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精选9篇)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1篇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2013年3月23日修改版)
一、目的为了快速、正确地处理突发事件,更好地维护企业形象和利益,特制订同步齿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二、突发事件的概念和范畴
突发事件是指超出门诊及公司日常经营计划范围内,已经或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管理、品牌形象等产生严重影响的事件。包括有计划停电、有计划停水、有通知的行政检查、记者采访等紧急事件及突发性停水、突发性停电、无通知的行政检查、记者暗访、不利传言等突发性事件。
三、突发事件处理的原则
(一)保证门诊正常运营的原则
(二)突发事件首先上报的原则
四、突发事件责任人
门诊(部门)负责人为门诊(部门)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其中设有门诊总监的门诊,门诊总监为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人,未设置门诊总监的门诊,门诊主任为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人。
五、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一)有计划性停水事件
1.接到停水通知的员工应向发出停水通知的部门或机构了解停水的具体情况,包括停水时间、原因、恢复供水时间等,并将此详细信息在30分钟内上报门诊(部门)负责人。
2.门诊(部门)负责人接到停水信息后,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同时关闭门诊非营业区域的水龙头或水阀,保证储备用水能够保障门诊12小时基本诊疗用水供应。
3.副总经理在接到门诊停水的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做出工作安排,保障门诊的正常营运。
(二)突发性停水事件
1.员工在发现停水后应在5分钟内将情况上报门诊(部门)负责人。
2.门诊(部门)负责人在接到突然停水的汇报后,须立即联系物业管理处,了解紧急停水的原因及恢复供水的时间等情况,并在10分钟内将情况上报分管副总经理。争取把因停水的损失降至最低。
3.分管副总经理在接到门诊突发性停水的信息后,应做出工作安排,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门诊的正常营业,并把因停水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
(三)有计划性停电事件
1.接到停电通知的员工应向发出停电通知的部门或机构了解停电的具体情况,包括停电时间、原因、恢复供电时间等,并将此详细信息在30分钟内上报门诊(部门)负责人。
2.门诊(部门)负责人接到停电信息后,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同时做好安排,保证在停电前30分钟将门诊电源切换至备用电源。
3.副总经理在接到门诊停电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做出工作安排,包括协调备用发电机发电、协调维修事宜、做好客人安抚工作等,保障门诊尽快恢复正常营运。
(四)突发性停电事件
1.员工在发现停电后应在5分钟内将情况上报门诊(部门)负责人。
2.门诊(部门)负责人须立即开启门诊的备用发电机,并立即联系物业管理处,了解紧急停电的原因及恢复供电的时间等情况,并在10分钟内将情况上报分管副总经理。争取把因停电可能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
3.副总经理接到门诊突发性停电的信息后,应在30分钟内做出工作安排,包括协调备用发电机发电、协调维修事宜、做好客人安抚工作等,保障门诊尽快恢复正常营运。
(五)设备、设施故障事件
1.门诊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应在10分钟内报告门诊(部门)负责人。
2.门诊(部门)负责人在30分钟内上报后勤维修、材料采购等负责人,协调故障解决事宜,并充分利用门诊现有设备保障门诊正常运营。同时将情况上报分管副总经理。
3.副总经理接到门诊设备、设施故障的信息后,根据设备、设施的故障情况组织协调设施和设备抢修、其他门诊设备调度等工作,保障门诊正常营运。
(六)客人发生药物过敏、昏倒等事件
1.医师在治疗过程中应谨慎使用易过敏药物,严格遵守药物使用程序。一旦发现客人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按急救操作流程组织急救并通知门诊负责人。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2.客人出现昏倒、呕吐、摔倒等非药物过敏事件,医护人员应立即按急救操作流程组织急救并通知门诊负责人。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门诊负责人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应保证客人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同时上报分管副总经理。
4.副总经理做好工作安排,包括协调急救后续事宜、安抚客人及家属等,以确保事件对公司产生的影响最小。
(七)医疗纠纷事件
1.一旦发生客人投诉、客人医疗纠纷事件,门诊前台应立即将纠纷客人安排到独立的诊室或候诊室进行安抚,以免影响前厅候诊区患者。同时将信息报告门诊负责人,请门诊负责人出面处理。
2.门诊负责人在接到纠纷事件信息后,应了解事件原委然后安抚客人,同时向分管的副总经理报告。
3.分管副总经理在接到门诊负责人上报的信息后应立即赶往现场处理。争取在造成最少的经济损失和最小的负面影响情况下,让客人满意。
(八)员工人身安全事故
1.员工在工作场所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在场人员应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组织人员进行有效的救治,同时报告门诊(部门)负责人。
2.门诊(部门)负责人接到员工受伤情况报告后,应首先保证受伤员工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然后将情况上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3.常务副总经理接到员工受伤的信息后,应即刻赶往事故现场,做好员工就医、家属安抚等工作安排。维护好员工及公司的利益。
(九)偷盗事件
1.门诊及公司一旦发生设备、设施、财物被盗事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号码,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2.发现被盗情况后,应在5分钟内通知门诊(部门)负责人。门诊(部门)负责人及时赶往出事现场了解事件及公司财物的损失情况。之后向分管副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汇报。
3.分管副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事宜协调、处理工作。
(十)政府主管部门行政检查
1.任何人员在接到工商、税务、医疗等政府主管部门对门诊或公司的行政检查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将检查信息上报门诊(部门)负责人。
2.门诊(部门)负责人接到汇报后,将检查的内容及部门等详细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并按检查项目准备资料。
3.一旦出现工商、税务、医疗等政府主管部门突击检查的情况,第一接待人员应即刻通知门诊(部门)负责人做好接待工作。门诊(部门)负责人在接到汇报后,即刻上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并将检查人员安排至门诊会客室接待。接待中须注意礼节、礼貌。
4.常务副总经理须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以应对检查,保障公司声誉不受影响及门诊正常运营。
(十一)校验
1.总经办负责督促门诊负责人办理门诊校验。
2.门诊负责人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做好门诊校验工作。
3.办事人员在校验工作中遇到任何超出个人权限的事情,须立即向总经办汇报。
4.总经办负责人接到汇报后,依据职能权限处理,超出权限的情况须立即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
5.公司分管领导做好协调、处理工作,确保公司利益和声誉。
(十二)媒体采访、暗访
1.任何员工接到媒体人员采访要求,应礼貌地请来访者到会客室休息,并立即通知门诊(部门)负责人接待。若为电话采访,应将电话转接至门诊(部门)负责人处。
2.门诊(部门)负责人向采访人简单了解采访的目的、缘由等相关情况,交谈过程中注意语气、说话内容。
3.门诊(部门)负责人了解采访意图后,应避开采访人后将情况向常务副总经理进行汇报,并根据常务副总经理的工作安排做好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维护公司的利益与声誉。
4.任何员工一旦发现门诊或公司有人暗访,应即刻将情况向门诊(部门)负责人反映。门诊(部门)负责人即刻将暗访人员情况向常务副总经理汇报,同时告知接诊的医护人员按规定操作,把优质的服务传递给客人,维护公司的形象。在媒体暗访接待中应注意说话的语气与内容。
5.常务副总经理接到媒体采访或暗访的信息后,应告知门诊(部门)负责人处理方法、注意事项,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接受采访,以确保公司的形象与利益。
(十三)医闹
