由大陆直接前往台湾,也可以经香港、澳门地区前往。
4.台湾的入境手续
台湾的入境证明是台湾当局发给大陆居民的《大陆同胞旅行证》。申办此证件应在申办出境证件之前办妥。此证件由台湾亲友向台北市博爱路的台湾当局警政署出入境管理局申请。申请的文书由大陆居民填写“旅行证申请书”,申请台湾“具结书”,由在台湾有户籍的人出具“保证书”。具结书为具结在台停留两个月,限期内离台,遵守当地法令等。“保证书”是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保证被保证人在台期间不从事违法活动;二是保证被保证人在台期间生活费用;三是陪同被保证人再入境后3天内向居住地的警察分住所办理流动人口登记;四是如被保证人逾期为离台或有违法活动,应配合台湾主管机关将被保证人遣送出境。
申办的《大陆同胞旅行证》获准后,台湾入出境管理局会将旅行证正本寄给香港金中到89号奔达中心东座四楼的中华旅行社,以便转发给大陆居民;旅行证影印本寄给大陆居民在台亲友,并告知正本已寄香港,大陆亲属可持此影印本及香港发给大陆亲属的两次入境香港许可证明,到香港中华旅行社领取进入台湾的旅行证正本。
如果内地公民本人办理入台手续,则可委托香港中国旅行社代办。香港中国旅行社接到赴台人员的委托后,即协助办理经香港去台湾和再经香港返回内地的香港再入境手续。如果是台湾亲属为赴台人员办妥了入台手续,则将影印件寄往香港中国旅行社,香港中国旅行社核实后,即通知赴台人员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国旅行社,转告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即视为内地公民已办妥入台手续,并将依法受理申请和审批发证。然后,赴台人员又可把办理结果通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国旅行社,或者直接告知香港中国旅行社,香港中国旅行社即可转告赴台人员在台的亲属。
5.入出香港手续
大陆人员赴台及返回均须经过香港,因此还需要办理入出香港的手续。赴台人员可在香港设在罗湖口岸,为大陆公民办理经港去台手续的机构处办理有关手续。按港方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须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②须犹如台许可证明;
③须由往来台湾至香港机票或往来机票证明。
凡未持有入台许可影印件何谓办好机票的,均需委托向香港中国旅行社办理,可直接委托,也可与内地各中国旅行社联系办理,或出境签委托深圳口岸中国旅行社代办。凡有香港中国旅行社出具的已办妥入台手续证明和预订机票证明,香港方面均与办理有关手续。
持上述证件人员去台湾后的香港再入境手续,均在从深圳出境进入香港罗湖时即予办理,香港从第一次入境到再入境有效期为3个月。第一次进入香港和从台湾再进入香港每次停留期各为7天,如特殊原因不可延期,香港方面还规定,在罗湖办理再入境手续时,需提交入台许可影印本及来回机票。提交来回机票有困难的,可由香港中旅社预先订妥机票,并由香港中旅社出具证明,方予办理。1993年6月17日香港政府宣布了一项新措施。从当年8月1日起,持双程证过境前往台湾及由台湾返回内地的内地居民,经香港时可免签证作7日的停留。但必须提交有关的证明。
由于内地公民经香港前往台湾,途径香港的有关手续均须在罗湖口岸办理,所以,内地公民经香港的出境口岸只能是广东的深圳口岸。深圳口岸中国旅行社联检大楼,设立了内地公民去台服务处。
第七条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身分、户口证明;
(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
(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其他见引用链接全文规定
参考资料:http://
大陆居民因哪些事由可以申请前往台湾?
大陆居民可以申请去台湾探亲、访友、定居、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等,也可以申请去台湾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
2.大陆居民要求前往台湾应当向什么机关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
大陆居民要求前往台湾,须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
3.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哪些手续?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应当回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询问,并须履行以下手续;
1)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的证明。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发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的证明;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4.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主要有哪些?
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主要有:
1)申请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和台湾亲友邀请前往的证明;
2)申请定居,须提交能够在台湾定居的证明;
3)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4)接受和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证明;
5)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通知或函件;
6)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
7)受理大陆居民去台湾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
5.大陆居民去台湾有哪些事由须先办妥有关审批手续后再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等,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先办妥有关审批手续后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
6.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具备哪些条件可以获得批准?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只要理由正当,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不属于不批准出境的情形,都可以获得批准。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诉讼事宜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沿未执行完毕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
7.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获得批准后,是否即可发给前往台湾的旅行证件?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获得批准后,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申请人能够顺利前往台湾时,才发给前往台湾的旅行证件。
8.凭哪些证明确认申请人能够顺利进入台湾?