1.门诊或公司一旦发生医闹事件,接待人应立即向门诊(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安排相关人员到相对独立的房间。
2.门诊(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将情况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进行汇报,并做好安抚工作。
3.常务副总经理接到汇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事情进行处理,以确保公司的形象与利益。
(十四)其他
1.各部门、门诊接到政府职能部门了解关于公司投诉事件、门诊情况的电话或接待相关人员时,只需礼貌地请对方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联系,联系电话为***,胡先生。电话收线后,须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向常务副总经理胡党力汇报。
2.凡发生本制度中未列明的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向常务副总经理胡党力汇报。
五、处罚
(一)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失职行为按照《同步齿科员工工作失职问责制》进行处罚。
(二)凡因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失职,造成公司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以上者,当事人除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六、本制度自2011年4月2日起生效,2013年3月23日进行第一次修改,修改版于修改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同步齿科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2篇
第一条
为及时掌握、有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公司抗御灾害及危机管理的能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公司品牌美誉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可能与公司相关的、突然发生的,可能影响或者危及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运行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上访事件以及公司认为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其他重大事件。
第三条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到位。各支公司要遵循这一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和处理。
第四条
办公室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各支公司建立相应制度,并协调、检查、督促市分公司相关部门及各支公司做好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五条
各支公司主要负责人是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各支公司要根据情况,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第六条
市分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是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主要责任人。市分公司办公室是负责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专门机构,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进行全过程地了解和监控,主动实施报告制度。
第七条
符合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重大突发事件,各支公司要及时向市分公司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一)台风、地震等严重的自然灾害;
(二)暴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涉及或可能涉及我公司承保责任,可能造成报(估)损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者死伤人数10人(含)以上的;
(三)突发性严重传染性疾病或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涉及或可能涉及我公司承保责任的;
(四)特大火灾爆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事故或意外交通事故等,涉及或可能涉及我公司承保责任,报(估)损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者发生死伤人数10人(含)以上,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五)我公司承保的飞机失事、轮船航行事故等特殊风险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
(六)20名(含)以上被保险人或员工、相关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集体上访、静坐或采取其他过激行为,或者虽然不足20人但影响较大的;
(七)50名(含)以上被保险人集体退保或者起诉我公司的;
(八)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
(九)计算机系统发生系统性故障,造成大量客户数据资料丢失的;
(十)按干部管理权限属省分公司负责管理的人员突然失踪、病故、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者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
(十一)其他与公司相关、社会影响大、危害程度高的重大突发事件。
第八条
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性质和影响范围;
(二)当前事态的最新发展状况;
(三)对公司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损失或者影响;
(四)拟采取或已经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九条
理赔系统的灾情上报要严格按照理赔管理有关要求,同时报告理赔中心。
第十条
各支公司要秉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不得瞒报、缓报或谎报。第十一条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支公司要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告市分公司办公室,24小时以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作出书面报告,并随时补充报告事态发展的最新情况。同时,根据需要撰写新闻宣传稿,由市分公司办公室审核后上报,经总、省两级公司核稿后,及时向外部媒体发布,以掌握舆论主导权。
第十二条
未经批准擅自向外部媒体及外界发布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支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灾害和有重大影响事故”理赔处理应急预案》(人保财险发[2004]262号)、《保险业重大上访事件处理办法》(人保财险发[2003]94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行规定》(人保财险董发[2003]9号)等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查勘理赔、解释劝导、信息报送等相关应急工作,尽可能地减少灾害或事故损失,降低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支公司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信息报送,保证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
第十五条
市分公司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人员职责,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记录,并及时报告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第十六条
各支公司要加强与政府、同业、媒体、客户、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协调,切实履行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注重危机公关,防范和化解舆情风险,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十七条
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各支公司要进行总结评估,针对事件的起因,评价各个环节的反应处理力度和速度,总结成功经验,查找不足和漏洞,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建立专门档案,以备日后查询。
第十八条
各支公司要加强危机公关管理,进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探析 第3篇
1. 突发事件类型
1.1 从根源角度来看, 高校突发事件可分为灾变性突发事件、传染性疾病类突发事件、重大事件类突发事件、管理决策类突发事件、人际关系类突发事件、人为因素类突发事件和环境压力类突发事件。
1.2 从危机危害结果来看, 高校突发事件可分为健康安全与生命安全损害类突发事件、学校信誉损害类突发事件、学校财产损害类突发事件、学校秩序损害类突发事件、综合损害类等突发事件。
1.3 从危机性质来看, 高校突发事件可分为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政治类突发事件、治安安全类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1.4 从学生的表面来看, 高校突发事件可分为情绪宣泄类突发事件、违反校规类突发事件和违法犯罪类突发事件。
2. 高校突发事件的成因
2.1 高校一般性突发事件的成因。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成因:对公共卫生事件缺乏正确的认识, 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者与参与者信息沟通的渠道不通畅, 透明度不高是造成这类突发事件危害或危害扩大的重要原因。治安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原因。发生这类事件重要原因是学校的管理问题。学校安全责任相关人员责任意识不够, 工作失职, 造成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法分子侵害学生利益以及交通或其他意外事件等高校治安安全类事件突发, 管理决策类突发事件的原因。学校的管理程序不完善, 决策失误, 管理上有漏洞。相关的负责人管理观念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和进步, 工作不到位, 致使学生与管理者之间沟通不及时不畅通。
2.2 高校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成因。高校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成因比较复杂, 简单地分析, 主要有如下几个重要的原因。2.2.1国内国外的许多敌对势力对高校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渗透和破坏, 是引起群体性突发事件增多的外在因素。2.2.2 高校的管理方式存在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 高校管理者的管理能力需要改进和提高。随着近年来高校的不断扩招, 入学学生人数也在不断增加, 但是高校的教学、后勤等硬件和软件设施并不能及时与学校的学生规模匹配, 这也极易引起学生群体性不满。
3. 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在高校的正常教学管理中存在突发事件是非常正常的, 如何面对突发事件, 如何采取正确的方式和方法去应对和解决是高校管理者需要做的事。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是必要的。
3.1 危机预警的概念。危机预警是危机管理的前提。首先管理者必须有危机意识, 通过所建立的危机管理机制, 依据高校曾发生过的危机的相关信息, 来关联现在。通过预防和仿真技术对曾发生的危机以及可能发生的危机进行实时有效地动态监控, 通过监控做出分析和判断是否有危险以及危险的程度, 并及时发出警示信号, 使管理者和工作人员事先了解事情发展的情势, 以便采取应对的策略, 防止或减少危机所造成的伤害。
3.2 高校危机预警机制的内容。3.2.1 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并全面准确地分析信息是危机管理的一个重要前提。3.2.2 危机预报就是要根据所获得的准确且全面的信息来先知地预测各种可能发生的危机的情况, 并提前捕捉可能发生的危机的征兆, 对可能发生的危机的范围和程度做出判断, 关键时刻可以要求向管理者和决策者发出危机警报、启动危机处理程序。3.2.3 危机真正发生后, 仍然需要对引发危机的因素以及危机可能进一步发展的态势做严密的监测。要时刻监控危机的进展程度、进展状态, 并根据这些监控的信息对危机的进一步演变趋势做出分析和判断, 以方便为危机的指挥机构提供决策的的依据。3.2.4危机信息如何通过媒体进行发布, 管理者和公众之间的沟通也是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危机发生时, 由于情况不明了, 所知道的情况不完整, 公众极易随意猜测, 严重可导致恐慌。因此选择适合的媒体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发布危机信息也至关重要的。
4. 高校危机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建立并不断完善高校危机预警的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那么如何建立和完善这项重要的机制, 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4.1 开展危机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此项活动为管理者和公众都十分必要。为管理者来说, 高校需要进行定期的活不定期的培训, 以提高管理者的危机管理意识, 并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先进的高校危机管理经验, 根据本校的特色, 形成适合本校的危机管理机制。对公众来说, 通过公共的宣传教育, 提升公众的危机问题识别及处理能力。
4.2 建立并不断完善网络信息平台网络信息平台处理的事情主要来自两方面, 一是搜集信息, 对可能造成的危机的信息进行汇总, 整理和分析。另一方面, 管理者与公众的沟通渠道。及时、准确、有效地公布危机信息情况, 让公众能够参与危机的管理之中, 避免公众因信息沟通不畅通而造成主观臆测。
4.3 建立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危机的预警固然重要, 但是危机的到来迅速, 不可抗拒。因此有针对性地制定危机预案十分必要。美国危机处理专家菲克将危机预案比喻为“手电筒”, 意思是危机预案像手电筒一样, 照亮危机的重重迷雾, 帮助管理者有条不紊地处理危机。危机的预案一般包括危机发生后的即时准备、现场处理、事后处理、预防工作、整体性跟进和注意事项。
摘要:高校是人群聚集场所, 尤其是年轻人聚集之地。高校学生突发事件 (也称危机事件) 是指高等院校学生在短时间内骤然发生的、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个体或群体性行为。它具有突然性、紧急性、复杂性、危害性和处理的非常规性等特点。对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考验高校管理者的能力, 是值得深深思考的课题。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4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 学生突发事件 应急处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682(2009)03-0052-02
高等职业学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近年高等教育急剧扩张,引起一系列的突发事件频频发生,特别的对于生源状况不太好的高等职业学校,以扰乱教学秩序为主的突发事件更是频繁发生。因此,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和确保学院的稳定,保障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高职院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势在必行。
一、高职院校学生突发事件的概念
学生突发事件是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对学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它具有不确定性和突发性等特点。
二、高职院校学生突发事件的分类
1.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1)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学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压踩踏、交通事故等);
(2)公共卫生事件(食物和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
(3)群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学生运动、闹事等);
(4)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破坏性地震等)。
2.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类:
(1)一般性突发事件。它指的是在学校发生,对学生人身安全、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院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的紧急情况。