目前,确认大陆居民能够顺利地进入台湾的证明有:
1)台湾有关当局发出的入台许可证明;
2)香港中旅社确认办妥入台手续的通知或者证明。
凭上述其中之一种,就可确认大陆居民能够顺利进入台湾。
9.大陆居民取得入台许可证明后需注意什么?
目前大陆居民取得的入台许可证明都是复印件,原件需到香港或台湾换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或者办理过往香港的有关手续,都需要有入台许可证明。所以,应当将入台许可证明多复印几份,以备使用。大陆居民在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旅行证件出示入台许可证明时,除自己一定要留存这个证明的复印件外,可将入台许可证明复印件交一份给分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以便办理有关手续。
10.香港中国旅行社确认办妥入台手续的通知或证明,为什么也被视为大陆居民已办妥入台手续?
目前,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除凭有关证明直接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外,香港中国旅行社也受理台湾居民的委托,协助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手续。大陆居民的台湾亲友或香港新友为其办妥入台手续后,将复印件寄往香港中国旅行社,经核实后,将复印件寄往香港中国旅行社,经核实后,香港中国旅行社即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国旅行社转告有关公安厅、局。所以接到香港中国旅行社认可通知的,即可视为大陆居民已办妥入台手续。
11.大陆居民获准前往台湾,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何种证件?
一九九二年五月一日以前,大陆居民获准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都签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上要作有效期限的“签注”和“经香港去台湾”的加注。同时为解决证件上姓名填写大陆用简化字,台湾用繁体字的差异,证件上的备注页还要作持证人姓名繁体字的加注。大陆居民领取证件时,要注意核对是否有“签注”、和“加注”。大陆居民应当在证件和“签注”的有效期内经香港前往台湾。
一九九二年五月一日以后,大陆居民获准前往台湾,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签发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上也要作有效期限的“签注”。海峡两岸直接通航后,大陆居民持此证件可以由大陆直接前往台湾,也可以经香港、澳门地区前往。
1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大陆居民经香港去台湾的旅行证件与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地区探亲、旅游的旅行证件有什么区别?
目前,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给大陆居民经香港去台湾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与发给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探亲、旅游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以下区别:
1)签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除有有效期限的“签注”外,还必须有“经香港去台湾”的加注。无此加注,持证人只能去香港,不能去台湾。
2)答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持用的“往来港澳通告证”不受各地前往香港、澳门探亲、旅游名额的限制。签发给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探亲、旅游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要受各地名额的限制。
3)香港方面将凭大陆居民所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经香港去台湾”加注的“往一港澳通行证”,在罗湖口岸为大陆居民办理经香港去台湾后再经香港返回大陆的香港再入境手续。公安机关签发给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探亲、旅游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则不予办理这种手续。
13.大陆居民获准去台湾的,粮、油、户口手续应如何办理?
大陆居民获准去台湾定居的,在领取前往台湾的旅行证件后,应立即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粮、油、户口注销手续。大陆居民获准短期去台湾的,出境后超过半年的,粮、油、户口关系自行取消。
到目前为止,台湾尚未开放大陆人士赴台旅游,您想去台湾的话,只能以探亲或交流访问性质去,手续较烦琐。
现在普通游客想前往台湾旅游,需要提前20天准备,因为入台证的办理就需要花费12天至13天。
台湾居民申请补、换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第6篇
一、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15个工作日)
请各业务部门(组团人)自行前往台湾游自组分
公司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及《大
陆地区人民来台湾观光申请书》
请各业务部门(组团人)前往台湾游自组分公司
财务部门交50元押金并借领金额为7800元的办
证盖章发票。由台湾游自组分公司在申请表上加
注团号。
请各业务部门(组团人)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
地区申请表》、《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湾观光申请书》
交予游客填写。
游客携所填《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盖章发票、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册原件,自行
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出入境管理中心申请
办证并领取“回执单”(凡昆明市:<五区,八县,一市>户口的申请人可以在就近的出入境管理中
心申请办证),并于当地出入境管理中心认定的相馆照相
将“回执单”和填好的《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湾观
光申请书》及所需资料交到操作人员处,我们将根据
出证时间安排出团计划并签订《大陆居民赴台游合同》。
(您所借给客人盖章发票务必收回)
备注:1 属于登记备案的特岗国家工作人员,暂不能参团前往台湾旅游。2 出团前游客必须参加由公安厅台办组织的赴台旅游说明会。
二、办理入台证(需10个工作日)
需准备如下资料
1:申请人填写《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湾观光申请书》,申请书应详细
书写,不得空白,如无数据,亦要填写“无”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为一份,复印人像要清晰)
3: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以上2种证件要求同时办理,请提醒游客同时填写两份表格,务必保证所填写及所提交资料的内容 一致且真实!!