(2)重大突发事件。它指的是在学校发生,对学生人身安全、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院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的紧急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它指的是对学生人身安全、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院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院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或死亡3人以上的紧急情况。
三、高职院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指导思想与处理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处理原则主要有以下三点:
(1)应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
(2)应坚持“责任分包制”。
(3)应遵守“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3]
总之,突发事件应急的处理应理清程序,抓住重点。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针对不同的情况,按照不同的程序随时进行处理。事前,要以预防为主,对出现可能影响学生及社会稳定的言论或事态,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事中,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造成更严重的不良影响和财产损失;事后,要查明原因、追究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吸取教训,力争避免发生类似事件,如若不能避免的則在下次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
2.组织机构
为了贯彻以上思想,按照应急处理的两个处理原则,必须成立一个责任明确而且行动迅速有效的团队,形成一个完善的组织机构,将防患和应急处理工作纳入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建立一个有力的应急处理体系。
一般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应由总指挥(或组长)、若干副指挥(或副组长)和若干成员(组员)构成,并设立突发事件处理部门(小组)、宣传部门(小组)、安全和后勤保障部门(小组)等。
3.处理过程
(1)监测预警工作
监测预警就是要“防患于未然”,“未雨绸缪”。
首先,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源”,对学生实时监控,对于可能影响学生及社会稳定的言论或事态要随时掌握,以便及时处理,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而导致突发事件的发生。例如,某高校部分高年级学生对食堂伙食严重不满,为表示抗议,准备联合其他同学进行“罢餐”,甚至有“绝食”抗议的打算,就在“罢餐”准备刚开始的时候就由学校在同学当中设立的“信息源”报告给校方,校方立即采取措施,联合相关班主任等一起做好这部分高年级学生的思想工作,并对食堂伙食及时做了调整,从而成功的避免了“罢餐”事件的发生。一个有效的“信息源”必须包括由学生、校保卫人员和教师三者共同组成,缺少任何一方都可能导致信息的“失真”,从而影响事态的及时控制。
其次,要对引起突发事件的一些常见因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常见因素有学生宿舍管理不善问题、学生食堂伙食差问题、学生看病难问题等都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发生。例如,学生看病难问题,特别是在夜间,一些突发性疾病如果得不到及时治疗,那么患病的学生就有生命危险。
再次,要做好对师生的危机意识[1]和应急处理的培养。人永远是第一要素,在平时就居安思危,学校可以开展各种预防突发事件知识培训,也可通过编制安全知识教育手册,普及救险脱困、防盗等安全知识,还可以充分利用社团、协会、学生会等各种学生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学生活动,以讲座、展览和晚会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宣传安全知识。例如,某高校每年的4~5月都会开展“安全文明月”活动,集中对安全文明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取得了很好的预防效果。
(2)事中处理工作
1)及时报告。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信息源”的作用,当“信息源”在得知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要立刻向自己的上级报告,再由上一级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向上一级报告。一般对于一般性突发事件由二级学院(系部)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即可;对于重大突发事件,需学校(院)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对于特大突发事件必需由学校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
2)控制势态。应急处理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教师、校保卫、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其他同学做好前期处理(如: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等工作),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在情况紧急的条件下,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可及时拨打救急电话(如110等)。
3)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获取事件的最新进展,并根据事件的发展态势及时做出合理的处理方案。
4)做好宣传。这就要求建立有效的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机制,及时公布信息,一方面可以防止出现“谣言满天飞”的情况发生,影响突发事件的处理;另一方面以起到把握舆论导向、稳定社会公众情绪的作用。例如,2003年2月,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两所大学的餐厅发生爆炸事件,炸伤了几位用餐者。事件发生后一个小时之内北京大学校园网就播发了来自校方的公告,宣布两所大学共有9人受伤,这就大大缓解了紧张恐怖的气氛,高度透明的信息让流言和谣言的传播缺少了空间和动力,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人们可能发生的恐慌心理。[4]
(3)善后处理工作
1)学生突发事件调查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一般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由学院组织调查;特大突发事件,由学院协同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调查。
2)实施责任追究。要强化稳定意识,加强组织纪律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相协作,确保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指令的畅通。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法,提高稳定工作保障条件和保障水平。如果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结束语
高等职业院校应建立起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以预防为主,及时、合理的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 王 强、刘建平.论高校突发事件及其应对措施[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5(3)
2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高校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研究报告[J].中国行政管理,2006(10)
3 黄克宇、兰 茹、徐安娜.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探讨[J].广东白云学院学刊,2005(2)
紧急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紧急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紧急事件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紧急事件”是指日常生产或生活中,不确定、不经常发生的,可能会对公司经营、生产状况产生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紧急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紧急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影响程度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公共事件造成公司生产运行受到严重影响;