台湾居民申请补、换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第7篇
随着这一政策的实施, 海峡两岸众多旅行社跃跃欲试, 旅游界的专家学者也对此作了前景预测, 多方均对这一旅游市场十分看好[1,2]。笔者与团队成员则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 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的市场需求作了一个初步探索。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 分不同时段在不同地点进行。调查对象的地域范围广泛, 年龄差异大。回收问卷492份, 有效问卷为489份, 有效回收率为99.39%, 分析结果如下。
一、赴台旅游意愿调查
(一) 不同经济收入者的赴台旅游意愿差别
本次调研中, 接受调查的对象的收入分配情况为:800元以下月收入者占36%, 801~1500元月收入者占23%;1501~3000元月收入者为26%;3001~5000元月收入者为11%;5001~8000元月收入者为3%;8000元月收入者为1%。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平均收入划分标准, 月收入在801到1500元之间是中低收入, 1501到3000元是中等, 月收入3001到5000元是中高。所以总体上从比例来说, 整个调研活动的调查对象多为月收入集中在中下层的收入者, 所以调查结果有一定的代表性, 而高等收入者所占比例较少, 调查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 这里仅供参考。
调查显示800元以下月收入者想去台湾旅游的人占64%, 不想去的占36%;801-1500元月收入者想去台湾旅游的人与不想去台湾旅游的人各占50%;1501-3000元月收入者想去台湾旅游的人占60%, 不想去的占40%。3001-5000元月收入者想去台湾旅游的人达到了76%, 不想去者仅占24%;5001-8000元月收入者想去台湾旅游者也占到了75%, 不想去的占25%。整体的调查结果是想去台湾旅游的人占全部64%, 不愿去的占36%。
由此可见, 赴台旅游这一市场是非常广阔的, 不论哪一收入段, 想赴台旅游的人所占比例都是较大的, 最低情况也是各占一半。同时, 我们可以欣喜地发现中高收入者, 赴台旅游的愿望是比较强烈的, 想去台旅游的人群站到了绝大多数。
(二) 不同地域的居民赴台旅游意愿的差别
本次调查活动的调查对象中一半以上集中在东部地区, 中西部各自占的比例相对要小一些。
经统计处理, 东部地区接受调查的人数达到244人, 愿意赴台湾旅游的人数达到了160人次, 其赴台旅游的意愿与实际调查人数的比约是66%。中部地区接受调查者为137人, 其中愿意赴台旅游者占了总数的64%。西部地区总调查人数为108人, 而愿意参与赴台旅游的人居然占了72%多。
整体调查结果表明,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意愿基本不受地域范围影响。而且不论是哪个地域的人, 想去台湾旅游的人都占到了60%以上。其中, 西部地区表现出愿意赴台湾旅游人数与接受调查总人数之比为72%的现象。笔者认为, 这一现象的出现与西部地区和台湾地区在自然景观等方面有很大差异, 从而形成了较强烈的吸引力有很大关系。
综上可见, 不论是从经济收入情况分析还是从地域分布来看,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的意愿是十分强烈的, 表现为不同收入群体有赴台旅游意愿的人均超过半数, 不同地域的居民有赴台旅游意愿的人达到60%以上。这也正与总体调查同价结果基本一致。统计显示, 本次接受调查的人中有65%愿意赴台湾地区旅游, 仅有35的人不愿选择去台湾旅游。
二、赴台旅游的阻力因素分析
从台湾的旅游资源、气候、民俗等许多方面来说, 台湾都可谓是比较理想的旅游目的地。可是调查结果显示, 有35%的人不愿意去台湾旅游。那么其原因何在?闲暇时间, 可支配收入和旅游动机是形成旅游活动的三要素, 又因为台湾与祖国大陆有着特殊的历史关系, 所以笔者在设计大陆居民不愿赴台湾旅游的原因时, 给出的选项为:经济原因、时间原因、安全顾虑、没兴趣、其它。
调查结果显示, 由于经济原因而不愿去台湾旅游的占35%, 由于时间原因而不愿赴台旅游的占27%, 选择安全顾虑的占16%, 对这项旅游不感兴趣的占16%, 还有10%有着其它各种原因。由此可以发现, 尽管我国的GDP呈良好的发展态势, 同时我国的人均GNP在2006年时最低省份已达2600多美元, 但是经济仍是影响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主要原因, 而时间也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因素。
三、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吸引因素分析
凡是能够造就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环境的自然事物、文化事务、社会事物或其它任何客观事物, 都可构成旅游资源[3]。
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丽的宝岛多风景名胜, 作为著名的世界旅游胜地, 台湾岛上的风光, 可概括为“山高、林密、瀑多、岸奇”等几个特征[4]。另外, 由于台湾历史的特殊性和政治体制与祖国大陆的差异性, 也可以引发大陆居民的好奇心。
在对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吸引因素的调查中, 问卷设计选项为:A对特殊历史背景及不同政治体制的好奇, B宝岛自然风光, C台湾的名胜古迹, D台湾的民俗文化, E其它。调查结果显示, 选择对特殊历史背景及不同政治体制的好奇的占21%, 被宝岛自然风光吸引的占28%, 对名胜古迹感兴趣的占19%, 渴望了解台湾的民俗文化的占据20%。
由此, 我们可以看出大部分潜在游客对台湾的自然风关、历史和政治以及民俗文化的兴趣是比较大的。所以旅行社在开发赴台旅游线路时当有正对市场需求有所侧重。同时, 台湾的名胜古迹也是比较丰富的, 所以旅行社可通过宣传, 对游客进行引导。另外对于其它可构成对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吸引因素的项目, 应当加大了解和适度开发。
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调研结论及建议
(一)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广阔
通过调查数据, 的确发现有意赴台旅游者众多。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居民旅游意识的提高, 更多的人产生了旅游需求, 并且由潜在旅游者成为了实际旅游者。由近些年中国的出境旅游人数的发展情况来看, 中国的处境旅游人数呈现上升趋势 (表2)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 台湾以其优越的旅游资源及其特殊的历史和政治对大陆游客构成了强大的吸引力, 一旦开放, 市场将很可能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颁布后, 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旅行社接到众多顾客赴台旅游的抢先预定, 也从一定程度上支持了这一预测。
注:1998年后的统计方法有变化资料来源:国家旅游局, 中国旅游年鉴2006[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 2006.