2、公司或个人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造成公司生产业务受到严重影;
3、公司关键设备突发故障,影响了公司正常的生产和运营;
第三章机构设置
第六条 公司对紧急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七条 公司成立紧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财务副总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紧急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二)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三)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四)负责决定并办理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九条 公司应当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的监测结果对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各部门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第十一条 公司相应岗位人员应当保持对各类事件发生的敏感度,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报可能威胁企业的重要信息,并对其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 应急小组各成员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试件突发后(10-15分钟内)当事人应首先向应急小组领导汇报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30分钟内向本部门领导汇报突发时间信息,同时对后续工作进行交接及安排。
第十三条 报告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应采取的措施等。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四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各自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第十五条 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尽快消除突发事件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公司应当分析和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价突发事件处理的效果。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处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充实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八条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声誉及企业形象。
第六章应急保障
第十九条 公司各部门责任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通信保障:公司应急小组及各部门领导的手机必须保证畅通,确保与各部门能够正常联系。
(二)人员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有权根据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需要,随时召集参与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三)物资保障:公司相关部门应当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准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资金、交通工具等。
(四)培训保障:公司内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常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公司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第七章
奖惩条列
第二十条
对在突发试件中表现突出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奖励不同绩效分数等奖励。第二十一条
在公司外发生的突发试件,当事人应及时向应急小组领导和本部门领导汇报并进行工作交接安排,如果由于未及时汇报而影响公司工作的,当事人乐捐100元。
第二十二条 发生突发时间后,当事人或者公司其他人员,不服从应急小组安排或者擅自行动的,当事人乐捐200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6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1、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部门职责、监测、预警、报告、程序、应急处理等。
2、定期对全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并组织演练。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备,并进行动态管理。
4、疫情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发生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应听从政府统一指令,服从统一指挥,做好报警、人员疏散及现场抢险等各项工作。
6、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控制、监测和医疗救治工作。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书写完整病历记录,协助转送病人。
7、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7篇
1、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中心,成立应急办,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协调、管理工作。
2、根据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需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并确定相应职责。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业务培训,提高快速应急能力和技术水平。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服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5、医疗机构主要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转运、诊断、治疗;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配合对住院病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检测样本采集。
6、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及病因学的确定工作,包括对有关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对环境和物品进行卫生学处理,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加强疾病和健康监测等。
7、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医疗机构和传染病防治等工作的卫生监督。
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研究 第8篇
(一) 高校突发事件的内涵
高校突发事件就其字面含义来理解就是高校突然发生的事件, 多指恶性事件。2005 年政府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其中就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了认真阐述, 即突然发生,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 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定义, 我们就很容易理解高校突发事件的含义了, 即在自然、社会或人为因素的影响下, 诱使高校内部突然发生的或局部发生的, 对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或冲击、带来负面危害的事件。
(二) 高校突发事件的类型
由于诱发的因素不同, 高校的突发事件也呈现诸多类型。经过详细比较和研究, 笔者认为高校突发事件主要有以下几大类型:
1.公共卫生安全类。主要表现为集体食物中毒或突发重大疫情等。高校是人口较为聚集的地方, 如果提供给学生的食品不卫生, 很容易引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另外, 受社会上一些流行疾病或传染病的影响, 学校也是比较容易发生重大疫情的区域。
2.人身安全事故类。主要表现为宿舍、教室等因电线线路老化或实验仪器操作不当而突然引发的火灾、建筑物突然倒塌、校园节日活动引发的踩踏等突发事件, 对学生人身安全造成极大伤害的突发事件。
3.校园治安类。主要表现为高校内学生的群殴或校内学生与校外人员的群殴以及校外不法人员突然闯入学校对学生安全造成的较大伤害事件等。
4.学校管理类。主要表现为由于学生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正当保护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5.自然灾害类。由于突发的暴雨、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极大伤害而导致的突发事件。
针对突发事件, 大多高校都有防患于未然的准备, 比如加强学生安全和预警教育, 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提前布防、加强对学校公共安全设施的检查以及学校公共安全生产的监督等, 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突发事件带来的伤害。但由于很多未能预见的因素, 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依然存在。当突发事件发生后, 能不能第一时间将其影响降到最低, 这在很大程度上考验的是高校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二、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 应急处理责任意识不强
突发事件发生以后, 一些学校不是积极应对, 而是互相推诿, 极力撇清自身应承担的责任。针对一些突发事件的发生, 部分高校应急处理责任意识不强, 没有积极控制事态, 将本来可以轻松化解的事端最后丧失了解决的良机。[1]
(二) 应急处理平台不健全
大多高校都拥有几千学生, 对学校而言要想尽一切办法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也应尽可能地把可能发生的意外做好基本的预案, 并为此做好基本的应对保障工作。比如学校必须有基本的医疗中心、安保中心等。但部分高校尤其是民办高校为节省办学成本, 人为地减少了很多必要的应急设备。
(三) 应急处理行为不规范
目前我国高校内部应急管理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预料不足, 平时忽视对大学生的培训, 突发事件发生以后不能有效引导学生, 致使场面将为混乱, 甚至可能会激发矛盾。
(四) 应急反馈或应急安抚不到位
突发事件发生以后, 学校必须向媒体、社会、家长第一时间通报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现阶段处理程度等, 尽可能减少社会的误解从而避免谣传。但很多高校都缺乏这一应对机制, 对媒体习惯性地缄口不言, 这样不但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反而可能造成严重的以讹传讹。
因此, 面对突发事件, 高校要做的不是逃避和推卸责任, 而是主动地承担起责任, 第一时间控制事态, 将其恶劣影响降到最低。当然成功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的关键是必须建立一套高效、快捷的应急处理机制。
三、构建高效、快捷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的途径
(一) 组建突发事件应对机构, 增进各部门的协同处理能力
高校突发事件类型比较多, 涉及的部门也比较多, 为了能高效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高校必须成立专门的突发事件应对机构。这一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 有权利调动需要调度的各部门。同时这一部门的组成人员全由相关部门构成, 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协调小组, 从而在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能迅速抽调得力人员积极投入到事件处理过程中去。[2]突发事件应急应对机构平时还应承担机构人员培训、发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学生突发事件教育等职能。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不仅能高效应对突发事件, 而且能有效解决突发事件, 将突发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
(二)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人员的专业化训练, 增强学校师生的应急配合意识和能力
针对学校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 学校可以聘请专业人员对学校保卫处、学工处、宣传部、网络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机构的人员进行专门的训练和业务指导, 努力培养相关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业务水平。由于突发事件大多是围绕学校师生发生的, 所以努力增强学校师生的应急配合意识和能力, 也是有效解决突发事件的重要途径。由此, 学校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 引导师生认识突发事件的危害以及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基本的应对常识。
(三) 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行为能力、高效快捷遏制突发事件势头
因为突发事件的发生有很多诱因, 我们可能无法将每一起突发事件防患于未然。那么当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 我们就必须利用先前的一切准备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1.马上确定突发事件的地点、性质和事态严重程度, 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奔赴现场。同时, 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并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相关媒体等进行通报和寻求帮助。
2.冷静处理突发事件, 尽最大努力确保学校师生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确定突发事件的形态后, 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坚持以人为本, 师生生命高于一切, 尽最大努力减少人身伤亡。
3.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努力稳定学校师生情绪。突发事件发生以后, 学校相关宣传部门务必第一时间向学校师生和社会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以避免对学校师生造成第二次伤害。学校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避免各种误传和流言发生。同时, 学校也必须要努力做好学校师生的情绪安抚工作, 避免师生发生恐慌混乱的行为。对受到伤害的师生, 学校务必第一时间向其家属通报相关情况, 并配合其家属的一系列要求。
4.做好突发事件处理的反馈, 及时肃清相关恶劣影响。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 学校也必须适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积极听取社会和舆论的意见, 进一步完善学校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3]
总之, 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事关学校发展大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学校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努力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时刻把学校师生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
摘要: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 高校突发事件频繁发生, 严重影响了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和谐校园的建设。因此, 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不仅能挽回学校的损失以及对学校负面影响, 更能够保障学生安全。在综合梳理现有的关于高校突发事件研究的基础上, 就如何创建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以期能为更好地处理高校突发事件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途径
参考文献
[1]温云峰.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J].茂名学院学报, 2009 (2) .