基于这一预测, 笔者认为必须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 (1) 国家有关管理部门, 严格把关, 防止赴台旅游价格不合理哄抬。 (2) 初期实行配额制, 有权组织赴台旅游的旅行社应当注意公平合理。 (3) 保证赴台旅游的质量, 注重该项旅游产品的可持续发展。
(二) 采取适当措施减小阻力具有可能性
由调查分析可知, 在构成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阻力因素中, 经济因素是最主要因素。对于这一点, 笔者认为, 长期以来, 由于两岸不能实现直航, 去台湾旅游的游客必须通过第三地 (国) 转至台湾是造成费用较高的主要原因。两岸达成开放协议后, 应当进一步协商实现直航, 而台湾地区第七届“立法委员”选举中, 国民党的胜出为此提供了可能。另外就时间来讲, 我国的带薪休假制度正被提上日程, 带薪休假的实现有利于促进我国居民远途旅行的实现。需要注意的是调查显示仍有部分居民由于对安全的顾虑和没有兴趣而不愿赴台旅游。这对这一现象, 旅行社方面可适当加以宣传, 减少由于长期以来两岸的隔绝, 使人们产生的陌生感和距离感, 激发其兴趣降低其顾虑。
(三) 由观光旅游向多种旅游类型拓展
通过调查发现, 大陆居民对台湾的自然风光表现出了明显的偏好, 而对于其他的内容其兴趣度几乎相当。由此, 在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初期, 应以提供观光旅游产品为主。长期以来的政治局势, 使得台湾对大陆居民充满了神秘色彩, 游客急于花较短的时间对台湾有个概括性的了解。而台湾旅游资源非常丰富, 随着开放的逐步成熟, 旅游产品的类型应当多样化, 如休闲旅游、体育旅游、会展旅游等。这有利于赴台旅游的长远发展。
综上,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意愿是比较强烈的, 潜在的市场是非常广阔的。虽然在赴台旅游阻力因素中, 经济和时间因素占了很大的比重, 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及带薪假期制度的逐步落实, 赴台旅游具有很高的可实现性。除此之外的阻力因素, 则会随着两岸交流的不断扩大和深入, 而呈递减趋势。台湾对大陆居民的旅游吸引因素中, 自然风光占据了绝对地位, 另外台湾的历史和政治、民俗文化及名胜古迹的吸引力也是较大的。本次调研, 以实际数据论证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前景可被看好的。在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将指日可待, 大陆居民将可以领略宝岛的风光, 了解当地的文化, 我国旅行社和台湾的旅游企业将从中大大获益, 两岸的交流经不断加强。
摘要:2005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和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先生会谈达成了重要共识, 要加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管理, 保障赴台旅游健康有序地开展。随着《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颁布, 旅游业界人士多数非常看好这一市场, 笔者与团队成员则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 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的市场需求作了一个初步探索。意在通过实际调查, 用数据验证这一预测。同时, 为政府和旅行社开发赴台旅游项目提供相应的参考建议。
关键词:赴台旅游,问卷,意愿,阻力因素,吸引因素
参考文献
[1]沈涵.台湾旅游风起大陆[J].新经济导刊.2005, 13:78.
[2]王宁.台湾旅游业现状及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前景分析与预测[J].集团经济研究.2006, 02S:56-57.
[3]李天元.旅游学[M].北京: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
台湾居民申请补、换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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