[2]周强, 陈少平.微博视域下高校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理机制研究[J], 思想教育研究, 2013 (5)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9篇
从一则案例看外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 龙 宇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一、案情简介
2011年11月,我国某外贸公司出口苹果到孟加拉,金额约36000美元,客户先T/T预付45%的订金。双方谈妥价格并签订合同后,客户发来了信用证草稿,我方审证之后发现有2个单据无法做,一个是辐照证明(Certificate of Irradiation),一个是银行资信证明,告知客户修改,客户以可以接受不符点为由没有修改。看到信用证开证行是EXIM BANK(全称是 Export Import Bank of Bangladesh Ltd),是孟加拉银行中为数不多的信誉较好的一家,加上信用证其他条款都很宽松,于是我方接受了客户的信用证条款。正本开过来之后,我方开始备货、订舱,2011年11月19日装船,7天后交单给当地银行议付。在交单后第五个工作日,孟加拉开证行发来拒付通知,内容是有一个不符点,缺少银行资信证明,请我方和客户联系,如果客户同意接受不符点,他们就付款。
我方给客户写邮件要求接受不符点并按时付款,客户却发来我方出口苹果的照片并以质量不符合合同为由提出索赔7000美元。我方的苹果没有任何质量上的问题,而照片显示客户已经提货,这表明,孟加拉的开证行在没有等我方和客户协商是同意接受不符点、还是退单或者持单等待的情况下,就违反UCP600的规定私自放了所有的原始提货单据给客户,很明显,这是客户与银行串通诈骗。
我方通过交单银行与孟加拉开证行交涉,坚持我方货物没有质量问题,要求客户就所谓的质量问题出具国际公认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并认为在有不符点的情况下,客户已经提了货,相当于客户接受了不符点,所以开证银行一定有付款的义务,如拒不付款就将其严重违反UCP600的事实通报国际商会和银行业协会以及国际仲裁委员会等,并给其总行及孟加拉中央银行发邮件投诉这家银行的违规行为。通过据理力争,开证行最终在2011年12月28日支付了信用证全部金额。
二、面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法
很多外贸公司在出口中都会遇到上述案例中的突发情况,货发出后客户借口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不付款,然后串通银行或港口先行提货,诈骗货物、赖掉货款或骗取索赔款。如果是没有经验的人,遇到这种情况,可能就会惊慌失措,按照骗子的要求支付赔款、或收不回货款自认倒霉了。好在本案中的出口公司处理这起突发事件时能够理智分析问题,采取正确措施追回货款,避免了损失。可见,外贸公司在出口中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在业务过程中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事件发生后要采取正确的应急处理方法,才能更好地避免损失。
(一)采用保守稳妥的收款方式,慎重选择开证银行
我外贸公司在与国外客户贸易往来时,需严格支付条款,采用T/T(电汇)方式付款时,尽量要求100%T/T预付;或T/T预付部分货款,其余货款在发货前T/T支付。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一定要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付款,并且最好有预付,没有预付不做,预付比例至少40%以上。如果是信誉不佳的银行,如孟加拉、尼日利亚等国,其银行信誉并不可靠,即使开出了即期信用证,他们也随时会取消,他们很多信用证是信开,有时候通知行都不能证明它的印鉴是否是真的,所以一定要求欧美等第三国具有国际信誉的银行保兑,或者直接要求客户让花旗、汇丰、渣打等知名银行在他们当地的分支机构开具。至于D/P(付款交单)和D/A(承兑交单)的付款方式,因为是商业信用,没有银行信用作保证,特别是D/A(承兑交单)的方式,客户作出付款承兑后即可拿走提单去提货,更容易收不回货款,建议最好不采用。
(二)严格审核信用证条款,做不到的条款坚决不能接受
本案中,我方公司在交易之初审核信用证的时候没有坚持让客户修改信用证,而是轻信了客户可以接受不符点的口头承诺,导致议付时出现不符点引起收款困难。所以审核信用证时一定要严格,尽量在开来L/C正本之前,审核好草稿件,做不到的单据一定要求客户修改,即使是信用证正本,也是可以修改的,一定要在发货以前修改掉,不要相信客户可以接受不符点的口头承诺或者在电子邮件中的承诺,因为在出现不符点的情况下,银行更容易私自放单给客户。至于信用证中经常出现的“软条款”,更是坚决不能接受,一定要求客户修改,否则宁愿不做。
所谓软条款,是指信用证里规定一些有条件的条款,要达到条件后开证银行才付款的条款。如与单据有关的软条款,要求由特定的人签发单据,证明货物合格,或已通过,或已收妥,或确认数量等,如不签单即单据不符不能结汇;或由特定的人签发单据并在开证行留有印鉴,如果留张三印鉴却派李四去签单,即印鉴不符不能结汇;或通过修改信用证做文章的软条款如“卸货港将以修改证的形式通知”等等,这些软条款都存在着收不到货款的风险,所以不能轻易接受,一定要求客户修改。
(三)不轻易放弃追索,同时在索赔金问题上不要向客户松口
在对外贸易中经常会遇到客户支付少量定金骗取我企业发货,货物到港后以货物有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故意不提货、不付款、与银行串通先行提货、或与海关官员串通拍卖货物,以此骗取货物或赖掉余款的诈骗事件。由于这个欺骗方法很特殊,一般的企业很难察觉出来,出了事情只好自认倒霉,以为自己的产品真的有问题,处理的方式就是既不退回订金,也不追余款,不了了之,以后互相不再做生意了,很多被骗的企业还不愿意说出来给同行知道。遇到这种情况,首先不要惊慌,要弄清楚是否真的货物质量出现问题,如果确定自己的货物质量没有问题,那么轻易不要答应客户的索赔,这种时候客户大多是在玩心理战,如果坚持不住就上当了。本案中我方一直坚持我们的质量没有任何问题,要求客户出具国际公认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否则不会赔偿,并且要求先支付信用证货款。对于客户的不合理要求,一定要坚决拒绝,据理力争,因为大多数情况下,通过努力,还是有一定的把握能要回货款的,所以作为业务员首先不能轻易放弃追索。
(四)向我国驻外使馆及开证行总行、国际商会等机构求助
遇到突发诈骗事件后,在向客户追索货款的同时,还可以打电话、发邮件、发传真的形式向我国驻外使馆及开证行总行、国际商会等机构求助,请他们帮忙要回货款,甚至可以给开证行所在国的中央银行发邮件、打电话,因为它是负责管理国内这些商业银行的。只要有可能,都要去试一下。首先可以通过议付行给开证行总行打电话发邮件投诉,将要投诉的银行的名字和支行名称、事件始末在邮件里详细写清楚,让总行给开证行施加压力,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货款,否则就将此事公布于国际商会和国际仲裁委员会。因为有的放单行为可能是分行个别操作人员的违规操作,总行并不一定会纵容他们的,他们也不希望因此损坏自己银行的名誉。
(五)通过海外追债公司追回货款
目前在国内外都有许多负责解决信用证纠纷、并能调节和追款的追债公司,可以通过他们追回货款。但是海外追债公司,收费相当高,一般收取费用在追债金额的35%-40%左右,所以通过他们追回货款费用较高;而且有些追债公司对中东、南亚这些法制环境不好的国家和地区也不太有兴趣,如果自己实在没办法追回货款,但又不想全盘损失的话,也可以尝试让追债公司追讨,收回一部分总比全部损失要强,但是要注意选择正规的追债公司,避免二次上当受骗。
(六)增强风险意识,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增加收款保障。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对象是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商业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买方因破产而无力支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因自身原因而拒绝收货及付款等。政治风险主要包括因买方所在国禁止或限制汇兑、实施进口管制、撤销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暴乱等卖方、买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买方无法支付货款。而以上这些风险,是无法预计、难以计算发生概率的,因此也是商业保险无法承受的。
一般外贸企业以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销(OA)方式出口、放账期在180天以内时可以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如果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放账期在一年以上、十年以内的,可以投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外贸企业遇到客户不付款时最高可能获得80%至90%的赔偿,有效增加了收款的保障,规避了应收帐款风险。所以,每一个外贸出口企业,从经营者到业务员都必须增强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出口信用保险对化解风险、扩大出口的重要作用;企业内部可以制定一套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制度,对信用等级较低、出口规模较大或新发展的客户,规定必须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避免只出口而不顾收汇,从而在制度上给予保证。
(七)外贸企业应注意对出口信用风险的管理。
目前我国外贸企业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薄弱,防范手段单一,没能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作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因而应加强自身的出口信用风险管理,规避出口信用风险。
外贸企业的出口信用风险管理可以由经理和财务共同负责。大的企业要成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如客户信用风险管理专职机构,实施科学的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中小型企业可考虑实施信用管理委托代理制,直接将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外包”给信用管理咨询公司代理,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具有快速、专门和灵活等优点。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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